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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1
一、管理体制
1、 学校的收支管理工作原则上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管理体制。
2、 学校收支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学校成立财经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学校的财经工作。
3、学校必须单独设立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不得在财务处之外,设立同级财务机构。
4、 学校财会业务接受学校的统一领导,遵守和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定期向学校等上级部门报送财会报表,并接受财务监督和检查。
5、 学校开设银行帐号须由校级财务机构申报,并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可以到银行开设基本结算帐户。
二、管理办法
(一)、编制预算
1、量入为出:在保证学校结构工资的前提下,以教学为主,照顾一般,统筹兼顾,坚持实事求是,按需分配,留有余地,尽量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2、必须专款专用,注重效益。
(二)收入管理
1、上拨经费:根据主管局批准的预算计划,按照学校教育工作和事业计划的需要,按月编制用款计划向上级申请拨款,做到计划用款,专款专用。
2、各种预算外收入,均按有关标准收取。用上级规定的统一收据入帐管理,并按规定向物价局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接受财政、物价部门的监督,每月终了,要将本月的预算外收入及时专户储存。按月编制用款计划,向上级申请拨款,坚持先拨后用的'原则。
(三)、支出管理
1、强化预算约束,严格审批制度。实行“多人会签”的审批办法。是集中资金,落实责任,加强预算管理的重大措施。
2、项目支出先请示后支出,报销发票在原始凭证正面由经办人、分管领导、校长审批签字,才能报销。未经以上三人签字一律不得在出纳处报销。
3、学校购入的各种物资, 必须填写申购单,交校长签字后方可购买,急需购买的可电话报告后不填申购单。
4、学校预算内外的各种开支,必须贯彻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量入为出,按上级规定的各种标准办理,并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
5、学校的各种往来款项要及时清理,结算预领的差旅费应在出差回来后及时办理结报,不得拖宕。
6、凡添购设施5000元以上的必须纳入政府采购。
(四)、资金管理
1、学校收款要给交款人开据国家统一规定的正式收据(收费收据、银钱收据),并将现金当日送入银行。
2、学校支付现金,不得以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3、使用支票,要写明用途,由校长签字盖章。
4、收付现金要日清月结,出纳按期与会计核对帐目,保证帐帐相投,帐款相符,账物核实。
5、任何人不得挪用公款,公款私存,“白条”抵帐。
三、财务监督
接受监督是为了更好的服务,要在服务中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接受上级的财务指导、检查、审计;利用校务公开栏公布学校收支情况,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及社会的监督。
小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2
一、学校的财务工作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文件的收、支规定,开源节流,逐步改善办学条件。
二、每学期开学初,由会计拟订预算收、支计划,经教代会审议后,按预算开支。
三、经费的支付、报销,须按规范的手续,坚持校长“一支笔”审批的`原则,所有支出票据应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名,并注明用途,经校长签字审批后方能报销。
四、学校教职工出差,必须经校方同意,否则不予报销。因公需借款,经校长签字审批后,按照手续办理。
五、财务人员必须遵守现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学校禁止库存计划外的现金,否则,发生意外,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六、校产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学校设专职或兼职的财产保管员,负责管理全校财产。保管室进出物资要收支平衡,不出差错。各专用教室和各职能部门,由负责人管理本部门财产。借用公物应具手续,按期归还。每学期开学、期末对财产进行验查,分类造册登记。学校财产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照价赔偿。
七、对上级拨给的各项专款,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发放的各种资金,必须严禁格履行财务手续。
八、总务人员要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学校财务人员每学年要向全体教职工报告经费使用情况,组织一次财务清查,做到财务公开。
小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3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财务管理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按照《会计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中小学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节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二)中小学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三)中小学财务管理体制:学校实行“以县为主、统一领导、分校管理、单独核算”的财务管理办法。学校校长是学校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
二、资金管理
(一)预算管理
学校年末根据财政要求编制次年度财政经费预算。预算编制要考虑到教育学年制的特殊性,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二)收入管理
1.学校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事业收入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学校不准隐瞒、转移收入,不准将单位收入转移其他账户。学校要设置收入台帐。
2.学校收费坚持收费许可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校长是学校收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做好收费管理工作。凡违反规定收费,校长和有关人员将被追究责任。
3.学校要加强票据的领、销、存管理。票据由会计人员登记管理,负责发出、回收、检查及定期办理核销手续。
4.住宿费、代管费等收费必须开具四川省财政部门监制统一的规范票据。
(三)支出管理
资金支出应当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地情况制定支出标准,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1.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票据报销要有经办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字,属物品采购还要有验收人,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2.学校对大宗设备的采购,要按照“合理、节约、有效、实用”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论证,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报批手续。
3.学校应该规范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按照《xx县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发〔20XX〕XX号)、xx县差旅费开支规定等有关标准执行。
4.学校专项资金一定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挪作他用。
5.学校要严格控制工资、奖金、福利等支出管理,不准巧立名目乱发奖金、补贴或实物。
三、资产管理
(一)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
(三)学校要做好物资保管工作,建立健全物资验收、进出库、保管及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每年至少清点一次,保证账实相符。
(四)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仪器、课桌凳、办公桌椅等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4.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校办产业、民办学校除外)一律不计提折旧。
5.学校要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规定的资产类别和标准,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和卡片(有条件的学校可用计算机管理),做到账、卡、物相符。
6.每年进行一次资产清查,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处理,调拨、变卖、报损报废的资产处理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四、会计档案和会计交接
(一)会计档案
学校应按照《会计法》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会计档案定期归集,整档阅卷,统一编目,装订成册,确定专人保管,严防损毁、散失和泄密。
(二)会计交接
财会人员、财产保管人员调离岗位,应办法会计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不得离岗。交接人员应填写移交清册,办理移交手续应有监交人员负责现场监交。全县各中小学校由主管部门派人负责监交,现场人员均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字。
五、财务监督和财务人员管理
(一)财务监督
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政法规,维护财经纪律和执行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的重要保证。
1.强化教育内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继续开展财务收支常规审计检查和清产核资工作,净化财务管理环境。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对学校财务进行审计,根据审计部门提出的意见或建议,指导并督促学校及时进行整改。
2.充分发挥民主理财的作用,学校要每学期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收支状况,接受群众监督。
3.对于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违规违纪行为,局纪委按照有关规定将对学校法人、分管领导和直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财务人员管理
1.按有关回避的规定,学校主要领导的亲属不能担任本校的会计、出纳。按照印章管理要求,单位在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分开保管,不得一人保管多枚印章。
2.学校财务人员要具有高度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要保持相对稳定,不能随便更换。若要更换,必须征求主管部门意见,以保证本系统财会人员有良好的业务素质。
3.财务人员职责:
(1)出纳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原始凭证、自制凭证、外来凭证负责进行验证、审核、报销工作;
负责“五险两金”资料上报和资金代缴工作;负责日常零星办公物资采购工作(政府采购物资除外);负责财政信息系统(大平台)用款计划申请,资金支付(含公务卡报账)录入工作,同时完成支票打印和银行转账工作;负责单位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工作,同时及时手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账簿,年终将登记完成的账簿交会计保存备查;负责每月底与会计进行资金结账工作,并完成结账相关手续;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会计负责部门预算、部门决算、零星增资和调动人员增资编报工作;负责每月工资、年终绩效工资、年终奖金及规范补贴等发放造册;负责每月工资在大平台发放工作;负责财政信息系统(大平台)用款计划、资金支付(含公务卡报账)审核工作;负责对出纳结账票据的审核,凭证制单、完成软件记账工作;负责完成以下软件工作:部门预算软件、部门决算软件、教育经费统计报表、零星增资软件、金蝶财务软件、大平台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个人所得软件、债务系统软件、人事工资软件、人事工资统计软件、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软件、公务用车管理系统软件等;负责会计档案收集、整理、装订和归档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出纳人员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3)总务主任具体负责学校财务后勤保障工作,做好报销凭证审核、财产管理、食堂管理及学生营养餐等工作。负责大批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含学生课本、作业本、纳入政府采购教学和办公用品等);负责学校建设工程项目资料的报送工作;负责学校固定资产投资软件报送工作;负责学校资产管理系统软件报送工作;负责学校后勤财务方面制度建设;负责协助行政办公室完成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及软件报送工作;负责协助教导处完成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会计和出纳人员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4)财务人员工作量核定:学生人数1000人以下学校,财务工作按学校平均工作量的0.6-0.8计算;
学生人数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学校,财务工作按学校平均工作量的0.8-1计算;学生人数2000人以上学校,财务工作按学校平均工作量的1.2计算,同时条件具备学校可单独设置财务人员。
(5)财务人员考核激励办法:对年度财务工作完成出色,成绩显著的财务人员,按全县学校总数的10%予以表彰优秀财务人员,在财务人员评优晋级时学校应予以政策倾斜。
4.学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严格执行《会计法》、《中小学会计制度》、《xx县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和《xx县教体文广系统单位报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规范会计核算,认真履行职责。
5.集中记账:按照《xx县教育系统会计人员“集中记账”实施方案》(发〔20XX〕XX号)文件要求,定期召集会计人员集中记账。
6.县教体文广局将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学校分管财务领导和财会人员的培训班,提高后勤财务管理水平。
六、附则
(一)县域内幼儿园、教育研究和教师发展中心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本办法由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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