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绩效工资实施方案1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1
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xx】50号)、《福建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闽政办【20xx】113号)、《关于仙游县中小学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的通知》(仙人综【20xx】18号)及《关于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仙教〔20xx〕1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奖励性绩效工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在县人事、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岗位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推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理顺学校内部各类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分配工作全过程实现公开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学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贴、工作量考核、工作业绩考核三部分构成的考核分配方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班主任津贴每班100元/月,其余部分的构成为:工作量津贴占50%、工作业绩津贴占50%。
A1、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每班每月津贴标准为100元。学校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考核合格的按标准领取津贴。
A2、工作量(按下列四个项目的具体课时计算):
1、管理职务职责工作量:
年段长、教研组长工作量折算为每周1课时;中层副职工作量折合为每周2课时;中层正职工作量折合为每周3课时;校级副职、督导员工作量折合为每周4课时;教研员及财务人员工作量折合为每周2课时。
计算方法:学校编制所设的相应岗位中层干部职数×岗位职责工作量÷实有中层干部数=该岗位履行者所得工作量。
参照学校行政干部管理的工会正副主席、妇委主任、共青团书记兼行政职务的,按其兼任的行政职务折合工作量,没有兼任行政职务的按相应低一级行政职务折合工作量。
2、教学工作量:
(1)教师周教学课时:实际教学课时×已聘专业技术等级系数(员级1、助理1.1、中级1.2、副高级1.3)+实际教学课时×学科系数(语、数学科系数为0.2)=教师周工作量(课时)
(2)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代课按实计算,节假日护校按每天6课时折算。属于学校行政人员管理职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能重复计算。
3、学校其他管理岗位职责工作量:按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折算课时数。
4、出勤情况(含会议和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病假1节扣0.5节,事假1节扣1节,旷课1节扣5节,迟到或早退1次扣0.5节。非教学人员按工作日参照教学人员酌情折扣。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量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减去班主任津贴,下同)×50%÷学校总工作量(节数)×个人工作量(节数)
A3、工作业绩(含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专业发展、工作成效)。
1、职业道德10%:①爱国守法,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敷衍塞责;③关爱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④为人师表,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学校根据以上要点根据不同岗位制定具体考核细节进行量化评分。⑤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不得分:A、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即违反《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规定的20条之一的;B、当年度受效能告诫或党政纪处分的。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职业道德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职业道德总得分×个人职业道德得分
2、业务能力20%:
(1)德育工作10%:①坚持以课堂为主渠道,将德育有机融入教学之中;②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③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④组织内容健康的各类活动,陶冶学生情操;⑤帮助学习困难学生的措施落实。学校根据以上要点制定具体考核细节进行量化评分。
(2)教学常规10%:①认真备课,教案齐全、规范;②从学生实际出发,精心组织教学,改进教学方式;③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活动;④教学内容科学、正确,不出现知识性错误;⑤及时进行教学辅导,认真批改作业;⑥运用多种方式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⑦坚持课后反思,认真总结教学经验。以学校教学常规量化分值相应得分。
非教学人员:能履行好岗位职责,按本校教师教学常规量化平均值计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业务能力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20%÷学校业务能力总得分×个人业务能力得分
3、专业发展10%:
(1)继续教育5%:①有参加培训的过程记录和总结;②参加学历达标或各类培训,完成规定学分,考试考核合格;③积极参加校本培训以及其他各种进修学习。
(2)教学研究5%:①县级以上公开课、研究课和示范课、课题研究(负责人5分,成员4分)、教学经验总结或论文得5分,中心小学得4分,其他得3分。(不重复计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专业发展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专业发展总得分×个人专业发展得分
4、工作成效10%
(1)教学效果5%:①合格率、巩固率、进步率情况;②学生和家长的反映情况。学校根据其所任班级学科考核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5分、4分、3分、0分。综合科按平均分得分。
(2)育人效果5%:①学生获奖情况;②学习困难学生进步的情况;③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校根据其所任班级学科考核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5分、4分、3分、0分。
非教学人员:学校根据其岗位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及效果等评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10分、8分、6分、2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成效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工作成效总得分×个人工作成效得分
四、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形式及要求
1、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等于各部分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和。
2、学校应将教职工考核情况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金额列表公示。
3、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教职工考核量化等工作。
组长:陈世金
副组长:连益利、肖晋渠
成员:工青妇负责人、各科室主任、各小学校(园)长
4、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教代会通过并报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5、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后,除上级文件规定的项目外,不准利用任何账户、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提高现有的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按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当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
(3)当月病、事假累计到达或超过15天的,扣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2、被立案、停职检查的暂缓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待结案后按处罚结果再予以确定。
3、受行政处分的同时受党纪处分的按处分种类重的确定标准。
4、对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会议的、无故旷课、旷工的,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制定考核量化办法,适当扣发奖励性绩效津贴。
5、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月或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6、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挂职、支挂教、借调或进修学习等人员,由挂职、支挂教、借调单位出具挂职、支挂教、借调期间的工作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原单位的平均水平发放。批准脱产进修学习人员的工作量按本单位的平均工作量计算。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跨单位流动的人员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并将其按标准测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上缴核算中心或财务中心。
7、以校(园)为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进行量化考核,发放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为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丹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丹阳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丹政规发[20xx]4号)、丹阳市教育局《丹阳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丹教[20xx]113号)、《丹阳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补充意见》(丹教[20xx]16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对象
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实施原则
1.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向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与岗位、任务、业绩、责任紧密结合。
3.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四、总量核算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政策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是学校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总和÷7×3-班主任津贴-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均1.5倍),不与教师个人挂钩。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种类
1.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含出勤津贴、工作量津贴、工作表现奖)
2.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司务长津贴
3.行政人员津贴
4.拔尖人才津贴
5.年度考核记功、优秀人员津贴
6.值日津贴
7.超工作量津贴8.教学、科研成果奖
9.各类活动指导奖
六、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依据上级政策按月发放。
(二)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
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含出勤津贴、工作量津贴、工作表现奖)=[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行政人员津贴+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司务长津贴+拔尖人才津贴+年度考核记功、优秀人员津贴+值日津贴+教学、科研成果奖+各类活动指导奖+超工作量津贴)+各类考核扣发所得金额]÷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总人数。
1.出勤津贴
出勤津贴每月100元,全年共计1000元,依据学校的出勤管理办法考核发放。
2.工作量津贴
以学期初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为基准,设立工作量津贴,每学期500元,根据考核条例考核发放。
3.工作表现奖
每年度设工作表现奖1000元,根据考核条例考核发放。
所有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享受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条例,按考核结果发放。
(三)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备课组长、司务长津贴
班主任津贴,以每位班主任津贴每月300元,得出一个总量,在总量之内,依据班主任量化考核细则,按实际考核结果发放。班主任考核逐月考核,凡属班主任职责范围内的事情,由学生代劳的,考核降等处理。
年级组长、司务长、教研组长每学期300元,考核发放。
备课组长在完成好学校布置的任务和工作的前提下每人每月20元。
(四)行政人员津贴
行政人员享受班主任津贴的1.1倍,其中副校长享受班主任津贴的1.3倍,考核发放。
(五)拔尖人才津贴
按丹阳市教育局文件规定的1/3执行。(工作不满负荷,则视为考核不合格)。
(六)年度考核记功、优秀人员津贴
教职工年度考核:记功奖励200元,优秀者奖励100元。
(七)值日津贴
1.校园管理值日津贴。每天由有一名行政领导带领若干教师参与校园管理,维护当日的教育教学秩序。值日领导与教师能履行值日职责的,享受值日津贴,每天15元。
2.管理学生值日津贴。为确保学生自主、有序学习和活动,对以下时间段强化管理,设立管理学生值日津贴。上午第一节课前管理学生自习,每天7元;中午管理学生自习每天7元;下午第三节课后管理学生活动每天10元。
(八)超工作量津贴
因学校工作需要,在学期初学校安排的工作量(满负荷)的基础上,增加工作量,学校视增加工作量大小,给予一定的补贴。补贴金额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商定。
(九)教学、科研成果奖
1.由市研培中心和招办组织的.统考统批中,各学科平均分每超市平均1分,则奖该学科教师每人50元/分,低1分扣20元/分。
2.实行期中、期末考试的验收制度,设奖予以奖励。方法如下:
①设奖数
Ⅰ二名或三名任课教师取一等奖一名;
Ⅱ四名或四名以上任课教师取一、二等奖各一名;
②计算办法
按教师所教班学生学额数的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三项得分的总和排列名次;如分数相同,则按学额平均分论高低,不设并列名次。
③语、数、外、物理、化学设立进步最快奖,第一名奖励80元。计算方法:新学年开学初初一、三以分班成绩,初二以上学期期末成绩为参照,初二物理、初三化学起始学科以班级的平均分作为参照;以后的考试则以上一次期中或期末的考试成绩的平均分为参照,在期中、期末验收中所教班级平均分进步最大的第一名。
④体育中考参照主要学科标准设奖
⑤奖金分配:一等奖120元,二等奖100元。任教两个班及以上获奖者乘系数1.3发放。
3.初三中考升学奖:
(1)完成省丹中分配指标,奖初三年级组3000元。在圆满完成任务的前提下,达省丹中统招每一人奖1000元。
(2)完成市局布置的升学率则奖初三年级组3000元。
4.教师参加教育宣传、教科研奖金发放办法:
(1)教师撰写教育教学宣传消息或通讯在《丹阳日报》或丹阳教育信息网发表,每篇10元,镇江市级报刊或教育信息网发表每篇20元,以此类推。
(2)教师撰写教育教学科研论文、经验总结,编制优秀试卷、优秀教案、优秀课件或参加评优课等有关教育教学方面获奖,按以下表中权重(最高级别为省级或国家级)发放奖金:
级别 权重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备注
省级 4 3.2 2.4
1.1=30元
2.如同一篇论文或总结等多次获奖则按最高级别统计,不重复
3.竞赛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不含教育学会)
镇江市 3 2.4 1.8
市级 2 1.6 1.2
片级 1 0.8 0.6
(3)课题研究经费。课题被市或以上部门列项,课题组能扎实开展课题研究活动,并及时做好过程资料、小结,如期按时结题,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认可,一次性发给以下科研津贴:丹阳市级200元,镇江市级400元,省级800元,国家级1000元。
成功立项但未顺利结题的课题立项费用教师个人自付。
(十)各类活动指导奖
1.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奖金发放按以下权重表:
等第 权重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备注
国家级 4 3 2
1.权重1=30元
2.学生参赛获镇级只计教者名次;市级及以上按学生获奖个数累计。
省级 2.5 2 1.6
镇江市 2.2 1.8 1.5
市级 1.6 1.4 1.2
注:①以上各项获奖按证书或通知为准。
②竞赛必须是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闭卷、当场竞赛或科技小发明等,且须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阅卷;通讯赛或其它竞赛获奖权重为相应权重的2/3。
③同一学生参加同一项目的多次竞赛获奖按最高级别计,不重复。
④学科课程获奖,在丹阳市前30名的,按上表中的权重发放,否则按上表中的权重减半发放(包括丹阳市级以上奖项);活动课程获奖,在丹阳市前30名的,按上表中的权重减半发放,否则按权重的1/3发放。
⑤指导学生在报纸、教育网上发表文章,丹阳市级奖励10元/篇,镇江市级20元/篇,以此类推。
2.文体、科技活动类
(1)田径训练费和奖金根据参加市田径运动会成绩发放给训练组:
市运动会上获甲级队:奖150元/分,乙级队:100元/分,丙级队:50元/分。
(2)篮球队训练费和奖金根据参加市比赛成绩发放
甲级队1—2名,共发1200元,3—4名,共发1000元,5—6名,共发800元,7—8名,共发500元。乙级队1—2名,800元,其他名次均发300元。
田径和篮球训练必须有计划和内容,每天填写好训练记录,训练结束后上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结合田径运动会和篮球比赛成绩和训练记录考核发放。
(3)文艺队训练费和奖金根据参加市文艺会演成绩发放给训练组
在市文艺会演中获一等奖,共发1000元,二等奖,共发800元,三等奖,共发400元。
文艺训练必须有计划和内容,每天填写好训练记录,训练结束后上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结合成绩和训练记录考核发放。
(4)科技辅导费和奖金根据参加市科技比赛成绩发放
在丹阳市科技比赛中,获团体一等奖奖200元,二等奖奖150元,三等奖奖100元。
科技辅导必须有计划和辅导内容,每天填写好辅导记录,辅导结束后上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结合成绩和辅导记录考核发放。
七、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x
八、绩效考核调解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组员:xx
九、发放规定
1.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扣除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以上。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者;
(2)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影响者;
(3)体罚、侮辱、变相体罚学生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者;
(5)其他违法行为者;
(6)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
2.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30%、50%、60%、70%、80%、100%。
3.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以及因个人原因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的次月起停发3个月;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的次月起停发6个月。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发放。
4.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5.教职工病假、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丹阳市教育局文件(丹教[20xx]173号)执行。
十、其它相关规定
1.教职工所提交的用于考核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2.考核结果作为教师晋职、晋级、续聘、低聘、解聘、年度考核评优的参考依据。
3.本方案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4.未尽事宜参照上级文件执行。
5.本方案解释权属于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3
为了实施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完善学校内部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考核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 优绩优酬,差距合理。处理好工资分配均衡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既要坚持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中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也要适当考虑工资分配的均衡性。
6. 兼容并蓄,改革求进。处理好考核制度改革性和继承性的关系。对于学校旧的考核制度,经实践证明发挥作用好且符合绩效工资考核要求的,应当在新方案中予以保留。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原学校考核制度应当修订完善。
7. 多元评价,综合考量。绩效考核要做到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要充分听取年级组、学科组、任教班级学生及社区、学生家长的评价。可以根据考核内容分类设立单项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二、绩效工资考核的内容、考核方法及考核结果处理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学校在编教职工,能服从工作安排,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按月发放。
对教职工出现以下几种问题,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酌情予以扣除:
1. 师德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进行有偿家教的;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学校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等),经行政办公会讨论决定,予以100元以上至扣完当月岗位津贴的处罚,并视其认识及改进情况,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中体现。
2. 根据《共青团路中学对教育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文件内容,对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的教职工,由行政办公会视具体情况讨论决定减发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同时列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3.对工作量不足且不能服从学校其他工作安排的,或不能完成学校布置任务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4.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达半月以上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5.对编制为专任教师,因为不能履行专任教师的岗位职责而转岗到教辅岗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予以减发10%-2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发放
1.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组成。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1)教师工作常规考核、补贴类:月岗位考核奖(含月考勤奖),月误餐补贴等
(2)津贴类:主要包含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
(3)工作量考核类:超课时补贴、加班补贴等
(4)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类: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教科研成果奖励、年终考核奖等。
(5)其他类:对学校发展有特别贡献或教师在专业发展方面有特殊成绩的奖励。
2.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总量管理与核定:
即根据学校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核定总量包干到校,用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学校在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时,优先处理教师常规考核奖和补贴、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超工作量补贴等,然后在总额剩余部分安排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等项目。每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各组成项目的金额总数,由校长办公会制定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行。
3.教师工作常规考核及补贴的发放:
月岗位考核奖的'发放,依据学校制定的《共青团路中学教职工岗位月考核办法》,按月进行考核发放,金额为人均每月820元
教职工月误餐补贴为每人每月70月。
4. 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的考核发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贴400元,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另增加每月人均200元作为班级管理考核奖,依据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
校长、副校长、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相应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月,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150元/月,120元/月,100元/月。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
骨干教师津贴市学科带头人、市优秀青年教师(45岁以下)、区级学科带头人、区优青(45岁以下)、区教坛新秀(三年有效期),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每年二次考核发放津贴。
5.超课时补贴和加班补贴:
教师在完成学校核定工作量情况下,并超额完成其他工作量的,学校给予补贴。标准为早自习8元/次,超课时费为30元/课时(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其他学科据周课时比例测算),因为学校工作安排课时不足的,每课时扣20元。其他超课时内容认定由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安排加班任务的,视具体情况学校研究决定加班补贴。
6. 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的发放:
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发放,按照学校制定的学期教育教学成果奖考核办法,经考核后发放。每学期一次,第一学期期末的教育教学成果奖与年终考核奖合并发放。
每年度进行一次教科研成果奖励,依据学校制定的教科研奖励方法,考核后发放。
三、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工作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工会主席、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
2.学校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和具有代表性的数位教职工组成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协调小组,及时了解教职工对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沟通考核者与考核对象间的信息,积极调解考核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引导教职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考核问题。
四、附则
1.义务教育学校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2.本实施方案经学校第六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雨花台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3.本方案的解释权在学校校长室。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4
一、农村学校教师津贴
实施绩效工资时,在城区学校(见附注)以外的学校分二类设立农村学校教师津贴。偏远农村山区学校30元/人月;一般农村学校10元/人月。
农村教师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农村学校(不含教育局确定的城区学校)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教师、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但不包括校长。
具体分类为:
偏远农村山区学校:奉家镇、天门乡、金凤乡、古台山林尝大熊山林场五个乡、镇、场的学校。
一般农村学校:除城区学校和偏远农村山区学校以外的其它农村学校。
上述偏远农村山区学校教师和一般农村学校教师津贴先从全县绩效(jixiao)工资总量中提出,再加入到教师个人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按月发放。
工作人员调离农村学校后按新学校所在区域的标准执行。
二、校长的绩效工资。
享受校长绩效工资的对象是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校长。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校长的绩效工资在县人事、财政核定的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中按人均1.2倍提取,单独考核确定分配。乡镇初中和中心小学校长的绩效工资按人均1.2倍从各乡镇绩效工资总量中提龋
校长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校长所聘同等次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即副高5748元/年,中级5472元/年,助理级5124元/年随月统发,其余部分计入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分配。其中乡镇中心学校和县属学校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与县教育局对各乡镇和县属学校的`年度工作绩效评估结果挂钩。其它学校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乡镇中心学校参照县教育局对学校的年度工作绩效评估方案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审定后发放。
三、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工作以班主任津贴形式进行补贴,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出。按标准班额小学不低于80元/月、中学不低于100元/月的标准执行,具体由乡镇中心学校根据实际确定。但学校必须根据班主任职责制定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方案,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此津贴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列支。
四、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于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和未考核的人员,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也应视情况减发直至全部取消。
五、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基础性绩效工资审批到人,打卡发放到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核定到校,按程序审批,打卡发放到人。
六、关于请假、退线、借调等人员的绩效工资的规定
1、请病假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参照国发(1986)77号、湘政发(1986)38号文件执行,对身患癌症、重性精神病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教职工要出示省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方可全额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请假长短相应扣减,即每请一个月(满一个月)核减六分之一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半年分配一次),依此类推。
2、退居二线的学校领导和男年满58岁、女年满53岁作编外休养的教职工,享受全额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平均数享受。
3、借调到外系统的人员不参与所在学校的绩效工资的分配,其他"吃空饷"的人员(新人发[20xx]25号文件规定的清理对象)一律停发所有待遇。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5
为了深化学校教育管理,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实现多劳多得、优劳高薪的激励机制,形成竞争向上的氛围,充分体现管理的人文性和科学性。根据泰顺县人民政府泰政办〔20xx〕164号文件和泰顺县教育局泰教人〔20xx〕2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以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适当拉开档次,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办法科学、规范、简约,考核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3、坚持“考核结果与教职工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教师代表)
四、考核的`对象
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本校正式工作人员,其他借调、停薪人员、长期请假老师、代课教师不参加考核分配。
五、考核项目及金额比例
(每月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每月德能勤绩支出)÷人数=每人月平均数
(年度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余额–年末德能勤绩支出)÷人数=每人年剩余平均数
1、德每学期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平时工作表现,学生、家长、教师、考核组等方面综合评价,对每个教师进行评价,分A、B、C三档,分别得200、150、100元。
如有违反以下规定之一者,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①违规乱收费;
②违反计划生育;
③以盈利为目的,强迫、动员、暗示本校(班)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或“带教”;
④歧视差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⑤造成家长冲击学校,经查确系教师方错误;
⑥在校园内发生不团结现象,给学校造成影响;
⑦受上级通报批评;
⑧参与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
⑨由于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
⑩上班期间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上课期间随意离开课堂、接电话。(学校领导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其他急电除外)
2、能
(1)每月对任课教师的教学常规“五个三”进行量化评比,每组按A占25%、B占50%、C占25%不同等第,分别得80元、60元、40元。
(2)教研活动:根据材料上交、公开课、活动参与进行分类。
①材料:根据规定上交,每份10元。
②公开课:学校积极鼓励教师进行课堂教学改革,执教国家、省、市、县、学区、学校、年段公开课、研讨课、示范课、观摩课、交流课,奖金分别为500、300、200、100、80、50、30元。(要求提供公开课的教案、图片,县级及以上的还要提供文件或证书。同一教学内容多级展示的,取最高奖项。)
③活动参与:根据规定参加,每次10元。
(3)教学成果奖:见附件1《阳雅镇中心校教学成果奖实施细则》。
扣发项目:教参考资料、教学仪器、图书,在规定时间内没上交的,照价扣相应的金额。
3、勤
(1)出勤奖:每月发放标准200元,主要包括每日出勤、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升旗仪式、非班主任自修跟班、学校大型活动(包括校会)等。
缺勤扣发标准:
①事假每天40元;
②病假每天20元;
③丧假:指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假期4天,每天20元,超出4天部分按事假论。
婚假:7天,每天20元,超出7天部分按事假论。
长期病假、妊娠假、产假、哺乳假,70%部分按教育局文件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只享受德、能部分(占30%),不享受勤、绩部分。
④旷课1节40元,旷工1天80元;
⑤迟到、早退每次5元;
⑥学校各类大型活动无故缺席的每次40元;
⑦各种会议、升旗缺席每次10元;
⑧私自调课每次双方各10元,(原则上不调课,特殊情况须经教导处批准,仅限当天调);
⑨专业职管人员上班期间无故不在岗,经发现40元。
(2)、值日(周)、加班
①值日、值周每天40元。
②非班主任早自修跟班,每天5元。
③学校因工作需要安排教职工加班每天(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算加班)50元。
④因学校工作需要辅导学生每次20元,以活动方案和辅导纪录为依据,经学校考核组审核发放。学生外出参赛带队老师每次补贴100元。
⑤抗台每天白天80元,夜班100元。
扣发标准:
①值日(周)以签到和记录为准:未尽职责,无记录或记录不真实不齐全、无巡视、无签到视作没有值日(周),不享受津贴;
②值日(周)迟到、早退每次扣5元;
③因值日(周)者未履行职责造成事故,给学校带来损失的,要追究其责任;
(3)代课金:学校因工作需要安排教师代课,按每节10元发放,期末、竞赛命卷每份100元,监考每场按30元计算,改卷每次40元。到县城改卷津贴由教育局支付,不列入此项。
(4)岗位津贴:教研组长、年段长每月60元。考核不合格者不享受岗位津贴。
4、绩
教学成绩,按期末县教师发展中心统一测试(或学校统一考试)为准:从其任教学科在全县B类学校(或本校)同年段平均分差距、提高分、任教统测科目等方面去考核
(1)平均分
①全县统考学科以全县(B类)学校的总平均分为基准,高于基准分0.1~2分,得100元;2.1~4分,得150元;4.0分以上(不包括4分),得200元。(执教相同年段多个班级同一学科的,按其任教若干个班级的总平均分计算。)
②校内统考学科以年段班级间的平均分相比,以最低平均分为基准分,高于基准分0.1~2分,得100元;2.1~4分,得150元;4.0分以上(不包括4分),得200元。(执教相同年段多个班级同一学科的,按其任教若干个班级的总平均分计算。)
③只有一人执教整年段英语、科学学科的,因无法比较,由学校考核组酌情考核,但奖金不得超出200元。
(2)提高
①全县统考学科按县教师发展中心提供的增值分三档计算,分别得100、150、200元。
②全县统考没有提供增值分数据的和校内统考的以上学期所任班级的相应学科成绩前20%人数比例比较,每提高0.1~3%,得50元;3.1~6.0%,得100元;6.0%分以上(不包括6.0%),得150元。
③以上学期所任班级的相应学科成绩后20%人数比例比较,每减少0.1~3%,得50元;3.1~6.0%,得100元;6.0%分以上(不包括6.0%),得150元。
以上执教同年段多个班级同一学科的,均按其任教若干个班级的总平均计算。
(3)任教语、数、英、科学科的教师,每人每学期得100元。
六、本《方案》中的内容与原来学校制度规定有冲突的,则以本方案为准。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阳雅镇中心小学绩效工资实施领导小组”。
八、本《方案》经第十届第一次教职工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以学校盖章的版本为准。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6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苏人社发〔20xx〕142号和苏教规[20xx]7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和“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在分配中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等倾斜。
二、考核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激励教师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学校优质持续发展。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管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学校聘任的`在编在岗、能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规范的教职员工。
四、考核内容:
(一)教师绩效考核
教师绩效考核的重点是:师德师表与学术规范,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及教学效果与质量,教科研成果等情况。
(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
重点考核工作业绩成果,实际工作成效和服务育人情况。
(三)班主任工作考核
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情况。
(四)学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
重点考核廉洁自律、管理创新能力,工作业绩,工作成效,服务态度,师生满意度和管理育人等情况。
五、方法程序
绩效考核工作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一)考核方法
学校成立以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根据教职工岗位实行分类考核。做到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
(二)考核程序
个人自评、民主测评、综合评定、公示、备案。
六、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比例占教职工总数的12%。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
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人员,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发生教学等各类事故的,视情节严重按比例扣减基础性绩效工资。
绩效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的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
长病假人员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纳入病假工资计发基数,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为省财政根据相关规定下拨的全年教职员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由省教育厅考核,其他校级领导依据学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等由校长统筹考虑确定。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为月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两大类,其中月度绩效考核总量控制在奖励性工资总量的50%左右。
(一)月度绩效考核
月度绩效考核包括工作量奖和特殊岗位津贴两部分。
1.工作量奖
工作量奖按教师岗、其他专技岗、管理岗和工勤岗分别考核。
2.特殊岗位津贴
特殊岗位津贴包括基础性班主任津贴、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津贴、校内兼有管理职能的相关人员岗位津贴和拔尖人才津贴等。
(二)年度绩效考核
年度绩效奖励总量=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月度绩效考核总量。
年度绩效奖包括年度绩效考核奖、奖励性班主任津贴、奖励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津贴、超课时奖、工作质量奖和岗位责任奖等各类奖励。
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
八、说明
(一)有下列严重违规行为之一者,酌情扣发月度考核奖。
1、政治学习、教研活动或学校组织的其他重要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发月度考核奖40元。
2、政治学习、教研活动或学校组织的其他重要集体活动迟到、早退者每次扣发月度考核奖20元,上课或监考迟到、早退者每次扣发月度考核奖50元。
3、有旷工、失职或其他责任事故,视情节扣除200-1000元。
(二)有下列严重违规行为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定为合格以上等第。并扣发30%的绩效工资,视情况从次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三个月或六个月。
1、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或工作造成严重后果者;
2、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者;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者。
(三)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通过、上级部门审批后执行。
(四)如本《方案》与上级有关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五)本《方案》自20xx年1月开始执行。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7
1、原则:
坚持考勤与绩效挂勾的原则,坚持体现奖优惩劣的原则,按照权、责、利相一致,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奖励原则。
2、实施的范围与时间:
2.1中心全体人员。
2.22015年1月起实施执行
3、具体实施内容
绩效考核根据中心考核、考勤相关规定进行。
3.1工作绩效考核
3.1.1中心将考核划为四个档次,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最多2人)、70-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比重为:工作业绩60分、工作能力20分、工作态度20分。中心各部门每月、季、半年、年终对人员依据绩效考核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挂勾。考核合格以上的正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月考核连续3次为基本合格的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免发一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3.1.2月绩效考核全年累计3次不合格的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年度考核等次不合格的免发当年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3.1.3确定年度档次由中心班子根据各部门打分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月考核优秀的每人奖励500元,全年考核优秀的每人奖励20xx元(最多2人)。
3.2日常考勤考核
日常考勤按中心考勤有关规定进行。
除法定节假日外,事假、病假、年休假、婚假、产假等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挂勾;
3.2.1事假每月累计二天以下(含二天),每天免发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300元;每月累计三天以上(含三天)免发本人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3.2.2事假每季累计超过6天(含六天)免发本人一个季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3.2.3事假累计超过12天(含12天)免发本人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3.2.4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免发本人当年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3.2.5在2小时之内的'临时性事假免发9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2-4小时按半天计算。
3.2.6工作加班倒休在一个月内安排完毕,过后不再安排。却因工作原因不能倒休的每天补助10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
3.2.7事假、病假每月最多充抵1天年休假。年休假每年最多分2次集中休完。
3.2.8婚假、产假、陪产假、年休假、病假、因病住院等免发该期间本人实际天数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每月按21.75天计算)。(有关病假文件规定摘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超过两个月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全额发给,其津贴(活工资)减发或者不发,具体比例由单位根据内部搞活分配的办法自行确定。)
(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仍保持荣誉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全额发给,其津贴(活工资)发放的比例,由单位本着适当照顾的原则自行确定。)
3.2.9未经批准且相应手续不全而不上班的视为旷工。旷工者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旷工一天免发当月全部绩效,旷工2天的免发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旷工3天以上免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并上报省局。
3.2.10参加中心认定的学历教育培训,按正常上班对待。
3.2.11因公外派人员正常发放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外派人员要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坚守岗位,本人表现和用人单位评价与中心绩效挂勾。
3.2.12当月全勤的每人奖励300元;
3.2.13其他特殊情况有中心班子研究确定。
3.3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系数:
正处级:1.1;
副处级:1.0;
部长和科级:0.9;
副部长:0.8;
其他正式人员:0.7;
聘用人员:0.3。
分配总量:工资中奖励绩效工资+省局奖励资金。
4、惩戒
出现以下违法违纪行为者,从严处理:
4.1迟到、早退5-20分钟扣发5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20-60分钟扣发8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他情况按事假相应金额扣发。
4.2个人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扣发本人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4.3收受服务对象礼金的,扣发相应金额的双倍奖励性绩效工资;
4.4被服务对象投诉造成严重后果的,扣发本人1-3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4.5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扣发本人1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4.6因个人原因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扣发本人1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4.7被省局及有关管理部门通报批评的,扣发本人1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4.8发生其他违法行为的,扣发本人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5、发放方式
5.1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每月70%预发,其余30%按月、季、半年、年终综合考核结果发放。
5.2因考核、考勤出现免发、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且需要追回预发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中心有权予以追回,纳入中心绩效总额。
6、其他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8
1、常规要求包括政治表现、师德修养、工作(服务)态度、履行职责、出勤情况等,凡考核达到要求每月发放奖励津贴400元。
2、下列情况按规定予以扣发奖励津贴:
⑴按月累计事假一天扣发80元,病假一天扣发40元,扣完为止。
⑵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发20元
⑶责任事故一次扣200元;旷职一天或重大责任事故扣400元。
⑷集体学习或集体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发50元,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发20元,事、病假一次扣30元。
⑸抽查劳动纪律,一次无故不在岗扣200元;(当天因公出差,请事、病假者不重复计算);抽查备课笔记或作业批改一次不合要求扣100元;期中、期末检查听课少于规定标准一次扣20元;上班时间打游戏、炒股(基金)、网购、QQ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上网,一次扣50元;课堂教学期间接听手机一次或发短信扣50元。监考不认真、看书报杂志、打瞌睡、迟到、打手机、发短信、试卷未收清或提前收卷等,发现一次扣50元,旷监考一次扣100元(扣检查时当月津贴)。
⑹按规定要交的工作计划、期中自查、期末小结及各类报表(含缴费)等,一次不交或不合要求扣50元,迟交一天扣20元。(扣检查时当月津贴)。
⑺有体罚、变相体罚现象的,一次扣200元(扣发现时当月津贴)。
⑻有无教案上课扣100元;上课迟到和提前下课(包含眼保健操)等现象的,一次扣50元(扣发现时当月津贴)。
⑼由于教师未坚守岗位等原因造成学生发生意外事故或不良事件扣400元。
⑽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调课,每次扣30,擅自停课扣200元。
⑾晚自习下班缺一次扣30元,双休日活动、节假日不服从学校安排的每课时扣15元。(晚自习、双休日应在当月内完成相应工作量,特殊情况由学校研究决定)
⑿体育教师早锻炼、课间操每缺一次扣50元。
⒀新教师星期天晚坐班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病事假扣20元。
⒁图书室、阅览室无故不开放一次扣100元,不按时开放一次扣50元;实验室管理人员不能按要求开出实验一次扣50元。
⒂ 擅自向学生硬性派售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品或其它商品,发现一次扣400元。
⒃不服从学校安排参加各类培训学习活动的,一次扣100元;业务学习无故缺席一次扣50元;外出培训、学习不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或不能及时按要求进行交流的,一次扣20元。
⒄学校要求的各项计划、总结、论文不能按时上交的,一次扣50元,迟交一天扣20元。
⒅按学校要求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缺一次扣50元,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20元,事、病假一次扣30元。
⒆按学校要求完成每周的`听课、评课任务,差一次扣20元。
⒇按学校要求完成公开课、汇报课、示范课,差一节扣50元。
(21)同年级平行班级在学科竞赛、学情分析、期中、期末考试中平均分、优秀率居第一各奖50元。
3、后勤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服务不周到且产生一定影响的,一次扣100--200元。后勤人员应完成相关部门分配的任务,不完成一扣100元,完成情况不好一次扣50元。
4、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不到位或服务不到位的,查出一次,扣100元,如造成一定影响的扣20--400元。
5、师德师风差,其不良言行给学校带来极坏影响,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津贴。
6、因公外出、在职进修和按政策规定的婚、丧、产假等不扣发月常规津贴。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9
为适应高校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现高校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xx〕35号)、《教育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xx〕7号)、《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鄂府发〔20xx〕5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xx〕29号),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其他本科院校、专科院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结合鄂尔多斯高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岗定薪、责薪一致、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强化岗位职责,逐步完善岗位设置管理,整体优化人员结构。
(二)遵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校内各类人员收入分配水平,适度向教学、服务一线倾斜,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增强学校人才竞争力。
(三)绩效工资制度与现行校内分配制度有机结合,合理调控收入差距,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实现学校转型发展、全面提高办学水平的目标。
(四)加强考核,强化激励,完善考核办法,强化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二、实施范围
我市一本(科)三专(科)四所高校,即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人员。
三、岗位分类
绩效工资的岗位分为教学科研岗、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和工勤技能岗位四类,其中教学科研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为专业技术岗。
(一)教学科研岗指承担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并符合相应资格和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以及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岗位。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除教师专业技术岗以外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实验技术、图书资料、档案、编辑、会计、统计、审计、工程技术等专业技术岗位。
(三)管理岗指承担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学校党政职能部门、教辅单位、二级学院等单位的管理岗位。
(四)工勤技能岗指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中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四、绩效工资内部分配
(一)高校绩效工资总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xx〕29号)中要求“在保障基本工资正常增长的基础上,以科研机构、高校所在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为托底线,绩效工资总量可以在基本标准线的3倍内核定”。根据我市绩效工资最高控制线原则上按基本标准线4万元的2、5倍的要求,核定高校绩效工资总量。经费增加部分由市财政和高校按照6:4的比例共同承担。
(二)高校绩效工资的分配。高校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是职工履行基本岗位职责和任务所发放的绩效工资,按照《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鄂府发〔20xx〕53号)实行现行事业单位统一标准,每月由市财政统一发放。剩余部分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高校根据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基本工作任务情况按职称、职务及职级等自行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坚持“以岗定薪、责薪一致、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考核后按等次发放各级各类人员的绩效工资。
五、绩效工资的发放与管理
(一)各高校要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重点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二)各高校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决定,确保方案科学、合理、公开、公正。
(三)绩效工资总量包含班主任津贴、超课时补贴、科研课改资金等项目。
(四)高校绩效工资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社、财政部门组织实施。人社、财政会同教育部门制定专项经费年度绩效评估方案,对各高校绩效工资专项经费的使用成效进行科学评价,作为高校教育经费增减的决策依据。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10
为认真落实市广播电视局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人事、工资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营造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职工双向选择,最终实行绩效工资制度的运行机制,确保人尽其才,合理流动转岗,确保电视事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超常规发展,现拟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优化内部工作结构、优化部(室)人员组合,打破铁饭碗,实行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体的工资结构,调动全员工作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精干、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电视宣传队伍。
二、方法步骤
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全员聘用、绩效挂钩,严肃稽核,不断创新,狠抓落实。总体上分六步进行:
第一步:职工填报双向选择表,双向选择可填报两个志愿(岗位)。与此同时,部室主任按本部室人员编制数选择本部室人员。在控制在编人数的前提下,需坚持“宁缺勿乱”的原则,确保部室人员精干、整体素质较高。
第二步:对某一同志有两个部室同时被选择上的,由台领导结合该同志专长与部室主任充分协商予以解决,做到个人、部室选择与组织协商相结合。
第三步:部室负责人确定后,要尽快制定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人的责、权、利,试行绩效挂钩,强化稽核,实行奖惩。
第四步:对第一、第二志愿选择落岗的,按照市广电局“关于xx电视台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批复”意见第三款第三条“双向选择中落岗的职工视为待岗,待岗期两年,待岗期满仍未上岗的,作为富余人员分流,可进入人才市场”办理待岗手续,待岗期间发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0的工资。
第五步:各部室负责人在选择本部室人员后,要制定本部室后勤岗位和临时人员的管理办法,上报台办公室,台办公室综合意见形成文件下发。
第六步:考核。部室主任按竞争上岗演讲的目标任务狠抓落实。在本年度未按台下达部室的任务结帐,未完成的当年给予戒勉一次,次年给予警告,连续二次警告的可自动辞职或由台党总支研究免去职务。在任期间,享受干部津贴。
三、试行岗位、效益工资制
在不突破预算工资总额的前提下,做好岗位工资、效益工资的预算方案。方案由各部室分别制定后,上报台党总支讨论,党总支制定的方案经主任以上干部会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后报局党委审批。
1、全台前勤、后勤岗位工资基数各不相同。总的原则按局领导意见:后勤(办公室、总编室、技术中心以及前勤中的.后勤岗位)岗位工资高一点;前勤(新闻中心、广告中心和有具体宣传创收任务指标)绩效工资高一点;管理层及一线人员高一点的思路制定。
2、效益工资各部室根据同岗技术含量(如:编导、摄像、撰稿、制作等)拟定考核目标进行百分量化管理,达到基本考核目标的,台对部室按预算测定的效益工资金额结算。部室按技术含量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兑现,并办理分配手续,存档备查。
3、岗位工资、效益工资由台专职稽核人员进行汇总,送分管台长审查,属实后报台长签审。
4、效益工资未达到考核目标任务的,由部室主任、稽核人员、分管台长联合会审,提交台长裁定,惩罚直至最低生活费。
5、超过考核目标任务的,由部室主任汇总基本情况,稽核人员审验后报台长审定奖励。
6、退休、退职人员按档案工资取酬,在职在岗人员的原档案工资一律存档,原评聘的专业技术职务也一并存入档案。
7、本方案从年月日起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台党总支解答仲裁。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11
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工作的主动性,规范学校管理,保障和提高教职员工待遇,稳定教师队伍,根据县教育局关于教师绩效工资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绩效考核的范围及对象
绩效考核的范围及对象是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第二条考核分配原则
2。1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3简明务实,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三条绩效考核工作小组
经教师大会通过,学校选举以下同志担任绩效考核工作:
组长:肖绍桂
成员:向卫华冯琼花
向建求(教师代表)胡暾阳(教师代表)
第四条绩效考核内容及办法
4。1分配权重
4。1。1绩效总额的分配权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绩效浮动标准执行。
4。1。2绩效考核分项目分配权重
1、月岗位目标年度平均分占50%;
2、师德师风得分占10%
3、教学质量得分占10%
4、工作量得分占20%
5、人防安全得分10%
4。2绩效考核得分计算公式:
教师年度绩效考核分=月岗位目标年平均分×50%+师德师风得分×15%+年度教学质量分(10分)+年度工作量得分(10分)+课堂教学评价得分(两期平均)×10%
4。3绩效工资计算方法:所得金额=绩效工资总额÷全校考核人员总得分×被考核者所得分值(如学校全年绩效工资总额为100000元,全校考核总分为1800分,张三得90分,则张三应得绩效工资=100000÷1800×95=4999。99元)。
4。4对于当年在编但由于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且得到学校同意,未在岗的教师,按人均绩效工资计算(人均绩效工资为中心学校核算的全镇人均绩效工资,若上级主管部门对此类人员有明文规定的,按规定办事):
第五条月岗位目标考核
5。1岗位目标分计算
5。1。1教师岗位目标年平均分=各月岗位目标总分÷考核月数
5。1。2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岗位目标年平均分=教师岗位年平均分×65%+班主任岗位年平均分×35%。
5。1。3按教师个人岗位目标年平均分的50%计入绩效考核岗位目标板块得分。
5。2月岗位目标考核内容
5。2。1常规教学(50分)
1、备课(10分):及时认真撰写教学计划、教案,提倡备详案,不沿袭旧教案。每缺一个计划扣2分,每缺备一节课扣1分,沿袭旧教案此项不计分。
2、作业(5分):及时批改作业,并且认真细致。每少一次作业扣1分,缺改一次扣0。5分,作业批改过于简单扣0。5分;作文每少改一篇扣3分,缺写一篇扣5分。
3、检测(5分):语文、数学、英语每月一次检测。每缺考一次扣5分、未批改扣2分。
4、上课(5分):按课表、按时上下课。上课迟到、中退、早退扣0。5分,每缺一节课扣5分。经检查未按课表上课,每节扣1分。
5、送检(5分):做好课前教案送检工作,每缺检一次扣0。5分,以检查组登记或教导处抽查结果为准。
6、教研(5分):语文、数学、英语老师每期不少于一次公开课,必须认真设计,每少1次扣2分;学校分学科进行教研活动时,所有学科教师未经批准,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否则每次扣2分;每学期撰写教学论文一篇,未写扣2分;每月教学反思不少于4篇,每缺一篇扣2分。
7、课堂效果(5分):教学效果较好,课堂有效检测达标率为50%以下,每节扣2分(以学校行政人员随堂听课效果检测为准)。
8、学生评价(5分):每月测评一次,满意率80%记满分,满意率70%扣2分,满意率60%3分,60%以下扣5分。
9、听课(5分):每周一节听课(指随堂听课),全期听课不少于15节,每少一节扣2分,行政人员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每少1节扣2分。听课无评价,无授课人签字均不计听课节次。
10、奖励:参加中心校及以上赛课活动的加1分,获奖者按1、2、3名依次加5分、4分、3分。上级质量检测获前1、2、3名的分别加5、4、3分。参加其它教育教学活动获得中心校及以上单位表彰的酌情加分。
5。2。2出勤和履职(20分)
1、日常工作出勤(10分):旷工1天扣10分,事假(除正常婚丧,产假)扣3分/天,每迟到半小时扣0。5分、早退、中退扣1分,缺签扣0。5分。
2、集会活动出勤(3分):学校的各种会议、集会活动每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扣0。5分/次。
3、交送材料(2分):按时完成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工作,按时送交各种材料等。不及时每次扣1分,未完成扣2分。
4、值周检查(2分):未检查扣2分/天,未及时登记扣1分/次。
5、考务工作(3分):缺监考1场扣3分,未经同意请人代监每场扣2分;缺改卷1次扣3分,未经同意请人代改扣2分,监考看书看报玩手机扣1分/次。
5。2。3教师行为习惯(15分)
1、上课常规(5分):不带教案进教室,扣1分/次,上课吸烟、接打手机每次扣1分。
2、教态语言(3分):语言行为文明,做学生楷模,言语及行为不文明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凡坐着上课每次扣1分。
3、卫生习惯(4分):办公室或宿舍整洁,无过夜垃圾。办公室或宿舍不整洁或有过夜垃圾等不卫生情况,每次扣1分(以学校每周的办公室卫生评比记录为准)。在校园内乱丢垃圾,每次扣1分。
4、穿着形象(3分):男教师不留须,不留长发,女教师不着奇装异服,造成不良影响(学生、家长议论颇多)者每次扣2分;夏天不穿拖鞋、背心进教室,冬天上课不戴手套,每发现一次扣1分。
5。2。3学习培训(5分):
1、学习考勤(3分):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和培训,报了名未参加被组织单位通报的每次扣5分,在培训期间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
2、学习效果(2分):参加县级及以上业务培训,在培训期结束后应撰写学习或培训心得交学校存档,未交扣1分/篇,参加“省培”或“国培”的学员,经考核不及格扣2分;脱产“省培”或“国培”的教师,在培训结束后要举行不少于1次的业务学习心得报告会,未举行的扣1分/次。
5。2。4晨读、晨诵、午读管理(10分)
1、晨读守班(2分):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守班,未守班者扣1分每次;
2、晨诵开展(2分):按学校统一要求开展晨诵,未开展扣1分/次,未按要求开展扣0。5分/次。
3、午读指导(3分):未守班扣2分/次,未指导扣1分/次。
4、阅读常规(3分):学生阅读报告及时认真批阅、签字,每缺一次扣0。5分/次(以阅读·梦飞翔的要求为准)。
注:非阅读指导教师按考核教师平均分计算。
第六条师德师风考核(100分)
6。1师德师风考核得分计算
6。1。1教师师德师风年平均分=各月师德师风总风÷考核月数
6。1。2按教师个人师德师风年平均分的15%计入绩效考核岗位师德师风板块得分。
6。2师德师风考核内容:
6。2。1政治思想(20分):不按教育方针办事,在学生和家长中散布反动言论或歪理邪说,造成恶劣影响,有损学校、政府或国家利益的扣5-10分/次。
6。2。2职业道德(20分):对学生变相体罚扣2分/次,体罚扣5分/次,严重体罚扣10分/次;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扣5分/次;乱收费、乱办班、乱订资料等“三乱”行为的在年度绩效分中扣5分/次。(此项扣分以家长举报到学校,并按造成影响的程度为标准扣分)
6。2。3为人师表(10分):在公开场合有讲脏话、粗话、吵架等不文明及不符合教师道德标准的行为的,酌情扣1—5分/次。
6。2。4爱岗敬业(10分):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推诿,敷衍塞责等扣2分/次,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和试卷泄密行为的视情节严重扣5—10分/次。
6。2。5遵纪守法(10分)凡学年内因违法乱纪受到县级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1、2、3、4、5、6、10分。上级另有规定的,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6。2。6作风操守(10分):工作日内打牌、赌博,非工作日内聚众赌博被举报者,每次扣5—10分;生活作风不正派,搞不纯男女关系并造成不良影响者扣5—10分。
6。2。7财经纪律(10分):及时上交公款,不乱订资料,不乱收费。拖欠公款每次扣5分,并责令退还所占财产,拖欠金额超过20xx元者扣10分/次。
6。2。8安全责任(10分):在工作职责内出现安全事故,扣2—10分/次,情况特别严重的,由考核小组在研究决定在年度绩效总分中扣分。
第七条教学质量考核(15分)
7。1教师教学质量得分是指被考核教师两学期任教科目教学质量检测得分的平均分,并以两学期的平均分直接记为年度绩效教学质量板块考核得分。
7。2以期末教学质量检测为依据,质量检测排名1—8名的依次得15、13、11、9、7、5、3、1分(与丰瑞片同年级平行对比)。
7。3因工作或岗位需要未担任主科教学的教师的质量得分取主科教师教学质量得分的平均分。
7。4兼双主科教师取两科质量得分的平均分;
7。5任教同科分别获得片区1、2名的按第1名计算质量得分。
7。6中心学校检测科目得分计算仍以在丰瑞片同年级平行对比名次计算。
7。7阅读指导教师阅读指导效果得分按学校《阅读·梦飞翔考核细则》实行。
第八条工作量(10分)
8。1工作量得分计算方式:个人工作量÷平均课时量×10(并以这一得分直接记入年度绩效工作量板块考核得分)。
8。2男教师年满55周岁,每年依次照顾1、2、3、4、5课时(至59周岁),女教师年满50周岁,每年依次照顾1、2、3、4、5课时(至54周岁)
8。3工作量系数标准:
课堂教学评价(学校另行制订课堂教学评价细则)、
此项满分为10分,每期对每们教师进行一次课堂教学评价,根据两期平均分折算全年得分。只上班一期的特岗教师以当期得分计入,非教学岗位和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2周岁的教师经本人申请可不予评价取平均分。
第九条安全绩效考核
(学校另行制订安全考核细则,并另行发放安全绩效奖。对于出现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当事人在本细则师德师风考核中再酌情扣分。)
以上考核方案适用于20xx年度,若存在考核空白项目则由校务会研究,报考核小组讨论,并提交教师会讨论通过相关考核结果。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12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增强办学活力。按照《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根据教职工不同工作岗位、任务和内容的特点和要求,充分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注重实绩、兼顾公平的原则,按工作责任轻重、工作量大小和岗位目标任务达成情况,合理拉开绩效工资档次,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发挥学校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原则:
1.坚持思想领先,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多劳多得,优教优酬,奖勤罚懒,重实绩、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4.处理好历史与现实的关系,既要充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5.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采取迈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据学校及教师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师待遇。
6.根据教育局有关规定,校级领导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系数为1.6,教师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系数为1;为了切实提高教师福利待遇,经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我校实行校级领导与教师同等待遇的政策。
三、实施范围:
受浦南小学聘任的在编在职教师。待聘、试聘、拒聘教师不享受绩效工资。请假教师按教育局和浦南小学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实施时间:
自20xx年1月开始实施。
五、基础性绩效工资中节日费的分配:
每位教师一年7000元节日生活补贴由基础性绩效工资的生活补贴中统一提取,由学校发放。按元旦500元、劳动节500元、端午节500元、教师节1000元、国庆节1000元、中秋节500元、春节3000元发放。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的30%比例确定的。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扣除提留项目后的总量与学校在编的教职员工人数确定。最后按学校在编教职员工人数和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额,计算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基础总量,再根据实际需要作适当奖励。
1.学年学期考核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5%)
(1)教育局将提取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0%用于校长和教师学年度履职考核奖。由教育局根据《鹿城区中小学现代化建设督导评估办法》考核后,确定学校学年度履职考核发放水平。学校根据《浦南小学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2)教师发展性评价考核奖:约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依据《鹿城区学年度履职考核办法(试行)》和《浦南小学发展性教师评价办法》(附件1),每学期考核一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10%左右。
(3)教育教学成果奖:约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依据《浦南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附件2)执行,每学期统计奖励一次。包括教育科研、教学成果、教学骨干、教学管理、评先评优、加班补贴等。
2.月考核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5%):
学校每月对教师的师德、劳动纪律、安全、考勤、岗位性质、工作量情况、附加绩效等进行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当月发放绩效工资,反之酌情扣发。学校各责任部门成立考核评议小组,根据分工,实施检查、指导,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及时解决。月考核奖主要构成及考核办法:
(1)超工作量奖:根据教师实际周课时,分科量定标准,按月发放。经测算,20xx学年本校语文、数学、英语教师的标准周课时为14节,其他技能学科教师的标准周课时为16节,中层干部标准周课时为8节(技能学科10节),校级领导标准周课时为4节。超工作量月奖计算公式:(教师实际周课时-相应标准周课时)×4×15元。另,依据《浦南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担任三个班数学课的教师和担任两个班语文的教师,每月奖励100元,按月发放。
(2)安全奖:每月100元,按月考核。依据《浦南小学安全管理责任书》(系列)实施考核,发生安全事故酌情扣发。
(3)师德奖:每月100元,按月考核。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市、区教育局有关师德规范要求实施考核,合格者全额发放,违反者扣发。
(4)考勤奖:每月400元,按月考核。依据《浦南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实施考核(附件3)。
(5)岗位责任奖: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未享受岗位津贴的副班主任每月奖励100元,教研大组长(含工会干部)每月100元,段长每月80元,备课组长每月50元。中层干部、正副班主任、段长、备课组长等岗位由学校依据《浦南小学教职工岗位职责》按月实施考核,酌情扣发。校级领导的考核由教育局组织。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正班主任的岗位责任奖已经在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故此处不再另行发放。
(6)中餐管理奖:依据《浦南小学中餐管理津贴计算办法》(附件4)按月发放。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1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xx】133号)、教育部(国教人发【20xz】15号)、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人发【20xx】99号)、齐齐哈尔市教育局(齐教人发【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试点学校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启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从而调动广大教师争先创优积极性。
二、基本原则:
1、"政策导向,激励为主"原则。用正确的政策舆论为导向,坚持激励为主、处罚为辅,引导教职工把主要精力用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上。
2、"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充分向班主任、一线骨干教师和超工作量的教师倾斜,以责任心、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为主要依据,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
3、"相对统一,学校自主"原则。为有效推进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必须全区一致,相对统一。同时,各校要根据自身情况,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制定学校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4、"科学定岗,公平公正"原则。教师绩效工资首先应建立在科学定岗、竞聘定员的基础上,坚持能者优先、效能优先和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按照有关规定科学设置各种岗位,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竞聘上岗模式合理安排各类教学人员和教辅人员,有效开发和利用学校人力资源,切实提高学校办学效益。
三、实施范围
实施对象是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职工。
以下情况不参与绩效工资考核:
(1)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借调及留守人员。
(2)长期病休的人员(两个月以上)。参照黑人办字[1998]131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3)长期无故离岗停发工资、报请相关部门审批、终止其劳动关系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人员。
四、资金来源
绩效工资=津补贴(20xx年规范的津补贴增资额区政府投入的资金)年终一次性奖金
津补贴:在校期间的津补贴用于每月的班主任岗位津贴、任课教师岗位津贴和校长岗位津贴的发放;寒、暑假期的津补贴,学校统筹管理使用,作为骨干教师岗位津贴、超课时补贴、学期内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奖励资金。
一次性奖励资金:按照年末综合考核结果发放,考核结果分四档,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每档之间要相差200元,不合格者不发放。对于考核优秀的校长和教师(工作者),由政府另行发放奖励资金。
五、考核与发放
教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教师实施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一)工资考核与发放
教师没有出满勤、不满工作量等情况,要从固定工资中扣除。
(固定工资=实领工资-20xx年规范的津补贴增资额)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婚、丧、产、休等假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照依据黑人办字[1998]131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问题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执行。
(1)缺勤考核:病假、事假、旷工。按照学校(单位)的考勤制度执行。病假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30%,事假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50%,旷工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100%。
(2)在岗考核:主要考核是否按时进课堂、临时外出、无故缺课或调课、课内发生事故等,以校为单位,结合实际适当扣除工资。
2、工作量:要结合各校实际,科学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做到均衡、合理。
(1)任课标准:小学16-18课时/周,中学10-16课时/周。
(2)兼职标准:兼职岗位有班主任、教研组长、学年组长、干事、实验员、档案员、现代信息管理员等。
中层以上领导要求必须兼课,周课时标准为:学校副职2-4节;中层领导4-6节。
按岗位核算周课时标准:干事6-8节;图书管理员8--10节;实验员8-10节;校医8-10节;档案员6-8节;各专业教室2-4节;学年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2课时。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执行。
(二)津补贴考核与发放
月发放部分:能够完成岗位工作职责,考核合格者,每月按下列岗位发放津贴(在满工作基础上)。正校级领导月岗位津贴160-180元,副校级领导月岗位津贴140-160元,班主任月岗位津贴66-86元(186-216元),中层领导月岗位津贴120-140元(或30元其他岗位津贴),主线学科月岗位津贴120-130元(中学指中考学科、小学指数、语、外学科),其他人员月岗位津贴100-110元,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借调和留守人员岗位津贴100元(各校可按此标准参考执行),工人岗位津贴和值周教师等岗位月补贴由学校自定。
学期发放部分:寒、暑假津补贴由学校统筹管理使用(在满工作量的基础上),用于骨干教师的岗位津贴、超课时补贴、教职工的政绩和业绩考核奖励资金。骨干教师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岗位津贴。各级骨干教师每学期津贴标准为:校级50元、区级100元、市级150元、省级200元。对出满勤者,区政府每学期补助午餐费100元,每缺勤一天扣除一元。根据学校规模和实绩,区政府还将给予补助。
(三)一次性奖金考核与发放
年终一次性奖金要根据教职工年度综合考核分档发放,各校要结合《龙沙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和本校实际,制定本校的绩效工资考核细则,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校长奖励工资由区教育局考核分档发放。
六、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标准由学校负责认真核算,经学校职代会通过后,报区教育局财审科和人事科审核、备案,以工资折的方式发放到个人。
七、特殊规定
1、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者,下年度只发放基本工资。
2、学校竞岗落聘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重新分配,不服从分配的教师停发工资。
八、加强组织领导
(一)区政府成立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大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刘亚娜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陆忠华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谷金柱区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
崔晓敏区人事局局长
崔凯区教育局党委书记
王崇丽区教育局局长
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王崇丽(兼)。
(二)各学校也要成立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应由副校长、工会主席、人事干事、财务人员及教职工代表组成,全面负责学校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的领导、管理和实施。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达成共识。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精神,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各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方案必须广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下,反复讨论,不断完善,并且必须经过学校职代会审议通过,报区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全区义务教育学校于20xx年3月份开始实施绩效工资。
3、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在学校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要实行校长责任制,各考核环节要层层落实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学校要严肃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纪律,绩效工资执行后,一律不准擅自增设津贴和奖金项目;要制定详实的落实方案,确保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工作万无一失。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14
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和教育部《关于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和省教育厅[]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学校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全面履行职业教育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内部考核分配机制,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岗位绩效工资的调节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做与不做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激励全校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我校事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一)“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岗位绩效工资以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除了有法规规定的以外,凡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不能参与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岗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工作量核定
(一)满工作量的规定
教师聘课12个标准课时为满工作量。
(二)标准课时系数
按省教体厅文件规定,政治、计算机课时系数为1;语文、英语、数学课时系数为1.25;体育课时系数为0.9;音乐、美术、健康教育、劳动技能课时系数为0.83;专业理论课、实习指导课时系数为1.25(各科均包括备课、讲课、自习辅导、批改作业、命题证卷,实验实习指导等所有的教育环节,体育包括早操、课间操和课外活动,礼仪、美术、音乐、书法含课外辅导和学校活动服务工作。)
(三)考核绩效工资
学期考核绩效工资分专任教师、中层干部、行政及工勤人员三个系列,分别按教代会通过的量化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四、工作量考核标准及操作办法
1、考勤标准。按照《**省中职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进行考核。教职工应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对教职工实行平时月考核及学期考核相结合的岗位考核及管理体制。
2、教工一个月内旷工累计2天以上,或事假累计3天以上,或病假累计7天以上者不得当月绩效工资;教工在一个学期内内旷工累计10天以上,或事假累计1个月,或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不得当期绩效工资,且目标考核分为0分,并取消年度评先及年度考核“先进”资格以及年终考核奖。
3、以上凡属旷工旷课的扣分每月累计后按追究责任的办法通报,学期结束从个人目标考核分中扣除。考核以科部为单位,每月统计汇总一次,按考核分数推出科部顺序.扣款由各科室负责实施。全校考勤工作由考核人员负责,扣分的追究由主管领导负责追究计扣至责任人。
五、工作量工资分配办法
1、按照每一位教师的绩效工资总额的50%为其工作量工资,按照上级规定,认真、科学核定每一位教师的工作量,按照考核凡满量、满勤工作者,每月足额发放;
2、工作量不饱满者,按照所缺百分比扣除工作量工资;
3、缺勤者,根据考核制度规定,从工作量工资中足额扣除;
4、每学期末按规定核算扣除后,发给剩余部分。
5、层级、单位领导与工作人员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53倍
六、绩效考核标准及操作办法
1、担任三年级课程的教师按期末考试成绩或教考分离成绩计算绩效津贴;超额完成对口升学本、专科任务的专业部教师加分计算,获得大于100%的绩效工资;完成对口升学本、专科基本任务的专业部教师应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完不成对口升学本、专科任务的专业部教师根据完成任务的比例减分计算获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
2、担任一、二年级课程教师,参加省、市统调考的科目,按统调考成绩,加计考核成绩获得绩效工资;凡是没有参加统考调考的科目,按参加学校教考分离成绩,加计考核成绩获得绩效工资。既有对口升学成绩又有统调考成绩及教考分离成绩者,按照就高不就底原则加计考核分计算绩效工资。无法进行教考分离的学科教师按考核分获得绩效工资。统调考考试:参加统考调考及格率达80%以上,优秀率达20%(数学、英语10%)以上的专业部教师获得100%的绩效工资;达不到的教师减考核分后获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在登封同类学校没有相同专业的学科统调考及格率达80%以上,优秀率达到20%以上者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及格率小于80%优秀率小于20%的学科教师减考核分后获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凡是没有参加统考调考的学科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考分离考试,及格率达80%以上,优秀率20%以上获得100%的绩效工资,两项都达不到者减考核分、只能获得第三等次的绩效工资。
3、毕业生技能鉴定获证率达96%以上者、完成短期培训260人,学员安置到国内知名企业就业,签有劳动就业合同者、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99%以上(对口升入高校除外),有就业安置合同者、完成招生任务750人以上者,负责招生、就业、培训、鉴定工作的教师加计考核成绩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完不成任务者减考核分按完成任务比例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
4、没有任课的管理人员、工勤岗按目标考核分(100分制)计算绩效工资。
5、各项任务完不成的个人或单位,主任扣总额的5%,主管科长扣3%,主管副校长扣2%。
6、每学年第一学期,若没有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可按学校期未考试教考分离成绩(管理人员按目标考核分数)计算绩效津贴。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不请假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一学期连续旷工5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
2、损害学生利益,歧视侮辱学生,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
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4、向学生推销、代销教辅资料或向家长索要财物的;
5、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
6、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的。
八、岗位绩效工资的发放形式
岗位绩效工资按月考核和学期考核相结合,具体由各科室联合计算。办公室汇总,经校长审核,公式3天以上无异议,最后由财务室按月以学期发放月岗位绩效工资,学期结束后发放学期绩效工资。
九、审核程序及实行
本实施方案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从20xx年月起执行。学校之前出台的其他相关规定若与本办法相悖,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十、本《办法》由校务会负责解释
中职学校绩效工资实施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15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增强办学活力。按照《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根据教职工不同工作岗位、任务和内容的特点和要求,充分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注重实绩、兼顾公平的原则,按工作责任轻重、工作量大小和岗位目标任务达成情况,合理拉开绩效工资档次,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发挥学校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原则:
1.坚持思想领先,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多劳多得,优教优酬,奖勤罚懒,重实绩、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三、实施范围:
受学校聘任的在编在职教师。待聘、试聘、拒聘教师不享受绩效工资。请假教师按教育局和星五小学的有关请假制度规定处理。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的30%比例确定的。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扣除提留项目后的总量与学校在编的教职员工人数确定。最后按学校在编教职员工人数和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额,计算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基础总量给于教师奖励。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年按十个月发放。(七、八月为暑假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寒假按当月延续计发。)
(一)学年度考核奖(每年6月考核,人均约3000元奖金)
教育局统一提取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0﹪用于校长和教师学年度履职考核奖,根据《鹿城区中小学现代化建设督导评估办法》、《鹿城区学年度履职考核办法》和教师师德考核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按照各老师一年来工作实绩,经校考核组评定确定发放系数,给予每人奖励。学年度考核奖金发放系数为:优秀1.1,合格1,基本合格0.9。
(二)年终考核奖(每年年底考核,人均约20xx元奖金)
1、星五小学教师目标考核奖,依据《星五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评估》(附件3)评定教师的工作得分,根据得分进行奖励,每学期考核一次。
2、教育教学成果奖:约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
依据《《星五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条例》(附件4)执行,包括教育科研、教学成果、评先评优、指导学生获奖等,每学期统计奖励一次。
(三)月考核奖励工资(一)(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剩下总额的65%,每月约900元):
学校每月对教师的师德、劳动纪律、安全、考勤、岗位性质、工作量情况、附加绩效等进行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当月发放绩效工资,反之酌情扣发。学校各责任部门成立考核评议小组,根据分工,实施检查、指导,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及时解决。月考核奖主要构成及考核办法:
(1)考勤奖:学校实行坐班制,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作息时间表的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岗。每人每月给予奖励300元,依据《温州市星五小学教师出勤、请假、考勤制度》(附件5)。
(2)安全奖:按月考核,教育学生到位,所担任班级的学生没有出现不安全事故,每人每月给予奖励50元。依据《星五小学安全管理责任书》实施考核,发生安全事故酌情扣发或不给奖。
(3)教学奖:教师能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改作、认真辅导学生,能按时完成学校交给教学任务,每人每月给予奖励150元。(常规检查,随机抽查及听常态课后给于)
(4)午间管理奖:教师在午间能按学校规定及时到岗分餐,并能教育学生做到文明用餐和维护各班级学生的'午间秩序,以超工作量计算,每人每月给予奖励约200元。
(5)值日值周奖:值日值周每月奖100元。值周、值日教师必须按时到岗执行任务,晨间、课间、午间、放学路队管理,值周、值日情况登记等每缺一项扣5元。
(6)会议(集会及晨会)及校本教研奖:准时到会,认真做笔记,不交头接耳,中途不干与会议或校本活动无关的事,不提早离会,奖每人每月100元。
(四)月考核奖励工资(二)(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剩下总额的15%)
(1)岗位责任奖:副班主任津贴每月奖励150元,教科研负责人每月奖励80元,总务处后勤人员每月奖励80元,教研组长每月奖励60元,图书管理员每月奖励60元,仪器室管理员每月奖励60元,卫生导师每月奖励60元。
依据《星五小学教职工岗位职责》实施考核,酌情扣发。
(2)超工作量奖:根据教师实际周课时,分科量定标准,按月发放。超工作量月奖计算公式:(教师实际周课时-相应标准周课时)×4×15元。
(3)加班补贴:因工作需要而利用休息时间在校加班或带学生外出活动的:加班一天奖励100元,晚上加班50元。
(4)家长会奖励
积极做好“双家”工作,积极召开家长会,每学期至少1次,给于每位参与的教师奖励100元。(凭家长签到表发放)
(5)“星级班级”奖励:每月1次,给于50元、40元、30元的奖励。
(6)奉献奖
“规定假”没请或提早上班的:提早1天给于50元奖励。参加无偿献血
教师本人奖励300元,并休假半天。
(7)节日生活补贴:由基础性绩效工资的生活补贴中统一提取,由学校统一发放(一年每人共7000元)。春节福利因病事假(产假除外)按请假月数比例扣除,其它节日福利逢请假满一个月不享受,教师节除外,见习期教师享受节日福利50%。
节日元旦劳动节端午节教师节国庆节中秋节春节
金额500元500元500元1000元1000元500元3000元
本办法自20xx年9月起实施,解释权属校长室。未尽事宜,由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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