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制度

时间:2024-09-02 14:55:13 工作制度 我要投稿

保密工作制度(推荐)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保密工作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保密工作制度(推荐)

保密工作制度1

  一、保密守则。

  二、保密领导小组职责。

  三、专(兼)职保密干部的`职责。

  四、保密室管理制度。

  五、保密工作制度。

  六、文件的保密管理制度。

  七、档案保密工作制度。

  八、要害部门保密制度。

  九、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十、复印机、传真机、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十一、计算机保密及操作守则。

  十二、领导干部保密工作制度。

  十三、新闻报道的保密审查制度。

  十四、失泄密事故处理制度。

  十五、保密工作检查评比制度。

  十六、保密干部培训制度。

  十七、阅文保密制度。

  十八、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保密工作制度2

  一、本制度适用于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

  二、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保密法》,自觉遵守《保密守则》。

  三、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直属单位应在本单位设立本级保密工作管理委员会,由本单位一名领导担任主任,主管本单位和下属机构的保密工作。保密委员会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业务上受上级保密委员会的指导。

  四、保密委员会应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兼职)保密干部。

  五、保密委员会负责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规定,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各单位的涉密工作;组织制定本单位保密工作制度及具体措施;负责涉密文件、计算机、通信设备的管理;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奖励和处分。

  六、密件经办、保管部门(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机要(保密)室(柜),密级文件应单独保存在密件专夹、专卷、专柜或密件库中,确定专门机要人员集中保管。机要(保密)室内严禁会客,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七、凡机关收到密级文件(含密码电报、内部资料、刊物等),统一由机要人员签收、拆封、登记、分发、保管。根据密级归档立卷,绝密级密件必须单独立卷保存,机密(含)以下密件,可按档案分类归档立卷,每卷密级,依卷内最高密级的密件定密。

  八、涉密文件运行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在规范的文件登记薄上进行登记,必须清楚地记载密件的密级、产生密件的机关(单位)、发件机关(单位)、密件的名称或主要内容,收、发时间及密件的编号、页、份数等,经办人员在对实件验证、登记后签字受理。凡领导同志亲启件,要送领导同志或其指定的专人代收、代拆。

  九、不准将密级文件随意乱放和擅自外借。机关工作人员每日下班前,应将密级文件妥善存放,未经允许,不得将密级文件携带回家阅读或办理,不准在家属、亲友、熟人和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机密,不准携带密级文件上街、出差或旅游,不准在公共场所翻阅密级文件和谈论有关内容。

  十、局机关的机密事项(包括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情况),在未正式公开之前,不准外传。个人记载的有关机密内容的笔记本,应妥善保管。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的记录按密件要求,由专人保管。对已定密的文件材料,由专人专管,未经领导批准,不得调阅。

  十一、未经允许,不准擅自抄录、打印或复印密级文件。经批准打印或复印的`密级文件由机要室登记、传阅、保管。绝密文件一律不得抄录、打印或复印。参加有关会议带用的文件和会议印发的文件,必须及时交机要室登记处理,个人不得保管。

  十二、严格按照拟定的范围传阅、传达密级文、电。不得自行扩大密级文、电的阅读范围,避免在阅、办密级文、电的同时接待外部人员来访。下班时应检查办公桌上是否存留密级文、电。文件办理结束后,应及时退交机要人员保管。

  十三、查阅密级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未经允许,不准带出档案室。

  十四、严禁滥印、乱发会议秘密文件、资料。会议期间印发的秘密文件一律标明密级,统一编号,登记分发。会上的讲话未经批准,不得随便整理记录转发。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住址进行保密检查,查看有无遗失文件、笔记本等。

  十五、严格执行稿件送审制度。对各类信息、稿件都要进行保密审查,界限不清的,要及时向局保密委员会请示、报批。未经批准,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受境内外记者采访,经批准后,在接受采访过程中,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十六、涉密计算机及系统不得进入互联网,涉密信息网络必须与公共信息网进行物理隔离,绝密级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计算机及系统中存储和传输。

  十七、严格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信息上网必须经过信息提供单位的严格审查和批准,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不清楚的,应由局保密委员会进行保密审查,经保密组织负责人审批。

  十八、机要交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要交通保密规定和工作纪律》,携带密级文件,离开本单位进行传递、会签、会印时,必须乘本机关车辆办理。

  十九、不准在无保密措施的邮政和电信设备上传输秘密信息(如寄邮件、打电话、使用手机、发电报和传真等),不准在公共信息网上传输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二十、下发、上报、转发的有关密级文件应按规定在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并在邮件上加盖机密印戳,由机要部门挂号发出。禁止用普通或挂号信件邮寄和个人私自携带。

  二十一、定期对涉密文件进行清查,对保密期限届满的文件及时纳入非密管理。对保密期限不明确且具有较长期保存价值或涉外需要的密件,可主动呈请密件产生机关作出密级变更的答复。得到密件密级变更的决定后,应及时在相应的密件上作出标志,并按变更后的密级进行管理。

  二十二、需要销毁的文件、材料、资料和涉密磁盘、计算机硬盘,要登记造册,经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须有两人以上监销,在保密部门指定地点销毁。

  二十三、清理文件一般每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次(有要求的除外),绝密文件每月清查一次。清查文件时要注意检查文件、附件是否完整,并及时登记。

  二十四、在外事活动中,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遵守外事纪律,不得擅自将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携带出境,谨防泄密、失密。

  二十五、涉密人员调动、离职和机构变动时,应有领导有组织地将原有的全部文件、电报、资料进行认真清理、登记造册,对需要移交的文件、资料、应全部移交机要或档案部门,并严格办理移交手续。

  二十六、机要室、档案室、打字室、微机室、阅览室和各单位内设机构都要认真做好保密工作,加强安全防范。

  二十七、保密委员会要定期研究保密工作,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堵塞漏洞,对造成失泄密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予以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保密工作制度3

  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务必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机关工作人员务必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务必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务必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务必进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保密工作制度4

  为了保守党和国家及公司秘密,维护党和国家利益,维护公司利益,制定本制度。

  一、提高对保密工作重要性认识

  保守国家和公司秘密是公司每名员工的义务和职责,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公司的发展。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十条保密守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二、公司保密工作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保密委员会,负责对保密工作的领导,由主要领导担任主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保密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公司保密工作范围

  1、国家和政府各部门秘密

  包括公司接收的国家、政府各部门机要文件、秘级文件、密码电报等秘密文件,内部资料、刊物等国家秘密文件、信息,以及保密设备、密码设备等。

  2、集团公司秘密

  包括公司接收的集团公司密级文件,集团公司重要会议的内部资料、文件,以及重要投资决策、生产经营、财务数据等相关材料和文件。

  3、公司秘密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的保密事项和会议未决定的其他保密事项。

  (2)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对外投资经营活动中需要保密的事项。

  (4)公司重要财务资料。

  (5)公司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等。

  (6)公司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7)公司涉及秘密事项的文件、资料。

  (8)保密委员会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四、保密工作要求

  1、要切实加强保密工作领导,层层落实保密工作责任。保密工作要层层负责,“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切实抓好保密工作领导,加强保密工作监督;公司涉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按照保密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保密职责。

  2、建立保密工作长效机制。保密委员会要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保密学习和教育,建立保密工作常态机制,把保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

  3、保密委员会要加强保密工作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员工保密和防范意识,提高员工保密工作能力。

  4、公司涉密工作人员要严守国家和公司秘密;非接触公司秘密的人员,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机要、档案等涉密工作人员,要选择政治可靠、业务素质好、忠于职守的员工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

  5、密级文件的收发、传阅、清退等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机要文书管理制度。

  6、绝密级、机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非原制发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7、国家密级文件不准外带。公司密级文件不准外带;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时,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8、公司涉密计算机、涉密设备不得上互联网和内部网络,其移动硬盘、U盘、软盘、光盘等涉密移动介质要专机专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使用;涉密计算机、涉密设备维修、报废处理要严格按照保密法律法规执行。

  9、不得使用计算机、传真机、网络、移动介质等工具传播任何涉密文件、资料、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对任何涉密文件、资料、信息进行拍照、摄录、扫描、刻录等。

  10、各部门重要文件、资料要按照保密规定严格管理,重要档案资料要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封存或存档,不得散落在办公室内或借给他人,文印用过的纸张必须集中到指定地点销毁,不得当作垃圾倒掉。

  11、财务部必须严格管理财务凭证及相关资料,保证其安全性和保密性;财务数据应定期备份,确保财务电子数据完整不丢失。

  12、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不许对外泄露机密文件和资料,不准将密级文件、材料带出档案室。档案查阅要按规定执行。

  13、打字、复印人员按涉密人员严格管理,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未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密级文件、资料。

  14、公司涉密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勇于同失密和泄密现象作斗争。

  15、公司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企业秘密,如发现失密和泄密事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公司保密工作要害部位

  1、要害部位范围:机要文书室、财务室、档案室。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1)切实落实保密要害部位工作责任。要害部位所在部门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对保密工作具体负责。

  (2)要加强保密要害部位管理。要害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加强保密管理,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密检查,切实落实各项保密措施;要害部位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保密责任,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保密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保密要害部位要安装必要的防火防盗设施,确保安全;严禁在保密要害部位开展与本职业无关的活动;严禁非本部位人员长时间滞留。

  (4)保密要害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管理和使用好涉密设备,按程序和要求处理涉密信息的收发和报送,确保涉密设备、重要资料等安全、完整,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随时将门锁好,每天下班时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人必须对电源、报警设备、门窗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保密安全工作无遗漏。

保密工作制度5

  一、办文拟稿

  (一)文件起草一律由承办科室负责办理

  (二)起草文件、信息、总结、汇报、先进事迹材料等一律使用公文拟稿纸,正确拟定文件标题、主送和抄送机关、密件、是否公开及主题词等。

  (三)起草文件要字迹清楚,文理通顺,正确使用标点符号,引用有关文件、规定,必须要准确、完整,起草文件原稿要符合文件归档要求。

  (四)拟文由科室负责人审核(规范性文件在科室审核后,再由办公室和法规科共同审核)后,交分管领导审核,局长签发。

  二、打印、核校、装订

  (一)打印材料版面、标题、标点符号等要合理、规范、准确。

  (二)各科室凡需到外印刷材料的,须先打报告经局长批准后,一律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印刷,承办科室提供清样、负责校对。

  (三)打印完成的'文件材料一般由打字员负责装订,装订文件应力求做到端庄整洁,格式美观,无残次漏页、空页。

  机关保密制度

  三、分送、存档

  文件、资料打印装订完成后,由办公室盖印后按发文范围分送局领导,相关单位、科室,存档。

  1、机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法》的规定,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2、妥善保管各种文件、资料。无特殊情况,文件不出室;离开办公室时,桌上不得存放文件;下班后,文件柜和办公桌要上锁;不得带文件旅游、参观、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及闹市区。

  3、严禁私自向废品收购部门或个人出售文件、材料和内部资料、刊物、书籍等。各种文件、资料统一由办公室处理。

  4、加强信息传输的保密管理,计算机严禁上国际互联网,严禁在使用普通电话时谈论国家秘密事项,严禁在互联网上用电子邮件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5、有关科室对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要明确保密范围,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并做到在任何场合不谈论事项。

保密工作制度6

  一、为加强学校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的保密范围主要包括:

  1)上级已定密的文件、资料、领导人的重要讲话;

  2)有保密性质的报刊、电报、电话记录、录音录像、来信、来访笔录;

  3)校长办公会议记录、党委会议记录、党委民主生活会记录和其他涉及重要问题的会议记录;

  4)考试、考查前的各学科试题及考过并封存的试卷;

  5)教职工的人事档案和政审材料,未经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党员组织发展计划;

  6)校领导在小范围内的谈话、讲话及讨论的主要问题;

  7)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暂不公开的文件材料;

  8)未公开的招生方案、毕业生分配、推荐方案;

  9)学校财务计划、报表及有关资料;

  10)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的评议材料、教师业务档案和学生档案;

  11)学校发展的长远规划、重要教学设施、设备的有关资料;

  12)重要的基建图纸、资料;

  13)学校节假日保卫工作的安排和布置情况;

  14)其他需保密的事项。

  三、学校办公室是学校保密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

  四、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学校各级领导在其职权范围内对保密工作承担领导和管理责任,各科室、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该科室(部门)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五、学校全体教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学校保密工作制度,克服麻痹思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六、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保密守则》,全体教工必须做到:

  1、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该问的机密不问,不该看的机密不看,不该记的机密不记;

  2、不随便翻阅与已无关的文件,不把密件带回家中或带到公共场所,不私自抄录、保存秘密材料,不把秘密材料给不该看的人阅看,私人通信不涉及秘密。

  3、未经办公室许可,不准复印、翻印和照抄秘密文件。

  4、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件传达、发送秘密事项。

  七、学校各科室、各部门或教工个人出售、处理废旧报刊、图书资料应进行严格检查,防止秘密资料遗失。

  八、机密文件、图纸、档案资料要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定期清理,确保安全。

  九、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学校档案室和办文场所。

  十、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学校每年对全体教职工进行1至2次保密安全教育,定期进行保密安全检查。在节假日前要组织重点检查,年终搞好保密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

  十二、严格保密纪律,建立相应奖惩制度,对保密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违反保密法规或保密纪律,造成失、泄密事故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保密工作制度7

  1、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保密法》,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保守工作机密。

  2、明确保密主要事项和范围。实验局机关涉密事项主要是:中央、省、市和本局具有保密内容的文件、文稿及领导同志不宜公开的讲话和指示;尚未公开的干部调配和推荐名单,以及考核、审查情况;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办公会议、民主生活会、各科室会议记录及暂不能公开的会议内容;来信来访和案件方面不宜扩散的内容;各类干部(职工)名册、各种印信、证件、内部电话记录、收发文件登记簿及工作笔记本等。

  3、树立经常性保密意识。自觉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绝对不记录、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得在私人通信、电话中涉及工作机密,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4、做好保密文件材料的保管工作。保密材料的印刷、收发、传递、阅办、清退、保管、归档、移交和销毁等,都要严格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防止丢失。不得翻印、复印带密级的文件。秘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措施的地方,平时工作使用的,要注意随时入柜加锁。秘密文件及秘密事项存入计算机或其他存储介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密、泄密。

  5、严格控制涉密文件的传阅范围,不得随意扩大。秘密性会议,不得让无关人员参加。

  6、外出工作或开会,一般不得携带密级文件,必须携带的'要经领导批准,并采取严密措施保管,用毕及时归还。

  7、注意新闻保密。向报社、电台等媒体投递新闻稿件,不得将不宜向社会公开的事项提供给媒体,一时难以把握的,应交分管领导审定。

  8、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专用,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定机定人定号,做好登录口令设置,并登记备案。

  9、严格保密奖惩制度。对保密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要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保密工作制度8

  一、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1.涉密人员管理要坚持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各项工作的原则。

  2.部保密委员会每年将根据各部门涉密人员涉及国家秘密程度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涉密人员的等级。

  3.对涉密人员要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必要的保密培训。保证涉密人员知悉其必须承担的保密义务和责任,以及应当享有的权利;熟悉基本的保密法规制度;掌握与其工作相关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4.各级领导和保密工作管理部门要对涉密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的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5.涉密人员在参加军品秘密项目开发、研制、试验、会议,记录秘密事项内容时,须使用部保密室登记、编号、标密的保密本。

  6.涉密人员使用保密本应妥善保管,用后退回部保密室统一销毁。

  7.实行涉密人员保密补贴、脱密期和签订保密承诺书等制度。

  二、涉密载体携带出差保密管理规定

  1.特殊情况携带涉密载体出差须履行保密审批。涉密载体携带出差保密审批程序和涉密载体携带出差保密审批表(见附录A、B)

  2.携带涉密载体出差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两人以上同行的要明确主次责任。

  3.携带涉密载体出差应用专车到机场、车站、码头接送。

  4.携带数量较多的机密级涉密载体,乘火车可软卧席,乘飞机轮船可相当于火车软卧的同等舱位。

  5.禁止将涉密文件携带到不具备保密条件的场所,(如医院、列车、飞机、轮船等处)阅办;禁止携带涉密文件外出旅游、探亲访友、参加外事活动和双边或多边谈判场所。

  三、涉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制度

  1.涉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的保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涉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制度包括:

  2.1有线和无线通讯保密管理规定;

  2.2密码传真、密码网络通信保密管理规定;

  2.3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2.4办公自动化计算机设备使用保密管理规定;

  2.5绝密级涉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执行本部《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工作制度9

  为更好地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管委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保密工作制度,以全面规范管委会的保密工作。

  一、文书保密制度

  1、一切文件收入和发出必须登记在册,不允许任何人不经登记擅自带走文件。

  2、凡有密级的文件、资料原则上不能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须严格遵照市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复印。

  3、复印后的密级文件、资料必须严格登记,按原件的同等要求严格管理。

  4、党、政会议记录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方能查阅。

  5、绝密级文件、资料等,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定期回收、上缴,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6、每年清理一次文件、资料,清理时必须履行登记审批手续。

  二、会议保密制度

  1、召开各种带有保密内容的会议不得使用无线话筒。

  2、凡带有保密内容的会议,要严格控制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并要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要求,严守保密纪律。

  3、要严格管理带有秘密内容的会议记录,凡有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一律不得记录,也不得录音。

  4、印制会议秘密文件、资料,必须按章登记入册、发放、保管。

  三、宣传、出版保密制度

  1、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不得在任何媒体上公开或张贴。

  2、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的内容,不得在刊物中刊登。

  3、管委会内各种出版物要严格把关,出版主编要负责出版物的保密审查工作。

  四、涉外保密制度

  1、涉外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保密法规和管委会的各项保密制度。

  2、凡向外籍人士提供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等,必须经管委会领导以及上级保密部门的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3、一切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设备等,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随意让外籍人士接触。

  4、涉外工作人员不得携带密级文件、资料参加任何涉外活动。

  五、电子信息保密制度

  1、凡带有秘密信息及保密内容的计算机、软盘、u盘等移动储存介质,必须有专用的保管地点、锁定密码、专人保管,各项管理要符合保密要求。

  2、凡用来储存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信息及有关保密内容的计算机,必须严格检查该计算机的安全情况。

  3、对电子信息人员要加强保密意识教育,并要落实岗位责任制。

  六、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上级机关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规定,接受各级保密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2、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岗位责任制,指定安全保密责任人。网络主机管理必须专人负责。

  3、凡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信息、资料,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4、网上如有发现信息,应及时向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和管委会领导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扩散。

  5、建立检查监督制度,定期对管委会网络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堵塞泄密漏洞。

  七、科技保密制度

  1、凡含有保密内容的科技科研产品、设备、资料、著作,必须登记造册,严密管理。

  2、未经办理审批手续,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任何科技秘密。

  3、凡属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和产品,必须专人保管,严格管理。

  八、通信通讯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等的传递保密制度,必须专人负责,并要履行签发签收手续。

  2、机要通讯员传递文件时,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3、传递机密级以上文件、资料时,必须用专人专车接送。如传递绝密级文件、资料的,必须加派一人伴送。

  4、不得用普通电话(含手提电话)、明码电报传送密级文件的内容,也不得密电明复。

  九、查阅文件、资料保密制度

  1、非阅文范围内的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密级文件、资料等须经管委会领导的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后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法规,严守国家秘密。

  2、查阅密级文件、资料时,只准在保密室(或档案室)内查阅。

  3、查阅密级文件、资料时,不得摘抄、复印,确需摘抄、复印的,必须经管委会领导同意,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十、复印保密制度

  1、必须建立复印机专人管理与使用制度。

  2、负责复印的工作人员不准承接复印标有密级标志的文件资料、讲稿、刊物、图纸等业务,对要求复印上述内容的有关人员,应予以拒绝。

  3、凡复印内部或密级文件、资料的须按章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并一律由保密室人员负责复印。

保密工作制度10

  一、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

  (八)不随便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普通邮局传递秘密文件;

  (十)不携带秘密材料外出参观、游览。

  二、文书保密制度

  (一)接收文件

  1、收到文件和信件启封后,当天登记。按密级及一般文件分类登记并编好顺序号,贴上文件呈批传阅笺,于当天或第二天送办公室主任阅批,然后根据办公室主任提出的呈送意见,分别将文件送给有关部领导和有关科室。

  2、凡是急件、会议通知或时间性较强的文件,必须随收随送,尽快送到有关领导。其他文件亦要抓紧传阅,一般不超过一星期传阅完。

  3、凡是秘密以上的文件,必须在当天内阅读,下班前交回文件保管处,以确保文件的安全。无密级的中共中央的文件作密件保管,与一般文件分开存放。

  4、认真做好文件的防盗、防失、防窃、防虫、防潮等防护工作。一切文件和档案应放在指定的`保密柜和保密室。

  5、做好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立卷归档的案卷,有关部门或个人需查阅时,需经办公室领导同意,才能准予查阅。

  6、定期检查清理文件,做到传阅文件不积压,不出错漏,不丢失。按区保密局的要求定期清退秘密文件。部内印发剩余的文件材料及一些没有保存价值的资料等统一送到定点纸厂化浆。

  (二)文件打印

  1、凡打印文件必须有领导签批。

  2、秘密文件应按规定标明密级。打印错的秘密材料及未公开的干部任免讨论材料要及时用碎纸机碎掉。印制秘密文件过程中所形成的蜡纸、衬纸、清样、废页、废件等应及时销毁,不得任意堆放。

  3、文件的原稿及打印好的文件、资料应放入抽屉内,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

  4、电脑打字、文印室一般情况下不得随便进入。

  5、打字员应严格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将有关秘密的内容向外泄漏。

  (三)发出文件

  1、文件印好分发前,要检查分发份数与实印份数是否相符,发文范围是否确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办文科室协商,处理后方可分发。

  2、秘密、机密、绝密和急件、特急件、亲收件要在信封上标明。同一信封内装几份不同内容、不同文号的文件,必须在信封上标明。

  3、信件在转发出前,要再次清点核对,收文的单位数与件数是否相符,收文单位是否准确。

  4、收发文均要办好签收。

  三、电脑管理保密制度

  1、各科室使用的电脑日常维护由各科室派专人负责,如使用中遇本科室不能修复的故障,须向办公室通报情况,由办公室负责落实联系专业维修部门进行修理。办公室负责保管各科室电脑维修的有关资料、指导各科室使用有关电脑设备及联系专业维修部门保养、维修电脑设备。

  2、各科室使用的电脑必须安装由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防电脑病毒软件,并经常做好防电脑病毒软件的升级工作。对交换、复制、下载的资料要做好防电脑病毒工作。如使用电脑过程中发现电脑被感染病毒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迅速向办公室报告,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电脑病毒的扩散,待病毒清除后方可继续使用。

  3、必须严格执行使用电脑的有关保密规定,加强对保密资料载体(磁盘、移动硬盘、记忆棒、光盘、打印纸等)的管理,按保密要求进行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存、销毁。对有保密要求的电脑和资料载体,不得联接在Internet网中进行任何操作和使用。同时,要自觉接受区国家保密局等国家保密部门依法进行的信息安全保密监督和检查。

  4、上网信息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不得浏览、下载黄色及反动网页及资料。

  5、本部电脑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其他单位使用,如确需外借的,必须经部领导批准。

  四、复印机管理保密制度

  1、复印秘密级以上文件,必须严格遵守审批登记制度,严禁私自复印和滥印文件。

  2、复印秘密文件要请示主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并将复印件按原件要求管理。

  3、复印机由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外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

  五、其他

  1、手机使用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的通知》规定,召开重要会议时必须关闭手机,不得在固定电话、手机中谈论秘密事项或内部事项。

  2、如发生泄密问题时,要及时、主动向部领导如实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保密工作制度11

  保密工作是指国家和组织对于重要信息、重要设施、重要人员和重要活动等方面的安全防范工作。为了保障国家和组织的安全和稳定,保密工作制度需要得到完善和实施。以下是保密工作制度汇编。

  一、保密工作的原则

  1. 保密工作原则是国家和组织在保密工作中应遵守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2. 重要性原则:保密工作应根据保密对象的重要性来进行不同程度的保密,不同级别的信息应有不同的保密处理方式。

  3. 需要知道原则:知道保密信息的人员,应确立相应的保密责任,对于不需要知道的人员,应保障其不获取和使用该信息。

  4. 需要保密原则:对于需要保密的信息,应严格保守其机密性,严禁泄露和洩露。

  5. 安全可靠原则:保密工作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保密对象的安全稳定。

  二、保密工作的分类

  1. 根据保密对象的不同,保密工作可分为以下几类。

  2. 信息保密:涉及涉及经济、技术、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信息,都需要经过保密处理。

  3. 机构保密:指一些重要的行政、军事、科研等机构采取秘密组织形式的保密工作。

  4. 人员保密:重要人员的保密管理,应该采取相应的'安保措施。

  三、保密级别的划分

  1. 根据对保密信息的不同保护程度,保密级别可分为国家秘密、绝密、机密和秘密四个级别。

  2. 国家秘密是指有关保卫国家安全和利益或进行国家工作、涉及国家事务的信息,一旦泄漏,将会对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3. 绝密是指具有极高的机密程度的信息,需采取最高的保密措施进行保护。

  4. 机密是指涉及国家、军队、经济、科技、文化、社会、外交等方面的重要信息。

  5. 秘密是指涉及一些重要的行政、军事、科研等机构,有关人员、实物资料及其活动的信息。

  四、保密工作管理

  1. 保密工作的管理机构应设置专门的保密机构,负责实施保密工作,管理保密人员,组织保密培训和考核。

  2. 现有保密规定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完善和更新,以保障重要信息的安全。

  3. 在保密工作实践中,应当不断总结经验,加强监督,确保保密工作的有效实施。

  五、保密工作培训和考核

  1. 保密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保密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掌握相关的保密法规和政策。

  2. 保密工作的人员应保持警觉状态,防止各种可能对保密信息造成损害的风险。

  3. 保密工作的人员应注重技能的提升,提高保密防范技能水平,增强保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综上所述,保密工作制度汇编是一个不断完善和更新的体系,需要各个机构和个人积极实施,以确保国家和组织对重要信息、重要设施、重要人员和重要活动等方面的安全防范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同时,在保密工作中也需要各个机构和个人密切配合,形成一种全社会的保密风气,共同维护国家和组织的安全稳定。

保密工作制度12

  第一条 市国土资源局保密工作由局党组领导。局保密工作的对象为局机关、分局、局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 局领导和科级以上干部要带头遵守《国家保密法》和有关保密工作规章制度,支持、帮助局办公室解决局机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接受局党组及市保密局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 局办公室收到国家秘密级文件,应严格履行登记、传递、签收、保管、销毁等手续。对绝密级的国家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非经原定密单位或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其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机密、绝密的各种载体应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四条 局机关寄往外地的国家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其信封(或包装)上要标明密级标志,可通过机要公文交换站交换,严格登记、签收手续。国家绝密级文件应由2人以上送往收件单位指定人员签收,或由受文单位派专人前往签收。国家秘密文件不能与一般文件混装混寄。

  第五条 国家秘密级文件不能用未加密的传真机传递,也不得在无保密设施的公共网上传递。

  第六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提供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要事先提出申请,经局党组审查同意后实施。

  第七条 各科(室)经办、形成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放置在安全的'柜内,定期进行检查清退、归档,做到件件有着落。

  第八条 对失泄密事件相关人员的查处:若有失泄密事件发生,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应以最快的速度向局党组报告,局党组根据失密情况向市保密局汇报,情节严重的立即向市保密委报告,局党组和各科(室)对失泄密事件应及时查处并采取防范措施,缩小损失和危害。对失泄密事件情节严重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对离岗人员的要求:

  (一)工作人员在局内调整工作岗位,在离岗前应将所经办、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进行清理、登记,并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二)调离本局的所有工作人员,在离岗前,应到局办公室办理文件、资料、档案特别是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归还、归档手续,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三)调离本局的所有人员在离岗前,应将自己涉及国家秘密的笔记本、摘抄文件、资料等交办公室统一销毁。若确因工作需要留存的,应报局党组或主管领导批准。

保密工作制度13

  为加强我局保密工作的管理,保守国家机密,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做到“内外有别”、“既便于工作又确保秘密”,现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的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

  (一)绝密级事项

  1、各类人事录用考试的试题、试卷(含备用卷)、答案;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启用前的试题、试卷(含备用卷)、标准答案及其评分标准;全国技工学校统一考试、全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试题和答案;

  3、含有“绝密”内容的密码电报;

  4、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中的有关涉外政策和经济技术资料。

  (二)机密级事项

  1、省、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干部档案、汇总名册;

  2、尚未出台的工资改革和调整;

  3、尚未公布的全国童工案件查处情况及统计数据;

  4、尚未公布的重大社会敏感政策的调整意见;

  5、全国企业职工集体上访和罢工等重大突发事件的综合情况;

  6、国务院各部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企业工资调整政策、调整方案;

  7、社会保险基金被挤占挪用和违规动用的重大案件及案件举报人的有关情况;

  8、参加国际劳工组织会议及其他重要国际会议的计划、对策;

  9、非绝密级内容的密码电报;

  10、涉外活动中需要保密的事项。

  (三)秘密级事项

  1、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干部(公务员)的考察材料及未公布的任免、调动事项;

  2、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总额计划;

  3、尚未公布的干部(公务员)录用计划、考试方案及候选人名册;

  4、尚未公布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方案和接收安置计划;

  5、尚未出台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含任职资格)的评审事宜及有关统计资料;

  6、副科级干部(公务员)档案及考察材料,科级以下公务员的档案及考察材料;

  7、干部调动和录用的审批材料;

  8、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人员材料,国家和省级突出贡献专家的推荐选拔材料;

  9、尚未公布的考试成绩、统计数字和分析情况;

  10、尚未出台的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退职人员生活待遇的方案;

  11、尚未公布的失业率、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测和计划数据;

  12、反映全国企业工资分配宏观状况的调查资料和统计数据。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的下列事项不属于国家秘密,应作为工作秘密管理,不得擅自扩散:

  (一)一般干部的档案;

  (二)人才交流机构代管的人事档案及出境人员的政审材料;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中尚未公布实施的重大政策措施及调整方案;

  (四)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资料、改革方案及办法;

  (五)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试题和答案;

  (六)本局在工作中不宜公开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涉及其他部门或行业的国家秘密事项,应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保密范围确定密级。

  五、为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确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局长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局领导任副组长,其它局领导及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

六、认真执行《保密法》,牢固树立保密意识,严守党和国家秘密。

  七、严格有密级的文件、资料(下称密件)的登记和交接手续,阅后及时退还,不自行在科室、单位间横传。

  八、不擅自翻印、复制密件及内容,不自行扩大阅读范围。确因工作需要复印密件的,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对复印份数实行保密监督和登记备案。查阅密件档案,须办理审批和登记手续。

  九、涉密载体由局办公室定期统一收取销毁。

  十、定期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总结经验,堵塞漏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一、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十不”规定: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保密文件、资料;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

  10、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十二、处理、保存重要信息的计算机,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防护措施,切实消除泄密隐患,并限专人操作,所有信息的传递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应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专门设备,防止泄密、窃密事件的发生。

  十三、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应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向国际互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通过保密审查批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或采取相应的防电磁信息泄密的保密措施。

  十四、使用政府协同办公系统的计算机不得处理、保存和传输涉密信息。

  十五、严格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发生失泄密事件,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保密工作制度14

  1、要害部位范围: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①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要害部位管理负全面职责。

  ②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要害部位,因工作关系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借阅有关资料和进行公务活动。

  ③贵重物品、现金、票证落实专人负责,职责人要认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对要害部位认真按安全保卫保密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④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报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记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职责追究制度,并建立要害部位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⑤建立各要害岗位保密安全职责制,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卫保密检查,针对存在隐患及时整改不留后患。

  ⑥按规范要求对要害部位做防爆措施及安全用电。结合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各个环节,制定严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⑦加强计算机系统的保密安全管理。对涉密与非保密计算机予以明确区分,涉密机务必完全与局域网脱离连接,并禁止上因特网以防泄密。并采取身份认证、存储传输加密、配置防视频泄密干扰等措施加强保密防范。

  3、职责追究:

  要害部位管理职责人或单位因失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究,并采取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及经济处罚等方式对职责人及单位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泄密刑事职责。

保密工作制度15

  保密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国家工作,它涉及到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因此,建立和完善保密工作制度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将从保密工作制度的理论基础、保密工作制度的构成要素、保密工作制度执行机构以及保密工作制度的改进等几个方面进行讨论。

  一、保密工作制度的理论基础

  制度是对人们思想和行为起着指导和规范作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和工作流程等的总称。保密工作制度是将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上位法与部门内部制度相结合,成为一整套系统性的工作规范和程序,以确保保密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保密工作制度的构成要素

  保密工作制度包括管理制度、技术制度和保密教育等重要方面:

  (一)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是指规范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总称。其目的在于强化保密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使得保密工作更加有效地落实。管理制度在保密工作中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其中包括:

  1. 保密责任制度:准确划分各级领导、保密负责人、保密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权责,建立起保密责任的层层传递制度,以保证保密工作逐级执行的有效性。

  2. 保密计划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保密计划,把保密工作贯彻到单位的各个层面,确保保密信息安全。

  3. 保密监督检查制度: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体系,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监控、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提高保密工作质量和效益。

  (二)技术制度

  保密技术制度是指从技术上保障保密措施的制度。其中主要包括:

  1. 保密技术设施制度:确立科学、严密的技术设施标准,保障保密技术设备的良好运转,保证信息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2. 保密通信制度:建立保密通信规章制度,使得机密信息的传递过程不被泄露,从而更好地保护信息的安全性。

  (三)保密教育

  保密教育是指在保密工作中,通过不同形式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增强保密责任意识和保密素质的普及。其中主要包括:

  1. 保密意识教育:加强对保密的宣传教育,使得保密意识深入人心,确保保密工作的得到广泛关注和支持。

  2. 保密教育培训:通过针对不同人群、不同职业的培训,提高保密工作的专业素质,增强保密员工对信息保护的认识和技能。

  三、保密工作制度执行机构

  建立保密工作制度执行机构是保证保密工作高效实施的重要保障。执行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分别从管理、技术、教育等方面实现保密工作的全面覆盖和有效操作。主要工作内容包含:

  1. 对保密政策法规制度的研究、制定,保障保密工作的顺利运转。

  2. 对单位内保密措施的审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整改,有效提升保密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3. 保密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的策划、组织和实施,提升保密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保密工作制度的改进

  保密工作制度的改进是指根据保密工作的需要,不断完善和提升保密制度。改进的重点在于:

  1. 制度重视科技创新,加强新的技术手段的研发和应用,提升保密科技水平。

  2. 制度增强突发事件保密能力,建立完善的保密应急响应机制,及时解决各种突发事件。

  3. 制度鼓励保密员工积极参与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保密人员的专业特长,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保密队伍。

  综上所述,保密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需要不断地更新和完善。各级机关和保密工作人员应当在保密制度建设中,不断提高保密意识,加强保密工作的落实和监督,确保保密工作制度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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