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制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员工工作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员工工作制度1
一、保卫学校:外人进校必须进行登记,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校。晚上和周六周日对各教学楼、办公楼、前后操场等要经常巡视检查,保证安全。物品出校门必须有相关领导签发的出门证。
二、饮水供应:按时为师生供应热开水,作好热开水的管理工作,防止发生烫伤事故。
三、收发信报:收发信件、报刊杂志,写好名单交有关办公室和人员。
四、接喊电话:来电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或记录下来再转告。不得贻误,影响工作。
五、打扫卫生:打扫传达室、校门口、及附近的.地面卫生,确保环境干净、整洁。
六、大楼开闭:上班时准时开启学校各处大门。下班时检查学校各处门、窗,按时锁门。
七、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工作中既要坚持制度,又要热情接待,态度各蔼,文明礼貌。
八、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维护好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上级来校联系或检查工作,门卫应热情接待,并及时通知有关领导。
员工工作制度2
为更好地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积极发挥家长的各种优势,共同实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将我校打造成高素质、高水平、高质量的.未成年人思想教育阵地。特制定校外辅导员的如下工作职责:
1.主动关心、指导少先队工作,经常深入各班各年级理解学生的情况;
2.协助策划少先队活动,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校外有意义的活动,积极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协助学校扩大与社会各方面的联系;
3.帮助少先队成员制定、调整阶段目标,检查、分析阶段目标的达成情况;
4.主动与学校指导老师和政教处联系,加强沟通和交流;
5.配合政教处做好学生的思想道德,革命传统、爱国主义,遵纪守法等教育。
6.关注孩子的的心灵成长,收集和反馈学生的心理活动,开展生命、吃苦、节俭、亲情、感恩、公德、耐挫等方面主题教育,促使学生品学兼优和全面发展。
员工工作制度3
各部(室)、**物管中心、各管理处:
现将员工工资、福利及工作制度作如下调整:
一、关于发放加班费及休息的规定
(一)员工在国家法定节日(春节3天,五一3天,国庆3天,元旦1天)上班的,每天计发10元加班费。
(二)保安员、保洁员、绿化工可按每月1天休息,也可累积分一次或几次休息,具体时间由管理处安排。
二、关于工龄补贴的规定
员工自入职之日开始计算工龄。
(一)保安员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到年终可享受300元工龄补贴,满二年可享受400元,满三年或以上可享受500元。
(二)工龄补贴一律在春节前发放,中途离职的,不享受工龄补贴。
三、关于工资制度的调整(注:下列工资指转正后工资)
(一)保安:保安班长工资分A:1100元/月、B:1050元/月、 C:1000元/月。
保安员工资分A:950元/月、B:900元/月、C:850元/月。
(二)清洁工工资分A:650元/月、B:600元/月、C:550元/月。
(三)绿化工工资分A:750元/月、B:700元/月、C:650元/月、 D:600元/月(绿化技工略)。
(四)工资级别的调整每季一次,由管理处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本季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整。
(五)试用期工资按原规定不变。
四、关于住宿制度的调整
(一)在公司工作满二年的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在小区内住宿或到小区外住宿。
(二)符合条件的员工需在外住宿的,应填写"员工外宿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到小区外住宿,公司将不再为员工保留床位;如需重新回到小区住宿的,应填写"员工内宿申请表",由管理处安排床位。
(三)员工外宿应确保管理处随时能联系到人,如出现无法联系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员工将承担相应的处罚。
五、关于伙食制度的调整
(一)除**花园因地理位置偏僻而需保留食堂外,其余小区食堂一律取消,员工(管理处管理人员除外)每月发放240元伙食补贴,由员工自行安排。
(二)公司按"定额控制,超额自负"的原则,为内宿员工提供洗澡热水器用煤气。
(三)员工上班时用餐的.规定
1、保安员就餐时间:午餐为12:30—14:00,晚餐为18:30—20:00,每人每餐20分钟;夜宵时间由管理处具体安排。保安员就餐应在指定地点,具体就餐顺序由班长安排。除夜宵外,其余时间一律不得在小区内自行煮食。日班保安员用完早餐上班,夜班保安员下班后再用早餐。保安员上班时间可由管理处根据保安员意愿及结合小区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2、保洁员、绿化工就餐时间由管理处具体安排, 一律不得在小区内自行煮食。
(四)**花园管理处设食堂工作人员一名,食堂只提供保安员、保洁员就餐,管理人员如需到食堂就餐,按每餐4元的标准自行付款。保安员、保洁员每月240元的伙食标准不包括内宿员工的热水器煤气费用。食堂需将每日、每月的支出情况公开,由就餐人员监督,就餐人员每月投票一次决定食堂工作人员的去留。
六、关于离职时工作制服处理的调整
员工离职时,将领用的工作制服全部退还给所在部门,如损坏或丢失应按价赔偿。
七、关于岗位保证金规定的调整
员工离职时,如无特殊原因,应全额退还岗位保证金。
八、以上通知:
第一、二、三项自20xx年4月1日起执行,第四、六、七项自20xx年3月4日起执行,第五项由管理处具体安排。凡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OO三年三月三日
抄报:集团公司李副总经理、总经办、人事部
**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0XX年三月三日发
员工工作制度4
一、学生公寓保洁员在学校宿教科的领导下,认真履行保洁职责。
二、保持公共卫生间、洗漱间清洁干净,无杂物、无污迹、无蜘蛛网,大小便池内无粪便堆积,便池应定期用药水冲洗。
三、保持大厅、楼梯、走廊地面、墙壁、窗台的清洁干净,不许有杂物堆放,无蜘蛛网、痰迹。
四、上班时间发现水龙头等公共设施损坏或下水道堵塞,应及时向宿教科报告。
五、上下班时间:
上午:7:40——11:30
下午:2:20——5:20(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7:40——11:30
下午:1:50——4:50(冬季作息时间)
六、保洁员除负责打扫卫生外,应在上班时间内作好卫生保洁工作,不允许迟到、早退。
七、完成宿教科布置的其他任务。
为了把学校环境卫生工作做好,使"清洁校园"工程长效发挥作用,整体提升本学校环境整治建设水平,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保洁员工作制度:
1、保洁员须具备爱岗敬业,认真负责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遵纪守法,做好工作,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
2、认真负责对本人管理区域的清扫、清洁,教学区每天至少清扫4次;生活区每天至少清扫2次,对学校主要干道公共场所至少清扫2遍,并保持全天整洁。督促检查学校环境的整体卫生,制止在任何过道上乱堆、乱放、乱倒垃圾、渣土、粪便、脏水等;
3、所有保洁员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确保学校环境清洁;
4、负责本人管理区域垃圾箱的管理,对自己使用的工具、车辆保持清洁,确保垃圾收集处置设施正常、规范、安全使用,到管好、用好、爱护好所配备的各种卫生洁具和自己保管的用具,上班时间内,必须穿保洁服装;
5、做好学校内师生财产的'管理工作,如见陌生人进入校区或学生宿舍,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对在工作当中捡到的财务应及时上交给上级领导,不得占为己有;也不得将在清扫工作中捡到的废纸、饮料瓶等带出校外。如有违反者,对其进行警告,对于屡犯者对其解除劳动关系;
6、对全校教职工乱倒乱放垃圾现象必须进行及时制止,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7、对于保洁员学校只提供用于置放清洁工具的房间,不得私自将房间挪作它用(所有保洁员不提供住宿);
8、学校保洁员实行聘任制,聘任合同一年签订一次。在年度考核中,如工作责任心差,又不能完成任务,将进行及时调整,重新招聘。
管理办法
1、有事实行请销假制度。有事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把自己的工作安排妥当。
2、学校按月给保洁员发放劳动工资。
员工工作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努力实现学院会计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学院经济活动中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管理,是指对会计记账、算账、报账、用账、内部稽核、会计分析、会计档案以及会计人员管理等会计事务的操作和控制过程。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稽核,是指对学院日常会计工作中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由财务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的内部稽查与审核活动。
第二章 会计岗位和会计人员配备
第四条 学院财务人员按办学协议由各家股东方委派,根据学院会计业务需要,财务处岗位分为:财务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稽核、会计电算化)、主办会计(负责固定资产核算、总账报表、财务成果核算)、出纳、工资核算、消费卡管理岗位(负责工资核算、学生事务支出核算、发卡中心管理、档案管理)。财务负责人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调整岗位设置,但须取得主管院领导的批准,并且符合内部稽核之规定。
第五条 财务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会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结合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需要,对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进行定期(二至三年)或不定期的换岗、轮岗。
第六条 校办产业会计人员由学院委派,委派人员列入会计人员轮换范畴,其工资由学院财务处按月发放,不得另外享受各派入单位的人员待遇。
第七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八条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财务负责人监交;财务负责人交接,由院长监交,必要时董事会可派人监交。
第九条 会计人员交接应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收据发票、文件、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各种密码和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移交清册须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姓名、职务、清册目录及意见;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十条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 会计凭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应注意:是否附合学院财务管理制度所规定的程序、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是否用双面复写纸套写、有无填制单位的公章、有无超过该收据发票限额、更正处有无加盖开票单位公章。
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办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二条 会计核算过程中,需要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会计凭证的所有要素,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经济业务内容及有关人员签章等。
第十三条 为保证整齐装订单据,自制凭证的尽可能参照装订凭证的大小设计,以便查阅和保存。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票证的购买、印刷,由财务处统一安排。对
有价凭证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对印刷、购买、领用的各种有价票证进行登记。
第十五条 教职工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第十六条 财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和符合学院报销程序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分为银行收款凭证、现金收款凭证、银行付款凭证、现金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第十七条 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内容:填制日期、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人、稽核人、记账人、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付款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电算化记账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及财务负责人印章或签字。
除结账或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多张记账凭证的,不附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应注明所附记账凭证的编号。
第十八条 记账凭证的业务摘要要简单扼要;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划线注销。
第十九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将记账凭证连同附件按类别和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盖章。
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种类、编号,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附”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第二十条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因特殊原因需要复制时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并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收取人员签名。
从外单位取得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财务负责人和院长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财务负责人、院长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第四章 会计账簿
第二十一条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必须逐日结出余额。由于实行电算化后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和往来总账每年终集中打樱
第二十二条 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账簿扉页上应当附启用表,内容包括:启用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和财务负责人,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记账人员和财务负责人调动工作时,应当注明交接时期、接办人员或者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签名或盖章。为保持会计记录连续性,会计人员交接时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另立新账。
第二十三条 各种账簿按页次连续、认真、正确地逐笔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十四条 每一账页登记完毕时,应当结出合计数(本页、本月或本年)及余额,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的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并将合计数与余额结转次页。
第二十五条 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
登记账簿时发生错误,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数字划红数注销,但原有字迹必须仍可辨认,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对于错误数字应当全部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的数字。
由于记账凭证引起账簿记录错误的,应当按更正的记账凭证登账。
第二十六条 实行电算化后,总账、明细账视核算业务量大小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定期打樱
第二十七条 月末应及时结账,在“本月合计(本年累计)”栏下面通栏划单红线,年终结账后在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面应当通栏划双红线。
年度终了,要把各账户余额结转到下一年度,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第五章 会计报告与分析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报告,是指学院对内部、外部提供的反映学院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报表或文件。
第二十九条 财务处不得随意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会计报表。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
第三十条 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第三十一条 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依次编写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名称、地址、所属期间、送出日期、并由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对外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须经院长或董事长同意后方可提供。
董事长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学院财务报告按月份、年度进行编制。月度财务报告简称月报,指月度计算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简称年报,指年度决算报告。财务报告应包括三部分:
(1) 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费用支出明细表、有关部门要求填报的其他报表;
(2) 会计报表附注;
(3) 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十三条 现金流量表在没有另外规定时按年编制;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仅指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及所送部门要求填报的其他报表;
第三十四条 学院应就学期、年度的财务资料及有关的计划统计等资料对经济活动过程进行比较和分析,即经济活动分析。经济活动分析应在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反映各项经济活动情况,另外还要就学院经营过程中如何提高资金使用效果、降低费用支出及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经济活动分析各项指标分别由归口管理处室进行分析,财务处负责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综合编写经济活动分析报告,通过经济活动分析来寻找、改进和检查问题。
第三十五条 会计报表的报出时间为:月报为在次月5日前报出;年报为次年元月20日前报出。月度财务情况说明书报顺延二个工作日,学期、年度经济活动分析顺延五个工作日。
第三十六条 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必须按照本院制定的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流动资产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和赔偿制度》等要求,进行全面资产清查和债权债务核实工作。
第三十七条 学院今后的校办产业如系独立法人且归属学院直接管理的,应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进行合并会计报表。本院合并会计报表有关制度待有必要时另行制度。
第三十八条 实行电算化报表的,应设专人负责软件的操作、运用,并注意保密工作。
第三十九条 财务部门对内提供的财务报表所反映的会计信息应力求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合作办学协议》的规定,向投资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第六章 内部稽核
第四十条 学院财务处应设兼职稽核人员,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内部稽核工作。
第四十一条 内部稽核,分为会计凭证稽核、会计账簿稽核、会计报表稽核三类。
第四十二条 会计凭证的稽核,是按上述规定要求来审查、复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及记账凭证的正确性。
第四十三条 会计账簿的稽核,是按上述规定要求来审查、复核账户设置的合理性和账簿登记的正确性。
第四十四条 会计报表的稽核,主要审查、复核应编报的报表是否齐全;格式、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真实可靠;各项指标是否与有关账簿记录资料相符;各表之间有关数字是否衔接;定额、指标的完成情况;财务活动是否合理、合法以及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等。
第四十五条 内部稽核可采用复核、调查、审阅、分析、抽样等办
法。为相互制约,防止弊端,除各类报表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稽核外,其他稽核应由财务负责人委托熟悉财务业务的会计人员负责,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
第四十六条 稽核人员对凭证、账簿、报表的稽核不得拖延。原始
凭证、记账凭证每天复核,各类报表每月复核,各类账簿不少于每季审查一次。稽核人员对稽核的凭证、报表要签名或盖章。
第四十七条 稽核人员在稽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有关标准、
规定及时纠正,并经常交流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以不断完善各项财务管理。
第七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学院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第四十九条 根据学院具体情况,会计档案分为以下四类: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收据存根,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日记账、总账、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备查账簿及其他账簿。
3、会计报告类:月会计报表、年会计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经济活动分析、年度预算及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工作移交清册、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学院财务制度、支票领用登记本、财产清查底册、磁盘备份资料,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第五十条 凡列为会计档案管理的资料,应及时立卷、归档。会计档案一般应在次年3月底前全部归档。
第五十一条 会计凭证要按月按序装订成册。会计账簿在会计年度
终了,编报年度决算后,按规定划好双红线封账,抽出空页,按实际使用账页编写顺序页码,装订成册。其他会计资料按时序分类立卷。
第五十二条 对土地征用及重大固定资产的买卖单据、工资名册、
债权债务单据、交通肇事、工伤事故的处理、涉外会计材料及有关必要延长保管期的其他会计资料,要另行组卷。会计档案分类、编号、采用年流水法及分类流水法排列。
第五十三条 对会计档案的管理与利用要做到安全。按规定,财务处保存一年后,要移交给档案部门管理。档案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不得任意拆封,如要拆封须会同财务处一起共同拆封。重新装订,须经双方加盖印章。在不具备移交的情况下,财务处要加强管理,要有专柜存放,不得随意堆放,以免造成毁损、散失。
第五十四条 要建立《会计档案查阅登记簿》(附表1),详细记录
查阅会计档案的时间、内容、单位、查阅人员姓名、介绍信号码、领导审批意见等内容。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外借,外单位和本单位各部门需查阅时,要经学院分管领导同志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第五十五条 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对保管的会计档案应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附表2)。会计档案的保管时间,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1、会计原始、记账、汇总凭证15年;
2、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登记簿、辅助账簿、会计移资清册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3、银行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5年;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4、月、季财务报告3年;
5、会计年度决算、涉外会计凭证、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保管;
6、学院财务制度、资产清查底册、经济活动分析及其他需保管的会计资料在不少于3年视情而定。
7、磁盘备份资料由备份资料中需保管年份最长的资料而定。
第五十六条 会计档案的移交与销毁。会计档案在保管期内,因管理人员调动,应按保管清册清点,办理交接手续。单位合并或撤销,应向并入单位或主管单位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应清册上签名盖章。
第五十七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事先应提出销毁意
见,进行清点、编报《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附表3),报董事会或原主管单位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共同鉴定并派员监销,销毁后,有关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未经批准销毁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制度未涉及的会计管理事宜,均按国家对高等院校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操作。
第五十九条 本制度由学院财务处负责解释,并负责予以修订或另行补充规定。
员工工作制度6
1、充卡员应具有廉洁自律、公正无私、热情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品德和工作作风。
2、充卡员每天三餐开饭前半小时到达充卡房①方便学生饭前充卡。②检查两食堂的终端卡机及机房的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如发现故障能处理的'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向总务处、信息中心汇报,请求维修。
3、每餐开完饭,点好现金、打好单、做好备份,整理好机房方能离开。
4、向师生出售饭卡,应严格按学校规定价格发售,不得随意提价或降价。
5、饭卡只限师生在食堂就餐消费用,充卡员不得给学生从卡中取走现金。教师离校、学生毕业、退学等确需退卡领现金,应由本人写领条,班主任签字证明,领导审批方可办理。
6、师生在食堂消费刷错卡,若需充卡员在电脑中冲减金额必须由食堂负责人签字方可冲减。
7、学生开户及挂失、开通必须由本人出示学生证,方可给予办理。
8、每天下午下班时,应打扫好机房卫生,检查机器设备,以备第二天早餐能正常运行。
9、当天师生充卡现金,应于当日与财务结清,并如数上交。
员工工作制度7
装饰公司管理制度,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增强企业的经营活力,开拓经营市场,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本公司员工的日常上班如下规定:
一.装饰公司设计部规章管理制度:
1. 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考勤制度,不准迟到、早退。衣着整洁,仪表端正;
2. 对客户文明、礼貌,不讲脏话;
3. 中午不允许喝酒、XXX;
4. 人员电脑应专人专用,如人为损坏,由当事人赔偿。上班期间不允许利用电脑玩电子游戏看视频等与工作无关事宜,影响本公司形象者;罚款最低500元;
5. 不允许无故到其它公司乱窜,泄露公司内部事项;违者罚款10000元;
6. 遵守与客户约定的时间,按时洽谈,出方案;
7. 按时参加公司的例会及各类活动,不允许迟到或无故不到;签到簿作为唯一迟到早退记载,迟到一次50元。月迟到超过3次者底薪、提成减半。设计师需互相监督,如发现存在包庇行为,重罚;
8. 未经公司允许,以低于公司标准报价签约者,由于设计造成失误者,设计师承担责任;并承担连带罚金;
9. 私下不允许收取客户设计费或订金,不允许设计师以公司名义接私单;不允许设计师代买主材,如被客户投诉属实者,承担处罚;如被公司发现的,直接辞退,当月工资底薪清零;不许从事第二职业,不得擅用公司之名来谋取私利。
10. 上班无故迟到、旷工者,按公司考勤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旷工早退者,同第七条;
11. 每月休息4天,为串休工作日,上班请假须提前3天找公司经理批准后生效;并签写请假条上交,凡口头请假均视为无效;
12. 每天定时收拾各自办公区域,做到整洁明亮。如未达到标准者,罚款20元;如有异议,到会计部索要本月工资,自行离开;
13. 严守公司秘密,严禁私自将公司的文件、技术资料带出。不允许私自挪用或私藏客户定金、工程款,违反者严肃处罚;
14. 设计师有责任对所设计的工程协助办理中期增减项并签字,如因设计师未签字的增项款,不计入提成范围;如因设计师原因,增项款未被收回或未达到公司标准。设计师承担处罚,提成减半;
15. 拖延不能办理中期增减项所造成的损失,设计师承担责任;
16. 不论任何原因、任何情况,在公司与客户与员工发生争执,承担处罚;
17. 以上日常工作行为规范,请各设计师严格遵守,违反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的罚款和警告;
二.装饰公司工程管理制度施工单位负责人招聘(晋升)制度
1. 招聘负责单位为装饰公司质管中心--工程管理部;
2. 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应聘(晋升)条件:
3. 招聘(晋升)程序:应聘(晋升)者报名----工程部经理审核其提供的资料(个人资料、施工队伍工人资料)---- 面试(口头考核、书面考核)----总经理对固定施工工人施工能力考核----总经理对施工实景考核;
4. 录用:考核合格的应聘(晋升)者交纳壹万元工程保证金、质量押金后(或由其垫资壹万元)签署录用协议;对其所属施工工人按招聘程序进行考核招聘并进行上岗前培训。
三.装饰公司市场部管理制度
1. 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准迟到早退。
2. 着装、谈吐、仪表要得体大方。
3. 应把一天的工作在下班之前向主管领导汇报。
4. 要有团队精神,主倡员工之间的团结合作理念。
5. 每天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去开拓市场寻找市场。
6. 不许从事第二职业,不得擅用公司之名来谋取私利。
7. 要以诚待人,与客户要保持良好的关系。
8. 对工作要有极强的责任心,做事从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不要把任何个人感情带到工作中。
9. 应勤奋工作、积极开拓市场,为公司建立一个广泛的网络关系。
10. 要熟悉市场、人工费、材料费及材料的品种、规格、用途等。
11. 对客户要用普通话流利的讲出家庭装修施工过程。
四.装饰公司材料采购人员制度
1. 材料采购人员应本着对公司高度负责的.态度,在保证材料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公司经营成本。
2. 本公司的材料采购由设计人员确定品种、规格;由工程部负责询价;在洽谈过程中必须由两人以上参加。
3. 材料采购人员应熟悉建材市场,熟练掌握市场行情。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手段保证材料的及时供应。
4. 大宗材料的采购应当事先签定供销合同,并报集团财务中心存档。
5. 材料采购人员在购销过程中玩忽职守、以权谋私,在材料质量、价格上给公司造成 损失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辞退;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员工工作制度8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物流公司员工行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企业执行力和核心竞争力,特依据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制订本条例。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职级的正式合同工、试用期合同工及劳务派遣员工。
3、原则及定义
3.1公司本着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的原则,实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
3.2公司对员工的各项处理决定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到个人隐私及公司商业机密的除外。
3.3公司对员工违纪处罚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情节轻重,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本办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3.4员工对公司的处罚决定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若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在异议,应于接到处分决定后3日内向综合部提出书面申述意见,也可直接向上一级部门申述。
3.5员工对管理人员的违规管理,可向上级部门检举。
4、流程
4.1员工符合奖惩标准需进行奖惩者,由受奖惩员工所在部门依据该员工的需奖惩情况填写“奖惩申请单”,书面向上级部门提出奖惩本部门职工的建议。
4.2物流公司综合部对受奖惩员工所在部门填写的“奖惩申请单”及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核后向集团公司上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
4.3奖惩申请批准后由物流公司登记、存档,三级、四级奖惩同时进行通报。
5、奖罚方式及等级
5.1奖罚方式分为:通报表扬(批评)、经济处罚、辞退
5.2员工奖励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表扬
二级:嘉奖
三级:记功
5.3员工惩罚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批评
二级:警告处罚20元处罚30元
三级:记过处罚80元
四级:记大过
6、行政奖励标准
6.1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特殊或重大交办任务者。
(2)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者。
(3)热情服务,好人好事有具体事迹者。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6.2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
(1)对于公司管理,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有成效者。
(2)节能降耗有成效者。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当者。
(4)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者。
(5)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
6.3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功。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减少损失者。
(2)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者。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4)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员工之表率者。
6.4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大功。
(2)创新发明方面,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者。
(2)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3)具有其他特殊功绩者。
7、行政处罚标准
7.1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警告。
(1)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躺卧、睡觉者。处罚300元
(2)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3)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4)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5)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6)衣冠不整,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者。
(7)语言不雅及其他不良行为影响公司形象者。
7.2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记过。
(1)因疏忽导致设备或物品材料损坏或伤及他人者。
(2)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3)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私利者。
(4)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5)未经允许,在中午时间喝酒者。
7.3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记大过。
(1)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泄漏公司商业机密者。
(3)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4)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6)违反安全规定措施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7)造谣生事,散播谣言导致公司形象严重受损者。
(8)未经允许参加合作单位(如汽车修理厂等)宴请者。
7.4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严重后果,经查证属实者,除追究经济责任、刑事责任外,报经主管部门核准,给予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1)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失者。
(2)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
(3)无正当理由旷工满十五日者。
(4)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5)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拒绝接受者。
(6)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者。
(7)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导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8)以权谋私,收受他人贿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
(9)在公司内外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对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者。
(10)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11)蓄意损坏公司车辆等财物者,故意泄漏公司商业机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12)发生重大投诉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者。
(13)对投诉人打击报复者。
(14)偷窃公司(如偷油等)或他人财物者。
(15)以批发价截留卷烟、倒卖假烟,截留烟款,违反烟草公司规定者,导致严重后果,经主管部门核查属实者。
(16)因过失或违规操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者。
(17)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7.5一人有两种以上违规违纪行为的合并执行。
7.6二人以上共同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根据情节分别处罚。
7.7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规违纪的.,按其所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导致的后果进行处罚。
7.8部门违反本条例的,处罚直接责任人;由部门主管指使的,同时处罚该部门负责人。
7.9员工违纪有下列情形可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承认错误、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并及时改正的。
(3)因他人胁迫或诱骗的。
8、注意事项:无
9、附件:无
员工工作制度9
一、岗前准备
1、上班前完成个人内务,如换工作服、化妆等。
2、更换完公司制服后将个人物品在衣柜里摆放整齐,佩戴好工牌;私人物品不要在卖场出现(如:衣物、鞋、水杯等),做营业准备工作。
3、按规定的班次上下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班次,必须事先征得主管批准,办妥手续。
二、岗上要求
1、不可迟到,不可早退;上班迟到5分钟以内罚款5元,迟到5-10分钟罚款10元,11-20分钟罚款20元,超过20分钟罚款30元,如有虚报瞒报,处于2倍罚款;如发现代打卡现象,扣相关人员每人50元。(按打卡机时间为准,每月底核对)。
2、上班时间不要看报纸、杂志、玩手机等;保持工作场所安静,手机调为震动档;不得趴桌卧椅。
3、无论多么忙碌都应以顾客为第一,没有任何工作比接待顾客更重要。
4、必须接待好顾客,不得有不耐烦的语言、表情、举动;下班时应交待清楚有关事项。
5、有导购员带顾客时,其他导购员要注意配合接待;对吃零食的顾客进店,为防止手触摸商品时弄脏商品,主动递一张面巾纸。顾客走后要及时做清理和整理商品。
7、对离店顾客表示感激,热情送客。
8、每带一位意向顾客都要做记录明细,备案。
9、店内采取责任区分担制,责任到个人。每位导购员上岗后都要打扫分担区的.卫生、整理商品、加湿器的清理及加水(不许往加湿器中倒有颜色有杂物的水,加湿器周围有积水要及时擦拭)。
10、去卫生间时间10分钟之内;午饭时间40分钟之内。
三、交接班
早班人员如遇到接班人员未到岗,不得随意离岗,在主管安排好接岗人员后才能下班。
四、闭店送客
1、闭店曲响起时,对尚未离去的顾客要有耐心,不可无视顾客而收拾商品,要尽心尽责服务到最后一位顾客满意离去。
2、切断电源,检查无误后撤离卖场。
五、盘点
每月盘点一次,全体导购员参加。
盘点实行责任区分担制。导购员对自己的分担区认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对卫生包干区域进行彻底清扫整理,主管认真检查。
员工工作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公司整体形象,加强和规范企业管理行为,造就和培养一支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员工队伍,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包括行为规范、招聘、培训、奖惩、人事变动等一系列有关人事活动和程序。
第二章行为规范
第三条员工的权利;
(一)享受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
(二)享受公司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的权利;
(三)对违法乱纪的人或事进行制止和举报的权利。
第四条员工的义务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自觉地维护公司的形象、信誉和利益。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忠诚企业形成相互尊重、互勉共进的良好氛围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
(三)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准泄露公司的机密和公司的信息;
(四)以公司利益为重,办任何事情,都要牢记章约,杜绝浪费;
(五)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相互帮助、相互配合、求同存异、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
第五条请假:
(一)事假、病假:员工因事请假,须事前向所在部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一天以下(含一天)由部门批准;二天以上(含二天)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事假期间扣除本人工资、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的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旷工处理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应及时通知公司,二天以下(含二天)由部门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主管部门领导核准,并做好备案。上班后应出示医院证明,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以上,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员工病假期间,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的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旷工处理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伤假:因公致伤、致残者,凭医院证明消假。员工工伤,须经所在部门证明,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方可作工伤处理,并逐级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单及证明,工伤期间发给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工资。工伤疗
养期间,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取消工伤待遇。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公司执行每周四十小时工作制,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
(二)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三)公司员工必须遵守考勤制度,由专人负责考勤;
(四)考勤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不得徇私舞弊,如有发现扣除当天工资;
(五)中途离开公司,须凭中途离开准假单,报考勤人员登记后离厂,否则作早退缺勤处理;
(六)无故缺勤作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计十五天以上者,解除劳动合同;
(七)库场内严禁吸烟;
(八)时间不得干私活,不得吃零食,工作和午餐时间不准喝酒(业务接待除外);
(九)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区域,不准串岗、脱岗、打磕睡、睡觉;
(十)上班时间佩带胸卡,按规定必须穿工作服或其他劳动防护用品; (十一)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属部门、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调动管理,不服从调动分配和管理的,分管部门主要领导有权通知其待岗或下岗处理。
第七条文明生产:
(一)按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考评细则要求,搞好文明生产。做到工后场地清,地面无杂物,保持库场内道路通道畅通无阻,搞好包干区环境卫生和绿化;
(二)爱护公司财物,不准任意将公司的财物占为已有,严禁偷盗、有意损坏和浪费公司财物;
(三)员工之间要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相互帮助、文明礼貌;
(四)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职业道德;
(五)严禁惹事生非,无理取闹,起哄,散布谣言、消极怠工,扰乱正常工作秩序,严禁在厂区内赌博、斗殴等违纪违法行为。
第三章招聘
第八条公司聘用人员,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以及对相关专业人员的需要,而对外进行一种招聘的用工行为,聘用人员,应按聘用程序审核、审查、核定,合格后方可聘用。应办理求职登记手续,并交齐如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和职称证明;
3、一寸免冠照。
第四章培训
第九条公司员工培训工作,由公司统一归口管理,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下进行。
第十条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提出主管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和要求,报公司总经理审定后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各部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年度员工培训需求计划,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备案。
第十二条对于计划外培训项目,各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前,需将追加培训项目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备案。
第十三条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培训制度。新录用的员工、转岗的员工、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先经过培训,经考核具备岗位所需基本条件,并取得上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各类培训,无论外委培训还是内部培训,必须进行培训有效性评价,以保证培训的有效性、保证员工技能的提高。考核成绩记入员工培训档案,考核成绩不合格进行再培训,外委培训人员考核不合格,培训费用自理。
第五章人事变动
第十五条部门主管调动审批程序
部门主管的调动由总经理提出,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调动。
第十六条部门之间员工调动审批程序
根据工作需要,用人部门主管提出用人需求,填写《用人申请表》,报送总经理,总经理与用人部门主管及主管经理协商拟定人选。
第十七条部门内部员工调动审批程序
部门内部员工岗位调整(包括临时借调3个工作日以上及试岗)由部门主管提出,经主管经理和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该部门主管做好备案。
员工工作制度11
一、工作内容
1.负责管理订单中心接收、审核、打印、分发和处理订单的整个流程。
2.负责各个区域客户问题和投诉的处理和根据及跟进。
3.负责管理各类相关报表的制作。
4.执行上级关于客户的服务与运作指令。
5.每天早上九点及下午四点各跟踪货物在途信息一次,信息必须准确;如货物已到达,则发短信并致电客户收货点查询到货情况(到货时间、货物好坏、送货驾驶员服务态度、签收人等)。
6.遇到货物运输中突发情况或收货有异常则及时记录并告知客服主管与业务员,自己能处理的自己处理,处理不了一定要反映到客服主管与业务员。
7.月底审核托运站回单运输费用后与托运站进行对账,有异常情况及时反馈客服主管及业务员。
8.收集与反馈客户的`意见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了解客户
1、了解客户所发货物的性质(指:货物品名、数量、重量、方数、是否危险品、目的地)
2、了解客户发货物的要求(指:货物是否不能倒放、是否怕受潮、是否易碎品、外观是否有其他要求)
3、了解货物到货时间(指:客户要求所发货物必须在什么时间到达客户处)
三、客服岗前培训
1、语言
声音一定要甜美,说话语气一定要温和婉转,礼貌用语:您好,请稍等,不好意思,谢谢等
2、形象
个人形象很重要,一律不得涂指甲油穿着暴露服装,头发不得太凌乱,不得影响工作形象。要统一着装公司制服。
3、礼仪
站坐必须有礼仪形象,在办公室内不得乱靠乱躺,招待客人一定要热情大方,端庄,行为举止一定要得体不得做夸张举止,不得与人在办公室打闹嬉戏等
4、行为
客服是为客户服务也是公司的形象大使,不得泄露本公司内部保密事宜,更不能打击公司人员与其外部公司联合破坏本公司的形象及业务往来。
5、态度
工作一定要认真,一定要多思考,多反思,多为客户着想,做好每件事情,多站在客户角度去处理所遇到的每个问题,多以公司利益为重。
员工工作制度12
一、保安工作职责
1、保安人员必须按时上班,工作认真负责,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2、夜班保安早上6:00——7:00到学校北门(东)值岗。
3、外来人员登记。发现有外来人员,须区分情况对待,如找校领导办理有关事情,需先和办公室或校领导联系预约后方得准许进入;在正常上课时间内,有来访者(学生家长、亲朋好友等人员),须滞留至下课并出示相关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学生证等)进行登记后才准入内;未经学校批准的收购废品人员,不得准许进入;其它情况,需凭其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未出示有效证件者不得准许进入。如无相关有效证件但又确实有急事需进入校门者,需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方可进入,值班保安需作好记录备查。
3、外来车辆管理。外来车辆入内,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登记车牌号码,进入校区不得鸣号,且应在指定的地方停放;对学校食堂、小店的'货运车辆,需经食堂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放行。
3、要严格控制学校财产外流,对有人携带大件物品和贵重物品外出,必须由总务处出具证明方可放行,遇有可疑和紧急情况须立即报告总务处。对外来人员携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需凭学校总务处的放行证进入,并记录在卷备查。
4、 疏导交通、维持校门的通畅。对影响学校车辆和人员正常出入的,应及时进行疏散和劝离。
5、紧急情况处置。对在值班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如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聚众闹事等紧急情况),须立即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同时要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6、 如遇学校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保安工作要求
1、上班时间内必须穿保安服装,着装整齐、仪态严谨。
2、 禁止闲杂人员入内。
3、值班人员平时需对外来进出人员积极进行有关的盘查和登记工作,不能对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可疑情况不管不问。
4、值班室内不准滞留无关和闲散人员,如有来校找人的家长须让其在值班室等候,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内打牌、聊天、看书报、吃东西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尤其上岗前或上岗时不喝酒,不得玩忽职守,上班时间不打瞌睡,不擅自离岗等。
5、在规定的上岗时间段内,不得缺岗、误岗(迟到和早退)。
6、夜间值班的人员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加强治安巡查,特别是学生寝室及综合楼,携带相关器具巡视校园,认真填写好巡逻记录。确保学生宿舍、教室、食堂等部位的安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和宿舍管理员,并作详细记录。发现案情立即采取措施并保护发案现场,维护发案现场秩序。
以上要求,保安人员必须遵照执行,如有违纪情形,一经查实,学校将会进行处理和处罚。
员工工作制度13
第一条 为加强基层地税机关的法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地方税收执法行为,提高全省地税基层执法水平,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省地税系统基层税收法制员开展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税收法制员(以下简称法制员)是指基层地税机关(不含县、市、区地税局)负责税收法制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 各县(市、区)地税机关所属的分局(所)等直属、派出机构,应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法制员,在本单位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保障各项税收法制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到实处。
第五条 法制员工作应当遵循合法与合理、效率与公平、公开与公正的原则,做好基层税收法制工作,规范基层税务行政执法行为,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全省地税系统各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协助法制员开展税收法制工作。
第七条 法制员由热爱税收法制工作,熟悉和了解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熟练掌握税收及相关业务技能,法律观念和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综合素质及组织协调能力的地税机关干部担任。
第八条 法制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按上述要求确定,报上一级地税机关备案。法制员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上级地税机关批准;因病、因事暂离工作岗位的,可以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指定能够胜任的人员代理,同时报上一级地税机关备案。
第九条 法制员的基本职责和任务,主要是对基层地税机关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审核把关、监督检查、承办有关涉税法律事务和税收政策性工作。
1、税务行政处罚行为(简易程序除外)的审核把关
(1)执法人员调查终结后,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连同检查工作底稿等资料,一并交法制员审核。
(2)法制员应从以下八个方面进行审核,包括: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数据是否真实可靠、资料是否齐全;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调查取证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拟处罚意见是否适当;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的内容是否全面准确;文书使用是否得当;其它方面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法制员审核发现问题的,退还执法人员更正;未发现问题的,签署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4)处罚告知后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法制员应当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进行审核,认为确需改变拟作出处罚决定的,提出建议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2、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的审核把关
(1)对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必须由执法人员将有关情况资料送交法制员审核。
(2)法制员应从以下八个方面进行审核。包括: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采取税收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的条件是否具备;冻结纳税人的存款或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价值是否与应纳税款相当;是否属于单价在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是否有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生活用品;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文书使用是否规范、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其它方面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等。
(3)法制员审核发现问题的,退还执法人员更正;未发现问题的,签署意见后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3、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及赔偿工作
(1)基层地税机关自收到上级地税机关受理的税务行政复议通知书及复议申请书副本10日内,法制员应当按照要求做好以下工作:调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收集整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及有关资料;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政策法律依据;作出行政复议的书面答辩,制作《答辩书》;做好参加行政复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2)基层地税机关收到上级地税机关行政复议决定后,法制员应当认真督促执行。对于维持原税务处理决定的,督促复议申请人依法履行义务;对于撤销、变更原税务处理决定的,应当积极协助被申请人履行复议决定。
(3)对于本单位发生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法制员应当于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五日内,向上级地税机关报告,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认真做好本单位参加应诉的各项工作。包括:认真审查起诉状副本,查阅有关案件资料,提供作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资料;委托诉讼代理人,积极配合诉讼代理人办理有关诉讼事项;协助诉讼代理人做好提交答辩状、拟定代理词和法庭辩论提纲等工作;对本单位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协助诉讼代理人做好上诉的各项工作;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
(4)对于因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在纳税人提出赔偿要求后,法制员应认真审查。对于符合赔偿条件的,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依法履行赔偿义务,并向有关责任人追偿部分或全部的赔偿费用。
(5)法制员应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4、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1)对于达到标准应由上一级地税机关进行审理的重大税务案件,法制员应当协助执法人员将案件有关资料收集整理齐全。
(2)对符合重大税务案件标准的案件,法制员应按照审理程序,填写《重大地方税务案件审理提请书》,将所有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报送上一级地税机关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
(3)经上一级地税机关审理并作出决定的重大税务案件,法制员应当督促执法人员做好决定执行工作。
5、税收执法检查组织实施工作
(1)法制员应结合工作实际,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执法情况组织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或违法的税务行政执法行为。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重大税收违法问题,应及时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上一级地税机关处理。
(2)对于上级地税机关布置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执法检查等,法制员应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组织开展,除牵头拟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协助组织开展检查外,对于上级地税机关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整改。
6、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
(1)按照上级关于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的部署和要求,法制员应积极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认真研究、细化、落实本单位税收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
(2)对于通过各种执法检查、评议考核、群众举报等途径发现的执法过错行为,法制员应当协助本单位负责人按照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上级的决定,实施过错责任追究。
7、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学习、培训及税法公告工作
(1)法制员应按照上级关于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学习培训工作的部署要求,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经常性的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学习培训活动,增强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处理涉税业务事项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准确的理解和把握税收政策,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正确贯彻执行到位。
(2)法制员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活动,主动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涉税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咨询服务。
(3)对于新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法制员应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在办税服务场所进行公告。
8、税收政策法制调研工作
(1)法制员应当积极组织开展本单位税收政策法制调研活动,积极撰写、整理和上报调研报告、信息,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法制员应根据审核把关过程中发现的税务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深入分析研究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不断督促本单位执法人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第十条 各级地税机关应将对基层法制员的教育培训,列入系统干部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对法制员进行税收法制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不断更新法制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 上级地税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应加强对基层法制员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强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为基层法制员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交流方式和条件。
第十二条 对基层法制员的考核,实行年度综合考核和系统法制机构专项考核的办法;综合考核纳入各级地税机关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统一进行;专项考核由上级地税机关的政策法规机构组织进行。
第十三条 各级地税机关应对认真履行职责、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法制员给予表彰奖励,在本辖区予以通报表扬,同时将先进经验予以推广。
第十四条 对法制员的执法过错行为,按照规定予以追究。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各市地方税务局可以依照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省局备案。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 20xx年4月1日起实施。
员工工作制度14
岗位职责:我公司招聘两名电厂技术员,
其一:从事电力机械或与机械有关的相关专业,在电厂从事过设备管理或机械检修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工资面议。
其二:从事电力系统自动化或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有在电厂从事过电气运行或电气检修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工资面议。
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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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薪资:4000-5000
经验:不限
学历:本科
类型:全职
电气方向
1、负责电厂高、低压线路、电机和电气设备的安装、修理与保养及技术工作;
2、熟悉电力、电气设备的用途、构造、原理、性能及操作维护保养内容;
3、对各种电气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挡案和设备台帐;
4、按要求参加所修设备的大、中、小修及倒闸操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司炉、汽机、工艺方向
1、熟悉发电厂工艺流程及有关技术要求;
2、了解汽轮机原理,锅炉原理,电站集控设备还有全厂的`烟风汽水流程图;
3、根据规定进行锅炉、汽机及热力系统的操作和运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根据工艺要求,进行热力计算和技术管理;
5、做好效益分析和精细化管理。
基本要求
1、20xx届及往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2、学习成绩在级部前2/3名次内,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3、英语水平四级及以上优先。
4、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及刑事等处分处罚。
专业要求
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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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作制度15
网格民情员在区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指挥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了增强网格民情员的责任意识,调动网格民情员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网格民情员的作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民情员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3、热爱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工作,熟练掌握基本技能,胜任网格民情员工作。
4、服从分配,一切行动听指挥。
5、爱护工作设备,不丢失、不损坏。
6、言行举止文明,仪表端庄大方。
7、身体健康,胜任本职工作。
8、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互相帮助。
9、不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贿赂。
二、民情员工作职责
1、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负责的网格内不间断地对相关事项规定的内容以及指挥中心阶段内规定的其他工作重点内容进行信息采集、定期巡查。
2、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负责的工作网格内对人和单位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协调等。
3、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负责的工作网格内内对单位履行社会管理服务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内容可覆盖到综治安全、城市管理、经济管理、社会服务、党建群团等。
4、在指挥中心的统一安排下,对城市部件、事件、单位等几方面的.相关内容进行数据采集、调查。
5、上报内容要坚持发现问题和挖掘典型相结合的原则,达到奖优罚劣、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的目的。
6、上报形式要坚持实用高效、便于工作的原则,在利用“社管通”手机的基础上,采取照片、短信、视频、电话和口头汇报等多种形式,确保信息及时报送;对突发性事件或紧急事件,优先采取电话上报的形式及时上报,也可视情况同时告知其他部门。
7、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民情员工作行为准则
1、着装:民情员上岗时,应按指挥中心的要求,正确佩戴各种标识。衣扣弄全,帽子戴正,内衣下摆不能外露,袖口、裤脚不能卷起。
2、仪容仪表:民情员上岗时,要仪表端庄,不准着奇装异服。男同志不能留长发、怪发、蓄胡子;女同志不能化浓妆、涂彩甲,长发不能披散。
3、行为举止:民情员上岗值勤时,不准吸烟、吃槟榔等东西,不准搭肩、挽臂、袖手、背手及嬉笑打闹。
4、严禁一切有损民情员形象的行为。
5、严禁岗上饮酒及酒后上岗。
四、民情员巡查制度
1、民情员穿工作服,带齐装备上岗巡查。
2、民情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本人负责的巡查区域范围内认真仔细巡视查社会管理的各项事务,不得擅自离开巡查区域。
3、民情员发现问题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利用“社管通”手机及时上报指挥中心,并按指挥中心的指令执行任务。
4、民情员要不间断的巡查。
5、民情员在岗期间不能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民情员信息报送制度
1、报送信息要准确、及时。
2、不能报送虚假信息。
3、重大事件,打呼叫中心号码上报指挥中心,不对外传播。
4、服务终端专用于社会管理服务工作,不得超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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