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作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13 15:21:24 工作制度 我要投稿

医院工作管理制度(集锦15篇)

  现如今,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医院工作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医院工作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医院工作管理制度1

  1、洗衣房负责对全院各种医用被服、各科值班室的被服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服进行清洗、消毒、缝补、干燥、烫干、按要求折叠。

  2、清洗的被服、工作服按时下收下送。

  3、洗衣房掌握一定基数的被服,对布类物品必须逐件清点,办理交换手续,发现差错及时处理,每年大清点一次。

  4、被服消毒、洗涤,应做到有色的和无色的被服分开,病员的被服和工作人员被服分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5、被服、工作服等破损时,经缝纫修补后方能发出,应报废的被服,填好报废单,按月、按季会同有关部门现场鉴定,由总务科科长签署意见,办理报废手续,凭报废单向保管室和数补充。

  6、洗衣房各种工具、机器、被服要专人保管,防止霉烂、遗失、差错、做好机器维修、保养工作。

医院工作管理制度2

  物价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它包括医疗服务价格的执行、管理和对新增医疗项目收费价格的申报。各医疗机构在执行医疗服务价格中,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各科室不得已任何理由巧立项目、擅自分解、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1.医院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执行物价局、卫生局制定的有关物价政策、法规和物价标准;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做到合法收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件精神,建立患者监督制度,对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价格做到明码标价,公布监督投诉电话。

  3.加强各科的收费管理工作,实行“三统一”、“两公开”、“一固定”。即统一划价,统一收费,统一使用合法的收费票据:公开住院病人收费明细表,公开手术室消耗物品及使用特殊器械收费明细表:收费人员要相对固定。

  4.控制药品销售增长,减轻群众负担。各科要采取切实措施,杜绝开大处方和各种不合理用药,坚决制止医生按处方提成药品销售收入的行为。逐步调整用药结构,提高国产、有效、低价药品的消费比重,以控制药品费用的过快上涨。

  5.加强大型医用设备的收费管理。各科室合作使用医用设备时,要事先向医院财务/物价管理部门报送论证报告、合作协议和收费预测标准及进货价格等资料,未经预审的,不予报批收费标准;同时确认将要开展的医疗技术是否有医疗服务项目,若为新项目,科室应根据规定到相关部门申报新技术立项。

  6.财务/物价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各类一次性医用品和器材”购货和使用、收费的管理规范与程序,凡非医院购进的医用品和器材,临床上原则不得收费。

  7.财务/物价管理部门有权对各科医疗服务收费监督检查,对擅自制定和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分解服务的内容重复收费、降低服务质量变相涨价、巧立名目乱收费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要及时向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8.对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服务质量好、一切收费都按规定表现好的部门和个人,物价办公室有权向院领导提出建议给予表扬。

医院工作管理制度3

  一、医院所有文件、信函、简报及其它资料等,统一由办公室专人实行归档规范管理。

  二、医院收文程序是:各科室在接收到相关文件(含外出开会)时必须先交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登记、编号,呈送医院领导阅批,不得遗漏、延误和丢失。文件传阅完毕后,统一由办公室保存,相关科室保存复印件。

  三、医院发文程序是:各承办科室根据院领导批示意见起草文件,文件起草后,按报批程序报分管领导、院长签发。拟文科室必须按照领导签发稿认真校对后交办公室把关,并统一编号,统一印制。凡未经分管领导或院长签发的文件,办公室不予编号;文件印制必须规范、清晰、整洁,盖章后,要连同签发稿、附件等一式三份入档保存。

  四、拟文科室要注重提高公文质量,格式规范,字迹工整,确保公文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科室的文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放。印制涉密文件、材料过程中形成的废页、废件应由相关负责科室及时销毁。

  五、办公室要对所有文件、档案及各种资料在年底时分类登记、整理装订、入档保存。外出开会或从上级机关带回的文件,及时交办公室专人进行登记入档保存。未经办领导允许,各股室不得擅自复印、摘印涉密文件和资料。

  六、外单位查阅档案资料时,须说明查阅的范围及用途,经院长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本单位人员查阅文件档案时,要通过办公室查阅,阅后及时归档。

  七、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各种秘密文件、档案、统计资料、编制信息、会议记录等,都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保守秘密。需销毁的文件资料,要进行清理登记,通过一定方式彻底销毁。

  八、对违保密纪律,丢失文件档案造成失密、泄密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故意泄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医院工作管理制度4

  根据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医疗保险手册。遇就诊患者与参保手册身份不符合时,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手册上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对车祸、打架斗殴、酗酒、工伤、自杀、自残、整容、镶牙、流产等类病人不能享受医保、合作医疗政策待遇,对不能确认外伤性质、原因的不得使用医疗保险卡直接办理住院登记,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提供医疗卡(交给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和相关证件交给病区。

  三、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60%。(控制自费药使用)。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八、严格掌握医疗保险病人的入、出院标准。严禁分解门诊处方开药、人为分解住院人次;禁止挂床住院或把门诊治疗、检查的病人作住院处理,住院病历内容必须规范完整,如发现住院医嘱中只有药物医嘱或只有检查、检验医嘱的情况引起医保的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负责。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和出院当天补记材料费(如导管、肠内营养管)或出院一次汇总计费、累计计费(如氧气费等),各种费用记帐必须与病历医嘱相符合。由于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产生的医保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护士负责。

  十、全体医生通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医院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检查公示,对最新医保政策、文件等及时组织进行院内组织学习。

  十一、管理中心所提供的终端软件,要妥善维护;医保新政策出台,按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及时上传下载,确保医保数据安全完整,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医服务。

  对违反以上制度规定者,按职工奖惩条例处理,并全额承担医保拒付款。

医院工作管理制度5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1.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深入科室,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会议制度

  1.院办公室会:由院长主持,副院长、机关各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6.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9.工休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工休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三、请求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求报告:

  1.严重工伤、重交通事故、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凡有重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重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四、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机关干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项。

  2.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3.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五、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不卫生为耻辱的社会风尚。医院应成为“除四害、讲卫生”的模范单位。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搞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病案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建立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门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门诊和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室应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要填好分类卡片,依序整理,装订成册,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3.本院医师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院外医疗单位一般不予外借,必要时,需持有介绍信,经医务科批准,可以摘录病史。

  4.住院病案原则上应永久保存。

  七、医疗登记、统计制度

  1.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

  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3.医疗质量统计,一般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4.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报卫生行政部门。

  八、医学图书管理制度

  1.图书室开放时间,除每日办公时间外,每星期日及晚上亦要适当开放。

  2.凡院内职工、进修、实习人员借书,必须遵守图书室一切规定,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离院时,必须办理好还书手续。

  3.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是其它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4.必须妥善保管图书,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涂写,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应按规定赔偿。

  5.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定期购买、登记、整理、收集、分类编号、装订图书、杂志和报纸等。

  6.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方便查阅。

  7.图书室必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度(不得低于50克)。有条件的医院图书室和阅览室应分别开设。

  8.密切配合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九、进修工作制度

  1.进修工作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统一计划安排。

  2.医院要有专人负责进修工作,认真执行进修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各科要选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进修。带教者应根据进修人员具体情况拟定计划,定期检查,努力完成。

  3.进修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学习时间。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

  4.进修人员的处方权,由指导医师提出,经科主任批准,报医务科备案。

  5.医院领导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6.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单位处理。

  7.进修期满,应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办妥离院手续。

  十、赔偿制度

  1.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操作规程,致使国家财产损失,根据情节轻重、本人一贯表现,给予批评教育、处分或酌情赔偿。

  2.凡属使用太久以及在抢救病员时损坏之器材,经有关人员证明可免予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

  3.遇有批财物遗失或霉烂,药品失效、虫蛀时,除及时向领导汇报外,应检查原因,追究责任。

  十一、传达、门卫制度

  1.住院处和病房应随时将入、出院和转科病员的姓名送交传达室。传达室要建立并管好住院病员一览表,按探视制度准予探视。

  2.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工作中既要坚持制度,又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文明礼貌。

  3.凡出入医院住院部的人员按规定配带证件;出、入院凭出、入院通知单;陪伴凭陪伴证。危重探视凭病危通知。门卫有权查验有关证件。

  4.凡住院病员和陪伴人员携物品进院、出院时(凭放行证),必须经过检查后方可放行,否则传达室有权查问或扣留。

  十二、入、出院工作制度

  1.病员住院由本院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具之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记帐单(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2.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传染病员住院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3.病员出院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赁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4.病员出院前,经治医师应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并主动征求其对医疗、护理等各方面的意见。

  5.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科主任批准,并由病员或其家属出具手续。应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十三、住院处工作制度

  1.出入院病员统由住院处办理手续。根据病情,合理收住病员。病房无空床不得预办住院手续。病房不得擅自收住病员。急诊室不得开具慢性病员住院证。

  2.各病区可保持12张急诊床位。

  3.住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

  4.热情接待入院病员,核对入院证件。对当日可以入院的病员,应详细登记住院卡片及病历首页。对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住院。

  5.对外省、市来住院者,需经省、市卫生厅、局介绍,并事先和本地卫生行政部门联系,经同意后安排入院。不符合上述手续的,一般不予接待。

  6.病员办理出院手续,一般于出院前一日由病区将住院医嘱全部送至住院处进行核算,开具帐单。病员或家属来住院处结清后,将帐单交其拿回病区办理出院手续。

  十四、探视、陪伴制度

  1.探视病员要按规定时间,每次探视要领取探视证(牌),每次两人。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传染病员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

  2.探视危重病员,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给予探视。

  3.陪伴需严格控制,确需要陪伴者由医师决定,值班护士发给陪伴证。陪伴停止,将证收回。

  4.探陪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要吃病员的食品和使用病员的用具,不在病员床上睡觉。要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5.凡探视、陪伴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

  十五、急诊室工作制度

  1.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护士担任急诊室工作,轮换不应过勤。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由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2.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需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3.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4.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5.急诊室应设立若干观察病床,病员由有关科室急诊医师和急诊室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要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6.遇重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急诊病人不受划区分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附:急诊范围

  凡病员由于疾病发作,突然外伤受害及异物侵入体内,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或非常痛苦的状态时,医院均须进行急诊抢救。例如:

  1.急性外伤、脑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

  2.突然之急性腹痛。

  3.突发高热。

  4.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象征、流产、小儿腹泄、严重脱水、休克者。

  5.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6.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

  7.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

  8.颜面青紫、呼吸困难者。

  9.中毒、服毒、刎颈、自缢、淹溺、触电者。

  10.急性尿闭者。

  11.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迅速恶化者。

  12.传染病可疑者。

  13.急性过敏性疾病。

  14.其它经医师认为合于急诊抢救条件者。

  上列规定,不可机械执行耽误病员,如情况模糊难定,应由医师根据病员全面情况斟酌决定。

  十六、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抢救病员完毕后,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十七、急诊观察室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填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床一次,重病随时。主治医师每日查床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

  4.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映情况。

  5.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临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床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书面记录。

  十八、门诊工作制度

  1.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务科或门诊部共同商量。

  3.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提前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

  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十九、挂号工作制度

  1.门诊病号,应先挂号后诊病(危重抢救例外)。

  2.挂号室分科挂号(病儿先预检后挂号),开诊前半小时即应挂号。

  3.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住址、就诊日期,留下复写卡片入档。复诊病员收下挂号证,找出病历,分别送至就诊科室。

  4.复诊病员遗失挂号证者,应代为查阅卡片,找到门诊号码,抽出病历,送至就诊科室。

  5.同时就诊两个科室或转科病员,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6.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7.初诊、复诊病历,均应直接送至就诊科室,不能由病员携带。

  8.下班前取回当日就诊病历,依次上架。

  9.按病历号将各种检验报告贴到病历页上。

  二十、处方制度

  1.医师、医士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2.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3.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遵照“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国家有关管理医学专用药品的规定办理。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5.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药汽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人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

  6.处方一般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7.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未有规定之药品可采用通用名。

  8.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n)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9.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院长副院长批准销毁。

  10.对违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11.药剂师(药剂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二十一、注射室工作制度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员热情、体贴。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二十二、治疗室制度

  1.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3.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4.毒、限、剧药,贵重药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6.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天更换一次(器械消毒液),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液经常保持七十五度。

  7.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清点,每日同供应室对换。

  8.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二十三、换药室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管理制度,非换药人员不得入内。

  2.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生理盐水、呋喃西林等)超过三天重新消毒。

  3.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

  4.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5.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

  二十四、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或高年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2.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小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3.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4.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5.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清扫一次。

  6.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7.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9.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10.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师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附1: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1.对新入院的病员介绍医院的制度和情况,了解病人思想和要求,鼓励病员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2.对病员的态度要亲切和蔼,语言要温和,避免刺激。对个别病员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耐心劝解,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治疗原则。

  3.有关病情恶化,预后不良等情况,不要告诉病员,必要时由负责医师或上级医师进行解释。

  4.不要对病员谈论其他医院治疗和工作中的缺点或错误,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5.在检查、治疗和处理中要耐心细致,选用合适的器械,不增加病员痛苦。进行有关检查和治疗时,如换药、洗胃、灌肠、导尿等,应用屏风挡遮或到治疗室处理。

  6.有条件的医院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员应分别安置。病员死亡和病情恶化时应保持镇静,尽力避免影响其他病员。

  7.对手术的病员,术前应做好解释安慰工作,以消除病员的恐惧和顾虑;术后要告诉病员良好的转归情况,使其安心休养。

  8.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紊乱嘈杂,早晨6时前,晚上9时后及午睡时间,尤应保持病房安静。在不影响医疗效果的情况下,有些处置可待病员醒后施行。

  9.保持病房空气流通,、小便器随时洗刷。痰盂、废料桶和垃圾要及时处理。厕所随时洗扫,保持清洁卫生。

  10.按照病员患病的轻、重类型,分别规定生活制度,建立动静相结合的、有规律的休养生活。合理地组织病员参加文娱活动。

  11.重视病员的思想工作,对其治疗、生活、饮食、护理等各方面的问题,应尽可能设法解决。

  附2:住院规则

  1.住院病员应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

  2.住院病员应遵守病房作息时间,经常保持病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和喧哗。

  3.住院病员的饮食须遵照医师的决定,不能随便更改;院外送进的食物,需经医师或护士同意后方可食用。

  4.住院病员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不得要求不必要的治疗或指名要药;也不得随意到院外购药服用。

  5.住院病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翻阅病案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

  6.住院病员不得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经医师批准后,方可离开。

  7.住院病员应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价赔偿。儿科病员损坏物品可以酌情处理。

  8.住院病员可以携带必需之生活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贵重财物自行保管,严防遗失。

  9.为了避免交叉感染病员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非探视时间不许会客。

  10.住院病员可随时对医院工作提供意见,助医院改进工作。

  11.病员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纪律者,院方应给予劝阻教育,必要时应通知原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处理。

医院工作管理制度6

  (一)调剂人员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广病员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医药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安全有效。

  (二)调配人员根据处方调配发药。非本字处方不予调配。

  (三)收方时审查处方内容,医师签各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发现不妥之处或因缺药不能全部配发时,应与医师联系修改后再行调配。急症处方先调配。

  (四)配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调配技术规程进行调配,中药配方应按处方应付的统一标准调配,称量要准确,严禁估量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凡需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的药材应单包,并在包上注明煎服方法。

  (五)要严格执行配方复核制度、计价、配方发药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六)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上,并应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七)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药,如特殊情况确需退药时,只限原包装片、丸剂、其药品各称及含量、规格清楚者,需经处方医师开退药处方,说明理由并附报销单据,方可办理退药。

  (八)药品应按剂型、药理作用等分类排序,定位放置。

  (九)药品应定期检查,对有效期的药品应建立登架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十)对毒剧药、贵重药及自费药品应按有关规定管理,实行专人专帐,专柜加锁保管,并做到逐日消耗统计,月终盘点,帐物相符。

  (十一)凡属自费药品,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价、交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费报销。

  (十三)调剂室的药品应每日盘点,建立健全统计报销制度。

  (十四)调剂室工作人员要衣帽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并保持好室内卫生,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擅自脱岗,不迟到早退。

  (十五)非本室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调剂室。

  (十六)凡是库内有药,病人需要应及时领取保证病人用药。

医院工作管理制度7

  为了提高食堂管理的整体水平,为全体职工、病员提供卫生、绿色、放心、舒适、优质的用餐环境和氛围,维护和确保职工病员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把采购质量关,预防和杜绝病从口入,不得采购霉变、腐败、虫蛀、有毒或超过保质期等卫生法禁止供应的其他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二、采购大批主食或副食要求供货单位提供卫生许可证以便查验,不得采购三无产品。

  三、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对存放的各类食品实行“隔离”,以免串味、走味或变质。

  四、食堂库房整齐清洁,分类存放,防鼠、防潮。

  五、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不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时不戴戒指、手镯、耳环等。

  六、工作时要穿戴白色工作服,分菜员或食堂打菜人员或戴口罩,不得用工作服或围裙擦手、擦脸。

  七、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不合格或患有不适宜在食堂工作的某种疾病,不能在食堂工作。

  八、保证食堂营养膳食操作规范化,主要蔬菜为无公害的绿色食品。

  九、不使用政府规定淘汰的餐盒等违禁用品,实行垃圾分类。

医院工作管理制度8

  一、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三、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四、财务人员去银行取款、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五、严格执行探视制度。非探视时间,有权劝阻陪客或无关人员入内。如有无理取闹者可转保卫科处理。

  六、对自行车和机动车辆要严格管理,各类人员的自行车一律存在车棚内,严禁车辆乱停乱放。

  七、对住院患者及家属经常提醒其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意识的教育。

  八、要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

医院工作管理制度9

  一、医院感染管理员会工作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员会在院长或业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全院医院感染控制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建全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医院感染监测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消毒药械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等。

  4、对医院感染管理科拟定的全院医院感染工作计划进行审定,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进行评价考核。

  5、定期召开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会议,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重事项,遇有紧急问题及时召开。

  二、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制度

  1、加强业务知识和现代管理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2、负责拟定院感工作计划,提交主管院长审批后,组织实施;负责拟定科室医院感染工作制度,并督促执行。

  3、每月一次做好全院出院病例的回顾性调查,统计汇总全院感染率、漏报率。

  4、每月对重点部门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对全院使用中紫外线灯管强度进行监测。

  5、每月对全院医院感染管理进行一次综合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与科室质量挂钩。

  6、每月不定期深入科室了解情况,协调科室间医院感染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7、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要求做好传染病的管理,督促科室做好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工作。

  8、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分析原因,积极提出控制措施,并向主管院长请示汇报。

  9、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高危人群、高危因素的目标性检测,达到有效控制医院感染的目的。

  10、对购入消毒药械、消毒剂、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等严把准入关,不合格产品严禁进入医院。

  11、定期(每月或每季度)将医院感染信息馈到科室,对临床抗感染药物的应用、消毒隔离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

  12、每年有计划地完成医院感染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医院感染控制知识和业务水平。

  13、监督、管理医疗废物处理、焚烧,按照国家要求正圈理医疗废物。

  三、医院感染监测管理制度

  1、各科室应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医院感染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科室每月定期召开监控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本科医院感染存在问题。

  3、各科室要重视医院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执行“标准预防”,“手卫生制度”,“职业防护”等在职教育培训工作,每月培训不少于一次,全院性培训参加人数不少于80%。

  4、掌握《医院感染诊断标准》,提高医院感染诊断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应在24小时内报告院感科,如有流行暴发倾向及时报告。主要监测指标:

  (1)医院感染发病率≤8%,漏报率≤10%。

  (2)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和环境卫生学监测合格率>95%,无菌物品合格率100%

  (3)紫外线照射强度不得低于70 uW/cm2。新进灯管≥90 uW/cm2

  5、建立严格的科室清洁、消毒与隔离制度,对不同传染源引起的感染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6、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医院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要符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7、严格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登记、交接、运送、焚烧等流程的管理,

  8污水污物排放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各个管理环节应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

  四、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制度

  1、临床主管医生要认真学习掌握《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并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进行医院感染病例初步诊断。

  2、明确诊断后,由经治医生于24小时内填写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同时在出院病例首页院内感染名称栏内填写医院感染疾病名称。

  3、科室经治医生认真填报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感染管理科于每月定期到各临床科室调查和收集院感病倒报告及漏报情况。

  4、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病例,除向感染管理科报告外,尚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5、对疑似医院感染的诊断,主管医生报告科主任,提交该科“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讨论,做好记录,

  6、小组讨论尚不能认定的,须将该病员的全部资料及讨论的结果报医院感染管理员会,由员会组织研究、分析,最后认定或否定。

  7、感染管理科必须每月及时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每季度写出分析报告,并进行效果评价,提出预防措施。特殊情况及时汇报和馈。

  五、抗生素应用管理制度

  1、药剂科负责全院抗感染药物应用的指导、咨询工作

  2、临床医师应提高用药前相关标本的送检率(涂片、培养),严格掌握适应证,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3、护士应根据各种抗感染药物的药理作用、配伍禁忌和配伍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患者用药后的应,配合医师准确留取各种标本及时送检。

  4、药剂科对于细菌耐药性高的抗菌药物有权提出暂停使用的建议。

  六、无菌技术操作制度

  1、在执行无菌操作时,必须明确物品的无菌区和非无菌区。

  2、执行无菌操作前,先戴帽子、口罩、洗手、并将手擦干,注意空气和环境清洁。

  3、夹取无菌物品、必须使用无菌持物钳。

  4、进行无菌操作时、凡未经消毒的手、臂均不可直接接触无菌物品或超过无菌区取物。操作者应与无菌区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免污染无菌区。

  5、无菌物品必须保存在无菌包或灭菌容器内、不可暴露在空气过久。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应分别放置。无菌包一经打开、即不能视为绝对无菌、应尽快使用、凡已取出的无菌物品虽未使用也不可再放回无菌容器内,超过24小时后必须重新灭菌,不得继续使用。

  6、无菌包应按消毒日期顺序放置在固定柜橱内、并保持清洁干燥,与非无菌物品分开放置,并经常检查无菌包或容器是否过期,过期物品重新消毒灭菌。

  7、无菌溶液应根据要求避光保存或冷藏。

  8、无菌盐水及酒精棉球罐每日消毒一次,容器内敷料,如干棉球、纱布块等,不可装得过满。以免在取物时接触容器外部而污染。

  9、消毒物品(如:呼吸机管道等)要有明显的标志,要写明消毒日期,一般消毒保存日期为3天(冬季不超过5天),每周消毒两次。灭菌物品要定期(1个月)进行一次细菌微生物监测。

  10、治疗室、要定期进行空气消毒,有条件进行细菌微生物监测。紫外线消毒有照射时间登记。

  11、输液、输血一律使用一次性输液器,用后作为感染性医疗垃圾单收集并由后勤部回收焚化处理。

  12、抽血一律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做到一人一巾一带,抽血后病人使用的止血棉球集中回收处理,防止病人随地乱扔或带出院外。

  13、各种换药弯盘及小器械先浸泡消毒,再清洗后灭菌。器械浸泡时要打开关节,盒盖上要标有消毒时间以及保存时间。

  七、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上班时衣帽整洁,离开工作场所应脱去工作服;禁止穿工作服进食堂、会议室等筏作场所。

  2、诊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消毒。

  3、无菌容器、器械、敷料罐、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体温表一人一用一消毒。

  4、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空气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床头桌、床头、椅子、门把等,每日用1:100“84”消毒液湿擦、抹布要专用、用后彻底消毒。定期进行空气微生物监测,如使用紫外线消毒,要登记消毒时间、定期监测紫外线强度。

  5、换下污衣、被服,放于指定污衣筐内,不得随地乱丢,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严格消毒后备用。药杯、餐具、便器必须消毒后再用。病人被褥要随脏随换并送洗衣房清洗、消毒。

  6、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必须做好床单位终末消毒处理,床、椅、桌及墙壁,应用消毒液擦洗。

  7、传染病人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的消毒隔离制度处理。

  8、无菌物瓶天检查一次,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尽量使用小包装。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签,严禁用过期物品。

  9、各门诊病区等工作场所医务人员下班前,均应进行清洁或消毒。

  10、一次性医疗用品、废弃物品按规定处理后,置专用容器内封闭运送,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消毒药械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员会负责全院使用的消毒、灭菌药械的监督管理。

  2、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消毒、灭菌药械使用效果进行抽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医院感染管理员会并提出改进措施。

  3、采购部门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医院感染管理员会的审核意见进行采购,按国家规定查验所需证件,监督进货质量。

  4、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使用;掌握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消毒对象、更换时间、影响因素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5、禁止使用过期、淘汰、无合格证明的消毒、灭菌药械。

  九、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1、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试用。

  2、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认真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临床应用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3、医院采购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三证复印件应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备案,即《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登记制度。

  4、在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时,必须进行验收,除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相一致,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内外包装应完好无损,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

  5、医院设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库房,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按失效期的先后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禁止与其它物品混放,不得将标识不清、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到临床使用。

  6、临床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前应认真检查,若发现包装有破损、过效期和产品不洁等不得使用;若使用中发生热原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规定详细记录现场情况,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7、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8、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按医疗废物处理规定处置。

  十、医疗废物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按照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规及相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医疗废物分类存放,警示、标识清楚。

  2、医疗废物收集、存贮专人管理,交接责任明确。

  3、医疗废物不得露天存放,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4、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应噪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工作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

  5、存放地设置明显的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盗以及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6、暂存设施、设备每天定时消毒。

  7、暂存处负责,转运,焚烧。

  十一、医院感染管理培训教育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年年初必须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制定该年度的培训学习计划

  2、每半年对全院医务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勤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活动;对新进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与考核,培训时间不少3学时。

  3、医院感染管理科专职人员必须加强医院感染的业务学习,经常参加省、市以及国家级的培训及学术研讨会,不断进行知识更新。

  4、临床科室每月必须进行医院感染知识的业务学习,时间不少于2学时,根据各科室的医院感染发生情况和特点,分析本科室医院感染的高危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可行的措施,降低本科室的医院感染发病率。

  5、感染管理科每年对全院医院感染知识的掌握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再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6、积极开展预防医院感染的学术活动,鼓励全院医护人员撰写医院感染方面的学术论文踊跃投稿,加强我院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

  十二、消毒灭菌效果及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1、高压锅消毒灭菌监测:工艺监测每锅进行,并有记录。化学监测每包进行。

  2、使用中消毒剂灭菌剂监测:含氯消毒剂进行有效浓度监测。

  3、紫外线强度及日常监测:凡使用紫外线灯的科室,(1)按标准按装,(2)坚持日常监测,并做好详细记录,(3)每3-6个月对照射强度监测一次(强度高于90uW/c,6个月监测一次;70 uW/c-90uW/c3个月监测一次;(4)对合格灯管发“紫外线灯强度监测评价卡,不合格灯管及时更换。

  4、、环境卫生学监测:定期开展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治疗环境,空气,物表,医护人员手卫生等微生物监测,保障医疗卫生环境安全。

  5、医院感染监测资料的总结分析和馈:院感科对医院感染监测资料做到月汇总,季分析,年度总结评价。

  十三、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挺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6、医务人员发生血源传播性疾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采取以下局部处理措施(在发生科室完成):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十四、医务人员手卫生制度

  1、医护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洗手:

  (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

  (2)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

  (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4)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

  (5)当医护人员的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2、医护人员洗手的方法是:

  (1)采用流动水洗手,使双手充分浸湿;

  (2)取适量肥皂或者皂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

  (3)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清洗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六步洗手法)为:

  A.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

  B.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

  C.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

  D.右手握住左手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E.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F.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G.必要时增加对手腕的清洗。

  (4)在流动水下彻底冲净双手,擦干或自动凉干,取适量护手液护肤。

  3、医护人员洗手时应当彻底清洗容易污染微生物的部位,如指甲、指尖、指甲缝、指关节及配戴饰物的部位等。

  4、医护人员洗手使用皂液、在更换皂液时,应当在清洁取液器后,重新更换皂液或者最好使用一次性包装的皂液。禁止将皂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取液器中。

  5、医护人员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以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具体方法是:

  (1)取适量的速干手消毒剂于掌心;

  (2)严格按照洗手的揉搓步骤进行揉搓;

  (3)揉搓时保证手消毒剂完全覆盖手部皮肤,直至手部干燥,使双手达到消毒目的。

  6、医护人员在下列情况时应当进行手消毒:

  (1)检查、治疗、护理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之前;

  (2)出入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烧伤病房、新生儿重症病房和传染病病房等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前后;

  (3)接触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4)双手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人污物之后;

  (5)需双手保持较长时间抗菌活性时。

  7、医护人员手被感染性物质污染以及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病人污染物之后,应当先用流动水冲净,然后使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8、医护人员进行侵入性操作时应当戴无菌手套,戴手套前后应当洗手。一次性无菌手套不得重复使用。

医院工作管理制度10

  一、后勤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医院消防安全,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订此管理制度:

  1、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有关消防方面的规章制度。对新进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培训。

  2、严格按照消防有关规定,在医院内配置消防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3、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和消防设施器材的保养和维护,及时消除火险隐患,确保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可靠。

  4、严禁在医院内私拉、私接电线,禁止在病房内使用电炉、取暖器之类的电器。

  5、物资仓库必须实行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制度,仓库严禁烟火。

  6、各科室切实落实好防火安全责任制,各科室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做好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及时上报上级防火安全责任人。各科室有责任保证本楼层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7、医院内各施工场所严禁使用明火,确有需要必须事先向消防部门报请批准。

  8、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确保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和使用的安全。

  二、探视陪护制度

  为保证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给病人创造一个良好的休养环境,使病人能得到充分休息与及时治疗,应严格执行探视陪护制度。

  1、视者按医院规定探视时间探视。学龄前儿童不得进入病房。传染病员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

  2、危重病人的家属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探视。如病情不宜探视者,医护人员须做好解释工作,取得谅解。

  3、由主管医师和护士长根据病情决定是否需要陪护。

  4、陪护人员需要外出时,应与值班人员说明情况,取得同意后方可离开病房。

  5、在查房及治疗时间,陪护人员应主动离开病室。如要了解病情或治疗情况,须待查房、治疗结束后,方可向医护人员询问。

  6、陪护、探视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和病房的规章制度,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保持病室整洁、安静,不得吸烟、高声谈笑、坐卧病人床铺以及随地吐痰、丢果皮和纸屑,不要吃病人的食品和使用病人的用具,不在病人床上睡觉,不得谈论有碍病人健康和治疗的事项。

  7、陪护和探视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如损坏公物,须按制度赔偿。

  三、物业管理制度

  一)、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1、仓库人员必须按计划、定额、分月、合理报购,保证供应。

  2、进库物资验收合格后分类,分规格有序存放。

  3、所有库存物品必须作好防潮、防霉变,存放时离地20cm,离墙5cm,离顶50cm。

  4、库存物品每半年盘存一次,保持帐物相符。

  5、作好防火、防盗、防鼠工作,下班后及时关灯、关门窗。

  6、保持库房卫生整洁,仓库场地实行分片、定期、包干。

  二)、台一医绿化维护制度

  1、院内绿化由医院物业管理处负责管理,由院聘花木工具体落实养护工作。

  2、全院医护人员都要爱护院内的花草树木及相关设施。

  3、不得在绿化带内堆放物品,严禁往花草树木上泼污水及其它有害物品,不得在绿化带内设置广告牌,张贴广告字画。

  4、不得在绿化地擅自移植,修剪绿化草木,不得侵占绿地或将绿地随意改作它用。

  5、严禁攀摘院内的花木。

  6、花工定期对医院内花草树木进行浇水、施肥、杀虫、补种、修剪等,做好绿化养护工作。

  三)、台一医绿化养护管理办法

  1、树木:新种树树杆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无缺株死株,树杆无捆扎物,钩挂物及铁钉,修剪规范、树冠整齐,无明显病虫害,无明显枯枝败叶,树穴无杂草、垃圾、异物,树木生长良好。

  2、草坪:修剪有度,整齐划一,无积水、无垃圾、无明显病虫害、杂草,无缺损,高度不超过10cm,年常绿时间不少于240天。

  3、绿带:植物配置合理,养护精细、生长茂盛、绿篱造型,平整美观、修剪有度、无积水、无垃圾、无明显病虫害、无死缺株。

  4、对院内古树名木应有保护设施,立牌醒目。

  四)、基建办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必须变更时,应征求设计单位同意才能进行设计变更。

  2、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按施工的要求施工。

  3、及时做隐蔽工程的签证手续,做到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现场基建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5、工程竣工验收,各专业人员必须按设计图纸和规范全面检查,认可予以签字验收,工程不合格,基建管理人员有权拒绝验收。

  6、工程竣工后监督施工单位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施工资料和结算资料的汇编工作,按期完成工程结算。

  五)、幼儿园工作制度

  1、凡本院职工的孩子,符合健康条件,无传染病,均可入托。

  2、入托儿童入托前必须做体格检查。

  3、对儿童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适合儿童特点的科学文化卫生和知识教育。

  4、保教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切实护理好托儿,使其吃饱、穿暖、玩好,防止撞伤、烫伤等事故发生。

  5、搞好饮食卫生、环境卫生和保教人员及托儿的个人卫生,坚持托儿晨检,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和报告疫情。

  6、送孩子时保育人员和家长应互相介绍孩子的健康、饮食情况。

  7、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托儿所,防止病菌传播。

  六)、库房管理制度

  1、购买物品必须有计划、有安排、有报审、下送物品有秩序、有记录、有回签。

  2、严格药品、物品入库验收记录制度,杜绝假、劣、次药物品入库,物品进库有登记,一次性医疗用品有三证备查,进口物品有中文说明。

  3、仓库内药品、物品必须分类把放,品种齐全,卫生整洁。

  4、做好仓库内防火、防盗、防四害、防霉变、防过期失效、防库存积压。

  5、库存物品按规定时间搬点,帐物相符,损耗及时报批。

  6、差错事故有登记,有整改措施。

  7、严禁在库房内使用明火、吸烟,上下班必须检查门窗、门锁、电器开关、防盗报警等安全情况。

  8、严禁库房保管人员未经批准擅自出售或出借库存药品、物品。

  9、仓管人员有责任,有义务拒绝与领物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七)、水电维修组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本行业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专业技术规范,严禁违章、违规作业。

  2、院内科室维修必须随叫随修,首问负责,修理结果及时记录,配件缺损应及时报购。

  3、定期对院内水泵站、配电箱、病区、公共场所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领用维修物资每月根据领用单及维修单实行科内核对制度。

  5、负责院内水、电表每月抄表计量。

  八)、水道组工作制度

  1、负责院内上下水管道的维修保养。

  2、对损坏的龙头、阀门要及时修理。

  3、每日巡查修理水管,做好记录,不得超过1—2小时。

  4、对浪费用水现象要给予制止。

  5、每日巡视水泵房,发现不正常现象随时检查修理。

  6、搞好节约用水宣传,张贴节约用水广告、宣传标语。

  九)、节约用水措施

  1、院内各屋顶水池每日检查一次。

  2、公用龙头张贴节约用水宣传标语。

  3、经常检查管路有无漏水现象。

  4、要求各科室、病区龙头随用随关,发现未关现象及时纠正。

  5、每周巡查各病区、科室,发现漏水及时修理。

  6、每日不定时巡查各病区、公用洗手处,发现漏水及时修理。

  十)、消控中心工作制度

  1、熟悉了解大楼各重要仪器部位,消防设施运行应急处理措施的应用。

  2、坚守工作岗位,中心24小时轮值班,工作实行交接班,出现报警必须有处理、有记录,全方位监控大楼运行。

  3、发现仪器故障,水、电排污等问题及时和高配、运行、维修组联系维修。

  4、各楼层出现火警:

  (1)电话和相关层面联系;

  (2)及时作好记录;

  (3)及时到现场察看;

  (4)和总值班、经警队联系;

  (5)必要时开启消防设备灭火,直至警报解除。

  5、保持监控设备正常运行,仪器按规定定期检查,保养,出现故障及时维修。

  6、中心除工作人员外,不得将其他人员带入,严禁在控制室内吸烟及做和工作无关的事。

  十一)、电梯管理制度

  1、电梯按不同使用情况,规定时间开、关。

  2、管理人员必须考取电梯操作上岗证,佩证上岗。

  3、发现故障及异常应及时排除,汇报主管人员。

  4、保持梯内卫生整洁,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十二)、洗衣组工作制度

  1、负责对全院各种医用被服、各科值班室的被服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服进行清洗、消毒、缝补、干燥,按要求折叠,做好供应工作。

  2、负责被服的下收下送。

  3、被服组与科室各掌握一定基数的被服,对布类物品必须逐件清点,办理交换手续,发现差错及时处理。每年大清点一次。

  4、被服消毒、洗涤、供应应做到有色的和无色的被服分开;病员的被服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分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5、被服、工作服等破损时经缝纫修补后方能发出。应报废的被服,统一由被服组集中,填好报废单,由物业管理处主任(付主任)签署意见,办理报废手续。

  6、被服组各种工具、机器、被服要有专人保管,防止霉烂、遗失、差错等。做好机器维修、保养工作。

  十三)、运行组工作职责

  1、爱岗敬业,坚守岗位,服从领导,听从安排。

  2、执行交接班制度,作好交接班记录。

  3、严格按设备运行规程操作,严禁违反常规操作。

  4、熟悉各种设备性能,操作常规,维修保养步骤。

  5、做好工作时定时巡查,填好巡查记录。

  6、对管辖内设备实行定时保养、维修,做好记录。

  7、设备出现故障需维修保养,必须及时告诉有关科室。

  8、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会客或闲人进入机房。

  十四)、采购人员工作职责

  1、熟悉各种后勤物资的规格、型号、性能、用途、产地等。

  2、对采购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恪尽职守、不讲人情、不谋私利、不出差错。

  3、根据医院采购制度,科室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有序采购。

  4、采购物品尽量货比三家(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同质同价比服务),尽量做到价廉物美,无质次价高过期失效。

  5、临时性、突击性物品及时采购,经常性物品采购周内到位,省外一个月,国外三个月,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反馈相关科室,报告科主任。

  6、严格控制进购数量,及时了解使用信息,避免不必要损失。

  十五)、空调组工作制度

  1、熟悉中央机组的技术性能,掌握操作方法,做到会使用、会操作、会保养、能发现问题并能正确处理,达到对设备应知应会的要求。

  2、有权禁止任何人的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做好定期对主机及科室风机盘管的维修保养工作。

  3、及时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密切监视和调整压力、温度、水位等情况并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及各项记录。

  4、保持设备及设施处于安全状态,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报告班长或有关领导。

  十六)、高低压配电人员工作职责

  1、值班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安全意识,工作时必须耐心、细心、专心。

  2、值班人员应对当班高低配运行,变压器温度,控制柜开关,电压等一系列情况定时巡查并记录。

  3、线路停电或检修停电,必须按停电时间长短分别通知相关科室,并做好记录。

  4、严格交接班制度,凡上下交接班,上班人员必须说明运行情况,交代相关工作,并签字交接。

  5、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要经常巡查高配柜,低配柜及变压器等设备的运行情况。

  6、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凡线路转换、停电重起、发电转换等,必须严格查对,核实无误后方可操作合闸。

  7、遇有重大或自身无法处理的问题,必须及时上报科室或院部,以便相应决策。

  十七)、锅炉房工作制度

  1、熟悉所操作炉型的技术性能及操作方法,做到会使用、会保养,能发现问题并能正确处理。

  2、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无证不得独立操作。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中不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不准脱岗、睡岗、聊岗。

  4、及时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密切监视和调整压力、温度、水位等情况,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及各项记录,注意填写清楚,准确签字。

  5、始终保持设备及设施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或紧急情况采取正确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班长及有关领导。

  6、做好软水制作处理,熟悉水质化验器皿的技术性能、施用方法,做到熟练操作水处理设备。

  7、经常保持锅炉房设备及卫生区域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禁止乱堆杂物,搞好文明生产,增强安全意识,注意节约,杜绝浪费。

  四、医疗设备科管理制度

  一)、设备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1、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不熟悉仪器性能和没有掌握操作规程者不能开机。

  2、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开机情况、使用情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3、价值10万元以上的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无关人员不能上机。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4、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帐、各台设备的配件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5、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检修由技术人员负责,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检修;设备须在故障排除以后方能继续使用。

  6、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能遗失。

  7、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8、大型设备或对临床论断影响很大的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领导,通知医务部门、临床科室停止开单,以免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9、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及医疗管理部门,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二)、调剂管理制度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调剂处理:

  1、累计停用一年以上的闲置设备。属于备用、维修、技术改造、特种储备和抢险救灾的设备除外。

  2、因工作变更不再使用的设备:技术指标下降,但未达到报废标准尚能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的同种仪器设备,平均利用率在20%以下者。

  3、严禁把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不准生产、淘汰、不许扩散和转让的医疗设备或待报废的设备作为闲置设备调剂。

  4、调剂设备中可供家用者,审批时应严格审批和把关。

  5、调剂设备应本着就内就近的原则,尽量避免长途运输,造成不必要的操作。

  6、所有调剂设备,包括无偿转让的医疗设备,在估价时,应根据使用期限、技术状况等合理作价,经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按合同执行。

  7、实际办理后要及时履行财务手续,调剂收入应列入设备更新、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不得挪做其他用途。

  8、所有待调剂设备,均应按照设备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保管封存,不得任意拆卸,防止腐蚀、损坏、遗失。

  9、加强对设备调剂工作的财务管理监督,对利用高价剂设备的便利损公肥私的行为应予追究,严隶处理。好相关的索赔及处理工作。

  三)、计量管理制度

  1、用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专人(计量管理员)负责管理和协调。

  2、在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医院计量委员会和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按照《计量法》的要求和有关的规定,统一管理全院的计量工作。

  3、统一建立全院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台帐、分户帐、分类帐,保管好有关的技术档案和检定证书。

  4、加强与计量检定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

  5、对在用计量器具进行抽检,停止使用超期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6、违反计量工作制度产生的后果,报领导作相应的处理。

  四)、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购入时的原始资料及有关情况进行记录备案,技术要求较高的精密设备及万元以上的设备,都应建立档案,1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应独立案卷建档。

  (二)设备档案内容:

  1、筹购资料:

  科室申请报告、论证表、审批报告与批复文件;招标、评标记录或采购谈判记录,产品生产和注册证书、销售产品的经营许可证、订货合同,到货验收报告、商检、索赔记录、安装报告等。

  2、设备技术资料:

  产品样本、使用与维修手册、线路图及其它有关资料。

  3、管理资料:

  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应用质量检测、讲师信息、使用维修记录、可疑不良事件报告、调剂、报废处理记录等。

  (三)资料不得外借,需查阅应先征得有关领导同意。

  五、设备及配件、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验收制度

  1、货物入库前须严格验收:贵重设备、数量较大或初次进货的批量物资由保管员牵头组织采购员、相关职能部门和使用科室协同验收。

  2、验收内容包括货物质量、数量、型号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生产批号、供货单位,有无“三证”等等。

  3、医疗设备、器械应有详细的生产说明书,内容包括产品的技术参数、使用范围、安装方法,电器产品应附有线路图和原理图。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必须在包装及说明书上标明生产许可证的标记和编号,医疗器械必须标有注册证号,计量产品还应有《计量许可证》的标志和编号。

  4、对不符合要求的货物保管员应予以拒收、退货,应索赔的由采购员及时向有关方提出索赔。对伙劣产品应封存、报告。

  5、对列入法检进口医疗器械目录的医疗器械须向商检机构报验或取得商检报告:对列入《实施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制度目录》内的医疗器械,必须取得《安全质量许可证》。

  6、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按《一次性无菌使用医疗用品管理规定》要求验收。

  7、高风险医疗器械按《高风险医疗器械管理规定》要求验收。

  8、及时将设备器械随货建立资料交采购员,由采购员收齐建档资料移交医学工程部。

  9、办好验收手续,设备和器械验收要有双签名。

  10、随货票据及时入电脑帐。

  六、设备维修制度

  1、临床或医技科室医疗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关机,并向设备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小型医疗仪器可及时送至设备科修理。

  2、大型医疗设备故障按大型医疗设备维修管理通知执行。

  3、医疗设备故障,设备技术人员应及时维修,不得推诿。如需购买配件,及时报告科主任、通知采购。

  4、设备修理好后,应详细填写维修记录,并签好名字。

  5、有配件更换的设备,需填写维修记录表,临床确认后由使用科室负责人签字,配件费用列入科室成本。

  6、维修技术人员应对所修理的设备作出故障鉴定,凡是属使用不当或违章、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坏,应及时上报处理。

  7、医疗仪器因老化、维修成本过高、更新换代等原因不能修复的,应及时上报,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维修保养工作制度

  (一)对使用科室提出的设备维修申请,维修人员应及时予以响应和处理。维修完毕后,维修人员应详细填写记录,并通知使用科室恢复使用。

  (二)无法解决的或疑难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三)急救设备,维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扯皮,而应积极抢修保证临床第一线需要。

  (四)使用科室要按规定做好医疗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并定期检查执行落定情况。

  (五)定期深入科室对所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六)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预防维修(PM),降低设备发生的概率。

  (七)对保修期内或购置保修合同的设备,要掌握其使用情况。出现问题时,及时与保修厂方联系,对维修结果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并检查保修合同的执行情况。

  (八)应做好休息时间和节假日的维修值班,确保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均能处理突发的维修要求。

  (九)保持工作区域的安全与整洁。保管好各种维修工具、仪器,防止丢失损坏。

  (十)定期召开业务碰头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研究、分析维修中的疑难问题,交流维修心得。

医院工作管理制度11

  1、病情证明书用于门(急)诊及出院病人的病情、诊断、休假证明,由经治医师开具并签字,非经治医师及无处方权医师无权出具。

  2、凡需出具疾病证明书的患者,由经治医师核对其身份,根据病情开具相关证明,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涂改,不得弄虚作假;经治医师签字后,在门诊导医台处盖章生效。

  3、临床医师要以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开具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每项诊断都应具备客观、科学的诊断依据,经治医师对所做的诊断负责。

  4、开具病假天数为3天(妇产科人工流产及骨科部分病种除外)。期满仍需继续休息者,应在门诊随诊后由接诊医师重新出具。

  5、病情证明书上只能写病情、诊断及与病情诊断相关的医嘱、建议。我院诊断证明书不涉及职业病的诊断和病人伤残情况、劳动能力(病退)判定。

  6、导医台须对医师开具的疾病诊断书和病假证明书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遇有异议,可请示门诊部主任或医务科科长决定。

  7、导医台应加强对印章的管理,必须在医师已填写完毕并签名的前提下方可在病情证明书上加盖“病情介绍专用章”,空白病情证明书一律不得给予盖章。导医台做好加盖“病情介绍专用章”相关登激作。

  7、为本院职工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必须由医师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后盖章。本院职工持病假证明书请病假的,必须携带门诊病历(或出院病情证明)、检查报告单及疾病诊断书。

  8、凡复印件、复写件均不予盖章。

  9、不按上述规定开具疾病证明书或开具虚假病证者,每次发现将给予本人200元罚款;情节严重,导致纠纷者,上报医务科及办公室,给予严惩!

  10、为规范医疗管理,避免法律纠纷,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病情证明书,遗失不补。医师在开具病情证明书时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保管。

  1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既往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工作管理制度12

  一、新病员人院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四次,连续三天;体温在 37,5 ℃以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四小时测一次。一般病员每天旱晨及下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新入院病员测血压和体重一次 ( 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 ) ,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二、病员入院后,应根据病情决定护理分级,并做出相应标记。具体制度见《分级护理制度》。

  附:死亡病员料理注意事项

  1. 医师检查证实死亡的病员方可进行尸体料理。

  2. 医师填写死亡通知单,即送住院处,由住院处通知死者家属或单位。

  3. 需有两人在场检查死者有无遗物,如钱、票证、衣物等各种物品,交给死亡家属或单位。如家属或单位人员不在,应交由护士长保存。

  4. 当班护士要用棉花塞好死亡病员之口、鼻、耳、肛门、阴道等。如有伤口或排泄物,应擦洗干净包好。使两眼闭合。穿好衣服,用大单包裹,系上死亡卡片,通知太平间接尸体。

  5. 整理病室,撤走床单、被褥,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按常规消毒处理,如系传染病员,即按传染病消毒制度处理。

  6. 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

医院工作管理制度13

  1、临床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管理和领导,各科室参加门诊的医务人员同时接受医务科和门诊部的领导和指导。

  2、门诊医务人员由各科室派出并相对固定,门诊各科室应按规定准时开诊,并提前做好开诊的各项准备工作。

  3、对疑难病症不能确诊和两次复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生会诊。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疾病和专科疾病,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4、门诊医师要根据因病施治的诊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负担。

  5、对急重、高龄病员、离休干部、人、残疾人、高级知识分子、港、澳、台胞、外籍人士及远地病员等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6、门诊各科室与住院部和病区要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情况和病人情况,确保病人及时入院治疗。

  7、门诊检验,影像等各项检查,必须做到规范操作、及时报告。

  8、应根据条件和病情,严格控制门诊手术的适应症,对病情不适宜在门诊处置的病人要收治入院。门诊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

  9、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礼貌、耐心解答,简便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0、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认真填写门诊日志,详尽记录门诊病历,规范开具处方及多种检查申请单,认真执行疫情报告制度。门诊部定期组织检查门诊医疗质量,将评价结果上报医务科。

  11、加强候诊工作,诊疗区禁止吸烟和吃零食,保持环境清洁、安静、秩序良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卫生防病、计划生育等知识宣传工作。

  12、门诊厅提供便民服务,便利病人选择医生就医,设立病人意见箱及投诉电话,建立专门处理投诉的规章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医院工作管理制度14

  为执行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新农合”病人在我院就医过程中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检查,最大限度地维护“新农合”病人的就医利益,规范就医行为,以方便农民、服务农民、实惠农民的原则,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基础管理

  (一)组织机构:成立育才妇产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配置专职人员,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全权负责“新农合”病人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

  (二)配置专用微机,满足“新农合”医疗信息统计要求的计算机系统。

  (三)设专职财务人员,负责为“新农合”病人核算。

  (四)“新农合”病人统一使用医院规定的处方、收据和补偿费用收据。

  (五)各项制度健全,并得以落实。

  (六)医院工作人员了解“新农合”的各项规章及工作程序。

  (七)“新农合”病人的医疗文书保管、医疗专用章及收费票据等管理按医院相关规定制度化管理。

  二、农合目录管理

  (一)新农合病人的各种医疗诊疗收费,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二)向参合病人公布常用药品及常规诊疗项目收费标准。

  (三)药品管理:新农合病人的用药参照《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执行,严格控制使用乙类药品与自费药品;不得把保健品、自费药品等改换成基本用药。

  (四)新农合病人住院病种、住院指征及报销范围,严格按政府管理机构的政策规定执行。

  三、新农合病人诊疗管理制度

  (一)在诊治过程中,严格遵守医德规范。

  (二)医院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每一位入住的“新农合”病人,细致耐心地解答病人的疑问,宣传农合的相关政策与知识,做到对参合病人的政策解释准确、无歧义。

  (三)接诊护士或护士长,应再次核对病人的合疗证、户口本是否与病人一致,杜绝冒名顶替。主动向病人提供农合政策宣传及义务健康教育、健康咨询。

  (四)严格出入院指征,遵守诊疗常规,提高参合病人的三日确诊率。

  (五)合理用药:参照《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坚持因病施治,强调基础用药(甲类药品),避免不合理及重复性用药。

  1、乙类药:严格控制此类药品使用,使用前必须向患者履行告知并签字;

  2、自费药品:因病情需要使用自费药品时,应首先征得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并填写知情同意书签字后方可使用,比例不超过药品总额的10%。

  (六)严格控制出院带药,好转及未痊愈的病人,带药不得超过7日量。每日药品总费用不得超过规定范围。

  (七)合理检查:严格控制大型检查,杜绝重复检查。凡百元以上的检查,主治医生应先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并填写知情同意书、报科主任审批、与科主任双签字后方可进行。

  (八)新农合病人住院期间,医生不得向病人开与本次住院疾病无关的药品与检查。

  (九)新农合病人住院期间严禁挂床,挂床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十)因主治医生解释不清或在诊疗活动中未按上述第(五)、(六)、(七)条规定执行,造成的医疗费用纠纷,由主治医生承担责任。

  (十一)特殊病种、因病情需要的大处方、特殊治疗必须实施审批制度。

  (十二)新农合病人其它管理制度按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四、新农合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在主管院长及所属部门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二)负责对全院员工进行“新农合”政策及管理制度培训,向各临床科室解答“新农合”政策及政府相关规定的咨询,给临床“新农合”病人的治疗提供政策指导性建议。

  (三)负责向区按时交送可在医院直接报销的住院参合病人各种月报表,递送垫付农合补助金明细表。

  (四)主动与区卫生局农合管理办沟通联系,及时互通医院与区农合病人的相关治疗动态信息。向院领导提供新农合政策及管理规定信息,为院领导在院内农合的管理决策提供政策依据。

  (五)每月召开农合病人座谈会,负责收集病人意见及建议,主动宣传农合政策、为病人提供健康教育,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各类问题。

  (六)定期下科室查看农合病人的治疗状况,动态监督。发现问题与科主任及主治医生取得联系,及时纠正。

  (七)每月向主管院长提供农合病人治疗的各项信息资料及相关数据报表,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负责人及院领导汇报。

  五、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新农合”管理规定及各项政策,确保参合病人利益,使我院制定的各项“新农合”管理制度有效实施,特制定下列奖惩办法。

  (一)入院处严格审核二代身份证所填写内容的一致性,如有冒名顶替事件发生,视情节轻重扣发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的30%~50%。由此给医院造成的经济损失30%由当事人承担,10%由科室负责人承担,60%由所在科室承担。

  (二)出院处不得随意更改参合病人的治疗项目,各种费用按省、市、区报销规定结算,准确无误。若错算、多报,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者,全额由财务结算员承担,从其工资中扣回;若少报,一旦查出,少报部分由财务结算员向主管院长书面报告审批后,亲自送交参合病人家中,并当面向病人致歉,若由此给医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者,视情节轻重,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20~40%。

  (三)在为参合病人支付“农合补助金”时,财务人员要认真审核病种、病人身份证,确认无误方可报销。由于审核不严或不仔细造成错报,由当事人承担80%的经济责任,科主任承担20%。

  (四)复印人员要按县卫生局“新农合管理办公室”的规定,为参合病人及时复印整套报销所需的病历资料,由于工作不认真,为病人提供的报销资料不全,让病人为此返复,由当事人承担病人往返路费,并向病人道歉。对可在医院直接报销的住院参合病人的复印资料,复印人员必须备齐,按时交于院合疗办外送,由于资料不全影响外送,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50~100元。

  (五)限制性药品:按规定要求不得超过药品总费用的30%。不合理超出定额部分,30%由经治医生承担,科主任承担15%,所在科室承担65%。使用限制性药品,未告知病人、不填写知情同意书或无科主任签字者,扣发经治医生当月绩效工资100元、科主任50元。

  (六)自费药品:要求不超过药品总费用的10%。使用自费药品(《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20xx修订版)》以外的药品),未告知病人、不填写知情同意书者,扣发经治医当月绩效工资50元。不合理的超出部份,40%由经治医生承担,20%科主任承担,所在科室承担40%。

  (七)大型检查、特殊材料、特殊治疗,经治医生必须履行告知,并填写知情同意书、报科主任及院农合办(入院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由此造成无法报销的后果由经治医生承担,并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0~100元。大型检查阳性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该科室当月相应项目总费用的3%。

医院工作管理制度15

  1、负责全院办公医疗、用电线路、照明设施的维修,小型安装工作,保持正常运转。

  2、电工人员必须具备电学的基本知识,持有证书。熟练掌握电业安全工作制度。对医院、宿舍各主要线路、设施应基本掌握,有计划地定期修缮及保养,保障线路通畅。

  3、配电室设值班电工(由电工班长担任)负责高压电盘的监视,及时发现问题,保证安全供电,兼管电工房维修、安装任务的分配,解决供电中的疑难问题。对供电中的问题,及时向上级供电部门联系。

  4、实行24小时值班制,有急需维修任务,值班人员应随叫随到,保证使用电安全及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转。若遇疑难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组织抢修。遇有抢修任务,应加班加点保障供电。

  5、电工人员要经常到各科室巡视(每周不少于一次)维护线路通畅,检查安全用电情况,对于违章用电予以坚决制止。发现盗电没收盗电用器,并上报领导,办理罚款手续。对发现者给予奖励。

  6、严格领料手续,坚持凭耗料单领料制度,厉行节约,做到物尽其用,节约开支。

  7、不经批准,不准为私人安装电器。对擅自滥用电料造成浪费损失者,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由当事者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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