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区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区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1
为进一步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工作基础,全面深化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社区消防形势稳定,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黄沙岗镇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建设安全社区为切入点,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工作组织网络,不断完善社区消防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社区消防基础工作,努力提高社区消防安全防范水平,为辖区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黄沙岗镇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工作领导小组:
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
以社区为基本单元,面向社区范围内的居民住宅小区、住宅楼宇、社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三小”场所、出租屋等单位场所,以社会消防安全“网格化”为抓手,排查整治社区火灾隐患,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微型消防站、宣传阵地等基础建设,打造安全、规范、有序的消防安全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形成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运行长效机制。
(一)夯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各级网格组织将“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居民小区、住宅楼日常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1)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到位。居委会对居民社区、住宅楼消防管理单位明确,岗位消防责任落实,制定居民防火公约,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到位,设有消防灭火器,严格落实每周巡查制度,巡查人员要及时填写好巡查记录;对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填写好整改记录及落实整改措施。
(3)用电安全管控到位。公共区域不得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疏散楼梯间、疏散走道不得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
(4)消防设施维保到位。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
(二)强化社区消防隐患排查治理
居委会每月至少开展1次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加强电源、火源管理,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排查治理乱拉乱接电线、锁闭、封堵安全出口、占用安全通道等现象,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通道、电缆井、管道井、电表箱等公共区域不得堆放可燃杂物,各类竖井防火封堵严密到位,确保场所灭火有设施,逃生有出口,安全有保障。
加大电动车管理,单位以及居民住宅(楼)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的车棚,车棚应当使用不燃材料搭建,远离楼梯口,具有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的充电设施。对于客观条件受限、一时难以建成车棚、充电设施的,应统一划定安全区域,设置电动车xx时停放点,采取集中管理,加强人员值守。
(三)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和区域联防工作
(1)微型消防站建设方面,居委会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结合值班安排,明确每班次不少于3名专(兼)职消防队员在岗在位,保证24小时值班,尤其是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对专兼职队员开展必要的集中训练,达到会处置初起火灾、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引导人员安全疏散,一旦发生火灾,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
(2)区域联防工作方面,以街区、居民楼院、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的“小网格”为消防安全区域联防成员,依托网格员和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组成区域联防工作组,结合日常网格员巡查和重点单位日常管理开展消防区域联防。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等原则,划定区域联防范围,建立以微型消防站为基础的区域联防工作制度,开展条块结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群防群治的区域联防工作,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互查互检、定期会商、宣传教育、应急演练、联防联动等工作机制,提升单位区域自防自救水平。居委会要设立消防控制室,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四)推行简易消防设施等物防技防措施
除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已明确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设施的建筑外,加大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等重点人群的关爱力度,在此类人群的居住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感烟报警器等简易消防设施;鼓励在其他居民住宅内安装使用独立感烟报警器。
(五)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在老旧小区改造、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在工程进行论证立项时,将消火栓与道路建设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一步到位。已通自来水的社区应当安装消火栓,未通自来水的要充分利用河流、池塘等天然水源设立消防车取水平台。要加强综合管理,畅通消防车道,确保不占用、不堵塞、不破坏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道,保障应急情况下各类设施完整好用。
(六)落实消防安全“三级监管”
充分发挥政府、派出所、行业主管部门和居委会的职能作用,在全镇推行社会化消防安全“三级监管”模式,进一步增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促进消防监管责任制落实,提高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效率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消防监督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逐步建立“重点突出、监管有序”的消防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夯实防控火灾的社会基础。明确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为一级责任主体,对本镇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起统领和督促指导作用;公安派出所、行业主管部门、居委会为二级责任主体,分别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场所”、“三小场所”及“其它场所”为三级责任主体,依法落实消防工作主体责任。
(七)营造全民消防宣传氛围
居委会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消防集中宣传和灭火救援逃生演练活动。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以及户外广告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作用,组织居民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及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居委会、小区物业制作1-2块专栏,对小区居民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有效的促进全民消防安全活动的开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居委会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各工作组的职责,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社区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需要居委会和有关单位的协同配合。要按照创建消防安全社区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创建工作的整体合力。要发动各有关单位、辖区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加强宣传,实现共建、共享。要通过安全社区建设,最大限度地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改善社区消防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完善机制,加强保障。要进一步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加大投入,为“安全社区”创建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居委会和有关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整合现有资源,健全和改善软硬件,确保创建工作达标。
区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2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
按照市政府要求,决定自 月 日至 月 日,集中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区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在公安消防大队设大检查办公室,对大检查活动进行具体指导和调度。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检查的范围
此次大检查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区内的各大批发市场、商店、商场;
(二)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和医院、学校、网吧、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文物场所;
(三)招商引资企业;
(四)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五)批发市场和人员密集场所清理影响窗子、楼梯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的广告牌、铁栅栏等障碍物,违法占用消防通道,违法遮挡埋压、圈占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行为。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和主要整治措施
(一)单位、场所或工程项目是否依法通过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未依法办理建审、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责令 日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并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要报经当地政府批准;
(二)单位是否按照规范要求安装了自动消防设施并正常运行,消防器材的配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未安装自动消防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最长期限不得超过 年;自动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消防器材的配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责令 日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罚款等处罚;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未达到要求而不需要改动建筑结构的,责令 日内改正;需要改动建筑结构的, 个月内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罚款、警告等处罚;
(四)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未达到要求而不需要改动建筑结构的,责令 个月内改正;需要改动建筑结构的,视情责令 个月至 个月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责令责令停产停业、罚款、警告等处罚;
(五)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易燃易爆场所内的安全布局、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规定。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向当地政府写出专题报告,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易燃易爆场所内部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罚款、警告等处罚;
(六)在设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或具有火灾危险的娱乐场所内是否设置员工集体宿舍。违规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限期 日内迁出;逾期不搬迁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七)重要建筑和场所,是否制定了灭火救援预案,并至少一次实战演练。未制定的,限期 个月内制定并于年内组织一次演练;已经制定的,进一步修订、完善。
(八)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方面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违章行为。一经检查发现,依法责令当场改正,并处罚款或拘留。
四、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检查顺利开展。各级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活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迅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公安、消防、安监、教育、卫生、文体、工商、建设、电力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大检查和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公安、消防部门及当地派出所的主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带队进行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具体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以“铁心肠、铁面孔、铁手段”治理火灾隐患,确保检查发现一处,彻底整改一处。
(二)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严格执法程序。各级要把这次大检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结合起来,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消防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保持高压的工作态势,规范执法程序,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督促彻底根治火灾隐患。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一级公安消防部门写出专题报告。要加大复查力度,隐患到期必须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必须进行处罚,不得擅自中断执法程序。需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处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要报告当地政府依法决定,协调解决。
(三)加大检查责任倒查和内部监督力度,确保检查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责任机制、火灾事故责任倒查机制,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检查标准和目标要求,分清检查责任。检查不到位、执法程序不完善、督促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通报批评;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实施责任倒查。一经查实有执法不作为,执法行为不规范、不完善,徇私枉法,放纵违法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以至法律责任。
(四)建立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制度,积极接受群众举报和投诉。要按照“专人受理、迅速调查、严肃处理、及时反馈”的原则,建立完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引导群众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很抓群众举报的查处工作。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确定专人尽快组织调查。凡是举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的,要在 小时内核查。其他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要在 个工作日内核查。一经查实,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做到有人举报、有人查处、有人监督、迅速消除。
(五)认真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加强实战演练。各级消防部门要将灭火救援预案的制定作为这次大检查的重要内容,除以当地公安机关名义委托公安派出所监督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外,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制定灭火救援预案。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但未纳入重点单位范围的,也要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年内,公安消防部队要至少对每个单位的灭火救援预案进行一次实战演练,切实增强快速反应能力,提高灭火作战水平,及时、迅速、彻底地处置各类火灾和救援事故。
区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3
根据公安部《关于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指导意见》(公消〔20xx〕xx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夯实社区消防工作基础,完善消防工作机制,大力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不断增强社区抗御火灾的能力,切实预防和减少居民住宅区火灾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
在城区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坚持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实现社区消防安全规范管理,并逐年推进深化,力争“十三五”期间社区亡人火灾事故明显下降,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主要职责: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社区创建活动。结合社区建设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实施方案,广泛宣传,积极部署开展创建活动。
义井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要从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督导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一)规范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将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中,切实将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中同步部署、同步开展、同步推进。积极推动开发社区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将消防工作模块纳入其中,逐步实现社区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消防部门要指导社区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是本社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确定1至2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制定居民防火公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消防制度。
(二)加强社区消防应急力量。要加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实现社区微型消防站100%全覆盖。每个设有管理部门、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结合值班安排,明确每班次不少于2名专(兼)职消防队员在岗在位,保证24小时值班,尤其是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确保居民社区、住宅楼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明确,消防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到位。
(三)夯实社区消防设施基础。消防部门要指导社区对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开展全面系统检查和维修保养,强化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对设有建筑固定消防设施且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聘请专业消防检测机构对固定消防设施开展全面系统检测,对损坏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对无固定消防设施的老旧居民小区,要督促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单位,对居民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要加大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等重点人群的关爱力度,积极引导社区在此类人群的居住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配置灭火器或安装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
(四)普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作用,制定完善社区灭火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居民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及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以及楼宇视频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五)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部门以及公安派出所要督促指导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组织所辖社区居委会每月至少开展1次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要对社区电缆竖井、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开展全面系统检查和维修整改。要对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进行排查,确保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不堆放杂物,消防车道不被占用。要对社区内违规停放电动车以及违规充电行为进行摸排。严格依法查处电动车违规停放及充电等行为。发动网格力量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鼓励在有条件的地方尽快修建电动自行车库(棚)。要加大对社区内出租屋、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检查力度,严查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住人、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等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是提高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提升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对遏制居民住宅“小火亡人”和“小火群死群伤”事故具有重大意义。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认真制定计划,精心组织部署,抓出成效。
(二)细化分工,落实责任。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实行定人、定位、定职、定责。社区、物管单位与消防部门之间既有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无缝对接、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季节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多维度、全覆盖发出创建活动倡议,形成强有力的活动舆论声势,适时公布创建工作成效,以媒体力量带动居民社区,以舆论氛围推动全民消防、努力提高消防安全知识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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