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6年(四川)招生简章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6年(四川)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学校作为一所文化艺术类院校,设置有多个专业,涵盖艺术学、文学、管理学和历史学四大学科门类,涉及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历史学类九大专业类。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所选修的不同专业,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毕业后可分别从事音乐、舞蹈教育与表演工作;从事戏剧影视、服装表演、剧本创作、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及录音、影视摄影摄像与制作、播音主持以及影视灯光等工作;从事美术教育、绘画、摄影、雕塑等工作;从事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等工作;从事与艺术有关的对外汉语、英语翻译、文化创意产业及公共事业管理工作;从事艺术理论教育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传统美术类的继承与发扬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一)四年制本科
类别 |
专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 [元/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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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类 |
汉语国际教育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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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艺术翻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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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与博物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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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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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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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 |
音乐表演 |
羌藏歌舞表演、声乐(民族、美声唱法、流行演唱)演唱、器乐[钢琴、竹笛、二胡、琵琶、古筝、扬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木吉他、电吉他、萨克斯、爵士鼓、打击乐(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演奏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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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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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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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类 |
舞蹈表演 |
现代流行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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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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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编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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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类 |
表演 |
影视表演、服装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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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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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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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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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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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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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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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摄影与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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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
动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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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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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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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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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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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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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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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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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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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服饰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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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 |
(二)三年制专科
类别 |
专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 [元/生·年] |
普通类 |
家政服务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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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 |
对外汉语与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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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 |
音乐表演 |
羌藏歌舞表演、声乐(民族、美声唱法、流行演唱)演唱、器乐[钢琴、竹笛、二胡、琵琶、古筝、扬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木吉他、电吉他、萨克斯、爵士鼓、打击乐(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演奏 |
14000 |
舞蹈类 |
舞蹈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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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
艺术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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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动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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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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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艺术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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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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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类 |
影视灯光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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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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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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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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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与播音 |
注: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三、报名考试资格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报名
普通类考生报名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进行;
艺术类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
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三个阶段。凡报考2016年我校所有专业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10月9日8:00至13日12:00,登录各市州招考办指定网址进行文化考试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届高中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由所在学校组织或持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往届生持本人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于2015年10月14日8:00至16日17:00到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县(市、区)招考办现场使用身份验证系统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核对并校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然后比对考生面颊和身份证照片,成功后为考生现场拍照;最后采集考生左右手拇指指纹(若任一拇指指纹无法采集,则采集左右手食指指纹,以此类推)。信心采集完成后,县(市、区)招考办打印《考生信息核对表》,交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完成以上流程并确认无误后,签发《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未到现场完成确认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须于2015年10月21日8:00至23日17:00登录报名网址进行艺术类文化考试网上缴费。凡未办理艺术类文化考试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考生,不能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报名考试及录取。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负。
考生在县级招考办确认信息时,所有考生均须签订《四川省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等所有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客观、真实;承诺本人在参加体检时将提供真实的既往病史等信息;承诺提供申请享受录取政策照顾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客观、翔实、准确;承诺愿意在考试中严格遵守《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考考试规则》和专业考试《考场规则》。如有任何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愿意按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理。
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应交验以下材料:
(1)应届生持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
(2)往届生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
(3)身份证。
在四川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所居住的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4)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中毕业后申请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在2015年10月14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考办申请并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他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以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
艺术类专业考生不得兼报体育类专业,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报考。
各市州招考办于2015年10月27日下午17:00前将考生的报名库传送到省教育考试院。
各级招考办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教育部规定和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委、省监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09〕6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4〕8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2〕77号)的要求与办法,做好本地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文化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二)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考我校2016年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全部在网上进行报名和缴费。各类专业统考网上报名、缴费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8:00至4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进行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具体如下: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生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2015年12月5日10:00-12:00考生熟悉考场,2015年12月5日下午至6日考试。全省分设八个考点:成都考点设在四川师范大学;南充考点设在西华师范大学;自贡考点设在四川理工学院;乐山考点设在乐山师范学院;绵阳考点设在绵阳师范学院;达州考点设在四川文理学院;内江考点设在内江师范学院;巴中考点设在巴中市巴州区第四中学。
2016年我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分片区集中进行。成都市、雅安市、阿坝州、甘孜州的考生必须在成都考点参加专业考试;遂宁市、南充市、广安市的考生必须在南充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自贡市、宜宾市的考生必须在自贡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攀枝花市、乐山市、眉山市、凉山州的考生必须在乐山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的考生必须在绵阳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达州市的考生必须在达州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泸州市、内江市、资阳市的考生必须在内江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巴中市的考生必须在巴中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2)音乐类专业(含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艺术史论、音乐表演专业):考生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2016年1月4日至20日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1月9日下午考生熟悉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考场,1月8日下午熟悉其他笔试科目考场。1月9日至10日进行专业笔试科目考试,1月11日至20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考点设在四川音乐学院。
(3)戏剧与影视类(含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服装表演、戏曲表演、编导)专业:2015年12月15日至29日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12月20日至29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其中编导专业考生12月20日上午熟悉笔试科目考场,12月20日下午笔试科目考试。考点设在成都理工大学。
舞蹈类专业:2015年12月15日至29日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12月20日至29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考点设在成都理工大学。
以上各类专业考试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2016年各类专业《招生简介》。
五、考试
(一)文化考试
报考我校所有专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考,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英语、汉语国际教育、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家政、汉语(对外汉语与艺术)专业:直接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统一文化考试。
(二)专业考试
我校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在省招考委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
专业考试实行“省招考委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办考院校负责”的管理体制。承办专业考试工作的院校按《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3〕63号)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格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细则>的通知》(川教考院〔2015〕148号)组织实施专业考试工作。
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上各类专业考试科目、分值及要求等详见2016年各类专业《招生简介》。
各专业考务办公室会按时(美术与设计类专业2015年12月25日,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2016年1月11日,音乐类专业2016年2月16日),将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成绩数据库、违纪舞弊考生材料一并寄(送)达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将专业统考成绩库下发各市州招考办,各县(市、区)招考办应于规定时间(美术与设计类、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2016年1月21日至22日,音乐类专业2016年2月23日至24日,将专业统考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对专业统考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查分登记手续,经考务办公室会同我校纪检部门复查核实后,由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考生本人及家长亲属等不得参与查分查卷工作。
我校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结束后,由省招考委划定全省本科、专科层次各类专业录取新生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报考我校摄影专业考生,直接参加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