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

时间:2024-08-10 13:50:03 工作汇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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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推荐】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中,需要用到汇报的地方越来越多,汇报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陈述,如果有PPT的话则更加正式,大家知道正式的汇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推荐】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1

  一、深入推进“山长制”“林长制”,细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管理责任

  全县共设立正副山长343人,其中,县级总山长1人、县级第一副总山长1人、县级副总山长1人、镇级正山长17人,镇级副山长17人,村级正山长152人,村级副山长152人,县镇村三级山长体系已全面建立。在原有的县镇村三级山长体系基础上,在全市率先创新设立了村级山长助理,每个村设置1名,与天保护林员、四级网格员合而为一,负责本村网格化工作和生态护林员的管理,每名山长助理每月发给补助1000元。

  二、牵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促相关成员部门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我省有关部署要求,严格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扎实推进秦岭生态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守好绿水青山,坚决执行“环境立县”战略,制定了《略阳县秦岭生态保护工作要点》、《略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

  三、牵头开展治理“五乱”活动,督促相关单位依法打击危害生态环境保护的'行为

  市秦巴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总台账》,反馈我县“五乱”问题54个(总数71个,内有其它问题17个),已完成整改并销号问题41个,完成整改未销号10个,正在整改问题3个。其中:乱搭乱建问题5个,完成整改并销号;乱采乱挖问题6个,完成整改并销号2个,完成整改未销号3个,1个正在整改;乱排乱放问题38个,完成整改并销号问题29个,完成整改未销号7个,2个问题正在整改;乱砍乱伐问题1个,完成整改并销号;乱捕乱猎问题4个,完成整改并销号。

  四、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强化林草地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责任,切实组织落实好全县食用林产品安全工作。

  二是建立无公害示范区。在原有标准化示范园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巩固提高现有无公害示范园区的建设标准,推广使用无公害农药,安装太阳能杀虫灯,使用粘虫板等。进一步提高标准示范园的科技含量,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对全县起辐射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开展农药使用专项整治。在食用林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集中用药期,林业执法人员开展农药使用专项整治,严禁购买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和假冒伪劣投入品,少用限用农药。尽量少施或不施化肥,推广使用有机肥料。

  五、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

  一是将原略阳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陕西宝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合并为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合并后保护面积为28147.96公顷;二是将略阳五龙洞国家森林公园与原略阳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陕西宝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重叠面积3845.01公顷调出森林公园;三是将原江神庙--灵岩寺省级风景名胜区中的江神庙区域调出风景名胜区范围,调整后保留灵岩寺省级风景名胜区,面积为30.14公顷;四是按照“应划尽划,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的原则”,拟新建省级森林自然公园3个,略阳三岔林省级森林自然公园,面积为5118.76公顷;以国有观音寺林场为基础新建略阳观音寺省级森林自然公园,面积为1626.55公顷;以国有塔坡寺林场为基础新建略阳塔坡寺省级森林自然公园,面积为1854.15公顷。整合优化后,我县有各类自然保护地6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森林自然公园1个,省级风景自然公园1个,新建省级森林自然公园3个,保护地总面积为38567.7公顷,比原自然保护地总面积减少163.14公顷,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13.62%。目前我县没有设置自然公园。

  六、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为了稳妥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付工作,根据汉中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汉林发[20xx]17号)、《汉中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付办法》(汉财办农综[20xx]3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略阳县生态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付工作方案》。全县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为47.75万亩,范围为《略阳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经20xx年林地变更后列入国家级公益林区域内,全嘉陵江及其一级支流两岸区划为集体权属国家级公益林的林地,且已完成落界的公益林林地,涉及兴州街道办、横现河街道办、乐素河镇、白雀寺镇、徐家坪镇、马蹄湾镇、白水江镇和城关林场,相关镇办、林场。对落界划定的国家级公益林,兑付20xx年度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兑付标准由20xx年每亩13元提高到每亩14元。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2

  xx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年度总结按照省、州和上级环保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及相关会议精神现将我局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生态红线划定方面按照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xx〕2号)文件精神,协同我县相关于部门在分管县长尼美更绒的带队下到州局参加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二次调整工作现场会,对我县生态红线区划定工作再次做了调整,经与专家反复沟通,目前扣出3条省、国道线面积共约6。98平方公里。

  一是拥有我县探矿许可证的矿山共有11座,共计面积265.87平方公里,因矿山企业无法提供矢量数据,故只能先提出扣减红线面积申请,待审批后明确是否能够扣减红线面积。

  (二)环境监察执法方面按照省州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求,

  一是对县域内加油站、县医院开展“双随机”执法工作,按要求每季度进行执法巡查工派遣干部职工20人次每季度巡查一次共4次,发现问题2起相关制度未上墙和相关设施设备安装不达标,目前已完成整改。

  二是对县域内建设项目及餐饮进行执法检查,派遣干部职工24人次每次2至3人,1至11月共执法8次其中:查出6起环境违法案件,处罚了6起,共计罚款29.5万元,并要求按时完成整改,目前已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实现了我县环境违法案件处罚零突破。

  (三)环保宣传方面利用“六·五”世界环境宣传日期间,在全县开展了以“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向市民发放《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十条》、《环境知识宣传册》、《环境宣传资料册》共计3000余本(册)、环保口袋300余个、悬挂宣传标语2幅、宣传展板8个,向在校学生发放了300余份宣传单,在主要街道及人员流动集中场所张贴了环保主题宣传海报。三是按照统战宗教和维稳办的相关要求,我局积极派遣1至2名协同相关单位开展县域内划定区域内开展网格化巡逻值班。

  (四)生态环境方面按照《xx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x州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x州土壤污染防治方案》要求和年初全州召开了“三大战役”工作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和xx县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我县针对水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开展了xx县城市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由环保、住建、发改、安监、食药工质局等部门联合工作组对县城内施工企业“六个不准,六个必须”执行。自20xx年至今与四川xx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对空气、水质和集中饮用水源地每月进行质量检测。二是按照监测报告数据及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根据监测数据报告书数据显示我县城市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h10)年平均浓度小于38.7微克每平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小于19.7微克每立方米,全年优良天数达99.7%以上。总量排放按照全年化学量142.83吨(cod)、氨氮74.68吨、二氧化硫(so2)43.24吨、氮氧化合物100吨等排放量的标准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三是水环境质量按照县集中式饮用水源监测报告1至10月数据显示我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均达到类标准以上,流域地表水水质达到类以上。今年又将2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纳入监测范围每年监测2次,实现了水质监测全覆盖,监测经费132万元已纳入财政预算

  二、生态项目实施方面

  (一)20xx年xx月xx日完成了xx县真达乡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150万元。

  (二)20xx年xx月xx日底完成了xx县虾扎镇虾扎一、二、三村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140。

  (三)20xx年底前完成了xx县饮用水原地保护一期、二期十个乡镇项目。该项目由四川省xx建筑构造有限公司和四川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四)20xx年xx月xx日完成了xx县空气自动监测站子站建设项目,总投资120万元。

  (五)今年实施了xx县色须镇s217线俄通河“河变湖”项目,拟建于xx县色须镇,该项目已委托四川xx建筑有限公司承建,于20xx年xx月xx日进场施工,拟建湖面积300x500平方米,基础设施包括停车场、景区公厕、观景台、观景亭等。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包括编制项目相关前期资料费用)。目前已完成湖区开挖,观景台,湖区开挖、周边草坪铺设,观景亭,停车场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已于xx月xx日由县发改局组织相关单位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并通过验收投入使用。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按照县委、政府及上级环保部门各项工作安排和目标任务做好环境保护各项部门任务。

  (二)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对存在的环境违法案件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三)利用“六。五”环保日和“七。五”普法和联系点开展维稳工作等宣传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四)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做好环保督察后续整改工作。

  (五)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全国污染源普查阶段性工作。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3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主管单位的悉心指导下,调楼镇结合自身实际,将环境保护与扶贫攻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节能减排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顾,城镇人居环境和农村生态环境都得到了保护和改善。

  一、加强领导,明确主体责任

  为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我镇成立了调楼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委委员、武装部部长谢健全担任,成员由由镇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社会服务中心、团镇委、安监所、国土所、司法所、城监中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环保氛围

  为了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我镇充分利用党务政务公开、村广播、宣传单发放和横幅悬挂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环保相关知识,务使群众充分认识环境污染的巨大危害。累计发放宣传资料x3800x余份,悬挂宣传横幅x40x余幅。充分发挥团委志愿服务队伍的作用,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开展一系列环境保护宣传活动。通过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在全镇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的环保氛围,群众对于《新环保法》、秸秆禁烧等有了深刻认识,极大增强了公众环保意识,提高了公众关心生产生活环境、主动参与到环境建设工作中去。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结合“美丽临高、清洁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先后投入资金x300x多万元,配备垃圾清运车x34x辆,投放各种型号垃圾桶共计x210x个,组织引导各村招募环卫工作人员x160x人,成立垃圾清运管理队伍,组织环卫人员大力清理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对几个垃圾堆放场垃圾采取焚烧和掩埋措施,日清运量达到x35x吨。与此同时,逐步形成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调派城监中队全天候对调楼、美良两个街区的大街小巷、主要路口及公共场所巡逻监察,对违反规定乱堆乱倒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教育或处罚,从根本上转变群众“只管小家清洁,不顾大家脏乱”的狭隘卫生观,增强“调楼是我家,卫生靠大家”的意识,通过几年的努力,镇墟“脏、乱、差”现象已得到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美化。

  (二)采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对环境保护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开展了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我镇制订了专项执法方案:组织人力对饮用水源地进行了检查,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限期治理等措施。

  二是开展了对企业执行环保情况专项检查。对镇区内的制冰厂等经营性场所,按照县里要求督促其办理环保相关手续。

  三是开展了乱开荒地,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整治活动,与国土部门成立了联合执法大队,通过电视、广播广泛宣传治理乱开荒地的必要性,公开办事程序和举报电话,使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三)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及餐饮油烟污染

  我镇严格按照扬尘污染治理要求,积极落实扬尘控制措施,

  一是要求新建住宅的居民对建筑工地做好扬尘防护,减少大气污染。同时要求镇墟的商铺每天一次对铺面门口的路面进行洒水,减轻扬尘污染。

  二是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要求运输车辆采取封闭措施,严禁渣土运输车沿途洒落渣土和碎石。

  三是加大对餐馆饭店的监督力度,对餐饮油烟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下达限期整改责任书,责令其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责令停业整顿。五是要求各村尽量减少农田秸秆禁烧,减少大气污染。

  (四)加强烟花炮竹管控

  我镇积极利用农村广播、微信、短信等新媒体宣传烟花爆竹禁限燃放的重要性,积极引导文明、绿色的过年生活方式。同时加大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宣传力度,促使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贪大图响、相互攀比”的不良风气。

  (五)提升大气污染监管水平

  我镇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督执法体系,要求各村如发现污染源及时上报镇政府,提升了我镇的环境监督水平。为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镇制定了大气污染有奖举报制度,促进公众参与大气污染监督范围,做到了发现一例查处一例。

  (六)落实了新建项目环评制度。对镇范围内的所有招商引资和基础建设项目,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估法的有关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估,努力发展x“无烟工业”。

  (七)强化监督问责。我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纪检部门对环境污染防治不力的村(居)委会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任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环保局的指导帮助下,我镇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一是项目建设中存在未批先建或边建边批现象,新建项目主动办理环评率还比较低,事后补办环评手续的现象还是有。

  二是由于受资金制约,生态建设、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工作进展缓慢。

  三是全民的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人人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还没有真正形成。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群众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度;

  (二)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公园县x果园村”的号召,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不断加大投入对镇村人居环境进行绿化、美化;

  (三)继续加大力度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治理农村生活垃圾,营造整洁的镇村环境;

  (四)加大企业、商铺、饭店等经营性场所的排放监督,对乱排乱放造成环境污染的,将进行严厉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责令停业并将相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4

  20xx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市生态环境分局聚焦环境质量提升,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现将20xx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通过系统谋划、综合施策,在大气治理、生态创建、服务帮扶等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

  打好三大保卫战,改善环境质量。蓝天保卫战,制定《桐城市20xx年应对气候变化及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通知》,积极争取大气补助资金639万元助推4家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15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开展60家企业分年度VOC治理清单编制、9家年VOCs排放量达1吨以上企业“一企一策”治理,推进新渡塑料包装企业集群VOCs整治,常态化抓好扬尘治理和秸秆禁烧。1-10月,我市PM2.5为23微克/立方米,全省59个县(市)排名第7位,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95.7%。碧水保卫战,系统推进菜子湖沿岸及入湖河流水环境整治,完成长江支流995个疑似点位、2832个敏感区域点位及长江干流(鲟鱼镇段)入河排污口6个系统点位核查,排查监测龙眠河入河排污口15个,编制柏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议书,加强地表水及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预警。1-10月,菜子湖水质达到Ⅲ类水考核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牯牛背水库水质达标率100%。土壤保卫战,严格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深入开展桐城市电镀企业搬迁后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风险评估,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印发《桐城市“十四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完成5个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14个建制村水污染治理任务全部完成,2条农村黑臭水体经控源截污、清淤疏浚达到整治要求,实施8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开展全市207个建制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详查,为下一步科学有效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基础。

  开展生态市创建,擦亮生态底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优化提升空间布局,强化自然保护地排查监管,及时调整划定生态红线面积289.89平方公里。继去年获得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后,乘势而上,对照35项创建指标弥补不足,全面提升,20xx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推行环境监督长,完善监管体系。出台《桐城市全面推行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工作方案(试行)》,率先推行环境专项监督长制试点工作。按照“五定”原则、“八有”标准,在全市设立市级环境监督长27名,镇街(园区)环境监督长31名,村级环境监督长448名,配备环境专项监督员353名,实现市(职能部门)、镇(街道)、村三级领导全覆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全覆盖、全市行政区域全覆盖。截至20xx年11月,已排查出生态环境问题412起,整改412起,整改率100%。

  优化监管与服务,提升管理成效。围绕服务“六稳”“六保”,认真开展“四送一服”活动,深入推进“三优两加强”工作,探索“点-线-面”立体服务模式,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帮助中建材公司新建项目申请总量,指导碳排放调查报告编制,协调重金属表面处理中心项目环保审批,指导盛运垃圾发电厂更换烟气自动监控设备,指导9家企业申报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奖补资金,指导3家企业申报中央大气污染治理资金项目入库。开通“环企直通车”,邀请有关专家到企业进行现场帮扶指导,与工商联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全市重点包装印刷企业举办污染治理专题培训,对排污许可证发放企业进行集中业务培训,并上门指导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帮助企业全面提高环境管理能力。推行“123”工作法(一次书面告知,二次责令改正,三次严格执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1起,实施包容审慎执法,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口罩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民生行业以及安装在线监控企业共42家纳入正面清单,对合规企业真正做到“多预防、少惩戒”。

  攻坚突出问题整改,补齐短板不足。制定《桐城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包保督办工作方案》《桐城市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以整改促提升,弥补不足、补齐短板。截至20xx年10月,20xx年省环保督察51个信访件,全部完成自验收;20xx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42个信访件已完成整改37件,通过验收35件,暂未发现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隐患。

  二、存在问题

  一是环境质量改善成果有待提高。“十四五”期间臭氧纳入空气环境质量考核,氮氧化物和VOC减排任务较重,夏季臭氧污染问题比较突出。菜子湖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存在不确定性,龙眠河城区段水质较差,排污口治理任务重。土壤质量基础数据库不全,疑似污染地块调查评估、管控修复难度大。

  二是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有待加强。日常环境信访投诉不断,行业性、区域性环境问题仍然存在。城乡黑臭水体、入河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等治理任务重、投入大。部分乡镇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不完善,企业准入门槛低,部分企业环保意识薄弱,治污设施不能保证达标排放。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5

  一、20xx年主要工作情况

  20xx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取得关键成效。一是大气环境总体改善明显。20xx年,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22,综合指数改善率全省排名第1。六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均达国家二级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PM2.5、PM10、NO2三项指标下降幅度均居全省首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空气优良率均达99.7%。二是水环境总体保持优良。20xx年,7个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标,11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及19个水功能区代表断面全部达标,水质综合指数为3.4244,全省排名第6名,同比提升2位。三是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可控。20xx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推进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抓重点、破难题、求实效,全方位、高标准、大力度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水平。主要做好七个方面工作:

  1、坚持问题导向、多因子协同减排,全力攻坚大气硬骨头。

  推进VOCs和NOx减排。完成第一批涉VOCs分级管控企业核查定级,强化并完成第一批涉VOCs重点企业深度治理。推进家具、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低VOCs原辅料替代。推进重点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组建油品快检队伍,开展船舶燃油抽检、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快检。

  加强工业源整治监管。全面完成涉工业炉窑企业核查定级,推进钢铁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推进“散乱污”场所专项整治,依法关停取缔或升级改造“散乱污”场所。开展涉气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涉气违法行为。

  加强面源污染管控。创新建立施工工地“分级管控”制度,对未落实“6个100%”的项目实施发包方、承建方“双惩罚”。全面开展堆场、沙场、停车场、裸地扬尘防控。建成市区餐饮油烟管理系统,强化油烟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开展散煤专项整治,整治散煤加工、销售点。落实“网格化+信息化”“网格员+信息员”综合管理制度,及时处理相关火情,有效遏制露天焚烧发生。

  强化移动源监管。生态环境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常态化机动车上路抽检和污染天气应急动态抽检。安装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和黑烟车抓拍设备,并通过移动式黑烟车抓拍装置,对全市主要路段实行全覆盖检查。印发第二阶段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通告,将低排区范围扩大至8个县(市、区)中心城区。

  加强污染天气预警应对。每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复盘每周工作完成情况,分析研判防控形势,及时制定应对措施。修订不良天气应急工作指引,引进第三方技术团队,强化专家会商研判,及时启动不良天气应对,利用“遥感、走航、雷达+地面巡查”的方式精准定位,建立污染源防控“一张图”和问题处理系统。

  2.聚焦重点流域,努力保好水治差水。

  突出优良水体保护。加快推进市级饮用水源地在线监控预警能力建设,组织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地排查,推进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地规范化建设。

  加强未稳定达标流域整治。英德市建成并投运门洞溪、岩下水库稀土尾水治理工程,开展新一轮打击稀土盗采行动,推进稀土盗采矿点治理修复。清新区加快推进漫水河流域综合治理,强化水产养殖综合整治、水生态治理与修复、镇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态补水等措施。清城区依托第三方加强乐排河临河污染源巡查,排查整治周边“散乱污”企业、非法养殖场,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6座。

  统筹推进农业农村治理。进一步推进清理整治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小区)、专业户。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高标准完成50条自然村农村污水治理民生实事。

  协调推进全市入河排污口摸底调查。全面完成全市重点河流排污口排查,建立重点监管入河排污口清单,目前已完成入河排污口问题及整改措施清单。

  3.不断夯实基础短板,稳步打好净土防御战和固废防治。

  打好净土防御战。持续推进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开展耕地分类管理现场考核和验收。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持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土壤环境调查和重点监管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十四五”重点重金属基础排放量核算,严格重点重金属环境准入。完善地下水监测体系建设,推进地下水“双源”调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治理,地下水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考核要求。

  加强固废防治。印发实施《清远市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地各部门防控和处置主体责任、经费保障、协同办案机制等。印发实施清远市系统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风险实施方案,持续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4.紧扣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进环保督察整改。

  完成第一轮督察整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固废专项督察、省级环保督察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加强重点任务攻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重点工作推进会,针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薄弱环节、反复投诉案件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点关注问题进行研究部署,滚动式推进重点攻坚任务。

  高质量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的保障工作。妥善应对督察组公布的通报典型案例,制定“1+N”整改方案,加快利维石场案件和九腌村倾倒案件查办和生态修复,加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综合处置、超标地下水治理,渗滤液积存量持续下降。完成上报涉清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落实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高质量推进案件处理,督察组交办案件259宗已全部办结或阶段性办结。

  5.强化风险防范,努力保障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强化环境执法。开展执法大练兵,获20xx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实战比武二等奖。开展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等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

  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化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重点时间节点全体领导班子带队检查工作机制。及时启动废铝灰应急处置,有效化解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强化应急应对能力建设,印发实施《清远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获第三届广东省应急演练大比武团体三等奖。

  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印发实施《清远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加强社会监督和鼓励公众参与。集中力量处置化解重复信访投诉案件,努力化解涉生态环境社会矛盾。

  6.努力提升环境管理服务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简化环评管理、环评豁免、告知承诺制等8条措施,进一步压缩环评文件审批时限。“自助办、就近办、跨域办”率达95.45%;“预约办、一窗受理、网办深度IV级占比、可网办”率达到100%。

  加快推进清远高质量发展。印发实施《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方案》,建立“1+2+200”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进落实市委“十大行动方案”,我局牵头的3个项目均已完成或阶段性完成,关于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推动清远绿色发展的行动方案项目得到积极推进落地。

  持续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成功举办清远市首届生态纪实摄影展、走进北江鱼世界等系列活动,加快推进省、市级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微信微博信息发布,加强推送新闻报道、学习强国信息。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完成全要素生态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完成国控噪声自动监测站建设,参加两轮环境监测总站能力考核均评为“满意”。

  二、咬定既定目标再出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再深入,为美丽清远建设作出新贡献

  20xx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省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和市委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统筹污染治理,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巩固好“生态条件最好”的清远优势。

  (一)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立足国家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行和高质量发展。要发挥好“三线一单”的服务作用、指引作用,引导建设项目加快落地;扶持企业通过转型升级改造,减少污染排放;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与污染减排协同治理路径的研究,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二)深入推进大气攻坚治理。聚焦臭氧和一氧化碳协同治理,持续推进落实国控站点“站长制”、“三个一”市领导包干制,加强春冬季颗粒物防治和夏秋季臭氧治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常态化管控措施和专项攻坚任务,努力减少污染天数,力争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加强涉工业炉窑企业、VOCs企业分级管控,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措施,削减臭氧产生前体物。进一步加大道路、工地、堆场、码头的保洁保湿力度,加强货车限行区管理和重型柴油车、黑烟车整治。加强不良气象条件应急应对,进一步压实县(市、区)及重点镇(街)大气环境治理责任。

  (三)深入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果。贯彻落实好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加快建设清新区三坑滩、英德市江湾、连州市白云庄饮用水水源预警监控系统,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加快推进滃江流域稀土偷采点治理修复,强化稀土尾水治理运行管理,推进漫水河、乐排河等重点流域再深入治理,确保国省考断面水质达到省下达目标要求。加快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查管理,及时处置水源地环境问题。全面推进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建设,按要求建立入河排污口档案。结合上级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水生态调查评估工作。加快推进农村老旧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改造,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四)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和固废管理。持续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排查。持续开展涉重金属、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及集聚区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继续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持续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固废行为。

  (五)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根据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组反馈意见,加快制定并扎实推进我市整改方案落实。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继续推进生态环境重点攻坚任务。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一场一策”全面整治,加快实现积存渗滤液清零。严厉打击稀土盗采和非法倾倒固废行为,加快推进清城区利维石场、石角镇九腌村固废倾倒点治理。稳妥有序推进城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建设。

  (六)全面加强环境风险管控。持续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和应急管理,坚决守好环境安全底线。探索建立清远市“南阳实践”应急机制,提升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水平。加强环境信访管理和环境矛盾纠纷化解,集中精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全力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不断完善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6

  根据《剑河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剑党办通〔20xx〕6号)精神,结合我县林业方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情况,现将剑河县林业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请审阅。

  一是着力抓好森林资源保护,助力增绿增效。

  严格执行好木材生产计划,“十三五”期间年均采伐木材13万立方米,持续管护好全县102.04万亩公益林,完成全县7个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政资源管理更加规范有力,在抓好“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中,完成各类涉林案件60起,提前完成省州六个严禁要求的“四个100%”目标任务,先后共选聘了507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化为生态护林员,惠及5077户贫困户,每户年均新增收入1万元。在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的同时,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包保责任细化到人,制定《剑河县森林防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了县、乡、村三级防灭火责任和森林经营主体防灭火责任,形成以县级主要领导包辖区,县级联系乡镇领导包片区,县直部门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包村(居),村干、护林员包组、包户、包山头地块的森林防灭火“五保”包保责任制,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二是着力抓好国土绿化,不断夯实林业生态基础

  我县不断加大造林绿化力度,强化培植资源,充分调动林业产业发展专班力量抓好退耕还林、油茶林和林种结构调整实施,建立和完善林业项目储备,切实抓好林业项目建设工作。20xx年全县完成人工造林1.44万亩,其中:油茶1万亩、退耕还林0.44万亩;当前储备林建设项目(三期)10.3万亩建设项目银行已授信,完成放贷1亿元,完成林木林地收储1.26万亩。随着森林资源培育项目的实施,我县生态环境持续发展向好,森林植被逐步恢复,林分质量不断提高,林业用地面积增大,目前全县林业用地面积扩大到251.37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2.42%,活立木蓄积量提高到1434万立方米。

  三是加强森林、湿地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

  剑河县剑河县20xx年省级森林培育和森林资源管理项目申报建议书林业局于20xx年12月制定了“五定”表,落实主要领导带头责任制,组建专班落实专人开展外业核查及内业处理报送工作;落实每日一调度机制,采取挂图作战方式,到排工期,扎实推进案件查处工作。“绿盾20xx”的7个问题图斑已整改的`有6个,正在整改的有1个,于20xx年成立剑河县20xx年自然保护地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四是做好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确保野生动植物不被破坏。

  一是广泛宣传培训,并且利用有奖报告制度有效调动各地群众的积极性。二是成立野生动物保护管控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了联防协作机制,印发《剑河县非洲猪瘟防控野猪及野猪饲养情况专项工作方案》、《秋冬季鸟类、野猪等野生动物巡护值守工作方案》,全力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三是坚持依法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严格执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制度,全县驯养繁殖竹鼠、蛇、豪猪等野生动物的养殖场52家,均全部按照规定办理了陆生野生动物许可证。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我县及时开展野生动物转产工作,经核查共需退出转产各种食用野生动物12610只/头/条(其中竹鼠11015只、蛇类1435条、豪猪140头、白骨顶鸡20只),县政府积极筹措补偿资金259.09万元(按照补偿资金6:2:2的比例分担,省级负担155.454万元、州级负担51.818万元、县级负担51.818万元),已于20xx年9月前全部兑现给养殖农户。

  五是督促公益林效益补偿进度,保障涉农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全县20xx年度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应兑现1362.94万元,已兑现1347.82万元,由于山林纠纷剩余未兑现资金15.12万元;20xx年度应兑现1464.7万元,已兑现1398.06万元,由于1.91万元为未能及时修正农户兑现信息,剩余64.73万元山林纠纷未兑现;20xx年度未兑现资金1092.94万元,目前农户兑现信息已全部录入“一卡通”涉农资金管理系统,待财政拨付资金统一支付。

  六是积极参与县财政局召开拟定的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和保护的财政等经济调节政策,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七是深入推进“林长制”工作, 细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管理责任

  我县制定出台了《剑河县全面实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全面建立县级林长体系,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总林长,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以及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四位领导担任副总林长,14名县级领导干部担任林长,成员由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林业、财政、发改等28家县直部门及13个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剑河县全面实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县级领导包保乡镇,负责包保片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明确乡镇及县直部门职责任务,把林下经济、油茶产业建设、国储林建设等林业产业发展、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工程项目全部纳入辖区林长制工作范畴。与此同时,我县还制定出台了《剑河县林长制会议制度》《剑河县林长制信息通报制度》《剑河县林长制督办制度》《剑河县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有效规范林长制县级工作议事程序、工作信息交流、督查考核等工作,保障林长制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全县林长制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7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贵州省河流分属长江和珠江流域。以中部偏南的苗岭为分水岭,北部属长江流域,南部属珠江流域。长江流域有4个水系,分别为乌江水系、洞庭湖(沅江)水系、牛栏江—横江水系、赤水河—綦江水系,流域面积115747km2,占全省国土面积65.7%。主要河流有乌江、赤水河、清水江、舞阳河、锦江、松桃河、牛栏江、横江、洋水河等。20xx年,全省55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8.3%,其中,长江流域37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7.3%。乌江水系水质优良率为98.2%;赤水河水系、清水江水系水质优良率均为100%。无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水体断面。全省15个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二、水环境保护工作进展

  贻琴书记、炳军省长和有关省领导多次到长江流域开展调研督导、作出指示批示。各级各部门及有关企业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稳定趋好。观山湖区、仁怀市等8个县(市、区)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乌当区、赤水市等3个地区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0xx年,赤水河荣获“中国好水”优质水源称号。

  (一)聚焦改革创新,不断健全生态环保体制机制

  按照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要求,聚焦打造“长江珠江上游绿色屏障建设示范区”目标,先后在乌江流域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执法监管等6项制度改革试验;赤水河流域开展生态补偿、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保障等12项制度改革试验,推进乌江、赤水河水环境持续改善,初步形成了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机制。颁布实施《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贵州省乌江流域环境保护规划》《贵州省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规划》《贵州省清水江环境保护规划》《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产业发展规划》等,对流域内的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进行系统部署,搭建制度框架,明确实施路径。单株碳汇精准扶贫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30项改革成果入选《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

  (二)加强“三水”统筹,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围绕长江流域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和重大项目的用水需求,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20xx年全省总用水量99.64亿立方米,比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134.39亿立方米少34.75亿立方米。建立完善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机制。印发《贵州省第一批省管河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目标》,编制完成乌江、舞阳河等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开展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工作。着力推行节水行动。组织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制定出台《贵州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颁布并施行《贵州省节水条例》,修订发布贵州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先进用水定额体系。目前,完成息烽县、普定县等22个县(市、区)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是加强水环境要素治理。加强工业污染治理。着力推进磷石膏“以渣定产”,自20xx年起全面实施磷石膏“以渣定产”,20xx年实现当年磷石膏“产消平衡”。着力推进重点污染源治理,督导贵州磷化集团先后投入8.1亿元实施乌江34号泉眼污水末端处理工程,处理能力已达12000m3/h,基本解决34号泉眼磷污染问题。着力推进“三磷”整治,对流域内99家涉磷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并按照“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对流域内存在环境问题的66家涉磷企业实施集中整治。着力推进开发区污染治理,59个污水处理存在问题的开发区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流域内共建成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168座,处理能力达386.95万吨/日,污水管网长度8932公里;流域内655个建制镇已有653个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松桃县甘龙镇因自然灾害延缓建设,黎平县地坪镇位于水库淹没区延缓建设),建设处理规模61.5万吨/日,累计建成管网5196公里。城镇生活垃圾治理方面,20xx年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规模2760吨/日,655个建制镇全部具备生活垃圾转运能力,共建成生活垃圾转运站731个,配备生活垃圾转运车751辆、清运车4662辆、垃圾收集点9.6万个,649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部整治销号。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面。20xx年底,经生态环境部现场督查、住房城乡建设部评估认定,我省6个地级城市建成区49处黑臭水体已经全部消除并实现“长制久清”。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厕所革命”。自20xx年开展农村“厕所革命”三年行动以来,全省完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新建、改建197.7万户,完成村级公共卫生厕所新建、改建15105座,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清理农村生活垃圾40.9万吨,清理村内水塘2.8万口,清理村内沟渠4.69万公里,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13.1万吨,清理乱搭乱建及残垣断壁2.7万处。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20xx年全省化肥使用量为81.93万吨(行业统计数据),比20xx年减少1.25万吨,减少1.5%;农药使用量为9418.15吨,比20xx年减少256.86吨,减少2.65%。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推进农膜回收秸秆综合利用。至20xx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7.16%,农膜回收率为83.56%。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开展全省规模以上养殖场畜禽粪污配套设施排查整治,共排查备案规模化以上畜禽养殖场3761个,其中大型养殖场2133个。目前,全省3761个规模化养殖场中有3745个完成设施配套验收(大型养殖场全部完成),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设施配套装备率达99.57%,大型养殖场配套装备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6.43%。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按照“划、立、治、管”要求,全面完成国家专项督查发现的74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181个问题整改。着力推进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截至20xx年底全面完成251个千吨万人、913个乡镇级、516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警示牌及隔离围网围栏建设。完成108个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并实施月报制,及时向社会公布水质状况。加强船舶和码头污染治理。对流域内289艘100总吨以上存在生活污水排放不达标的船舶实施技术改造,整改完成率100%。对不达标的11座非法码头进行全面整改。其中,10座码头已按要求全部拆除恢复岸线,1座提升类非法码头已通过整改验收并销号。获得经营许可证的营运码头及18个一、二类重要码头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接收设施实现全覆盖。加强尾矿库污染治理。全面排查长江流域74座尾矿库(主要为磷石膏、赤泥、石灰石、铅锌矿、硫铁矿、重晶石等尾矿库),对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26座尾矿库实施“一库一策”整治方案,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

  三是加强水生态修复。开展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完成渔船2548艘、渔民2494人退捕上岸,通过职业技能培训等方式,妥善解决退捕渔民转产安置问题,实现“1户1人”就业目标,符合参保条件的'退捕渔民全部参保。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治。20xx年9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国家林草局和国家能源局下沉贵州时,指出赤水河流域小水电开发过度。赤水河流域(贵州境)共有小水电224座,其中单一发电功能的有168座,具有供水、灌溉、防洪等综合利用功能的有56座。20xx年已退出45座电站,20xx年原计划退出的50座电站中,已退出1座。目前,正在对小水电清理整改进行论证研究,待论证完成后,将进一步完善小水电清理整改方案并推进实施。开展湿地和森林生态系统修复。流域内建成湿地公园40个,湿地保护小区55个,实施中央财政湿地补助项目和湿地保护恢复工程13个。共设立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212个。划定国家级公益林面积3720.72万亩,地方公益林面积2836.33万亩。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全省纳入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364处、图斑399个、面积636.82公顷,20xx年至20xx年投入中央资金9225万元、省级资金2550万元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截至目前,已整治完成634.7公顷,整治完成率99.7%。开展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通过实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草地建设、小流域治理、坡改梯等工程和林草植被恢复措施,治理水土流失和石漠化。20xx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1745.26平方公里,石漠化治理755.42平方公里。

  (三)强化环境监管,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

  一是强化环境准入。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长江流域划分为975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对每个管控单元分别明确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形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严格落实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20xx年,长江流域共受理环境影响评价项目4096个,涉及资金4647.55亿元,因产业准入政策、重大环境影响(选址、环境容量)等原因不予审批建设项目67个,涉及资金31.52亿元。

  二是强化环境监管。严格自然保护区监管。着力推进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目前,大沙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宫州级自然保护区、冷水河县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已基本完成。发现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采石采砂、工矿用地等64个重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认真开展“20xx清废行动”问题整改和“回头看”。“20xx清废行动”国家交办确认属实的6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严格环境执法监管。20xx年生态环境部门共立案查处长江流域内环境违法案件1044件,罚款金额逾1.2亿元。水利部门共查处未批先建、未批先弃、未验先投、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等违法违规项目9500余个,罚款1600余万元。

  三是强化水质监测。为及时了解全面掌握流域水质,有效管理流域水生态环境,我省长江流域共设国控断面32个,省控断面145个,共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145个。通过定期开展水质监测,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常,及时开展溯源并进行调查处理。

  (四)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目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3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6个;长江经济带20xx年警示片指出的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20xx年警示片指出的1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6个;20xx年警示片指出18个问题,地方已上报完成整改7个,其他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正按时序推进。

  (五)坚持跨省协商,推动流域区域联动合作

  一是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xx年,云贵川三省签署了《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按照1:5:4的比例每年共同出资2亿元设立赤水河流域横向补偿基金,建立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中首个跨省域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二是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与四川、云南建立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工作联络、信息资源共享、案件办理、生态修复、业务交流以及新闻宣传等6项司法协作机制。

  三是建立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推进赤水河流域在环境保护方面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五统一”,在联合交叉执法、联席会商、信息共享、信息通报、监测预警、应急联动等方面充分合作,提高了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效率。

  四是建立生态环境联防联控机制。会同重庆、四川、云南3省(市)印发并实施了《长江上游四省市20xx年生态环境联防联控重点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环境污染防治。20xx年,联合四川省对赤水河流域合江、叙永和古蔺的14家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云南省对彝良沐阳硅业倾倒废渣进行联合执法。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仍不稳定。结构性、区域性水污染问题还较突出,进一步改善的空间有限且难度加大。如磷石膏渣场渗漏废水(息烽、开阳区域,福泉区域)、电解锰渣场产生的含锰渗滤液废水(松桃区域)、废弃煤矿产生的煤锈水(凯里市鱼洞河区域)、酿造业产生的酿酒废水(仁怀区域)等污染隐患仍然存在,解决上述问题还需较长时间。

  二是重点污染源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如乌江34号泉眼、清水江发财洞汛期极端天气存在含磷废水直排现象。

  三是城市环保基础设施仍然存在短板和不足。部分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存在生活污水溢流现象;城市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未实现雨污彻底分流。

  四是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较重。20xx年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31795.99平方公里,占流域土地面积的27.47%,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66.65%,且中强度及以上水土流失为11592平方公里,按照目前的治理进展,治理任务非常艰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以守护好优良生态环境为总目标,以实施生态环境提升行动为总抓手,着力推进长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生态建设,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一是巩固好水生态环境质量。建立水环境质量应急响应精细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在水环境质量底线中落实以水环境控制单元为基础进行污染防治和排放管控。结合水质控制单元和水功能区划分,按流域设立以行政辖区为责任主体、控制断面为节点的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体系。按控制单元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对水质超标单元要求限期达标治理,实行水质目标、受纳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排放口、污染源企业的全要素管理。

  二是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继续按照挂牌督战、挂图作战、挂账销号“三挂打法”,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巩固提升工程、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程、清水江和乌江总磷污染整治巩固提升工程、松桃河锰污染治理工程、赤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美丽河湖创建工程。

  三是强化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照清单制、台账制、销号制要求,强力推进长江经济带曝光问题整改,对20xx-2020年三年曝光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推进南明河溢流、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四是坚持从严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针对水环境重点领域、重点流域开展“举一反三”排查,集中力量对磷化工、白酒、煤矿、工业园区、自然保护地、县级城市污水收集处理、垃圾填埋场开展全面严格排查,主动发现一批突出问题,严格查处一批生态环境违法案件,严厉打击非法排污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加快流域水生态修复。加大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为抓手,加快水土保持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

  六是积极推进云贵川三省继续建立并实施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争取从国家层面完善补偿原则、补偿标准、实施目标、分配考核等程序和标准,科学界定保护者与受益者权利义务,形成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8

  今年以来,城东区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决落实省、市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大气污染治理”、“国省道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创模”、“创森”等重点工作为抓手,不断加大治污减排力度,全区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一)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

  以各项环保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集中整治重点污染行业和重点区域的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环保110”投诉热线作用,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和信访,按照有案必查,有查必有果的原则,妥善处理131起污染举报案件。严格按照政府《关于“十二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及强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林业厅《关于青海省“十二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林木采伐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至今未出现超额采伐现象。林地变更登记及时,各项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审查率100%,各项审批规范,基础档案完善。

  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违法建设打击力度,截至目前,拆除违法建设143户、3.82万平方米,在一定程度上扼制了违法建设泛滥的势头,为项目实施创造了良好环境。每年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创模宣传日”、创建“绿色学校”等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点,发放环保知识手册,现场办公受理污染投诉等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水、气、声等污染防治法》等,组织学校学生、社区群众开展“废弃物手工大赛”、“环保书画展”等主题活动,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让环保走进校园、走进企业和群众生活,使环保行动落实到学校、社区和家庭,全区上下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氛围日渐浓郁。

  (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重点工程推进情况

  2014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重点工程共9项,总投资2560万元,其中包括湟中南路西侧游园等绿地景观提升改造,青藏花园南北门、湟中南路东侧等绿地及花街建设,路家庄、友谊、林家崖新村绿化,南北两山生态区补植补栽、煤改气项目等。截止8月底,已完工8项,累计完成投资1866.3万元。今年我区共完成计划内外燃煤锅炉整治任务74家81台107.95蒸吨,已落实“煤改气”专项补助资金1078.3万元,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经济压力,将市委、市政府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了实处。

  (三)在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中,勘探、开采和环评审批手续办理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对建设项目实施分类管理,认真做好审批工作,严格把关,对8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审(青海金达莱商务宾馆建设项目、青海健翔熠鑫酒店、联合佳缘居住小区建设项目、青藏高原清真牛羊肉系列精深加工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西宁庆康骨科门诊部建设项目、青海成明年产6000吨钢结构加工生产项目、青海金沙滩矿砂设备制造加工4320台生产加工项目、青海振兴实业有限公司铝包木门窗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同时,开展了“三同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验收1家(青海振兴实业有限公司铝包木门窗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确保辖区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

  (四)对影响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部位、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监管执法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我区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以大气及水污染防治日常环境监察为抓手,深入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3个重点执法检查,对重点污染源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一般污染源每季不少于一次的日常监察,同时将环境监察与“环保110”投诉相结合、与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相结合、与排污费征收工作相结合,使各项环境监察工作有机整合,显著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不断健全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机制,制定完善了《西宁市城东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区、镇(办)、企业三级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效能,为维护辖区环境安全和改善环境质量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保障,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常态化的重要任务,完善组织机构,建立长效机制,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五)企业生产过程中,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市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计划,制定下发了《城东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分解计划和实施方案》,将指标分解到排污单位,并对排污单位实施量化管理,建立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增减项目原始台帐,定期对其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排污单位采取防污减排措施,确保总量控制,从源头抓起,通过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举措,今年我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均在控制指标范围内;结合八部委《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生活专项整治活动》,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关停。并从政策咨询、手续办理、资金申报等方面强化跟踪服务,积极支持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改造项目,先后实施了青海新型建材厂新能源技术及产品应用项目,青海百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沼气发电项目,促进企业实现绿色发展。

  (六)重点区域大气、水污染防治及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资金投入。去年以来,我区累计投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000余万元,购置了机械化清扫车等环卫清扫设备,硬化了重点扬尘污染道路,购置了覆盖滤网、整改了辖区内管网覆盖到位的燃煤锅炉,基本改造完成辖区内餐饮单位煤油烟污染,提高绿化覆盖率,包括湟中南路、青藏花园、路家庄、友谊、林家崖等绿化及南北两山生态区补植补栽,有效消除了一些大气环境污染源,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按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五个100%”要求,对辖区拆迁工地24家,建筑工地108家进行了拉网式的反复检查,要求每个工地交压保证金100万元,对达到“五个百分百”要求的,允许其开复工,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坚决关门整治,并对已开复工的96家建筑工地进行了专项整治和规范。

  道路扬尘管控。组建了3个渣土挖运公司(正源、银海、东盛),要求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安装GPS装置,实现渣土挖运集中管理。设立南山路、互助路、宁互路3个固定及流动车辆检查点,从源头控制渣土车辆覆盖情况、是否带泥上路、有无准运证、是否超载等行为,累计处罚违规车辆3500余台;我区现有17台洒水车,4台喷雾车,统一由环卫公司管理,分别对辖区33条道路进行喷雾、洒水降尘。划分路段编排安排扫路王与清扫员配合进行大清扫,每日结合气候变化安排喷雾、洒水车进行喷洒作业,按计划增减喷洒频次。重点加大果洛路、湟中路、互助路、南山东路等路段的洒水频次。每日每台平均洒水频次为7次,每日平均洒水量为1315吨,共有5个取水点(南山路、滨河路、八一路、互助路、德令哈路)。

  企业、煤场扬尘治理。根据市政府安排,我区不保留和设置堆煤场所。我们对不符合大气环境污染管理规定,缺乏必要硬件设施的9家露天煤场、2家弃土场、5家中小企业实施了关停或限期关停。目前,我区二级煤炭销售网点正在建设。

  煤改气、餐饮业治理工作。今年我区共完成计划内外燃煤锅炉整治任务74家81台107.95蒸吨,已落实“煤改气”专项补助资金1078.3万元;完成餐饮业305家餐饮单位煤(油)烟整治,为积极进行整改和存在整改资金困难的100家个体餐饮单位争取专项补助资金12万元,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经济压力,将市委、市政府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了实处。

  根据统计资料显示,1-9月份,城东区空气质量基本以优、良为主,东区在四区中排名1月份为第三,其余8个月中5个月排第一、3个月排第二,空气质量排名逐月攀升。

  2、水污染防治工作

  针对乱排乱放现象,按照“水质达标、河面清洁、河岸绿化”的工作目标,制定了《2014年度湟水河流域(城东段)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西宁市城东区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制度》和《湟水河流域(城东段)排污情况巡查制度》,组织人员每周对湟水河五一桥至小峡口段河道巡查一次,拆除了湟水河沿岸拥军巷绿化带两侧搭建的2座临时旱厕,取缔了育才小学南侧、湟水河岸北侧2个私设的违法排污口。对湟水河流域(城东段)、沙塘川流域涉水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方式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涉水企业14家,涉及排污口16个。针对5家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的企业,限期完成整改,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投资1000余万元实施了王家庄防洪渠改造、沙塘川河治理及四边绿化、沿街景观建设、小区游园等工程。其中中庄渠改造项目是湟水河流域(西宁段)综合治理的组成部分,区政府投资260万元妥善解决了13户被拆迁户的安置问题,配合市湟管委全面完成了河道清淤、环境整治、地下排污、绿化改造、景观建设等工作。

  (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国省道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情况

  1、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

  进行了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续建,朱家庄村、韵家口村、泮子山村、傅家寨村一期生活污水管网工程完工并通过市级、省级验收,傅家寨新村二期因年内不能实施,其生活污水管网工程亦无法施工,区政府已报请省、市环保部门调整项目,目前正在等待批复下达。

  2、国省道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按照《西宁市国省道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投入资金4000余万元,完成宁互高速公路两侧景观整治、辖区破损路面修补及破损楼体墙体的粉饰美化和街道绿化补植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组织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对马步芳公馆周边、东关清真大寺周边乱摆摊设点、无证经营、沿街乞讨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景区环境已大为改观。

  3、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工作。

  在新村建设中,先后落实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9村人饮安全工程、6村道路硬化和绿化、友谊村新型农村社区项目、泮子山村“三集中”建设项目、团结村300户节能示范项目等惠农政策,落实专项资金1.2亿元,有力地加快了城乡一体化建设。

  目前,全区15个行政村城市化住房建设已推进到14个村。城市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卫生保洁员和保洁设施配置齐全,村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已初具规模,村庄产生的生活垃圾均能够日产日清,村民居住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存在的问题

  (一)大气环境质量形势依然严峻。辖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多,仍有部分建筑工地达不到扬尘污染治理“5个100%”要求;个别道路清洁洒水频次不足,道路扬尘污染问题依然存在;渣土车辆绕行逃避检查的情况比较突出,黄标车限行方面缺乏强有力的惩戒措施;城乡周边地区燃煤面源污染还十分突出。

  (二)环境基础设施仍不完善。辖区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未覆盖,污水不能做到全收集;排水管道雨污合流,污水直接入河,加剧了河道污染;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扎实推进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煤改气”、餐饮业煤(油)烟治理等污染整治工作,控制烟尘、油烟、异味等污染,削减工业废气和粉尘污染,加强对道路扬尘和建筑施工扬尘的监管,严禁焚烧垃圾、枯枝落叶、农作物秸秆,从源头控制大气污染,同时,坚决关停取缔各类污染型中小企业,并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确保全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60%以上。

  (二)着力改善湟水河流域环境质量

  全力抓好湟水河(城东段)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全测控、全收集、全处理”的整治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完成辖区26条未划分功能区小河流、沟、渠的综合治理;积极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实现城区排水系统雨污分流全覆盖。

  (三)坚决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项目准入关,坚持关口前移,针对重点行业、敏感区域和敏感项目,集中力量抓好项目验收的管理,建立健全环保验收全过程管理制度。

  全方位落实“三同时”等各项环境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机制。对环保设施不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的项目,决不允许试生产。建立健全现场督查机制,全面扭转“重审批轻监管”的局面。

  (四)切实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

  一是继续增强环保“110”投诉举报热线服务效能,扎实做好环境污染投诉和环境信访工作,切实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

  二是精心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集中解决一批影响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三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防止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五)不断加大农村环保工作力度

  落实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有效遏制农村垃圾、污水、秸秆、畜禽粪便等多方面的污染,统筹解决好农村生活面源、工业等层面的环境问题,通过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整合部门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形成齐抓共管的农村环保工作机制。

  (六)为保护环境营造良好氛围

  大力宣传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先进典型,加大违法排污单位的曝光力度。继续充分发挥报刊、宣传册和公益广告的作用,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环境科学知识的系统宣传,使环境保护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和社会行为。以社区和学校为重点,深入开展绿色创建活动,让绿色、低碳消费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保护环境的新格局。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9

  一、解决现状

  (一)区人家区生活污水直排门前铁路旁污水沟解决情况

  xx年9月6日,区政府已向铁路局站发函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解决,此后,该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我单位相关责任人继续深入实地调查,积极主动与铁路局站沟通协调,4月9日,区政府再次发函铁路局站。

  (二)“河长制”“路长制”落实不到位的解决情况

  巡察组反馈的各村巡河、巡路记录不详细的问题,我单位召开紧急会议,会上领导小组反复强调“所有工作必须留痕”,并要求各村巡河、巡路工作人员创新工作方法,现场拍照、回单位补充记录是基本方法,现在网络通讯如此畅通,还可以利用“微信朋友圈晒工作法”,将环境卫生整治和问题整改情况以图片配文字的形式发送到朋友圈。出于政府机关工作的特殊性,可分组对本单位人员可见,及时记录工作进度。目前,此项工作方式已在我单位被广泛采用,效果显著。

  (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记录不全的解决情况

  针对党委会记录中以研究环境整治工作代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问题,结合党委会记录不能涂抹、改动的情况,乡主要领导约谈党委会记录人员,要求其今后记录时注意措辞,并要求其仔细研读相关文件和材料,不得混淆“环境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二者的概念。同时,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对待。目前,此项工作已被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逢会必研究。

  二、下一步打算

  加快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作,需要各部门联动,争取多方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整体发展水平。为进一步加快我乡生态环境保护,除了避免以上类似问题再次出现,还主要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环保意识。乡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增强对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环境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搞好环境卫生宣传,让老百姓充分认识到环境卫生与自身健康的关系,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加强对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融入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战略中,把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到各个阶层使之家喻户晓,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坚持齐抓共管,提升环境质量。要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制定的规定,明确各个相关部门的生态环保职责,形成“全乡一盘棋”,全民参与生态环保的新格局。大力推动生态环保相关部门的联动,有序整合并明确各部门、各层次的监管职能,减少职能交叉。推进生态环保部门与相关执法部门健全查案办案协作机制,形成打击生态环保犯罪的合力。要健全环境监察、监测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生态环保检查队伍的执法水平。

  (三)加强保护意识,美化乡村旅游环境。乡政府要建立和完善乡村旅游行业服务标准,加强行业管理,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乡村假日旅游市场的规范和引导,努力营造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法、旅游法的.学习宣传,提高公众的自觉意识和忧患意识。营造依法治旅氛围。以全国文明村镇创建为抓手,加强宣传教育,消除各种陋习,不断提升全民综合素质。

  现阶段整改工作虽然已经基本完成,但我们的工作离上级的要求、群众的企盼还有较大的差距,我们将以此次整改活动为契机,努力建设和完善着眼于治本的长效机制。通过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完善各项长效机制和规章制度,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管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提高环保执行力,为加快富民强乡进程、构建和谐提供有力的生态环境保障。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10

  20xx年,我局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安排,坚持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导向,强化组织领导,凸显生态责任和红线意识,确保自然保护区域、生态护林区域、森林、湿地国家公园和领地资源生态保护,进一步巩固林业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主体地位,保障我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一、林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高原湿地保护工作

  20xx年我局现有高原湿地保护项目一项,实施植被恢复9000亩,计划5月份开工。“十三五”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湿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科学组织生态修复工程、配套服务设施工程等相关项目的实施,并圆满完成,进行验收。湿地保护项目的完善,形成了尕海湿地9000亩的植被恢复区域和90亩的沙丘草方格,对我市国家湿地生态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净化空气、调节气候、促进地方生态保护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带动种植、运输、商贸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沙漠化防治工作

  20xx年沙漠化防治工作共有三个项目,20xx年德令哈市沙漠化土地治理项目,生物治沙3000亩,计划4月份实施,青海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20xx年度德令哈市沙化草地治理项目,沙化草地治理9.93前期招标工作已完成,准备5月份实施;青海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20xx年度德令哈市沙化治理(藏区)项目,沙化草地治理4万亩正在准备前期招标工作。

  主要做法:一是领导重视,全社会参与。我市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沙漠化防治工作,坚持把沙漠化防治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来抓,作为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工程来抓。二是加快沙区产业发展,努力增加群众收入。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下,充分挖掘沙区土地和劳动力资源的潜力,充分发挥林草产品纯天然、无污染、可再生的优势,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建设。三是因害设防,改善道路生态环境,保障交通安全。沙治沙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以生态效益为目标,防风、固沙、绿化、美化道路为核心,通过节水灌溉、人工植树造林、围栏管护等措施,建立以乔、灌木为主防护林体系,遏制了风沙对公路的威胁。四是把退耕还林工程、退牧还草工程、国家重点公益林项目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作为沙漠化防治建设的主战场,积极争取国家林业建设资金,加大对重点区域的防治工作,从而将局部造林、小规模治理,逐步向整体治理、快速推进转变,全面推动我市沙漠化防治工作健康、协调、快速发展。五是加强沙区植被管护,巩固沙漠化防治成果。沙区植被管护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关系到沙漠化防治的`成效。

  (三)退牧还草工作

  我局通过围栏封育、退化草地补播、毒害草退化草地治理等工程措施,使草原退化趋势基本得到遏制,退化草原得到充分休养生息,恢复了草原自然调节功能,实现了草原资源可持续利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有效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使其成为农牧民群众致富圆梦的最大资源和最大靠山。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提高畜牧业防灾、抗灾与生产能力,解决草畜矛盾,促进草畜平衡;总结和探索出适宜区域草原生态畜牧业发展的优化模式和经营思路,达到牧业增效牧民增收的目的,实现了草原生态良性循环、牧业增效、牧民增收。

  二、存在的问题及意见

  近年来,我市生态建设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成效显著,但与德令哈所处的生态地位、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各种结构性、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进一步凸显,特别是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存在的问题、林草投资不足、水资源短缺、人才匮乏等问题交织在一起。虽然沙化治理等危害程度得到了基本控制,但生态环境恶劣,人口逐年增加,超载过牧现象严重,而牧民群众连年自筹资金的能力有限。建议国家连年不间断地安沙化防治资金,并且加大资金额度,才能有效地控制沙化退化发生面积,成果得以巩固,进而改善牧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条件。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11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关心指导下,我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截止20xx年8月,已完成赣江10公里范围内9个露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修复面积1444.06亩、水土流失治理14.59平方公里。全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100%,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1-8月,我县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均达到国家Ⅱ类或以上标准。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县委、县政府领导双线管理,列入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人大、政协监督重点领域。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深入企业、乡镇,检查、指导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定期研究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十个专业委员会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多次召开全体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要工作;十个专业委员会建立了月调度,季通报制度,每季度对中央和省市交办问题整改进行督查调度。

  二是完善体制机制。修订完善《新干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厘清各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印发了《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点》《深化“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等一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制度和方案,将各项环保任务细化分解到职能部门和乡镇,明确责任领导和时间节点,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更加完备有效,确保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加大财政投入。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部署,统筹整合使用各级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20xx年-20xx年期间,县财政直接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总投入65273.8万元,实现了生态环保支出占当年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逐年提高。20xx年,县财政预算安排4043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安排425万元支持垃圾分类工作,较上年增加预算1220万元,增长41.7%。

  四是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制定《县级河(湖)长巡河督导方案》,各级河湖长带头履职,实现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护水常态化。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完成一级保护区范围隔离护栏安装和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加大县城区集中饮用水源地监管力度,对取水口及周边环境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按期整改到位。开展医疗废水专项检查,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废水排放、消毒措施、台账记录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污水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加强河流水库水质治理,每季度对全县102座水库和主要河流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水源地水质优于Ⅲ类水,界河交接断面水质全部达标,中小型水库水质基本达标。抓好生态流域治理,全面清查非法挤占滥用水域岸线用地和“四乱”等突出问题,并将排查出的问题列入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加快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建工程和“四湖同治”收尾工程,提高城区污水处理能力。深入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县共建有43座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启动了农村生活污水全域治理项目,三湖镇、荷浦乡两个乡镇墟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开工建设。

  五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完成新干盐化工业城和4家重点企业VOCs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工作,督促铂瑞能源等4家公司完成升级改造。开展砖瓦窑和石材加工专项检查,立案查处4家,依法淘汰关闭5家。强化加油站油气治理,督促全县16家加油站采取双层罐和建造防渗池等措施完成省升级改造。组织开展油气回收治理情况排查,加油站全部完成了油气二次回收治理及验收工作。开展城市烟花爆竹禁放专项整治,对县城禁燃的九大片区、广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地进行禁燃宣传巡查,发现违法燃放行为97起,警告59人,劝阻250人,收缴烟花897箱,爆竹856件,治安拘留1人,办理刑事案件1起。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专项行动,制定了《新干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落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企业4家,购置农作物秸秆捡拾打捆机4台,着手建设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3个,从源头上严控秸秆留茬过高和焚烧秸秆现象。

  六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建设用地地块问题排查工作,建立了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共19个疑似污染地块。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我县11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现场采样及数据审核工作。开展“清废”专项行动,对国家生态环境部交办的20个疑似问题及详细点位,逐一进行排查核实并抓好整改工作,现已全部整改销号到位。加大固废危废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危险废物重点企业规范化建设检查,对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的产生、贮存、转移等环节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应急预案备案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了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台帐,提高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强化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积极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城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建设已完成项目立项、规划选址、项目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项目已全面完成。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尽管我县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大气污染防治仍有短板,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落实还不到位;水污染防治力度还不够,水库人放天养还没完全达到要求等。下一步我们将正视问题,查缺补漏,采取有效举措,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一是聚焦目标任务抓落实。1.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通过统筹协调、通力协作,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水、气、土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方面的刚性指标任务。2.切实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期间反馈问题的整改,确保整改销号到位不反弹。3.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各领域、各行业存在的其他生态环境问题,逐一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严守环境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二是聚焦绿色发展促转型。将“生态+”理念融入经济发展全过程,深入实施“1+4+N”产业发展行动计划,严把企业项目准入关,严控“两高一资”行业准入,坚决不引进、不实施环保可信度不高的项目。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清洁化生产、循环化改造、资源综合化利用。着力培育低碳经济新业态,加快发展生态文化、休闲度假及健康养生等服务业。加快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大力培育生态环保市场,推广绿色环保清洁能源使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

  三是聚焦污染防治再攻坚。坚持“科学分析、精准监测、精细管理、依法治理”工作思路,强化分析研判,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各项工作,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做好水源地保护、流域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城区雨污分流、境内水库河流水质监测等工作。切实做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加快推进盐化工业城固废处理项目、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筑余土废料资源化处理项目建设力度,不断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12

  20xx年上半年以来,我镇的环境问题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项工作在市郊区工委、郊区工作办的正确领导和市乡镇企业局、市环保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20xx年环保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了干部职工教育,强化业务学习,着力提高了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加大了对企业环保监管力度,加强了与市环保局的业务联系,加大了对环境保护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环保意识。现将所做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

  环境保护工作是关系到生态、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半年来,镇党委、镇政府认真实践党的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尤其把乡镇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全镇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3月份,镇经委与10家重点企业负责人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各企业按照目标责任书的内容,每条每款抓落实,责任到人。

  二、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环境保护法》

  一是通过印标语、办板报、挂横幅、发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六月份结合“6.5”世界环境日活动,通过镇广播站宣传《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给企业下发《安全生产法》材料200余份,同时在镇政府门前、各企业驻地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标语10余幅,大力营造环境保护宣传气氛。

  二是华奥炭黑公司用宣传标语、黑板报、电视录象等舆论载体多形式、多渠道的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将环境保护传递与全厂的职工心中,做到人人皆知。

  三是企业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厂容厂貌的整治,华奥炭黑公司、恒源炉料公司和永利脱水蔬菜厂用于美化、亮化、硬化、绿化工程投入经费共计达20万元。

  四是组织企业负责人参加中日专家主讲的“嘉峪关市清洁生产技术研讨会”,督促企业订阅环境保护书刊。通过广泛宣传,使镇村及企业干部职工重视支持环保工作、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环境监理和管理工作任务落到了实处,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一是对华奥炭黑公司、恒源炉料公司等重点企业单位实施量化管理,并定期对其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企业采取防治措施,降低能耗,减少炭黑粉尘和铁矿灰污染,确保企业增产不增污,人员累计深入企业现场检查指导12人(次)。

  二是企业自身从源头抓起,全力推行使用清洁能源技术。华奥炭黑公司、恒源炉料公司分别采取了新的碳黑生产工艺和改进了粉碎打磨机的密封系统,降低了粉尘产生量,减轻环境压力,降低消耗,提高产量,增加企业效益。

  三是我们积极主动参与永利脱水蔬菜厂搬迁扩建项目管理工作,对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环保设施落实情况全程跟踪检查,工程项目按照环保要求正在建设实施。

  四是加大绿化造林工程,认真组织农户完成退耕还林补植补栽1297.6亩,在泥沟村移民点北侧营造防风林40亩,组织机关干部和某某村的农户完成了某某村至魏晋墓3.5公里旅游公路两旁的植树绿化工作,累计造林110亩。同时加大乱开荒整治工作力度,全镇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存在的问题

  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下,我镇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个别企业负责人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仍不够重视,存在侥幸心理;

  二是宣传教育工作还做的不够,群众环保意识不强;

  三是规章制度的落实不到位;四是镇级环保力量薄弱,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影响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改进。

  以上就是我镇上半年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我们会再接再厉,在下半年我们会把上半年中不足的地方加以改正和落实。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13

  20xx上半年,我乡生态环保工作在上级环保部门支持和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下,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通过艰苦努力,我乡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回顾上半年的环保工作,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认识,强化宣传

  一是召开会议进行宣传,乡党委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在分析我乡环境保护工作现状的同时,认真学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增强大家的环保认识,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全乡各村委会负责人,乡属各企业事业单位企业负责人会议。

  二是利用标语、广播、书画展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三是通过印发宣传资料进行宣传。

  二、领导重视,机制健全

  为确保全乡生态环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

  一是结合本乡实际,制定了《20xx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对今年环保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进行明确。

  二是健全班子。乡成立由乡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各村以村主任、组长为主成立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小组,从上到下形成了较健全的管理网络。

  三是明确职责,根据上级要求和今年全乡环保工作任务,在明确分工的同时,坚持实行目标管理,狠抓落实,分别与有关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并严格考核,使环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注重实效,狠抓落实

  桥边村是乡政府所在地,由于无专人清扫街道垃圾,无定点存放和处置垃圾的场地,整个街道卫生处于脏乱差的状态,严重影响乡容乡貌和居民生产生活。为了整治好街道及居民生活区环境卫生,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由乡党委、政府牵头,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办具体负责,首次在桥边村成立了环卫工作站,县政府出资1台流动垃圾车,并聘请了3人专门负责打扫、清运垃圾。至此桥边村街道脏乱差现象彻底改观。

  四、夯实基础,把好关口

  半年来,我们确立了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的'指导思想,在对全乡环保工作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坚持把好“关”,

  一是把好项目审批关。近年来,我乡突出项目建设,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个体私营工业得到了迅猛发展,但是也有个别项目存在污染问题。对此,我们在今年招商引资工作中,在将引进项目时,坚持深入调研,严格审批程序,对此环境有污染的企业和项目坚决不引进、不办理,从源头把好环境保护的审批关。合龙砖厂是我乡的一排污企业,我们督促该企业重视加强对废气处理的投入,修建了符合标准排放的烟仓,保证了达标排放,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真正从源头有效控制了企业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半年来,虽然我乡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作出了较大的努力,并取得一定的实效,但是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正处在起步阶段,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有待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14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钦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的函》(钦环督办函〔20xx〕28号)要求,我委立即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自查。现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围绕“五个紧盯”,做好生态环保工作

  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安排和要求,按照市里统一要求,迅速行动、主动配合,扎实做好沟通协调、资料提供、情况汇报、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紧盯生态环保政治责任落实、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转变、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生态环保长效机制等督察重点,自觉对标对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环境保护督察顺利开展。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红树林保护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20xx年对我市进行环保督察时提出,我市“在城市建设规划编制中考虑生态保护不够,甚至存在违反程序调整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和调减保护区面积为项目建设开发让路现象”问题。我委高度重视,与市林业局、环保局、海洋局等单位讨论和研究解决办法,并根据钦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钦州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任务安排,开展了相关工作。

  1.取消占用红树林保护区的建设项目。我委收到整改反馈意见后,立即与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海洋局等单位进行了调查和研究,即刻停止了滨海新城范围内所有涉及红树林项目的施工,取消了安州大道西段等涉及占用红树林保护区的项目。

  2.开展城市规划调整。为解决城市规划与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矛盾等问题,同时规范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我委于20xx年正式启动《钦州市滨海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编制工作,参考红树林保护区规划和海洋生态红线划定,以坚决不占用红树林保护区为原则开展城市规划调整工作。该规划成果于20xx年3月正式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复,调整后城市开发用地不再占用红树林保护区,实际调减与红树林保护区矛盾的建设用地约4.4平方公里。

  3.整治违规占用红树林项目。20xx年底,我委收到林业部门反馈,广西北部湾(国际)游艇俱乐部项目填海施工时占用了约2.3亩红树林。为严格执行红树林保护的相关规定,我委多次派遣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要求并监督建设业主尽快采取整改措施,并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与相关部门和建设业主研究整改方案。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建设业主于20xx年4月完成了海域恢复和红树林补种等整改工作。

  (二)城市污水截流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钦办通〔20xx〕50号)的任务安排,我委主要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钦江污水直排口的截流工作。

  我委根据滨海新城开发建设实际情况,按远近结合的方式逐步解决污水直排钦江问题。

  1.建成滨海新城白石湖片区过渡阶段污水管网工程,解决近期项目排污问题

  因滨海新城市政污水管网未成系统,部分已建、在建项目的污水无法通过市政管网排出。为解决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钦州国际学校、钦州京华国际双语艺术学校和安州大道沿线项目的排污问题,我委与市城管执法局、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等部门沟通协调,经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xx年中启动了白石湖片区过渡阶段污水管网工程,其中包含了中央民大附中钦州学校及京华双语学校临时排污管、安州大道(嘉禾街至嘉兴街)临时排污管和临时污水泵站2个项目,共建设一体化排污泵站3座,临时排污管约4千米,可将污水通过泵站收集后输送至敏昌大街(原沙埠大街)污水管。现两个临时排污项目均已建成,于今年5月9日起正式运行,奥林华府、碧桂园·安州府、滨海·江语湖等白石湖片区安州大道沿线项目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钦州国际学校、钦州京华国际双语艺术学校的排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封堵良屋垌排水口,截断污水入江通道

  目前由我委负责整治的'钦江排污口为良屋垌排水口,该排水口出水主要为村庄生活污水和滨江东路沿线地块和路面雨水。经我委协调,市滨海新城投资集团公司已于今年3月初封堵了该排水口,防止污水直接排入钦江,并开挖了集水池,安装临时排污泵,将村民的生活污水抽排至滨江东路已建排污管,同时在集水池处设置围堰,用以溢流暴雨天气的大量雨水。现我委和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坚持每周进行巡查,发现排水口围堰被破坏或排污泵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修复,确保晴好天气无污水直接流入钦江。

  3.加快推进滨海新城排水管网建设,系统解决片区排污问题

  为加密滨海新城路网,同时完善片区排水管网,我委继续加快推进了滨海新城的道路建设。一是加快白石湖片区珊瑚街、银杏街、海棠街等支路的建设进度,二是重点推进安州大道中段、嘉兴街、菩提路等排污关键性道路和主干路。

  截至6月底,安州大道中段已完成嘉兴街至敏昌大街段雨污水管道和机动车道的建设;嘉兴街已完成安州大道至祥安路、滨江东路至钦州京华国际双语艺术学校段雨污水管道、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建设;菩提路(嘉禾街至嘉兴街段)已基本建成,银杏街已通过竣工验收。

  (三)大气污染防治

  我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及环保、住建等主管部门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谋划,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滨海新城范围内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达标。一是多次到建设项目现场宣传,持续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组织各在建工程施工、建设、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等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政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二是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各项措施。不定期对白石湖片区光大·悦湖云邸、恒大学府、绿地交投白石湖、菩提路、碧桂园·十里金滩等在建项目进行抽查,派出监督人员对各建筑工地和进行不间断地巡查督导,在重要节假日和特殊时期也不放松,加大巡查频次,发现存在问题的坚决责令整改,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工程项目责令停工整改,确保了扬尘治理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15

  按照市人大关于开展全市环境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专项调研要求,现就我局全年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及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关于环境保护职责

  市林业局作为市政府主管林业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编制全市林业及生态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护林“三大工程”;指导抓好森林防火、防病虫、防盗伐“三防”;指导发展干杂果、森林旅游、苗木花卉“三大产业”;依法保护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湿地“四大资源”。具体到保护环境、改善生态职责上,主要是组织落实全市林业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任务;开展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和造林绿化;实施全市森林、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及荒漠化防治;实施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和恢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和生长环境;监督管理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实施全市湿地保护建设。

  二、关于环保职责履行及有关工作

  (一)20xx年履行环保职责情况。一是明确中心任务。认真研究国省市生态建设和保护部署要求,紧密衔接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规划,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一个中心”,坚持改善生态和服务民生“两条主线”,突出发展和保护“两大主题”,明确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思路目标、任务措施和重大项目。二是系统部署安排。认真落实省市“五新战略”“四城建设”对林业建设的要求,始终紧扣发展与保护“两大主题”履行职责,研究确定年度生态建设与保护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目标责任书,召开全市林业工作会议和工作阶段专题会议,逐级细化分解任务和责任。三是健全落实机制。建立局领导分工负责、科室和局属单位包抓县区生态建设与保护重点工作机制,实行生态建设与保护重点工作督查制度,对造林绿化、森林资源管护和湿地保护建设等工作定期督查,对露天开采矿、非法侵占林地、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任务落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促进生态环境改善。

  (二)贯彻落实中省市环保决策部署情况。一是抓学习宣传。持续深入学习和研究中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多种途径宣传国家环境保护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和“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二是抓研究落实。对中省市生态建设和保护决策部署认真研究,部署安排,结合林业实际,研究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等制度安排,落实林业系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研究省委、省政府“三化”生态建设战略和省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等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部署要求,将具体任务和责任细化落实到机关科室和县区林业部门,统筹林业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推进。三是抓工作落实。围绕国家“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和全省“三化”战略部署,持续实施绿色宝鸡建设,去年率先完成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规划任务。围绕省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部署,全面实施林业治污减霾工程,超额完成“百万亩森林”和“百万亩湿地”建设任务。围绕重点生态区域环境整治部署,配合环保、国土等部门持续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采石开矿、乱建别墅等专项行动和清查非法占用、毁坏林地专项活动,依法强制停止秦岭北麓、渭北地区违法违规毁林占地行为,强制性修复恢复生态植被。尤其是针对去年秦岭涉林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市林业系统累计参与摸排人员超过5000人次,排查列入涉林清单问题121个,列入整改台帐问题55个;通过逐一分析定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扎实实施整改,按期全部整改整治到位并销号。通过整治,涉林行业共拆除管辖内景区老旧建筑7处3260平方米,生态复绿38万平方米;结合整治建立健全秦岭森林资源管护长效机制,构建起全区域、多方位的保护长效体系,规范有序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三)开展环保有关工作情况。按照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职能职责,我们着力从建设、管理、保护三个方面抓好工作。

  一是抓造林绿化,构建生态屏障。按照“一屏五带八化”的关中大地园林化布局,持续实施国家林业三大工程和绿色宝鸡“九大工程”,完成关中大地园林提升绿化37.1万亩、植树4348.8万株,分别占年度任务35万亩、4000万株的'106 %和108.7 %。全民义务植树837.3万株,占年度800万株的104.7%。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5.26%,位居关中各市之首,成为陕西西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眉县、麟游县建成省级森林城市,陇县建成省级绿化模范县,陈仓区双碌碡村获全国生态文化村,陈仓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区通过省级验收。宝鸡乡村绿化美化工作成果入选《全国乡村绿化美化工作典型经验模式汇编》在全国推广。

  二是抓依法管理,维护森林安全。积极协助县级政府建立和执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依法加强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限额和木材运输证网络管理,建立征占用林地及露天矿山档案资料台账,落实临时征占用林地项目局长办公会审核审批制度;严格林木采伐限额管控,规范林木采伐证办理,全年发放林木采伐证344份,采伐量3万多立方米,核办省内外林木运输357起。市县扎实开展森林督查活动,对国家反馈的1154个疑似问题卫片图斑,全覆盖式集中开展现地查验和内业数据判读,对实际存在问题的逐一列出问题清单,明确问题整治措施、整治责任,全面及时整治解决到位。市县各级落实森林病虫害重点防控区划,实施松材线虫、美国白蛾疫情定点密集监测和拉网式排查,加强13个木材检查站、72个道路封锁检查点检疫执法,对105家涉木生产企业、62家涉木经营企业及65家种苗花卉企业进行摸底登记和检疫检查,严格异地苗木及其林木制品调入复检,严禁疫区内植物及其产品流通。市县各级修订完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方案和防控应急预案,成立了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术专家组开展灾害调查、评估分析和技术咨询,综合运用伐除与诱杀相结合、地面施药和无人机防治相结合等综合措施,实行跨区域间合作、县镇村内统一防治的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机制。全市年内华山松大小蠹、侧柏叶枯病等有害生物发生面积66.8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61.97万亩,无公害防治率93.19%,成灾面积2.59万亩,成灾率1.82‰,测报准确率达97.9%,产地检疫率100%,完成了 “四率”控制指标。市县森林公安和林政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开展了“飓风1号”“春雷20xx”等系列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盗伐、滥伐林木和毁坏森林案件45起、违法使用林地案件42起、非法运输和经营加工木材案件8起、违反野生动物和森林防火法规案件17起,涉林刑事案件25起、处理各类违法人员118人次,收缴违法木材19 M3、野生动物248头(只),恢复林地52亩,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

  三是抓资源保护,稳固生态系统。以中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治和专项监督检查为抓手,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整治解决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个、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移交问题5个,调查处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4个;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推进“绿盾”20xx、20xx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绿盾20xx”行动涉及紫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千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野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神沙河省级自然保护区9个问题按期限要求整改销号,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巩固提升,秦岭主峰太白山、紫柏山、嘉陵江源头入选“中国秦岭十大景”。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严格执行《宝鸡市湿地保护建设规划》,落实湿地公园管理机构职责,健全“处—站—点”三级管理体系,加强重要湿地的监测监管,查处非法采集湿地植被、捕捉水生动物等破坏湿地生态环境案件31起,实施湿地保护恢复6.5万亩;科学实施湿地公园建设,千湖国家湿地公园野化放飞朱鹮繁育8只小朱鹮,千渭之会湿地公园实施核心区和启源门建设,凤翔雍城湖湿地公园试点建设进展顺利,扶风七星河、岐山落星湾国家湿地公园省级验收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教育和第37个“爱鸟周”宣传活动,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监督,抢救野生动物56只;开展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全年无重大疫源疫病疫情发生,保障野生动植物安全。

  三、关于环保职责履行中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省市环境保护要求,分析我们在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问题和短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林木管护难度大。尤其是近年来造林面积多、规模大,树种、林种结构优化和林木管护任务艰巨;绿化档次还有待提升,个别区域、节点绿化档次不高,没有体现季相变化和色彩搭配;林区基础设施仍然薄弱,造林绿化资金仍显不足等问题。

  (二)造林投资标准低。目前,一个造林用工的劳务费达120元以上,个别立地条件差的地方高达150元以上,天保和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的成本已增加到600—700元/亩,林业重点工程造林投资标准与现期社会经济水平相比明显偏低,造林投资标准过低。国家级公益林虽然补偿全覆盖,但补偿太低,省级公益林还没有实现全覆盖,直接影响群众的造林积极性和造林质量。

  (三)管护机制不健全。生态管护联动机制不健全,尤其是非法采石开矿用地许可环节,国土、环保等部门之间衔接协调不到位。全市各县区林业资源管理机构建设不健全,目前只有太白县、凤县、千阳县设有专门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其他县区均由林政股或森林派出所兼管,湿地公园与保护区日常工作由动管站或林场代管。

  (四)管护保障不到位。全市林地、林木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队伍力量薄弱。各县区野生动物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比较缺乏,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资金投入不足,保护设施薄弱。森林病虫害防治基础设施不足,缺乏必要的预报、防治、检疫仪器设备,先进适用防治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跟不上。

  四、关于今后整改计划和措施安排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环保督查要求,进一步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一)创新推进生态建设。持续加快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和绿色宝鸡“九大工程”建设,巩固提升关中大地园林化水平。技术上,积极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科技含量;机制上,用改革的思路,切实解决好地权、树权的问题,确保栽得下、活得了、管得住、能长大;投入渠道上,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补助引导、项目捆绑使用、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多渠道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林业重点工程、水土保持、流域治理、公路建设、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倾斜投入工程建设,形成全社会参与绿化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资源依法管理。切实从观念、职能、制度、机制、方式、手段、素质、能力等方面加紧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和创新。具体到森林资源管理上,对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项目、行政许可事项从严从细审核审批,杜绝林地先占后批现象;对审批的项目、事项,跟进监督管理,确保按审批的内容规范实施;对占用林地涉及的植被恢复费等国家规定的征收费用制度要不折不扣的落实,临时占用林地的要监督其到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涉及占用退耕还林的,严格落实“占一补一”要求,落实置换造林措施;依法加强林木限额采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管理;林政和森林公安要通力合作,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加大对毁林、违规采石等查处和打击力度。

  (三)加强湿地保护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省有关湿地公园建设的精神,加强湿地公园保护恢复项目的建设管理,切实抓好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和申报,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监管,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试点建设任务落实。继续加强市属6个林业自然保护区对保护区监管,规范保护区管理和开发项目建设。

  (四)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加强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救护力度,扎实做好陆生野生动物和候鸟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继续抓好野生动物“四证一计划”管理工作,完善野生动物经营利用、驯养繁殖许可证档案。抓好林麝与黑熊的驯养繁殖发展以及林麝养殖标准化基地建设,建立健全林麝耳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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