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知法守法的广播稿

时间:2022-10-25 14:45:11 广播稿 我要投稿

小学生知法守法的广播稿(精选11篇)

  有在广播站锻炼的同学们,我们广播前都会提前做好广播稿,优秀的广播稿会带来更好的节目效果,那么写广播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学生知法守法的广播稿,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生知法守法的广播稿(精选11篇)

  小学生知法守法的广播稿 篇1

  开始曲《人民警察之歌》

  主持男:敬爱的教师们

  主持女:亲爱的同学们

  合:大家好!

  主持男:伴随着庄重的乐曲,我们“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了。

  主持女:本次广播由我们六(6)中队主办,我是主持人()。

  主持男:我是主持人()。

  主持女:这次红领巾广播的主题是------《学法知法懂法,让我们健康成长》

  主持男: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主持女:“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提高、社会礼貌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主持男: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本事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主持女: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期望。今日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期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必须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小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仅能够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主持男:邓小平同志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主持女:我们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本事,请听()同学带来的几点法律的知识和要求。

  演讲甲: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本事。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仅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我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演讲乙: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学校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应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演讲甲: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教师明白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三是同学们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教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进取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忙。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我,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

  男:根据世界心理卫生协会所提出的心理健康标准,并结合小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的特点,我们把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标准确定为6个方面,即智力发展水平、情绪稳定性、学习适应性、自我认识的客观化程度、社会适应性、行为习惯。

  演讲乙:1智力发展水平。虽然智力发展优秀者并不必须拥有健康的心理,但如果智力发展水平低下,那将毫无心理健康可言。所以,一个心理健康的小学生,其智力发展应属于正常。相反,若智力水平低下,是算不上心理健康的。

  演讲丙:2情绪稳定性。一个心理健康的小学生,一般是心境良好,愉快、乐观、开朗、满意等进取情绪状态占主导,但同时又能随事物对象的变化而产生合理的情绪变化。所谓合理的情绪变化是反应,当有了喜事感到愉快,遇到不幸的事时产生悲哀的情绪。此外,还能依场合的不一样,适当地控制自我的情绪。

  演讲乙:3学习适应性。一个心理健康的小学生通常喜欢上学,觉得学习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感到简便;对于学习资料往往抱有浓厚的兴趣,乐于克服学习上遇到的困难;学习效率高。

  演讲丙:4自我认知的客观化程度。心理健康的小学生能顺利地从以自我为中心向去自我中心阶段转变;能将自我同客观现实联系起来,主要从周围环境中寻找评价自我的参照点,对自我的认识开始表现出客观性。

  演讲乙:5社会适应性。心理健康的小学生往往具有独立生活的本事,自我的日常生活事务能由自我来料理,能适应不一样环境下的社会生活,乐于与同学、教师交往,让自我融入团体生活中,自觉用社会规范来约束自我,使自我的行为贴合社会的要求,而不是以自我为中心,把自我孤立起来,与周围的人群格不入。

  演讲丙:6行为习惯:心理健康的小学生一般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对外部刺激的行为反应适中,可是度敏感,也不迟钝;他们不会因鸡毛蒜皮的事情而大发脾气,也很少出现让人觉得莫名其妙的举动,其行为表现同他们的年龄特征相吻合。

  主持男:有了好心境生活才会欢乐,学习才会有提高,那如何坚持良好的情绪呢?

  今日我们交大家几招:

  演讲丁:要求能够少一点,抱负能够少一点。别人面前可少谈,受到讽刺不要难。别人做事求完美,受到伤害常自悲。目标定在范围内,自然心境就舒畅。对人期望不要高,期望别寄他身上。达不到要求别失望,每人都有优缺点,何必迎合自我求?疏导自我情绪平,有个健康好心境。当你勃然大怒时,许多蠢事都会干。与其到底后悔时,不如自我把心平。偶尔也要让一让,做事要从大事看。小事不必斤计较,能够减少己烦恼。遇到挫折先放下,不如做喜爱的事。能够找人诉烦恼,心境自然就舒畅,就舒畅。

  主持女:同学们,认真的想一想,今日,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为我们今后的成长创造了有利的学习条件,平时有父母的衣食之奉,教师的深刻教诲,机会难得,来之不易,大家不要辜负了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那种期盼之情,不能辜负了教师对你们的培养,更不要辜负了国家和人民给予你们的厚望。

  演讲男:仅有珍惜今日,努力学习,勤奋刻苦,奋发向上,才能谈得上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对得起教师,对得起养育自我的双亲......

  演讲女: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我应有的贡献。

  演讲男:时间过得真快,伴随着《人民警察之歌》,本期的红领巾广播就要和大家说再见了。

  小学生知法守法的广播稿 篇2

  音乐(《安妮的仙境》)

  男:敬爱的老师们!

  女:亲爱的同学们!

  男、女:大家早上好!

  男:在这金风送爽的季节

  女:在这瓜果飘香的季节

  女: D2之声又如约而至了。

  男:我是今天的主持人,来自五(6)正勇中队的z。

  女:我是今天的主持人z,同样来自五(6)正勇中队。

  男:今天的D2之声由这样几个版块组成

  女:【新闻袋袋裤】【做守法的小公民】【歌曲欣赏】【健康茶餐厅】

  男:下面先请大家收听由沈禾欣、王雨桐为大家带来的新闻袋袋裤。

  女:轻松来运动 享品质教育 快乐促健康 为人生奠基

  为丰富校园课余生活,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2012年11月1日,我们学校举行了第八届田径运动会。

  11月1日的田径赛场上秩序井然,同学们以班级为单位,排着整齐的方阵进入操场,他们以矫健的步伐、响亮的口号拉开了此次运动会的帷幕。

  本届运动会中,运动健儿们秉持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积极参与各个比赛项目,在赛场上,他们勇往直前,一次次超越自我,因为坚信着勇者无惧;在起跑线上,他们目光冷峻而热烈,因为知道成功就在前方,在终点线上,他们放声欢呼,因为明白成功来之不易。在发令枪的响声中、同学的助威呐喊声中,他们尽情挥洒汗水,尽显运动健儿的风采。裁判员老师们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裁决。整个运动会高潮迭起,精彩纷呈,成果辉煌。运动会上共5人次破校最高记录。

  相信D2学子定会以拼搏的精神、健康的身心全心享受品质教育,为人生奠基!

  男:徜徉秋日美景 体验团结力量

  云淡风轻,秋意融融,同学期盼已久的秋季综合实践活动如约而至。11月2日,五年级组全体师生来到盘门景区,进行秋季社会实践活动暨心理拓展活动。同学们以班级为单位开始了“拷贝不走样”的活动。在活动结束后,各班的 班主任 老师还引导孩子们讨论:在接收到信息的时候你是怎么想的?你们团队成功地传递了信息了吗?问题在哪里?通过讨论、交流同学们明白了团队间的沟通和协作是多么重要!

  徜徉秋日美景,体验团结力量。在这充实的一天里,大家不仅领略了山水间的美景,还通过两项心理拓展活动,感受到了团结的重要性。

  女:同学们都喜欢做游戏,而游戏要有规则才不会乱套。生活中,规则也是必不可少的,这就是国家的法律。我们只要遵纪守法,就可以便捷我们的生活。李京伦,你知道应该怎么做才能算是遵纪守法吗?

  男:当然知道了!作为小学生,我们首先要熟知《小学生守则》,其次要从某个方面去接触法律,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懂法、执法,并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和自身利益。我们还应该经常仔细阅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增强法律意识。

  女:说的没错。除了学习法律知识,我们还应该在实际生活中培养正确的是非观念。有一个家庭,爸爸经常把家里装饰成百货大楼,妈妈带着4岁的玲玲“逛商场”。走了几圈后,妈妈会趁女儿不注意偷偷藏起来,而扮演坏人的爸爸就会用各种理由让玲玲跟他走。每次游戏结束后,玲玲的爸爸妈妈都会对她的正确做法提出表扬,也会批评她错误的选择。此后,爸爸妈妈还会设出各种情景,培养玲玲的是非观念。慢慢地,玲玲在5岁多时就比同龄人机灵的多,辨别是非的能力更是高于他们之上。

  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应该为国家的和平献一份力,管好自己,不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女:让我们在歌声中当好自己的守护天使,下面请听歌曲《我们是阳光下好少年》

  男:《健康茶餐厅》,健康生活你我他,有请许医生。

  男:感谢许医生。

  女:伴着优美的旋律,不知不觉,我们的节目已经接近尾声了。

  男:是啊!也该是我们和大家说再见的时候了。

  女:每一次的相约,都倾注了我们殷切的期待。

  男:每一次的离别,都意味着我们再次的相见。短短的15分钟时间即将过去,感谢大家的收听。让我们下次再会。

  女:Thanks for your attention. see you next time!

  男:see you!

  (音乐起《安妮的仙境》)

  小学生知法守法的广播稿 篇3

  甲:给你的天空划一道绚丽的亮色

  乙:给你的世界奏一曲动听的欢歌

  丙:伸出你的手

  丁:伸出我的手

  甲:伴随着熟悉的音乐,我们的红领巾广播又如约而至了。

  甲:我是主持人xx

  乙:我是主持人xxx

  丙:我是主持人xxx

  丁:我是主持人xx

  甲: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让我们走进这周的校园新闻。

  乙:我校召开三年级家长会。进一步增进家长和学校之间的联系,更好地形成学校和家庭教育的合力,11月21日下午1:30,我校召开了三年级家长会。

  丙:本次家长会由校长周永冠主持,周校长代表学校感谢家长一直以来对我校工作的信任和大力的支持,接着介绍了近阶段学校取得的成绩和开展的活动,并希望家长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和配合学校的工作。

  丁:接着由三年级两个班主任组织班级家长会的开展。班主任和任课老师介绍了学生在校的学习情况,并就如何正确引导孩子培养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以及如何有效协助孩子学习等方面与家长们进行了近距离的交流与沟通。

  甲:最后宁波社安防火中心的尹老师,为家长们带来“如何避免火灾”的讲座!家长们在现场认真聆听,提高了安全意识与消防安全能力。短暂而充实的家长会,拉近了学校与家长间的距离,融洽了教师与家长们的关系,对学校和孩子们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乙:心存感恩,与爱同行。为了培养学生的感恩之心,养成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关心他人、热爱学校、回报社会的崇高道德风尚。我校利用感恩节的契机把本周的主题教育定为“感恩周”。

  丙: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红领巾广播、主题班会等宣传阵地为学生进行有关感恩的教育,并要求学生们用实际行动来表达对长辈、老师、同学们的感恩之情:制作“感恩卡”,送给自己想感谢的人;为父母捶捶背、搓搓手、洗洗脚;帮父母做一点力所能及的家务;送给父母、老师、他人一句温馨的祝福;写一封感谢信给你最想感谢的人等系列活动。

  丁:通过活动的开展,让父母与孩子、老师与学生、同学与同学的心更近了,让学生们摒弃了只知索取,不知奉献的习惯,更让学生拥有了一颗懂得感恩的心。相信学生们一定会把感恩之情落实在努力学习、报答父母、报效社会的`具体行动上。

  甲:接下来就让我们进入今天的小雏鹰论坛,本期的主题是小学生法制教育,希望对你们知法、学法、守法有所帮助。

  乙:我们小学生的生理和心理正处于发育阶段,身体及心智等各方面并不成熟,是非观念和善恶标准也正在建构之中。因此,加强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建设刻不容缓。同学们通过学法律、讲道德可以约束自己,也可以保护自己。

  丙:让同学们学习法律是法制教育的首要工作。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同学们在学校要遵守校规校纪。回到家中,父母同样也会对你们的不良行为进行约束。法律则是约束我们行为的最高准则。不管是在家或者是在学校,法律都无时不刻地陪伴在我们身边。

  丁:首先,我们一生下来,法律便赋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当我们步入少年时,依据《义务教育法》可以获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当我们步入成年时依据《婚姻家庭法》必须在符合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情况下才能登记结婚,且必须遵守一夫一妻制,和对子女尽抚养的义务;当我们步入老年时,法律又规定,子女必须尽赡养的义务。法律将陪伴我们走完各自的人生,因此,我们必须要学好法律,从小树立法制观念。

  甲:同学们在学习、了解法律之后,更应该清楚地认识法律的作用和严厉性,所以同学们今后不管是在家、在学校、还是踏上社会就更应该严格地恪守自己的行为,作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乙: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闯一个红灯、打一场架、拿同学一支铅笔,这些行为看似是小事,可却能够充分反映出一个人道德品质的恶劣和法制观念的淡薄。“人之初,性本善”,这句古语在座的各位同学应该都不陌生。一个人生下来,他的品质本来是善良的,可随着年龄的增长,受外界的影响,再加上自身控制力的薄弱和法律意识的淡薄很有可能就会一步一步地走向犯罪的深渊。

  丙:同学们在学习法律之后同时也要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保护自己。我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勒索,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

  丁: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 报警。

  甲: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乙:同学们,在加强防范来自别人对你的侵害的同时,大家也要提高自己的认知水平,自己约束好自己,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社会上的小混混们。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今天点歌台向大家播放一首《我们是遵守法纪的先锋》,希望我们每个同学都能做个遵法守法的小公民。

  甲:每一次相约,都倾注了我们殷切的期待。每一次离别,都意味着下一次更精彩的回来。

  乙: 希望我们的节目能给你带去一天的好心情。我们下期再会。

  小学生知法守法的广播稿 篇4

  甲:今天很高兴能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

  乙:今天我们讲的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

  甲: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多年来,我们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好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有很多原来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运用法律。我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并且从事着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我没有什么更好的心得,我想普法宣传教育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效,总结其中的一条经验,那就是大家都懂得了

  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记住“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甲:今天的播音到此结束

  小学生知法守法的广播稿 篇5

  男:敬爱的老师!

  女:亲爱的同学们!

  男、女:大家早上好!

  男:伴着悠扬的开场曲,本期D2之声又和大家见面了。

  我是今天的主持人xx,来自xx。

  女:大家好,我是今天的主持人xxx,同样来自xx。

  今天我们要与大家聊什么话题呢?

  男:我们聊聊怎样做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吧。同学们,你们知道吗?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我国是法制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知法、懂法、守法。而我们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却很淡薄。也许有的同学会说:我还小呢,法律会保护我!是的,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但不是保护违法犯罪的!我们在报纸、电视上会看到很多案例,一些未成年人不知法、不懂法,任意妄为,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女:20xx年7月,哈尔滨市某学校一名学生因小小的摩擦与同桌发生撕打,同桌被重物打伤,抢救无效而死亡。事后,他竟无知的说:“是他先来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一件区区小事,残害了一个少年的生命,毁了另一个少年的前程。人们不禁要问,惨剧何以如此轻易发生?问题的答案在于: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

  男:有一个小学生,他去北京旅游,在很多名胜古迹上用刀刻下自己的名字,他自己觉得很了不起,没有白来一趟。结果受到长城管理委员会的罚款处理。一开始他还不服气,其实他的这种行为是损坏、毁坏文物的行为,已触犯了我国《文物保护法》,因此,同学们要从这个案例吸取教训,要学法用法,外出游玩要爱护文物古迹。

  女:或许有的同学会说,我并不会那样去违法犯罪呀,但是有少数同学还是没有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比如,有的同学没有做到诚实守信,没有按时按量完成作业,经不起表扬,也经不起批评,不能很好地团结同学,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等等。当然,针对我们未成年人国家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为我们未成年人赋予了自我保护的法律武器,我们了解了这部法律后,就可以在受到危险和伤害时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男: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不仅要求我们自己要遵纪守法,也要求了我们要适当的制止违法事情的发生。比如:在看到同学吵架甚至打架时,你应该及时劝阻并及时告诉师长;比如:在爸爸喝了酒后告诉他“不能酒后驾车”;比如告诉司机先生要注意车速,不能闯红灯。刘备曾经说过:“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叫告诉我不要忽视身边的小事。

  女:另外,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合:同学们,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衷心希望同学们不仅成为有文化、有知识的栋梁之材,而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举起生命的盾牌,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健康、茁壮地成长!

  男:好,下面进入“健康茶餐厅”栏目。有请许医生!

  (许医生讲“健康茶餐厅”)

  女:同学们,不知不觉中,我们的节目也已经接近尾声了。

  男:是啊!也该是我们和大家说再见的时候了。

  女:每一次的相约,都倾注了我们殷切的期待。

  男:每一次的离别,都意味着下一次更清新的回来。

  女:今天的广播又该和大家说再见了。

  男:Thanks for your listening. See you next time!

  女:See you.

  小学生知法守法的广播稿 篇6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

  大家好!

  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社会就会安定。在我国,依法治国的方略正在大力实施,构建和谐社会已深入人心。能够在这样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环境里成长,多么幸福!然而,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

  记得有这样一件让人痛心的事,浙江省台州市11名中学生参加同学生日聚会饮酒后,在街道上碰到本镇居民陈某,双方因为小事发生口角,陈某当场被打成重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参加打架的学生的年龄都在14岁到17岁之间,事发后一两天,他们由家长或老师陪同全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以下是他们对记者说的话:“这事会不会影响到我以后的生活?比如,我怕将来找工作时,会因为这件事而找不到。”“当时根本没有想到过报警等方法。”“可是在动手时,我根本没有想过后果。”

  青少年犯罪成了一个令人关注的社会问题,而许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仍对法律一无所知,当然,司法机关不会因为不懂而不予追究,不懂法并不能减轻他们的罪,当他们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时才追悔当初不应该不学法、不守法,以致触犯了法律,受到处罚。这些教训是惨痛的,值得我们成长中的青少年深深思考。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小学生也不例外。我们每个人都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从遵循校纪校规做起。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约束到主动地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与社会的不良风气做斗争。让我们小学生做一个真真正正“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吧!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小学生知法守法的广播稿 篇7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做才是懂法、守法呢?当然要从遵守身边的法律法规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一、不以暴力解决矛盾。我们青少年性急,一旦有尴尬、矛盾、辱骂这样的事情发生,很容易一生气就动手打人,希望以此震慑对方,达到最终胜利的目的。而这样的做法是绝对不可取的。我们应该首先尝试着自己化解矛盾,如不小心把人家的足球弄坏了,可以赔偿而没有必要动手;如果是别人给自己取不好的外号甚至是辱骂,可以尽量把心放宽一些,要知道,"退一步海阔天空",相信你的大度和宽容反而会更赢得对方的尊重。

  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为了学校教学工作的良好有序,必然少不了"不随地吐痰"、"不攀折校内花草树木"、"上下楼梯靠右走"这些制度,我们一定要自觉遵守。如果疯狂打闹、推推搡搡,就有可能造成自己的人身伤害,多么可怕!

  三、通过法律学习,要懂得保护自己。现在敲诈学生的现象多,上学放学要及时回家,不要一个人单独走,尽量和同路的人一起走,如果遇到情况,要有保护意识,要冷静,想办法赶快离开或求救,不要与他们乱拼。

  四、诚实守信,不贪小便宜,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这是我们青少年应养成的行为规范,可是有些同学却忽略了。

  对我们小学生来讲,光一本书的知识是不够的,随着我们年龄的长大,我们还会学到更多的法律知识,我们要从小学起,从自己学起,要学法、懂法,还要用法、护法,用我们的实际行动,争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

  谢谢大家!

  小学生知法守法的广播稿 篇8

  合:雏鹰展翅任翱翔,金鹤伴我共成长。

  乙: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欢迎收听金鹤小学第十四期红领巾广播。

  我是,我是,祝大家午间愉快!

  甲:今天20xx年12月2日,距离上海世博会开幕还有121天。

  乙:本期红领巾广播的主题是《学法、懂法、做守法小公民》。

  甲:后天,也就是12月4日,我校一年级的小朋友们就要加入光荣的苗苗儿童团了。可是你们知道吗?12月4日也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乙: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甲: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乙: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小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甲:邓小平爷爷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乙:《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甲:我们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乙:同学们,认真的想一想,今天,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为我们今后的成长创造了有利的学习条件,平时有父母的衣食之奉,老师的谆谆教诲,机会难得,来之不易,大家不要辜负了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那种期盼之情,不能辜负了老师对你们的培养,更不要辜负了国家和人民寄予你们的厚望。

  甲:只有珍惜今天,努力学习,勤奋刻苦,奋发向上,才能谈得上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对得起老师,对得起养育自己的双亲......

  乙: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1:短短的15分钟又要和大家说再见了,感谢同学们15分钟的陪伴。

  2:金鹤小学第十五期红领巾广播到此结束。让我们下期再见。

  1:再见。

  小学生知法守法的广播稿 篇9

  同学们老师们大家好,4月是法制宣传教育月。接下来,我们来听二个故事。在今年开学时,同学都高高兴兴的背着书包上学了。但是五年级的学生——张华,却没去学校,在家里很不开心。原来爸爸不让他上学,让他去打工赚钱。张华只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属于未成年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张华的爸爸已经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我们都有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都有学习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的理由剥夺我们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张华去打工找工作,属于童工,任何单位不得招用他,否则也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想一想,这时张华应该怎么做呢?张华应该拿起《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障自己受教育的权利。他可以用这部法律来教育爸爸,夺回自己的学习机会。

  还有一个故事:程浩是个非常活泼好动的男孩子。今年读四年级了,可是他总是管不住自己,特别的调皮。为此他爸爸经常地打他、骂他。有一次爸爸在打他之后,还把他关在房间里不准他吃饭。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对未成年人有抚养教育的职责。程浩的爸爸应该以适当的方法去教育他。而不能以暴力去体罚他。更不能经常性地体罚,用不文明的语言去骂他。程浩的爸爸没有尊重程浩的人格,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刚才,我们在两个故事中都提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简单点说,《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保护我们的法律。今天,我们就是希望通过广播让同学们

  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同学们关系是非常密切的。知道如何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可是有些同学认为,讲法律就要讲纪律,可是讲纪律就没有了自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 人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大家可以享受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所以,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同学们,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其中的一名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同时我们还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都遵纪守法。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老师们,同学们,短暂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愿我们的广播能带给您收获与启迪。

  小学生知法守法的广播稿 篇10

老师们、同学们:

  甲乙:大家中午好!

  红领巾广播开始了。这一周广播的主题是“争做守法好少年”。

  甲: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按交通规则行驶,不然就容易发生车毁人亡的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一旦违反法律,必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乙:我们少年儿童,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杂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出现违纪、违法事件。这个时候,形成正确的法制观念,对我们成长的人生尤为重要。

  甲:“遵纪守法”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很多人以为不盗窃、不抢劫才是遵纪守法。其实不然,我们平时的很多小事也能体现出是否遵纪守法,

  乙: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做才是懂法、守法呢?

  学生1:遵纪守法要从遵守身边的法律法规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首先,不能以暴力解决矛盾。我们性急,一旦有尴尬、矛盾、辱骂这样的事情发生,很容易一生气就动手打人,希望以此震慑对方,达到最终胜利的目的。而这样的做法是绝对不可取的。我们应该首先尝试着自己化解矛盾,如不小心把人家的足球弄坏了,可以赔偿而没有必要动手;如果是别人给自己取不好的外号甚至是辱骂,可以尽量把心放宽一些,要知道,“退一步海阔天空”,相信你的大度和宽容反而会更赢得对方的尊重。

  第二,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了学校教学工作的良好有序,必然少不了“不随地吐痰”、“不攀折校内花草树木”、“上下楼梯靠右走”这些制度,我们一定要自觉遵守。如果疯狂打闹、推来推去,就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多么可怕!

  最后,做到诚实守信,不贪小便宜,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这是我们少年儿童理应养成的行为规范,可是有些同学却忽略了。

  甲:对少年儿童法律意识的养成教育,古今中外都非常重视。我国古代教育家孔子就说过“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说的就是从小养成了什么样的习惯,习久成性,就会形成什么样的品质。所以,要增强我们自己的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一定要从身边的小事着手,我们要从最平常的一点一滴、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做起,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构建和谐、文明的校园。

  乙:请听小故事《遵纪守法从小做起》

  学生2:

  这是一个发生在我小舅舅身边的故事:一个读初三的学生刘某,他经常偷同学的钱,经常在学校附近欺诈低年级的同学,后来竟演变到入室行窃的地步。最后他的罪行被老师发现,被学校区警察署检举,被送往工读学校进行再教育。但是,令刘某犯罪的真正原因又是什么呢?

  据我的分析:这错误的第一步是因为“以恶小而为之”!从小,刘某的家境就很贫寒。他的爸爸妈妈一般都不给他零花钱,所以他买不起好吃的和好玩的。有一阵子,学校刮起了对“四驱车”的热潮!刘某眼睛看着,心里羡慕得不得了,可是他摸了摸口袋没有半毛钱。于是一种歪念在他脑子中形成。他偷了同班同学的10元钱买了一辆四驱车。因为只有10元钱,那位同学认为不必为了这些小钱,而伤害了他们之间深厚的友谊,所以也就没有报告老师。这一风波就如此草草地收尾。但是这次的事情给刘某带来很大震撼,他觉得这样“赚钱”很容易,于是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可是,刘某他贪得无厌,觉得这样“赚钱”不够快。于是他就想到去欺诈附近的小学生,想到入室行窃……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被老师发现他的罪行,被学校区,警察署检举,被送往工读学校进行再教育。家长的劝导,老师的教诲,对他起不到任何的作用。可是缺乏判断力、辨别力的他总是把错的认为是对的。一直等到有一天,等到他醒悟了,等到他觉醒了,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可是这一切都已经晚了,再也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因为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刘某要为自己当初的行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甲:古人也早已告诫过我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像故事中所提到的偷了10元钱,也许在很多同学眼里,10元钱根本就算不上偷,只有上千上万的数额才算是偷。其实这种想法是对法律知识的一种误解。偷窃是一种犯罪行为,而偷取的数额则是判决时的一项依据。

  乙:根据我在网上查到的资料所得知,我们青少年犯罪案的例子年上升的趋势。可见我们青少年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实在是太肤浅了!为此,我倡议社会应对像我们这样的少年儿童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我们少年儿童的是非观与处世观。而处于身心正在发生转变阶段的我们,就更应该学习有关法律知识!

  甲: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不要因为一时的贪念或是一时冲动,而一失足成千古恨,到时后悔莫及!我相信,每一个少年儿童都想拥有一个五彩缤纷的未来,拥有一个锦绣前程。但是如果谁一时迷失了方向,迈出了错误决定的第一步,而离开了青少年应该遵循的正确轨道,就会走上了另一条泥泞曲折的道路。

  乙:如今,我国正在建设的法治国家,正走依法治国的道路,这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需要大批遵纪守法的文明公民。而遵纪守法,就要牢固树立荣耻观念:遵守国家法律很光荣、遵守行为规范也光荣;违反国家法律可耻,破坏课堂纪律同样不光彩。记得岳飞曾说过:“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句话是对像我们这样的阳光少年的督促:千万要珍惜自己的青春!

  甲:快板《遵纪守法记心间》

  a:新世纪,教育事业大发展,法制教育是关键。

  b:不要说法律离我们很遥远,其实它时时刻刻就在你和我身边。

  c:依法治国,他把人民的根本利益来体现,每个公民都应把遵纪守法记心间。

  a:特别是对我们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作用可不一般。

  b:您听一听,看一看,青少年犯罪的危害真不浅。

  c:只因为,他们都是年龄尚小未成年,不能把违法犯罪的是非辨。

  a:心中的法制观念不健全,断送了自己的前程还给社会把祸添。

  所以说,法律无情人有情,从小要把遵纪守法的观念建。

  b:爱学习,爱劳动,优秀的品德走在前。

  c:同学之间要团结,知错必改是美德,师长的批评不要烦。

  a:好同学,听我言,校规校纪别违犯,它是违法犯罪的导火线。

  b:犯了罪是囚犯,失去了自由被宣判。

  c:学法律,懂法律,法律的武器手中攥,保护自己不受侵犯。

  小学生知法守法的广播稿 篇11

  甲:奏一曲欢歌,聆听和美之音。

  乙:抒一段心情,感受和美之韵。

  甲: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合:大家好!

  甲:红领巾广播站又和大家见面了!我是主持人

  乙:我是主持人。今天由我们两个给大家主持节目,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本次广播的主题是——《学法、懂法、做守法的小公民》。

  乙:同学们,明天就是12月4日了,你们知道每年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吗?

  甲: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乙:没错,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从20××年开始,今年已经是第十二个法制宣传日了。

  甲: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作为21世纪主人的我们,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十分必要的。

  乙:你们知道吗,下面这几种情况也是违反法律的:

  甲:在我们的校园内,有的同学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

  乙: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

  甲:所有这些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乙: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下面给大家介绍自我保护的几种方法。

  甲:课间活动切勿因开玩笑、恶作剧而引起打架、翻脸,损坏公物,造成伤害事故。

  乙:行走时,不以跑代走,防止跌倒或碰撞。如有急事可快步走,注意来往行人车辆。

  甲:离校没有家长接着的要结伴回家,途中不随意逗留,以免受诱骗。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语,不贪小便宜。不因贪吃、贪玩上当受骗。

  乙:没有家长带领,不能擅自游泳

  甲: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

  (乙:其实在我们身边就有许多优秀的小榜样呢,让我们一起来认识一下他们吧,x年级x班xx;

  甲:x年级x班xx

  乙: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

  甲:是啊,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乙:今天的红领巾广播站就到这里,感谢您的收听。

  甲:愿您每天都有好心情。

  合: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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