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保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保密管理制度1
1.目的
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定义
3.1公司秘密是关系到公司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2泄密是指违反公司保密制度,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
4.职责
4.1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公司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各部门和所有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4.2总经办归口管理全公司的保密工作。
4.4涉及公司秘密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人员管理本部门的保密工作。
4.5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新入司员工进行保密知识培训并签订保密协议。
5.公司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5.1公司秘密包括符合本制度第3.1条定义的以下秘密事项:
5.1.1公司经营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5.1.2公司研发、生产、营销、商务、财务、法务、投资、人事、行政、基建、计划等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害。
5.3公司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总经办分别会同各部门规定,至少每年在有关范围内公布一次。
5.4各部门对所产生的公司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公司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在产生的同时确定密级。对是否属于公司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由上级部门或总经办确定;在此之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
5.5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按照本制度第5.2、5.3、5.4条的规定标明密级。
5.6对是否属于公司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有争议的,由总经办确定。
5.7各部门对公司秘密事项确定密级时,应当根据情况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的具体办法由总经办分别会同各部门规定,至少每年在有关范围内公布一次。
5.8公司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变更,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部门决定。
5.9公司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部门决定。
6.保密规定
6.1公司经营各方面的专项保密规定,由该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本制度制定。
6.1.1属于公司秘密的公文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办法,由总经理办公室规定。
6.1.2采取电子信息技术存取、处理、传递公司秘密的办法,由IT部门规定。
6.1.3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进出公司的办法,由总经办制定。
6.1.4属于公司秘密不对外开放的场所、部位的保密措施,由有关责任部门规定。
6.2对绝密级的公司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6.2.1非经原确定密级的部门批准,不得复制或摘抄。
6.2.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尤其不得通过OA系统或以未加密的文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传递。
6.2.3实物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电子文档加密保存。
6.2.4经批准复制、摘抄的绝密级的公司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依照前款规定采取保密措施。
6.3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事先经过批准,并通过一定形式要求对方承担保密义务。
6.4发生泄密事件的部门,应当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公司秘密的内容和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严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主管公司领导和总经办。
保密管理制度2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即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 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种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为“绝密”、“机密”、“秘密”三极 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密级的确定:
(一)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极;
(二)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极;
(三)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极。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根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表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秘书和行政部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极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或行政部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产品报价,由公司行政部负责执行,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行政部,由行政部及时作出处理。
四、责任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以若干金额罚款。
(一)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 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规定;
(三)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 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出卖公司秘密的;
(三)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 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二) 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这知悉的。
第二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保密管理制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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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保证公司所有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保密工作,维护公司权益,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参照东旭集团《保密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防止公司所有保密信息外流。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3、职责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生产技术、产品认证、工艺参数等负有保密责任。
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视会、总经理办公会、工作协调会、集团召集的各项专题会等重要会议内容,公司重大决策中秘密事项等负有保密责任。
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原始记录、过程统计表、过程分析总结资料、生产试验记录等负有保密责任。
设备物资部对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参数及技术文件负有保密责任。
采购物流部对招投标文件、采购、销售、合作等合同,协议和意向书,竞争对手和供应商信息等负有保密责任。
人力资源部对公司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收入、薪酬体系,分配方案等的负有保密责任。
财务部对财务预算、成本计算、决算报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财务制度等负有保密责任。
工程动力部对工程项目及动力设施相关技术文件、资料、图纸等负有保密责任。
保密管理制度4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所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员工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为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策,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机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1、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
2、机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严惩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秘级:
2、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的人员.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 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及特别授权人员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商业机密,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方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书信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相关领导,由其及时作出处理.
四、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给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予以辞退并罚款五千元并酌情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1、故意或过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穷取,出卖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保密管理制度5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所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善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5、公司员工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6、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7、其他经公司确定为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策,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机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1、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个性严重的损害。
2、机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严惩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
第八条: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秘级:
2、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状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透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的.人员.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第十一条: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务必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及个性授权人员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商业机密,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第十三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带给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资料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方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取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3、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4、确定会议资料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不准在私人书信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透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相关领导,由其及时作来源理.
四、职责与处罚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并罚款五千元并酌情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职责:
1、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穷取,出卖公司秘密的;
2、故意或过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3.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均应树立保密观念,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共同保守档案机密。
4.对各类档案均应按规定的范围进行查、借阅,并严格履行手续。查、借阅机密档案要经主管领导批准。
5.对机密档案要严格管理,不得将机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外传,对机密档案资料不得自行摘抄、拍照、翻印或复制。
6.凡涉及档案机密的人员一律不准在家庭、子女及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有关档案机密资料,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档案机密。
7.利用者对所借档案文件、技术图纸等务必妥善保管,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不准携带公出、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8.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文件要按规定销毁,不得以废纸出售。
9.发生失密、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保密或保卫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和被盗密者,应按其性质及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9.1档案库房是档案资料保护和贮存的重要基地,是带给利用档案的中心,除领导批准外,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9.2保管档案务必有专用库房,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库房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档案安全。
9.3档案进出库房,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包括档案收进入库,库存档案调出室外及日常的调阅、归还。
9.4档案库房应设有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的措施。
9.5对新接收入库档案要严格检查,对有虫蛀、发霉及其它问题的档案须经科学处理后方可入库。
9.6库房内安置温湿度计,每一天定时测记。库房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之间。
9.7库房内应持续清洁,不得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9.8每学期结束前,要对案卷进行总清点,检查帐、卡、物是否相符。
9.9每一天下班前,应关掉库房门窗,切断水、电源,确保档案安全。
9.10定期打扫库房卫生,持续库房与档案的清洁。
保密管理制度6
第一条 公司秘密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不公开的信息、经验、技术资料,它包括商业机密,专有技术、会议纪要、技术方案、技术报告、检验报告、技术文档、样品、相关函件、采购价格、供应商信息、客户信息和其它相关技术、财务、市场、人事资料等。
第二条 严格履行客户承诺,坚守客户商业秘密。
第三条 未经客户同意,严禁将客户有关资料以各种方式(如传真、软盘、E-mail等)向其他人传递。
第四条 对已完成(打印、复印)文印项目做好善后处理,销毁无用资料,必要时删除电子文件等。
第五条 不得询问和记录与工作无关的客户信息。
第六条,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翻阅保密文件、资料集有关软件。
第七条 不得向他人探听与本职无关的涉及公司秘密的'任何情况。
第八条 不得在家中或公共场合闲谈,议论公司事宜。不得传播公司尚未公开而需保密的消息,不得向外泄露公司情况。
第九条员工必须履行以下保密义务:
1、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自觉防止泄露公司机密。
2、不得向他人泄露公司秘密。
3、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利用公司秘密进行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
4、员工若从事管理、技术等涉及公司核心机密的工作,在离开公司后一年内仍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5、员工在公司经营活动中不得与第三者串通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
6、员工在经营活动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与公司无关的业务而谋取利益。
第十条 离职两年内,员工不能任职或受聘同行业其他公司,否则按照竞业限制协议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凡公司员工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全权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对公司机密守口如瓶。如果员工有违反公司以上保密制度的行为,公司视情节轻重,追究员工相关责任,给予纪律处分或依法追究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保密管理制度7
为切实保障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防止泄密事件发生,特制定本测绘工作管理制度。
一、测绘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
二、建立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责任制,部门负责人承担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领导责任,保密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责任。
三、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复制、保存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凡使用涉密测绘成果进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予登记后,方可提供。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后应及时归档,要求记录清晰。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不得拷贝、对外传送涉密测绘成果数据。
四、传递地形图、涉密数据等秘密载体,须通过机要进行传递,禁止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
五、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外传、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六、处理、外输、储存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必须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设置进入登陆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安装加密防毒软件。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不得与互联网、外部网络相联,不使用无线网卡等无线网络装置。
七、涉密测绘成果只能用于被许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因使用目的或应用项目结束等原因,须销毁涉密测绘成果的,必须报主要领导审批,并备案。
八、销毁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专人清点、核对、登记、造册,由主管领导和档案部门负责派人销毁。对销毁的花时间、地点、方式及销毁过程总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与销毁清册、领导批示一并存档。
九、如发现涉密测绘成果泄密、失密事件,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国家保密管理部门,及时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责任,将事件调查处理到位。
十、本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规定的新要求和新情况作必要补充和修订。
保密管理制度8
致各员工:
保守公司秘密是各位员工应尽的职责和义务,鉴于你们已受聘于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请各位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密协议如下:
第一条公司秘密的定义
本协议所指的公司秘密包括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是关系公司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保护的事项,以及公司拥有知识产权和与之相关的所有信息,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或实物(包括但不局限于文件、照片、设计样本、设备等)。公司秘密主要如下: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重要的技术及产品资料;
(4)非公开的公司财务资料;
(5)特定产品的营销推广策略;
(6)公司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重要信息;
(7)人事资料,包括员工个人档案和薪资福利等;
(8)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9)非公开的营销信息及相关资料;
(10)产品研发的'重要数据、记录;
(11)客户名单;
(12)公司内部培训资料;
(13)公司/部门管理文件;
(14)员工的日常工作报告、统计信息;
(15)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秘密事项。
第二条 公司秘密的保密原则
1、公司同意将公司秘密用于正常工作。各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向任何第三方(含无关雇员)泄露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属公司财产,未经公司以正式方式(一般为书面形式)授权,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公开和使用,员工经授权对外公开和使用之前,应与被公开对方签署保密合约。
第三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1、员工保证在工作期间,承担公司交付的任何工作或任务均不会侵犯到前受聘单位的商业秘密;否则,由此引致的法律责任由员工个人承担。如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有权向员工追偿。
2、员工在任何时间不得拷贝、复印、传递、藏匿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口头或书面)向任何第三方(含无关员工)转述(或传递)泄露公司秘密,除非事先得到公司的书面许可。
3、本保密协议终止或公司要求归还涉及公司秘密的资料,员工应立即无条件退还其保管的所有公司秘密资料给公司或根据公司的要求销毁,包括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个人笔记、报告和其他书面资料和复印件等。
4、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所作出的与本职有关的工作成果,包括发明、发现、改进及构思等,其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等均归公司所有。上述工作成果亦属公司秘密,员工不得对外公开和使用。
5、禁止劝诱离职。员工离职后不得诱使其他知悉公司秘密的其他员工离职。
6、员工因故意或过失导致公司秘密被泄漏的,都必须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时起24小时内书面通知公司,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商业秘密被扩散。
第四条 保密期限
1、保密期限:员工有责任一直保密到有关公司秘密变成了公开信息或通过公开途径可得到的信息,或者明确约定公司秘密无需再保密为止。员工的保密义务不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是否签订、解除或劳动关系终止而消失。
2、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公司,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安排员工离开涉密岗位;员工应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3、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安排员工离开涉密岗位;员工应该接受公司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员工违反本协议第二、三、四条,公司有权追究员工责任,员工同意依公司之决定接受如下处分,并赔偿公司损失:
公司视情况给予员工警告或停职反省五个工作日的处分,停职期间的薪金全部扣除,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引起的任何纠纷,公司与员工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保密管理制度9
1.涉密计算机一律不许上互联网。如有特殊需求,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报保密委批准后方可实施,上网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物理隔离卡。
2.要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上网必须经过单位领导严格审查,并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保密委同意后再发布信息。
4.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传输任何涉密信息。
5.上网人员要提高保密意识,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规定。
6.涉密人员在其它场所上国际互联网时,要提高保密意,不得在聊天室、电子公告系统、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保密管理制度10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保守公司秘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个性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三条: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状况银行帐户帐号;
2、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3、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4、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5、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6、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六条: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必须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八条: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九条: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务必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务必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条: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保密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确保客户及本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维护本公司的公正形象,防止泄密,本公司所有人员均有义务保守客户及本公司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人员及质量活动。
3.职责
3.1 实验室主任
3.1.1 落实保护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各项措施实施所需的资源和责任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或授权相关人员处理。
3.2 质量负责人
3.2.1 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违反本规定行为的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违规处理意见;
3.2.2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报告;
3.2.3 批准借阅保密资料。
3.3 资料员
3.3.1 按照本程序做好文件和记录的保密管理。
3.4 样品管理员
3.4.1 做好客户样品的交接工作,记录客户对样品及资料的保密要求。
3.5 测试工程师
3.5.1 对检测的过程、记录、报告内容做好保密工作。
3.6 监督员
3.6.1 负责保密工作的监督,如发现有泄密现象,应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
3.6.2 负责对相应责任部门进行随时考核检查并作记录。
4.保护措施
4.1 样品与资料的保密控制
4.1.1 业务员在接受客户委托时,要询问客户对样品以及技术资料的保密是否有特殊的要求,将特殊要求信息填写在委托单上,以便样品及资料在流转过程中接触到的所有相关人员知晓并按照其要求执行。
4.1.2 对于样品与资料的流转,只允许指定流转人员接触,其它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接触样品及浏览相关资料,因个人行为而导致的泄密情况将按照本程序内容进行处置。
4.1.3 样品管理员针对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样品在仓库存放时应给予充分的保密措施;资料员对客户所提供资料的存放不可较长时间的脱离其监控范围,以免为无关人员获得导致泄密,客户的任何资料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外借或无关人员查阅、复印。
4.2 检测过程和检测结果保密的控制
4.2.1 在检测过程中,检测人员应对检测的内容及结果保密,拒绝回答无关人员及外部来访人员有关样品信息及可能涉及到客户资料的问题。
4.2.2 样品和资料在检测过程中应该由负责的检测人员实时控制,不得较长时间脱离负责人员的监控范围,以免为无关人员获得导致泄密。
4.2.3 当客户需要参与及进行与其工作有关的检测活动或验证所需要检测物品的准备、包装和发送时,需要由质量负责人同意,由检测组主任或其指定人员陪同,在确保其它客户样品及资料信息安全的情况下进行,需谨慎对待客户提出的'问题及要求,以免涉及到其它客户样品及资料信息安全问题。
4.2.4 与检测有关的文件资料由资料员归档保存,未经允许不得泄露。
4.3 记录的保密
4.3.1 检测过程中的原始数据应记在原始记录单上,在检测项目的流转过程中,相关人员不得将原始记录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4.3.2 所有检测资料由管理组统一汇总并由资料员统一保管存档,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查阅,如需查阅需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4.4 电子资料信息的保密控制
4.4.1 检测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电子细聊信息在流转过程中,根据《计算机文件及数据控制程序》的要求,需由相关人员严格控制,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转发、打印及提供给无关人员浏览,在电脑中浏览的资料信息应实时受到相关人员的控制,相关人员在离开电脑前需要对其电脑显示的信息进行关闭或者屏蔽处理,以免无关人员擅自浏览导致泄密。
4.4.2 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手段传递的资料信息(包括检测记录、报告等)应明确收取人的信息,在确认收取对象确实为实际需要提供资料信息的收取人时,方可传输。
5.泄密的处置
5.1 监督员负责对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本公司任何人员发现他人有泄密行为,均有义务且有权报告给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组织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由实验室主任或其授权人员处理。
5.2 对泄密情况的调查及处理,质量负责人需根据《记录控制程序》做好相关的记录,交由资料员整理归档,必要时应报上级有关部门。
保密管理制度12
一、保密室应当设在有利于安全保密的地方,安装各项保密设施。
二、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室或者经指定的管理人员负责收发,有关调查案件材料、人事档案材料等,可由经办单位负责。领导同志亲启的文件,由亲启者拆封,若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拆封后应当交保密室登记保管。
三、对发出、收进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逐件进行登记、编号、办好收发手续。
四、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一律不得通过普通邮政进行。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时,必须进行登记及办理签收手续。
五、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制发机关规定的阅读范围,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传阅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在办公室内进行。
六、组织传阅秘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负责。
七、对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定期清查、清退,每季度进行清查、清退一次。
保密管理制度13
为加强我局计算机保密管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计算机及网络管理保密规定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和相关保密规定以及财政系统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2.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秘密载体有关规定管理涉密文件资料。
3.对网络资源和用户账户情况,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
4.加强对电子邮件和重要部件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保 护技术措施,保障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5.定期检查上网计算机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发生泄密事件要及时查明、上报和处理。
6.遵守机房纪律,不得在机房接待外来人员。
二、笔记本电脑保密管理规定
1.涉密计算机的管理按国家《计算机系统保密管理暂 行规定》执行。
2.笔记本电脑保密管理要严格执行保密部门保密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积极防范”、“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并遵守如下规定:
3.各股室要加强笔记本电脑管理,并落实责任人,制定 相应保密制度,采取的保密措施要与所处理信息密级的要相一致,其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涉密电脑使用前要经上级部门进行安全检测。
4.使用人要认真遵守保密规章制度,打印、处理、存储涉密信息要按规定进行密级标识,并按相同密级管理。
5.笔记本电脑原则上不准上网,确需上网的要办理审 批手续(同外网联网保密审批手续相同)。
6.笔记本电脑硬盘内不准存储国家秘密事项,同时,日常存放要严格执行贵重物品和密品管理制度,以防 被盗而发生失泄密问题。
7.笔记本电脑硬盘禁止打印、处理、存储涉密信息。 确因工作需要暂存涉密信息的笔记本电脑须加密存储,用后 及时删除。
三、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规定
1.涉密计算机一律不许上互联网。如有特殊需求,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报保密委批准后方可实施,上网涉密计算机必需安装物理隔离卡。
2.要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息上网必须经过单位领导严格审查,并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保密委同意后再发布信息。
3.涉密计算机系统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
4.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传输任何涉密信息。
5.上网人员要提高保密意识,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规定。
6.涉密人员在其它场所上国际互联网时,要提高保密意 识,不得在聊天室、电子公告系统、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 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 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 国家秘密信息。
四、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1.涉密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 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2.有涉密存储介质的股室必须单独保管并标明“秘密”标签。
3.因工作需要向存储介质上拷贝涉密信息时,须经主要领导同意保密委批准,同时在介质上按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
4.存有涉密信息的存储介质不得接入或安装在非涉密计 算机或低密级的计算机上,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单位, 下班后存放在固定地方。
5.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出单位的,经主管领导同意报保密委批准,报办公室备案。返回后要经保密委审查注销。
6.复制涉密存储介质,须经保密委批准。
7.需归档的涉密存储介质,在归档时必须单独归档。
8.各股室负责管理其使用的各类涉密存储介质,应当根 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按相应 密级的文件进行分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借阅、复制、传递和清退等必须严格履行手续。
9.不再使用的涉密存储介质应由使用者提出报告,由单 位领导批准后,交保密委同意后负责销毁。
五、 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的保密管理规定
1.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 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 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 安全保密人员和该涉密单位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必须在维 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
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2.各涉密股室应将本股室设备的故障现象、故障原因、 扩充情况记录在设备的'维修档案记录本上。
3.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设备,必须经保密小组和主管领 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 施。
4.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5.涉密计算机的报废由保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六、数字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的保密管理规定
1.用于专门处理涉密信息的数字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 按所接入设备的最高定密等级定密。
2.严禁将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具有打印、复印、传 真等多功能的一体机与普通电话线连接。
3.严禁维修人员擅自读取和拷贝数字复印机、多功能一 体机等涉密设备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
4.涉密电子设备出现故障送外维修前,必须将涉密存储部件拆除并妥善保管。涉密存储部件出现故障,如不能保证安全保密,必须按照涉密载体销毁要求予以销毁;如需恢复其存储信息,必须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具有数据恢复资质的单位进行。
保密管理制度14
(1)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
(2)如在网上发现反动、黄色的宣传品和出版物,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泄露国家机密的情况,要及时报网络管理员措施,同时向校领导报告。对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3)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开设BBS,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
(4)涉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
(5)对校园网内开设的合法论坛网络管理员要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取缔未经批准开设的.非法论坛。
(6)加强个人主页管理,对于在个人主页中张贴、传播有害信息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并删除个人主页。
(7)校内各机房要严格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引导学生开展健康、文明的网上活动,杜绝将电子阅览室和计算机房变相为娱乐场所。
(8)对于问题突出,管理失控,造成有害信息传播的网站和网页,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和清除;对于制作、复制、印发和传播有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9)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网络管理员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维护校内稳定。
保密管理制度15
一、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资料、文件;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联网微机、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院领导同志阅文制度
1、严守党和国家机密,自觉执行保密纪律,积极支持和做好保密工作。
2、坚持在办公室阅办文件,使用完后随即退回院机要秘书。做到不乱放、不横传。
3、不携带文件、资料游览、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4、严格履行文件管理制度,借阅必须办理借阅手续。会议带回的文件,及时交机要秘书登记,不拖延、不积压。
5、文件传阅夹内的文件,严禁私自取走,因工作需要使用,须经机要秘书办理手续。
三、中层干部保密制度
1、模范地遵守保密法规和各项保密制度。
2、保管好秘密文件,离开办公室时要把文件锁入办公桌内,阅完后及时退交秘书人员。
3、不准携带秘密文件回家阅办,不准携带秘密文件外出,确因会议要求,必须携带时,要指定专人管理或本人亲自管理,严防丢失。禁止携带秘密文件到公共场所。
4、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秘密资料、文件要及时交党办、院办机要秘书登记保存,需要时再履行借阅手续。
5、在涉外活动中,要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严格遵守涉外保密纪律。
6、不准在家属、子女和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机密,以及学院内需保密的事项。
7、不准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学院内需保密的事项。
8、发生失、泄密事件,要积极报告,造成重大损失应严肃处理。
四、部门工作人员保密守则
1、要坚持党性,坚持原则,以身作则,模范遵守保密制度和纪律。
2、对文件、资料要及时阅办、清退,不积压、不横传、不丢失。
3、密级文件必须在办公室阅办,不准带回家,不准给家属、子女及亲友阅读,要教育家属子女不要打听或旁听他们不应该知道的秘密。
4、重要会议内容、人事变动、秘密数字,不准泄密,不在家里和公共场所谈论机密,不在普通电话和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5、不准携带秘密文件游览、参观、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外出开会或工作,确需携带的秘密文件,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6、凡参加各种会议带回来的秘密文件、资料等,用完后一律交有关部门统一保管。
五、机要人员保密制度
1、机要工作人员要由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质优良,作风正派,组织观念好的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担任。
2、必须牢固树立保密观念,忠于职守,坚持原则,遵守纪律,做到不丢失文件,不泄密。
3、严格密级文件、重要资料的管理,做到安全、保密,文件的收发、传递、催办、立卷、归档工作,要及时准确。
4、密级文件、重要资料不得擅自抄录、翻印、复制、携带外出。对密级文件、人事变动、重要会议内容和保密数字,不得泄露。
5、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普通电话和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听到别人谈论秘密时,要加以劝阻制止。
6、文件收发室、机要文件室、档案室、打字室等重要部门要严加防范,随时锁门,不准闲人私自出入。
7、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等应登记造册,经领导批准后,送市委、市府办公厅统一销毁(学院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登记造册后,送交学院党办、院办统一销毁)。
8、工作调动时,要认真履行工作交接手续,对丢失的文件、失密、泄密事故,要严肃查处并及时上报。
六、文件管理制度
1、文件必须实行专人管理,文件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如有变动,要及时报告保密委员会,要严格交接手续,交接不清不得离任。
2、文件收发、阅办等各个环节要做到制度严、手续清。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3、上级文件一律严格按规定登记、编号,使之件件安全,份份有据可查。
4、文件传阅,夹内要设有文件清单,以备查对。传阅时由办公室机要秘书直接送阅,严禁领导人之间、处室之间横传。
5、文件借阅要有手续,使用完后,按时退还。
6、文件要定期清理、核对,确保文件安全。
7、文件管理措施,将文件存放在铁皮橱内,门窗要有安全设备。严禁将文件存放在不安全的地方,以防文件丢失。做好文件的防蛀、防腐、防潮等工作,以防文件损坏。
8、上级文件、资料,不得擅自销毁。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要填写登记表,上送市委、市府统一销毁。
七、复印保密规定
1、严禁复印中央、省、市委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密级"以上文件;严禁复印中央、省、市负责同志的重要讲话稿及上级规定不准翻印的其他资料。
2、复印机必须专人管理使用,操作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未经批准或不符合签批手续的,不得擅自复印。
3、严禁将各种内部文件、资料,到营业性的复印场所复印。
4、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失、泄密事件的,要追究其单位责任人和复印机操作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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