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05 15:16:3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幼儿园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幼儿园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幼儿园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幼儿园管理制度1

  1、全体教职工务必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2、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1元/次,旷工者扣5元/次。

  3、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4、因工作造成一般职责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状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一切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职责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务必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除工资100元/次。

  5、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务必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6、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应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

  7、各班室下班后,务必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8、教师有事情务必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9、值班老师应遵守值班时间,比正常上班时间早到半小时,下班时迟走半小时,当班或值班时间,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

  10、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11、教师要认真备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

  12、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玩耍,幼儿离园时要护送到安全地带

  13、学期结束,各方面表现优秀,且班级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奖励教师100元。

幼儿园管理制度2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全园师生人身安全和园内资产安全。一旦发生突发暴力事件,门卫立即启动紧急报警按钮,并拨打110报警电话。

  二、统一着装,文明执勤。幼儿入园、离园时间根据幼儿园规定执行,按时开关大门。除幼儿入园、离园和教职工上班下班时间外,应关闭大门。严禁幼儿擅自离园,防止幼儿走失。家长凭学安卡接送幼儿。严格控制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和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工具材料进园。禁止一切社会闲杂人员和外来车辆进入园内。

  三、来访者须凭有效证件登记,得到允许后方能入园。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来我园检查、指导工作,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或与相关处室联系。不准幼儿园离职、辞退人员在幼儿园范围内逗留。

  四、严防幼儿园财产流失,公物出门须经园长同意,接受检查后方可放行。严禁值班人员酒后上班、疲劳上班或上班时打瞌睡。禁止非值班人员在值班室内逗留、闲谈、抽烟、吃零食和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夜间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盗,须仔细检查园内各班级、各部门水电、门窗是否关好。闻到异味,听到可疑响声、发现物品被动或大型玩具有损坏等现象,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及维修人员。掌握保安工作器械和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注意报警系统及监控设备是否运行良好,发现故障立即报告。

  六、负责值班室内外的.环境和责任区的清洁卫生。按规定开关紫外线消毒灯。做好绿化的养护和信件、报刊等的收发工作,重要信函应及时通知或交送有关部门和人员。

  七、维持门前交通秩序,指挥车辆按规定停放。及时制止幼儿园门前占道、滋事、取闹等行为。对不服从管理、危及幼儿园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八、严格执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遵守交接班的时间安排,认真做好各班次的值班用品及遗留事情的交接工作。不允许擅自离岗、脱岗、空岗。因病因事请假,需经领导批准,代班人员到位后方可休假。

  九、违反该制度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属园长室。

幼儿园管理制度3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市区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规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程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

  二、基本原则

  (一)把握方向,守住底线。

  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推荐或选用为本校的课外读物。

  (二)梳理源头,分类管理。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把控进校课外读物主要渠道,实行分类管理。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对于各类进校课外读物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市教委批准推荐书目,根据学校学生的`实际情况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

  (三)加强研究,创新机制。

  仔细研读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文件,加强对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创新机制,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信息筛选平台和数据库,积极响应市区关于“组建专业力量探索有关文献资料的采集、加工制作、日常借阅和风险防范等管理模式”的要求。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校图书馆建设,发挥主阵地作用

  1、加大校图书馆建设力度,提升服务能级

  学校根据图书馆建设相关标准,加大空间改造、资源配置和信息化环境建设力度,提升图书馆服务能级。积极参加图书馆评估活动,争创示范图书馆,提升图书馆品质。积极扩充馆藏图书数量,有序引进数字出版产品,确保和提升馆藏图书品质,让学校图书馆成为学校教育资源的“配送中心”和学生自主学习的“文献中心”,把图书馆办成学生最喜欢的学习空间。

  2、切实加强阅读需求调研,满足阅读需求

  作为课外读物进校园最主要渠道,学校图书馆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依据教育部和市教委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切实做好学生课外阅读需求调研。鼓励学科教师、家长、学生代表等多方推荐,充分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

  3、开展形式多样阅读活动,丰富课外阅读

  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学校阅读角,班级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组织开展名师导读、读书沙龙、新书推荐等分享交流活动,做好信息化时代新媒介阅读指导,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持续开展家校共育的阅读计划,对于在阅读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教师和家庭进行表彰和奖励,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课外读物管理,规范进校园渠道

  1、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学校要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加强审核,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按照“谁受赠谁负责”原则,确保捐赠图书质量,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2、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学校不得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学校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3、建立教师荐书管理制度。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建立自带读物报备制度。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

  (三)完善细化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规范课外读物推荐环节。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定的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相关环节可增加学生和家长代表,共同参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2、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充分做好预案,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审查清理,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筑牢问题读物进校园“防火墙”,守住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底线。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幼儿园管理制度4

  1、儿童和工作人员患传染病时应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级要进行彻底消毒。如各种用具和用品都要用消毒水浸泡或擦洗,不耐湿物品要用日光曝晒,加强室内通风,必要时进行空气紫外线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诊治医院开据疾病痊愈、解除隔离证明,在经幼儿园保健医同意后方可回园。

  2、各类医疗卫生用品要严格消毒,达到无菌效果。

  3、对患儿(传染病)所在班级和与患儿接触过的幼儿要进行检疫。隔离和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儿童。幼儿不许串班、不混班,检疫期满后方可解除隔离。

  4、对原因不明的高热、腹泻的幼儿,在家长不能及时接走之前不让幼儿回本班,在隔离室或医务室内等待家长来接。

  5、离园两个月以上或外出(离开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史及传染病接触史,经医务人员重新体检后方可回班。

  6、幼儿及工作人员家中婴幼儿或家属发生传染病时,应及时报告园领导和医务室,以便采取必要的`隔离和防护措施。

幼儿园管理制度5

  一、用餐时间

  幼儿用餐时间:午餐11:10——12:00

  二、教师职责

  1.幼儿就餐环节中,教师应始终有序组织学生按照指定的位置就坐,一桌4人,吃饭期间不允许交谈。

  2.就餐中不允许学生走入过道盛舀饭菜,以防烫伤或摔倒发生意外。

  3.用餐后由当日负责整理餐具的教师同时整理桌椅,并有序归位。

  4.教师应引导告知幼儿就餐时餐点切勿脱离餐具放于桌上,以防细菌沾染影响身体健康。

  5.教师盛饭时确保饭菜装入容器的2/3即可,杜绝盛饭过满或食物过分累。

  6.各班饭菜必须由班级教师搬运,不允许学生运菜。

  7.餐后由各班自己将干净食物、剩菜、碗勺分别盛放在相应容器内交回厨房,消洗间由厨房工作人员清洗消毒后再进入保洁间。

  三、健医生职责

  1.保健医生需每日提示早晨迟到的幼儿家长,为了孩子的进餐健康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尽可能不迟到。

  2.细致查看饭菜质量,调查幼儿用餐情绪和对饭菜的需求情况。

  3.严格督察厨房人员及各班级教师在用餐期间的饮食卫生,如一次性手套的`佩戴、头发的整理、学生洗手情况等。

  4.查看厨房和各班就餐前后的环境整洁状况。

  5.保健医对幼儿体温的监测,大于37.3度立即上报。

  四、厨房人员职责

  1.厨房人员要确保学生、教职工准时开餐。

  2.每日按时将儿童餐具送至各班级。

  3.每日开餐期间,厨房需由指定专人做好餐具的整理、饭菜的取送、剩饭菜的处理及卫生清洁工作。

  4.每日用餐结束后进行彻底的卫生清洁,要求地面明亮无油污,桌椅干净无油渍,开窗通风无异味,桌椅整齐不杂乱。

幼儿园管理制度6

  一、加强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开展爱国卫生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学校必须保证开水的供应,严禁学生直接饮用自备生水。

  二、 认真做好学校的改水工作。自备水水质的'好坏很大程度取决于自备水水源的选择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要求自备水水源尽可能选择深层地下水,凡选择地面水或浅层地下水的必须保证在水源周围30米以内无生活性或工业性污染源;加强水源卫生安全管理,设置警示标志,井水加盖封闭,并及时清洗淤泥;对于经卫生部门监测不合格的自备水,必须限期完成改造工作,并经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 、及时清洗消毒供水设施。配置高位蓄水池以满足供水需求的学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自备水管网及蓄水池的清洗消毒工作,坚持每学期开学之前和开学期间定期进行冲洗和消毒,在夏、秋季节台风或暴风雨过后要及时增加清洗消毒频次,并做好冲洗消毒登记工作。

  四、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学校饮用水的水质监测,水质监测如不合格应及时告知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保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五 、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自备水水源、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幼儿园管理制度7

  1. 目的

  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备等“三同时”评审、验收的内容和有关要求。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的项目“三同时”管理。

  3.责任者

  安委会、工程部、建设项目单位。

  4.程序

  4.1“三同时”的定义

  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

  4.2“三同时”评审

  4.2.1建设项目设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准备并提供下列资料,报安全部、环保部。

  4.2.1.1建设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程度、职业健康危害以及安全问题的说明书;

  4.2.1.2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

  4.2.1.3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

  4.2.2安全部、环保部对建设项目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召开“三同时”评审会,建设项目设计部门、环保部、工程部、基建科、中央研究所等部门同时参加。

  4.2.3在评审会上由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向参加评审的各主管部门介绍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情况、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问题及采取的具体措施。

  4.2.4安全部、环保部、工程部分别就安全、环保、设备等方面作出评审意见。只有全部通过方可进入项目建设。

  4.3新产品开发、试制

  4.3.1需要进行试验的项目,由制定试验方案的单位在试验大纲中同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必须在评审会上,向参加试验的单位贯彻落实。

  4.3.2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试制前,必须要充分了解产品、所用原料、中间体、“三废”的理化性质、毒性、危险性,采取妥善有效的防范措施,制订应急处理方法,并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

  4.3.3在开课题实验前,必须制订详细的试验计划,包括应急处理方法,和应配备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并报中央研究所所长批准。

  4.3.4在试制过程必须严格按试制计划逐项落实防范器具和应急措施,实验中用到的剧毒物品,按公司的《剧毒物管理制度》执行,危险性较大的操作,要安排人员监护。安全措施不落实的课题不准开题做试验。

  4.3.5课题总结时,必须要由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内容。

  4.3.6课题项目移交设计生产时,必须同时提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做到同时设计。

  4.3.7新项目、产品工艺付诸中试、大生产实施前,工艺、图纸、方案等经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论证,由试制、设计、选型负责人详细介绍工艺情况、设计依据、选型理由,论证修改后,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4.3.8工程项目的发包、安装期间的安全工作由工程部和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

  4.3.9工程项目调试前,应进行全方位的严格检查,并明确调试总负责人,由总负责人统一安排,确保设备调试安全。

  4.3.10工程项目试生产前,由项目负责人召集安全、设备、环保、生产、技术部门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产。

  4.3.11为减少试产时走不必要的弯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试产前必须初步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员工培训,必要时进行模拟操作。使全体进入试产人员了解如何操作、如何防范、如何进行应急处理。

  4.3.12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试制的'全过程负责。项目试制总结中必须要有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内容。

  4.3.13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的设施和技术。

  4.4 “三同时”的验收

  4.4.1施工组织部门在竣工后,负责通知中央研究所、安全部、环保部、质量部、工程部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对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4.4.2验收内容

  4.4.2.1项目的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4.2.2建设项目与之配套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

  4.4.2.3建设项目和运行状况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4.4.3参加验收的各部门确认建设项目符合标准和要求后,在“技改项目、新建项目竣工验收会签表”或“工艺变更评审表”上签字。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并对工程项目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建设项目设计部门针对存在问题改进设计方案,改进施工组织部门立即组织整改,待问题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

  4.4.4未经“三同时”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幼儿园管理制度8

  1、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重大事情不随便请假。班主任比正常上班时间早到半小时,下班时间迟走半小时,不能因私事不在幼儿园。教师有事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中。每请假一天,扣除日均工资。旷工属严重违纪,每旷工一天扣除三倍日工资。

  2、上班期间,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中,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全面照顾幼儿。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玩耍。注意幼儿的情绪,冷热及时增减衣服,生病要立即送医院或通知家长,按时让幼儿服药。组织好幼儿吃饭,让幼儿安静愉快就餐,教育幼儿不挑食,不掉饭粒。注意幼儿的午睡姿势,盖好被子,午睡时保持安静,保证时间,按时起床,指导和帮助幼儿穿好衣服。

  3、因工作造成一般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属教师失职,教师本人负责一切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属较重失职,教师必须承担百分之五十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部责,扣除工资100元/次。

  4、班中物品需要保管好,若有工作变动,必须交清;若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个人负全部责任。

  5、教师在校内处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和来宾态度要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

  6、各班每天放学后,班主任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教室,整理物品,打扫卫生,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保证安全。

  9、教师认真备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缺教案属教师违纪,园长每周检查一次教案,每缺一节教案,扣除小时均工资。

  10、教师每天批阅本班全体学生的作业一次,缺少批阅属教师违纪,园长每周检查一次,每缺少一次,扣除小均工资。

  11、教师一学期违纪及失职等累计六次(含六次)以上,解除该教师与本幼儿园的聘用关系。

  12、学期结束,各方面表现优秀,且班级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奖励教师100元。

  一、教师职责

  1、安排好全班教学和工作计划,设法完成各班级各项工作任务,并写好学期工作总结·

  2、抓好幼儿思想品德教育,每学期应家访一次。

  3、要认真,备好课,上好课。

  4、积极开动脑筋,自制教具。

  5、早晨上班擦好桌面及幼儿能接触到的部位,做好迎接幼儿的准备工作,按时上课。

  6、注意幼儿的情绪,冷热及时增添衣服,生病要立即送医院或通知家长,按时让幼儿服药。

  7、组织好幼儿吃饭,让幼儿安静愉快就餐,教育幼儿不挑食,不掉饭粒。

  8、值好班,注意幼儿的午睡姿势,盖好被子,午睡时保持安静,保证时间,按时起床,指导和帮助幼儿穿好衣服。

  9、注意幼儿安全,家长来幼儿时,要简单介绍幼儿的当天情况。

  10、搞好教室、寝室的卫生。保持通风、清洁整齐。每半月把被子、枕头整理出来,让家长带回去洗。

  11、幼儿大小便了的脏衣裤要及时清洗干净交给家长·

  二

  1、各班老师一定要抓好各班的`安全工作,上、下课时老师要随时随地的注意幼儿的活动,以免幼儿走失。

  2、早操或洗手之后,老师要马上将自班的幼儿安排在座位上,立即清点人数,以免有幼儿走失。

  3、老师对幼儿要亲切感,不得有粗暴的行为,以免出现意外事故。

  4、建立各班一本安全记录,每月实行安全奖,如出现弱大事故一次,辞退当事老师,如出现小事故五次以上扣当月安全奖,具体情况有安全记录。

  5、环境、房屋、用具、玩具、电器等具安全性。

  6、药品及消毒物有保健人员专人管理,不得放在班内。

  7、不准让幼儿跑到厨房和大门口去,如到大操场上活动,必须关好大铁门,以免幼儿走失。

  8、如有幼儿摔倒,造成轻微伤,要及时处理。

  9、幼儿园要备有常用的外用药,如红花油、酒精、红药水等·

  三、幼儿安全

  1、老师必须熟悉每位家长,不能让不认识的人把幼儿接走,如家长有事,托别人来接必须用电话与家长联系好,情况属实,才能让他人接走。

  2、为了确保,各班老师要做到不能让十六周岁以下的小孩子将幼儿接走。

  3、各班老师平时通过故事、儿歌、游戏的形式让幼儿了解基本的交通规则。

  四

  1、接受新生的教师,在幼儿入园前应进行家访;各班教师每学期根据情况进行家访;对缺勤二天以上幼儿必须进行家访。

  2、教师平时通过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

  3、在家长接送幼儿时,随时与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的了解、支持与配合。

  4、每学期召开全园家长会或班家长会一次。

  5、每学期各班可结合家长会向家长开放活动半日,使家长了解幼儿园工作及自己孩子各方面的表现。

  6、建立家长园地,向家长宣传有关教育和卫生保健知识。

  7、设园长接待家长日和家长意见箱,广泛听取家长意见。

  8、为解决家长实际困难,坚持早晚值班制,不放寒暑假,办临时全托,带幼儿理发看病等。

  五

  1、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幼儿园逐步开展对教育工作的全面评价工作。

  2、成立教育质量评价小组,由主管教育工作的园长担任组长,教师代表、

  3、教育质量评价小组在全面教育质量评价的基础上参考本园每个学期教育工作重点,研究确定评价的内容,制订评价标准,确定评价的方法及时间,并将评价后的材料进行分析,做出评价总结报告,提出本园改进教育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4、每周末开展评价活动。

  5、教育质量结果与奖惩制度挂勾。

幼儿园管理制度9

  一、药品保管

  1、园保健室配备部分常用药品,由保健医生负责保管,购入或使用手续齐全,帐目要清楚,准确无误。在幼儿跌伤、碰伤的情况下,保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2、对药品不同剂型应分别存放,口服药和外用药必须分开存放,剧毒药必须按规定保管。

  二、合理用药

  1、在病因不明的'情况下,不随便为幼儿服药。在紧急情况下,立即送幼儿到医院诊治。

  2、合理用药、认真计算用药剂量,应按幼儿体重、耐药能力计算剂量,更不能将成人药随便给幼儿服用。

  3、有需要服药的,家长送孩子入院时,与班内老师交接,作好记录,家长需填写带药记录并签字。对家长送来的药更要认真核对再用,往往有粗心大意的家长给带错药,服药时仔细核对,以免发生药物中毒。

  4、保教人员给幼儿喂药前,要认真核对药瓶标签,反复查看用量、服法,认真核对准确,对变质、标签不清的药物切勿服用。

幼儿园管理制度10

  一、膳食营养的管理工作:

  1、幼儿园的膳食按上级儿保业务部门的要求,每周制定带量食谱。具体要求如下:(一餐两点)谷类:大班幼儿85克/天/人、中班幼儿75克/天/人、小班幼儿65克/天人,平均75克/天/人。荤菜50-60克,蔬菜125--150克,牛奶125克,豆浆150克,豆制品15-25克,蛋25克,水果25克,油7-10克,糖10克,盐2克。热卡的分配:早餐20---25%,早点5%,午餐30---40%,午点10%,晚餐25%。

  2、平衡膳食的要求:

  蛋白质占50---55%,热卡占50%以上,矿物质及维生素占40%以上,脂肪占总脂肪的50%以下。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的合理比值为1:1:4-5。

  3、伙食费使用绝对做到专款专用,按要求每月赢亏在2%之内,并公布于众。

  4、每月定期召开伙委会,伙委会成员由园长、保健、会计、炊事员、老师代表及家长代表组成。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1)公布上月伙食费的收支及赢亏情况。(2)公布本月营养计算结果。(3)广泛征求家长的意见,不断改进幼儿膳食。

  5、定期、不定期接受区防疫站对环境、物品、食品的采样测试,均符合正常标准。

  二、卫生消毒隔离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消毒隔离制度及措施,落实到人。严格按照《托幼机构常用物品消毒常规》表执行。

  2、每班配备一盏臭氧消毒灯和一台消毒柜,定时进行消毒。餐、茶具规定每餐用消毒柜进行消毒。空间、书刊、杂志、被褥等每周用臭氧灯进行消毒2--3次,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每天进行消毒。

  3、每天定期进行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定期进行灭鼠灭蟑,对大型玩具及室外环境自配消毒灵药水进行消毒。夏季开展灭蝇、灭蚊工作。

  4、食堂配备专门消毒柜,每天对餐具、容器进行消毒。并在熟食间、休息间配备了臭氧消毒灯,每天进行消毒。

  5、食堂、各班级配备防蝇防尘设施,并对餐、茶具、毛巾等用物制定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

  三、常规保育管理工作:

  1、防病工作及措施:做好每天的晨间接待及全日观察记录,每月做好多发病、传染病的记录、统计及上报工作。并利用晨检做好爱诺喷漱液的喷喉工作预防呼吸道感染及龋齿的`发生和流行,协助医院做好计划免疫工作,把好教师、幼儿的入园关。

  2、通过各种形式(家长学校、半日活动、橱窗等),做好卫生保健知识及科学育儿知识的宣传。

  3、定期组织保育员进行政治及业务理论的学习、业务技能考核,不断提高保育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及保教水平。

  4、定期检查幼儿一日生活中常规的规范化操作。(进餐、洗手、漱口、擦嘴等)

  5、每季度一次体重测评及每半年一次视力、身高测评统计,筛选特殊儿童建档管理及指导工作。

  四、安全管理工作:

  1、安全工作是幼儿园工作的重点,为了提高幼儿户外活动的安全力度,我们铺设了塑胶软场地,使幼儿在活动过程中有了安全保障。

  2、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做好安全知识的宣传。

  3、加强教职工对消防知识、安全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培养他们独立处理小伤小病应急措施的能力。

  4、在安全教育中,教会幼儿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使幼儿能主动独立的处理简单的不安全问题。

  5、食堂严禁外来人员的进出,杜***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炊事员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范化的操作,确保幼儿饮食和生活的安全。

  6、加强药的使用、登记,做好药品的保管及班级用品(洗洁精、消毒灵等)的安全管理。

  7、加大晨检力度,严禁幼儿携带危险品入园。(小刀、徽章、手饰等)。

  8、教职工下班离园时,必须检查水、电、煤气及消毒柜、消毒灯的开关插座和门、窗是否关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幼儿园管理制度11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幼儿饮用水卫生,保障幼儿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幼儿园饮用水为统一供应的自来水,幼儿园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检测,以保证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2.幼儿园安排专人对饮水设施及饮用水进行管理。做到专人专管、定期清洗、消毒。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3.对幼儿园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

  4.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每半个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记录

  5.从事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

  6.装饮用水的保温桶,每学期进行消毒不少于五次。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

  7.使用的饮水设施和桶装水应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8.饮水机应远离黑板,防止二次污染

  9.幼儿园制定了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遵照"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幼儿园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10.在园内定期利用周计划进行饮用水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喝矿泉水,纯净水。

  11.经常宣传相关饮用水卫生安全常识。在园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幼儿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

  12.饮水设施及饮水桶必须无毒无害。接受我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幼儿园管理制度12

  (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定质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

  (三)管理人员及保健医生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全园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墙脚、屋顶、屋脚无蜘蛛网,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抽油烟机无油垢。

  (五)餐具卫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保洁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立即放入保洁柜,防止二次污染。菜墩清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灶台、案板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分类专用,冰箱厨柜定期消毒。

  (六)库房检查:按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配餐制度

  (一)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少将保持清洁。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食品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

  2、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4、各班老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洁材料存放和包装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1、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2、生熟食品隔离。

  3、食品与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三)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或开水消毒)。

  (四)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2、幼儿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检查、落实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把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重庆市食品卫生许可证》,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幼儿园食堂规定的设施、人员配置标准,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检查。

  4、幼儿园食堂应当建立各种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卫生法为准绳,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与营养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进行考核。

  6、落实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及从业人员基本功大比武活动。

  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1、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4、认真执行食品验收、储存、加工制度,蔬菜和伙食品按当天的需要量定购和烹调。

  5、严格执行周幼餐用、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周幼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周幼食堂

  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落实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

  6、每天下班前,检查灶具、天然气、各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

  1、采购人员外出采购时,必须做到按照有关规定索证、验证,严格查验食品质量和定型包装食品标签及卫生许可证或检验合格证。

  2、每天有专人负责验收食品,并认真做好记录。

  3、验收时,一看货源是否新鲜,有无异味;二看有无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杜绝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无检验合格证及卫生许可证厂商的食品进入食堂。

  4、食品经验收合格后,再过磅、收货。

  5、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至少15厘米)存放。储存食品场所禁止其它杂物存在,辅料缸必须加盖。

  6、储存的食品应标明进货日期,出库食品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冰箱内的温度应符合食品储存卫生要求。

  7、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8、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浸泡十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肉类、水产品类与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

  9、烧煮或配料前应严格检查待烧煮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食品必需烧熟熟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5℃。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食品供应制度

  1、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符合幼儿每日摄入的营养要求,并力求色、香、味俱全。

  2、不得供应生拌食品和改刀菜,外购熟食卤味必须经高温充分加热后方可供应。

  3、食品供应场所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由专人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4、营养员要根据幼儿的.特点做到切菜细致,注意花色品种及营养元素的调配,做到荤素搭配、米面搭配、粗细搭配、干湿搭配。

  5、为体弱儿童、哮喘及过敏性体质的患儿提供病号菜。

  6、应根据不同季节,随时调整幼儿食品温度。冬季做到五热:热饭、热菜、热汤、热点心、热开水;夏季做到五凉:凉饭、凉菜、凉汤、凉点心、凉开水。

  7、烹饪后食品及时放入备菜间,烹饪后至供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食品留样制度

  1、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

  2、每种菜肴留样量为250克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以便随时检查。

  3、留样容器为3套,留样超过48小时,及时处理并清洗、消毒容器。

  4、留样冰箱由专人负责,冰箱内不得放入其他食品。

  食堂餐具、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食堂餐具、工用具使用后必须清洗干净、按时消毒,并摆放在固定位置。

  2、食堂餐具、生熟容器应分开存放。熟食容器和餐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煮沸、蒸汽消毒应保持温度100度,作用10分钟,煮沸消毒时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沸水中;采用红外线消毒的,温度应控制在120度,作用15~20分钟;采用含氯制剂消毒的,一般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1,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工用具应分开存放,并在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5、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必须贮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6、各类池按标签使用,使用后须及时清洗保洁。

  7、餐具、工用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每天早上来园后需到保健老师处晨检,通过者方可上岗。

幼儿园管理制度13

  一、晨间活动及早操:

  1、能高高兴兴来园,愉快地和家人道别,向老师和同伴问早、问好。遇到熟悉的人会主动问好。

  2、愉快主动接受晨检。

  3、不带危险品、零食入园,将自己的物品放在指定地方,值日生主动帮助摆好桌椅、摆放玩具,整理活动室,管理自然角。

  4、积极参加晨间活动,安静选择游戏区和玩具,不随便乱跑、不大声讲话,游戏结束后将玩具放回原处。

  5、教幼儿整理好自己的服装参加活动。

  6、小型体育活动: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玩危险游戏。乐意与同伴一起玩,不争抢玩具,互相谦让。玩后主动收拾并分类摆放玩具。

  7、教幼儿正确使用活动器械,不争抢,安全地玩,活动后将玩具归类收放整齐。

  8、听到音乐迅速排好队,认真做操。做操时精神饱满,眼睛看老师示范,耳朵听音乐节奏,动作到位。

  9、活动结束能按老师的指令排队回班级,不逗留,提醒幼儿上下楼梯靠右走,不互相推挤,注意安全。

  10、要求在户外不吵闹、不推挤,有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集体活动

  1、做好活动前的一切准备,包括幼儿活动安全、教玩具、学具的选择。

  2、课前能稳定幼儿情绪,教幼儿听信号坐好。能形成良好的常规。

  3、活动中教幼儿应保持端正的坐姿,专心倾听别人讲话,不随便插话,积极思考并大胆表述自己的想法,回答时声音响亮。

  4、正确操作学具材料,爱惜物品,操作完放回指定地方并摆放整齐。

  5、写、画时握笔和坐的姿势保持正确。

  6、坐的常规:

  (1)会轻轻搬动椅子,一手握椅背,一手托椅身,轻拿轻放,转椅子时要拿起椅子摆好再坐下。放椅子时不能有声音。知道爱护桌椅。

  (2)上课坐姿:双脚自然并拢平放。双手平放在膝盖上,长时间坐着可以轻轻靠在椅背上。

  (3)绘画、写字坐姿:上身与桌子保持适当距离,双脚自然平放,上身不歪斜,眼物距离适当。

  (4)避免不正确坐姿:斜靠椅背;斜趴桌子;坐时翘脚;驼背坐等。

  7、能坚持带教具进教室,注重幼儿实际动手操作寓教于乐,并且采用直观的教学方法,注重个别幼儿的指导。

  8、关注幼儿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反映。敏感地察觉他们的需要,及时以适当的方式满足幼儿的需要,形成积极有效的师幼互动。

  9、值日生协助老师发放收拾整理学具及材料。

  三、点心及午餐

  1、有秩序盥洗,用正确方法洗手、擦手,不玩水,洗好后关紧水龙头,节约用水。

  2、专心进餐,不挑食、偏食,尽量不掉饭菜,保持桌面地面干净。餐后正确使用毛巾擦嘴、脸,用温开水漱口。

  3、吃饭时一手应扶碗,一手拿汤匙。餐后自己清理桌面,把骨头、菜渣倒入垃圾桶,将自己的椅子拿到指定的位子。值日生自觉留下维持秩序并整理教室。

  4、要求幼儿吃饱,鼓励幼儿添饭,打饭时应自觉排队,饭后轻放餐具,餐具摆放整齐,餐后组织幼儿进行安静地活动,如散步等。

  5、能接适量的'水,不过多,不过少,不把水洒在地上。

  四、午睡及起床

  1、入厕后安静进入寝室,脱好衣服鞋子,将衣物放整齐后有秩序上床。

  2、保持正确睡姿,不蒙头睡,不趴着睡,不玩棉被、草席,不影响同伴。

  3、起床后,先穿好衣服,叠好被子(上铺不叠),自觉到教室等待老师,不随意到户外玩耍。

  4、整理好自己的仪表,自由饮水。

  五、游戏与区角活动

  1、选择自己喜欢的区,与同伴商量后,自觉进区游戏。

  2、积极参与游戏,爱惜玩具材料,遵守游戏规则,不发出噪音,不影响同伴,乐意与别人交往,使用普通话和别人交谈。

  3、区域活动中,能有始有终地在自己喜欢的区域玩,知道每个区域都可以学到很多的本领,不重复玩一个区域。做到“三轻”。活动后与同伴分享自己的作品和收获。

  4、与同伴友好合作,主动想办法克服游戏中的困难。

  5、活动后将玩具材料分类摆放整齐。

  六、离园活动:

  离园时带好自己的物品,整理好自己的仪表,不独自离园,不跟陌生人走,能主动跟老师和小朋友道别。

  七、卫生常识

  1、能认识自己的水杯、毛巾,能自觉的排队打水!排队期间不用水杯打闹、不玩水杯!督促幼儿多喝水,随渴随喝!

  2、知道自己的身上是否清洁,在成人提醒下能拍打身上的尘土,知道地上脏不随便坐和躺在地上。

  3、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洗手。

  4、不吮手指,不咬手指,不用脏手擦眼睛。

  5、会正确使用纸巾,会擤鼻涕。

  6、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

  7、不把物品放进口、鼻、耳、中。

  8、保持桌面、墙面清洁,特别上美术课不用蜡笔、水彩画桌面。

  9、会放好玩具、用品,不把玩具丢地上,不咬玩、学具

幼儿园管理制度14

  为了全面落实爱国卫生运动的工作方针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争创卫生学校,营造良好的校园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幼儿园园长任组长,分管工会工作的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后勤园长、年级组长为成员,加强校园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督导到位,工作卓有成效。

  二、校园卫生责任范围及卫生标准

  (一)、教室及走廊卫生

  由保育员负责打扫和保洁,教室内做到窗明几净,墙面无蛛网、无灰尘,地面无杂物、无垃圾,教学设施设备陈设有序,走廊墙面无污垢、无乱涂乱画、无蛛网、无灰尘,墙面保持洁净,拖把等清洁用具放置有序。

  (二)、办公室卫生

  办公室卫生由办公室教师轮流值日打扫,做到室内窗明几净,办公设施设备陈设有序,墙面无蛛网,无灰尘。地面无纸屑、无垃圾、无烟蒂。地面做到常拖洗。室外走廊墙面无灰尘、无蛛网,地面保持洁净。

  门卫室的环境卫生由门卫工作人员值日打扫,室内做到办公桌椅摆设整洁,值班寝室收拾整洁有序,室内无乱堆乱放。室内室外墙面做到无乱涂乱画、无灰尘、无蛛网,地面清洁卫生。

  (三)食堂卫生

  食堂范围内的清洁卫生由营养员完成。

  (1)、食堂建立严密的、规范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器皿、用具用品消毒制度,餐厅定时消毒。建立严格的操作间和饭厅清扫、整理和保洁制度,每天对楼梯间冲刷和拖洗。

  (2)、操作间及餐厅内外无蛛网,墙面无灰尘,室内无蚊蝇,无蟑螂,无老鼠。

  (四)、校园卫生

  1、校园大小操场及主要通道,教学楼、会议室,各类活动教室由值班人员和保育员负责打扫。

  2、公共厕所由本区域内的保育员完成。

  3、公共活动场所(会议室)卫生在会议和活动的当天打扫、擦拭桌椅,确保活动当天整洁、卫生,会议室卫生每天打扫。

  4、责任范围内的清洁区,教师车棚由该区域的保育老师清扫。

  三、检查及考评

  (一)、检查

  保健老师和后勤园长每天至少一次环境检查,爱卫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抽查工作,如实记载。

  (二)、考评

  1、卫生情况与每月考核,年度考核挂钩,与相关津贴、奖金挂钩。

  2、校园环境卫生,一周一总结,一月一汇总,一月一考评,当月执行奖惩。半年汇总考核,与评定优秀保育老师挂钩。

幼儿园管理制度15

  第一条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七条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九条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二条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第十三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第十四条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第十五条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三)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

  (四)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六)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七)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第十六条托幼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患儿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进行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发现在园(所)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离园(所)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所)。

  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健康检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

  第十九条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者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

  (二)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三)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

  (四)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

  (五)未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其作为托幼机构分级定类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第二十条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1994年12月1日由卫生部、原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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