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购销合同合集6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材料购销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材料购销合同 篇1
购货单位:xxxx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xxxx广告材料商行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产品名称:T型立柱广告材料
第二条 数量:一批
第三条 货款总费用:玖拾捌万元正(¥980000.00)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支付乙方货款总
额的40%,乙方运货到甲方指定场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天内,甲方再支付乙方货款总额的50%,待本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货款总额的10%。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五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1%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五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2)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五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五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五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
第六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江阴市xxx传媒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江阴市xxxx广告材料商行(盖章)
日期:_20xx_年_xx_月_xx日 日期:__20xx__年_xx_月_xx_日
材料购销合同 篇2
当事人协议若一致订立原材料购销合同的,该原材料购销合同中要明确规定产品的具体内容,产品价格、数量,如何进行产品交货,验收方式,各方违约责任及怎样承当等等。以下是原材料购销的合同范本,欢迎阅览!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就原材料 采购与应事,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基础上签订原材料采购与供应合同,并就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同数量与单价:
1、本合同含税单价 元/吨,乙方保证向甲方供应 每月 吨。
2、乙方运输重量以甲方过磅为准。
3、甲方应提供足够材料堆放场所。
二、质量要求,乙方对质量应负责的条件和要求:
1、指标要求: 粒度% 以下,水份控制在 %以下。
2、如乙方所供的磷渣含水份超过标准,超过部份扣除部份重量。
3、乙方所进材料不得有杂物杂质。
三、交货地点方式:
1、地点甲方指定(九龙水泥厂厂区范围),乙方承担一切运输费用及路途风险。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乙方垫付供应材料款一个月,即:4月材料款推延至6月份结算,以此类推。
2、结算的材料款,乙方不得支付现金,应部份转为水泥款,水泥价格以结算时水泥市价为准。
3、合同有效期限:合同生效时间至 年月底。
五、合同终止条件:
乙方未按照规定供应材料或甲方已停产,双方协商变更。
甲方:授权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材料购销合同 篇3
需方:浙江舜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供方:江苏宿迁市宏博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守信的公平原则,经供需双方友好、积极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概况:
1、宿迁水木清华1#-9#楼在建外墙保温工程,采用材质为ZL胶
粉聚苯颗粒(EPS)砂浆,饰面抗裂砂浆及与此配套的辅料。
经业主招标,指定宿迁市宏博节能工程有限公司为该工程墙体
保温主材供货商。
2、供方确保所供本工程的保温材料,为本厂最高级别,最优之产
品。
3、辅助材料由需方视情况自行采购。
4、工程地点: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与黄海路交界处。
二、单价
1、保温砂浆浆料42
0元/m3 2、饰面抗裂砂浆料480元/T。
3、锚栓0.15元/套。
4、0.7m/m镀锌金属网3.8元/㎡,5.4×4耐碱网格布1.7元/㎡。
(上述单价系指货到工地进仓堆放的含税终价。)
三、验收 计量
1、抗裂砂浆以现场过磅为准,+差不得超出1%
2、保温砂浆每包装袋为0.05立方,20包装袋为1立方。按现场
容器随机抽检为准。
3、供方每批次供货时必须出具一切必备资料及送货通知单。由需
方仓库人员核实数量、规格、型号后指定堆放仓库,供方在卸货堆放过程中必须遵守该货运输、堆放的技术要求。
四、付款
1、一月一结,供需双方核实当月已供货的数量、金额,次月10日
前支付月结部分货款的60%
2、供货结束后,结算总款的20%
3、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总款15%,留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按
需方与业主方所签合同为准,保修期满一个月后无息付清货款。
五、其他约定
1、需方根据施工进度,电话或传真通知供货,供方应积极组织准
备货源,隔日必须按通知要求的规格、型号、数量及时送达工地。如发生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供货的,供方必须提前24小时告知需方,说明原因,征得需方工程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时发货,若既不告知,且又不能说明延时发货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待料的,供方必须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供方所供的`保温材料,其各项技术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及当地有
关部门的标准,符合设计要求。保温砂浆的浆料粘结度、冻融性应符合该地区最低气温环境的使用要求。按进场批次,供方负责4个批次随机抽取试样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压缩强度、燃烧性能,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等指标的检测,并向需方提供四个批次经检测合格后各项技术指标的检测报告。
3、供方生产的保温砂浆、抗裂砂浆,其采用的原材料必须采用同
一厂家,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可靠。还有产品质量原因而引起的质量问题,供方承担一切责任。运输搬运过程中应做好防雨防潮工作。
4、需方应合理科学安排用料计划,提前通知供货单位,确保施工
现场的道路畅通,提供堆放货物的场地或仓库。
5、按合同要求付款。
6、供方无故延误时间发货三次或以上的,需方有权终止合同,选
择其他厂家供货。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就本合同相关条款产生纠纷,首先应友好、坦诚、积
极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七、本合同一式多份,根据需要双方各执分数。
甲方:浙江舜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江苏宿迁市宏博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担保方:
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
签订日期:
材料购销合同 篇4
甲方(购货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防水材料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依照双方送货单确定具体的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执行。本合同单价包括材料的制造、采购、运输、保险、税金,及货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的费用,还应包括检测、维护、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
2、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乙方须随合同向甲方提供用于防水材料施工的有关技术资料。乙方产品满足甲方工程设计图纸上的防水材料的要求和各项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若设计图纸不明确的指标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范及标准。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乙未经使用的全新的防水材料。在防水材料铺装阶段,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及时派出现场服务人员,处理现场发生的有关技术问题,免费派人指导铺装。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与材料本身有关的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甲方取得联系,或到达甲方指定的现场。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数量、计量方法:
乙方同意本合同防水材料采购工程量为设计估量,甲方有权利在工程实施中对招标材料的数量进行调整,并按实际双方签字确认供货单上合计数量进行结算。
2、计量单位:KG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及费用 防水材料应具备能够多次搬运、装卸的包装。包装箱外应用不褪色的油漆,按规定印上清楚醒目的包装标志,对无包装的防水材料甲方不予接受,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标志应包括:生产厂家名称、厂址、批量编号、防水材料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商标、生产许可证明号、规格。防水材料在运输中发生的任何情况,所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包装费由乙方负担。
乙方运输货物到甲方施工地点前发生的装卸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及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
乙方按与甲方签订的供货计划执行。并且根据本工程的特殊情况,乙方按调整供货计划进行供应。甲方应定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交货的有关事宜(包括数量、时间、地点等),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乙方在交货前将生产厂家名称、防水材料名称、批量编号、数量、生产日期、商标、生产许可证号等用传真方式通知甲方。
2、运输方式:乙方送货,乙方运输货物到甲方施工地点前发生的装卸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及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3、到货地点:甲方施工地点(昆明地铁首期工程十标项目施工场地)。
第五条 交货期限 根据甲方通知,乙方在双方确认计划之后的5天内(或按计划要求的时间)把产品运到甲方施工地点。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当月25日结算,乙方开具税票结算货款,5%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防水材料送有关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后28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七条 产品的验收
1、甲方有权随时随地对乙方所供材料进行抽检。检测合格,检测费由甲方支付;检测不合格,检测费由乙方支付。
2、验收标准严格按照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甲方图纸设计要求及《昆明地铁首期工程防水材料采购技术要求》。
3、乙方供货中必须按国家规定提供每一个批次合格产品质量保证资料。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在材料检测中,如发生材料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甲方将封存乙方所供批次的材料,并将该材料样品在2天内送至昆明市有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材料复检。复检取样由甲方、监理单位、乙方共同参加,复检的检测费用及因此发生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支付。复检合格,该批次材料可以继续使用,复检不合格,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将封存的材料运出施工现场。在材料封存期间,乙方应在3天内按供货计划要求和甲方的通知,提供检测合格产品,不能影响材料供货进度。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施工总承包单位规定的送货时间、地点、路线等执行。乙方应对其进入现场的供货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注意人身安全。如因乙方原因,在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2、乙方的所有货物(包括包装)必须为无污染的环保产品,甲方将拒绝任何有污染和危险的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3、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同意或不能利用的,由乙方负责退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4、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退换的,乙方应负责退换,并承担费用。甲方不要求退换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5、如乙方未能根据第四条规定的日期和地点交货或者未能在3日内换货,乙方应支付甲方该批货物价款3%的违约金。如一方两次以上违约,另一方将有权终止合同,违约方将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乙方在防水材料检测过程中,无论是按照国家规定对材料每一个批次进行检测,还是乙方所供材料的抽检,只要检测不合格,必须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甲方除将此次货物全部清场并终止合同外,乙方必须承担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材料计划的,交货日期可以顺延。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材料购销合同 篇5
买方:赤峰野驰装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方)
卖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承建的翁旗公安局公安业务用房工程购买乙方外墙保温材料 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品名、产地、品牌、规格、颜色、材质、数
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及保修
2.1产品的质量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执行,乙方保证产品符合环保标准及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有害物质排放的相关标准、规范,同时应符合甲方对该产品的特殊要求 。乙方对产品质量负完全责任,保证安装、使用后能够通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
2.2乙方对产品的保修期限为: 年,自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日内道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或做更换处理,逾期按每天元累计计算违约金。
第三条.计量方法
以乙方根据甲方通知实际交付的数量为准,由甲方库管员和
采购人员签字确认,双方约定误差在 内。
第四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由乙方按国家规定标准包装,如无相关标准按双方约定的有利于保护产品的方式进行包装,包装物由乙方负责供应,不回收。双方约定的包装物和包装方式为:乙方负责。
第五条.交货地点.方法及期限
5.1交货地点为甲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即: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通知乙方将货物运到其他地点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但甲方应在交货前日内以自己的名义盖章后书面通知乙方)。标的物所有权自交货时转移至甲方。
5.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负责送货;(2)乙方负责委托第三方运输;(3)甲方自提自运。
5.3货物装卸采用第 种方法执行:
(1)乙方负责装卸;(2)乙方负责装,甲方负责卸;(3)甲方负责装卸。
5.4交货期限:
双方约定乙方在 年月日前交货,或按甲方通知的时间、规格、数量、品名交货,但甲方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
第六条.交货和结算凭证的特别约定
6.1交货时双方应做好书面记录,明确品名、数量、质量、规格等货物基本情况及交货时间、地点,相应送货单必须由甲方相应的库管员和采购员、项目经理共同签字认可,并由乙方完善相关结算凭证的审批手续,在甲方财务部挂账后方有效,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交货义务。
6.2乙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作为结算凭证的经办人,受托人在结算凭证上的签字行为,视为乙方确认。
6.3每次送货后,必须使用乙方提供的经双方认可的送货单,并由乙方委托人员在送货单的结账联上签字确认。乙方须在送货后五日内凭甲方认可的送货单、材料入库验收单到甲方开具内部
结算付款凭证作为结算依据之一,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当次货款。乙方从送货单开票之日起90天内须完善甲方审批及财务挂账手续,否则该送货单自动失效,并视为乙方放弃收取该笔货款的权利。若甲方有关人员故意拖延相关结算单据的签字时间,乙方可及时函告甲方,甲方应予以及时处理。
6.4乙方应明确:甲方任何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管人员、项目经理、库管员等)任何时候以甲方或甲方相关项目部的名义向乙方出具的欠据、收据、承诺及其他任何法律文书等,必须经甲方分管、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并在5日内到甲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七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7.1产品的价格,以双方约定的为准。
7.2货款结算与支付: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甲方财务制度和下表约定结算支付款项,并以乙方到甲方办理完各项审批手续之日为付款起算日。
第八条.验收约定
双方按国家规定的方法及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双方接交时只对数量、包装、外观等进行验收,质量、规格、型号等以国家相关部门检验为准或者以安装、使用后相关部门验收为准。
第九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9.1双方在交接时如出现数量不符,则双方按实际数量交接,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如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破损的,则又双方开箱检查,检验产品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则由乙方更换。如当时不能发现问题的,则在今后发现情况后,甲方有权随时提出异议。
9.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0.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2%的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含延误工期、建筑方索赔损失)。
10.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部符合约定的,由乙方负责退货、更换,并从合同约定交货之日起至更换后产品符合约定之日止按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除按甲方通知的时间退还已经支付的货款外,还应安已付货款的20%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按时退还货款的,还应安同期银行逾期付款利息承担违约责任。
10.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每逾期一天200元累计计算并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其他损失(含建筑方索赔等损失)。
10.4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如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甲方及其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0.5乙方保证所交场频为全新产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甲方在任何时候发现上述情况,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退货、更换,并按本条2款承担违约责任。若已经安装或使用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包含返工、建筑方索赔等损失)。
10.6安装或者使用后,因乙方产品原因不能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的,视为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按本条第2款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返工及建筑方索赔等损失。
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1.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11.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经甲方确认,允许按(1、4)项执行:
(1)延期履行;(2)部分履行;(3)不履行合同;(4)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条款
13.1交货时,乙方应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使用说明等,否则视为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合格。
13.2乙方收款时,应当出具合法有效并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票据,否则甲方可暂停付款。
13.3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应该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其他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5天内付清,否则按同期银行逾期付款利息承担责任。本合同所约定的损失包括因产品原因引起的建筑方索赔等。
13.4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5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地点、电话联系,各种通知以电话联系的,自电话接通之时为送达;以信函联系的,自信函发出后三日为送达。
13.6凡遇规格与合同不符,应当另行以补充条款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完全理解并指导其真实意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时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材料购销合同 篇6
需方:江苏城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大丰市闽丰木材加工厂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遵照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循。
一、甲方因承建 徐杨安置小区二期2#地库 工程,地点 鸿海路 工程时间自20xx年3月16日起。现施工需要购买的建筑材料,经乙方核实,同意出售。
二、品种、规格、数量、单价及计量单位:
规格最长为4米,规格及数量以甲方提前三天通知为准。品种、详细规格以甲方签收的送货单为准。(本合同暂签购货200m以内,超出供货必须补签协议)
三、甲方提前五天向乙方提供建筑材料表,以便乙方按时、按量供应,确保工程如期竣工。(品种:铁杉、花旗)
四、本合同材料规格要就及价格:单价按1950/m,3.90m*0.38*0.88公分按4m*0.04m*0.09m计算,2.90m*0.038m*0.088m按3m*0.04m*0.09m计算。
付款方式:月结付垫款50%,地下室上来付20%,余款到20xx年1月26日结清。(如果用承兑汇票贴3.5%利息不含税票) (地下室上来付总货款70%)
五、乙方提供的材料送到甲方工地时,甲方要及时派人进行数量、规格的验收,并做好签单手续,以后结束按签字单为准。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付款,如未能及时支付款项,逾期乙方按尚欠材料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二向甲方加收滞纳金。
2、在供货合同期间,甲方如中途更换材料供应商,应无条件地将乙方供应材料款的尚欠款在半个月内付清,同时并支付所欠款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3、甲、乙双方如有违约行为,除按约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外,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七、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供应材料,甲方应按约定及时付款,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材料总金额的日计千分之一作为违约赔偿金。
八、解决纠纷方式:如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淮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多份,双方根据需要各执数份。
本合同履行地为甲方经营所在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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