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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制度(通用13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制度 1
1、领机负责监督机器设备和机组人员安全。
2、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将工作服、工作鞋穿戴整齐,扣紧衣襟和袖口,衣袋内不装容易掉出杂物,不戴手表及各种饰物。
3、开机前,应向机器的各注油点、润滑点和油箱内加入所需润滑油(润滑脂)。
4、未经批准,非本机组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操作机器,助手和学徒应在领机的指导下工作。
5、机器启动前,应检查机身各部位是否有杂物,必须先给信号(按安全铃),前后呼应,确定机器周围安全方可开机。
6、机器运转前,先反点数周,再正点数周,以免滚筒之间有杂物破坏橡皮布、印版等。
7、机器运转中,严禁用手接触运动工作面,不准维修和擦拭机器,不准跨越转动部位,要保持机器防护装置完备。
8、机组人员应按分工严守岗位,时刻注意机器各部位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停机处理。
9、工作场地应保持整洁畅通,地面、工作台、机器周围无杂物,维修工具、零配件要放在规定位置。
10、工作时,任何人不准在机台周围嬉笑、打闹、大声喧哗。
11、工作结束时,清洗机器,保护好印版,擦洗干净橡皮布、压印滚筒和滚枕,关闭电源,填写工作日志。
12、定期保养和维修机器,并填写保养维修记录。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制度 2
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护旅客的合法权益,我公司慎重承诺:
1、遵守《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遵守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并认真执行。
3、保证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安全运输。
4、保证定期组织驾乘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及业务培训。
5、保证所聘用的驾乘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驾驶员领取了与驾驶车辆相适应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且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身体健康,胜任工作。
6、遵守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规定,服从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相关单位的管理。
7、保证客运车辆各种牌、证齐全有效,按时交纳国家税费,并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8、保证车辆不超速、不超驾、驾驶员不疲劳驾驶、连续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行车。
9、保证车辆清洁、卫生,不甩客、倒客敲诈旅客,保障乘车安全,努力做到让乘客满意。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制度 3
1、依照本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李家庄煤矿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如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等,应随时召开。
3、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李家庄煤矿矿长主持,特殊情况下,由李家庄煤矿矿长授权的主管生产、安全的李家庄煤矿副矿长或李家庄煤矿技术负责人主持。
4、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参加人员:李家庄煤矿各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和安全检查人员,必要时可吸收李家庄煤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班组长参加。
5、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的内容和任务是研究企业安全生产,具体内容由会议主持者确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①、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
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③、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④、决定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投入、奖惩、表彰等事项;
⑤、研究其他相关安全生产事项。
6、李家庄煤矿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应当有准备,并提前一天将会议内容通知参会人员。
7、李家庄煤矿安全办公会议设规范的专门记录。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制度 4
1、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公司的`事故隐患,按照等级进行登记,建立隐患信息档案,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5、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书面材料报送区安监局和有关部门。
6、一般事故隐患,由部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并报安监局备案、销号。
7、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疏散可能危及的工作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制度 5
1、经理监督、主管经理负责对车辆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2、检查内容:车容车貌、车辆运行安全状况,有无事故隐患,着重检查车辆制动、转向、灯光、喇叭、雨刷、后视镜等。
3、不定期跟车检查监督,了解道路状况、驾驶员操作情况有无违章现象。
4、出车前必须检查是否携带好行驶证、营运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5、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各部件的坚固情况,做到安全、可靠。
6、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制动、转向、灯光等主要部件是否安全,操作灵活。
7、行驶途中驾驶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注意力集中,安全行驶中如发现车辆异常必须停车检查,排除或是采取措施后才能恢复行驶。
8、收后车,清洁检查车辆,保证车辆第二天的正常行驶。
9、对检查获得的信息要及时加以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意见。
10、定期对驾驶员组织学习,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注意事项,交流安全操作经验,提高安全意识,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杜绝事故的发生。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制度 6
一、企业负责人
1、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
3、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4、保证安全生产资金足额投入并有效使用情况;
5、保证生产经营场所的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6、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情况;
7、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及开展演练情况。
二、安全管理机构
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人员资质和教育培训
1、是否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2、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5、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四、应急管理
1、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2、是否制定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3、是否评审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签字、培训、发布、实施);
4、应急预案是否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5、是否按要求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并进行评估;
6、是否按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五、隐患排查
1、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责任制;
2、是否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台帐);
3、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4、如有重大隐患是否制定治理方案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5、是否存在隐患整改不合格或未经安监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现象。
六、安全管理
1、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3、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4、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5、两个以上生产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6、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7、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8、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9、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七、监督检查
1、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
2、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3、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
4、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的;
5、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
6、对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7、拒绝、阻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监督检查的;
8、拒绝、阻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聘请的专家进行现场检查的;
9、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
八、配电安全
1、配电间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健全;
2、配电间是否堆放杂物,是否铺设绝缘胶垫;
3、是否有专职电工,操作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4、有无定期检查、维护记录;
5、有无配电室管理标识牌;
6、绝缘工具是否齐全、有效(定期检定合格证明);
7、接线、装置是否完好(规范),电线有无私拉乱接,绝缘破损、线径过细、过热现象;
8、配置的灭火器材是否充足和有效。
九、消防安全
1、消防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好用;
2、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受否齐全、好用;
3、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督促采油矿各级领导干部深入生产作业现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各职能组在安全生产中的关键作用,根据采油厂领导带班制度的相关要求,结合采油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采油矿领导干部、各职能组“两特”作业现场带班管理。
第二章定义
第三条特殊作业是指新建项目投产、重大工艺改造、二级以上动火等风险系数较大的特殊施工作业。
第四条特殊时段实施的非常规作业指重大活动期间、节假日、夜间、恶劣天气等特殊时段实施的高压油气层射孔作业等非常规作业。
第三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对于“两特”作业,采油矿分别安排科级、各相关专业职能组室主任及职能人员现场带班作业。
第五条采油矿领导干部“两特”作业现场带班安排及实施。
(一)正常生产情况下的安排及实施。由采油矿各职能组每天下午生产会前提交重要工作量,根据本细则要求明确带班领导,由值班主任在生产会上安排或通知到带班领导。
(二)紧急情况下的安排及实施。发生紧急险情,且符合“两特”范围要求时,由矿调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安排各相关专业职能部门人员到现场组织处理,并及时通知带班领导。
第六条带班领导干部在实施特殊工序带班作业前,应满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油田相关安全知识培训的要求,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件。
第七条带班领导干部在现场带班作业期间,负责指导和督促落实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及应急保障措施,及时发现并制止“三违”行为,协调处理现场安全问题及突发事件(必要时需取得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的授权),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带班结束后,应及时将带班记录反馈至采油矿HSE委员会办公室。
第八条存在以下情况的,采油矿将追究带班领导干部的相应责任。
(一)酒后上岗的;
(二)不填写或不按规定填写带班记录的;
(三)现场检查巡视不力,未及时发现并制止“三违”行为而引发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未履行带班职责、违章指挥或指挥失误、玩忽职守引发事故的。
第四章特殊作业期间的领导带班
第九条以下特殊作业,由采油矿副科级以上领导带班作业。
1.处理溢流、井喷事故等修井作业期间、注汽井井喷由采油矿主管矿长和分管地质作业、注汽的副矿长带班;
2.油气水井大型酸化压裂施工期间,由采油矿分管工艺的副矿长带班;
3.新建、改建、扩建联合站,投产期间,由采油矿分管集输的'副矿长带班;
4.新建、改建、扩建注汽站投产期间,由采油矿分管注汽的副矿长带班;
6.油田二级用火作业期间,按照施工区域的不同,分别由采油矿主管安全、分管集输、注采、作业的副矿长带班;
7.活动锅炉搬家期间,由采油矿分管注汽的副矿长带班;
8.油气泵站内实施大型机械破土作业期间,由采油矿分管集输的副矿长带班;
9.泵站内3项及以上不同部门组织(或实施)的联合(交叉)作业期间,由采油矿分管集输的副矿长带班;
10.出现大面积停电或电网检修期间,由采油矿分管生产运行、分管电力的副矿长带班;
11.出现接转站及以上外输管线穿孔处理,由采油矿分管集输的副矿长带班;
12.出现计量站外输管线穿孔处理,由采油矿分管采油的副矿长带班;
13.单拉井投产验收期间,由采油矿分管注采的副矿长带班;
14.大修作业井开工验收期间,由采油矿分管地质作业主管师以上领导带班;
15.含硫化氢井及复杂情况井的井下修井作业期间,由采油矿分管地质作业主管师以上领导的带班;
16.高压油气层、含硫化氢地层射孔作业;由采油矿分管地质作业主管师以上领导的带班;
17.各种大型技术比武及一切活动,由采油矿分管培训的副矿长带班;
18.工会组织的体育比赛、文艺汇演等各类大型活动,由采油矿工会主席带班;
19.大型公共聚集活动期间,由采油矿教导员带班;
20.出现与地方政府部门联合行动处理特殊事件,由采油矿分管综治的副矿长带班。
第十条以下特殊作业,由矿机关各职能组人员带班。
1.采油队油井、联合站、污水站、注汽站站内三级用火作业期间,由采油矿分管集输、注采的各职能组人员带班;
2.油气泵站内实施普通机械破土作业期间,由采油矿分管集输的职能组人员带班;
3.吊装作业期间,由采油矿分管生产运行、集输、注采、作业的各职能组人员带班;
4.注汽活动支线连接期间,由采油矿分管注汽的职能组人员带班;
5.重点井、特殊工艺井作业施工,由采油矿分管作业的职能组人员带班;
6.出现影响油井产量的管穿、电力故障、设备故障、工农关系等处理,由采油矿生产办主任或值班主任、各有关分管的职能组人员带班。
第五章特殊时段实施非常规作业的领导带班
第十一条恶劣天气下的生产运行,由采油矿矿长指挥生产,采油矿分管生产运行、注采、集输、地质、安全环保、设备、用电的副矿长带班作业。节假日、夜间由值班矿领导带班。
第十二条以下特殊时段实施的非常规作业,由采油矿副矿长带班作业。
1.雨季、汛期、敏感区域水体污染隐患巡查期间,由采油矿分管环保的副矿长带班;
2.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实施作业期间,分别由采油矿分管集输、注采、作业的副矿长带班;
3.污水处理设施检维修作业期间,由采油矿分管集输的副矿长带班;
4.注汽锅炉大修期间,由采油矿分管注汽的副矿长带班。
第十三条以下特殊时段实施的非常规作业,由采油矿各分管职能组人员带班;
1.雨季、汛期、节假日、阶段性隐患巡查期间,由采油矿分管各职能组人员带班;
2.注汽锅炉普通检修期间,由采油矿分管注汽的职能组人员带班。
第六章检查和考核
第十四条采油矿HSE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采油矿科级、职能部门和基层队干部的带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采油矿HSE委员会按照监督情况,提出考核意见,并报采油矿经营组落实考核。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细则由采油矿HSE委员会负责解释。各基层单位应参照本细则,制定本单位的领导干部“两特”作业现场带班管理细则。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制度 8
1、车辆必须执行定期保养维护制度。
2、二级保养维护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同时要做到一日三查,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进行并做好维护记录。
3、建立车辆技术档案,要求一车一档,专人负责。
4、收车后,做好车辆清洁工作,保持车容车貌,加好燃料,保证车辆正常行驶。
5、要求车辆停放在固定停车场。
6、加强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查,特别是车辆的转向、制动、灯光、传动等方面要严格把关,做到人有问题不上车,车有问题不上路,确保安全行驶。
7、对车辆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必须做好调查、分析登记在案,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杜绝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8、用科技为行车安全提供保障,对车辆行驶进行动态实时监控,发挥最大最优运营效率。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制度 9
1、坚持科学制度管理安全,由公司领导为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第一责任人,每月组织、检查本公司的安全运营状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工作人员关于安全运营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2、分管安全的管理人员定期研究布置安全运营,对隐患及时研究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
3、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运营工作计划,规章制度、职责,并实施监督检查,发现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并予以处理。
4、安全运营议事制度,定期对安全运营进行总结研究讨论,对安全运营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通报,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执行告诫制度,确保隐患整改落到实处。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第一责任人要采取有效措施,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安全法律、法规,违反公司安全制度的',严格按照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从严惩处,决不姑息迁就。
6、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管理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应急求援实战演练,若遇紧急突发事件,有序进行应急处置。
7、加强车载灭火器材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消防技能,加强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管理,确保消防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8、设施设备、机械性能安全管理制度,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检测作好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维护、保养、检测记录应当包括安全设施、设备的名称、时间、人员、问题等内容,并保存不少于3年。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制度 10
一、新员工安全培训
新员工进入后必须经三级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1公司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教育;公司概况、安全守则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权力和义务。
2车间级: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3岗位级:本岗位基本情况、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和安全职责与职业卫生事项以及有关事故案例。
二、员工的日常培训
安全生产经营法规和安全生产经营基本知识,安全科学技术知识,安全守则和安全操作规程、典型事故经验及教训等。
三、有关人员的'专职培训
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举办的上岗资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以获取资格证书。
四、变换工种/岗位培训
凡员工因工作需要变换岗位时,要进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五、复工培训
凡因故离开原岗位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都要接受复工培训。
六、培训记录
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档案记录管理工作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制度 11
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认真检查并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方面的隐患,从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身心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的项目、内容、时间、方法、隐患整改、责任分工及要求。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岗位。
责任
安全员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检查;
总经理定期参加安全检查工作;
主管负责属地设备设施、消防设施、器材安全检查工作;
其他人员负责辖区安全检查工作。
管理总则
安全生产检查依据“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进行实施。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一般按检查的目的、要求、阶段、对象不同、分为综合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节假日检查和季节性检查五种。
综合检查是指对经营服务活动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日常检查是指各岗位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日查、周查。主要包括:巡逻检查、岗位检查和重点检查。
专项检查是根据企业特点,安全员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某项专业范围的设备、操作、管理进行检查;工程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所属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节假日检查是指节假日由安全员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
季节性检查是指夏季和冬季来之前进行安全检查。
日常性安全检查要求
检查范围
设备设施、建筑物、作业环境,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
危险源:按照危险源识别和评价划定“重要”和“一般”两级危险源。
管理要求
操作者每天上班前和工作结束后应对本岗位的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进行检查。
每天对本管辖内的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进行日常检查,填写日常检查记录。还应利用班前会、班后会及安全活动日等多种形式,发动群众进行互相检查。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部门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报告。
危险源检查:班组每月一次,要认真填写危险源检查表。
专项检查要求
检查时间
专项检查由安全员组织,针对企业状况,对本企业特种设备、电气设备设施、消防设施、作业环境进行专门检查。
相关人员参加。
专项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的时间为每季度末的最后一周内进行。
管理要求
专项检查应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编制《安全检查表》,按照表列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前,要组织检查人员学习检查表内容。
专项检查中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不能立即整改的由检查组下达整改通知单。
检查结束后,由安全员收集检查中的各种资料,填写检查记录;安全员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汇总,向经理和总经理汇报。
节假日检查要求
检查时间
本企业应于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前一周结束自查。
检查内容
查应急物资:查应急物资是否正确贮备齐全,消防器材是否灵敏有效。
查制度: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在生产活动中是否得到了贯彻执行,有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
查纪律:查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查隐患:设备设施、公司建筑物、作业环境等的隐患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检查方法及要求
通过人员询问、现场勘察等方法,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工作要充分发动群众,认真开展群众性自查和整改,并将检查情况上报主管总经理。
总经理对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大隐患应及时整改。
隐患整改要求
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应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对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原则上必须立即安排整改,按“四定”( 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定资金。)原则整改到位;对一些较大和整改有难度的隐患要及时列入计划整改项目,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进度,并及时对口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以便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确保设备设施安全。
隐患整改完成后,由隐患整改通知单的下发企业(人员)进行验证,归档。
安全检查表的编制、记录保留时限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依据有关规程、规范、规定、标准与手册;
本企业的经验。
各类安全检查记录保留3年,检查记录注意防火、防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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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强化“谁管理,谁负责”的全员安全管理制度,激发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的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
2. 适应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3. 职责
3.1 公司最高管理者或指派管理代表,负责组织建立奖惩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
3.2 公司安全监督部门负责违章罚款及事故惩处细则的制订,并监管实施。
3.3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
3.4 各级安全监督部门是安全奖惩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
4. 具体内容
4.1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应给予奖励:
4.1.1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4.1.2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4.1.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1.4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4.1.5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4.2 对于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生产部门和业务部门,公司应给予其领导班子一定的奖励。
4.3 按照公司要求,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接受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管理,全年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且未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公司应给予一定奖励。
4.4 奖励实行精神奖惩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资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4.5 公司及生产部应从工资总额或安全投入预算中预留百分之一至二作为安全专用奖金(此奖金不包括月、季、年度安全考核奖金),由公司财务部门建帐,公司安全监督部门直接控制使用。
4.6 公司应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三项机制;制订违章罚款和事故惩处办法,公司应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办法,强化个人安全风险意识。
4.7 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
4.8 安全生产具有一票否决权。凡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取消当年参加有关评优、评先进活动或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资格。
4.9 对发生人身、机械或其他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相,一经查证落实,将予以单位(部门)领导和专职安全员以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并对事故给予加倍经济处罚。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制度 13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 机构与职责
3.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3.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3.4.班组负责人对生产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四 、工作程序
4..1惩罚
4.1.1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按严重程度扣除安全绩效得分2-10分。
4.1.2发生一人次轻伤事故,扣罚事故主要责任人100元;扣罚事故次要责任人50元;扣罚责任班组长30元;
4.1.3同一班组在一个月内连续发生两起以上轻伤事故的,第二起事故扣罚事故主要责任人200元;扣罚事故次要责任人100元;扣罚责任班组长50元;
4.1.4发生一次两人以上轻伤事故的,扣罚事故主要责任人300元;扣罚事故次要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班组长100元;
4.1.5因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而发生轻伤事故的,扣罚责任班组长300元;
4.1.6发生生产性重伤一人事故,扣罚事故主要责任人800元;扣罚事故次要责任人400元。扣罚责任班组长300元;扣罚事故班组安全员200元;扣罚分管领导800元。
4.2奖励
4.2.1奖励的范围
4.2.1.1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4.2.1.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4.2.1.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2.1.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
4.2.1.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2.1.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
4.2.1.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2.1.8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4.2.1.9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4.2.1.10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
4.2.2奖励的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4.2.3奖励程序
4.2.3.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上报安技部门,经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通过。
4.2.3.2对第4.2.1条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由车间和班组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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