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时间:2024-11-28 18:55:57 俊豪 工作制度 我要投稿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精选18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保密工作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精选18篇)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1

  为加强部机关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省委组织部及市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领导小组职责

  (一)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主任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部长担任,副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有关法规制度。

  (三)审定部机关年度保密工作要点,召开保密工作会议,部署保密工作任务。

  (四)指导、协调、督促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保密工作。

  (五)对重大涉密事件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向市保密局报告。

  (六)在部长办公会领导下,负责督促检查保密工作和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保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保密责任制度。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在主任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对保密工作负责,各科室分工负责。

  (二)例会制度。保密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

  三、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在保密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保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年度保密工作要点,报保密领导小组审定,组织召开保密工作会议。

  (三)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和涉密人员培训工作。

  (四)确定部机关范围内的保密事项和密级。

  (五)协调、指导部机关重要涉密活动、会议、涉密事项的保密工作。

  (六)组织开展保密安全检查。

  (七)对重大涉密事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保密领导小组报告。

  (八)负责部机关保密技术应用和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九)负责同保密局的日常沟通、联系。

  (十)完成保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保密范围

  (一)酝酿中的市及县(市、区)党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议换届人事安排方案。

  (二)酝酿中的党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方案。

  (三)未公布的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整意见、方案以及审批中的干部任免、调动事项。

  (四)市管干部和部管干部汇总名单。

  (五)干部档案、干部考察材料。

  (六)公开选拔干部的试题及有关资料。

  (七)市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

  (八)党组织、党员、干部、人才、公务员、领导班子配备情况和后备干部的统计报表、数据、资料。

  (九)市管后备干部情况。

  (十)反映市管干部和部管干部问题的信函、摘报、谈话记录、报告调查和审查过程中的有关材料。

  (十一)部内各科室计算机存储的属于保密范围的信息资料及计算机安全保密措施。

  (十二)其它保密事项。

  五、定密工作

  (一)定密工作是指部机关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包括文件、资料、光碟、软盘、U盘、移动硬盘、计算机终端等),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确定密级坚持谁生产谁确定的原则,做到合法、准确、及时、经常、依法管理。

  (二)部机关秘密及其密级的确定。承办人员根据中组部、国家保密局印发的《组织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进行对照,准确“对号入座”,提出拟定密级的意见。从拟定之日起按照拟定密级保管。密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对拟定的密级进行审核。

  (三)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确定或有争议的事项,报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予以确定。

  (四)涉密载体密级已经确定的,应标明密级和保管期限。

  (五)国际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变更及解密:

  1.国家秘密事项保密期限届满无特殊规定的自行解码。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因情况变化,不需继续保密的可以解码。

  2.对解密后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可作为内部事项管理。

  3.对部机关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变更密级,变更保密期限或解码,由承办人员提出意见送办公室审定,报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审批。

  六、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的确定

  (一)市委组织部机关保密工作要害部门和部位,根据涉密程度确定。

  (二)要害部门:办公室(机关党总支)、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干部监督一室(举报中心)、干部监督二室、组织员办公室。

  (三)要害部位:部领导办公室、干部档案室、统计工作岗位(党组织、党员、干部、公务员)、干部考察任免工作岗位、干部监督工作岗位、各科室综合工作岗位、各科室兼职保密员工作岗位。

  七、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保密领导小组与各科室兼职保密员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

  (二)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所在科室应制定相应的重点防范措施,建立和落实相关制度,形成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综合防范体系。

  (三)对产生秘密较多的重要工作,或在一个时期内传递秘密比较频繁的重要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临时性保密措施。

  (四)加强对核心涉密人员的教育管理。对核心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离岗各个环节制定严格规定,实行严格监督。

  (五)加强对计算机和涉密载体的管理。严格管理涉密计算机,严格执行计算机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U盘、移动硬盘和光盘等存储介质,无特殊情况不得将涉密载体带回家中或在其他公共场所使用。不得擅自复制、留存工作中有关涉密信息。

  八、涉密文件的保密管理

  (一)各科室对发出、收进和内部传递的涉密文件、电报、刊物、资料等必须认真登记、编号,呈阅转办应迅速、准确,退回时应及时销号,做到手续严密,责任分明。

  (二)涉密文件应确定专人保管。一般情况下,保管涉密文件人员与指定阅读人员之间只能是直接的交接,不允许他人间接转递,以免涉密文件丢失。保管涉密文件的人员如外出,应指定专人临时接替其工作,并做好交接工作。

  (三)涉密文件传阅完毕,应及时交回办公室。涉密文件传阅周期一般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电报、快件、急件必须快传、快阅、快退。办公室每半年对涉密文件进行一次清理。

  (四)由于工作需要借用涉密文件,应办理借阅手续,并妥善保管,按期归还。借阅一般涉密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批准;调阅部长办公会记录,需经部长批准。一般不向外单位借阅涉密文件原件。

  (五)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将涉密文件带回家或带到公共场所,机要人员外出递送绝密文件应配备专车,实行二人护送制。

  (六)领导同志必须在自己办公室阅读重要涉密文件,阅后亲自交保密人员。办公室负责部领导保密文件的清退工作。

  (七)涉密文件原则上不得复制,因工作需要必须复制的需经制发机关允许,再经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复制文件应加盖单位戳记,并视同原文件管理。

  (八)涉密文件的成文草稿,应同正式文件一样登记和管理,除必须存档的以外,应当有监督地销毁,涉密文件装订后的剩页,也必须监督销毁。

  (九)销毁文件必须由办公室或保管涉密文件的人员登记,交保密局实施。销毁的全过程应有专人护送并进行现场严密监督,销毁干净,不留残屑。严禁将涉密文件当作废品出售或当作垃圾随意扔掉。

  (十)文书和保管涉密文件的同志调动工作时,必须对自己经办、管理的涉密文件进行清理,登记造册,经有关领导签字,与接替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十一)工作人员办公桌上,平时严禁乱放涉密文件;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必须将涉密文件收存好。节假日期间应封存文件,并对重点保密部门进行查封。

  (十二)应销毁文件可暂时存放在相对安全的指定地点,定期由办公室统一交市保密局销毁。

  九、涉密会议保密管理

  (一)召开涉密会议前应认真研究安全保密措施,对会场和与会人员住地进行必要的保密检查。

  (二)涉密会议应当选择在具有保密条件、保证会议秘密安全的场所召开。

  (三)严格掌握出席、列席涉密会议人员。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四)明确会议保密纪律,不得对外泄露会议内容;绝密文件只能在会议室内使用,会后立即收回;凡规定不准记录的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或录音。

  (五)禁止使用无线扩音设备。

  (六)需要新闻媒体报道的稿件,必须送会议主办方和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审核。

  (七)涉密会议应指派专人管理会议文件和材料,管理人员必须严守保密规定,对会议文件和材料进行全程保密管理。

  (八)与会人员对会议文件、材料、记录本要妥善保管。

  (九)会议结束时,要求收回的文件、材料应如数收回;需要与会者带回传达贯彻的文件、材料应严格按照携带密件外出的规定携带;文件带回单位后,应及时交保密员按密件管理规定妥善保管。

  (十)会议结束后应及时清点文件,清查会议场所及住地,以防文件、资料、笔记本等散失。

  十、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家属、子女、亲友面前和公共场所谈论秘密。

  (八)不在不安全的地方存放涉密文件。

  (九)不通过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

  (十)不携带涉密文件、涉密笔记本电脑或移动存储设备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十一、责任追究

  涉密人员未严格执行本制度,造成涉密文件和存有涉密内容的笔记本电脑及移动设备遗失的,或发生失密、泄密事件,以及违反保密工作纪律的,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十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委组织部全体干部。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保密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遵守保密法,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按照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工作的原则,做好保密工作。

  二、保密范围

  (一)审计工作中涉及的被审计单位需要保密的事项及其文件材料。

  (二)查处有关领导干部的尚未核实的违反法纪的事项及其文件材料。

  (三)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等文件材料。

  (四)尚未对外公布的审计事项、审计情况、统计资料及其文件材料。

  (五)局机关尚未公布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事任免、干部考查等情况。

  (六)计算机内存储的涉密文件、资料等。

  (七)其他需要保密的文件、会议记录、工作记录本等。

  三、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

  审计工作中,对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又不宜公开的'事项,为工作秘密,工作秘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散。审计工作,被审计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为商业秘密,要严格依照有关法规规定予以保护。

  审计人员应严格按照审计现场保密工作规定,妥善保管审计笔录、文件、资料、软盘等,把保密工作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

  四、保密规定

  (一)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记录的不记录。

  (二)不准在私人通信和普通电话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不准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国家秘密。

  (三)不准携带保密文件、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四)不准私自启封、复制、使用、存放、销毁保密文件和材料。

  (五)不得向组织隐瞒失、泄密事故。

  五、因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失密、泄密事件触及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3

  为加强本单位的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办法、上级部门的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工作的原则

  保密工作关系到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保密工作要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于工作”的方针。

  二、保密工作的'管理

  按照国家、省对保密工作的要求,加强本队保密工作,做到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具体工作由生态办副主任负责,设立一名兼职保密员,由综合办主任负责。

  三、保密工作的职责

  保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二)根据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有保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制度;

  (三)搞好本单位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五)负责报送、接收和传输涉密信息;

  (六)审查上网信息是否符合保密规定。

  四、保密工作十不准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记的秘密不记;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外事活动和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秘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中办理秘密事项;

  (十)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浏览参观、探亲访友和进入公共场所。

  五、对上网涉密的相关规定

  (一)由生态办副主任负责对上网涉密资料的审查,由综合办主任具体负责上网涉密及保密计算机的管理。

  (二)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

  (三)对单位计算机要求设立密码控制,预防外来人员浏览计算机内文件。

  (四)对涉密资料的报送,一律采用纸质报送和U盘转送的方式,严禁网上传送。

  (五)对涉密文件资料的电子存储,实行单机专人管理,并作好保密资料的登记。

  六、保密责任追究

  对违反保密规定,发现保密问题要及时整改,重要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出现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4

  根据省委保密委员会和区保密委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文件保密

  1、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泄密事件。

  2、涉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未经批准,不许随意扩大范围。

  3、涉密文件和密码电报,必须由专人统一管理,限定知悉范围,严禁把文件放在办公室或交给他人代转。

  4、在起草文件中,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涉密公文的有关规定,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5、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翻印和复印秘密文件。

  6、借阅秘密文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借阅秘密文件。

  7、个人外出开会带回的会议秘密文件,阅办完后应及时交送相关人员保管。

  二、档案保密

  1、办公室的文书档案,统一由办公室相关人员管理。

  2、查阅档案,基层单位必须持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阅内容,并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

  3、查阅档案时,只许查阅登记范围,不许翻阅其他部分或摘抄无关的内容。摘抄的有关内容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章。

  4、查阅秘密文件、资料时,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5、查阅或抄录档案,必须在档案室(或查档室)进行,不许将案卷带出拿走。案卷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者外,概不外借。

  6、办公室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和有关专案材料,由专人保管,其外调查阅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会议保密

  1、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

  2、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3、会议的议题及列入会议讨论的材料和记录本,必须完整地立卷归档,不得丢失。

  4、查阅会议记录,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5、会议印发的机密性文件、资料等,应在会上宣布管理办法或在会议结束时收回。

  四、打印保密

  1、打印“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规定的涉密计算机上打印,并由相关人员协助校对、装订。

  2、打印的秘密文件,应按规定的份数印制。打印完的废页,应妥善保管,定时烧毁。

  3、未打印完的密件文稿和蜡版,下班时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4、打印、校对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准在打印文件中多印自留;不准将文件私自带出传阅或送给他人;不准将未正式公布的文件内容向外传播、扩散。

  五、机要通信保密

  1、机要通信工作必须坚持“保密、安全”原则,在保密、安全、准确的基础上力求迅速。

  2、接收和投送机要信件,必须做到件件有登记,收件人有签字手续,责任分明,有据可查。

  3、机要信件除直接投送外,必须交文书机要室投送,禁止通过普通邮政投送。

  4、投送机要信件,必须由机要通信人员亲自投送,不准委托其他人员捎带,不准携带信件到公共场所参观、游览、购物。

  5、不准使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电报、传真机、计算机等手段谈论和传输秘密事项。

  6、利用办公自动化设备传输和处理秘密文件、信息时,必须采取技术上的保密措施。

  7、司机听到领导同志谈论的机密事项,不准向他人传播。

  六、机关工作人员保密要求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守纪律,模范执行保密制度。

  2、秘密文件在收发运转过程中,要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不准丢失。

  3、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

  4、个人不得长时间保存秘密文件。阅办完的秘密文件应及时向机要部门清退归档。

  5、不准将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6、不准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外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者参加外事活动。

  7、不准向境外和国内公开发行的报纸杂志及电台、电话台投寄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论文、稿件、图文声像制品。

  8、不准为个人摘抄秘密文件;不准将秘密文件私自带出或借出;不准向家属、亲友和其他不应知悉者泄露和传播自己知道的秘密事项。

  9、不准隐瞒泄密事件。发现丢失秘密文件,应采取措施追查寻找,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10、调动工作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全部文件进行清理登记移交,手续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开。

  七、领导干部保密要求

  1、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2、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3、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通讯设备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4、不得使用未经技术检查的进口保密通讯设备(包括配套设备)。

  5、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经常教育和严格要求部属认真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

  6、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7、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述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8、不在社交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特殊情况确需携带的,应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9、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应按照国家保密局、海关总署《关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10、不在接受记者采访以及同境外人员会谈、交往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11、及时将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清退、归档;离开办公室时,应将阅办的秘密文件放入文件柜内。

  八、计算机上网保密管理规定

  1、己确定为国家秘密,机密,绝密的文、电、资料、数字、图表禁止输入微机。如果秘密以上文件等有必要在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输出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必须单机处理,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删除,并对该机进行技术处理,否则不得与系统网络进行连接。

  2、禁止把涉密文件拷贝到磁盘、磁带、光盘等媒体中带回家或随身携带。存储过涉密文件的媒体按涉密文件进行管理。如果改做他用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由专业人员进行保密技术处理。

  3、严禁在接入国际互联网的微机中处理公文,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上网微机不办公,办公微机不上网的规定。

  4、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定期对自己输入微机的文件、数据进行整理,审查。查看数据的最后修改日期是否与本人的操作时间相符,内容是否正确,发现文件,数据被无故修改、移动、删除的要及时告知系统管理员,并做好纪录,如果是重要文、电、资料的,必须告知有关人员。

  5、联网微机使用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关于国际互联网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

  6、各处室、直属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利用网站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不得散布谣言,不得泄漏国家机密。

  九、法律责任

  1、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5

  一、本部门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涉密内容较多,做好保密工作十分重要。

  二、保密范围:有关党和国家机密事项和本部门业务中尚未公开和不准公开的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不准泄密。

  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需提交市编委会研究决定的涉及人员调动事项;

  (二)需提交市编委会研究决定的涉及机构的设立、调整、撤并、更名、挂牌等变动事项;

  (三)需提交市编委会研究决定的涉及编制核拨、单位领导职数及机构规格确定等事项;

  (四)需提交市编委会研究决定的其他事宜。

  三、机要文件均要由机要负责人拆封、登记、收发、保管、传阅,机要文电、资料要存放在专用保险柜内,按规定定期清理、归档、销毁。机要文件交接时,要认真清理登记并履行签字手续。一切载有秘密内容的会议记录和记事本都要作为秘密文件管理。

  四、因工作需要必须借阅的机要文件,要严格履行借阅手续。传阅、借阅的机要文件一律在办公室内阅办,不得把机要文件带到家中或公共场所。外出开会携带机要文件,要严防泄密、丢失;带回的机要文件、材料,要及时交机要负责人收存。

  五、制发文件,要根据文件内容严格按照密级划分范围,注明秘密等级、发放范围、阅读级限。秘密以上文件的成文草稿和重要修改稿及打印清样,必须同正式文件一起登记存档,不需要存档的`,应及时销毁。

  六、带有秘级文件,一般不许复印,特殊情况,须经常务主任同意,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复印、分发,并做好登记,持有复印件人员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七、机要负责人要严格遵守纪律,保证做到不泄密、不失密,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接受保密教育,遵守保密制度,严守机密。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保委关于保密工作科学化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特制订本局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

  从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出发,局机关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保密工作,并落实一名兼职保密人员从事保密管理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保密工作责任制,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部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并填写《党政领导干部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检查表》,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十条保密守则,履行七项保密工作职责。

  三、加强宣传教育。

  积极参加“保密法制宣传月”的各项活动,组织机关涉密人员除进行在岗保密教育外,还要参与保密部门举办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保密纪律等专题教育培训;并把保密教育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意识。

  四、搞好文档管理。

  切实加强对文件制作、收发、传递、阅办、存储、销毁等各个环节的管理,重点落实对密件、密品的管理措施,建立传递签名登记和回收制度,并按《xx市涉密载体回收销毁制度》的规定及时处置。同时,搞好文件整理、归档工作。对机关的所有文件按有关规定区分和确定永久、长期及短期等类别,并建立台帐,实行分类管理。

  五、规范信息发布。

  严格管理互联网上传信息,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上传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与敏感信息不违规上传到互联网和政务外网,并做到上网时按规定配备和使用保密技术检查软件和防范设备。

  六、加强工作秘密管理。

  对于非国家秘密,但属于局机关内部事项、敏感信息等工作秘密,在保密期内划清界限,责任落实到位,严格保密管理。

  七、定期组织检查整改。

  定期开展机关保密工作检查活动,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好保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八、搞好上传下达工作。

  加强与保密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互相交流情况,及时传递相关信息,积极完成保密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九、开展调查研究。

  不失时机地组织调研活动,对局机关的保密工作进行探讨研究,并及时上报保密工作信息;同时注意积累资料,建立机关保密工作资料台帐。

  十、严格督查考核。

  将本制度列入机关岗位责任制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检查监督,实行年度考核,确保保密工作制度得以有效落实。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7

  一、总则

  1. 为了加强公司的保密工作,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保密范围

  1. 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工艺流程、技术诀窍、研发成果、客户名单、销售策略、采购渠道、财务数据等。

  2. 公司的内部文件,如会议纪要、工作规划、经营分析报告等。

  3. 公司正在洽谈或尚未公开的合作项目、投资计划等信息。

  三、保密措施

  1. 员工入职时,应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

  2. 对涉及保密信息的.工作场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限制人员进出、安装监控设备等。

  3. 对于保密信息的存储和传输,应采用加密技术,确保信息安全。

  四、员工保密责任

  1. 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妥善保管涉及保密的文件和资料,不得随意放置或转借他人。

  2. 员工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的保密信息,不得在非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向他人透露。

  3. 员工离职时,应将所持有的保密文件和资料全部交还公司,不得私自留存或复制。

  五、信息披露管理

  1. 公司对外披露信息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2. 未经授权,员工不得擅自代表公司向外界发布任何信息。

  六、保密监督与违规处理

  1. 公司设立保密监督小组,定期对各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对于违反保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保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安全,防止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保密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所有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履行保密义务,维护公司利益。

  第三条 公司保密工作坚持“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保密范围

  第四条 公司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商业秘密:客户资料、销售数据、价格政策、营销策略、合同文本、投标方案、未公开的财务信息等。

  2. 技术秘密:产品设计图纸、技术文档、研发资料、工艺流程、软件源代码、技术诀窍、专利及专利申请中的技术等。

  3. 管理秘密:公司战略规划、组织结构、管理制度、薪酬体系、人事任免等内部管理信息。

  4. 其他秘密:公司认为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内容、重要决策、未公开的对外投资等。

  第三章 保密措施

  第五条 加强保密教育,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保密制度的学习,提高保密意识。

  第六条 实行保密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保密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 严格控制涉密文件的制作、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过程,确保文件流转过程中的.安全性。涉密文件应标明密级、保密期限及责任人,并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第八条 涉密区域(如研发实验室、数据中心、重要会议室等)应设置门禁系统,限制无关人员进入,并安装监控设备。

  第九条 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网络和移动存储设备上处理、存储、传输涉密信息。涉密计算机应专机专用,并安装必要的保密防护软件。

  第十条 员工离职或岗位变动时,应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涉密资料交接清楚,并签署保密协议或承诺书。

  第四章 保密责任与处罚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违反保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经济处罚、降职、辞退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对于发现失密、泄密事件或隐患的员工,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保密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安全,防止失密、泄密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保密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所有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第三方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及临时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最小必要知悉”的原则,确保公司秘密的安全。

  第二章 保密范围与密级划分

  第四条 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技术秘密:研发设计资料、产品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图纸、计算机软件源代码及文档、数据库、专利技术等。

  2. 经营秘密:客户资料、营销计划、销售数据、财务状况、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价格策略、投资决策、未公开的战略规划等。

  3. 管理秘密: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人事信息(含薪资)、会议记录、内部文件、决策流程等。

  第五条 公司秘密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等级:

  1.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2. 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3. 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六条 密级的确定、变更和解密,由公司保密管理部门负责,经公司高层审批后执行。

  第三章 保密措施

  第七条 公司建立保密工作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都应严格履行保密职责,签订保密协议或承诺书。

  第八条 加强涉密区域和涉密载体的管理:

  1. 涉密区域应设置明显标识,控制人员进出,并安装必要的监控设备。

  2. 涉密文件、资料应标明密级,存放在专用保密柜中,由专人管理。

  3. 涉密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等电子设备应设置密码,并与互联网物理隔离。

  第九条 严格控制信息传播渠道,禁止在非保密渠道谈论、传输公司秘密。

  第十条 加强对第三方合作单位及人员的保密管理,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

  第四章 保密教育与监督

  第十一条 公司定期开展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第十二条 设立保密监督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保密监督工作,对违反保密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违反本制度,泄露公司秘密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因泄露公司秘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保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10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公司秘密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战略策略、各类经营管理文件、制度、绩效考核、各类业务财务的账目、凭证、报表、业务渠道、信息与名单、客户价格、客户价格优惠幅度、各业务员辖区及营业厅的.分布情况。

  2、因工作需要接触和使用的本公司商业秘密以及信息资料,必须做到保管,书面资料要入夹入柜,电子文件要加密。

  3、工作需要外出携带的商业资料(包括各类价格表、合同书等)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或向他人泄露,外出洽谈业务,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4、不得向公司其他职员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内的公司秘密,各类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借用,如需借用,复印翻印的需经总经理批准,各类会议内容不得在外随意传播。

  5、严守客户商业秘密,快件处理过程中,严禁随便翻阅快件信息内容,不得私自抄录、向他人泄露收寄件人名址、单位、电话等快件信息。

  6、整理快件的工作场所,严禁闲杂人员擅自进入,公司职员严禁将快件私自带回与工作无关的任何场所。

  7、隐匿、毁弃、非法开拆、发现破损快件及时上报主管人员,严禁盗窃快件,如有发现,直接扭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8、解除劳动合同时,要交回各类公司商业秘密文件及资料,删除所掌握的各类秘密离开公司后不得利用公司秘密或原先业务往来从事经营活动,三个月内不得在同行业单位内从事工作。

  9、不得利用公司的商业秘密,在工作之外私自谋取个人利益。

  10、参加过公司组织或委派培训的职员,违反保密制度,除赔偿泄密损失外还要双倍赔偿公司培训费用。

  11、发现失密泄密现象,及时上报,情节较轻的给予50到200元的扣薪处理,并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500到5000元扣薪处理以及辞退处理,同时根据实际损失追究相关责任。

  12、本保密制度实施后,无论任何新老职员必须共同遵守。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11

  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以下保密制度。

  一、要立即销毁已作废的公司内部文件、财务报表及带有决策性的文件。

  二、不得私自复制、摘抄、和保存公司的文件。

  三、不得将保密文件、资料作为废品出售。

  四、未经公司领导允许不得将公司的图文资料、声像制品向外传播。

  五、不得私自将公司内部的报告、批复的文件、函件、会议纪要等资料向外传播。

  六、由于竞争的存在以及您对公司的责任,每个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这种保密的义务,不仅限于您在公司工作的合同期内,而且还应注意在您离职后,您都将承担这种义务。

  七、务必保管好您持有的.公司涉密文件。

  八、未经授权或批准,您不得对外提供有密级的公司文件或其他未公开的经营状况、财务数据等。

  九、对非本人职权范围内的公司机密,应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传播。

  十、发现了有可能涉密的现象应立即向有关上级报告。

  十一、对于违反保密制度,泄露公司机密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罚款和辞退的处分。

  十二、对于主动提供泄密线索维护公司权益的,按其内容的重要性,分别给予奖励。

  十三、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的,将追其刑事责任。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商业秘密及敏感信息的安全,防止因泄密行为导致公司利益受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保密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顾问、合作伙伴等所有可能接触或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人员。

  第三条 公司保密工作遵循“最小化知悉原则”、“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保密管理体系。

  第二章 保密范围与内容

  第四条 公司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技术秘密:产品设计、技术方案、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软件源代码、数据库结构、研究成果、试验数据、图纸、样品等。

  2. 经营秘密: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策略、招投标文件、合同文本、财务报告、统计分析资料、经营决策等。

  3. 管理秘密:公司战略规划、组织结构、管理制度、薪酬体系、人事档案、内部会议纪要、未公开的'行政决定等。

  4. 其他经公司确定需保密的信息。

  第五条 保密信息按重要程度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三章 保密责任与义务

  第六条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包含保密条款或单独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第七条 员工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公司授权或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传播、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使保密信息为第三方所知悉或利用。

  第八条 员工在工作中接触到的保密信息,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复制、存储于非公司指定设备或场所,不得在工作以外的场合谈论。

  第九条 员工离职或调岗时,需按照公司规定办理保密信息交接手续,确保不将保密信息带入新岗位或新单位。

  第四章 保密措施与监督

  第十条 公司建立保密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涉密人员的保密职责,定期检查和评估保密工作效果。

  第十一条 加强物理安全措施,如设置门禁系统、监控摄像头、文件柜上锁等,确保保密信息存放场所的安全。

  第十二条 实施网络安全防护,采用加密技术、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等手段,保护保密信息在网络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三条 建立泄密事件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发生泄密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按规定上报。

  第十四条 公司鼓励员工对发现的泄密行为进行举报,并对举报人给予保护。对于违反保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十六条 本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或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或公司其他规章制度为准。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13

  1.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总经理负责保密级以上资料的复制、摘录、携带外出等的审批。

  总经办负责保密制度的监督与管理。

  3.过程与方法控制

  3.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内容:

  3.1.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1.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1.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3.1.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3.1.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3.1.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3.1.7.业主资料;

  3.1.8.公司规定不公开的财务、银行账户账号;

  3.1.9.其他集团公司或公司管理层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3.1.10.公司职能部门/项目内部来往资料文件。

  3.1.11.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公开性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3.2.公司秘密分级:

  公司所有的档案资料,须按其秘密等级标明相应的字样(一般分为绝密、机密、保密、内部资料、公开资料五组),分门别类放置,列成清单,便于查阅使用。由指定的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合理划分、确立密级、该保密的必须保密,该公开的必须公开。

  3.2.1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3.2.2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3.2.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3.2.4内部资料: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一般损害;

  3.2.5公开资料:公开有助于公司利益。

  3.3密级的确立

  依据保密分级表确立各类文件资料的密级。

  3.3.1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负责人对其产生的文件资料,提出定级意见,确立后均在文件右上角编号最后一位注明,每季度由总经办核实密级。

  3.3.2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3.4密级变更及解密:

  3.4.1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要变更密级的,由原产生密级职能部门/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交总经办批准变更。

  3.4.2对尚在保密期的文件事项,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公开的,由原产生密件职能部门/项目负责人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解密。

  3.5保密措施:

  3.5.1公司与长期接触秘密文件资料的员工签定保密协议。

  3.5.2公司设专人分管保密工作,有条件的专门设立保密室。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备专人或兼管负责保存保密材料;

  3.5.3公司全体员必须贯彻执国家有关安全和保密法律、行政法规和纪律;

  3.5.4保密档案室(柜)为公司重要工作场所,任何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接触;档案室(柜)内一切设备、设施,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或随意翻动;

  3.5.5定期检查保密场所的电器设备、防盗、消防器材的完好状态,确保秘密档案材料的安全;

  3.5.6对保密材料须专门登记入册,并定期清查,防止丢失和错漏;

  3.5.7传阅保密材料由指定人员统一掌握,划定传阅范围,不得自行扩大,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控制传阅件的行踪,以防丢失;

  3.5.8保密材料不得私自复制,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复印过程的废纸应及时销毁。

  3.5.9保密材料严格按领导批准的数量打印或印刷,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草稿视同原件一样管理。打印过程形成的废纸、废件应及时销毁;

  3.5.10传递密级材料应专人专送,中途不得办理无关事项,密件不得携入不利于保密的场所;

  3.5.11做好公司重要会议的保密工作。会址应选择有利于保密的地方,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严禁滥发会议文件,检查有无遗留材料、笔记本;

  3.5.12公司文件不能随意放在桌面上和其它暴露的地方,如暂不阅读或离开办公室时,要将文件锁好。公司的重要文件原则上不准携带外出,限在办公室作用,用后应随手入柜加锁及在规定限期内归还。

  3.5.13注意在通讯和办公自动化中的保密工作。不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机上传递保密材料;

  3.5.14严格限定密件的接触范围。凡查阅公司密级材料,一律须向总经办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和登记手续,方可使用文件调阅单;

  3.5.15对保密内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抄、翻印、复印、摄影、转借或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14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的保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及研究成果安全,特制订以下保密制度:

  一、公司秘密分为机密、保密二种,其具体范围包括:

  a、机密资料是公司的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特别严重损害。

  其范围:

  1、公司股东、董事会资料,会议记录。纪要。保密期限内的重要决定事项。

  2、公司中层以上职员人事考核、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

  3、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缴纳税款。营销报表和各种综合统计报表。

  4、公司有关销售业务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咨信调研资料。

  5、公司开发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和生产情况。

  6、公司与同行对手的竞争策略。计划。

  b、保密资料是公司内部的一般秘密,泄密人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其范围:

  1、公司各部门人员编制。调整,未公布的计划,员工福利待遇资料。员工手册。

  2、公司的.安全防范状况及存在问题。

  3、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查登记资料。

  4、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营业执照,财务印章,合同协议。

  二、公司的保密制度

  1、建立健全文件。传真的收发登记、签收、催办、清退、借阅、归档制度。

  2、凡需保密的文件。资料,必须在左上角注明。

  3、凡涉及公司内部秘密的文件资料的报废处理必须使用碎纸机,不准未经切碎作收购处理。

  4、公司员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各种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当本人离开办公室外出时,须存放入文件柜或抽屉,不准随意乱放,更不能未经批准,携带外出进入公共场所。

  5、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向外界提供公司的任何保密资料。

  6、妥善保管好各种财务账册。公司证照。印章。

  三、公司的保密措施

  1、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a、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要自觉带头遵守保密制度;部门草拟文件。制作统计报表,主管经理要把好保密关。

  b、公司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经常对所属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c、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保密基本准则,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2、严肃保密纪律

  a、对员工依照公司本规定,在保守国家秘密及公司秘密方面,能忠于职守;发现他人泄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的;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投诉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b、对员工因不遵守公司规定,造成泄密事件,依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的奖惩规定,给予纪律制裁。解雇,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15

  一、总则

  1. 为了加强公司保密工作,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临时工作人员、合作单位及其他与公司有关的人员。

  二、保密范围

  1. 公司的经营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财务数据、市场调研、营销策略等经营信息。

  2. 公司的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工艺流程、技术标准、专利技术、技术文档等技术信息。

  3. 公司的客户名单、客户需求、客户合同、销售渠道、销售数据等客户信息。

  4. 公司的人事档案、员工薪酬、绩效考核、培训资料等人力资源信息。

  5. 公司正在洽谈或已经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意向书等法律文件。

  6. 公司内部的会议纪要、工作流程、管理制度、操作规范等管理信息。

  7. 其他经公司确定为保密的信息。

  三、保密措施

  1. 建立保密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和员工的保密职责。

  2. 对涉及保密信息的工作场所进行物理隔离,限制无关人员进入。

  3. 对保密信息进行分类管理,根据其重要性和敏感性确定不同的保密级别和保密期限。

  4. 加强对计算机和网络的管理,采取加密、访问控制、防病毒等安全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泄露。

  5. 对员工进行保密培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四、保密文件的管理

  1. 保密文件的制作

  保密文件的制作应在专门的场所进行,使用专用的设备和工具。

  保密文件的制作过程应严格控制,防止无关人员接触。

  2. 保密文件的'收发

  保密文件的收发应进行登记,明确收发时间、收发人员、文件编号和文件内容等信息。

  保密文件的收发应通过专门的渠道进行,如专人送达、机要通信等。

  3. 保密文件的传阅

  保密文件的传阅应按照规定的范围和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扩大传阅范围。

  保密文件的传阅应进行登记,明确传阅时间、传阅人员和文件内容等信息。

  4. 保密文件的保管

  保密文件应存放在专门的保密柜中,由专人负责保管。

  保密柜的钥匙应严格管理,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5. 保密文件的销毁

  保密文件的销毁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由专人负责监督。

  销毁后的保密文件应进行登记,明确销毁时间、销毁人员和文件内容等信息。

  五、员工保密义务

  1. 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

  2. 员工不得泄露、传播、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公司的保密信息。

  3. 员工在离职时,应将所持有的保密文件、资料和物品交还公司,并办理交接手续。

  4. 员工违反保密制度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外合作中的保密管理

  1. 在与合作单位进行合作前,应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双方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2. 在合作过程中,应加强对合作单位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其泄露公司的保密信息。

  3. 合作结束后,应及时收回合作单位所持有的保密文件、资料和物品,并办理交接手续。

  七、附则

  1. 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16

  为增强公司全员的保密意识,加强公司的保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1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1.1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1.1.2 公司正在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1.1.3 公司内部掌握的客户、意向客户资料,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1.1.4 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1.1.5 公司计划开发的的、尚不宜对外公开的项目信息。

  1.1.6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1.1.7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容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1.2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1.3 公司密级的确定

  1.3.1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和正在洽谈的尚未公开的新项目为绝密级。

  1.3.2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1.3.3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收入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1.4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2.保密措施

  2.1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分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

  2.2 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2.2.1 非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2.2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2.3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2.3 属于公司秘密的,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2.4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2.5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2.5.1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5.2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2.5.3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2.5.4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2.6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2.7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3.责任与处罚

  3.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3.1.1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3.1.2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1.3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3.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3.2.1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2.2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2.3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安全,防止失密、泄密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参与公司业务活动的第三方人员。公司所有员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图纸、生产工艺流程、技术参数、配方、客户资料、营销计划、财务数据、未公开的'决策、合同、协议、会议记录、技术文档、软件源代码及数据库等。

  第二章 保密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保密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密委”),由公司高层领导、法务部、人力资源部及关键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公司保密工作的总体规划、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理。

  第五条 保密委主要职责包括:

  1. 制定和完善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 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3. 审核确定公司秘密事项及其密级,并对其进行动态管理。

  4. 调查处理失密、泄密事件,采取补救措施。

  5. 评估第三方合作伙伴的保密能力,签订保密协议。

  第三章 保密措施

  第六条 公司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 物理隔离:对存放重要秘密的场所进行物理隔离,限制无关人员进出。

  2. 技术防护:采用加密技术、访问控制、防火墙等技术手段保护电子信息和网络系统的安全。

  3. 文档管理:所有涉及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均应标明密级,妥善保存,并按规定程序传递、借阅和销毁。

  4. 人员管理: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对离职员工进行保密提醒和脱密期管理。

  5. 合作管理:与第三方合作时,应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限制其接触和使用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四章 密级与标识

  第七条 公司秘密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具体划分标准由保密委制定。

  第八条 所有涉及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产品等均需标注相应的密级标识,以便于识别和管理。

  第五章 保密责任与奖惩

  第九条 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公司秘密。对于违反保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对于在保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保密管理委员会所有。

  第十二条 随着公司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本制度将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18

  一、总则

  1. 为了加强公司的保密工作,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保密范围

  1. 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研发技术、工艺流程、客户名单、销售策略、采购渠道、价格体系等。

  2. 公司的财务信息,如财务报表、预算方案、成本核算等。

  3. 公司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纪要、内部规章制度等。

  4. 涉及公司尚未公开的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等。

  三、保密措施

  1. 对涉及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等,应进行明确标识,并妥善保管。

  2. 员工在工作中接触到保密信息时,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如使用专用设备、加密存储等。

  3. 加强对办公场所的管理,限制无关人员进入保密区域。

  四、员工保密义务

  1. 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保密信息。

  2. 未经公司书面授权,不得对外提供或披露公司的保密信息。

  3. 离职时,应将所持有的涉及公司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等交还公司。

  五、信息传递与交流

  1. 公司内部传递保密信息时,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并明确接收人的保密责任。

  2. 与外部单位进行合作交流时,应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

  六、保密教育与培训

  1. 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

  2. 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保密知识的培训。

  七、监督与检查

  1. 公司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保密制度的有效执行。

  2. 对违反保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八、奖励与处罚

  1. 对在保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员工,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保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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