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时间:2024-10-29 09:31:08 偲颖 工资方案 我要投稿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精选18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精选18篇)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1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分配制度,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规范学校各类奖金的发放,提高教职工的责任意识与质量意识,形成激励机制,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根据《兴长县高中段学校(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指导意见(试行)》长教发[20xx]9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考核部分的分配方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

  2.坚持过程管理、结果考核的原则。

  3.坚持有效激励、正确导向的原则。

  4.坚持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则。

  5.坚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

  6.坚持优绩优酬、积极稳妥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出勤考核、基本工作量考核、安全工作考核、师德考核、学期综合考核五部分。

  四、发放对象

  受校长聘任的'全体在编公办教职工,待聘、拒聘、不聘教职工及编外人员不在此列。

  五、考核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对教职工的工作绩效和实际贡献的考核,由月考核奖和学期考核奖二部分组成。

  (一)月考核奖

  月考核奖由月勤奖、基本工作量奖和安全工作奖三个项目组成。各项目每月标准为200元,一年按10个月计算。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月勤奖考核办法:

  (1)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者视为旷工,扣发当月全部月勤奖。

  (2)当月事假4天以内或病假7天以内,事假每天扣20元,病假每天扣10元。

  (3)当月事假4天(含)以上或病假7天(含)以上,扣发当月全部月勤奖。

  2.基本工作量奖考核办法:

  (1)教师基本工作量。

  (2)教职工服从学校安排,而未能达到上述标准的,视同满工作量。

  (3)在学校师资允许的条件下,教师离法定退休年龄在2年(含)以内,授课班级数少于基本工作量的视同满工作量。

  (4)教职工请假,每天扣基本工作量奖9元。

  (5)教职工因自身原因而工作量不足,按基本工作量比例扣发基本工作量奖。

  (6)教辅人员以服从并承担学校各岗位工作为满工作量。因自身原因未承担学校安排的工作,每次扣9元。

  3.安全工作奖考核办法:

  (1)教职工请假,每天扣安全工作奖9元。

  (2)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或管理班级中,因工作失误或管理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扣发当月安全奖。

  (3)教职工在教室、门房、餐厅等各类值班过程中,因工作麻痹大意、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扣发当月安全奖。

  (二)学期考核奖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少发直至扣发全部学期考核奖:

  (1)违规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如涉及黄赌毒、酒驾等),受政纪、党纪处分的,扣发全部学期考核奖。

  (2)发生师德违纪事件(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有损学校形象的行为)的当事人,被县教育局通报批评的,扣发全部学期考核奖。

  (3)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师德规范的情况,经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酌情处理。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

  根据融教[20xx]60号《福清市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充分发挥津贴补贴的杠杆作用,真正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认真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持续稳步地推进我校教育事业不断地向前发展。

  二、分配原则:

  1、按劳分配,效率优先,优绩优酬,兼顾公平。

  2、适当拉开分配距离,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

  3、坚持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成员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作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五、工资构成: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60%,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

  六、分配方法:

  (一)工作量(任务)补贴

  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育部门办的全日制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执行办法》(闽教[87]104号)文件规定,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为:16.3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语、数、英批改作业工作量周各加节数:一至三单数和英语为1节;一、二语和四至六单数及跨年级英语为2节;三、四语和一至三双班数为3节;五、六语和四至六双班的为4节。学校核定的平均工作量16节/周,体育科15节/周,各种兴趣小组辅导可计课时。中层及其以上干部达到规定的周授课时数算为满工作量:校级领导4节;四处室主任(职称学科)6节;四处室副主任(职称学科)8节。

  1、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为满工作量,月补200元,每人另有40元用于临时性中心工作加班补贴、超工作量补贴等。

  2、迟到、早退一次各扣5元,事假自找代课代职,病假2天内自找代课代职,学校付代课金,每天均扣25元;旷工每天扣100元;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学习和教师例会、教研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按半天计假,每缺席1次扣12.5元。(200元扣完为止)

  3、节假日等加班补贴:经校级领导集体批准的加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30元,晚上加班原则上计半天。

  4、公代和超工作量补贴:由教导处安排或核算公代和超工作量每节补贴7元,

  5、分娩教师在法定假内月发200元。

  (二)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班主任(辅导员):80元/月;配班老师:30元/月。

  2、语、数、英教研(备课)组长、综合组、艺体等学科教研组长、台长、安全专干、计生专干:40元/月。

  3、年段长:60元/月生管:80元/月

  4、处副主任(含团支部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80元/月

  5、处主任、工会副主席、女工主任:80元/月

  6、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80元/月

  7、校长、书记:80元/月

  8、有兼主科教学并已满工作量的岗位:会计:60元/月;

  出纳:30元/月;副台长:30元/月;生管助理30元/月。

  以上兼任多种管理岗位的人员补贴可累加,但补贴总额每月不得超过100元。

  工作量和管理岗位每学期按六个月计发。

  (三)业绩奖励

  1、集体(大合唱、田径总团体、篮球和学校认定的文娱节目、声器乐)辅导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名)奖,分别奖:4000元、3000元、200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000元、2000元、1000元;地市级一、二等奖,分别奖2000元、1000元;县级一等奖,奖1000元。同一项目只得一次最高奖。成绩特显著的,学校要开总结会。有专项经费(福州市拨款)的,可重奖一次。

  (在训练补助项目中支付)

  2、学生个体辅导奖。“迎春杯”数学竞赛与“快乐杯”等作文比赛(含征文)和学校认定的乒乓球、羽毛球、围棋、象棋、电脑、科技、演讲、朗诵、英语等比赛,学生个人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600元、300元、20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给400元、200元、100元;地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00元、150元、100元;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给奖120元、80元、50元。同一人只得一次最高奖。作文赛,集训指导教师与科任各一半奖金。“迎春杯”、“华杯”赛,指导教师与科任分别奖四分之三和四分之一奖金。参加各级临时组队的学生比赛活动,不设个别辅导奖,仅设组织奖,组织者每人每项奖不超过100元。学生个体辅导工作成绩特显著的,学校可以开总结表彰会。单科单项封顶5000元。

  3、田径单项赛(指没获集体奖)获福清市第一、第二,分别奖给指导师60元、40元,封顶500元。代表福清市参加福州市比赛获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别奖给原指导老师80元、60元、50元、40元、30元、25元,参加省级比赛的分别加50元。有专项经费(福州市拨款)的,可重奖一次。(在训练补助项目中支付)

  4、教育教学论文获校一等奖的.每篇奖50元(按参评篇数10%评选),二等奖的奖30元(按参评篇数15%评选)。获市、地市、省、国家级论文一等奖的分别奖60元、80元、100元、120元,得二、三等奖的各递减10元。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奖(民间组织的不给奖)。但是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含普教室)组织评选的可以重奖一次(高、次高)。

  5、担任教育、教学讲座或对外公开观摩教学(含校年会,不含家长开放日)的,每场或每节奖100元。获国家级教学比武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给比武教师1000元、700元、500元;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给比武教师800元、500元、300元;获地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500元、300元、200元;获县级第一名奖400元,第二名奖200元;获片第一名200元。辅导小组也得同一份奖金。

  6、凡在地市级以上(指有注册的)报刊上发表的署校名文章,奖稿费的两倍(封顶200元)。《福清侨乡报》发表校署名文章,按稿费金额奖(但不超过80元)。《福建教育》(不含增刊)上发表的署校名文章奖300元。同一稿只得一个最高奖。

  7、校文艺会演按参赛节目50%评选:一等奖每个节目奖200元,二等奖100元,参演的节目另加100元。校田径运动会,年段团体总分冠军的班级奖100元,亚军奖70元,第三50元。

  8、教师个人德育工作奖。德育工作每学期考评一次。考评对象为全体教师。考评内容分德育常规、德育科研。其中德育常规包括“班主任手册、升旗仪式、晨会、课间操、眼操、‘了不起’评比、家访工作、导辅工作”;德育科研包括“班级建设、心健教育、科研活动”。经学校考核组量化考评分一、二等奖,一等奖约占1/2,每人奖70元;其余的原则上为二等奖,每人奖50元。

  9、了不起班级奖。每学期评一次。评比对象为全校所有班级。评比内容为环境卫生、路队、眼操、仪容仪表、清校等。每个年级评出半数班级(四舍五入法),第一名奖100元,第二名奖80元,第三名奖70元,第四名奖60元,第五名奖50元。

  10、先进班级奖。每学年评一次。评比对象为全校所有班级。评比内容分了不起班级评比成绩、学业成绩、学科竞赛、艺体活动等。每个年级评出前二名,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50元。

  11、教科研奖。

  12、教师工作考评奖。每学期总评一次,评比对象为全体教师。考评内容涵教育教学教研和师德等内容。经学校考核组量化考评分一、二等奖。一等奖约占1/2,每人奖70元,其余的原则上为二等奖,每人奖50元。

  13、年度考核奖。“教师职务年度考评”合格者及分娩女教师(法定假内),平均享受绩效工资的余额款。

  14、突出贡献奖。教育、教学及中心工作需要,可设特别奖。奖给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特大或向学校建言献策等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特别大的个人或集体。评奖时应广泛征求意见,由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七、其他具体事项:

  1、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

  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条款“甲方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对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擅自出国或出境逾期不归;失职,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胜任工作,调整或培训后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以及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等。

  2、当月取消绩效工资参评的对象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融政人[20xx]58号关于“扣发当月考勤奖的对象”,即每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书》中双方约定的其他可扣发当月考勤奖情形的。

  3、经组织选派挂职、支教或进修学习人员,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的,按满工作量计算。这些人员由挂职单位、支教学校、培训学校提供出勤及表现情况,由原单位进行考核。

  本解释权属校长室。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3

  为了深化学校教育管理,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实现多劳多得、优劳高薪的激励机制,形成竞争向上的氛围,充分体现管理的人文性和科学性。根据泰顺县人民政府泰政办〔20xx〕164号文件和泰顺县教育局泰教人〔20xx〕2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以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适当拉开档次,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办法科学、规范、简约,考核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3、坚持“考核结果与教职工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教师代表)

  四、考核的对象

  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本校正式工作人员,其他借调、停薪人员、长期请假老师、代课教师不参加考核分配。

  五、考核项目及金额比例

  (每月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每月德能勤绩支出)÷人数=每人月平均数

  (年度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余额–年末德能勤绩支出)÷人数=每人年剩余平均数

  1、德每学期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平时工作表现,学生、家长、教师、考核组等方面综合评价,对每个教师进行评价,分A、B、C三档,分别得200、150、100元。

  如有违反以下规定之一者,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①违规乱收费;

  ②违反计划生育;

  ③以盈利为目的,强迫、动员、暗示本校(班)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或“带教”;

  ④歧视差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⑤造成家长冲击学校,经查确系教师方错误;

  ⑥在校园内发生不团结现象,给学校造成影响;

  ⑦受上级通报批评;

  ⑧参与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

  ⑨由于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

  ⑩上班期间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上课期间随意离开课堂、接电话。(学校领导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其他急电除外)

  2、能

  (1)每月对任课教师的教学常规“五个三”进行量化评比,每组按A占25%、B占50%、C占25%不同等第,分别得80元、60元、40元。

  (2)教研活动:根据材料上交、公开课、活动参与进行分类。

  ①材料:根据规定上交,每份10元。

  ②公开课:学校积极鼓励教师进行课堂教学改革,执教国家、省、市、县、学区、学校、年段公开课、研讨课、示范课、观摩课、交流课,奖金分别为500、300、200、100、80、50、30元。(要求提供公开课的教案、图片,县级及以上的还要提供文件或证书。同一教学内容多级展示的,取最高奖项。)

  ③活动参与:根据规定参加,每次10元。

  (3)教学成果奖:见附件1《阳雅镇中心校教学成果奖实施细则》。

  扣发项目:教参考资料、教学仪器、图书,在规定时间内没上交的,照价扣相应的金额。

  3、勤

  (1)出勤奖:每月发放标准200元,主要包括每日出勤、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升旗仪式、非班主任自修跟班、学校大型活动(包括校会)等。

  缺勤扣发标准:

  ①事假每天40元;

  ②病假每天20元;

  ③丧假:指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假期4天,每天20元,超出4天部分按事假论。

  婚假:7天,每天20元,超出7天部分按事假论。

  长期病假、妊娠假、产假、哺乳假,70%部分按教育局文件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只享受德、能部分(占30%),不享受勤、绩部分。

  ④旷课1节40元,旷工1天80元;

  ⑤迟到、早退每次5元;

  ⑥学校各类大型活动无故缺席的每次40元;

  ⑦各种会议、升旗缺席每次10元;

  ⑧私自调课每次双方各10元,(原则上不调课,特殊情况须经教导处批准,仅限当天调);

  ⑨专业职管人员上班期间无故不在岗,经发现40元。

  (2)、值日(周)、加班

  ①值日、值周每天40元。

  ②非班主任早自修跟班,每天5元。

  ③学校因工作需要安排教职工加班每天(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算加班)50元。

  ④因学校工作需要辅导学生每次20元,以活动方案和辅导纪录为依据,经学校考核组审核发放。学生外出参赛带队老师每次补贴100元。

  ⑤抗台每天白天80元,夜班100元。

  扣发标准:

  ①值日(周)以签到和记录为准:未尽职责,无记录或记录不真实不齐全、无巡视、无签到视作没有值日(周),不享受津贴;

  ②值日(周)迟到、早退每次扣5元;

  ③因值日(周)者未履行职责造成事故,给学校带来损失的,要追究其责任;

  (3)代课金:学校因工作需要安排教师代课,按每节10元发放,期末、竞赛命卷每份100元,监考每场按30元计算,改卷每次40元。到县城改卷津贴由教育局支付,不列入此项。

  (4)岗位津贴:教研组长、年段长每月60元。考核不合格者不享受岗位津贴。

  4、绩

  教学成绩,按期末县教师发展中心统一测试(或学校统一考试)为准:从其任教学科在全县B类学校(或本校)同年段平均分差距、提高分、任教统测科目等方面去考核

  (1)平均分

  ①全县统考学科以全县(B类)学校的总平均分为基准,高于基准分0.1~2分,得100元;2.1~4分,得150元;4.0分以上(不包括4分),得200元。(执教相同年段多个班级同一学科的,按其任教若干个班级的总平均分计算。)

  ②校内统考学科以年段班级间的平均分相比,以最低平均分为基准分,高于基准分0.1~2分,得100元;2.1~4分,得150元;4.0分以上(不包括4分),得200元。(执教相同年段多个班级同一学科的,按其任教若干个班级的总平均分计算。)

  ③只有一人执教整年段英语、科学学科的.,因无法比较,由学校考核组酌情考核,但奖金不得超出200元。

  (2)提高

  ①全县统考学科按县教师发展中心提供的增值分三档计算,分别得100、150、200元。

  ②全县统考没有提供增值分数据的和校内统考的以上学期所任班级的相应学科成绩前20%人数比例比较,每提高0.1~3%,得50元;3.1~6.0%,得100元;6.0%分以上(不包括6.0%),得150元。

  ③以上学期所任班级的相应学科成绩后20%人数比例比较,每减少0.1~3%,得50元;3.1~6.0%,得100元;6.0%分以上(不包括6.0%),得150元。

  以上执教同年段多个班级同一学科的,均按其任教若干个班级的总平均计算。

  (3)任教语、数、英、科学科的教师,每人每学期得100元。

  六、本《方案》中的内容与原来学校制度规定有冲突的,则以本方案为准。

  本《方案》解释权归“阳雅镇中心小学绩效工资实施领导小组”。本《方案》经第十届第一次教职工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以学校盖章的版本为准。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4

  为了建立充满活力的校内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分配制度的改革,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的规定、市教育局《关于江镇市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了《江镇市第三中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校长聘任的在编在岗、能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规范的教职工。

  二、实施原则

  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本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效、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效率高、成果显著者倾斜,向责重者倾斜,做到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教职工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上。

  三、资金来源

  财政下拨的全年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即30%部分,此方案以人均1.6万元假定值测算,如有变动,相关项目将作相应调整。

  四、发放项目

  分为特殊岗位津贴及奖励、岗位责任奖、超工作量奖、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奖、重大成果及工作质量奖、工作成效奖六大项。

  (一)特殊岗位津贴及奖励

  1.班主任工作津贴:400元/月,按10个月发放。由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兼任班主任的按标准的60%发放。

  2.临时代班主任津贴:20元/天。因故未履行班主任职责,按20元/天扣发。

  3.班主任工作考核奖:根据学期班级管理考核结果等第,按月考核,按10个月发放。优秀奖发放200元/月,良好奖发放150元/月,合格奖发放100元/月,不合格者不享受此项津贴。其中,班级人数在45人以上按100%发放,班级人数在35-44人之间按90%发放,班级人数在35人以下的按70%发放。

  4.老教师服务奖:年满59周岁男教师和年满54周岁女教师,达到并完成基本工作量,年终一次性奖励500元;如同时担任班主任工作,年终一次奖励1000元。

  5.班主任特殊贡献奖:班主任连续担任6年,因学校工作需要,继续担任班主任的,一次性奖励1200元。

  (二)岗位责任奖

  1.行政岗位责任奖:副校级奖金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值的`1.2-1.3系数发放,退居二线副校级按1.1系数发放,中层正职550元/月,中层副职480元/月,管理人员津贴经年度考核合格后按11个月发放。

  2.年级部管理人员责任奖:分管主任120元/月,年级组长120元/月,经考核后按10个月发放。

  3.学科管理责任奖:教研组长120元/月,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学科备课组长100元/月,其它学科备课组长80元/月,经考核后按10个月发放。

  4.校卫队员值日责任奖:按照校卫队员值日考核要求,依据日常考核情况记录以及履行职责情况、值日效果分等第发放。优秀等第占20%按100元/月发放,良好等第占60%按60元/月发放,合格等第占20%按40元/月发放,按月考核,按10个月发放。

  (三)超工作量津贴

  1.超课时津贴:10元/节。超课时津贴按月测算,按实际上课月份发放。

  超课时数界定:(实际周课时数+补贴周课时数--额定周课时数)×额定课时系数

  ①各学科周额定课时标准:(单位:节/周)

  学科名称 额定课时

  语文、数学、英语 5

  物理、化学 6

  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 7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 8

  ②补贴课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周补贴课时数:

  跨年级或跨学科补贴1节/周,列入升学考试的科目1节/周(限当学年度), 以上情况不重复累计。

  ③各学科课时系数

  学科 系数

  语、数、英 1

  理、化 0.83

  政、史、地、生、体 0.71

  音、美、信息 0.63

  2.教师午间值日津贴:10元/次。

  3.晨检教师值日津贴:3元/次。

  4.毕业班教师辅导课津贴:10元/次。

  5.体育教师指导津贴:指导早操2元/次,指导课外活动4元/次。

  6.临时代课津贴:10元/节。因病事假等个人原因产生的临时代课金,按每课时15元扣发。因公产生的临时代课金,按每课时10元扣发。

  (四)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奖励

  1.拔尖人才奖励:省特级教师1000元/月,市学科带头人500元/月,市骨干教师100元/月,按12个月发放。

  2.综合表彰奖励: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的德育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综合性先进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3.优秀组室奖:市教育局评出的优秀教研组(备课组)根据人数情况给予一次性1000—2000元奖励。

  (五)重大成果及工作质量奖

  1.学校创建奖:学校获得各级荣誉,以及学校通过安全评估或检查,师生无重大安全事故的,每位教职工经学校考核后发放。

  2.毕业班成果奖:按照中考成绩,以备课组为单位,发放每人500—700元奖金。具体发放标准参照《江镇三中毕业班成果奖发放办法》执行。

  3.青年教师指导奖:学校考核后发放200元/年或100元/年。

  4.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奖。(单位:元)

  奖励等次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奖励项目

  评课 200

  竞赛 60

  评课 120

  竞赛 40

  评课 80

  竞赛 200

  市属 400

  市级 100

  注:同一竞赛在不同级别获奖,以较高级别计算。

  5.论文(教案、课件)评比(发表)奖:(单位:元)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市属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注:同一篇论文(教案、课件)在不同级别获奖,以较高级别计奖。

  6.体育艺术竞赛奖。

  训练费按奖金的配套额奖励发放。

  田径比赛:(一次性奖励教练组)(单位:元)

  团体总分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奖额

  单项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奖额

  注:本奖金只适用于大市范围内获奖,市属范围内获奖参照上述标准按市级标准的50%发放。单项名次奖金奖励指导教师。团体名次奖金奖励教练组。单项获奖属学校系统训练的享受全额奖金,未经学校系统训练的,由校长室研究后,酌情奖励。

  球类比赛:(一次性奖励教练组)(单位:元)

  团体总分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市级

  市属

  注:团体项目参照球队奖励办法。乒乓球、无线电、艺术类等未经学校系统训练的团体项目,由校长室研究后,酌情奖励。

  (六)工作成效奖

  1.教职工工作成效考核奖:在职教职工经年度考核后,年度考核优秀者发放4200元,年度考核合格者发放3800元,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从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全年按11个月考核。

  2.教师教育教学及教科研考核奖:任课教师经年度考核后,年度考核优秀者发放5000元,年度考核良好者发放4000元,年度考核合格者发放3000元。

  3.后勤人员工作成效考核奖:考核项目和权重为全校教职工满意度测评(占50%)、部门测评(占30%)、党政联席会测评(占20%)后,评出等第。其中一等奖发放4000元,二等奖发放3200元,三等奖发放2400元。其中,一等奖占20%,二等奖占70%,三等奖占10%,年终后勤人员按月考核(全年12个月),年终发放。后勤人员优质服务奖:按考核发放,其中一等奖占20%一次性发放1500元;二等奖占30%一次性发放1000元。

  4.病事假每天扣除20元,在年终考核时累计计算。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少发工作成效考核奖。

  (1)升旗仪式、政治学习、教研活动及学校组织的其他重要集体活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许可缺席者,少发常规管理奖20元/次。

  (2)升旗仪式、政治学习、教研活动及学校组织的其他重要集体活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许可迟到、早退者少发常规管理奖10元/次,上课或者监考迟到早退少发常规管理奖50元/次。

  (3)有旷工、失职或其他责任事故,视情节扣除100—500元/次。

  6.有下列严重违规行为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定为合格以上等第。扣发30%绩效工资,视情况从次月起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三个月或六个月。

  (1)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者;

  (2)从事有偿家教者;

  (3)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者;

  (5)有其他违法行为者。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5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xx】133号)、教育部(国教人发【20xz】15号)、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人发【20xx】99号)、齐齐哈尔市教育局(齐教人发【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试点学校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启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从而调动广大教师争先创优积极性。

  二、基本原则:

  1、"政策导向,激励为主"原则。用正确的政策舆论为导向,坚持激励为主、处罚为辅,引导教职工把主要精力用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上。

  2、"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充分向班主任、一线骨干教师和超工作量的教师倾斜,以责任心、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为主要依据,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

  3、"相对统一,学校自主"原则。为有效推进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必须全区一致,相对统一。同时,各校要根据自身情况,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制定学校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4、"科学定岗,公平公正"原则。教师绩效工资首先应建立在科学定岗、竞聘定员的基础上,坚持能者优先、效能优先和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按照有关规定科学设置各种岗位,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竞聘上岗模式合理安排各类教学人员和教辅人员,有效开发和利用学校人力资源,切实提高学校办学效益。

  三、实施范围

  实施对象是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职工。

  以下情况不参与绩效工资考核:

  (1)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借调及留守人员。

  (2)长期病休的人员(两个月以上)。参照黑人办字[1998]131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3)长期无故离岗停发工资、报请相关部门审批、终止其劳动关系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人员。

  四、资金来源

  绩效工资=津补贴(20xx年规范的津补贴增资额区政府投入的资金)年终一次性奖金

  津补贴:在校期间的津补贴用于每月的班主任岗位津贴、任课教师岗位津贴和校长岗位津贴的发放;寒、暑假期的津补贴,学校统筹管理使用,作为骨干教师岗位津贴、超课时补贴、学期内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奖励资金。

  一次性奖励资金:按照年末综合考核结果发放,考核结果分四档,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每档之间要相差200元,不合格者不发放。对于考核优秀的校长和教师(工作者),由政府另行发放奖励资金。

  五、考核与发放

  教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教师实施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一)工资考核与发放

  教师没有出满勤、不满工作量等情况,要从固定工资中扣除。

  (固定工资=实领工资-20xx年规范的津补贴增资额)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婚、丧、产、休等假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照依据黑人办字[1998]131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问题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执行。

  (1)缺勤考核:病假、事假、旷工。按照学校(单位)的考勤制度执行。病假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30%,事假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50%,旷工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100%。

  (2)在岗考核:主要考核是否按时进课堂、临时外出、无故缺课或调课、课内发生事故等,以校为单位,结合实际适当扣除工资。

  2、工作量:要结合各校实际,科学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做到均衡、合理。

  (1)任课标准:小学16-18课时/周,中学10-16课时/周。

  (2)兼职标准:兼职岗位有班主任、教研组长、学年组长、干事、实验员、档案员、现代信息管理员等。

  中层以上领导要求必须兼课,周课时标准为:学校副职2-4节;中层领导4-6节。

  按岗位核算周课时标准:干事6-8节;图书管理员8--10节;实验员8-10节;校医8-10节;档案员6-8节;各专业教室2-4节;学年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2课时。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执行。

  (二)津补贴考核与发放

  月发放部分:能够完成岗位工作职责,考核合格者,每月按下列岗位发放津贴(在满工作基础上)。正校级领导月岗位津贴160-180元,副校级领导月岗位津贴140-160元,班主任月岗位津贴66-86元(186-216元),中层领导月岗位津贴120-140元(或30元其他岗位津贴),主线学科月岗位津贴120-130元(中学指中考学科、小学指数、语、外学科),其他人员月岗位津贴100-110元,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借调和留守人员岗位津贴100元(各校可按此标准参考执行),工人岗位津贴和值周教师等岗位月补贴由学校自定。

  学期发放部分:寒、暑假津补贴由学校统筹管理使用(在满工作量的基础上),用于骨干教师的岗位津贴、超课时补贴、教职工的政绩和业绩考核奖励资金。骨干教师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岗位津贴。各级骨干教师每学期津贴标准为:校级50元、区级100元、市级150元、省级200元。对出满勤者,区政府每学期补助午餐费100元,每缺勤一天扣除一元。根据学校规模和实绩,区政府还将给予补助。

  (三)一次性奖金考核与发放

  年终一次性奖金要根据教职工年度综合考核分档发放,各校要结合《龙沙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和本校实际,制定本校的绩效工资考核细则,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校长奖励工资由区教育局考核分档发放。

  六、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标准由学校负责认真核算,经学校职代会通过后,报区教育局财审科和人事科审核、备案,以工资折的方式发放到个人。

  七、特殊规定

  1、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者,下年度只发放基本工资。

  2、学校竞岗落聘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重新分配,不服从分配的教师停发工资。

  八、加强组织领导

  (一)区政府成立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大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刘亚娜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陆忠华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谷金柱区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

  崔晓敏区人事局局长

  崔凯区教育局党委书记

  王崇丽区教育局局长

  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王崇丽(兼)。

  (二)各学校也要成立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应由副校长、工会主席、人事干事、财务人员及教职工代表组成,全面负责学校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的领导、管理和实施。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达成共识。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精神,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各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方案必须广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下,反复讨论,不断完善,并且必须经过学校职代会审议通过,报区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全区义务教育学校于20xx年3月份开始实施绩效工资。

  3、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在学校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要实行校长责任制,各考核环节要层层落实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学校要严肃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纪律,绩效工资执行后,一律不准擅自增设津贴和奖金项目;要制定详实的落实方案,确保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工作万无一失。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6

  为规范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增强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我校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县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区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师德(15分)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同时做好学困生地转化工作。服从领导,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完成好学校安排的各项任务。(2分)

  2、热爱学生,团结同志,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创建和谐校园,严格控制学生辍学率。(4分)

  3、树立终身学习目标,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新的教改课改理念。(2分)

  4、积极主动参加爱校、护校,切实做好夜间轮流值班,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4分)

  5、做好家访工作,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了解学生的发展特长和缺陷,与家长达成共识,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性培养。(1分)

  因工作失误,导致严重后果或因违反师德、社会工作等受到处理者此项不得分。

  二、师能

  1、教学设计(15分)

  所查科目及分值:语文15分、数学15分、英语15分、科学15分、品德15分。

  包班教师只查语文、数学。非包班教师教什么查什么。兼课教师取其各科平均值。

  2、作业(20分)

  科目及分值:主科:语文20分、数学20分、英语20分、科学20分

  副科:品德、音乐、美术、体育、微机

  (1)担任多门主科的取其平均值。

  (2)只兼副科的得10分。

  (3)教主科兼副科的',副科不计分。

  3、优质课

  每学期各完小在人人一堂公开课的基础上评选出20%的完小级优质课教师,优质课教师每人得2分。获乡级优质课的教师每人得3分。获得县级优质课的教师每人得10分。

  4、教研

  (1)根据校区制定的教研计划,参加集体教研活动,每人每学期底分5分,缺一次扣1分,组长加2分。

  (2)个人教研:期末检查听课记录,每位教师每学期要求听课20节,有评析,满分2分。

  5、论文

  凡有教育局组织或校区推荐获奖的论文、课件、文章、教学设计等,县级加1.5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5分。

  三、工作量

  1、任课分

  每周每班按44节计算,每任一节课加0.3分,每兼任一科加0.3分。加分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品德、科学。

  2、学生人数分

  该教师在该班的学生人数分=本班学生人数×所任科目节数占本班总课时数的比例(任两个班以上的累加计算)

  3、加分

  (1)主管教师管理分=班数×0.3

  (2)凡在全县统考或抽考中取得年级前5名的学科按名次加40分、30分、25分、20分、15分。(分配办法:获奖得分÷所有参考人数×本人所教参考人数)

  四、教学成绩

  根据校区期末统考结果或县组织的考试结果进行考评(校区决定)

  1、参考人数依建档人数为准。

  2、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品德、科学。

  3、教学成绩分值为150分。

  计算方法:该科教师成绩分值=150÷该科第一名的考试成绩分×该科教师所任科目取得的平均成绩。

  4、兼课教师教学成绩依3计算,取其平均值为该教师的教学成绩分值。

  五、考勤

  1、每名教师每月考勤基础分为5分。

  2、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

  3、矿工一晌扣1分。

  4、根据校区请销假制度规定,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3天内每晌扣0.1分,超过3天,每晌扣0.2分,不严格履行手续的按矿工处理。

  考勤以各学校考勤记录为准,每月汇总上报校区。各校对考勤记录和请销假手续要严格保管,以备查验。校区不定时进行抽查,发现考勤不实,该教师和该校主管人员当月考勤分为零分,并在校区通报批评。

  六、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为校区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7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州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州温市本级直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办【xxxx】139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对象为经我校聘任领导小组聘任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校级领导的奖励方案由州温市教育局统一制定。

  第三条: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指除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以外的奖励性工资,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对教职工进行奖励而发放的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第四条:本方案涉及的内容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考核奖、超工作量奖、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及其他奖励四部分组成。

  第五条: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管理实施,学校党总支和工会依本方案的规定进行监督并保证其实施。学校工会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审小组,负责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开支审计。若有结余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第六条:“教职工绩效考核奖”每学期期末根据考核结果,一年发放两次,弹性坐班考核奖按月发放。

  第七条:“满岗工作量”和“超工作量奖”按月结算,每年按十个月发放。

  第八条:“教育教学成果奖”一年发放一次。

  第九条:“其它奖励”根据具体情况发放。

  学校将高度重视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工作,按规定专人负责、及时统计、及时结算、及时审批,按时足额发放。

  (一)考核奖部分

  第十条:此部分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35%。

  第十一条:教职工绩效考核:根据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班主任绩效考核发放办法》、《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行政干部考核条例》的规定,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对全体考核对象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评定,每学期发放一次。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按A档15%;B档80%;C档5%的比例对参加考核的对象确定档次,并予以相应奖励。具体如下:

  学期考核奖发放对照表

  档次比例教职工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

  A档15%2500元700元700元

  B档8000元500元500元

  C档5%1500元300元300元

  第十三条:连续两个学期被评为C档的人员,作为下学年度二聘或待聘依据。

  第十四条:全体考核对象分教学人员(含同比教学人员和非同比教学人员),行政职员两个系列按比例参加对应考评。其中兼行政管理的人员、班主任分别参加《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行政干部考核条例》和《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班主任绩效考核发放办法》考评,行政管理人员兼任班主任者,考核奖不重复计算。

  第十五条:弹性坐班考核奖

  学校鼓励教职工参加坐班考核,根据《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坐班考核条例》的规定,对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的教职工实行每人每月200元奖励。

  (二)满工作量与超工作量部分

  第十六条:满岗工作量指按照省、市学科《课标》和周任教课时工作量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通过岗位聘任而核定的教学或行政岗位工作量。

  超工作量是指因学校工作需要,干部、职工和教师在完成岗位工作或满工作量之外(上班时间或节假日)的超量工作或任课。此项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40%。

  1、满岗工作量聘任奖:

  根据学校教职工聘任制实施办法,凡被学校聘用的`满岗工作量教职工每月发放500元聘任奖金,如系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工作量不足,学校将予以工作量补岗或补差。

  学科周课时工作量的核定依据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教师满工作量以如下课时为满量(其中包括教研、备课、上课、改作、答疑辅导、单元或月度考试、课间操、体育课外活动、艺术辅导等等)。

  周课时满岗工作量核定表:

  语文、数学、英语初三科学、高三综合学科科学、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社会思品、高中体育、高中艺术、高中信息、通用技术初中体育、初中艺术、初中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心理健康

  10课时/周12课时/周14课时/周16课时/周

  2、职称系数表

  职级系数中学高级中学一级中学二级中学三级、见习期

  每课时1.21.110.8

  3、代课酬金计算方法:

  代课酬金每一课时的奖励基准金额为30元,根据任课老师职称不同给予相应酬金。

  代课酬金=30元×职称系数

  4、非全职教学人员兼课,计算其兼课工作量。每月以20节为限,超量不计酬金。

  5、凡是跨年级段、跨学科教学人员根据学校教学需要每周课时加一节计算。

  第十七条:超工作量与加班奖励:

  1、学校鼓励教职工在规定时间里完成教育教学、管理任务,如属于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工作不属于加班之列。

  2、加班原则上从严审核。加班规定如下:

  (1)、处室职员如果确有紧急任务需要加班,需要经处室主任审批同意,处室主任加班需报主管校级领导审批同意。

  (2)、加班达3小时及以上计为加班半天,不到3小时的加班予以合并计算。

  (3)、平时加班达到6-8小时为一天,发放标准为80元/天。

  3、晚自习值班(坐班):70元/晚。

  4、晚自习管理及值夜:120元/天。

  5、学校统一安排的自修课管理:15元/节,

  6、中餐管理:10元/次。

  7、学校统一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的命卷:100元/份,审题50元/份。

  8、艺术类、体育类训练实行比赛成果与训练报酬相结合的原则,(每次训练时间要求达到一小时以上):20元/次。

  9、学校统一安排的竞赛辅导、培优补差、寒、暑假期、双休日上课:40元/节。

  10、凡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上课)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未尽加班项目由校长室参照以上项目标准结合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第十八条:其他岗位奖励

  1、校党政正职每周兼课2节不计酬,校级副职每周兼课3节不计酬,中层每周兼课满工作量的1/2不计酬,部负责人、段长每周兼课满工作量的2/3不计酬,超出节数按规定计酬,如因工作需要经校长室批准可以减少兼课或不兼课。

  2、担任段长、部副职负责人的教师,学校每月给予350元管理奖励。同时担任两项及以上职务的,不重复计酬。

  3、同时兼任班主任的年级段长、部负责人、中层干部其兼职取最高项计酬,不再重复计酬。

  4、校工会主席、团委书记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5、部门负责人工作量奖励每月150元。

  6、教研员、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岗位奖励标准:

  级别金额教研员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月金额(元)15010050

  7、未涉及的其他岗位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教育教学效果奖励部分

  第十九条:教育教学效果奖励包括三考奖励、教师各类获奖奖励、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奖励。此项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20%。

  第二十条:三考奖励:学校将于每学年结束对在当年高考、中考、会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方法见《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三考奖励方案》(见附件五)。

  第二十一条:教师各类获奖奖励:为鼓励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特设立此奖项,本项奖励以教师在教育系统举办的各级各类比赛中取得的奖级为范围进行奖励。

  第二十二条: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奖励:为鼓励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特设立此奖项。具体奖励办法参照《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见附件五)之规定。

  (四)其他奖励部分

  第二十三条:其他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约为5%。其他奖励用于奖励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而形成的奖励,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发放。

  三、其他部分

  第二十四条: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并按学年度续聘用合同。干部、教师、职员的级别、职称,以校长室聘任为准。

  第二十五条:学校人员凡完成聘任工作、满工作量并全勤的按月发给各自标准的“国发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不满工作量的按比例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第二十六条:请病假:按比例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和班主任津贴。两个月内,基本工资、津补贴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生活补贴、教工龄津贴照发,超过两个月,基本工资、津补贴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生活补贴、教工龄津贴以90%按比例计发;超过六个月,基本工资、津补贴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生活补贴、教工龄津贴以70%按比例计发。

  第二十七条:请事假:四天(含四天)以上的病、事假由学校相关领导审批后予以安排临时代课,并按比例扣除岗位津贴和班主任津贴。一个月内,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和班主任津贴按比例计发;超过一个月,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和班主任津贴。

  第二十八条:请公假:干部职工请公假不扣国发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自行安排课节,滞后或提前补回的,则不扣除超课时奖励。三天以上的公假由学校相关领导审批后予以安排临时代课。工作日内干部、教师和职工学历进修,连续请假超过1个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比例扣发。

  第二十九条:教职工请病、事假、公假三天以内,经学校相关领导审批后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调课,所耽误课程由本人提前或滞后补上,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个别学科或有特殊原因的由学校统一安排代课),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调课,一经发现,按教学事故处理。

  第三十条:婚丧假、产假、哺乳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旷工旷课:一个月内,每天扣发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7(即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21天×3倍);超过一个月的,停发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并做除名处理。

  第三十二条:全校性的会议及监考等校派任务无故缺席者,每次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的1/7(即基础性绩效工资÷21天×3);无故迟到早退的,每次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的1/21(即基础性绩效工资÷21天×1)。

  第三十三条:凡新参加工作,或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明确岗位前按见习期的生活补贴、岗位津贴标准执行;教(工)龄补贴按最低年限对应标准执行;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享受相应的班主任津贴。

  第三十四条: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节日福利补贴为7000元,在教师节和春节发放。请病假、事假等人员按比例计发。

  第三十五条:教职工待聘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生活补贴,教(工)龄补贴按月发放,岗位津贴停止发放,一年(即12个月)以后只发基础工资。

  第三十六条:实施国家的绩效工资制度之后,学校原有的结构工资方案以及相关福利项目自动取消。

  第三十七条: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本方案的解释权属于校长室。

  第三十八条:本方案从xxxx年1月1日开始执行。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8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起科学、规范、合理的取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使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考核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我校目前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四、工作量的确定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教师标准周课时数为16――20节。承担多科教学的教师,在计算工作量时,每增加一门课程,增加两课时工作量。根据实际情况,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体育教师的训练课、间操课、音、美教师的课外活动课均纳入总工作量。管理人员、教辅和工勤人员的工作量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绩效工资分配项目设置

  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设置如下:

  (1)各类管理人员岗位津贴。

  (2)班主任津贴。

  (3)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

  (4)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奖励。

  (5)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6)考勤奖励。

  (7)其他。

  注:不在岗人员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领导组,负责制定本校绩效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绩效考核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和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具体要做到三个结合: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充分听取年级组、教研组、任教班级学生及社区、学生家长的评价。

  (二)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教师个人进行总结和自评,填写考核的相关表格。

  (2)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意见。

  (3)综合评分。学校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结合教师自评、年级组、学科组、学生和家长评议,确定考核分数,教师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考评小组考核满分60分,年级组、学科组测评满分分别为10分,学生测评(1—3年级由学生家长测评,其它年级由学生测评)满分为10分,教职工民主测评满分为10分。

  (4)确定等次。学校可根据教育局对校长考核所确定的考核等次比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5)进行公示。对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确定的考核等次,在本校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6)兑现工资。对公示无异议者,按考核等次兑现绩效工资,并按管理权限上报教育局备案。

  (三)教辅和工勤人员的考核程序

  教辅和工勤人员的考核程序,参照教师考核程序进行。对各类人员的考核结果,要分别存入个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9

  为了推进我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鹿寨县初级实验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的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工作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坚持标准和全面考核的原则。坚持考核德、能、绩、勤、学几方面的尺度和标准,在考核内容上突出重点,兼顾全面。严格考核制度,严肃考核态度,严格按考核程序办事。

  (三)多劳多得,贡献大者多得,责任大者多得。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烦琐。

  三、考核对象

  考核的对象为学校所有在职在编的教职员工,分为学校副校长、中层领导、班主任、语文、数学、英语、化学、物理、政治、教师、历史、生物、地理、信息技术、图音体专职教师、教辅人员、后勤人员、财务人员、安保人员等所有岗位人员。校长由教育局考核。

  四、考核办法

  1.实行月考核制度,对所有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月量化考核,以分数的形式体现。量化考核采用日常打分月量化和期末累总两个方面进行。具体操作按各岗位《量化考核表》的要求采分。期末将全学期各人各个月的得分相加,即得该同志全学期的总分。

  2.所有岗位的月考核分数分为基础分和奖励分,基础分都是满分100分,其中德、能、勤占60分,绩占40分,德、能、勤每月必打分,绩可以到期末统一打分;奖励分分数则不固定,根据个人学习和获奖项目加分。

  3.跨工作岗位的则按照所跨岗位的工作量与应完成的工作量的'比例计算所得分。属于补充课时量的工作只算课时,不计算其他成绩,考核其工作完成情况,未按照要求完成的,扣课时量分数。

  4.领导职务加分说明

  兼任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学校领导(指中层及以上)职务的,以最高一个职务分数为准,非学校领导职务的按照实际工作岗位累加。各个岗位的月考核基础分均为100分,成绩及奖励另外加分,各领导岗位月考核得分=月考核基础得分x岗位百分比分+成绩及奖励分。

  各职务岗位赋分百分比分:

  (1)教研组长25%

  (2)工会主席、年级主任30%

  (3)班主任50%

  (4)学校中层领导副职、团委书记、学校办公室主任55%

  (5)党支部书记、学校中层领导正职60%

  (6)副校长70%

  5.量化考核的具体工作由相关领导负责

  ①教务处:负责任课教师、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量化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所有教职工的月量化考核方面分数的累总工作。科研处负责协助教务处考核教师教育科研方面的工作情况。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协助教务处考核本组教师的教学常规完成情况。

  ②政教处:负责班主任和生活管理老师的量化考核工作。

  ③总务处:负责后勤老师的量化考核工作。

  ④副校长:负责中层领导的考核工作。

  ⑤校长、工会、教师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每个月对副校长进行月量化考核。

  6.实行责任追究制。学校教学工作出问题的,教学副校长、教务处领导、科研处领导没有及时发现并纠正处理的都要负连带责任;学校德育、安全、卫生、纪律、宿舍管理方面出问题,德育副校长、政教处领导、团支部书记没有及时发现并纠正处理的都要负连带责任;学校食堂、小卖部、粉店的食品卫生,校舍、设施安全及其他后勤工作方面出问题的,后勤副校长、总务处领导没有及时发现并纠正处理的都要负连带责任。对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领导的处室,可按照该领导所分管的该处工作进行考核。

  量化考核时,负责量化考核的领导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评价和量分,不得徇私舞弊,如有徇私舞弊行为的,经群众举报属实的,除扣除该教师相应的分数外,还要同等扣掉考核领导相同的分数。所有人员的考核结果经过考核小组核实后公布。

  7.考核时间:以一个月为周期,全学期从自开学第一天到放假结束。

  五、考核依据

  按照《鹿寨县初级实验中学教职工工作量化评价表》进行考核。语文、数学、英语等任课教师按照《教师月工作量化考核表》进行考核;生活管理后勤教辅教师按照《生活管理教师月量化考核表》、《后勤教辅教师月量化考核表》进行考核;门卫教师按照《门卫教师工作量化考核表》、食堂管理教师按照《食堂人员工作月量化考核表》进行考核。班主任按照《班主任工作月量化考核表》进行考核;副校长、中层领导按照各领导相应的工作量化考核表进行考核。

  六、考核程序

  1.由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教师的月考核工作进行组织和指导。考核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工会、教师代表组成

  2.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坚持走群众路线;平时与定时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其中,教师的考核采取教师自评与部门领导、考核组评议相结合;学校各级领导的考核采取领导自评与考核组评议相结合的办法。

  3.申诉。每个月公布一次教师量化考核结果,教师对量化考核分数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复评请求,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对该教师的考核材料及结论进行复审,并在一周内提出复核意见并通知要求复核的教师本人。经复核后,申请教师本人若还有意见的可向教育局反映解决。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办法

  1.考核结果以学期综合累总分数为准,按各类人员从最高分到最低分依次排序。

  2.考核结果与教师的评优、职称评聘、竞聘上岗、职务晋升、培养培训、年度考核、绩效工资发放挂钩。

  3.具体办法

  ①各级各类优秀教师评选:按各类人员所在类别的优秀名额,从高分要起(以最近的一个学期量化考核分数为标准)。

  ②教师职称的评聘:学期量化考核分数作为教师职称评聘的主要依据。

  ③竞聘上岗:上一个聘期学期考核分数累计高者优先聘用。

  ④年度考核:学期量化考核分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⑤优秀班主任:按优秀名额在班主任中从高分要起(以最近一个学期的班主任量化考核分数为标准)。

  八、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用于奖励有贡献的教职工。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分两个部分:综合奖和单项奖。其中综合奖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0%,单项奖占20%。

  (二)综合奖的发放办法

  1.每学期末发放一次

  2.计算办法:(全校一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的80%÷全校所有岗位人员一学期量化考核总分数)×本人一学期所得量化考核总分数=个人一学期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单项奖的发放办法

  设立四个单项奖,每学期末发放一次。各项奖励另有相关标准。

  1.教育科研创新奖

  2.工作成绩优秀奖

  3.体育锻炼奖

  4.其他活动奖

  (四)对于出勤的规定

  1.旷课1节扣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20元;旷职1天扣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50元;当月连续旷职3天或者累计旷职7天扣完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2.事假1天扣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0元;超过3天,从第4天起每天扣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30元,扣完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为止。

  3.病假1天扣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0元,超过3天,从第4天起每天扣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20元,扣完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为止。1月内病假超过15天,不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累计达3个月的停发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4.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按照实际工作天数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妊娠假按照病假处理。

  九、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90%以上代表同意后执行。解释权在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

  十、本《方案》自20xx年春学期起实施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10

  为了实施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完善学校内部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考核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 优绩优酬,差距合理。处理好工资分配均衡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既要坚持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中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也要适当考虑工资分配的均衡性。

  6. 兼容并蓄,改革求进。处理好考核制度改革性和继承性的关系。对于学校旧的考核制度,经实践证明发挥作用好且符合绩效工资考核要求的,应当在新方案中予以保留。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原学校考核制度应当修订完善。

  7. 多元评价,综合考量。绩效考核要做到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要充分听取年级组、学科组、任教班级学生及社区、学生家长的评价。可以根据考核内容分类设立单项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二、绩效工资考核的内容、考核方法及考核结果处理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学校在编教职工,能服从工作安排,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按月发放。

  对教职工出现以下几种问题,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酌情予以扣除:

  1. 师德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进行有偿家教的;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学校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等),经行政办公会讨论决定,予以100元以上至扣完当月岗位津贴的处罚,并视其认识及改进情况,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中体现。

  2. 根据《共青团路中学对教育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文件内容,对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的教职工,由行政办公会视具体情况讨论决定减发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同时列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3.对工作量不足且不能服从学校其他工作安排的,或不能完成学校布置任务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4.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达半月以上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5.对编制为专任教师,因为不能履行专任教师的岗位职责而转岗到教辅岗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予以减发10%-2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发放

  1.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组成。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1)教师工作常规考核、补贴类:月岗位考核奖(含月考勤奖),月误餐补贴等

  (2)津贴类:主要包含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

  (3)工作量考核类:超课时补贴、加班补贴等

  (4)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类: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教科研成果奖励、年终考核奖等。

  (5)其他类:对学校发展有特别贡献或教师在专业发展方面有特殊成绩的奖励。

  2.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总量管理与核定:

  即根据学校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核定总量包干到校,用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学校在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时,优先处理教师常规考核奖和补贴、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超工作量补贴等,然后在总额剩余部分安排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等项目。每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各组成项目的金额总数,由校长办公会制定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行。

  3.教师工作常规考核及补贴的发放:

  月岗位考核奖的发放,依据学校制定的《共青团路中学教职工岗位月考核办法》,按月进行考核发放,金额为人均每月820元

  教职工月误餐补贴为每人每月70月。

  4. 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的考核发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贴400元,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另增加每月人均200元作为班级管理考核奖,依据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

  校长、副校长、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相应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月,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150元/月,120元/月,100元/月。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

  骨干教师津贴市学科带头人、市优秀青年教师(45岁以下)、区级学科带头人、区优青(45岁以下)、区教坛新秀(三年有效期),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每年二次考核发放津贴。

  5.超课时补贴和加班补贴:

  教师在完成学校核定工作量情况下,并超额完成其他工作量的,学校给予补贴。标准为早自习8元/次,超课时费为30元/课时(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其他学科据周课时比例测算),因为学校工作安排课时不足的,每课时扣20元。其他超课时内容认定由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安排加班任务的`,视具体情况学校研究决定加班补贴。

  6. 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的发放:

  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发放,按照学校制定的学期教育教学成果奖考核办法,经考核后发放。每学期一次,第一学期期末的教育教学成果奖与年终考核奖合并发放。

  每年度进行一次教科研成果奖励,依据学校制定的教科研奖励方法,考核后发放。

  三、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工作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工会主席、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

  2.学校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和具有代表性的数位教职工组成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协调小组,及时了解教职工对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沟通考核者与考核对象间的信息,积极调解考核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引导教职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考核问题。

  四、附则

  1.义务教育学校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2.本实施方案经学校第六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雨花台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3.本方案的解释权在学校校长室。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11

  一、前言

  为了进一步激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单位整体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资制度的意义

  绩效工资制度是事业单位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科学、合理的,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进行评估,进而给予相应的奖励,以达到激励员工、提高单位整体绩效的目的。

  三、实施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事业单位中所有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绩效工资构成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两个部分组成。基础性绩效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单位整体绩效等因素确定。

  五、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考核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从工作完成情况、工作创新性、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估。考核结果应当与绩效工资挂钩,激励员工不断提高工作绩效。

  六、奖励机制

  为了更好地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单位应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员工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奖励资金可来源于单位预算安排的其他收入。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X月)

  通过会议、宣传栏等形式,向全体工作人员宣传绩效工资制度的'意义和实施办法,提高员工的认识和理解。

  (二)制定考核标准(X月)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绩效考核标准,明确各项指标的权重和分值,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三)组织实施(X月至X月)

  按照实施办法和考核标准,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并将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同时,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绩效工资制度的顺利实施。

  (四)总结反馈(X月至X月)

  在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和优化绩效工资制度。同时,根据员工的反馈和意见,对实施办法进行适当调整。

  八、组织保障

  为了确保绩效工资制度的顺利实施,单位应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考核办法、监督考核过程、处理考核争议等工作。同时,加强内部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绩效工资制度的公正、公平和有效。

  九、结语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将进一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单位整体绩效。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绩效工资制度的公平、公正和有效,为事业单位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12

  xx县“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实施意见根据xx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第二步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构建公共财政框架,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缓解乡镇财政困难,决定从xx年1月1日起对全县所有乡镇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的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符合我县实际的乡镇财政管理规章制度。通过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乡用”,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促进县乡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县乡利益分配不变原则。县乡分税制财政体制不变,在乡镇财政体制实施期间,除财税政策调整外,乡镇财政收支范围和定额上交(补助)基数不变。

  (二)乡镇的预算分配权不变原则。乡镇政府按《预算法》的有关规章制度自主决定本级财政预算编制,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决定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三)乡镇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各乡镇所有,县财政不集中、不平调。

  (四)财务审批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财务审批仍实行乡镇长“一支笔”审批规章制度。

  (五)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原则。以乡镇为单位进行乡镇财务核算,结余归各乡镇所有。

  (六)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乡镇享有和承担。

  三、主要内容

  “乡财县管乡用”是在现行财政体制和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对乡镇财政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预算管理方式,做到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权、核算权相分离,由县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

  1、预算共编。县财政部门按有关政策,结合财力实际,兼顾需要与可能,明确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具体指导意见,报县政府批准;乡镇政府根据县财政部门的指导意见,结合各自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求,编制本级预算草案,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后,报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经批准后,由乡镇财政所及时批复至各单位,同时上报县财政部门。乡镇财政预算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执行。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需调整的,由乡镇政府提出预算调整方案,报县财政部门审核。

  2、账户统设。由县会计管理核算中心委托乡镇财务核算中心在乡镇金融机构开设财政专户分账户,分账户设“基本结算户”、“专项资金专户”、“支出专户”和“村级资金专户”。“基本结算户”和“专项资金专户”银行印鉴由乡镇财务核算中心公章、县会计管理核算中心代理会计私章组成,实行印鉴分管。“基本结算户”用于核算乡镇所有预算内、外收支,其他收支及往来款项。包括农业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应上交的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及县财政调度资金、乡镇借款等。“基本结算户”下分设“待解农业税收存款”、“农业税附加存款”、“财政预算内存款”、“财政预算外存款”、“专项资金存款”等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农业税上缴时,通过该户上解到县金库;上交其他收入时,由该户上划到上级有关部门银行账户。各项支出通过该户分别拨到“专项资金专户”、“支出专户”和“村级资金专户”。“专项资金专户”用于核算上级下达的各种专项资金和人员工资以及民政定补等收支事项。“支出专户”用于核算公用经费和一般性支出,该账户不得接收除“基本结算户”拨款外的一切收入,只能用于支出。“村级资金专户”用于核算乡镇村级各项收入和支出。

  3、集中收付。乡镇所有预算内收入、预算外收入以及上级部门补助收入等必须全部进入“基本结算户”,县会计管理核算中心代理会计根据乡镇收入类别和科目分别进行核算。乡镇所有支出由乡镇各部门根据年初预算提出用款计划,送乡镇财政所审核、乡镇长审批后,报县会计管理核算中心代理会计审核,再根据用款性质从“基本结算户”拨付到有关专户,乡镇按规章制度使用。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13

  按照《明光市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校《教师工作考评办法》,从学校和教师实际出发,现制定《明光市高王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该方案已经xx年10月13日我校全体教师讨论、表决通过(试行稿)现予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实施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实际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但不宜过大),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工作付出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

  2、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全体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师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发放形式

  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每年分学期三次(2—6月、7—8月、9—元月)考核造册,学校依照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方案,每项独立核算,提出考评结果报教育局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划入个人工资银行帐户。

  五、实施细则

  (一)考勤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胡宏忠、伏德州负责)

  1、教师在校时间不少于8小时,全体教师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实行签到坐班制,出满勤、干满点,每月公布考勤一次,月满勤者学校发给月满勤奖(考勤津贴的均值)。

  2、教师因事因病需履行请假手续,中心校教导处和村校长可审批本校教师半天假。中心校及村校教师请假一天以上的(含一天)由中心校校长审批。七天以上由学校签署意见报教育局审批,较长时间的病假需有医院诊断证明。教师因病请假,半天扣5元;因事请假,半天扣10元。

  3、未请假者无故不上班的,均视为旷课旷工,旷课一节扣20元,旷工半天扣50元,旷工超过三天的取消当月工作量津贴。

  4、迟到、早退(各处室安排工作时无故不在岗一节课内即视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一节课的视为半天事假)每月3次折算半天事假,扣10元。

  5、教师违规代签到,每次扣代签、被签者各50元。

  6、值日(含中午)不到岗,不履行职责(含人在校而不在岗)一次扣1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公假除外)。

  7、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临时性通知及其他集体活动)缺席者,每1次扣10元(公假不扣,以会议记录为准)。

  8、教师签到由教导处负责监督,学校主要领导以及值班领导抽查,当天教导处人员监督不到位的扣20元。

  9、上课迟到、中途离堂、提前离堂一次扣5元。

  10、教师调课需要经教导处批准,私自调课视为旷课,旷课一节20元。

  11、严禁在上班时间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否则,一次扣5元。

  12、公假代课每节3元,病事假代课每节2元。

  13、对婚、丧、产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假期,按照文件规定的执行。特殊的病、事假经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二)班主任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分处室负责)

  班主任津贴主要体现在对班主任工作的倾斜,班集体建设与管理(详见《明光市高王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享受不同程度的津贴补助。具体考核内容:

  1、计划与总结(胡宏忠负责)

  (1)能及时制订本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要求具体、重点突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并按时上交者得3分,迟交一天扣1分,不交者0分。

  (2)、学期结束前,能及时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并按时上交者计3分,迟交一天扣1分,不交者0分。

  2、《班主任手册》(伏德州负责)

  班主任手册记载细致并且齐全的上限6分计分,学生写的为0分。

  3、纪律情况

  (1)坚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并及时做好记录,每周至少一次(满分10分),少开一次扣1分(以班主任手册记载为准)。一学期班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和意外伤害事故计10分,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的不计分(以实际发生为准)。发生伤害、影响较大的安全事故,倒扣分,甚至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董如春负责)

  (2)加强早读、午间、课间管理,做到文明活动,秩序井然,早读和午间能按规定时间组织学生在班学习的上限10分计分(以值日教师值班记录、少先队检查和随机检查为准)。好10分,一般6分,差3分。(胡宏忠负责)

  4、卫生情况(董如春、郑培貌负责)

  每天及时打扫教室及清洁区卫生(卫生大扫除每周一次),并保持全天清洁的计20分,如发现地上有纸屑或杂物的有一次扣0.5分(随时检查)。如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乱扔废纸、果皮、食品袋等现象的,有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以少先队检查和一日常规检查记载为准)。

  5、环境与布置(李剑亮、刘建康负责)

  (1)教室布置:室内环境情况,要求做到地面保持整洁,墙上无蜘蛛网,课桌凳排列整齐,学生文具摆放有条理,卫生洁具放置有序,上限10分计分。(每周检查一次,学期末取平均分)好10分,一般6分,差3分。

  (2)专栏和板报:按规定出好每期专栏、班级板报的,上限10分计分。(每月评比一次,学期末取平均分)。好10分,一般6分,差3分。

  6、班队主题活动(伏德州负责)

  能认真组织好每周一次的班队活动课,每学期不得少于10次,班队活动课时间不得少于40分钟,要求班队活动课有主题(在学校教导处、少先队安排的教育主题下进行,无安排则各班依据各班实际情况定主题),有内容,有记录。满分5分,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以班队活动记录为依据)

  7、家校联系(夏茂河负责)

  提倡经常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每学期对50%学生进行书面、电话、家访等方式进行联系。并能适时组织召开学生家长会,效果好的加3分。

  8、好人好事或公益活动(刘建康、李剑亮负责)

  (1)能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计3分,缺一次扣1分。

  (2)班级有班务日志或好人好事记载本,记载完整的计2分,一般计1分,没有记载的为0分。

  9、集会或升旗仪式(郑培貌负责)

  升国旗仪式或集会,学生着装统一,红领巾佩戴整齐,纪律严明、秩序井然,做到“快、静、齐”上限10分计分。

  10、德育工作或班主任会议(胡宏忠负责)

  坚持参加学校组织的德育工作或班主任会议,参加一次且认真记录并及时传达安排班级工作的得1分。(以会议记录为准)

  11、班级校产管理(董如春负责)

  (1)爱护学校花草树木10分,要求学生不得攀折、踩踏花草树木,有一人次扣1分(随时检查);

  (2)及时关闭门窗10分,平时要及时关闭电灯,不得晴天开长明灯,有一次扣1分。放学后,不能按要求及时锁门、关好窗户、关闭电灯的,有一次扣1分。(随时检查)

  (3)爱护课桌板凳、门窗及教室内的财物等公共财产,完好无人为损坏的,全学期计10分,有人为损坏的,维修费在班补中扣除,同时,一次扣1分。(以总务处检查记录为准)

  12、图书和二次用书管理(郑培貌、夏茂河负责)

  图书借阅和二次用书维护工作,图书每月以班级为单位借阅一次得2分,丢失一本,按价赔偿且扣0.5分;二次用书班主任要精心管理,丢失一本扣1分。

  13、临时性工作(胡宏忠负责)

  学校及各处室要求上报的材料或限期完成的工作,班主任及班级学生能积极支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积极主动按时上报、完成的,每次得2分。如有妨碍、没有完成的或没有支持配合工作开展者一次扣1分(以各部门反映为准)。

  14、各项比赛活动成绩(伏德州、刘建康责)

  平时各项活动成绩按照比例折合上限10分。

  计算公式:

  ①班主任最后考核分=班主任各项考核分×

  ②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最后考核分

  (三)学校常规管理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杨军负责)

  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是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教师精神文明建设、学校安全、文明教育,公物管理与环境爱护等各方面,如对违规补课、有偿家教、体罚等行为,予以处理,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项管理细则,责任到人,评比到位。

  详见《高王小学教师常规管理考核细则》,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本项不得分或酌情得分。

  1、升旗仪式、集会和“两操”经常不到位者或者到位不负责任者(升旗和课间操要求全体教师参加,眼保操由课任教师负责);

  2、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和学校安排以及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3、体罚、侮辱学生,经举报查证属实者;

  4、由于失职或不认真完成教学工作,给学校或师生造成损害或不良影响者;

  5、课堂上、值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和后果的;

  6、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和乱订资料向学生推销者;

  7、所管理的公物人为受到严重损坏者;

  8、违反明光市教育局《教师队伍管理若干规定》上必须遵守的;

  9、违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失教师形象者。

  (四)教育教学管理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胡宏忠、伏德州、李剑亮、刘建康负责)

  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分两部分考评教师:

  一是教学常规管理(教师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检查、教研组织参与等方面常规性工作):

  1、教师备课:备课的教案,要求书写认真、规范,不得涂改、粘贴。备课的优劣要从备课的数量(符合授课的总课时数)、质量上评判。照抄照搬名家教案、旧教案翻新和备课内容环节不全的应扣分。根据教学检查评定,最高分值为9分。

  2、教师上课:结合一人两节课教研活动进行,按照上课的要求,由教研组长组织本组教师参与评价,最高分值为5分。

  3、教师听课:《明光市高王小学教师听课记录簿》中应有听课时的详细记录和评价意见,并及时经教导处或者教研组长签章有效。原则上每学期学校领导20节,一般教师15节。根据检查评定,最高分值为6分。

  4、教师的作业批改与检查:作业批改要求做到精批细改,错误处应及时纠正,数量饱满。教导处要有检查,有记录,一般每学期不少于2次。根据教学检查评定,最高分值为12分。

  5、辅导与检测:利用辅导课、课余时间,组织兴趣小组,开展研究性学习,拓宽学生视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学生学业成绩提高。每单元结束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且认真批阅,经教导处确认最高分值为5分。

  6、计划与总结:开学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且符合质量要求的,最高分别加2分。

  二是教学质量检验(是指学期末或市教育局学期中的质量抽测,所任班级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即统考统批的.质量评定):

  1、平均分成绩:以中心校为单位排名分值分别为第1名30分,第2名20分,第3名10分,第4名5分。分会排名分值分别为60分、50分、40分、35分、30分、25分、20分、15分、10分、5分。明光市排名第一至十名分值分别为120分、110分、100分、90分、85分、80分、75分、70分、65分、60分)。

  注:代平行双班课的取两个班的平均成绩,按1.5倍计算分值。跨学科的分别按任教学科成绩计算分值。

  2、上台阶成绩:和上次(已作为评定的成绩)相比,平均分每提高1分,考核分计3分(每次均和第一名相比较),原第一名现保持分为3分。

  计算公式:

  教育教学管理津贴= ×教师个人考核分

  (五)教科研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胡宏忠、伏德州负责)

  教科研津贴主要用于教师参与教研活动,撰写教学论文,参加各学科教研或竞赛成果的奖励。

  1、校本教研:教研组开展的“一人两节课”活动,认真准备,能自己制作课件或教具在多功能教室上课的,凭记录和材料加10—5分(李剑亮、刘建康、胡润青负责);利用农远资源在接收室或者光盘播放室上课的凭记录和材料每次加0.5分(上限5分)(李剑亮负责);在实验室能利用实验器材上好实验课的凭记录和材料每次加0.5分(上限5分)(蒋克栋负责)【注:利用或自己制作实验器材在接收室或光盘播放室上课的视为实验课】。在个人教育博客上发布文章(教学反思、经验、体会、教学设计、说课稿、评课意见等),每篇字数在200字以上的计0.5分(上限5分)(杨军负责)。

  2、论文发表与交流:论文发表与交流指在省级以上教育部门主管、主办的学术期刊(cn或issn刊号,不含增刊)上发表的有关教育教学研究的文章,或者在各级教育教学研究部门内部刊物(含学校教研等)刊登和研讨会上发言的有关教育教学研究的文章,或者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分国家、省、市、县、分会、学校六级,每级设一、二、三等奖。分值分别为国家级15、13、12分;省级12、10、8分;市级8、7、6分;县6、5、4分;分会4、3、2分;学校2、1、0.5分。发表(刊登)但未评奖,则按相应级别的平均值加分。

  3、教学评优:凡经层层评选推荐参加的各级课堂教学(说课)等优质课评选活动,获奖以通报或证书为准,分省、市、县、分会、校五级。每一级分一、二、三等奖。以校级为标准,分值分别为3、2、1。分会级按校级分值的2倍评分,县级按校级分值的3倍评分,市级按校级分值的4倍评分,省级按校级分值的5倍评分。每学年同一学科同一评优内容以最高级别和等次计分。

  凡经各级层层评选推荐的“教学能手”和“骨干教师”(以通报或证书为准),分省、市、县、分会、学校五级,分值分别为10、8、6、4、2;“教坛新星”和“学科带头人”以同级别分值的1.5倍评分。同一次评选只计一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4、教育教学指导:指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经学校、分会、县等层层选拔推荐参加的各级各类竞赛活动中,所任学科、班级团体或学生个人获奖,其任课教师可获得教育教学指导奖(以证书或通报为准)。设省、市、县、分会、学校五级,每级分一、二、三等奖,分值分别为省级8、6、4分;市级6、4、2分;县市级4、3、2分;分会2、1.5、1分;学校1、0.5分(一二等奖)。

  5、教学示范观摩课:指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学校举办的示范课、观摩课教学、校际联谊活动(含送教)和“手拉手”活动交流课教学。按省级8分、市级6分、县4分、分会级3分、中心校级2分予以计分,可累计加分。

  6、教师基本素质:指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演讲、朗诵、书画、摄影、“三字两画(话)”、教学设计、教学案例、班队会活动案例、录像课、教具或学具设计、课件等教师基本功竞赛活动。分省、市、县、分会、学校五级,每级设一、二、三等奖,分值分别为省级10、9、8分;市级8、7、6分;县6、5、4分;分会4、3、2分;学校2、1分(一二等奖)。

  7、科研专题:指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者学校确定的教科研课题或专题研究项目。对已立项并实施研究的凭材料给予计分。分省、市、县、学校四级,分值为12、8、6、4分。课题组负责人(含子课题负责人)计满分,成员按0.5倍计分。现已结题且获科研成果奖的,一等奖按2倍,二等奖按1.5倍,三等奖按1.2倍,给予奖励计分。

  计算公式:教师教科研津贴= ×教师个人考核分

  (六)工作量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杨军、胡宏忠、伏德州负责)

  工作量津贴分两个部分考核,一部分是全员教师基木工作量考核占津贴的60%(各年级各学科根据教学特点合理分配好课时,保持均衡的工作量);

  1、教师周工作量标准:根据明光市教育局《教师队伍管理若干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分配我校教师周工作量标准(详见学期教师任课分工表中的周工作量),津贴的发放以实际上课的工作量记载为依据(教导处记录)。2、早读课教师进班指导早读折合0.5课时,中午转差培优课教师上课的折合1.5课时(值班组长负责)。3、教师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每周补贴3课时,教师任教班额在65人以上的每周补贴2课时。4、管理岗位周课时补贴:副校长7课时,教导、总务正副主任5课时,工会主席、少先大队辅导员3课时,报账员、资料统计员4课时,语数英教研组长3课时(需履行职责,否则为0),村校长3课时。(兼职不累计计算)5、因公或安排参加各类活动未能进堂上课的,教导处根据工作情况折合工作量。计算公式: 基本工作量津贴= ×个人月基本工作量总课时数另一部分是教师超工作量考核占津贴的40%(学校活动的加班加点,学校教育科研的课题研究超课时等)。

  1、法定节假日的值班,寒、暑假加班,国家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的各种加班或未统一安排的各种教学活动,如收集整理资料、监考、阅卷、辅导、运动会等其他集体活动,根据其工作量和实绩折合成课时计算(村校加班须先报中心校备批)。

  2、中午值班:按时到岗且安全安静无事故,值班组长计2课时、值班教师计1.5课时,工作没有做到位,依据情况扣分(值班组长记录)。

  3、各室管理折合成课时计算:多功能教室每周折合2课时;图书阅览室(含校园广播室)、实验室、体育器材室、二楼教师办公室(语数组)每周折合1课时。

  4、校园网站管理:

  ①自己撰写编辑发布学校信息每条折1课时,相同内容同时在其他网站上发布每站每条计0.2课时;

  ②整理发布学校其他教师或者学生撰写的信息每条计0.3课时;

  ③转载其他教育网站的信息在学校网站上发布每条计0.2课时。

  5、报刊通讯信息管理:在《明光报》、《明光教育通讯》、《滁州电视报》、《滁州日报》、《安徽青年报》、《安徽日报》等报刊杂志上发布学校信息,每篇按照县级、市级、省级分别计2课时、4课时、6课时(校长室负责统计)。

  6、、临时突击性加班根据任务轻重缓急由校长室临时决定。计算公式:教师超工作量津贴= ×个人月超工作量总课时数

  (七)其他

  1、暑假(7、8月份)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当月的节假日值班、加班费用后,余下金额按比例分配。

  2、校长津贴由教育局根据校长的绩效考核确定。

  六、组织领导与相关要求

  1、学校成立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军

  副组长:胡宏忠 董如春组 员:夏茂和 郑培貌 伏德州 庞夕珍 伏再林 蒋克栋 王明东 李克兵 刘建康 李剑亮

  1、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负责绩效工资管理与考核方案的具体实施。同时协调解决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中教师有关疑义及争议,负责学校各种加班、超工作量补贴的标准审核、数量统计工作。

  2、管理考核方案执行要公开透明,对教师的绩效考核量化结果要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对有不同意见的教师,领导小组成员及时给予核实反馈。

  3、管理考核工作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规范程序,客观公正。考核、统计中,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规定内容实施考核的,如:管理工作不到位、弄虚作假、执行不公、马虎从事、做人情者造成考核不公平的,均视为不作为,发现一次即从每周岗位课时中扣除2课时;对违反纪律,借机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追究责任,重者就地免职(局管干部先免后报)。

  4、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评定。

  5、本考核方案由校领导班子会议集体提出,教师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全体教师表决通过并报明光市教育局批准后执行。上级有新的规定出台时,以新规定为准。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14

  为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与岗位聘任相适应的校内绩效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竞争激励机制,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豫政办〔20xx〕136号)、《关于转发省直驻郑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xx〕166号)以及河南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省直驻郑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薪〔20xx〕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第一章总体目标、分配原则和分配模式

  第一条总体目标

  通过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岗位聘任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理顺学校收入分配关系,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各单位、部门及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水平,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第二条分配原则

  1.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绩效工资向一线教师、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倾斜,打破平均主义,合理拉开分配差距。

  2.坚持“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充分体现单位、部门和教职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将教职工的收入与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挂钩。

  3.坚持“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将绩效工资与岗位管理相结合,强化责任意识和岗位职责。

  4.坚持“控制总量、动态管理”。按照上级有关绩效工资发放的比例要求,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建立与学校财务收支状况相联系的动态分配机制,力争使学校工作人员收入水平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三条分配模式

  绩效工资总体上实行学校一级分配,在此基础上赋予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一定的自主权。其中独立核算的二级教学单位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由单位根据教师授课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可上下浮动10%。继续教育学院、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暂参照本方案执行。学校对年度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部门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绩效工资实施范围和岗位类别

  第四条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学校事业编制内受聘上岗的教职员工,即正式聘任至教学科研岗位、教学辅助岗位、党政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教职员工。

  第五条岗位类别

  按照工作性质和任务,全校岗位设置分为四大类:

  1.教学科研岗—二级教授岗,三级教授岗,四级教授岗,副教授岗,讲师岗,助教岗,见习岗。

  2.教学辅助岗—正高级岗,副高级岗,中级岗,初级岗、员级岗、见习岗。该类岗位主要设置在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实验实训、图书资料、编辑出版、信息技术、医疗卫生、档案、审计、会计、工程及其它除教学科研之外的专业技术系列。

  3.党政管理岗—正校级岗,副校级岗,中层正职岗,中层副职岗,副科级岗(一级辅导员),一级科员岗(二级辅导员),二级科员岗(三级辅导员),见习岗。其中一级辅导员指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年限大于等于10年的员工,一级科员(二级辅导员)指在党政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工作年限大于等于5年的员工,二级科员(三级辅导员)指在党政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工作年限1年以上5年以下的员工。

  4.工勤技能岗—高级技师岗、技师岗、高级工岗、中级工岗、初级工岗、普通工岗。

  第三章绩效工资总量与结构

  第六条绩效工资总量

  在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范围内,综合考虑学校财力状况和外部竞争性,确定年度绩效工资总量。除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政策性补贴以及学校规定的高层次人才特殊津贴以外,由学校自行发放的其它各类津补贴均予以取消,只允许发放绩效工资。

  第七条绩效工资结构

  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岗位奖励绩效工资、超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

  1.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确定。

  2.奖励性绩效工资

  (1)岗位奖励绩效工资:教职工完成岗位工作量后,可以获得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岗位奖励绩效工资相对稳定,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

  (2)超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教职工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可以获得超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超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用以激励教职工超额完成工作量,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第四章绩效工资计分标准与计算办法

  第八条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按省人社厅规定的标准来确定,按明确其基本工资的岗位执行。

  第九条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学校财力状况及上级文件规定的绩效工资总量确定和调整。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与校内所设岗位的类型、等级相一致,按实际聘任的岗位执行。

  1.岗位奖励绩效工资计分标准

  岗位奖励绩效工资按以下分数计算,具体执行计分标准见表1。

  (1)教学科研岗奖励绩效工资计分标准

  (2)党政管理岗奖励绩效工资计分标准

  (3)教学辅助岗奖励绩效工资计分标准

  (4)工勤技能岗奖励绩效工资计分标准

  2.超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标准

  (1)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标准

  ①教学科研单位受聘于教学科研岗的专职教师超出每学年330学时基本教学工作量部分的奖励绩效工资;教学科研单位受聘于党政管理、教学辅助岗人员承担的每学年330学时(原则上每学年不得少于166学时,可自主选择承担至330学时)教学工作量部分的奖励绩效工资;教学科研单位受聘于实习实训岗的技术工人超出每学年210学时基本教学工作量部分的奖励绩效工资。

  ②党政管理、教学辅助、工勤服务部门具有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允许承担的每学年166学时教学工作量部分的奖励绩效工资。

  (2)超科研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标准

  超出与所设专业技术岗位类型、等级相应的年度科研工作量积点部分。具体见《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与科研工作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修订)》(附件二)。

  (3)超管理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标准

  党政管理、教学辅助和工勤人员的超管理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按全校教学科研岗专职教师的超教学、科研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的80%确定。

  第十条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1.岗位奖励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1)岗位奖励绩效工资计算公式

  具体岗位上一个受聘人员的岗位奖励绩效工资金额:S=Bi×A×E

  Bi一各岗位档次的基本奖励绩效工资分

  A一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基本标准分值(基本标准分值按每分200元计,根据学校财力状况等因素,每学年末研究确定本学年的总分值)

  E一根据考核等次确定的比例,合格(称职)及以上取1,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取0.7,不合格(不称职)取0.5。

  (2)受聘于党政管理岗主持工作的副职,其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分取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的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分的加和平均值。

  (3)教学科研岗受聘专职教师的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包括教学工作奖励绩效工资、科研工作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教学基本工作量为每学年330个标准学时,具体按《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与教学工作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修订)》(详见附件一)确定。科研基本工作量具体按《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与科研工作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修订)》(详见附件二)确定。按照不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教学基本工作量、科研基本工作量权重如下表所示:

  略

  教学科研岗受聘专职教师根据实际完成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情况以及考核等次计算相应的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分:考核合格(称职)及以上的按相应岗位基本教学、科研工作量限额内实际完成的比例核定的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分全额计算,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的按相应岗位基本教学、科研工作量限额内实际完成的比例核定的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分的70%计算,考核不合格(不称职)的按相应岗位基本教学、科研工作量限额内实际完成的比例核定的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分的50%计算。

  (4)受聘于实习实训岗的技术工人的岗位奖励绩效工资以完成每学年210学时的教学工作量为限额,无科研工作量要求,根据考核等次及相应岗位210学时限额内实际完成的比例核定的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分,按上述(3)的规定计算。

  2.超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1)教学科研岗受聘专职教师超出教学基本工作量部分的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金额=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分×A

  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分=(B÷330) ×超学时数(受聘于实习实训岗的技术工人为(B÷210) ×超学时数)

  B—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分(二级教授和三级教授均按四级教授标准分计算)

  教学科研岗受聘专职教师每年331-660学时部分按与其岗位相应的课时费标准全额计算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 661-760学时部分按与其岗位相应的课时费标准的80%计算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761-860学时部分按与其岗位相应的课时费标准的60%计算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861以上学时部分按与其岗位相应的课时费标准的40%计算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

  实习实训岗受聘技术工人每年211-420学时部分按与其岗位相应的课时费标准全额计算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 421-520学时部分按与其岗位相应的课时费标准的80%计算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521-620学时部分按与其岗位相应的课时费标准的60%计算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621以上学时部分按与其岗位相应的课时费标准的40%计算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

  (2)受聘于党政管理岗、教学辅助岗具有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允许承担的教学工作量部分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①非教学科研单位受聘于党政管理岗、教学辅助岗具有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在完成岗位职责的同时,如兼做教学工作,每学年允许承担的教学工作量限定在166个标准学时内按与其技术职务相应的课时费标准全额计算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经学校批准允许学年超过166学时的,167-216学时部分按与其技术职务相应的课时费标准的80%计算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217-266学时部分按与其技术职务相应的课时费标准的60%计算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267-330学时部分按与其技术职务相应的课时费标准的`40%计算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再超不计报酬。

  ②教学科研单位受聘于党政管理岗、教学辅助岗具有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每学年允许承担的教学工作量限定在166-330个标准学时之间但不得少于166学时,其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计算办法与上述非教学单位同类人员一致。

  (3)超科研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超科研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按学校《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与科研工作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修订)》(见附件二)的规定执行。管理岗、教辅岗人员超科研工作量按教学科研岗同级别人员超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

  (4)党政管理、教学辅助和工勤服务部门人员的超管理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D=(F÷G)×0.8×Bi

  D一超管理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F一学年全校教学科研岗专职教师超教学、科研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总和,G一当年全校教学科研岗专职教师基本岗位分总和。

  (5)受聘于教学科研岗的博士,未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按副教授绩效工资标准计算(在职博士为4年);受聘于教学科研岗的硕士研究生,在未取得讲师专业技术职务前,按助教绩效工资标准计算;未取得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但具有非高校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受聘于教学科研岗的,只能在4年的时间内享受同级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绩效工资,4年后若仍未取得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按照低一级高教系列职务计算绩效工资。

  (6)为体现效益共享、事业共推的要求,从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中列出一部分,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离退休前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按两种职务中较高标准执行,按月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①管理人员:略

  ②专业技术人员:略

  ③工勤人员:略

  3.下列情况减计或停计绩效工资:

  (1)月(按30天,下同)病假天数累计在15天以内的,按病假天数减计当月岗位奖励绩效工资;累计在16天及以上者,停计当月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全年(按学年,下同)病假累计3个月及以上的,减计本人全年岗位奖励绩效工资的50%。全年病假累计6个月及以上的,停计本人全年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减计本人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的30%。

  (2)月事假天数累计在7天以内的,按事假天数减计当月岗位奖励绩效工资;累计在8天及以上的,停计当月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全年事假累计2个月及以上的,减计本人全年岗位奖励绩效工资的50%。全年事假累计3个月及以上的,停计本人全年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减计本人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的40%。

  (3)月无故旷工1个工作日(教师旷课按教学管理规定计)停计当月岗位奖励绩效工资,旷工2个工作日停计当月岗位奖励绩效工资的2倍,依此类推。全年旷工累计7个工作日及以上的,停计全年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和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

  (4)由于工作失误或不负责任,造成责任事故或损失的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损失大小、影响程度,减计或停计直接责任人的绩效工资。受通报批评的,减计其本人1个月岗位奖励绩效工资(教学事故仍按学院《教学事故处理办法》执行);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的,减计其本人全年岗位奖励绩效工资的50%和其本人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0%;受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有处分期的,按处分期限减计其本人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没有处分期的,减计其本人1年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

  (5)减计或停计基础性绩效工资的,按同比例减计或停计超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

  (6)女职工在法定产假期间按实际休假时间,减计其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

  (7)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学校批准脱产进修学习人员,经考核合格的,学习期间停计超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组织委派参加学习、挂职人员,经考核合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减计;以上人员,若考核不合格,均全额停计其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8)正在立案审查,但尚未作出结论的,暂停计其绩效工资;受行政拘留、刑事处罚的,在拘留或处罚期内停计其绩效工资。

  (9)解聘、辞聘和拒聘人员,从解聘、辞聘和拒聘之日起停计其绩效工资。

  第五章岗位聘任与要求

  第十一条岗位确定按如下规定执行

  1.教学科研人员原则上应申报教学科研岗位。

  2.党政管理人员原则上应申报管理岗位;教学辅助人员原则上应申报教学辅助岗位;后勤服务人员原则上应申报工勤技能岗位。

  3.具有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可以申报与其技术职务相应的教学科研岗,聘期内不得变换岗位类别。在履行好管理、教辅岗位职责的同时,要完成以下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①非教学科研单位受聘于党政管理岗、教学辅助岗具有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教辅人员,每学年基本教学工作量统一为166个标准学时,完成规定任务可获得与其技术职务相应的岗位奖励绩效工资。未经学校批准超过166学时部分不计报酬。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允许学年超过166学时的,167-216学时部分按与其技术职务相应的课时费标准的80%计算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217-266学时部分按与其技术职务相应的课时费标准的60%计算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267-330学时部分按与其技术职务相应的课时费标准的40%计算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再超不计报酬。

  ②教学科研单位受聘于党政管理岗、教学辅助岗具有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教辅人员,每学年基本教学工作量统一为166个标准学时,完成规定任务可获得与其技术职务相应的岗位奖励绩效工资。本人可不经学校批准自行选择承担至330个学时的授课量,其167-330学时部分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分段计算办法与上述非教学单位同类人员一致。

  ③上述人员科研工作量按与其技术职务相应的标准减免50%。

  第十二条教学单位中的管理人员包括:党总支书记、院长(主任)、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教学科长、实验(实训)室主任、团总支书记、学生工作科长、招生就业科长、专职辅导员等参与管理的人员。

  第六章绩效工资的发放

  第十三条基础性绩效工资以及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的岗位奖励绩效工资和超管理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由人事处核算按月发放。教学科研人员的岗位奖励绩效工资、超教学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由各教学单位每月初将各位教师上月实际讲授的课时量报教务处审核、人事处按月核算发放,具体按《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与教学工作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修订)》执行。超科研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由各单位、部门每学年初将上学年超科研工作量情况报科技外事处审核、人事处按学年核算发放,具体按《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与科研工作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修订)》执行。教师的教学任务书以及教务处、科技外事处每次核算的教学、科研工作量均应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并及时报人事处留存。

  第十四条新入校人员,从入校的下一个月起,按照校内实际聘任的岗位类别和等级核发相应的绩效工资;职称变动人员,从校内聘任的下一个月起,核发相应的绩效工资;职务或工作岗位变动人员,从变动的下一个月起,核发相应的绩效工资。

  第十五条达到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从办理退休手续的下一个月起停发绩效工资,同时按退休人员政策发给养老金。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岗位聘任前,由各单位按照人事处的要求统一提交应聘人员的岗位聘任申报登记表。

  第十七条本方案一经实施,原《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作津贴分配方案(试行)》同时废止。学校之前出台的有关政策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学校所有单位、部门不得在本方案规定之外另行发放津补贴等费用。若上级政策发生变化,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八条本方案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本方案由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外事处等相关部门按分工原则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合同制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参照本方案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15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强化岗位责任制,根据《纳雍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纳教字【20xx】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分配原则。向骨干教师、班主任、校长和做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2、实行动态管理原则。对不同岗位人员按不同时段进行考核。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公开透明。

  4、实行分层管理、分层考核原则。校长考核副校长,副校长考核行政人员,行政人员考核处室工作人员,各处室考核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班主任考核任课教师,教研组长考核教研组教师,年级组长考核年级教师,各管口领导考核各管口人员,除考勤、师德师风工作、师训工作和教学效果(含早自习)以外的一切常规工作以班级为单位考核。

  5、坚持统筹兼顾,按比例分配原则。7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工作直接划入教师个人工资账户,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扣除相应的津贴外按学校考核一次性直接发放给教师个人。

  二、领导机构

  成立由校长、副校长、中层领导及工会、教师代表组成的“绩效工资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及考核、监督。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办公,主任:

  成员:张有

  三、考核时间及对象

  考核时间:20xx年9月起

  考核对象:阳中绩效工资在册人员。

  四、各岗位津贴设置

  (一)、校长津贴

  由教育局根据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发放。

  (二)、副校长、工会主席津贴

  月津贴200元。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优95—100分200元,良90—94分150元,中85—89分100元,差0—84分0元。由校长考核。

  (三)、中层领导津贴

  月津贴150元。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优95—100分150元,良90—94分100元,中85—89分50元,差0—84分0元。由校级领导考核。

  (四)、班主任津贴

  月津贴平均120元。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按个人班级工作总分所占比例发放。由德育处考核。

  (五)、骨干教师津贴(教研组长)

  月津贴平均120元。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优95—100分150元,良90—94分100元,中85—89分50元,差0—84分0元。教研组长由教务处考核。

  五、几类人员的绩效工资管理规定

  (按纳教字【20xx】125号文件精神)

  1、凡教职工单位变动,从批准使用新单位编制的下月起由新单位按绩效工资管理考核的具体实施方案执行绩效工资。

  2、凡达到退休年龄的教职工,从办理退休的下月起,不再列入执行绩效工资管理,提前退休、辞退、终止或解除聘约合同的教职工等从办理有关手续的下月起不再列入执行绩效工资管理。

  3、凡新招录(聘)用教职工从批准使用单位编制的当月起享受绩效工资。

  4、凡校际交流、支教的教师,绩效工资由原学校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由交流、支教的学校负责。

  5、凡在学校没有承担学校任何工作的教职工不能享受绩效工资。

  6、凡被非教育系统借用的人员,只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能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7、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工伤治疗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8、在职人员连续病假两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80%发放,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9、在职人员连续事假一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事假超过一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连续事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10、在职人员连续旷工半月,或一学年内累计旷工一个月以上的,不能享受绩效工资。

  11、学校推荐,教育局批准的正在脱产进修人员,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自动脱产进修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

  12、受劳动教养、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治安拘留及刑事处罚的,处罚期间在职人员停发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停发离退休生活补贴。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原享受标准继续发放,待审查结束作出结论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学校总奖励性绩效工资=各类津贴+其余奖励性绩效工资

  2、其余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册在岗全体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被非教育系统借用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

  3、在册在岗全体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津贴+不足工作量扣款)÷全校工作考核总分×个人考核分

  4、在册不在岗人员,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所属奖励性绩效工资作为全校总奖励性绩效工资收入。

  5、被非教育系统借用人员,享受最低奖励性绩效工资(政府要求)。

  6、患精神病、癌症病、麻风病人员,享受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7、法定休假、工伤治疗人员,享受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8、学校批准的公假人员,享受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9、学校和教育局批准连续病假、事假人员,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0、各岗位人员按工作岗位实绩享受岗位津贴后,按工作总分考核方案参与分配其余奖励性绩效工资。

  11、凡借到其他学校的人员享受24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考核办法

  1、所有的考核细则经过全校教师讨论通过。

  2、考核过程接受全校教师监督。

  3、根据工作的分工和涉及板块由副校长牵头分别由各处室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处室主任、管口副校长和校长审阅并层层签字方有效。考核时实行百分制(各处室考核办法分值尽量不超过满分),除考勤、师德师风工作、师训工作和教学效果外一切常规工作均以班级为单位考核。

  4、关于工作量不足与绩效工资

  工作量不足的折合节次按每节扣25元代课费,期末根据其考核分参与绩效工资的分配。

  5、个人各块工作占分比例:

  总分:100分,期末考核,学年汇总,第一学期占50%,第二学期占50%,由办公室汇总。个人各块工作占分比例:师德师风占3,由管口副校长考核。师训工作占5,由教务处考核。教学工作占50,由教务处考核。德育工作占15(包含留守儿童工作的考核),由德育处考核。安全工作占5,由保卫科考核。电教与实验工作占2,由电教处考核。“9+3”。

  5,保学控辍后5由教务处考核。宿管工作3,由宿管科考核。财产管理3,由总务主任考核。膳食工作4,由膳食科考核。考勤工作4,办公室考核。体育节、艺术节3。考勤工作实行加减分制,由各处室提供记录,办公室考核。具体考核细则由各块负责人拟定。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16

  一、工资等级

  为提高仓库工作效率,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能更好的降低人员的流动性,针对仓库部门员工的工资,特提出以下工资等级标准:

  1、仓库人员工资计算:等级工资+绩效奖金(考核后实际所得的金额)=应得综合工资

  2、试用期为初级档,根据个人的学历,以及工作经验等分为两档。转后和工作满一年以上根据个人能力及表现各分为两档。

  二、人员分工

  1、仓库现在人员6人,每日调休一人实际为每天的工作人数为5人。

  2、工作分配:主管1人管理整个仓库的运做,打单、处理问题以及和办公室对接1人,打包、拣货、收货、折纸盒、理货一共4人。

  3、仓库现有人数在工作时间内的饱和状态下为1000单左右,实际平均每人每天处理订单为170单左右。

  4、人均超过170单后需要通过加班或超负荷的工作状态来完成工作,希望通过奖金来激励员工。

  三、奖金的分配

  1、人均超出170单后的单量奖金为0.3元每单(例如当日1200单,人均为200单,超出30单,奖金就是人圴30单*0.3元=人均奖金9元)。

  2、如遇到大型活动或者单量特别多,有请人帮忙的情况下,需扣除帮忙人员的操作单量。

  3、奖金分配:主管一人得25%,其余5人奖金基数15%,在此基础上会通过每人当月的考核得分情况进行分配。

  奖金计算公式:部门当月总奖金*个人奖金基数15%奖金*当月考核分数=个人实际所得奖金(例如部门当月奖金为2000元*个人奖金基数15%奖金*当月考核分80分=240元)

  4、部门奖金分配所剩余的作为部门当月活动经费。

  5、每月员工考核所得奖金对应累积的年终奖励(就是说全年12个月员工所得的奖金总金额就是年终奖的金额)。

  四、考核方式

  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将从员工的每日工作中进行一系列的考核。考核标准总分为100分,将按照考核相应分值来奖分和扣分。

  (一)、根据工作具体情况,在此方案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进行考核细化。

  (二)、考核按月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者每日对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登记并给予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考核要符合客观事实。考核结果是以各种统计数据和客观事实为基础的,尽可能避免个人主观因素影响考核结果的客观性。

  (四)、处罚:本处罚条例对在同月内重复发现同类问题时,处罚分数提高1倍。

  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每次扣1分。

  2、未经上级领导允许私自脱岗者,每次扣2分。

  3、收、发、存错误,每次扣2分

  4、不服从工作安排,每次扣2分。

  5、货物乱堆乱放,每次扣1分。

  (五)、奖励条例:

  1、员工在工作中,对自身要求不断上进,并赢得同事、上级领导的认可者,奖2分。

  2、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良好效果者,奖2分。

  3、在工作中发现漏洞并及时报备为公司挽回损失者,奖2分。

  4、经常帮助同事,以身作则提高工作效率者,奖2分。

  5、因工作需要,不计个人得失,主动加班者,奖2分。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17

  为加强我校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强化教师岗位意识、团队意识、职责意识、创新意识和竞争意识,构建合理、公平、公正、具有激励机制的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根据江宁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较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岗位津贴、教师师德、工作量、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二、考核对象和时间

  学校在编在岗的全体教师,时间为20XX年度。

  三、分配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学校社区教育工作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在社区教育中的主动性、创新性、实践性和灵活性的特点。

  2.师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职责和实际工作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到社区教育工作中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从事社区教育的工作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究实效。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学期、下学期两次考核,一次造册,报教育局审核,经过个人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五、考核项目

  1.基础性绩效考核

  (1)对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满工作量,完成学校规定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2)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任务的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按比例减发。

  (3)师德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视具体情景减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4)长期病假(2个月以上),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纳入病假工资计发基数。

  (5)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人员,于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的次月起分别停发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1个月、2个月的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标准发放。

  2.奖励性绩效考核

  分上学期、下学期两次考核。教师的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按年度发放。计算公式为:

  (1)学期考核实际得分=职业道德分+考勤分+完成工作分+服从分工分+团结协作分+安全工作分。(具体计分办法附分)

  (2)教师年度考核得分=上学期学期考核实际得分+下学期学期考核实际得分

  (3)教师常规考核津贴=教师年度考核得分×分植系数

  注:分值系数=全校参与考核教师的常规考核津贴总量÷全校教师常规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注:全校参与考核教师的常规考核津贴总量是指扣除各种津贴和各种奖项后的津贴总量)

  六、奖励性绩效考核资料及计分标准

  1.业余班班主任津贴(考核小组考核)

  按每月100元进行月考核,每年按实际工作月数计发。

  2、管理干部津贴(考核小组考核)

  按实际工作月数计发

  副校长津贴:每个月400元

  中层正职津贴:每月200元

  中层副职津贴:每月100元

  3、节假日加班或晚班上课津贴

  学校统一安排加班或上课,每加班一天按80元计发,晚上上课按每小时40元计发。

  4、创立项目奖

  学校创立经过验收,按省级、市级、区级分别奖励每人1000元、800元、600元。

  5、先进学校奖

  学校获市级、区级先进团体分别奖励每人1000元、600元。

  6、教育成果奖

  (1)教师积极撰写社区教育论文,获得市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区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400元、300元、200元和300元、200元、100元。

  (2)参与有关课题研究并经过结题,市级课题800,区级课题600。

  (3)主动撰写通讯报导,在社区教育报头版3分、二版2分、三版1分。

  (4)参与网站建设和管理,并到达每周更新所负责项目最少一次的目标,加10分,达不到无分。

  七、常规考核津贴

  根据社区教育多任务、多头绪、突击性的特点,每个教师不可能固定某项具体工作,随时调整或分配某项工作,所以常规考核奖每学期设立100分,其中职业道德20分、考勤10分、完成工作任务40分、服从分工10分、团结协作10、安全工作10分。按学期考核。

  1、职业道德(20分)

  (1)爱岗敬业,为人师表。随意脱离岗位达10次,扣5分

  (2)遵章守纪,执行学校规章制度。违章一次扣0.5分

  (3)抵制有偿家教。发现一次扣一分,直至扣完职业道德分。

  2、考勤(10分)

  (事假必须请假,病假应有病假单和发票)

  (1)学期事假4天,病假7天不扣分;

  (2)学期事假3天以上,每超一天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全部分值,并且,可出现负分;

  (3)学期病假5天以上,每超1天扣0.5分,直至扣完该项全部分值,患重大疾病酌情扣分;

  (4)迟到、早退1小时以内一次扣0.1分,迟到、早退超1.5小时扣0.5分,直至扣完该项全部分值,并且,可出现负分;

  (5)无正当理由超假,按旷职处理,旷职半天扣0.5分,旷职1天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全部分值,并且,可出现负分;

  (6)学期出满勤者,另加1分。

  3、完成工作任务(40分)

  社区教育资料丰富、头绪繁杂,因工作需要,每个教师工作任务可能需要不断调整。学校每学期根据本校发展需要和目标任务要求分配到每个教师的具体工作和因工作需要而另外安排的工作为工作任务,另外安排的工作不属于超工作量。

  (1)具备必须的工作量并且工作任务清楚,目的明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不负职责扣2分

  (2)实施过程自主、独立、创新。工作过程因自我不去努力、不动脑筋而耽误工作扣2分。

  (3)完成工作,过程清晰,资料齐全。工作不能完成,没留下齐全的资料扣2分。

  (4)完成工作体会深刻,写出总结。没写总结或总结性论文扣2分。

  4、服从分工(10分)

  因社区教育的特殊性,每个人的分工是灵活多变的,突击任务也很多,需要教师的大局意识和整体意识,所以,需要设立服从分工项目分。

  (1)顾全大局,服从工作需要。拒绝分工,造成不良影响一次扣1分。

  (2)进取工作,完成工作任务。消极怠工,影响整体工作一次扣1分

  5、团结协作10分

  社区教育资料多,每个教师工作资料互相影响,相互联系,需要每位教师相互理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

  (1)相互抵触,互不配合,严重影响整体工作,一次扣1分。

  (2)互相挑拨,制造矛盾,严重影响团结,一次扣1分

  6、安全工作(10分)

  (1)尊重学员,不要讽刺、挖苦学员。若因自我工作态度和方法不当造成对学员伤害1次扣1分。

  (2)注意水电安全,若因自我过失造成学校财产损失一次扣1分。

  (3)工作中注意维持教学秩序,若因自我管理过失或处理不当,造成学员受伤,1次扣1分。

  八、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九、考核监督

  实施考核全过程力求做到公开透明,坚持公平公正,充分发扬民主,随时理解教师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式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

  本《方案》上报区教育局审批,经全体教师经过后开始执行。

  本《方案》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18

  根据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x县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基层计生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计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职责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县服务中心和乡镇计生服务站。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由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贴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人人签字制度,无异议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供给真实可靠的依据。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对于考核组难以答复的问题,可经全体职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职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

  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士10%津贴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保留补贴不变;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执行。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按各单位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主要体现干部职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考核结果,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进行倾斜;所有干部职工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为本单位本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30%先行提取单位一把手奖励性绩效工资后,剩余部分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每半年兑现一次,各单位不得超支与截留。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五)绩效工资发放

  各单位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专题通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景,并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写出书面公示报告,上报县x局、人社局。

  经县x局、人社局审核后,办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手续。

  六、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抽调到县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抽调到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职责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借调出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7、经县局批准长期病休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县服务中心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所辖职工和乡镇计生站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县服务中心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5人组成,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组平时要收集、整理单位职工的相关考核资料,切忌到考核时凭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县服务中心制定本单位和乡镇服务站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必须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经过,考评细则一旦经过,一年内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经过上述程序经过。考评细则报县局审查,x局认为贴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县局把干部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将纳入各单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资料,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景进行督查。

  (四)县服务中心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景的,将从严处理。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职责。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县、乡服务单位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认识,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明白,实行绩效考核分配是国家用来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一种政策,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属于干部职工个人,只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按人头、职称等进行了测算。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县乡服务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和任务,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单位团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经过报县局批准后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县乡服务单位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职责,不按规定程序、标准、办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结果分配的,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职责追究制。考核结果及时公布,自觉理解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经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绩效工资实施后,县乡服务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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