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书

时间:2021-08-15 11:40:57 仲裁申请书 我要投稿

关于仲裁申请书汇总9篇

  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我们会经常使用申请书,申请书是承载我们愿望和请求的专用书信。你还在为写申请书而苦恼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仲裁申请书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仲裁申请书汇总9篇

仲裁申请书 篇1

  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交的要求进行仲裁审理的书面文件。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其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请人的要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 年 月 日 民族:

  户籍所在地(或外国人注明国籍):

  现住址: 联系电话:

  确认有效的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住所:

  联系电话:

  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住所:

  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交的要求进行仲裁审理的书面文件。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其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请人的要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1.

  2.

  3.

  4

  事实和理由:

  此致

仲裁申请书 篇2

  申请人:XXX,男,汉族,1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市XXX区XXX路XXX号。联系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X路XXX号。电话: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XXX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200元(月平均工资2600元*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XXX年6月至XXX年6月加班费共54455.15元,其中:

   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667.58元;

   2、休息日加班费24893.79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6223.44元。

  以上二项合计:X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XXX年10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XXXX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700元,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XXXX年6月至XXXX年6月间的考勤记录)。

  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6时30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8时10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0时,除去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1个小时、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 940元(XXXX年7月1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940元)为基数计算,XXXX年6月至20xx年6月间,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 18670.34元(940元/21.75*1.5倍*3个小时*4周*12个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24893.79元(940元 /21.75*2倍*8个小时*3天*12个月*2年)未付。

  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签名)

  年 月 日

仲裁申请书 篇3

  案由:工伤待遇争议

  申请人:XXX,男,19XX年X月XX日生,汉族。

  工作单位:XXX省XXXX公司。用工性质:聘任制。

  住址:XX省XX县XXX镇。

  被申请人:XX省XXXX公司

  地址:XX省XXX县

  劳动仲裁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工受伤的相关费用,合计105000元。具体如下:1、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000元×18月;2、一次性就业补助金3000元×9月;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000元×8月。

  事实与理由:

  略

  此致

  和顺县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吉军军

  20xx年X月25日

仲裁申请书 篇4

  申请人:xxx,男,汉族,19xxx年xx月xx日生,身份证号码:3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xxxxxx,住址:xxx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法定代表人:xxx。组织机构代码:xxxxxx。电话:xxxxxx

  仲裁请求

  1、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xx年10、11、12月,年1、2、3月的双倍工资30702.28元。

  2、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加班工资11371.5元。月平均工资5850.13元,日工资为5850.13/21.75=268.97元。

  20xx年11月加班6天,268.97*1.5*6=2420.73元。

  年1月加班6.5天,268.97*1.5*6.5=2622.46元。

  年2月加班6.5天,其中5.5天为春节假日,按三倍计算,为268.97*3*5.5=4438.01。1天为普通休息日,268.97*1.5*1=403.46,计4841.47元。

  20xx年12月,年3月按加班6天计算,268.97*1.5*6*2=4841.46元。

  加班费总计为14726.12元。

  3、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5850.13元。以上总计:51278.53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20xx年10月16日起在被申请人处工作,后迫于单位领导的压力,申请人被迫于年3月底从被申请人处离职。

  被申请人没有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且拖欠申请人的加班费,每月只休1-2天,过春节只休了1.5天。从没支付过加班费。因此应当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了5.5个月,应当计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5850.13元。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求仲裁委员会支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此致

  申请人:

  年xx月xx日

仲裁申请书 篇5

  申请人:XXX,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生,住浙江省XXXXXXXXXX

  被申请人一:浙江省XXXX公司住所地:浙江省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被申请人二:X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嘉兴市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

  申请事项:

  1。裁决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xx年X月工资2500元。

  2。裁决二被申请人支付20xx年X月至X月未足额发放的工资1808元。

  3。裁决二被申请人支付20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的.双倍工资9000元。

  4。裁决二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8000元。

  5。裁决二被申请人补缴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的社会养老保险1350元及补缴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未足额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3760元。

  6。裁决二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17400元。

  7。裁决二被申请人支付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43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X月XX日被申请人一将申请人派遣到被申请人二处,从事XXX工作,经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才于20xx年X月XX日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被申请人二处,平时工作尽心尽责,每天及时的完成工作任务。20xx年X月XX日,被申请人二无故解除用工关系,也没有结清20xx年X月份的工资,平时加班工资也未发放。

  申请人认为,二被申请人的行为已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提出仲裁申请,望仲裁委查清事实,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嘉兴市秀洲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0X年X月XX日

仲裁申请书 篇6

  工伤赔偿仲裁申请书

  申 请 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住 址:××××××××××××

  电 话:××××××××

  被申请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仲裁请求:

  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工伤待遇共计 元。工伤鉴定申请人为×级伤残,平均工资为×元/月,申请人住院×天,停工留薪×月,×年×月×日入职至×年×月×日受伤,所以工伤赔偿具体计算如下:

  1.工伤鉴定费用为: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月*×元/月=×元

  3.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月*×元/月=×元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月*×元/月=×元

  5.住院伙食补助为:×天*×元/天=×元

  6.住院护理费为:×天*×元/天=×元

  7.停工留薪为:×月*×元/月=×元

  8.交通费:

  9.住宿费:

  10.经济补偿金为:×月*×元/月=×元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分左右,员工×××在××工作时,不慎×××××××××××××。当天送入××××××医院进行救治,×年×月×日办理了,共住院×天。出院诊断为:×××××××××××××××××××××。

  ×年×月×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人受伤为工伤。

  ×年×月×日长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申请人工伤级别为玖级伤残。

  综上所述,申请人因工受伤,依法应享受工伤的相关待遇,请贵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长沙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仲裁申请书 篇7

  异议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被异议人: 身份证号 ,住江苏省。

  申请事项:请求确认**仲裁委员会对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增资扩股合同争议案没有管辖权。

  事实及理由:

  根据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双方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第十条10.1款约定:“任何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而产生的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加以解决。

  如协商未果,则任何一方有权在该等争议发生后六十(60)天内,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据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

  该约定确定了仲裁管辖的时间是在争议发生后六十天内,排除了争议发生六十日以后通过仲裁解决争议的方式。

  根据被异议人在其仲裁申请书 “交易合同的履行及纠纷的产生”中陈述,“申请人自支付全部增资价款至今,被申请人**未按照《增资扩股协议》2.1.4、4.2条款的约定完成**科技的工商变更登记(协议约定在不晚于20xx年12月31日完成),亦未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名册或向申请人签发出资证明书”。

  可见,被异议人认为的争议发生的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

  综上事实,按照协议约定,被异议人提起仲裁的时间,应当在其认为纠纷发生后六十日内的20xx年3月1日之前,而被异议人提起仲裁的时间却是在争议发生后近两年的20xx年12月22日,而仲裁机构在双方发生争议六十日后对本案无管辖权。

  为此,特提出以上管辖异议,请求确认**仲裁委员会对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增资扩股合同争议案没有管辖权。

  此 致

  **仲裁委员会

  异议人:

  20xx年*月*日

仲裁申请书 篇8

  邮编:100001

  劳动仲裁请求事项:

  1、 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XX年1月1日到XX年6月30日共计六个月的提成款13213.38元;

  2、 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产假期间的工资补偿18208 .12元

  3、 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经济赔偿金13667.52元

  4、 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生育补偿金XXXX元

  5、 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承担申诉人申请仲裁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交通费;

  6、 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XX年11月到被申诉人公司入职,XX年11月怀孕,XX年7月初开始休产假,XX年8月24日生产,XX年11月份申诉人告知被申诉人自己可以正常上班,并通知被申诉人自己将回公司上班,被申诉人以合同到期、岗位已经有人顶替、公司业务萎缩等原因为由,拒绝申诉人继续在被申诉人公司就职,申诉人多次与被申诉人多次沟通未果(其中一次有电话录音为证)。

  合同有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另外,根据最高法院1995年对劳动法的司法解释,女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所以申诉人的合同虽然到XX年6月30日终止,由于被申诉人的原因不愿意续签合同,但是合同依然是有效的,有效期持续到哺乳期为止。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和《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第十四条规定,哺乳期应为十二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一周岁。所以申诉人合同有效期应该延续到20xx年8月24日为止。

  提成计算方法(XX-1-1——XX-6-30之间的提成)

  根据被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很容易计算出申诉人在XX-1-1到XX-6-30之间的提成为13213.38元。

  工资的计算方法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3条、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明确规定,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3条第2项明确规定,补贴包括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

  提成属于计件工资的一种,在合同附件工资计算方法上也有说明。

  因此申诉人的工资有两部分组成:底薪和提成,底薪每个月月底发放,为1500元(电话录音为证),提成年终发放,所以工资应为=1500 + 每年提成/12

  根据计算

  申诉人的基本工资为

  底薪(元) 总提成(元) 时间(月) 每月提成(元) 每月总工资(元)

  XX年 1500 32844 12 2737.00 4237.00

  XX年 1500 40156 12 3346.33 4846.33

  XX年 1500 14690 12 1224.17 2724.17

  XX年(只有6个月) 1500 13213.38 6 2202.23 3702.23

  最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2724.17×6+3702.23×6)÷12=3213元

  产假工资

  除了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外,各地一般都规定了奖励产假,各地奖励产假的期限有所不同。《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35天,产假期间给予方看护假10天”。所以产假除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外,还应该遵守地方法律法规,申诉人属于晚育(女27,男31),难产(剖腹产,有病例证明),独生子女,所以实际产假应该为90+30+15+35=170天,被申诉人应该给予申诉人产假期间5个月20天的工资。

  工资计算基准为产假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213×170/30=18208 .12元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由于被申诉人的原因,在哺乳期内不同意申诉人继续上班,属于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解除合同,按照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为,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由于申诉人XX年11月在被申诉人公司工作,目前已经3年11个月,所以应该给予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 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最近12月的加权平均工资为

  (1×2724.17+6×3702.23+5×3213)/ 12 = 3416 元

  被申诉人应该支付给申诉人的经济补偿金为

  4×3416=13667.52元

  生育补偿金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依法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金。被申诉人没有给申诉人缴纳生育保险金,导致申诉人在生育期间的检查费和医疗费全部自理,给申诉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所以要求被申诉补偿申诉人在生育期间所支付的检查费和医疗费XXXX元(以医院收费单据为准)

  由于被申诉人未能依照有关规定落实申诉人在生育期间劳动法赋予申诉人的各项权利,给申诉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为维护申诉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支持申诉人的请求!

  此致

  XX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签名):

仲裁申请书 篇9

  请求事项:

  1、写明完整、具体、明确的请求,请求支付加工工资或者经济补偿金等需写明计算过程(时间段×计算基数);

  2。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的受案范围;

  3、请注意以下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办社会保险事务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争议,如补缴、漏缴、欠缴、延缴社会保险费、办理退休手续、确认工龄等;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以及因住房公积金产生的争议;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如用人单位已经破产,因主体不存在不予受理;

  5、政府主管部门主持或主导改制企业的纠纷,属企业制度改革中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中出现的特殊现象,不是履行劳动合同中的问题,由此引发的纠纷,一般应当由政府相关部门按照企业改制的政策规定统筹协调解决,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6、与企业主管部门产生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范围;

  7、其他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处理的事项。

  事实和理由:

  写明劳动者何时入职,从事什么工作,劳动合同期限等具体事项。

此致

  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证据材料(劳动合同书,解除通知书,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

  注:1、申请书应用钢笔、签字笔书写或印刷;

  2、申请书副本份数,应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

  3、请求事项应简明扼要,事实和理由应写明劳动(人事)关系建立时间、争议发生时间、地点、经过、结果、争议的内容及有关法律政策依据,以及按照本委《调解建议书》的建议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情况,或者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的情况等;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应在《申请人提交证据清单》上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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