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时间:2022-10-29 18:26:56 购销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购销合同集合六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购销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用的购销合同集合六篇

购销合同 篇1

  供方:__广州市黄浦区太塑塑料原料经营部(许环周)_(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广州蓝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陈忠勤)_ 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二. 产品质量

  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三. 付款及结算方式:

  1.款到两日内发货,11月15日前首甲方支付首次货款金额 90%共计232575元(人民币贰拾叁万贰仟伍佰柒拾伍元整),余款10%共计25875元(人民币贰万伍仟捌佰柒拾伍元整)在甲方验收合格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结清。

  2. 结算方式: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指定财务人员银行收款帐户为:

  银行户名:腾滇

  银行账号:xxxxxxxxx

  银行开户行:xxxxx

  四.交付方式

  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 地点。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2. 交付地点

  乙方指定的交付地点为:广州市白云区红旗路29号之一广州蓝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内。

  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 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 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___5__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五. 检验及质量保证

  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 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 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 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__5__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4.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六. 退货

  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 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 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 承担的赔偿责任。

  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 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十. 其他

  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 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3.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购销合同 篇2

  甲方:昆明维托天年科技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定购下列天年产品: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赠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定金(大写):_________(请交纳五十元以上定金)

  关于退换货规定:

  退换货原则:a、天年素系列产品拆封后不予退换;b、离子水机在通水之后不是质量问题不予

  退换,质量问题经检测确认后可换货;c、生物系列不予退换;d、换货产品只能等值交换。

  注意事项:凡各种未使用的产品拆封后退换货时,赠品必须收回,若无法收回按优惠价补差价

  后,方可办理退换货手续。

  由于涉及到送货费用、安装费用、材料费用等,因此送货后退货本公司将不退回定金。

  水机产品因特殊情况不得已退货的,本公司将收取一定的折旧费用:(不含人为损坏)

  使用时间退货比例使用时间退货比例

  未使用已使用未使用已使用

  一周内100%一个月内80%

  一星期内90%两个月内70%

  十五天内85%三个月内60%

  乙方已收到《天年牌离子水机安装及维修须知》并已详细阅知。

  本全同一式二份,甲、乙方执一份,经双方我们签字后生效。

  甲方经办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昆明维托天年科技有限公司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购销合同 篇3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采购试验耗材达成如下条款,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共同遵守执行。

  一、

  序号 乙方向甲方采购的产品如下(含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另附销售清单)

  货物总金额为 元(大写: )。

  二、交接货物时间:

  乙方向甲方采购的产品由甲方按乙方的需求进度交货,乙方需求计划应在每批供货前拾伍天以书面形式(传真确认)通知甲方。

  三、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应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事宜,其运输费用、产品损耗及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质量标准、产品验收方式及异议期限

  产品质量标准按企业标准执行,乙方收到货物若对产品有异议应在叁个月内提出。

  五、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元(约占产品总金额的30%)预付款,甲方产品生产完毕,乙方把剩余货款付清给甲方后,甲方安排发货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承担违约部分货款总额20 %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经他方要求拒不改正的,他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七、纠纷处理方式:

  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如有纠纷甲乙双方应尽力协调解决,协调未果在合同签订地进行诉讼或仲裁。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名盖章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供方单位(盖章):需方单位:

  供方代表人:需方代表人:

  年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4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含量规格、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商品名称

  商标牌号

  含量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送取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金额(大写)

  二、质量标准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送(取)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损耗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包装标准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需方鉴(公)证意见: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图文传真图文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卖方):xx种猪养殖场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购销仔猪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仔猪____头,规格为____,品种为____。

  二、仔猪售价为人民币____元/千克。

  三、付款办法:

  预购仔猪暂定数量乙方先付购猪款45%,计人民币____元。待仔猪购买结束后乙方付剩余55%,此时乙方可以运货。

  四、交货时间:甲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将验收合格的仔猪交付乙方。(时间可商定)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2.如果在收购中途,乙方停止收购,则按此时已收购数量付款。

  3.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仔猪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担应交仔猪款千分之一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仔猪,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六、乙方需要货车托运,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对所购仔猪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苗猪管理规定及管理办法。

  八、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 公主岭富强种猪养殖场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出卖人:xx黑猪养殖场(下称“甲方”)

  买受人:xx畜牧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本合同约定的嘉兴黑猪父母代种猪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质量标准

  甲方提供的本合同约定的嘉兴黑猪父母代种猪应当优质纯正,符合国家的种猪销售标准,并经过了科学免疫程序免疫和严格检疫。

  第二条 种猪交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的种猪数量1500头,具体交付数量和交付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

  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向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付种猪,并提供所有种猪耳号和系谱档案。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根据种猪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结算,具体价格及付款方式由双方代表(甲方代表为潘清煜、乙方代表为徐美根)以签署《结算单》形式进行结算。

  第四条 售后承诺

  由于运输等原因致使种猪交付后七日内死亡或伤残的,甲方承诺包换,病死猪由乙方依照当地规定处理,但所获补助归甲方所有。

  对不孕母猪,经过技术人员人工配种两次以上仍不受孕,乙方不愿饲养的,按母猪市场公允价格由甲方回收;乙方愿意饲养的,按当时商品猪市场价重新结算。对不能配种的公猪,经技术人员鉴定属于种公猪本身原因的,由甲方调换相同规格和数量的合格种公猪。

  第五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合同编号: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湖北久顺畜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销货单位:湖北大华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购销管理政策,在平等、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购饲料生产的各项原料,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要求饲料原料品种、数量交售。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3)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湖北大华饲料有限公司。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湖北久顺畜禽实业有限公司 。

  4.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重量以甲方过磅得出的重量为准。

  第四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经双方商定,价格为引岸价。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甲方需在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后的15天内付清款项

  第五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收货后的七天内;

  2.验收手段:化验室出具化验报告;

  3.验收标准:按双方约定的标准为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由甲方化验室进行实验;

  第六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7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公章)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购销合同 篇6

  买方:

  卖方:

  合同编号:

  一、、付款条件:预付款:25.3%(5000元),在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69.7%(13810元)

  二、6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付清5%货款(990元)。

  三、发 票:卖方收到全额工程款后,开具国内4%普通发票。发票与买、卖双方名称相同。

  四、技术要求:防静电PVC地板,型号为HF601B。底层为导电胶,中层为大于1cm宽的铜铂,间隔为1米(方格),上层为PVC地板(厚2mm),电阻为0.5M欧至5000M欧。

  五、施 工:要求文明施工,施工中和施工后要保持清洁,PVC地板粘接牢固、平整。出现施工事故卖方负全责

  六、工 期:工程用时一天,开工时间4月8日~4月14日,准确时间买方确定,提前两天通知卖方。

  七、验 收:以双方协议规定的第四条进行验收。

  八、保 修 期:自买方在验收日起质保壹年(人为原因或因原始地面导致地板质量问题除外)。卖方不收取任何保修费用,服务响应时间为12小时。

  九、其 他: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未尽细节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每天支付对方合同涉及总额的百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买 方: 签署人: 盖 章: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邮 编: 户 名:

  卖 方: 签署人: 盖 章: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邮 编: 户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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