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督办工作制度

时间:2022-06-10 09:04:27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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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督办工作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督办工作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督办工作制度

  公司督办工作制度 篇1

  一、督办内容:

  XX和公司领导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公司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决定事项、会议决定和紧急通知等落实情况;基地工作部署、生产例会、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等落实情况;文件的处理办理情况;公司下达的督办事项;基地领导交办的事项等。

  二、督办工作原则:

  1、领导负责的原则。督办工作要置于基地领导有效控制之下,坚持基地领导、综合管理部领导主管原则。督办事项(文件办理除外)要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才能立项。督办过程中的进展情况综合管理部要及时报告基地领导,遇有重大问题请基地主管领导出面协调。督办结果上报前要经主管领导审核。

  2、分流承办的原则。综合管理部主要是根据基地领导的指示、要求和意图开展工作,既不能直接处理问题,也不能代替职能部、中心的工作,必须坚持分流承办的原则,对督办事项及时选行任务分解,下达有关单位具体承办。对于涉及几个部门的督办事项,要明确牵头负责的单位和领导,做好协调工作。

  3、实事求是的原则。督办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较全面地了解和反映各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的情况,避免形式主义,要善于及时发现和反映问题。

  三、督办事项确定后,要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按照领导负责、分流承办的原则,将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做到件件有人负贵,事事有部门承办。

  四、对领导重要指示,重要决议、工作部署的落实、要制定督促检查工作方案。根据实施的进度,分阶段、有侧重地检查。正在落实的查进度;已经落实的查效果;没有落实的'查原因。对于难以把握的重大问题应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五、各单位对基地下达的督办事项要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告落实情况,并根据要求写出专题报告。综合管理部要及时检查并向基地主管领导报告情况。

  六、对各单位落实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及重要指示的办理情况,基地将进行通报。对贯彻落实好的,要总结经验,及时推广;贯彻落实不好的,要查明原因,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者的责任,严肃处理。

  七、督办事项要本着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答复的原则,做好情况反馈工作,使领导及时掌握整个工作进程。

  八、督办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九、督办工作程序:

  1、拟办。综合管理部应提出督办事项拟办计划和意见。计划一般应包括督办事项、承办单位、时限和要求等。

  2、交办。交办采取发《上海基地督(催)办单》的形式,交有关单位办理。交办应努力做到任务量化、时限具体化、责任明确化。

  3、催办。《上海基地督(催)办单》发出后,要及时了解督办件的运行和办理情况,并适时加以催办。基地所属各单位在接到《上海基地督(催)办单》后,应明确主管领导,并指定专人承办,在规定时限内将落实情况报综合管理部。

  4、总结。综合管理部对承办单位报来的落实情况。要认真进行审查,整理后送部领导审阅。同时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十、考核奖惩

  1、基地将督办工作列入责任制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两个方面,一是督办工作运行情况,包括部门领导重视、专人负责、工作程序规范等;二是督办工作质量,即督办事项办理落实的时效性、落实内容的全面性以及督办报告质量。

  2、基地按季采取《督办通报》的形式,对督办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3、对在考核中成绩显著的,或上报督办材料积极,反映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且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在责任制考核中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另行规定。

  4、对未按时办结的、被退办的、办理质量不高的,在责任制考核中给予处罚,处罚办法另行规定。

  十一、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督办工作制度 篇2

  为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行,确保政令畅通及各项工作决策的贯彻落实,不断完善机关工作秩序,改进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办工作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分工合作、适时督办的原则。通过督办,使机关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做到事事有人承办、有人负责,提高工作效率。

  二、督办的职责范围

  (一)做好对上级的工作部署、重要指示、交办事项及来文、来电落实情况的督促办理工作

  (二)做好本局各项工作目标、决策、决定和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事项的督促办理工作;

  (三)做好同级机关来文、来函、来电商办事项的督促办理工作;

  (四)做好外地单位来文、来函、来电协商事项的'督促办理工作。

  三、督促工作程序

  (一)建立科学的登记制度

  1、对上级的工作部署、重要指示及来文、来电交办事项和同级机关、外地单位来文、来函、来电商办事项要逐个进行分类登记,并根据领导批示情况及时转交承办部门办理;

  2、对本局各项工作目标、决策、决定和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事项要进行认真登记,并根据本局各部门工作情况及领导批示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二)完善督办手续

  1、对各项工作在交付承办部门承办时应完善登记、签收手续,文件转到何部门、应当何时上报结果,应有明确记录;2、对转交各部门承办的事项要分轻重缓急进行及时催办,历次催办的过程及情况,应有所记录;3、注意反馈信息,在督办中善于发现新经验、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对办事不力,推诿扯皮的个别现象,在查清情况时要及时向上级汇报;4、对办结事项,要及时将办结情况向上级汇报,并将办结事项资料(文稿)及时移交档案室归档;

  四、督办工作要求

  (一)督办工作要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规定,不得随意泄露机密事项的承办过程和办复结果; (二)建立督办工作通报制度。对贯彻落实工作做得好的,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对典型的经验通报推广;对贯彻落实工作做得差的,要查明原因,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处室要服从督办人员对各项工作的检查和督促,不得顶住不办。

  五、督办工作的实施

  班子各成员及各股室的负责人均为督办事项的责任人,办公室是督办工作的全面实施者,带头遵守督办制度。

  公司督办工作制度 篇3

  为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进一步端正风气、严明纪律、规范行为,切实将上级政策文件、会议精神、领导决策贯彻落实,提升机关形象,结合局实际,特制定局督办工作制度。

  一、督查内容

  1、上级部门布置的工作和上级领导批办的事项;

  2、局党组会、局长碰头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研究决定事宜;

  3、列入年度重大项目推进及工作计划的事项;

  4、重大来信来访问题的处理;

  5、局领导要求办理的及其他需督办、催办的事项。

  二、督查形式

  书面催办;对重要文件、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不定期通过电话、口头等方式进行催办;对复杂情况,综合成文字材料及时反馈有关局领导参阅。

  三、组织领导

  督办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工负责,局办公室秘书人员承办具体事宜。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督办件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四、督查程序

  1、审批。根据督办事项,由办公室秘书人员填写好《市科技局督办工作通知单》,报局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2、送办。将《市科技局督办工作通知单》送达承办单位或承办人签收。一般事宜要求一周内完成。重大事宜要求两周内完成。

  3、联系。局办公室及时掌握承办情况,与承办单位或承办人保持联系,根据承办情况督办催办。

  4、汇报。督办催办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有关局领导汇报,必要时要提交书面材料。

  5、复办。如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承办单位、处室应按要求再次办理,并汇报复办结果。

  6、归档。督办催办材料经局办公室分管主任审核同意后,要立卷归档。

  五、其他

  1、在特殊情况下,在办结时限前不能完成督办事项的或需要延长办结时间的,承办单位、处室负责人要及时向局分管领导汇报,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可重新确定办理期限。

  2、局办公室对督办工作每年统计汇总一次,并将结果报局党组审核。

  3、督办年报情况将作为年度评比先进和考察干部业绩的重要依据。对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的,要提前写出书面说明。对不按规定完成任务的,局党组将视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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