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14 13:32:26 工作制度 我要投稿

工作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作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工作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便于管理评审正常进行和控制,以便公司高层管理者在计划期间内评审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持续之适用性、充分性及有效性。此项评审须评估质量管理体系和过程变更的需要及改善的机会,包括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管理评审活动的控制。

  3.职责

  iso办公室制定本程序,相关部门配合执行。

  4.定义(无)

  5.作业内容

  5.1管理评审的时机与评审计划的发布:为了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公司至少每半年进行管理评审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某一次内审后的一个月左右进行,由管理者代表或指定人员制定书面的管理评审计划,由总经理批准;当出现特殊情况(如重大质量问题、组织架构大变更等),可追加评审。

  5.2管理评审应输入的内容,相关部门依此提交报告资料:

  a)上次管理评审的决议完成情况跟进(iso办公室文控);

  b)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达成状况检讨(iso办公室);

  c)检验及验收结果(物流部)

  d)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执行状况检讨(iso办公室);

  e)内部或外部质量体系审核的结果检讨(iso办公室);

  f)客户投诉(退货)及处理的结果检讨(业务运作部);

  g)组织大变更、重大质量问题或质量体系变更对原质量体系影响的评审(各相关部门);

  h)改进的建议检讨(各相关部门)等。

  5.3评审前的准备:管理者代表确定会议时间(原则上在一个星期前发出会议通知)。拟定管理评审通知计划并拟定评审的主要内容及参加评审人员名单,同时在通知计划中列明相关人员提报相关资料,提交总经理或授权人批准。

  5.4评审实施后,管理者代表根据评审会议结论或决议,编制管理评审报告并公布结果。如需要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参考《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由文控或由管理者代表授权人监督执行,并组织跟踪。

  5.5管理评审的输出:应输出管理评审报告结论、决议,其中至少应包括:

  5.5.1现行的质量体系及过程是否有效;若需改进,改进的方案是什么;

  5.5.2针对目前的客户投诉,应确定日后的改善方向;

  5.5.3确定目前的资源(人力资源、其他资源)需求与否。

  5.6管理评审报告记录由文控保存三年。

  6.附件(无)

  7.参考文件

  7.1文件管理程序

  7.2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工作管理制度2

  1.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和市卫生局的要求,负责本辖区“三网”监测与妇幼卫生报表的统计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加强质量管理。

  2.每月对上报数据进行质量控制,核对原始资料和上报数据,及时纠正错报、漏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负责对上报报表进行审核汇总,按时报市妇幼保健所。

  4.每年对报表进行统计分析,掌握辖区内妇幼保健的主要指标和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开展敏感指标动态分析,并进行双向信息反馈。

工作管理制度3

  为掌握人群慢病分布情况,扎实做好以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为主的社区慢性病防治工作,特定本制度。

  l、慢病管理的对象:所有户口在辖区的常住人口。

  2、凡年龄在35岁以上,首次门诊就诊的,必预测量血压。

  3、健康档案与各全科诊室密切联系,及时为患有慢性病的群众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4、中心保健科在各全科诊室的配合下,做好对全镇慢性病患者的日常保健工作。

  5、中心保健科每季开设一期慢件病防治知识讲座,针对性的指导患者用药及日常保健。

  6、中心保健及时将慢病防治工作情况向上级疾控中心进行反馈。

工作管理制度4

  1、凡公司员工,须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相关计算机行业和互联网络的法律法规,如《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和公司利益的活动。

  2、员工应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向第三方泄漏任何技术、业务机密信息。

  3、凡公司员工,需努力树立敬业精神,按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同事间彼此树立精诚团结的精神,塑造企业积极进取、讲求效率的工作氛围。

  4、公司按国家规定实行双休日及节假日放假,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信息采编及编辑人员将在双休日及节假日轮流替换。正常上班时间:上午09:00-12:30、下午14:00-17:30(每日7小时)。事假或病假必须提前通知主管人员或办公室人员。

  5、非白班的公司员工,无特别任务外出的,上下班时间以白班时间为原则安排,每周工作时间控制在40-44小时之内。

  6、出差人员除正常开支外,每人每日补助费为100元。

  7、公司鼓励购买和开发密切相关的技术参考资料,可在审批并登记后全额报销。

  8、日常因公事的交通费用可全额报销。

  9、为了避免上班时间受到聊天的干扰,而又要保持内部通信的顺畅。所有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必须连接到内部oicq服务器,除特批人员,一律不准连接外部oicq服务器。

  10、公司员工不允许在外兼职。

  11、周一到周五,除和项目有关的需要外,不允许在办公室玩游戏。

  12、除因工作需要外,避免在公司内会客,任何公司以外人员绝对禁止使用公司电脑。

  13、上班时间内,员工不允许在开放式办公区吸烟。

  14、下班后员工一律要把个人pc机关闭,严禁不工作的个人pc机通宵开机。

  15、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乱开其他人的个人pc机。

  16、员工要遵守公司的文件审批、报销审批、付款审批、办公品领用等其他日常工作制度。

  17、凡发现违反以上工作制度者,首次批评,二次警告,三次酌情罚款,屡次违反不改者公司将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工作管理制度5

  本工程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基准点、基准高程的复测,施工放样测量和路基填,挖前地面线测量。

  1.基准点、基准高程的复测

  1.1现场交桩与提供文字资料

  根据合同规定,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之日前14天,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向承包商进行现场交桩,并提供现场的文字资料。上述过程应填写交桩记录,并由有关各方代表签字。

  1.2承包商复测

  承包商在现场接桩和收到书面测量资料后,应对主要的原始基准点(包括点桩、水准标点)进行认真复测。在交桩后7天内将《复测报告》一式二份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

  《复测报告》及应附的《水准点复测结果表》、《导师线复测成果表》样式附后。

  承包人在复测过程中如误差超过允许范围,则应重新测,直到准确无误。再进行上报。

  1.3监理工程师复核确认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报送的《复测报告》进行审核,无误后对基准点位和文字资料予以确认,并通知承包人,以做为承包商施工定位和放样的依据。

  如承包商复测误差未超过允许范围,但经监理工程师复核确认时,复测结果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供的文字资料不符,应提交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文字资料进行核对,并根据核对结果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重新进行交桩。

  1.4桩点的保护

  承包商应对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基准点进行保护(其桩点及保护措施应得到监理工程师认可),直至工程全部结束。

  2.施工放样测量

  2.1承包商应根据设计图纸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监理工程师)书面提供的数据在各项工程开工之前进行计算、复测并确定施工中需要的任何中线点、标高、位置和尺寸等数据,并保证其准确无误,然后将上述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备查。

  2.2承包商的施工测量放样工作应在上述基础上进行。在准确放样后,将放样数据及图表随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单上报监理工程师备查,工作中应给监理工程师留出足够的时间进行抽查复核测量。承包商应提供监理工程师复核测量工作的便利。

  3.填、挖方前地面线测量

  3.1本项测量的目的是为准确计量填、挖方工程数量。

  3.2本项测量的地面线应为:

  3.2.1所指地面应为耕地经过清表后的地面。

  3.2.2填方经过碾压或夯实后达到规范规定的密实度。

  3.2.3填方段如有软弱基底,应予以处理达到基底要求。

  3.3对上述测量所用仪器的精度及操作方法应符合勘测设计要求,地面线横断进行实地测量,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3.4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的工程填、挖方横断面图将作为工程土石方工程计量的依据。

  3.5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任何放样或任何线形、标高、尺寸的核查与批准,不免除承包商对其准确性承担的责任。

工作管理制度6

  一、朱家小学门岗制度

  1.门岗工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校门岗实行24小时值班,按学校规定时间上锁、落锁,确保学校公私财产免受损失。

  3.外来人员来访必须登记,坚决执行进出人员检查登记制度。

  4.发现陌生人要进校,需问明情况,让其登记,方可放行。对于行迹可疑者要阻止进入,及时报告,把不安全隐患拒之校门之外。

  5.不到放学时间,不得让学生出校门,确实有事者,须出示班主任或科任老师批准的请假条方可放行。

  6.值班期间,工作人员不得脱岗,接待客人要热情大方、文明礼貌,自觉维护学校荣誉。

  7.维持校门秩序,保证门口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8.控制进出校园车辆和人员,但要做到文明值勤,礼貌待人。

  9.值班人员遇到违纪事件,及时处理;遇到突发事件,果断处理,及时报值日领导及时妥善处理。

  10.值班人员因事、因病等请假,需书面请假说明情况,报学校批准,并按学校请销假制度执行。

  11.坚持报告制度,对重大事情要及时向校领导报告。

  12.严格检查出校门的公物与物品,无许可证明,不得放行。

  13.为了全校师生的安全,在甲型H1N1流感盛行时期,外来人员进校必须进行体温检测。

  二、小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上学、放学途中,不得玩耍或进行危险性活动,学生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走,按“一看二站三通过”原则过公路。

  2.学生上学不论路途远近,一律不准骑自行车。

  3.在教师未上班的时间内,学生不宜提早到校。

  4.学生在校期间,严禁走出校门。

  5.校园内应文明行走:课间不追逐打闹,爬高上低,在教学楼里活动时,主动让行,不攀楼梯、走廊栏杆和窗台;上下楼时一律靠右行走,应慢行,不拥挤。

  6.校园内严禁玩耍棍棒、砖石、玻璃、小刀等有危险性的玩具和器械。

  7.学生身上不得带有诸如火柴、打火机之类的火种,禁止玩火,防止发生火灾。

  8.学生不得触摸或靠近校内电线、电器等,学校应在这些地方做好标记,提醒学生,预防触电。

  9.学生上操及体育课、课外活动时,都应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进行。下课时不哄散。

  10.学生放学后应及时回家,不准在校园内逗留,在路途中玩耍,或互相串门。

  11.在学校内发生事故,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主动做好缮后工作;对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法规、法律明确责任,严肃处理。

  12.学校、教师要经常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

  三、学生保护制度

  1.学校要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耐心教育,不得歧视。

  2.学校应该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3.尊重学生人格,不得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和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4.安排未成年人参加聚会、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要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

  5.不适易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6.学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教育阶段,应根据自身的年龄、认识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危险。

  7.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四、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其职权是: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消防法规。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管理的内容;

  5.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7.追查处理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二、校长授权分管该项工作的校级领导,对自己主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负责。

  三、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积极组织师生开展灭火自救。

  四、教师 “谁在岗,谁负责”,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

  五、交通安全制度

  1.全校师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交通行为习惯。

  2.及时宣传并模范地执行《行人交通行为规范》、《骑车人交通行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行为规范》。

  3.如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4.学校内不准骑车,自行车必须放在指定位置。

  5.学校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把安全当作头等大事抓好。

  六、教学活动及教学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以保障师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2.师生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必须按操作规范去做,违规操作责任自负。

  3.学校组织的有学生参加的劳动或者集会、文化娱乐、体育、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要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必须的安全保障措施。

  4.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使用有关设备设施时,要先看说明书,并且检查教学设施的安全性后,方可实施。

  7.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未经允许不许私自动用。正常的教学活动中,教师要做好指导,易对学生造成伤害的带电、带毒、用明火的设施、设备严禁学生动用。

  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用电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特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全校用电由总务处专人管理,并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切实加强安全意识,不违章用电,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氛围。

  1.办公室、教室用电必须做到人走灯灭,责任到人,杜绝浪费电能,控制长明灯,严禁在教室和办公室使用电炉、微波炉等家用电器。

  2.严禁在灯具、电扇、背投、配电箱等电器上悬挂覆盖饰品等易燃物品。多媒体设备、照明灯、饮水机等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避免引起火灾。

  3.教室安全用电由班级负责管理,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由老师亲自操作,严禁学生开关电器和拆卸教室的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

  4.严禁用湿布擦洗电器,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凡电器或线路出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学校总务处或电工,严禁自行处置。

  6.要爱护学校用电设施,不得故意损坏。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7.学校每学期将对各班电器的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凡是出现灯管破损、多媒体电教设备零件遗失或人为造成损坏的均由各班负责赔偿。

  八、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1.每位教职工对校园中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现的安全隐患负有尽力排除并及时上报责任。

  2.一旦发现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发现人要立即报告校长和其他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3.学校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对隐患作出整改,发生事故要立即进行保护现场、抢救人员、并且立即上报教育局主管部门。

  九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报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一般事故。学校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二)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中心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12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三)重特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3人或重伤10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在其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6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五、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六、其他书面报告制度。只要是安全因素造成的:①住院治疗要上报。②一次3人就诊要上报。③学校被盗1000元以上要上报。④火灾500元以上要上报。⑤学生非正常死亡要上报。⑥小学六年级毕业后,未到初中报名前发生的溺水死亡要上报。

  十、安全“四防”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顺利进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师生不受意外伤害,特制定此制度。

  1.学校应经常对师生开展教育和宣传活动,增强防火、防盗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

  2.对教职员工进行经常性电器使用和管理方面的指导,使全体员工懂得电器使用常识,增强防火意识。

  3.未经学校领导的批准,任何人不许私自使用电暖风、电水壶等非教学用电器,一经发现给予批评和罚款。

  5.冬季取暖,教师注意爐火的安全使用。

  6.经常检查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灯等消防器材,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与清除。

  十一、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门卫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工作管理制度7

  一、内部管理制度

  (一)责任负责制

  部门人员架构:

  干事层各干事向副部长负责,副部长向部长负责;膳委会各干事向膳委会主任负责,主任向部长负责;

  主要分工如下:

  部 长:宏观调控、策划组织;

  副部长:负责部门内日常各项事宜,包括部门建设,档案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加强与外部的沟通交流等;

  膳委会主任:负责膳委会的日常各项事宜,向各干事下达各项工作任务;

  《饮食天地》副主编:协商每一期杂志内容的主风格以及负责杂志社的部门建设,统筹协调各小组的分工任务,组织策划活动,加强部门成员之间的交流等。

  干事层:

  做好本部门下达学院的各项工作(如:菜价调查、问卷调查、活动调研和会议通知等),在此基础上,各组做好本组事务:

  干事层秘书组:负责考勤和会议记录、资料统计、文件整理、文档保存及电子化等。

  干事层外事组:部门的形象窗口,积极做好与学院和同学的沟通交流工作,负责跟进部门与其他机构的合作反馈,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为部门谋最大的福利。

  干事层网络组:部门博客的更新与维护工作、负责活动的照片摄影、采访和跟踪反馈以及其他部门的网络宣传板块工作。

  学四学五膳委会

  膳委会秘书员:负责膳委会一切资料整理、考勤、下达通知等;

  膳委会外事组:积极做好与饭堂、各院系生活部及广大同学的沟通交流,意见收集、意见反馈;做好生活部下达的各项工作(如:菜价调查、问卷调查和活动调研等);

  膳委会宣传组:充分调用一切宣传手段,反映食堂的膳食动态,向外报道饮食服务中心和生活部的有关工作,并定期进行饮食知识宣传。

  《饮食天地》杂志社

  《饮食天地》责编组:负责定期收集并筛选投稿;杂志多数栏目的编辑工作――是《饮食天地》刊物文字版的监制。

  《饮食天地》记者组:主要负责采访校园饮食盛事、各种大型活动和相关领导,为刊物撰稿并收集稿件。此外,兼负做校园调查的任务,搜集学生意见,定期反馈信息。

  《饮食天地》秘书组:负责杂志社内部档案管理、下达通知、会议记录等工作。

  《饮食天地》外联组:杂志的“商务先锋”,代表杂志参与对外交流、洽谈。

  《饮食天地》宣策组:负责杂志校园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和宣传。

  《饮食天地》美编组:杂志彩页的制作、网络资料的管理和更新等。

  各干事必须完成本职工作,向上级负责;干事有权在工作过程提出自己的方案或设想,合理将予以采纳;

  生活部及其特色机构在人力和财力上资源共享。

  (二)考勤制度

  1. 定期召开的例会和扩大会议实行会前10分钟签到制;参加会议的所有人员须在会前10分钟到场并签到。

  2. 因特殊情况无法到会人员一律实行请假制;因特殊情况无法到会人员须在开会当天向部长递交书面请假条,并在会后一天内向秘书员领取会议记录以确保了解会议内容;因故无法递交书面请假条者,须向部长口头请假,获批准后方能请假,并于会后一天内向秘书员补交请假条。

  3. 本部门召开的例会,无故不参加达三次者予以提名警告,请假次数超过会议总数三分之一或无故不参加会议五次者取消评优资格,达七次者经主席团审议取消其在生活部职务。

  (三)会议制度

  1. 生活部定期于每周星期三晚在学南六栋会议室召开例会;

  2. 无特别重要内容或特殊情况一般由正、副部长、膳委会主任、《饮食天地》副主编,以及各干事(包括干事层和膳委会成员)参加,《饮食天地》每周每组别派三人参加;如有特殊情况或重要内容则可召开生活部全体会议或生活系统扩大会议;

  3. 例会会议流程一般分五部分:A、工作汇报;B、工作布置;C、工作交流和协调;D、意见反馈;E、特别事务解决

  4. 如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一般控制在30分钟以内;

  5. 秘书组负责签到、会议记录及资料分发、资料整理等。

  (四)档案管理制度

  1. 生活部一切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传递均由分管档案工作的副部长和所有秘书员负责,副部长要对秘书员的工作进行跟进和协助,两者应保持良好分工;

  2. 资料对外公布由宣传组负责,要确保信息对外传递的客观化、规范化、标准化;

  3. 一切资料的管理必须规范化、分类化、条理化;要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条理性以备随时调用,秘书员必须随时跟进资料整理工作;

  4. 所有资料实行电子化,建立电子档案,实行资料备份;

  5. 部门存档的工作资料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调用,必须经过部长批准,然后向秘书员递交档案调用申请表方能调用,并在使用过后及时归还,不得遗失资料;

  6. 部门档案资料在办公室的存档必须放在部门所属的区域。

  (五)财务管理制度

  1. 生活部一切活动经费均由部长保管;

  2. 申请经费的最低单位是生活部全体成员;

  3. 经费申请一律向部长交出书面申请书,经部长审批后方能拨划;

  4. 生活部及各膳委会开展活动之前,均应做好经费预算方能获得经费申请。经费支出后,均应开付发票或收据交秘书员存档;

  5. 经费报销的发票或收据必须在其背面写上用途、经手人签名及证明人签名,证明人为部长;

  6. 每逢期末临近,部长必须向饮食服务中心上交学期财务报表并于新学期依始向饮食服务中心提交新一学期的经费申请。

  (六) 值班制度

  1.由秘书处按所有干事的课余时间安排学生会办公室的值班;

  2.值班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9:00到21:00,值班人员必须提前五分钟到办公室签到;

  3.值班人员必须衣着整洁大方,佩带工作证。不得穿拖鞋、短裤、无袖上衣进出办公室;

  4.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热情得体地与他人交谈,耐心地听取同学的意见或投诉并及时向相关单位、部门或组织负责人反馈。不得随意乱动其他部门物品,不得私藏或损坏学生会公共物品;如需调用资料,需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

  5.值班人员每次值班必须到本部门所属文件柜中查看有无其他单位或部门发过来的文件,并视文件属性及时知会上级或做出必要回应;

  (七)评优制度

  实行年度评优制度:

  1.先进外围机构

  参评单位为学四、学五膳委会

  根据各膳委会开展“大学生之家”活动和其他各项常规活动的情况,由饭堂经理及各院系代表评分,由生活部干事进行统分。

  2.在学年末,生活部将根据本部门成员在本学年中的表现,作出相应评优,评出“生活系统优秀学生干部”及“生活系统工作积极分子”若干。

  (八)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校会及本部门每次大型活动的人员调配采取个人责任制,由分管人力资源的副部长负责本部门的人员安排,确保工作人员与机动人员的数量,确保出席情况。本部门各成员须按时出席并完成工作。此项将作为评选“部门之星”的参考。

  (九)联络制度

  本部门实行部长通告分管副部长,分管副部长下达至各干事的联络制度(如因工作需要,可实行直接联络)。

  二、外部管理制度

  (一)院系管理制度

  1. 各院系学生会生活部受本部门领导;

  2. 各院系必须完成本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并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向本部门递交其部门学期工作计划,在期末考试周前两周向本部门递交其学期工作总结。

  3. 各院系要积极配合《饮食天地》杂志社,落实好每一期杂志的派发工作。

  (二)会议制度

  1. 本部门每学期召开两次生活系统扩大会议,各学院学生会生活部部长就各自的学期工作计划及总结作汇报;

  2. 各学院学生会生活部部长必须到会;

  3. 会议实行考勤制,所有到会人员必须在会议开始前十分钟到场签到;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院系因履行请假手续;

  4. 在扩大会议中无故不到的院系,每次在年度评优中扣5分,次数连续达三次者,通告其院系辅导员,由辅导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评优制度

  1.“大学生之家”评优:

  评优单位为生活部干事、饭堂有关负责人及各学院负责人;

  实行打分制评分,由生活部干事进行分数统计(详见“大学生之家”活动评分表);

  2.“年度调研活动”评优:

  根据各院系在活动中的表现,包括调查问卷的下发和回收情况,问卷数据统计情况等,由调研小组一起讨论,评定,相应地在年度院系评优中加分;

  3. 在本部门举办的各大型活动结束后,本部门也将依其性质对参与活动的各院系作出评优,并相应地在年度院系评优中加分;

  4. 年度将评出先进院系三个、优秀学生干部和工作积极分子若干。

  (四)联络制度

  外部联络实行对具体对象定人负责的联络制度,以确保信息传达到位、无误。

工作管理制度8

  一、目的

  确保化验室环境贴合检测要求,检验工作顺利进行,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化验室检验工作。

  三、化验室工作职责

  3.1检验过程中,认真据实填写各项记录,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检验,不得有漏检、错检等现象。

  3.2执行质检科规定,对原料、出厂产品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数据,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3.3定期维护保养试验设备仪器,持续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四、化验室环境要求

  4.1化验室内外要持续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持续清洁。

  4.2化验室工作人员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无积灰、无垃圾。

  4.3化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要换工作服,不得在化验室摆放私人杂物。

  4.4化验室工作台人员每日早上九点记录化验室环境条件,填写《化验室环境条件记录》,确保环境条件贴合试验设备、仪器的环境要求。

  五、试验设备、仪器的管理

  5.1试验设备、仪器务必是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使用。

  5.2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送检或校准,执行公司《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严禁使用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试验设备、仪器。

  5.3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务必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毕要对设备仪器进行清洁、整理。

  5.4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维护保养,持续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六、检验工作程序

  6.1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质检科或质检科指定的检验员负责抽样,样品数量、外观及代表性要贴合标准中相应要求,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对样品进行编号登记。

  6.2化验室工作人员根据要求检验项目及相关检验规程,对所送样品进行检验。

  6.3检验员严格按检验规程操作,确保检验过程贴合要求,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6.4化验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据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

  6.5检验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整理检测数据,编制检验报告。

  6.6检验报告由化验室工作人员出具并由授权人员批准。

  6.7检验样品由化验室负责标识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三个月。

  6.8检验构成的各种记录由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保存,定期归档。

工作管理制度9

  1.了解辖区内妇女健康状况,掌握孕产妇死亡情况,分析死亡原因,制订有效的干预措施。

  2.监测对象为辖区内(不管其户口所在地)死亡的孕产妇。孕产妇死亡是指从妊娠期开始至产后42天内死亡者,包括妊娠各期和不同部位,凡与妊娠有关或因妊娠病情加重及治疗上的原因造成的死亡,但不包括妊娠各期的意外死亡和外地来克就医而死于本市者。

  3.发生孕产妇死亡的医院负责填写《孕产妇死亡病历报告》,并报市妇幼保健所。在家死亡或途中死亡的孕产妇,由死亡孕妇所在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填报《孕产妇死亡病历报告》。

  4.凡发生孕产妇死亡的机构,应在24小时内以电话或以《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形式报市妇幼保健所;在一周内将《孕产妇死亡病历报告》上报市妇幼保健所。以上年10月1日—当年9月30日为一个统计年度。

  5.加强孕产妇死亡补漏、质控工作的管理,孕妇产妇死亡病例要经过医院、市级围产保健协作组二级评审,质控和死亡评审做到有记录可查。

工作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我市人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牢固树立人才是科学发展第一资源的理念,以解放思想为先导,进一步强化人才竞争意识,把人才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优化创业环境、提升人文环境、创新制度环境,充分发挥人才在科学发展中的最积极作用,形成人才辈出、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第三条人才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和人才优先发展的原则,突出以用为本,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切实做到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淄博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组织和社会团体。

  第二章目标要求

  第五条人才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围绕全市创建工作,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切实抓好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激励和服务,着力建设一支门类齐全、梯次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宏大人才队伍,让各类人才各得其所、用当其时、才尽其用,开创人才智力汇聚、创新活力迸发、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新局面。

  第六条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科学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人才、解放科技生产力,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资本优先积累、人才投入优先保证。

  第七条人才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制定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整合人才工作力量和资源,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重大人才工作项目;宣传优秀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典型;重点抓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直接联系和服务一批高层次人才;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营造人才工作良好环境。

  第三章培养

  第八条牢固树立“人人都能成才”的理念,以“认真专业务实”为目标,以立足岗位成才为重点,高度重视现有人才资源的开发使用,在各行各业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在实践中提高各类人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九条统筹推进各个层次和类别人才的培养。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人才的不同特点,拓宽培养途径,整合培训资源,建立健全种类齐全、层次多样的人才培养体系。

  (一)以提升党政人才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政能力为核心,组织实施“一把手人力培训工程”,公务员专业知识更新培训等,提高公共管理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二)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核心,以领军人才为重点,组织实施“首席专家培养工程”、“科技创新明星培养工程”、“优秀创新团队培养工程”等,建立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梯队;

  (三以提高职业技能为核心,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打造适应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需要的职业技能人才队伍;

  (四)以造就优势人才群体为核心,着力推进社会工作人才、宣传文化人才、现代服务业人才等各类人才的培养。

  第十条坚持在重点项目实践中培养人才。积极构建在重点工作一线培养锻炼和选拔使用人才的工作机制,强化项目建设中的“人才意识”,在项目规划中把人才的储备选拔与项目建设的其它硬件同步论证、同步考察。以重点项目为载体,选拔优秀中青年人才到重点项目一线岗位接受锻炼。组织部门建立重点项目人才跟踪考察制度,对表现突出的优秀人才大胆选拔使用,做到建成一批项目,同步发现培养一批人才,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

  第十一条重视对管理人才的培养。定期选拔综合素质高的党政管理人才到先进地区、上级机关,通过组织手段,优化配置人力资源。每年拿出一定名额,在党政机关、在党群部门、非经济部门与经济部门之间,通过挂职的形式促进干部交流,全面提升管理人才的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基层锻炼成才。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加大高校毕业生创业教育和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和孵化体系,提高自主创业能力。设立1000万元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落实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第十三条加强与国内著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才合作。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在产学研项目合作中培养学术带头人、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创新团队。依托高职高专院校,选择部分重点事业单位、骨干企业和经济强村,建立人才培养实践基地。

  第十四条人才培养实行项目化管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确定重点培养项目,由区县、高新区或市直部门组织实施。

  第四章引进

  第十五条人才引进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为重点,凡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真才实学的各类优秀人才,放开引进。

  第十六条坚持以事业吸引人才、以项目聚集人才,围绕全市重点项目开展人才引进工作。每年年初对全市人才资源及需求情况进行调查,编制年度《淄博市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

  第十七条实行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无障碍引进,在编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随迁子女入学和配偶安置等方面实行特殊政策,特事特办,开辟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规定》

  第十八条牢固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理念,加大柔性引进人才力度,广泛吸纳优秀人才来我市发展。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的,在淄工作期间享受相应的高层次人才引进生活补贴。

  第十九条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已满编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可向市人事编制部门申请使用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采取人才派遣形式到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也可申请使用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审批一次。

  第二十条人才引进以用人单位为主体组织进行。简化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录(聘)用审批手续,以柔性方式引进的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十一条高层次人才申请来我市落户但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或高层次人才拟以柔性引进方式来我市工作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编制部门负责协调落实。

  第二十二条积极参与国际人才交流活动,重视海外退休专家智力的引进,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地引进国外专家智力。深入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引进工程”,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专业素质高、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经验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第五章使用

  第二十三条把握人才成长规律,充分尊重人才的特殊禀赋和个性,牢固树立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理念,切实克服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陈旧观念,放手放权,大胆使用,引导各类人才立足本职岗位创新、创业、创优。

  第二十四条各类人才不受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和所有制等限制,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自由流动。通过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和科技市场,采取柔性流动、人才派遣等方式,鼓励优秀人才向基层和生产、科研一线集聚。

  第二十五条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轮岗等方式,盘活机关事业单位存量人才。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聘用制和岗位设置管理,实行绩效工资制,收入分配逐步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坚持重在实践、重视基层的选才用人导向,注重从基层或有基层经历的优秀人才中选拔干部。

  第二十六条建立专家咨询服务制度,分行业组建专家服务团,围绕事关全局的重大发展战略、重点项目建设,组织专家参与论证和咨询;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基层活动,指导帮助基层单位的业务、技术工作。

  第二十七条建立首席专家制度,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行业选聘首席专家,支持首席专家通过竞争承担重大科研工作和重大工程项目,鼓励首席专家通过结对指导、名师带徒等传帮带形式,在实践中培养人才、举荐人才,发挥首席专家的专业引领和人才培养作用。

  第六章载体建设

  第二十八条加强人才交流合作平台建设,增进与市外高层次人才的交流与合作。

  第二十九条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人才分配机制,切实做到“以效益体现价值、以财富回报才智”,真正实现一流人才一流待遇,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激发人才创新创业的活力。

  第七章服务

  第三十条强化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意识,不断提升服务人才工作水平,以最优的服务集聚人才,着力营造拴心留人、人在心在的良好环境。

  第八章工作保障

  第三十一条人才工作由市政处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科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统分结合、协调高效、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第三十二条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处人才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处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第三十三条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任务。主要职责是:

  (一)处人事部:履行全市人才工作牵头抓总、宏观指导职责,组织协调开展各项人才工作;承担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能。

  (二)处党支部:负责全处人才工作宣传职责,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合力推进人才工作。

  第三十四条重视和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中的积极促进作用。

  第三十五条突出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用人单位要提高对人才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人才的投入,大胆使用才智出众、个性特点突出的优秀人才,营造人才发挥才干的良好环境,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创造活力和工作热情。对人才开发成效明显的单位及其负责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九章管理考核

  第三十六条各级领导主要负责人是做好人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人才队伍建设负总责。

  第三十七条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把人才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加大人才工作在年度工作考核中的指标权重。对在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中成绩突出的领导班子和个人,分别授予“市政处人才工作先进科室”和“市政处人才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第三十八条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落实机制。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制定人才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科室和个人,合力抓好落实。

  第三十九条建立人才工作重大事项统筹协调机制。凡涉及的人才工作政策、制度,须报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全处范围的优秀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其实施方案及拟确定人选,须报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条过去出台的相关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作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为了加强岗位责任制,增强保洁员的清洁意识,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二、适用范围:

  保洁员。

  三、保洁员卫生区域划分:

  1、一到四楼过道、窗台、窗户、玻璃、卫生间、楼梯;

  2、办公楼前坪、后坪、一车间坪、二车间坪、热处理车间坪、车棚、车间卫生间;

  3、二楼接待室、总经理办公室、副总办公室、总经理助理办公室、总工程师办公室、小会议室;

  4、三楼310-319招待所、大会议室卫生;303、304房间;洒衣房、杂房。

  四、具体规定:

  1、上班时穿着清洁整齐,按规定要求着装,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工作场所都不得穿短裤、拖鞋。

  2、保洁人员在工作时要坚持原则,团结协作,以礼相待,不准以个人恩怨懈怠工作,不准给同事设置工作障碍,不准以任何借口扰乱工作秩序。

  3、不准私拿公物,私卖废品,如发现,分别给予罚款并同时辞退;如损坏卫生工具者,要照价赔偿。拾到物品,应及时上交综合科。

  4、保洁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对公司负责的觉悟,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如有急事须向主管请假。当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5、保洁员每天早晨7:30之前到岗,要求在8:30办公室上班前将一至四楼过道、楼梯、卫生间打扫一遍,更换卫生间及过道的垃圾袋。

  6、每天不定期进行卫生抽查,并填写《现场卫生、消防、定置检查记录表》(见附表),发现卫生死角和不符合项要求现场整改到位。检查过后开始清洁窗台、窗户对内玻璃和过道玻璃。

  7、下午13:00开始将一至四楼的过道、楼梯、卫生间重新打扫一遍,下午14:00进行卫生巡查,发现问题要求现场整改。

  8、一、二、四楼的会议室在当天使用完之后,立即进行整理清扫,将桌椅放置整齐,以备后用;每周五定期打扫一次。

  10、二楼总经理办公室每天下午下班前打扫一次,将桌上文件资料整理摆放整齐,垃圾袋更换。

  11、卫生间要及时更换洗手液、檀香,对厕所要定期杀菌,不允许有明显污垢及恶臭,并做好夏季灭菌工作。下水道、厕所堵塞后应及时疏通清於,不能解决时及时向综合科汇报。

  12、每周六对一至四楼窗户对外的玻璃进行一次清洁,墙顶、窗户每周彻底打扫蜘蛛网、扬尘等一次,次周一进行检查。

  13、保洁员下班要将所有劳动工具收至工具房摆放整齐,不得随意放置。

  14、综合科每天根据检查标准对保洁工作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将考核结果做好统计并反馈,制定保洁员月考评记录,根据日常工作进行月考评。

  五、检查考核标准:

  现场卫生、消防、定置检查标准

  批准:审核:编制:

  附表:

  现场卫生、定置检查记录表

工作管理制度12

  为了保证超前钻探工作有序进行,防止超掘现象的发生,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工作程序

  1、掘进队组每日必须按要求将工作面实际进度报调度室;

  2、打钻结束后,掘进队组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将打钻结果报地测科;

  3、地测科参照调度统计进度和掘进队组报送的打钻记录,分析掘探情况;

  4、在次日调度会上,地测科负责对上个工作日的超前钻探工作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当日超前钻探工作进行安排。

  二、通报内容

  1、各掘进队组剩余允许掘进距离情况;

  2、各掘进队组超前钻探情况;

  3、超前钻探工作安排。

  4、在技术、工程、设备管理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和存在问题。

  5、工作面超掘情况。

工作管理制度13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学区,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区教育局基建科。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工作管理制度14

  为了提高科普工作管理水平,强化管理机制,加强对科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结合我校科普工作中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科普设施管理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科普工作管理制度。

  一、组织建设

  健全、完善科普组织网络,学校成立分管副校长为组长、各部科技辅导员为组员的科普领导小组。

  二、制度建设

  实施科普工作和科普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统一规范、完善科技辅导员科普活动台帐、科普工作管理制度或办法,并完善各类科普档案管理制度。明确科技辅导员的职责和任务,及每年初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划、方案,年底有总结,科普小组在科普活动中形成的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

  三、队伍建设

  建立学校科普志愿者队伍(包括专家顾问团、讲师团、科技人才库等),全校每年有所递增。组织科普志愿者深入学校、班级、社区开展活动。

  四、完善科普设施

  实施科普资源共享,制作科普宣传长廊,逐年建立的规模、质量好,有一定科技含量的科普宣传长廊,定期更换科普宣传内容,制定科普宣传管理考核办法。

  五、科普活动内容丰富

  每年全校有一次以上较大规模的集中性科普(科技节)活动;将科普工作的重心和落脚点放在学校,并将学校科普作为创建文明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专家及专业工作者、科普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在学校内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学普及教育活动。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积极在学校科普工作所能辐射到的地方中开展“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教育,以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养。

  六、科普机制探索

  以“树立重点项目”为目标,推动学校科普工作的创新与发展,在科普队伍建设、科普设施建设等方面,不断拓展思路,创新求实,对科普教育的组织形式、工作方法、管理办法的运行机制进行探索和实践,努力开拓学校科普工作新局面。

工作管理制度15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长与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等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上交学校。

  4、建立健全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区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设施、课外活动、消防、用电线路、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学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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