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4-09-06 09:55:05 美云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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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通用5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通用5篇)

  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为目标,在全面摸清“三资”底数的基础上,着力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工作新机制,实现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全覆盖,保证农村集体“三资”存量科学使用、保值增值,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所有权、处分权不变与占有权、使用权依法流转相结合的原则。村(居)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代表集体对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所有的“三资”行使所有权和处分权,其占有权和使用权依法流转,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二)坚持全面清理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自查登记与清理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村组集体“三资”进行全面清查建档。清理工作结束后,各村按规定将村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进行公开,资产、资源变动情况定期公示。村级财务支出自觉接受村民主理财小组监督、审核;资产、资源的'处置及工程项目建设实行全程公开。代理服务中心依法对辖区内村级“三资”实行监管代理。

  (三)坚持依法依规与实事求是相结合的原则。集体“三资”的清理工作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在具体方法上要坚持从当地实际出发,选择方便群众、简便高效的办法开展工作。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登记,进一步澄清农村集体“三资”底数,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台账、健全完善“三资”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管到位的管理体制,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通过试点村集体“三资”清理登记,进一步规范监管措施,形成长效机制,促进全市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具体工作目标:

  1、通过清理,全面摸清村(组)集体所有的“三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情况,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2、通过依法界定所有权,核实集体所有的“三资”总额,理顺产权关系,维护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

  3、通过建立登记台账,把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及时反映开发利用和处置情况。

  4、通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行委托代理服务,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监督。

  四、组织领导

  根据市、县、镇关于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登记工作总体安排,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加强组织领导,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甸阳镇开展集体“三资”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xxx 党委书记

  副组长:xxx 党委副书记、镇长

  xxx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 xxx 纪委委员、农经站站长

  xxx 农经站工作人员

  xxx 农经站工作人员

  xxx 农经站工作人员

  xxx 农经站工作人员

  xxx 纪委委员、纪检专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经站,由xxx任办公室主任,xxx为办公室成员。

  五、清理登记范围及内容

  (一)清理登记范围。此次清理登记的范围包括各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及自然村集体“三资”,集体资金清理登记时段为20xx年度发生的,集体资产及资源清理登记时段为现有的。

  (二)清理登记内容。

  1、集体资金: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具体指村原有积累及经营收入、租赁收入、投资收入、征用土地补偿收入、集体资产变卖收入、上级拨入资金收入(转移支付资金、各种强农惠农资金、救灾救济资金、扶贫抗旱资金、各种捐赠资金等)、借入资金收入、其它收入等形成的货币资金及有价证券。

  2、集体资产:指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它资产。

  3、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六、清理登记设施步骤

  (一)清理登记阶段(6月20日至6月23日)。各村(居)清理登记、建立台账。

  (二)重点抽查阶段(6月23日至7月21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深入试点村实地检查,并与试点村共同研究监管措施,总结试点村清理登记工作经验。

  (三)建章立制阶段(7月21日至8月20日)。围绕试点村清理登记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制度,构建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镇纪委要加强领导,确定必要工作人员,深入试点村帮助开展工作;镇农经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并全力投入试点村开展清理登记工作;涉及其它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各试点村要认真组织,确保清理登记工作扎实开展。

  (二)实事求是,填报表格。清理登记采用以表格为主,文字说明、图片证明相结合,先账内后账外的方法逐项进行核实登记。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程序,对集体“三资”进行全面清理,逐笔逐项如实填报相关表格。

  (三)总结分析,改善监管。在摸清底数、登记建账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建立健全集体“三资”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2

  一、xx项目物业分析:

  1、物业地域范围开阔,封闭性交强

  2、购置物业人员层次较高,属于房地产市场尖端客户群体,其对居住的私密性、安全性要求较高,并且具有相当强的物业消费承受能力;

  3、购置物业用途复杂,有居住类要求、有办公类要求、有会所类要求等;

  4、物业管理为混合式管理,即有河道及市政道路的管理,又有客户私有设施及服务的管理。

  二、根据以上分析,对xx项目物业建议如下:

  1、建议在保洁管理方面实行两个分开,即河道及市政道路的保洁工作与针对业主提供的保洁工作相分开。因为,河道及市政道路的保洁工作是属于项目区域内具有公共及社会性质的工作,其对具体的环境卫生标准及人员素质与直接为业主提供保洁服务的要求不同,分开管理有利于降低物业管理成本,必要时可以通过物业公司将该部分工作对外进行分包处理。

  2、突出物业管理的两个体系,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体系以及针对业主的管家式的服务体系。

  三、物业管理提供日常服务的内容:

  1、对河道的清理与水质的保护(如通过种植水生性绿植改善水质、根据季节放养鱼类加强河道景观效果;

  2、对市政道路的保洁;

  3、对业主庭院环境的保洁(主要集中在季节更替时,如刮风导致的尘土积累或落叶)?

  4、24小时水电维修;

  5、对业主生活垃圾的定时清运;

  6、对水、电、燃气等设备日常的保养与维护;

  7、项目范围内绿化的种植与养护;

  8、业主能源费用的代收代缴;

  9、定期花木杀虫及灭鼠;

  10、暂住证等社区性证明的办理;

  11、业主院落档案的管理。

  四、物业特约服务-管家式服务体系:

  1、管家的服务,是指由管家负责,带领包括保安、保洁、厨师、司机等为主人提供尽可能完善的服务,针对玉河项目提出的管家式服务,应理解为通过物业管家的努力为业主提供尽可能多的服务,随时解决业主提出的关于生活、出行等方面的需求。

  2、管家式的服务建议由2至3人24小时专职负责三到四位业主随时有可能提出的服务要求,业主有需求只针对所负责管家提出,由该管家负责尽可能的解决业主提出的问题;任何针对业主的服务均需由物业管家陪同。这样,业主提出的要求有专人负责,避免了处理问题相互推托的情况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同时对业主的各种服务也同样由该物业管家带领陪同,增加了业主对物业人员的认同感并且避免陌生工作人员带给业主的'不安全因素。

  3、管家式服务的内容:

  A、业主订购报刊的派送(报纸需经过熨烫,免费)

  B、带领工作人员完成业主提出的家政服务要求(付费)

  室内清洁

  搬家、搬物

  地板、地毯的清洁养护

  代收洗、补、烫衣物

  室内插花、装饰

  代购日常生活用品

  车辆清洗服务

  家庭看护管理

  宠物看护管理

  C、为业主提供车辆接、送服务(付费并需要提前预约)

  五、xx项目的安全保卫管理:

  1、保卫部门日常工作内容:

  24小时固定安全岗位的值勤

  24小时流动岗位的安全及消防巡视

  车辆停放的安全管理

  特殊时间段道路车流、人流的疏导管理

  2、保卫部门的设施设备:

  中央控制室

  与中控室连接的门禁对讲系统

  设像监视系统

  电子巡更系统

  业主院落重点部位(厨房)设置烟感报警系统

  停车管理系统(如有大规模公共停车位需要管理)

  安防器材(对讲机、灭火器、警棍等)

  3、保卫部门提供的委托性特约服务:

  礼仪性保卫

  短途护卫(主要为业主携带贵重物品外出时对人员安全护卫)

  (以上两种服务提供时需要有物业管家陪同并属付费项目)

  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体系的建立

  业主物业的安全性是本项目物业管理的关键所在,除提供一般保卫方式外,还应建立联动体系,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将业主的损失降低。应急处理体系流程如下:

  1、遇有突发事件,业主通过门禁对讲系统向中央控制室报警(或直接找物业管家);

  2、中央控制室接警情后分别通知所属物业管家、片区巡视保安、备勤保安赶赴现场,控制事态不继续发展;

  3、由物业管家向值班物业经理汇报现场情况;

  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3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县里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目标

  对农村“三资”进行清理核查,就是要全面清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行情况,澄清底数,明晰产权,理顺关系,解决农村“三资”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指导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实现“三资”的民主管理和合理利用,为加快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步伐奠定基础。

  二、清查对象和内容

  (一)清理对象。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的对象是对我乡所属16个行政村及其所属单位共同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

  (二)清理内容

  1、农业资产、其他资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等。

  2、资源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源。

  三、“三资”清理工作办法

  1、农业资产的清理:农业资产包括牲畜(禽)资产和林木资产。农业资产死亡毁损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实际成本扣除应由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后的差额,计入其他支出。

  2、固定资产清理:

  (1)对应报废的固定资产要先进行清理,账上原非经营性固定资产中但有经营性质的要转作经营性固定资产,再进行清理;

  (2)所有账上固定资产以账面净值计价(需价值重估的除外);

  (3)经营性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造成价值明显虚增的,要补提折旧,调整账面净值;

  (4)所有固定资产均需实地盘点察看,盘盈资产需评估作价后方可入账,盘亏资产应追查原因,明确责任,属责任人原因的.,应追究责任,无法落实责任的,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乡乡农经站审批予以调账核销。

  3、在建工程清理:在建工程中,经核实已完工工程有应付未付工程款的,应付未付工程款要挂账,同时相应增加在建工程价值。未完工的在建工程要分成生产经营性和非生产经营性两类。以基准日为准,已完工并已结算但未结转的在建工程或实际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应先转作固定资产,再进行清理。

  4、土地的分类和清理:农村集体土地,按农业用地(家庭承包地、机动地、新增地、林地、园地、养殖水面)、经营性用地(工矿企业占地、旅游用地等)、非经营性用地(宅基地、公共设施占地)及未开发利用地(倒闭企业占地和闲置地等)分类,这些土地暂不作价计入资源,只登记面积和权属,今后改变用途时,土地收益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四、工作步骤

  这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工作,从20xx年5月开始,20xx年10月结束。具体步骤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1日至5月30日)

  主要任务:

  1、制定《实施方案》;

  2、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工作部署;

  3、各村成立清查小组,小组成员由村民推荐产生;

  4、逐级对参与清产核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使乡、村各级参与清产核资的人员明确清产核资的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6月1日至7月30日)

  工作任务:

  1、自查自纠(6月1日至6月15日),各村登记好村级的“三资”情况;对集体“三资”进行逐笔逐项清理。

  2、清查登记(6月15日至6月30日)逐项清理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资金要认真盘点,如实上报,做到账款相符,真实反映村集体现有的资金存量;

  3、核对查实(7月1日至7月22日)资产要到实地清理登记,客观反映资产现状和真实的价值,做到账物相符;资源要查清现有的存量,使用现状和运行情况。

  4、公示确认(7月23日至7月30日)确认结果张榜公示7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要进一步复核;对公示内容无异议的,作为此次清理结果。

  (三)专项治理阶段(8月1日-8月30日)

  针对清查得出的突出的问题,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对不符合工作要求的,责令及时整改;对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分别由县“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五、清查要求

  1、审查账目,要按县里制定的各种“三资”清理表格进行填写,所有表格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确认;

  2、实地盘点,盘点记录要相关管理人员签名确认;

  3、债权债务的确认,手续要真实、完整,程序要合法;

  4、三资清理产生的所有结果,必须由清理小组提交两委会讨论,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审定,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经清产核资小组、报账员、经办人、村委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作为最终确认的依据。

  六、组织领导

  加强领导,组建机构。

  我乡成立以乡党委书记欧万海为组长,隆红香纪检书记为副组长,各站所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村级成立由村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清产核资小组,成立后应张榜公布,然后开展村组两级的“三资”清理工作。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要高度重视此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维护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日程,为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和各村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负起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强化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4

  为全面清理规范乡村财务,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三资”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这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清理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状况,核实“三资”底数,明确产权关系,建立登记台帐,健全管理制度,促进集体资金的规范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体工作目标是:

  (一)通过清理,全面摸清(村)组集体所有的“三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情况,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二)通过依法界定所有权,核实集体“三资”总额,理顺产权关系,维护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

  (三)通过建立登记台帐,把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及时反映开发利用和处置情况。

  (四)通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行委托代理服务,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监督。

  二、“三资”清理工作的范围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范围是新建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清理登记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xx年6月)。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街道农村集体“三资”清理领导小组(与街道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合署)。新建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承担具体组织协调实施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3、做好宣传发动,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4、组织业务培训。

  (二)全面清理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8月底)

  1、清理。以村自查为主,村组集体“三资”,由村统一组织清理。村成立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会计、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参加的7—9人小组,对集体“三资”进行逐笔逐项清理。资金、资产的清理,要以村会计账为依据,坚持帐内帐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帐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动身和管理情况;对资源的清理,要采取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

  2、登记。在“三资”清理过程中,按照省里统一制定的清理核实情况登记表,清理一项登记一项。资产资源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做到不遗不漏。

  3、核实。对已清理登记的集体“三资”,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村民主理财小组、各村民小组组长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核实小组进一步逐项逐笔进行核实。重点对“三资”的数额、权属、台帐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经过核实后的“三资”,要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4、公示。对初步核实后的集体“三资”,由清理核实小组负责逐项逐笔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或通过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和有关当事人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间,村里要安排清理核实人员,接待农民群众的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凡在公示期间,农民群众对“三资”情况有异议的,都要进行核查,直至农民群众认可。对核查不清或有争议的“三资”,不得进入确认程序,列为“待处理问题”,上报街道“三资”清理机构协调处理。

  5、确认。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

  6、上报。经过村民会议或村代表会议确认通过的.“三资”清理结果,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会计、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分别签字后上报街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组审核,再经街道核定同意后,汇总上报区“三资”清理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20xx年9月)

  1、检查验收。先由村组织自查。在此基础上,街道集体“三资”清理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村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验收,及时通报检查验收情况,并要求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

  2、工作总结。村全面总结“三资”清理工作并写出报告,报街道集体“三资”清理办公室。

  3、建章立制。制定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推行委托代理服务,构建规范有序、经营高效、监督到位的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街道形成工作综合报告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是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新建村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三资”清理的顺利实施。要建立“三资”清理办公室,抽调得力人员,做好日常工作。要定期向街道报告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自我纠正,自我规范,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二)抓好宣传培训。新建村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利用会议、公开栏、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的意义、内容、方法和政策,统一思想,消除顾虑,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强对基层干部和“三资”清理工作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准确把握“三资”清理的程序和政策规定,明确方法,及时开展清理工作。要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对集体所有的“三资”包括账内外、库内外、村内外进行全面清理,做到不留死角,不重不漏。

  (三)建立管理台帐。新建村要在清查核资、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做到家底清楚、台帐健全、手续完备、产权明晰。要强化动态管理,准确把握集体“三资”增减变动情况,及时登记入帐。按月定期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盘查,做到账实相符,避免出现前清后乱、刚清就乱现象。

  (四)加强督查指导。“三资”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街道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定期开展检查。在清查工作中既要积极主动,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清理工作,也要注意稳妥,严格把握政策界限,防止损害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清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研究,提出对策和措施,帮助基层解决。对工作不到位,清理不彻底的,要严明责任,限期整改,补差补缺,确保“三资”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5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的清理、监管,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保证农村集体“三资”存量保值增值、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扎实开展全镇“三资”清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为目标,全面摸清“三资”底数,保证农村集体“三资”存量科学使用、保值增值,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纳入清理监管的“三资”范围

  全镇农村集体所有“三资”的清理和确权以村(居)委会为单位进行。按照国家统一口径和标准计量,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具体包括:

  1、依法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自然资源。包括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山、滩涂、水面等。

  2、依法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现金、存款及有价证券。包括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金、社会捐助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

  3、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以资金、劳务投入形成的水利、电力、交通等生产性设施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通讯、福利等公益性设施。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办的企业及其收益形成的资产。

  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接受捐赠、赞助等形成的资产。

  7、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办的企业享受国家的各种优惠政策以及按国有和地方的规定年限提取的生产性积累资金形成的资产及增值部分。

  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商誉、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

  9、依法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其他“三资”

  三、实施步骤

  全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从20xx年7月开始至20xx年9月底结束。

  1、7月10日至7月31日,镇成立由镇长石深辉任组长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监管代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具体实施农村“三资”清理监管代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此项工作。各村(居)要成立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民主理财小组组成的村“三资”监管小组,要通过村民会议、宣传栏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政策,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积极性,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8月1日至8月31日,各村(居)在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监管代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组织领导下,对本村(居)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登记,填写统一印制的“三资”情况登记表,由村民主理财小组核实并报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上报镇财政所。

  3、9月1日至9月20日,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监管代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财政所对各村自查上报“三资”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做到账账、账表、账实、账证、证证“五相符”。资产、资源的评估评价,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一步评估到位,也可由村民代表议定、主管部门批准后登记入账。要对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修订完善合同。

  4、9月21日至9月30日,各村(居)将检查核实的“三资”情况进行公示,对公示后有异议的,重新进行登记核实程序。对无异议的`,分别设置资金、资产和资源台账,台账一式两份,由镇财政所、村(居)各保存一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监管工作,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村(社区)民主理财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本村“三资”清理监管全过程的监督。镇财政所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具体工作。镇纪委要做好组织协调,履行监督职责。

  (二)明晰思路,建章立制。开展“三资”清理、监管工作,要本着“重点突出,全面推进,把握政策,宽严相济,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工作原则,既要核清农村“三资”底数,纠正农村“三资”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又要针对发现的漏洞和问题,采取有效对策,逐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要把“三资”清理及监管工作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结合起来,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坚持标准,严格考核。镇政府将结合本镇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的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对每一阶段的工作,都严格按照要求和目标检查考核验收。对工作达不到要求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已经进行清理、监管的村(社区),要按要求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巩固和提升监管工作水平。

  (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开展农村“三资”监管代理工作,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强化监管,严明纪律。镇纪委要加强此项工作的全程监督,对工作不主动、不积极、敷衍塞责的行为,要及时提出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对失职渎职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要顾全大局、服务中心,既要惩治腐败、取信于民,又要化解矛盾,防患未然,坚持“自查自报出来的问题村里从宽,举报抽查出来的问题从严处理”的原则,通过严肃纪律,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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