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健康单位创建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健康单位创建工作方案1
为深入推进国家级健康促进县建设,顺利完成健康县城创建任务,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健康水平,根据《溆浦县创建国家健康县城实施方案》和《溆浦县创建健康促进县及国家健康县城“健康细胞”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及指导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分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健康中国建设为指导,把干部职工的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按照《溆浦县创建健康促进县及国家健康县城“健康细胞”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和指导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强化健康优先理念,积极营造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构建健康单位,培育健康人群,持续改进健康影响因素,完善健康设施与制度,开展“健康单位”示范建设工作,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促进机关文明健康与和谐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经分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由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工会主席王销铱同志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工会会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武元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攀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做到人员、经费等全方位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具体工作的实施,收集整理创建工作资料并建立台账,迎接检查组考核评比。
三、具体任务
1、制定相关制度。局办公室负责制定促进健康单位建设和健康管理的相关制度,规范机关干部职工日常管理;负责设立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标识,组织制定各股室、站、队卫生清扫及评比制度,提高卫生管理目标,提升健康生活水准。
2、宣传健康知识。在单位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宣传膳食营养和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心理健康等知识;组织健康知识竞赛,提高健康素养。
3、开展控烟活动。开展禁烟宣传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对吸烟危害的认识,增强控烟意识。在办公楼门口、楼梯间、会议室、办公室、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张贴禁烟标识;制定明确的控烟奖惩制度,配备控烟督导员,打造单位公共场所为无烟环境。
4、营造健康环境。设立固定宣传栏、报架,提供健康宣传资料,配备血压计、血糖仪、身高体重计等设施;保持单位环境整洁,每周组织干部职工清理和打扫办公室卫生,评比出最干净、最整洁股室,确保门窗净洁、地面干净、物品用具摆放整齐,环境清爽。单位大院车辆停放有序,楼道照明良好,通畅防滑。
5、丰富健身活动。建立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相关制度,如工间操、办公室运动操、运动会等;办公环境配备健康促进设施,如小哑铃、弹力带、减压球等。每半年开展一次文体娱乐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与跑步、登山、球类和健身等活动,提高干部职工身心素质。
6、开展健康体检。每年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到县人民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准确掌握自己的身体状况,达到“早诊断、早预防、早治疗”的目的,确保干部职工身体健康。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设健康单位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坚持把建设健康单位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
2、大力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微信群、宣传栏和干部职工会等,广泛宣传健康机关建设的目的、意义和内容等,提升单位干部职工参与建设健康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建设健康单位的良好氛围。
3、携手整体推进。科学安排人力物力财力,统筹单位各股室,携手奋进,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和质量,确保创建健康单位目标如期实现。
健康单位创建工作方案2
为贯彻落实全国爱卫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健康崇义建设,促进健康“细胞”建设广泛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关注影响职业人群健康的因素、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为目标,营造安全健康的生产和工作环境,不断提升职工的健康素养和生活品质。
二、创建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企业。
三、树立典型
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负责本领域企业的创建工作(有帮扶单位的企业由县工信局负责,无帮扶单位的企业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下同),根据综合评估,择优推荐2家以上企业(即:县工信局推荐2家以上,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推荐2家以上)申报健康企业。
四、时间安排
创建工作实施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筹备动员阶段(8月中旬之前)。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督促各企业根据创建工作需求,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做好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8月下旬-9月)。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督促各企业参照《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附件1)要求,开展自查评估,完善各类工作项目及相关资料整理建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健康企业标准。并于9月30日前按照树立典型的工作要求将《健康企业建设示范单位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工作台账资料报送县健康崇义建设办公室。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10月底之前)。健康崇义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推荐的企业名单,依据《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标准,对推荐企业进行创建效果评估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劳动者是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是社会财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开展健康企业建设,是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健康江西20xx规划纲要》等有关要求,是践行“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实施健康中国在职业健康领域的具体实践,推进健康企业建设,指导各类企业开展健康建设,是健康崇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康企业创建以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为指导方针,把健康企业创建纳入健康崇义建设总体部署。县卫健委负责卫生与健康服务指导,开展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有关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普及。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挥行业管理作用,引导和促进企业积极参与,做好创建企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申报。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管理影响劳动者健康的生态环境问题。县总工会要维护劳动者权益,倡导劳动者积极参与。团县委、县妇联要维护青年、妇女的健康权益。
(三)强化技术指导。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机构和专家作用,为健康企业创建的技术指导、标准解读、人员培训、考核提供技术支撑。县卫健委、县疾控中心为健康企业创建技术指导单位。各企业参照《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要求,定期对创建效果进行评估。
(四)广泛宣传动员。各单位、各企业充分利用各类传媒,加强对健康企业创建工作的宣传,推动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健康企业建设,促进全县健康企业建设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健康单位创建工作方案3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25)》和《安徽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要求,推动全市健康企业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企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树立健康经营理念,打造文明健康绿色的职业健康环境和企业健康文化,不断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降低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病率及工伤事故发生率,实现企业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建设原则
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自主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的指导方针,按照自愿参与、属地管理,创新引领、健康优先,行业推动、文化促进,能建尽建、动态评定,措施激励、助企惠民的原则,面向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企业开展。
三、建设目标
鼓励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整洁卫生、绿色环保的健康环境,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完善职业健康监护、传染病和慢病防控、心理健康辅导等健康服务,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包容的健康文化,建成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设施完备、成效显著的健康企业,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以县(区)为基本单位,面向各级各类企业开展。自20xx年起,各县区市级健康企业数量不少于2家的标准开展建设。
四、建设评估内容与方法
(一)建设评估内容
按照全国爱卫办等7部门印发的《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和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编写的《健康企业建设评估技术指南》要求,具体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健康环境、健康管理与服务、健康文化等四个方面的60项指标。
(二)建设评估方法
1.自主申请。企业依据《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进行自评,具备条件的均可向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委提出健康企业建设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健康企业申报表》(附件1)、《建设健康企业承诺书》(附件2)、《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附件3)及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2.县级审核。根据企业申请材料,所在地卫健委牵头负责组织审核,对达到标准的企业按得分高低编制《符合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册》(附件4)并附相关申请材料于每年7月31日前报至市卫健委。
3.市级认定。市卫健委根据企业所在地审核上报的情况,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职能部门主管人员组成市级健康企业评估组,按各县区评分高低分层随机抽取50%的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复查评估(10家及以下复查评估须全覆盖),按照通过率核减该县区通过市级评估的家数。通过市级评估的认定为市级健康企业。
(三)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健康企业承诺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1.承诺制度。建立长效管理及运行机制,切实保障和维护职工的健康权益。自公布健康企业名单之日起,每满3周年的前3个月内,健康企业需向市卫健委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附件5),由市卫健委作出复核认定。
2.退出机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市卫健委编制《退出健康企业名单》(附件6)与当年通过认定的健康企业名单同步在网站公布。
(1)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员工死亡的;
(3)发生饮水污染或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故造成群体健康危害的;
(4)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5)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
(6)有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的;
(7)发现弄虚作假,存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8)满3周年未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的;
(9)复核不符合要求的。
五、相关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健康企业建设纳入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监测和考核范围,应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制,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卫生健康部门和爱卫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创新举措,按《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明确的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技术支撑。各地要成立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组,负责健康企业评审工作,为健康企业建设、评估验收、经验总结等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各地要充分发挥疾控中心、专业技术机构、专家和行业协会作用,为健康企业建设的政策制定、师资培训、考核评估、经验总结推广等提供支撑。
(三)强化措施激励。推进健康企业评估结果逐步纳入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健康企业,其申报的工伤预防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鼓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属地健康企业提供优惠的技术服务。
(四)强化宣传动员。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和微博、微信等媒体,及时对健康企业建设的典型事例、特色做法、建设成效进行总结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健康达人”评选等活动,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引导企业了解和认识健康企业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社会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请各县区卫健委于6月10日前将本次工作联络员名单报送市卫健委。
健康单位创建工作方案4
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25年)》、《安徽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和《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xx〕3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函〔20xx〕150号)有关要求,为推动《“健康安徽20xx”规划纲要》、《健康池州行动实施方案》相关举措在企业落地见效,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企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树立健康经营理念,打造文明健康绿色的工作环境和企业文化,不断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降低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病率及工伤事故发生率,实现企业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建设原则
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自主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的指导方针,按照自愿参与、属地管理,创新引领、健康优先,行业推动、文化促进,能建尽建、动态评定,措施激励、助企惠民的原则,面向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企业开展。
三、建设目标
鼓励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整洁卫生、绿色环保的健康环境,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完善职业健康监护、传染病和慢病防控、心理健康辅导等健康服务,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包容的健康文化,建成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设施完备、成效显著的健康企业,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以县(区)为基本单位,面向各级各类企业开展,建设省、市、县级健康企业。自20xx年起,市级健康企业数量按照设区市辖区内不少于10家的标准开展建设。
四、建设评估程序
(一)评估内容
按照全国爱卫办等7部门印发的《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和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编写的《健康企业建设评估技术指南》要求,具体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健康环境、健康管理与服务、健康文化等四个方面的60项指标。
(二)评估方法
1.自评申报。企业按照《池州市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要求进行自评,初步评估健康企业工作开展情况。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地区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健康企业建设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池州市健康企业申报表》(附件2)、《建设健康企业承诺书》(附件3)、《池州市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附件4)及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2.县级评审。评审由各地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组织。评审内容如下:
(1)资料审查:审查企业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2)现场评估:由3名专家组成考评组,对通过资料审查的企业进行现场评估。考评组按照《池州市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要求,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核查方式,全面评估申报企业健康企业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考评组在现场评估时,填写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根据评分情况,作出评审结论,并将评分情况和书面意见现场反馈给申报企业。
各地对达到标准的企业按得分高低编制《符合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册》(附件5)并附相关申请材料、评审材料报至市卫生健康委。
3.市级审核。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调,对通过评审的企业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1)资料审查: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评审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材料是否齐全,评审过程是否客观公正,评审结论是否准确等。
(2)现场抽查复核: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企业所在地评审上报的情况,组织专家组,按各地评分高低分层随机抽取50%的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复查评估(10家及以下复查评估须全覆盖),按照通过率核减该地区通过市级评估的家数。
接受现场抽查复核的企业,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家组现场复核情况进行评估。没有进行现场抽查复核的企业,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审申报材料进行评估。通过市级评估的认定为市级健康企业。
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年9月30日前,在认定的市级健康企业中择优(不超过10%)推荐为省级健康企业评选对象。
4.命名授牌。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市级审核认定的健康企业,以文件的形式进行通报命名,通过政府的.网站向社会公布,并授予“池州市健康企业”标牌,标牌规格及内容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统一设计、制作和发放。
(三)动态管理
1.承诺制度。健康企业有效周期为三年。自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健康企业名单之日起,每满3周年的前3个月内,健康企业需向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附件6),由其于1个月内作出复核认定。
2.退出机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退出健康企业名单》(附件7),与当年通过认定的健康企业名单同步在网站公布。
(1)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员工死亡的;
(3)发生饮水污染或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故造成群体健康危害的;
(4)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5)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
(6)有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的;
(7)发现弄虚作假,存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8)满3周年未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的;
(9)复核不符合要求的。
五、结果运用
推进健康企业评估结果纳入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健康企业,其申报的工伤预防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获得健康企业称号的企业,纳入职业健康分级分类优秀管理等级。健康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可以优先免费参加市级职业健康培训,免费接受市级职业健康专家现场工作指导,符合条件的优秀管理者可进入市级职业健康专家库。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制定本辖区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确定20xx年度创建企业名单。健康企业原则上在全市职业健康工作较为优秀企业中选取。各地于20xx年6月30日前将《池州市创建健康企业名单》(附件8)纸质件由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盖章后报送至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自评申报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20日):各地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企业按照《池州市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各项指标开展健康企业创建工作。企业应完成健康企业创建自评和申报工作。
(三)评审推荐阶段(20xx年7月21日-8月10日):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牵头组织专家完成本辖区健康企业的资料审查和现场评估工作,并将材料上报至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度各地推荐上报市级健康企业候选企业不少于3家。
(四)评估复核阶段(20xx年8月11日-9月10日):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市级评估,对各地上报的申报企业进行复核。
(五)命名通报阶段(20xx年9月10日-9月20日):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市级审核认定的健康企业,以文件的形式进行通报命名,授予“池州市健康企业”标牌,同时在网站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池州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科。各地要相应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本辖区健康企业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把健康企业建设纳入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总体部署,纳入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监测和考核范围,推进健康企业建设活动落地见效。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明确的工作职责,市疾控中心负责全市健康企业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市卫生监督执法处负责全市健康企业建设的检查工作,部门间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质量控制。各地要严格按照《池州市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指导申报单位开展健康企业建设,确保健康企业真正起到带动示范作用。要切实提高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健康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达到改善工作环境,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的目的。要统筹推进,做好创建时间进度安排,确保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企业了解和认识健康企业建设的重要意义,引导用人单位职工和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健康企业建设中的先进典型、特色做法、建设成效要及时进行总结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各地请于9月20日前将20xx年度本地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总结报送至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孙珊珊,联系电话:xxx,电子邮箱:xxxxxx@qq.com,地址:xxxxxxxxxxxxxxxxx)。
健康单位创建工作方案5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压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健康企业建设是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具体行动,是推进健康xx、健康xx建设的重要基础和组成部分。在我区深入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年行动,促进健康“细胞”建设,进一步加强企业职业健康意识,进一步推动企业压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健康企业建设评估管理工作。统筹推进职业健康重点工作,进一步创建有利于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倡导健康工作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降低职业病、工作相关疾病和常见病的发病率以及工伤事故发生率,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内容
通过健康企业建设年活动,选择一批职业健康基础工作扎实、管理规范、职业病防治成效明显、近年来没有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企业参与创建,发挥规上企业、生产性企业创建示范效应,进一步完善健康企业建设标准,按照企业规模、经济类型兼顾的原则,推进健康企业培育建设。
三、实施步骤
本次健康企业建设年活动分为宣传发动、制定方案、评估考核等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20xx年7月中旬前)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年相关宣传活动,引导企业树立职业健康意识,提升企业职业健康素养水平。重点面向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一线劳动者,开展咨询解答、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等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开展职业健康宣传进企业活动,动员广大企业积极参与,营造争创健康企业的浓厚氛围。
(二)制定方案(20xx年7月底前)
各单位要制定符合实际的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方案,督促指导企业按照方案要求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序时进度,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开展健康企业建设。今年原则上共需完成5家以上健康企业建设任务。
(三)评估考核(20xx年9月中旬前)
1、企业自主申请
具备以下条件的各类企业均可向属地卫健委提出健康企业评估申请:
(1)近3年内未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及群体性食源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故、未发生重大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事故及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未出现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
(2)按照《关于印发xx市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办发〔20xx〕x号)要求开展了“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
(3)对照《健康企业评估表》(附件3),自评分在800分以上。
申请材料包括:《建设健康企业承诺书》(附件1)、《健康企业评估申请表》(附件2)、《健康企业评估表》(附件3)及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上报
我区卫健委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职能部门主管人员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评估,并在《健康企业评估表》(附件3)的县区评估栏中填写分数。对符合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将《健康企业评估表》(附件3)和《健康企业评估意见表》(附件4,按评估分数从高到低排列)的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报送市卫健委相关科室。
3、市级考核评估
市卫健委将牵头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职能部门主管人员进行现场复查评估,并在《健康企业评估表》(附件3)的市级评估栏填写分数。现场复查评估以县区为单位,按评分高低分层随机抽取50%的'申报企业进行,按照现场复查评估通过率核减县区通过市级评估的家数,最终确定符合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单,上报省卫生健康委。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年活动的领导,我区卫健委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企业负责、专业机构指导的方针,加强沟通协作,把健康企业建设纳入健康城市总体部署。
二是加强培育扶持。
区疾控机构作为健康企业创建专业技术指导机构,要组织专家对创建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在企业对标建设、工艺技术改造、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培训教育等环节,进行重点培育和帮扶。
三是加强宣传和示范引领。
要充分利用媒体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加大对健康企业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的报道,适时组织参观学习、现场观摩等活动,发挥示范作用,促进同行业、同类型企业提高创建水平。
健康单位创建工作方案6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从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以保护职工健康为目的,以科学为依据,创造支持性环境,积极培育和提高职工健康理念和意识,培育健康生活方式,倡导文明健康行为,根除生活陋习,摒弃不良习惯,保障职工身心健康,创建示范单位。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健康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营造健康生活方式的支持环境,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提供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培养职工健康意识,最终提高职工的健康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组织管理:
成立创建示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分工
四、开展活动及实施时间(对照创建标准,制定创建内容,根据单位自身特点,制定活动内容和方式)
举例:
(一)动员阶段(时间)
1、召开动员大会,在全中心进行健康示范单位创建宣传。
2、进行基线调查,了解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
(二)宣传培训阶段(时间)
1、开展全体职工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培训,为单位职工发放健康生活
方式宣传资料与支持工具(控油壶、限盐罐、BMI尺、腰围尺等)
2、在单位网站设置健康生活方式宣传专栏,向职工传播健康生活方式知识。
3、利用张贴画、板报等,宣传膳食营养健康知识。
4、单位食堂内有可自由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营造食堂营养健康氛围。
5、在适宜场所设置健康小贴士,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三)健康生活干预阶段(时间)
1、制定有健康促进的相关制度(如工间操制度、职工健身制度、每年一次职工体检制度等)、健康促进的激励机制,并根据基线调查结果制定中心健康促进工作计划等。
2、提供健康促进的场地及设施,或有经费支持职工到公共场所开展健身活动等。
3、组建2支以上的健身或运动团队,如乒乓球队、羽毛球队、篮球队等。
4、开展健康相关知识讲座。
(四)评估验收阶段(时间)
1、对参加基线调查的职工进行干预后调查。
2、根据干预后调查结果,组织健康相关知识讲座。
3、举办1次健康膳食知识竞赛。
4、开展1次职工运动会。
5、按照创建健康示范单位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和总结。
6、整理相关资料上报,接受市健康办的验收评估。
五、工作策略与保障措施
(一)领导重视
创建健康示范单位,单位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将创建活动与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工作结合起来,制定创建措施,层层抓落实,真正体现关心职工、关爱职工,为职工谋利益、办实事。要充分利用工会、共青团、女工委等群众组织,共同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二)多部门参与
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各负其责,科学创建,指定人员制定培训计划,定期为单位职工开展讲座、培训,对创建工作及时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提供健康知识宣传和技术指导,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三)完善机制、加强监督
在创建示范单位时,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采取有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切实将创建健康示范单位落到实处。
健康单位创建工作方案7
近年来,按照县委、县政府开展的“健康,幸福人民”行动总体部署,县总工会组织开展了创建“健康企业”活动。全县各类企业积极响应,改造生产工作环境,美化绿化厂区,提高职工劳动保护标准,建立完善职工健康监护体系,关心职工心理健康,涌现出一批“健康企业”典型单位,有力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提升创建水平,根据《市深入推进“健康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政办函[20xx]201号)文件精神,现就“十二五”期间在全县范围内深入推进“健康企业”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增强广大企业和职工的健康意识、提高健康水平为目标,全面深化“健康企业”创建活动,营造安全健康的生产和工作环境,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健康素质和生活品质,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年,全县规模企业创建“健康企业”达到20%以上,年达到30%以上,年达到50%以上,年达到70%以上。
三、“健康企业”标准
(一)生产安全标准。
(1)具备《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2)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相关制度;
(3)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职工掌握本岗位应知应会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操作规程;
(5)消防器材设施齐全,性能完好;
(6)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劳动保护费用支出,按岗位需要,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7)安全防护设施运转正常,有完善的检查、维修、养护制度;
(8)为全体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国家规定的工伤等社会保险费;
(9)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职工开展演练,并及时对演练工作进行评估、总结;
(10)无工伤死亡事故(煤矿、冶金、化工、建筑等高危行业死亡率不超过国家控制指标),此项为一票否决条件。
(二)职业卫生标准。
(1)企业安全卫生、职业病防治基础资料齐全、准确;
(2)每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检测合格率达90%;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4)职业病体检的时间和检查项目应符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根据检查结果,对不适宜继续从事本岗位工作的职工及时调离;
(5)每2年对职工进行一次全员健康体检,建立高血压、心脏病等心脑血管疾病管理体系,进行跟踪管理,对职业禁忌人员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6)企业职工健康档案资料真实、完整,建档率达100%;
(7)设置职业病危害及防治措施的公告栏、宣传栏,定期公示有关信息;
(8)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9)对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职工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按需配置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按时发放保健津贴;
(10)职业防护设备运转正常,有完善的检查、维修、养护记录;
(11)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定期开展职业危害事故救援演练,并做好评估、总结;
(13)无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此项为一票否决条件;
(14)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中严格履行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手续。
(三)环境卫生标准。
(1)企业建筑规范,环境整洁,厂房外墙清洁干净;
(2)厂内道路平整、硬化,无坑洼、排水畅通,无积水;
(3)环境绿化美化,厂区绿化率达到市“环保绿色企业”标准(厂区绿化率达到30%以上);
(4)根据行业特点,使用安全、清洁燃料,工业废水、废气按照国家标准达标排放;
(5)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或处置率达到80%,无工业危险废弃物排放;
(6)合理设置停车场,划线管理,停放有序;
(7)厂内运输车辆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8)办公区室内环境整洁美观,窗明几净,物放有序;
(9)车间、仓库整洁有序,通道畅通,无积尘,无蛛网;
(10)有毒有害垃圾专用收集容器,标示明显,专人负责;
(11)果壳箱设置合理,数量足够,箱体洁净;
(12)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并对演练情况及时评估、总结。
(四)职工生活保健标准。
(1)每年组织一次女职工妇科检查;
(2)职工浴室、更衣室、休息室、宿舍设置合理,卫生;
(3)职工食堂持有效卫生许可证,设施齐全,制度完善,符合卫生要求;
(4)食堂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五病”调离率100%;
(5)提供安全卫生自来水;
(6)二次供水水箱定期清洗消毒;
(7)垃圾分类收集,袋装化处理,定点堆放,日产日清;
(8)厕所水冲式,设施完好,卫生达标;
(9)工作、生产区域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10)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有禁烟、控烟措施,禁烟标志醒目,设有公共吸烟室;
(11)按照科学合理的膳食规律为职工配置营养餐饭菜,保障原材料质量,合理控制油、盐摄入量;
(12)无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流行(一票否决);
(13)除四害措施落实,四害密度达标。
(五)职工健康文化标准。
(1)设有健康教育阵地,专人负责,定期更换内容;
(2)建立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反映企业特色的安全健康文化体系;
(3)企业设有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健身场所;
(4)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5)每年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防治、职业相关疾病预防、慢性病防治、心理健康、肿瘤防治等内容的健康知识讲座;
(6)每年组织女职工进行计划生育、妇女保健知识培训;
(7)每年开展一次预防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有关自救和急救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8)职工健康教育普及率达95%,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5%;消防知识技能普及率达90%;
(9)职工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0)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安全卫生防护行为形成率达95%;
(11)职工健康出勤率达95%。
(六)职工心理健康标准。
(1)建立职工心理辅导室、减压室等,广泛开展各种层次的谈心、沟通对话活动,为职工疏解压力、解决问题;
(2)定期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使职工掌握相关知识;
(3)搭建职工与管理层的交流平台,保障职工诉求反馈渠道畅通;
(4)职工能保持心理健康状态,对工作和生活现状满意率达70%。
(七)组织机构标准。
(1)有健康企业领导小组,有创建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2)有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制定保障措施;
(3)有例会制度、检查制度等。
四、评审程序
1、企业申报。申报“健康企业”的单位,对照“健康企业”标准进行自评,完全符合基本条件的单位,经企业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可逐级向县创建“健康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报,填写《县健康企业申报表》,提交创建“健康企业”自评报告。申报时间为每年10月份。
2、考核评审。各单位负责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所辖(属)企业,县创建“健康企业”活动领导小组按照《标准》,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检查、社会调查等方式进行实地考核验收,并择优推荐市级“健康企业”。
3、推荐表彰。对获得县“健康企业”荣誉称号的单位,优先推荐市“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
4、监督管理。对创建“健康企业”活动实施动态管理,每年评选一次,并建立基础档案。对获得“健康企业”称号的示范单位,将大力宣传推广其先进经验。未达到“健康企业”标准的,不能评为市级以上“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
五、保障措施
要按照“企业履行义务,部门严格执法,工会维权督导,职工全员参与”要求,将“健康企业”创建活动全面引向深入。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深入推进“健康企业”创建活动有利于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有利于维护职工的职业安全卫生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职工实现体面劳动,是一项惠及企业和职工的民心工程。各级各单位要站在建设健康城市、共享健康生活、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将此项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县政府成立深入推进“健康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副县长兼农工委书记张国勇为组长,县安监局、卫生局、环保局、人社局、财政局、工信局、总工会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2、对标落实,注重实效。各级各单位要依据“健康企业”达标标准,结合各自实际,分行业、分类型进一步细化达标标准,制定实施办法,立足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各类企业是开展创建“健康企业”活动的责任主体,要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对照“健康企业”达标标准,逐条查找问题和不足,制订整改方案,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到位。通过创建活动,促进各项有关职工健康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有较大提升,职工生产作业环境有较大改善,企业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进而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有关部门要将执法检查与开展“健康企业”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对不达标企业严格执法,促进职工健康法律、法规的落实。工会组织要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角度,做好职工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抓好“健康企业”创建活动的督导调度。
3、加强宣传,创新机制。各级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发动,动员全体职工自觉投身到“健康企业”创建活动中,提高安全健康意识和技能。要把创建活动和已经开展的签订劳动安全卫生协议书、“安康杯”竞赛、职工安全生产电视培训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要注重选树创建工作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并不断巩固和发展创建活动成果。
健康单位创建工作方案8
为落实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规范健康单位创建,推动我县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提高全镇干部职工健康水平,根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县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宗【20xx】96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通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活动,动员全镇干部职工积极营造健康生活方式支持性环境,认真学习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为全镇干部职工提供健康生活方式行为指导,培养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提高他们的健康水平。
二、建设内容
(一)制度保障
1.成立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单位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管领导担任。
2.有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相关制度,如:工间操制度、健身制度、无烟单位制度。
3.有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激励机制,如健康职工评选活动、表彰奖励等。
4.至少每2年为职工进行1次健康体检,掌握职工基本健康状况和生活方式基本情况,能根据体检结果对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二)环境建设
1.室内外环境整洁。
2.单位为无烟单位。
3.有促进身体活动的场地及设施,或有经费支持职工到公共场所开展经常性健身活动。
4.设立固定的宣传栏、板报、橱窗等张贴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材料,每年至少更换4次。
5.为单位职工提供免费测量血压和称体重的场所和设施。
6.在适宜场所(如电梯口,楼梯转角处)设置健康小贴士,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三)活动开展
1.组织开展爬山、广播操比赛、运动会等不同形式的群体性健身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
2.每年至少组织1次健康膳食知识竞赛。
3.组建2个及以上的健身或运动团队,如乒乓球队、羽毛球队,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
4.积极邀请公卫、临床、健康教育等方面专家参与单位健康活动,每年为职工至少开展3次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讲座,每次讲座有30%以上职工参与。
5.为单位职工发放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或支持工具(控油壶、限盐罐、BMI尺、腰围尺等)。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6月)
制定健康单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小组,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
(二)申报阶段(20xx年6月15日至6月30日)
按照建设方案要求,积极开展调查摸底,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向县防慢办提交创建申报表。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7月1日至8月15日)
根据建设标准,开展创建具体内容实施工作。
(四)达标验收阶段(20xx年8月16日至8月31日)
按照建设方案考评各项指标要求,县防慢办将在20xx年8月中下旬组织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的单位予以命名为健康单位。
(五)长效阶段(长期)
巩固建设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加强管理和维护,确保健康支持环境的有效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健康单位创建是建设省级乃至国家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基础建设,对全民建立健康生活方式有明显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责任,保证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按时保质的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做好创建宣传工作,营造创建氛围,引导全镇上下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三)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创建场所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工作,促进创建场所管理常态化、规范化。
健康单位创建工作方案9
健康企业是健康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健康中国·衡水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给健康企业建设搭建平台,推进企业构建健康机制、优化健康服务、发展健康文化、培育健康人群,创造有益于劳动者健康的工作环境,助力提升职业健康水平,助推健康衡水建设落地见效,制定本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倡导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和控制职业危害因素及职业病、职业相关疾病、重点传染病和慢性病的发生,满足企业员工的健康需求,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健康素养水平,实现企业建设与员工健康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全市各县市区全面启动健康企业建设,高新区建成2家,其他县市区(不包括滨湖新区)各1家,共建成13家健康企业。企业职工身体素质明显增强,影响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健康素养大幅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得到全面普及,形成有利于健康的企业工作生活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管理制度。在企业内部健康领导机构的组织推动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保障企业员工的健康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建设健康环境。企业生产布局合理,基础卫生设施完善,病媒生物防制有效,员工生产生活环境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三)提供健康管理与服务。企业建立并完善健康管理服务体系,通过体检和培训等多种形式,全时关注员工健康状况,强化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提供个性化职业健康促进指导,开展心理疏导,构建良好健康促进氛围。
(四)营造健康文化。广泛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普及等活动,引导员工养成健康生活习惯,不断提高健康素养。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xx年1月一20xx年5月)
全市健康企业建设由市爱卫办统筹协调,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协作配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相关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确定首批健康企业建设名单。各县市区爱卫办负责本地健康企业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及工作职责,做好广泛宣传动员,推荐首批健康企业建设单位,20xx年1月30日前报市爱卫办。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6月一20xx年6月)
参与建设健康企业内部成立领导小组,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具体建设工作;制定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落实工作经费,强化工作措施,发动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对企业员工开展基线调查,了解员工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素养水平,收集职工健康体检资料;根据员工的健康需求组织开展有效建设活动。
1.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建设企业通过打造整洁优美的自然环境、布局合理的工作环境、温馨健康的人文环境、绿色清新的无烟环境,为全体职工提供良好的健康环境。
2.发挥专家专业优势。市、县职业卫生专家组对作业场所中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设备进行规范指导,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职业卫生现场管理情况进行评估,查找作业场所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提高作业场所安全水平。
3.做好健康知识普及。根据基线调查和体检结果,分析企业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明确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和领域,制定适合的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和措施,有针对性的面向员工开展健康讲座和个体化健康指导。
4.注重总结和创新。通过开展健康主题活动等载体,提供多元化健康服务,积极探索企业健康教育新方法、新举措。各级要加强培训指导、督促检查、年度建设效果评估,及时掌握健康企业建设进度,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有效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
(三)验收评估阶段(20xx年7月一12月)
各地按照健康企业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和总结,整理上报相关资料,接受省、市验收评估;指导相关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员工健康长效管理机制,推广和宣传健康企业建设先进典型,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促进企业员工健康素养水平和身体健康指标明显提高,带动全市健康企业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五、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的指导方针,按照属地管理、企业自愿参与的原则,面向全市各级各类企业开展。各县市区爱卫会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将健康企业建设纳入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总体部署。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爱卫办具体承担好部门协调、信息沟通、指导检查等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做好卫生与健康服务技术指导,开展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有关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普及,引导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作用,促进企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污染物超标排放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工会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形式,宣传健康企业理念,倡导劳动者积极参与,维护劳动者相关权益,促进健康文化,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共青团、妇联要发挥群团组织优势,负责维护企业团员、青年和妇女等劳动者健康权益,鼓励企业建立各类文体协会,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二)全力做好技术支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全市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单位。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委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机构)承担健康企业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不断完善健康企业建设工作举措。要充分调动各级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机构的积极性,发挥专家优势和作用,为健康企业建设的政策制定、标准研制、师资培训、考核评估、经验总结等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三)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县市区要结合健康企业建设实践,采取有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企业和员工的积极性,营造提升健康素养水平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的政策宣传和社会动员,及时宣扬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健康企业建设。市爱卫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各地健康企业建设的示范典型进行经验交流和推广,带动全市健康企业建设全面深入开展。
健康单位创建工作方案10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健康中国20xx”规划纲要》《“健康北京20xx”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北京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北京行动(20xx-2030年)>的通知》,推动企业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根据《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xx〕3号),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健康工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扎实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升本市企业健康管理水平,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维护和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
(二)基本原则
坚持健康优先,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将保障和促进劳动者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健康企业建设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负责。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鼓励工业企业积极参与,形成健康企业创建良好氛围。
坚持技术引领,实现创新发展。关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产生的健康新问题,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解放思想,因地制宜,实现企业建设和劳动者健康良性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全市选择30家大、中、微型企业建成试点健康企业。
1.企业管理者重视健康企业建设。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支持开展健康企业建设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健康体检,把对职工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家庭健康和生活方式健康作为主要内容,纳入企业的健康管理。
2.企业劳动者参与健康企业建设。设置健康企业宣传栏,引导职工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经常健步走。定期组织开展健康企业宣传培训,利用多种方式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和普及,劳动者职业健康知晓率达到95%以上。
3.全面建立劳动者健康档案。明确专门机构或部门、专人,将劳动者健康体检与身体机能测试检查有效结合,建立全面健康档案,定期为劳动者发送健康运动信息。促进企业关爱劳动者由物质关爱向本质关爱转变。
三、组织机构和领导小组
市、区成立由卫生健康、爱卫会办公室、经济信息化、生态环境、国资、总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组成的健康企业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市健康企业建设试点工作。
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
四、工作内容
(一)建设对象
健康企业建设试点按照属地化管理、自愿参与的原则,试点建设面向全市各级各类工业企业开展,同时鼓励其他类型企业积极参与。
凡三年内未发生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及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流程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卫生健康委负责中央在京及市属工业企业健康企业建设评估和验收工作,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其他工业企业健康企业建设评估和验收工作。
申报企业分别按照分级向市、区卫生健康委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健康企业建设申报表》(附录1)并提供相关材料,由市、区卫生健康委组织评估验收。
申报企业各项指标需符合《北京市健康企业基本要求》(附录2)要求。
(三)评估验收
1.评审。市、区卫生健康委委托负责技术指导的专业机构组成评审专家组,依据评估验收标准,对申报企业进行技术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2.审定。市、区卫生健康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通过验收的企业名单。
3.公示。验收达标的,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4.授牌。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市、区卫生健康委分别认定为“健康企业”,并统一授予“北京市健康企业”牌匾。
(四)资格复审
对已认定的健康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3年组织一次复审。复审工作按照分级由市、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可通过委托专业机构方式实施。
通过复审的企业保持“北京市健康企业”资格,未通过复审的企业,需在限期内整改后再次复审,如仍未通过的,取消其“北京市健康企业”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区卫生健康委要把健康企业建设,作为健康北京建设和推进健康北京行动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市、区爱卫办要充分发挥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配合,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市、区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健康企业建设试点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和卫生健康有关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普及。经济信息化部门要发挥行业管理作用,促进企业积极参与健康企业建设。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申报健康企业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国资委负责市属企业健康企业建设的组织、宣传和推动工作,积极制定完善市属健康企业相关激励政策。工会要积极宣传健康企业理念,倡导劳动者积极参与,将健康企业建设作为企业参评工人先锋号、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时的参考,促进健康文化,和谐劳动关系。共青团、妇联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鼓励和支持共青团员、妇女职工积极参与“健康达人”等活动,助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
(二)强化技术保障
由北京市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牵头成立市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组,负责健康企业评审工作,并为健康企业建设、评估验收、经验总结等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服务。各区要成立相应的技术指导组,负责本地区健康企业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
市、区卫生健康委要充分发挥疾控中心、专业技术机构、专家和行业协会作用,为健康企业建设的政策制定、师资培训、考核评估、经验总结等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三)广泛宣传动员
市、区卫生健康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引导企业劳动者了解和认识健康企业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试点健康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正面宣传、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大激励力度
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将健康企业建设融入行业政策,积极探索健康企业建设与行业监管的联动机制,在松绑减负、用工稳岗、评优评先、宣传推广等方面为健康企业提供相应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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