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食品生产工作计划(精选5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我们的工作同时也在不断更新迭代中,让我们对今后的工作做个计划吧。但是要怎么样才能避免自嗨型工作计划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4食品生产工作计划,欢迎大家分享。
食品生产工作计划 1
为推进我县保健食品生产长效监管机制,保证保健食品质量,防止假劣事件和保健食品质量事故的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20xx年日常监管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不出事、保平安、送服务、促发展”这一工作主题,进一步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紧紧抓住保健食品生产源头,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管,促进企业自律,确保不发生质量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质量授权人制度。全面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强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内部质量管理机制,明确质量责任,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二)建立健全不合格保健食品召回制度。要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强化企业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不合格保健食品召回相关制度和具体操作程序,落实召回责任,使问题保健食品或缺陷保健食品能得到及时召回和有效控制,同时要督促企业及时开展原因分析,切实解决存在问题,20xx年要组织一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的销售与收回情况专项检查。
(三)推进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年度质量报告制度。要充分运用“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信息”,开展年度等级评定,进一步提高监督等级评定结果和企业年度质量报告价值,为开展日常监管提供充分依据,提高企业自律意识。
(四)做好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
1、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GMP跟踪检查。要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日常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①检查方式方法:跟踪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资料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
②检查重点内容:重点检查企业执行GMP情况。
③检查时间:日常检查安排在每季度最后一月上旬,专项检查时间另行安排。
2、开展保健食品广告检查。
重点检查企业保健食品广告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及广告内容。
食品生产工作计划 2
为加强对我区食品生产的日常监管,落实食品生产者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有关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遵循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以风险分级管理为基础、企业自查为前提、日常检查为主体、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检为重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生产单位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全年实现:对金城江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的监督检查覆盖率和整改复查率达到100%;食品生产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达到100%;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率100%;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率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及抽查考核率100%。
二、监督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食品生产者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的意见》(桂食药监食生〔20xx〕5号)等法律法规规定。
三、检查分工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检查金城江区所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含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检查辖区内获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食品小作坊。
四、检查内容
根据食品生产单位被检查频次、风险等级及实际工作需要等情况,按照《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现场监督检查通用规程》中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时,应当由2名以上(含2名)监督检查人员参加,检查人员对应检查内容逐项开展评价,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做到检查有计划、现场有笔录、发现问题有监督检查意见、处理事项有结果、检查笔录有签字,日常检查全程留痕、随时查控。
五、检查频次
全面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按《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设定食品生产企业检查频次。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B、C、D四个等级,每年现场检查分别不得少于1、2、3、4次。要结合辖区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对较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优先于较低风险企业的监管。对本辖区消费量大的、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较多、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和单位,应适当提高监督检查与抽样检验力度。
食品小作坊检查频次参照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原则,结合监管实际合理确定监督检查频次、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以及管理措施。
六、监督检查结果处理
(一)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录入自治区食品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系统,并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建好监管档案,确保每户检查完毕,档案整理完毕。
(二)日常监督检查人员应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日常监督检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日常监督检查时间、检查结果和检查人员姓名等信息,并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食品生产者应当将张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三)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要高度重视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和监管责任,科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对象、人员、时限和工作要求,并督促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统一、协调、高效、无缝隙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
(二)严格现场检查,注重监管实效。要规范监督检查行为,严格实施现场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提出行政指导意见、实施责任约谈或责令限期整改,对责令限期改正的,整改复查率要达100%。涉及违法违规的要严肃查处。
(三)加强告诫提醒,落实主体责任。要对肉制品、白酒等高风险行业、抽检屡次不合格企业、举报投诉较多的问题企业实施重点约谈;对抽检发现的共性问题,以地域或行业为单位对问题食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和质量安全授权人实行集中约谈;对上述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开展告诫提醒,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优化结果运用,消除风险隐患。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风险等级调整的依据,要根据《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同步确定该企业静态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分级评定。同时,要及时汇总监督检查信息、分析监督检查结果、查找突出问题、排查风险因素和薄弱环节、列出风险问题清单,对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监管靶向性和精准度。
食品生产工作计划 3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确保食品生产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按照《20XX年全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安排,特制定20XX年度市局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总体要求,突出“打牢基础严控风险两责履行智慧监管提升能力”五个重点,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双随机监督检查”为手段,切实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职责,开展市级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我市食品生产安全保障水平。
二、检查方式及主要内容
市级监督检查主要分为专项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双随机”监督检查等方式。
(一)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由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组织安排,根据省局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和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重点针对蜂产品肉制品白酒包装饮用水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水果制品等8类重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专项检查要根据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排查,规范整治各类食品潜在的质量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提升行业食品安全水平。市局将适时组织对各类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及整改成效进行检查。
(二)飞行检查
飞行检查由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抽调监管人员和技术专家,重点对近一年内新获证换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及近两年抽检监测不合格企业进行突击检查。
飞行检查主要采取不事先通知被检查企业的方式,利用较短时间对企业生产许可条件保持环境卫生生产过程控制检验能力制度建设人员管理等进行全面或抽取重点内容进行靶向式的`现场检查,帮助企业发现薄弱环节分析毕业论文风险隐患查明问题原因。
(三)体系检查
体系检查由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抽调技术专家和监管人员组成体系检查组对我市乳制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体系检查采取进驻企业,通过2—3天时间,对企业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无死角的解剖式检查的方式,帮助企业和属地监管部门排查隐患发现问题,督促生产者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保证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体系检查情况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反馈企业,并由属地监管部门监督进行问题整改。
(四)“双随机”监督检查
“双随机”监督检查由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根据市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按比例随机抽取食品生产企业,随机抽取企业所在地执法检查人员,重点针对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双随机”监督检查要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卫生管理原辅料管理(采购验收运输贮存等)生产过程控制检验能力产品管理(贮存运输追溯等)人员管理企业自查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持续规范生产健康发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应及时上报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
三、检查依据及时间安排
检查主要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各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及相关标准等。(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检查程序
市局组织现场监督检查时抽调技术专家及监管人员,组成不少于2人的检查组(体系检查不少于4人);飞行检查应当在检查当日抽取被检企业;体系检查在现场检查开始前2日通知当地监管部门和被检查企业。县区级监管部门应当派出观察员全程参检查,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应当就位配合检查。每次检查应明确检查范围和检查重点,确保检查质量和检查效果,现场检查采取检查组成员分项负责制,并适时召开首末次及过程沟通会议。
(二)问题处理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书面向企业及当地监管部门进行现场反馈,并责令限期改正,提出整改要求。被检查单位应当在期限内向实施检查部门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整改报告需有整改前后照片对比),监督检查人员可以跟踪整改情况,并记录整改结果。在发现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有食品安全潜在风险和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移交属地监管部门,责令其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进行相应处理。检查资料和整改报告应当建档保存,以备后续跟进检查。
(三)结果运用
检查结果应当作为风险分级的依据,与监督检查同步进行记分管理。属地监管部门应将检查记录和整改报告建档保存并纳入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市级监督检查结束后应立即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毕业论文,向当地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问题通报,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并结合监管实际以警示函的形式将监督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适时在市局网站进行公示。
(四)检查结果
在每个阶段的专项检查结束后,将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专项总结及时上报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
食品生产工作计划 4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能力,努力构建适应新形势、适合新情况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xx年度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食品流通安全保障制度得到严格执行,违法案件得到有力查处,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管理。
一是要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依法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对食品经营新业态要依法及时纳入食品流通许可管理。为利于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掌握市场主体情况,将现场核查流程设在基层所。现场核查是准入的重要关口,在执行现场核查时,一定要严格审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销售和贮存条件等要素。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必须实行专项核查,必须达到专区(专柜)销售、专区储存条件,并设立专区(专柜)标识。加强许可后续监管,对不能持续达到食品安全条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经营单位,要依法撤销食品流通许可。
二是要围绕食品经营者流通许可是否有效、经营项目与许可经营项目是否一致等内容,组织执法人员逐户排查,对涉及食品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
(二)落实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推动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
2.要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流通环节的所有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召回制度和经营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食品进、销货台账;食品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3.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分层分类培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努力将行政监管行为转化为市场主体的自觉行动。加强对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全面掌握食品安全保障制度的内容,并将食品市场主体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情况列为巡查主要内容之一,确保督导有效。要强制督导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建立并执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入场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台账》。
(三)突出监管重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1.要采取有效措施,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经营条件的食品经营者,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尤其要结合20xx年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的成果,以农村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酒类、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和食品标签标识等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2.要进一步集中开展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治理整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深入排查和治理食品经营行业带有共性的隐患问题,防范食品市场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3.要以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和婴幼儿食品等为重点,集中执法力量,有针对性地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强化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
1.要强化食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突出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增加抽检频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切实做到程序合法、行为规范。
2.对经过抽样检验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和市场检查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或过期食品及有问题的食品,要依法查处,监督经营者及时下架退市,对不主动退市的,要依法责令退市或强制退市。对退市后的食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监督,应该销毁的要坚决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同时,要加强食品抽样检验结果的综合运用,进行综合研究和比较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组织,促进源头治理和行业自律。
3.要把快速检测作为监管执法现场发现食品质量问题的重要技术手段,积极推进快速检测体系建设。对快速检测发现有食品质量问题的,要按照法定程序和经法定的质量检验机构依法检测认定方能作为执法依据。
(五)严厉查处食品违法案件,净化市场环境。
对食品违法行为必须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决不能姑息迁就。要通过查办案件锻炼执法队伍,提高执法能力,树立执法权威,打造依法履职尽责的部门形象;通过查办案件,震慑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达到查处一起案件净化一片市场的目的。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切实净化市场和消费环境,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六)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推进社会共治。
在全力推进依法治国形式下,我们应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努力营造群策群力、社会共治的局面。在农村乡镇和行政村、社区,确定一名乡镇、社区干部为食品安全联络员;在农贸市场、各类食品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食品连锁企业确定一名食品安全联络员。每一个联络员就是一个食品安全联络点,联络员的主要工作和义务是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法规宣传、信息反馈、违法行为举报等。建立《食品安全联络员名册》,并对其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建立联络员qq群、微信群,利用现代通信技术手段进行食品安全信息互动沟通,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三、工作方法及步骤
(一)明确工作责任,强化食品市场常态监管力度。
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将食品市场日常巡查任务落实到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以食品药品监管所为单位,将乡镇、社区管辖区域作为一个网格责任区,明确一个责任人,实行食品网格化监管,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发证时,食品药品监管所应与辖区内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按网格责任区装订成册。网格责任人应摸清责任区食品市场主体情况,建立《食品经营者网格责任区台账》,登记经营者的基本情况、《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食品安全联络员等信息,动态掌握食品市场主体现状,对新增、减少的市场主体应及时录入,确保台账及时更新。该项工作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并规范实施。
(二)建立市场主体档案,强化食品流通管理规范运作。
1.市场主体档案内容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文书、执法文书、食品市场巡查记录等内容,做到一户一档,以食品药品监管所为单位专柜存放。切实做到食品经营主体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该项工作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并规范实施。
2.全面建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加大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力度,研究确定科学合理的分级分类标准,创新信用分类监管的方式方法,注重监管的实效和综合信息的分析研判,不断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同时注重与相关部门建立的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的融合和共享。该项工作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并规范实施。
(三)开展八查八看,强化食品流通管理手段。
3.查店堂食品广告,看是否有虚假宣传行为;
4.查个体食杂店,看其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是否按规定保存进货票据。明晰巡查内容,做好《食品市场日常巡查记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食品安全总监为副组长,食品流通监管股、综合协调股、行政审批服务股、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食品药品监管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流通监管股。食品药品监管所要做到结合辖区实际,在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的.同时分片定人定责,狠抓落实。要层层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把责任制和组织领导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及培训力度,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切实提高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不断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加强信息管理,既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又要防止不必要的炒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解决突出问题。针对本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多发和易反复的问题,明确工作重点,找准突破口,集中整治风险隐患较多的食品经营重点场所和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点食品品种,务求逐个解决难点问题,取得整治实效。
(四)做好风险防范。食品流通监管股要按照年度抽检计划,结合专项整治要求,增大对乳制品、食用油、酒类、调味品等食品的抽检频次,对未列入定期抽检计划的食品要据情实施专项抽检。各所要充分运用快速检测手段,筛查问题食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五)严格案件查办。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的要求,重点加强对违法经营乳制品、食用油、酒类、食品添加剂等行为的案件查办工作,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查办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附处罚决定书)。
(六)加强协调协作。各单位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协作与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所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了解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研究解决监管执法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尤其要善于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监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和指导,确保各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将适时组织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进行督查。
(七)严格信息报送。各股室、所、队要加强工作和有关数据的报送工作。
食品生产工作计划 5
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推进食品生产监管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强化日常监管,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一)持续推进日常监督检查和分级分类监管。按照食品生产风险分级分类工作要求,对全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新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三个月内完成分级分类和录入工作,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要求,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动态监管,按照风险级别的不同开展相应频次的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100%。
(二)继续开展飞行检查。20xx年,按照飞行检查数量不低于获证企业总数10%的比例,以监督抽检、风险检测以及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企业、问题产品为重点配合市局开展飞行检查。
二、突出监管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三)加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监管。以省、市局开展专项治理为重点,突出量大面广,区域性强,地方特色突出和风险程度较高的食品生产企业,对问题易发、多发,监管有一定难度的食品生产企业加大频次监管力度。今年,我县重点整治产品为小麦粉,重点区域为游集镇,重点指标为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加强小麦粉、大桶水、肉制品、豆制品、食用植物油等区域性生产食品的整治活动,加强农村食品源头治理,严防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的管控,加强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检的`力度。
(四)加强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继续开展小作坊摸底登记工作,建立监管档案,按照省局分类分级监管工作要求,配合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对小作坊运行现状实行动态管理,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鼓励小作坊改进生产条件和卫生环境要求,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按照市局安排,开展肉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专项治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出台后,开展小作坊登记证发证工作。
三、开展风险监测,防控系统风险
(五)开展风险监测工作。配合省市局开展白酒、食用油的塑化剂检测及小麦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监测。
(六)重点监管规模企业。推动规模企业以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为重点构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机制,实现食品安全问题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责任可追究,努力降低规模企业的食品安全隐患。
(七)加强部门信息沟通。加强与农业、卫生计生、粮食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根据相关部门开展的风险监测结果,结合监管工作,摸清食品安全行业性、系统性风险,特别是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常见食品的安全风险,提高食品监管的靶向性。
(八)继续推进食品生产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争取在全县所有正常生产的白酒、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实施追溯体系建设,逐步鼓励有条件的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追溯体系。
(九)开展责任约谈。对出现问题的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发现重要问题的企业负责人(质量受权人)以及辖区监管所进行集中约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监管责任意识。
四、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共治良好氛围
(十)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即将出台的《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的宣贯工作;继续开展基层监管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基层监管队伍的综合业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
(十一)加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加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食品生产监管信息,推动行业自律、企业诚信建设。
销售监管计划:
一、加强规范管理,完善监管制度体系
1、制定食品销售环节飞行检查制度及约谈制度。
二、推进智慧监管,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2、深化风险分级监管,完成食品销售首次分级评定年度目标任务,并根据分级情况实施分类检查。探索推进“风险分级监管+双随机模式,提升监管工作效能”。
3、推进智慧食药监管,依托省局数据中心,逐步建立全市食品销售追溯体系。
4、落实《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食品销售监督检查,提高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效能。
5、加强食用农产品销售监管,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6、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督促市场开办者全面履行法定义务,建立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日常检查、信息公示、检验检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源头管理水平。
三、突出问题导引,深化专项治理
7、继续开展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整治规范畜禽水产品市场销售行为,提高市场销售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8、巩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加强农村食品市场源头治理,针对农村食品无证经营突出问题,着力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
9、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经营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10、持续开展重点领域(大型商超、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周边食杂店等)、重点品种(婴幼儿配方乳粉等儿童食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高风险果蔬等)、重点时段(节日、时令食品、夏季冷藏冷冻食品等)监督检查。
11、做好保健食品销售者的摸底工作,适时下发实施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方案。
12、开展商场超市现制、现售专项检查。
四、实施民生工程,稳步推进规范化创建
13、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及基层所食品安全检测室快检工作,保证检测批次、检测数据准确及时上传。
14、开展食品安全规范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创建和验收工作;按照总局统一标准和要求,探索开展农村食品示范店、农村食品连锁经营和集中配送等新经营模式创建活动。
五、夯实监管基础,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15、落实“三查三单”制度要求,开展飞行检查和专项督查,保证食品销售监管重要部署、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16、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指导各基层所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工作。
17、组织开展食品销售监管人员培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检查能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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