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时间:2024-11-21 08:59:44 晶敏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通用34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通用34篇)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1

  一、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二、建立员工健康检查花名册及档案资料,员工《健康证》实行统一保管,并随时接受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抽查。

  三、严格控制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发现员工咳嗽、腹泻、发热、呕吐、手部皮肤破损、烫伤、皮肤湿疹或化脓、疥疮、咽喉疼痛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检查从业人员的穿戴是否规范: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六、检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指甲(不留长、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戴口罩,工作前清洗、消毒手。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2

  一、学校必须建立健全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校长必须对学校食品安全负总责,学校应设1-2名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员,具体负责食品卫生监督。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二、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建立健全食品管理的规章制度。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取得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包括原食品卫生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得加工、供应食品。加工、供应食品必须遵照食品卫生许可证核定的范围。要按照要求建立学校食堂的卫生档案,档案应包括个人健康证明、食品原料和有关用品索证资料、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采购与使用记录、餐具消毒自查记录、食品留样记录、食品原材料采购合同等。

  三、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持证上岗。食品从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健康体检每年1次,并定期接受职业道德教育和卫生知识、食品安全法规培训,经考核合格颁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

  四、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严把食品采购进货关。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建立采购、进货台账,每日一记,全部食品一律入账,详细记录。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蔬菜农药的检测及其他食品的相关检测,严把食品原料进入关。

  五、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建立健全食品验收贮存制度。食品入库前必须严格验收,设专人验收登记、设立台帐;食品出库时必须查验其感官性状和保质期。日常性查验应重点检查食品是否变质(包括霉变、腐败)、包装是否损坏及保质期是否到期等情况,发现存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应及时进行处理。食品储存仓库要专用,食品贮存必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不允许与药品、杀虫剂、洗涤剂、防腐剂、杂品等物品混放。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3

  一、明确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职责,每天做好食堂内外环境保洁工作。

  二、有专人负责餐厅、环境卫生的.打扫,保持厨房、餐厅内外清洁卫生,水沟畅通,洗手设备运转正常。

  三、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的条件,厨房、餐厅、仓库、凉菜等专用间视野内无、苍蝇、老鼠。

  四、餐厅地面、墙壁、门窗、灯具、桌椅等清洁整齐,室内无有害昆虫、老鼠。

  五、加工用设施、设备和工具清洁,厨房地面无食物残渣,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墙壁、天花板清洁工、无霉斑。

  六、每餐餐具清理结束后,全体食堂工作人员要将食堂工作区域(含餐厅的地面、台面、和桌椅)打扫清理冲洗干净,不留一点残渣,做到清洁卫生,防止蚊虫等孳生。

  七、垃圾箱加盖,废弃物容器密闭,外观清洁,并有明显标识,垃圾、废弃物及时清除。

  八、废弃油脂、泔油脂水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每次长假,全体食堂工作人员提前1天上班,打扫清理食堂内外卫生,并将所有食堂的餐具、用具按要求进行消毒。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4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是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特制订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校长是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食堂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学校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

  学校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内设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分管校长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校长、分管校长对食品安全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加强对学校食堂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管理,并作好相关记录,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及时排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加大对食堂检查力度。

  3、检查食堂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和落实情况。

  三、对责任人的追究

  1、学校校长、分管校长对以上工作检查不力造成一定事故的,责令分别写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致人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根据不同情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致人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根据台帐记录查找货源,查找供货人,根据不同情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对责任学校的追究

  1、限期整改或由区卫监所按法定程序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2、责令销毁不合格食品原材料和成品。

  3、根据情节轻重由相关部门处理。

  4、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对受害人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5

  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食堂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全校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校长是本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堂管理员(事务长)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负直接、全面的责任;学校总务主任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二责任人,学校分管后勤的校长是第三责任人。

  二、学校校长要监督总务处、食堂管理员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岗培训。食品卫生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卫生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三、食堂管理员应制订内部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制订卫生检查计划,规定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每次检查应有记录并存档。校长要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食堂管理员应确定食堂工作流程各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负责人。

  五、库房管理负责人:胡文辉,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库房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的物品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应能使储藏的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厘米以上,以利于空气流通及搬运。

  六、原料采购负责人:胡迎春,原料采购严格把关,不得向没有与学校签订,《食品原材料定点供应协议书》和《食品原材料供应质量安全承诺书》的供应商采购食品,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采购时应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七、厨房负责人:彭升阳,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烂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摄氏度。严禁生熟交叉,生熟容器要标识,剩余食品要冷藏。

  八、洗消间负责人:刘利燕,餐具做到一冲二洗三清四消毒五保洁。

  九、食品卫生管理员:邱有志,监督管理食堂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对食品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6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强化食堂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力度,以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卫生部关于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卫生部关于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规,特制订本校食品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一、对于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负有监管责任的食堂直接管理人员,因玩忽职守,未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食堂食品的管理工作,未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有关食品卫生法规培训等疏于监管的失职行为,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二、学校的法人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三、严格按照卫生部食品卫生要求,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食品采购不得购进腐烂发霉、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严把食品安全的第一关口。

  四、若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应追究下列情形人员的责任:

  1、未取得从业资格就上岗的人员。

  2、未按规定安排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培训的'管理员。

  3、对卫生部门和学校提出要求和整改意见而未及时整改的相关人员。

  4、瞒报和迟报食物中毒事故的相关人员。

  5、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中毒事件进行调查或者销毁现场证据不保留现场的有关人员。

  五、根据《卫生部关于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原料采购、贮存、粗加工及切配、烹调加工、面食加工、烧烤加工、备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热、环境卫生等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工作人员,应按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要报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的大事,牢固树立学校卫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顺利开展,特制定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员重视,成立食品卫生责任追究领导小组。

  二、食堂要严格遵守食品采购的卫生要求,严把食品采购关,严禁采购腐败变质、污秽不洁的食品及未经卫生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和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其他不符和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如在采购食品方面出现情况,要追究采购员的责任。

  三、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要求进行食品加工,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其原料严禁加工使用,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烧透,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都须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如出现问题,要追究当事人(炊事员)及管理员的责任。

  四、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不经消毒的餐饮具禁止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储存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备用,保洁柜要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并保持食堂室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有害昆虫及其孽生的条件。如发生情况,追究管理员及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五、食堂的从业人员须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健康检查,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严禁上岗,严禁食堂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以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食堂的法人代表应立即向学校报告上述违规情况,如若发生要追究食堂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六、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的成员应不定期深入食堂了解检查监督食品卫生情况。经常深入食堂检查食品卫生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后要马上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及时整改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隐瞒不上报的部门和责任人,学校要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8

  1、员工上岗前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每年组织员工员工两次以上卫生知识培训,进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3、建立员工培训档案资料,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对象、授课人员和考试或考核资料等。

  4、每年制定员工学习和培训计划,包括经常性教育和有计划组织培训,单位法人、食堂承包人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食堂专职管理员不少于50学时,员工不少于15学时。

  5、员工熟悉岗位卫生制度,经常抽查员工的卫生知识知晓情况,并作为考核、续聘员工的条件之一。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9

  一、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的防范自我保护及救助方法的宣传、教育。

  二、食堂一旦发现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学生马上停用,并立即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学校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办法。

  三、学生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即报告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应立即报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四、按病人的情况立即送有关医院治疗,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七、全校教职工齐心协力做好学生家长工作,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10

  一、切配前必须认真检查食品原料质量,腐败变质、不鲜或有毒有害原料不切配。

  二、切配用刀、砧板、案板、盆、盘等用具、容器用后洗刷干净,做到刀不生锈,砧板不发霉,加工台面、抹布干净。

  三、切配过程生熟食品分开,生熟用具、容器分开,严防交叉污染。

  四、切配水产品的刀、砧板,刮洗干净后再切配其他食品。

  五、工作结束后,地面、台面冲洗干净,废弃物及时清除,做好切配场所的清洁卫生。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11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茶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只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只是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加盖有供货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12

  一、环境卫生

  (一)就餐大厅整洁明亮,餐桌上无灰尘,地板无垃圾,凳子无脏水、灰尘等。地板要求明亮干净,清洁工对大厅的地板每天至少要清扫、拖洗2—3次,对餐桌要随时清理,保证就餐大厅整洁卫生。

  (二)食堂周边无杂物、垃圾、食堂外围排水沟无污物、垃圾,每天最少清扫1—2次,保证室外整洁、干净。

  (三)大厅窗户要求每周至少擦拭一次,玻璃上无灰尘、无痕迹,保证清洁明亮。

  (四)就餐大厅四周墙壁、天花板无蛛网,每周至少打扫一次。墙砖至少每月擦洗2—3次。

  (五)食堂内外栏杆干净,无灰尘,坚持每天擦拭。

  二、食堂厨房、操作间、保管室、炊具厨具卫生

  (一)食堂厨房每天必须保持整洁,地面保持干燥、无垃圾杂物;炊具、厨具每天使用后清洗干净,然后消毒,整齐有序地摆放;菜墩、菜刀使用后清洗干净摆放整齐;新鲜蔬菜,干货等食品上架,酱油、醋等入池入桶(罐),不准随地摆放。操作间地面无垃圾、要物,保持干燥整洁,保管室食品陈列有序,不乱摆放,池盖等无灰尘,保持干净明亮。

  (二)食堂厨房、操作间、保管室坚持每天一小扫,做到四壁无灰,无蜘蛛网;每周一大扫,彻底整理墙面、地面、厨具、案板等厨房设施。

  (三)食品生熟要分开,保证生熟食品不交叉污染或串味。

  (四)干货制品蒸发及清洁卫生,要多清洗、漂洗,保证无沙粒、杂物,不准加工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

  三、蔬菜、肉类卫生

  (一)蔬菜类必须先剔除腐烂、变质或杂草部分,然后清洗加工,加工完毕后需再清洗干净方可进入蒸、炒、煮等环节烹饪程序。

  (二)肉类必须先漂洗,带皮肉还要先烙皮(烙至金黄色),洗耳恭听净后方可加工切好后,该漂洗的先漂洗,该出水的先出的水,然后再进行蒸、炒、煮、爆等。

  (三)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对腐败变质、生虫、生霉物质坚决做到“采购不买;物质验收员、保管员不收;食品加工人员(厨师)不加工;服务员(营业员)不出售”。

  四、个人卫生

  (一)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装整齐、干净,仪容端正。

  (二)操作人员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允许戴戒指、手链等饰品,操作前先洗手,保证食品清洁卫生。

  (三)勤换衣服,勤洗澡,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

  五、库房卫生

  (一)库房整洁、明亮,物资堆放有序。米面及干杂品不得摆放在地上。

  (二)四壁无蜘蛛网,加强防潮、防鼠,定期检查,以防物资腐烂变质。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13

  为进一步增强食堂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食堂工作优质、安全、高效的运转,特制订以下安全营运制度。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职责明确。

  1、建立食堂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陈生坤担任。 组员:张(安全卫生专干)、易(总务主任)、李(工会)、张(食堂管理员)。

  二、加强门卫和非食堂工作人员管理。

  1、加强安全保卫,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及餐厅等食堂重地,严防发生投毒事件。

  2、加强门卫值班巡查,严防食堂失窃等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把好质量关,严禁购买、使用、出售腐烂变质、有害有毒的食物,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2、操作中生熟食物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各种炊用具定期定时消毒清洗。

  3、严把拣菜、洗菜关,确保拣清、洗净、烧熟;防鼠咬蝇叮,严禁病从口入。

  4、食堂的所有设备必须按规范操作,注意用电、用气安全,杜绝各种人为事故的发生。 食堂工作人员进出食堂、仓库、餐厅时必须及时关门。

  5、食堂配备的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保持完好,正确使用,不得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为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宗旨,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的"就餐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师陪餐制度。

  1、陪餐人员由当天的.值日教师组成,由当天行政值日安排就餐人员,每天早餐、中餐按时在学校食堂陪餐。

  2、陪餐教师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并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每次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能向学生出售,应在登记表中作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

  4、陪餐人员要检查食堂所有餐具是否消毒、是否严格执行饭菜留样管理规定。

  5、未经学校安排其它人员不得进入食堂陪餐。

  6、陪餐人员要高度负责,以确保学生的就餐安全。否则,追究陪餐人员责任,违反法律法规按有关规定执行。

  7、本制度从20xx年3月1日执行。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14

  一、食堂原料采购必须由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二、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三、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四、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五、食堂食品采购采用公开、公平、定期(2年)招标3家以上供应商的方式进行,通过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的方式供货。

  六、食堂食品采购的价格在一般情况下应低于市场零售价。

  七、采购的食品必须是新鲜、无变质、无污染的食品。

  八、食品的采购由食堂厨师组组长配好每周所需原料的品名、数量、质量要求,交食堂管理员,管理员初核后报行政后勤科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做好记录并通知送货人,送货人必须按品名、数量、按质、按时送货到食堂。大型会议、活动制定的菜品计划要报分管领导审签后方可采购。

  九、食堂食品的验收鲜货类采用两名食堂验收员、一名值班厨师同时验收的方式进行;干货类采用两名食堂验收员、一名库管员同时验收的方式进行。验收食物时一定要坚持“一看二闻三手感”的'原则,有问题的食物坚决不能验收入库或使用。

  十、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一)检验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

  (二)检验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果保质期只剩余三分之一或已超过保质期的决不能收;

  (三)检验包装是否有厂家、厂址;

  (四)检验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汁、变形、杂物、霉变等;

  (五)嗅气味,是否有异味;

  (六)手感,是否有异样。

  十一、非定型包装食物的验收。

  (一)看: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

  (二)闻:是否有异味;

  (三)手感有无异样;

  (四)蔬菜是否新鲜。

  十二、验收人员必须对每天食堂所需的食品进行质量、数量、单价等方面的验收,杜绝变质、霉烂的食品进入食堂,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严禁验收后不签字。

  十三、食品验收中发现霉烂变质应予以当场清退。

  十四、食品采购验收过程中如有重大问题,应及时逐级汇报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15

  为了强化食堂管理,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卫生部门有关规定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结合食堂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基本管理制度。

  一、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中央,地方各卫生部门下发的各项卫生管理规定条例等。

  二、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健康卫生检查,并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

  三、严格学习制度。

  四、划分岗位清洁卫生区域,制定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奖惩逗硬。

  五、严把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应按照卫生部门有关规定进行采购,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证,禁止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混有异物,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六、食堂保管员应严格按照食品采购规定,对采购的`食品逐一验收,对不合格食品拒绝验收,并报告食堂管理员,查清责任。对验收入库的,必须逐项登记,采取先进先出的方法,保证食品新鲜,安全。

  七、食堂员工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坚持更衣洗手,消毒后方可进入操作程序,如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状时,须脱离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上岗。

  八、严格保卫安全制度,严禁非食堂员工随意进入食堂的操作间,食品保管库房,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九、严格餐具清洗规定,切实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的餐具清洁程序,保证餐具的清洁卫生,防止传染病的防生。

  十、坚持食品留样制度,对学校一日四餐的各类留样食品分批次全部进入专用储藏冰箱,并表明标识做好记录、备查。

  十一、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在食品加工及销售场内吸烟。

  十二、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号牌上岗。

  十三、食堂管理人员,每日对所有食堂工作进行逐项检查并详细登记。

  1、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全体师生了解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症状表现。

  2、课任教师和班主任每天主动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

  3、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时,必须逐级上报,不得瞒报。

  4、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供应一切食品,保护现象,并将中毒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5、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教委及卫生行政部门。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16

  一、从学校、学生安全的大局着想,从服务学生的宗旨出发,学校食堂一律由国家或学校建设,不得实施所谓的“后勤服务社会化”或承包租赁与社会人员经营。

  二、学校食堂硬件设施需参照学校食堂建设相关标准与《餐饮业卫生标准要求》标准执行;不能完全达标的,至少要有较为合格的食品原料储藏间(蔬菜、作料储藏室,米面、干料储藏室,油料、肉类储藏间)、原料初加工间、操作间、更衣与守护间。

  三、学校食堂要有必要的基本设施,如:防尘、防鼠、防蝇设施;“一洗二清三消毒”的设施;用于保鲜与食品留样的保鲜设施。 为确保设施设备安全与质量,设施设备的采购应遵照南教发(20xx)19号文件相关程序办理。

  四、食堂制度管理

  各校食堂管理应遵照教育局统一印发的17种管理制度执行。 根据辖区实际与当前管理要求,特增添下列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人员实行学校教职工公开推选,一年一次;应有一名领导负责食堂管理的指导与检查、监督。

  2、食堂一般工作人员由学校按照条件优先从教师家属中招聘,数量不足的面向社会招聘,一年或一学期一次,以解决部分教师家属无工作的实际困难;学校应按照《劳动法》与招聘人员签订好用工合同与工资、福利待遇,做到依法依规按合同用人,能上能下,

  不留用人上的后患。

  3、学校对工作人员实行上岗前的健康检查与岗位培训;实行工作中的定期教育与培训制度。

  (二)、账务管理制度

  1、食堂实行集中采购与零时采购相结合的办法,以确保价廉、物鲜;集中采购时尽可能索要正规的`发票与检验、检疫合格证。 2、学校制发统一的购货单据用于零时采购。采购时单据须有卖货人、采购人员、保管员、伙食团长签字才能入账。

  3、坚持入库、出库登记制度,过期变质原料销毁制度;坚持每月库存盘点制度,做到原料不过期、变质,采购有计划,不浪费。 4、食堂收入进入学校总账,每月由内审组成员对食堂收支情况审核后,出具一式二份的审计结论,一份作为会计入账的附件,一份与当月的食堂收支票据作为附件包保存在会计处。

  5、食堂账目与学校财务一起每月公示一次,每期结束后向教职工、家长公布一次。

  6、学校要根据每月收支情况调整饭菜质量,做到不亏本,少盈利,确保为学生服务的宗旨。

  7、学校要将每期结余积极用于食堂硬件改造与卫生防疫工作,做到食品卫生万无一失。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17

  一、总则

  1、为加强我校食堂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食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工会、总务和食堂具体管理人员等组成,全面管理食堂的日常事务。

  3、学校食堂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性”要求,进行食堂成本单独核算。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障生活质量,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4、本制度自20xx年10月24日起试行。

  二、财务管理

  1、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必须单独建立明细账,独立核算,按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成本核算。

  2、学校应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学校财务人员、管理人员、验收员和保管员等,分工要明确、责任要清楚。

  3、学校食堂财务审批人为校长。审批人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对于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由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4、加强食堂经营管理。要加强饭菜的质量、数量、经费的监督检查。管理人员对每周食谱进行合理安排,挂牌公示。

  5、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的收支进行公示。

  三、物资采购及管理

  1、由谢玉燕负责食品索证及明细账记录等工作

  2、严格食品原材料进出库登记制度。加大食品原材料保管进出库的监管,所有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必须做到全部入库登记、领用出库签字管理,学校食堂管理小组人可采取不定期对学校食堂保管台账进行监督检查。

  3、学校食堂采购食品、蔬菜、原料等均须让供方完整提供小票及填制采购回执单据。

  4、尽可能实行定点采购,严把食品采购质量关,杜绝腐烂、变质、变味、发霉、过期等不卫生食品流入学校食堂。

  5、食堂货物采购必须实行内部监督制度。验收人员由食堂管理小组成员组成,两人需共同在货物验收后当场在票据上签名。所有采购食品必须当天逐项记入《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出入库清单》。

  6、食堂所需食材及日常消耗品由谢玉燕负责采购,其他设施设备由谢玉燕上报总务处后,经校领导同意采购。

  四、其他事项

  值日教师当天可免费在学校食堂用餐。其他非值日教师在食堂用餐后需在登记表上签字后,按月或季度由食堂结算后缴纳相应的伙食费。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18

  一、食堂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堂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食堂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食堂管理工作的领导。

  二、建立食堂管理委员会,有一名副校长牵头,成立有教师、学生代表、学校后勤管理人员和饮食班长参加的食堂管理委员会,认真做好食堂管理工作。

  三、学校食堂不对外承包,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

  四、学校用人实行考核制,选用食堂管理人员和招聘食品从业人员时,都要严格考核,凡没有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品行不端及个人素质差,有心理健康问题者坚决不能聘用,50岁以上个人卫生不好的'原则上不能聘用,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上班。

  五、坚持每天有一名校领导带班值日,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六、食堂实行四定: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包干,分工负责。餐后全面清洁打扫,经常保持室内外地板、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上下水道通畅,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食堂周围无垃圾,无污染、无杂物。

  七、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主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八、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九、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餐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盛放食品的容皿要加盖,销售食品时必须使用食品夹。操作间所有成品、半成品要分开摆放,并上加存放。

  十、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奖罚兑现,努力提高食堂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水平。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19

  一、厨房是幼儿园重要组成部分,担负全体幼儿及职工的膳食、采购、制作的工作。对幼儿健康成长起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厨房卫生管理分层次进行,自律自查与监督并举,安排每月至少有2次全面的自查,并做记录。

  三、炊事人员按照岗位责任制履职,厨房日常工作按照各种制度要求进行,炊事班长与管理员进行管理,协调。

  四、保健室工作人员负责监督厨房按食谱安全采购,准确出入库,按人数计算下锅量,科学烹调食物。按人数、年龄分发饭菜,负责监督检查食堂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做好防蝇虫、防鼠,用具餐具清洗与消毒等,并做好相应记录。

  五、财务人员负责食堂采购资金筹备,通过帐务往来监督检查购物渠道是否正确,保证儿童食物与原料来源安全。监督检查儿童、成人伙食分开,掌握儿童、成人伙食费使用额度。

  六、建立食堂卫生管理奖惩制度:

  1、采购:对采购工作不重视,发现进货渠道不正确,购物无索证,不按食谱量购入,采购食物腐烂变质,对责任人记过处分,进行惩罚。

  2、不认真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与卫生知识培训制度者,给予园内警告,并扣发半年奖金。

  3、库管人员未按库管制度执行者,给予园内记过处分,并扣发全年奖金。

  4、未执行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者,园内记过处分。

  5、未执行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者,给予园内警告。

  6、未执行面食加工制度者,给予园内警告。

  7、未执行分餐管理制度者,给予园内警告。

  8、烹调制作:对努力钻研烹调知识,创新幼儿食品,烹调幼儿饭菜从色、香、味、形方面精心制作,吸引幼儿食欲,得到幼儿家长、教师好评者;发现食品原料腐烂变质,及时上报,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者,给予奖励。

  9、对烹调工作不重视,烹调技术低下,私自使用腐烂变质食物及原料制作食品或因加工制作不熟,加热不透。用具餐具消毒不严密,二次污染而造成食物中毒或疾病发生者进行处罚。

  10、做好的食物成品如有质量问题,如含有异物、口感不适等,对制作者进行相应处罚。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20

  一、目的:为了保证加工的食品质量和卫生安全,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有关法规和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具体要求

  1.食堂人员在工作前均进行食品卫生等专业知识的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所有生产加工人员必须参加卫生部门的体检并取得健康证,且在食堂工作期间内一直保持合格有效。

  3.在工作期间患有痢疾、腹泻、呕吐、发热、咽喉疼痛、皮疹、其它皮肤损伤(冻伤、烫伤、切割伤等)、眼、耳或鼻溢液或有其它传染性疾病发生等疾病的员工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及时治疗,在治疗过程中不得从事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工作,可根据情节轻重安排从事其它工作或调离工作岗位。

  4.员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工作衣、工作帽、工作鞋要干净卫生,穿戴整齐。

  5.食堂内不得随地吐痰、吸烟、乱扔废弃物,工作中不得闲聊、吃零食,不得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6.工作期间离开本工作区域时要脱去工作衣、工作帽及工作鞋;在便后、离开本作业区域或用手接触到身体的其它部位后,一定要重新洗手,方可重新作业。

  7.餐饮用具必须做到生熟分开,定位存放,各工用具不得混合使用用。

  8.餐饮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卫生必须达到无水迹、油污、污物或霉迹及光亮、不粘手,未经消毒的餐饮用具不得使用。

  9.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的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它水池混用。

  10.洗涤、消毒餐饮用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严格按照配比浓度标准进行配制洗、消水,进行清洗或消毒。

  11.煮沸消毒时应把餐饮用具全部浸泡在水里,煮沸后保持10分钟以上。

  12.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3.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与未消毒的餐饮用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用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14.食堂内应当经常检查防鼠、防蝇、防尘、防霉、防潮设施的安全有效性。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21

  一、食堂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堂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食堂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食堂管理工作的领导。

  二、建立食堂管理委员会,有一名副校长牵头,成立有教师、学生代表、学校后勤管理人员和饮食班长参加的食堂管理委员会,认真做好食堂管理工作。

  三、学校食堂不对外承包,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

  四、学校用人实行考核制,选用食堂管理人员和招聘食品从业人员时,都要严格考核,凡没有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品行不端及个人素质差,有心理健康问题者坚决不能聘用,50岁以上个人卫生不好的原则上不能聘用,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上班。

  五、坚持每天有一名校领导带班值日,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六、食堂实行四定: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包干,分工负责。餐后全面清洁打扫,经常保持室内外地板、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上下水道通畅,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食堂周围无垃圾,无污染、无杂物。

  七、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主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八、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九、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餐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盛放食品的容皿要加盖,销售食品时必须使用食品夹。操作间所有成品、半成品要分开摆放,并上加存放。

  十、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奖罚兑现,努力提高食堂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水平。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22

  一、明确各部门、各工作人员食品卫生安全岗位职责。

  二、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根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各项制度,不同岗位职责,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根据事故情节不同的严重程度,学校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对有关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或行xxx处分情节严重的,由xxx机关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一、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的防范自我保护及救助方法的宣传、教育。

  二、食堂一旦发现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学生马上停用,并立即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学校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办法。

  三、学生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即报告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应立即报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xxx机构报告。

  四、按病人的情况立即送有关医院xxx,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配合卫生行xxx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xxx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七、全校教职工齐心协力做好学生家长工作,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一、明确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职责,每天做好食堂内外环境保洁工作。

  二、有专人负责餐厅、环境卫生的打扫,保持厨房、餐厅内外清洁卫生,水沟畅通,洗手设备运转正常。

  三、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的条件,厨房、餐厅、仓库、凉菜等专用间视野内无、苍蝇、老鼠。

  四、餐厅地面、墙壁、门窗、灯具、桌椅等清洁整齐,室内无有害昆虫、老鼠。

  五、加工用设施、设备和工具清洁,厨房地面无食物残渣,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墙壁、天花板清洁工、无霉斑。

  六、每餐餐具清理结束后,全体食堂工作人员要将食堂工作区域(含餐厅的地面、台面、和桌椅)打扫清理冲洗干净,不留一点残渣,做到清洁卫生,防止蚊虫等孳生。

  七、垃圾箱加盖,废弃物容器密闭,外观清洁,并有明显标识,垃圾、废弃物及时清除。

  八、废弃油脂、泔油脂水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每次长假,全体食堂工作人员提前1天上班,打扫清理食堂内外卫生,并将所有食堂的餐具、用具按要求进行消毒。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23

  1、每个工作人员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上级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进行操作,不得自作主张、偷工省料。

  2、把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作为议事日程,长期不懈地抓落实,每项卫生工作都落实到人头,并且签定责任目标。

  3、按时上下班,搞好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换衣服、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

  4、工作人员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积极为学校搞好的`思想,团结一致、立足于本职工作,扎扎实实、勤勤恳恳、服务周到、接待热情。

  5、每个工作人员要虚心听取善意批评和合理的建议,厨师要积极想办法不断改进和提高烹调技术,根据营养搭配膳食,以良好的思想、务实的工作、精湛的厨艺赢得师生的好评。

  6、食品库房实行专间、专人管理,操作间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出。

  以上工作由总务处负责,每天随时检查监督,每月进行月评,凡违反者,首先追究相关责任,并将本人开除工作岗位,再从本月工资中扣除50元,期末进行总评,经考核各方面无违规行为的,给予一定奖励。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24

  为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教育、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落实”的工作原则

  (一)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工作建立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一律取消该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学校以及幼儿园新建、改建和扩建食堂前,设计施工图纸要送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经预防性卫生监督、符合卫生学要求签署意见后,再行组织施工,以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工程竣工后要申请卫生监督部门进行验收。

  (三)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均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就业。学校主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查证、验证制度。

  (四)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学校要对食品采购严格把关,到相对固定的场所采购食品,以保证其质量。

  (五)食堂不得制售冷荤了。每餐的各种食品应各取不少于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小时以上,以备查验。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个小时,若超过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或低于℃的条件下存放。原则上,所有熟食不应隔餐过夜。食堂剩余熟食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六)学校以及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七)学校食堂应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八)学校要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九)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十)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小时内)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接报后小时内)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25

  一、全体员工必须具备市卫生局防疫站体检后的健康证,一年后必须复查方可上岗。

  二、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不会客、不打私人电话,禁止在公共场所(餐厅、库房、白案房操作间及工作场地)吸烟。

  三、全体员工以工作为重,杜绝赌博、买码、上网。特别是上班时间不准讨论赌博、买码、聊天、听录音机,不准晚上深夜不归(10:00前进校门)在校娱乐时间不超过晚10:00,以免影响工作及他人休息,确保大家安全。

  四、全体员工必须公私分明,不搞特殊化,杜绝品尝食品(大师傅除外),不吃营养小锅菜、不吃学生病号餐、家属就餐必须打卡,员工就餐必须在指定地点,不准自己打饭菜。做到吃多少打多少,杜绝浪费。出食堂门、校门主动找李班长检查行李。

  五、以校为家,勤俭持家,树立当家作主的思想观念,要有主人翁的精神,不偷、不拿学校任何大小物品,要有正确的思想观念,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发现偷盗行为,一经举报给予重罚并解聘)。

  六、杜绝带着情绪工作,不端正工作态度,浪费学校原料(发现一次不再续用)。

  七、大师傅必须以身作则带好头,树好榜样,不意气用事,不图个人恩怨,不打击报复,不责怪他人,不辱骂同志,不翻老帐,全体员工要服从部门安排,不斤斤计较,不扯是非,不拉拜结派,不打架骂人,多做自我批评,要学会体谅和包容,要相互理解,保持一个团结、和谐的`大集体。

  八、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规,注意个人安全,上班时间必须穿安全鞋、戴安全帽、加强安全意识,认真工作、勤奋学习、多钻业务,要有优质的服务态度,合格的工作质量,树立一切为了学生、为教学师生服务的意识。

  九、全体员工要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防毒,有毒物品严禁带入食堂,下班时要关好水、电、空调、电扇、关好门窗、锁好门,严禁在炉灶上烤衣服及任何食品,禁止寝室烧电炉、煤炉、电热毯等危险用品。

  十、要节省用水用电,禁止用热水洗衣服、被褥,禁止在洗碗台上刷衣服、被褥。

  十一、上班要按时集合到岗,整顿队伍要规范,上报人数要准确,不能漏报、少报,集合口令要响亮有力,队伍要整齐。

  集合口号:遵纪守法要牢记、食品安全要重视、工作制度要遵守、服务质量要上去。

  十二、机械设备(合面机、压面机、升降机、绞肉机、烤箱等)定专人操作,任何人不能违反操作规则。

  十三、班长、大师傅要积极参与制订食谱,食谱要统一规范,计划统一上报,任何人不能私订计划,更改计划,要做到计划把关、质量把关、验收把关。坚持食品采购索证制,保障师生健康,保障教育教学正常运转。

  十四、以上工作责任制度请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如违犯学校规章制度,不按章上岗给予重罚,严重者自己主动离职,学校不再聘用。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26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我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14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列》、食品安全专项专项整治具体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

  1、学校食堂安全由校长亲自负责,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把食品卫生安全列为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2、建立管理和监督责任制,继续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保卫措施,由专人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并做书面记录。

  3、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定期开会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上级单位。

  4、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培训。

  5、学校食堂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和上岗证。

  6、建立食品留样制度,严格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7、学校保证学生享有足量、卫生的饮用水,供水工作有专人监管。

  8、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不得供应国家和本市禁止经营的食品。严禁无证经营和出售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9、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列入学校保卫工作范畴,定期研究,经常抽查和排摸不安全因素,防止人为投毒事件的发生。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27

  1、建立主管校长负责的各级岗位责任明确的岗位责任网络图。

  2、各级管理人员重视职业道德,积极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

  3、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承包制度,各级管理人员严把责任关。

  4、食堂承包人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时刻把食品卫生安全放在首位,严把食品卫生关,对以下几种情况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堂承包人应负全部责任。

  (1)采购变质、劣质食品以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

  (2)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动物检疫合格证等商家的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

  (3)食品加工不符合标准造成食品安全事故;

  (4)食堂内部安全防范不到位造成投毒事故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

  5、对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违反食品卫生有关规定造成的食物中毒的各级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的危害性等具体情况,给予批评、行政处分、调离岗位等处理,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的,将责任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6、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处置过程中,处置不当的各级行为人、责任人事后根据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和给予相应的处理。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28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街道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1)教办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戚梦蛟

  副组长:章小光

  组员:寿利平、章建明、石幼佳。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办公室设在总务处(电话:)

  2、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领导街道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街道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并对办公室、预防检查小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定期组织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各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2)办公室职责:

  下发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办制订的各项文件、通知,指导下属各校制订应急处理预案。

  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在街道学校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各校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教办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下属各校(园)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上报教办。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各校。实行积分亮牌制,按照检查扣分标准,累计满3分给予黄牌警告,满5分给予红牌警告。待整改措施落实后摘牌。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校兼职安全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教师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学校、校长考核实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小店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各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落实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腹泻)及时向学校校长(园长)报告,由学校校长(园长)报办公室备案;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5人以上的情况,下同),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前,由校长(园长)负责救援指挥。各校校长(园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卫生院)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小店食品、矿泉水等,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所属各校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29

  第一条为了监督和保障有关单位和行政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以下简称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保护学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学校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是指在学校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中,一起中毒事故中毒100人以上或死亡一人以上的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物中毒后,除依法对相关责任者追究法律责任外,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时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的形式有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第三条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学校和责任人的责任:

  (一)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主管校长负责制,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

  (二)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

  (三)学校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

  (四)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有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病症的,以及未经培训考核上岗的;

  (五)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采购学生集体用餐的;

  (六)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改进意见,未按卫生监督文书规定的时限进行改正的;

  (七)发生食物中毒瞒报、迟报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中毒事态扩大的;

  (八)未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和未保留现场的。

  (九)有其他与学校食物中毒发生直接相关的失职行为的。

  第四条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可提请学校所在地政府追究卫生行政部门的责任。

  (一)未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或标准)发放学校食堂或学校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许可证的;

  (二)未按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标准对学校食堂或学生集体用餐供餐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或检查次数未达到要求的;

  (三)未对学校主管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的;

  (四)监督检查过程中,未能发现和提出学校食堂存在的明显违法行为的,或者发现违法行为未提出改正意见并签署卫生监督文书的;

  (五)接到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后,未在规定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使食物中毒事故扩大的;

  (六)未按《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时间进行食物中毒报告的;

  (七)有其他与学校食物中毒发生直接相关的失职行为的。

  第五条所属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提请学校所在地政府追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

  (一)未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考核指标或未按规定进行督导、考核的;

  (二)未制定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或未定期组织培训的;

  (三)食物中毒发生后未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处理和报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

  (四)有其它与学校食物中毒发生直接相关的失职行为的。

  第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所指上级包括国务院教育或卫生行政部门。

  第七条水污染或其他食源性的传染病暴发、流行的责任追究不适用本办法。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3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的大事,牢固树立学校卫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顺利开展,特制定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员重视,成立食品卫生责任追究领导小组。

  二、食堂要严格遵守食品采购的卫生要求,严把食品采购关,严禁采购腐败变质、污秽不洁的食品及未经卫生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和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其他不符和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如在采购食品方面出现情况,要追究采购员的责任。

  三、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要求进行食品加工,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其原料严禁加工使用,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烧透,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都须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如出现问题,要追究当事人(炊事员)及管理员的责任。

  四、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不经消毒的`餐饮具禁止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储存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备用,保洁柜要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并保持食堂室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有害昆虫及其孽生的条件。如发生情况,追究管理员及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五、食堂的从业人员须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健康检查,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严禁上岗,严禁食堂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以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食堂的法人代表应立即向学校报告上述违规情况,如若发生要追究食堂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六、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的成员应不定期深入食堂了解检查监督食品卫生情况。经常深入食堂检查食品卫生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后要马上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及时整改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隐瞒不上报的部门和责任人,学校要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31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我校食堂责任的特点,制订如下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1、校方第一责任人校长对食堂卫生、食品卫生负有领导监督责任。食堂负责人对食堂卫生、食品卫生负有直接责任。总务主任对食堂卫生、食品卫生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2、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家十四号令,做好食品卫生工作,学校设立食品验收制度,食堂卫生工作检查制度。

  3、食堂采购进来的食品、食物、调料、添加剂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由于采购的食品、食物、调料、添加剂的问题而造成食物中毒,则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4、管理员对食堂内部管理,食品加工的'全流程,餐具、盛器、容器的消毒、烹调、分装运送中的各个环节的安全负全部责任。由于操作过程中管理不慎而造成食物中毒,则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学校食品验收员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和报告有关领导,则追究验收员责任。验收员向食堂管理人员提报了问题,由于食堂不及时整改而造成后果,则追究食堂承包者责任。

  6、检查小组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食堂有关管理人员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如既不向食堂管理员通报,要求整改,也不向领导汇报而造成中毒事故,则追究检查人员责任,如果食堂方面不及时整改而造成食物中毒,则追究食堂管理员责任。

  7、处罚方案视程度轻重作如下处罚:

  a.口头警告,批评教育。

  b.扣年终奖,书面检查。

  c.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32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学校食品卫生负有监管责任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管理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卫生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以及幼儿园。

  第三条 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 本规定中的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由学校主办或管理的校内供餐单位以及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故。

  第五条 本规定中的食物中毒事故按照严重程度划分为:

  (一)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二)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三)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及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第六条 行政责任追究按照现行干部、职工管理权限,分别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学校实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行政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做到有错必纠、处罚适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

  第八条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学校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一)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的,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

  (二)实行食堂承包(托管)经营的学校未建立准入制度或准入制度未落实的。

  (三)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

  (四)学校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

  (五)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病症未调离食品工作岗位的,以及未按规定安排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的;

  (六)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采购学生集体用餐的;

  (七)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的时限进行整改的;

  (八)瞒报、迟报食物中毒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的;

  (九)未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或未保留现场的。

  第九条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需要追究学校行政责任的,应当按以下原则,分别追究学校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一) 发生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少于29人的,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

  (二)发生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30人及以上的,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但直接管理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前已将学校未履行食品卫生职责情况书面报告学校主管领导,而学校主管领导未采取措施的,由学校主管领导承担责任。

  (三) 发生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和学校主管领导的责任。

  (四)发生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学校主管领导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十条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一)对不符合学校食堂或学校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的单位,发放卫生许可证的;

  (二)检查发现学校食堂未达到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要求,而未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的;

  (三)未按规定对学校食堂或学生集体用餐供餐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或检查次数未达到要求的;

  (四)未按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的请求,协助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对主管领导、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相关知识培训的;

  (五)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未提出整改意见的;或者提出整改意见后未在要求时限内再次检查进行督促落实的;

  (六)接到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后,未及时赶往现场调查处理,或者未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事态扩大的;

  (七)未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时间进行食物中毒报告的。

  第十一条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一)未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考核指标或未按规定进行督导、检查的;

  (二)督导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未提出改进意见的,或对改进意见未督促落实的;

  (三)未督促学校制定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或未定期组织培训的;

  (四)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通报,未督促学校落实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卫生监督意见的;

  (五)接到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后,未及时赶往现场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或者未督促学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事态扩大的;

  (六)未按规定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的,或存在瞒报、迟报行为的。

  第十二条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需要追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责任人行政责任的,应当按下列原则,分别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一)发生一般学校食物中毒,追究行政部门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

  (二)发生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部门管理责任人的责任。

  (三)发生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部门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十三条 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情况应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 承包经营单位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卫生职责,造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33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完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 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 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 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 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 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3、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

  4、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5、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负责人及配送员的责任:

  1、不按卫生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2、把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推销给食堂的:

  3、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搭配给食堂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的责任:

  1、 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2、 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3、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厨师的责任:

  1、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2、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经理或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

  3、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第十条 责任及处分

  (一)处分原则

  1、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损害或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及其以下处分,并责令该饮食部门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和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分别给予警告、取缔其在校内的一切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责任追究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校长室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34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是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切实加强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校长王成志是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食堂承包商(宿州市康净饮食服务有限公司)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办公室主任陈德庆负责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及食堂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与相关知识宣传等工作,同时负责上报各种材料,总务主任王强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全面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

  二、学校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分管领导要对职责范围的工作负起全面责任。

  三、校长及总务主任要对食品安全工作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及时排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种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食物中毒预案,加大对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检查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责任追究

  (一)对管理责任人的追究

  1.校长、总务主任对以上工作检查不力造成一定事故的,责令分别写出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2.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致人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根据不同情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对食堂的追究

  1.限期进行整改或由卫生部门取消其卫生许可资格;

  2.责令其销毁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

  3.根据情节轻重接受相关部门一定的罚款;

  4.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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