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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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工作制度15篇(合集)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语言文字工作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15篇(合集)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1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奖惩制度(二〇〇八年三月二日)

  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校园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学校规定下列奖惩制度:

  一、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后,凭证书由学校报销考试报名费。

  二、普通话合格应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之一,若达不到有关文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不得上岗,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纳入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行为规范评估体系,并跟教师晋级、晋职、评优挂钩。

  四、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作为学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及文明班级的条件之一,并与学生操行评定挂钩。

  五、在推普周活动或其他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各项活动中评出的先进班级和个人,学校予以表彰鼓励。

  学校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制度(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教育法》,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建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总责,主抓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和语文教研组长为组员,明确职责分工。

  三、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文学科教学的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学校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页、校内通知、布告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五、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必须用规范汉字。

  六、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教师的'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必须用普通话;校园广播站必须用普通话播报。

  七、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八、积极配合语委部门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推普教育活动。

  九、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录用、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十、建立不规范语言文字监督制度,定期公布监督意见,促进和提高广大师生使用规范化语言文字的自觉性。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工作职责(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一、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职责

  1、根据省、市、县语委办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要求,积极参加语言文字法规培训学习,安排落实语言文字工作。

  2、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和总结。

  3、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宣传社会用字规范标准及管理政策,提高教职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

  4、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素质教育培养和发展目标,纳入学校五年发展规划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活动中。

  5、创建规范、健康的校园语言文字应用环境,努力营造“人人讲好普通话,个个写好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二、团委、少先大队部管理职责

  1、认真组织开展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负责有关资料的积累。

  2、组织开展校内外常用字纠错、街头推普活动等工作。

  3、负责校园广播站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宣传。

  三、教务主任管理职责

  1、按期检查教师上课用语(100%做到使用普通话)和教案(正确使用规范汉字)。

  2、落实教师板书、批改作业、测试试卷等100%做到使用规范汉字的要求。

  3、把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纳入教学管理,渗透到智育、体育、美育等教育活动之中。

  四、语文教研组长管理职责

  1、组织语文教师开展普通话和规范文字活动。

  2、负责学校语言文字日常工作的组织和牵头工作。

  五、语文教师职责

  1、抓好“听、说、读、写”教学和学生的规范用语和规范用字。

  2、协助学校组织好每年“全国普通话宣传周”各项活动。

  3、抓好班级规范用字和规范用语的日常管理、负责推普黑板报制作等。

  4、指导、督促教职工交谈用语使用普通话。

  学校校园用字管理制度(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日)

  一、学校的校牌、标志牌、警示牌用字禁止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

  二、学校橱窗、专栏、公示栏用字禁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三、教室黑板报、标语、课程表、值日表、作息时间表等应使用规范字。

  四、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使用规范字。

  五、学生能正确分辨规范字和不规范字并做到使用规范字。

  学校校园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日)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2

  黄沙河镇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为全面推进我镇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教育法》和国家语委、国家教委颁布的《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以及《广西自治区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结合我镇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黄沙河镇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网络覆盖教育教学、管理的各个层面,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逐级管理。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制度,切实加强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以下简称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将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纳入我镇工作计划,作为素质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条黄沙河镇张贴各种宣传标语,制作固定宣传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第三条学校开展各种语言文字类活动,将普及普通话和汉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教育教学基本内容和常规管理。

  第四条普通话、规范字是我镇基本用语用字。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用字:

  (一)我镇交谈用语;

  (二)公务接待用语;

  (三)各种会议用语;

  (四)黄沙河镇广播用语;

  (五)课堂用语(外语教学除外);

  (六)说课、演讲、辩论、诗词朗诵、讲故事、知识抢答等各种师生评比竞赛用语;

  (七)文件、规章制度、决定、办法、通知、公告、信函等一切公文用字;

  (八)公用印章、标牌、标志牌、指示牌、名称牌、标语牌、海报、会标、奖状、证书以及公务用名片用字;

  (九)学校组织的出版物、师生征文、教师论文、信息简报等用字;

  (十)校园网及办公平台、课件、电子教案等汉语信息技术产品用语用字;

  (十一)教案、板书、作业批改、试题试卷、黑板报、墙报等教育教学用字;

  (十二)教室、宿舍、办公室、餐厅、会议室等各种环境文化设计用字;

  (十三)票据、报表、菜单等用字;

  (十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校园内不得使用下列汉字:

  (一)已简化的繁体字;

  (二)已淘汰的异体字和旧字形;

  (三)已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字;

  (四)已更改的生僻地名和旧译计量单位名称用字;

  (五)有损社会文化环境,带有不良文化倾向的用字。

  第六条使用汉字、标点符号、汉语拼音等,应当执行国家现行有效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简化字总表》、《标点符号用法》、《汉语拼音方案》和《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等标准。

  学校教务科负责组织专人检查测试。

  第七条学校教职工实行普通话等级制度,不定期组织普通话水平培训与测试。

  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职工,应当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语文教师不得低于二级甲等。达到一级水平人数不得低于所有语文教师的20%。

  非语文教师不得低于二级乙等。达到一级水平人数不得低于所有非语文教师的10%。

  非教学人员不得低于三级甲等。达到二级水平人数不得低于所有非教学人员的40%。

  第八条学校教职工实行普通话证书上岗制度。未达标的教职工,一律不能上岗;未达标的教职工应分期分批参加朝阳市语委办组织的普通话培训、测试。

  加强普通话达标后的“测后管理”,杜绝“证书一到手,方言又出口”现象,引导与鼓励教师自觉地把普通话作为自己的职业语言,并不断提高普通话水平。

  第九条学校在招聘教师时应当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相应等级标准的方可录用。

  第十条学生必须按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规定,说普通话和规范使用汉字。

  学校提倡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的学生,学校将优先推荐就业。

  第十一条学校将《语言文字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科室、教职工、班级、学生工作与业务考核管理,并作为各级各类评先选优的硬性指标。

  第十二条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宣传活动,促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第十三条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及时规范整理、及时归档,做好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3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范学校语言文字的使用,总结并提高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一)学校是教育教学的单位,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是学校以及每一个教师的法定义务和职业要求,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树立学校整体文明形象的重要标志。学校明确要求校内必须要书写规范字、使用普通话,明确倡导每个学生、每个家庭以及我们能影响到的社会环境里的所有人书写规范字、使用普通话。

  (二)使用普通话,把普通话作为学校的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指的是除了外语教学以外,工作、教学语言为普通话,不得使用方言或者其它不规范的语言进行。使用规范字,指的是学校、教师在板书和作业批改用字中,校园的名称、标志、宣传语言中和其它教学活动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三)学校将“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学校培养目标,纳入学校管理范畴,纳入师生基本功训练,反映在学校工作计划和远期规划中,渗透到德、智、体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并切实组织活动,不断推进这项工作沿着科学、规范、有序的轨道发展。

  (四)学校设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亲自担任组长,教学副校长具体组织落实,建立和明确“学校——教导处——教师——学生监督”五级管理网络机制,层层把关落实,确保责任到人。

  (五)学校校内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力量,通过标语牌、宣传橱窗、黑板报、横幅等宣传手段不断推动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氛围的形成。学校充分认识和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必须“长此以往、循环往复”的特点,重视和策划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周期宣传。国旗下讲话中,每学期安排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内容。

  (六)学校要求并积极支持教职工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教师要人人达到必达标准,并做到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用字符合要求。坚持将普通话水平达标与教育教学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情况列入业务考核、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的条件,实现教师及各类管理人员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的制度。

  二、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奖惩制度

  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校园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学校规定下列奖惩制度:

  (一)教师要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师生员工有语言文字规范意识,积极争创语言文字先进集体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二)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后,凭证书由学校报销考试报名费。

  (三)普通话合格应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之一,若达不到有关文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不得上岗,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教职员工应把普通话作为学校工作语言,在教育教学、集体活动中自觉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文字,教师备课及板书、宣传材料文字应书写规范,作为争创先进教师评比的条件之一。

  (五)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纳入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行为规范评估体系,并跟教师晋级、晋职、评优挂钩。

  (六)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作为学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及文明班级的条件之一,并与学生操行评定挂钩。

  (七)在推普周活动或其他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各项活动中评出的先进班级和个人,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三、学校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制度

  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教育法》,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建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总责,主抓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和语文教研组长为组员,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文学科教学的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学校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页、校内通知、布告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五)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学生作业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六、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教师的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以及校园内师与师、师与生、生与生之间的交流必须用普通话;校园广播站必须用普通话播报。

  (六)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七)积极配合语委部门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推普教育活动。

  (八)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录用、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九)建立不规范语言文字监督制度,定期公布监督意见,促进和提高广大师生使用规范化语言文字的自觉性。

  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工作职责

  (一)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职责

  1、根据省、市、县语委办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要求,积极参加语言文字法规培训学习,安排落实语言文字工作。

  2、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和总结。

  3、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宣传社会用字规范标准及管理政策,提高教职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

  4、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素质教育培养和发展目标,纳入学校五年发展规划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活动中。

  5、创建规范、健康的校园语言文字应用环境,努力营造“人人讲好普通话,个个写好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二)学生活动发展中心管理职责

  1、认真组织开展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负责有关资料的积累。

  2、组织开展校内外常用字纠错、街头推普活动等工作。 3.负责校园广播站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宣传。

  (三)教育教学管理中心管理职责

  1、按期检查教师上课用语(100%做到使用普通话)和教案(正确使用规范汉字)。

  2、落实教师板书、批改作业、测试试卷等100%做到使用规范汉字的要求。

  3、把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纳入教学管理,渗透到智育、体育、美育等教育活动之中。

  (四)语文教研组长管理职责

  1、组织语文教师开展普通话和规范文字活动。

  2、加强课堂教学中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监督检查力度。

  3、负责学校语言文字日常工作的组织和牵头工作。

  (五)语文教师职责

  1、抓好“听、说、读、写”教学和学生的规范用语和规范用字。

  2、协助学校组织好每年“全国普通话宣传周”各项活动。

  3、抓好班级规范用字和规范用语的日常管理、负责推普黑板报制作等。

  4、指导、督促教职工交谈用语使用普通话。学校校园用字管理制度。

  五、学校校园用字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校牌、标志牌、警示牌用字禁止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

  (二)学校橱窗、专栏、公示栏用字禁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三)教室黑板报、标语、课程表、值日表、作息时间表等应使用规范字。

  (四)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使用规范字。

  (五)学生能正确分辨规范字和不规范字并做到使用规范字。

  六、学校校园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

  (一)每学年组织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每学年组织教师进行一次普通话比赛。

  (三)学校领导率先垂范,做推广普通话的模范,时时处处使用普通话。

  (四)教师无论课上、课下,无论与同事交谈,还是与学生交谈,或是在其他场合,要自觉使用普通话。

  (五)各班充分利用好每周的说话课,为学生创造实践机会,训练学生说普通话的能力。

  (六)通过校园广播站、宣传栏等,激发学生学习、使用普通话的`兴趣,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

  七、教师教学常规制度

  遵守教学时间,按时上、下课。上课前候课,下课不拖堂。

  课上坚守岗位,不接待家长,不看书、杂志,不接打电话等。上课过程中不得离开教室,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科学利用教学时间,精心组织教学活动,运用现代教学技术,优化教学过程。

  注意为人师表,做到衣着整洁,语言规范,态度自然平和,不得坐着讲课。

  要注意教书育人,注意对学生良好的学习品质和学习习惯等非智力因素的培养,注重教学卫生。

  上课面向全体学生,调动全体学生积极性,提供不同层次学生的练习机会。

  坚持正面教育,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坚持使用规范字,讲普通话。

  八、作业批改制度

  (一)教师给学生布置课内外作业,对于巩固和消化所学知识,并使知识转化为技能技巧,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具有重要意义。按学校要求,教师只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给学生布置作业,其他学科一般不布置作业。

  (二)语文科的配套练习,初一、初二年级的生字,高一、高二、高三年级的作文写字必做必阅,数学科的配套练习,教材中的课后练习两类作业必做必阅。作文每学期至少4篇,写字每周至少1篇。全年级学生课外要写周记或日记。

  (三)为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家庭作业量高年级每天不超过1小时,中年级不超过30分钟,低年级一般不布置作业。节假日要给学生布置适量的读、写、算作业,也要多安排一些家务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四)对学生的作业不仅要从书写上要求,而且在作业封面和内容的整洁程度上也应提出规范,真正达到书写工整、卷面整洁。凡不合乎要求的要重做,未做的要补做,但不要罚抄罚做。

  (五)教师批改作业要认真、及时,全收全改,批改符号要统一规范。无论语文、数学作业,凡需要打正确符号的地方,一律划“√”,凡需要打错误标记的地方,一律划“×”,阅完后要恰当评分,注明日期。作文类作业批改要细,批语要准要精,以正面引导为主。不准有错判、误判现象发生。

  (六)学校委托教研组长负责对作业批阅一月一检查,学校领导不定期抽查。为形成良好学风,学校也定期举办作业展评,以激励先进。

  九、教师备课制度

  (一)备课是教师进行教学的重要环节、是上好课的前提。教师备课一般要利用暑、寒假写好教案,开学后交给教导处检验。经检验合格者,在课堂教学中运用,并予以补充、修改、完善。同级同科老师要互相参阅教案,互相学习交流。语、数、英教师必须做到无教案不能上课。

  (二)教师备课必须按照新课改、新教法、新学法的要求,按统一编制的教案表格填写相关内容。“教学过程”50岁以下教师必须详写,50岁以上教师可以略写。

  (三)新授课教案必须有科学、严谨、富有艺术性的板书设计。

  (四)教案批阅由分管校领导负责,平时一月检查一次,学期初要检查每位主课老师的教学计划、教学进度编排,根据《教参》核定备课节数。

  (五)为推广教师们的优秀教案,学校将定期进行教案评展。

  (六)教师教案备写应使用规范字,不能出现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等不规范用字现象。对教案中出现不规范用字的教师按《语言文字规范化奖惩制度》处理。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4

  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和《教育法》,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

  三、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言类学科教学的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学校刊物,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校内通知、公布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五、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必须用规范汉字。

  六、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教师在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都必须用普通话进行;播音室的广播必须用普通话播报。

  七、为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学校开设普通话、书法课,对学生进行普通话和规范字训练。

  八、学校所有会议发言一律用普通话,领导应带头坚持说普通话,凡与学生交谈无论何时何地一律用普通话;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九、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十、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十一、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

  十二、不定期举办若干语言文字规范化师生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5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指导,进一步优化幼儿园语言文字的校园环境、推进文明单位的创建、加强幼儿园文化的建设,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教师教学用语用字规范。

  1、教师备课时书写用字要求:所有备课笔记,教学案例等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2、教师上课板书及教学用语要求:板书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教学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3、教师与家长进行交谈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4、教师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要求: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5、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要使用普通话,在板书、批改作业、家园联系册等中写规范字

  6、教师有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

  二、幼儿园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作为教师业务考核、职务晋级、评优评先等的基本内容和条件之一。

  三、幼儿园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作为教师业务学习、职后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内容。

  四、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实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

  五、幼儿园将普通话的应用能力作为对幼儿的管理要求。

  六、全体师幼在任何场合要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七、每学年在幼儿园内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并渗透到德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中。

  八、充分发挥语言课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幼儿普通话应用能力的培养。

  九、日常各科教学有机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和普通话教育。

  十、师幼积极参加语言文字各类评优、竞赛活动。

  十一、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等文件精神。

  十二、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新教师上岗条件。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学习、教师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内容。

  十三、把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同全体教师及领导班子成员的业务考核、晋级、评优等工作结合起来。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小组每学期将以各种形式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抓好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切实提高全体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工作更好地为学校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语言文字学习制度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坚持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增强全体师生自觉使用普通话、规范字的意识,做到上下联动,持之以恒,重在实效。

  (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普通话考试培训。

  (二)把讲普通话、用规范字列入每周的学习例会。

  (三)鼓励全体师生自主参加各种学习推广普通话的活动。

  二、普通话使用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在工作时自觉使用普通话。

  (二)全体师生积极推广普通话。

  (三)下列情况必须使用普通话:

  1、课堂教学;

  2、重大活动的主持、发言;

  3、各类会议的发言;

  4、对外宣传,包括新闻发布、接受媒体采访等;

  5、接打电话,接待来访。

  (四)普通话持证上岗制度

  1、普通话水平达不到等级要求的教师将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2、普通话水平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加强用字规范化的管理

  (一)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文字应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标准,推行规范汉字,严格把好用字关。

  (二)下列用字必须规范

  1、单位内部名称牌、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告示栏;

  2、发布公文及内部书函往来;

  3、大型活动的会标、标语、背景图案、领导讲话材料等。

  (三)语言文字检查制度

  1、全体教职工必须按要求说普通话、写规范字;

  2、各办公室公文用字规范,杜绝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等不规范用字;

  3、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列入教职工基本行为规范;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教职工的职责;把语言文字作为个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4、凡发现不按要求说普通话者,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令其限期改正,并负责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5、以每年的“推普周”活动为契机,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扎实推进语言文字工作;

  6、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语言文字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多形式、多层面的方式培训各类人员,使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管理能力、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7、每年定期、不定期对推广普通话情况和用字规范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对全体师生规范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奖惩制度

  (一)全体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年度考核中。

  (二)学校每年拿出一定的活动经费,用于对开展各类常规语言文字活动类竞赛的奖励。

  (三)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中工作不力,不规范用语、用字的个人,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的评先评优资格。

  五、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7

  一、基本要求

  1、领导班子在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方面认识明确,学校组织机构、制度健全。全体教师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有较高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

  2、学校高度重视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能训练,领导和教师的普通话水平达标,学生能说标准或比较标准的普通话,熟练掌握和使用应知应会的规范汉字,熟练应用汉语拼音。

  3、各科教学要重视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语文教学注重听说读写能力全面培养,在口语教学、写字教学有所创新,把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相结合。

  4、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经常化,并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中,做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教育效果。积极参与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社会宣传活动,对社会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出贡献。

  二、具体措施

  1、学校将此项工作列入工作规划和议事日程,具体工作由“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部门积极协作,使此项工作机构健全、目标具体、计划周密、措施到位。

  2、学校将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和常规管理之中,将普通话水平达标作为教师聘用条件之一,将教师普通话培训成绩与在教学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化汉字的情况作为业务考核、职务晋级、评优评先的条件之一,对已经取得普通话达标等级证书但普通话水平下降的教师,要进行再培训;对普通话达标后仍用方言进行教学的教师,一经发现,要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要加强对教师课堂普通话使用情况的检查,做好详细记录,作为期末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3、要加强普通话口语教学和汉字书写教学。按照新颁布的中小学课程标准要求,切实加强口语教学和写字训练。“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要研究制定出此项工作的考核标准及办法,形成制度,全面落实,抓出成效。

  4、充分发挥我校省级普通话测试员和市级推普员的'优势,坚持开展普通话讲座和辅导活动,促使教师不断提高普通话水平。

  5、领导班子成员要做推广普通话和实现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表率,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领导会议讲话要用普通话,写文章要写规范字。

  6、学校要创造良好的校园语言文字环境,师生员工在教育教学、会议和集体活动中自觉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学校的标语、标牌、宣传栏、板报、校报等环境用字规范。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8

  一、教职工普通话的要求

  1、凡是本校的教职工,在教学和集体活动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否则不得参加教学评估,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为先进个人。语言文字工作总结_语言文字工作制度要求

  2、将普通话达到相应等级作为录用教师和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的一项条件。

  3、规定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的教师不低于二级乙等。

  二、学生普通话的要求

  1、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语言文字工作总结_语言文字工作制度要求。

  2、如果发现某班有不说普通话的'现象,要在班级评比中酌情扣分。

  三、学校印刷的文件,宣传材料,出版的图书馆报刊(有特殊需要的专案,文章除外),开发的中文信息处理用字库,颁发的奖状,奖品,证书,制作的各种标牌,课堂板书,各种教具,板报,宣传栏,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达到文字规范的要求。

  四、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在校本课程中开设有关文字规范化知识的系列讲座。

  五、每学年学校开展一次普通话培演讲比赛,对优秀者给予奖励。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9

  为了加强对控烟劝阻工作的管理,把控烟劝阻工作纳入常规性工作,使其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控烟劝阻工作的成功率,推动控烟劝阻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江苏省梁郑梅高级中学控烟劝阻工作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进入校园办公场所禁止吸烟,并有劝阻他人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二、严格按照无烟单位标准,校园内域严禁吸烟,要和蔼有礼貌的对吸烟者进行耐心、细心的劝阻。

  三、监督巡视员在监督、巡查中发现教职工及来访者在校园内吸烟应及时劝阻,有不听劝阻者要及时上报禁烟领导小组或校长室。

  四、全体教职工在劝阻吸烟时应使用礼貌用语。并做好劝阻相关工作记录。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10

  一、校园用语要求

  1、师生在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礼貌礼貌用语,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2、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务必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络使用普通话。

  3、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在校园内务必使用普通话。

  4、教研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5、教师务必到达《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二、校园用字要求

  1、校名、标语、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贴合要求。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务必到达规范要求。

  4、公文、校刊、讲义、试卷等,用字规范。

  5、板书用字贴合要求。

  6、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的用字贴合要求。

  7、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规范字。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11

  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教育法》和《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

  三、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文学科教学的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学校刊物,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校内通知、布告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五、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必须用规范汉字。

  六、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教师的'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必须用普通话;校园广播站必须用普通话播报。

  七、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设立推广普通话专栏,大力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字。

  八、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录用、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九、积极配合语委部门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推普教育活动。

  十、建立语言文字监督制度,及时公布监督意见,促进和提高广大师生使用规范化语言文字的自觉性。

  十一、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12

  为做好师生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师生语言文字素养,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要用心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潜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二、学校每学年开展“推普周”活动,对师生进行语言文字法规及常识的宣传、培训,活动要求全员参与,用心投入,出勤率和表现与评选语言文字先进个人挂钩。

  三、学校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以身作则,严格管理。

  四、语言教师要立足课堂教学和班级活动,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知识的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全体学生理解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听说读写潜力教育培训,90%以上的学生掌握应知应会的规范汉字,90%以上的学生能说标准的.普通话。学校将写字与口语成绩作为评价教学业绩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学科教师也要立足课堂教学和学科活动,对学生进行用语用字规范化的指导和管理。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13

  1、落实领导职责。将党建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支委成员按照部门、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健全工作机构。学校党支部为党务工作机构,支部委员会由五位支委组成。下设三个党小组。

  3、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出全校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同时,结合教育领域的`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分年度制定党建工作具体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

  4、建立专题议事制度。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针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5、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

  6、党支部委员会按期换届,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14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玉林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加强普通话的普及,使普通话成为我局日常工作用语。

  (一)局机关干部在各种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切实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推广普通话中的龙头作用。

  (二)下列情况必须使用普通话:

  1.执行公务时;

  2.重大活动的主持、发言;

  3.各类会议的发言;

  4.对外宣传,包括新闻发布、接受媒体采访等;

  5.接听来电,接待来访;

  6.对外服务、政务受理等窗口应以普通话为基本的工作和服务用语。

  (三)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机关公务员,都要达到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四)把普通话合格作为新录用人员的一项条件。

  二、加强对局机关用字的管理,努力实现用字规范化。

  (一)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文字应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标准,推行规范汉字,严格把好用字关。

  (二)局机关下列用字必须规范:

  1.机关的名称牌;

  2.机关内各种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告示栏、宣传橱窗(栏)、电子显示屏等;

  3.机关公文、印章、材料、网络网页以及其他各种印刷品;

  4.下发的奖状、奖牌、证书等;

  5.大型活动的会标、标语、背景图案、宣传单等。

  三、加强对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一)成立市交通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负责健全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组织管理,加强对本局用语用字情况的.督查。

  (二)积极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干部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职业语言素质。

  (三)把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创建交通行业精神文明的总体规划和年终评优创先的条件,有计划、有重点地提高我局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程度。

  四、以每年的“推普周”活动为契机,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扎实推进语言文字工作。

  五、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语言文字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多形式、多层面的方式培训各类人员,使我局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管理能力、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六、每年定期、不定期对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和总结。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15

  一、组织领导:

  我校一贯重视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工作。长期以来,我校以贯彻实施生态教育理念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措施贯彻实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集思广益、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全校就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的工作定位和发展目标逐渐构成以下共识:学校由一名校级领导分管语言文字工作,定期主持召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解决语言文字工作中的问题,创新工作机制,营造规范、和谐、礼貌、健康的语言文字学校环境。

  二、工作机构:

  学校设有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构成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建立了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职责制度,创造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推进工作的好措施和好方法。各部门的`正职负责人和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是本部门语言文字工作的第一职责人,要求对本部门的文书、材料进行一次严格检查,包括签名、批注和手写体,均应使用规范汉字。

  三、法规建设:

  1、普及普通话、推行《汉语拼音方案》,使用规范汉字作为素质教育资料纳入培养目标、常规管理、教学训练。

  2、学校要把语言文字工作同素质教育、社区文化、师生形象工程、教育科研、学校文化建设等结合起来。

  3、要把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同教师的业务考核、晋级、评优、上优质课等工作结合起来。

  4、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学习制度、会议制度等,明确工作职责制。

  四、资料管理:

  有各级语言文字工作文件及各项标准,有具体的实施方案,有推普宣传活动的资料,如:语言文字书籍、期刊、音像资料,每学期有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和总结。

  五、学习宣传工作

  (1)学校环境:学校定期组织学习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近期主要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定期组织学习《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汉语通用字表》、《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等。

  (2)社会宣传:开展社会宣传或咨询服务活动,参与推普周宣传活动。积极参加省市区语言文字竞赛活动。

  (3)规范用字状况。学校设有永久性标语牌,班级有相关的学习园地、板报、推普角等。学校内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和已废止的简化字(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除外)。学校校牌、标牌、印章、宣传栏、张贴物、布告、课堂板书以及各种活动的会标等均能100%使用规范文字,校内的公文,学校出版的各种书报、刊物、电子出版物、招生广告、奖状和证书、以及各种宣传资料等均能使用规范用字

  六、教学活动:

  (1)课堂教学:课堂教学中师生务必使用规范的普通话。教师备课、批改作业用语用字要规范。领导评课要有规范意识,做到正字正音。

  (2)课外活动: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文化活动。积极鼓励各班级举办各类主持人赛、辩论赛、演讲比赛、书法比赛等多项与规范语言文字有关的活动。课外训练有计划有要求有资料,学生覆盖面80%以上。

  (3)教改和科研:学校有语言文字的教改项目或科研课题,并投入人力物力和经费。

  (4)学校领导、教职员在教学、群众活动中使用规范的普通话。教师务必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到达相应的等级要求,即语文教师、英语教师到达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其他教师到达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5)学生正确熟练认读拼音,正确认识并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教师应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到达相应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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