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卫工作制度

时间:2022-06-18 17:46:14 工作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门卫工作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门卫工作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门卫工作制度

学校门卫工作制度1

  一、学校门卫是学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完备制度,责任到人。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和学校安保人员岗位职责互相联系,各有侧重,要规范操作,有利于学校监督,使学校门卫管理逐步实现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二、学校门岗实行24小时有人值班制度:目前白天时间由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安排。

  由专职安保人员负责管理其它时间段及固定假日由学校派员值守。

  三、学校门卫肩负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的`重任,在岗人员要遵纪守法,坚守岗位,严格把关,文明值勤,努力将学校门岗建成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学校门卫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该进行登记,填写相应会客单,写明进出学校的时间与事由,由门卫电话联系,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

  来访者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后凭会客单予认确认。如果被访者遇上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五、学校门卫应严控学生课间擅自离校,因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的学生应持有离校证明方可放行。

  上课期间禁止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校。

  六、学校门口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

  货物出校门,需凭相关部门证明(出门单)经确认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级部门机动车辆进校,应指引其到指定停车区停放,不随意进入学生生活区、教学区。校外机动车辆一律不准入内(特殊情况除外)。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学校门卫要确保到校的报刊、书信、资料、票据的及时准确发送,对老师、学生的挂号信、汇款单、包裹单等要尽快通知本人签收,确保门卫值班室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传呼。

  八、学校门卫要做好安保巡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夜间巡逻。

  要正确开启警报装置,一旦发生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协助警方处理。

  九、学校门卫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门卫接班时,必须互相询问情况,移交值班记录,巡视相关场所。

  门卫人员请假需事先办理手续;经有关人员批准并安排好替代人员后方可离岗。学校门岗严禁串岗,脱岗现象发生。

  十、学校门卫要确保校门左右30米内无设摊,校门口内外通道畅通无障碍;

  周边绿化景观无破坏;值班室内外环境整洁无杂物,在学校的安保人员认真努力工作,在派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共同管理和合作下努力将学校门卫创建成安全窗口。

学校门卫工作制度2

  1、门卫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工作人员的行为举止体现了学校的形象。门卫工作人员要恪守为学生服务,为教职工服务,为学校利益服务的信念,坚持做有益于学生、教职工和学校的事情,不做不利于上述对象的事情。自觉服从学校领导的管理。

  2、按时交接班,按规定时间开关大门,夜自习结束后检查教学区铁栅栏及办公室门窗落锁情况。夜间定时巡逻校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门卫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规范着装,文明上岗,不得在门卫抽烟,喝酒,睡觉和从事各种娱乐活动。(必须24小时保证有人在警卫室值班)保安队员有事外出或请假必须向相关领导请假,得到批准后才能外出。周一学生上学和周五放学晚班保安队员应根据学校要求准时到岗值班。

  4、保持门卫室内外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洁,平时对自己的包干区进行定时打扫。

  5、无学校统一办理通行证的外来车辆一律不予放行,非本人驾驶的有证车辆同样不得进入校园。对外来公务车辆进行换证登记,并指挥车辆到指定位置停放。泔水车及垃圾清运车辆一律自西大门进出。家长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白天须经安保处负责人、晚上须经舍管处负责人同意才能予以放行。

  6、接待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是门卫的一项重要职责。门卫人员应该热情接待,但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首先对外来人员进行询问,了解来意,作好登记,与被访者取得联系并由被访者亲自到门卫领进会客区域。家长凭连心卡可以在非上课时间和19:15—20:00(夏令时)、19:00-20:00(冬令时)进入校园。其余时间有特殊原因需要进入校园的须经舍管处主任同意并做好登记工作。无论何种人员进入校园都应验明身份证件,并严格遵守学校的登记制度,如有冲突,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不得与来客发生争执等过激行为,如有发现将作辞退处理。门卫应通过自身努力及时发现可疑分子,并且按照学校处置突发问题的预案及时处理。保安队长为警用器械的保管人,应经常检查清点确保遇到不法侵害时起到防范作用。

  7、控制学生擅自离校是门卫的又一重要职责。基于我校是寄宿制学校,确保学生在校内活动是安全的重要屏障。学生有必要非正常离开校园时,住宿生必须持连心卡和学校老师签发的“离校证明”(白天由班主任晚上由生活老师),否则一律不予放行。家长凭连心卡进校。走读生凭证出入校园。除周一早上外,家长所送物品(牛奶等食品除外)可由门卫登记后转送学生,蛋糕、大件饮料及肯德基等容易造成群体性食物中毒的物品一律谢绝入内。

  8、监控室24小时轮流值班,并做好记录。对学校重点部位监控人员应严加关注,发现情况及时汇报。严禁关闭监控系统及周界报警系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9、保障学校的财产安全也是门卫的重要职责,任何学校财产离开校园,都应收缴总务处的公有财产出门证。如有必要可对一切出门车辆履行检查,以确保财产安全。要坚持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原则,对学校财产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巡视,一旦发现可疑情况立即进行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10、门卫工作人员不得收受贿赂为特殊人员做特殊服务。如发现严重违反学校规定的问题和因严重失责造成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问题,或导致学校其他利益严重受损的,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1、认真填写各类表格,按时完成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学校门卫工作制度3

  一、门卫保安人员肩负学校安全保卫重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准时值岗,不得擅自离岗。

  二、按时做好校门的开关工作,做到门开人在,人离门锁。

  三、对来访人员(包括车辆)、学生家长,须问清情况填好来访登记单,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放行。对拒不进行登记的来访人员或登记内容不全,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

  四、严禁外来人员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五、上课期间不准让学生随意外出,如有外出学生须有由相关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或有老师陪同方可离校。

  六、晚上值班期间要提高警惕,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值班领导。

  七、负责定期清理校园垃圾,定期冲洗厕所。

  八、门卫保安人员如违反以上条例之一,学校有权单方中止合同。

  白马中小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防患于末然,确保师生健康生命安全及学校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各科室负责人是所分管工作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分管工作的安全负直接负责;班主任是班级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级学生和班级财产安全负直接责任;任课教师是上课期间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上课期间学生安全负直接责任。

  2、建立安全教育工作制度。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安全教育日,本周为安全教育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学第一节课有安全教育的内容;校长每周利用周前会议布置安全教育内容;班主任每周对学生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每天利用放学前几分钟时间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安全应急演练;每学期开学、期末放假和作息时间变更都要发放告家长书,告知学生及家长上放学时间及相关安全要求;每学年通过多种形式,根据学生实际和季节变化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建立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巡视制度。学校对校园周边环境和校舍、设施、器材,班级路队和班级安全工作每周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校长每天对校园安全进行一次巡视;校巡逻队在下课期间和放学期间对校园安全不定期进行巡视,并在上课期间不定时进行巡视。

  4、建立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制度。各校应建立防火、防震、预防传染病、防触电、防恶劣天气、防故意伤害、防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制度,举行安全应急演练,做到处置得法、方法得当,责任到人,演练到位。

  5、建立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重伤或死死亡一人以上)或一个班内有3例以上(含3例)疑似传染病例的 及时学校,由学校在1小时内电话报告县教育局,同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材料上报县教育局和相关职能部门。

  6、建立安全工作奖罚制度。不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除赔偿必要的损失外,按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作出局面检查、扣罚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不予晋职晋级、年度考核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等处罚。

学校门卫工作制度4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和师生安全、根据国家教委《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大门正常开放时间:

  1、早自修开始前30分钟----早自修开始后10分钟。

  2、上午第四节上课后30分钟----第四节下课后20分钟。

  3、下午第一节上课前30分钟----第一节上课后10分钟。

  4、下午第三节上课后30分钟----第四节下课后20分钟。

  5、晚自修第一节上课前30分钟----第一节上课后10分钟。

  6、晚自修第二节下课后----第三节上课后10分钟。

  7、晚自修第三节下课后----第三节下课后20分钟。

  二、凡从校门出入的人员及车辆须主动出示证件、自觉接受门卫执勤人员的检查、指导、经门卫同意后、方可出入。

  三、校外任何商贩、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经商,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在校内或校门附近摆摊设点,不得在学校主干道及两侧摆摊设点,阻碍校门及学校通道。

  四、学校财产出校门必须经过认真盘问,并作详细登记。校外物品非经同意不得暂时寄放校内。

  五、机动车辆进入校门,须经门卫同意,并按交通标志行驶,禁止鸣号、试车、学习驾驶。自行车进出校门时一律下车推行进入校门,并服从传达室工作人员管理,有序停放,所有停放车辆必须加锁。停车房开放时间同学校大门正常开放时间。

  六、校门实行定时开关制,早自修前半小时开门,晚自修后半小时关门,师生员工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时间出入校门时,应由学校与值班工作人员事前取得联系,任何人不得干扰门卫工作。

  七、门卫执勤人员必须着装整洁、姿态端正、文明执勤、保持值班室整洁、门前实行"三包"。

  八、凡我校师生员工(含职工子女、家属、临时工)进出校门应佩带校徽或主动出示工作证、学生证、出入证;来校联系工作或会客的人员、一律凭介绍信或身份证到值班室接洽,并办理登记后方可入内,学生在上课时间不得会客。

  九、节假日及休息日关闭大门。

  十、对违犯以上规定者,视其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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