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23-06-04 10:25:02 工作汇报 我要投稿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15篇

  在学习和工作的日常里,需要用到汇报的地方越来越多,汇报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最重要的是结果,经验总结也是必不可少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完成汇报,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15篇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1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关心指导下,我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截止20xx年8月,已完成赣江10公里范围内9个露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修复面积1444.06亩、水土流失治理14.59平方公里。全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100%,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1-8月,我县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均达到国家Ⅱ类或以上标准。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县委、县政府领导双线管理,列入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人大、政协监督重点领域。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深入企业、乡镇,检查、指导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定期研究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十个专业委员会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多次召开全体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要工作;十个专业委员会建立了月调度,季通报制度,每季度对中央和省市交办问题整改进行督查调度。

  二是完善体制机制。修订完善《新干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厘清各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印发了《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点》《深化“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等一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制度和方案,将各项环保任务细化分解到职能部门和乡镇,明确责任领导和时间节点,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更加完备有效,确保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加大财政投入。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部署,统筹整合使用各级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20xx年-20xx年期间,县财政直接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总投入65273.8万元,实现了生态环保支出占当年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逐年提高。20xx年,县财政预算安排4043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安排425万元支持垃圾分类工作,较上年增加预算1220万元,增长41.7%。

  四是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制定《县级河(湖)长巡河督导方案》,各级河湖长带头履职,实现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护水常态化。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完成一级保护区范围隔离护栏安装和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加大县城区集中饮用水源地监管力度,对取水口及周边环境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按期整改到位。开展医疗废水专项检查,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废水排放、消毒措施、台账记录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污水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加强河流水库水质治理,每季度对全县102座水库和主要河流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水源地水质优于Ⅲ类水,界河交接断面水质全部达标,中小型水库水质基本达标。抓好生态流域治理,全面清查非法挤占滥用水域岸线用地和“四乱”等突出问题,并将排查出的问题列入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加快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建工程和“四湖同治”收尾工程,提高城区污水处理能力。深入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县共建有43座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启动了农村生活污水全域治理项目,三湖镇、荷浦乡两个乡镇墟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开工建设。

  五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完成新干盐化工业城和4家重点企业VOCs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工作,督促铂瑞能源等4家公司完成升级改造。开展砖瓦窑和石材加工专项检查,立案查处4家,依法淘汰关闭5家。强化加油站油气治理,督促全县16家加油站采取双层罐和建造防渗池等措施完成省升级改造。组织开展油气回收治理情况排查,加油站全部完成了油气二次回收治理及验收工作。开展城市烟花爆竹禁放专项整治,对县城禁燃的九大片区、广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地进行禁燃宣传巡查,发现违法燃放行为97起,警告59人,劝阻250人,收缴烟花897箱,爆竹856件,治安拘留1人,办理刑事案件1起。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专项行动,制定了《新干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落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企业4家,购置农作物秸秆捡拾打捆机4台,着手建设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3个,从源头上严控秸秆留茬过高和焚烧秸秆现象。

  六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建设用地地块问题排查工作,建立了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共19个疑似污染地块。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我县11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现场采样及数据审核工作。开展“清废”专项行动,对国家生态环境部交办的20个疑似问题及详细点位,逐一进行排查核实并抓好整改工作,现已全部整改销号到位。加大固废危废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危险废物重点企业规范化建设检查,对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的产生、贮存、转移等环节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应急预案备案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了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台帐,提高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强化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积极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城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建设已完成项目立项、规划选址、项目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项目已全面完成。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尽管我县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大气污染防治仍有短板,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落实还不到位;水污染防治力度还不够,水库人放天养还没完全达到要求等。下一步我们将正视问题,查缺补漏,采取有效举措,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一是聚焦目标任务抓落实。1.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通过统筹协调、通力协作,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水、气、土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方面的刚性指标任务。2.切实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期间反馈问题的整改,确保整改销号到位不反弹。3.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各领域、各行业存在的其他生态环境问题,逐一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严守环境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二是聚焦绿色发展促转型。将“生态+”理念融入经济发展全过程,深入实施“1+4+N”产业发展行动计划,严把企业项目准入关,严控“两高一资”行业准入,坚决不引进、不实施环保可信度不高的项目。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清洁化生产、循环化改造、资源综合化利用。着力培育低碳经济新业态,加快发展生态文化、休闲度假及健康养生等服务业。加快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大力培育生态环保市场,推广绿色环保清洁能源使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

  三是聚焦污染防治再攻坚。坚持“科学分析、精准监测、精细管理、依法治理”工作思路,强化分析研判,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各项工作,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做好水源地保护、流域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城区雨污分流、境内水库河流水质监测等工作。切实做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加快推进盐化工业城固废处理项目、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筑余土废料资源化处理项目建设力度,不断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2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钦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的函》(钦环督办函〔20xx〕28号)要求,我委立即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自查。现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围绕“五个紧盯”,做好生态环保工作

  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安排和要求,按照市里统一要求,迅速行动、主动配合,扎实做好沟通协调、资料提供、情况汇报、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紧盯生态环保政治责任落实、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转变、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生态环保长效机制等督察重点,自觉对标对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环境保护督察顺利开展。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红树林保护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20xx年对我市进行环保督察时提出,我市“在城市建设规划编制中考虑生态保护不够,甚至存在违反程序调整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和调减保护区面积为项目建设开发让路现象”问题。我委高度重视,与市林业局、环保局、海洋局等单位讨论和研究解决办法,并根据钦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钦州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任务安排,开展了相关工作。

  1.取消占用红树林保护区的建设项目。我委收到整改反馈意见后,立即与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海洋局等单位进行了调查和研究,即刻停止了滨海新城范围内所有涉及红树林项目的`施工,取消了安州大道西段等涉及占用红树林保护区的项目。

  2.开展城市规划调整。为解决城市规划与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矛盾等问题,同时规范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我委于20xx年正式启动《钦州市滨海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编制工作,参考红树林保护区规划和海洋生态红线划定,以坚决不占用红树林保护区为原则开展城市规划调整工作。该规划成果于20xx年3月正式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复,调整后城市开发用地不再占用红树林保护区,实际调减与红树林保护区矛盾的建设用地约4.4平方公里。

  3.整治违规占用红树林项目。20xx年底,我委收到林业部门反馈,广西北部湾(国际)游艇俱乐部项目填海施工时占用了约2.3亩红树林。为严格执行红树林保护的相关规定,我委多次派遣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要求并监督建设业主尽快采取整改措施,并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与相关部门和建设业主研究整改方案。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建设业主于20xx年4月完成了海域恢复和红树林补种等整改工作。

  (二)城市污水截流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钦办通〔20xx〕50号)的任务安排,我委主要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钦江污水直排口的截流工作。

  我委根据滨海新城开发建设实际情况,按远近结合的方式逐步解决污水直排钦江问题。

  1.建成滨海新城白石湖片区过渡阶段污水管网工程,解决近期项目排污问题

  因滨海新城市政污水管网未成系统,部分已建、在建项目的污水无法通过市政管网排出。为解决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钦州国际学校、钦州京华国际双语艺术学校和安州大道沿线项目的排污问题,我委与市城管执法局、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等部门沟通协调,经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xx年中启动了白石湖片区过渡阶段污水管网工程,其中包含了中央民大附中钦州学校及京华双语学校临时排污管、安州大道(嘉禾街至嘉兴街)临时排污管和临时污水泵站2个项目,共建设一体化排污泵站3座,临时排污管约4千米,可将污水通过泵站收集后输送至敏昌大街(原沙埠大街)污水管。现两个临时排污项目均已建成,于今年5月9日起正式运行,奥林华府、碧桂园·安州府、滨海·江语湖等白石湖片区安州大道沿线项目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钦州国际学校、钦州京华国际双语艺术学校的排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封堵良屋垌排水口,截断污水入江通道

  目前由我委负责整治的钦江排污口为良屋垌排水口,该排水口出水主要为村庄生活污水和滨江东路沿线地块和路面雨水。经我委协调,市滨海新城投资集团公司已于今年3月初封堵了该排水口,防止污水直接排入钦江,并开挖了集水池,安装临时排污泵,将村民的生活污水抽排至滨江东路已建排污管,同时在集水池处设置围堰,用以溢流暴雨天气的大量雨水。现我委和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坚持每周进行巡查,发现排水口围堰被破坏或排污泵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修复,确保晴好天气无污水直接流入钦江。

  3.加快推进滨海新城排水管网建设,系统解决片区排污问题

  为加密滨海新城路网,同时完善片区排水管网,我委继续加快推进了滨海新城的道路建设。一是加快白石湖片区珊瑚街、银杏街、海棠街等支路的建设进度,二是重点推进安州大道中段、嘉兴街、菩提路等排污关键性道路和主干路。

  截至6月底,安州大道中段已完成嘉兴街至敏昌大街段雨污水管道和机动车道的建设;嘉兴街已完成安州大道至祥安路、滨江东路至钦州京华国际双语艺术学校段雨污水管道、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建设;菩提路(嘉禾街至嘉兴街段)已基本建成,银杏街已通过竣工验收。

  (三)大气污染防治

  我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及环保、住建等主管部门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谋划,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滨海新城范围内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达标。一是多次到建设项目现场宣传,持续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组织各在建工程施工、建设、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等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政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二是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各项措施。不定期对白石湖片区光大·悦湖云邸、恒大学府、绿地交投白石湖、菩提路、碧桂园·十里金滩等在建项目进行抽查,派出监督人员对各建筑工地和进行不间断地巡查督导,在重要节假日和特殊时期也不放松,加大巡查频次,发现存在问题的坚决责令整改,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工程项目责令停工整改,确保了扬尘治理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3

  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是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重要内容,更是新时代推动江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在全市坚持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中,青云谱区牢牢把握“人文生态慧圃,都市产业新城”的发展定位,果断决策、扎实稳步的强化生态文明事业的推进工作。

  一、推动绿色产业发展。我区以推进老工业区全面转型升级为主线,加快退二进三,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着重培育发展服务业龙头企业和服务品牌,引导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xx年1月22日,“昌南工业园区”正式更名为“青云谱新经济产业集聚区”,昌南工业园区正式退出工业园区序列,向城市功能区方向迈进。

  二、开展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坚持“谁占用、谁恢复”原则,对区域内9条流域中乱倒垃圾、填埋堆放固体废物的乱堆行为,坚决清理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进行严厉打击,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及时清理河道内的垃圾,对照问题清单建立台账销号制度,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问题整治到位。清理清理河面水葫芦、垃圾杂物45处共78余车,铲除菜地17170平米,拆除钢棚5处,拆除违章建筑3处,打捞湖面、湖岸垃圾17吨。二是全面落实河长湖长责任制,督促三级河长加强日常巡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督促各河段巡查人员对河面、湖面、河湖岸进行地毯式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台帐等工作。20xx年,三级河湖长巡河共899次。其中区级河湖长巡河20次,街道级河湖长巡河共99次,村级河湖长巡河780次。三是投资约20xx万元实施玉带河南支大梵寺上游周边污水实施截污改造。通过对明沟清淤、改造雨污箱涵及打造景观绿化来提升改善玉带河生态环境。五是对经卫星遥感识别发现的佛塔村疑似黑臭水体,通过新建污水管网系统、引进金达莱FMBR膜污水处理等措施对塔村疑似黑臭水体问题进行整治。配套12台污水处理器A型设备,每天3000吨的总处理量,设备正常运作后,出水河道黑臭现象得到解决,与之前水质对比非常明显。实施大梵寺周边截污整治使城区污水提质增效,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

  三、深入实施“净空”“净水”“净土”行动。区发改委会同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等部门持续强化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全面打响“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投入约 664 万元,在全市率先安装 32 台高密度空气质量微型监测设备,构建大气污染精细化智能监管系统。通过“智慧+垃圾分类”完成全区所有 227 个居民小区、所有 165 家公共机构的分类设施“两个全覆盖”,全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率达到 28%以上。

  四、加大生态文明宣传。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我区围绕生态环保主题,精心组织了各种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暨第二届“江西省河湖保护活动周”进单位、社区等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区政府大厅内LED屏幕,播放河湖保护条例和各类水、河湖保护宣传标语;在各社区张贴宣传海报、张贴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共发放《江西省河湖保护条例》360份、宣传纪念品60份,张贴宣传海报21张。同时,我委认真组织召开四次长江保护法专题培训会议,进一步加深了大家对长江保护法的认识,增强了“共抓大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4

  xx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年度总结按照省、州和上级环保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及相关会议精神现将我局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生态红线划定方面按照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xx〕2号)文件精神,协同我县相关于部门在分管县长尼美更绒的带队下到州局参加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二次调整工作现场会,对我县生态红线区划定工作再次做了调整,经与专家反复沟通,目前扣出3条省、国道线面积共约6。98平方公里。

  一是拥有我县探矿许可证的矿山共有11座,共计面积265.87平方公里,因矿山企业无法提供矢量数据,故只能先提出扣减红线面积申请,待审批后明确是否能够扣减红线面积。

  (二)环境监察执法方面按照省州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求,

  一是对县域内加油站、县医院开展“双随机”执法工作,按要求每季度进行执法巡查工派遣干部职工20人次每季度巡查一次共4次,发现问题2起相关制度未上墙和相关设施设备安装不达标,目前已完成整改。

  二是对县域内建设项目及餐饮进行执法检查,派遣干部职工24人次每次2至3人,1至11月共执法8次其中:查出6起环境违法案件,处罚了6起,共计罚款29.5万元,并要求按时完成整改,目前已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实现了我县环境违法案件处罚零突破。

  (三)环保宣传方面利用“六·五”世界环境宣传日期间,在全县开展了以“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向市民发放《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十条》、《环境知识宣传册》、《环境宣传资料册》共计3000余本(册)、环保口袋300余个、悬挂宣传标语2幅、宣传展板8个,向在校学生发放了300余份宣传单,在主要街道及人员流动集中场所张贴了环保主题宣传海报。三是按照统战宗教和维稳办的相关要求,我局积极派遣1至2名协同相关单位开展县域内划定区域内开展网格化巡逻值班。

  (四)生态环境方面按照《xx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x州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x州土壤污染防治方案》要求和年初全州召开了“三大战役”工作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和xx县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我县针对水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开展了xx县城市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由环保、住建、发改、安监、食药工质局等部门联合工作组对县城内施工企业“六个不准,六个必须”执行。自20xx年至今与四川xx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对空气、水质和集中饮用水源地每月进行质量检测。二是按照监测报告数据及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根据监测数据报告书数据显示我县城市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h10)年平均浓度小于38.7微克每平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小于19.7微克每立方米,全年优良天数达99.7%以上。总量排放按照全年化学量142.83吨(cod)、氨氮74.68吨、二氧化硫(so2)43.24吨、氮氧化合物100吨等排放量的标准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三是水环境质量按照县集中式饮用水源监测报告1至10月数据显示我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均达到类标准以上,流域地表水水质达到类以上。今年又将2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纳入监测范围每年监测2次,实现了水质监测全覆盖,监测经费132万元已纳入财政预算

  二、生态项目实施方面

  (一)20xx年xx月xx日完成了xx县真达乡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150万元。

  (二)20xx年xx月xx日底完成了xx县虾扎镇虾扎一、二、三村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140。

  (三)20xx年底前完成了xx县饮用水原地保护一期、二期十个乡镇项目。该项目由四川省xx建筑构造有限公司和四川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四)20xx年xx月xx日完成了xx县空气自动监测站子站建设项目,总投资120万元。

  (五)今年实施了xx县色须镇s217线俄通河“河变湖”项目,拟建于xx县色须镇,该项目已委托四川xx建筑有限公司承建,于20xx年xx月xx日进场施工,拟建湖面积300x500平方米,基础设施包括停车场、景区公厕、观景台、观景亭等。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包括编制项目相关前期资料费用)。目前已完成湖区开挖,观景台,湖区开挖、周边草坪铺设,观景亭,停车场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已于xx月xx日由县发改局组织相关单位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并通过验收投入使用。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按照县委、政府及上级环保部门各项工作安排和目标任务做好环境保护各项部门任务。

  (二)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对存在的环境违法案件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三)利用“六。五”环保日和“七。五”普法和联系点开展维稳工作等宣传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四)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做好环保督察后续整改工作。

  (五)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全国污染源普查阶段性工作。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5

  今年以来,城东区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决落实省、市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大气污染治理”、“国省道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创模”、“创森”等重点工作为抓手,不断加大治污减排力度,全区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一)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

  以各项环保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集中整治重点污染行业和重点区域的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环保110”投诉热线作用,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和信访,按照有案必查,有查必有果的原则,妥善处理131起污染举报案件。严格按照政府《关于“十二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及强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林业厅《关于青海省“十二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林木采伐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至今未出现超额采伐现象。林地变更登记及时,各项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审查率100%,各项审批规范,基础档案完善。

  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违法建设打击力度,截至目前,拆除违法建设143户、3.82万平方米,在一定程度上扼制了违法建设泛滥的势头,为项目实施创造了良好环境。每年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创模宣传日”、创建“绿色学校”等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点,发放环保知识手册,现场办公受理污染投诉等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水、气、声等污染防治法》等,组织学校学生、社区群众开展“废弃物手工大赛”、“环保书画展”等主题活动,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让环保走进校园、走进企业和群众生活,使环保行动落实到学校、社区和家庭,全区上下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氛围日渐浓郁。

  (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重点工程推进情况

  2014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重点工程共9项,总投资2560万元,其中包括湟中南路西侧游园等绿地景观提升改造,青藏花园南北门、湟中南路东侧等绿地及花街建设,路家庄、友谊、林家崖新村绿化,南北两山生态区补植补栽、煤改气项目等。截止8月底,已完工8项,累计完成投资1866.3万元。今年我区共完成计划内外燃煤锅炉整治任务74家81台107.95蒸吨,已落实“煤改气”专项补助资金1078.3万元,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经济压力,将市委、市政府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了实处。

  (三)在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中,勘探、开采和环评审批手续办理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对建设项目实施分类管理,认真做好审批工作,严格把关,对8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审(青海金达莱商务宾馆建设项目、青海健翔熠鑫酒店、联合佳缘居住小区建设项目、青藏高原清真牛羊肉系列精深加工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西宁庆康骨科门诊部建设项目、青海成明年产6000吨钢结构加工生产项目、青海金沙滩矿砂设备制造加工4320台生产加工项目、青海振兴实业有限公司铝包木门窗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同时,开展了“三同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验收1家(青海振兴实业有限公司铝包木门窗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确保辖区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

  (四)对影响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部位、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监管执法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我区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以大气及水污染防治日常环境监察为抓手,深入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3个重点执法检查,对重点污染源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一般污染源每季不少于一次的日常监察,同时将环境监察与“环保110”投诉相结合、与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相结合、与排污费征收工作相结合,使各项环境监察工作有机整合,显著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不断健全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机制,制定完善了《西宁市城东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区、镇(办)、企业三级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效能,为维护辖区环境安全和改善环境质量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保障,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常态化的重要任务,完善组织机构,建立长效机制,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五)企业生产过程中,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市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计划,制定下发了《城东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分解计划和实施方案》,将指标分解到排污单位,并对排污单位实施量化管理,建立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增减项目原始台帐,定期对其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排污单位采取防污减排措施,确保总量控制,从源头抓起,通过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举措,今年我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均在控制指标范围内;结合八部委《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生活专项整治活动》,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关停。并从政策咨询、手续办理、资金申报等方面强化跟踪服务,积极支持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改造项目,先后实施了青海新型建材厂新能源技术及产品应用项目,青海百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沼气发电项目,促进企业实现绿色发展。

  (六)重点区域大气、水污染防治及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资金投入。去年以来,我区累计投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000余万元,购置了机械化清扫车等环卫清扫设备,硬化了重点扬尘污染道路,购置了覆盖滤网、整改了辖区内管网覆盖到位的燃煤锅炉,基本改造完成辖区内餐饮单位煤油烟污染,提高绿化覆盖率,包括湟中南路、青藏花园、路家庄、友谊、林家崖等绿化及南北两山生态区补植补栽,有效消除了一些大气环境污染源,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按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五个100%”要求,对辖区拆迁工地24家,建筑工地108家进行了拉网式的反复检查,要求每个工地交压保证金100万元,对达到“五个百分百”要求的,允许其开复工,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坚决关门整治,并对已开复工的96家建筑工地进行了专项整治和规范。

  道路扬尘管控。组建了3个渣土挖运公司(正源、银海、东盛),要求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安装GPS装置,实现渣土挖运集中管理。设立南山路、互助路、宁互路3个固定及流动车辆检查点,从源头控制渣土车辆覆盖情况、是否带泥上路、有无准运证、是否超载等行为,累计处罚违规车辆3500余台;我区现有17台洒水车,4台喷雾车,统一由环卫公司管理,分别对辖区33条道路进行喷雾、洒水降尘。划分路段编排安排扫路王与清扫员配合进行大清扫,每日结合气候变化安排喷雾、洒水车进行喷洒作业,按计划增减喷洒频次。重点加大果洛路、湟中路、互助路、南山东路等路段的洒水频次。每日每台平均洒水频次为7次,每日平均洒水量为1315吨,共有5个取水点(南山路、滨河路、八一路、互助路、德令哈路)。

  企业、煤场扬尘治理。根据市政府安排,我区不保留和设置堆煤场所。我们对不符合大气环境污染管理规定,缺乏必要硬件设施的9家露天煤场、2家弃土场、5家中小企业实施了关停或限期关停。目前,我区二级煤炭销售网点正在建设。

  煤改气、餐饮业治理工作。今年我区共完成计划内外燃煤锅炉整治任务74家81台107.95蒸吨,已落实“煤改气”专项补助资金1078.3万元;完成餐饮业305家餐饮单位煤(油)烟整治,为积极进行整改和存在整改资金困难的100家个体餐饮单位争取专项补助资金12万元,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经济压力,将市委、市政府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了实处。

  根据统计资料显示,1-9月份,城东区空气质量基本以优、良为主,东区在四区中排名1月份为第三,其余8个月中5个月排第一、3个月排第二,空气质量排名逐月攀升。

  2、水污染防治工作

  针对乱排乱放现象,按照“水质达标、河面清洁、河岸绿化”的工作目标,制定了《2014年度湟水河流域(城东段)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西宁市城东区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制度》和《湟水河流域(城东段)排污情况巡查制度》,组织人员每周对湟水河五一桥至小峡口段河道巡查一次,拆除了湟水河沿岸拥军巷绿化带两侧搭建的2座临时旱厕,取缔了育才小学南侧、湟水河岸北侧2个私设的违法排污口。对湟水河流域(城东段)、沙塘川流域涉水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方式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涉水企业14家,涉及排污口16个。针对5家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的企业,限期完成整改,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投资1000余万元实施了王家庄防洪渠改造、沙塘川河治理及四边绿化、沿街景观建设、小区游园等工程。其中中庄渠改造项目是湟水河流域(西宁段)综合治理的组成部分,区政府投资260万元妥善解决了13户被拆迁户的安置问题,配合市湟管委全面完成了河道清淤、环境整治、地下排污、绿化改造、景观建设等工作。

  (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国省道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情况

  1、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

  进行了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续建,朱家庄村、韵家口村、泮子山村、傅家寨村一期生活污水管网工程完工并通过市级、省级验收,傅家寨新村二期因年内不能实施,其生活污水管网工程亦无法施工,区政府已报请省、市环保部门调整项目,目前正在等待批复下达。

  2、国省道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按照《西宁市国省道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投入资金4000余万元,完成宁互高速公路两侧景观整治、辖区破损路面修补及破损楼体墙体的粉饰美化和街道绿化补植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组织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对马步芳公馆周边、东关清真大寺周边乱摆摊设点、无证经营、沿街乞讨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景区环境已大为改观。

  3、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工作。

  在新村建设中,先后落实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9村人饮安全工程、6村道路硬化和绿化、友谊村新型农村社区项目、泮子山村“三集中”建设项目、团结村300户节能示范项目等惠农政策,落实专项资金1.2亿元,有力地加快了城乡一体化建设。

  目前,全区15个行政村城市化住房建设已推进到14个村。城市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卫生保洁员和保洁设施配置齐全,村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已初具规模,村庄产生的生活垃圾均能够日产日清,村民居住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存在的问题

  (一)大气环境质量形势依然严峻。辖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多,仍有部分建筑工地达不到扬尘污染治理“5个100%”要求;个别道路清洁洒水频次不足,道路扬尘污染问题依然存在;渣土车辆绕行逃避检查的情况比较突出,黄标车限行方面缺乏强有力的惩戒措施;城乡周边地区燃煤面源污染还十分突出。

  (二)环境基础设施仍不完善。辖区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未覆盖,污水不能做到全收集;排水管道雨污合流,污水直接入河,加剧了河道污染;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扎实推进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煤改气”、餐饮业煤(油)烟治理等污染整治工作,控制烟尘、油烟、异味等污染,削减工业废气和粉尘污染,加强对道路扬尘和建筑施工扬尘的监管,严禁焚烧垃圾、枯枝落叶、农作物秸秆,从源头控制大气污染,同时,坚决关停取缔各类污染型中小企业,并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确保全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60%以上。

  (二)着力改善湟水河流域环境质量

  全力抓好湟水河(城东段)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全测控、全收集、全处理”的整治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完成辖区26条未划分功能区小河流、沟、渠的综合治理;积极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实现城区排水系统雨污分流全覆盖。

  (三)坚决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项目准入关,坚持关口前移,针对重点行业、敏感区域和敏感项目,集中力量抓好项目验收的管理,建立健全环保验收全过程管理制度。

  全方位落实“三同时”等各项环境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机制。对环保设施不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的项目,决不允许试生产。建立健全现场督查机制,全面扭转“重审批轻监管”的局面。

  (四)切实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

  一是继续增强环保“110”投诉举报热线服务效能,扎实做好环境污染投诉和环境信访工作,切实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

  二是精心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集中解决一批影响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三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防止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五)不断加大农村环保工作力度

  落实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有效遏制农村垃圾、污水、秸秆、畜禽粪便等多方面的污染,统筹解决好农村生活面源、工业等层面的环境问题,通过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整合部门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形成齐抓共管的农村环保工作机制。

  (六)为保护环境营造良好氛围

  大力宣传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先进典型,加大违法排污单位的曝光力度。继续充分发挥报刊、宣传册和公益广告的作用,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环境科学知识的系统宣传,使环境保护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和社会行为。以社区和学校为重点,深入开展绿色创建活动,让绿色、低碳消费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保护环境的新格局。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6

  20xx年,我镇切实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不动摇,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下定决心,加大力度,彰显成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将我镇20xx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一)坚决扛稳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实行党政同责,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发展,协调发展。党委会专题研究环保工作20余次,组织全镇镇村干部召开环保大会15次,安排部署全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学习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理论、政策、法规,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精神,确保生态环境工作常抓不懈。

  (二)打好蓝天保卫战

  1、“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一是每月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及时上报排查情况,加强对“散、乱、污”企业进行监管,建立“散、乱、污”企业监管台账,时时跟进企业整改进度,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反馈整改情况,同时开展“回头看”,确保企业对标整改落实到位,整改效果保持到位。

  二是加强宣传,深入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宣传违反相关法律的严重性,提升企业业主的'法律意识。

  2、城市“五烧”治理管控。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横幅、宣传单、宣传车、LED灯、广播、会议等形式开展宣传,让群众明白知晓“五烧”,严格执行“五烧”,干部严格控制“五烧”。

  二是加强疏导,综合利用。推广秸秆粉碎还田,20xx年实现秸秆粉碎还田15000余亩,组织规模化秸秆粉碎回田,共引领养殖大户实施过腹还田2000余亩;引导文明祭祖,积极引导群众绿色环保祭祖,在祭祀路口设立劝导站,上山祭祀实行实名登记。

  (三)打好碧水保卫战

  1、水域岸线管理。打捞河面漂浮物27.8余吨,清理河岸白色垃圾约16.3吨,清理河道障碍物140余处;小蒜溪同心场镇段清淤150余米,约800余吨。

  2、水环境治理。实施郪江生态带建设,助力郪江水环境改善。清理郪江沿岸农作物54亩,在郪江上村、土门垭村郪江沿岸种植扁竹130.4亩,有效改善郪江河道植被覆盖,形成河流生态植被带,助力郪江水环境持续改善。

  3、水污染防治。排查整治黑臭水体,提升郪江水体质量。投资15.6万元,对排查出的两处黑臭水体进行整治,清理转运xx市村5组黑臭水体约23400立方米、清淤黑臭污泥约12000立方米;清理转运百盛村治超站旁黑臭水体约3000立方米、清淤黑臭污泥约1120立方米。

  (四)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根据县禁捕办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规执行,全力落实。镇禁捕工作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招聘镇级渔政协助专员1名,镇级渔政协助巡护员巡河300余次,规范处置“三无船只”34只,禁渔期劝离钓鱼群众上千余人,收缴违规安置地笼18个,鱼竿31支,教育43人。

  (五)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

  1、场镇污水治理。

  一是加快实施PPP项目,解决场镇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处理。20xx年我镇完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大英子项目)2个,将xx市村2社、治超站,高速路收费站,敬老院1350余人居民生活污水收集至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是着力建修场镇管网,实现应收尽收。清淤疏通场镇污水主管网3300米,新建污水主管网1000米,各类支管网832米,新增提升泵1处,将场镇附近和郪江对岸群众生活污水统一收集,纳入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通过整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方量由200m^3/d提升为约600m^3/d;

  三是全力整治雨污管网,实现雨污分流。破除原犀牛石转盘停车场处雨水管,黄腊溪桥头涵洞新增雨水专用管道,将雨水接入河流,清淤整修场镇排水沟300米,解决场镇雨污管网部分混流问题,提高污水进水浓度。

  2、垃圾分类和处理。辖区内全覆盖完成分类垃圾桶摆放,摆放点位460余个,垃圾桶1800余个,执行垃圾分类投放处理,垃圾转运及中转站交由川能环卫公司负责,95%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1、“厕所革命”推进情况。20xx年完成“厕所革命”改造1300户余户,现正在组织村级验收,其中五莲村、黄土岭村、五龙桥村、元龙村、道祖村为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此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

  2、“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情况。“千村示范工程”项目实施主要治理农村生活污水,20xx年完成土门垭村、狮子坡村、五莲村的“千村示范工程”项目任务,惠及729户,2386人;20xx年完成xx市村、百盛村、王家堰村的“千村示范工程”项目任务,惠及49户,187人;20xx年完成双龙桥村千村示范工程建设任务,惠及39户,160人。

  3、农村污水处理站点运行情况。完成10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点设施设备检修,5处站点配套设施管网新建,10处站点安装了时间控制器和液位计,采取时间和水位双重控制设备运行,现我镇10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点均已正常运行。

  4、城乡生活垃圾治理。20xx年全镇29个村(社区)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机制组织开展垃圾治理,已于10月全部交由川能环卫公司负责清理转运,垃圾收集、处理率达95%以上,全镇基本实现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

  5、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辖区内各养殖场配备监管员1名,实行动态监管,对26家500头以上养殖场实行一场一册档案管理,完成辖区内42户养殖场提档升级改造验收,辖区内养殖场基本实现了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发出整改通知书14份,养殖场签订环保承诺书76份。

  6、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一是加强宣传,科学防治。发放科学施肥用药明白宣传单15000份;张贴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宣传画200余份;设置LED宣传点6处;每村每天早中晚广播播放“一控两减三基本”音频;召开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会议3次。

  二是建立基地,科学管控。在五莲村设立废旧农膜回收点1处,有效防治农膜危害;在土门垭村建立病虫害绿色防控基地1处,有效减少农药使用量;在xx市村建立精准施肥基地1处,有效提高肥料利用率。

  (七)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严格环境准入,全面规范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强化项目建设的事中、事后环境监管,坚决制止新建项目批建不符现象;严格污染地块安全管控措施,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强未污染耕地保护,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常态化开展工业企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有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等危险废物监管,增设口罩专用垃圾桶,每日由专人专职负责收集交镇卫生院。

  (八)抓实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1、落实整改,及时销号。截至目前共收到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群众信访举报件1件,正在整改中;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市生态环境局暗查暗访发现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市河长办暗查暗访警示片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20xx百日攻坚行动发现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第一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个,完成整改2个,完成问题整改“回头看”2个,均无反弹。

  2、自查自纠,举一反三。

  一是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自查自纠工作,截至目前共发现建设项目问题10个,河道问题5个,城乡环境问题13个,工业企业问题8个,四乱问题4个,畜禽养殖问题1个,秸秆禁烧问题4个,共计45个,完成整改44个,正在整改中1个。

  二是深入自查,吸取新景源教训,举一反三,深入自查各类关联性、衍生性问题,做到问题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理。

  (九)持续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

  把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纳入常态化管理,

  一是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风险排查,落实监管整治责任,及时消除环境隐患;

  二是制定环境突发情况应急预案,成立环境突发情况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及应急处理程序;三是及时处理回复环境信访、“12345”环保举报热线,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加强生态环境舆情管控与应对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二、存在问题

  1、场镇管网老旧,规划设计落后,导致雨季场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

  2、部分群众环保意识较差,乱丢乱倒乱堆现象仍然存在,将废旧衣物、建渣、杂草等非生活垃圾直接丢进垃圾桶,给清运造成了极大困难。

  3、牛皮癣广告较多,组织人员清理后,问题反弹现象严重,出现履禁不灭、履清不止的现状。

  三、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提高场镇管网收集率。开展病灶管网排查,对存在渗漏、直排污水的排放口和错接的雨污管网进行疏导或封堵,对雨污混流管网进行分流;对场镇老旧管网进行分步改造,谋划一批具有针对性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改造项目,不断缩减混流制管网里程。

  2、进一步加大入户宣传力度,提高环保意识氛围感。采用宣传车、LED屏、宣传单、横幅、广播、进村入户等多种方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宣传,利用特殊节日开展环保知识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普及生态环保知识,提升广大群众环保意识;发动群众力量,增加举报通道,确保信息畅通,实现群众监督,共同维护的良好局面。

  3、进一步加大打击清理力度,提高整洁形象保持率。实行辖区负责制,增加巡查频次,加大保洁力度,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张贴警示语,禁止乱贴乱画,虚假宣传,抓现行,重打击,从源头上禁止牛皮癣进辖区。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7

  20xx上半年,我乡生态环保工作在上级环保部门支持和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下,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通过艰苦努力,我乡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回顾上半年的环保工作,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认识,强化宣传

  一是召开会议进行宣传,乡党委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在分析我乡环境保护工作现状的同时,认真学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增强大家的环保认识,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全乡各村委会负责人,乡属各企业事业单位企业负责人会议。

  二是利用标语、广播、书画展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三是通过印发宣传资料进行宣传。

  二、领导重视,机制健全

  为确保全乡生态环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

  一是结合本乡实际,制定了《20xx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对今年环保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进行明确。

  二是健全班子。乡成立由乡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各村以村主任、组长为主成立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小组,从上到下形成了较健全的管理网络。

  三是明确职责,根据上级要求和今年全乡环保工作任务,在明确分工的同时,坚持实行目标管理,狠抓落实,分别与有关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并严格考核,使环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注重实效,狠抓落实

  桥边村是乡政府所在地,由于无专人清扫街道垃圾,无定点存放和处置垃圾的场地,整个街道卫生处于脏乱差的状态,严重影响乡容乡貌和居民生产生活。为了整治好街道及居民生活区环境卫生,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由乡党委、政府牵头,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办具体负责,首次在桥边村成立了环卫工作站,县政府出资1台流动垃圾车,并聘请了3人专门负责打扫、清运垃圾。至此桥边村街道脏乱差现象彻底改观。

  四、夯实基础,把好关口

  半年来,我们确立了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的指导思想,在对全乡环保工作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坚持把好“关”,

  一是把好项目审批关。近年来,我乡突出项目建设,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个体私营工业得到了迅猛发展,但是也有个别项目存在污染问题。对此,我们在今年招商引资工作中,在将引进项目时,坚持深入调研,严格审批程序,对此环境有污染的企业和项目坚决不引进、不办理,从源头把好环境保护的审批关。合龙砖厂是我乡的一排污企业,我们督促该企业重视加强对废气处理的投入,修建了符合标准排放的`烟仓,保证了达标排放,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真正从源头有效控制了企业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半年来,虽然我乡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作出了较大的努力,并取得一定的实效,但是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正处在起步阶段,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有待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8

  “百舸争流千帆竞,乘风破浪正远航。长江越来越美了!”实地查看长江太仓段生态环境保护及发展建设情况后,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靖江市新桥镇德胜中心村党委书记杨恒俊感慨不已。

  9月15日至16日,江苏省检察院邀请12位全国、上海市、江苏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赴苏州太仓,围绕“沪苏同行·守护长江”主题,对检察机关推进一体化协作、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服务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进行联合调研。

  一体化协作

  凝聚保护合力

  太仓地处长江入海口,与上海崇明隔江相望,与上海宝山、嘉定毗邻相依,是助推实现沪苏同城化的重要阵地。9月16日,台风过后,太仓长江入海口江面重回平静,12位代表委员从太仓市海事局码头登船,开启调研之行。

  随着一体化发展进入新阶段,打破地域界限协同发展,逐渐成为新常态。最高检高度重视长江大保护工作,近年已连续4年召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论坛。20xx年3月1日,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突出强调长江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通过制度规范、促进和保障流域协同治理。

  上海、江苏同处长江下游,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沪苏检察机关立足区位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统筹推进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长江大保护”。

  20xx年以来,江苏苏州、南通等地检察机关先行先试,充分发挥沿江临沪区域优势,与上海市检察机关相继探索建立“嘉昆太”“青嘉吴”等基层跨区域协作机制,织密长江下游生态保护检察协作网。20xx年以来,沪苏浙皖检察机关会签实施《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关于依法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环太湖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跨省际区划管辖协作意见》等省级跨区域检察协作文件,进一步凝聚生态资源跨区域司法保护合力。

  从局部探索到全面协作,为实现“更高质量一体化”,达到“1+1>2”的效果,江苏省检察院首次邀请兄弟市代表委员调研江苏检察工作,并邀请上海市崇明区、宝山区、嘉定区三地检察院相关同志陪同调研,旨在通过沪苏两地检察机关、代表委员的交流分享,取长补短,共同提升,更好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这是我首次跨省调研检察工作,这种形式有利于代表委员更加全面了解长江流域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情况,碰撞出智慧的火花,为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开拓更多思路,我会将这次调研的收获和江苏经验带回去。”上海市人大代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公共服务和社会发展部副部长金银淑为此次活动点赞。

  上下游同频

  沪苏检察护长江

  除了实地查看长江太仓段生态环境保护及发展建设情况外,代表委员们还参加了江苏省检察院组织的“沪苏同行·守护长江”调研座谈会。

  会上,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介绍,近年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坚持“主动监督、智慧履责、铁面司法”理念,围绕长江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重点,综合运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着力办精、办好案件,先后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危险废物非法处置、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专项行动,统筹依法从严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适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涉长江犯罪。

  长江保护法实施后,截至20xx年7月,江苏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污染环境、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涉长江案件106件203人,提起公诉436件991人;依法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共办理涉长江公益诉讼案件71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15件;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推动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35个,在修复基地开展补植复绿活动29次,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91处,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50余公里,索赔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8000余万元。

  “我们发现,公益诉讼检察在推动解决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等公益损害治理难题上,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能有效克服地方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或者不作为等问题,从而提升办案效果,推动诉源治理。”陶国中表示。

  依托长三角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沪苏等地检察机关高质量办理了督促整治大运河、太浦河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白茆沙水域整治、黑臭水体整治等一系列跨省域案件,有效促进长江流域生态资源保护,上述案件均入选最高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

  长江大保护离不开代表委员的监督、支持。陶国中特别提到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一方面,把反映长江保护问题的建议、提案转化为公益侵害案件的线索,通过案件化办理推动问题解决;另一方面,把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发现的'治理堵点难点转化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通过人大监督和政协协商助推完善治理。”20xx年11月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通过衔接转化机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2件。

  座谈会上,苏州市检察院汇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守护长江工作情况;太仓市检察院汇报“沪苏同行·守护长江”特色建院、品牌强院工作情况;上海市崇明区、嘉定区、宝山区三地检察院围绕主题作交流发言。

  携手共担当

  期待再谱新篇章

  长江大保护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人大权力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协同联动的“共振点”。

  长江保护法已正式施行一年多,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今年,全国人大委托江苏省人大对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省人大结合江苏实际,组织开展了“一法一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去年6月,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开启为期5年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

  代表委员在充分肯定检察机关助推长江大保护工作的同时,围绕生态环境治理、内外协作联动、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检察机关在污染整治过程中提出很多解决方案,检察机关在保护长江工作中探索的案发地公开听证等做法,令我印象非常深刻。”全国人大代表、常州老三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李承霞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公开听证工作社会面宣传力度,多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对一些实践效果好的经验进行总结推广。

  从小生活在江边的杨恒俊,对长江的变化有着深切体会,他特别提到旁听特大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公益诉讼案庭审的感受,“近年来长江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检察机关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如何进一步强化协同履职,深化内外协作配合,构建保护合力,全国政协委员、苏州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宋青建议检察机关加强与代表委员常态化交流互动,研究解决江苏检察机关在先行先试过程中遇到的阶段性、共性问题,并推动建议提案与检察建议的双向衔接转化,实现代表委员与检察机关的“陪伴式成长”。

  “通过向内、向上、横向三个方向发力,推广好的机制和做法,加强区域协作,推动解决异地管辖权和跨区域协同问题。”“可以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赋能一体化办案,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科学管理。”“围绕长江生态保护进一步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区域协作深度广度,细化跨区域、跨部门办案机制建设。”上海市人大代表金银淑、陶峥,江苏省人大代表陆丽瑾等对深化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提出建议。

  江苏省人大代表潘涛、乔森都非常关注长江岸线治理难题,建议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打击重大污染环境、非法采砂等涉长江流域违法犯罪行为,以法治手段引导企业进行结构转型;要以系统思维解决涉长江流域问题,挖掘深层次原因,推动长江沿岸产业结构优化;要加大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与高校的合作,与专家学者加强互动交流;同时关注第三方鉴定机构收费问题。

  对于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全国人大代表杨恒俊、上海市人大代表顾德昌、江苏省人大代表王虎琴、沙安勤等认为,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动“一法一条例”落地,充分唤醒人民群众保护母亲河的意识,鼓励更多人参与到长江保护工作中,同时要注重对涉案人员开展专题教育,防止再犯。

  “我们将认真研究代表委员所提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将其转化为检察机关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的不竭动力,坚持长江流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让中华民族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陶国中表示。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9

  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问题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并于2019年5月向湖北省反馈督察意见。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湖北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现将我省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作进展

  截至2020年4月底,我省49个整改任务均达到整改要求。其中,2019年的15个任务,已完成14个,1个专项督察发现的“武汉市修造船厂项目占用长江岸线”问题整改任务基本完成,除3艘新修造船舶因水位下降搁浅,需待水位上涨后脱离外,其它侵占长江岸线的构筑物和设施设备正在拆除,岸线复绿正在实施。2020年及以后的34个任务,细化为355个具体问题,均达到序时进度。关于5个责任追究问题,细化为6个具体问题,共问责115人,涉及厅局级17人、县处级 67人、乡科级以下31人。其中党纪处分23人、组织处理72人、政务处分14人、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4人、不问责2人(已去世1人,已判刑1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成立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良好政治生态、自然生态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晓东要求,要扛起长江大保护的政治责任,深入实施长江大保护和绿色发展“双十工程”。11位省级领导干部领衔督办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多次主持整改交账专题会并实地检查整改情况。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点对点、实打实、硬碰硬”整改问题。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和整改攻坚指挥部,省直相关部门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形成党政同责、聚力整改的工作氛围。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体会议要求,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打赢三大攻坚战、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检查。

  (二)强化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工作体系,设立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和鄂东、鄂南、鄂西、鄂北、鄂中五个区域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构建“1+1+N”整改体系和“五个一”责任体系。出台《关于配合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具体措施》《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建立整改、销号结账、约谈问责等工作制度。落实三级“一台一报一网”要求,公开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全力防控疫情。疫情发生后,生态环境部党组多次作出具体指导,并派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组现场帮扶。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医疗废物和废水安全处置作为疫情阻隔的重要环节,出台7个关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规范性文件。省生态环境厅召开6次会议,统筹推进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抓紧抓实抓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长江大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工作。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妥善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制定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主动为企业服务。对33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958家定点医疗机构及隔离点、285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持续开展环境应急监测监控。

  三、工作成效

  (一)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显著。2019年度,全省13个国考城市PM2.5累计平均浓度44微克/立方米,平均优良天数比例76.1%,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续下降;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16次;整治散乱污企业2702家;实施大气治理项目402个;路检路查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2.14万辆(台);狠抓农作物秸秆禁烧,秸秆综合利用率89%。

  (二)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全省国家考核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86%,劣V类比例1.8%。完成909个“千吨万人”规模农村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实施水污染物减排项目1457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2.84万吨/日、污水收集管网1010.32公里。完成河道清淤1190.07万立方米。整治排污口208个。建成县级及以上污水处理厂150座,新、改、扩建乡镇污水处理厂835座。整治城市黑臭水体212个。

  (三)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全省调查土壤点位17935个、农产品点位5922个;整治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32家;推进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28个;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优化,禁养区数量由1767个调减为1524个;完成1021个农村环境整治任务。

  (四)长江生态修复明显加快。全省持续推进“双十”工程,大力开展长江保护修复八大攻坚行动;351个污染防治项目纳入生态环境部项目储备库,总投资718.4亿元;深入推进长江湖北段全流域系统治理修复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成功创建11个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单位,26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505个省级生态乡镇和4764个省级生态村。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省将统筹谋划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坚决完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坚守目标再加力。紧盯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底结账的硬目标,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树牢初心意识,强化使命担当,补短板,强弱项,再严措施,再加力度,全力完成整改任务。

  (二)整改问题再提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检视整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凝神聚气,全力提速整改,做到谋划安排到位、推进落实到位、检查督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三)创新方法再提质。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制改革,加强工作体制常态化建设和人员培训。探索建立整改结果评价制度,实行暗查暗访制度,组织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进一步提升整改质量。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力度,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效机制,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10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主管单位的悉心指导下,调楼镇结合自身实际,将环境保护与扶贫攻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节能减排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顾,城镇人居环境和农村生态环境都得到了保护和改善。

  一、加强领导,明确主体责任

  为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我镇成立了调楼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委委员、武装部部长谢健全担任,成员由由镇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社会服务中心、团镇委、安监所、国土所、司法所、城监中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环保氛围

  为了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我镇充分利用党务政务公开、村广播、宣传单发放和横幅悬挂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环保相关知识,务使群众充分认识环境污染的巨大危害。累计发放宣传资料x3800x余份,悬挂宣传横幅x40x余幅。充分发挥团委志愿服务队伍的作用,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开展一系列环境保护宣传活动。通过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在全镇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的环保氛围,群众对于《新环保法》、秸秆禁烧等有了深刻认识,极大增强了公众环保意识,提高了公众关心生产生活环境、主动参与到环境建设工作中去。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结合“美丽临高、清洁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先后投入资金x300x多万元,配备垃圾清运车x34x辆,投放各种型号垃圾桶共计x210x个,组织引导各村招募环卫工作人员x160x人,成立垃圾清运管理队伍,组织环卫人员大力清理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对几个垃圾堆放场垃圾采取焚烧和掩埋措施,日清运量达到x35x吨。与此同时,逐步形成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调派城监中队全天候对调楼、美良两个街区的大街小巷、主要路口及公共场所巡逻监察,对违反规定乱堆乱倒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教育或处罚,从根本上转变群众“只管小家清洁,不顾大家脏乱”的狭隘卫生观,增强“调楼是我家,卫生靠大家”的意识,通过几年的努力,镇墟“脏、乱、差”现象已得到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美化。

  (二)采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对环境保护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开展了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我镇制订了专项执法方案:组织人力对饮用水源地进行了检查,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限期治理等措施。

  二是开展了对企业执行环保情况专项检查。对镇区内的制冰厂等经营性场所,按照县里要求督促其办理环保相关手续。

  三是开展了乱开荒地,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整治活动,与国土部门成立了联合执法大队,通过电视、广播广泛宣传治理乱开荒地的必要性,公开办事程序和举报电话,使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三)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及餐饮油烟污染

  我镇严格按照扬尘污染治理要求,积极落实扬尘控制措施,

  一是要求新建住宅的居民对建筑工地做好扬尘防护,减少大气污染。同时要求镇墟的商铺每天一次对铺面门口的路面进行洒水,减轻扬尘污染。

  二是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要求运输车辆采取封闭措施,严禁渣土运输车沿途洒落渣土和碎石。

  三是加大对餐馆饭店的监督力度,对餐饮油烟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下达限期整改责任书,责令其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责令停业整顿。五是要求各村尽量减少农田秸秆禁烧,减少大气污染。

  (四)加强烟花炮竹管控

  我镇积极利用农村广播、微信、短信等新媒体宣传烟花爆竹禁限燃放的重要性,积极引导文明、绿色的过年生活方式。同时加大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宣传力度,促使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贪大图响、相互攀比”的不良风气。

  (五)提升大气污染监管水平

  我镇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督执法体系,要求各村如发现污染源及时上报镇政府,提升了我镇的环境监督水平。为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镇制定了大气污染有奖举报制度,促进公众参与大气污染监督范围,做到了发现一例查处一例。

  (六)落实了新建项目环评制度。对镇范围内的所有招商引资和基础建设项目,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估法的有关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估,努力发展x“无烟工业”。

  (七)强化监督问责。我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纪检部门对环境污染防治不力的村(居)委会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任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环保局的指导帮助下,我镇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一是项目建设中存在未批先建或边建边批现象,新建项目主动办理环评率还比较低,事后补办环评手续的现象还是有。

  二是由于受资金制约,生态建设、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工作进展缓慢。

  三是全民的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人人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还没有真正形成。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群众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度;

  (二)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公园县x果园村”的号召,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不断加大投入对镇村人居环境进行绿化、美化;

  (三)继续加大力度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治理农村生活垃圾,营造整洁的镇村环境;

  (四)加大企业、商铺、饭店等经营性场所的排放监督,对乱排乱放造成环境污染的,将进行严厉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责令停业并将相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11

  20xx年上半年以来,我镇的环境问题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项工作在市郊区工委、郊区工作办的正确领导和市乡镇企业局、市环保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20xx年环保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了干部职工教育,强化业务学习,着力提高了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加大了对企业环保监管力度,加强了与市环保局的业务联系,加大了对环境保护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环保意识。现将所做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

  环境保护工作是关系到生态、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半年来,镇党委、镇政府认真实践党的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尤其把乡镇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全镇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3月份,镇经委与10家重点企业负责人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各企业按照目标责任书的内容,每条每款抓落实,责任到人。

  二、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环境保护法》

  一是通过印标语、办板报、挂横幅、发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六月份结合“6.5”世界环境日活动,通过镇广播站宣传《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给企业下发《安全生产法》材料200余份,同时在镇政府门前、各企业驻地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标语10余幅,大力营造环境保护宣传气氛。

  二是华奥炭黑公司用宣传标语、黑板报、电视录象等舆论载体多形式、多渠道的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将环境保护传递与全厂的职工心中,做到人人皆知。

  三是企业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厂容厂貌的.整治,华奥炭黑公司、恒源炉料公司和永利脱水蔬菜厂用于美化、亮化、硬化、绿化工程投入经费共计达20万元。

  四是组织企业负责人参加中日专家主讲的“嘉峪关市清洁生产技术研讨会”,督促企业订阅环境保护书刊。通过广泛宣传,使镇村及企业干部职工重视支持环保工作、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环境监理和管理工作任务落到了实处,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一是对华奥炭黑公司、恒源炉料公司等重点企业单位实施量化管理,并定期对其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企业采取防治措施,降低能耗,减少炭黑粉尘和铁矿灰污染,确保企业增产不增污,人员累计深入企业现场检查指导12人(次)。

  二是企业自身从源头抓起,全力推行使用清洁能源技术。华奥炭黑公司、恒源炉料公司分别采取了新的碳黑生产工艺和改进了粉碎打磨机的密封系统,降低了粉尘产生量,减轻环境压力,降低消耗,提高产量,增加企业效益。

  三是我们积极主动参与永利脱水蔬菜厂搬迁扩建项目管理工作,对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环保设施落实情况全程跟踪检查,工程项目按照环保要求正在建设实施。

  四是加大绿化造林工程,认真组织农户完成退耕还林补植补栽1297.6亩,在泥沟村移民点北侧营造防风林40亩,组织机关干部和某某村的农户完成了某某村至魏晋墓3.5公里旅游公路两旁的植树绿化工作,累计造林110亩。同时加大乱开荒整治工作力度,全镇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存在的问题

  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下,我镇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个别企业负责人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仍不够重视,存在侥幸心理;

  二是宣传教育工作还做的不够,群众环保意识不强;

  三是规章制度的落实不到位;四是镇级环保力量薄弱,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影响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改进。

  以上就是我镇上半年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我们会再接再厉,在下半年我们会把上半年中不足的地方加以改正和落实。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12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贵州省河流分属长江和珠江流域。以中部偏南的苗岭为分水岭,北部属长江流域,南部属珠江流域。长江流域有4个水系,分别为乌江水系、洞庭湖(沅江)水系、牛栏江—横江水系、赤水河—綦江水系,流域面积115747km2,占全省国土面积65.7%。主要河流有乌江、赤水河、清水江、舞阳河、锦江、松桃河、牛栏江、横江、洋水河等。20xx年,全省55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8.3%,其中,长江流域37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7.3%。乌江水系水质优良率为98.2%;赤水河水系、清水江水系水质优良率均为100%。无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水体断面。全省15个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二、水环境保护工作进展

  贻琴书记、炳军省长和有关省领导多次到长江流域开展调研督导、作出指示批示。各级各部门及有关企业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稳定趋好。观山湖区、仁怀市等8个县(市、区)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乌当区、赤水市等3个地区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0xx年,赤水河荣获“中国好水”优质水源称号。

  (一)聚焦改革创新,不断健全生态环保体制机制

  按照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要求,聚焦打造“长江珠江上游绿色屏障建设示范区”目标,先后在乌江流域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执法监管等6项制度改革试验;赤水河流域开展生态补偿、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保障等12项制度改革试验,推进乌江、赤水河水环境持续改善,初步形成了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机制。颁布实施《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贵州省乌江流域环境保护规划》《贵州省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规划》《贵州省清水江环境保护规划》《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产业发展规划》等,对流域内的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进行系统部署,搭建制度框架,明确实施路径。单株碳汇精准扶贫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30项改革成果入选《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

  (二)加强“三水”统筹,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围绕长江流域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和重大项目的用水需求,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20xx年全省总用水量99.64亿立方米,比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134.39亿立方米少34.75亿立方米。建立完善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机制。印发《贵州省第一批省管河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目标》,编制完成乌江、舞阳河等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开展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工作。着力推行节水行动。组织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制定出台《贵州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颁布并施行《贵州省节水条例》,修订发布贵州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先进用水定额体系。目前,完成息烽县、普定县等22个县(市、区)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是加强水环境要素治理。加强工业污染治理。着力推进磷石膏“以渣定产”,自20xx年起全面实施磷石膏“以渣定产”,20xx年实现当年磷石膏“产消平衡”。着力推进重点污染源治理,督导贵州磷化集团先后投入8.1亿元实施乌江34号泉眼污水末端处理工程,处理能力已达12000m3/h,基本解决34号泉眼磷污染问题。着力推进“三磷”整治,对流域内99家涉磷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并按照“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对流域内存在环境问题的66家涉磷企业实施集中整治。着力推进开发区污染治理,59个污水处理存在问题的开发区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流域内共建成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168座,处理能力达386.95万吨/日,污水管网长度8932公里;流域内655个建制镇已有653个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松桃县甘龙镇因自然灾害延缓建设,黎平县地坪镇位于水库淹没区延缓建设),建设处理规模61.5万吨/日,累计建成管网5196公里。城镇生活垃圾治理方面,20xx年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规模2760吨/日,655个建制镇全部具备生活垃圾转运能力,共建成生活垃圾转运站731个,配备生活垃圾转运车751辆、清运车4662辆、垃圾收集点9.6万个,649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部整治销号。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面。20xx年底,经生态环境部现场督查、住房城乡建设部评估认定,我省6个地级城市建成区49处黑臭水体已经全部消除并实现“长制久清”。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厕所革命”。自20xx年开展农村“厕所革命”三年行动以来,全省完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新建、改建197.7万户,完成村级公共卫生厕所新建、改建15105座,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清理农村生活垃圾40.9万吨,清理村内水塘2.8万口,清理村内沟渠4.69万公里,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13.1万吨,清理乱搭乱建及残垣断壁2.7万处。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20xx年全省化肥使用量为81.93万吨(行业统计数据),比20xx年减少1.25万吨,减少1.5%;农药使用量为9418.15吨,比20xx年减少256.86吨,减少2.65%。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推进农膜回收秸秆综合利用。至20xx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7.16%,农膜回收率为83.56%。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开展全省规模以上养殖场畜禽粪污配套设施排查整治,共排查备案规模化以上畜禽养殖场3761个,其中大型养殖场2133个。目前,全省3761个规模化养殖场中有3745个完成设施配套验收(大型养殖场全部完成),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设施配套装备率达99.57%,大型养殖场配套装备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6.43%。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按照“划、立、治、管”要求,全面完成国家专项督查发现的74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181个问题整改。着力推进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截至20xx年底全面完成251个千吨万人、913个乡镇级、516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警示牌及隔离围网围栏建设。完成108个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并实施月报制,及时向社会公布水质状况。加强船舶和码头污染治理。对流域内289艘100总吨以上存在生活污水排放不达标的船舶实施技术改造,整改完成率100%。对不达标的11座非法码头进行全面整改。其中,10座码头已按要求全部拆除恢复岸线,1座提升类非法码头已通过整改验收并销号。获得经营许可证的营运码头及18个一、二类重要码头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接收设施实现全覆盖。加强尾矿库污染治理。全面排查长江流域74座尾矿库(主要为磷石膏、赤泥、石灰石、铅锌矿、硫铁矿、重晶石等尾矿库),对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26座尾矿库实施“一库一策”整治方案,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

  三是加强水生态修复。开展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完成渔船2548艘、渔民2494人退捕上岸,通过职业技能培训等方式,妥善解决退捕渔民转产安置问题,实现“1户1人”就业目标,符合参保条件的退捕渔民全部参保。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治。20xx年9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国家林草局和国家能源局下沉贵州时,指出赤水河流域小水电开发过度。赤水河流域(贵州境)共有小水电224座,其中单一发电功能的有168座,具有供水、灌溉、防洪等综合利用功能的有56座。20xx年已退出45座电站,20xx年原计划退出的50座电站中,已退出1座。目前,正在对小水电清理整改进行论证研究,待论证完成后,将进一步完善小水电清理整改方案并推进实施。开展湿地和森林生态系统修复。流域内建成湿地公园40个,湿地保护小区55个,实施中央财政湿地补助项目和湿地保护恢复工程13个。共设立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212个。划定国家级公益林面积3720.72万亩,地方公益林面积2836.33万亩。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全省纳入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364处、图斑399个、面积636.82公顷,20xx年至20xx年投入中央资金9225万元、省级资金2550万元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截至目前,已整治完成634.7公顷,整治完成率99.7%。开展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通过实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草地建设、小流域治理、坡改梯等工程和林草植被恢复措施,治理水土流失和石漠化。20xx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1745.26平方公里,石漠化治理755.42平方公里。

  (三)强化环境监管,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

  一是强化环境准入。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长江流域划分为975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对每个管控单元分别明确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形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严格落实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20xx年,长江流域共受理环境影响评价项目4096个,涉及资金4647.55亿元,因产业准入政策、重大环境影响(选址、环境容量)等原因不予审批建设项目67个,涉及资金31.52亿元。

  二是强化环境监管。严格自然保护区监管。着力推进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目前,大沙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宫州级自然保护区、冷水河县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已基本完成。发现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采石采砂、工矿用地等64个重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认真开展“20xx清废行动”问题整改和“回头看”。“20xx清废行动”国家交办确认属实的6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严格环境执法监管。20xx年生态环境部门共立案查处长江流域内环境违法案件1044件,罚款金额逾1.2亿元。水利部门共查处未批先建、未批先弃、未验先投、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等违法违规项目9500余个,罚款1600余万元。

  三是强化水质监测。为及时了解全面掌握流域水质,有效管理流域水生态环境,我省长江流域共设国控断面32个,省控断面145个,共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145个。通过定期开展水质监测,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常,及时开展溯源并进行调查处理。

  (四)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目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3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6个;长江经济带20xx年警示片指出的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20xx年警示片指出的1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6个;20xx年警示片指出18个问题,地方已上报完成整改7个,其他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正按时序推进。

  (五)坚持跨省协商,推动流域区域联动合作

  一是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xx年,云贵川三省签署了《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按照1:5:4的比例每年共同出资2亿元设立赤水河流域横向补偿基金,建立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中首个跨省域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二是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与四川、云南建立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工作联络、信息资源共享、案件办理、生态修复、业务交流以及新闻宣传等6项司法协作机制。

  三是建立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推进赤水河流域在环境保护方面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五统一”,在联合交叉执法、联席会商、信息共享、信息通报、监测预警、应急联动等方面充分合作,提高了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效率。

  四是建立生态环境联防联控机制。会同重庆、四川、云南3省(市)印发并实施了《长江上游四省市20xx年生态环境联防联控重点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环境污染防治。20xx年,联合四川省对赤水河流域合江、叙永和古蔺的`14家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云南省对彝良沐阳硅业倾倒废渣进行联合执法。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仍不稳定。结构性、区域性水污染问题还较突出,进一步改善的空间有限且难度加大。如磷石膏渣场渗漏废水(息烽、开阳区域,福泉区域)、电解锰渣场产生的含锰渗滤液废水(松桃区域)、废弃煤矿产生的煤锈水(凯里市鱼洞河区域)、酿造业产生的酿酒废水(仁怀区域)等污染隐患仍然存在,解决上述问题还需较长时间。

  二是重点污染源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如乌江34号泉眼、清水江发财洞汛期极端天气存在含磷废水直排现象。

  三是城市环保基础设施仍然存在短板和不足。部分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存在生活污水溢流现象;城市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未实现雨污彻底分流。

  四是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较重。20xx年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31795.99平方公里,占流域土地面积的27.47%,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66.65%,且中强度及以上水土流失为11592平方公里,按照目前的治理进展,治理任务非常艰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以守护好优良生态环境为总目标,以实施生态环境提升行动为总抓手,着力推进长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生态建设,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一是巩固好水生态环境质量。建立水环境质量应急响应精细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在水环境质量底线中落实以水环境控制单元为基础进行污染防治和排放管控。结合水质控制单元和水功能区划分,按流域设立以行政辖区为责任主体、控制断面为节点的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体系。按控制单元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对水质超标单元要求限期达标治理,实行水质目标、受纳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排放口、污染源企业的全要素管理。

  二是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继续按照挂牌督战、挂图作战、挂账销号“三挂打法”,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巩固提升工程、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程、清水江和乌江总磷污染整治巩固提升工程、松桃河锰污染治理工程、赤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美丽河湖创建工程。

  三是强化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照清单制、台账制、销号制要求,强力推进长江经济带曝光问题整改,对20xx-2020年三年曝光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推进南明河溢流、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四是坚持从严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针对水环境重点领域、重点流域开展“举一反三”排查,集中力量对磷化工、白酒、煤矿、工业园区、自然保护地、县级城市污水收集处理、垃圾填埋场开展全面严格排查,主动发现一批突出问题,严格查处一批生态环境违法案件,严厉打击非法排污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加快流域水生态修复。加大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为抓手,加快水土保持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

  六是积极推进云贵川三省继续建立并实施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争取从国家层面完善补偿原则、补偿标准、实施目标、分配考核等程序和标准,科学界定保护者与受益者权利义务,形成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13

  20xx年以来,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落实省厅“4421”工作思路,扎实开展“转作风,树形象,讲担当,促发展”活动,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坚决打赢空气质量“退后十”攻坚硬仗,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预计能够圆满完成各项年度任务目标,实现“十四五”顺利开局。空气质量方面,省下达我市目标为PM2.5控制在5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230天以上。截至xx月xx日,我市PM2.5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优于考核目标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4%,改善率全省排名正2,全国排名正8;优良天数228天,同比增加15天,优良天比率66.5%。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77,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倒排第13,阶段性实现“退后十”目标;同比下降18.2%,改善率全国排名正5,全省正2。水环境质量方面,20xx年1-11月份,全市13个国省考断面中8个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占比61.5%,达到省定目标。全市20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和153个“千吨万人”水源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100%达标。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稳定保持“双100%”目标。

  一、提升政治站位,凝聚污染防治攻坚强大合力

  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主动担当负责,加强统筹调度,在全市上下形成治污攻坚强大合力。

  (一)坚持政治引领,强化使命担当。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铁心向党,铁肩担责,认真履行污染防治统一监管职责,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把“退后十”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争当“退后十”攻坚主力军、先锋队,勠力同心、尽锐出战,进入xx月份后,坚持日调度、日攻坚,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必要手段,做到以日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年,决战决胜,全力打赢“退后十”攻坚战。

  (二)坚持统筹推动,强化顶层设计。充分发挥生态环保委办公室、大气办、水领办、土领办、督察整改办的议事协调作用,当好全市治污攻坚参谋部,先后提请市委、市政府连续召开12次全市高规格“退后十”攻坚部署会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逢会必讲,调研必看,连续调度督导、一线明查暗访,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始终保持“坐不住、等不起、睡不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站位全市大局,做好顶层设计,统筹全市生态环境治理,印发《xx市20xx年生态环境系统工作要点》《xx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攻坚行动方案》等一系列综合性文件和专项治理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绘制作战图,分类分步推进各领域生态环境治理。

  (三)坚持以责促动,强化考核问效。制定《xx市打赢“退后十”攻坚战考核办法》,坚持每周预警、半月通报、月度检查、季度约谈,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落后的县(市、区)实施约谈问责,今年以来,共有6个县(市、区)被约谈预警,6个县(市、区)党委主要领导在全市大会上做检讨。全市扣缴水生态补偿金990万元。全市因环保问题共问责744人,以严肃问责倒逼工作落实。

  二、聚焦空气质量“退后十”,以更高标准打赢蓝天保卫战

  把“退后十”当成头等大事,坚定而为,坚决而为,科学研判,精准管控,强力推进“退后十”攻坚。

  (一)大力推进“三个结构”调整。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扎实推进钢铁产业整合重组,强力推动高炉、转炉、焦炉有序关停,全市累计关停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18座、1080立方米高炉1座、1050立方米高炉1座;100吨以下转炉18座、120吨转炉1座;4.3米焦炉4座。加快推进xx老区退城整合和邯电退城进郊项目,从根本上解决“钢电围城”问题。在能源结构调整方面,完成平原地区6.59万户清洁取暖改造扫尾工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防散煤复燃排查行动,发现并消除燃煤隐患199个。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取缔全部散煤销售网点,对“禁燃区”外的42家散煤销售网点实施100%全覆盖质量抽检。在运输结构调整方面,在去年建成投运4条铁路专用线的基础上,加快6条新建铁路专用线建设,目前4条已建成投运。

  (四)持续深化工业治理。采取在线监控、远程质控、分表计电、驻厂监管等措施,加强达标排放监管,确保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101家企业实现超低排放新常态;砖瓦、炭素、石灰、铸造、岩棉、氧化锌等473家企业达到“六化”治理要求;936家涉粉状物料企业无组织排放得到全面控制。对561家重点企业开展差别化生产调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倒逼企业提升治污水平。

  (五)全力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对涉VOCs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治理方案,127家化工、涂装、印刷等企业完成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87家企业完成无组织治理,130家企业完成末端提升改造。每季度开展一次泄漏检测与修复。夏季高温时段实行错峰生产,每天早5点—晚6点停止建筑墙体涂刷、道路划线、沥青铺设、栏杆喷涂等户外作业。对废油(漆)桶、敞开液面逸散、废旧活性炭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严防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放散。20xx年,我市臭氧浓度同比下降4.9%,因臭氧损失污染天数减少7天。

  (六)强化扬尘污染治理统一监督管理。以降低PM10为目标,全面加强扬尘污染治理。

  一是抓统筹,凝聚监管合力。制定扬尘污染治理方案,统筹推进“九尘共治”,督促建设、城管、交通等部门制定各自专项方案,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连续开展3轮攻坚月和专项执法行动。

  二是抓监测,明确监管重点。充分运用裸土裸地卫星遥感拍摄、建设工地PM10在线监测、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渣土车定位监控等科技手段,精准锁源、靶向施治。共计对主城区及周边10个县(市、区)、4条国省干道开展积尘负荷走航监测2404条道(次),对70余家企业开展厂界走航200次。利用卫星遥感拍摄排查整治裸土裸地247.01公顷。

  三是抓督导,压实监管责任。每日必查重点区域各类扬尘源和网格监测高值,监督解决扬尘污染问题5317个。会同新闻媒体开展8次“督访行”活动,在xx电视台播放2期扬尘污染负面片。每月通报PM10、降尘量、走航监测考核情况,对“回头看”发现的问题采取日统计、周通报、月问责,共约谈2名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问责科级干部14人。xx-xx月份降尘量6.7吨/月·平方公里,低于国家标准25%,截至xx月xx日,我市PM10浓度78微克/立方米,全国排名倒18,彻底甩掉了全国倒一的“土帽子”;同比下降21。2%,改善率全省排名正1,全国排名正2。

  (七)突出移动源污染排放“三管一查”。利用移动源智慧管控平台,加强路检路查、入户抽查、遥感抓拍。

  一是严管柴油货车。全市21764辆重型柴油货车安装OBD,对156家重点用车单位完善智能门禁系统,实现对国五以下车辆自动拦截。规范入市口6个综合服务区“三位一体”综合管理。今年以来共抓拍黑烟车1136辆,罚款22.72万元;通过路检路查,对2210辆排放超标的柴油货车处罚44.2万元。

  二是严管非道路移动机械。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19455辆,对排放不达标的157台机械共处罚93.7万元。

  三是严管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对全市67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按积分评定、按等级监管。四是严查油气回收装置。加强全市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检查,对油气泄漏和不正常运行的依法立案查处。

  (八)织密露天焚烧监管网格。坚持技防人防有机结合、有效互补,调整视频监控点位布局,优化系统算法,降低火点识别的误报率和漏报率。制定禁烧平台考核管理办法,砸实“发现—推送—处置—反馈”全链条工作机制,做到火点“发生即发现、发现即处置”。20xx年1-11月份,共计发现查处火点660个,同比下降19.2%。

  (九)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起草《xx市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和《xx市20xx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点》。编制xx市20xx年温室气体清单,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基础数据等资料收集,初步测算我市碳排放在2028年达到1。7亿吨峰值。积极推进碳交易市场建设,启动电力行业碳交易市场,11家电力企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除五矿电厂停产外,其他10家电厂参加20xx-20xx年配额分配及履约清缴,总配额约4400万吨。开展“全国低碳日”主题宣传,大力推进磁县讲武城镇北白道村、馆陶县粮画小镇等10个低碳社区试点创建。

  三、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以更高标准打好碧水保卫战

  坚持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围绕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条主线发力,力争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有水和谐”的良好水生态系统目标。

  (一)强化责任考核。修订完善年度考核细则、月度排名办法和生态补偿机制,强化水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刚性要求,对年度实行达标率和改善率双考核。突出上下游责任共担,每月综合断面达标率和排污口排放达标率进行排名。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增加考核因子、提高扣缴基准值,全年扣缴生态补偿金990万元。

  (二)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持续开展水源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违规问题集中清理。完成128个乡镇级水源地划分。20xx年度,我市2个市级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取得100分,18个县级水源地达到95分以上,均为优秀等次,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有力提升。

  (三)紧盯断面水质达标。

  一是多方式加密监测。利用水质自动站实时监测、设置浮漂分段监测、人工采样加密监测等手段,全时段监测水质变化。每日发布国、省、市控自动站水质监测日报;在主要河流关键河段安装8套浮漂站,分段监测水质变化;每月至少开展3次人工采样监测,风险断面实行5小时加密监测,动态跟踪水质变化,及时排查、消除水质污染隐患。

  二是多手段比对印证。采取人工自动比对监测、实验室比对监测,交叉印证,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三是多数据分析研判。加强监测数据同比、环比、上下游对比,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按照考核目标倒算每月、年度指标余量控制,做到“以日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年”。

  (四)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

  一是查测朔源摸底数。采取无人机(船)监控、人工徒步排查和专家质控核查等方式,对全市22条河流入河排放口进行“大体检”,完成全部有水、无水排放口和雨水、污水排放口登记造册、溯源评价,建立详细台账。

  二是从严管控保达标。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入河排污口,严格依法办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坚持每日巡查,并开展专项检查、突击暗查、专家排查,制作两期警示片,依法封堵10个非法排污口。通过大力整治,1-11月份,全市62个入河排污口水质全部达标。

  (五)突出河湖生态保护治理。

  一是全面控制城镇、工业和农业农村水污染物排放。推动实施雨污分流改造58.6公里,监管134个重点涉水企业全部达标排放,全面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化肥减量增效,严控农业面源污染。

  二是持续推进重点河流生态修复。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加快复苏河湖生态环境。争取专项资金5406万元,实施人工湿地、生态修复8个项目,滏阳河(磁县段)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协调水利部门落实全年1.8亿立方米生态补水计划,保障了生态基流。滏阳河全域生态修复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滏水扬帆、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美景再现。

  三是强化流域联防联控。建立重点河流上下游协作机制,与邢台、濮阳、长治、聊城等上下游城市协同开展增流、减污行动,共同推动河流水质改善。

  四、坚持防治结合,以更高标准打好净土保卫战

  围绕“双100%”目标,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

  (一)全面防范土壤环境风险。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农用地分类管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稳定达到“双100%”,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开展关闭搬迁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耕地周边涉重金属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更新完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督促其完成自行监测和土壤、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完成18家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环境执法监测。加强农田灌溉水水质监测,新增12个监测点位。

  (二)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推广峰峰矿区“无动力”、邱县“厕污一体化”、复兴区“建管用”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强化政策推动、示范带动、奖金撬动,提前两个月完成422个村庄治理。对78处农村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生态绿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全部符合公众评议、感观识别、水质监测标准。每处水体都建档立卡、树立责任牌,张贴二维码,形成常态治理机制。河北日报、中国环境报等多家媒体9次报道我市的先进做法。

  (三)强化固体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为契机,大力推动“一法两条例”贯彻实施,持续开展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塑料污染排查整治,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实施方案》,建立由16个部门组成的危险废物联席会议机制。建成1家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新增2家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单位和1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精准有效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与服务100%覆盖,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及时有效收集和处置100%。

  (四)严格自然生态保护。做好生态保护的加法,扩大生态空间和生态容量。绘制编印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类自然保护地“一本图集+一本管理手册”,一张蓝图统领自然生态工作。复兴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列入省推荐名单。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对4年来专项行动排查整改的.41个问题“回头看”,拆除一处新建违规建筑。对生态保护红线内83处疑似问题图斑逐一现场甄别,坚决查处非生态活动,让红线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以《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第十五次大会(COP15)为契机,深入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宣传,让“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理念深入人心。

  五、突出监管服务并重,以科学精准措施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以“证”为“本”,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体系。扎实开展排污许可证后核查,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和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双百”工作,对全市687家重点排污单位开展专项核查,对钢铁、焦化、白灰、砖瓦窑、岩棉、搅拌站等6个行业进行现场抽核。强化规划环评监督管理,对21个省级工业园区规划环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严格环评机构监督管理,对13家环评技术单位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完成“三线一单”成果发布,全面进入成果落实和实施应用阶段。

  (二)用法律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力量保护环境。坚持“一把手”抓执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执法改革,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严肃性、权威性、有效性。出台《xx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丰富了依法治污的“武器库”。统筹市县执法力量,尽锐出战,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聚焦突出问题。开展在线打假专项行动,参照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模式,对钢铁、焦化企业开展联合解剖帮扶检查,严查数据造假、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等违法行为。对涉县天利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北新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启动按日连续处罚,分别罚款1155万元和660万元。

  二是聚焦重点区域。由6名县级干部带队成立帮扶组,组织300人(次),分别对永年区、峰峰矿区、xx市、磁县等重点区域开展解剖帮扶,累计发现700个问题,全部交办整改,并对6名正科级干部作出停职处理。

  三是聚焦能力提升。坚持刀刃向内,强化“一案双查”,严格落实执法监管责任。聚焦“四个铁军”建设,以提升作风能力为核心,开展业务大讲堂、执法大练兵、技能大考评等活动,激发执法人员学习、钻研、争先、创优的劲头,不断提升执法效能。20xx年1-11月份,全市下达处罚决定书2280件,罚款2。19余亿元,五类案件总数242件。生态环境部通报1-6月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执行情况,我市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全国第5,罚款金额全国第6,五类案件数量全国第7。我市开展区域交叉互查的做法在省政府办公厅《要情快报》第146期上刊发,胡启生副省长批示“这是负责任的态度,也是创新的方法”;环境执法“零点行动”在省《要情快报》第247期上刊发,胡启生副省长批示“好!越来越精准!”

  (三)持续推进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全力抓好督察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强化协调推动,定期督导要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20xx年以来,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共向我市反馈问题共251个,目前已完成整改247个,正在整改4个[xx老区搬迁、xx市4家钢铁企业退城搬迁、主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成安县58眼自备井关停],均为20xx年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四)大力推进智慧环保建设。按照智慧环保改革要求,结合xx实际,建立大气环境智慧调度平台,钢铁、焦化等6个行业53家重点企业373个排口DCS系统、11个行业153家企业528个点位视频监控、156家重点用车单位门禁监控系统全部与生态环境系统联网。平台每日推送污染物排放总量变化、管控措施落实、在线监测超标异常、重点企业停限产装备视频监控、分表计电、重点用车单位门禁、露天焚烧视频监控、热点网格、建筑工地PM10在线、乡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SO2区域排名、高值点位推送等11类情况,为精准科学治污提供了保障。

  (五)积极服务经济绿色发展。扎实开展“培督考用问”一体化改革,完善干部全链条管理,健全科学有效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全年共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3.5亿元,再创历史新高,全省领先,为企业治污设施升级改造等项目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印发《关于帮扶重点纳税企业环保绩效升级的通知》,统筹考虑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加大对税收贡献高、污染排放小、重要产业链环节的企业支持帮扶力度,力争达到A级、B级和引领性水平。274个项目和企业纳入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在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情况下,不停产,不限产,少检查,少打扰,尽可能予以服务保障,支持其正常生产。

  六、突出全面从严治党,锻造能打胜仗铁军队伍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压实党建责任、狠抓制度落实、持续改进作风,锻造政治上靠得住、担当上叫得响、作风上过得硬、廉洁上信得过、本领上练得强的生态环境铁军队伍。坚持“党旗领航、活动牵引、建强堡垒,改进作风”的总体思路,强化政治建设,深化融合融入,锻造四个铁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聚焦重大教育活动,扎实铸魂育人。高标准开展党史的学习教育,开办党史读书班,邀请专家宣讲,开展“三个一百学党史活动”,“关键少数”领学,“全员覆盖”深学,持续掀起学习热潮,以党史“源头活水”浇灌初心信仰。制定专题计划,印发学习通知,组织3次全员集中学习,1次集中辅导,2次中心组研讨,安排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20个分局宣讲,不断从中汲取前进动力。扎实推进“转树讲促”活动,组织系统大会动员部署,围绕“10+5341”工作重点聚力攻坚,推动实现思想认识新转变、队伍建设新提升、改革创新新突破、重点工作新跨越。

  (二)聚焦抓基层打基础,组织坚强有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召开系统会议部署管党治党,开展党建述职、党建考核、党内表彰,规范“三会一课”,指导各党支部高标准召开党史的学习教育和“转树讲促”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创建“红色铁军,生态xx”党建品牌,成立“党员突击队”,设立“党员先锋岗”,在“退后十”攻坚一线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局党组在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局机关党委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5名同志被市直工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

  (三)聚焦持续正风肃纪,力促纪律严明。组织党员干部聚焦“十问十查”,全面开展作风纪律排查整治,制定作风纪律整治“十条措施”,对各分局、处室作风纪律进行全覆盖检查,对xx县分局分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召开警示教育会议,通报6起近期查处的违法违纪问题,警示全体党员干部以案明纪、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14

  按照长江保护法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国务院委托,就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20xx年以长江流域为重点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20xx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长江保护法,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长江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扎实推动各项污染治理工程,全力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20xx年,长江流域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6.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3个百分点,较20xx年提高14.9个百分点,干流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质。劣Ⅴ类断面比例较20xx年降低6.1个百分点。长江流域19省(区、市)均完成“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约束性指标。长江经济带经济保持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了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一、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各地区各部门始终把长江保护修复摆在各项工作中的突出位置来抓,突出重点、协同联动、扎实推进,取得重要进展。

  (一)强化国土空间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一是组织编制《长江经济带(长江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xx—20xx年)》,开展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试点,构建差别化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规则。二是制定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长江流域19省(区、市)编制印发“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基本建成信息共享系统。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技术审核。三是强化综合管控机制。建立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体系,明确产业发展、区域开发、岸线利用等方面管控要求。四是开展劣Ⅴ类国控断面整治行动。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明确的劣Ⅴ类国控断面全部完成消劣。

  (二)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改善水生生物多样性

  一是完成重点水域渔船渔民退捕任务。累计退捕渔船11万艘、渔民22.8万人。建立退捕渔船渔民信息管理系统和实名制动态帮扶系统,出台9项安置保障措施,拨付中央补助资金130亿元,引导各地安排资金123.68亿元,实现应保尽保、应帮尽帮。二是开展非法捕捞专项整治。20xx年累计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3.4万艘、违规网具26.7万张(顶),查处非法捕捞案件7579起、涉案人员8361人。设立长江口禁捕管理区。清理整治长江干流、洞庭湖、鄱阳湖非法矮围,清除围堤120余公里。三是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累计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等568.22万家(个)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264.49万个次,推动下架(删除、屏蔽)非法交易信息2.66万条。禁捕后,长江江豚等旗舰物种的出现频率增加。在20xx年率先全面禁捕的赤水河,特有鱼类种类数由禁捕前的32种上升至37种,资源量达到禁捕前的1.95倍,生物多样性水平逐渐提升。

  (三)排查整治排污口,推进水陆统一监管

  一是全面启动长江干流、九条主要支流及太湖入河排污口底数摸排,徒步排查岸线2.4万公里,首次实现“无人机航测+实地核查”高精度全覆盖,共发现入河排污口60292个,比之前掌握的数量增加约30倍。二是在全面排查基础上,同步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安徽省通过在工业企业安装自动监控、每月手工监测相关水系、建设入江口微型水站,初步建成综合监测体系。三是探索建立一整套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规范体系和长效机制。江苏泰州市和重庆渝北区、两江新区等试点地区累计实施治理示范工程100余个,完成监测、溯源和80%整治任务,解决污水直排、乱排问题6000余个。

  (四)加强工业污染治理,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一是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完成长江经济带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558家,完成率97.2%。完成沿江化工企业“搬改关”228家,其中沿江1公里范围内落后化工产能已全部淘汰。制定《化工园区综合评价导则》、《化工园区开发建设导则》,推动化工园区规范发展和合理布局。二是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浙江省264个重点工业园区建成“污水零直排区”。三是开展“三磷”(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存在问题的281家“三磷”企业(矿、库)均已完成整治。四是深入开展“清废行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共发现问题点位3252个,整改完成3221个,完成率99.0%。五是深入推进尾矿库综合治理,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完成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停用超过3年的尾矿库闭库。1641座尾矿库全部完成污染防治方案编制,其中1618座完成污染治理,完成率98.6%。六是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完成989个涉农县域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推进建设用地中的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七是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推进川渝云贵等长江上游地区、江浙沪皖等长三角地区分别建立区域危险废物联防联治机制。

  (五)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遏制农业面源污染

  一是整县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措施。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行政村占比超过98%,基本完成9835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二是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长江经济带实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6.8亿亩,化肥施用量逐步减少,肥料利用率大幅提高。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应用面积达3.19亿亩,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覆盖率37.54%。三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在8省53个县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初步构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和机制。开展污染负荷评估,探索建立种植业污染负荷和治理绩效评估方法体系,编制优先治理区域清单。发布《农用薄膜管理办法》,支持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

  (六)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一是加快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长江干流沿线城市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城市建成区共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近2.4万个。二是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沿江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上海等28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三是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推动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四是加强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保护。1474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161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治,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比例达91.1%,9973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部完成划定。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97.6%。优化沿江取水口和应急水源布局,地级及以上城市备用或应急水源建设基本完成。

  (七)加强航运污染治理,防范船舶港口环境风险

  一是完善港口码头环境基础设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基本完成,长江经济带累计建设接收设施33872个。二是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及风险管控。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落实单壳化学品船和600载重吨以上单壳油船禁航制度。推进船舶配置污染物收集或处理装置,完成31323艘100总吨以上船舶改造。三是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港口船舶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沿江港口岸电设施覆盖泊位4700余个,20xx年累计使用岸电约5000万度,较20xx年翻了一番。

  (八)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生态用水需求

  一是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长江(含太湖)流域共完成69152个取水项目整改提升,完成率99.75%。批复赤水河、沱江等9条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显著下降。二是清理退出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水电站3500多座,完成整改2万多座。三是建立重点跨省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障目标体系,确定62个主要控制断面保障目标,编制完成保障实施方案。在运水电站均按规定下泄生态流量,并接入各级生态流量监管平台。连续4年实施三峡等水库联合生态调度实验,改善鱼类自然繁殖生境。

  (九)强化生态系统管护,严厉打击生态破坏行为

  一是持续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十三五”期间,长江流域累计完成造林2.2亿亩、森林抚育1.2亿亩、石漠化治理1560万亩,新增水土流失治理7.85万平方公里。完成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两岸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1.3万公顷。完成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长江流域国际重要湿地达40处。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180亿元,支持实施9个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二是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青海省创新建立三江源国家公园全新体制。大熊猫、朱鹮、扬子鳄等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稳中有升,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扎实推进。三是实施“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发现15.5万条问题线索,明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问题2547个,建立台账,开展联合巡查,督促整改完成2315个。四是清理整治河湖“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7.8万个。开展采砂联合检查和清江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干流规模性非法采砂基本得到控制。清理整治长江干流违法违规岸线利用项目2431个,腾退长江岸线158公里。五是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估。20xx年度,纳入中央财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名单的283个县域中,生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的.有241个,“变好”的有24个。

  二、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加强

  各地区各部门加快建立健全法治保障,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服务能力,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推进提供强有力支撑。

  (一)建立健全法治保障

  一是贯彻落实好长江保护法。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长江保护法,并做好宣传贯彻等工作。国务院统一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完成涉及长江流域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需要制修订的抓紧推动落实。制定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的司法解释。各地积极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推进相关地方配套立法,探索开展流域保护协同立法。二是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司法协作机制,各地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等专门审判机构1203个。三是发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各地办理相关案件40余件,赔偿资金超1.4亿元。

  (二)依法完善制度机制

  一是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共抓大保护体制机制,推动政府、部门、企业等各类主体落实法律责任。二是强化顶层设计。构建“1+N”规划体系,深入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制定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等专项规划。三是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印发相关技术导则,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建立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体系。四是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在长江流域核发排污许可证11万余张,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五是推进完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累计安排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资金180亿元。研究制定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六是健全价格、融资机制。在长江经济带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利用价格杠杆强化水污染防治。指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发展绿色债券市场,支持沿线城市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进一步以市场化方式动员公共和私人部门资金参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七是建立完善分析预警、调度通报、独立调查、跟踪督办相结合的问题发现和推动解决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水生态环境形势,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三)发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用

  一是狠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连续三年拍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每年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会议上专题播放,以警示促重视、以警示促落实、以警示促整改。紧盯警示片披露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强力推动整改。三年警示片披露的48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18个,长江经济带沿江省(市)自查整改问题4137个。二是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范畴。完成对上海、重庆、浙江三省(市)第二轮督察反馈,并紧盯地方整改进展。20xx年4月,对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等6省(区)实施第二轮督察。

  (四)强化支撑服务保障

  一是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组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及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为长江生态环境监管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减污降碳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湖北省、上海市建设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三是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在长江经济带布设1720个国控断面和91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省、市、县跨界断面自动监测全覆盖,实时发布水质监测数据,对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进行通报预警。开展水生态状况调查监测。四是加强区域联动协同。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共同保护。指导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五是强化环境应急管控。完成长江经济带突发环境风险地图绘制,实现2万多家涉重金属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全覆盖。94.1%的县级以上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河南省南阳市编制“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方案,形成“以空间换时间,以时间保安全”的“南阳实践”。六是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成立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推进58个驻点城市跟踪研究和技术帮扶,推进水专项成果转化。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积极探索开展环境治理模式创新。

  三、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依然突出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尽管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但基础薄弱、历史欠账多,水生态问题仍然是长江流域最主要的问题,长江保护修复任重道远。

  (一)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尚需加强

  各地区各部门对长江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和重要制度学习把握不够,部分企业法律意识淡薄、法治观念不强。区域联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有待完善。

  (二)污染防治任务依然艰巨

  长江流域污染排放基数大,部分工业企业环境风险不容忽视。部分地区雨污分流不到位、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不少地区农业面源污染已上升为主要矛盾。船舶含油废水等直排入江现象依然存在。排污口整治和管理难度大。

  (三)生态破坏仍然严重

  部分地区湿地、湖泊萎缩,生物多样性减少。部分河道生态流量保障不足,水体自净能力减弱。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效果还不稳固。非法采砂案件仍有发生,监管执法存在较多挑战。矿山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难度大、欠账多。

  (四)生态环境治理仍存短板

  生态环境治理整体性、系统性尚需加强。清洁生产推行仍需深入。生态环境治理投入不足,管网建设和维护资金保障机制不健全。流域监测预警机制衔接不够。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人员、经费、手段不足。流域内尾矿库存在环境风险。

  四、依法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的第一年。我们将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总要求,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持续改善长江生态环境,确保“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起好步、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全面宣传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

  进一步加强长江保护法等法律宣贯实施,推动形成以长江保护法为统领、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支撑的法治体系,有序推进相关立改废释工作,把法律规定的责任体系落到实处。建立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统一指导、统筹协调长江保护工作,审议长江保护重大政策、重大规划,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事项,督促检查长江保护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扎实推动绿色发展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力争在推动碳排放达峰行动、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等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引导推动重点行业开展清洁化改造,深入推进清洁生产与节能减排政策协同一致,加强高污染、高排放项目环评管控,切实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严格执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严禁污染型产业、企业向中上游地区转移。开展化工园区评价认定,指导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和沿江化工企业“搬改关”工作。推动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等企业在符合产业定位的园区布局,排放污水由园区集中处理。制订分区差别化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优化产业布局。继续推进绿色航道建设,持续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在船舶上的应用。推广应用节水技术装备,持续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推动沿江省(市)产业聚集化、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深入开展污染防治

  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动沿江城市加大污水管网改造力度,推进建制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沿江城镇垃圾收集处理能力,力争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实现长治久清。深入推动排污口整治,落实地方主体责任,确保整治方案落地见效。巩固提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三磷”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成效。以嘉陵江上游尾矿库为重点,统筹抓好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防治。推进长江经济带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并支持绿色化提标改造。加强面源污染防治,推进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沿线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强化船舶到港口、港口到城市的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有效衔接。

  (四)持续开展生态修复

  坚持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大防护林体系建设力度,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持续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和退耕还林还草,推动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分类分区加强湿地生态系统和滨海湿地保护修复,深入开展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落实好长江“十年禁渔”,开展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管理措施常态化、可持续,确保退捕渔民退得出、稳得住。构建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体系,加快建立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网络。制定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位、水量)控制指标,巩固和提升小水电清理整治成果,保障生态用水。深入推进非法采砂入刑实践,坚决防止非法采砂反弹。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问题。持续推进长江流域珍贵、濒危物种保护。强化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范野生动物致害,加强外来物种风险管控。

  (五)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充分发挥规划对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引领、指导和约束作用,编制形成长江流域“十四五”规划体系。继续做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推动“三线一单”落地实施和应用,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促进岸线高效开发利用。深入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督察重点范畴。聚焦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研,搞清楚症结在哪里、对策是什么、落实怎么办,建立健全问题发现和解决机制。继续制作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促进沿江省(市)深化自查自纠,开展全面排查,狠抓系统整改,紧盯问题、追根溯源、举一反三,推动解决一批关联性、衍生性和其他生态环境问题。国家实行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尽快建立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机制。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区域交叉检查制度,健全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强化环境监测与科技支撑。完善基于水生态系统健康性的长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健全提升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统筹监测网络与应急预警能力,全面组织开展长江水生态质量调查监测工作。开展重点区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生态状况监测评估,实施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建立健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水文、气象、航运、自然灾害等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和平台,共建共享长江监测“一张网”。持续做好财政资金保障,引导金融机构在可持续条件下支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长江全流域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长期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立法、法律实施监督和执法检查,为指导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美丽中国发挥重要作用。我们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不断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为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坚实生态环境基础!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15

  20xx年,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生态立县、绿色发展,以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为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实施生态治理跃升战,切实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生态环境质量、生态满意度排名保持全市前列,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生态环境基本状况

  (一)水环境状况。县控以上断面Ⅲ类水及以上比例保持100%,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考核优秀。千亩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续四年保持100%,年度均值首次达到Ⅱ类水标准。南北湖连续七年达到Ⅱ类水标准的水体。

  (二)空气环境状况。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36,空气质量优良率91.5%,PM2.5浓度27微克/立方米。

  (三)固体废物处置状况。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9.63%,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四)环境安全状况。全县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生态破坏事件以及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

  二、特色亮点

  (一)三个全市唯一。全市唯一连续四年获评美丽浙江建设工作考核优秀县;全市唯一同时荣获生态省建设突出贡献集体三等功、xx市“十三五”期间生态治理工作集体二等功荣誉;南北湖成为全市唯一一个连续七年达到Ⅱ类水标准的水体。

  (二)三个全市领先。空气质量连续六年保持全市前列;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连续六年保持全市前二;一街道两村(社)成功入选全省第一批低(零)碳试点创建单位,入选数量全省最多。

  (三)三个全市率先。全市率先整治提升紧固件行业企业392家,完成率100%;全市率先完成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千亩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年均值首次达到Ⅱ类水标准。

  三、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围绕全域美丽,推进新时代美丽xx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加突出,将生态治理跃升战作为全县十大跃升战之一,制定实施方案。完善规划体系,制定《xx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高水平推进美丽xx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等。持续深化绿色创建,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年度自评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三年复核工作,创建绿色生态家庭100户、绿色学校4所,配合做好拆迁工作,保质保量完成40户拆迁任务。连续七年发布生态环境状况白皮书,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生态探访等活动,推动光大环保能源等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排名全省第22位,全市排名第二。

  (二)围绕绿色发展,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转变。完成紧固件、印染、印刷三大行业绿色提升,全年整治提升紧固件行业企业392家,完成率100%。开展“两高一低”企业整治提升,全年共完成高排放企业整治提升35家。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完成2家发电行业企业碳排放配额的预分配。推进企业环境污染责任险,完成44家企业补助71。7万元。优化环评审批,严守“三线一单”,审批或备案项目283个,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24个、国家排污许可证28个。深入开展企业“三服务”活动,累计出动3125人次,服务企业1103家次。深化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革,完成党政机关整体智治平台和数字政府生态文明板块的搭运,加快智慧环保建设,积极谋划饮用水水源地数字化管理和智能企业电力工况两个应用。

  (三)围绕污染防治,全面实施生态治理跃升战。治水上,完成3个国控断面“一点一策”治理方案,完成10个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提档升级,组织完成1次千亩荡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习。实施碧水河道建设,推进“碧水绕城”“碧水绕镇”建设。加强海洋污染防治,开展入海河流氮磷减排行动。治气上,制定《xx县臭氧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xx-2023年)》,完成39家企业源头替代、超低排放改造等任务。加强扬尘治理,新增雾炮车、洒水车、高压冲洗车等9辆。检测运营货车522辆,完成400台非道机械编码登记和上牌工作,划定高排放非道机械禁用区。治废上,开展“无废城市”创建,成功创建无废细胞50余个。全面应用固废管理信息系统,危废企业注册1019家,一般固废企业注册1311家。全县一般工业固废企业入网率100%,9个镇(街道)完成“一镇(街道)一册”编制。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四)围绕风险防范,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以“七张问题清单”为抓手,推进重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完成二轮央督35件信访件、2个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销号,完成20xx年省委生态环保专项督察迎检工作。深入推进“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全年通过市“三大十招”智慧平台上报整改问题21257个。受理各类环境信访361件,同比下降5%。开展环境污染问题排查见底百日攻坚执法专项行动等,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万余人次,检查企业6614家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21件,罚款金额1147。8万元。

  (五)围绕和谐共生,加强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修复,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20xx年我县获流域横向生态补偿金额700万元,为全市最高。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空间布局约束要求,守牢生态红线。完成生态损害赔偿案件3起,赔偿金额14.1万元。开展“绿盾20xx”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对南北湖风景区和钱江潮源省级湿地公园两个自然保护地开展检查。20xx年我县被省厅确定为xx市唯一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重点区域,今年调查发现国家一级保护鸟类——黄胸鹀,同时发现二级重点珍稀濒危保护植物——鹅掌楸种群。

  (六)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打造生态环保铁军。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力抓好班子建设、带好队伍,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凝聚力和战斗力。开展7次全局干部职工能力培训会,组织22名年轻同志参加执法证考试并全部通过,增强执法队伍力量。提高监测能力,完成11人128项次环境监测人员上岗证考核,参加全市技术比武获团体一等奖。积极扩充人才队伍,新提拔中层干部2人,引进参公和事业编人员5名。周忠伟、顾擎峰获县优秀共产党员,徐浩锋被评为xx市勇猛精进担当作为好干部。

  四、明年工作思路

  (一)总体思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绿色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一五四”目标要求,即以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为核心,以绿色发展、污染防治、问题整改、执法监管、数字赋能为“五大抓手”,力争实现“四大提升”,公众满意度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提升、数字化能力提升,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具体目标。生态环境质量各项指标保持全市前列,县控以上地表水断面Ⅲ类及以上水质比例保持100%,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考核优秀;PM2.5平均浓度保持28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92%以上。创建省级“无废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9%以上。守住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生态破坏事件以及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等生态底线。

  (三)重要举措

  1、突出绿色发展,提升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深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施重点行业减污降碳行动。全面落实“三线一单”,严格执行约束性指标。深化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环评审批,力争高质量发展项目早日落地,聚力打造绿色低碳循环城市。持续推进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开展“低散乱污”、“两高一低”企业整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2、突出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重拳治水,落实好河(湖)长、湾滩长等制度,深化“美丽河湖”创建,严格“污水零直排区”建管,加强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坚持铁腕治气,注重科学治理、协同治理相结合,加强细微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推动空气优良率持续向好。坚持强力治废,深化危废专项整治,积极创建“无废城市”。

  3、突出问题整改,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深化“三大十招”问题发现机制,确保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置。以“七张问题清单”为抓手,严格问题整改闭环及责任落实机制,全力落实上级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和回头看,加快推进二轮央督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同时强化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效。

  4、突出执法监管,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运用在线监控、无人机巡查等开展非现场监管,以“不姑息”“零容忍”的态度,敢于动真碰硬,对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对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确保不发生典型案例被上级曝光事件。

  5、突出数字赋能,推动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革,推动智慧环保推广应用,大力推行无人机、走航监测等新型监管方式。推进饮用水水源地数字化管理、智能企业电力工况两个上线应用。牵头做好生态环境“问题发现-督察在线“应用和“七张问题清单”中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应用。高效对接省级“一本账S1”中生态环境重大应用,争取将核事故场外应急指挥应用作为xx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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