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模板汇编六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购销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购销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 、乙 双 方根 据 合 同 法 ,本 着 公 平、公 正、平 等 、 互 利 的 原 则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砂石骨料购销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砂:5mm以下。 石:5~20mm 20~40mm、
2、产品的质量要求
细骨料不允许含有泥块,其含水率应小于6%,细度模数应控
2.4~2.9,含泥量应小于2%,含水率波动不得超过0.2%。粗骨料的抗压强度不得低于60MPa,超径小于5%,逊径小于10%(用原 孔筛检验)。针片状颗粒含量小于18%。石子表面含水波动不得超过±0.2%。砂石骨料的其它品质指标要求按照JTG B01--20xx 《公路混凝土施工规范》执行。试验取样及检验方法按JTGD40-20xx和有关标准执行。
二、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满足甲方施工高峰期至少连续 5天的各级配标号混凝土浇筑所需的各种规格的骨料的需求。
2、计量方法:计量方法按乙方将砂石骨料运至甲方砂石骨料场,由甲方质检人员进行品质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收方。计量方法为砂、小石、中石按甲方人员实测自然方量为准。并现场进行收方签字,结算凭单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有效,乙方有关人员必须在凭单上签字认可。经甲乙双方签字的凭单作为砂石骨料结算依据。砂石骨料的交货地点为甲方的砂石骨料场。乙方运送砂石骨料的运输单由甲方现场人员签字验收方可有效。
2、乙方砂石骨料运输由甲方现场负责人通知,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必须将砂石骨料运至甲方砂石骨料场。
四、砂石骨料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价格指运至甲方砂石骨料场的价格(包括运输费、过路费等)。
1、砂石骨料价格:砂按每100.00元(壹佰元)/立方。各型骨料按90.00元(玖拾元)/立方计价。
3、砂石骨料的货款结算
乙方凭由甲方收方人员签认的砂石骨料运输单到甲方核实本月砂石骨料方量。经甲方确认的当月砂石骨料方量作为结算依据。并在本工程完工后结清全部款项。
五、对不符合要求的砂石骨料的处理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砂石骨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不符合要求规定,甲方现场验收或收方人有权拒收不合规定的砂石骨料,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责任,其有关人员应给予配合。
2、由于乙方提供的砂石骨料不合规定,乙方负责砂石骨料成本、运输等的一切责任。
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对各种砂石骨料数量的要求供应砂石骨料,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供应。
2、若乙方不能按时、按量、符合质量要求的提供砂石骨料时,甲方将对 乙方进行当月砂石骨料总价格30%的经济处罚,并追加乙方由此原因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由于乙方违约,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溯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甲方提供砂石骨料堆放场地,并保证堆料场道路的畅通。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2、本 协 议 一 式 贰 份,甲 乙 双 方 各 持 一份。本 协 议 自 双 方 签字 之 日 起 生效,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2
采购方:
供货方:
鉴于:
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鉴定如下货物的采购合同:
采购方: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公司,其法定住所为[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买方”);
供货方: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住所为(“卖 方”)
(买方和卖方合称“双方”,单称“一方”,汽车配件购销合同表格。)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互利的情况下同意根据本合同以下的条款和条件买卖有 关产品,并签署以下合同。
1、商品
2、原产地
3、质量
1) 卖方应按本合同第 1 条和第 4 条的规定向买方供应产品。产品的生产场 地应经买方事先同意。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作出不符合本合同规 定的改变,亦不得改变产品的生产场地。
2) 卖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第 1 条规定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 品。
3) 买方提出的任何质量投诉,卖方应立即采取更正行动予以改进并在 XX 小时内反馈给买方。
4) 卖方应主动、积极地参加买方发起的质量改进活动,如质量免检等,以 利于共同进步。
5) 卖方应保证所有生产和供应的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和安全的法律法规要求。
6)其他要求(双方应在此加盖公章并签字进行确认): 产品执行标准: (国标,行业标准,或厂标等)
4、订单安排
1) 卖方在此同意给予买方产品的优先购买权,在任何情况下首先满足买方 对产品的购买需求。买方向卖方发出订单采购产品,卖方应严格按其时间和数量 交货。在卖方每次交货后,双方的授权代表应联合签署二份确认单,确认买方实 际收货的数量。实际购销的产品数量由买卖双方定期依据确认单核对确定。
2) 卖方对买方提供的订单应在 XX 小时内予以确认,并通过书面通知、传真 或电子邮件将确认的信息或问题反馈给买方,否则视为默认接受订单。
3) 卖方不断改进其绩效,确保 100%的供应可靠性,缩短供应时间,提高 供货或订单变化的灵活性,配合买方共同提高采购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4)买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卖方产品的质量、订单的执行情况、 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产品品质及数量进行调整,并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卖方, 卖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5、价格及付款
1) 让利给用户。每年应重新讨论并达成新 的价格。
2) 条件如下遵循以下价格:
单价 产品名称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含增值税) 金额 (元) 交货时间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以上单价含增值税 17%。
3)任何价格变化须经双方同意并确定生效及截止日期,还未履行的有关订 单或销售通知(如果存在),应与最新的双方同意的价格一致。
4)付款条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合同全额 17%增值税发票后 7 个工作 日内支付全额货款, 卖方在收到买方全额货款后 7 方指定地点 。
6、 支持与合作
1) 买卖双方确认依照买方的采购方针,通过共同努力,向战略合作伙伴方 向发展。
2) 卖方确认配合买方发起的供应商考核、供应商质量体系审核及供应商会 议等活动,以达到优化质量及价格的目标。
3) 买方将每季度评估一次供应商的表现,更新其认可的供应商名册及供应 商关系,如卖方表现不符合要求,
买方将反馈给卖方督促其改进。
4) 为发展新业务,买方鼓励合作伙伴型供应商早期介入买方的产品开发过 程,产品、开发过程中的产品和/或开发后的产品的知识产权应属于买方,并且 合作伙伴型供应商不得因此而收取费用。
5) 如买方提供了有关的设备、工具、测试仪器、模具等给卖方,卖方应妥 善保管,正确使用及维护,如有任何严重损坏应在 XX 小时内以书面、传真或电 子邮件等方式正式通知买方, 并经买方同意立即采取正确措施加以复原或向买方 原价赔偿。 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发送到买
7、包装
1.所有货品应按国家标准或买方要求包装,以适应长途海运、邮寄、空运 或汽车运输以及气候变化的要求,防潮、防震、防尘并符合安全环保或特殊的危 险品储运要求。
2.交运产品时应同时随货提供一份完整的装箱单或发货票,标明合同号、 商品名称、数量及产品说明等。
3.产品说明、商品名称、规格及数量应清楚地标注在每件外包装及必需的 内包装外面。
4.双方对包装的特殊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发运及交货
1) 交货方式:买方现场 交货地点:XXXX 号 交货日期: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 运输费:由卖方承担 保险费:由卖方承担
2) 所有货物发运应严格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3) 卖方应按照订单规定的时间交货,每延迟一周交货则卖方须支付交货货 物价格 10 %的违约金。
4) 卖方必须在发运前[ ]日将货物名称、 数量、 毛重、 运输方式、 起运日期、预计到达时间及其它相关发货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买方。
5) 对于买方提供的需循环使用的运输材料、运输工具、包装或设备等,卖 方应按照相关的要求进行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与维修,合同范本《汽车配件购销合同表格》。如有任何严重损坏应在 XX 小时内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正式通知买方,并经买方同意立即采 取正确措施加以复原或向买方原价赔偿。
6)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卖方负责向承运方 交涉赔偿。买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 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并及时通知卖方;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买 方可先暂行接收, 同时及时通知卖方, 卖方在接到通知后要及时补送; 属于多发、 错运商品,买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并及时通知卖方,因此而发生的一切 费用由卖方负担。
9、检验
1) 卖方应随货将有关的出货检验报告或证明提供给买方备查。
2) 买方按上面所述各方同意的质量、技术规格、订货及要求等进行收货并 做来货检验。
3) 若产品不符合要求并确定退还,由卖方在一周内将来料拉走。买方可协 助安排发货,但所有费用(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等由退货引起的费用)由卖 方承担。若卖方未在一周内将来货拉走,一切后果由卖方负责,且买方有权要求 卖方根据本协议承担未交货的违约责任。
4) 若产品不符合要求,但因使用紧急而被确定挑选,则卖方应立即组织挑 选或由买方直接组织挑选, 卖方需无条件协助买方,第一时间提供必要的技术 支持,包括派遣专业工程师或操作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 承担。
5) 对于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所引起的争议,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协 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则按照第 14 条的约定解决。
10、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
产品的所有权和损失或损害风险在买方根据第 9 条规定对产品进行检验合 格后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11、不可抗力
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例如地震、台 风、水灾或其它自然灾害、火灾、爆炸、民事或军事当局的行动、动乱、 骚乱、 战争或其它未曾预见和不可避免的超出其合理控制能力之外的不可 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事件”,则该受阻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 ) 事件发生后
[48 小时]内提供有关事件的详细情况和证明文件,说明其不 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的理由。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可以中止履行其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 (在此情形下,本合同期限亦应作相应延长),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 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毫不迟延地继续履行其义务(如可 能的话)(或者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采用其他方法履行义务)。此 外,在继续履行或采用其他方法(在此情形下,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 一方应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期间,应允许并尽所有合理的努力 使得另一方选择其他服务。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
使其不能 履约或延迟履约而遭受的任何损害、增加的成本或损失负责,这种不能履 约或延迟履约不被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 声称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 适当的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并争取在尽可能最短的 时间内恢复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的义务。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后果妨碍一方或双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 或部分义务达六(6)个月或以上,则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 同的影响,通过协商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免除受影响方在本合同项下的 部分义务或推迟履行本合同。
12、违约或终止 、违约或终止
1) 若卖方未能履行合同所约定的任何条款,买方有权在书面通知卖方后立 即终止合同或拒收产品, 同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损 害。
2)买方终止本合同并不免除卖方在本合同终止前累计的应向买方承担的义 务或债务。 3) 若买方无正当理由取消或终止合同或订单,卖方有权要求赔偿因此而发 生的一切损失和损害。
13、索赔
如卖方提供的商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无论这种不符合是由于卖方的 原因或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承运方的原因造成的),买方应及时通知卖方。 卖方有责任立即解决,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4、争议解决
由本合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任 何一方书面要求协商之日起六十(60)天内,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任 何一方可以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 按照上述委员会的程序和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庭由三(3)名仲裁 员组成。每一方选择一(1)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 CIETAC 主任指 定。第三名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仲裁程序应使用中文进行(如果任何一 方要求)。CIETAC 仲裁庭所做的裁决为终局的并且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争议处理过程中,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其他所有不受争议影响的规定。
15、保密信息
1、如果买方和卖方于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义务时交换保密信息,则该保密 信息的使用不得与本合同相违背。2、 如果以书面形式披露保密信息,应明确注明披露方的姓名和“保密”、 “专 有”或实质上有同等涵义的文字。如果以口头方式披露,披露的保密信息 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简要记录,明确注明披露方的姓 名和“保密”、“专有” 或实质上有同等涵义的文字,并在披露日后 30 天内发送给保密信息的接受 方。 3、 除非以书面方式另行约定,保密信息的接受方应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接 受方可以在该方雇员需要知道的时候披露保密信息,并且该方雇员以书面 形式同意对披露方披露的保密信息保密,并尽与接受方自己的保密信息相 同的注意义务。 4、 本条中,保密信息指一方所获得的与另外一方或其事务有关的任何信息, 但一方对从另一方处获得的下列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
该方在从另一方处获得该信息前已经拥有或知晓的信息;或 该方未利用另一方保密信息独立开发的信息;或 非因该方过失已为公众知晓或将为公众知晓的信息;或 该方从另一方处以外的地方可以获得或将可获得的信息;或 在该方通知另一方其不会接受任何其他信息后获得的信息。 本条条款和条件在本协议因故终止后[三(3)年内]继续有效。
16、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并由中国法律解释。
17、全部合同
本合同构成双方就主题事宜达成的完整合同,并取代之前所有的合同、协 商、信件和保证,无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明示的还是暗示的。本合同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不得进行修改。
18、转让
本协议中卖方的任何意思表示均构成永久有效的要约; 未经买方事先 书面同意,卖方不得转让、让与或处置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或义务。 本协议中买方(及其下属企业)的任何意思表示均不构成承诺;承诺 内容以具体订单为准。
19、未弃权
一方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法律规定的或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 施并不损害该项权利或补救措施, 亦不视同或被理解成对该权利或补救措 施的放弃或变更,不排除在以后任何时间行使该权利或补救措施,对任何 此类权利或补救措施的单独或部分的行使并不排除对其任何其它或进一 步的行使,亦不排除对任何其它权利或补救措施的行使。
20、可分割性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被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则该条款应(在其无效 或不可执行的范围内)失效,视同未曾列入本合同中,但这并不使本合同 任何其它条款失效。 双方然后应尽一切合理努力用一条其效力尽可能接近 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的原有效力的有效的和可以执行的替代条款来取 代该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
21、通知
本合同下的通知应由发出通知方签字盖章,以书面形式发到第 21.2 条列 明的地址或一方不时书面通知另一方的其他地址,并在以下时间视为送 达: 如果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的,为发出后的下一(1)个营业日; 如果以快递形式发出的,为受通知方在收据上签收的日期; 如果以邮件形式发出的,为受通知方在挂号信的回执上签收的日期(如果 需要送达回执) ,邮件应寄至下列有关地址或者按照本条规定经通知的其 它地址。
通信地址 致买方:XX 公司 地址:[XXXX 号] 邮政编码:收件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如致卖方:[ ] 地址:[ ] 邮政编码:[ ] 收件人:[ ] 电话:+86 [ ] 传真:+86 [ ] 电子邮件:[ ]
22、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20xx 年 X 月 X 日起生效,到 20xx 年 X 月 X 日截止。 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应协商议定是否续约。如果双方同意续约,应另 行签署相关合同。
23、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在原件上盖章 并签字后生效。
24、附件
本合同包括以下附件(技术协议或质量标准) ,附件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买方( 盖章) 卖方( 盖章):
授权签字: 授权签字:
日期: 日期:
购销合同 篇3
采购方: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XX (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甲、乙双方购销经营活动中的民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秉着互利互赢、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如下协议。
一、 合同行使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截至20xx年9月30日止。
二、 质量标准及要求:
① 乙方供给甲方的烟煤燃烧值必须达到6200cal/㎏(含)以上,对不达标影响到甲方正常生产的烟煤由乙方自行拖回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已烧烟煤款。 ② 烟煤水份控制在9%以下,超标的水份根据磅单按百分比扣除相应的实际重量。
③ 当乙方对化验结果有异议时,可以重新取样送权威检测机构进行化验。
三、 烟煤价格与付款方式:
烟煤价格按730元/吨予以结算(不含发票),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垫第一车煤货款做为甲方的`质量保证金,从第二车煤起,乙方发给甲方的每一批次烟煤款在两个工作日之内由甲方按时支付,不得无故拖欠,遇特殊情况,最长不得超过七天,否则按10%
的比例计算滞纳金。年底前,甲方结清乙方所有煤款(含质量保证金)
四、 乙方需保证甲方正常生产所需用煤,不得随意中断对甲方的烟煤供应,因考虑交通、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的存在,故甲方应合理安排相应的库存以备急用,且至少提前两天向乙方提出采购申请。
五、 甲、乙双方诚信合作,在合同行使期内,价格不变动。本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续签合同,按即时市场价格予以协商。
六、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日生效,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xx年5月13日
购销合同 篇4
供货商(甲方):北京义汇春商贸有限公司
购货商(乙方):北京惠新芝兰轩茶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产品名称、品牌、数量、单价、总价及产品备注:
二:货款结算
1、 付款方式: 签订本协议当日支付总价款10%的定金,剩余货款于送货后10日内支付
2、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黄寺支行
汇款帐号:91040154740003463
3、 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款项。货款到达甲方账户后,甲方于七个工作日内发出货物。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都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索。
四: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经双方使用中华食物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玉米交易,根据网上交易标书内容及交易结果,就 (以下简称甲方)销售,并由玉米给 (以下简称乙方)中华食物网作为第三方贸易监管服务一事达成共识,并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下签署本合同,合同条款及各方权利义务如下:
一、(一) 品名:中华食物网
(二) 数量:+/-5%) 合同总条款:
(三) 包装:
(四) (特殊指标参数:产地水分) (四) 品质: 参见中华食物网(□站台 □到站 □平舱 □其他) (五) 单价:根据网上交易结果,合同价为/运输方式及运费:
(五) 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为
(六) 到货通知:货到指定交货地点后,由中华食物网通知乙方到货信息,到货信息将以电话或传真形式进行通知。
(七) 质量检验方法:乙方接到到货通知后,应于两天内进行验货。如对品质无异议,乙方 根据合同价格付款提货。如存在异议,则可提请由中华食物网委托第三方检验。如两天内未进行检验,视为认同甲方检验结果。
(八) 数量检验方法:数量检验以目的地检验数量为准。如果目的地不具备称重条件,且使用编织袋包装,则双方同意根据出库件数为依据,每件60公斤计算。
(九)货款支付:乙方于交货地对品质认可后两天内将该批次余款一次性支付甲方。甲方开具发票后,中华食物网将乙方保证金充抵货款后支付给卖方。
(十)提货:应在支付货款后于交货地免租期( 天)内尽快提货。如因买方未及时提货造成的损失由买方自行承担。
(十一)发票:乙方支付甲方货款后,甲方应于乙方汇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发票。付款时间以银行账单为准。
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能及时供货: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到货,将按照该批次货款金额1%的比例处以罚金,该罚金由中华食物网代为扣缴并支付给乙方。
(二)品质争议:如双方对品质出现争议,则可由北京富强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 )进行品质认定,双方均认可该检验结果,并以此为仲裁依据。如其中一方对品质提出异议,经检验后确认品质存在问题,则相关检验费及由此产生的滞期费用由另一方承担,如果检验结果符合合同规定,则相关检验费及由此产生的滞期费用由提出检验方承担。
(三)检验滞期:如双方因品质争议而涉及第三方检验,由此引起检验费、延期提货及其相应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该赔偿由北京富强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监管机构予以执行。
(四)货款支付:乙方应于确认品质后两天内将余款付清,中华食物网确认后,乙方提货,如乙方没能在该期限内付款,则视为乙方放弃此单交易进一步执行,甲方有权委托北京富强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华食物网处理该批次货物,并由中华食物网扣缴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作为甲方损失。付款时间以银行付款单为准。
(五)提货:如乙方支付货款后未按时提货,致使整个提货时间超出站台免租期所以引起的站台费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发票:如乙方要求发票,在乙方支付甲方每批次货款后,甲方未能按时分别开具发票(十个工作日内),如超出规定期限,中华食物网将从乙方所缴纳保证金(已充抵甲方货款)中扣缴税款差作为支付乙方的补偿。
三、罚金额度: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发生纠纷所致罚金总金额不超过保证金总额,即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四、不可抗逆:如遇不可抗逆因素(如自然灾害、地震、强风、阴雨天等)造成甲方不能按时交货,则交货时间可以顺延。
五、本合同制定以中华食物网平台交易结果及交易发布时标书内容为依据,不是交易结果且没有在标书中提及的事项以此合同为执行依据。
六、争议仲裁:合同各方本着协商的原则处理贸易当中出现的问题,若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由中华食物网留存一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各方应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6
合同编号:20100210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山东泰鹏家居有限公司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肥城市鑫鑫工贸有限公司
第二条 质量标准:钢质散热器必须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及技术标准GB50242-20xx的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并严格执行经八路高层住宅招标文件JAJB-0104的规定。材料进场后如需进行复试、检测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在规定的期限内对所供应的产品质量负责。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无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原材料检测检验报告、合格证原件。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无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的全部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交(提)货时间、方式、地点:交货地点为济南经八路高层住宅工地东楼。交货时
间:以乙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交货方式:双方按合同、国家质量标准及图纸进行验收。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到经八路高层2号院工地东楼,甲
方承担运输途中一切费用和卸车费用,在运输及材料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货到工地后由乙方工地负责人和工程监理进行验收,
发现到货与合同规定的品种、规格、材质、数量、质量不符,应在7日内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均由甲方负责。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按实供数量结算,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供方出示正式
发票15日内付货款50%,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总货款的95%,余款5%为质量保证金,交房验收合格后2年内无质量问题付清所有货款。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待质保期满,双方货款结清后,10日内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工业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应负责产品的调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2‰ 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不能按时交货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货,则甲方应付给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2‰ 的违约金。乙方工程结束若有部分剩余产品,按本合同价退货,退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2‰ 的违约金。
4.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在双方未达成协议前或双方不能达成新的协议,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甲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甲方应按延期交货价款的 2‰ 作为违约金付给乙方。
5.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施行,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须向对方偿付因解除合同带来的经济损失。
6.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货或供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7.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8.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 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不得转让。如一方转让,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对方承担因此而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依法向 济南 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乙方肆份,甲方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质量的法律法规,如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安全质量问题,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2)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环境及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如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及职业健康问题,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出卖人(章):肥城市鑫鑫工贸有限公司买受人(章):中铁十局集团济南铁路工程有限公司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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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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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地点: 济南市经八路2号院高层住宅工地 签订时间: 20xx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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