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出入学校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24 07:20:47 王娟 制度 我要投稿

车辆出入学校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车辆出入学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车辆出入学校管理制度(精选15篇)

  车辆出入学校管理制度 1

  为规范学校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进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通行、停放的车辆。

  二、机动车辆管理

  (一)车辆进出

  1、无牌无证车辆、外来车辆(含教职员工家、亲属和朋友的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除外)。

  2、所有符合规定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和电瓶车)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询查。

  3、教职员工车辆上班一律提前半小时以上(特殊情况可在上班后5分钟至半小时时间段内)进校园,下班一律在静校半小时后出校园。上班时间内教职员工车辆不得随意进出校园,特殊情况须报校长室批准同意后方可出入。

  4、凡参加在校园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同意后通知门卫放行,并按要求停放。

  5、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进出校门门卫要主动进行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一律禁止鸣号,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下课期间不允许任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练车和试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载。驾照在实习期内者不得驾车进入校园。

  3、基建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校长室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车辆在校园丢失(含车内财物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3、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4、来校参加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室批准。

  三、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人力自行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进入校园必须下车推行,

  (二)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停放时须在自行车棚或划定的停车线区域内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车辆在校园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三)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骑车;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四)学生必须年满12周岁并在法定监护人同意且签署安全责任状后方可骑自行车上学,并按学校规定进行管理。

  四、管理办法

  (一)学校与驾车上班的教职员工签订校园车辆出入和停放安全责任状,未签订安全责任状的一律不准驾车进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校园公共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驾车者承担。

  (三)加强门卫查验和校园内的巡逻督查,值日人员负责检查校园内的车辆,对违反规定行驶和乱停乱放的车辆一律予以扣留,由学校或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附则

  1、此规定由岳塘区友谊学校负责解释并执行。

  2、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出入和停放同样须遵守本规定。

  3、本规定自20xx年10月 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规定相抵触者,一律按本规定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后,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车辆出入学校管理制度 2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严格学校出入制度,确保校园安全,维护校园教育教学工作正常秩序,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安人员

  1.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学校及保安公司所制定的各项条例;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履行职责,按时到岗,仪表端庄,讲文明、懂礼貌,尊重家长、热爱学生,使学校门卫成为社会、家长认可学校的良好窗口。

  3.保证校门交通疏导安全,确保师生出入安全。禁止大门左右附近设摊。

  4.禁止商贩、产品推销员、拾荒、乞讨人员进入校园;禁止宠物进入校园。

  5.保安人员夜间当班者对22时至凌晨5时进出校园所有人员(含学校教职工)进行登记。

  6.双休节假日期间,以及没有上课阶段,应对进出校园人员进行登记。

  7.认真做好报刊、杂志、信件的收发工作。

  二、人员出入

  1.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保安人员一要热情相迎;二是做好有关登记。

  2.严格执行校外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家长和外单位人员来访,应在门卫与学校相关人员电话确认后,作好登记记录,注明来访者姓名、单位、校方接待人、访客证号码、进校时间等方能进入学校,离校时,来访者需在门卫处进行注销登记。

  3.家长来校为孩子送学习用具等物品,原则上不进校园,由保安人员接待并代送。

  4.家长、亲戚等中途带小孩离校,必须凭班主任签字同意后的离校证明单方可离校,并保存此单以便日后查用。

  三、车辆出入

  1.学校校车和本校私车出入校门应主动示意让其减速行驶。并要求进校车辆停放指定区域。

  2.本校教职工的自行车、电动车辆出入校门必须下车推行。要求进校自行车、电动车辆应停放在制定位置。

  3.外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得进校,也不得寄停校内。

  四、携带物品

  1.携带公物(如:建筑装潢材料、仪器设备、工具器材、办公用品、图书等)出校门,凭学校相关领导签字确认方可出校。

  2.携带私人大件物品(包括行李)出校,须凭学校主管领导签发的出门单,经保安人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五、对外接待和会客

  1.因公来校接洽业务、联系工作的人员,凭介绍信或工作证办理进校手续。离校时应交出会客单,会客单上应有被访者签名。

  2.凡来校参观、访问或集体活动的,应事先经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并事先通知保安。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过去凡与本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此为准。

  车辆出入学校管理制度 3

  为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及校园正常秩序,加强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的管理,特制定新文学校机动车辆进出校园及停放管理制度。

  一、除学校校车、上级有关单位机动车辆和本校教职员工私人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无特殊原因不得进入校园停放。

  二、外来机动车辆(非校内人员使用的`车辆)未经学校责任领导允许不得入校。禁止饮酒后驾车出入校园或在校内移车,一经发现,移送交警处理。

  三、下课学生活动期间不允许任何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0Km/h),禁止鸣笛;周五校车发车期间,禁止任何其他机动车出入校园。

  四、食堂、后勤、物管、教学服务部等运送货物的车辆必须与校内相关采购责任人联系后,方可入校。车辆入校后,必须严格按照校园道路交通指示标志行驶,禁止驶入步行道及足球场,按位停放,不得停放在学生出入路口及活动区域。

  五、学校教职工车辆分别停放在划定停车位的指定停车区域,车头一律朝外,校门口停车场东侧停放深色车辆,西侧停放浅色车辆。

  六、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保安应及时放行并指明路径。

  七、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活动,组织部门应事前通知安全办,将活动时间、地点和车辆情况提前告知,协助保安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八、探本校教职员工及学生人员随行机动车辆一律停放在校门口,到门卫室联系教职员工、班主任或生活老师确认并登记后步行进入校园探。

  九、如有违学校《机动车辆出入校园及停放管理制度》的行为,经劝阻教育不听者,门卫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校园,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直至启动“110”一键报警系统,请求上级相关部门参与处理。

  十、机动车在校园内未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的教职员工扣安全目标分1分/次,若为校外车辆则追究允许其入内教职员工连带责任。在校园内发生一般性车辆刮擦事故,事故责任由当事人立承担。在校园内发生人员伤亡的较交通事故,由交通主管部门依规处罚,事故责任由当事人立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赔偿及连带责任;若当事人为校内教职员工,并处扣发全年绩效奖和当月绩效工资并按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车辆出入学校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发〔20xx〕87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所有进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通行、停放的车辆。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三条学校安全处为校内所有车辆交通及停放秩序的管理部门,负责车辆出入校园及校内动态、静态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机动车辆的出入和停放管理

  第四条车辆进出

  1.无牌无证车辆、外来车辆(含教职工亲属、朋友的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级主管部门公务车辆除外)。

  2.所有符合规定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询查(本校教职员工的车辆凭“临沂一中机动车辆校园通行证”)。

  3.凡参加校园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同意后通知门卫放行,并按要求停放。

  3.特种车辆(消防、救护、抢险等)进出校门门卫要主动进行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第五条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一律禁止鸣号。行驶时速不超过10公里/小时

  2.严禁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载

  3.基建各类工程车必须到安全处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线路上行驶。

  第六条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学校根据校舍改造情况给各部门划分停车区域),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停放时,需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车辆在校园内丢失(含车内财物丢失)或损坏,由车主自行负责。

  3.爱护停车场地内的所有设施、装置及其他车辆,导致损坏的,导致损坏的肇事车主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4.不要在停车场乱扔垃圾,保持停放场地清洁卫生,禁止在停放场地内擅自维修,清洗车辆。

  5.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栓15米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6.来参加会议或活动的外来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安全处批准。

  第四章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第七条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停放时必须按学校划定的停车区域内有序停放,停车落锁,严禁乱停乱放(学生车辆不准放在教师停车区域)。车辆在校园内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第八条学生不得在上课时间骑车出入校园,有特殊情况请家长接送或打车回家。

  第九条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骑车;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第十条学生尽量不要骑一些高档山地车和电动自行车上学。

  第五章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学校先与教职员工签订“校园机动车出入和停放安全责任书”,然后办理“临沂一中机动车辆校园通行证”。凭通行证进入校园(原来办理的通行证停止使用)。

  第十二条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违本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校园公共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驾车者承担。

  第十三条加强门卫查验和校园内巡逻督查,对违规定行使和乱停乱放的车辆一律给以通报或扣留,由学校或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此办法由临沂一中安全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上级主管部门公务车辆出入和停放同样遵循本办法。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办法相抵触者,一律按本办法执。

  车辆出入学校管理制度 5

  为了确保学校师生进出校门和在校内的`人身安全,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车辆进出校门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

  2、上学、放学进出校门期间,教师车辆必须给学生让道。教师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按规定车位停放。不得乱停乱放。校车停放在学校行政办公楼前。传达室西停车场不再安排停车,备上级领导来时停车用。教师的轿车停放在学校大门北、中学楼北停车场和小学学生厕所以南地带。教师其他车辆停放在小学楼A楼和B楼北幕墙下坡道上。

  3、车辆到位后要锁好车,注意防盗。但必须关闭防盗音响和防盗灯。

  4、校内严禁鸣笛。

  5、要自觉维护好自己的车辆,做到不漏油、排气流畅,不乱扔废物,自觉讲好卫生。

  6、以上条款,教师必须严格遵守,违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责任制扣分。

  车辆出入学校管理制度 6

  为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有效加强对进入校园机动车辆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做如下规定:

  一、车辆管理范围:

  本办法所指机动车包括学校机动车辆、经许可进入校园的本校教职工私家车以及经学校允许进入学校的外来车辆。

  二、外来车辆管理:

  1、上级机关来校检查工作车辆及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他校车辆,由校办室提前通知门卫,予以放行并停放在指定地点。如遇学生课间活动,由学校负责在学生活动主要路口由护导教师进行安全执勤,制止学生在行车路线活动,确保学生安全。

  2、学生家长车辆严禁进入校园。外单位或个人车辆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特殊情况经允许的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三、相关管理规定:

  1、门卫是车辆管理的重要人员,允许进入的车辆要及时记录车辆牌号、车内司机、乘员、货物情况。严禁无证、无牌车辆进入校园。学校门卫无权擅自放入未经批准的校外车辆进入校园。

  2、所有进入学校的车辆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文明驾驶,遵规停车,在校园内所有车辆均应主动避让行人,不得抢行。

  3、进出校园的任何车辆,都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交通法规造成后果的,交由交警部门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除批评外,对其立即驱逐出校。

  四、车辆管理部门:

  总务处是车辆管理直接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门卫是车辆管理直接责任人。门卫人员要严格按照门卫工作细则严把车辆出入关,坚持登记制度,违反管理规定者学校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车辆出入学校管理制度 7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并锁上大小门,严禁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3、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4、学校要密切关注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交通管理部门解决,防止恶性交通事故发生。

  车辆出入学校管理制度 8

  为规范学校车辆管理,保证学校领导、教学及公务用车,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学校车辆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

  2、办公室主任应做到:务实高效、廉洁勤政,积极服从和服务于学校领导、教学及公务用车需要。

  3、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各项规定。

  4、驾驶员必须服从用车安排,保证通讯联系,做到随叫随到,积极完成出车任务。

  二、使用

  1、学校车辆由学校指定专(兼)职司机负责驾驶,非学校指定专(兼)职司机不得驾驶学校车辆,更不得转借他人或当作训练用车。

  2、因公务需要用车,应填写“学校车辆使用申请单”,经办公室主任核准同意后后方可派车,未履行手续不得用车。

  3、各职能部门如遇紧急事件,来不及书面呈报,须电话申请派车,否则视为违规用车。

  4、驾驶员应在车辆使用前做好准备工作,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遇到问题及时排除,解决不了的问题,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5、学校车辆原则上每天应返回学校(特殊情况例外),停放于学校院内,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三、保养

  1、学校车辆由学校指定专(兼)职司机负责清洗保洁工作。

  2、学校车辆各项零件设备的保养,由该车驾驶员负责。

  四、修理

  1、学校车辆,除紧急状况外,应事先向主管部门呈报核准,由该车司机送学校指定维修点维修。

  2、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车辆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由驾驶人负担。

  五、油料

  1、驾驶员应在指定点加油。加油时须报请办公室主任批准。

  2、驾驶员应节约用油,避免浪费。

  六、事故处理

  1、学校车辆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属车辆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学校负责。

  2、学校车辆公务途中遇不可抗力发生车祸,应及时向附近交警报案,并即刻与学校主管部门联络,学校应派人前往现场协助处理。

  3、车祸后有关的保险理赔作业,应由当事人配合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4、未经学校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概与学校无关,当事人除承担事故责任外,还应对违规用车和因此造成的车辆问题负责。

  七、保险、年检

  1、本学校车辆的投保作业统一由校办公室负责。

  2、学校车辆年度检验由校办公室会同责任司机负责。

  八、费用报销

  1、修理费用由送修人员先填写报修表,再凭正规发票履行报销手续,如费用较大,则由学校按相关程序予以支付。

  2、所加油料费用,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履行报销手续。

  3、凡未经同意私自用车产生的任何费用,学校概不报销。

  九、附则

  1、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2、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起执行。

  车辆出入学校管理制度 9

  为保障学院教学等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完成学院交通运输的任务,加强车辆的管理,特做一下规定:

  1、严格执行机动车“三检”(出车前检查、行驶中途检查、收车后检查)、“四勤”(勤紧固、勤保养、勤润滑、勤清洁)制度,保持机件完好,杜绝带病车辆上路。

  2、建立机动车档案,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数据、使用、维修等有关情况的记录。

  3、机动车必须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材,维修保养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严禁使用汽油刷洗发动机,严禁使用明火照明,防止发生车辆火灾事故。

  4、机动车在执行任务后返回学院停车场,防止被偷盗、被破坏事故发生。

  5、各部门组织的'长途外出活动须提前向院申报,填写用车报告单后经院领导批准。

  6、各种机动车按时参加年度检验和单位内部抽查、普检、地区组织的季检。

  7、保证各部门使用车辆的安全,严禁在修车辆执行运行任务。

  8、司机要精心爱护、保养车辆、保持清洁,严禁公车办私事,特殊情况须经后勤公司总经理批准。

  9、司机要服从运输中心经理统一管理调配、不得私自出车,非在编司机未经院领导批准不准驾驶学院车辆。

  10、购置、变更、报废、停使、调出、调入的机动车辆,必须及时向学院及有关上级管理部门申报、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车辆出入学校管理制度 10

  一、学校教职工机动车辆必须到保卫处登记办理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车辆通行证,凭证通行;外来车辆必须在门卫处登记,凭有效证件领换临时通行证方可在校区通行。

  二、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按指定的位置停放;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车要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置,任何车辆禁止随意停放。

  三、校内机动车辆限速行驶,禁止鸣笛,不得占道停放,行驶途中应主动礼让行人。

  四、骑电动车、自行车下坡时应减速慢行或下车推行,防止出现事故。

  五、由学校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检查组,每周对车辆停放进行一次检查,并登记违章车辆信息,对超过三次违规停车的`人员进行通报,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其车号。停车秩序和文明单位评比挂钩。

  六、各部门、单位加强对职工、学生、职工家属、临时用工、施工人员的规范停车宣传教育,通知到每一个人员。

  七、对不听劝阻,阻挠公务,无理取闹的人员由学校严肃处理。

  八、遇有大型活动,车辆的停放须听从保卫处工作人员的安排。

  车辆出入学校管理制度 11

  为加强校内车辆安全管理,规范校内车辆的行驶与停放,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禁非实验小学教职工的一切车辆驶入校园,更不准将车辆停放在校园车棚里。

  二、实验幼儿园教职工的小轿车不得在本校校内车棚停放,电瓶车、摩托车应从实验幼儿园大门口进出。

  三、进入校内的一切车辆车速不得超过20码,发现违规者门卫和保卫人员必须进行劝阻,可以要求离开校园,可以取消其车辆驶入及在校内车棚停车的权利。对劝阻无效的,门卫、保安及其他教师都有权扣车,再作处理。门卫、保卫发现情况不作为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在课间,严禁一切机动车辆在校园内穿梭进出,以防止与奔跑追逐的学生相撞造成责任事故。

  五、上学、放学学生进出校门口高峰时间段,要主动避让学生,延时开车离校。严禁一切车辆与学生抢道。

  六、小车驾驶合格证获得未超过半年以上驾龄的,不得开车进入校园。

  七、严禁进入校内的所有车辆,包括电瓶车和自行车都不得从教学楼底层的中央门厅通过。

  八、准许进入校内的一切车辆应无条件接受门卫、保安、学校保卫科人员管理,按规定路线开车,按指定地点和要求停车。

  九、本制度对本校教职工、食堂人员、小店人员、校外蔬菜食品商品运送人员、垃圾处理车等一切进入校内的车辆适用。

  十、因违犯本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违规者本人承担。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车辆停放的管理制度为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有效加强对进入校园机动车辆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做如下规定:

  一、车辆管理范围:

  本办法所指机动车包括学校机动车辆、经许可进入校园的本校教职工私家车以及经学校允许进入学校的外来车辆。

  二、外来车辆管理:

  1、上级机关来校检查工作车辆及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他校车辆,由校办室提前通知门卫,予以放行并停放在指定地点。如遇学生课间活动,由学校负责在学生活动主要路口由护导教师进行安全执勤,制止学生在行车路线活动,确保学生安全。

  2、学生家长车辆严禁进入校园。外单位或个人车辆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特殊情况经允许的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三、相关管理规定:

  1、门卫是车辆管理的重要人员,允许进入的车辆要及时记录车辆牌号、车内司机、乘员、货物情况。严禁无证、无牌车辆进入校园。学校门卫无权擅自放入未经批准的校外车辆进入校园。

  2、所有进入学校的车辆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文明驾驶,遵规停车,在校园内所有车辆均应主动避让行人,不得抢行。

  3、进出校园的任何车辆,都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交通法规造成后果的,交由交警部门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除批评外,对其立即驱逐出校。

  四、车辆管理部门:

  总务处是车辆管理直接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门卫是车辆管理直接责任人。门卫人员要严格按照门卫工作细则严把车辆出入关,坚持登记制度,违反管理规定者学校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车辆出入学校管理制度 12

  为加快学校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的科学管理,真正服务于教育教学、教研、会议及业务交流等工作,确保安全行车,保证全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适用范围

  1、学校行政领导日常公务用车、教师业务学习、培训、交流等工作用车。

  2、来宾接待及学校重要会务用车。

  3、校长、办公室主任指派的临时紧急用车。

  二、车辆调度规定

  1、办公室为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调配,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除校长、办公室主任外,其他单位任何人均无权调度车辆,驾驶员也不得私自答应出车。

  2、派车坚持服务教学,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工作主次、急缓派车。

  3、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用车,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前一天(特殊情况除外)与办公室预约,由办公室安排驾驶员出车,否则驾驶员不得出车,出车用途与主任通知不符时驾驶员有权拒绝出车。未经办公室安排,任何人不得随便派车、出车,否则对当事人和驾驶员以违纪论处,严禁私自出车。

  三、车辆保管和维修规定

  1、车辆保管实行一人一车制,驾驶员对该车负有保管责任。

  2、车辆属学校公共财产,必须在日常使用中小心驾驶,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3、外出停放车辆时尽量选择比较安全场所,上好排档锁,不要在车里明显位置摆放手机,手包等物品,在确保车辆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离开。

  4、办公室驾驶员因公差或请假,其所保管的车辆的一切证件及钥匙,应交由办公室暂存。

  5、车辆发现故障需要维修的须事先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办理维修事宜。维修时,驾驶员应在现场督办。

  6 、在驾车过程中,应保证通讯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与学校联络。

  7、每次出车前,应查看轮胎情况,观察仪表盘的各种信号指示灯,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办公室联系修理单位,尽快认定发生问题的部位,及时予以修理,坚决杜绝带病车上路的`现象。

  8、日常情况下,应在指定加油站加油,如果在其他加油站用现金的方式加油,报销时必须附上有办公室主任签字的有关说明。长途出车可酌情处理。

  9、车辆修理必须到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修理厂,办公室在比较修理质量和价格的基础上,固定1-2家修理厂负责学校车辆的日常修理。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送至固定服务商以外的修理点,否则将自行承担费用。

  10、车辆不得出借、出租或与其他单位和个人调换使用。各部门之间不允许私下互借车辆,更不允许私自借给学校以外的人员使用。私自借出车辆而发生交通事故,全部费用由借出和借入部门的车辆负责人和保管人承担。

  四、安全管理规定

  1、办公室负有对本部门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和检查监督的职责。驾驶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违章,无事故,优质服务,安全行车。

  2、认真执行例行和定期的维修保养和保洁工作,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坚持“三检查”制度,即出车前检查、行车途中检查、收车后检查。

  3、驾驶员要妥善保管车辆行驶证、养路费证等证件,如有丢失,要及时报告,并自行补办,费用自理。

  五、学校驾驶员工作守则

  1、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2、根据办公室驾驶员岗位的特点,除出车外,要求驾驶员上班时间原则上必须在工作室内待命。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以及其它上班以外时间,驾驶员也应做到随叫随到。

  3、服从安排,准时准点出车。值班或工作时间内如因病、因事不能出车者,事先必须请假。

  4、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精神面貌和驾驶技能,着装整洁。不允许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和超过核定时速驾车,确保安全行车无事故。

  5、保持车辆内外整洁,车内无杂物,无异味。

  6、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检,负责办理年度保险等具体业务

  7、严守保密纪律,不插话,不议论,不传话。

  8、车辆离开本市时,驾驶员应主动告知办公室,以便了解和掌握车辆动态。

  9、实事求是,按规定领取补助,核销的燃油费、停车、过桥过路等费用必须与承担的出车任务相符。

  六、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无照驾驶、未经许可将车借与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员负担损失,并予以纪律处分。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承担。

  3、各种车辆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时,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向学校报告,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学校报告。

  4、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后,再视实际情况处理。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应视责任具体处理。

  车辆出入学校管理制度 13

  为加强校园车辆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我们吕公小学特制订以下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禁止任何机动车辆等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由门卫请示校长后方可放行,并且至少有两人进行监护。

  2、接送学生的车辆要按规定的位置在校外停放,不得任意停放和行驶。

  3、人车分流,特殊车辆要从后院大门出入,行人正门出入。在学生上放学时间、课间,及学生活动区域任何车辆都不准进出学校。

  4、本校教职工进出校园的自行车、电动车等要推着行进,并且在指定西边车棚停放。

  5、带班领导、安全主管、门卫共同负责维持上放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6、本校教职工必须要和学校签订车辆安全停放承诺书。

  7、学校车辆要建立台账。

  8、发生紧急情况时,首遇人要马上报告给校长和安全员,根据情况上报或起动应急预案。

  9、本制度由门卫人员严格执行,安全办公室协助管理。

  车辆出入学校管理制度 14

  从学校师生的.安全角度出发,特制定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1、学校车辆进出学校须慢速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

  2、车辆进校后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且停放在学校规定的停车地点。

  3、严禁借与他人在校内学习驾驶机动车辆。

  4、外出车辆必须由学校专职驾驶员驾驶,如他人自己驾驶,一切责任自负。

  5、学校驾驶员必须学习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不开赌气车、情绪车。

  任何违反本规定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一概自负。学校将对事故驾驶员作出必要的处理。

  车辆出入学校管理制度 15

  1、进入校园的所有车辆要规范行驶和停放,机动车原则上要停车入位,切无停车位时要选择在适当位置停放做到整齐、有序,严禁占道停车保证道路通畅。教学楼、图书馆前原则上不准停放机动车。

  2、在校园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应当慢速谨慎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并主动避让行人师生。

  3、严禁闯禁、超车、急转弯和鸣笛。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和练车。

  4、禁止150cc以上大功率摩托车(含150cc)进入校园。

  5、出租车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载有重物、病人或其他特殊情况的须经门卫同意后方可出入校园。

  6、为学院建筑工程施工的车辆要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避免高峰时段出入校园。

  7、收废品的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如确实需要进入校园的'需由各系(部)、各单位开具证明并经保卫部证实盖章后方可进出学校。

  8、各单位因组织活动需要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的须事先与保卫部联系并按规定行驶路线行驶和停放,必要时由保卫部组织人员协助指挥交通、管理车辆。

  9、保卫部将组织保安人员加强校园巡查,对违规行驶或停放的车辆及时纠正并定期进行通报,对不服从管理的车辆收回其车辆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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