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制度

时间:2022-07-19 19:07:1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物业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物业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物业管理制度集合15篇

物业管理制度1

  大厦物业客服部文件管理制度及规定:

  1、制度

  1.1客服部文员负责客服部所有文件(通知、制度、命令、公函、总结、报告、通报、会议纪要、政府纪要、政府法规等)的收集存档和保管。

  1.2文员、助理负责各部门文件及资料(技术图纸、说明书、手册、业户档案、车辆档案、工作联络单、通知、报告、公函、总结、会议纪要等)的收集、存档和保管。

  1.3任何人员借阅上述文件资料,须登记日期、用途、经手人及归还日期。

  1.4秘密文件要妥善保管,不准散播其内容,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准翻阅,不准复印,不准带离办公室。

  1.5员工个人档案、材料属秘密材料的,他人无权翻阅,保管人员也不准,禁止将这些资料擅自给他人过目。

  1.6文件资料等要进行字母顺序还是按内容、按时间等形式分类,其目的都要使查找迅速方便,因此都必须在档案夹里清楚地标明。

  1.7要经常进行清理归档,以免资料堆积混乱,对过期的文件资料要及时清理,无保存必要的材料,经总经理批准可做销毁处理。

  1.8文件具有较强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一经发文必须执行。

  1.9文件一经领导签发,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1.10文件分发传递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1.11各部门对需要办理的文件,应当认真办理,不得延办、误办或推诿,对办理完毕的文件,承办人应填写结果和报告。

  2、规定

  为加强文件管理,准确传递文件,提高办公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1外部来文的有关规定:

  ⑴各上级机关、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来文,统一由办公室签收。

  ⑵对收到的外来文件,应及时进行分类、登记和分发传递。

  ⑶外来文件原则上先送总经理阅批。

  ⑷根据总经理批示,逐一传递各部门经理传阅。

  ⑸根据总经理批示,送达文件办理部门,并催促办理。

  ⑹承办过程中若有疑问,应及时请示,报告解决。

  ⑺文件阅毕或办毕,阅文人及承办人应填写承办结果和报告,连同原文退回秘书处存档。

  2.2对外行文有关规定:

  ⑴部门对外的报告、请示和业务事项联系的文件,均必须送总经理审阅后,方可外发。

  ⑵对外行文,领导批转后,原件由部门文员留存、归档。

  ⑶对外行文,统一由部门文员负责进行编号、登记和外发事项。

  2.3内部行文

  2.3.1公司内部一般性业务往来文件(包括联络单),由各部起草,部门经理签阅。

  2.3.2公司内部文件(包括联络单),由各部收集、存档和保管,必须保证完整性及连续性,以便备查。

  2.4不论外部行文或内部行文,一律由秘书、文员、内勤传递。

物业管理制度2

  1.目的:通过正确使用、保养和严格的管理,延长机械之使用寿命,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2.适用范围:适用于专业清洁机械的操作。

  3.内容:

  3.1洗地机:用于硬性地面清洗。

  3.1.1操作程序:

  3.1.1.1装地刷与针盘,并使地刷与针盘按逆时针方向旋转。

  3.1.1.2按比例往水箱内注入清水和清洁剂。

  3.1.1.3插上电源,按下调节开关,将手柄杆调至适合自己的高度。

  3.1.1.4从最靠电源插座的地方开始操作机器,防止机器压过电线。

  3.1.2注意事项:

  3.1.2.1工作时必须避免刷子接触电源线,以免电源线卷进刷子内。

  3.1.2.2开动洗地机时,电源线要在操作者的背后。

  3.1.2.3使用清洁剂时,注意不要让水弄湿马达。

  3.1.2.4使用完毕,要注意安全,不要随便使手离开手柄,放开操纵杆,等机器完全停止后再切断电源,卸下地刷与针盘。

  3.1.3保养工作:

  3.1.3.1使用完毕,把机身及配件清洗干净。

  3.1.3.2用干净布擦净机器、电线,将电线绕回机挂钩,机器必须存放在干燥地方。

  3.2吸尘机:用于地面、地毯、墙面等较平整部位吸尘的专用清洁设备。

  3.2.1操作程序:

  3.2.1.1把软管接驳在机身上,插入220伏电源。

  3.2.1.2开动时按顶上的开关按钮。

  3.2.1.3吸硬地面时,把吸嘴毛刷伸出,吸地毯时毛刷收入吸嘴内。

  3.2.2注意事项:

  3.2.2.1使用前,检查机内尘袋是否已清尘。

  3.2.2.2使用后,检查尘袋,如满尘需倒尘,用另一吸尘机吸去机内及尘袋外微尘。

  3.2.2.3干性吸尘机,切勿把水份吸入机内。

  3.2.3保养工作:

  3.2.3.1使用完毕后切断电源,取下软管和管夹头,将绕好的电线挂于机身外壳。

  3.2.3.2将软管松开卷成一圈,或挂在墙上。

  3.3吸水机:专用于清除积水。

  3.3.1操作程序:

  3.3.1.1把软管接驳在机身,插入220伏电源。

  3.3.1.2吸地面时用带软胶的吸扒,吸地毯时用铁扒吸水。

  3.3.1.3吸水机如果满水时,会发出不同的响声,应及时把水倒掉。

  3.3.2注意事项:

  3.3.2.1使用前,检查机内是否已倒水。

  3.3.2.2使用后,倒掉污水后用清水过,再用干布抹干净。

  3.3.2.3如机内吸入酸性清洁剂,用后即刻清洗干净以免生锈。

  3.3.3保养工作:

  3.3.3.1机器使用后切断电源,卸下软管和管把,然后将电源线绕好挂于机头壳。

  3.3.3.2吸水机内过滤器要拆开进行清洁。

  3.3.3.3机身不锈钢壳用保养蜡进行保养。

  3.4抛光机:专用于地面抛光,适用于大理石、花岗石、木质地板等各种平整硬质地面的抛光。

  3.4.1操作程序:

  3.4.1.1抛光前需干擦以除去地坪表面废物,并湿擦以除去砂石屑。

  3.4.1.2检查抛光机的抛光刷是否干净、是否要更换。

  3.4.1.3检查调节机速的控制器是否在正常机速的位置。

  3.4.1.4接通电源,操作应从电源插座最近地方开始,行走路线为一直线,后面抛光的地面应重叠于前面已抛光的地面。

  3.4.2注意事项:

  3.4.2.1在工作时不要将机速开行太快,以免碰撞。

  3.4.2.2不可用易燃的液体来洗地板,或者在易爆的空气中操作机器。

  3.4.2.3操作机器时,不可抬起操作杆,这会导致机器失控。

  3.4.2.4机器必须放在室内,不可淋到雨和雪,绝不可以使机器顶端喷到任何液体。

  3.4.2.5不可在机器上压东西,因为它有一个精密的平衡,当操作需移动操作杆时,必须移动全部电线。

  3.4.2.6地线必须和开关盒、马达相连,接错将导致触电、休克。

  3.4.3保养工作:

  3.4.3.1每次使用后,需用干净布擦净机器表面,不用时,用一只不用的抛光垫放在驱动盘下面,并断开机器。

  3.4.3.2检查马达罩上的通气口是否畅通,如灰尘聚积较多,必须卸下马达外壳并用吸尘器除去灰尘。

  3.5高压水枪:用于冲洗外墙、玻璃、广场地面、汽车、塑料地毯等。

  3.5.1操作程序:

  3.5.1.1把水管接驳在机身,然后把水管接在水龙头上,插入220伏电源。

  3.5.1.2开动机身电源开关。

  3.5.1.3冲洗计划好的地方。

  3.5.2注意事项:

  3.5.2.1使用前检查机器及水管是否损坏。

  3.5.2.2使用后必须将水管水放清。

物业管理制度3

  一、为确保业主利益,规范服务程序,提高服务标准,特制定如下制度:

  1、对业主提出的各类咨询应做好记录,并予以答复。

  2、对业主的误解,物管人员应进行必要的耐心解释。

  3、物管经理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定期对小区业主进行回访。

  4、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做好回访记录。

  5、回访中,对业主的询问、意见,不能当即答复的,应告知预约时间答复。

  6、回访后遇到的重大问题,应上报例会讨论,找出解决方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8、对业主提出的各类在本物业服务范围之内的问题,应承诺解决的方法和时限,并做好记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回复。

  9、对已解决的问题按性质及需要在不超过三日或一周内回访业主,征求意见。

  10、对回访情况要做好完整地记录,且须由业主签字为证。

  二、回访时间及形式

  1、物管经理/主任每年登门回访2-5次,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沟通关系。

  2、小区物管员工按区域范围分工,每季回访1次。

  3、利用节日庆祝活动、社区文化活动、公关活动等形式广泛听取住户反映。

  4、有针对性地对住户(业主)作专题调查,听取意见。

  5、小区设投诉信箱,投诉电话,由专人接收,交物管经理/主任及时处理。

  6、作好回访登记。

  (一)投诉事件的回访:

  1、重大投诉由物管经理组织进行,一般投诉由物管员进行处理;

  2、回访率应该达到100%;

  3、应在投诉处理完毕后的三日内进行。

  (二)维修工程的回访:

  1、由小区物管员进行;

  2、回访率应该达到30%;

  3、应在维修完成以后的一个月以后两个月以内进行。

  (三)业户报修的回访:

  1、由物管管理员进行;

  2、回访率应该达到30%;

  3、应在维修完成以后三天以内进行。

  回访人员领取《回访记录表》,通过与住户面谈、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质量评价、服务效果的评价、住户的满意程度评价、缺点和不足的评价、住户意见的征集,将回访的内容简明扼要地记录在《回访记录表》上,并请住户签名确认。

  管理员每月末对回访的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对发现的回访不合格、连续就同一事项投诉两次以上、同一种维修三次以上的现象,写成统计分析报告,以书面形式上报物管经理审阅,并做出解决方案。

物业管理制度4

  项目物业装修管理程序

  1.0目的

  保证物业装修符合有关的安全、美观、卫生、环保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管理范围内物业的二次装修管理。

  3.0定义

  3.1特殊项目:指住宅以外的商铺、办公等装修项目。

  3.2施工设计图:包括但不限于平面设计图、单元立面图、空调安装图、电力照明设计及用量图、给排水设计图和相关技术资料。

  4.0职责

  4.1客户服务部负责业户装修申请的受理和手续办理及指引工作。

  4.2设备维护部负责装修图纸的审核和装修现场的监管、验收工作。

  4.3物业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审批住宅装修申请和押金的清退。

  4.5客户服务部内勤助理负责收、退装修押金及相关费用。

  5.0程序要点

  5.1装修申请手续的办理及审批

  5.1.1业户提出装修申请时,客户服务客服助理应首先确认业户是住户还是租户。如果是住户即可提供《装修注意事项》和《装修申请表》,要求住户填写《装修申请表》并提供装修施工设计图和相关技术资料;如果是租户,应要求其提供住户的书面许可资料后再办理手续。

  5.1.2客服助理应及时将业户的装修设计和技术资料转交设备维护部,由设备维护部经理组织土建和水电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必要时应会同业户查看装修现场。

  5.1.3设备维护部根据业户提供的装修资料及到现场了解的情况,在接到申请和技术资料后的二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做出如下处理:

  a)符合要求的,在申请《装修审批通知书》上签署意见后提交物业服务中心主任审批。

  b)不合要求的,将不合要求的原因在《装修审批通知书》上注明、签字并向业户解释清楚,提出修改要求,另行申请。

  5.1.4物业服务中心主任在收到设备维护部审核后的《装修申请表》和施工设计图后一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规定的给予批准,交客户服务部;对不合规定要求的申请,签署意见后交设备维护部处理。

  5.1.5设备维护部对物业服务中心主任退回的装修申请按6.1.3的规定处理。

  5.1.6装修申请表获批准后,客服助理通知业户并要求业户、施工单位与物业服务中心签订装修施工协议书;在《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申请表》、《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中登记施工人员资料;指导业户在财务处交纳装修押金、装修管理服务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业户委托)、临时出入办证费及押金,并为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

  5.1.7在业户办理完以上手续后,客户服务部为业户核发施工许可证和装修审批通知书,施工单位凭证进场施工。

  5.2装修的监控

  5.2.1客服助理应及时将装修单元信息反馈到秩序维护部,以便秩序维护部巡逻人员对现场进行巡视监控。秩序维护部巡逻人员对发现的违章装修现象要进行制止,必要时通知客户服务部,由客户服务部开出《违规装修整改通知书》,采取限期整改或扣罚押金、停水停电等催整改措施。

  5.2.2设备维护部技工根据批准内容每天不少于一次到施工现场,对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过程进行监控,并填写《装修巡查记录表》。

  5.2.3设备维护部技工在监控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应要求业户和施工单位立即改正:

  a)未按规定张贴《施工许可证》;

  b)未按规定的施工时间施工;

  c)超出申报范围内的装修项目;

  d)违反装修注意事项和施工协议书的其他规定。必要时通知客户服务部采取5.2.1规定的措施。

  5.2.4设备维护部技工如发现装修过程中存在其它问题,但又不宜以处罚方式解决的,应另行采取措施解决,解决不了的要立即报告上级处理。

  5.2.5业户就装修事项提出请求协助或帮助时,设备维护部技工应予积极考虑,充分了解业户提出的请求,并给予协助处理;如超出自己的职责范围处理能力,应向上级汇报请求支持。

  5.2.6涉及对卫生间、厨房、阳台等有防渗漏要求的部位,装修施工前应由施工队做闭水试验,在楼上层及本层同时做48小时闭水试验,经闭水试验合格后方可动工,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人、业主本人在《防水层闭水试验检验表》上签字。

  5.2.7装修现场如有动火作业,设备维护部技工应要求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动火申请,并要求装修施工单位在现场配备两个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清理易燃物品,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后,在落实消防措施后为其开具动火许可证,并指定张贴位置。

  5.2.8对可能存在影响其他业户的装修事项,设备维护部技工按《装修注意事项》规定的保修期,对完工后的装修质量进行跟踪控制。

  5.3装修验收及押金退还

  5.3.1装修完工后,设备维护部技工应通知业户要求施工人员到财务交回施工人员出入证,并组织进行竣工验收;经政府有关部门报批的装修工程项目(含特殊项目),业户和施工单位应提交政府部门验收合格报告副本。

  5.3.2设备维护部一般在二个工作日内按申报批准的项目予以验收,合格的在装修申请表内填写验收意见;若不合格,则开出装修验收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5.3.2验收合格后经物业服务中心主任批准即可退还业户的装修押金。施工单位的押金在征得业户的同意后,可在装修初验收合格一个月后,经复验无装修质量问题,由物业服务中心主任签字确认,扣出有关费用款项后再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物业管理制度5

  某物业装修管理程序

  1、业主装修时应提前5 ―7天(涉及消防规定的应先向消防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向物业公司提出室内装修申请并详细、如实地填写相关表格。

  2、相关表格和资料:

  装修申请表

  装修改造工程消防审核申报表[由施工方提供](建筑面积在200m2以上)

  装修期间临时电力供应申请表

  装修设计图纸

  3、物业公司对施工人员、业主进行室内装修管理条例、装修管理办法、房屋注意事项、装修管理细则等方面的培训。

  4、装修进场时业主亦要向物业公司提交以下资料:

  装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装修单位资质等级证

  各专业装修图

  施工人员相片

  专业操作证

  5、工程技术人员审核装修设计图纸

  卫生间改变、单位载荷、用电功率、消防功能、承重结构、外墙、空调位置等方面。

  6、装修进场时业主亦要向物业公司填写以下资料(工程部、主任审核后) :

  《装修承诺书》

  《二次装修审核表》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装修安全消防协议书》

  《电气安装审批表》

  《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

  7、所有政府批文及物业公司文件发放后,向财务部门交付有关费用:

  装修押金

  装修管理费

  工人出入证押金

  工人出入证工本费

  临时供电安装费(如需要)

  租用/购置灭火器费用(装修公司可自行购置)

  垃圾清运费

  8、管理处发放

  装修许可证(开工证)

  要求:管理处存根进入业主装修资料袋,发放给业主副联张贴在户内明显部位。

  施工人员出入证

  要求:每人一证、凭证出入

  9、装修现场的监管

  货物进出的管理

  装修人员的管理

  电梯使用的管理

  车辆的管理

  10、装修完工

  前提条件:已向消防、质监部门报竣工验收并取得批复。

  业主和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向管理处申请验收。

  工程部进行现场验收(填写验收表双方签字确认)。

  施工单位提交竣工图纸。

  业主提交工程合同及装修工程质量保证书复印件。

  注意事项(资料)。

  11、验收合格后

  凭相关收据退还工人出入证押金(待施工单位交回许可证及出入证)。

  相关表格支持《二次装修竣工验收单》

  12、装修完毕及管理公司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三个月后

  如无违反本规定及物业辖区其他管理规定的行为;

  没有对他人财产和公共场地、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害的;

  没有在公共区域遗留装修杂物;

  装修工程符合有关条例及管理处事前所认可的审批图纸

  退还装修押金

  相关表格支持《二次装修工程结算确认单》

物业管理制度6

  1、仓库的物业管理概述

  定义

  仓库是指为了储存生产原料、半成品、成品以及为了配合物流管制面建造的适合存储的建筑物。

  仓库的类型

  ——从安全角度上考虑,可以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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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一般仓库;

  ②危险品仓库。

  ——从建筑结构上考虑,可以分为:

  ①封闭式仓库;

  ②敞开式仓库。

  ——从堆放的货物性质上考虑可以分为:

  ①原料仓库;

  ②半成品仓库;

  ③成品仓库。

  ●仓库物业管理的内容

  ——消防管理是仓库管理的首要内容

  ①消防器械齐备,消防水源和龙头要专用;

  ②备有先进的报警设备和工具;

  ③严禁漏油运输车辆进入仓库;

  ④定期组织消防教育和消防演习;

  ⑤建立严格的消防制度,明确消防责任人,要及时消防火灾事故等隐患;

  ⑥仓库、站场范围内要有明显的禁烟、禁火标专和警示牌,对违反规定动用明火、吸烟者要加以处罚。

  ——仓库的环境日常管理,包括:

  ①防潮、防高温、防水浸应该是仓库环境管理的关注重点;

  ②仓库周围要定期打扫、保持整洁;

  ③加强绿化管理,做好四季常绿,美化库区;

  ④建立仓库清洁打扫制度,仓位和通道要保持干净,有的仓库还要做好灭鼠、灭害工作;

  ⑤仓库高处的大玻璃要定期擦洗,使仓库保持明亮清洁;

  ——仓库的安全保卫是仓库管理的重要一环,包括:

  ①在仓库范围内安装预警设备,实行24小时监控;

  ②无关人员不得出入仓库;

  ③严格执行两人以上进入仓库的制度。

  ④建立严格的值班守卫制度,在仓库范围内实行24小时巡逻安全检查制度,对人员、货物进出都要认真检查登记。

  ——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例如:

  ①机器设备的安装、管理、使用规定;

  ②产品、货物出入库、材料出放库规定;

  ③成品发货出库制度;

  ④机动车辆及铲车使用管理规定;

  ⑤各种岗位的职责及操作规程;

  ——加强对仓库公用设施的管理,例如:

  ①消防设施;

  ②汽车停车场、自行车棚;

  ③垃圾箱、垃圾桶;

  ④供电设施:配电房、配电箱、供电总表、分表、路表等;

  ⑤供水设施:水泵房、水泵、水阀、水表、自动供水的电控部分等。

物业管理制度7

  为确保在物业正常办公时间以外对雅园发生的客户投诉、纠纷、突发事件、突发事故及施工扰民等问题能够及时有效控制和处理,特制定雅园值班经理制度、并明确值班经理职责如下:

  值班经理值班时间暂定为周一至周五下午17:30分--次日早8:30分。周六、周日早8:30--次日早8:30。

  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全权负责协调处理本园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事故,客户投诉、纠纷和施工扰民等各种疑难问题。负责接待投诉业主,对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安排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做好解释和记录,劝慰业主,控制局面,消除消极因素。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有关部门积极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值班期间巡视检查园区各岗位、区域工作状况及状态,发现违纪、隐患及时纠正、处置,值班期间要求最少巡查一次。巡查完毕填好《巡查记录》。

  值班经理当班时要认真负责,严禁脱岗。如善离职守造成出现问题后延误时间或遇事隐瞒不报,一经发现按严重失职论处。

  值班过程中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和值班记录,对需进一步跟进处理的问题要记录清楚相关细节,值班后向有关部门交待好工作,必要时做好交接。

  严禁酒后值班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值班时佩戴好'值班经理'胸卡,注意保持个人形象和礼仪礼貌。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必须报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从经理值班人员中找人替班。

  值班人员在巡查中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与责任感,巡查范围不限于上述重要部位,对楼顶平台、楼层公共区域及其它区域视处理工作需要进行巡视。

  行政办公室负责值班经理的排班,并确保每月底前将下月排班表发至各部门。

  行政办公室负责值班经理休息条件的保障以及值班记录、值班物品的管理、交接等工作。

物业管理制度8

  物业的装修管理规程

  1目的

  规范装修(包括施工)的申报、审批的程序,以便对大厦的装修实施有效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中心的物业装修管理。

  3职责

  3.1管理中心经理负责物业装修申请的审批。

  3.2管理员负责对装修的申报、进场、监管和退场等过程进行跟踪和管理。

  3.3管理员负责向业户解释有关装修方面的咨询。

  3.4管理员负责办理简易装修的审批与验收。

  3.5工程部负责装修过程的用水、用电的管理,并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监督。

  3.6安管队负责装修现场的消防治安的巡视和检查。

  4工作流程

  4.1业户装修流程图:见附录一

  4.2装修的申报

  4.2.1客户在进行装修前,须向管理中心申报装修内容,如实填写《装修申报表》。

  4.2.2客户应提供装修单位资料、装修材料,如涉及大厦供水供电等公共设施的装修,须提供相应的图纸等。

  4.2.3涉及消防设施改造、停用或拆除的.装修,施工单位还需按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提供消防局的批文等。

  4.2.4装修单位资料包括:

  4.2.4.1营业执照复印件。

  4.2.4.2资格证书复印件(零星工程不需此项)。

  4.2.4.3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1张。

  4.2.4.4需进行电气、电焊、氧焊作业的应提供相应的操作证复印件。

  4.2.5装修单位必须按面积大小自行配备相应灭火器(在《装修许可证》写明)。

  4.3装修审核与审批

  4.3.1管理员审核业户提交的装修申报资料,参照《北京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及《装修管理规定》的条款给予初审。

  4.3.2管理员初审内容。

  4.3.2.1审查装修设计内容是否影响房屋的结构、墙面及公用设施设备等。

  4.3.2.2审查装修设计内容有无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4.3.2.3装修单位申报资料是否齐全。

  4.3.3表格填写是否正确、齐全。

  4.3.4报材料不完整时,管理员应向客户说明原因,待申报齐全后交由管理中心经理审批。

  4.3.5确认装修申报材料合符本规定要求后,管理员应将材料整理并送管理中心经理审批。

  4.3.6装修单位提供的材料齐全,管理中心经理应在接到申报材料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不涉及房屋本体结构、公共设备设施及消防的装修,如油漆、刷墙等可由管理员直接审批)。

  4.3.7对大厦正常办公或日常管理造成影响的装修项目,管理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同客户及施工单位签定有关协议后,方许办理进场手续。

  4.4装修单位的进场手续

  4.4.1装修申报项目批准后,管理员应通知客户及装修单位到管理中心办理进场手续。

  4.4.2装修单位交:

  4.2.4.1装修公共区域保护费30元/m/60天;

  4.2.4.2装修管理压金:100 m以下3000元/户;100 m以上5000元/户;180 m以上8000元/户;

  4.2.4.3垃圾清运费600元/户;

  4.2.4.4电费:按供电局收费,加收5%电损费,最高不超过500。

  4.2.4.5购置灭火器:150元/个;租5元/天,押金150元/个。

  4.4.3装修单位交纳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工本费10元/张,押金20元/张。

  4.4.4管理员将《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证》及《装修管理规定》发放给装修单位。

  4.4.5装修施工许可证制证费20元/个(押金50元),机动车临时出入证制证费20元/个(押金50元)。

  4.5装修管理规定

  4.5.1遵守大厦的管理制度,并服从管理中心人员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4.5.2禁止改变房屋承重结构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4.5.3禁止在承重墙、梁、柱、天花、地面上打孔。

  4.5.4禁止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超过10毫米)等。

  4.5.5禁止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

  4.5.6禁止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4.5.7禁止破坏或拆改厕所的地面防水层。

  4.5.8禁止将油污排入雨水管道。

  4.5.9禁止使用不符合消防法规规定的易燃装修材料。

  4.5.10禁止擅自占用公共场地,及进行违章搭建。

  4.5.11对于以上行为除恢复原样、扣除装修保证金外,业户及装修单位还应该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5.12业户和装修单位负责人应仔细阅读'装修管理规定'及辖区有关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装修审批意见进行文明施工。

  4.5.13装修单位应将《装修许可证》、《装修巡视检查记录表》张贴在显眼处,便于管理中心检查。

  4.5.14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临时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进出与施工无关的场所。

  4.5.15施工人员及搬运装修材料只能使用货梯,违者将酌情给予处罚。

  4.5.16装修垃圾须用袋装,并按管理中心指定位置、方式堆放和运送。

  4.5.17装修材料及垃圾不得在公共场所堆放,应日产日清,运送到指定地点,装修垃圾的清运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

  4.5.18正常装修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周六和周日8:00-17:30时,若在非规定时间内施工将处以罚款(100-500元)。

  4.5.19装修单位如需加班应提前提交加班申请,经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后,可将装修时间延长至22:00时,但施工队必须在22:00前全部撤离大厦。

  4.5.20装修工期,最多不超过90天,特

  殊情况须办理延长手续。

  4.6施工期间的管理

  4.6.1管理员每天不少于两次对装修现场进行巡查,主要核实《装修许可证》装修范围及违章违规行为。

  4.6.2工程部值班员每班不少于两次对装修现场进行用电、用水的巡查。

  4.6.3巡逻安管员每班不少于两次对装修现场进行消防、治安巡查。

  4.6.4管理员、值班员、安管员在进行施工巡逻时,发现有违反规定现象应制止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同时将情况并记录在《装修巡视检查记录表》中,如属违章现象应按4.7相关程序执行。

  4.7违章处理

  4.7.1处理违章的原则。

  4.7.1.1以劝导、教育为主的原则。

  4.7.1.2慎用处罚的原则。

  4.7.1.3批评规劝从重,处罚从轻的原则。

  4.7.2常见的几种业户违章现象。

  4.7.2.1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的功能或布局。

  4.7.2.2在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柱、梁、板进行违章钻、凿、拆、搭建。

  4.7.2.3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4.7.2.4擅自在门窗安装网、罩、牌破坏房屋整体外观。

  4.7.2.5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倾倒杂物。

  4.7.2.6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如:堵塞消防通道、私自动用灭火器(应急灯、消火栓、喷淋、指示灯等)及损坏消防设备或器材的行为。

  4.7.2.7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造成火灾隐患等。

  4.7.2.8在公共场地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它废弃物。

  4.7.2.9施工现场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

  4.7.2.10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随地吐痰或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

  4.7.2.11破坏卫生、绿化设施设备的行为。

  4.7.2.12在公共场地私自堆放、吊挂杂物、乱张贴或乱涂写等。

  4.7.2.13高空抛物、倒污水等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行为。

  4.7.2.14播放高音喇叭或制造超量噪音(大厦正常办公时间内不得进行大噪音的作业)等影响大厦正常办公的行为。

  4.7.2.15违章停车、违反交通管理秩序或对停车场、道路造成污染的行为。

  4.7.2.16聚众赌博、打架斗殴或其它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4.7.2.17有可能损害其他业户利益或影响大厦正常办公或安全的行为。

  4.7.3处理违章的方法

  4.7.3.1违反4.7.2规定的行为,尚未对大厦业户安全或经济构成威协的行为视为一般违章行为,除一般违章以外的行为视为重大违章行为。

  4.7.3.2一般违章行为的处理应以劝导、教育为主。

  4.7.3.3重大违章行为的处理应根据实际情况由管理中心经理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a.限期整改;

  b.赔偿经济损失。

  4.7.4违章处理流程

  4.7.4.1管理中心各岗位人员发现装修人员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采取规劝、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当事人如置之不理,应及时将情况反馈到管理中心。

  4.7.4.2管理员接到装修违章信息后,应登记在《客户违章事件记录表》,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4.7.4.3属重大违章行为的应报管理中心经理处理。

  4.7.4.4属一般违章行为应报管理中心经理助理处理。

  4.7.4.5管理中心经理接到重大违章信息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及给小区造成经济损失的大小,给予处罚、赔偿经济损失或其它合法的处理意见。

  4.7.4.6对于业户漠视管理中心给予的处理意见,不配合小区正常管理工作的,可与甲方物业管理监管部门协调解决。

  4.7.4.7《违章整改通知单》经管理中心经理签署后生效,由管理员执行。

  4.7.4.8装修违章罚款,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如装修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扣款的,可要求施工单位给予赔偿。

  4.7.5退场手续

  4.7.5.1装修完工后,装修单位应持《装修申报表》、《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卡》到管理中心办理验收手续。

  4.7.5.2管理员应在当日检查装修现场的公共设施、设备及有无违反本规定的违章行为。

  4.7.5.3管理员收回《装修许可证》、《装修责任书》、《临时出入卡》、《装修巡视检查记录表》。

  4.7.5.4管理员现场检查后无发现问题,在《装修申报表》的验收意见'栏目中注明'检查合格'。

  4.7.5.5管理员将《装修申报表》上报管理中心经理审核后,开具《退费通知单》并办理装修保证金及临时出入卡的退款手续。

  4.8装修管理工作流程图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5.1《楼宇巡视检查管理规程》

  5.2《装修申报表》

  5.3《装修检查记录表》

  5.4《违章整改通知书》

  5.5《退费通知单》

物业管理制度9

  物业卫生管理员执行标准

  卫生管理员执行标准如下:

  一、做好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的卫生。

  二、督促厂家、商铺执行好门前'三包'合同,发现问题,及时联系解决,原则上必须当天完成。

  三、每月安排半天大扫除,提前一周报办公室安排。

  四、环境卫生涉及商家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时,应及时向环卫所、公司口头或书面报告,提出解决办法。

  五、对商铺的门面卫生应以严抓紧,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六、恶劣天气造成影响环境卫生,应采取突击清理办法解决,不得无故拖延。

  七、凡装修工程造成环境卫生破坏,必须及时督促清理,必要时采取非常措施。

物业管理制度10

  保利物业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本住宅区装饰装修规范有序,有效地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广大业主的正常利益,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110号令),《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和《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装修管理规定:

  1.0办理装修流程

  1.1资料图纸:业主/施工单位准备好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装修平面图,单元立体图、空调安装图(如有变更指定安装位置),电气平面图、系统图(如有变动)各一份,给排水平面图(如有变动),燃气管线图(如有变动)。

  商铺除上述资料以外,超过50平方米必须提供市消防局消防审批意见书、消防平面图;有三废排放的,还须提供市环保局审批合格证明。

  1.2申请/签约:业主/施工队到管理处事务助理处领取《装修申请表》,填写好相关内容,并签订《防火责任书》。

  1.3审批:业主/施工队持《装修申请表》和相应资料图纸,交管理处事务助理初审,初审后报管理处主任审批。

  1.4收费/代征税:业主/施工单位持已审批的《装修申请表》和相应资料图纸,到管理处财务处交纳装修相关费用,并办理装修税收征收手续。

  1.5发放装修许可证:管理处事务助理签发《装修施工许可证》。

  1.6办理出入证:施工队负责人凭《装修施工许可证》到管理处事务助理处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由事务助理根据需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的数量,开具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工本费和押金收费条,施工队负责人持收费条到管理处财务处交费,凭收款收据找事务助理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并提供施工人员一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1.7动火作业:须明火作业的,须向管理处申报,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经管理处批准的方可动火。

  1.8施工:施工队将《装修施工许可证》贴于装修单元门口,施工人员佩戴《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无证不得进场及施工,《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只能在指定单元内施工有效,如在非指定单元内施工视为违章施工。

  1.9装修监管:装修施工期间,管理处将定期、不定期地对装修施工单元进行巡视检查,如有违规将视依有关规定处理。

  1.10验收退费:装修完工(商铺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合格证)后,业主/施工单位通知管理处验收(不合格项目须整改后另行安排验收),全部验收合格后,业主/施工单位持押金收据到管理处客服部开具《退费通知单》,经管理处主任在通知单上签字认可后,凭《退费通知单》到财务部退费,装修保证金十个工作日内退还。

  2.0装修范围

  2.1家居装修活动必须保证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禁止下列行为:

  a.家居装修涉及公共设施、公共空间;

  b.改变房屋承重结构;

  c.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

  d.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等;

  e.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f.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

  g.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h.其他违章装修活动。

  确需改变建筑物主体或承重结构、明显加大负荷的,住户应委托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报政府设计审批部门审批。

  2.2楼顶、外墙、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及空调的安装及其他装修活动必须符合深圳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的技术标准,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

  2.3住户安装分体及窗式空调需到管理处申报,并按管理处指定位置安装。空调支架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应采用不锈钢材质,固定螺栓必须经过防锈处理,否则,装修住户要承担由此造成的返工及其它损害后果(如下雨铁锈污染外墙面、空调坠落等)。

  2.4安装防盗门不得妨碍邻近住户出入及占用公共通道,不准改变原有门洞尺寸,不得损坏门洞四周的墙面。

  2.5为保证建筑外观的统一协调,前阳台的装修必须符合深圳市国土主管部门的技术标准(不准封闭前阳台、安装防盗网)。房间窗户允许在内侧安装防盗网,后阳台允许封闭,但必须按管理处规定要求进行安装。

  2.6禁止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确需改动的,应提前一个月向供气单位提出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

  2.7禁止擅自拆改供电、通讯、智能化线路。

  2.8禁止将雨水管道用于生活污水的排放。

  3.0装修施工管理

  3.1家居装修者应自开工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装修。如确实需要延期,应由业主本人(或业主委托人持业主书面委托书)前来办理延期手续。

  3.2家居装修施工作业时间为每天7:00-12:00,14:00-19:00;节假日原则上允许施工,但不得进行有噪声及散发刺激性气味的工作。如在非工作时间内施工,或在节假日进行有噪声及刺激性气味的工作,管理处有权责令其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3家居装修施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作业人员及周围居民和财产的安全。住户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水、电,违者照章罚款。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应由装修户负责修复和赔偿。

  3.4未经批准,工作场地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炊具,电热水棒等电热设施;严禁使用煤气。施工使用的电动工具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动工具(或临时接电线)须配开关箱,开关箱必须设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小于30ma,开关箱电源线须采用橡胶电缆,在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

  3.5装修施工临时动火、用电,应提前向管理处申报,并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说明动火、用电部位,使用工具的品种、负荷,动火、用电作业起止时间,动火、用电作业安全措施等等。

  3.6装修施工作业应遵守消防规定,每50m2作业现场配备1个2kg灭火器,每个作业现场应至少配备两个灭火器(禁止使用1211灭火器)。

  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在本小区住户内进行装修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防火责任人,签定防火责任书,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3.8各施工单位防火责任人要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3.9如因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所发生

  的消防事故,由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个人以及雇请施工的业主(住户)按规定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3.10住户的装修垃圾必须使用袋装在规定的时间内清运,放在指定垃圾堆放点,由管理处实施统一清理,严禁将垃圾从高空抛出。装修垃圾清运时间为每天12:00-14:00,18:00-20:00。

  3.11装修施工人员必须保证公共设施完好、清洁,不得随意在公共走道堆放装修材料,不得在楼道、电梯内乱涂乱画,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罚。

  3.12需留宿楼宇装修户内的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由业主本人出面到管理处办理《装修人员留宿担保书》,管理处主任批准后方可准许留宿。如私自居住在楼宇装修户内,一经发现,按《深圳市治安管理条例》规定送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3.13装修施工人员凭《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出入小区,工作期间应佩戴《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不戴证件、涂改或转借出入证的人员一经查出,将处以罚款和没收证件,直至取消装修资格。

  3.14管理处对装修户每天将不定时派专人进行巡查。装修者应将在管理处申报时办理的《装修施工许可证》贴在装修户大门外,以便于巡查工作的进行。对上述违规问题轻者现场纠正,重者管理处将下发给装修负责人《装修违规通知单》,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3.15电梯使用:

  为确保电梯的正常使用及安全运行,住户在装修时应做到:

  (1)按管理处指定的电梯上下货物。

  (2)不得将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带入电梯;不得将尺寸过大和过重的物品带入电梯。

  (3)搬运物品进出电梯时,不得用物品挡住电梯门,而应按住控制器。

  (4)不得在上、下班时间和电梯使用高峰时间或管理处认为不合适的时间内运载货物及垃圾。

  (5)货物出入电梯轻拿轻放,严禁乱抛扔增加电梯的冲击负荷。

  (6)避免过于尖锐的物品刮伤、擦伤电梯内不锈钢板。

  (7)搬运完物品应将电梯间打扫干净。

  4.0装修验收

  (1)装修工程完毕后,住户和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向管理处申请竣工验收,管理处将派人进行查验。

  (2)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管理处验收人在《装修申请表》上验收栏内签名,验收不合格时,限期改正,再行复验,直到合格。

  (3)装修验收合格并使用10日后,经管理处复验确定工程无明显质量问题,扣除有关费用后,将装修保证金退回装修队和住户,装修纳税按市地税局有关规定执行。装修工程完工,在规定保修期内,如发生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或公共设施的,住户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修单位责任的,住户可以向装修单位追偿。

  5.0违章装修处理

  5.1住户若不按第二项中的要求施工的,管理处有权采取没收工具、停水停电等措施停止住户的装修,并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毕验收后方可继续装修,造成损失的,由住户负责赔偿;并可扣除装修保证金作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管理处将向有关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进行外罚。

  5.2正在装修的住户应确保所有进入小区内装修的装修施工人员到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临时出入证,如管理处在检查中发现无证施工人员,除强制其离开小区外,每人每次扣除装修保证金50元作为违约金。

  5.3住户应确保进入小区的装修队伍服从管理处管理,遵守小区内一切管理规定。如装修施工人员不服从管理或经教育仍然不改者,管理处有权要求正在装修的住户更换装修队伍,否则管理处将强制住户停工。

物业管理制度11

  物业作业指导文件:出入口管理办法

  1.目的

  对管理区域出入口进行有效控制,维护管理区域内的正常秩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对管理区域出入口的管理

  3.定义

  无

  4.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职责

  管理处经理负责对出入口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指导、监督和检查

  安全部主管(办)负责出入口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培训和考核

  安全班长负责出入口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巡查和监督

  安全员负责出入口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5.方法及过程控制

  5.1对普通来访人员的管理

  5.1.1管理处根据各自项目的特点,在确保管理区域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以下对普通来访人员的管理办法:

  a、凡进入封闭区域的来访者,必须问明其来意,并与业主(住户)取得联系,经过业主(住户)同意,并在《来访人员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后方可让其进入。离开时,封闭式管理区域需登记离去时间,

  b、对开放式管理区域的来访者,可不做登记,但安全员及控制中心必须密切注意其行为,对形迹可疑的人员,安全员要及时采取妥善的方法进行盘问、控制、确保辖区安全。

  5.1.2禁止所有推销、收废品、发广告和无明确探访对象的外来人员进入管理区域。由业主带领进入小区的收废品人员或推销人员,安全员必须对其进入的时间进行控制。禁止任何人员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管理区域。

  5.1.3如来访人员在业主(住户)家停留超时,出入口岗或中心应通知相关岗位核实情况,如发生异常情况时按照《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处理。

  5.1.4管理域内的所有设施、游乐场地,只为住户开放,安全员应制止外来人员使用,避免其损坏公共设施,破坏环境卫生。

  5.1.5安全员对来访人员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在管理中禁止与来访人员发生争执或冲突,如遇劝阻无效时应及时通知监控中心或上级协调解决,同时注意保护现场。

  5.2执行公务人员的管理

  5.2.1执行公务的执法人员因公进入管理区域,相应岗位的安全员应请其出示证件,予以登记,并及时通知管理处负责人,负责人接获此信息后立即致电对方单位核实身份,同时安排人员陪同前往。

  5.2.2执行公务人员对管理区域业主房屋进行搜查应请其出示本市执法部门开具的搜查证,需要查扣业主物品的应请其列出清单双方签字认可(确认)。

  5.2.3外地执法人员进入管理区域,除上述内容外,还必须有本市执法部门陪同及本地相应部门的证明,并需登记陪同人员的证件,予以核实后方可放行。

  5.2.4执行公务的其他部门的国家公务员进入管理区域也须登记,并了解公干的目的,由管理处安排人员陪同前往。

  5.2.5执行公务人员因公务保密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明示公干目的时,当值安全员必须及时联系管理处经理,由经理或其指定授权人视具体情况处理。

  5.3物资放行的管理

  5.3.1物资搬运时,须到管理处或授权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物资搬运放行条》,写明物资名称、数量和本人资料,若非业主本人办理,须提供业主书面委托书或业主电话委托,由搬运人在《物资搬运放行条》上签名,经手人员除查验申办人员的身份证外还需与业主本人联系确认,在装修入伙期间,属施工方工具材料的可由装修负责人或申办人员办理,经手人须查验身份证及临时出入证或业主委托书。

  5.3.2经手人还需与管理处出纳员核对,追究尚未缴纳的各项费用并签字认可,否则不予办理物资搬运放行手续。出纳员不当班或外出时应将尚未缴纳费用的住户及其费用清单交管理处或监控中心值班人员,由委托人(主管以上人员)签字认可,手续完善后方可放行。

  5.3.4由安全员核实所搬货物与申请内容是否相符。安全员负责记录、核对搬运车辆的车辆牌照号、司机有效证件号、姓名、单位或住址等,并请其签字,手续完善后予以放行。

  5.4施工人员的管理

  5.4.1所有施工人员凭管理处签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管理区域。

  5.4.2安全员在检查《临时出入证》时应核对房号、相片、施工人员姓名、证件有效期及管理处公章。

  5.4.3若出入凭证丢失或过期,施工人员应到管理处补办证件或延期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5.4.4所有施工装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装修管理责任书》的内容进行操作。如有违章,安全员有权进行制止。需延时加班的装修须经管理处同意后法可进行。但不得从事噪音过大的装修项。

  5.4.5管理区域内政府配套公共设备设施施工,施工人员应在管理处办理相应手续,经管理处经理或相关专业人员同意后方可施工。

  5.4.6服务供方人员进入管理区域,需穿制服、佩戴工牌或工作证方可进入。

  5.5公司内部人员的管理

  5.5.1公司员工凭工牌进入管理区域,应自觉服从安全员的管理,身份核实后,可不做登记。

  5.5.2公司员工在管理区域内的各项活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和专用电梯。

  5.6参观人员的管理

  5.6.1所有参观人员必须经过管理处同意后方可进入,同时管理处须派人陪同。

  5.6.2引导进入管理区域的参观人员注重礼仪,爱护环境,爱护公物。

  5.6.3劝止参观人员在管理区域内的高声谈论,引导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5.6.4请参观人员在指定范围内活动,按指定路线行走,未经允许应禁止摄像和照相。

  5.7特殊来访人员(政府领导)的管理

  5.7.1认真、细致、全面做好接待工作。

  5.7.2各岗位安全员统一佩戴白手套,来访者经过岗位时致军礼。

  5.7.3注重仪容仪表,礼节礼貌,保持良好的岗位形象。

  5.8对保险、推销、发广告人员的管理

  5.8.1对保险、推销、发广告人员进入管理区域必须事先与客户有约,并进行核实、登记后方可进入。

  5.8.2可从尊重顾客的角度,采取跟踪、尾随等方法,观察其行为,如有违规,立即进行纠正或劝其离开管理区域。

  5.8.3对保险、推销、发广告人员,怀疑具有违法嫌疑时,可对其身份进行验证或向对方单位进行证实,如没有合法身份,可交派出所处理。

  5.8.4对每一位外来人员都应友善、礼貌的对待,禁止发

  生纠纷与冲突,若出现处理不了的事情,应立即上报班长或主管,由班长或主管进行协调解决,把纠纷控制在可处理范围之内。

  5.9车辆管理:

  按照《停车场管理办法》执行

  6.支持性文件

  无

  7.质量记录和表格

  《安全员值班情况记录表》

物业管理制度12

  一、20xx物业管理制度

  (一)、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制定各项安全护卫职责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对公司管理区域实施安全监督;

  3、负责小区消防设施的监护和公共服务场所安全防范的督察;

  4、做好公司管理区域内的管理工作,涉及违法案件的药及时移交派出所,业务上自觉接受派出所指导;

  5、查处公司管理区域内因员工玩忽职守而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

  6、建立健全和管理好系统档案资料;

  7、抓好护卫队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8、做好新接物业护卫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和物品配备的统筹策划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护卫岗位职责

  1、护卫员上岗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戴统一的工号,仪容严整;

  2、纠正违章时必须先敬礼,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上岗时要认真检查设备、设施,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领导,确保小区的安全;

  4、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要勇于与之斗争并设法将其抓获;

  5、熟悉本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预防案件、事故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6、爱护设施设备、公共财物,对小区的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

  7、熟悉小区的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位置,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进行处理;

  8、值班时间,对岗位内发生的各种情况要及时认真处理,并作好记录;

  9、熟悉小区内公共设施情况,巡查、登记公共设施完好及损坏情况;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11、对进入小区内的可疑人员、可疑车辆要进行盘问和检查;

  12、对进入小区内的陌生车辆要进行登记;

  13、对发生在护卫区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及提供请客的职责;

  14、熟悉本管理区域内公共设备、设施及业主的基本情况;

  15、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电梯服务标准

  1、电梯公司维保人员依据《电梯维护养护标准》,对小区电梯实施维修保养。

  2、轿厢内须张挂“电梯服务标准”、和“乘梯须知”;

  3、执行北京市房屋电梯运行标准:18小时运行,24小时有人值守;

  4、司机须持证上岗,统一工作服,礼貌待客,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5、维修保养及时,严格执行保养规程,认真填写保养记录

  6、轿箱环境整洁明亮,不得有油污,垃圾等。机房干净,整洁,各种应急设施,抱闸扳手,盘车轮,灭火器等齐全有效。

  7、按计划进行大、中修,并提前2天通知管理服务中心,经同意方可实施。

  (四)、安全质量管理

  1、电梯公司质管部门定期对小区电梯维保工作进行安全检验并填写《年度电梯安全普查表》,电梯维修质量实行内检,互检,专职验检制度,填写《电梯维修保养检查验收摘要》确保电梯维修质量,电梯运行安全可靠。

  2、电梯公司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填写《电梯运行维修(周)检查表》。

  3、维修、保养电梯时应在电梯基站张贴或挂立告示牌,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4、电梯设备出现停电、故障、火灾、浸水等紧急情况时,启用《电梯故障应急方案》。

  (五)、电梯设备档案管理

  1、电梯运行及保养、修理过程的记录表应建档,保存期为两年。

  2、建立电梯设备台帐及设备清单,妥善保管电梯安装,调试等原始资料。

  法律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制度13

  1.0目的

  对所辖物业装修实施管理,确保建筑物结构安全和装修格调统一,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0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属各物业公司(管理处)辖区内的装修管理。

  3.0职责

  3.1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负责业户装修项目的审批。

  3.2客户服务部办证员负责受理业户物业装修申报手续的办理,并负责审核相关的装修内容以及各种证照。

  3.3客户服务部收费员负责装修管理费用的收取工作。

  3.4工程维护部负责土建、配电、给排水及消防等相关图纸的审核,现场管理并参与验收。

  3.5保安部负责装修现场的查证、装修人员的进出、材料和垃圾的清运、货梯的使用、消防管理等工作。

  3.6物业部负责对装修现场进行管理,组织装修验收及办理验收手续。

  4.0工作内容

  4.1装修申请

  4.1.1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负责接待前来申请装修的业户,并要求业户填写《装修申请表》、《装修委托书》、《承诺书》,同时向业户说明《装修管理规定》及相关费用的收取事宜。

  4.1.2各单位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核实业户提供的资料。

  4.2装修审批

  4.2.1各单位物业部审核完业户申请装修项目资料后,转交工程维护部审核图纸,工程维护部负责填写签署《装修图纸审核意见》。

  4.2.2客户服务部收费员核算相关费用后,报本单位负责人审批。

  4.2.3装修项目手续齐全的,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4.2.4要求装修业户按照相关法规在装修现场配备灭火器。

  4.3费用的收取和证照的发放

  4.3.1装修项目手续齐全后由客户服务部收费员向业户收取相关费用。

  4.3.2业户缴清各项装修相关费用后::,由各单位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负责向业户发放《装修施工许可证》和《装修图纸审核意见》并办理施工人员《装修人员出入证》。

  4.4装修监督

  4.4.1由各单位按《装修管理规定》对装修工程实施监督。

  4.4.2物业助理应告知巡逻队,巡逻队应配合物业助理对装修户的消防安全、垃圾清运及施工人员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4.5装修验收

  4.5.1物业助理根据业户装修验收申请,组织相关人员对物业装修项目进行验收。

  4.5.2验收合格后相关人员在《装修竣工验收表》上签字认可,管理员及时收回《装修施工许可证》、《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等相关证件,三个月后收费员负责办理业户返还装修费用手续。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填写《装修整改通知书》由施工单位按整改通知要求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4.6装修资料管理

  客户服务部资料管理员负责对装修资料分类建档并保存。

  5.0相关文件

  5.1《装修管理规定》 (wi-7.5.1-06-01)

  5.2《装修监管工作规范》 (wi-7.5.1-06-02)

  6.0记录表格

  无

物业管理制度14

  1、负责所管辖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消除缺陷和事故处理。制止乱扯线路及浪费电能现象。

  2、了解电气设备使用情况及存在的缺陷。负责提出电气设备的检修计划和技改方案。

  3、负责外包工程电气部分的施工管理和质量检查工作。

  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制止违反“安规”或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施工、作业。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负责电源设备的安全可靠供电。

  5、经常向有关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和供电线路的使用情况。根据实际提出对线路及设备的改造建议。及时维修保养电器设备和线路,提高设备使用完好率。发现设备重大缺陷和事故时要及时处理并向上级如实汇报。

  6、做好工具、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和图纸资料的使用和管理。

  7、搞好协作,积极配合各工种完成维修任务。完成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物业管理制度15

  一、弱电机房防火制度

  1.机房重地严禁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2.设备安装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3.机房内禁止吸烟和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4.用过的废纸、过期的文件或其它可燃物要及时清理。

  5.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定期对设备进行清理、检查、保养。

  6.下班前要对所有房间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切断应切断的电源,关闭门窗,方可离开。

  二、电话总机房防火制度

  1.机房内禁止吸烟和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本机无关的物品,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严禁用汽油清洗机件。

  3.室内电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修各种电源插销,必须要有明显标志。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精神集中,不得擅离职守,要不断巡视,做好纪录。注意各种部件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保持室内清洁,走道畅通,灭火器材存放位置不得随意挪动。

  6.消防器材放置在指定地点,严禁随意移动,机房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负责扑救初起火灾。

  7.离开机房时,应关闭照明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

  三、电传、打字、复印室防火制度

  1.电传、打字、复印室内(包括商务中心)禁止吸烟,并用中英文制作标牌贴出。

  2.室内工作人员要及时清理电传纸条等易燃物品。使用电器设备不得超负荷,插头(接头)线路绝缘要良好。

  3.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对整个房间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电源、门窗后方能离开。

  4.工作人员要熟记灭火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经常保持其清洁灵敏,并不得随意挪动。

  四、消防泵房防火制度

  1.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泵房,泵房内不准私人会客。

  2.严禁携带剧毒物品进入泵房。

  3.泵房内严禁吸烟。

  4.泵房内不得随意使用明火,必要时需经保安部同意办理动火手续后方可使用。

  五、电梯机房防火制度

  1.电梯机房内严禁吸烟,禁止存放各种油料、纸张和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兼作库房和其它工作间用。

  2.机房、梯箱顶部和梯井底部要定期清扫,及时清除布毛、纸屑、垃圾等可燃物。

  3.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清洗机件,使用可燃液体清洗机件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防着火,擦布等要妥善处理好,不得乱扔乱放。

  4.严禁未经批准动用明火作业,如需明火作业时应经部门主管签字认可后,到保安部领取动火证后,方可作业。

  5.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指定的位置,严禁随意移动,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负责扑救初起小火。

  6.电梯机房内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六、锅炉房防火制度

  1.房内禁止喝酒、睡觉,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2.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必须遵守锅炉房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擅离职守。

  3.禁止在锅炉房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在锅炉房内存房和分装易燃、易爆物品及烘烤衣物。

  4.要经常检查、测试安全阀、气压表、水位计等,保持灵敏有效。

  5.对锅炉房的炉体、各种管道、阀门、烟道、水位表等,做定期检查记录在案,发现有裂缝、空隙或漏热等不良情况,要立即报告工程部进行检修,必要时,先切断电源、煤气。

  6.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逐级逐人逐项落实,做到层层把关,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做好检查纪录,防止因错误操作或失职而发生重大事故。

  7.工作人员必须能熟练使用各种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放置在安全可靠位置,不准随意挪动。

  8.锅炉房内气体管道阀门及喷油管是重点防火部位,应加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9.一旦锅炉房发生火警,立即关闭供气阀门及电源。

  10.密切跟消防控制中心联络并汇报最新情况。

  11.一旦大楼起火,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听候指挥部的指令。

  七、变、配电室及发电机房防火制度

  1.室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与本室无关的一切物品,严禁在室内会客,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值班电话要保持畅通,发现危险情况要及时果断处理。

  3.值班人员班前、班中禁止饮酒,勤听、勤看、勤闻、勤检查设备,逢节假日要全面检查,确保供电安全。

  4.严禁用汽油、煤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

  5.保持室内清洁,走道畅通,禁止在门口、走道等处堆放物品。

  6.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指定地点,并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7.有火情时,应听从灭火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切断电源,投入紧急发电运行。

  8.当班时,遇有火情应首先通知消防中心,并采取措施,以防火势蔓延,当接到火警通知时,应按预定安排各就各位。

  八、天然气调压站防火制度

  1.站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经常检查站内设备有无漏气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并报告。

  3.对各种仪表设施要定期检查,节假日期间要重点检查,责任到人,确保安全。

  4.室内要铺设胶皮地面,以防打火引起火灾。

  5.应在调压站附近明显处设置'严禁烟火'标志。调压站周围严禁使用明火,要经常打开窗户,保持站内空气流通。

  6.严禁在调压站内拉设临时电路,配备的电器设备(包括电灯)应采用防爆装置等。

  7.站内配备的灭火器要放在明显易取处,保持清洁,不准随意移动和损坏。

  8.应掌握调压站内煤气报警器的使用方法,发现问题及时报工程部修理。

  9.为了保证维修安全,配备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

  10.如发现火警,立即通知天然气公司,并关闭燃气阀门。

  11.如果楼内发生火警,工程部应根据灭火指挥部的命令

  ,关闭调压站天然气阀门,并坚守岗位,以备作进一步协助。

  九、危险品库防火制度

  1.除执行一般库房的防火制度外,应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2.性质特别危险的物品,必须单独储存,性质互相抵触的、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分开隔离储存。

  3.遇水发生危险的物品,不得堆放在露天或低洼容易受潮的地方,遇热分解自燃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的库房内。

  4.对存放的物品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包装容易不良破损、残缺及物质变质分解等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

  5.定期检查库房内电气、照明设备,做好修理、更换工作。

  6.在库房内开启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严禁使用能够产生火花的工具。

  7.库房区域严禁明火。

  十、车库、车场防火制度

  1.按时清扫车库、车场地面上的垃圾和废弃物,以防遇有火种发生火灾。

  2.车库、车场禁止堆放各种包装物及汽油等其它易燃品。

  3.禁止将擦车用的油棉丝和车内脏物往车库或车场里乱扔乱倒,要放在加盖的金属桶内,并定期清理。

  4.禁止在车库、车场内维修、保养车辆。

  5.车库、车场内严禁吸烟。

  6.司机要按顺序停放车辆并保持距离,不准在通道上停车。

  7.出现火情要及时疏散车辆,并组织扑救,迅速报警。

  8.每个司机要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十一、更衣室防火制度

  1.严禁吸烟,杜绝一切火种。

  2.更衣柜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不得在室内乱丢纸张及其它可燃品。

  4.不准乱拉临时线及在室内使用任何电热器具。

  十二、库房防火制度

  1.库房应设专人负责防火工作。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且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房。

  3.物品入库时认真检查是否带有火种,特别是对草、纸及布包装的物品,需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行存放,进行观察。

  4.库房内的照明灯具及其线路应按照电力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引进库房内的电线必须安装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禁止乱拉临时线。

  5.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炉子、电烙铁、电钟、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超负荷作业。

  6.每年至少要两次对库房内的灯具、线路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更换、维修。

  7.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

  a、顶距:货垛距顶五十厘米;

  b、灯距:货距灯五十厘米;

  c、墙距:货距墙五十至八十厘米;

  d、柱距:垛与柱子十至二十厘米;

  e、垛距:货与垛之间为一百厘米,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一点五米。

  8.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移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得堆放物品。

  9.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0.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地点,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负责报警和扑救初期火灾。

  十三、餐厅防火制度

  1.在餐厅服务中,要注意宾客乱丢弃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梗;收台布时防止夹带火种而引起险情;在清理垃圾时,要将烟缸里的烟头用水浸湿后,再倒入垃圾桶。

  2.餐厅的出入口及通道不准堆放物品或堵塞,且保持畅通;所有门钥匙要有专人管理,以备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时使用。

  3.餐厅要对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4.服务人员要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在发生火灾时,按指令疏散客人并积极参加扑救。

  十四、中控室防火制度

  1.室内线路、电器设备的安装要符合防火要求。

  2.室内禁止乱拉、乱接临时电线和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4.严禁在室内堆放、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定期对机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擦拭机器不得使用易燃液体。

  6.严格按规程操作,设备出现故障时,立即通知专业人员予以排除。

  7.保持室内卫生,做好防尘、防静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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