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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事情需要进行汇报,汇报可以以某个具体项目为单位进行汇报,也可以以某个阶段的工作为单位进行汇报,那么,汇报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1
“百舸争流千帆竞,乘风破浪正远航。长江越来越美了!”实地查看长江太仓段生态环境保护及发展建设情况后,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靖江市新桥镇德胜中心村党委书记杨恒俊感慨不已。
9月15日至16日,江苏省检察院邀请12位全国、上海市、江苏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赴苏州太仓,围绕“沪苏同行·守护长江”主题,对检察机关推进一体化协作、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服务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进行联合调研。
一体化协作
凝聚保护合力
太仓地处长江入海口,与上海崇明隔江相望,与上海宝山、嘉定毗邻相依,是助推实现沪苏同城化的重要阵地。9月16日,台风过后,太仓长江入海口江面重回平静,12位代表委员从太仓市海事局码头登船,开启调研之行。
随着一体化发展进入新阶段,打破地域界限协同发展,逐渐成为新常态。最高检高度重视长江大保护工作,近年已连续4年召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论坛。20xx年3月1日,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突出强调长江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通过制度规范、促进和保障流域协同治理。
上海、江苏同处长江下游,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沪苏检察机关立足区位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统筹推进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长江大保护”。
20xx年以来,江苏苏州、南通等地检察机关先行先试,充分发挥沿江临沪区域优势,与上海市检察机关相继探索建立“嘉昆太”“青嘉吴”等基层跨区域协作机制,织密长江下游生态保护检察协作网。20xx年以来,沪苏浙皖检察机关会签实施《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关于依法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环太湖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跨省际区划管辖协作意见》等省级跨区域检察协作文件,进一步凝聚生态资源跨区域司法保护合力。
从局部探索到全面协作,为实现“更高质量一体化”,达到“1+1>2”的效果,江苏省检察院首次邀请兄弟市代表委员调研江苏检察工作,并邀请上海市崇明区、宝山区、嘉定区三地检察院相关同志陪同调研,旨在通过沪苏两地检察机关、代表委员的交流分享,取长补短,共同提升,更好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这是我首次跨省调研检察工作,这种形式有利于代表委员更加全面了解长江流域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情况,碰撞出智慧的火花,为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开拓更多思路,我会将这次调研的收获和江苏经验带回去。”上海市人大代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公共服务和社会发展部副部长金银淑为此次活动点赞。
上下游同频
沪苏检察护长江
除了实地查看长江太仓段生态环境保护及发展建设情况外,代表委员们还参加了江苏省检察院组织的.“沪苏同行·守护长江”调研座谈会。
会上,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介绍,近年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坚持“主动监督、智慧履责、铁面司法”理念,围绕长江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重点,综合运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着力办精、办好案件,先后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危险废物非法处置、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专项行动,统筹依法从严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适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涉长江犯罪。
长江保护法实施后,截至20xx年7月,江苏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污染环境、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涉长江案件106件203人,提起公诉436件991人;依法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共办理涉长江公益诉讼案件71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15件;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推动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35个,在修复基地开展补植复绿活动29次,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91处,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50余公里,索赔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8000余万元。
“我们发现,公益诉讼检察在推动解决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等公益损害治理难题上,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能有效克服地方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或者不作为等问题,从而提升办案效果,推动诉源治理。”陶国中表示。
依托长三角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沪苏等地检察机关高质量办理了督促整治大运河、太浦河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白茆沙水域整治、黑臭水体整治等一系列跨省域案件,有效促进长江流域生态资源保护,上述案件均入选最高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
长江大保护离不开代表委员的监督、支持。陶国中特别提到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一方面,把反映长江保护问题的建议、提案转化为公益侵害案件的线索,通过案件化办理推动问题解决;另一方面,把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发现的治理堵点难点转化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通过人大监督和政协协商助推完善治理。”20xx年11月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通过衔接转化机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2件。
座谈会上,苏州市检察院汇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守护长江工作情况;太仓市检察院汇报“沪苏同行·守护长江”特色建院、品牌强院工作情况;上海市崇明区、嘉定区、宝山区三地检察院围绕主题作交流发言。
携手共担当
期待再谱新篇章
长江大保护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人大权力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协同联动的“共振点”。
长江保护法已正式施行一年多,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今年,全国人大委托江苏省人大对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省人大结合江苏实际,组织开展了“一法一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去年6月,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开启为期5年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
代表委员在充分肯定检察机关助推长江大保护工作的同时,围绕生态环境治理、内外协作联动、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检察机关在污染整治过程中提出很多解决方案,检察机关在保护长江工作中探索的案发地公开听证等做法,令我印象非常深刻。”全国人大代表、常州老三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李承霞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公开听证工作社会面宣传力度,多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对一些实践效果好的经验进行总结推广。
从小生活在江边的杨恒俊,对长江的变化有着深切体会,他特别提到旁听特大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公益诉讼案庭审的感受,“近年来长江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检察机关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如何进一步强化协同履职,深化内外协作配合,构建保护合力,全国政协委员、苏州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宋青建议检察机关加强与代表委员常态化交流互动,研究解决江苏检察机关在先行先试过程中遇到的阶段性、共性问题,并推动建议提案与检察建议的双向衔接转化,实现代表委员与检察机关的“陪伴式成长”。
“通过向内、向上、横向三个方向发力,推广好的机制和做法,加强区域协作,推动解决异地管辖权和跨区域协同问题。”“可以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赋能一体化办案,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科学管理。”“围绕长江生态保护进一步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区域协作深度广度,细化跨区域、跨部门办案机制建设。”上海市人大代表金银淑、陶峥,江苏省人大代表陆丽瑾等对深化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提出建议。
江苏省人大代表潘涛、乔森都非常关注长江岸线治理难题,建议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打击重大污染环境、非法采砂等涉长江流域违法犯罪行为,以法治手段引导企业进行结构转型;要以系统思维解决涉长江流域问题,挖掘深层次原因,推动长江沿岸产业结构优化;要加大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与高校的合作,与专家学者加强互动交流;同时关注第三方鉴定机构收费问题。
对于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全国人大代表杨恒俊、上海市人大代表顾德昌、江苏省人大代表王虎琴、沙安勤等认为,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动“一法一条例”落地,充分唤醒人民群众保护母亲河的意识,鼓励更多人参与到长江保护工作中,同时要注重对涉案人员开展专题教育,防止再犯。
“我们将认真研究代表委员所提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将其转化为检察机关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的不竭动力,坚持长江流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让中华民族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陶国中表示。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2
一、项目带动,推进实施环保治理工程。
针对当前我县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今年谋划实施总投资45项环境治理重点项目。
二、聚焦聚力,强化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对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交办的信访案件、反馈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通过专项“督战”、“回头看”、聘请第三方核查验收、“再回头看”等方式,对问题整改过程进行全面持续监督,确保整改效果彻底、全面、规范。
三、强基固本,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治气”方面,扎实开展重点石化企业VOCs治理,督促镇街和企业加快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按期完成全厂VOCs治理任务;对重点石化企业开展VOCs治理现场核查帮扶,助推企业加快实施VOCs深度治理,提升企业VOCs治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深入推进重点橡胶轮胎和再生胶企业废气综合治理,督促重点废气治理企业完成“一企一策”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和评审;召开大王镇重点废气治理企业现场观摩会,聘请行业专家开展治理技术指导。扎实推进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组织各镇街对全县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进行全面排查,县政府专题研究,建立锅炉淘汰台账和“一炉一策”淘汰替代方案,积极推进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代。“治水”方面,成立全县水环境工作组,统筹推进雨污混排、入河排污口、企业污水、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专项治理及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具体工作中,将市级水污染治理工程作为有力抓手,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并对全县直排河道的工业企业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实施新一轮提标改造工程。目前,初步提标方案已完成,正积极推进工程建设,力争入河水质尽快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对入河排污(水)口实施分类整治,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实行“堵疏管”结合,除市政排水泵站、污水处理厂、已审批的直排企业及农田灌区外的排口,原则上一律封堵;雨污管网建设、日常维护,一律由专人负责,严禁小区、沿街商铺等污水管网私接乱接,同步推进企业污水“一企一管”建设;建立排水泵站管理清单,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对未实施雨污分流的管网,不得接入市政排水泵站,杜绝污水直排河道。全面加强河流水质监控和风险管控,逐步实现市控以上重点河流达到地表水IV类水质标准。“治土”方面,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对用途拟变更为住宅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及时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推动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并公开数据,严格落实企业拆除活动土壤污染防治制度,从源头减少土壤污染;严控涉重金属重点企业,将重点单位纳入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有序推进坑塘治理与修复工作,对存在环境隐患的.废弃坑塘(场地)开展综合整治。“治废”方面,成立县危废品工作专班,开展固废大排查,扎实推进危废规范化管理,圆满完成省污染攻坚战评估组对我县固体废物管理的评估审核;督促企业开展危险废物标准化管理自行评估,落实规范化管理要求;聘请专家对全县危废处理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全县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进行“面对面”谈话警示教育,全面提升了固废危废管理水平。
四、铁腕执法,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积极探索“互联网大数据+环保治理”新路径,着力打造以河流水质、空气质量、噪声等环境监控能力建设为主的基础硬件设施、运营维护体系及软件系统,不断完善“智慧环保”科技平台,形成覆盖全县、全天候实时在线的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和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为环保工作安上“天眼”。今年以来,先后开展春季大气污染强化治理、“迎春节、保蓝天”夜查行动、铁腕治气—春季重点区域异味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同时,借助“智慧环保”等智能化监管手段,形成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震慑。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3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聚焦聚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市区PM2.5年均浓度3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优良天数率82.7%、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实现管控目标。一是做好工业源整治。推动重点企业深度治理,全面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邀请清华大学、省环科院等技术团队对100余家VOCs企业进行培训和帮扶,指导制定“一厂一策”。二是做好移动源整治。开展柴油车用车大户清理排查,抽检货运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运用遥测和黑烟抓拍系统查处超标排放柴油货车。三是做好扬尘源整治。开展以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脏车”出入城为重点的攻坚行动。四是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扎实开展夏季臭氧污染应急管控和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五是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开展“十三五”及20xx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自评,分别排名全省第5、第7名。
(二)综合施策抓好水污染防治。14个国、省考核断面中,13个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优良率92.9%,完成目标任务。一是狠抓流域水污染防治。开展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系统建设运行情况调研评估,做好达标运维整治行动。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8条重点小支流治理。二是狠抓农业农村污水治理。实施45个行政村“千村示范工程”。排查28条农村黑臭水体。三是狠抓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保持100%。
(三)系统深入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完成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的目标。一是抓实土壤污染调查。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耕地污染成因分析,实施农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准入环境管理。二是抓实重点单位监管。建立85家重点监管单位名单。三是抓实涉重金属管控。建立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清单,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四是抓实涉危险废物管理。完成100余家涉危险废物企业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对23个工业固体废物堆场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开展调查,推进磷石膏堆场整治提档升级。五是抓实风险管控试点。完成土壤环境风险管控试点区和污染综合防治先行示范区建设。
(四)坚决有力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成立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双组长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7个专项工作组,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二是做好迎检准备。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标对表完成17个大项、5个专卷和我市4个专卷资料收集工作。三是推进问题整改。截至20xx年底,中央督察组移交299件信访件已办结271件,办结率90.6%;全力整改下沉督察发现的13项问题,已完成5项;中央督察组反馈意见涉及我市13项问题,已编制完成整改任务清单。
(五)科学规范抓好生态环境监管服务。一是强化规划项目引领。编制《德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谋划“十四五”时期重点项目。二是强化区域生态共治。做好编制《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工作,推进落实《成德眉资同城化暨成都都市圈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三年实施方案》。三是强化环评审批服务。扩大环评预审范围,推行“专家团队服务制”和“三个一批”正面清单,实现市级环评审批较法定时限缩短70%以上。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四是强化法规体系建设。《德阳市华强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德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核查。五是强化环境执法检查。全市下达处罚决定书184件、同比上升21.9%,罚款金额1639.16万元、同比上升95.4%。受理环境信访1720件,按时办结率100%,满意度91.45%、同比上升5.73%。六是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抓好涉疫情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等处理处置的环境监管。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管,现场检查核技术单位150余家。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7次,建成3个县级应急物资库,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七是强化党政同责考评。细化分解省级考核指标,加强调度督办,聚力完成目标任务。严格实施对区(市、县)和市级部门的'考核。
二、存在的问题差距
(一)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大。工业治理水平不高,城市环境精细化管理存在差距,扬尘污染未得到根治。
(二)水环境质量不稳定。环保基础设施存在短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不规范。“三磷”问题加重流域负荷。
(三)土壤污染治理难度大。土壤天然背景值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难度大。
三、20xx年工作打算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重点企业深度治理,狠抓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全面强化管控措施,持续加强科技支撑,确保实现空气质量管控目标。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三磷”污染深度治理、小支流综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力争实现13个国、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100%。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企业的监管,开展涉危险废物企业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狠抓磷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在用堆场风险管控,完成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目标。四是打好环境问题整改歼灭战。加强调度督办,坚决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等任务。
(二)全面提升监管服务水平。一是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建。贯彻执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二是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科学编制我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等。三是深化区域生态共治。常态化开展污染防控联合执法等工作。四是推进法规体系建设。推动华强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地方立法等工作。五是加强环境监测执法。健全网格化监管机制,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六是狠抓生态环境安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七是认真落实党政同责考评。做好省级党政同责考评迎考工作。逗硬对区(市、县)和市级部门的考评。
(三)大力推进环保项目包装。一是大抓项目招商工作。按照省上开展节能环保产业和环保基础设施招商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抓紧引进一批高质量项目。二是精心谋划储备项目。统筹谋划项目布局,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储备,不断将成熟项目申报至中央和省级储备库。三是加快推进落实项目。对已进入储备库的项目,全力抓好建设进度;对未开工项目加快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对已开工项目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已完工的项目加快竣工验收。四是及时精准调度项目。认真开展月调度,密切关注项目进展。及时申报支付项目进度款,真正把有限环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4
一、解决现状
(一)区人家区生活污水直排门前铁路旁污水沟解决情况
xx年9月6日,区政府已向铁路局站发函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解决,此后,该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我单位相关责任人继续深入实地调查,积极主动与铁路局站沟通协调,4月9日,区政府再次发函铁路局站。
(二)“河长制”“路长制”落实不到位的解决情况
巡察组反馈的各村巡河、巡路记录不详细的问题,我单位召开紧急会议,会上领导小组反复强调“所有工作必须留痕”,并要求各村巡河、巡路工作人员创新工作方法,现场拍照、回单位补充记录是基本方法,现在网络通讯如此畅通,还可以利用“微信朋友圈晒工作法”,将环境卫生整治和问题整改情况以图片配文字的形式发送到朋友圈。出于政府机关工作的特殊性,可分组对本单位人员可见,及时记录工作进度。目前,此项工作方式已在我单位被广泛采用,效果显著。
(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记录不全的解决情况
针对党委会记录中以研究环境整治工作代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问题,结合党委会记录不能涂抹、改动的情况,乡主要领导约谈党委会记录人员,要求其今后记录时注意措辞,并要求其仔细研读相关文件和材料,不得混淆“环境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二者的概念。同时,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对待。目前,此项工作已被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逢会必研究。
二、下一步打算
加快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作,需要各部门联动,争取多方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整体发展水平。为进一步加快我乡生态环境保护,除了避免以上类似问题再次出现,还主要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环保意识。乡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增强对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环境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搞好环境卫生宣传,让老百姓充分认识到环境卫生与自身健康的关系,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加强对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融入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战略中,把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到各个阶层使之家喻户晓,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坚持齐抓共管,提升环境质量。要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制定的规定,明确各个相关部门的生态环保职责,形成“全乡一盘棋”,全民参与生态环保的新格局。大力推动生态环保相关部门的联动,有序整合并明确各部门、各层次的监管职能,减少职能交叉。推进生态环保部门与相关执法部门健全查案办案协作机制,形成打击生态环保犯罪的合力。要健全环境监察、监测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生态环保检查队伍的执法水平。
(三)加强保护意识,美化乡村旅游环境。乡政府要建立和完善乡村旅游行业服务标准,加强行业管理,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乡村假日旅游市场的规范和引导,努力营造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法、旅游法的学习宣传,提高公众的自觉意识和忧患意识。营造依法治旅氛围。以全国文明村镇创建为抓手,加强宣传教育,消除各种陋习,不断提升全民综合素质。
现阶段整改工作虽然已经基本完成,但我们的工作离上级的.要求、群众的企盼还有较大的差距,我们将以此次整改活动为契机,努力建设和完善着眼于治本的长效机制。通过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完善各项长效机制和规章制度,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管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提高环保执行力,为加快富民强乡进程、构建和谐提供有力的生态环境保障。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5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关心指导下,我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截止20xx年8月,已完成赣江10公里范围内9个露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修复面积1444.06亩、水土流失治理14.59平方公里。全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100%,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1-8月,我县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均达到国家Ⅱ类或以上标准。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县委、县政府领导双线管理,列入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人大、政协监督重点领域。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深入企业、乡镇,检查、指导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定期研究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十个专业委员会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多次召开全体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要工作;十个专业委员会建立了月调度,季通报制度,每季度对中央和省市交办问题整改进行督查调度。
二是完善体制机制。修订完善《新干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厘清各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印发了《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点》《深化“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等一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制度和方案,将各项环保任务细化分解到职能部门和乡镇,明确责任领导和时间节点,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更加完备有效,确保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加大财政投入。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部署,统筹整合使用各级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20xx年-20xx年期间,县财政直接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总投入65273.8万元,实现了生态环保支出占当年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逐年提高。20xx年,县财政预算安排4043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安排425万元支持垃圾分类工作,较上年增加预算1220万元,增长41.7%。
四是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制定《县级河(湖)长巡河督导方案》,各级河湖长带头履职,实现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护水常态化。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完成一级保护区范围隔离护栏安装和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加大县城区集中饮用水源地监管力度,对取水口及周边环境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按期整改到位。开展医疗废水专项检查,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废水排放、消毒措施、台账记录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污水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加强河流水库水质治理,每季度对全县102座水库和主要河流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水源地水质优于Ⅲ类水,界河交接断面水质全部达标,中小型水库水质基本达标。抓好生态流域治理,全面清查非法挤占滥用水域岸线用地和“四乱”等突出问题,并将排查出的问题列入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加快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建工程和“四湖同治”收尾工程,提高城区污水处理能力。深入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县共建有43座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启动了农村生活污水全域治理项目,三湖镇、荷浦乡两个乡镇墟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开工建设。
五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完成新干盐化工业城和4家重点企业VOCs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工作,督促铂瑞能源等4家公司完成升级改造。开展砖瓦窑和石材加工专项检查,立案查处4家,依法淘汰关闭5家。强化加油站油气治理,督促全县16家加油站采取双层罐和建造防渗池等措施完成省升级改造。组织开展油气回收治理情况排查,加油站全部完成了油气二次回收治理及验收工作。开展城市烟花爆竹禁放专项整治,对县城禁燃的九大片区、广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地进行禁燃宣传巡查,发现违法燃放行为97起,警告59人,劝阻250人,收缴烟花897箱,爆竹856件,治安拘留1人,办理刑事案件1起。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专项行动,制定了《新干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落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企业4家,购置农作物秸秆捡拾打捆机4台,着手建设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3个,从源头上严控秸秆留茬过高和焚烧秸秆现象。
六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建设用地地块问题排查工作,建立了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共19个疑似污染地块。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我县11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现场采样及数据审核工作。开展“清废”专项行动,对国家生态环境部交办的20个疑似问题及详细点位,逐一进行排查核实并抓好整改工作,现已全部整改销号到位。加大固废危废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危险废物重点企业规范化建设检查,对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的产生、贮存、转移等环节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应急预案备案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了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台帐,提高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强化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积极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城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建设已完成项目立项、规划选址、项目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项目已全面完成。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尽管我县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大气污染防治仍有短板,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落实还不到位;水污染防治力度还不够,水库人放天养还没完全达到要求等。下一步我们将正视问题,查缺补漏,采取有效举措,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一是聚焦目标任务抓落实。1.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通过统筹协调、通力协作,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水、气、土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方面的刚性指标任务。2.切实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期间反馈问题的整改,确保整改销号到位不反弹。3.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各领域、各行业存在的其他生态环境问题,逐一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严守环境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二是聚焦绿色发展促转型。将“生态+”理念融入经济发展全过程,深入实施“1+4+N”产业发展行动计划,严把企业项目准入关,严控“两高一资”行业准入,坚决不引进、不实施环保可信度不高的项目。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清洁化生产、循环化改造、资源综合化利用。着力培育低碳经济新业态,加快发展生态文化、休闲度假及健康养生等服务业。加快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大力培育生态环保市场,推广绿色环保清洁能源使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
三是聚焦污染防治再攻坚。坚持“科学分析、精准监测、精细管理、依法治理”工作思路,强化分析研判,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各项工作,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做好水源地保护、流域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城区雨污分流、境内水库河流水质监测等工作。切实做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加快推进盐化工业城固废处理项目、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筑余土废料资源化处理项目建设力度,不断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6
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是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重要内容,更是新时代推动江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在全市坚持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中,青云谱区牢牢把握“人文生态慧圃,都市产业新城”的发展定位,果断决策、扎实稳步的强化生态文明事业的推进工作。
一、推动绿色产业发展。我区以推进老工业区全面转型升级为主线,加快退二进三,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着重培育发展服务业龙头企业和服务品牌,引导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xx年1月22日,“昌南工业园区”正式更名为“青云谱新经济产业集聚区”,昌南工业园区正式退出工业园区序列,向城市功能区方向迈进。
二、开展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坚持“谁占用、谁恢复”原则,对区域内9条流域中乱倒垃圾、填埋堆放固体废物的'乱堆行为,坚决清理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进行严厉打击,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及时清理河道内的垃圾,对照问题清单建立台账销号制度,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问题整治到位。清理清理河面水葫芦、垃圾杂物45处共78余车,铲除菜地17170平米,拆除钢棚5处,拆除违章建筑3处,打捞湖面、湖岸垃圾17吨。二是全面落实河长湖长责任制,督促三级河长加强日常巡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督促各河段巡查人员对河面、湖面、河湖岸进行地毯式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台帐等工作。20xx年,三级河湖长巡河共899次。其中区级河湖长巡河20次,街道级河湖长巡河共99次,村级河湖长巡河780次。三是投资约20xx万元实施玉带河南支大梵寺上游周边污水实施截污改造。通过对明沟清淤、改造雨污箱涵及打造景观绿化来提升改善玉带河生态环境。五是对经卫星遥感识别发现的佛塔村疑似黑臭水体,通过新建污水管网系统、引进金达莱FMBR膜污水处理等措施对塔村疑似黑臭水体问题进行整治。配套12台污水处理器A型设备,每天3000吨的总处理量,设备正常运作后,出水河道黑臭现象得到解决,与之前水质对比非常明显。实施大梵寺周边截污整治使城区污水提质增效,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
三、深入实施“净空”“净水”“净土”行动。区发改委会同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等部门持续强化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全面打响“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投入约 664 万元,在全市率先安装 32 台高密度空气质量微型监测设备,构建大气污染精细化智能监管系统。通过“智慧+垃圾分类”完成全区所有 227 个居民小区、所有 165 家公共机构的分类设施“两个全覆盖”,全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率达到 28%以上。
四、加大生态文明宣传。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我区围绕生态环保主题,精心组织了各种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暨第二届“江西省河湖保护活动周”进单位、社区等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区政府大厅内LED屏幕,播放河湖保护条例和各类水、河湖保护宣传标语;在各社区张贴宣传海报、张贴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共发放《江西省河湖保护条例》360份、宣传纪念品60份,张贴宣传海报21张。同时,我委认真组织召开四次长江保护法专题培训会议,进一步加深了大家对长江保护法的认识,增强了“共抓大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7
一、深入推进“山长制”“林长制”,细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管理责任
全县共设立正副山长343人,其中,县级总山长1人、县级第一副总山长1人、县级副总山长1人、镇级正山长17人,镇级副山长17人,村级正山长152人,村级副山长152人,县镇村三级山长体系已全面建立。在原有的县镇村三级山长体系基础上,在全市率先创新设立了村级山长助理,每个村设置1名,与天保护林员、四级网格员合而为一,负责本村网格化工作和生态护林员的管理,每名山长助理每月发给补助1000元。
二、牵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促相关成员部门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我省有关部署要求,严格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扎实推进秦岭生态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守好绿水青山,坚决执行“环境立县”战略,制定了《略阳县秦岭生态保护工作要点》、《略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
三、牵头开展治理“五乱”活动,督促相关单位依法打击危害生态环境保护的行为
市秦巴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总台账》,反馈我县“五乱”问题54个(总数71个,内有其它问题17个),已完成整改并销号问题41个,完成整改未销号10个,正在整改问题3个。其中:乱搭乱建问题5个,完成整改并销号;乱采乱挖问题6个,完成整改并销号2个,完成整改未销号3个,1个正在整改;乱排乱放问题38个,完成整改并销号问题29个,完成整改未销号7个,2个问题正在整改;乱砍乱伐问题1个,完成整改并销号;乱捕乱猎问题4个,完成整改并销号。
四、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强化林草地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责任,切实组织落实好全县食用林产品安全工作。
二是建立无公害示范区。在原有标准化示范园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巩固提高现有无公害示范园区的建设标准,推广使用无公害农药,安装太阳能杀虫灯,使用粘虫板等。进一步提高标准示范园的科技含量,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对全县起辐射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开展农药使用专项整治。在食用林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集中用药期,林业执法人员开展农药使用专项整治,严禁购买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和假冒伪劣投入品,少用限用农药。尽量少施或不施化肥,推广使用有机肥料。
五、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
一是将原略阳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陕西宝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合并为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合并后保护面积为28147.96公顷;二是将略阳五龙洞国家森林公园与原略阳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陕西宝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重叠面积3845.01公顷调出森林公园;三是将原江神庙--灵岩寺省级风景名胜区中的江神庙区域调出风景名胜区范围,调整后保留灵岩寺省级风景名胜区,面积为30.14公顷;四是按照“应划尽划,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的原则”,拟新建省级森林自然公园3个,略阳三岔林省级森林自然公园,面积为5118.76公顷;以国有观音寺林场为基础新建略阳观音寺省级森林自然公园,面积为1626.55公顷;以国有塔坡寺林场为基础新建略阳塔坡寺省级森林自然公园,面积为1854.15公顷。整合优化后,我县有各类自然保护地6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森林自然公园1个,省级风景自然公园1个,新建省级森林自然公园3个,保护地总面积为38567.7公顷,比原自然保护地总面积减少163.14公顷,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13.62%。目前我县没有设置自然公园。
六、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为了稳妥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付工作,根据汉中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汉林发[20xx]17号)、《汉中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付办法》(汉财办农综[20xx]3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略阳县生态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付工作方案》。全县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为47.75万亩,范围为《略阳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经20xx年林地变更后列入国家级公益林区域内,全嘉陵江及其一级支流两岸区划为集体权属国家级公益林的林地,且已完成落界的公益林林地,涉及兴州街道办、横现河街道办、乐素河镇、白雀寺镇、徐家坪镇、马蹄湾镇、白水江镇和城关林场,相关镇办、林场。对落界划定的国家级公益林,兑付20xx年度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兑付标准由20xx年每亩13元提高到每亩14元。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8
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它既是一项公益事业,又是一项基础产业,肩负着改善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双重使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临川历届党委、政府对林业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对林业极为关注,生态林业建设步伐加快,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强,林业也得到较快较好的发展。现就我区林业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生态林业建设与保护基本概况
临川区地处江西省东部、抚河中游,是抚州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区辖26个乡镇,2个垦殖场,5个街道办事处,3个国营林场。总人口108万。全区南北长82公里,东西宽58公里,地势南高北低,四周多为丘陵,中间为冲击平原,国土面积318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46万亩;全区活立木总蓄积量181.2万立方米,毛竹1793.4万株,森林覆盖率达45%。20xx年以来,全区通过实施长防林、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和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等不断推进我区生态林业建设。目前,全区已累计建设长防林工程5.96万亩;退耕还林工程14.67万亩;生态公益林41万亩。全区已建立杉木林基地8万亩,湿地松工业原料林基地10万亩,毛竹林基地5万亩,油茶林基地3.2万亩,花卉基地3.2万亩,黄栀子基地13.5万亩,金银花基地3万亩;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实现了较快增长,为改善我区生态环境发挥积极的作用。在抓好森林生态建设同时,近年来我区先后组织开展了“绿剑行动”、“绿盾行动”、“飞鹰行动”等一系列林业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和保护,规范了木材采伐管理,及时制止和查处了乱砍滥伐行为,取缔了一批无证和非法经营的木材加工厂,查处了各类违章运输木竹,加强了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初步实现了我区林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森林资源培育、保护与生态建设情况
为了促进山区林农增收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我区林业产业化步伐,我区进一步加大了林业生态建设力度,积极培育保护好森林资源。
(一)森林资源培育、林业生态建设有关情况
1、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十五”以来,临川林业发展实现了从“山上再造”即以经济效益和生产木材为主向以生态林业建设为主的转变,大力开展营造生态林。全区以工程造林和工业原料林造林为主,其它造林为辅,共建设工程林20.99万亩,工业原料林8万亩,其它林7万亩。其中在工程林建设中共完成了农村小型公益林0.36亩,完成“长防林”工程5.96万亩(其中20xx年2.6万亩,20xx年1万亩,20xx年0.86万亩,20xx年1.5万亩),完成退耕还林工程14.67万亩(其中20xx年建设6万亩,20xx年建设2万亩,20xx年建设2.2万亩,20xx年建设1.57万亩,20xx年建设1.5万亩,20xx年建设1.4万亩)。我区20xx年营造的长防林已基本成材,具备了较好的生态保护效益,20xx年以来营造的长防林长势良好,生态效益初显;退耕还林造林成效较好,通过了省、市两级对20xx年以来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建设的检查验收。通过大力营造以退耕还林、长防林为主的工程林,有效改善了我区的生态环境,减少和控制了水土流失,林业生态效益凸显。
2、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情况。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立省、绿色发展”发展战略,构建功能完备、结构合理、效益显著的国土绿化体系,保护好临川的绿水青山。20xx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我区大力实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三年来,共完成造林绿化24.8275万亩,其中20xx年完成造林绿化12.6675万亩,20xx年完成造林绿化6.54万亩,20xx年完成造林绿化5.62万亩。全区通道绿化里程达108.5公里,工程建设总投资达3.24亿元。由于工程建设成效明显,我区20xx年、20xx年连续两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先进县(区)。通过大力开展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有效地改善了我区平原绿化相对落后的面貌,特别是通过对我区境内福银高速、抚八线、东临公路、金临公路等主要通道绿化建设,有力地改善我区对外窗口不亮,品牌不优的状况,对提升我区的窗口形象,优化对外发展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3、生态公益林建设情况。我区纳入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共41万亩,其中20xx年国家公益林补偿面积10万亩,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11万亩;20xx年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20万亩。目前,全区所有公益林均落实了山头地块,签订了禁伐协议和管护协议。三年来全区累计发放补偿资金近1100万元。通过生态公益林建设,我区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在森林利用上由过去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向追求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发展。
4、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情况。我区的森林公园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正在积极筹建温泉名胜区森林公园及金山寺森林公园。梦湖湿地公园正在积极建设之中。
(二)森林资源保护有关情况
1、野生动植物保护情况。一是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力度。每年的“爱鸟周”、“世界湿地日”等重要时段,我区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工具大力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二是加强监管力度。对全区现有的珍稀野生动植物进行摸底调查,对古树名木进行挂牌管理,建立野生动植物资源档案,初步掌握本区野生动植物现状及物种变化情况,加强了野生动植物的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的监督管理,并对野生动植物及花卉经营人员进行了宣传培训,引导他们合法经营、合理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三是加大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近年来,我区先后开展了代号为“绿剑行动”、“绿盾行动”、“绿剑二号行动”、“绿盾二号行动”、“飞鹰行动”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活动,在大力加强《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宣传的基础上,加大部门联合执法的力度,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公、检、法、森林公安、工商等部门的积极协助下,对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有效地震慑了犯罪。
2、加强对木材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我区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了木材采伐管理制度,规范采伐管理,及时制止和查处了乱砍滥伐行为,取缔了一批无证和非法经营木竹加工企业,规范了市场秩序。辖区内的木竹加工企业所用木竹资源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办理合法手续采用,大多数从外县(市)调入,对区内林木资源消耗影响不大。我区的林农自用材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由林农持林权证向村委会、乡(镇)政府申请,报辖区林业工作站审核,严格按照农民自用材有关规定执行,并控制在采伐限额内,主要用于农民建房、修理家具及用作薪柴等。在加强木竹监管的同时,我区还加强了木竹流通运输管理,认真查处了各类违章运输木竹。加强了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加大了对松材线虫等的监测和防治力度,有效地控制了虫情蔓延。
3、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我区历来十分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建立和完善了乡、村、组三级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野外火源的管理,尽最大努力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为了进一步提高森林火灾扑救实力,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我区组建了森林防火专业队,确立事业编制人员50名。在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从20xx年起,我区还组建了乡镇半专业扑火队等“三支”队伍,确保了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到位、政策宣传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巡查队伍到位、督促检查到位,使全区森林资源财产得到有效保障。
三、发挥生态林业优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区近年来加快了生态林业建设步伐和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但对于保持和发挥我区现有的生态资源优势,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群众林业法律意识不强。部分群众乱砍滥伐的思想根深蒂固,不懂林业法律法规,认为林木是自己栽植的,想什么时候砍就什么时候砍,想怎么砍就怎么砍,无形中造成了森林资源的破坏,加大了保护资源的管理难度。同时,部分干部群众没有真正认识到森林生态效益的重要性,只顾眼前利益,对林木没有进行合理科学砍伐,造成森林质量下降,森林生态效益功能降低。
二是部分群众森林防火意识不强。由于我区人口密度大,流动人口较多,人均山地少,部分群众觉得森林火灾对自己不会造成经济损失,对野外火源管理不严,特别是对痴呆傻人员的管护不严,以致容易引发森林火灾。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后,既不积极参与扑救工作,将森林火灾控制在最小范围,也不及时报告,一定程度加大了森林火灾的损失,对森林资源造成更大的破坏。
三是部分群众森林病虫害防治意识不强。一些人认为,几千年来森林都是天栽天管或人栽天管,对病虫害和外来有害生物的出现不闻不问,即使出现森林病虫害,也舍不得投入加强病虫的防治和治理,顺其自然,致使森林病虫害不断发生、扩大与蔓延,造成森林质量的下降。
四是无序的乱采乱挖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企业或个人为追求经济利益,置国家和集体利益于不顾,乱采乱挖花岗石或矿藏,破坏地表层植被,造成部分林地地表植被难于恢复,引起水土流失,对我区森林资源造成了一定的破坏。
五是林改以后产生的新问题。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以后,全区山林已基本分至林农手中,林农对山林的投资和保障意识虽有所加强,但林农户均拥有山林面积很少,且小规模的投资回报率更低,致使目前许多山林仍处于粗放经营状态,大部分还处在“不管不问、自生自灭”状态,不能很好地发挥其生态优势和经济效益。
四、巩固和发展我区生态林业优势的.主要措施
绿色生态临川建设不仅责任重大,而且任务十分艰巨。今后,我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快生态林业建设步伐,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努力巩固和维护我区生态林业优势,推动临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介和横幅、标语、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江西省森林条例》、《水土保持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社会群众自觉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碧水蓝天,提升自己的生活品质和身心健康。
二是加大破坏森林林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林业、森林公安、公、检、法、工商等部门要协助配合,加大对“四乱四滥”林业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一些案值较高、影响较大、破坏较强的大案要案,各部门要联合行动,重拳出击,对犯罪嫌疑人快查、快捕、快判,从重从严打击,有效震慑犯罪,警示社会群众,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三是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好森林防火责任制,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加强各级森林扑火队伍建设,尽可能把森林火灾损失降低在最低限度。
四是积极稳妥地做好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山林权属纠纷的调处力度,对每起纠纷都做到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做到思路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原则明确。争取做到户与户纠纷不出组,组与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纠纷不出乡,乡与乡纠纷不出区。
五是大力鼓励社会造林。鼓励造林企业采取租赁、承包、联营等方式参与绿化,对造林困难的地段,承包年限可以定为30~50年,也可先造林后拍卖或零价拍卖,或以奖代补。鼓励科技人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单独或合伙投资国土绿化。认真落实《江西省公民义务植树造林条例》,每年组织城镇、农村适龄公民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义务植树造林劳动,大力开展各种植树造林活动,增加社会和市场对平原绿化的资金投入掀起全社会造林绿化的新高潮。
六是积极发展林业产业。积极鼓励工商业和社会资本投资国土绿化,大力扶持发展油茶、毛竹、花卉等支柱产业,努力培育一批造林大户、绿化苗木大户和龙头企业。区内木材加工企业要根据年度木材消耗量,建立与加工能力相适应的原料基地。鼓励各地采取“公司+农户+基地”的经营模式,建立企业出种苗、林农出林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造林绿化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培植大型林业龙头企业。
五、几点建议
1、建议上级对临川林业发展给予更多资金的支持。加快生态林业建设,资金投入是关键,由于我区财力有限,无法投入更多的资金用于林业生态建设,加上林农不愿意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造林,现行的生态补偿经费又十分有限,目前的森林生态补偿资金都是由国家和省级财政支付,资金总量较少,不能很好地调动林农生态保护的积极性。由于地方资金投入较少,不能更好地完善生态保护中的硬、软件建设,特别是临川区地处市中心城区,承担了大量的省、国道沿线的造林绿化建设任务,为此,恳请市里对我区生态林业建设给予更多的资金扶持。
2、建议加快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步伐。我区正在积极筹建温泉名胜区森林公园及金山寺森林公园,梦湖湿地公园正在大力兴建之中。建议市里加大扶持力度,把我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打造成观光旅游、休闲度假、科研教育为一体的生态旅游区,以提升我区生态林业建设品牌,加快森林资源保护,促进我区林业可持续发展,推动临川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9
一、全镇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0xx年以来,黄码镇始终坚持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打好蓝天保卫战”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区域空气质量建设。20xx年至今黄码镇空气优良率达到82%,较去年有所上升;人居环境治理、村庄环境整治、大气污染防治、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成效明显。饮用水水质达标,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达到Ⅱ类以上。
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全面践行“两山”理论,围绕清江浦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紧扣各级环保督察,努力打造“无污染镇”,积极推进“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清废行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机制,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助推全域美丽升级。20xx年至今,处置办结市污染防治综合平台交办环境问题215件,办结省曝光、交办环境问题12件,落实本级网格环境监管线索处置44条。开展巡查检查800余人次,检查企业、工地等360家次,现场处置环境问题112件,下达交办单96件。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20xx年以来,黄码镇围绕市区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要求,高效推进镇域空气质量建设。构建全员管控体系,成立由书记、镇长任组长的黄码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等,制订了《黄码镇大气“精细化”管控实施方案》《黄码镇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办法》《黄码镇扬尘管控“五包一”责任清单》《黄码镇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责任清单》等文件,实现镇、村、企业、挂包人为一体的网格化监管模式。落实季度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召开生态环境保护签状大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会、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会等会议28次,与涉污单位签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书22份,下达扬尘管控提醒函34件次,召开约谈会4次,约谈企业单位9家,提醒谈话4人,全方位压实属地监管、企业主体责任。
(二)强化监管督导,紧扣重点。围绕空气质量建设要求,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先后开展浴室锅炉污染整治、散煤等高污染燃料使用专项整治、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汽修行业污染专项整治等重点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坚持日常巡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下达整改提醒函、告知书47份,完成浴室锅炉改造6家,取缔散煤使用26家,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整改14家,推动6个室外、路边烧烤点进入室内经营,减少餐饮行业污染排放;取缔关停“散乱污”企业3家,行政处罚1家,8家汽修行业环境污染问题正在整改中。
(三)强化联防联治,协调推动。为扎实抓好镇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形式开展行政村与属地项目单位联防联控联治工作机制,协调推进扬尘防控工作。与区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双向联系机制,协同推动环境问题整改。已开展联合检查17次,督办问题整改7件次。建立镇督、村巡、群参全时段联防体系,全面遏制秸秆、垃圾焚烧行为。
(四)强化技防推进,提高效能。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质效,黄码镇集中采购洒水车11台,用于各村做好村域扬尘防控工作。利用临港新城无人机定期对全域进行巡检,及时处置发现的环境问题,力争扬尘防控治理无空档、无死角。强力推进临港新城购置多种降尘抑尘设备和大气监测设备,实现8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对港区扬尘等大气污染情况进行实时监控;4台大型洒水车每日冲洗港区主要道路,6台小型新能源洒水雾炮一体车不间断喷洒作业场所;安装7套高杆喷淋设备,保障运河堤沿线施工扬尘防控;30台可移动雾炮,聘用固定道路保洁人员,负责重点、作业点喷淋和道路积尘清理工作,港区扬尘防控得到有效改善。
(五)强化环保为民,提升质量。为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黄码镇自筹资金20余万元,为盐河村疏通堵塞雨污管网,解决雨季街道积水问题。协调区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等部门加快农村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解决农村污水排放。目前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8座,铺设污水管网60余公里,农村污水管网自然村覆盖率70%,农户覆盖率62%。协助区农水委对镇域古盐河、团结河、柴米河、四支、五支、六支等20余条重点河道沟渠进行疏浚、清淤、亮化,在打造美丽河道、改善环境的同时,确保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过去一年,虽然我镇环境质量向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随着生态环保工作要求逐年提高,对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认识还不到位。二是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力量配备不足,环保队伍技术监管力量缺乏,基层环保队伍的建设还有待加强。三是黄码整体小微型企业多、整体生产水平低,产业结构的升级,污染防治的力度和强度都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黄码镇将在巩固前期空气质量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扬尘治理监管力度,强化执法问责,抓实餐饮、汽修、高污染燃料使用等单位污染问题整改,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10
一、20xx年主要工作情况
20xx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取得关键成效。一是大气环境总体改善明显。20xx年,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22,综合指数改善率全省排名第1。六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均达国家二级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PM2.5、PM10、NO2三项指标下降幅度均居全省首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空气优良率均达99.7%。二是水环境总体保持优良。20xx年,7个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标,11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及19个水功能区代表断面全部达标,水质综合指数为3.4244,全省排名第6名,同比提升2位。三是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可控。20xx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推进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抓重点、破难题、求实效,全方位、高标准、大力度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水平。主要做好七个方面工作:
1、坚持问题导向、多因子协同减排,全力攻坚大气硬骨头。
推进VOCs和NOx减排。完成第一批涉VOCs分级管控企业核查定级,强化并完成第一批涉VOCs重点企业深度治理。推进家具、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低VOCs原辅料替代。推进重点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组建油品快检队伍,开展船舶燃油抽检、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快检。
加强工业源整治监管。全面完成涉工业炉窑企业核查定级,推进钢铁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推进“散乱污”场所专项整治,依法关停取缔或升级改造“散乱污”场所。开展涉气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涉气违法行为。
加强面源污染管控。创新建立施工工地“分级管控”制度,对未落实“6个100%”的项目实施发包方、承建方“双惩罚”。全面开展堆场、沙场、停车场、裸地扬尘防控。建成市区餐饮油烟管理系统,强化油烟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开展散煤专项整治,整治散煤加工、销售点。落实“网格化+信息化”“网格员+信息员”综合管理制度,及时处理相关火情,有效遏制露天焚烧发生。
强化移动源监管。生态环境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常态化机动车上路抽检和污染天气应急动态抽检。安装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和黑烟车抓拍设备,并通过移动式黑烟车抓拍装置,对全市主要路段实行全覆盖检查。印发第二阶段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通告,将低排区范围扩大至8个县(市、区)中心城区。
加强污染天气预警应对。每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复盘每周工作完成情况,分析研判防控形势,及时制定应对措施。修订不良天气应急工作指引,引进第三方技术团队,强化专家会商研判,及时启动不良天气应对,利用“遥感、走航、雷达+地面巡查”的方式精准定位,建立污染源防控“一张图”和问题处理系统。
2.聚焦重点流域,努力保好水治差水。
突出优良水体保护。加快推进市级饮用水源地在线监控预警能力建设,组织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地排查,推进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地规范化建设。
加强未稳定达标流域整治。英德市建成并投运门洞溪、岩下水库稀土尾水治理工程,开展新一轮打击稀土盗采行动,推进稀土盗采矿点治理修复。清新区加快推进漫水河流域综合治理,强化水产养殖综合整治、水生态治理与修复、镇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态补水等措施。清城区依托第三方加强乐排河临河污染源巡查,排查整治周边“散乱污”企业、非法养殖场,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6座。
统筹推进农业农村治理。进一步推进清理整治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小区)、专业户。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高标准完成50条自然村农村污水治理民生实事。
协调推进全市入河排污口摸底调查。全面完成全市重点河流排污口排查,建立重点监管入河排污口清单,目前已完成入河排污口问题及整改措施清单。
3.不断夯实基础短板,稳步打好净土防御战和固废防治。
打好净土防御战。持续推进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开展耕地分类管理现场考核和验收。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持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土壤环境调查和重点监管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十四五”重点重金属基础排放量核算,严格重点重金属环境准入。完善地下水监测体系建设,推进地下水“双源”调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治理,地下水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考核要求。
加强固废防治。印发实施《清远市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地各部门防控和处置主体责任、经费保障、协同办案机制等。印发实施清远市系统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风险实施方案,持续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4.紧扣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进环保督察整改。
完成第一轮督察整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固废专项督察、省级环保督察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加强重点任务攻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重点工作推进会,针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薄弱环节、反复投诉案件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点关注问题进行研究部署,滚动式推进重点攻坚任务。
高质量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的保障工作。妥善应对督察组公布的通报典型案例,制定“1+N”整改方案,加快利维石场案件和九腌村倾倒案件查办和生态修复,加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综合处置、超标地下水治理,渗滤液积存量持续下降。完成上报涉清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落实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高质量推进案件处理,督察组交办案件259宗已全部办结或阶段性办结。
5.强化风险防范,努力保障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强化环境执法。开展执法大练兵,获20xx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实战比武二等奖。开展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等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
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化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重点时间节点全体领导班子带队检查工作机制。及时启动废铝灰应急处置,有效化解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强化应急应对能力建设,印发实施《清远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获第三届广东省应急演练大比武团体三等奖。
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印发实施《清远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加强社会监督和鼓励公众参与。集中力量处置化解重复信访投诉案件,努力化解涉生态环境社会矛盾。
6.努力提升环境管理服务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简化环评管理、环评豁免、告知承诺制等8条措施,进一步压缩环评文件审批时限。“自助办、就近办、跨域办”率达95.45%;“预约办、一窗受理、网办深度IV级占比、可网办”率达到100%。
加快推进清远高质量发展。印发实施《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方案》,建立“1+2+200”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进落实市委“十大行动方案”,我局牵头的3个项目均已完成或阶段性完成,关于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推动清远绿色发展的行动方案项目得到积极推进落地。
持续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成功举办清远市首届生态纪实摄影展、走进北江鱼世界等系列活动,加快推进省、市级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微信微博信息发布,加强推送新闻报道、学习强国信息。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完成全要素生态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完成国控噪声自动监测站建设,参加两轮环境监测总站能力考核均评为“满意”。
二、咬定既定目标再出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再深入,为美丽清远建设作出新贡献
20xx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省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和市委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统筹污染治理,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巩固好“生态条件最好”的清远优势。
(一)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立足国家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行和高质量发展。要发挥好“三线一单”的服务作用、指引作用,引导建设项目加快落地;扶持企业通过转型升级改造,减少污染排放;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与污染减排协同治理路径的研究,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二)深入推进大气攻坚治理。聚焦臭氧和一氧化碳协同治理,持续推进落实国控站点“站长制”、“三个一”市领导包干制,加强春冬季颗粒物防治和夏秋季臭氧治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常态化管控措施和专项攻坚任务,努力减少污染天数,力争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加强涉工业炉窑企业、VOCs企业分级管控,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措施,削减臭氧产生前体物。进一步加大道路、工地、堆场、码头的保洁保湿力度,加强货车限行区管理和重型柴油车、黑烟车整治。加强不良气象条件应急应对,进一步压实县(市、区)及重点镇(街)大气环境治理责任。
(三)深入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果。贯彻落实好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加快建设清新区三坑滩、英德市江湾、连州市白云庄饮用水水源预警监控系统,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加快推进滃江流域稀土偷采点治理修复,强化稀土尾水治理运行管理,推进漫水河、乐排河等重点流域再深入治理,确保国省考断面水质达到省下达目标要求。加快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查管理,及时处置水源地环境问题。全面推进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建设,按要求建立入河排污口档案。结合上级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水生态调查评估工作。加快推进农村老旧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改造,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四)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和固废管理。持续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排查。持续开展涉重金属、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及集聚区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继续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持续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固废行为。
(五)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根据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组反馈意见,加快制定并扎实推进我市整改方案落实。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继续推进生态环境重点攻坚任务。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一场一策”全面整治,加快实现积存渗滤液清零。严厉打击稀土盗采和非法倾倒固废行为,加快推进清城区利维石场、石角镇九腌村固废倾倒点治理。稳妥有序推进城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建设。
(六)全面加强环境风险管控。持续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和应急管理,坚决守好环境安全底线。探索建立清远市“南阳实践”应急机制,提升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水平。加强环境信访管理和环境矛盾纠纷化解,集中精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全力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不断完善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11
20xx年上半年以来,我镇的环境问题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项工作在市郊区工委、郊区工作办的正确领导和市乡镇企业局、市环保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20xx年环保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了干部职工教育,强化业务学习,着力提高了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加大了对企业环保监管力度,加强了与市环保局的业务联系,加大了对环境保护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环保意识。现将所做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
环境保护工作是关系到生态、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半年来,镇党委、镇政府认真实践党的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尤其把乡镇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全镇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3月份,镇经委与10家重点企业负责人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各企业按照目标责任书的内容,每条每款抓落实,责任到人。
二、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环境保护法》
一是通过印标语、办板报、挂横幅、发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六月份结合“6.5”世界环境日活动,通过镇广播站宣传《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给企业下发《安全生产法》材料200余份,同时在镇政府门前、各企业驻地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标语10余幅,大力营造环境保护宣传气氛。
二是华奥炭黑公司用宣传标语、黑板报、电视录象等舆论载体多形式、多渠道的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将环境保护传递与全厂的职工心中,做到人人皆知。
三是企业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厂容厂貌的整治,华奥炭黑公司、恒源炉料公司和永利脱水蔬菜厂用于美化、亮化、硬化、绿化工程投入经费共计达20万元。
四是组织企业负责人参加中日专家主讲的“嘉峪关市清洁生产技术研讨会”,督促企业订阅环境保护书刊。通过广泛宣传,使镇村及企业干部职工重视支持环保工作、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环境监理和管理工作任务落到了实处,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一是对华奥炭黑公司、恒源炉料公司等重点企业单位实施量化管理,并定期对其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企业采取防治措施,降低能耗,减少炭黑粉尘和铁矿灰污染,确保企业增产不增污,人员累计深入企业现场检查指导12人(次)。
二是企业自身从源头抓起,全力推行使用清洁能源技术。华奥炭黑公司、恒源炉料公司分别采取了新的碳黑生产工艺和改进了粉碎打磨机的密封系统,降低了粉尘产生量,减轻环境压力,降低消耗,提高产量,增加企业效益。
三是我们积极主动参与永利脱水蔬菜厂搬迁扩建项目管理工作,对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环保设施落实情况全程跟踪检查,工程项目按照环保要求正在建设实施。
四是加大绿化造林工程,认真组织农户完成退耕还林补植补栽1297.6亩,在泥沟村移民点北侧营造防风林40亩,组织机关干部和某某村的农户完成了某某村至魏晋墓3.5公里旅游公路两旁的植树绿化工作,累计造林110亩。同时加大乱开荒整治工作力度,全镇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存在的问题
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下,我镇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个别企业负责人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仍不够重视,存在侥幸心理;
二是宣传教育工作还做的不够,群众环保意识不强;
三是规章制度的落实不到位;四是镇级环保力量薄弱,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影响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改进。
以上就是我镇上半年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我们会再接再厉,在下半年我们会把上半年中不足的地方加以改正和落实。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12
按照长江保护法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国务院委托,就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20xx年以长江流域为重点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20xx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长江保护法,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长江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扎实推动各项污染治理工程,全力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20xx年,长江流域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6.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3个百分点,较20xx年提高14.9个百分点,干流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质。劣Ⅴ类断面比例较20xx年降低6.1个百分点。长江流域19省(区、市)均完成“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约束性指标。长江经济带经济保持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了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一、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各地区各部门始终把长江保护修复摆在各项工作中的突出位置来抓,突出重点、协同联动、扎实推进,取得重要进展。
(一)强化国土空间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一是组织编制《长江经济带(长江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xx—20xx年)》,开展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试点,构建差别化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规则。二是制定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长江流域19省(区、市)编制印发“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基本建成信息共享系统。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技术审核。三是强化综合管控机制。建立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体系,明确产业发展、区域开发、岸线利用等方面管控要求。四是开展劣Ⅴ类国控断面整治行动。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明确的劣Ⅴ类国控断面全部完成消劣。
(二)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改善水生生物多样性
一是完成重点水域渔船渔民退捕任务。累计退捕渔船11万艘、渔民22.8万人。建立退捕渔船渔民信息管理系统和实名制动态帮扶系统,出台9项安置保障措施,拨付中央补助资金130亿元,引导各地安排资金123.68亿元,实现应保尽保、应帮尽帮。二是开展非法捕捞专项整治。20xx年累计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3.4万艘、违规网具26.7万张(顶),查处非法捕捞案件7579起、涉案人员8361人。设立长江口禁捕管理区。清理整治长江干流、洞庭湖、鄱阳湖非法矮围,清除围堤120余公里。三是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累计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等568.22万家(个)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264.49万个次,推动下架(删除、屏蔽)非法交易信息2.66万条。禁捕后,长江江豚等旗舰物种的出现频率增加。在20xx年率先全面禁捕的赤水河,特有鱼类种类数由禁捕前的32种上升至37种,资源量达到禁捕前的1.95倍,生物多样性水平逐渐提升。
(三)排查整治排污口,推进水陆统一监管
一是全面启动长江干流、九条主要支流及太湖入河排污口底数摸排,徒步排查岸线2.4万公里,首次实现“无人机航测+实地核查”高精度全覆盖,共发现入河排污口60292个,比之前掌握的数量增加约30倍。二是在全面排查基础上,同步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安徽省通过在工业企业安装自动监控、每月手工监测相关水系、建设入江口微型水站,初步建成综合监测体系。三是探索建立一整套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规范体系和长效机制。江苏泰州市和重庆渝北区、两江新区等试点地区累计实施治理示范工程100余个,完成监测、溯源和80%整治任务,解决污水直排、乱排问题6000余个。
(四)加强工业污染治理,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一是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完成长江经济带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558家,完成率97.2%。完成沿江化工企业“搬改关”228家,其中沿江1公里范围内落后化工产能已全部淘汰。制定《化工园区综合评价导则》、《化工园区开发建设导则》,推动化工园区规范发展和合理布局。二是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浙江省264个重点工业园区建成“污水零直排区”。三是开展“三磷”(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存在问题的281家“三磷”企业(矿、库)均已完成整治。四是深入开展“清废行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共发现问题点位3252个,整改完成3221个,完成率99.0%。五是深入推进尾矿库综合治理,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完成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停用超过3年的尾矿库闭库。1641座尾矿库全部完成污染防治方案编制,其中1618座完成污染治理,完成率98.6%。六是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完成989个涉农县域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推进建设用地中的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七是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推进川渝云贵等长江上游地区、江浙沪皖等长三角地区分别建立区域危险废物联防联治机制。
(五)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遏制农业面源污染
一是整县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措施。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行政村占比超过98%,基本完成9835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二是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长江经济带实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6.8亿亩,化肥施用量逐步减少,肥料利用率大幅提高。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应用面积达3.19亿亩,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覆盖率37.54%。三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在8省53个县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初步构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和机制。开展污染负荷评估,探索建立种植业污染负荷和治理绩效评估方法体系,编制优先治理区域清单。发布《农用薄膜管理办法》,支持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
(六)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一是加快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长江干流沿线城市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城市建成区共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近2.4万个。二是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沿江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上海等28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三是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推动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四是加强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保护。1474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161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治,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比例达91.1%,9973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部完成划定。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97.6%。优化沿江取水口和应急水源布局,地级及以上城市备用或应急水源建设基本完成。
(七)加强航运污染治理,防范船舶港口环境风险
一是完善港口码头环境基础设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基本完成,长江经济带累计建设接收设施33872个。二是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及风险管控。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落实单壳化学品船和600载重吨以上单壳油船禁航制度。推进船舶配置污染物收集或处理装置,完成31323艘100总吨以上船舶改造。三是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港口船舶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沿江港口岸电设施覆盖泊位4700余个,20xx年累计使用岸电约5000万度,较20xx年翻了一番。
(八)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生态用水需求
一是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长江(含太湖)流域共完成69152个取水项目整改提升,完成率99.75%。批复赤水河、沱江等9条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显著下降。二是清理退出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水电站3500多座,完成整改2万多座。三是建立重点跨省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障目标体系,确定62个主要控制断面保障目标,编制完成保障实施方案。在运水电站均按规定下泄生态流量,并接入各级生态流量监管平台。连续4年实施三峡等水库联合生态调度实验,改善鱼类自然繁殖生境。
(九)强化生态系统管护,严厉打击生态破坏行为
一是持续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十三五”期间,长江流域累计完成造林2.2亿亩、森林抚育1.2亿亩、石漠化治理1560万亩,新增水土流失治理7.85万平方公里。完成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两岸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1.3万公顷。完成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长江流域国际重要湿地达40处。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180亿元,支持实施9个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二是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青海省创新建立三江源国家公园全新体制。大熊猫、朱鹮、扬子鳄等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稳中有升,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扎实推进。三是实施“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发现15.5万条问题线索,明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问题2547个,建立台账,开展联合巡查,督促整改完成2315个。四是清理整治河湖“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7.8万个。开展采砂联合检查和清江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干流规模性非法采砂基本得到控制。清理整治长江干流违法违规岸线利用项目2431个,腾退长江岸线158公里。五是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估。20xx年度,纳入中央财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名单的283个县域中,生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的有241个,“变好”的有24个。
二、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加强
各地区各部门加快建立健全法治保障,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服务能力,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推进提供强有力支撑。
(一)建立健全法治保障
一是贯彻落实好长江保护法。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长江保护法,并做好宣传贯彻等工作。国务院统一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完成涉及长江流域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需要制修订的抓紧推动落实。制定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的司法解释。各地积极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推进相关地方配套立法,探索开展流域保护协同立法。二是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司法协作机制,各地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等专门审判机构1203个。三是发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各地办理相关案件40余件,赔偿资金超1.4亿元。
(二)依法完善制度机制
一是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共抓大保护体制机制,推动政府、部门、企业等各类主体落实法律责任。二是强化顶层设计。构建“1+N”规划体系,深入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制定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等专项规划。三是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印发相关技术导则,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建立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体系。四是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在长江流域核发排污许可证11万余张,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五是推进完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累计安排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资金180亿元。研究制定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六是健全价格、融资机制。在长江经济带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利用价格杠杆强化水污染防治。指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发展绿色债券市场,支持沿线城市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进一步以市场化方式动员公共和私人部门资金参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七是建立完善分析预警、调度通报、独立调查、跟踪督办相结合的问题发现和推动解决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水生态环境形势,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三)发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用
一是狠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连续三年拍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每年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会议上专题播放,以警示促重视、以警示促落实、以警示促整改。紧盯警示片披露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强力推动整改。三年警示片披露的48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18个,长江经济带沿江省(市)自查整改问题4137个。二是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范畴。完成对上海、重庆、浙江三省(市)第二轮督察反馈,并紧盯地方整改进展。20xx年4月,对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等6省(区)实施第二轮督察。
(四)强化支撑服务保障
一是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组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及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为长江生态环境监管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减污降碳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湖北省、上海市建设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三是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在长江经济带布设1720个国控断面和91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省、市、县跨界断面自动监测全覆盖,实时发布水质监测数据,对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进行通报预警。开展水生态状况调查监测。四是加强区域联动协同。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共同保护。指导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五是强化环境应急管控。完成长江经济带突发环境风险地图绘制,实现2万多家涉重金属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全覆盖。94.1%的县级以上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河南省南阳市编制“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方案,形成“以空间换时间,以时间保安全”的“南阳实践”。六是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成立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推进58个驻点城市跟踪研究和技术帮扶,推进水专项成果转化。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积极探索开展环境治理模式创新。
三、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依然突出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尽管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但基础薄弱、历史欠账多,水生态问题仍然是长江流域最主要的问题,长江保护修复任重道远。
(一)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尚需加强
各地区各部门对长江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和重要制度学习把握不够,部分企业法律意识淡薄、法治观念不强。区域联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有待完善。
(二)污染防治任务依然艰巨
长江流域污染排放基数大,部分工业企业环境风险不容忽视。部分地区雨污分流不到位、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不少地区农业面源污染已上升为主要矛盾。船舶含油废水等直排入江现象依然存在。排污口整治和管理难度大。
(三)生态破坏仍然严重
部分地区湿地、湖泊萎缩,生物多样性减少。部分河道生态流量保障不足,水体自净能力减弱。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效果还不稳固。非法采砂案件仍有发生,监管执法存在较多挑战。矿山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难度大、欠账多。
(四)生态环境治理仍存短板
生态环境治理整体性、系统性尚需加强。清洁生产推行仍需深入。生态环境治理投入不足,管网建设和维护资金保障机制不健全。流域监测预警机制衔接不够。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人员、经费、手段不足。流域内尾矿库存在环境风险。
四、依法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的第一年。我们将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总要求,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持续改善长江生态环境,确保“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起好步、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全面宣传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
进一步加强长江保护法等法律宣贯实施,推动形成以长江保护法为统领、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支撑的法治体系,有序推进相关立改废释工作,把法律规定的责任体系落到实处。建立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统一指导、统筹协调长江保护工作,审议长江保护重大政策、重大规划,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事项,督促检查长江保护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扎实推动绿色发展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力争在推动碳排放达峰行动、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等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引导推动重点行业开展清洁化改造,深入推进清洁生产与节能减排政策协同一致,加强高污染、高排放项目环评管控,切实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严格执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严禁污染型产业、企业向中上游地区转移。开展化工园区评价认定,指导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和沿江化工企业“搬改关”工作。推动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等企业在符合产业定位的园区布局,排放污水由园区集中处理。制订分区差别化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优化产业布局。继续推进绿色航道建设,持续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在船舶上的应用。推广应用节水技术装备,持续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推动沿江省(市)产业聚集化、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深入开展污染防治
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动沿江城市加大污水管网改造力度,推进建制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沿江城镇垃圾收集处理能力,力争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实现长治久清。深入推动排污口整治,落实地方主体责任,确保整治方案落地见效。巩固提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三磷”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成效。以嘉陵江上游尾矿库为重点,统筹抓好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防治。推进长江经济带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并支持绿色化提标改造。加强面源污染防治,推进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沿线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强化船舶到港口、港口到城市的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有效衔接。
(四)持续开展生态修复
坚持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大防护林体系建设力度,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持续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和退耕还林还草,推动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分类分区加强湿地生态系统和滨海湿地保护修复,深入开展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落实好长江“十年禁渔”,开展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管理措施常态化、可持续,确保退捕渔民退得出、稳得住。构建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体系,加快建立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网络。制定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位、水量)控制指标,巩固和提升小水电清理整治成果,保障生态用水。深入推进非法采砂入刑实践,坚决防止非法采砂反弹。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问题。持续推进长江流域珍贵、濒危物种保护。强化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范野生动物致害,加强外来物种风险管控。
(五)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充分发挥规划对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引领、指导和约束作用,编制形成长江流域“十四五”规划体系。继续做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推动“三线一单”落地实施和应用,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促进岸线高效开发利用。深入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督察重点范畴。聚焦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研,搞清楚症结在哪里、对策是什么、落实怎么办,建立健全问题发现和解决机制。继续制作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促进沿江省(市)深化自查自纠,开展全面排查,狠抓系统整改,紧盯问题、追根溯源、举一反三,推动解决一批关联性、衍生性和其他生态环境问题。国家实行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尽快建立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机制。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区域交叉检查制度,健全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强化环境监测与科技支撑。完善基于水生态系统健康性的长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健全提升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统筹监测网络与应急预警能力,全面组织开展长江水生态质量调查监测工作。开展重点区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生态状况监测评估,实施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建立健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水文、气象、航运、自然灾害等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和平台,共建共享长江监测“一张网”。持续做好财政资金保障,引导金融机构在可持续条件下支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长江全流域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长期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立法、法律实施监督和执法检查,为指导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美丽中国发挥重要作用。我们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不断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为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坚实生态环境基础!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13
20xx上半年,我乡生态环保工作在上级环保部门支持和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下,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通过艰苦努力,我乡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回顾上半年的环保工作,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认识,强化宣传
一是召开会议进行宣传,乡党委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在分析我乡环境保护工作现状的同时,认真学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增强大家的环保认识,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全乡各村委会负责人,乡属各企业事业单位企业负责人会议。
二是利用标语、广播、书画展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三是通过印发宣传资料进行宣传。
二、领导重视,机制健全
为确保全乡生态环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
一是结合本乡实际,制定了《20xx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对今年环保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进行明确。
二是健全班子。乡成立由乡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各村以村主任、组长为主成立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小组,从上到下形成了较健全的管理网络。
三是明确职责,根据上级要求和今年全乡环保工作任务,在明确分工的同时,坚持实行目标管理,狠抓落实,分别与有关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并严格考核,使环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注重实效,狠抓落实
桥边村是乡政府所在地,由于无专人清扫街道垃圾,无定点存放和处置垃圾的场地,整个街道卫生处于脏乱差的状态,严重影响乡容乡貌和居民生产生活。为了整治好街道及居民生活区环境卫生,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由乡党委、政府牵头,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办具体负责,首次在桥边村成立了环卫工作站,县政府出资1台流动垃圾车,并聘请了3人专门负责打扫、清运垃圾。至此桥边村街道脏乱差现象彻底改观。
四、夯实基础,把好关口
半年来,我们确立了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的指导思想,在对全乡环保工作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坚持把好“关”,
一是把好项目审批关。近年来,我乡突出项目建设,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个体私营工业得到了迅猛发展,但是也有个别项目存在污染问题。对此,我们在今年招商引资工作中,在将引进项目时,坚持深入调研,严格审批程序,对此环境有污染的企业和项目坚决不引进、不办理,从源头把好环境保护的审批关。合龙砖厂是我乡的.一排污企业,我们督促该企业重视加强对废气处理的投入,修建了符合标准排放的烟仓,保证了达标排放,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真正从源头有效控制了企业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半年来,虽然我乡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作出了较大的努力,并取得一定的实效,但是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正处在起步阶段,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有待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14
按照市人大关于开展全市环境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专项调研要求,现就我局全年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及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关于环境保护职责
市林业局作为市政府主管林业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编制全市林业及生态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护林“三大工程”;指导抓好森林防火、防病虫、防盗伐“三防”;指导发展干杂果、森林旅游、苗木花卉“三大产业”;依法保护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湿地“四大资源”。具体到保护环境、改善生态职责上,主要是组织落实全市林业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任务;开展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和造林绿化;实施全市森林、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及荒漠化防治;实施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和恢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和生长环境;监督管理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实施全市湿地保护建设。
二、关于环保职责履行及有关工作
(一)20xx年履行环保职责情况。一是明确中心任务。认真研究国省市生态建设和保护部署要求,紧密衔接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规划,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一个中心”,坚持改善生态和服务民生“两条主线”,突出发展和保护“两大主题”,明确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思路目标、任务措施和重大项目。二是系统部署安排。认真落实省市“五新战略”“四城建设”对林业建设的要求,始终紧扣发展与保护“两大主题”履行职责,研究确定年度生态建设与保护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目标责任书,召开全市林业工作会议和工作阶段专题会议,逐级细化分解任务和责任。三是健全落实机制。建立局领导分工负责、科室和局属单位包抓县区生态建设与保护重点工作机制,实行生态建设与保护重点工作督查制度,对造林绿化、森林资源管护和湿地保护建设等工作定期督查,对露天开采矿、非法侵占林地、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任务落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促进生态环境改善。
(二)贯彻落实中省市环保决策部署情况。一是抓学习宣传。持续深入学习和研究中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多种途径宣传国家环境保护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和“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二是抓研究落实。对中省市生态建设和保护决策部署认真研究,部署安排,结合林业实际,研究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等制度安排,落实林业系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研究省委、省政府“三化”生态建设战略和省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等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部署要求,将具体任务和责任细化落实到机关科室和县区林业部门,统筹林业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推进。三是抓工作落实。围绕国家“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和全省“三化”战略部署,持续实施绿色宝鸡建设,去年率先完成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规划任务。围绕省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部署,全面实施林业治污减霾工程,超额完成“百万亩森林”和“百万亩湿地”建设任务。围绕重点生态区域环境整治部署,配合环保、国土等部门持续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采石开矿、乱建别墅等专项行动和清查非法占用、毁坏林地专项活动,依法强制停止秦岭北麓、渭北地区违法违规毁林占地行为,强制性修复恢复生态植被。尤其是针对去年秦岭涉林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市林业系统累计参与摸排人员超过5000人次,排查列入涉林清单问题121个,列入整改台帐问题55个;通过逐一分析定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扎实实施整改,按期全部整改整治到位并销号。通过整治,涉林行业共拆除管辖内景区老旧建筑7处3260平方米,生态复绿38万平方米;结合整治建立健全秦岭森林资源管护长效机制,构建起全区域、多方位的保护长效体系,规范有序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三)开展环保有关工作情况。按照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职能职责,我们着力从建设、管理、保护三个方面抓好工作。
一是抓造林绿化,构建生态屏障。按照“一屏五带八化”的关中大地园林化布局,持续实施国家林业三大工程和绿色宝鸡“九大工程”,完成关中大地园林提升绿化37.1万亩、植树4348.8万株,分别占年度任务35万亩、4000万株的106 %和108.7 %。全民义务植树837.3万株,占年度800万株的104.7%。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5.26%,位居关中各市之首,成为陕西西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眉县、麟游县建成省级森林城市,陇县建成省级绿化模范县,陈仓区双碌碡村获全国生态文化村,陈仓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区通过省级验收。宝鸡乡村绿化美化工作成果入选《全国乡村绿化美化工作典型经验模式汇编》在全国推广。
二是抓依法管理,维护森林安全。积极协助县级政府建立和执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依法加强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限额和木材运输证网络管理,建立征占用林地及露天矿山档案资料台账,落实临时征占用林地项目局长办公会审核审批制度;严格林木采伐限额管控,规范林木采伐证办理,全年发放林木采伐证344份,采伐量3万多立方米,核办省内外林木运输357起。市县扎实开展森林督查活动,对国家反馈的'1154个疑似问题卫片图斑,全覆盖式集中开展现地查验和内业数据判读,对实际存在问题的逐一列出问题清单,明确问题整治措施、整治责任,全面及时整治解决到位。市县各级落实森林病虫害重点防控区划,实施松材线虫、美国白蛾疫情定点密集监测和拉网式排查,加强13个木材检查站、72个道路封锁检查点检疫执法,对105家涉木生产企业、62家涉木经营企业及65家种苗花卉企业进行摸底登记和检疫检查,严格异地苗木及其林木制品调入复检,严禁疫区内植物及其产品流通。市县各级修订完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方案和防控应急预案,成立了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术专家组开展灾害调查、评估分析和技术咨询,综合运用伐除与诱杀相结合、地面施药和无人机防治相结合等综合措施,实行跨区域间合作、县镇村内统一防治的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机制。全市年内华山松大小蠹、侧柏叶枯病等有害生物发生面积66.8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61.97万亩,无公害防治率93.19%,成灾面积2.59万亩,成灾率1.82‰,测报准确率达97.9%,产地检疫率100%,完成了 “四率”控制指标。市县森林公安和林政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开展了“飓风1号”“春雷20xx”等系列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盗伐、滥伐林木和毁坏森林案件45起、违法使用林地案件42起、非法运输和经营加工木材案件8起、违反野生动物和森林防火法规案件17起,涉林刑事案件25起、处理各类违法人员118人次,收缴违法木材19 M3、野生动物248头(只),恢复林地52亩,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
三是抓资源保护,稳固生态系统。以中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治和专项监督检查为抓手,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整治解决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个、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移交问题5个,调查处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4个;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推进“绿盾”20xx、20xx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绿盾20xx”行动涉及紫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千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野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神沙河省级自然保护区9个问题按期限要求整改销号,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巩固提升,秦岭主峰太白山、紫柏山、嘉陵江源头入选“中国秦岭十大景”。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严格执行《宝鸡市湿地保护建设规划》,落实湿地公园管理机构职责,健全“处—站—点”三级管理体系,加强重要湿地的监测监管,查处非法采集湿地植被、捕捉水生动物等破坏湿地生态环境案件31起,实施湿地保护恢复6.5万亩;科学实施湿地公园建设,千湖国家湿地公园野化放飞朱鹮繁育8只小朱鹮,千渭之会湿地公园实施核心区和启源门建设,凤翔雍城湖湿地公园试点建设进展顺利,扶风七星河、岐山落星湾国家湿地公园省级验收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教育和第37个“爱鸟周”宣传活动,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监督,抢救野生动物56只;开展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全年无重大疫源疫病疫情发生,保障野生动植物安全。
三、关于环保职责履行中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省市环境保护要求,分析我们在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问题和短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林木管护难度大。尤其是近年来造林面积多、规模大,树种、林种结构优化和林木管护任务艰巨;绿化档次还有待提升,个别区域、节点绿化档次不高,没有体现季相变化和色彩搭配;林区基础设施仍然薄弱,造林绿化资金仍显不足等问题。
(二)造林投资标准低。目前,一个造林用工的劳务费达120元以上,个别立地条件差的地方高达150元以上,天保和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的成本已增加到600—700元/亩,林业重点工程造林投资标准与现期社会经济水平相比明显偏低,造林投资标准过低。国家级公益林虽然补偿全覆盖,但补偿太低,省级公益林还没有实现全覆盖,直接影响群众的造林积极性和造林质量。
(三)管护机制不健全。生态管护联动机制不健全,尤其是非法采石开矿用地许可环节,国土、环保等部门之间衔接协调不到位。全市各县区林业资源管理机构建设不健全,目前只有太白县、凤县、千阳县设有专门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其他县区均由林政股或森林派出所兼管,湿地公园与保护区日常工作由动管站或林场代管。
(四)管护保障不到位。全市林地、林木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队伍力量薄弱。各县区野生动物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比较缺乏,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资金投入不足,保护设施薄弱。森林病虫害防治基础设施不足,缺乏必要的预报、防治、检疫仪器设备,先进适用防治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跟不上。
四、关于今后整改计划和措施安排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环保督查要求,进一步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一)创新推进生态建设。持续加快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和绿色宝鸡“九大工程”建设,巩固提升关中大地园林化水平。技术上,积极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科技含量;机制上,用改革的思路,切实解决好地权、树权的问题,确保栽得下、活得了、管得住、能长大;投入渠道上,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补助引导、项目捆绑使用、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多渠道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林业重点工程、水土保持、流域治理、公路建设、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倾斜投入工程建设,形成全社会参与绿化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资源依法管理。切实从观念、职能、制度、机制、方式、手段、素质、能力等方面加紧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和创新。具体到森林资源管理上,对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项目、行政许可事项从严从细审核审批,杜绝林地先占后批现象;对审批的项目、事项,跟进监督管理,确保按审批的内容规范实施;对占用林地涉及的植被恢复费等国家规定的征收费用制度要不折不扣的落实,临时占用林地的要监督其到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涉及占用退耕还林的,严格落实“占一补一”要求,落实置换造林措施;依法加强林木限额采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管理;林政和森林公安要通力合作,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加大对毁林、违规采石等查处和打击力度。
(三)加强湿地保护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省有关湿地公园建设的精神,加强湿地公园保护恢复项目的建设管理,切实抓好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和申报,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监管,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试点建设任务落实。继续加强市属6个林业自然保护区对保护区监管,规范保护区管理和开发项目建设。
(四)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加强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救护力度,扎实做好陆生野生动物和候鸟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继续抓好野生动物“四证一计划”管理工作,完善野生动物经营利用、驯养繁殖许可证档案。抓好林麝与黑熊的驯养繁殖发展以及林麝养殖标准化基地建设,建立健全林麝耳号档案。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15
20xx年,我局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安排,坚持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导向,强化组织领导,凸显生态责任和红线意识,确保自然保护区域、生态护林区域、森林、湿地国家公园和领地资源生态保护,进一步巩固林业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主体地位,保障我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一、林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高原湿地保护工作
20xx年我局现有高原湿地保护项目一项,实施植被恢复9000亩,计划5月份开工。“十三五”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湿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科学组织生态修复工程、配套服务设施工程等相关项目的实施,并圆满完成,进行验收。湿地保护项目的完善,形成了尕海湿地9000亩的植被恢复区域和90亩的沙丘草方格,对我市国家湿地生态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净化空气、调节气候、促进地方生态保护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带动种植、运输、商贸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沙漠化防治工作
20xx年沙漠化防治工作共有三个项目,20xx年德令哈市沙漠化土地治理项目,生物治沙3000亩,计划4月份实施,青海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20xx年度德令哈市沙化草地治理项目,沙化草地治理9.93前期招标工作已完成,准备5月份实施;青海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20xx年度德令哈市沙化治理(藏区)项目,沙化草地治理4万亩正在准备前期招标工作。
主要做法:一是领导重视,全社会参与。我市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沙漠化防治工作,坚持把沙漠化防治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来抓,作为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工程来抓。二是加快沙区产业发展,努力增加群众收入。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下,充分挖掘沙区土地和劳动力资源的潜力,充分发挥林草产品纯天然、无污染、可再生的优势,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建设。三是因害设防,改善道路生态环境,保障交通安全。沙治沙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以生态效益为目标,防风、固沙、绿化、美化道路为核心,通过节水灌溉、人工植树造林、围栏管护等措施,建立以乔、灌木为主防护林体系,遏制了风沙对公路的威胁。四是把退耕还林工程、退牧还草工程、国家重点公益林项目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作为沙漠化防治建设的主战场,积极争取国家林业建设资金,加大对重点区域的防治工作,从而将局部造林、小规模治理,逐步向整体治理、快速推进转变,全面推动我市沙漠化防治工作健康、协调、快速发展。五是加强沙区植被管护,巩固沙漠化防治成果。沙区植被管护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关系到沙漠化防治的成效。
(三)退牧还草工作
我局通过围栏封育、退化草地补播、毒害草退化草地治理等工程措施,使草原退化趋势基本得到遏制,退化草原得到充分休养生息,恢复了草原自然调节功能,实现了草原资源可持续利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有效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使其成为农牧民群众致富圆梦的'最大资源和最大靠山。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提高畜牧业防灾、抗灾与生产能力,解决草畜矛盾,促进草畜平衡;总结和探索出适宜区域草原生态畜牧业发展的优化模式和经营思路,达到牧业增效牧民增收的目的,实现了草原生态良性循环、牧业增效、牧民增收。
二、存在的问题及意见
近年来,我市生态建设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成效显著,但与德令哈所处的生态地位、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各种结构性、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进一步凸显,特别是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存在的问题、林草投资不足、水资源短缺、人才匮乏等问题交织在一起。虽然沙化治理等危害程度得到了基本控制,但生态环境恶劣,人口逐年增加,超载过牧现象严重,而牧民群众连年自筹资金的能力有限。建议国家连年不间断地安沙化防治资金,并且加大资金额度,才能有效地控制沙化退化发生面积,成果得以巩固,进而改善牧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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