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23 19:14:5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采购管理制度(精选19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采购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采购管理制度(精选19篇)

  采购管理制度 篇1

  一、制定目的及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制度管理,健全企业采购制度,提高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降低采购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保证采购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涉及的采购类别包括:项目采购(材料采购、工程采购)、年度采购、零星采购、应急采购。

  本制度涉及的采购物品包括:单价万元以下的工程设备、工程原料、实验器材、实验药剂、化学药剂、劳保用品、办公用品以及应急事件、突发事件中需要采购的物品。

  本制度中有权申购的部门包括:工程部、研发部、咨询部、市场部、办公室、财务部。

  二、采购原则

  1、采购公司经营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采购经办人必须高度重视。

  2、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因素,择优选取。

  3、各类物资均应向正规商家采购,原则上要求所有采购物资均应开具发票。

  4、物资采购由需求部门负责采购、询价及后期谈判。

  5、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采购事务,申购人与采购人不得为同一人。

  三、采购流程

  1一般采购流程1.1采购申请

  1.1.1采购之前,申购人应向仓库询问所需物资是否有库存,以免重复采购。

  1.1.2采购之前,申购人依据所需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填写“申购单”。其中工程项目采购应提交工程预算,按采购原则进行采购。

  1.1.3紧急采购时,由申购人在“申购单”上勾选“紧急”选项,以便各部门加快流转,及时处理。

  1.1.4若撤销采购,应立即通知采购人,以免造成浪费。 1.2申购:工程项目采购提交工程预算并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由申购人填写“采购物资流转单”,其他采购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申购人填写“采购物资流转单”。 1.3询价

  1.3.1各部门负责采购的人员分别询价,提供三家以上供应商及价格,财务部提供历史价格加以比对。

  1.3.2采购人询价时应注意审查供应商的主体资格(经营状态、是否按时年检、有无失信记录、是否涉及重大诉讼等),要求供应商提供联系方式以便相关负责人核价。确定供应商后,应要求供应商提供证明主体资格的材料(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采购人应在“采购物资流转单”上注明所采购物资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基本信息。

  1.4核价:采购人或相关负责人参考历史价格对拟采购物资进行核价,填写“采购物资流转单”中的“核价结果、核价意见”。

  1.5审批:采购人将“采购物资流转单”经逐级审批,报公司各级负责人审批后,方能进行采购。

  1.6采购实施与验收入库

  1.6.1“采购物资流转单”经各级负责人审批签字且经财务部备案后,由采购人办理借支采购金额或通知财务办进货款手续。

  1.6.2采购人按照核准的“采购物资流转单”向供应商订货,并以电话、传真等方式确定交货日期或到市场采购。对于需要订立买卖合同进行采购的物资,应同时按公司合同审批程序进行流转。

  1.6.3所有采购物资到货后,由采购人、申购人、入库人协同,按照预定的采购质量标准及数量进行验收,并办理入库手续。如因需立即使用不能及时入库,应先由申购人、采购人验收,在紧急情况解除后,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如采购物资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保存证据,与供应商协调退换货事宜。采购人、入库人验收完毕后,应出具证明验收合格的单据,交予财务部备案。

  1.6.4所有采购物资原则上要求货票同行,采购人应在货到后1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因超过报销时间财务部门不受理报销的,责任由采购人承担。

  1.6.5采购物资不论金额大小,一律由采购人签字,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总负责人核准签字后方可报销。 1.6.6采购人应将供应商的送货单及我公司开具的入库单、物资采购流转单、收款收据等单据交予财务部方可结款或开具支票。

  2特殊采购流程

  2.1集中计划采购:凡属日常办公用品必须集中购买的,各部门应在每月25日前将审批通过的“采购物资流转单”交至办公室,由办公室在月底统一购买。

  2.2零星采购零星采购是指偶然发生的、所采购物资低于元的采购(如因公司接待、聚会需要进行的采购,场地调查、工程施工过程中因缺少配件、材料而临时进行的采购等),具有临时性、偶发性、金额低的特点。

  2.2.1各部门人员需要进行零星采购的,应首先以电话的方式征求本部门负责人,征得负责人同意后,坚持“必需、质量、价格”的原则进行采购。

  2.2.2采购人应选择可靠的供应商进行采购,采购时应购买注有品名、商标、制造厂商、保质期等基本信息的合格商品。所购物资原则上要求供应商开具发票,应供应商原因不能开具发票的,应要求开具收款收据。

  2.2.3零星采购原则上由采购人先行垫资采购。采购人完成采购后,应填写“物资采购流转单”,按照一般采购程序完成流转后,将“物资采购流转单”、发票或收款收据交予财务,由财务进行报销,财务应在所有材料提交后日内将采购人垫付金额退还采购人。 2.2.4零星采购采购人应对所采购物资的质量负责,若所采购物资发生质量问题,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退换货事宜。

  2.2.5因场地调查、施工等工程需要而进行的零星采购,应在完成采购后纳入工程预算。因其他原因发生的零星采购,需要入库的,应在采购完成后补办入库手续,由仓库管理人员开具入库单,将入库单交予财务部方可报销。

  2.3应急采购应急采购是指公司因应急处置需要,而临时进行的采购。应急采购由公司应急处置小组进行。

  2.3.1在接到应急处置任务后,应急处置小组负责人发现需要紧急购买材料、设备的,应先向仓库管理人员询问,确定没有所需材料、设备后,向上一级负责人汇报,得到上一级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

  2.3.2应急采购无需进行三方询价,应以最便捷的方式进行采购,兼顾价格和质量。

  2.3.3应急采购结束后,应急处置小组负责人应编制应补填“采购物资流转单”,按照一般采购流程进行流转。剩余物资要补办入库手续,取得入库单。若应急采购无法开具发票或收款收据的,应急处置小组负责人应作书面说明,列明应急采购物资来源、价格等信息,报上一级负责人审批、签字。

  2.3.4应急采购原则上由应急处置小组负责人垫付。采购完成后,应在日内将“采购物资流转单”、入库单、发票、收款收据(说明)交予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在所有材料提交后日内将垫付金额退还垫资人。

  2.4年度采购年度采购是指因部门生产需要,需定期进行的采购。

  2.4.1需进行年度采购的部门,应编制年度需求预算,逐级申报审批后,交予财务部审核、备案。

  2.4.2年度需求预算批准后,各部门采购人应从优秀供应商名录中选取三家进行询价,要求供应商提供盖有公司公章的报价单。需要进行招标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招标。

  2.4.3采购人询价后,填写“年度采购物资流转单”,逐级审批后,交予财务部备案。

  2.4.4“年度采购物资流转单”获批准后,采购人应与选定的供应商订立合同,确定价格及付款方式。合同应按公司合同审批程序流转。财务部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

  2.4.5年度采购进行过程中,采购人应注意市场价格的变化,若供应商供货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应及时与其协商,协商不成的,终止履行合同。

  2.4.6应年度采购需要订立的合同,应为不固定总价合同,按季度或按年度进行结算。

  四、备案

  1采购结束后,采购人应将采购单、采购物资流转单、入库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材料复印两份,原件交予财务部审核、付款,一份复印件留存本部门,一份复印件连同供应商主体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交予公司法务保管。

  2法务人员接受采购相关材料时应要求采购人填写材料接受清单,按照采购所属项目进行归档,以便日后查询。

  五、采购纪律

  1采购人职责

  1.1建立供应商资料与价格记录档案。

  1.2做好市场行情的经常性调查。

  1.3询价、比价、议价及订购作业。

  1.4所购物资的品质、数量异常的处理及交期进度的控制。

  1.5做好平时的采购记录及对账工作。

  2采购人行为规范

  2.1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采购作业,采购完成后及时进行备案并确保备案材料真实、齐全。

  2.2若采购人员违反本制度进行采购作业或没有及时备案导致采购资料丢失或损毁的,第一次由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若再发生类似事件,按严重程度给予采购人员降职、降薪、转入试用期或予以辞退。

  2.3采购人员不能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馈赠、回扣或贿赂;若因严重失职或违反本制度作出不适当行为的,给予辞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公司损失,情节严重涉及违法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采购管理制度 篇2

  一、职责部门:业务部

  1、负责按本单位的要求组织对供方进行评价,编制《合格供方名录》,并对供方的供货业绩定期进行评价,建立供方档案。

  2、负责制定采购计划,执行采购作业。

  3、负责编制《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

  4、负责对采购物资的进货验证

  5、编制《供方评定记录表》

  二、采购物资分类

  采购物资分为三类:

  1、重要物资: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导致顾客严惩投诉的物资。(一级)

  2、一般物资:构成最终产品非关键部分的物资,它一般不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或即使略有影响,但可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物资。(二级)

  3、辅助物资,非直接用于产品本身的起辅助作用的物资,如一般包装材料等。(三级)

  三、对供方的评价

  1、业务部根据采购生产需要,通过对物资的质量价格、供货日期等进行比较,对同类的重要物资和一般物资,应同时选择几家合格的供方。业务部负责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的质量记录,根据《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规定的产品类别,明确对供方的控制方式和程度。

  2、对有多年业务往来的重要物资的供方,应提供充分的质量证明文件,适当时包括以下内容,以证实其质量保证能力:

  a、供方产品质量状况或来自有关方面的信息(如供方其他用户对其产品质量的反馈);

  b、供方质量管理体系对按要求如期提供稳定质量产品的保证能力;

  c、供方顾客满意程度;

  d、产品交付后由供方提供相关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如堆栈件供应,维修服务等);

  e、其他方面,如履约能力有关的财务状况,价格和交付情况等

  3、对第一次供应重要物资的供方,除提供上述的书面证明材料外,还需经样品测试及批量试用,测试合格才能供货。

  4、对于一般物资供方,除应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文件外,

  还需要经过样品验证和小批试用合格,业务部提供评价意见,厂长批准,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5、对于批量供应辅助物资的供方,也应提供质量证明文件,业务部相关人员在进货时对其进行验证,并保存验证记录,合格者由厂长批准后即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对零星采购的辅助物资,其进货验证记录即为对此供方的评价。

  6、供方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各部门(单位)应向供方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如两次发出处理单而质量没有明显改进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7、业务部每年对合格供方进行一次跟踪复评,填写《供方年度业绩评定表》,评价时按百分制,质量评分占60%,交货期评分占20%,其他(如价格、售后服务等)占20%。评定总分低于60(或质量评分低于48),应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如因特殊情况留用,应报厂长批准,但应加强其供应物资的进货验证,并执行上述条款。连续第二次评分仍不及格,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四、采购

  1、采购计划

  业务部主管根据本单位的《月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编制《月采购计划》及库存情况编制《月采购计划》,经厂长批准后实施采购。

  2、采购的实施

  a、业务部根据批准的《月采购计划》、《采购单》,按照采购物资技术标准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供方并进行采购;

  b、第一次向合格供方采购重要和一般物资时,应签定《采购合同》,明确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验收条件、违约责任及供货期限等。

  五、采购产品的验证

  1、如采购物资发生质量问题应采取隔离、标识、通知供方、退货、更换等方法。

  2、具体的采购作业,由采购员以“采购单”的形式执行。

  采购管理制度 篇3

  一、经费的审批报销

  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由校长把关,总务主任负责实施,全体师生员工应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支持财会人员履行职责。校长负责处理学校经费开支中的重大问题。

  1、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核财务开支的制度,凡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都由校长签字予以报销。购置贵重物品价1000元以上须经校务会讨论决定。

  2、凡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校领导,教职工参加的会议,外出听课,学术讨论会,参观考察,函授学习等的开支,必须经校长同意,在通知单上批文,附在报销单据上,经总务部门审核,校长签字,按财务管理规定及时报销。

  3、学校同意购买的教学用品、办公用品、卫生用品、实验仪器及药品的报销,原则上应持有国家统一正式票,由购物人,财物保管员验收人签字,总务主任签字,校长审核签字,及时报销。手续不齐全者出纳和会计应予以拒报,否则,当事人和财会人员以作差错事故处理。

  4、财会人员发现在经费使用中,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或违反财经纪律的,应履行职责,向主任和校长汇报,及时处理,否则,作失职论处。

  5、学校的基建项目校长全权负责把关,预、结算签字后予以支出。

  二、财物(校产)管理制度为加强学校公物采购、审批、管理做到计划购置。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责任明确,据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加强学校财产管理,是保证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全校师生员工必须人人爱惜学校财物,人人参与财物管理,上下一心,形成共识,切实加强财物的常规管理。

  1、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和使用,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实行管理人员责任制。

  2、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按行政管理体制,实现行政负责人和使用管理人员双重责任制。根据校产分布情况,按使用单位和存放地点,落实到处、室、班、组、人,谁用谁管,有奖有罚。

  3、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核、采购、验收、报销手续,经会计和财物管理员按发票登记后,方可使用。

  4、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帐、册制度,做到帐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物价一致。

  5、总务处每学期对校产全面清查一次。

  6、各科室校产清册一式三份,总务处和有关处室财务管理员各执一张贴在本办公室内。办公物品的使用情况作为评比先进办公室的一项指标,办公室内公物的遗失或损坏,各科室负责人应予及时查处。

  7、固定资产的减少,包括调出及报废、损、丢失、变价等都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校产管理员的鉴定,填报“申报单”报校长室审批,总务处备案。

  8、班级课桌凳,卫生用具,教学用品,电器,设备等公物由班主任落实到人保管使用。

  采购管理制度 篇4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成立医院采购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院长、总务科、监察室、财务科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总务科科长、专职采购员、监察室和需要采购的部门1名人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科。

  二、物资管理部门职责

  采购涉及主管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和仓储部门。

  1、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质量(有权确定采购物资的生产厂家,但不能指定供应商)、固定资产的调配和库存物资出库的审批。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主管部门是行政部; 医疗设备的主管部门是设备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主管部门是护理部;药品的主管部门是药剂科。

  2、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库存物资的出入库的汇总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总账、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报销审核,库存物资的监督和定期监盘。

  3、采购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采购,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验收时的质量保证,审查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和卫生材料的“三证”,各主管部门负责“三证”资料的保管。

  4、仓储部门负责库存物资的入库登记,日常库房管理,按照审批的出库单进行出库发放,月末汇总上报入库和出库汇总表。办公家具、设备、运输车辆、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仓储部门是行政总务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仓储部门是护理部-耗材库;药品的仓储部门是药剂科-药库。

  三、采购原则与方式

  1、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2、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3、采购小组在采购物资时要凭院长审批的购物计划方可外出采购。在采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采购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四、采购方法:

  1、药品耗材类、印刷品等一律实行招标定价,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

  2、总务后勤类物资根据市场行情询价议价方式采购,常用的量大的后勤物资采取招标方式或者询价议价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按审批权限予以审批。

  3、20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招标采购,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股东会审批 4、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设备可采取招标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董事会审批。

  5、2万元以下的设备及物资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院长审批。

  五、采购程序

  1、计划和立项:

  (1)医院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或者使用部门主任、护士长拟定采购计划单,按分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后,交采购部按计划采购。原则上每月采购二次。

  (2)药品耗材类由药剂科库房管理员根据各临床科室用药情况(包括品种及数量),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拟定采购计划单报药剂科主任签署意见,报经分管院长、院长分级审批同意后,交由采购部组织实施。

  (3)突发事件的紧急采购或临时急需采购,由使用科室提出,经过分管院长征求院长同意后,及时交采购中心采购。

  (5)特殊物资(体内植入物)的采购,由使用体内植入物的科室提前3天提供植入物的品种、规格、并认真填写植入物申请表。采购部在充分尊重临床科室的需求前提下,依据询价比价结果确定植入物的品种,使用科室应按设备科、院感科的规定对植入物进行严格验收、登记、交接等工作,以确保植入物的安全使用。

  2、调研、论证、询价。

  物资采购计划立项后,采购委员会负责组织采购部、使用科室、业务科室、审计人员进行市场调研、考察和询价,考察结束要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并如实向招标采购委员会汇报考察情况,必要时出示样品,提供讨论决策的依据。

  3、招标、议标

  医院大宗物资及设备通过调研和论证后,由采购委员会组织采购部进行招标、议标。招、议标结果应由所有参加招、议标人员签字方可生效。

  六、验收和入库

  1、严格执行出入库验收制度,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依据采购部下发的通知单共同负责验收。

  2、耗材类由库房管理员、护理部、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负责验收(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进口批文、检验报告、外观质量、数量、单价、总价等),合格后方可入库。

  3、一次性卫生材料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务必检查合格证、消毒日期、出厂日期、有效日期,并有院感办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入库。

  4、药品由药库管理员、药剂科主任、药品会计共同验收。注意药品数量、质量、价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5、仪器设备由设备科、使用科室、财务科依据采购合同要求共同验收,5万元以上设备原则上由分管院长组织验收(进口设备邀请商检局)。

  6、所有物资的验收,均应详细记录验收结果并有全体验收人员签名。

  七、物资的报销

  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采购人员、证明人、验收人、采购部主任签字,报分管院长

  审核,最后由院长审批报销。缺一手续财务科不得付款。分期付款的按招标采购合同付款比例,依据发票审批手续进行分批付款。

  八、常规物资采购时限

  各物资库管人员应在每月的4-5日和20-25日集中报送采购需求计划表,采购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交仓库验收入库。

  九、采购监督

  医院监事会是医院的监督监视机构,负责对采购计划、价格、物资入库、物资使用的审查和稽核,同时负责市场询价义务。对在采购中出现明显违反采购制度、价格虚高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有提出纠正和处罚的权利。

  采购管理制度 篇5

  一、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供应(除放射性药品、临床检验试剂外)。其他科室无权采购任何药品。

  二、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为药品遴选与采购管理的决策机构。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联席会,负责对本院药品采购制度的执行、药品质量与使用、药品配送企业的信誉度进行讨论与评估,并作相关的决定。

  三、遴选原则:医院所有药品,必须经过招标采购(除毒、麻、精、放、解毒类药品外),中标药品按合理用药、规范用药、一品两规的原则,在确保同种药品选用中低价位药品的前提下,兼顾不同的用药层次和药品的质量层次要求,保证覆盖全部医保目录及农合目录,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药品供应目录”。

  四、药库每月根据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制定采购计划,经药剂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所有药品必须经由药事委员会审核批准的配送企业采购供应。

  五、药品配送企业必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业务员法人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明及业务资格证明(医药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中级职称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交药剂科备案。首次进入医院的新品规药品,必须提供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GM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药品注册批件、药品检验报告及相关物价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进口药品需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血液制品需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签发”证。

  六、对无审批报告自行采购的药品,药库不得入库。新药采购执行医院“新药临床使用审批制度”。特殊专科药品、急救药品经主管院长审批,可优先采购,但配送企业如非指定公司,必须资证齐全。

  七、严禁药品配送企业业务员的临床不正当宣传行为及药剂科人员的统方与收受药品回扣行为。发现配送企业有药品回扣行为,立即终止与该企业业务往来,不退还药品押款。发现药剂人员有统方行为及收受回扣行为,一经落实,按医院有关制度处理。

  八、药剂科主动做好新药信息收集及l临床药品质量信息的反馈工作,定期提交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以提高我院用药水平,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

  采购管理制度 篇6

  一、不得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二、采购食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购货凭证,并做好采购记录;

  三、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四、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五、保持食品仓库房分开设置;

  六、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分开设置;

  七、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分区存放,需低温存放的食品应置于冷藏设施存放;

  八、入库食品应分类逐项登记,定期检查核对;

  九、库房内的食品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检查库房食品卫生,对无标识、标识不全或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予以销毁。

  采购管理制度 篇7

  1 、目的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控制餐厅成本构成中的可控成本,确保员工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材料采购,主要包括大米、食用油、肉、蔬菜等大宗原材料采购.

  3、 职责

  3.1总部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规章的拟定和实施,各分支公司行政行政管理部门协助总部完成招投标工作,并严格执行招标结果

  3.2餐厅考评机构履行监督和对执行力度的考核。

  4、基本原则

  4.1采购招标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联合采供、动态管理、货比三家、择优选购”的原则,选择符合使用要求,质价比相对较高的原材料,为餐饮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4.2参与采购招标工作人员,要以对企业餐饮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力求节约,反对浪费,降低成本,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

  4.3采购招标工作程序应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现动态管理。主要原材料必须进行招标采购。一般情况下,每类至少引入三家以上供应商参与竞争;除因市场情况突发涨、降价情况外,坚持每月进行一次报价竞标。要从保证食品安全和维护员工利益出发,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处理各种商务关系。

  4.4参与采购人员、评标小组成员及其它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上述人员与其它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建议其回避。

  5、招标小组设立及招标企业的确定

  5.1餐厅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招标工作在行政管理部部长的领导下进行,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用结合和代表负责制”的原则,设立采购招标小组,成员包括:行政管理部物业室主管,各事业部行政管理部部长,行政管理部物业室餐饮组监理,各事业部行政管理部餐饮监理,各餐厅经理,财务餐厅专职会计,餐厅售卖会计,采购员。

  5.2招标小组应在招标前对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合格供应商的资质证明一般应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特殊行业管理生产许可证明、产品质量证明书、年度审验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或鉴定报告等。

  5.3对通过资质审查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过程中对供应商的生产环境、经营条件、企业规模、产品业绩、配送能力等情况形成考察报告。

  5.4与考察后并通过初步认可的供应商,签订年度《供货合同》,《廉洁交易责任书》,《服务承诺书》,并向财务部门上交产品服务质量保证金。

  5.5供应商如有以下行为的,应取消其参与招标的资格:以虚假资信材料,骗取合法供应资

  格的;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供应商的;向采购招标小组人员行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的;偷梁换柱,供应假冒伪劣商品的;严重偏离市场价格报价的;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的。

  5.6招标工作应在与中联签订有供货合同并通过资质审核的的企业中进行,每月应确保两到 三家供货商参与竞标。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不得向供应商泄露有失公正或影响公 平竞争的信息。不得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回扣、馈赠及有失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供应的 一切让利性承诺均应反映在投标报价单中。

  5.7招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文件资料必须规范,各项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供应商入围名单、投标报价单、市场价格调查单、招标类别供货商评定表等均由采购招标小组专人整理保管,并按年度归档备查。

  6、定标

  6.1在质量服务保证的前提下,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低价中标。在质量、价格、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信誉有实力的一级供应商。

  6.2在综合考虑采购招标小组成员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小组决议。

  6.3对最终确定的供货商招标小组应口径一致,并在原材料评定表上签名。

  6.4评标过程中公司督察部、营运部、公司财务核算部对招标情况有责任进行监督,采购 标工作按照“谁的职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责任。凡只签名未提出不同意见的 认定为“认同意见”。

  6.5对在采购招标工作中,工作程序违反国家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 根据法律及相关制度追究其责任。

  7、验收入库

  7.1经招标后确定的供货企业,各公司员工餐厅应按照招标结果使用该企业提供的产品。并根据《餐厅原材料验收标准》对其公司提供产品进行检验。

  7.2对质量不合格的原材料要立即停止供应,与供应商交涉并提出索赔报告,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检测费用,迅速完成原材料供应商更换工作,以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

  7.3采购招标小组应不定期对各餐厅原材料进行抽样检测,确保供货质量。

  8、费用结算

  8.1供应商办理结算手续时,应提供增值税发票及公司验收单据。

  8.2财务部门负责对结算环节进行监督。

  采购管理制度 篇8

  按照“集中采购,各负其责”和“谁使用,谁采购”的原则,实行动态式采购方式,避免弊端存在和资金的浪费。本着精打细算的原则,节约每一分资金。

  1、由所需购物部门或处室提出书面申请报校长室,校长批准后再由总务处汇总上报xx区教育体育局后勤服务中心批复。

  2、批复后同意自行购置的由校委会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考察小组对所购固定资产进行全面考察;写出考察报告报请校委会通过,然后进行购置。

  3、考察小组由校委会决定人选,原则是谁使用,谁考察,谁采购。

  4、考察人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收集市场物品情况,为学校物资采购提出合理化建议。

  5、严把质量关,认真检查物资质量,货比三家,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

  6、采购的物资要适用,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7、严格按采购计划办事,执行物资预算,遵守财经纪律。

  8、外加工订货,要对生产厂家及物资的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考察。将结果报请校委会,批准后择优订货。

  9、签订合同,必须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10、对于教学用的仪器、设备等物资要《山东省中小学仪器配备标准》按计划定购。

  11、严格物品验收、入库手续。专人收发登记,实行领用制,任何部门、个人不得自购自管自用。

  采购管理制度 篇9

  一、物品采购程序

  1、学校采购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负责实施,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各类日常办公用品及其它物品采购任务,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需求。

  2、大宗物品采购,由总务处提供相关资料,经校长同意后,报送区政府招标办,按程序招标采购。

  3、应急物品采购需提前填写《物品购置申请表》,送交总务处汇总,具体流程为:处室填写“物品购置申请单”→处室主任审批→总务主任审批→分管副校长审批→常务副校长审批→校长审批(不能在区教育局装备中心记帐购买的,1000元以下由常务副校长审批,1000元以上由校长审批)。

  4、总务处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计划要求进行物品采购。

  二、物品采购制度

  1、各类物品原则上由总务处统一组织采购,需入库登记后方可领发。

  2、专业性较强的食品设备及材料,一般情况下由总务处协同相关处室专业人员进行采购;特殊情况下,还应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派专业人员监督指导采购。

  3、财务室、固定资产管理室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采购报帐及资产登记手续,做到帐、物、卡相符。

  三、物品采购要求

  1、采购前应对多家供应商的物品质量、价格进行综合评定,采取校内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

  2、所有采购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进行。

  3、负责采购人员必须廉洁自律,敬畏有关财经制度和纪律的规定要求,确保所购物品货比三家,物美价廉,严禁收受卖家馈赠或宴请。

  4、建立采购物品入库、出库登记制度。

  四、物品采购票据要求,所有发票必须是正规票据

  1、采购物品在1000元以下,可以现金支付。

  2、采购物品在1000元以上,实行转账支付。

  五、说明:不符合上述制度的采购行为,学校不予承认,不予报销,后果由经办者个人负责;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采购管理制度 篇10

  为保证企业正常生产,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经济效益,特制度以下采购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所需的高梁、大曲、稻糠、外购原酒等主要材料、煤炭、各种调味剂等辅助材料及包装物、劳保用品等采购;工程所需物资采购。办公用品等零星采购参见日常费用报销制度相关规定。

  二、采购管理制度:

  1、廉洁自律,严守工作纪律。不接受供应商礼金、礼品及宴请;

  2、严格遵守采购工作流程,及时按质按量采购生产所需物资;

  3、加强采购的事前管理,建立完备的价格信息档案,以有效地控制和降低采购成本;

  4、科学、客观、认真地进行收货质量检验,过磅时需由保管员及其他部门员工两人同时参与,并在过磅单签字;

  5、所有采购必须事先得到批准,未报计划并经审核、批准的,除急需物资外不得采购。

  三、采购流程:

  (一)采购计划:

  1、生产所需的大宗主、辅材料及包装物等,由生产主管于每月末提交下月采购计划,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批准,并预计所需资金,以便财务部妥善安排;

  2、临时所需的材料需由使用部门及仓库保管员提交采购申请单,并注明所需数量及仓库现有数量,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审批;

  (二)询价比价:

  1、负责采购的人员需熟悉材料市场行情,并选择两至三家供应商进行价格、质量对比,报主管副部及总经理批准从中选择确定质优价廉的供应商;

  2、供应商确定后,需每隔月对市场行情进一步了解,并酌情确定是否更换供应商,并履行上报程序;

  (三)签订合同:

  1、大宗主辅材料及包装物必须签订购销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

  2、合同原则上应约定需要正式发票,特殊情况由财务部通知采购部门;

  3、签订合同时原则上不预付货款,尽量约定货到后挂账一段时间付款、一批压一批、货到付款等形式;

  4、所有签订的合同均须交付财务部一份。

  (四)收货入库:

  1、货物到厂后,应及时组织检验人员严格检验,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不允许收货,由厂家负责更换或撤销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2、检验合格后,开具验收单,如需过磅,应及时组织仓库保管员及其他部门员工过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3、采购人员负责填制材料入库单,材料入库单一式三联,注明供应商、材料名称、数量、单价(不含税)、金额等项目,仓库保管员点收后签字,并保留入库单存根联;

  4、采购员持仓库保管员签字的其他两联入库单,经采购部经理或主管副总签字后,将财务联交财务部;

  5、采购员负责催收采购发票或收据,并及时交付财务部。

  (五)付款:

  1、按购销合同约定的条款需要付款时,由采购员负责填写《款项支付申请表》,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财务部审核,经财务部审核后交主管副总、总经理签字,方可付款;

  2、在最后一笔货款支付之前,必须将采购发票或收据交付财务部。

  采购管理制度 篇11

  为更有效的制止铺张、浪费现象,切实管理好办公经费,依据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采购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要由民主推荐,成立采购管理小组,至少三人以上。

  二、对常规性及较大宗的单位办公用品的采购,年初要有具体详细的计划,并报单位领导办公会审批。

  三、对单笔购置5000元,批量购置10000元的固定资产,要上报局机关审批。

  四、采购单价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的(来源:)低值易耗品和日常办公用品,以及在500元以内的日常开支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决定;购置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大宗款物品或500元以上的支出项目由办公室负责人报请局分管领导审批。

  五、办公室对所采购的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应进行入库清点、造册登记,对价值在200元以上的大宗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应建立相应台账,对其领用人、保管人、使用人都一一登记。领取时要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批通过,履行必要的领借手续,一旦丢失或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

  六、采购小组在外出采购时,不得一人独自行动,须3人以上集体行动。

  七、采购小组在外出采购时,对所购物品需经市场调查,做到心中有数。严把质量关,力争使所购物品物美价廉。

  八、采购小组在采购后,对采购发票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把关,发票内容要实事求是,所购物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款、经办人等内容应齐全。

  九、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采购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采购管理工作,保证物资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和费用,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公司实际需要的工程项目、生产物资、办公用品、技术服务等采购。

  1、同类型或单品种物资年用量采购值超过20万元的采取一年招标一次。

  2、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总额在15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标。

  3、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总额在15万元以下5(8)万元以上的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4、5(8)万元以下的零星物资采购采用审批制度直接采购不进行招标。

  第三章招标采购原则

  第三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竞争原则。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有实力、信誉和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第五条遵循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选择标准。

  第六条遵循及时、适用、合理、节约原则。由各物资需求科室,提供物资采购计划,提供拟采购物资的具体明细和质量技术要求、供货时间等。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七条物资采购招标工作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并由办公室和监察科联合组织实施。

  第八条在实施招标前,由办公室根据各科室提供计划、要求,拟草有关招标文件,其计划、方案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监察科和物资需求科室负责采集供应商信息资源,其他科室也可提供供应商信息资源,以形成竞价机制,确保招标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供应商信息资源必须认真筛选,拟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生产规模,质保体系完善,招标人认同的厂家。对多次参加投标,报价持续偏高的厂家,逐步由新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取代参与投标竞价。

  第十一条委托招标公司进行具体招标事项,公司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

  第五章招标采购形式

  第十一条物资招标采购可根据所需物资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资金保证等情况,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形式。

  第十二条不具备上述两种形式招标的,需报请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可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

  第十三条竞争性谈判采购,必须实行多方询价,填写询价对比过程、结果及拟订供应商,以书面材料形式,报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六章招标采购的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招标准备工作

  1、各科室根据本科室及生产单位物资使用需求,认真制定下阶段物资采购计划。

  2、各科室所报物资采购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并报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制定招标计划。

  3、办公室联合监察科制定招标实施计划,明确招标采购的具体形式,并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4、各科室所报物资采购计划中,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要求、用途等参数应详细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造成库存积压或因漏报、未报而影响生产造成损失的,追究该科室责任。

  第十四条:招标实施工作

  1、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形式采购。

  1)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布招标公告,对有意前来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拟定投标人。

  2)对拟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按物资采购程序对其进行前期调研、评价,评价合格的供应商才具有投标资格,以书面形式(邮寄或传真)邀请其投标。

  3)向接受邀请的单位发放标书(或招标说明)并负责答疑。

  4)接受并筛选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开标。

  5)按拟定的评标办法,筛选合格的投标书。

  6)按评标办法中的定标方式定标,或与经评标合格的投标单位协商、谈判、确定中标供货单位。

  2、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形式采购

  1)对供应商按物资采购程序进行前期调研评价,进行资格预审,确定合格供应商,以邀请函的形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洽谈。

  2)按拟定的评标标准结合所需物资质量供货期、付款等要求,从最低的报价依次进行评估、分析,按照统一标准,择优进行答疑,通过供需双方进一步磋商,最终确定中标供货单位。

  第十五条:合同前评审

  1、为避免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方了解不够细致和签约时对合同条款研究不够透彻等造成的风险,由物资采购科室会同财务部门进行签约前的合同评审。

  2、根据评审结果并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应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方(根据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中约定的方式通知)。

  第十六条:合同的签约。合同评审通过后,须严格执行合同审批程序,最后由企业法人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中标单位签订物资购销合同,必要时可申请公证。

  第七章资料、样品存档及验收

  第十七条:对物资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记录资料由办公室或监察科建档案保存。同时,对中标单位投标时提供的样品要做好妥善保管,以便为今后解决一些可能发生的问题提供依据。同时,供货验收过程中要检查所供产品与样品的符合性,要周期性进行抽查。

  第八章监察与处罚

  第十八条为保证招标采购取得预期目标,监察科应在招标前及招标过程中加强监督,可以考虑邀请纪检和公证处参加招标,避免造成损失的事后监督。对于招标采购过程中人为设置障碍的相关科室及人员,应责令其改正或上报董事会建议调离其工作岗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各科室采购物资必须认真执行本办法,不得走过场或作虚假记录,搞明招暗定,违者从重处罚。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采购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仪器设备采购行为,加强财务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根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各单位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及贷款资金、捐赠资金等财政性资金采购仪器设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校仪器设备采购,是指学校各单位以购买、委托研制开发、租用等方式获取仪器设备的行为。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仪器设备采购,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可以不适用本办法: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机密的;

  (二)因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需紧急采购的;

  (三)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危险,需紧急采购的;

  (四)某些特定的其它情况。

  第五条 学校各院系、各单位采购仪器设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高效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采购主体和供应商

  第六条 仪器设备采购的主体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非集中采购机构。

  第七条 成立"中国地质大学仪器设备采购招标领导小组",作为学校的集中采购机构,资产处负责办理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下列采购事务:负责全校单价20万元及以上(包括批量)仪器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审定招标、采购管理文件(含制度、办法),审定招标项目,主持采购项目招、投标的全过程。

  第八条 非集中采购机构(各院系、各单位)负责下列采购事务:单价2万元及以下的仪器设备,由各院系、各单位自行采购。单价在2万元以上(包括批量)的仪器设备,须由各院系、各单位会同资产处,与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并需符合本办法第三章、第四章要求。

  第九条 供应商是指具备向采购机构提供仪器设备和服务能力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包括中国供应商和外国供应商。

  第十条 中国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国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五)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外国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经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进入我国市场的外国法人和其它组织;

  (二)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协定规定准入我国市场的外国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外国供应商一般应在我国境内设有代表机构或能有效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外国供应商享有并履行与中国供应商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学校采购方式

  第十二条 学校采购一般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须公开招标采购的仪器设备,按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文件精神执行。

  邀请招标采购,是指采购机构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或三个以上特定供应商投际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采购机构直接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是指采购机构对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机构向一家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第十三条 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时,一般应实行邀请招标采购的方式,被邀请的特定供应商一般由采购机构和资产处商议确定。

  第十四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

  (二)因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而急需采购,无法按招标方式得到的;

  (三)投标文件的准备需较长时间才能完成的;

  (四)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需要高额费用的;

  (五)对高新技术含量有特别要求的;

  (六)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

  第十五条 采购价格弹性不大的标准规格的仪器设备且有现货时,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第十六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一)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有权,且无其他合适替代的;

  (二)原采购的后继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三)在原招标目的范围内,补充合同的价格不超过原合同价格的50%,因而必须与原供应商签约的;

  (四)预先声明需对原有采购进行后继扩充的;

  (五)从残疾人机构,慈善机构采购的。

  第十七条 购置单位采购进口仪器设备,应尽量通过符合海关优惠政策条件的形式进行采购。

  第四章 学校采购程序

  第十八条 购置单价为5万元及以下的一般仪器设备,申请人应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器材申请卡",由各院系、各单位负责审批。

  购置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申请人需填写"中国地质大学申购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由资产处负责审批。

  购置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报主管校长审批。"中国地质大学申购大型精密仪器可行性论证报告"要求组织专家论证。

  单价在5到20万元之间(不含20万元)的仪器设备,由各院系、各单位自行组织专家论证。

  单价在20-40万元之间的仪器设备,由各院系、各单位和资产处共同组织专家论证。

  单价4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由资产处与学校仪器设备专家论证组组织论证。

  第十九条 购置国家规定的社会集团控制购买的商品,各院系、各单位必须书面提出申请,由资产处审核,报省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购买。购置空调器等耗电量较大的仪器设备,需报学校用电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条 重点建设项目均实行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各项目领导小组应明确一名仪器设备购置负责人。各项目领导小组应根据学校审核同意下达的每年项目设备购置总经费额度情况,于每年年底编报全年仪器设备购置清单,报项目主管职能部门和资产处,各项目仪器设备购置负责人应在采购前一个月及时与装备处联系,并按要求向装备处提供有关材料,以便进行采购前论证、审批等各项采购程序的操作。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投标程序规定如下:

  (一)采用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应当向三家或三家以上特定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书应当包括所购仪器设备的要求和条件以及拟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供应商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三)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人数以及与招标投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四)开标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由招标人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时应当众验明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未遭损坏;

  (五)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由购置单位和资产处派人共同组成评标小组进行评标。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由学校采购招标领导小组进行评标。

  第二十二条 非招、投标方式的采购工作程序一般在30天内完成,招、投标方式的采购工作程序一般在60天内完成。

  第二十三条 采用招、投标方式时,由资产处和采购机构共同编制招标文件,文件内容和招标程序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 学校采购合同需要变更时,购置单位应当将变更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告资产处。

  第五章 学校采购监督

  第二十五条 学校采购工作接受党纪、政纪、审计、财务和群众监督。

  第二十六条 采用招、投标方式的采购项目,由资产处配合采购机构共同开标。 第二十七条 学校监察处、仪器设备采购招标领导小组有权从下列方面对合同文件进行审查:

  (一)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二)是否符合学校采购预算的要求;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四)合同中是否包括了对合同履行验收提出的.特别要求。

  第二十八条 采购机构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视为采购行为无效,学校纪监办、学校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应责令其进行整改;对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按学校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有意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应当采用招标采购方式而未采用的;

  (二)擅自改动采购标准的;

  (三)与供应商违规串通的;

  (四)开标确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定采购合同的;

  (五)拒绝采购监督小组的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不提供有关材料的;

  (六)其他违纪违规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视为采购行为无效,应责令其改正: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追究其经济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学校采购供应商资格的;

  (二)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的;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抵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四)与采购机构违规串通的;

  (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机构签定采购合同的;

  (六)向采购招标领导小组、采购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七)其它违纪违规的行为。

  第三十条 学校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和招标采购工作人员,不履行本办法的规定,循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可按学校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具有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余所列违规情况,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校采购招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采购管理制度 篇14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制度管理,健全企业采购管理制度,监督和控制不必要的开支,保证采购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此制度。

  二、工作程序

  (一)采购原则

  1、采购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采购经办人必须高度重视。

  2、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的竞争,择优选取。

  3、一般日常办公用品及其它消耗用品由综合办公室人员负责采购,需求时填写《物品申请单》;

  4、原材料及设备的请购由各子公司或部门自行负责采购,需求时填写《物品申请单》或《采购订单》,入库时由采购的子公司或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编码,送综合办资产管理专员处备案。

  5、物料采购应尽量采用月结方式为付款条件与供应商洽谈。

  6、单次采购在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有两名采购人员一同进行采购,单次采购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有财务部派人一同进行采购。

  (二)采购申请

  1、需采购部门填写《物品申请单》,填写清楚物件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由综合办公室处;原材料及设备的《物品申请单》或《采购订单》交财务部审核。

  2、采购之前,采购经办人进行统一汇总采购原则。

  3、紧急采购时,由需求部门在《物品申请单》或《采购订单》上注明“紧急采购”字样,以便及时处理。

  4、若撤销采购,应立即通知综合办公室或采购人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采购流程

  1、采购经办人根据《物品申请单》或《采购订单》内需填写所购物品和数量进行估算价格。

  2、原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在采购之前必须把《物品申请单》或《采购定单》交到财务部进行审核,审核后报分管负责人或总经理审批后,方能给采购人员进行采购。

  3、采购物料定单和采购设备必须写上公司统一规定PO单号报总经理审批后复印一份交与财务。

  (四)采购经办人职责

  1、建立供应商资料与价格记录。

  2、做好采内参市场行情的经常性调查。

  3、询价、比价、议价及定购作业。

  4、所购物品的品质、数量异常的处理及交期进度的控制。

  5、做好平时的采购记录及对帐工作。

  (五)采购方式

  1、集中计划采购:凡属日常办公用品必须集中计划购买。

  2、长期报价采购:凡生产用物料须选定供应商议定长期供货价格。

  3、与供应商洽谈需两人以上进行,并对供应商评审。

  (六)采购实施

  1、《物品申请表》批准签字且到财务部备案后,办理借支采购金额或通知财务办进汇款手续。

  2、采购人员按核准的《物料申请表》或《采购定单》”向供应商下单并以电话或传真确定交货日期或到市场采购。

  3、所有采购物品进行入库和出库记录管理。

  4、原材料和设备由进料检验部门或设备申请部门验收后合格,才能办理入库手续。

  (七)采购付款方式

  1.物品采购无论金额多少,一律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核准签字后方可报销。

  2.物料采购付款必须见供应商提供送货单及我公司开出的入库单、采购定单、收款收据等单据方可结款或开支票。

  (八)采购经办人行为规范

  1.采购人员应本着质优价廉的基本原则,经过多方询价、议价、比价后填写定“采购定单或物品采购申请单”。

  2.采购经办人应尽职尽责,不能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馈赠、回扣或贿赂;若因严重失职或违反原则作出不适当行为者,给予辞退,情节严重者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采购管理制度 篇15

  为加强对单位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责任

  1、办公室采购人员负责按照采购预算实施采购活动,包括确定采购方式、询价议价、拟定采购合同、完善采购文件。

  2、办公室仓库保管人员负责所购货物的验收与入库,并完善相关记录。

  3、单位聘请法律顾问负责对采购合同协议的审核。

  4、单位聘请项目监管部门负责对货物、工程验收的审核。

  5、分管副主任负责审核采购价格、验收入库和监督完善采购文件。

  6、主任负责对采购合同、付款的审批。

  7、财务科负责审核确定采购方式、发票真伪、支付货款。

  二、活动流程

  1、各科室根据实际所需填写“申购单”,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定期报办公室。

  2、办公室将各科室申购单汇总后,每月统一提出申购计划,先报分管领导审核,然后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交由采购人员实施采购。大宗物品须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实施采购。

  3、单项2千元(含)以上或批量2万元(含)以上的大宗物品、1万元(含)以上的维修工程,必须通过政府采购途径购买;单项2千元以下或批量2万元以下的小额零星物品、 1万元以下的维修工程,可以自行购买,并索要正式、合格发票。对小额零星采购,按照“比质比价、货比三家”的询价原则,确保公开透明,降低采购成本。

  4、对大宗物品,办公室负责与供货单位拟订采购合同,然后由法律顾问审核,报主任审批后存档备案。

  5、对到货物品,由办公室仓库保管人员进行验收入库,出具验收证明。对重大采购项目或维修工程要成立验收小组。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要及时上报处理。

  6、办公室采购人员将应付款项目报财务科审核,并经逐级审批同意后由财务科执行付款结算。

  三、其他相关控制措施

  1、单位应当确保办理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防范采购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收受商业贿赂、损害单位利益。

  2、加强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由档案室负责妥善保管采购业务的相关文件,包括: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投诉处理决定等,完整记录和反映采购业务的全过程。

  3、对于大宗设备、物资或重大服务采购业务需求,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成立由单位内部资产、财会、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的采购工作小组,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加强对采购业务各个环节的控制。

  4、加强涉密采购项目安全保密管理。涉密采购项目,应当在政工科的监督指导下,严格履行安全保密审查程序,并与相关供应商或采购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

  采购管理制度 篇16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制度管理,健全企业采购管理制度,监督和控制不必要的开支,保证采购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此制度。

  二、工作程序

  (一)采购原则

  1.采购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采购经办人必须高度重视。

  2.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的竞争,择优选取。

  3.一般日常办公用品及其它消耗用品由行政管理部人员负责采购;4.物件采购应尽量采用月结方式为付款条件与供应商洽淡。

  (二)采购申请

  1.采购之前,采购经办人依照所购物件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登录OA系统填写“物品申请单”。

  2.紧急采购时,由采购部门在“物品申请单”备注上注明“紧急采购”字样,以便及时处理。

  3.若撤销采购,应立即通知行政管理部人员或采购人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采购流程

  1.采购经办人登录OA系统,在“物品申请单”内需填写所购物品的估算价格、数量和总金额。 2.各采购经办人在采购之前必须通过OA系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采购。

  3.采购物料定单可打印一份交与财务。

  (四)采购经办人职责

  1.建立供应商资料与价格记录。 2.做好采内参市场行情的经常性调查。 3.询价、比价、议价及定购作业。

  4.所购物品的品质、数量异常的处理及交期进度的控制。 5.做好平时的采购记录及对账工作。

  (五)采购方式

  1.集中计划采购:凡属日常办公用品必须集中计划购买。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用物品须选定供应商议定长期供货价格。 3.每年第一个月重新审定上年度供应商,与供应商洽淡需两人以上进行,并对供应商评审,且作出相关评审记录。

  (六)采购实施

  1.“物品申请单”通过OA系统审批完毕后,办理借支采购金额或通知财务办进汇款手续。

  2.采购人员按核准的“物品申请单”向供应商下单并以电话或传真确定交货日期或到市场采购。

  3.所有采购物品必需由仓库或使用部门验收合格签字后,才能办理入仓手续。

  (七)采购付款方式

  1.物品采购无论金额多少,一律由经办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核准签字后方可报销并提供有效发票及采购清单。

  2.物品采购付款可通过OA系统申请付款,可上传相关文件、采购清单及有效发票。

  (八)采购经办人行为规范

  1.采购人员应本着质优价廉的基本原则,经过多方询价、议价、比价后填写定“采购定单或物品采购申请单”。

  2.采购经办人应尽职尽责,不能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馈赠、回扣或贿赂;若因严重失职或违反原则作出不适当行为者,给予辞退,情节严重者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附则

  各部门需要采购时,凡是没有按上述审批手续审批和流程采购的,财务部将拒绝付款。

  采购管理制度 篇17

  为了提高公司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公司对优质资源的需求,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流程,加强与各部门间的配合,特制定本制度。

  一、申购及其规定

  1.申购的定义申购是指某人或者某部门根据需要确定一种或几种物料,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一份要求获得的物料的单子的整个过程。

  2.申购单的要素(完整的申购单应包括以下要素):

  ⑴申购的部门;

  ⑵申购的日期;

  ⑶申购物品的需求日期;

  ⑷申购的办公用品名称;

  ⑸申购的物品数量;

  ⑹申购的物品规格;

  ⑺申购如有特殊需要备注;

  ⑻申购单填写人签字;

  ⑼申购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注:所有申购必须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确认签字方可递交集团行政人资部);

  ⑽集团行政人资部确认签字;

  3.申购单提报规定:

  ⑴申购单应按照要素填写完整、清晰,由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报行政人资部;

  ⑵申购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公司领导签字后报行政人资部。

  二、申购单的接收及分发规定:

  1.申购的接收要点

  ⑴采购部在接收申购单时应检查申购单的填写是否按照规定填写完整、清晰,检查申购单是否经过公司领导审批;

  ⑵通知物料管理人员核查申购物资是否有库存;

  ⑶接收申购单时应遵循无计划不采购,名称规格等不完整清晰不采购,库存已超储积压的物资不采购的原则;

  ⑷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申购物料应及时通知申购部门。

  2.申购单的分发规定

  ⑴对于申购单采购部应按照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进行分工处理;

  ⑵对于紧急申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⑶无法于申购部门需求日期办妥的应通知申购部门。

  3.采购周期的规定

  ⑴每月12——15号各部门提交申购单;

  ⑵采购周期不应超过每月17号;

  ⑶采购部如未能按时完成采购任务时应向领导说明原因;

  ⑷遇到紧急采购应汇报公司领导采取快速优先采购的策略。

  三、询价及其规定

  1.询价前应认真审阅申购单的品名、规格、数量、名称,遇到问题应及时的与申购部门沟通;

  2.属于相同类型或属性近似的产品应整理、归类集中打包采购;

  3.对于紧急申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4.所有采购项目上必须向生产厂家或服务商直接询价,原则能不通过其代理或各种中介结构询价;

  5.对于申购部门需求的物资如有成本较低的替代品可以推荐采购替代品;

  6.询价时对于相同规格和技术要求应对不同品牌进行询价;

  四、比价、议价

  1.经成本分析后,研拟底价,设定议价目标

  2.决定采购条件(向厂家详细说明名称、数量、规格、品质要求、交货期、地点等)

  3.其他厂商价格是否较低

  五、比价、议价结果汇总

  1.比价、议价汇总前应汇报公司相关领导,征得同意后方可汇总;

  2.如比价、议价结果未通过公司领导审核应进行修改或重新处理。

  六、合同的签订及其规定

  1.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正文应包含的要素

  1)合同名称、编号、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2)采购物品/项目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及合同总额,清单、技术文件与确认图纸是不可分割的部分;

  3)包装要求;

  4)合同总额应含税,特殊情况应注明;

  5)付款方式;

  6)质量保证期;

  7)质量要求及规范;

  8)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办法;

  9)双方的公司信息;

  10)其他约定。

  七、合同执行及付款规定

  1.合同执行

  ⑴已签订合同由采购部负责跟进、进行监督,如出现问题,采购部应及时提出建议或补救措施,并及时通知申购部门及公司领导;

  ⑵已签订的合同在执行期间,应及时掌握合作单位对于合同义务和责任的履行情况,跟踪并督促其保质保量,按时履约;

  ⑶合同在履行期间应按照上方约定严格执行合同,遇未尽事宜应及时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

  2.付款规定

  ⑴按照合同约定达到付款条件的合同在付款时应填写付款审批单巡签后提交财务部付款;

  ⑵财务部门在接到付款审批单后应在3天内付款,以免影响合同的执行和供货周期,遇特殊情况延期付款的应及时通知采购部并汇报公司领导。

  八、入库

  ⑴公司所有的物料入库前均应通过行政人资部门的检验或验收;

  ⑵已经验收的物料应及时的入库,并及时出具入库清单;

  采购管理制度 篇18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各类采购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在采购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加强对采购工作的有效管理,保证公司采购物资质量,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物资准确性,降低采购成本,争取公司的综合最佳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品(原材料、辅料、包装物、备品备件、固定资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或劳务(技术、服务等)的采购 管理和执行工作。

  三、职责

  3.1综合计划部负责整理采购清单、执行采购作业、储存和保管采购物资。

  3.2综合制造部负责编制整体生产环节所需要的物资储备。

  3.3安环部负责编制劳保用品及与安全有关的物资储备。

  3.4人事行政部负责编制办公用品及与办公环境有关的物资储备。

  3.5财务部负责统筹规划各部门资金计划及付款安排。

  3.6检验部负责A.B类采购物资的抽检及验证。

  3.7副总经理负责把控整体采购风险及最终审批权限。

  四、程序内容

  4.1基本原则

  4.1.1公司所有员工在进行合同与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流程、制度,采购活动应尽量实现充分竞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保证采购物资质量,努力降低成本;

  4.1.2参与采购的相关人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廉洁奉公;

  4.1.3各部门须严格在批准的年度采购预算范围内,制定详细周密的月度或周期性采购计划,过程进行中不得以特殊采购或其他原因为由将采购流程绕过或回避,处于关键路径上的特殊采购,按特殊采购程序处理;

  4.1.4公司的采购业务统一由综合计划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或无理干涉;

  4.1.5采购应当优先选择低耗能、低污染、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安监部门认可企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4.1.6采购和合同管理工作应做到有章可循、有人负责、有人检查、有据可查。每项采购和合同管理过程均需有完整的文件和记录。

  4.2职责和分工

  4.2.1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综合计划部负责组织并实施采购,包括:

  a)组织资格评审、招标、评标和合同签订,负责完成采购流程并同相关部门完成验收入库;

  b)牵头组织招标文本的通稿及审核,负责在合同签订前牵头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进行审查;

  c)负责组织合同谈判,办理支付申请,合同执行情况的总结和分析;

  d)归档合同文件,建立并维护与公司采购相关的信息系统;

  4.2.2综合制造部根据公司的拓展规模和经营目标,制订有效的采购目标和采购计划具体措施有:

  a)审核年度各岗位呈报的物资需求,统筹策划和确定采购内容,制订主辅料采购清单;

  b)预测和跟踪《生产计划》,熟悉各种物资的消耗情况,核实本部门仓库存量,结合安全定额据此编制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

  c)依据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设备运行状况以及生产经营需要编制设备的采购、固定资产维修以及零星维修制造所有备品备件采购;

  4.2.3安环部为劳保用品采购计划直接管理部门,根据不同工种及不同的劳动安全生产的需要及人数,编制年度、月度或周期性劳保储备、采购计划,具体措施如下:

  a)负责对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制定和管理;

  b)根据国家、市及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防用品的发放标准;

  3)建立每位员工劳防用品电子档或纸档个人档案,按劳防用品标准提报劳保采购计划;

  4)做好发放管理记录,并及时向综合计划部查询劳保库存等情况对劳保用品的采购管理必须贯彻“确保安全、质量可靠、杜绝浪费、按需配备”,使劳保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4.2.4行政人事部是办公用品采购计划与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各部门办公用品的计划、发放及控制等管理制度,根据办公用品库存情况及消耗水平,将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的种类规格、数量进行采购汇总,计划必须保证办公用品齐全、库存合理、分配适当,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4.2.5财务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规定,审核支付所需文件、票据的有效性、合法性,办理相关支付手续,负责发票、交付款、尾款处理、验收入库等事项,对采购和合同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进行审查;

  4.2.6检验部依据采购员填写的JL82401-01《采购物资报验单》,按照GWJY-02《产品进货检验规范》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检验判定为合格的物资,交综合计划部库管员进行数量和外观等的验收。

  4.2.7副总经理全面主持采购工作,组织实施,确保采购任务完成,根据公司规模发展及销售市场变化,指导并监督下属开展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采购工作正常开展。审批各部门提报的采购计划,统筹策划和确定采购内容,减少不必要的开支,监督参与大批量商品订货业务洽谈,检查合同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五、采购计划执行

  5.1所有采购流程均需走程序审批,各部门应根据需求分类别填写相关采购物品申请表,申请获批准后执行应严格控制,各部门通过内部沟通工具对库存核实后进行采购申报,流程审批通过后形成纸质物资采购申请单据,采购人员根据单据内容核对后执行采购;

  5.2采购计划或申请应列明采购物品、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日期、用途等。不按规定程序填写申请单据的,综合计划部有理由不予采购;

  5.3申请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实际需要以及库存情况每月28日前报次月的采购计划,部门经理审核。超过规定时间未提交的部门按照无需求处理,月中不再接收提报的采购计划;

  5.4未提交月度采购计划或出现特殊需求需要采购,必须按照《特殊物品采购申请表》格式及要求填写,部门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批准后执行。

  5.5对于已经审批的采购物资,请购部门如果需要变更物资的规格、数量或撤销采购申请,必须48小时内通知采购部,以便采购部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变更采购计划,如采购已进行中,产生的后果应由申请部门承担。

  5.6采购员将审批好的采购计划汇总后提报副总经理同时抄送库房管理员,库房管理员提前规划存放位置,到货后严格按此数量金额供货商进行验收入库。

  六、附则

  6.1本制度由综合计划部制定与解释

  6.2本制度报副总经理审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采购管理制度 篇19

  为了提高学校有限公用经费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按照有关财政、采购、审计、法规及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资采购计划制度

  1.学校采购工作在学校党支部、行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具体实施。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物资采购任务,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需求。

  2.如需采购物资需提前两周填写《物资购置申请表》,送交总务处汇总、做出预算报校长审批,校长签署后执行。

  3.由于特殊情况(如设施突然损坏,有急需修复等)必须及时采购的物资要提出应急采购计划。

  4.凡采购物资需科室负责人批准,主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方能执行。

  5.总务处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计划要求进行物资采购。

  二、物资采购制度

  1.各类物资原则上由总务处统一组织采购,需入库登记后方可领发。

  2.专业性较强的仪器设备和材料需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派专业人员协同学校进行采购。

  3.总务处必须严格按已审批计划的各项要求采购物资。

  4.财务室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采购报账手续。

  三、物资采购要求

  1.采购前应对供应商的物品质量、价格进行综合评定,根据采购清单要求选择供应商。

  2.所有采购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进行。

  3.建立采购物品入库、出库登记制度。

  四、物资采购票据要求,所有发票必须是正规票据。

  1.1000元以内,可以现金支付。

  2.采购物资在1000元以上,实行转账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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