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砖购销合同

时间:2022-07-26 20:46:30 购销合同 我要投稿

瓷砖购销合同【热】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瓷砖购销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瓷砖购销合同【热】

瓷砖购销合同1

  购 方:

  供 方:

  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项目部采购邀标比选及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二、产品明细:

  三、质量标准:按照国标GB/T4100-20xx执行。供货方所供的产品必须与供货方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

  四、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货方在15天内发第一批货陆续组织到工地,以后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提前5天通知供货方,以便供货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五、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供货方负责送到__________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供货方负责卸货,购方指定____________为收货人,联系电话_________、收货人在供货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出具有效收货凭证给供货方,作为结算依据。

  六、验收标准:

  1、按国家陶瓷砖GB/T4100-20xx标准及样品进行验收。

  2、产品破损率按国标1%执行,超过1%的部分由供货方负责补足;

  3、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4、按送样品考核要求:地砖为防滑砖(象牙白),面砖为白色浅色条纹。

  七、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供货方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供货方,并在三天内向供货方提出书面异议。

  2、若购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供货方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3、购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供货方在接到购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天内负责处理。

  5、对购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货方负责调换。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需方分批次付款,第一次供货至_______,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60%,第二次供货至________,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60%,第三次付款待工程交工验收报后,退回余货办理结算一次付清全部余款。

  九、违约责任:

  1、如供货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如购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购方每延迟供货方货款一天,应每日向供货方偿付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的10‰的违约金,并且供货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购方自行承担。

  3、供货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生产,在安排生产后,如购方需变更合同,应取得供货方同意,并赔偿由此给供货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退货补货:

  1、如购方需要补货,购方须提前 3 天书面通知供货方,以便供货方进行排产;购方应承担小批量补货的额外费用。

  十一、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四份,购方执三份、供货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方名称(章): 供货方名称(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瓷砖购销合同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

  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计量单位总价(元)

  合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注:标的物单价固定,数量为暂估量,最终算以现场收料人员签收的票据作为算依据。

  第二条、质量标准

  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验收

  1、甲方提前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备货,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将砌块及时送达至。

  2、标的物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

  4、到场后损坏率应小于______%,经现场取样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后视为甲方接收。

  5、货到现场______日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算及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因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_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按时将货物送到施工现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_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乙方须保障甲方使用其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_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解除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绝更正,或乙方迟延履行合同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迟延付款超过__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从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生效,如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双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地址发送邮件______日后视为送达。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依法向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瓷砖购销合同3

  需方(甲方): 签订地点:

  供方(乙方): 签订时间:

  甲方因工程的建设需要,向乙方订购外墙砖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一条 标的(材料品牌、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总价)

产品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块)


价格(块/元)


合计金额


等级


备注


















合计金额


人民币:


  注:1、以上为暂定数量,根据甲方实际用量计算金额: 2、以上价格为不含税票。

  第二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甲方指定:仓管: 为收货人, 为验货人,甲方的收货人、验货人在乙方加盖公章的送货单上签字,视为甲方暂收货物,乙方送货人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材料清点。

  2、甲乙双方在货物交付之日当场当车共同对货物验收,检查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花色、数量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加工砖按样品型号、花色为约定):

  3、交货地点:

  4、交货日期: 号前全部到齐甲方工地,分批次供货时,甲方每次应提前5天向乙方发出送货指令。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天内付预付款,合同金额的 %,即¥ 元;

  (或定金模式: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货款定金 %,或按总价谈定一个定金金额。)

  2、货到工地后验收合格 天内付清余款,即¥ 元;

  第四条 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

  1、质量承诺:产品出厂时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能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检测,符合和达到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

  第五条 产品运输

  1、运输:乙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负责卸货。

  第六条 验货

  1、验收:对于瓷砖的品种、规格、花色、质量、数量经甲方验货后无异议后,不能无理由退货,如确有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退货部分所产生的费用(指:运输费、装卸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 天以内的,每天按不能交货的货款价值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到 天,则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 0.1 %的违约金;

  2、货物经检验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有异议则以国家相关法定检测部门的检验报告为依据),乙方同意无条件换货或退货,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逾期交货,则按第1款的规定处理;如乙方拒绝换货或退货,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如未按上述第五条规定向乙方付款,导致乙方未能及时供货,其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如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不算公司正常办理付款手续时间)部分总额承担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争议及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当地所在地城市区域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2、《 报价单》、《申请购物单》、《送货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邮编:

  地 址: 传真: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纳税证号: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邮编:

  地 址: 传真: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纳税证号: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瓷砖购销合同4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以诚为本、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产品

  第二条 供货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送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需提前五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 质量要求: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国家标准。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1、交货方式:乙方分四个批次供货,第一批次时间,第二批次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批次时间 年 月 日 ,第四批次时间 年 月 日 。

  2、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由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负责卸车。

  3、货款的支付方式: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责任

  (一)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产品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乙方应每天按逾期交货货款总值的5%累计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货款总值的50%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产品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4、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涨价,不能以任何理由耽误供货时间。否则,都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

  (二)甲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乙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货或使用其它同类产品,甲方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5%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2、退补方式:退补数量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总数量的10%多退少补。

  第六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需方: (盖章)

  供方: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瓷砖购销合同5

  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项目部采购邀标比选及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产品明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按实供数量结算。

  三、质量标准

  按照国标GB/T4100-20xx执行。供方所供的产品必须与供方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

  四、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在_________天内发第一批货陆续组织到工地,以后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五、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供方负责送到_______________施工__________________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供方___________负责卸货,购方指定___________为收货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收货人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出具有效收货凭证给供方,作为结算依据。

  六、验收标准

  1、按国家陶瓷砖GB/T4100-20xx标准及样品进行验收。

  2、产品破损率按国标______%执行,超过_____%的部分由供方负责补足;

  3、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4、按送样品考核要求:地砖为防滑砖(象牙白),面砖为白色浅色条纹。

  七、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供方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供方,并在_____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

  2、若购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供方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3、购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供方在接到购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天内负责处理。

  5、对购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调换。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需方分批次付款,第一次供货至__________㎡,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__________%,第二次供货至__________㎡,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__________%,第三次付款待工程交工验收报后,退回余货办理结算一次付清全部余款。

  九、违约责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的违约金。

  2、如购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购方每延迟供方货款_____天,应每日向供方偿付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的_____‰的违约金,并且供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购方自行承担。

  3、供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生产,在安排生产后,如购方需变更合同,应取得供方同意,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退货补货

  1、如购方需要补货,购方须提前_____天书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进行排产;购方应承担小批量补货的额外费用。

  十一、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壹式_____份,购方执_____份、供方执_____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方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瓷砖购销合同6

  购方:

  供方:

  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产品明细:

  1、供方为购方定做下列产品: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购方应认真核实实需数量,并出具加盖公章的确认函通知供方,最迟五天内可重新调整数量,超出五天的,供方将按本合同数量为依据进行生产。

  三、质量标准:按照国标GB/T4100-20xx陶瓷砖附录执行。供方所供产品与购方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

  四、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在天内发第一批货到工地,以后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提前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五、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供方负责送到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负责卸货,购方指定____为收货人,联系电话:_____。收货人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出具有效收货凭证给供方,作为结算依据。

  六、验收标准:

  1、按国家陶瓷砖GB/T4100-20xx附录标准进行验收;2、产品破损率按国标3%执行,超过3%的部分由供方负责补足;

  3、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七、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的违约金。

  2、如购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购方每延迟供方货款一天,应每日向供方偿付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的_______%的违约金,并且供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购方自行承担。

  3、供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生产,在安排生产后,如购方需变更合同,应取得供方同意,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退货补货:

  1、本合同产品为供方为购方定做之产品,供方不接受购方的任何退货要求。

  2、如购方需要补货,购方须提前天书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进行排产;购方应承担小批量补货的额外费用。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本合同壹式_____份,购方与供方各执______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收货方签字:_______(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供货方签字:_______(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瓷砖购销合同7

  供方: 合同编号需方: 签约时间: 年月 日 一、 产品名称、编号、数量、金额

  三、 交货地点:四、 运输方式:

  五、 包装标准及费用:纸箱包装,由供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六、 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提货时由须方任意抽验收货,提出异议期限为提货之日起五日之内,

  超出期限,责任自负。

  七、 结算方式:现款提货,合同签订后需方付总款的 为定金,以后按先打相应的款再发

  相应的货方式结算:其定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扣除。

  八、 供货时间:年月日开始第一批货,需方如分批提货的,应拟订分批提货时间并按

  时提货,并在 年 月日前将最后一批货提完,否则视需方违约。需方实际进货数量必须达到合同数量的99%以上,否则视为需方违约,如违约,合同定金供方恕不退还给需方。 九、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

  十、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签订地所在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异议期内提出异议,供方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检验处理。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

  供方应及时做出处理,如继续铺贴,供方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供方不能及时供货,供方不属违约,双方重新协商供货时间。 十三、货款必须汇入供方指定账号,否则由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供方不负责。 十四、验收标准;以双方封样为准。

  十五、其他;供方收到定金后,此合同生效。

  十六、有效期;从供方收到定金之日起,至需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完最后一批货后十日止。 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供货单位一份,购货单位三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瓷砖购销合同8

  买受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销售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购臵外墙饰面砖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 购买产品:外墙饰面砖

  第二 品牌产地:溶洲牌

  第三规格:22贴/箱,按两平方计算,每11贴按壹平方计算,每贴12小块,每贴联长规格295_295mm,每块外墙砖规格145_45mm,每两块间间距5mm;具体规格及色板以光耀金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确认为准。

  第四 材料单价:综合单价以乙方与发包人确定的投标文件中规定综合单价为准(含外墙砖出厂价格,运杂费,装、卸费用)。

  第五购买数量:暂定为65000平方米,具体数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送货单据为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光耀金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材料分包人双方就分包材料购销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购销材料概况

  材料名称: 外墙饰面砖

  工程地点:

  材料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2.1 本合同单价每平方为23.50元为固定价格,不受市场价格因素影响。

  2.3 合同暂定工程量为65000平方米, 合同暂定总价以乙方与发包方确认的投标文件中标价为准。

  2.4 结算时按人民币进行结算。

  2.5本合同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零工。

  2.6上述合同单价中已包含下述费用①外墙饰面砖(纸皮砖)一切主材费用;②其价格包含甲方签收材料前一切人工费、机械费、装卸费、运输费、成品保护费、措施费及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注:工程卸货地点为送货车辆可到达处同一楼层的十米范围内)。

  三. 材料承包内容:

  荷兰水乡九期一组团施工总承包工程外墙饰面砖。详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工作:

  3.1 材料规格尺寸及外观以及建设单位下发的设计文件及确认的材料样板为准。

  3.2 负责自身材料、设备在施工现场内的装卸、码放。

  四、 材料工期:

  4.1交货时间(包括每批材料交货时间和数量的约定):第一批货物在合同生效日期

  30天内到场,剩余货物在甲方提出计划后5天内到场。如乙方认为很难保证材料按时进场时,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如乙方未向甲方提出报告,一律视同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到货日期延误。

  4.2尽管本合同已有规定,如因非乙方原因使得材料进场日期推后,进场日期相应顺延(如因恶劣天气影响不能通行的,日期顺延)。

  五. 工程款付款方式:

  5.1预付款。甲方须在年月日前按合同总额的30%向乙方支预付款,乙方收到预付款之日起,合同开始生效;预付款在提货率达98%或以上时在提货时作货款冲抵。

  5.2 合同约定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进度款为材料价款的100%;

  5.3乙方随货开具的送货单由甲方现场验收小组签收的验收单为依据结算,每月20日数量结算一次。当月货款下月25日前以支票方式支付100%,(每月乙方上报材料数量后,如甲方对此数据有异议,应在材料进场当日通知乙方,并由甲、乙一起复核。)

  六. 工程质量标准:

  6.1所提供的材料品牌、性能、规格、色泽、质地等都必须是光耀金源集团有限公司认可的有效材料。如违背该条所约定条款,甲方将双倍追索所付费用,并追究所造成的质量责任。

  6.2所提供的材料同时必须满足相关质量规范要求,所有主材送检一次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6.3本合同涉及的材料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合格,材料选择依发包方封样要求为准,相关耐久性、耐候性、相容性、渗透性等应质量符合国家GB/T4100-20_标准、质量验收规范和相关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

  6.4质量处罚约定:因供应商所供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承包人、业主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或没有验收合格的,甲方负责返工直到验收通过为止,返工的材料、人工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处以返工工程量工程款10%的罚款。在工程决算中予以扣除。

  6.5乙方材料进场时,由甲方组织人员会同乙方现场负责人员进行开箱抽检,允许运输破损3‰,抽检时,当破损材料数量高于抽检数量的3‰时,同批材料损耗率按实际抽检结果最高损耗率扣除。

  6.6乙方货物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甲方抽检发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同意甲方将该货品送交第三方质量检测部门进行鉴定(鉴定费用先由甲方垫付,如乙方货品经鉴定质量不合格,则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货物经鉴定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将不合格材料全部清退出场,并按该批次款的20%进行罚款。

  七、甲、乙双方责任:

  7.1 甲方责任:

  7.1.1 乙方进场前甲方协调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堆放场地。

  7.1.2甲方现场负责人: 岗位: ;电话: 6具体负责人: 岗位: 材料员 电话:

  7.2 乙方责任:

  7.2.1 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进货时间保证所供材料按时进场。

  7.2.2 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供材料的主要联系人员名单。乙方如需变更管联系人员时,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

  7.2.3工程所需材料进场后,甲、乙、建设方(深圳万科)三方共同验收,如所进材料不符合建设方书面认可文件时,乙方应及时办好材料退场工作,并承担因此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2.4从最后一批产品生产完成起至该合同完结后两个月止,因工程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不多于1次的补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不接受以上行为。

  7.2.5乙方材料负责人: 岗位:

  八、其它:

  8.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进行协商解决,重大问题协商不妥时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九、补充条款:

  9.1、环保要求: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应确保对施工人员以及后续住居人员无伤害、无污染,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将追究相关责任。

  十、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如有逾期,双方必须重新商议价格并书面确认后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瓷砖购销合同9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①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

  标的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价

  数量 计量单位 总价(元)

  合 计 大写: ¥: 元

  注:标的物单价固定,数量为暂估量,最终结算以现场收料人员签收的票据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质量标准

  应符合 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验收

  1.甲方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备货,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将砌块及时送达至 。

  2.标的物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

  4.到场后损坏率应小于 %,经现场取样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后视为甲方接收。

  5.货到现场三日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

  ②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因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按时将货物送到施工现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乙方须保障甲方使用其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解除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绝更正,或乙方迟延履行合同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迟延付款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从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生效,如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双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地址发送邮件15日后视为送达。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企业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③: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瓷砖购销合同10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项目名称:

  签订地点:合肥大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龚洼恢复楼项目部办公通过甲方考察确定乙方为甲方供货单位,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双方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金额:

  备注:本合同中订货总量为概算数,合同签订之后,发生增加或减少时,按实际送货总量结算。

  二、质量标准:

  1、已方所供的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生产供应;颜色按乙方送交的样板颜色为准。

  2、每批次瓷砖生产时均有一定色差,请甲方合理安排施工。

  3、乙方所供瓷砖有大小、方正、翘曲的由乙方负责及时调换,同批次瓷砖产生色差由乙方负责及时调换(调换时间为15天)。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送货时间甲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所需瓷砖数量。供货数量由甲方提供。

  2、送货地点。

  3、乙方瓷砖进场时必须由甲方指定的材料员验收并开具凭证,已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为准。

  四、运输及运输保险费用:

  乙方所供瓷砖的装车、运输及运输保险(即运输途中的材料设备、运输工具集司乘人员安全)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卸货由乙方负责。

  五、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砖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符合公路或铁路运输要求,包装物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处理。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砖在运输途中时产生的所有损耗均由乙方负责;施工中的损耗均由甲方负责。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异议的提出:

  乙方所提供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有乙方和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共同验收,双方验收人员在验收凭证上共同签字,并依此验收单作为结算凭证;如对所供瓷砖质量标准有异议,甲方须在施工开始前提出,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以甲方材料员签字的瓷砖供货清单上的数量和单价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在每批瓷砖到达工地现场经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及乙方送货人员共同验收签证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瓷砖货款额度%,该工程瓷砖项目施工完成后付总货款,余款在此工程验收前付清。如甲方工程验收前不能付清余款,超过天按延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二追缴违约金。付款全部采用银行转账,汇入本合同各方确定的指定账户。

  3、建行账号:

  4、如果甲方不能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追缴前期材料款,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其他约定事项:

  在施工中瓷砖损坏、浪费损耗由甲方负责,但乙方须补足工程所需的瓷砖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其他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十二、补充协议

  1、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货通知后15天内必须供货到现场。

  2、因乙方供货及调换不及时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和工人误工费由乙方负全部经济损失。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瓷砖购销合同11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就需方向供方采购 施工所需陶瓷砖的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需方向供方采购的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及金额:

  序号 产品 名称 规格 型号 生产 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1

   2

  金额合计: (¥ 元)

  备注:

  1、供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适用于要求支付定金后再发货的情形)且需方已付定金后(以需方付款凭证为准) 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2、表中的单价为包干单价,含货物、货物加工、运输、装卸、税金及其他费用等供方为完成供货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利润。本合同约定的包干单价不受物价、人工费、政策性调整等任何因素影响。

  3、货款总额暂计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 元)。需方实际应支付的货款总额按甲方实际采购的各规格瓷砖实际铺贴数量乘以以上表中约定的单价计算。

  重要提示:

  1、由于玻化砖吸水率仅0.03%以下,如果上墙铺贴,请使用专业的瓷砖胶结剂、或用109#/107#瓷砖胶水和水泥浆混合铺贴,后者用于工程单价相对合适。

  2、墙面砖铺贴前:应将砖背面上的瓷砖白色粉沫用湿海绵清洗,然后用瓷砖胶结剂或含有109#/107#水泥浆铺贴,否则用不了几年砖体便会出现空鼓现象。

  二、供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制造、检验及验收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按需方指定(xx市)。

  四、运输、装卸及费用负担:供方送到需方指定地点( )并完成卸货,运输及装卸货物的费用由供方负担。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1、按上述供货产品国家技术标准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在未铺贴前向供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供方将在2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2、供方提供的产品出现整砖断裂或暗裂现象的,供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

  六、产品色号的确认:

  1、本合同内的产品,如单个产品超过 ㎡以上,则供方会有两个色号供应,需方应严格按供方要求分开铺贴。

  2、需方应严格按色号分开(供方在供货前以发函形式提醒)施工,并将该批次色号用于的地方告知供方,以防后期维修时不知道该批次施工时的色号,而造成供方无法提供等同的色号产品给予维修或更换。

  七、货款支付方式:□(由材料部根据采购量与供货方商定是否需支付定金)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 元做为定金;供方按本合同约定完成供货并经需方初步验收合格后,需方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元,现场铺贴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供需双方核定实际供货数量后十五个工作日结清余下款项。付款前,供方应向需方开具足额发票,否则需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直至供方提供足额发票之日止。

  八、违约责任:如供方未能按时交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以合同约定交货日起算每延误一天,供方按实际违约货物价值的万分之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需方未按合同支付约定货款的,每延期一天则应按应付而未付货款额的万分之五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供货超过10日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需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供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双方当事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交货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供方执贰份、需方执肆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手 机: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供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对公帐号:

  开 户 行:

  手 机:

  传 真:

  年 月 日

瓷砖购销合同12

  合同编号:

  需方(甲方):签订地点:

  供方(乙方):签订时间:

  甲方因工程的建设需要,向乙方订购外墙砖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第一条 标的(材料品牌、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总价)

  注:

  1、以上为暂定数量,根据甲方实际用量计算金额:

  2、以上价格为不含税票。

  第二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仓库,甲方指定:仓管:为收货人,为验货人,甲方的收货人、验货人在乙方加盖公章的送货单上签字,视为甲方暂收货物,乙方送货人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材料清点及过磅。2、甲乙双方在货物交付之日当场当车共同对货物验收,检查产品规格、型号、色差、尺寸、数量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加工砖按样品型号、花色为约定):

  3、交货地点:

  4、交货日期:号前全部到齐甲方工地。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天内付预付款,合同金额的%,即¥元; (或定金模式: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货款定金%,或按总价谈定一个定金金额。)

  2、货到工地后验收合格天内付清余款,即¥元;

  第四条 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

  1、质量承诺:产品出厂时必须附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如因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产品“三包”,保质期为年(自交货之日起算)。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能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检测,符合和达到产品标准和技术参数。

  第五条 产品运输

  运输:乙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及卸货。

  第六条 验货

  验收:对于外墙砖的数量、规格、颜色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甲方验货无异议,不能退货。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天以内的,每天按不能交货的'货款价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到 天,则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付款,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2、货物经检验达不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有异议则以国家相关法定检测部门的检验报告为依据),乙方同意无条件换货或退货,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逾期交货,则按第1款的规定处理;如乙方拒绝换货或退货,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如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不算公司正常办理付款手续时间)部分总额承担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争议及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当地所在地城市区域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2、《申请购物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邮编: 地 址:传真: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纳税证号: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邮编: 地 址: 传真: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纳税证号: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瓷砖购销合同13

  供方:

  合同编号需方:

  签约时间: 年月 日

  一、 产品名称、编号、数量、金额

  二、 交货地点:

  三、 运输方式:

  四、 包装标准及费用:纸箱包装,由供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五、 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提货时由须方任意抽验收货,提出异议期限为提货之日起五日之内,

  超出期限,责任自负。

  六、 结算方式:现款提货,合同签订后需方付总款的 为定金,以后按先打相应的款再发

  相应的货方式结算:其定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扣除。

  七、 供货时间:年月日开始第一批货,需方如分批提货的,应拟订分批提货时间并按

  时提货,并在 年 月日前将最后一批货提完,否则视需方违约。需方实际进货数量必须达到合同数量的99%以上,否则视为需方违约,如违约,合同定金供方恕不退还给需方。

  八、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

  九、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签订地所在法院管辖。

  十、其他约定事项;异议期内提出异议,供方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检验处理。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

  供方应及时做出处理,如继续铺贴,供方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供方不能及时供货,供方不属违约,双方重新协商供货时间。

  十一、货款必须汇入供方指定账号,否则由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供方不负责。 十四、验收标准;以双方封样为准。

  十二、其他;供方收到定金后,此合同生效。

  十三、有效期;从供方收到定金之日起,至需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完最后一批货后十日止。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供货单位一份,购货单位三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瓷砖购销合同1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木地板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 基本要求

  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符合国家规范和行业要求,样件双方签字封样,样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能批量生产。正式生产、供货前,乙方应到甲方施工现场认真复核外墙砖及地砖数量、颜色与尺寸,同样式地板生产批次不超过2批次,并对最终生产数量、尺寸及质量负责。 检验报告书及合格证等随货同行。每批供货须按国家规定送北京市质检部门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 交货与包装

  1. 包装:包装箱与包装方式应方便搬运,符合国家有关规格、型号、颜色、重量、批号、生产厂等相关要求。

  2. 交货:工地交货,乙方须按期将货物送达武冈市东升路甲方工地。

  3. 验收:乙方每批次交货必须按国家相关要求在北京市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复检;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单位)仅对包装、规格、颜色、破损等进行抽查验收。地板进场抽查验收并不能免去乙方对产品质量所应承担的责任。

  4. 运输方式及费用: 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所产生的运输费用、装卸费用等均由乙方负担。

  5. 合理损耗:对于货物启封前发生的破损,由乙方100%补偿;启封后发生的破损,分清双方责任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 交货时间与数量: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五、质量保证

  1. 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一年。

  2. 质保期内,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十五个工作内采取令甲方满意的修复措施,无条件补货,并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3. 如乙方产品经上海市检验部门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或未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时,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作为违约行为按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六、付款方式

  1. 预付款:合同签订时乙方预付10%的订金。

  2. 乙方以 转帐 方式支付货款

  甲方临时帐户:户名:

  3. 质保金:质保期为自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5%,质保金到期在无质量问题条件下支付。

  七、违约责任

  1. 合同签订后,如有一方违约自行终止合同,违约方以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给与对方赔偿,并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相关的经济损失。

  2. 如出现欺诈、以次充好等行为的,或所供产品未能达到国家标准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 延期交货:乙方延期交货按每延期一天处罚合同总价款的0.5%,但误期赔偿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4. 累计超过二十天延期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处以合同总价款10%的赔偿处罚。

  5. 所有处罚在支付当期货款时予以扣除。

  八、补货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甲方的补货通知书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发出,乙方须在接通知后二十五个工作日内交货。乙方在执行完合同供货后,有义务在两年内无条件满足甲方的补货要求,且不作价格调整。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节,协商调节不成,提请项目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价格包括货物价格、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2.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瓷砖购销合同1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

  标的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价

  数量 计量单位 总价(元)

  合 计 大写: ¥: 元

  注:标的物单价固定,数量为暂估量,最终结算以现场收料人员签收的票据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质量标准

  应符合 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验收

  1.甲方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备货,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将砌块及时送达至 。

  2.标的物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

  4.到场后损坏率应小于 %,经现场取样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后视为甲方接收。

  5.货到现场三日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因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按时将货物送到施工现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乙方须保障甲方使用其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解除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绝更正,或乙方迟延履行合同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迟延付款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从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生效,如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双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地址发送邮件15日后视为送达。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企业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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