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8-20 06:49:39 制度 我要投稿

协会管理规章制度(精选7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协会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协会管理规章制度(精选7篇)

  协会管理规章制度1

  第一条摄影协会是在三峡电力职业学院组宣部导下的学生社团组织。它是由爱好摄影的在大学生组成。

  第二条摄影协会以服务广大教职工,丰富广大学生们业余文化生活,提大家的素质和生活质量为前提,以倡导教职工对摄影艺术的追求为目的。为反映我校风貌、丰富学习生活、促进学生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

  第三条摄影协会组织全体会员学习摄影知识,探索摄影艺术,开展摄影活动,进行摄影创作。摄影协会围绕摄影中心工作开展活动,通过活动锻炼会员的工作能力和摄影技巧以及培养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品质。为了严肃本协会纪律,活跃学生课余生活,促进协会的`发展,现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会员入会后签发会员证,会员证证明会员身份。会员可持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可在一定的公开场所进行正当的摄影活动,但不可持证进行违法、违背协会章程及违反学校纪律的活动。

  第五条会员有遵守章程、执行决议、缴纳会费、参加活动、承担和完成协会委托任务的义务。

  第六条本协会会员享有的权利:

  1、享有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摄影权利。

  2、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或倡议,为协会发展出谋划策。

  3、协会会员的优秀作品有向协会外推荐,取得奖励的权利。

  第七条本协会会员享有的义务:

  1、严格遵守协会内的有关制度,服从协会内的安排,按时高质量的完成协会分配的任务。

  2、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类活动,有事须事先请假,由秘书长批准。不得无故缺席,无故缺席三次者,做自动退会处理。

  第八条会员有退会的自由,退会不退费。

  第九条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秘书长一名,并请有摄影经验的老师指导。

  第十条会长负责全面工作,制定协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各部实施。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和任务。副会长和秘书长负责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并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并可行使会长委托的职权。

  协会管理规章制度2

  协会实行会长责任制,设副会长两名,协会由摄影部、宣传部、财务部和日常管理部四个部门组成,每个部门设部长一到两名。协会主要管理者实行聘任制,经过全体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一章会员

  第一条凡承认本协会章程,主动承担宗旨规定的责任,对摄影有兴趣并能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本校学生,经过申请,并登记入会者,均可成为本协会成员,积极鼓励一些能力出众、工作热情的成员承担协会中的职务。

  第二条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摄影协会的所有会员,均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及本协会的有关规章管理制度。

  2、维护本协会的利益,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按期提交摄影作品。

  3、会员应向广大干部、老师介绍、宣传有关摄影的知识和本协会的宗旨。

  4、不得妨碍其他会员行使权利和义务。

  5、未经摄影协会许可,不得以摄影协会名义组织、参加任何活动,后果自行负责。个人行为与摄影协会无关。

  6、对学校、对协会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

  第三条会员在认真履行义务的同时,享有以下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协会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2、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包括采风活动、各种摄影比赛或摄影展。

  3、有及时了解本协会的有关的变动和参与协会建设的权利。

  4、会员入会自愿,有退出协会的自由。

  第四条凡出现重大违规、违纪现象,摄影协会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五条本协会对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身摄影水平,工作认真,负责的会员给予鼓励。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本协会由全体会员共同组成,协会中设立的一些管理职位、职务由全体参与精选的选手经团委老师与突围主席团批准产生。

  第七条本协会实行会长责任制,设副会长两名(其中之一兼任社团团支书一职),协会下设秘书处,协会主要管理者实行聘任制,经过学院团委选举产生。BT要求协会所有成员集思广益,人人能够以主人翁的态度奉献于BT,服务于大众,争取自己的聪明才智为本协会的进一步发展锦上添花。

  1、会长:

  主持协会的全面工作,制定在任职期间的工作计划,组织协调、落实各部门的工作,完成协会和会员申请审核工作任务,定期向学院有关领导、校社联汇报工作,并取得学院有关领导和部门的广泛支持。

  2、副会长:

  协助、配合会长开展工作,会长不在时需暂代替会长完成相应工作,并具体负责协会各项具体工作,特别要负责本协会成员技术指导以及提高各会员的摄影技术水平工作。

  3、秘书处:

  协助会长、副会长管理协会,保证协会日常行政工作的正常进行。对会员档案、活动经费的使用及其帐目进行管理。配合学院相关其它部门,对协会的工作和活动进行推动并及时宣传,并使本协会在广大员工中产生影响。负责协会的对外宣传、联络工作,组织协会外出活动。处理会员反映的具体问题,并且和会长,副会长负责与赞助商的沟通和交流。秘书处由正副秘书长和成员构成。

  第三章经费

  第八条本协会活动经费由学院领导批准下拨、协会自筹等。

  第四章奖惩

  第九条协会设立若干奖项,根据会员参加活动及摄影、登期情况评出获奖名次,由学院团委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第十条凡违反协会章程,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不能认真履行会员职责的,经会长,副会长协商批准可取消会员资格。对会员有破坏协会声誉的行为,由会长,副会长协商决定劝其退出或开除。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章程的修改权、最终解释权归属xx科技大学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BT摄影协会。

  协会管理规章制度3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市集邮协会(以下简称本会)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会及其各县(市、区)和行业集邮协会。

  第三条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本会印章的刻制均须报会长批准,由秘书长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并向邯郸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备案。

  2、印章启用应报会长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本会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本会公章和秘书处公章由秘书长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分别有会计和出纳保管。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将本会印章带出本会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征得秘书长同意,并经会长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

  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会长批准,方可带离本会。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秘书长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本会名称变动;集邮协会印章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会长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秘书处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五条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本会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本会公章;

  2、凡属业务范围内(除会费收取、接受捐助等以外)的加盖秘书处章;

  3、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本会业务、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秘书处审核、会长领导批准,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会长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会长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协议类文件须报秘书处备案。

  第六条违纪处理

  一、违反以上规定者,本会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本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本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使用签批单》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秘书处汇总存档。集邮协会印章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协会管理规章制度4

  为规范协会日常管理,进入本协会的成员,请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一条、协会成员应按时进行本社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若请假可代请或自己当面请假。

  第二条、协会成员应热爱本协会所组织的授课和组织的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好学、积极进取,努力打造一个易于大家兴趣培养好发挥的良好环境。

  第三条、协会成员应关心协会的成长和发展,自觉维护协会的荣誉和利益,积极参与协会的`工作和活动,若用好的工作建议、活动改善,及时交流将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协会是供社成员增加兴趣爱好,互相交流的团体,协会活动时不得大声喧哗、聊天、随意外出走动。

  第五条、在本协会内完成的作业,统一交由社长、副社长保管。

  第六条、协会成员应自觉爱护本社公物及美术活动用具,如发现有损坏及时上报。

  第七条、在社里如发现打架斗殴,偷窃等不良行为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予以开除。

  第八条、协会成员退社应书面通知本协会社长,副社长。

  第九条、多次不参加本社活动的(3次),经提示后仍违规的,视为自动退会,并补交书面通知。

  第九条、协会成员应遵守本协会规章制度,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第十条、协会成员有维护协会荣誉和财产的义务。

  第十一条、协会成员按值日表的设置对教室环境进行打扫。

  第十二条、对本协会活动表现突出者,学期末将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协会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搞好自身的情况,严格的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修养。带领协会成员遵守本协会的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如果有成员对协会干部的工作不满意,可以直接向社长反映或集体会议时公开提出讨论,由协会全体成员进行商讨。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对全体协会成员生效。

  协会管理规章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延边大学珲春校区读书会,是在延边大学珲春校区图书馆领导下,由延边大学珲春校区所有热爱读书的同学发起的,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

  第二条延边大学珲春校区读书会的宗旨是“搭建读书平台,推进读书交流,营造读书氛围。“

  为校内所有爱好阅读的师生搭建一个平台,推进校园文化建设,让每个人都参与读书,爱上读书。

  第二章、活动的开展

  第三条延边大学珲春校区读书会作为本校的社团组织,今后一定坚持“线下活动为主,线上推送为辅。“的活动方针,坚持在线下举办同学们喜闻乐见的读书活动,在线上以“延边大学珲春校区读书会“公众号,定期及时的为同学们推送新鲜内容。

  第四条读书会采取QQ群、微信公众号和定期会面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倡导宽容、自由、温和、相互尊重之讨论气氛。

  第五条每次由本会自行确定并组织线下活动前,都应提前通知成员活动的内容与活动细则。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本会会员应热爱读书,善于思考,有主见,能够坚持自己的看法。

  第七条本会会员应具有一定文学修养,能够准确表达思想。

  第八条本会会员应具有团队精神,能够协同合作。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

  1、对读书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建议。

  2、有按时参加读书会组织的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优先参加读书会的学习、活动的权利,优先获取本会提供的书籍、资料和信息的权利。

  第十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读书会章程,积极参与读书会的`各项活动。

  2、宣传读书会,吸引更多的大学生加入读书会,共同维护读书会的稳定与和谐。

  第四章、考核与奖励制度

  第十一条每学期参加读书会组织的活动不超过八次者,则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优秀会员评选。每学年,按照《延边大学珲春校区读书会优秀会员评选办法》进行优秀会员评选,颁发荣誉证书。

  第五章、组织机构构成

  第十三条xx读书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

  第十四条读书会会长职责

  1、负责读书会的日常运营与策划工作

  2、做好与学校图书馆与老师的联系与交流,及时反映读书会存在的问题。

  3、定期组织召开读书会成员代表大会

  第十五条读书会副会长职责

  1、负责网络宣传与推广

  2、负责读书会公众号的制作与监督

  3、负责监督会长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十六条读书会秘书长职责

  1、负责读书会日常事务的记录与总结

  2、负责读书会各项事务的调度与协调

  3、负责监督读书会活动的进行情况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延边大学珲春校区读书会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八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延边大学珲春校区读书会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协会管理规章制度6

  一、为了更为方便的管理好书法协会,特颁布下列管理条例:

  1、协会成员应按时参加本会举行的活动以及课堂练习,要做到不迟到、早退和缺席。

  2、协会成员考勤由秘书组组长负责,并负责认真填写每次考勤表。

  3、协会成员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向组织部部长请假(不能代请)经批准备后方能生效。

  4、本协会对缺席和迟到的成员采取相应的惩罚,迟到两次算一次缺席,缺席者应认真写好检讨并亲自交给副会长,缺席三次将被无条件开除,并收回会员证,从此不再是书协成员。

  5、对于协会干部应每次必到,其缺席一次又没向会长请假者按会规要在例会上做自我检讨,态度如一再不端正,将被永远开除并没收有关证件,开除其会藉。

  6、在会议期间不得窃窃私语,应维持严肃的会议秩序,如有不听者,将受严重警告。

  7、对于其协会干部都应该各尽其职,互相合作。副会长在会长没在时应接管会长的一切事务,并积极的向会长反馈成员的情况,秘书组组长应积极的做好每次的.会议记录,并协助会长管理好每次事务。

  8、秘书组组长就理清每笔财务开支,每次活动后必须向会长公布消费支出,不得谎报财务,否则将无条件辞退其职务,开除会藉。

  9、各会员不得以书法协会的名誉从事其违被书法协会以及社团部名誉的活动,如有发现将严惩不待开除会藉并上交社团部处理。

  10、无论是干部还是会员都得服从上级,如有不服又无正当理由者将辞去干部职责和干事,不得有越级行为。

  11、对于表现优秀的会员会考虑其下届会长及干部的选取并向校内其它岗位推荐。另外还颁发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奖惩制度:

  1、对于协会有重大贡献或在各种比赛中获得荣誉的会员,协会将给与物质奖励并记入协会大事中。

  2、成员如有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经协会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会员失去会籍的同时,须同时上交成员证并登记注销。

  三、招干招新制度:

  1、在成员中选拔有能力的担任协会的干部。

  2、每年广泛吸收新会员。

  四、优秀成员考核制度:

  1、成员表现突出,在书法上获得长足进步或其作品获得荣誉者。

  2、给协会一些极具参考价值的建议使协会能够更好发展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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