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16 14:20:0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社团管理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社团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团管理制度15篇

社团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取名为“xx文学社”。

  第二条:本社由全球华人xx文学研究创作会,发起,组织,运营。其宗旨是以《xx文学》平台、《xx文学》企鹅号、《中国xx文学网》、《今日头条·xx文学》为依托,团结全球华人“xx文学”作家诗人艺术家和有xx情结文学爱好的企业家,共同发展“xx文学”事业。

  第三条:本社的主要任务是传承经典,推介新人新作,倾力打造《中国xx文学作品系列》(小说卷、诗歌卷、散文卷)经典品牌。

  第四条:本社创办《xx文学》杂志。

  第五条:本社总部设在北京,创作活动中心设在“湖湘文化大本营”长沙市。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本社设立理事会和编委会。

  第七条:理事会为组织管理机构,负责本社的发展方向、战略决策,主编、副主编、执行主编的任免。

  第八条:理事会设:顾问1名,主席1名,副主席6名,理事30人。

  第九条:编委会负责平台运营与《中国xx文学作品系列》丛书的策划、组稿、修改、出版、发行等工作。

  第十条:编委会设:主编1名,副主编3名,修改组长5名,编委20名。

  第十一条:凡是有本事意向的会员均可担任理事,再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主持文学社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理事会将聘请部分文学功底强乐于奉献的会员担任平台、丛书、杂志的主编、副主编。再由主编组建编委会,聘请修改组长和修改。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本社成员享有自由入社和退社的权利:

  (一)凡是主动加入(含被朋友拉入,本人无异议)“《xx文学》选稿园地”“xx文学社作品推广”“xx文学社创作交流”“xx文学社产品推广”四个群任何一个群,一周内不退群;或主动向《xx文学》投稿;或在《xx文学》发表作品,一律视为入社,其资格为xx文学社预备会员。

  (二)凡是主动向理事会提出申请退社,从“《xx文学》选稿园地”“xx文学社作品推广”“xx文学社创作交流”“xx文学社产品推广”四个群中全部退群,不再投稿,发表作品,视为退社。

  第十四条:预备会员缴纳会费、注册后,才能成为正式会员。

  第十五条:本社社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重大决策表决权。

  第十六条:本社社员享有在《xx文学》平台及相应的群发表作品,推介自我(含企业)的权利。

  第十七条:本社社员享有在《xx文学》《今日头条·xx文学》《世界华人xx文学系列丛书》优先发表权。

  第十八条:本社社员享有本社组织的作品研讨会、改稿会、采风观光等一切有益文学活动的权利。

  第十九条:本社社员有自觉缴纳会费的义务。个体社员会费暂定每年100元,企业会员每年1000元。

  第二十条:本社社员有自觉维护本社声誉的权利,凡恶意毁坏本社声誉社,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出社,所缴会费一律不退。

  第二十一条:本社社员有繁荣“xx文学”创作,一齐打造《xx文学》品牌的义务,凡有本事创作,经常在其他平台发表作品,半年内没有向《xx文学》投过一篇原创作品的社员视为自动退社,所缴会费一律不退。

  第二十二条:本社社员具有进取宣传推广《xx文学》,主动订阅《xx文学》的义务。社员应经常在自我的朋友圈和群内转发《xx文学》平台发表的作品,在自我的交际圈内推介《xx文学》。《世界华人xx文学系列丛书》出版后进取购买,并推荐给亲友。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过多少讨论,已实行。下次修改,须本社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或半数以上会员提议,产生新的修改方案,交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经过。

社团管理制度2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丰富学校文化生活,增强学生文学素养,提高学生习作水平,锻炼学生自主创新本事,全面推进我校开心作文教学顺利进行。应全校师生强烈要求,由语文课题组申请,经学校行政批准,特创立汉杰小学“长禾”文学社。“长禾”文学社是全校文学爱好者的组织,它以“团结文学爱好者,提高会员写作本事和文学鉴赏本事,丰富和弘扬学校文化,推动学校精神礼貌建设”为宗旨,在遵守法令、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前提下,开展各项文化活动,各社员必须严格按照《文学社章程》,合法活动。

  二、文学社机构设置

  “长禾”文学社是校内文学爱好者的合法组织,直接理解各级领导部门的监督。学校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文学社的正常活动,对文学社的活动性质、资料、参与人员以及其他各项工作进行行政指导。

  社长:王中杰

  顾问:张伟

  执行社长:张瑞雪程磊磊

  修改:高李飞

  张瑞雪代表文学社,全面主持和指导社内的工作,负责制订活动方案、整理文件,向社员传达通知。招募、培训和管理社员。

  程磊磊协助社长的工作,定期召开例会,对各部门工作计划进行审定,重大活动提交社委会讨论决定;负责网页美工,画报及宣传资料的设计;负责建设与维护文学社网站的相关工作、把文学社优秀文稿向全国各类纸质刊物推荐;负责学校广播工作。

  高李飞负责文学社的供稿、审稿、定稿、社刊的修改;认真挑选社员来稿,将优秀稿件报社长批阅;负责加强本社海报的制作和本社形象宣传;负责与其他有关社团的沟通合作。

  修改部全体语文教师都是修改部成员,汇集本班稿件,及时报送文学社,并督促本班小记者认真工作。

  记者站每班一名小记者,负责学校的新闻收集和整理,对班级的优秀作文进行报送,并及时写成通讯或者报道递交到社刊修改部。

  三、栏目设计

  1、刊首扉页,卷首语,刊登短小精美的励志类的散文、小说,或观点新颖的指导学生作文类文章。

  2、菁菁学校抒写学生对学校生活的思考,展现汉杰学子的风采。下设三个子栏目:学校写真再现七彩学校生活,记载发生在学校里的真人真事,弘扬真善美,讴歌新时代。青春旋律刊登学生成长中点点滴滴的感悟,张扬孩子个性,呈现别样生活。心灵牧歌刊载励志、感悟人生、哲思、修养类文章或有关亲情、友情、社会万象类文章。

  3、长禾风铃是学生情感创意的摇篮,展现学子的诗情画意。下设两个子栏目:青春诗笺长歌短吟,刊登短小的诗歌,尤其重视歌颂友情、梦想、青春等题材的短诗;七彩散文另类生活,刊登游记和丰富多彩的课外生活的散文。

  4、思绪承载领悟百味人生,寄寓笔者情丝。下设两个子栏目:三悟论坛生活感悟,我看时事、慧眼论文;书香一瓣(读书札记,刊登名著读后感,最喜欢的诗文赏析类的文章。

  5、海阔天空唤起笔者心中意象,笑谈万般人生。下设两个子栏目:梦幻天地想像作文,登载童话、寓言及异想天开的科幻类作品;小说世界迷你小说,登载体裁多样、风格各异的小小说。

  6、百家争鸣此栏目特为汉杰教师而设,是教师发挥才情的沃土。教学感悟,人生情思等等都可汇集于此。

  7、书海拾贝在浩淼的知识海洋中,让我们倘佯在思想者的思想中,获取养分。

  8、世说新语此是活动专栏,让排版中的小块空白充满小幽默、小笑话。

  以上所设栏目,母栏目是纲,不变动,子栏目可视每期稿件资料稍作调整。

  四、文学社会员章程

  凡学校文学爱好者,可自愿到教务处报名,然后经过指导教师的直接面试,合格后,入文学社成为会员,并由社团发给《会员证》,担任相应的职务,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职责。

  1、每班设一名小记者。小记者要加强思想修养,提高写作本事,推荐发展新会员,协助文学社刊物的发行。

  2、文学社会员,每期投稿量不得少于二篇,形式、资料不限。严防抄袭等不良行为。

  3、会员凭证参加文学社举办的文学讲座和其他系列活动。

  4、以自然班成立文学小组。语文教师负责指导,学生会员每班5人,由小记者任小组长。

  5、小记者负责本班稿件的收集、汇总,及时将稿件递交修改部。

  6、文学社负责刊物的发行,每期各班都能获赠若干期刊。

  7、选拔和培养学生修改人员,暂定学生修改3人,负责刊物的宣传、修改及座谈会的组织纪律等,并协助文学社组织和管理小记者。

  五、工作安排

  六月:创刊宣传,制订计划,筹备文学社成立相关事宜

  九月:1、招收新会员。召开文学社全体指导教师会议,制定新学年的工作计划,布置任务。2、文学社会员培训

  十月:1、文学社会员培训。2、配合“汉杰小学第七届学校文化艺术节”出一期宣传校刊的《长禾故事》。

  十一月:1、文学社社员培训2、配合“家长开放日”出好第七期宣传校报。

  十二月:1、召开总结大会,制定下一年的工作计划。2、迎新年,迎新人活动。

  文学社具体活动安排:

  文学社安排活动,活动场地一般定为多媒体教室,时间是每周三午时第三节(特殊情景另行通知),三至六年级每两周培训一次,依序进行。

  六、文学社员的退出

  凡在我校六年级毕业的原文学社社员或因其他原因转出我校的原文学社社员,视自动退出文学社;根据《文学社章程》清除文学社的同学,自清退文件下发时起,自动退出文学社;如因文学社社员本人自愿申请退出文学社的,根据指导教师意见,可自动退出文学社。

  七、文学社活动时间文学社活动方式

  文学社活动时间采取社团统一安排和社团自主安排相结合。其中,每周星期三午时第三节课外活动时间为文学社统一活动时间,其活动地点,由文学社根据活动资料自主安排合理的、安全的活动场所。

  文学社以校报《长禾风》和订阅号《长禾风》为创作基地,开展各项创作活动,其活动形式多样,资料丰富。

  八、文学社的其他工作

  “长禾”文学社的其他未尽事宜,均按《“长禾”文学社章程》进行。

  九、其文学社的解释权归属文学社团组织

社团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1.本社是在学校领导下的学生业余团体,遵守学校各项章程及社团工作,执行学校相关决议,为学校服务、为学生服务、为课堂服务。

  2.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坚持我国方针政策,在团委的领导下把握时代脉搏,开展有益的文化活动,丰富学校文化生活,营造学校文化氛围,推进学校文化的发展。

  3.深化素质教育,团结和组织文学爱好者,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全面提升社员的文学鉴赏本事和写作水平。

  第二章组织

  1.文学社是按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本社会员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维护学校和本社的利益和荣誉。

  2.根据文学社的实际需要,文学社下设指导教师一名,负责全面工作。社长1名,副社长1名,正副秘书长各一名,策划部部长1名,网宣部部长1名,修改部部长一名,文学部部长一名。实行分工负责制。

  第三章各部门职责

  1.本着团结协作、高效多能,各司其职。

  2.在自我的职权范围内工作出了问题,其负责人应付全部职责,并出具书面说明。

  3.社长职责:负责上传下达,以及文学社重大决策的制定;广泛征求会员意见,了解会员的思想状况;负责召开文学社的'内部会议,管理干部队伍;负责管理文学社网站;其它事项。筹办每学期的征文比赛。

  4.副社长职责:协助社长,监督好各部门的工作;理解社长的委托,能够代行社长的部分职务。

  5.秘书长职责:负责下发各种通知,申请教室

  6.副秘书长职责:协助秘书长进行工作,会议出席登记,申请加分

  7.修改部及文学部职责:带领部门成员做好文学创作、征稿、投稿、审稿和出版刊物报纸等工作;负责协助社长搞好征文比赛。

  8.策划部,承担一切活动策划。

  第四章会员的产生、权利以及义务

  凡我校学生,承认本章程,参加本社活动热爱文学,有必须的写作本事,有强烈的职责心、严明的纪律观念的学生,由本人申请,经教师批准,均有机会成为本社会员。

  1.有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文学社纪律、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

  2.应进取向外宣传文学社、及时维护文学社形象的,每个月至少向社刊投稿两篇以上。

  3.虚心学习,自觉进行课外阅读和创作实践,并进取向公开发行的文学刊物投稿,努力提高自我的文学鉴赏和文学创作的本事,陶冶自我的艺术情操,提高自我的文学修养。社员所交稿件不得抄袭,否则作严肃处理。

  4.每次开会或讲座都必须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仅有讨论时方可畅谈。

  5.开会、讲座或其他活动都要求列席,不得早退、迟到,如有特殊情景,需预先请假。迟到、早退2次当一次缺席,缺席2次作自动(或强行)退社。

  1.凡我会会员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会员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3.享有向文学社提出提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4.享有向文学社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权利。

  5.享有向文学社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权利。第五章活动开展

  1.每学期出版一期刊物。

  第六章:奖惩

  1.三周内不上交稿件者按自动离社处理。对严重影响文学社声誉者或受学校纪律处分者一律取消其社员资格。

  第七章:附则

  1.本章程从颁布之日起施行。

  2.本章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3.本章程与学校规章制度冲突之处以学校规章制度为准。

  4.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属于xx文学社。

社团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性质:学校心理社团是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为主,志愿从事各项服务工作,并由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团体。

  第二条宗旨:提高我院学生的心理素质及自我调试能力,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实现学习和生活娱乐两不误,使大学在学习的同时也能及时的了解和认识社会,并学会适应社会。

  第三条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学院的教育方针,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使广大学生掌握一定的心理健康知识。培养其面对困难的应变能力。

  (二)在校团委的指导和支持下,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有意义的活动,为其在以后就业奠定基础。

  (三)在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进行一系列的学生便利性服务工作,以无偿为主,突出社团的性质,真正为广大学生提供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方便。

  第二章会员

  第一条入会:凡热衷于服务工作,并且有一定社会实践能力的本院学生,热爱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学习上勤奋刻苦、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二条退会:会员向社团提出退会申请,即可自愿退会。

  第三条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按本社团章程规定的入会退会自由

  2、有权出席本社团全体会议,参加本社团所组织的系列活动

  3、在会员大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对重大问题享有表决权

  4、凡本社团会员在各项活动中一侓平等

  5、对本社团工作有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意见个批评的权利

  6、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管理和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

  7、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社团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二)义务

  1、有义务出席本社团全体会议、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2、自觉遵守本社团章程

  3、支持并承担社团委托工作

  4、自觉维护本社团声誉,为社团的发展壮大贡献力量

  5、缴纳社费20元,档案费3元

  6、服从学工办,团委的领导

  7、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8、全体社员每月向社团提交一份心得体会或心理小测试,并在学期末提交一份关于心理健康的小论文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能

  第一条本社团管理机构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三名,部长五名,每部设两个部委。全体会议是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全体社员组成,每月召开一次社团例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总结大会,由社长主持,社员共同探讨活动计划以及对工作进行总结

  第二条全体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1、修改本社团章程

  2、监督本社团章程

  3、选举社团各部门组成人员

  4、审查和批准社团工作计划和经费支出情况报告

  5、商讨社团内部出现的问题

  6、进行活动策划

  7、维护本社团的正当权力和利益

  8、审定社团内部机构的构成,依据章程规定任免

  第三条社团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咨询部、外事部、文秘部

  (一)组织部

  1、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安排活动

  2、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丰富同学们大学生活、陶冶学生的情操

  3、协调其余各部门的活动安排

  (二)宣传部

  1、负责社团活动相关宣传文字、图片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成宗归纳成文字材料

  2、负责社团简报的编辑和印刷

  3、负责社团与其它社团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社团,进一步扩大社团在校内外的影响,为社团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咨询部

  1、负责答复来者咨询

  2、搜集相关资料,并向其它部门讲授心理健康知识

  3、为社团简报提供资料

  (四)外事部

  1、统一负责社团对外业务的联系、洽谈,为社团争取赞助与合作,为广大同学提供良好的工作机会

  2、加强社团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树立良好形象

  3、确保与社团联系在外单位的合法性

  (五)文秘部

  1、负责内部事务、协调社团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各部之间的交流,使社团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2、负责本社团所需物品的采购、活动经费支出的财务管理、日常安排、社团会员档案的管理

  3、会议记录、会议签到、记录考勤情况

  4、负责社团下档案的建立、健全

  5、定期进行工作总结的整理、归档

  6、协助管理机构做好大型活动中各部门具体分工,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各部工作情况

  第四章活动

  第一条社团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及其国家法制。

  第二条一切外部活动必须经院团委及社团管理人员通过方可执行。

  第三条社团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到团委、学工处登记社团本学期常规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由社团部核准并备案。

  第四条社团需每学期向团委上交一份本学期活动小结,小结内容包括组织者的姓名、参与人数、活动内容、场地、活动反应,以及经费结算等情况。

  第五条组织开展其他相关活动:

  1、心理健康讲座

  2、校园风云人物座谈会

  3、“爱人、爱己、爱我化院”的义务劳动

  4、“献爱心,共建和谐社会”为福利院儿童捐款、捐物活动

  5、本社团开展的各种活动需按照院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事前递交详细计划书申报

  第五章经费

  第一条本社团所有日常经费开支必须经社长同意签字生效,统一交到文秘部报销

  第二条本社团经费来源:

  (1)会员费

  (2)学院资助

  (3)活动创造

  (4)向外界争取赞助

  第三条本社团经费使用方法:

  (1)日常宣传

  (2)日常用品

  (3)组织活动费用。如:开展讲座,组织各项比赛奖励优胜者

  第四条经费使用原则:以尽可能少的费用获得尽可能大的效益

  第六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社团社长职能

  1、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和任务

  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社团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二条副社长主要协助社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非各项工作,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工作。

  第三条部门负责制:社团各项事务按各职能部门分工管理机构制定决策。

  第四条档案制度:文秘部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对社团的各项活动和人员信息要及时记录、整理、存档。

  第五条财务制度:社团经费原则上自行处理,社团指定专人监督,主要由社长和副社长领导,副社长组织同学们开展各项活动,对各笔经费的来源、管理和用途进行详细的记录,保存期一年。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解释权由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学生心理健康社团行使。

  第二条本章程自全体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即为全体会员活动之准则。

社团管理制度5

  一、总则

  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管理,深化学生社团学习与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和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参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条例。

  学生社团是在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和责任感的基础上自发组成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按照其章程在学校内部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学校鼓励和支持社团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帮助广大学生扩大知识视野,陶冶情操,培养能力。

  二、社团组织

  (一)各社团必须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在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社团的名称,应根据名实相符的原则,由申报者提出,由团委核准确定。

  (三)社团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广大同学的兴趣爱好开展各类活动,进行全校性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加学生的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学习活动,为广大同学提供开展活动的场所、时机和各种条件,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四)学生社团的成立,需遵循专业性质相似或相近的原则,并有一位以上校级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社团活动予以指导,并对重要活动予以把关。

  (五)凡在校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和宗教信仰均可自由加入某个社团。

  (六)社团成员对本社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的义务和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义务。

  (七)各社团由社团理事会负责管理,社团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会长、副会长、理事均通过公开选拔产生,由校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八)社团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心社团工作并具有与社团性质相关的特长和才能;学习成绩良好;班主任、家长支持其参与社团活动;在校期间无严重违纪行为、末受过任何处分。

  三、社团组织的管理

  (一)社团的管理部门和组织建设

  团委是全校所有社团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有社团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更名、注销、备案;协调、指导社团开展活动;帮助社团解决困难,提供条件并对社团考核评比等。

  2 .每个社团必须安排固定的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

  (1)社团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应积极参与,切实加强对社团工作和活动的指导。

  (2)指导单位应是学院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指导老师热爱学生工作、有专长和责任心强的专业教师。

  (3)指导教师统一由团委和指导单位选聘校内专任教师、专业教师或其他对该社团能够给予指导的人员担任,采取一年一聘制度,学校对选聘的指导老师计算兼职课时量。

  (4)指导老师因故无法继续担任,学校应聘请新的指导老师,并暂停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因故被注销,其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自动解聘。

  3 .学校为学生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场所及物资保障。

  学校教职工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列入教职工年度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考核内容。

  (二)社团的成立

  1 .凡学校在籍、在读学生,均可发起成立学生社团。

  2 .成立社团应有10名以上学生发起成立,其中主要发起人不少于3人。

  3 .社团成立流程

  (1)发起成立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向学生处提交基础材料(基础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社团章程,社团负责人简历,指导老师关于推荐成立社团的报告)

  (2)团委对其进行审核考察,审批通过后,通知申请社团主要负责人领取并填写(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登记注册表)一式两份,履行正式审批登记手续。

  (3)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过后一周内,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公开招募社团会员。

  (4)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过后两周内,以公开会议形式宣布社团成立,并在会上公开选拔产生社团理事会,由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三)社团换届

  学生社团每届理事会原则上任期一年。

  理事会任期届满,应在每年6月份左右进行换届选举,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学生社团,需经团委同意。

  社团理事会换届,社团理事会候选人公开选拔由团委负责全程监督,当选的社团理事会成员报团委审批通过后上岗。

  社团理事会候选人产生程序及规定。

  (1)由上一届理事会成员集体讨论,提名。

  (2)由上一届理事会领取并填写社团干部候选人提名登记表,填好表后交学生处。

  (3)由团委向被提名人所在年级,班级征求意见。

  (4)由团委将无异议提名候选人交与该社团上一届理事会主要干部共同确定正式候选人,(社团候选择人人数应多于理事会干部人数的20%)

  (5)召开社团成员大会,实行差额选举。

  (6)在团委组织下召开新一届理事会干部会议。

  (四)社团成员的招募、管理

  各社团每学期公开招募社员一次,招募时间(原则上为开学前三周)地点等由团委确定后通知各社团,各社团需制定详细招募社员方案,报团委审定后实施。

  各社团需在公开招募社员前一周在指定位置张贴醒目招募广告,招募广告需经团委审定通过后方可张贴。

  各社团招募的社员需认真填写(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社员登记注册表)交团委注册后,由各社团负责存档。

  社团理事会需严格按照社团章程对该社社员进行管理,社员在活动中出现违反校规校纪行为,除按照该社章程进行处理外,情节严重者需移交团委、学生处处理。

  无团委的审定批准,各社团理事会不得以任何形式介绍、带领社员到校外参加任何性质的活动、学习、比赛等,也不得擅自邀请校外人员到校内参与任何形式的活动,一经发现,由团委解散该社团,并通报全院。

  (五)社团活动管理

  1、各社团活动必须在不影响课堂学习,不违反学校纪律的前提下进行,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

  2、各社团活动开展流程

  (1)各社团在开学后两周内将该期活动计划(包括活动构想;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聘任指导教师等)上报团委。

  (2)团委对所有社团上报活动进行审批并报党办备案。

  (3)根据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安排,在活动开展前十天,该社团理事会将活动方案(包括具体计划、指导老师安排、经费预算等)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

  (4)团委对活动方案进行审批,安排好指导教师,确定指导教师课时量,社团理事会按照批准后的方案活动,团委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管。

  (5)活动开展结束后,社团应将活动新闻稿、活动照片以及活动总结(包括活动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团委。

  3、各社团需在每次活动前一月内推出活动宣传画,经团委社联部审定后张贴在公告栏。各社团如需印刷材料,刊物等,需交团委审定后报党办批准后方可印刷。

  (六)社团经费管理

  1、各社团应本着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开展社团活动;

  2、社团经费包括会费、拔款等。

  3、社团的经费一律由社团理事会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4、社团如确定需要收取会费,必须向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方可收取,但每学期只收取一次,会费不得超过30元/人。

  5、举行大型活动需学校拔款的社团,须提前向团委提交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申请报告。

  四、学生社团的奖惩

  (一)定期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评选出校级“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活动”、“优秀社团干部”。

  (二)对违反本制度的学生社团、团委将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勒令整改和撤销等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将按《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受勒令整改处分学生社团,经考核合格,团委审核通过后,方可重新开展社团活动,若经考核仍不合格,则解散。

  (四)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者,团委有权将其解散。

  实际会员不足10人。

  社团末按照规定进行注册。

  社团连续3个月没有组织活动且机构瘫痪、管理混乱。

  不接受指导处室、指导老师和学生处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不及时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受到大量的会员或其他人员投诉并查证属实。

  造成重大责任事故。

  社团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社员解散。

  五、附则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本章程解释权归团委。

社团管理制度6

  为了保证腰鼓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形成和谐、有序的团队氛围,促使本队不断发展,特制定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腰鼓队,本队队员必须遵守腰鼓队的各项规章制度。本条例具体内容如下:

  总 要 求

  1、所有队员要有主人翁意识,要以腰鼓队的发展大局为主。

  2、所有队员要热爱团队,积极参加和配合队内举行的各项活动。

  3、所有队员需具有吃苦耐劳、坚持不懈的精神,努力提高自身基本功,增强自身对腰鼓文化艺术的理解。

  4、所有队员需团结互助、真诚相待,共同营造友爱的团队氛围。

  5、所有队员需爱护本队财产,自觉对本队财产进行维修。

  6、所有队员需努力创新,要敢于提出自己的想法(如动作、场形、建队思想、工作方式、提高团队凝聚力的方法)。

  7、各负责人要以身作则,有高度责任感,与队员同甘共苦,没有级别之分,热忱关心和帮助队员。

  日常训练、演出管理细则

  (一)训练

  1、参加日常训练的腰鼓队队员必须按照本队时间安排按时进行,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训(本队训练时间为课余时间)。

  2、训练过程中要服从队长,副队长的安排,不得拿着鼓槌互相追逐打闹,不得做与训练无关的事情。

  3、训练时,着装适当,适宜训练,态度谦和认真,维护鼓队的形象,同时互相学习交流,勇于创新。

  4、训练时爱护训练器材,训练后将训练器材归回原处(训练器材为鼓槌,小鼓,钹等)。

  5、主管训练负责人须掌握训练进度,及时对训练情况进行总结,对下阶段训练合理计划,提高训练质量。

  (二)演出

  1、腰鼓队队员都有参加演出的机会,凡要求演出的队员不得无故不参加演出活动。

  2、演出前彩排过程必须服从队长及其他负责人的安排,集中注意力,不得做与彩排演出无关的事情,自觉维护腰鼓队形象。

  3、演出前,演员与工作人员按时到位、集合,必须服从负责人具体安排。

  4、演出队员及工作人员必须全身心对待演出,维护腰鼓队形象。

  5、演出前,必须保证服装整洁和其它演出物品完好。演出后,演出人员须将演出服装器材及时归还。

  6、演出后,各演出人员、工作人员及时汇报演出感受。

  财产管理细则

  本队队员有意将队内财产损坏或丢失的,按双倍价格进行赔偿,无意或偶然损坏或丢失的视情节按原价赔偿或不赔偿。队外人员将财产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考勤管理细则

  考勤分为点名,请假,迟到、早退,旷训、旷会、旷演等四方面。

  (一)点名

  腰鼓队日常训练、演出,会议及组织生活都要进行点名,签到留底由社团进行存档。

  (二)请假

  1、如不能参加规定的日常训练、演出,需由本人或让人交请假条,才能视为有效。

  2、病假或急事必须向队长或指导老师请假。

  3、奖励与处罚制度:

  (1)旷训一次由德育处扣一分。

  (2)给予警告三次以上的给予留队察看处分,留队察看期限为一个月,表现良好者,可申请取消留队察看处分,表现极坏以开除队籍处分。

  (3)在日常活动中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条例,态度不端正者,经由各负责人审议视情节依据本条例作出相应处分。

  (4)经一年训练,表现极坏者,劝其退队。

社团管理制度7

  1、社团活动必须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计划,期末要撰写工作总结。

  2、社团必须制定组织管理制度,严肃组织纪律,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

  3、社团活动必须落实活动签到制,对于经常缺勤的学生要耐心做好思想工作。

  4、要建立团长负责制,必须设立团长、副团长,协助辅导教师的日常社团工作。

  5、要做好资料的收集工作,所收集资料包括文字材料、图片资料等,把每期开展活动材料分类存档。

  6、期末要总结表彰,评选出优秀社员若干名。

社团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各社团的经费管理使用,进一步实现社团联合会内部资源的合理配置,保障社团活动的良好开展,促进社团的稳步发展,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社团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学生社团为非营利性组织,其经费来源有:

  (1)会员所交会员费;

  (2)社团通过举办培训班、有偿服务等方式获取的合法费用中留存部分。

  (3)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赞助,捐赠的款项;

  (4)社团联合会发展基金和专项活动拨款;

  第三条社团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对该社团全体会员负责,不得肆意浪费或静置资金。社团应根据自身实际财务状况安排活动,保持年度收支的平衡。

  第四条社团财务应由专人管理,并建立统一的账目,接受校社团联合会委派的审计人员的监督复核,审计员每学期向社团联合会财务部递交各协会收支状况的报告。

  第五条各社团必须做好财务收支预算和决算报告,并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二章社团财务部

  第六条社团应设立财务部,并有财务人员两名。一人负责账目,一人负责现金,社团负责人不能兼任财务职位,不得干涉财务人员的工作。

  第七条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自筹,院团委根据情况对社团开展的具有创造性的特色活动给予适当的物质支持。学生社团应积寻求学校及其他极部门的经济支持和社会赞助。学生社团的经费只能用于内部管理及组织活动上。

  第八条社团财务人员履行的职责:

  (1)明晰登记资金来源、去向,并备有相应的原始凭证。

  (2)在学生社团财务部长换界时,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应将所有物资交接清楚,列出物资清单,由新旧财务部长,主管常委及指导老师签名认证后存档备案。

  (3)定期向社团主席团成员汇报财务状况,并接受全体社团会员的监督。

  (4)每次活动的资金预算方案经团委审批后,应交到财务部存档备案。

  (5)应积极主动配合财务部人员的工作。

  (6)学期末,每个社团要将本社团一学期以来的财务工作作出总结。对帐目进行核对、汇总,并作书面总结,一式两份,一份社团自己存档,一份交给社联财务部,财务部对社团的`帐本进行监督。各协会应在期末将统一的帐本交回财务部,财务部将对本社团一学期以来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核实。

  第三章会员费与赞助费的支配与管理

  第九条各社团根据社团联合会的规定收取会员年费,收缴的会费应如实入账,如有会员变动应及时在账目中反映会费的增减。

  第十条收缴的会费全部交由社团联合会统一保管,成立社团发展基金。若需使用经费,提前一周向社团联财务部提交经费申请报告。

  第十一条协会自留款的管理:

  (1)财务人员对每一笔收支做详细登记

  (2)财务人员应以公正,严明的态度,认真,细心的做好日常的工作,及时地、真实地做好每一笔帐目。详细记录收支时间、经手人姓名、活动名称及用途。凭据作帐,记帐是用黑色钢笔,不能有错,有错用红色笔把整条记录划掉,不能用涂改液,务求社团帐目清晰无误。

  (3)协会的收支必须有原始凭证。

  第十二条协会自留款用途:

  协会内部常规活动及其他活动的部分必要支出。

  第十三条赞助费和赞助物品的管理:

  协会与外单位合作所获赞助费,统一上交社团联管理,并提取总金额的20%—50%作为该协会发展基金。凡以社团联合会名义所得款项和物品统一上缴入帐,由主席团统一调配,避免不必要的开支,专款专用。

  第四章申请社团发展基金

  第十四条大型活动的标准为各项预算费用总和达300元以上,可申请社团发展基金。

  第十五条可支持经费,依据协会活动质量、规模及上交经费综合裁定。

  第十六条办理预支程序如下:

  (1)活动一周前将详细的活动方案及经费申请表上交活动部,经审批后由活动部专人直接递交给学团联财务部。

  (2)财务部组织人员对活动经费预算进行审查,经主席团审批后到财务部领取经费。

  (3)支持经费的支出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到各协会内部帐册。

  (4)活动后社团需将经费回执单在一周内上交财务部。

  第五章申请系活动经费支持

  第十七条各社团应积极寻求所挂靠学部及系、专业的经费支持。

  第十八条经费审批程序如下:

  (1)社团向社团联合会提交详细的活动计划书及经费预算方案。

  (2)社团联合会社团项目组审批通过后交院团委备案。

  (3)社团负责人持加盖有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公章的审批表到各系团委领取相应经费,经费数额由系根据活动质量和其他标准确定。

  (4)领取经费后,社团将《社团活动申请表》交至院团委,院团委将依此凭据,年终对各系团委进行考核。

  第六章经费报销

  第十九条(1)发票必须是盖有工商局公章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2)发票标题中间必须写明: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社团联合会以及社团全称。

  (3)发票不得有任何涂改,票据应注明具体物品名称、数量、单价。发票上不易写明的需另附清单。不得填写办公用品等笼统名称,否则不予报销;票据背面注明款项的详细用途及经手人,且必须有社团社长及学团联主席的签字。

  (4)路费报销需凭车票,且在票据背面注明区间,出租车费原则上不予报销。

  (5)活动经费在预算内的支出方能通过发票报销,除因特殊原因得到主席团特批外,否则一律只报销预算内的金额。如无特殊情况,在经费支出一周内须上交回执单发票,以便汇总安排。如无故延期不交的,不与报销。必须如实上报预算费用,不得夸大,不得虚报帐目: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原因报销私人费用,否则一经察实,报主席团将给予严肃处理。各成员应相互监督,发现包庇,默许行为将严肃处理。

  第七章责任

  第二十条严禁社团成员以权谋私,滥用,挪用,侵占社团经费,一经查实,将按《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生管理条例》给予严肃处理,并取消年终评奖资格;担任社团干部的,给予免去相关职务的处罚;情节较重者,经主席团研究后报校团委指导老师处理;违反校规校纪的,报学校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和权益部将定期抽查各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若发现财务问题,将追究社团财务人员直接责任,同时追究社团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团委支持社团联合会依靠社会赞助举办活动,但不得损害学院,社团的利益,事后需要向团委如实汇报经费的使用情况,做到收入与支出的公开化和书面化。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社团联合会财务部所有,本制度有关细则,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另附帐本记帐方法:

  (1)每一会计期(或审查期)的开始时第一行先写“上期余额”,表示当时社团所拥有的经费。

  (2)按时间顺序填写每一项收支,收入填在借方,支出填在贷方。

  (3)计算每次收支后的余额。

  (4)当会计期(或审查期)结束后总结这期的财务情况。即填写“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两行。“本期发生额”是这期的总收入和总支出,计算出总收入并记在借方,总支出记在贷方。最后再填写期末余额。

  (5)如果出现错误,若是小错误,可用红笔划去在下一行重写;若是大错误,须用红笔沿对角线划去重写。无论哪种错误,都要在旁边用红笔写上更改人的姓名

社团管理制度9

  1、学生社团的所有经费需交社团联秘书处统一管理。活动中应遵循节俭的原则用更少的钱办更多的事。

  2、社团活动前须写一份详细书面预算,写清购买物品名称,所需金额等,作为《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的附件一同上交社团联秘书处,并且在活动后凭有效票据报销。

  3、金额在100元以下者由社团联主席审批,100元以上者由秘书长审批。

  4、经费报销必须填写《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报销单》,否则不予报销。

  5、发票(收据)客户名称栏只需填写“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字样即可,商品名称必须详细简明,如票面不够书写,须附商品明细表并加盖与票面相同的财务章,否则无法报销。

  6、花费数额在十元以上必须开具正规发票,十元以下可以开具收据,也可将小数额收据积攒到十元以上换正规发票后报销。

  7、发票背面必须注明活动名称或事由,经办人、负责人两人签字。如使用收据还需注明不能使用发票的原因。

  8、报效单上社团名称、负责人签字、活动名称(事由)和时间等项必须由该社团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本人填写。

  9、未交《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及《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登记表》的活动不在报销之列。

社团管理制度10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经费管理,使学生社团经费能够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包括会员会费、社会赞助、捐赠、社团创收和院团、系部分团提供的活动经费。

  第二条 会费的收缴在吸收会员时一并进行,收费前,必须报社团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否则相关负责人须承担责任。收费按照学术科技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10元/人,其他类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8元/人的标准执行。会费的收缴必须遵行自愿的原则。

  第三条 学生社团如因某种原因另行收费的,需事先将收费理由及收费标准报社团管理部门,经批准方可收费。私自乱收费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条 社团管理部门视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可以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第五条 学校鼓励各学生社团通过勤工俭学获取活动经费,但是禁止在校园内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

  第六条 学生社团收取的会费以及社团在存续期间以社团名义取得的其他收入必须严格按照社团宗旨的要求使用,任何个人及组织均不得非法使用社团的财产。

  第七条 学生社团经费的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每次经费使用须经社团负责人会签,数额较的,须报送社团管理部门审批。

  第八条 学院每年拨出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每届社团文化节的开展和院团根据各社团工作计划资助社团举办有全校影响或有重意义的活动。

  第九条 社团申请专项经费时,需先将详细计划和经费预算报经院团审核批准,各社团必须严格按照批复开支。

社团管理制度11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经费管理,使学生社团经费能够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北海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包括会员会费、社会赞助、捐赠、社团创收和院团委、系部分团委提供的活动经费。

  第二条会费的收缴在吸收会员时一并进行,收费前,必须报社团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否则相关负责人须承担责任。收费按照学术科技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10元/人,其他类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8元/人的标准执行。会费的收缴必须遵行自愿的原则。

  第三条学生社团如因某种原因另行收费的,需事先将收费理由及收费标准报社团管理部门,经批准方可收费。私自乱收费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条社团管理部门视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可以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第五条学校鼓励各学生社团通过勤工俭学获取活动经费,但是禁止在校园内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

  第六条学生社团收取的会费以及社团在存续期间以社团名义取得的其他收入必须严格按照社团宗旨的要求使用,任何个人及组织均不得非法使用社团的财产。

  第七条学生社团经费的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每次经费使用须经社团负责人会签,数额较大的,须报送社团管理部门审批。

  第八条学院每年拨出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每届社团文化节的开展和院团委根据各社团工作计划资助社团举办有全校影响或有重大意义的活动。

  第九条社团申请专项经费时,需先将详细计划和经费预算报经院团委审核批准,各社团必须严格按照批复开支。

  第十条学生社团接受赞助、捐赠,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该社团章程的规定,并报社团管理部门通过。根据与赞助、捐赠的单位个人约定的期限、方式、用途来合理使用,并在事后向社团管理部门提交经费使用清单。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经费应统一设帐、专人管理。学生社团每学期末须公布正式的财务收支使用总结报告,以供管理部门及学生社团会员检查、监督。

  第十二条向社团管理部门报销活动经费须使用国家正式发票,发票须注明用途并由经手人和该社团负责人签名;社团内部活动经费收支正式发票与普通收据均可,并须注明用途,由经手人和该社团负责人签名方可入帐。

  第十三条院团委将定期对各社团财务负责人进行培训,加强帐册管理、发票管理,监督经费使用。

  第十四条对社团活动使用经费过程中,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或因经费管理混乱,造成恶劣影响后果的,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社团管理制度12

  1、街舞社全体成员必须遵守社团规章制度。

  2、社团成员不得作出有损社团名誉,团结,利益的事情。

  3、社员有义务定期缴纳社费,每学期一次男生30女生15,社费为社长保管。

  4、社团经费必须用于团体活动任何人不得占用,私分,或挪用社团财产,也不可在社团成员中分配。

  5、新社员必须尊重前任社员,如有违反立刻驱逐出社。

  6、社长有义务培养社团接班人。

  7、每个在职人员必须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

  8、不得把任何零食,泡面等带入舞社。

  9、任何社员应当听从上级命令

  10、每1大周召开一次例行会议,时间为下星期周四第四节晚修,向班主任请假后全体社员来舞社开会。

  11、每2大周一次大扫除由卫生管理员安排

社团管理制度13

  为配合学校的教学改革,促进校园文明建设,繁荣校园文化,加强我校学生素质教育工作,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推进社团的健康发展,活跃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社团部应积极地开展社团服务工作,紧扣时代主旋律,积极组织引导校内各学生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做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在完善校园管理的基础上,促进学生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一、社团部的职能

  1、社团部负责新成立社团的登记,注册。

  2、社团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学生社团的活动,对学生社团的日常活动进行宏观管理,对社团的工作作原则性指导。

  3、社团部负责审核、考评学生社团上一期的工作,布置下一期的活动计划。

  4、负责对各类学生社团考核评比,评选优秀学生社团,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学生社团作出适当处理,并有权解散严重管理不当或有严重违纪、违反章程的社团。

  5、负责对各级社团会长、副会长的工作进行培训、审查和考评。

  二、社团部干部职责

  (一)社团部部长职责:

  1、社团部管理工作。

  2、传达学校行政会议、团委精神,审批布置并宏观管理社团各项主题活动。

  3、负责社团内部组织建设。

  4、通过考核审查,竞聘,参与社团内部组织建设。

  5、参与社团部后备力量的培养与举荐。

  (二)社团部干事职责:

  1、协助社团部部长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做好例会出席情况及会议记录。

  3、负责社团整体活动人员调配问题。

  4、负责管理社团内部档案及资料。

  5、负责社团整体宣传报、校报为主办的宣传刊物。

  (三)社团指导老师

  1、协助社团做好申报工作;

  2、指导社团制作活动计划和材料积累;

  3、组织好每次活动。

  三、社团部的管理办法

  (一)社团部设:部长一名、干事两名。

  (二)社团部部长由校长室任命,享受中层副职待遇,干事原则上由相关年部干事兼职。干事聘期为一年。干事应当主动团结在社团部周围,在遵守社团部章程的前提下,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完成社团部分配的工作。

  (三)社团活动原则上安排在周五下午3、4节课。

  四、社团考核制度

  (一)对社团的考评实行学期评比制,凡在社团部注册的社团都有资格参加评比。

  (二)对社团的考评采取积分制,以量化其工作成果。社团部评分基准为100分,

  其中社团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情况占10分,各社团的工作计划及活动计划占10分;工作总结点10分;活动记录点20分,一次未交扣5分,扣完为止;例会的到会情况占20分,迟到一次扣3分,缺席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另外30分为各社团活动开展情况的评定分,分数依据所开展活动的意义,规模及效果由社团部评定。

  (三)对社团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年度优秀社团评比的主要依据。

社团管理制度14

  一、学生社团经费公开化

  各学生社团负责人每学期必须定期向社团全体成员公开账目,增加社团经费管理制度的透明度,如有中途加入社团的应正常收取会费并向全体会员公开以及上报学生会办公室。真正做到经费“取之于社员,用之于社员。”如违反本条款规定,将直接追究负责人的全部责任。经费应用与社团活动的开展,活动经费预算应在活动策划书和申请表上写明,经学生会办公室及学生处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会员会费

  各学生社团可在每学年末向学生会办公室提交下学年社团招新期间预算、收取会费标准的申请及会费将如何服务社员等详细说明,经学生会办公室审核上报学生处批准通过后方可按规定执行。收会费时需向社员开出收据。招新工作结束后需及时向学生会办公室提交会费收据及新社员名单进行财务核查。

  三、账目管理

  各学生社团必须要有本社团的正规账本。且必须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管理社团财务、发票,并且要制定详细合理的财务制度。社团财务负责人不能是社团第一负责人。财务的出入要有社团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定期公开给会员知晓。财务负责人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财物去向用途,做好现金记账。任何人不得插手干涉。否则,追究其责任。

  四、票据正规化

  各学生社团成员在活动购买用品或是社团财务有支出时需索取正规的发票,条件不允许时可用收据(20元以上须用正规发票)。发票填写必须全面真实无涂改。发票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社团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才方可入账。若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开出发票或收据,则必须有社团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书面证明该款项的具体用途及无法开出发票的原因。如发现虚开发票、虚报人民币金额或伪造票据,立即撤消当事人的职务,并追究其责任。

  五、拉赞助

  所有学生社团向其他单位拉赞助开展活动时,须向学生会办公室声明,应拟有书面的活动方案,说明赞助经费金额和预算使用情况,必须在活动开展之前向社团全体成员说明拉赞助的成效与金额数目,必须具有正规的赞助合同,确保对方的权利和义务。活动结束后,三天之内,必须出示此次活动的全部正规账目材料与票据上交到学生会办公室以供核查、备案。如核查发现社团存在不正常的经费收支情况,追究当事人全部责任。

社团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公开、合理、经济、有效”的原则,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武汉船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社团须设财务部,做好本社团财务预算与决算,积极配合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做好财务工作,实行民主管理并接受监督,定期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收支情况。社联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财务部主要负责学生社团的财务审计以及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条 各学生社团必须根据此制度制订本社团财务管理条例,且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第二章 经费管理

  第四条 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以自筹为主。各社团可通过收缴会费等渠道自筹经费,鼓励非商业经营性的社会筹资。未经批准,不得接受或使用境外捐资。

  第五条 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严格按照《武汉船院学生社团赞助管理办法》执行,且必须向社联登记、挂靠单位和团委报告接受及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六条 社联在每年9月统一组织各社团招新收取一次会费,最高不超过25元,确因工作需要突破的报挂靠管理单位和团委审批,老会员注册交费后继续保留会员资格。

  第七条 社联每年收取各学生社团会费的30%作为管理费用,每学期学生社团预算金额原则上不超过社团年会费的35%,确因工作需要突破的报挂靠单位、团委审批。

  第八条 学生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并通过注册的活动,经费开支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要做到专人管理、帐目清楚,定期向会员公布财政情况并每月接受社联财务部审计。

  第九条 学生社团换届或更换经费管理负责人之前,社联组织对其进行资产和财务检查并监督做好结算交接工作,结算情况向全体会员公开。

  第三章 财务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根据学期注册活动计划填写《活动预算表》,经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审批通过后可以到社联领取活动物品。原则上活动物品统一购买领取,若另有需求经过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同意,可自行购买,需接受社联财务部每月审计;若活动所需证书,需在《活动预算表》中注明,由社联统一打印。

  第十二条 活动预算只涉及活动开展费用,适当开支交通费,奖品最高价值50元,统一使用桶装水或开水,其它费用不予开支。300元以上的活动,需由社联分管人员进行监督,活动后1周内接受社联审计。

  第十三条 邀请外校参加比赛需收取或缴纳参赛费的需挂靠单位和团委审核。

  第十四条 活动结束后5日内,将正规票据(手写涂改无效)、已审批的计划、预算交社联财务部(挂靠单位的社团上交实际发生明细或账目,以备审计),所有票据需经税务局查证有效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 活动实际产生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预算金额的5%,报账完后的相关票据由学生社团挂靠单位保存。

  第十六条 交通费可使用武汉通充值发票和公交车票,需注明人数及往返地点,其他费用原则上不予开支。

  第十七条 下次申请活动经费应在上次活动经费报销完之后,否则不予审批。

  第四章 财务监管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团委给予社团警告、责令改正、限期整改的处分,并可以责令撤销社团相关负责人的职务;情节严重的,对社团予以撤销登记:

  1、不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的;

  2、不配合社联财务部审计的;

  3、隐匿会员数量,私自截留会费收入的;

  4、隐匿其他各项收入的;

  5、对各项收入不出具统一收据的;

  6、虚列支出,冒领、多领社团活动经费的;

  7、决算超支严重的;

  8、不按规定配备专门财务负责人的;

  9、侵吞、私自处理社团集体资产的;

  10、由于保管不善,导致社团资产严重损失的;

  11、其他违反社团财务纪律的行为。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和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共同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原《学生社团活动注册管理办法》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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