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消防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12 18:49:5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

  现如今,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施工消防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十七冶集团冶金板块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项目辖区的工作、生活及临时设施的消防管控,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提升公司的外化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应范围

  适用于冶金板块项目临时设施,包括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的大临构筑物和使用过程,包括项目部管辖的外协单位所有施工和生活区域的临时设施。

  三、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xx)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xx)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

  《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qg19—20xx)

  《十七冶资产管理制度》(qg14—20xx)

  《十七冶消防安全管理检查考核标准》

  《十七冶施工(生产)现场临时设施建设实施细则》

  四、临时设施的资产管理

  4、1、临时设施是指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运行和员工生活的必要条件,在工程项目辖区建造的各种生产、生活简易设施。

  4、2、根据《十七冶资产管理制度》(qg14—20xx)规定,临时设施的资产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临时设施计划在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

  (2)临时设施由项目经理部组织采购并安装;

  (3)项目经理部应建立临时设施台账进行实物管理;

  (4)临时设施的财务摊销,按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5)项目结束,临时设施可以在公司内部调拨。无法使用的,可以按招标方式,对外销售处理;

  (6)销售收入,按公司财务规定执行。

  五、项目消防安全管理控制要点

  5、1项目经理为临时设施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从临时设施选址、选材、购置、运输、安装、使用和拆卸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并依法承担临时设施的安全管理责任。

  5、2项目经理部应加强临时设施及消防安全管理,执行《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qg19—20xx)第13章中规定和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的规定。

  5、3项目经理部应建立防火安全委员会或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各项消防措施。

  5、4项目部应落实各参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时与参建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5、5项目部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明确消防器材管理者,保持其有效性;建立消防设施、器材台帐,填写《消防器材配备及维修更换登记表》(sqy—qg4、16—20xx—70),并上传erp模块。

  5、6项目部应建立相关岗位消防责任制,绘制项目区域消防控制总平面布局图,将消防措施纳入施工方案、及时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

  5、7新开工的项目部应按规定将大临设施的消防安全纳入统一部署中,所有消防设施应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

  5、8项目部应配备专、兼职消防员,建立义务消防队,实行夜晚巡查值班制。

  5、9项目部应履行三级动火管理制度,具体执行《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qg19—20xx)第13、4条的规定;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可靠的安全隔离。

  5、10项目部应保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项目辖区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11项目部应在作业和生活场所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其指示方向应指向最近的疏散通道入口。

  5、12对租赁的临时设施,项目经理部应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责任。

  5、13项目部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疏散演练。

  5、14项目部应针对临时设施防火制定应急预案,预案编制应执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第5或6章规定,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应急灭火处置机构及各级人员应急处置职责;

  (2)报警、接警处置的程序和通讯联络的方式;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4)应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5)就近医院的交通路线图。

  5、15项目部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应急处置和人员救护主要知识,定期组织现场演练,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要掌握科学的逃生、救护知识,一旦恶劣灾害来临,要及时组织人员撤离临时设施。

  六、消防安全的技术条件

  6、1临时设施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宜相对独立布置,防火间距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第3、2、1条及第3、2、2条要求;

  (2)尽可能选择地势平坦、较周边高出的地方,且具有良好通风、易于采光、易于排水的地块。严禁在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区域选址;

  (3)临时构筑物距危险源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如高压线、易燃、易爆气体源、腐蚀性气体及其他有毒有害介质,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应采取避雷措施;

  (4)相对集中的临时构筑物应留有消防道路和疏散通道;与在建工程应保持安全距离,确实无法满足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临时建筑物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等危险源的距离应不小于16m。

  6、2搭建临时设施材料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搭设临时设施,所使用的材料严禁选用木板或其他易燃材料;

  (2)同一建设区域内,必须选取色彩、品种、型号规格统一的材料;

  (3)采用装配式彩钢板房时,其夹芯保温层材料的阻燃等级必须达到a级防火要求,其内部装饰、装修材料必须采用有阻燃功能的材料;

  (4)成品房必须出具合格证,必须提供设计图纸和安装、拆解说明书;

  (5)临时设施使用的所有材料,应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的要求;

  (6)食堂操作间墙体应当采用砖混结构,禁止使用夹芯板房作为食堂操作间。

  6、3临时设施搭建应符合下列要求:

  (1)搭建前,由项目经理部根据十七冶《品牌识别手册》要求,统一规划,必要时再征得相关方(含业主方)同意;

  (2)搭建要求执行gb50720—20xx《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临时建筑楼层应设不少于2个疏散楼梯,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且第2层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时,可设置一个疏散楼梯;

  (3)临时设施的场地必须硬化,排水通畅;必须统一设置围墙,围墙的设置应能满足各类临时设施使用功能的实际需要;

  (4)对于两层或以上的临时设施搭建,应选择具有施工能力的专业队伍按图纸要求建设,使用前组织验收;

  (5)在气象条件较为复杂的地区,搭设的临时设施必须采取防强风、防雷击的安全措施;

  (6)临时设施内的电源线路、开关、插座、灯具等,应按用电规范统一布置,空调在墙体出口应套有非燃套管加以隔绝;

  (7)临时设施之间应当留置消防通道(一般不小于5m),并保持畅通。必须具备消防车和救护车进出的条件;

  (8)两层的临时设施应在两端设置楼梯,且最远疏散点到楼梯距离不超过20m,并保持通畅;

  (9)两层的疏散通道应设置不少于三个应急灯,分别位于两端及中间点。并按规定配置适配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设置不应影响人员的通行,活动房应接地良好;

  (10)集中生活区域内,生活用水点必须统一规划、统一配置;设置的垃圾箱(桶),要定期运送到规定区域;职工食堂和厕所的建设应符合卫生标准和环境要求;

  (11)临时设施内严禁用木板再搭设隔间,严禁用木板搭设通道,应设置高低床、配备柜子、脸盆架、鞋架等;

  (12)临时设施内临时用电宜采用36v安全电压电气;生活大临应使用36v安全电压电气。使用中的220v电压应分时段供电防止违规使用热得快等电气;

  (13)临时设施建设完毕后,项目经理部应组织人员检查验收,填写验收记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4临时设施使用与日常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6、4、1临时设施使用要求:

  (1)办公和生活区域内的禁止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严禁焚烧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2)职工宿舍禁止私拉乱接电气设备,活动房内严禁使用热得快、碘钨灯等,禁止明火烧水、取暖,严禁使用液化气、电炉等明火做饭;

  (2)职工宿舍和办公区域,职工离开时必须将电热毯关闭、将香烟头熄灭、将电器设备电源关闭;

  (3)职工宿舍和构筑物的走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经常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

  6、4、2消防和临时设施日常管理要求:

  (1)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监控要点,执行《十七冶消防安全管理检查考核标准》的规定;

  (2)项目部应建立临时设施安全管理责任制,必须安排专人对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日常管理,生活集中区,每栋楼应指派一名兼职管理员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填写检查记录;

  (3)检查中发现私拉乱接、改造内部结构、改建内部空间,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违规、违纪现象,必须立即纠正;

  (4)临时设施的使用单位对其使用区域负有日常管理的职责,适时保洁,每月进行一次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用电等方面检查,特定季节应增加专项检查。

  七、临时设施建设审批流程

  7、1项目部在临时设施建设前应制定策划书,报公司技术质量部组织相关部门评审,经公司技术总工批准后实施。

  7、2项目部在临时设施建设中应严格按策划书组织实施,严格把握临时设施的位置、消防通道、企业外化、材料入口关等事项。

  7、3项目部在临时设施建设后使用前由项目部组织自检验,检验合格后,报请公司技术质量部组织验收,项目监管部、安全监管部、办公室、物资部协同验收。

  7、4项目部应及时填报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记录sqy—qg4、10—20xx—32《办公生活大临设施验收检查表》备查。

  八、在建工程防火管理规定

  8、1在建工程项目防火安全管理应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第4、3条的规定。

  8、2外脚手架、临时通道、临边洞口等高处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网,应采用采用阻燃型安全防护网搭设。

  8、3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8、4在建工程的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

  (1)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

  (2)动火作业场所;

  (3)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

  (4)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

  (5)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8、5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经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每100㎡活动房应配备不少于2具灭火级别不少于3a的灭火器,厨房等用火场所应适当增加灭火器的配置数量。

  8、6从事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动火前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覆盖或隔离。

  8、7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8、8储装气体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8、9仓库及易燃易爆区域是防火的重点部位,应设置“严禁烟火”、“禁止吸烟”、“进人库区须知”等警告标志;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阁层及隔墙。

  8、9露天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分类、分垛,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高压线下两侧6米或库房、建筑物旁,不准堆放易燃、可燃材料。

  九、消防安全考评和奖惩规定

  9、1依据《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第26章中相关规定,对于消防安全工作突出贡献者,在公司安委会上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9、2对于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据《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第26章中相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构成刑事责任的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

  9、3除灭火和应急情况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随便挪用消防器材或设施,造成损失的按原价值2倍赔偿。

  9、4违反本规定其中之一处罚100—1000元:

  (1)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2)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3)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4)对安全检查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且不能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5)未经批准,移动消防设施、器材,经教育不改正的;

  (6)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予以口头告诫不改正的;

  (7)违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强制性条款规定,造成事故发生的责任人。

  9、5未履行临时设施建设审批流程的项目部领导及相关人员,对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安全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分别处以5000、3000、3000、20xx元的惩罚。

  9、6主要办公和生活场所未采用低压电气的,违反本规定主要内容的责任人,对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安全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分别处以20xx、1000、1000、1000元的惩罚。

  十、附则

  10、1除应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2本规定经公司安委会讨论通过,自即日起实施;本规定由安全监管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10、3本规定未详尽之处,按相应的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中国十七冶集团公司*技术公司

  20xx年7月26日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2

  一、防火管理目标: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监理防火管理组织机构,健全防火规章制度。层层落实防火职责,日常加强交房安全检查,及时排除火灾隐患,在工程的建设施工过程中杜绝火灾、火情的发生。

  二、防火管理机构:

  1、建立三级防火责任制,本企业与业主、企业与项目部、项目部与分包队伍前定三级防火责任协议,每级均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把防火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2、建立由业主现场指挥部与项目经理部领导组成的防火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工作的统筹与管理工作。

  3、项目部设专职消防员、各分包队伍设兼职消防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的防火监督、检查工作。

  4、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分包队伍工人均建立义务消防队,队员必须经过防火知识技能培训及实战演习。

  三、防火管理制度:

  1、防火教育培训制度:

  进场工人必须进行防火知识及技能教育,其主要内容有:火灾的性质和责任、消防规程和规章制度、防火设施和器械的应用、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等。通过学习使工人能正确认识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掌握一定的防火、灭火技能和个人防护自救知识。

  2、防火管理责任制度:

  建立健全防火管理责任制度,明确规定防火管理机构中各级领导人员、相关人员在防火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并认真严格执行。

  3、防火方案及预防措施:

  (1)由项目部制定项目工程防火工作总体方案,并依据不同季节和工程进展情况制定出各施工阶段的防火预案和灭火方案。对一但发生火灾后的组织协调、报警求救、人员疏散、物资抢运、伤员救送、灭火器具使用等工作做出详细分工,层层落实到具体人员。若发生火情,相关人员可做到有条不紊、各就各位、各司其职及时迅速排除险情。

  (2)由项目部专职消防员负责编制防火预防措施,并在各施工阶段严格按照措施要求具体落实,减少或避免火灾隐患的出现。

  4、 防火检查制度:

  (1) 由企业安全部组织各级相关防火负责人参加,每月对施工工地进行一次防火安全联合检查,以查思想、查制度、查领导、查隐患为主要内容,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规现象限时进行整改。

  (2) 由现场防火管理领导小组每周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并召开例会,总结前一周的防火管理工作情况,布置下一周的防火工作重点。

  (3) 由项目部专职消防员会同分包队伍兼职消防员每天对施工现场所有覆盖范围仔细检查一次,防患于未然,大风及夏季高温天气增加检查频次。

  5、防火原始记录制:

  由项目部负责人建立防火档案,并及时、准确、真实填写记录,作为进行统计、总结经验、研究防火措施的依据。

  6、火灾事故管理

  若发生火灾,则认真执行火灾事故报告制度,进行火灾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进行事故处理。

  7、火灾保险制度:

  在工程承包合同和劳务承包合同中都应签署相应的.保险条款,并与保险企业签订合同,一但发生以外火灾事故,可极大限度降低工程及个人损失。

  四、防火管理措施:

  1、开工前,按照上级规定将消防设施、消防道路平面布置图在工地大门旁公布。

  2、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设明显标志,并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

  3、场内设4m宽消防通道,保证车辆行驶畅通。

  4、沿消防管道设置足够的水源,水源处5㎡范围之内,禁止堆放物品。

  5、现场消防器材要做到布局合理,并应经常维护、保养,保证使用灵敏有效。

  6、楼面作业与地面指挥机构要有可靠的通讯设备,一但有险情,作业地点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7、设置应急电源以备启动消防水泵等紧急情况使用的电器设备。

  8、消防用水管道及紧急疏散三圈通道必须直通到作业层,装置由应急电源供电的长明灯,保证通行和作业有一定的照明度。

  9、施工动用明火,如电焊、气割等都必须按所在区域的动火等级进行行动火报批手续,在动火时必须派监督人员值班,高空明火作业,必须在其下方采取隔离措施,不得使火种从高空散落。

  10、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11、现场焊、割人员要持证上岗并进行专门防火教育,项目部按工程实际情况建立焊割作业安全规定。

  12、施工现场供电线路及机电设施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严禁擅自动用电动设备和私接电线、线路,开关和接座必须绝缘良好。

  13、施工所用易燃易爆物品严格领用手续,油漆、卷材、稀料等分类入库存放,并专门配备灭火器材。

  14、施工阶段紧跟作业层设吸烟室,安排灭火装置与隔离防火设施。

  15、施工所用木材要及时归垛,并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16、施工现场内禁止用易燃材料搭设临时设施。

  17、办公区、生活区照明线路应有良好的绝缘,严禁使用电炉、大灯泡,严禁私接电线、接灯。

  18、生活区灶房使用燃气炉灶,禁止明火生饭,宿舍内严禁吸烟。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3

  (一)按国家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 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沙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 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24m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实施。

  (二)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配备的消防器材,应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换粉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作业人员和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1)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方可使用。

  3)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2)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4

  1、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实行治安、防火责任制。

  2、保持消防通道畅通,配备相应齐全有效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现场消火栓要经常性地检查,消防器材3m之内不准圈占它用,并有明显标志。

  3、重点部位易燃易爆物品要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需开具“用火证'方可使用。

  5、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化,不留死角防患于未然。

  6、审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保卫制度,强调严格执行非施工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执行会客、留宿制度。

  7、携带物品、材料进出场需经门卫验证后方可通行。

  8、要求施工人员必须办齐手续,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防其他治安灾害等项工作,遵纪守法。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5

  1) 设立60人义务消防队,最少占日常施工人数的20%。

  2) 现场建立以消防管理领导小组为核心,以现场门卫和值班员为基础,执行巡逻护场制度,监控现场的整个消防情况,现场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

  3) 现场按要求配制的灭火器,要放置在明显处,做到经常维护保养,由消防员直接管理,严禁随意挪用灭火器材。

  4) 施工中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专人管理,设专处存放,不得与它物混淆。氧气瓶和乙炔瓶设立专门库存放,两瓶的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距明火不小于10米。

  5) 安装和修理电器设备时,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严禁私自乱拉线。

  6) 严格执行用火申报审批制度,凡是电气焊及有明火处要有灭火措施及设备,设专人看护。

  7) 电工、电焊工作业要持证上岗,并开据用火证。

  8) 各种电器要随时检查,禁止带病运行,工作结束后切断电源。

  9) 电源线穿过易燃、可燃墙体、地面及其它易燃物体时,要使用阻燃套管。

  10)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宿舍区,严禁私自乱拉电线。

  11) 现场严禁吸烟,设立专门的吸烟室。

  12) 设立35m的消防通道。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6

  1、 认真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 木工间、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不准在场内吸烟;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是火。

  3、 电焊、气割及生产用火时,必须遵守防火安全间距的规定,远离易燃和可燃物,落实防范措施,动火前,必须按级别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违章使用明火。

  4、 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将工作场所的创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须及时处理掉,并堆放到安全地点,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须按规定严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刀。

  5、 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从管理和监督。

  6、 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对无视规章制度,不采取措施整改或违章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节对当事人及项目部做出处罚,知道清退,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 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严格各项规章制度。

  8、 对油库、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电工间及明火使用场所等重点防火部位,设立必要的消防设施,制定章约、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发生火警、火灾应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9、 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根据各种灭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并及时换药,做到全面有效。

  10、 现场临时设施搭建应合理布局,对油库、油漆库、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仓库和部位、车辆加油等都必须远离明火,严谨吸烟,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禁止擅自私下装拆电气装置。

  11、 健全义务消防组织,负责一定的业务指导和有条件进行消防训练,提高消防知识和实际消防工作能力。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7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条例和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防范工作,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消防领导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定防火重点及部位,成立义务消防小组,按现场实际情况划分区域,配备足够消防器材,指定负责人,实行挂牌负责制。

  3、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发动和依靠群众自觉遵守防火制度,落实消防措施,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4、按照项目法施工规定,实行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要做好一个施工现场多家队伍施工的协调工作。对土建、安装、装饰三方的交叉作业事先要对各方负责人进行防火交底坚决做到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动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有关器具。安装和高级装饰人员进行工作必须携带小型灭火器。

  5、施工现场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做得好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一定的表彰及物质奖励,不重视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并且与经济利益、评职称、升职挂钩。

  6、为实行规范化要求,各防火部位要明确消防责任人,全面实行挂牌负责制,各防火区域要悬挂醒目的禁火标志,提示大家自觉防火。

  7、义务消防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掌握消防技能,熟悉灭火器性能,经常对消防器材进行检修,保证性能良好。

  8、高层建筑必须有充足的消防水源,应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措施。

  9、对于违犯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行为的,依据消防、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碘钨灯,功率超过200w灯具,宿舍应做到人走灯息,禁止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1、搞好消防培训,熟悉灭火方案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按计划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按时实战演练。

  12、消防器材管理制度,使用规定及保养措施。

  13、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标明消防器材和消防水位置及防火重点部位和目标。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8

  为加强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依据国家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等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施工现场应建立保卫消防领导机构,设义务消防组织,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二、 施工现场应健全各级人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完善保卫消防制度,措施。

  三、 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保卫方案和预案,依照本制度和现场消防保卫方案实施日常消防保卫管理。

  四、 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管理

  1、 施工现场要建立警卫和巡逻护场制度,现场警卫要忠于职守,工作期间佩戴值勤标志,做好警卫值班记录。

  2、 施工工地要加强工人管理(特别是对外包队伍管理),建立人员登记花名册,掌握底数,并对工人加强遵纪守法教育,非工地人员不得留宿,特殊情况须经保卫部门批准。

  3、 工地财务室、食堂、材料仓库、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责成专人管理,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

  4、 施工现场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5、 做好成品保护工作,贵重金属物品和材料必须及时入库保管,设专门警卫力量看管。

  五、 施工现场贯彻“以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

  1、 工地要确定重点防火部位,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工具,经常对消防灭火器材的质量和使用效能实施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

  2、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应设明火宣传标志。

  3、施工现场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在场区内修建车辆回转场地。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工地应在适当地点设吸烟室。

  5、 施工工地应加强对露天存放的易燃材料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火灾。

  6、仓库内易燃物品必须与其它材料分开存放,油漆、稀料设专库保管。

  7、现场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材料的管理,严格出入库手续,未使用完的易然材料及包装、盛装容器,必须送回仓库妥善保管。

  8、施工现场严禁非工程动火,工程动火,必须履行动火审批手续,用火部位有易燃物品又不能移开的,要设专人看火,落实防火措施。

  9、加强对电器线路、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的'电源线路,防止发生电气火灾事故。

  10、冬季施工,未经保卫组织及负责人批准,并由现场专业电工实施操作,任何人不得私自安装、使用电热器具。

  11、施工现场不准使用电炉取暖、烧水、做饭,不得使用汽油、煤油、酒精、稀料等易燃材料升火、助燃。

  12、工程内不准任何人居住或做为仓库储存易烟易爆材料,特殊情况需要住人或存放一般材料时,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并经上级机关批准,但应落实安全和防火责任。

  13、施工现场必须认真整改公安机关和公司保卫部门发出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施工现场设置的消防器材、工具、要在工程全部竣工后在撤出施工工地。

  14、发生火灾事故,现场如何人都有责任向公安消防队报火警,保护现场,并通知公司保卫部门。

  15、施工现场发生治安、刑事案件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迅速报告上级和通知保卫部门。遇有受伤人员要在报案的同时,采取紧急护理,并保护好发案现场。

  16、本制度在上级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施工工地,项目经理和现场消防组织具体实施。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9

  一、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拨打119火警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与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7)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二、施工现场防火须知

  (1)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动用明火。

  (2)焊割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3)油漆间、木工棚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规定的禁火区严禁吸烟。

  (4)非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

  (5)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炉等明火器具。

  (6)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三、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9)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四、灭火器材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干粉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m2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五、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 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 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 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 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 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 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 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焊割作业。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0

  一、凡饭店范围内进行的改建、装修等施工项目,工程的设计、建筑材料的选用、施工组织方案、消防措施等须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二、施工单位场所施工前,必须与饭店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饭店安全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先到安全部办理进场施工登记,发给施工证。

  四、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程》,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施工中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须在饭店电工的协助下开通。

  六、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安全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操作电、气焊的`人员必须是正式焊工,操作现场必须满足防火要求。

  七、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易燃品要有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内。

  八、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九、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

  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

  十、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关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证事故报警和灭火功能。

  十一、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和疏散通道。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1

  (一)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酒店的消防器材由动力保安部按消防规范统一配备,由动力保安员定期检测、保养和维修。

  2、各部门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并保持清洁卫生。

  3、动力保安人员定期检查和保养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处于有效状态。在对器材检查和保养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门店经理,需要维修的要按设备规程进行检修,严禁违规操作。

  4、各类消防器材只能用于灭火,严禁挪做他用。严禁在消防器材上悬挂物品或用其他物品将消防器材遮挡,对破坏消防器材的人员将给予严惩。

  5、因灭火使用灭火器材后,动力保安人员要对灭火器材及时补充,并登记存档。

  (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如需在门店内部动火,动火部门须填报动火登记表,报门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2、进行动火时,现场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有专门人员监管。

  3、进行电焊、氧焊和油漆物品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应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4、操作仪器设备作业时,操作人员要随时观察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严禁带故障作业。操作完毕后,要及时关闭电源。

  5、各类机械设备和电源线路的安装维护,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按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6、动力保安员负责门店用火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7、建筑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安全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基建部门应在订立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和存放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门店易燃易爆物品主要有:酒精、煤气瓶、易燃易爆化学试剂、燃气管道;有上述物品的场所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

  2、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是门店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由专人负责管理。

  3、易燃易爆物品和存放场所实行禁烟、禁火、禁非工作人员入内的三禁。

  4、易燃易爆物品和存放场所要按规定配置防爆灯具和消防器材,并保持室内通风和恒温。

  5、易燃、易爆化学试剂要严格控制领发数量,建立消耗台帐,并实行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专项使用。

  6、高压容器工作人员要按规程定期检查和保养设备,并做好各项检查记录。

  7、使用氧气等助燃气体前,要检测压力表。

  8、管道燃气出现堵塞或漏气等问题,要立即通知燃气公司的专业人员到场检修。严禁非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四)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酒店火险隐患整改由行政值班经理负责,由动力或保安人员具体组织实施。

  2、在组织防火检查时,一旦发现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填写《责令当场改正通知书》或《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被检查部门整改火险隐患。

  3、被检查部门对所存在的火险隐患,由本部门及时向酒店提交整改方案。酒店根据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限期部门的整改,行政值班经理负责监督与落实。

  4、火险隐患整改完毕,整改部门或人员应对整改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酒店总经理,并存档备查。

  5、对自身不能解决的重大火险隐患,应及时向酒店报告。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2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第一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

  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二、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到施工结束场地清,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三、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施工现场等场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四、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五、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六、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有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八、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各施工队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要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施工结束场地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电焊作业场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作业场防火安全工作由各施工队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十、油漆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十一、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十二、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各施工队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三、奖励与惩罚

  1、奖励办法:

  ①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

  ②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③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④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⑤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⑥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⑦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①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②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③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

  ④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⑤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十四、防火管理责任制

  1、消防负责人防火责任制

  项目消防负责人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职责:

  ①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火灾的应急预案和落实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应急预案的实施。

  ②拟订项目经理部及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工作计划。

  ③配备灭火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④管理本工地的义务消防队和灭火训练。

  ⑤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学习,使职工懂得安全动火、用电和其他防火、灭火常识,增强职工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⑥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十五、义务消防队防火责任制

  1、模范地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2、了解本单位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向领导汇报。

  3、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4、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5、组织队员轮流值勤。

  6、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灭火的应急预案。发生火灾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7、积极参加本地区的消防联防活动。

  8、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知识,会扑救初起火灾。

  十六、现场电工防火责任制

  1、电工必须持安全生产监察局核发的《电工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2、要按照有关规范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

  3、配合技术人员正确计算配电线路负荷,配线正确,对配电线路指定专人负责和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不得随便乱装乱用。

  4、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按容量正确选用熔丝。

  5、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擅自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6、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组织职工进行电器知识讲座,制止违章用电行为。

  7、配合义务消防员对电器防火器材进行维护。

  8、要掌握排除电气故障的方法,并会使用灭火器扑灭电气火灾。

  十七、木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在木工间和木工作业场所吸烟。

  2、禁止在木工间使用明火。

  3、在操作各种木工机械前,仔细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

  4、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5、要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十八、仓库管理人员防火责任制

  1、不准携带火种入库。

  2、不准在库房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3、不准在库房内设置办公室和工场间。

  4、不准在库房内架设临时电线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炽灯,使用有镇流器的灯具,应将镇流器安装在库房外。

  5、不准在库房内存放仓库人员使用的油棉纱、油手套等物品。

  6、要将各类物资分类、限额存放;堆放的物资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7、认真检查物资堆放安全情况,离开仓库时切断电源,并关闭门窗。

  8、掌握储存物资性质和防火灭火知识,发现火灾后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救。

  十九、焊工防火责任制

  1、有《焊、割工种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没有正式消防专业合格证,不准从事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审批范围的焊、割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落实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3、不了解焊、割现场和周围的安全情况,不准焊、割。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

  4、盛装过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的各种容器、管道、仓间、罐柜等,未经清洗和测爆,没有安全保障时,不准焊、割。

  5、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冷却、隔声、隔热、装饰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6、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准焊、割。

  7、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彻底清理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8、因火星飞溅、导体传热和感应能引起焊、割部位毗连的物体、建筑物起火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9、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不准焊、割。

  二十、油漆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火种进入工作现场。

  2、禁止使用明火加温或在密闭状态下溶解漆料。

  3、禁止乱倒剩余漆料溶剂。

  4、随领随用油漆溶剂,剩料要及时加盖,注意储存安全。

  5、经常清除工作场地的油漆沉积物,并要注意工作场地的通风。

  6、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二十一、门卫、警卫人员防火守则

  1、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对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

  2、严禁任何人擅自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施工现场。

  3、加强夜间巡逻,认真检查火源、火种和电源等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并做好值班记录。

  4、要掌握单位内重点部位生产储存物资的性质和灭火器材的分布情况,会使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

  5、要熟悉火灾、救护、公安报警和上级主管部门电话号码,发生火灾,及时报警。

  二十二、职工防火守则

  1、在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学习消防知识,懂得消防工作重要性。

  2、爱护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

  3、自觉遵守工地有关部位的消防制度。听从职能人员的劝告。

  4、严禁在床上吸烟及乱扔烟头,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器设备。

  5、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6、发现有火灾险肇立即向领导反映,避免事故发生。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3

  一、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要搞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培训是关键,对员工的消防培训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1、组织企业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增强全员的消防安全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2、教育员工及时报警。火灾报警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一旦发生火灾,若不及时报警,自己又无法处置,后果往往不可收拾,同时应教育员工报告火警是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力和应尽的义务,以解决个别员工对报警的错误认识。

  3、进一步强化应付火灾的能力。火灾多为突发性事故,火灾发生后容易造成人心理上的恐惧,或应处置不当,错过了扑救初起火灾的.最佳时机,小火变成大火,小灾酿成大灾,应此在平时应加强员工的基本消防技能培训,使员工们懂得“三懂三会”的消防基础知识。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

  1、冬季施工中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瓶,应设专用的仓库分类隔离存放。库房之间和建筑物防火间距应按防火规范严格执行。库房内通风,降温设备和电源、防爆设备必须灵活、可靠,电源开关要设在库房以外安全的地方。

  2、冬季施工中所用的帘布、草席等易燃保温用品存放要远离火源,并按照施工需要严格控制使用,专人负责调派,以降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载荷。

  3、施工现场、加工作业场所、材料堆置场所内刨花、木片、锯末等易燃物品应及时清除,并且在此类场所严禁动用明火作业。

  4、可燃保温材料不准堆放在电闸箱、电焊机、变压器及电动工具周围,以减少发生火灾的可能。

  三、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

  1、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取暖的应严格落实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由施工现场的消防主管人员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消防措施落实情况开具动火证后方可动用明火;

  2、动用明火地点要有专人负责看管,用火部位的周围无易燃、可燃物品,同时用火部位要准备好消防器材,备足消防水源;

  3、使用焊接的施工作业中应用石棉被或不燃物品接住火花,防止引燃可燃物品。

  4、动用明火作业后,负责人应对用火地点加强检查,确认无死灰复燃可能方可离开。

  四、加强对消防器材与设备的管理

  1、施工现场确定的专兼职消防人员应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各种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其完整好用;

  2、对冬季施工现场的消防水源要做好保温防冻工作,以使其在发生火灾时发挥其应用的作用。

  除上述应注意的内容外,冬季施工中还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用电线路的消防安全管理,以保证其在安全的条件下使用。冬季施工中因用火、用电及取暖的增多给冬季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造成诸多不便,但我们只要从以上几点加强管理,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火灾就会远离施工,保障施工的正常进行。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4

  1、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制度

  1.1成立以施工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设置组员2名。

  1.2消防管理小组每周日检查本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以保证消防的可靠性。

  1.3消防管理小组经常检查现场的消防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4消防管理小组每月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提高思想意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

  1.5成立以安全负责人为义务消防队队长的义务消防队,下设四十名消防队员,对义务消防队队员定期进行消防教育培训,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2.料场仓库消防的管理

  2.1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编号,对危险物品应加强入库检验,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火的工具设备搬运和装卸。

  2.2库房内防火设施齐全,应分组配备灭火器,每组不少于四个,2组间距不大于30m,重点防火区应每25m布置一个灭火器。

  2.3库房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灯具不准超过60W,电器线路和照明应符合安全规定。

  2.4易燃材料堆垛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应经常检查其温度,防止自燃起火。

  2.5露天油桶堆放场应有醒目的禁火标志和防火爆措施,各种油桶的堆放之间应保持防火安全距离。

  2.6各种气瓶单独设库存放,并在仓库门口设置灭火器。

  2.7施工现场的木料禁止堆放过多,垛之间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木料堆放区设置消防设施一组。

  2.8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设在地势低处,并保持良好的消防通道。

  2.9施工现场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做到人走断电。

  2.10随时清扫库房内的可燃材料,保持地面清洁。

  2.11严禁在仓库内兼设办公室、休息室等。

  2.12施工现场仓库内物资的堆放严格按照“五距”的要求执行(即垛与剁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垛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0.3米;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垛的水平间距不小于0.5米)

  3.木工作业棚的消防管理

  3.1木工作业棚采取阻燃材料搭设,并在木工作业棚处设置一组消防设施。

  3.2刨花、锯末、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运出现场,电器闸箱下严禁堆放物料。

  3.3防止电线短路,用电设备严禁过载运行,经常检查设备有无漏油或缺油。

  3.4严禁在木工棚内吸烟,生火,或点明火。

  4.电、气焊消防管理

  4.1割、焊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的作业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4.2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4.3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4.4作业前对工人进行书面的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热物和切断电源、气源。

  4.5施工现场的氧气瓶、乙炔瓶设置专用房间单独存放,并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和悬挂防火标志,且二瓶严禁暴晒、撞击,禁止平放卧倒使用。

  4.6电焊机设置单独的开关,且装在防火、防雨的闸箱内,电焊机存放在防雨棚内,统一管理。

  4.7电气焊、割作业按照北京市防字(81)002公安部《电气焊、割防火安全要求》执行。

  5.建立施工现场用火审批制度

  动用电气焊、明火事先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一切用火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主管领导审批,否则不准使用。电气焊用火应执行“清”(清理易燃物)、“接”(接住火花)、“浇”(不能清理的可燃物用水浇灭)“看”(设专人看火)、“检”(焊前检查周围环境,焊后进行详细检查)、“严”(严格执行防火规章制度规定),切在施工区域要设置灭火器。

  6.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

  6.1施工现场设有消防车辆通道,通道宽度4m,且保证消防通道的转弯半径大于12m,消防通道上不得堆放各种物料,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6.2在施工现场的明显部位设置防火宣传标志牌,并在施工现场的主要部位设置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

  6.3室外消防栓的设置

  6.3.1本系统的设置宗旨在保护施工现场、主体建筑及邻近建筑物。

  根据本工程施工场地狭小,施工人员较多,一旦发生火灾,疏散较困难。须在现场加强消防设施,并布置完善的消防系统。根据现场情况,在施工现场四周布设环路消防管网,并由环线上伸出分支消防管路形成支路与环路相结合的消防系统。本工程施工区室外消防栓系统用水量为10L/S,生活区消防系统为6.0L/S。施工现场设置消防水泵一台。消防水泵可满足室内消防及室外消防使用。

  6.3.2在本项目中设置一根DN100竖管供主楼施工及消防使用,竖管隔层设置消火栓,并预留甩口,以供施工用水。室内消火栓设计采用19mm喷嘴,φ65栓口,25m长嘛质水龙带。

  6.3.3在施工现场的消防栓处要悬挂消防栓标志牌,消火栓周围5m范围内不准堆放易燃物和材料物件,并保持道路的畅通,夜间在消火栓处应安装红灯标志。

  6.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在施工现场的明显部位悬挂禁烟标志牌及防火标志牌。

  6.5坚持施工现场安全消防检查制度,保证消防器材设备完好,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7.生活区的消防管理

  7.1生活区内宿舍的建设保证栋与栋之间的消防要求,最小间距为5m,宿舍内的高度为2.8m,且保证每25人有一出入口。

  7.2生活区宿舍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使用36V安全电压。

  7.3生活区内设置4m宽的消防通道,设置12m×12m的消防车回车场。

  7.4生活区宿舍、食堂每栋配置8kg干粉灭火器6~8具,悬挂在食堂、宿舍的门口。

  7.5生活区配备消防水桶(大)6个,可用大油桶改装刷红漆备水即可。

  7.6消防水桶(小)15个,铁锨、火钩、开斧等消防工具按套配置。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5

  为保证单位内建设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现对公司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要求如下: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施工前图纸必须报消防部门审核,审核通过方可施工。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前必须报消防部门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安装临时消防竖管,每层设消火栓口,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消防竖管作为施工用水管线。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禁止拆除或停用临时消防竖管。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设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设专人管理,保证消防供水。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3、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用火前,要对易燃、可燃物清除,采取隔离等措施,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4、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5、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6、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7、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库房应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负荷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烯料。

  8、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

  9、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时施工企业保卫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10、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

  11、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

  12、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派专人看护。

  1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14、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房间内住20人以上必须设置不少于2处的安全门;居住100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员疏散预案。

  15、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用火要经保卫部门审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用火点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间内,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漏。

  16、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资料:包括保卫、消防设施平面图;消防制度,方案,预案;消防组织机构、负责人、义务消防队;消防设施、器材等维修验收记录;电气焊人员持证上岗记录及复印件;施工现场消防检查记录。

  17、其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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