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反申请书

时间:2024-10-15 13:35:44 仲裁申请书 我要投稿

仲裁反申请书15篇

  我们眼下的社会,申请书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请注意不同种类的申请书有着不同的格式。什么样的申请书才是合理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仲裁反申请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仲裁反申请书15篇

仲裁反申请书1

  反申请人:

  反被申请人:

  因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诉反申请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日收到贵委送达的仲裁申请书,针对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提出

  如下反请求事项:

  1、请求裁令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中途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违约行为,裁令继续

  履行劳动合同。或由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支付违约金。

  2、请求依法裁令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赔偿因其不办理交接手续而造成反申请人的各项直接经济损失2332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元月28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固定期限:20xx年元月28日起至20xx年元月28日,申请人中途毁约,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人违约要求离开答辩人,应承担违约责任。为维护劳动合同的严肃性,反申请人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不办理交接手续造成反申请人的损失客观存在。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不辞而别并违法带走了反申请人的相关财产与培训资料、员工名单、应聘人员信息等,给反申请人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困难。为此,反申请人多次电话通知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到反申请人处办 理相关工作交接手续。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以种种借口一直拒绝与反申请人办理工作交接

  手续,影响反申请人工作的正常开展,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减少损失,反申请人放弃相关招聘业务的开拓。

  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如要离开公司,应退还公司给予的`和造成反申请人的经济损失。

  如因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行为造成反申请人业务不能进一步正常开展,包括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泄露反申请人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信息、员工名单、应聘人员信息)等,侵害反申请人商誉的,造成反申请人经济损失的,将另案追究。

  针对上述情况,为维护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特提起反申请,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反申请人:

  二〇年月日

  附:劳动合同。

仲裁反申请书2

  反申请人:模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反申请人:姓名,联系方式

  反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裁决被反申请人赔偿因工作严重失职给反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8449.39元。

  事实与理由:

  被反申请人于20xx年3月20日到反申请人处工作,从事钳工工作。

  20xx年6月7日,被反申请人在完成一项一汽MV3-5310381模具的`压件工作时,未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操作,致使上下模具错位,MV3-5310381全套模具压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449.39元。

  20xx年7月8日,被反申请人辞职。对于给反申请人造成的损失,被反申请人未予以任何赔偿。现反申请人依法提出反请求,请依法裁决。

此致

  烟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反申请人:

  申请日期:

仲裁反申请书3

  反申请人(本案被申请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被反申请人(本案申请人): ,女,汉族, 年 月 日生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仲裁反请求:

  1、请求裁决被反申请人与反申请人办理自动离职手续;

  2、请求裁决被反申请人退回公司多支付的工资款人民币 元。

  事实与理由:

  被反申请人陈伍妹自入我公司以来,从事生产管理工作。自20xx年2月起,我司依被反申请人的请求在普宁市开设分厂,并由被反申请人负责分厂生产业务。我司每月按被反申请人要求向分厂发送原材料,分厂员工的工资由被申请人负责发放,工资款由我司每月向被反申请人账户转账汇款。但被反申请人在工作期间,并未按公司要求交付加工后的成品,我司为此多支付了工资款人民币 元,被反申请人的行为也导致了我司的巨大损失。20xx年8月份,我司因无力承受巨额亏损撤销分厂,并要求被反申请人配合我司搬迁分厂的设备和原材料返回。但被反申请人在我司的强烈要求下,未移交所领用的公司原材料,价值共计人民币 元,亦未返回正常工作岗位,

  被反申请人的'做法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严重侵犯了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向贵委提起仲裁反申请,恳请贵委依法裁决。

  此致

  劳动仲裁委员会

  反申请人:

  二零XX年十月十一日

仲裁反申请书4

  反诉人(本案被申诉人):广西xx通讯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xx大厦xxx室

  法定代表人:吴xx

  被反诉人(本案申诉人):韦xx,女,23岁,壮族,住广西南宁市xx路xx小区,电话号码。

  因韦xx与广西xx通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提出劳动争议仲裁反请求。

  反请求事项:

  1.裁定被反诉人支付赔偿反诉人的培训费人民币xx元;

  2.裁定被反诉人赔偿反诉人重新培训所需费用xx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3月11日,被反诉人与反诉人口头约定:由反诉人提供培训费用xx元资助,被反诉人通过远程方式参加话务员上岗职业培训,为了方便被反诉人学习,反诉人提供实习场地和实际操作指导。待被反诉人考取职业资格证需在反诉人处服务两年。

  20xx年3月17日至20xx年3月30日,被反诉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20xx年4月7日。被反诉人参加资格考试,在等待颁发资格证书期间,反诉人多次要求与被反诉人按照之前约定签订劳动合同,正式确定双方劳动关系。未知何故,被反诉人拒绝按照口头协定签订合同。

  因被反诉人的违约行为,导致反诉人招聘计划搁置。不但影响公司正常运作,浪费公司的'培训费用及培训指标。

  综上所述,被反诉人违反双方约定,依法应向反诉人赔偿损失及支付培训所需费用。

此致

  南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反诉人:广西xx通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xx年x月x日

仲裁反申请书5

  反申请人:xx甲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董事长。

  被反申请人:乙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董事长。

  反仲裁请求:

  1、请求依法裁决被反申请人因在履行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违反了施工工期的约定,应向反申请人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12676990元。

  2、请求依法裁决被反申请人履行合同约定的向档案馆报送竣工档案资料,并经档案馆验收合格交质检站备案后交给反申请人的义务。

  3、请求依法裁决被反申请人向反申请人出具尚欠的29603452.28元工程款结算发票。

  4、请求依法裁决被反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1、xxx年8月30日,由某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反申请人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反申请人的联合厂房的土建、钢结构和网架、公用安装等工程承包给被反申请人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为270天,后在补充协议当中将合同的发包主体变更为反申请人,将工期延长至300天。同时,双方约定因被反申请人不能按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是按每天5万元支付违约金,工期顺延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并赔偿发包人因延期而导致的一切损失。在合同签订后,工程于xxx年10月24日开工,按双方约定工程必须在xxx年7月24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可由于被反申请人在施工过程中存在非法转包、怠工、停工等问题,造成工程严重延期,也给反申请人造成了4xxx多万元的材料款涨价支出,以及投资2个多亿的资金利息损失等多项的重大经济损失,工程在反申请人的多方努力下,于xxx9年9月15日才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推迟了13个多月。因此,反申请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请求被反申请人支付违约金12676990元。

  2、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工程结算必须在承包人移交全部竣工资料经档案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并填写《工程质量保证书》后进行。所有移交给甲方的结算资料,在乙方签字认可齐全后甲方才开始进行结算审计工作。”同时还约定“工程结算必须在竣工档案通过发包人验收和质检站备案后方可进行。”这些条款强调了工程档案备案的重要性,同时也是承包的义务及结算的前置条件,可被反申请人不但在结算前未履行这一义务,而且在结算后也不履行,这也是违反合同的一种违约行为,因此,反申请人有权在被反申请人履行该义务之前拒绝支付工程余款。

  3、双方结算后,由于被反申请人只给反申请人出具102209010.10元的发票,而反申请人己为其支付了119984694.88元工程款,按发票金额己超额支付了17775684.78元,因此,反申请人有权在被反申请人向其提供全部发票之前拒绝支付工程款。

  综上所述,本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被反申请人在承包施工过程中,由于存在非法转包、怠工、停工的行为,导致工程严重滞后,给反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应向反申请人支付违约金。同时,由于被反申请人不履行工程档案资料备案的义务,以及不给反申请人出具足额的结算工程款发票,均是违反合同的违约行为,故此,特向贵会提出反请求,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敬礼

  反申请人:xx甲有限责任公司

  xxx年7月28日

仲裁反申请书6

  反请求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住址、等)。

  反请求被申请人:(单位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仲裁反请求:

  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此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反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本申请书副本份

仲裁反申请书7

  反请求申请人:xxx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董事长。

  反请求被申请人:xxx,女,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

  反请求事项:

  1、依法确认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合同书》已解除;

  2、依法裁定被申请人交纳的xxx预约定金不予返还,已交纳的剩余款项元申请人予以无息退还;

  3、反请求仲裁费用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反请求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预约购房《合同书》,合同约定:由乙方(被申请人)自愿预约购买甲方(申请人)开发建设的xxxxx花园xx号楼xx单元xx室,预约购买单价为xxxx元/平方米,房屋预约总价款为xxxx元,在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支付物业预约定金xx元,乙方全额交付预约定金后始取得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资格。同时,合同还约定:甲方具备商品房销售(包括预售)资格后,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30日内到甲方处与甲方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若乙方逾期不到甲方处签署正式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将物业另行出售,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申请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申请人通知被申请人到售楼处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但被申请人并没有前去办理,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向被申请人发送《解除函》,告知被申请人务必于xxxx年xx月xx日前到 售楼处办理网签手续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房屋购买权,双方签订的.认购合同书予以解除,并有权将预约房屋另行销售。

  反请求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已违反双方签订的预约《合同书》约定,构成违约,申请人已通知被申请人解除了预约《合同书》,且根据法律规定,被申请人交纳的定金申请人有权不予退还。为维护反请求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望贵委依法支持反请求事项。

此致

  仲裁委员会

  反请求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仲裁反申请书8

  反申请人:

  被反申请人:

  1.裁定被反申请人赔偿反申请人违反保密义务造成的损失________万元。

  2.裁定被反申请人返还反申请人报销款________元。

  以上各项合计________元。

  事实和理由:

  被反申请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始在申请人处上班,职位为________,月薪为_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被反申请人离职。

  被反申请人在职期间,违反公司的.保密制度与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造成反申请人的严重损失,应予赔偿。

  被反申请人采取虚构事实等方法,骗取公司报销共计________元,应予返还。

  根据以上事实与法律,特此申请,望裁如所请。

此致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反申请人(盖章):

  日期:

仲裁反申请书9

  申请人:洛南xx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xx,执行董事。地址: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xxx,男,xxxx年6月5日生,xxxxxxxx,系申请人公司股东之一。

  请求事项:裁令被申请人赔偿公司损失xxxxxx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公司成立后,严格遵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合法运营。20xx年9月1日被申请人作为公司股东,没有公司大局意识,不顾公司法人利益,故意策划伙同他人阻止公司正常运营,致使公司停产10小时,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16万余元。事后,公司依程序终止被申请人所任公司职务,被申请人向仲裁委申请仲裁退股。为维护公司权益,特提出反请求,望仲裁委支持申请人的反请求。

此致

  西安仲裁委商洛分会

  申请人:洛南县x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仲裁反申请书10

  反申请人:广州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xx 职务:总经理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xx西路xxx号

  委托代理人:田党胜,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反申请人:史xx,女,汉族,198x年x月x日出生,住址:广东省xx市xx镇xx居委会xx街。

  仲裁请求:

  1、裁决被反申请人向反申请人支付违反《外贸业务保密合同》的违约金xx万元,被反申请人赔偿反申请人经济损失xx万元。

  2、裁决被反申请人退回其收取xx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回扣xxxx元予反申请人。

  事实和理由:

  20xx年x月x日,被反申请人入职反申请人外贸部,担任外贸业务员。20xx年x月x2日,双方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外贸业务保密合同》等法律文件,其中《劳动聘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从20xx年x月16日至20xx年1x月31日止,被反申请人每月工资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保密费构成。劳动合同期满后,反申请人多次催促被反申请人续签劳动合同,但被反申请人故意拖延不续签劳动合同。从20xx年x月起,被反申请人担任外贸业务主管,掌握公司所有的客户资料,其自行注册网站、制作名片从事与反申请人经营同类产品的外贸业务(有被反申请人自书材料证实)。20xx年x月,反申请人发现有被反申请人收取客户回扣、使用公司规定以外的个人邮箱与客户联络、任职期间从事与反申请人经营同类产品的'外贸业务、泄露和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等严重违反《劳动聘用合同》、《外贸业务保密合同》和《外贸务人员管理基本制度及相关规定》的行为,遂要求其立即停止损害公司的行为及做出书面保证。20xx年x月x日,被反申请人自书承认上述违反《劳动合同》、《外贸业务保密合同》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情况均属实,承诺退回从20xx年x月起收取xx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回扣约xxxx元、删除家里电脑资料、撤销网站及联系方式,并自愿立即离职,保证离职后2年内不从事与反申请人产品业务相关的销售、生产、管理工作等。但让人料想不到的是,被反申请人于20xx年x月1日向贵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反申请人支付因其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提成等合计27000元。被反申请人的卑劣行径,让反申请人感到十分气愤。故此,反申请人提出反申请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和赔偿经济损失等。以上事实有《劳动聘用合同》、《外贸业务保密合同》、《竞业限制合同》、《外贸业务人员管理基本制度及相关规定》、被反申请人自书保证书、被反申请人自行注册网站资料、阿里巴巴服务合同订单及发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证据材料证实。

  被反申请人的上述违约行为,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外贸业务保密合同》和《外贸务人员管理基本制度及相关规定》的有关规定,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由于被反申请人泄露和使用公司商业秘密、任职期间自营外贸业务导致反申请人外贸订单丢失以及订单大幅减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被反申请人应赔偿因反申请人外贸订单丢失或订单大幅减少而带来的全部损失。在此,恳请贵会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裁决支持反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此致

   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反申请人:广州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xx

  20xx年8月22日

仲裁反申请书11

  反申请人: 出生: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地址:

  现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确认有效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被反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联系电话:

  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1、

  2、

  3、

  4、

  事实和理由: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附:仲裁反申请书副本 份;

  反申请人:

  二○ 年 月 日

  注:

  1、本反申请书供劳动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用,用钢笔或其他炭素水笔书写。

  2、仲裁反申请书具有明确的申请请求。

  3、仲裁反申请书事实理由部分应写劳动关系的建立过程(包含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与争议相关事项)以及劳动争议发生相关事实情节、申请请求的法律依据。

  4、反申请书副本份数应按被反申请人的'人数提交。

  5、反申请人提供的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告之仲裁委,否则仲裁委按原送达地址送达仲裁文书视为已送达。

仲裁反申请书12

  反请求是指在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提出的,旨在抵销或吞并申请人的仲裁请求的,与仲裁请求之标的和理由有牵连的,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和合法权益的独立的请求。反请求是被申请人对抗申请人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手段。

  从法律地位来分析,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既然申请人具有提出申请的权利,那么被申请人也具有提出反请求的权利。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该反申请是对被申请人权利的保护,这和在诉讼中在原告提出诉讼后,被告可以提出反诉是同样的道理。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对提出反请求的条件没有作出具体、明确规定。根据仲裁理论,反请求应该具备以下5个条件:

  1、反请求只能是由被申请人提起。如果被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不以申请人为指向对象的仲裁请求,否则不成立反请求。

  2、反请求只能向受理仲裁申请的仲裁委员会提起。

  3、反请求与仲裁请求属于同一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范围,否则,仲裁委员会对被申请人的反请求无权管辖。

  4、反请求与仲裁请求必须有事实或法律上的联系。

  5、反请求应该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与仲裁申请书一样。

  6、反请求应该在仲裁答辩期内提出。从理论上来说,只要被申请人在仲裁答辩期内提出符合上述要求的请求,就成立反请求。在实践中,反请求被受理后,由于反请求本身与本请求是基于同样法律关系,并且当事人也相同,因此,为了节省时间、费用、有利于审理方便,仲裁庭往往将申请人提起的本请求与被申请人提起的`反请求合并审理。如果出现提出仲裁申请的申请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撤回仲裁申请的情况,也不影响反请求的继续审理。以上是可以提起反请求的情况。

  具体到一些个案,典型的如工伤赔偿,单位就不能就此提出反请求。如果就此提出,就可能违背“一事不再理”原则。这个原则强调的是“事实”,而不是看提起仲裁的主体,以工伤赔偿为例,员工主张工伤赔偿,如果单位又提出反请求,要求员工承担所谓“员工违章操作”造成的经济损失,那么单位提起反请求的事实仍然是“员工遭受工伤伤害”,这就明显与员工提起工伤赔偿的事实和理由一致了,只是申请主体不同而已。这有悖于“一事不再理”原则。另外,工伤损害赔偿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员工在工伤事件中是否存在过错,除非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工伤系由员工故意造成,否则,用人单位均应承担法定赔偿责任。所以在工伤赔偿中,用人单位不得再提起反请求。

  综上所述,在劳动争议仲裁中能否提起反请求,我们不能以偏概全,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仲裁反申请书13

  申请人:陈金清,男,汉族,xxxx年7月28日出生,福建省莆田县东埔乡梯吴村西亭17x2号,现住本市高新六路绿港花园5号楼5单元2楼1号。

  被申请人:西安高科(集团)新西部实业发展公司

  住所:西安市电子一路西段18号

  法定代表人:段先念,董事长。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委已于20xx年9月29日作出(20xx)西仲字第2524号受理通知书受理,现增加如下仲裁请求,请依法合并审理: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履行产权登记义务违约金:20xx年9月30日至提请仲裁日为.7元,提请仲裁日次日起至裁决确定日的违约金数额请仲裁庭依法确定。

  2.因前项请求而增加的'仲裁费及相关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11月14日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为被申请人提供的格式条文。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将其开发的位于西安高新区长安科技产业园内J区第25幢4单元4层4403号房子出卖给申请人,并约定房屋交付使用后400日内将办理产权登记须由被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合同签订日,申请人即依约向被申请人支付首付款元,并通过中国银行按揭支付元。20xx年10月22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交付房屋,但截至申请人提请仲裁时,被申请人虽经多次请求仍不履行办理产权登记之义务。

  被申请人的前述行为已明显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但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就此种情形约定违约金,也未确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7号)第十八条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xx]251号)第三项之规定,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请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截至提请仲裁日之违约金7元

  [(%x84+%x270+%x23+%x21+%x28+%x26+%x281)x(1+50%)x/360]。由于裁决日尚不确定,提请仲裁日后之违约金数额处于变动状态,该部分违约金以及有关仲裁费用,请仲裁庭依法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或向申请人支付,以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致

  西安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

仲裁反申请书14

  反申请人: 出生: 性别: 民族:

  户籍地址:

  常住地址:

  公民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确认有效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被反申请人: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住所:

  联系电话:

  第三人: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住所:

  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1、

  2、

  3、

  4、

  事实和理由: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附:仲裁反申请书副本 份;

  反申请人:

  二○ 年 月 日

  注:

  1、本反申请书适用劳动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用钢笔或其它炭素水笔书写。

  2、仲裁反申请书具有明确的仲裁请求。

  3、仲裁反申请书事实理由部分应写劳动关系的建立过程(包含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与争议相关事项)以及劳动争议发生相关事实情节、申请请求的法律依据。

  4、反申请书副本份数应按被反申请人的.人数提交。

  5、反申请人提供的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仲裁委,否则仲裁委按原送达地址送达仲裁文书视为已送达。

仲裁反申请书15

  反申请人(本案被申请人即甲方):武汉A有限责任公司

  被反申请人(本案申请人即乙方):武汉B有限公司

  地址:C大厦六楼 电话:12345678

  案由:认证咨询服务合同纠纷

  反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撤销反申请人与被反申请人签订的合同;

  2、请求依法裁决被反申请人返还反申请人支付给被反申请人的7200元;

  3、请求依法驳回被反申请人全部仲裁申请;

  4、请求依法裁决本案的仲裁、律师、差旅、误工、文印、通讯等费用由被反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为尽快通过第三方管理体系认证,以便公司更好的进行生产经营和战略布局,抢占多媒体教育产品市场,反申请人与被反申请人在20xx年10月8日签订了《认证咨询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详见附件。合同签订后反申请人依据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第一项约定向被反申请人支付了咨询费11200元整,反申请人诚意履行合同,也希望被反申请人按合同约定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

  根据合同第二条约定,反申请人协助被反申请人进行现场咨询工作,被反申请人派员在反申请人配合下开展咨询工作。不过根据反申请人和被反申请人双方确认的工作记录来看,被反申请人并未按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合同签订后被反申请人没积极有效的履行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义务,致使反申请人的认证工作停滞,造成反申请人客户订单流失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巨大,已经无法实现合同目的。鉴于认证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为避免因此照成的扩大风险和进一步的经济损失,反申请人只好另行组织进行了认证工作,经过反申请人积极充分有效的工作现在已经顺利通过认证。

  反申请人本着有好原则,并没有对被反申请人主张违约责任也没又要求被反申请人退还已经支付的11200元咨询费用,反申请人希望合作不成友谊在,本次合作不愉快的经历在下次合作时会有积极的'改变,正是基于对再次合作的期望反

  申请人没主动提出上述请求。

  反申请人认为宽容忍让不能解决问题,咄咄逼人同样也解决不了问题,依法治国是当今法治社会的主旋律,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在全民中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是法治的要求和必然。大到国家小到公司、家庭和个人都应依法办事,真正体现“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真谛。

  本合同是由被反申请人提供的格式合同,纵观合同全文,被反申请人在主观上故意利用其在咨询领域的优势和经验以及反申请人的草率并无经验而订立了本合同,客观上看,反申请人和被反申请人之间的利益不平衡,反申请人承担更多的义务,而在经济利益上遭受重大损失,反观被反申请人则以较少的代价获得了极大的利益。这种不平衡违反了民法通则中的等价公平原则,也违反了反申请人的自主自愿。

  本合同是在反申请人认证工作很紧迫而且又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反申请人和被反申请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严重不对等的合同。合同标的价款过于悬殊、承担责任的划分以及风险承担等显然不合理,明显违反了公平合理和公正的原则,更违反了依法治国以及和谐发展的基本原则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另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无效。

  基于以上事实和法律,反申请人请求依法撤销反申请人与被反申请人签订的合同,返还反申请人支付给被反申请人的11200元;依法驳回被反申请人全部仲裁申请;承担仲裁、律师、差旅、误工、文印、通讯等费用。

  故此,提出如上仲裁请求,恳请仲裁庭依法予以支持,以维护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武汉仲裁委员会

  反申请人:武汉A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8月26日

  附件:1、反申请书副本1份,

  2、合同;

  3、支付凭证;

  4、双方签字认可的工作记录;

  5、被反申请人签字承诺后反申请人不再提起撤销合同及返还7200元咨询费的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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