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规章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员工规章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员工规章管理制度1
1、全体员工按照本店编排表,准时上下班、休息,不得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应办理请假手续,上班时间衣冠整齐干净,工作服要整洁,工作证佩戴在左上胸,女士化妆,刘海儿不宜超过眉毛,鞋跟不宜太高。上班前不吃刺激性、有异味的食物,保持口腔卫生。
2、热情接待顾客,面带微笑,耐心回答客人的询问。
3、做好客人接送工作,要做到“一带二送三介绍”(即带位、送茶、介绍按摩项目)。
4、掌握顾客情况,对异常顾客要留心观察,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5、上班时不得会见亲友,不准打私人电话,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吸烟、喝酒、吃东西、追逐打闹、玩牌、打麻将,严禁赌博、搞或色情中介,不提供“”服务和“”信息,以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离开工作场所必须要征得主管同意。
6、不准私片带他人进入工作地点,不得私自将本店物品带出本店或赠予他人,更不能有偷窃行为。
7、服从上级指挥,如发现物品损坏或出现故障要及时报上级处理,联系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8、工具使用前后必须清理干净,摆放整齐,工作地点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物品,设备用完后,必须放回原处,并清理干净。
9、全体员工要团结一致,各尽其职,献出真诚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10、工作要认真负责,力求准确无误地完成工作任务,如遇有疑难问题要报告上级,请示处理,因责任心不强,不按服务规范操作而造成的人为错误或影响发型效果,当事人要受到经济处罚。
11、按摩过程中,要做到多问、多观察。
12、服务单填写清晰,防止出错单,跑单现象。
13、及时处理客人或同事遗留的物品,并向本部主管报告。
14、每一位员工有责任保持本店环境的整齐、清洁,维护本店正常秩序。
15、按规定交接班,如违反规定造成损失,要受处罚。
16、热爱本店,宣传本店,自觉维护本店信誉。
17、服从分配,团结协作,不拉帮结派,不惹事生非,主动做好本职工作。
18、敬业,积极进取,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提高服务质量。
19、工作时间不打私人电话,不长时间会客,上班时间一律不准接电话,紧急的私人电话则由同事接听转告。
20、在工作岗位服务要热情、礼貌、周到,接待客人或与客人和同事交谈要用敬语,上班要按本店要求的标准进行服务,接送客人有道谢声,工作出现差错和失误要有致歉声。
21、工作时面带微笑、有礼貌、负责任、诚实、细致、讲效率、说到做到,对工作推诿,不拖拉,接待客人要善始善终,交接工作要清楚。
22、穿工作服,佩工作卡,保持整洁,保持口腔卫生。
23、切实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和督导,按照要求完成本职任务。
24、不得顶撞上司,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上司安排的工作,如不满可向上一级投诉,寻求合理的解决途径。
25、如要工作中出现意外情况,上司不在又必须立即解决时,应电话联系或自己妥善处理。
26、有合作精神,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为同事创造条件,注重服务质量,使客人对服务无可挑剔。
27、养成节约用电、用水、节约使用产品和易耗品的良好习惯,爱护公物,看到将要坏的地方立即通知维修。
28、对用品应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使用。
29、搞好区域卫生。
30、不因自己心情而影响工作质量。
31、保守本店经营机密。
员工规章管理制度2
一、十要
二、十不要
(一)在公司内口角、叫嚣、吵闹不听制止者。
1、要微笑,以发之内心的微笑为顾客服务;
2、要整洁
3、要礼貌
(三)在工作时间内偷闲、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集众谈天、嘻笑者。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调查属实给予解雇:
1、借端聚众罢工、怠工煽动工潮者。
2、故意损坏公物经查明属实者。
3、工作疏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4、违抗命令情节重大者。
5、窃取公物者。
6、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7、有舞弊情形经查明属实者。
8、在店内殴人成伤,情节重大者。
9、威胁店长及在职员工者。
10、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11、在店内赌博者。
12、破坏团体名誉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秩序者。
13、利用职务之便利私用店内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14、捏名诬控同事者。
15、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
三、福利、培训及请假
1、员工工资均按月支付,工资等给标准依国家规定办理。
2、新进员工工资,由店长及所担任的'工作拟订,送由总经理核定。
3、新进员工工资不得高于同一店内具有相当资格条件的原有员工的现支工资
4、员工工作未满一日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算工资。
5、员工加工,按每小时计给工资。
6、为增进员工技能及知识水准,视实际需要,在不妨碍工作原则下,举办各种教育培训课程,员工不得无故拒绝参加。
7、员工患传染病者,应予停止工作,依照规定给假治疗,经医师证明确已痊愈后方准复职。
8、员工伤亡恤助,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9、员工退休,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10、员工出差,填写员工出差签派单,呈经店长核准后,交总经理。因故延长出差时间时,请示店长补准。
11、员工于星期例假日、临时规定之假日,均予给假休息,工资照给。
员工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满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1日,其总数不得超过30日。
12、员工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4日,假期内不给工资。
(二)因疾病必须治疗者得检具公立医院或指定的医院证明请给病假,每年不得超过30日,住院者,不得超过一年。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无法复工者,规定予以解雇。
(三)因结婚者得请给婚假3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四)承重孙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请给丧假3日,子女得丧假3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五)女性员工分娩者得给娩假四星期,流产并经公产医院或医务室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上者给假二星期。
(六)全月不请假者,给予相当一日工资的奖工一日。
13、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店长核准后方得离工,否则以旷工论,店长应将员工请假单即日送交总经理核办。
14、请假逾限或确因临时紧急事故未及请假不到而于事后补假者,均应提出确实证明,须经店长核准。
15、公伤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证明必须休养者,申报店长给予公伤假。
16、请假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累积八小时为一日。
17、请假期内所遗工作由直接店长指定代理人,员工离开前应将工作及有关资料工具、钥匙等交由直接指定人接班。
员工规章管理制度3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招聘工作程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招聘原则
招聘必须严格坚持“按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三条 招聘计划编制
人力资源部定期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的状况及各部门的用人需求编制《年度/季度招聘计划审批表》(见附表2),报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其他各部门不得自行接收安排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到本部门实习或试用。
第四条 招聘申请
各部门需新增员工时,应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包括:岗位、人数及任职要求等内容)(附表3),经分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确定形成招聘或调配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 招聘方式
一、公司内部调配;
二、面向各类大专院校招聘;
三、面向社会招聘。
第六条 挑选应聘者
一、公司每次招聘均要成立招聘小组,招聘小组由用人部门分管领导、用人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应聘人员的筛选和面试;招聘要害岗位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由总经理亲自参与筛选和面试。
二、招聘小组对应聘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按照所需岗位的职位描述做初步筛选,挑选初步合格者,发出面试通知。
第七条 面试
一、招聘小组根据招聘的岗位要求确定面试考题和实际操作的考核内容(详见《公司员工招聘考试考核暂行办法》)。
二、招聘小组对面试人员进行面谈、笔试和实际操作的考察,填写《面试评分表》(附表4),标明对面试人员的评语及结论。
第八条 确定拟录用人选
一、招聘小组对所有面试人员作出评价,提出录用或不录用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二、人力资源部对确定拟录用人员,应及时发出《录用通知书》(附表5);同时对于面试落选人员,人力资源部做好解释善后工作。
三、人力资源部安排拟录人员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附表6),并通知公司医务人员安排拟录用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健康检查,拟录用人员患有慢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拟录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后,人力资源部填写《新增人员审批表》(附表7)及《新增人员工资审批表》(附表8),经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计统部存档。
第九条 入职岗前培训
一、拟录用人员经批准聘用后,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其在指定的时间内,携《录用通知书》和下列有关资料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
1、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职称证明、技术等级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党团关系转移证明原件;
3、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免冠照片(黑白1寸1张,蓝底彩色1寸1张);
6、本市户口人员还须提供《求职登记卡》或《失业证》;
二、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无误,若一经发现虚报或伪造,公司有权立即将其辞退。
三、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对新员工进行为其1周的入职岗前培训,具体操作按照《公司员工招聘考试考核暂行办法》制度执行。
第十条 报到
一、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人力资源部按公司新员工管理工作流程办理下列相关的报到手续:
1、签订《保密协议书》(附表9)和《保密保证书》(附表10);
2、发放工卡;
3、通知办公室安排新员工的食、宿问题。
4、为新员工建立个人档案。
5、签订试用合同。普通员工试用期为1个月,对于技术、管理类等比较特殊的岗位,试用期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
6、人力资源部填写《招聘人员工作安排通知书》(附表11),安排新员工到用人部门报到。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解释、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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