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工作制度

时间:2023-03-31 08:02:10 工作制度 我要投稿

语言工作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语言工作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语言工作制度

语言工作制度1

  一、认真学说普通话。上课回答问题、朗读课文、课间交流一律使用普通话。

  二、努力写规范字。作业时做到写字工整,文字规范,避免错别字、病句。

  三、积极参加各级口语实践活动,成绩突出。

  四、积极参加推普宣传工作。

  五、当好语言文字规范的监督员。

语言工作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日照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岚山区机关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机关干部带头,率先垂范。坚持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增强干部职工自觉使用普通话、规范字的意识,上下联动,持之以恒,重在实效。

  二、加强普通话的普及,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的制度,使普通话成为机关日常工作用语。

  (一)区机关干部在各种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切实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推广普通话中的龙头作用。

  (二)下列情况必须使用普通话:

  1.执行公务时;

  2.重大活动的主持、发言;

  3.各类会议的发言;

  4.对外宣传,包括新闻发布、接受媒体采访等;

  5.接听来电,接待来访;

  6.对外服务、政务受理等窗口应以普通话为基本的工作和服务用语。

  (三)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的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中,凡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取得普通话相应等级工作人员均应参加普通话话培训和测试,并取得相应等级。

  2.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新录用的公务员要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3.普通话水平达不到等级要求的各类人员将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4.普通话水平作为干部提拔、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加强对机关用字的管理,努力实现用字规范化。

  (一)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文字应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标准,推行规范汉字,严格把好用字关。

  (二)下列机关用字必须规范:

  1.机关的名称牌;

  2.机关内各种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告示栏、宣传橱窗(栏)、电子显示屏等;

  3.机关公文、印章、材料、网络网页以及其他各种印刷品;

  4.下发的.奖状、奖牌、证书等;

  5.大型活动的会标、标语、背景图案、宣传单等。

  四、加强对机关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一)成立各机关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健全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组织管理,加强对本机关用语用字情况的督查。

  (二)积极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干部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职业语言素质。

  (三)把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创建行业精神文明的总体规划,作为年终评优创先的条件,有计划、有重点地提高本机关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程度。

  (四)建立机关语言文字检查制度。

  1.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要求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办公桌上必须设立“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桌牌。

  2.各科室公文用字规范,杜绝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等不规范用字。

  3.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列入公务员基本行为规范;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的职责,列入机关作风建设、年度考核的内容;把语言文字作为个人年度评优表模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把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公务员的一项条件。

  4.凡发现工作人员不按要求说普通话三次及以上者,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令其限期改正,且个人当年不得参加机关评优,其所在科室当年也不得参加优秀科室评选。

  5.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机关各科室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以每年的“推普周”活动为契机,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扎实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语言文字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多形式、多层面的方式培训各类人员,使本机关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管理能力、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每年定期、不定期对推广普通话情况和用字规范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对下属各单位规范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语言工作制度3

  一、学校将语言文字规范化作为素质教育、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要求明确,严格管理。

  二、建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主管,语言文字工作组认真检查落实、监督。

  三、充分利用橱窗、板报创设长期的宣传环境,营造良好的推普环境。

  四、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五、积极配合语委部门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推普教育活动。

  六、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录用、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七、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东沙河中心中学

语言工作制度4

  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教育法》和《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广大教职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面向全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并使之成为常设机构,充分发挥其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作用,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有检查和改进措施。

  三、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每学期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计划,按期检查评估,期末写出总结,切实作到有计划,有总结。积极派出人员参加上级语言文字相关工作培训,并有计划地组织教职工普通话培训和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竞赛活动。

  四、学校将普通话合格作为聘用、录用教师条件之一,实行教职工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上岗制度,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不予聘任。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语文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五、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制定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将有关要求纳入校规、教学管理、教学规定、教职工的评优、评职、晋级、教师业务考核及学生评优制度。

  (1)教职员工考核制度中有对于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要求。

  (2)教职工评选先进的制度中有对于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要求。

  (3)教学管理及评估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定。

  (4)教学评优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要求。

  (5)学生常规管理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方面的规定。

  (6)学生评优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方面的规定。

  六、充分重视推广普通话的`宣传工作,创建规范、健康的校园语言文字应用环境和校园宣传阵地,努力营造"人人讲好普通话,个个写好规范字"的良好氛围。发挥校园广播站和校园橱窗的语言文字宣传示范作用,在校园内张贴宣传《语言文字法》及其它宣传材料,设立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永久性宣传栏,在办公楼、教学楼内、走廊等处设立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标语牌、宣传牌,班级黑板报定期开办"说普通话,写规范字"语言文字宣传专栏。

  七、建立健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档案,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加强学校语言文字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以及学生作业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学校刊物,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校内通知、布告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八、将普通话作为校园语言、教学语言,学校所有会议的发言、教师的课堂教学、学生的课上回答问题一律须用普通话。积极参加并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做到活动前安排计划,活动中积累资料,活动结束后写好总结。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语言工作制度5

  一、校长是语言文字工作第一负责人,带头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要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展语言文字工作。

  二、将普及普通话为素质教育、学校管理的内容,要求明确,有检查有落实, 使普通话成为主要工作语言。

  三、组织教师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使每一位教师都能够拿到普通话等级证书,合格率达100%, 少数民族教授汉语课的教师hsk和普通话测试达标率100%,少数民族语言正字正音测试达标率100%,将普通话水平测试达标、少数民族语言正字正音测试达标作为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职务晋升和评优评先的一项条件,并且纳入量化管理当中。

  四、公文、校刊、讲义、试其他自办印刷物、指标牌、宣传标语等用字要规范。

  五、教师板书及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和要求。

  六、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规范字。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 将在校内说变通话列为学生的行为规范, 把普通话达标作为评选文明班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条件之一。

  七、搞好社会用字调查活动,做到有计划、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开展,并要做出详细的分析结果。

  八、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工作。

  九、学校对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文件、资料分门别类妥善保管,建立健全各种档案。

语言工作制度6

  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教育法》和《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

  三、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文学科教学的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学校刊物,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校内通知、布告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五、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必须用规范汉字。

  六、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教师的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必须用普通话;校园广播站必须用普通话播报。

  七、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设立推广普通话专栏,大力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字。

  八、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录用、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九、积极配合语委部门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推普教育活动。

  十、建立语言文字监督制度,及时公布监督意见,促进和提高广大师生使用规范化语言文字的自觉性。

  十一、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语言工作制度7

  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教育法》和《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和加强哈萨克语言文字的正字正音工作,(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哈语言文字的教师以正字正音为准。

  二、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

  三、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和哈语言的`hsk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中文学科教学的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哈语授课的教师hsk小学要达到四级、初中要达到五级以上,哈语言中的汉语教师hsk小学要达到五级、初中要达到六级以上。

  四、学校刊物,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校内通知、布告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五、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必须用规范汉字。

  六、普通话和哈萨克语言,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使用汉语进行教学的教师的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必须用普通话进行;播音室的汉语广播必须用普通话播报。使用哈萨克语言进行教学的教师课堂教学、学生在回答问题必须用正确的哈语言。

  七、为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学校开设普通话课和哈萨克语言文字的正字正音课,重点讲授新时期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对学生进行普通话训练和哈萨克语言文字的正字正音工作,。

  八、学校所有会议发言一律用普通话,在办公室或其它办公区学校领导应带头坚持说普通话,凡与学生交谈无论何时何地一律用普通话;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九、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民语言的正字正音工作。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将普通话合格和民语言的hsk达标作为教师录用、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十、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十一、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

语言工作制度8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范学校语言文字的使用,总结并提高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一)学校是教育教学的单位,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是学校以及每一个教师的法定义务和职业要求,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树立学校整体文明形象的重要标志。学校明确要求校内必须要书写规范字、使用普通话,明确倡导每个学生、每个家庭以及我们能影响到的社会环境里的所有人书写规范字、使用普通话。

  (二)使用普通话,把普通话作为学校的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指的是除了外语教学以外,工作、教学语言为普通话,不得使用方言或者其它不规范的语言进行。使用规范字,指的是学校、教师在板书和作业批改用字中,校园的名称、标志、宣传语言中和其它教学活动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三)学校将“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学校培养目标,纳入学校管理范畴,纳入师生基本功训练,反映在学校工作计划和远期规划中,渗透到德、智、体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并切实组织活动,不断推进这项工作沿着科学、规范、有序的轨道发展。

  (四)学校设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亲自担任组长,教学副校长具体组织落实,建立和明确“学校——教导处——教师——学生监督”五级管理网络机制,层层把关落实,确保责任到人。

  (五)学校校内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力量,通过标语牌、宣传橱窗、黑板报、横幅等宣传手段不断推动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氛围的形成。学校充分认识和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必须“长此以往、循环往复”的特点,重视和策划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周期宣传。国旗下讲话中,每学期安排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内容。

  (六)学校要求并积极支持教职工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教师要人人达到必达标准,并做到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用字符合要求。坚持将普通话水平达标与教育教学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情况列入业务考核、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的条件,实现教师及各类管理人员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的制度。

  二、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奖惩制度

  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校园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学校规定下列奖惩制度:

  (一)教师要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师生员工有语言文字规范意识,积极争创语言文字先进集体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二)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后,凭证书由学校报销考试报名费。

  (三)普通话合格应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之一,若达不到有关文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不得上岗,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教职员工应把普通话作为学校工作语言,在教育教学、集体活动中自觉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文字,教师备课及板书、宣传材料文字应书写规范,作为争创先进教师评比的条件之一。

  (五)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纳入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行为规范评估体系,并跟教师晋级、晋职、评优挂钩。

  (六)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作为学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及文明班级的条件之一,并与学生操行评定挂钩。

  (七)在推普周活动或其他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各项活动中评出的.先进班级和个人,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三、学校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制度

  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教育法》,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建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总责,主抓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和语文教研组长为组员,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文学科教学的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学校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页、校内通知、布告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五)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学生作业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六、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教师的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以及校园内师与师、师与生、生与生之间的交流必须用普通话;校园广播站必须用普通话播报。

  (六)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七)积极配合语委部门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推普教育活动。

  (八)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录用、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九)建立不规范语言文字监督制度,定期公布监督意见,促进和提高广大师生使用规范化语言文字的自觉性。

  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工作职责

  (一)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职责

  1、根据省、市、县语委办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要求,积极参加语言文字法规培训学习,安排落实语言文字工作。

  2、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和总结。

  3、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宣传社会用字规范标准及管理政策,提高教职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

  4、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素质教育培养和发展目标,纳入学校五年发展规划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活动中。

  5、创建规范、健康的校园语言文字应用环境,努力营造“人人讲好普通话,个个写好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二)学生活动发展中心管理职责

  1、认真组织开展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负责有关资料的积累。

  2、组织开展校内外常用字纠错、街头推普活动等工作。 3.负责校园广播站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宣传。

  (三)教育教学管理中心管理职责

  1、按期检查教师上课用语(100%做到使用普通话)和教案(正确使用规范汉字)。

  2、落实教师板书、批改作业、测试试卷等100%做到使用规范汉字的要求。

  3、把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纳入教学管理,渗透到智育、体育、美育等教育活动之中。

  (四)语文教研组长管理职责

  1、组织语文教师开展普通话和规范文字活动。

  2、加强课堂教学中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监督检查力度。

  3、负责学校语言文字日常工作的组织和牵头工作。

  (五)语文教师职责

  1、抓好“听、说、读、写”教学和学生的规范用语和规范用字。

  2、协助学校组织好每年“全国普通话宣传周”各项活动。

  3、抓好班级规范用字和规范用语的日常管理、负责推普黑板报制作等。

  4、指导、督促教职工交谈用语使用普通话。学校校园用字管理制度。

  五、学校校园用字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校牌、标志牌、警示牌用字禁止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

  (二)学校橱窗、专栏、公示栏用字禁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三)教室黑板报、标语、课程表、值日表、作息时间表等应使用规范字。

  (四)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使用规范字。

  (五)学生能正确分辨规范字和不规范字并做到使用规范字。

  六、学校校园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

  (一)每学年组织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每学年组织教师进行一次普通话比赛。

  (三)学校领导率先垂范,做推广普通话的模范,时时处处使用普通话。

  (四)教师无论课上、课下,无论与同事交谈,还是与学生交谈,或是在其他场合,要自觉使用普通话。

  (五)各班充分利用好每周的说话课,为学生创造实践机会,训练学生说普通话的能力。

  (六)通过校园广播站、宣传栏等,激发学生学习、使用普通话的兴趣,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

  七、教师教学常规制度

  遵守教学时间,按时上、下课。上课前候课,下课不拖堂。

  课上坚守岗位,不接待家长,不看书、杂志,不接打电话等。上课过程中不得离开教室,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科学利用教学时间,精心组织教学活动,运用现代教学技术,优化教学过程。

  注意为人师表,做到衣着整洁,语言规范,态度自然平和,不得坐着讲课。

  要注意教书育人,注意对学生良好的学习品质和学习习惯等非智力因素的培养,注重教学卫生。

  上课面向全体学生,调动全体学生积极性,提供不同层次学生的练习机会。

  坚持正面教育,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坚持使用规范字,讲普通话。

  八、作业批改制度

  (一)教师给学生布置课内外作业,对于巩固和消化所学知识,并使知识转化为技能技巧,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具有重要意义。按学校要求,教师只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给学生布置作业,其他学科一般不布置作业。

  (二)语文科的配套练习,初一、初二年级的生字,高一、高二、高三年级的作文写字必做必阅,数学科的配套练习,教材中的课后练习两类作业必做必阅。作文每学期至少4篇,写字每周至少1篇。全年级学生课外要写周记或日记。

  (三)为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家庭作业量高年级每天不超过1小时,中年级不超过30分钟,低年级一般不布置作业。节假日要给学生布置适量的读、写、算作业,也要多安排一些家务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四)对学生的作业不仅要从书写上要求,而且在作业封面和内容的整洁程度上也应提出规范,真正达到书写工整、卷面整洁。凡不合乎要求的要重做,未做的要补做,但不要罚抄罚做。

  (五)教师批改作业要认真、及时,全收全改,批改符号要统一规范。无论语文、数学作业,凡需要打正确符号的地方,一律划“√”,凡需要打错误标记的地方,一律划“×”,阅完后要恰当评分,注明日期。作文类作业批改要细,批语要准要精,以正面引导为主。不准有错判、误判现象发生。

  (六)学校委托教研组长负责对作业批阅一月一检查,学校领导不定期抽查。为形成良好学风,学校也定期举办作业展评,以激励先进。

  九、教师备课制度

  (一)备课是教师进行教学的重要环节、是上好课的前提。教师备课一般要利用暑、寒假写好教案,开学后交给教导处检验。经检验合格者,在课堂教学中运用,并予以补充、修改、完善。同级同科老师要互相参阅教案,互相学习交流。语、数、英教师必须做到无教案不能上课。

  (二)教师备课必须按照新课改、新教法、新学法的要求,按统一编制的教案表格填写相关内容。“教学过程”50岁以下教师必须详写,50岁以上教师可以略写。

  (三)新授课教案必须有科学、严谨、富有艺术性的板书设计。

  (四)教案批阅由分管校领导负责,平时一月检查一次,学期初要检查每位主课老师的教学计划、教学进度编排,根据《教参》核定备课节数。

  (五)为推广教师们的优秀教案,学校将定期进行教案评展。

  (六)教师教案备写应使用规范字,不能出现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等不规范用字现象。对教案中出现不规范用字的教师按《语言文字规范化奖惩制度》处理。

语言工作制度9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指导,进一步优化幼儿园语言文字的校园环境、推进文明单位的创建、加强幼儿园文化的建设,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教师教学用语用字规范。

  1、教师备课时书写用字要求:所有备课笔记,教学案例等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2、教师上课板书及教学用语要求:板书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教学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3、教师与家长进行交谈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4、教师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要求: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5、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要使用普通话,在板书、批改作业、家园联系册等中写规范字

  6、教师有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

  二、幼儿园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作为教师业务考核、职务晋级、评优评先等的基本内容和条件之一。

  三、幼儿园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作为教师业务学习、职后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内容。

  四、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实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

  五、幼儿园将普通话的'应用能力作为对幼儿的管理要求。

  六、全体师幼在任何场合要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七、每学年在幼儿园内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并渗透到德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中。

  八、充分发挥语言课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幼儿普通话应用能力的培养。

  九、日常各科教学有机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和普通话教育。

  十、师幼积极参加语言文字各类评优、竞赛活动。

  十一、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等文件精神。

  十二、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新教师上岗条件。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学习、教师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内容。

  十三、把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同全体教师及领导班子成员的业务考核、晋级、评优等工作结合起来。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小组每学期将以各种形式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

语言工作制度10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日照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岚山区机关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景,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机关干部带头,率先垂范。坚持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增强干部职工自觉使用普通话、规范字的意识,上下联动,持之以恒,重在实效。

  二、加强普通话的普及,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的制度,使普通话成为机关日常工作用语。

  (一)区机关干部在各种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切实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推广普通话中的龙头作用。

  (二)下列情景必须使用普通话:

  1、执行公务时;

  2、重大活动的主持、发言;

  3、各类会议的发言;

  4、对外宣传,包括新闻发布、理解媒体采访等;

  5、接听来电,接待来访;

  6、对外服务、政务受理等窗口应以普通话为基本的工作和服务用语。

  (三)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的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中,凡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取得普通话相应等级工作人员均应参加普通话话培训和测试,并取得相应等级。

  2、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到达三级甲等以上,新录用的公务员要到达二级乙等以上。

  3、普通话水平达不到等级要求的各类人员将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4、普通话水平作为干部提拔、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加强对机关用字的管理,努力实现用字规范化。

  (一)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文字应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标准,推行规范汉字,严格把好用字关。

  (二)下列机关用字必须规范:

  1、机关的名称牌;

  2、机关内各种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告示栏、宣传橱窗(栏)、电子显示屏等;

  3、机关公文、印章、材料、网络网页以及其他各种印刷品;

  4、下发的奖状、奖牌、证书等;

  5、大型活动的`会标、标语、背景图案、宣传单等。

  四、加强对机关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一)成立各机关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健全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组织管理,加强对本机关用语用字情景的督查。

  (二)积极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干部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职业语言素质。

  (三)把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创立行业精神礼貌的总体规划,作为年终评优创先的条件,有计划、有重点地提高本机关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程度。

  (四)建立机关语言文字检查制度。

  1、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要求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办公桌上必须设立“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桌牌。

  2、各科室公文用字规范,杜绝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等不规范用字。

  3、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列入公务员基本行为规范;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的职责,列入机关作风建设、年度考核的资料;把语言文字作为个人年度评优表模的重要资料进行考核;把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公务员的一项条件。

  4、凡发现工作人员不按要求说普通话三次及以上者,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令其限期改正,且个人当年不得参加机关评优,其所在科室当年也不得参加优秀科室评选。

  5、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机关各科室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以每年的“推普周”活动为契机,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扎实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语言文字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多形式、多层面的方式培训各类人员,使本机关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管理本事、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每年定期、不定期对推广普通话情景和用字规范情景进行自查整改。对下属各单位规范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语言工作制度11

  1、幼儿园以国家规定的普通话为校园文化语言,教师以普通话为教学语言,幼儿以母语普通话为主要学习语言,公共活动以普通话为交际媒介。

  2、倡导“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文明语,做文明人”是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3、成立幼儿园语言文字领导机构,各部门配合幼儿园整体工作,形成“推普”工作网络。实行责任分工,职责明确。业务部门负责教职工语言文字培训工作,年级组负责教师、幼儿日常用语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党工团支部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站的宣传和校园环境,总务部门负责后勤职工的语言文字工作和室内外各种标牌规范使用汉字和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牌的'设置。

  4、把教师普通话水平和“推普”工作纳入教师考核、奖惩、聘任、竞争上岗等各环节,把对幼儿普通话的训练、测试等纳入班级管理考核之中。

  5、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幼儿园不得录用没有取得普通话资格证书的教师。

  6、教师书写汉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生造简化字、异体字。教师写宣传栏,在黑板上写字等,必须用规范字,不得草率。

  7、全面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定期培训活动,提高教师使用普通话的能力和规范语言文字的能力。

  8、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要在教师中开展形式多样,富实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对于做得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9、针对幼儿的年龄特点开设语言区,开展诗词学习、看图讲故事、拼图讲述、识字认读等活动,发展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增强幼儿说话的逻辑性。开展“小青蛙故事”和看图编故事比赛,锻炼幼儿用普通话说故事的能力。组织幼儿参加“推普周”和“啄木鸟”活动,在幼儿园一日活动中鼓励幼儿学说普通话。每年积累一些在幼儿中开展语言文字教育的活动资料。

  10、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园务工作计划,定期开展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检查、研讨语言文字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使之得到及时整改,从而进一步优化我园的语言文字工作。

语言工作制度12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玉林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加强普通话的普及,使普通话成为我局日常工作用语。

  (一)局机关干部在各种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切实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推广普通话中的龙头作用。

  (二)下列情况必须使用普通话:

  1.执行公务时;

  2.重大活动的主持、发言;

  3.各类会议的发言;

  4.对外宣传,包括新闻发布、接受媒体采访等;

  5.接听来电,接待来访;

  6.对外服务、政务受理等窗口应以普通话为基本的工作和服务用语。

  (三)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机关公务员,都要达到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四)把普通话合格作为新录用人员的一项条件。

  二、加强对局机关用字的管理,努力实现用字规范化。

  (一)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文字应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标准,推行规范汉字,严格把好用字关。

  (二)局机关下列用字必须规范:

  1.机关的名称牌;

  2.机关内各种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告示栏、宣传橱窗(栏)、电子显示屏等;

  3.机关公文、印章、材料、网络网页以及其他各种印刷品;

  4.下发的奖状、奖牌、证书等;

  5.大型活动的会标、标语、背景图案、宣传单等。

  三、加强对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一)成立市交通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负责健全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组织管理,加强对本局用语用字情况的`督查。

  (二)积极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干部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职业语言素质。

  (三)把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创建交通行业精神文明的总体规划和年终评优创先的条件,有计划、有重点地提高我局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程度。

  四、以每年的“推普周”活动为契机,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扎实推进语言文字工作。

  五、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语言文字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多形式、多层面的方式培训各类人员,使我局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管理能力、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六、每年定期、不定期对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和总结。

语言工作制度13

  为了实现国家提出的新世纪“普通话初步普及”的目标,用心有效地开展我校普通话推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上级语委的规定,特制定以下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字工作制度:

  一、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增强师生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意识。

  二、学校领导每学期要召开1-2次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字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普通话推广和规范用字工作,将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字的工作资料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中。

  三、认真策划、组织一年一度“推普周”系列活动,并使这项活动常规化。年度“推普周”常规活动资料如下:

  1、学校主管行政领导和推普领导小组对校园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工作进行一次大检查,并拟成检查报告提交校长办公室。

  2、不断丰富和完善校园推普专题学习的资料。

  3、教导处组织学生开展年度“推普周”的问卷调查。

  4、语文科组织学生开展校园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的专题调研活动,并构成调研报告。

  5、大队部和各年级组认真动员和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用心为我市精神礼貌建设服务。

  6、学校将大力表彰在“推普周”活动中做出成绩的教师和学生。透过“推普周”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动我校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的工作。

  四、学校聘用新教师要审核普通话测试水平,语文教师普通话务必到达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务必到达二级乙等,如未达标,不予聘用。

  五、专兼职教师及外聘教师上岗前,务必向教导处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证,未达标者,一律不能上岗,未达标的教师员工要分期参加市语委组织的普通话培训、测试。

  六、加强普通话达标后的'测后管理,引导和鼓励教师自觉地把普通话作为自己的职业语言,加强教师的常规培训,不断提高普通话和规范用字水平。

  七、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他群众活动中务必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用字,对标牌、公文、印章、内部文件、教案、板书、作业批改记录、学习笔记、批文等不能使用不规范用字和错别字以及二简字(教学需要除外),违反规定要限期整改。

  八、学生务必按照学校制定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他群众活动中使用普通话。

  九、用心开展校园演讲、朗诵和书法等各种竞赛、讲座活动,营造浓郁的推普校园氛围。

  十、学校广播站播音员普通话水平务必相当于一级乙等,否则不予播音。广播站每年务必配合推普工作的开展播出推普宣传的专题节目。

  十一、校园网上的语言文字工作网站,要及时报道学校推普工作动态和先进事迹。

  十二、办公室、教室、图书室等公共场所务必设置“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的提示牌。

  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字是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提高师生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师生要认真贯彻执行以上制度。

语言工作制度14

  为全面推进我院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和《教育法》,结合我院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我院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是我院的常设机构,负责对我院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

  三、我院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言类学科教学的'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我院刊物,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校内通知、公布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五、我院公文、教师教案、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必须用规范汉字。

  六、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教师在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都必须用普通话进行;播音室的广播必须用普通话播报。

  七、为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我院开设普通话、书法课,对学生进行普通话和规范字训练。

  八、我院所有会议发言一律用普通话,领导应带头坚持说普通话,凡

  与学生交谈无论何时何地一律用普通话;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九、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十、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十一、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十二、不定期举办若干语言文字规范化师生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

语言工作制度15

  一、教职工普通话的要求

  1、凡是本校的教职工,在教学和集体活动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否则不得参加教学评估,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为先进个人。语言文字工作总结_语言文字工作制度要求

  2、将普通话达到相应等级作为录用教师和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的一项条件。

  3、规定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的教师不低于二级乙等。

  二、学生普通话的`要求

  1、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语言文字工作总结_语言文字工作制度要求。

  2、如果发现某班有不说普通话的现象,要在班级评比中酌情扣分。

  三、学校印刷的文件,宣传材料,出版的图书馆报刊(有特殊需要的专案,文章除外),开发的中文信息处理用字库,颁发的奖状,奖品,证书,制作的各种标牌,课堂板书,各种教具,板报,宣传栏,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达到文字规范的要求。

  四、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在校本课程中开设有关文字规范化知识的系列讲座。

  五、每学年学校开展一次普通话培演讲比赛,对优秀者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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