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制度

时间:2022-06-02 10:17:0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管理制度

学校管理制度1

  为确保全校各处室、各班教室及室外卫生区整洁美观,给全校师生创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学习,工作环境,展示我校校园风貌,结合目前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卫生区域

  1、各处室、各班的教室、宿舍及室外卫生责任区。

  2、学校分配的临时或突击性清扫区。

  二、清扫要求

  1、每天各处室、各班值日小组要清扫三次,确保全天候清洁、整齐、规范。

  2、每周一为全校大扫除日,以确保各处室、教室和卫生区及宿舍洁净无死角。

  3、临时突击性清扫任务的完成既要迅速更要高标准。

  三、清扫标准

  1、各处室、教室:地面、墙壁、黑板、门窗、用电设备、桌椅、讲台等室内所有的物品,清扫工具,室内布局均要做到整齐、整洁、表面干净,做到“六无”即:无痰迹污迹,无积灰蜘蛛网,无果壳纸屑,无刻画,无糖迹,无垃圾,否则每一项扣1分.

  2、宿舍:室内无蜘蛛网,墙壁、门窗、物品柜、桌椅(凳)等处无乱涂乱画痕迹,无积尘、室内无乱牵绳索,无乱挂衣物,乱沾乱贴,地面拖洗干净(含床下),无污水,无纸屑果皮;被褥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日常用品按指定位置摆放有序,及时将垃圾投放到指定位置,否则每一项扣1分.

  3、楼梯、走廊:楼梯、走廊地面要打扫干净;墙壁、室外护栏用抹布擦干净、天花板、墙角等无蜘蛛网; 及时倒垃圾。否则每一项扣1分。

  4、厕所:地面、便池要及时冲刷,无乱涂乱画。否则每一项扣1分。

  5、室外卫生责任区:整洁、美观。做到"六无"即:无痰迹、无积土、无果壳纸屑、无刻画、无废气物、无垃圾。

  四、学生宿舍

  1、宿舍内:有蜘蛛网扣1分,墙壁、门窗、物品柜、桌椅(凳)等处有乱涂乱画痕迹,有积尘分别扣1分;乱牵绳索,乱挂衣物,乱沾乱贴等分别扣1分; 地面不干净(包括床下)有纸屑果皮等垃圾扣1分;被褥叠放整齐、用品、鞋子摆放不整齐扣1分;不及时清垃圾扣1分;在检察过程中发现问题,除按要求扣卫生检查评比成绩外,还要及时整理好,不及时解决的将加倍扣分并通报批评。

  2、宿舍外: 地面有纸屑,食品袋等垃圾扣1分;有污水,有乱涂乱画等污迹分别扣1分;扫的垃圾未清除或乱倒垃圾分别扣1分。

  五、通报表彰

  向全校通报各班卫生检查评比成绩,并纳入各班的综合考评。

学校管理制度2

  负责校产的建帐建档及存档工作,负责组织检查校产管理使用情况。

  度初指定校产管理计划,度结束编制新增校产汇总表,及时归集校产档案资料。

  组织部门管理员管好,用好校产。

  在师生中组织宣传爱护校产活动,搞好校产管理。

  参与班级目标管理相关内容考核,对损坏公物和赔偿情况及时通报。

  负责组织对校产的维修维护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职员岗位职责

  整理学校的有关文字材料,起草文稿。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归档保管借阅清退等各项工作。

  协助领导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准备工作。

  负责学校大事记信息书记及整理工作。

  负责学校党政文件材料的打印及文印工作。

  协助做好新闻报道及宣传工作。

  做好学校的接待工作。

  负责党总支校长室会议室接待室办公室的管理提水及卫生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教处职员的岗位职责

  具体组织各种政治思想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负责编制分类和回收纪律检查卫生检查班晨会检查等各种表格,做好记录,准确统计,及时公布,做好各班级的量化考核评定工作。

  建立健全学生德育工作档案,登记德育工作的检查,考核奖惩等情况。

  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好各种文体活动。

  协助班主任进行优秀学生的评选及事迹的推广工作,并做好相应的档案管理。

  管理好学生的成长档案。

  负责每周的升旗仪式的准备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主任职责

  提出各个学期课程设置课时计划方案,经校长审定后组织落实

  编排各个学期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及各种教学活动表。

  做好教材资料的订购与发行。

  指导各级部各学科备课组工作。定期检查教师的备课作业批改,组织好各类公开课。

  组织好各类考务活动。

  管理好学生学籍,做好学生的转学休学退学工作。

  抓好实验室建设图书阅览室的工作。

  组织教师文化业务进修活动,注重培养青教师。

  负责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管理业务档案。

  协调各级部教学工作抓好音体美的教学。

  搞好办公室的卫生工作。

  教务处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教研组长工作职责

  各教研组设教研组长一人,由校长办公会讨论,教务处任命。教研组长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带领全组教师认真钻研《新课程标准》《考试说明》《德育大纲》,端正教育思想,认真执行学校计划,拟草并实施本组教研工作计划,指导备课组及教师制定计划。

  每学期开学阶段,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与要求,组织教师讨论制定教研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具体实施,期末认真做好教研工作总结。

  支持教研活动,组织集体备课观摩教学相互听课等活动,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努力形成本学科的教学特点,不断提高本学科的教学水平和质量。

  协助教务处教科研室安排本学科教师的教学教研任务,检查评价本组教师的教学质量。有计划地了解掌握本组教师的教学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教师进行必要的工作指导,要组织对本组教师全面听课,一学期内至少听每个教师一节课。,

学校管理制度3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汇编有关精神,现制定本校学籍管理规定如下:

  一. 入学注册

  1. 学校最迟在新学年开学前十五天向新生发出入学通知,新生按规定时间凭通知单办理入学手续。

  2. 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3. 开学后,学校发放新生学籍登记表。

  二. 请假制度

  学生因事或因病不能来校,应当天主动联系教师予以请假,事后补交请假条或病假条,请假条必须由家长签名。不符合以上请假手续者,作无故旷课处理。

  三. 转学

  1. 由学生家长向原校提出申请,学校核准后发给“转学联系单”。

  中学生转学,须由学生家长与户籍所在区招办联系,经核准并安排落实后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学生联系转学未落实之前,学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

  2. 外省市转入本市,须持户籍证明和转学证明及成绩手册、学籍卡、健康卡等,向区招办申请入学,经核准后安排入学。接受学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按其实际文化程度编入相应年纪。

  3. 本校学生转出时,必须得到转进学校开出的证明,保证学籍落实,此后本校再开出转学联系单。

  四. 退学

  1.以下条件者须家长书面申请,申请中须写清确保以后不在返校,经学校审核同意,报区招办批准,方可退学。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1) 长期患病,休学两年以上,仍不能正常学习者。

  (2) 出国定居者。

  2. 一学期内连续旷课超出八周或累计旷课十周以上,经学校与家长多次联系帮助教育无效者,经学校报请区招办批准,可按自动退学处理。由学校发给学历证明,证明上要注明“自动退学”字样。

  五. 休学、复学

  1. 学生因病无法学习者,须由家长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经学校批准,报区备案,发给休学证明。

  2. 学生连续病假三个月,应办理休学手续。

  3. 因出国要求休学者,须由家长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可保留学籍一年,一年后未复学者注销学籍。

  4. 学生因病休学申请复学者,须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校核准后方可复学。

  六. 留级

  1. 学年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科达五门者,不得补考,即予留级。

  2. 学年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科达四门以下者,经补考后,语、数、外三门中有两门不及格者;或语、数、外三门中有一门不及格,其他学科有两门不及格者;不及格学科达四门者。

  3. 高中学生选修课成绩未达到规定学分或活动课一学年无故缺席三分之一以上者。

学校管理制度4

  一、加强对家长学校的组织领导,由政教处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具体制定教学工作计划,落实有关管理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有关指导工作,同时,认真总结家长学校工作经验。

  二、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系统传授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帮助家长优化家庭教育环境,改进教育方法,促进家庭精神文明建设,同时沟通家校联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三、抓好家长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聘请有教育理论与实践经验人员,担任学校家长学校专职教师,同时聘请教子有方家长担任兼职教师,改善和提高家长学校授课教育教学效果。

  四、重视家庭教育指导教材建设,根据家长的实际需要,按照家庭教育理念和研究成果,编制好体现时代性、科学性和实用性教材,同时收集、整理部分资料供家长学习之用。

  五、加强对家长学校的组织管理,建立听课制度、做到每次活动有安排有记录,同时做好意见和建议的反馈工作,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六、组织以班级为单位的咨询活动,开展对学生的个别辅导工作,按照不同年龄班级的家长,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进行针对性指导,以帮助有困难的家长掌握知识提高教学质量。

  七、帮助家长总结家庭教育工作经验,组织教子有方家长进行经验交流,同时,做好优秀学生、优秀家长的评比工作,以调动激励广大家长参与家庭教育活动的主动性。

  八、家长学校开展教育活动以举办讲座、观看录像、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和家教咨询服务等形式。

  九、注意和积累有关文件,各种计划,总结、重大活动记录,学校档案、整理归档。

学校管理制度5

  校医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拟订学校卫生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提请校务会议通过后认真贯彻实施;做好学校领导在学校卫生方面的咨询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

  二、每学年组织力量对学生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建立健康卡片和保健档案,并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提出保健措施和进行保健指导。

  三、积极做好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矫治工作。

  四、组织好计划免疫工作,按时完成各种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加强传染病的预防和管理工作,遇有疫情要及时上报。

  五、对学校教学卫生、环境设备卫生、饮食营养卫生等进行卫生监督,及时向学校领导提出可行的改进意见,并指导搞好环境卫生。

  六、开展卫生宣传;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督促和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对红十字青少年和班级卫生员进行培训,发挥他们的卫生骨干作用。

  七、实施面向师生的一般诊治和急救,并做好转诊工作。

  八、注意体育和卫生的结合,进行体育卫生教育及体育卫生监督。

  健康档案和健康检查工作制度

  一、“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卡片”是学生的健康档案,也是学生体质和健康检查记录卡,每人一份,随学生升学,转学档案转递。

  二、新生入学一个月内进行体检及时建档。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体检,每学期检查两次视力。卡片的填写要认真全面。

  三、以班或年龄组为单位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并妥善保管在学校卫生室或保健室内。

  四、做好学生生长发育、营养、素质、健康状况、视力情况,六项指标综合评价等统计、分析和评价工作。

  五、每年都要将有关指标进行比较,分析制成图表上墙供领导参考。

  六、学生体检方法要按统一细则要求进行,形态指标应进行复制,检测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指标发生率,不能超出5%,要保证数据的可信性,可比性和科学性。

  七、健康检查后对可疑结果应即时复查确

学校管理制度6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文件要求,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和20xx年全国教育工作会“双减”

  精神,以及及市教委相关工作要求、《XX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确保“五项管理”相关政策规定落实落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和我部实际,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要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因材施教,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发挥作业育人功能。作业关系到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是深入推进立德树人的重大举措。

  二、目标要求

  在课堂教学提质增效基础上,切实发挥好作业育人功能,通过立德树人,落实五育融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作业育人价值;

  通过科学合理的有效作业,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帮助教师检测教学效果、精准分析学情、改进教学方法,促进学部完善教学管理、开展科学评价、提高教育质量。

  作业设计要以提升学科课程核心素养为目标,关联真实情境,设计多种类型的作业,促进学生形成适应个人终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的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三、组织领导

  学部成立初中部作业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组员: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各学科组长。

  作业工作小组加强作业全过程管理,每学期初要对学生作业作出规划,加强年级组、学科组作业统筹协调,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

  主要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作业管理制度,将作业设计纳入教学管理,实行备课组、学科组、学部备案审核制,加强作业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

  (2)明确部门和人员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作业设计、实施规范有序、提质增效;

  (3)指导、及时检查作业设计、布置、批改、反馈等实施情况;

  (4)组织开展作业设计与实施的教师培训与教研活动,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定期组织开展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交流活动,努力使作业设计、实施富有成效。

  (5)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营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围,合理安排孩子课余生活,与学校形成协同育人合力。

  四、职责分工

  教学副校长、学部主任负责学校的作业统筹管理、专业指导,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负责本学科作业的学期规划、研究研讨,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班级各学科作业的协调和反馈,学科教师负责作业的具体设计和实施。

  五、作业设计、布置、批阅与反馈

  (一)作业编写

  1.制定计划

  每学期初,学科组制定学习工作计划中须包含作业设计的规划,学科组和备课组教师在集体备课时对校本作业的编排进行专题讨论,确定学期内作业范围、作业要求等基本内容。

  2.基于单元设计

  各学科、备课组分单元进行教学设计,备课组长分配好组内教师的备课任务,包括单元作业设计、编写。根据单元学习目标和学习内容,明确单元作业内容、作业类型、作业频次、难度结构、预估时长等。

  合理设计课时作业,选择、加工、组织情境素材,形成多种类型的作业,确定必做作业、选做作业,以及作业的评价反馈方式。

  3.分工合作备课、设计作业

  (1)建议两人一组进行同一课的备课和作业设计,便于提升质量。

  (2)老师须提前一周备出下周的课,进行作业设计,备课组教研时,通过讨论教学和作业设计进行打磨、优化。

  (3)单元作业设计说明从单元作业内容及其目标指向、作业类型、作业频次、类型结构、难度匹配、预估时长等方面表述。

  (4)课时作业设计说明依据单元作业设计,从本课时作业的目标指向、素材来源、主要内容、必做或选做、评价反馈等方面表述。

  4.提高作业设计质量

  (1)要从“教学设计”转向对学生的“学习设计”。针对每一课时的学习目标,题目选择讲究“精”,具有典型性,减少学生盲目、重复、无效的劳动,努力培养学生高阶思维品质。

  (2)教师要提高自主设计作业能力,针对学生实际情况,预判学生完成作业的实际能力,充分考虑学生的兴趣偏好和优势特长,精选作业内容,提供不同难度、不同类型的作业,合理确定作业数量。

  a.作业有难度梯度,易、中、难的比例大致为5∶4∶1。但作业难度不得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

  b.创新作业类型方式。

  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

  为满足学生不同学情,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

  力求让绝大部分学生能及时掌握所学知识,在确保基础的前提下,注重布置迁移运用作业。鼓励教师结合实际布置学生自我体验的实践性作业,提高学生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大力提倡自主作业,精准减负,让学生学会学习,最大程度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新课同步作业中复习巩固、拓展延伸、综合实践的设计比例大致为7∶2∶1。

  切实避免机械、无效训练,减少机械性的抄写作业,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精选内容,采取多样的形式,提高作业的趣味性。

  复杂的作业设计评价标准,发挥量规、量表的指引性作用。

  教师在布置作业前必须先将作业做一遍,并对学生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预设,以便完善作业设计。

  5.控制难度,设计好分层和选择性作业

  目前阶段的课时作业包含必做作业和自选作业。必做作业基于班级大多数同学学情水平设计,面向所有同学,基于教师对学生学情和能力的预设,90%以上同学能够在90分钟内完成;选做作业为学有余力的同学设计,这些同学在完成必做作业后可以选择其中的部分或全部完成。

  (二)作业布置

  1.当天的作业在可以在下课时布置或简要说明,或者学科教师每天通过共同编辑文档。

  2.作业在课活或者晚自习前由各科课代表抄在黑板上。作业内容较长或者其他不便于抄写的,老师可下发作业条或通过电子屏公示。

  3、不给家长布置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三)作业指导

  1.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学生完成作业,为学生进行个性化的作业答疑指导。

  2.允许学习特别困难的学生选择性完成作业,或适当变换作业完成与呈现形式。

  3.提倡备课组内协作分工录制作业中较难题的答疑解惑的微视频,(周末)进行线上答疑;

  4.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

  (1)先消化所学

  课外服务时间,有不能理解的,可以通过老师的学业答疑指导,理解所学内容。

  (2)独立完成

  首先要独立完成作业,能做多少算多少,不会的先空着。

  (3)互助学习

  允许通过翻书、查看笔记、参考研究他人作业、请教别人、查看答案等方式把不会题补做出来,即看懂、听懂补做,同时在题号前打上符号,以提醒自已,及时对标注题进行复习消化。

  (4)自我反思。引导学生对典型错误进行反思和修正,更好地开展后续学习,促进作业目标的达成。必要时,教师可对作业进行二次批改。

  (5)立足整个单元,对课时作业持续跟踪反馈,指导学生加强过程反思,形成较为稳定的思路和方法。

  (四)作业批改与反馈

  1.教师应及时批改作业。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禁止把作业批改等任务转交给家长或学生。

  2.教师要根据作业内容和学情,通过书写评语、等级评定等多种方式批阅作业,作业批改要正确规范、评语恰当,鼓励个性化批改,杜绝对学生使用讽刺、

  侮辱的言词,禁止对作业结果排名公示。

  3.根据学生对作业的态度和准确度进行多维度过程性评价,注意培养和保护学生作业的积极性,可在批改中书面表扬、批评或指出存在的问题。

  4.建议教师对学生面批作业,通过面批及时发现问题。

  5.引导学生借助作业评价单、典型作业互参等方式,实现多角度学习,并对典型错误进行反思和修正,更好地开展后续学习,促进作业目标的达成。必要时,教师可对作业进行二次批改。

  6.立足整个单元,对课时作业持续跟踪反馈,指导学生加强过程反思,形成较为稳定的思路和方法。

  7.通过作业精准分析学情,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对作业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可进行集中讲评指导;对学生的个性问题,可进行单独交流指导;对优秀的作业案例,可通过展示、交流进行表扬激励,同时示范引领其他同学。特别要强化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鼓励科学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作业分析诊断。

  8.教师及时与学生沟通,了解本学科作业质量、作业量、难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

  五、作业协调与统筹

  1.控制作业量

  (1)原则上每1课时1份作业,每1章(单元)1份综合性作业。

  语文、数学、英语每1课时的书面作业量不超过20分钟,总共不超过60分钟,其他学科课时作业控制在10分钟左右,保证学生每天书面作业总时长不超过90分钟。

  (2)周末书面作业时间总量不超过4小时,法定节假日书面作业时间总量由各年级审核,寒暑假书面作业时间总量由学部审核。

  2.为便于各班导师统筹本班日常作业量,各班导师为班级作业协调员,其职责是:与学科教师通报作业信息,反馈学生呼声;具体协调好本班学生的作业时间、日作业量,避免学生做作业忙闲不均或整体作业量过大、过小的现象。

  3.各年级主任统筹统筹本年级作业量。

  六、作业督导与检查

  (一)作业检查

  1.学部作业领导小组组织各教研组,对作业设计与实施的全流程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每月对教师作业设计、布置、批改、反馈等方面组织检查,把作业设计、批改和反馈情况纳入对教师月考评之中

  2.每学期期中、期末由学部作业领导小组开展有关教师作业设计、布置、批改、反馈的学生问卷调查,将其纳入对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实绩的考核评价。作业调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a.作业量是否适当;

  b.作业内容是否太难或太易(即是否依据课程标准、教材和大纲要求);

  c.作业题型是否体现多样性;

  d.作业格式是否规范,基础知识、巩固练习、能力拓展内容比例是否合理;

  e.作业批改是否及时、认真;

  f.有无布置惩罚性作业;

  h.有否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或通过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

  对作业调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按学部学校绩效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将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二)组织开展作业设计与实施的教师培训与教研活动

  本学期拟每月一次会议,各学科就就作业设计与实施进行交流、总结。组织开展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交流活动,年级、班级和学科每一个月左右组织一次作业展,使作业设计、实施富有成效。

  建立评价激励机制,期末评出优秀教研组、备课组、年级组、学科教师的榜样。

  七、作业研究

  学科组、备课组切实发挥作用,将作业设计作为校本教研重点。

  学科组长、备课组长组织教师,利用教研时间,结合日常单元教学开展专项研究。增强研究的系统性,将作业研究与备课组常规教研相融合,将学科教学与作业设计相融合,将课堂学习与课后实践相融合,对作业的目标设计、内容优化、作业形式、评价反馈等难点开展系列研究,持续优化作业设计与实施。

  教研组:研制学科作业设计(水平划分标准、指标)等模板。组织备课组间交流分享。迭代改进模板,积累作业资源。

  备课组:研制指标、设计作业(含试题、答案、评标)。实施作业批改、反馈。

  各学科组、备课组系统化选编、改编、创编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作业,定稿后存档。各年级备课组充分利用数据,对上届学生单元学习易错、易混试题统计分析,思考、探讨破解策略,供后续借鉴改进。

学校管理制度7

  教材是教师组织实施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选择使用及编写高质量教材是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和知名度的重要保证和前提,为杜绝、防止低水平教材流入我院,规范教材选用、编写程序,明确各环节具体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材供应范围和种类

  1、教材供应对象为学院在读的

  学生及任课教师。

  2、教学计划中的各门课程的教学用书和讲义、配套教学参考资料、自印教材等,均由教务处教材科负责组织供应。

  3、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

  二、教材选购和预订办法

  (一)选购和预订教材的原则:

  1、基础课教材应优先选用获国家级或部委级的“优秀教材”和“推荐教材”;其次选用规划统编教材,一般不能选用其它教材。

  2、专业及专业基础课教材,一般以各专业出版社出版的、纳入国家教材统一征订的教材为主,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使用其它教材。

  3、上述条件不能满足,可考虑采用非统一征订正式出版的教材。

  4、在确实购买不到较适用的教材的情况下,方可考虑自编教材。

  5、选用教材要首先考虑原用教材,以保持教材的稳定性,减少库存,遇特殊原因,不使用原来教材改版的,须提出报告说明理由。

  (二)预订程序

  1、每年6月与12月分别办理秋季和次年春季教学用书的选订。

  2、按照春秋季教学用书征订目录选订教材,各系部(院)填写教材订购申请单后,经教务处教材科审核后汇总,办理预订。

  3、为做好教材预订工作,教材科应掌握有关课程的'教材库存数,以避免多订、错订。

  4、确因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不能通过预订而须即时采购者,应及时提出选购教材报告,及时解决。

  5、教材一经选定一般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须经系部(院)主任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6、由于人为原因而重订、错订造成的教材积压浪费,由责任人负责推销或赔偿经济损失。

  7、参编教材认购数量以使用两年为限,不得向学生硬性摊派推销各种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三、自编教材管理办法

  1、凡确实征订不到或必需补充的教材,方可考自己编印。

  2、首先由系部(院)教研室打报告,确定编写责任者、审稿责任人、使用年限、编写大纲、完成编写的大约时间等,经系部(院)主任同意、教材科审核后,提请教务处长批准,方可执行。

  3、编写及审稿责任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该课程一线教学两年以上。

  4、编写教材要严肃认真、严防盗版。若出现因盗版而产生的法律纠纷,一律由编写责任人负责。

  5、自编教材编写完成后,教研室组织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教师对编写教材进行审议评价,认为该教材有职业教育特色或在同类教材中的处于优秀水平,编写责任者方能将编写教材,报学院教材科组织印刷。

  6、交稿时须附有系部(院)主任及教研室的审核意见和印刷标准清样,须注明教材主编人、打印稿校对人、印刷份数及使用时间等项目。

  7、翻印教材或书稿中有部分摘录其他书籍中的文字或图表者,原始资料一律由编写人提供,提供的材料文字等必须清楚、准确无误,便于操作。

  8、印刷好的自编教材在相应的专业班级使用两届(含两届)以上后,学生反映效果良好,经学院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推荐到有关出版社出版发行。

  9、编写教材、讲义(含实验、实训指导书)酌情给予一定的资助。

  10、对部分出版社发来的编写教材邀请函,教材科将及时把所有信息反馈到有关系部(院),支持我院教师参加有特色高质量的教材编写工作,获得参编资格的人员到教材科填表登记备案,但坚决杜绝“挂名教材”和“包销教材”。

  四、教材发放和收费办法

  (一)学生领取教材的规定

  1、新生报到时,必须预交一定数额的教材款,毕业或中途退转学时多退少补。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开学前到教材库领取教材,开学第一学期凭学生交款发票人数统一领取。

  3、领取教材时要当场检查,点清书种和册数,发现不符,当场解决。发现有缺页,可在一周内调换。

  4、学生丢书和给别人代买的教材,一律先到院财务交款。

  5、学生发生休学、退学等情况,不准许退购教材。

  (二)教本的发放与领取

  1、任课教师凭课程表到教材库领取教本和配套教学参考书,并在教师领用教材本上做好记录。

  2、同版本教本一般只领取一次,如有破损可以旧换新。

  3、校内自编教材,教研室参编成员每人发给一本(套)。

  4、非任课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领用教材,需用时可向对应处室借用,不另发给。

  五、教材库管理制度

  1、教材库必须保持整洁、干净、卫生。

  2、闲杂人员一般不得在教材库逗留,不得将有关教材私自借出。

  3、教材库教材应按专业上架,排放整齐。

  4、领用教材人员应自觉遵守教材库管理制度,不得在教材库随便翻阅书架上的教材。

  5、教材科每学期做好各班级领用教材和教学用品费用的核算记帐工作,学生离校时报学院财务处多退少补。

  6、过时积压教材,由教材管理人员提出报废理由和积压原因,报教务处审批,提请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可作报废处理。

学校管理制度8

  1、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建设一支造诣较高,教学经验丰富,适应社会需求的、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十分重要。

  2、学校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尊重教师的劳动,全心全意地为教师服务,为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创造条件和提供方便。

  3、为保障教学质量的提高,特规定了教师的权利、教师的责任、教师的聘任、管理与考核和奖励与解聘等制度。

  4、教学计划是学校教学、教育工作具体安排的指导性文件。教学计划由学校制定,校长批准后执行。

  5、教师应按照学科教材、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教学计划、教案,严格按教材、大纲进行教学。

  6、课表。每学期的课表于开课前的招生前拟定并公布,以便学生在报名、注册时,确定学习课程。

  7、学校要建立教学管理指挥系统,指挥渠道要畅通。

  8、教学进度。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

  9、教学检查。校领导及主管教学的领导,要不定期的深入课堂听课,尤其对初次聘任的教师,必须听课1-2次。班主任要经常随堂听课,听取师生反应。

  10、成绩每期考核至少一次。成绩考核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11、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由教务处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与保存,并逐步形成电子教学档案。

  12、学生管理,班主任工作。加强学生管理,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作用,应制定“班主任守则”、“学生守则”。

学校管理制度9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下简称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职业学校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应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切实承担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鼓励企(事)业等单位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

  第二章实习组织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学校实习的监督管理。职业学校应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职业学校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职业学校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第七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

  实习开始前,职业学校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

  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第八条学生经本人申请,职业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对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学生所在职业学校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实习情况。

  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

  第九条实习单位应当合理确定顶岗实习学生占在岗人数的比例,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计划,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

  第十条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支持鼓励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

  第三章实习管理

  第十一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

  职业学校应对实习工作和学生实习过程进行监管。鼓励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实习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

  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认识实习按照一般校外活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实习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实习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各方基本信息;

  (二)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

  (三)实习期间的食宿和休假安排;

  (四)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

  (五)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的约定责任;

  (六)实习考核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其他事项。

  顶岗实习的实习协议内容还应当包括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

  第十四条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学生应在实习前将实习协议提交所在职业学校,未满18周岁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第十五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

  (二)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

  (三)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四)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五)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六)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第十六条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二)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

  (三)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第十七条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第十八条实习单位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九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居民身份证,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第二十条实习学生应遵守职业学校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日志,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报告。

  第二十一条职业学校要和实习单位相配合,建立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在学生实习全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二条职业学校安排的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定的专人应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定期检查并向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报告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到外地实习,应当安排学生统一住宿;具备条件的实习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提供统一住宿。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建立实习学生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学生申请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生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职业学校备案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四条鼓励职业学校依法组织学生赴国(境)外实习。安排学生赴国(境)外实习的,应当根据需要通过国家驻外有关机构了解实习环境、实习单位和实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派人实地考察。要选派指导教师全程参与,做好实习期间的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

  第二十五条鼓励各地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建立学生实习综合服务平台,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企业、有关社会组织,为学生实习提供信息服务。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组织学生实习的职业学校,由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的,应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对违反本规定中相关条款和违反实习协议的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实习安排,并根据实习协议要求实习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安排、介绍或者接收未满16周岁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实习考核

  第二十八条职业学校要建立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考核评价制度,学生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职业学校要会同实习单位根据学生实习岗位职责要求制订具体考核方式和标准,实施考核工作。

  第二十九条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考核结果应当记入实习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第三十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对违反规章制度、实习纪律以及实习协议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学生违规情节严重的,经双方研究后,由职业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给实习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十一条职业学校应组织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实习材料包括:(1)实习协议;(2)实习计划;(3)学生实习报告;(4)学生实习考核结果;(5)实习日志;(6)实习检查记录等;(7)实习总结。

  第五章安全职责

  第三十二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确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实习单位应当健全本单位生产安全责任制,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三十四条实习单位应当会同职业学校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核。未经教育培训和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

  第三十五条推动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

  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可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免除学费的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学生实习报酬中抵扣。职业学校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实习单位支付投保经费的,实习单位支付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费可从实习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

  第三十六条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实习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及学生按照实习协议约定承担责任。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妥善做好救治和善后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依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非全日制职业教育、高中后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实习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教职成〔20xx〕4号)同时废止。

学校管理制度10

  1.城子镇私立学校幼教部(即城子镇中心幼儿园)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从事学前教育教学活动。

  2.招收六周岁以下儿童按年龄分班,根据各年龄段的认知特点进行教育教学。

  3.日常文明行为的养成教育是幼儿教育的一个主要任务,通过教育教学活动逐步培养儿童懂礼貌、守纪律、讲卫生、爱劳动、和睦同学、帮助他人、想上进、好学习的良好习惯和传统美德。

  4.把寓教于乐贯穿幼儿教育的全过程,让儿童自始至终处在一种有秩序,有组织,有笑声的愉悦欢乐氛围。

  5.教育教学活动必须遵循简易入手,循序渐进,形象有趣,耐心反复,鼓励表扬,激发儿童求知向上,启迪智力,培养兴趣;坚决杜绝对儿童吼叫谩骂挖苦讥讽和体罚行为。

  6.对儿童要满腔热情的爱护,了解熟悉他们的特点,悉心关注其冷暖、屎尿、用餐、饮水、休息、穿戴干湿及情绪,情况异常应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并与家长(监护人)联系。

  7.特别注意儿童的安全,严防儿童之间推、搡、抓、咬,打斗及行走时摔跌、碰、撞的伤害。

  8.早晚接送要严加注意各个环节的安全,不得疏漏,班主任早餐后应提前到教室接管儿童,放学时按乘车方向听从值日教师安去排,排队护送上车,严禁抢跑挤占。有临时改变乘车方向应及时通报跟车老师;对由家长接送的学生一定要交到家长手上,不得出现问题。

  9.课程开设及课时安排

学校管理制度11

  一、请假制度

  1、请假2周以内由学校审批,2周以上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不超过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审批,事假每学期不超过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丧假7天(指直系亲属死亡),产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请假,护理假7---10天。

  3、请假人必须到教务处领取学校专用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应托人请假,来校后及时销假并补办请假手续。

  二、考勤制度

  1.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校,正常上班时间,无课时有事需离开,必须向学校打招呼,否则视为旷工。周五需乘早车者,必须经过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

  2.有事先请假再离开,拒绝口头请假,否则按旷工对待。假满不销假、续假的按旷工对待,外出考试、开会、出差、学习等超过规定时间不请假的按旷工对待。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需晚来、早走或中途离开,需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必须进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不得提前下课,教室内不准打电话、玩手机。不得私自调课、换课。

  5.教师考勤情况按周汇报并公示。

  三、考核办法

  1、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

  2、无课时有事需离开不口头请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迟到者,需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不提前说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调课一节扣5元,缺会一次扣10元。

  5、无故缺课一节扣10元,3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一节计算,上课迟到15分钟或早退10分钟按旷课对待。

  6旷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过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从绩效工资或奖金中扣取。

  四、检查、统计

  1、教师考勤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每周汇总并公示,学期末统计。

  2、上课情况由值周教师每天如实检查登记,校领导监督并每天抽查三次,发现未如实检查登记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师日均绩效工资的2倍。

学校管理制度12

  学校科学管理必须经过计划——实施——检查——总结四步动态流程。

  一、制定计划,这是管理过程的起始环节,计划是全校教职工的行动纲领,是学校管理科学的重要标志,它指引方向,揭示目标,明确职责,标明规格,提出要求,确定措施,为此要作到:

  (一)准备

  1、深入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和政策,这是制定计划的依据。

  2、了解当前小学教育改革的方向,致力于把以升学为中心的教育转化以素质教育为中心的轨道上来。

  3、了解校情、镇况,分析主客观条件和存在问题,一切从实际出发。

  (二)决策

  1、拟定管理目标、制定切实的措施,作出具体的安排。

  2、发动干部、教职工提建议和意见,认真讨论、修改计划。

  二、组织实施,这是管理过程的中心环节

  (一)组织

  1、建立健全指挥系统,精心组织、指挥,把人力、物力、财务动员起来,投入完成计划的行动。

  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

  3、制订必要的规定、制度和纪律,提供必要保证。

  (二)指挥

  1、纵观全局,有效指导。

  2、深入第一线,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

  3、循循善诱、耐心启发。

  (三)协调

  1、协调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等各部门间的关系,使前后步调一致。

  2、协调各村校之间关系,使得上下动作一致。

  3、协调人与事之间关系,使人与事摆布相称,事事进度相宜。

  4、协调事、财、物之间关系,使事的轻重缓急与财、物之多寡得相应的配搭。

  (四)激励

  1、促进学校激励机制的正常运转。

  2、进行教育激励,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3、进行强化激励,表彰先进,批评后进。

  三、检查

  (一)调控

  1、抓计划的达到度,检查计划的执行进程、效果和问题。

  2、吸收校内外各种教育信息,加强信息反馈。

  3、抓计划的优化,采取措施调控和纠正。

  (二)监督

  1、对各部门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查。

  2、对实施过程进行有效监督。

  3、加强师生的自我检查,自我监督。

  四、总结

  (一)总结

  1、以自我总结为主,发动师生时行自下而上的总结,评议得失。

  2、肯定成绩,提出问题,吸取教训。

  3、推广经验,评奖评优,鼓励先进。

  (二)提高

  1、对存在问题及时解决。

  2、对未完成的目标任务提出改过措施,引入下期计划中去解决。

  3、对取得的经验、成果用教育理论加以分析,上升提高,形成书面材料,为以后工作所借鉴。

学校管理制度13

  一、学籍管理制度

  1、学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天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员报到时,须认真填写《学员登记表》,按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及时进行登记注册。

  3、学员参加校内考试时,须遵守考场纪律,成绩记入本人档案。

  4、学校组织学员统一参加合肥市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考勤制度

  1、学员上课、实操、考试、参加集体活动等,均应实行考勤。

  2、考勤由班主任负责,并建立出勤档案。

  3、学员参训前应合理安排工作或家务,保证集中培训时间,确实因故不能上课、实操、考试、参加集体活动,必须请假。

  4、学员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分管副校长批准。

  5、学员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的缺勤,均按旷课处理。

  6、学员在校培训时间不得低于总培训时间的80%,到课率达不到80%者,不得参加本次技能等级证书考试。

  三、课堂守则

  1、提前进入教室,做好课前准备,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2、讲究文明礼貌,严禁穿背心、裤头、拖鞋进入教室、机房、操作室。

  3、自觉维持教室、机房、操作室秩序,保持安静。上课、上机、实操时不随意进出教室,进出教室必须轻手开、关门;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到振动档。

  4、注意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或乱扔纸屑,不在教室里吃东西、吸烟,值日生每天清扫教室。

  4、爱护公物、爱护设备。不在桌椅、墙壁、门窗上乱涂乱画,不擅自挪动、拿走教室内的设施,不私自使用教学设备。

  5、节约用电。不需要使用电灯或风扇时应立即关掉开关;不在教室上课时或最后离开的人要关好电器开关,关好门窗。

  6、上课时间不接待客人。

  四、宿舍管理制度

  1、服从管理,不随意调换宿舍和床位。

  2、宿舍内不准留宿他人,外来人员必须经门卫登记后方可探访。

  3、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晚上外出时,必须在十点熄灯前返回宿舍。

  4、宿舍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严禁在宿舍赌博、划拳、酗酒肇事。

  5、勤洗衣被,早起叠被,整理床单和内务,物品摆放有序;不在寝室进餐;不向走廊和楼下扔果皮杂物、泼水;值日生认真打扫室内和走廊卫生;生活垃圾倒入门外垃圾桶内以便学校保洁员统一清理。

  6、爱惜寝室内的桌子、板凳、公用电话、空调、热水器、窗帘、衣柜等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防火、防盗、注意安全。不在窗台上搁放易掉物品;不攀越栏杆和爬窗户;不点蜡烛、不私接电器;个人贵重物品注意保管。

学校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性质: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谐育人,打好基础,培养能力,发展学生个性和特长。

  第五条学校自愿接受教育局、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学校地址:

  第二章办学机构

  第七条办学规模:学校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

  第八条办学层次: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九条办学形式:招生对象为小学适龄儿童和初中学生,小学生的学习期限为六年,初中学生的学习期限为三年。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十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董事会成员人:由组成,其中均从事教育10年以上。

  第十二条董事会成员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全体董事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员同意通过。

  第十四条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期届满后可连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学校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结算;

  (五)决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分立、合并、终止。

  第十六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二)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员提议时。

  第十七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分别是

  第十八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副董事长代其行使权利。

  第十九条董事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落实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学校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有关权利。

  第二十条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赞成票和对票相等时,由董事长作出最后决定。但讨论以下重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等其他重要变更事项。

  第二十一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者指定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之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托书必须指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二条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议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校长一名,校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五条校长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条校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四章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素质好。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未受过刑事处罚。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二十九条学校资产来源:举办者出资。学校出资情况如下:

  1、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

  2、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

  3、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

  以上资金均已全部到位。

  第三十条学校的办学资金主要用于学校的校园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置,教职员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生宣传,备用流动资金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的资产。

  第三十一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二条学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三条学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财务会计报告交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四条学校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第六章办学结余及分配

  第三十五条学校有办学结余的情况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十六条办学结余是指学校扣除办学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预留发展资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费用后的余额。

  第三十七条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

  第三十八条学校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九条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员同意方可通过。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定作出之日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资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四十条学校完成宗旨要求,自行终止,或者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举办者提出终止提议,经办学董事会同意并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一条在终止前,须在审批机关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学校处理所有善后事宜后,向审批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审批机关同意后,到登架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三条学校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资不低债无法继续办学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四十四条学校终止后,学校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退还学生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发放教职工的工资及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修改后章程,经审批机关同意于30日内报登架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福民学校董事会。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审批、登架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学校管理制度15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除了要抓好学校的工作外,家庭教育也是重要的一环。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长的言传身教,家长的素质和教育方法,对学生的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提高家长的素质,使家长了解学校,了解育人的目标和要求,做到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同步,要办好家长学校,特制定家长学校工作管理制度。

  一、由负责德育工作的校长主管家长学校工作,由德育主任具体分工负责。

  二、做好家长学校工作的计划、小结,按时填写讲课日志。

  三、班主任要负责本班的家长学校工作,准时通知家长到校学习,组织好听课,统计好出勤情况。

  四、讲课要围绕教材和专题,认真备课,注意联系实际情况,深入浅出,形象生动。

  五、在授课过程中,不单独接待家长,不处理其他业务工作。

  六、及时收回家长反馈材料,并写出情况分析。

  七、家长反馈达到95%以上,家长出勤率达到90%以上。

  八、定期公布家长学校有关工作考核情况。

  九、家长学校工作纳入班主任的学期考核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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