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店管理制度及奖罚条例

时间:2024-09-20 10:44:57 管理条例 我要投稿

专卖店管理制度及奖罚条例(通用6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专卖店管理制度及奖罚条例,欢迎大家分享。

专卖店管理制度及奖罚条例(通用6篇)

  专卖店管理制度及奖罚条例 1

  为了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增强企业员工的责任感,调动其工作积极主动性,做到奖罚分明,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和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一、奖励方法:

  1、凡受到顾客信件表扬的,经核实无误后酌情奖励10-50元。

  2、对提高本部门经营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等提出改革方案或创造性意见,经采纳并收到实际经济效益者,经公司考察评估后酌情奖励50-100元。

  3、热爱本职工作,团结同事,尊敬上级,执行力强,为顾客服务主动热情,耐心周到,为企业争得荣誉和效益突出,年度被评为先进个人者,奖励100-200元奖金,连续获评的先进个人奖金可逐年递增。

  二、处罚规定:

  1、如违反以下条款者,企业将给予当事人辞退处分,并扣发当月工作作为经济处罚;

  1)消极怠工,刁难欺骗上级,执行力差,谩骂顶撞上级者;

  2)偷窃和贪污公司物品者;

  3)有意损坏公司形象或财产者;

  4)利用工作之便索取好处费和收受贿赂者;

  5)在企业内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传播谣言、破坏团结者、

  6)无故连续旷工者;

  7)违犯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受到公安部门刑事处罚者;

  8)严重违反本企业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带来严重后果者。

  2、凡违反药品购进、养护、销售及有关制度,视情节对责任人给予以下处罚:

  1)凡由于储存养护不当造成药品生虫、鼠咬、发霉变质、过期报废的,一经查实,对责任人按药品进行赔偿,并处零售价10-20%的罚款;

  2)由于操作或调配错误造成顾客经济损失或产生不良反应的,责任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3)凡在冷藏柜、自动捡熬药机等重要设备内放置食品及其它杂物的,或在营业场所、货柜中、库房等存放个人包裹等物品的',一经查实,处以部门负责人50元,当事人30元的罚款;

  4)不按照GSP认证要求认真填写记录和报表者,抽查时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5-10元的罚款。部门负责人10-20元的罚款;

  5)因质量(指人为造成的)或服务等问题受到药品监管部门处罚或曝光和新闻媒体公开批评的,分别对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各处以100元以上罚款,并承担经济损失。

  3、违反以下条款的处部门负责人10-5元罚款,当事人5-20元罚款。

  1)和顾客顶嘴吵架造成围观者;

  2)违反服务言语规定者;

  3)不坚守岗位、串岗聊天、脱岗外出办私事,吃饭超过30分钟者;

  4)在柜台内或收银台坐在接待顾客者;非收银岗位的其它人员而在收银台徘徊者;

  5)因上货、点货、点款等工作不理顾客者;

  6)在工作期间吃东西,面对客户喝水者;

  7)在办公室(区)或柜台、卖场等公众场所说笑、打闹者;

  8)因服务态度差,顾客反映到经理处者;

  9)抽查考核个人及工作区卫生不合格者;

  10)上班时间在电脑系统上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11)利用工作职务之便用销售小票办会员卡、积分、领取赠品者;

  12)在营业期间收银员伙同他人作假账、私分款项者;

  4、违反以下条款者处部门负责人10-20元罚款,当事人5-10元罚款;

  1)上岗不佩戴或串戴工作牌证,不穿工作服或化浓妆、披发,戴过多的饰品等仪表不雅者;

  2)上班时站或坐姿不规范,先趴后靠、抱膀托腮、手插衣兜、手抱水杯者;

  3)工作期间看书、看报、打扮、修指甲者;

  4)卖场、库房等药品摆放不丰满不整齐或有空格者;

  5)向工作或营业区乱扔杂物,随意摆放饭盒、茶杯、谢、衣服等杂物者;

  6)在库房、营业场所吸烟者;

  7)工作时间会私客,接打私人电话超过5分钟者,因私事占用公司服务电话超过3分钟者;

  8)私自使用药品塑料袋等公共财物者。

  以上奖罚所涉及的金额每月底由各部门负责人统一上报至主管经理,汇总后报财务部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专卖店管理制度及奖罚条例 2

  考勤制度

  1.上班时间以班表为准,违者按考勤制度处罚

  2.上班时间未经店长同意,擅自离岗、串岗,扣10元/次;

  3.上班时间未经店长同意,擅自调班,扣10元/次;以上三点店铺管理人员有违着双倍处罚;

  4.所有店铺每班次必须提前15分钟到铺休整,保证工作状态;

  5.上下班必须本人打卡,代人打卡者每次罚50元,当事人每次罚100元,并以双方当事人旷工一天计算;

  6.充电时间不得超过45分钟,违者扣5元/次;

  7.除非工作需要,入仓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违者扣5元/次;

  8.同事突然生病需请假必须要有医生证明或药房购物小票(标准时间),没有相关内容作旷工处理,并扣50元/次;

  9.正式员工上班严禁穿着其它竞争品牌的服装,鞋子。违者20元一次。试用期员工店铺要拿我们的衣服给实习员穿,在达到要求后第一时间申请工衣、工鞋;

  员工仪容仪表仪态

  1.工服统一穿着,工牌统一配戴,仪容仪表整洁,logo统一颜色,违者扣5元/次;

  2.上班前要化好妆,佩戴好工牌,不得在卖场照镜子(如有需要补妆,仓库自备小镜子),违者扣5元/次;

  3.不可以在店铺内嬉戏、打闹、争吵、粗言秽语、聚众聊天、出现两手叉腰等不雅动作,违者扣10元/次;

  4.门口迎宾同事一定要有精神,站姿正确,迎宾语清晰宏亮,不做小动作、靠墙及不雅举动,违者扣10元/次;

  5.工作期间所有同事应注意个人形象,严禁在卖场挖鼻孔,照镜子、整头发等等,如发现将口头警告,屡教不改者将处以5元至10元罚款。

  6.开b、收b应该认真对待,所有同事必须统一穿着工衣、工鞋、佩戴工牌,有损形象的扣10元/次;当班店长/副店/当值20元/次;

  员工行为准则

  1.早上上班不得将早餐带回店铺吃,违者扣5元/次;

  2.上班时间不允许带零食、香烟、打火机等物品,违者扣10元/次;当班连带责任,罚10元/次;

  每月例会所有同事一律不许缺席,有重要事情必须提前申请会假,如无申请并缺席者将处以50元一次罚款。

  3.工作期间一律不许在卖场嚼食零食,打瞌睡,玩弄指甲,发呆。如违例者处以5元一次罚款。

  4.上班时间要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震动状态或统一上交收银台保管,不得随身携带手机,违者扣10元/次

  5.每个班次由当班店长/副店/领班(最多2人)带手机,拨打与工作有关的.电话内容,其他同事不允许接听与拨打电话(特殊情况要报当班店长/副店/领班批准),违者当班店长/副店/领班扣20元/次,当事人扣20元/次

  6.所有同事必须爱护店铺所有设施,出现不爱护公物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按实价赔偿;

  7.不得欺诈公司以谋取个人私利,不可以泄漏公司的一切资料(数据、培训资料等),违者扣当月工资并立即开除;

  专卖店管理制度及奖罚条例 3

  为创造一流服务质量,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和维护员工正当利益,促进员工的个人发展,公司在管理中将严格贯彻“有功则奖,有过必惩,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奖惩方针。

  一、公司对在工作中贡献突出、表现突出、能力超群的员工予以奖励。

  A.员工在以下各个方面做出贡献,将得到表扬和奖励。

  1、完成工作任务及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工作中成绩显著,被领导和同事们一致公认的。

  2、努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常提合理化建议且被采纳的。

  3、在由公司组织参加的、社会各界举办的各种技能比赛中,为公司争得荣誉的。

  4、保护公共财产,保卫公司安全,排除重大隐患、防止重大事故者。

  5、优质服务,多次受到客人表扬或新闻媒介表扬的。

  6、捡到贵重物品及时上交者。

  7、在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B.奖励方式

  1、一次性奖金。

  2、按季或年评选公司最佳员工。

  3、通报表扬

  二、处罚

  公司对各类过失(违反纪律的行为),将视情节的轻重,给予适度的纪律处分。

  A.过失类别

  分为轻度过失行为,重度过失行为和严重过失行为。

  a、轻度过失

  1)多次迟到或早退经批评帮助仍未改正

  2)上班不按规定着装,不佩戴工牌或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工牌

  3)上班时不按规定执行个人仪表标准(女员工不化妆)

  4)上班时在店内大声喧哗或闲聊、追逐、打闹

  5)乱扔东西,随地吐痰或其他不文明、不卫生行为

  6)当班时,未经经理批准接待亲友和私人探访,打私人电话或处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紧急情况除外)

  7)上班时吃零食,饮酒或班前饮酒上班时带酒味

  8)未按工作程序、服务标准向客人提供服务,怠慢客人及无正当理由拒绝给客人以帮助,而造成客人的`不便与不满

  9)当班时,未经批准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或串岗聊天或上网玩游戏,玩手机

  10)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公司为维护安全、工作秩序和保证员工权益而进行的调查或检查

  11)不服从管理,使用不文明的语言侮辱、攻击同事或管理人员

  12)多次上、下班不考勤

  13)不遵守所属岗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14)违反安全操作制度程序及规定

  15)所犯过失性质或影响类似于上述条款,可以按本类过失认定处理 b.重度过失

  1)工作失职,出现差错,并导致宾客投诉

  2)当班时睡觉或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

  3)损坏公司财物损失较大者

  4)在公司使用亵渎、侮辱性语言辱骂他人

  5)未按规定时间将拾得的遗失物品上交上级主管

  6)擅自改动或破坏排班表、领导签名、规章制度、信件、张贴出的告示、通知、通告或指导员工、客人的各类材料等

  7)利用工作之便与客人拉关系,向客人索取钱物

  8)旷工1—2天或累计两次

  9)委托他人或代他人考勤

  10)所犯过失性质或影响类似于上述条款,可以按本类过失认定处理

  c.严重过失

  1)侮辱、威胁、殴打客人、同事及管理人员

  2)贪污、盗窃或私吞客人、公司或其他员工的财物

  3)触犯国家任何刑事法律,被依法追究责任的

  4)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人身伤害,财物损失或给公司声誉造成重大影响

  5)用非法手段偷窃,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帐单、或单据,中饱私囊

  6)一年内(12个月)累计旷工三天

  7)毁坏公司或其他员工财物情节严重者

  8)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拒绝或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懒散,劳动态度差,连续性不能达到工作要求,及在紧急情况下不服从指挥

  9)在公司内赌博或变相赌博

  10)未经许可将公司经营数据或文件资料传播给无关人员,造成公司经营重大损失的

  11)所犯过失性质或影响类似于上述条款,可以按本类过失认定处理

  B.有关规定

  ①员工第一次出现轻度过失发给《书面警告单》,再次出现者发《过失通知单》,员工第一次出现重度过失,发《过失通知单》。

  ②《书面警告单》和《过失通知单》均为一式三份,由违纪员工所在分店发出,记录员工违纪细节,并由员工签名确认(若违纪员工拒绝签名,由店长或见证人签字视为有效),分店办公室及员工各执一份,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一份。

  人力资源部根据收到的警告单、过失单在当月工资中执行扣款处罚,警告单扣罚50元,过失单扣罚100元,由员工过失造成的解除劳动合同扣罚200元。 ③因员工违纪造成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各分店提出书面报告,报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后,报总经理审批。

  ④员工违纪过失次数以12个月内累计为准。员工在12个月内累计出现轻度过失三次;或轻度过失二次,重度过失一次;或重度过失二次;或严重过失一次,均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⑤受书面警告的员工若能及时改正错误、有真诚悔改表现,其分店店长自书面警告作出之日三个月内可决定取消书面警告,并书面告知人力资源部门从档案中撤消。

  ⑥轻度过失或重度过失行为,其情节(或性质)较恶劣,可采取下一级过失认定处理。

  专卖店管理制度及奖罚条例 4

  目的与适用范围

  1.1专卖店经销商的管理主要由专卖店根据自己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来制定,但为保证中联分销体系的整体性,制定指导专卖店对下属经销商进行最基本的管理,特制定本程序;

  1.2本文件适用于所有专卖店对其下属经销商的管理;

  1.3中联总部市场部负责本程序文件的`解释、修改,并对专卖店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考评;

  1.4本程序文件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专卖店对下属经销商的管理和支持

  2.1价格管理:确保各经销商严格按照中联统一规定的零售价格向汽车修理厂和中小汽配商店等终端销售产品,绝不允许低于零部件价竞争;

  2.2假货、套包管理:保证各经销商在所授权的区域内销售,严肃处理经销商在汽配销售中掺入假货或套包等严重有损中联及加盟专卖店声誉的行为;

  2.3形象管理:确保个经销商执行中联统一的CI系统;

  2.4产品技术支持:专卖店应将从中联总部处获取的,或自身拥有的相关产品的技术信息定期提供给经销商,帮助经销商开拓市场、服务终端客户;

  2.5培训支持:专卖店应保证经销商参加中联总部定期为经销商举办的产品信息、销售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培训。

  专卖店对下属经销商的考核

  专卖店对经销商的具体考评方案由其自行制定,必须对每个下属经销商的零售价格执行情况、假货及套包情况,服务情况等,在年终时进行至少1次的考评,并于12月底以前提交中联市场部。另外,对于专卖店经销商的考评相关的制定,中联规定如下:

  3.1一旦发现专卖店经销商经低于零售价销售,第一次中联将对所在地区专卖店罚款2000元,从年度激励奖中扣除;

  3.2对于专卖店经销商的假货冒充中联产品行为,第一次,专卖店应书面提交对该经销商的考评措施;如果该经销商第二次以次冒充销售,中联立即取消其专卖店经销商的资格,由专卖店在一个月内选择另外一家经销商;

  3.3对于套包销售行为可参照3.2的考证办法实施;

  3.4建议专卖店对所在地区的经销商设有年度激励计划,对于销售量大,严格遵守中联分销管理体系,并在信息收集、终端覆盖推广配合等方面表现良好的经销商以现金或其它方式的奖励,但严禁直接将奖励体现在年终的返利上;专卖店的奖励方案须在中联备案并得到批准后实施。

  专卖店管理制度及奖罚条例 5

  一、专卖店管理制度

  (一)员工管理

  1. 员工应遵守专卖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

  2. 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形象,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3. 员工应热情服务顾客,使用文明用语,不得与顾客发生争执。

  4. 员工应具备专业的产品知识和销售技巧,能够为顾客提供准确的产品信息和优质的服务。

  5. 员工应爱护专卖店的财物,不得损坏或私自带走专卖店的物品。

  6. 员工应保守专卖店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专卖店的销售数据、客户信息等。

  (二)商品管理

  1. 专卖店应保持商品的陈列整齐、美观,定期对商品进行清洁和整理。

  2. 专卖店应确保商品的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3. 专卖店应及时补货,保证商品的供应充足。

  4. 专卖店应定期对商品进行盘点,确保库存准确无误。

  5. 专卖店应严格执行商品的退换货政策,为顾客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三)店面管理

  1. 专卖店应保持店面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打扫和消毒。

  2. 专卖店应确保店面的安全,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电器设备,排除安全隐患。

  3. 专卖店应合理布置店面,营造舒适的购物环境。

  4. 专卖店应严格执行营业时间,不得擅自提前关门或延迟开门。

  二、奖罚条例

  (一)奖励

  1. 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为专卖店做出重大贡献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被专卖店采纳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将给予奖励。

  3. 员工在销售工作中业绩突出的,将给予相应的提成和奖励。

  4. 员工在服务顾客过程中,受到顾客表扬的,将给予奖励。

  (二)处罚

  1. 员工违反专卖店的规章制度,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员工在工作中出现失误,给专卖店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员工与顾客发生争执,影响专卖店形象的,将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

  4. 员工泄露专卖店的商业秘密,将给予严厉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三、附则

  1. 本管理制度及奖罚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专卖店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管理制度及奖罚条例进行修改和完善。

  专卖店管理制度及奖罚条例 6

  一、专卖店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

  1.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主管请假。

  2. 员工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热情服务顾客,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 员工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泄露专卖店的商业机密和顾客信息。

  4. 员工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商品管理

  1. 专卖店应确保商品的质量,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制度。

  2. 商品陈列应整齐、美观,便于顾客挑选。

  3. 定期对商品进行盘点,确保库存准确无误。

  4. 严格执行商品的退换货政策,保障顾客的合法权益。

  (三)店面管理

  1. 保持店面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打扫和消毒。

  2. 店面布置应符合品牌形象要求,营造舒适的购物环境。

  3. 确保店面的安全,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电器设备。

  4. 严格执行营业时间,不得擅自更改。

  二、奖罚条例

  (一)奖励

  1. 当月销售业绩突出的员工,将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2.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员工,将给予奖励。

  3. 服务态度好,受到顾客表扬的员工,将给予奖励。

  4. 在工作中表现优秀,为专卖店赢得荣誉的员工,将给予重奖。

  (二)处罚

  1. 迟到、早退或旷工的员工,将按照规定扣除相应的.工资。

  2. 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将扣除当月绩效奖金。

  3. 泄露专卖店商业机密或顾客信息的员工,将给予严厉的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4. 因工作失误给专卖店造成损失的员工,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附则

  1. 本管理制度及奖罚条例由专卖店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管理制度及奖罚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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