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16 18:15:03 赛赛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通用27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通用27篇)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1

  为确保师生在校课后服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1、参与课服教师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参与课服教师如有事请假,一定要提前做好调课安排,办理请假手续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参与课服教师要严格执行课堂常规,规范课堂行为,课服期间有问题,及时与值班领导和学生班主任取得联系。

  4、课服管理员必须加强巡视工作,加强学生消防安全意识,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人身事故发生。

  5、严禁参加课服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远离陌生人,以防受骗。严禁课服时间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6、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服务,需提前向班主任或课服老师请假,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2

  为确保师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程序规范,保证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实效性,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一、相关人员职责

  原则上全体教师参加课后服务工作,由各年级组安排教师服务日期。教师不得擅自离岗或缺勤,校长室每天安排2名行政领导值日检查。

  1、课后服务教师职责:

  (1)服务教师依据不同接领时段名单清点学生人数,按学校安排,带领学生到规定地点进行活动。

  (2)服务教师必须提前做好计划,有充分的准备,避免放养式管理。

  (3)在课后服务过程中,教师必须密切关注学生活动状态,确保学生安全。

  (4)课后服务时间,如遇突发状况,教师必须及时做出处置,必要时向当天值日领导汇报,由学校启动应急预案。

  (5)课后服务结束后,服务教师须亲自将学生送到校门口,学生全部走后方可离开。

  2、值日教师配合工作:

  (1)按照《教师值日岗位职责》中要求的时间点,护送学生出教室到接送点,不要提前或推迟。值日教师在接送点陪学生到下班前2—3分钟左右,才可组织剩余同学整队带回到门卫处(遇下雨天时,值日教师下班前把教室里剩余学生整队,直接带到劳技教室)。

  (2)原则上,教师在放学后不留学生补缺补差。如出现滞留情况,以“谁留谁负责”的责任,教师要负责和家长事前沟通好接送时间,并把滞留学生送到课后延时服务点,做好交接。

  3、班主任配合工作:

  (1)要求家长按照选择的放学时间点和校车,保证及时到校接领学生。

  (2)家长如未能按时接送,需要在第一时段放学前电话联系班主任,确定接领时间点。

  (3)提醒值日的学生,16:10前完成值日,不滞留学校,错过接送时间,及时联系家长,并到课后服务班级等候。

  二、课后服务管理要求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

  组员:

  2、时间节点及要求:

  ①周一~周四:

  (1)15:05—15:40

  开展快乐30分,15:40值日护送教师清点队伍,统计当天看护学生数,将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带到指定教室。其余学生带到指定地点离校。

  (2)15:40—17:30

  服务教师清点当日学生数,学生集中指定班级开展作业辅导,17:30看护教师将学生带到指定地点离校。

  (3)17:30之后如果还有个别滞留学生,带到门卫处进行交接。

  ②周五:

  周五放学后—17:30

  服务教师清点当日学生数,学生集中指定班级开展作业辅导,17:30课后服务教师将学生带到指定地点离校。

  每天2名负责行政领导参与课后服务,在不同离校时间到学校正门口,维护学生秩序,开始安全看护。如遇下雨天,到室内看护点等候。带班汇报。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3

  根据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区教育局的文件精神,从本学期起,我校将实行课后看护服务。为确保师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程序规范,保证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实效性。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一、服务教师的基本职责:

  ①、服务教师每天要清点人数。

  ②、服务教师按学校安排带领学生到规定地点进行活动。

  ③、服务教师必须提前做好计划,备好课,有充分的准备,避免放养式管理。

  ④、活动中,服务教师必须密切关注学生活动状态,确保学生安全。

  ⑤、课后服务时间,如遇突发状况,教师必须及时做出处置,必要时向学校领导汇报,由学校启动应急预案。

  ⑥、课后服务结束后,服务教师须亲自将学生送到校门口,学生全部走后才离开。

  二、服务教师考勤方面:

  1.凡是未请假擅自不参与课后辅导者。

  2.凡是一月内请假五次者。

  3.凡是一周内活动迟到三次者。

  4.凡是中途擅自离开者。

  在行政领导检查,发现服务教师违反以上条款,将定为不合格等级。

  三、服务教师记律方面:

  1、在辅导期间玩手机,在教室里接打电话。

  2、纠结校外人员,到校进行商业行为。

  3、不服从行政领导管理,教导处安排。

  4、在活动开展时体罚学生。

  在行政领导检查,发现服务教师违反以上条款,将定为不合格等级。

  四、校级领导检查人员、时间安排: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五、课后服务安全方面:

  1.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教职工请假不事先办理手续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又无故超假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教师严格执行课堂常规,规范课堂行为。

  4.在看护期间行政人员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5.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日常规定。

  6.严禁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远离陌生人,以防受骗。

  7.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8.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

  9.严禁学生在校进行危险性游戏。

  10.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人生事故发生。

  11.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看护,需提前向班主任或看护老师请假。在看护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校,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4

  暑假来临,针对部分特殊家庭暑期照管孩子难的现状,落实为民办实事的教育初衷,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帮助家庭确有需要的学生过好暑假生活,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要求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暑假延时服务工作。

  目的意义

  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关系到学生健康成长和广大家长的切身利益,是确实落实”双减“政策,解决家长后顾之忧的重要举措。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实现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学校发展更有温度、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工作原则

  暑期延时服务以xx市xx小学校为实施主体,面向学校确有延时服务需求的家庭和学生(不含毕业年级),为学生提供基本服务,缓解暑期部分家庭孩子看护难问题,保障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课后服务工作内容

  (一)延时服务对象

  在我校就读且确有需求的1-5年级学生。

  (二)课后服务方式及内容

  1、服务时段

  暑期延时服务时间(不含非工作日):xx月xx日—xx月xx日;延时服务时间每天8:30—17:00。

  为了给家长接孩子提供便捷,课后服务期间实施弹性离校。如有特殊情况家长可提前告知课后服务老师,教师上报学校当日值班干部。做好登记学生方可离校。

  2、服务方式:根据人数重新组班,即:跨班级、跨年级统筹组班集中。

  3、服务内容:与“十个一”项目的实施相结合,督促学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和答疑,每天组织读书及文体活动等;与德育活动相结合,将课后服务延伸到校外,开展研学活动、社会课堂活动等。

  4、服务人员:学校教师统一辅导,每天安排一名学校干部进行巡查;

  5、遵循机制:“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机制;通过全体学生家长会和学校公众号发布并解读学校的方案,确保每一个家长了解托管时间、服务内容、组织形式等内容。对于家长提出变更托管需求的申请,班主任及时上报教导处,教导处根据情况进行编班或插班,确保孩子能按时入托;

  保障措施

  1、确保安全。坚持立足学生实际,将安全目标列在托管工作的第一位,采取班主任接收、轮值教师点名、家长确认离校等“无缝衔接”交接措施。强化活动场所防疫安全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2、规范管理。课后服务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不与无资质的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3、服务原则。尊重家长意愿,全面落实一生一策,尊重家长的意愿和灵活性。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5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xx〕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特制定“济南市鲁矿第一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针对我校下午放学后存在接送难问题开展课后延时服务,是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学校规定的课程教学之外开展的便民性服务措施,是坚持以生为本育人理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更好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改革举措,更是主动回应家庭需求,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二、工作原则

  我校在课后服务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在家长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根据家庭所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坚持公益服务原则。学生延时服务应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

  3、坚持安全至上原则。各班、小组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保工作,做到有人监管、有安全措施、有统一组织,确保师生安全。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具体要求

  (一)课后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二)课后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为学校工作日早上上课前、午间休息和下午放学后(周四教师学习除外),一般情况下冬季到17:00,夏季到17:30。

  (三)服务形式

  早间以巡视看护为主,组织早到校学生开展晨间诵读;午间以午间配餐和午休为主;下午放学后以有组织的社团活动及其他学习活动为主。

  (四)课后服务内容

  主要内容有辅导学生有效完成作业,并进行重点、难点的指导和辅导;带领学生观看具有教育意义的优秀影片和学习资源;在各个开放书架、班级图书角或是图书馆进行自主阅读;带领学生参与各类科普、体育和娱乐游戏、社团等活动,也可以安排其它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活动育人课程。

  (五)课后服务程序

  我校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事先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服务内容公示、学生选择、家长申请、班级审核、校长审定、学校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托管申请,学校审核申请并与家长签订相关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

  五、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专门服务工作机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檢査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学习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4、考评表彰

  为提高课后服务的管理成效,学校将制定有关课后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将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6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7

  (一)政府指导,属地管理。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放学后校内课后服务的统筹管理职责,发改(价格)、财政、人力社保等部门共同做好校内课后服务政策制定、指导管理工作。

  (二)学校主体,加强合作。校内课后服务实施主体是学校。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中小学放学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校内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事先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准入条件、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鼓励学校返聘退休教师,招募学生家长、社区志愿者等担任义工,一起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三)合理收费,规范使用。校内课后服务收取适当费用,以保证校内课后服务的正常运行,但必须始终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课后服务费具体标准,由县发改委会同县教体局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确定,向社会公布。校内课后服务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由学校根据实际支出列支,用于课后服务等开支。

  (四)教工参与,合理取酬。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在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前提下,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按照参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见相关部门制定的操作细则。

  (五)落实责任,保障安全。切实完善学校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工作人员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做到课后服务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8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基发[20xx]24号)要求,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学习、工作、生活,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主要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校园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工作、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具体负责校园安全工作(安全副校长为校园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法制副校长)协助校长负责校园安全工作。

  3、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现场指挥系统

  日常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各主管领导各负其责,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突发事件的临时指挥实行值班制度,即值班行政领导负责,再逐层报告。

  四、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值班人员—>行政值班人员—>校长—>教育局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9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淮北市教育局的要求,从本学期起,我校将实行课后看护服务。为确保师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安全,保证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实效性。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

  一、服务值班领导的基本职责

  1、当天服务值班领导为当天课后服务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当天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

  2、值班领导要统计当天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人数,统计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在岗情况。

  3、值班领导要密切关注活动状态,确保学生安全。

  4、值班领导要督促服务人员打扫卫生,注意保洁。

  5、负责晚上值班的领导在放学时要到校门外的十字路口疏导交通。待学生离校后方可离开。

  6、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处置,并把处置情况上报校长。

  二、服务教师的基本职责:

  1、服务教师每天要清点人数。发现有迟到、缺勤等问题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下午放学后有缺勤现象的要及时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及时和家长联系。

  2、服务教师负责对看护的学生进行管理。活动期间不得擅自离开。

  3、活动中,服务教师必须密切关注学生活动状态,确保学生安全。

  4、课后服务时如遇突发状况,教师必须及时做出处置,必要时向学校领导汇报,由学校启动应急预案。

  5、晚上课后服务结束后,服务教师须学生全部走后才离开教室。

  6、服务教师记律方面:

  (1)严禁在辅导期间在教室里接打电话。

  (2)服从学校统一管理,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服务期间不擅离岗位。

  (3)有特殊情况需要向校长请假。

  (4)在活动开展时不得体罚学生,不要和学生发生口角。

  三、学生安全管理要求

  1、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2、班主任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

  3、严禁学生在校进行危险性游戏。

  4、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事故发生。

  5、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看护,需提前向班主任或看护老师请假。在看护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校,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6、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看护资格:

  (1)纠结校外人员到校滋事者;

  (2)顶撞、不服从老师管理者;

  (3)随意丢弃垃圾经教育后不改者;

  (4)故意破坏教室或活动场所公共财物者。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10

  一、学校成立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分工和责任。

  二、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学生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平安。要定期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排除。

  三、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监督好辅导教师的延时活动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责令整改。

  四、延时服务放学时辅导教师须组织学生整队,按指定的路线带出校门。

  五、对不遵守相关延时服务规定的'学生,辅导老师须及时批评教育,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教师要进行追责。

  六、加强门卫管理,家长如有来访,在联系上教师后,教师须到传达室外接待,家长不得进入校园。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的学生,辅导老师接到家长假条后,将学生送至传达室处教给家长来接。

  七、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定期、不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发现回题及时通报。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11

  为切实做好“课后服务”工作,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1、值班老师必须提前五分钟到达值班教室,与前一节课老师做到无缝对接。不得迟到、早退,中途擅自离岗,不得旷课。

  2、周一~周四,由最后一节课值班教师负责整好路队,清点学生数,护送出学校。周五由班主任负责护送路队。不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应由各办公室轮值派专人统一护送到校外,以确保安全。

  3、周五下午课后延时服务为社团课。要求每个社团在学期初制定好一学期课程活动安排表,每周四前根据活动安排表中本周教学内容撰写好教案交蹲点行政检查,检查通过后方可上课。

  4、值班老师必须全程关注每一位学生,确保学生安全有序地学习、活动,做到学生不带书面作业回家。并对完成的作业进行批改,至少批改完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作业。

  5、值班教师在服务过程中不得坐着上课(若有特殊情况需先报备蹲点行政),不得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不得玩手机,不得接打电话。

  6、不得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提倡利用后5~10分钟对学生作业中普遍出现的问题进行点评)。

  7、值班教师在服务过程中应注意因材施教,可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分层布置适量作业。一、二年级应布置20分钟以上作业量,三年级应布置25分钟以上作业量。

  8、值班教师需耐心、细致地对学生进行作业辅导,不得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9、值班老师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全权负责值班时间内的学生安全。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做出处置,必要时立即向蹲点领导汇报,由学校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10、值班老师负责值班教室的.环境卫生,保持教室桌椅整齐、地面干净。第二节课值班教师负责组织学生打扫好教室卫生,整理课桌凳。

  11、学校安排检查人员每天不定时巡查、记录、通报,并做为“课后延时服务”考核的依据。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12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群众满意教育为根本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竭诚为家长服务、为学生服务,认真解决学生课后无人照管和学业无人辅导的难题,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推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满足学生课后服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以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指导,在放学后组织学生参加作业辅导、体育锻炼、艺术教育、兴趣活动、自主阅读,减轻家长负担,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在上学日放学后进行,每天2小时。冬季15:00—17:00,夏季16:00—18:00。

  根据家长实际需求,可以提供1小时的延时服务。

  根据家长实际需求,每天提供不同时长的课后服务供学生和家长选择。

  根据家长实际需求,提供周一至周五不同天数的课后服务供学生和家长选择。

  允许学生中途参与或退出课后服务。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主要开展作业辅导和素质拓展活动,并根据情况调整服务计划。服务内容主要有三大模块:体育运动、作业辅导、社团活动。

  1.体育运动是集体锻炼30分钟。

  2.作业辅导包括自主作业和课业辅导。引导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课业辅导帮助。

  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加强阅读指导,指导学生开展大阅读,充分利用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等资源,供学生开展自主阅读活动。

  3.社团活动包括文体活动和其他活动。组织开展艺术类、体育类校本课程,学生结合兴趣爱好,采取自主选课的方式参加。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类素养提升作为努力方向,充分利用本地文化、人才资源优势,设计开展体验式、互动式、情景式活动课程。

  社团活动指导教师安排:有特长的老师写出申请,制定好活动方案内容,向学生公示,学生自主选择。

  每个社团人数控制在25-30人,取得社团结业证的同学原则上不重复参加同一个社团活动。

  四、服务组织及责任分工、

  (一)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成 员:

  (二)责任分工

  1.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1)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及学生、家长要求开设不同学科的课程。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品社、科学等学科的作业辅导课,丰富的兴趣活动课及学生综合实践活动。

  (2)检查监督每日课后服务情况,根据各项考核制度做好记录,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3)处理课后服务期间的突发应急工作。

  (4)必须在最后一名学生安全离校后方可离岗离校。

  2.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分工:

  (1)负责班级课后服务学生的人数清点及记录,对缺席学生做好原因调查与登记。

  (2)负责组织好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安全。

  (3)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在课后服务期间讲授新课。

  (4)在课后服务期间,不得接打电话或随意离开。

  3.门卫人员责任分工:

  (1)在课后服务工作期间,凡是出校门的学生必须出具班主任签的请假条,在监护人看护下方可离校。

  (2)外来人员在课后服务期间不得进入校园。确实需要进入学校的,必须征得值班校长同意后,和要找的人取得联系,由所找之人带领其进人校园,填写好外来人员入校记录,离校时填写好离校时间。

  (3)门卫人员每天必须着装执器械在岗警戒,必须在最后一名学生安全离校后方可离岗离校。

  五、制度要求

  学生课后服务遵循“自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工作制度,在充分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立足需求,科学合理确定服务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等,并主动告知学生、家长。

  1.学校以学期为单位编制课后服务计划,提前告知家长活动内容、费用、监督渠道及家校责任。

  2.学生是否参加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

  3.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确保服务学生在校安全。

  4.体现“服务至上”的宗旨,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服务。

  5.达到高效服务的要求,精心设计、精心安排、精心运作、有序服务、有效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

  6.所有参与服务人员应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的要求,落实学校保护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7.收费标准参照《关于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2019〕96号)标准执行4元/天,对于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用。学校收取的课后服务费用要全部用于对参与服务教职工的补助,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接受教育局、物价局、学生家长监督。

  六、保障措施

  1.加强教师管理

  服务教师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学生观,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按照规定时间组织服务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按时到岗的要及时请假;做好学生的考勤和交接工作,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督促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加强对学生的'个别辅导;主动与家长取得联系,及时反馈学生情况。

  2.加强学生管理

  学生应在规定区域内活动,有事必须向老师请假。要讲文明礼貌,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公共卫生,创造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要认真完成课后作业,不懂的问题及时请教老师;有事离校回家必须向老师办理请假手续。

  3.加强安全管理

  (1)拟订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制定管理制度,处理课后服务工作的日常事务。

  (2)配置各班课后服务人员、建立学生档案,督导教师高质高效做好课后服务工作,不断改进课后服务内容与辅导方式。

  (3)搞好课后服务期间学校卫生管理,不断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4、建立预案、保障安全

  (1)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课后服务期间学校安排领导、教师值日,负责课后服务期间纪律巡视和安全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课后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2)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安全事故处理程序,确保对突发事件能够迅速有效进行处置,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严防避免安全责任事故。加强学生溺水防范、校车安全、食堂食品安全、校舍安全、用电安全、暴力伤害防范,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严防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3)筑牢校园安全屏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守牢校门口安全第一道防线。

  七、教职工激励办法

  1.课后服务费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不得挪作他用。费用使用情况要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2.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在工作量计算、评先树优、职称评聘中予以优先。

  3.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因参加课后服务而产生的加班时间,可以在调好课的情况下于第二天上班时间执行弹性管理。

  4.为参与课后服务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13

  1、本校所用校车须为按照国家校车标准制造的中小学专用校车。

  2、本校校车必须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校车接送牌,并注明行驶路线和编号,在进出校门时必须挂好。未载学生上路行驶时不得使用校车标牌、标志和停车指示标志。

  3、严禁酒后驾车,在接送学生时不准无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员代驾。

  4、不开违章车、斗气车、故障车、英雄车。

  5、驾驶校车时需中、低速行驶,注意避让,避免急刹,车门车厢未关闭不准启动校车。

  6、按规定定期检测校车,检查、保养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内部整洁不出脏车。

  7、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得有抽烟、进食、接听手机、聊天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8、校车上路前必须对车辆的制动、转向、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零部件是否存在安全问题进行排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行驶。

  9、校车驾驶员行车途中要注意车载各类仪表的`工作情况,发动机、底盘是否存在异响、制动转向系统是否正常。

  10、接送学生时需开启gPS卫星车辆定位导航系统和3g实时监控系统。

  11、必须办理50万/座的校车座位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12、车辆未停稳时,禁止开门上下学生,并注意行人和其他车辆动向。

  13、校车接送学生遇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应加大车辆横向及纵向距离。

  14、校车应在公安部门核准的线路上行驶,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

  15、在核准线路上确有无法避开的危险路段,应提请道路或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标准对上述路段设置安全防护装置、限速标志、警告牌等。

  16、校车行驶速度不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或遇雨、雪、雾、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时速不超过20公里;在校内行车不超过5公里。

  17、校车随车需带好有效灭火器、安全锤、停车警告标志、急救箱、车内通道禁止堆放杂物保持畅通。

  18、校车禁止在接送学生途中进入加油站加油,应在空车时加足油料。

  19、校车上有学生、发动机引擎熄灭前,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20、副驾驶座位上不得安排学生乘坐。

  21、校内禁止鸣笛,禁止在校内设置禁行标志的路段行驶和停靠。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14

  一、加强安全教育。体育教师在体育课、课间操、课外活动和运动竞赛中,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造成运动伤害的原因、后果和预防措施,要求学生在体育活动时遵守纪律、思想集中、严肃认真、掌握科学锻炼方法。

  二、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要使学生知道每一项运动动作的技术要领,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应该注意的事项。教师应耐心地指导学生练习,并多做示范动作。要加强运动安全保护,并逐步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和互相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教学组织。严格活动纪律,严格规定运动程序,克服体育活动中打闹、涣散的现象。

  四、体育教师要与班主任密切合作,建立学生体格检查制度。对于有病与体弱的学生,指导他们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

  五、体育场地和器木才等设施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与学生年龄、特点相适应。体育教师和体育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合理划分运动场地和设置警戒标志,并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运动秩序和规则。场地、设备应注意经常检查,及时修理,消除隐患。

  六、进行铅球、垒球等投掷运动时,特别要加强组织、严格纪律、认真保护。

  七、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衣着应符合安全要求,一般要求穿运动服和无跟软底鞋。衣服要宽松,不应穿带有口袋的制服,身上不要佩带金属徽章、别针、小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质物体等。

  八、课内外体育活动要严密组织,严格纪律。体育设施必须安装牢固。学生不得攀爬有关体育设施,如:蓝球架等。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15

  一、学校登记在册的需要课后服务的学生须在课后服务当天,班主任(第二节课上课教师)当面对课后服务学生考勤。

  二、有事暂时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须向课后服务班主任请假说明情况,并写出书面请假条(向原班主任请假也可以,但必须做好交接)。

  三、课后服务班主任必须保管好学生请假条,掌握好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数量及活动情况。

  四、每次课后服务结束后,课后服务班主任须清点人数,逐一交送学生家长。

  五、每天负责学生课后服务的教师,放学时到课后服务办公室签字,当天忘记签字的课后服务老师可写情况说明由值班领导签字后补签,教师课后服务签字表是计算课后服务工资的依据,任何人不得代签,谁签字谁负责,值班领导不履行职责,扣发值班领导及代签教师当天课后服务费。

  六、负责学生课后服务的教师有事不能参加,须提前向教务处请假说明理由,教务处负责协调其他教师替代。

  七、课后服务教师不得早退、迟到(2分钟未到教室或2分钟提前离开教室)。迟到、早退一次扣发当天课后服务工资的四分之一。

  八、本制度最终解释权由中心小学校委会负责。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16

  为切实做好“课后服务”工作,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基发【20xx】24号)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1、值班老师必须提前五分钟到达值班教室。

  2、值班老师必须按照名单做好点名和记录工作。

  3、值班老师必须全程关注每一位学生,确保学生安全有序地学习、活动,不得擅自离岗。

  4、值班老师必须根据放学时间,准时将学生排好队送达放学点,并交到家长手中。

  5、学校安排行政人员每天不定时巡查、记录、通报。

  6、值班老师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全权负责值班时间内的学生安全。

  7、值班老师负责值班教室的'环境卫生,保持教室桌椅整齐、地面干净。

  8、值班期间,如未能按上述要求完成值班工作,酌情扣发值班津贴。值班老师的履职情况将与学校年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及岗位评聘等相结合。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17

  第一条加强课后服务政策宣传

  各校(园)要进一步加大对课后服务工作的政策宣传,大力宣传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惠民生、得民心的民生工程,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各校(园)每学期要定期通过学生、家长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课后服务管理,创新服务模式,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第二条坚持自愿选择原则

  各校(园)要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不得要求全校(园)学生都参加或规定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比例。不得诱导没有需求的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课后服务。

  第三条规范课后服务时间

  各校(园)要结合家长需求科学合理安排、规范课后服务时间,同时尽可能创造条件为早到学生开展晨练、晨读等活动提供服务。周一至周五下午课后服务时间每天不超过两课时(每课时40分钟);为确保学生安全,要根据季节、时令变化调整课后服务时间,夏秋季课后服务时间最晚不超过18时,冬春季课后服务时间最晚不超过17时30分。

  第四条丰富课后服务内容

  各校(园)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发挥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科学、合理的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在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对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合理安排弹性上学、在校午餐、在校午休、课后托管(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作业辅导、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以及拓展训练等);对有节假日兴趣特长培养需求的学生,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组织开展体育、艺术、科普、社团活动和拓展训练等。不得将课后服务变成单一的自主学习,坚决禁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第五条规范课后服务收费

  各校(园)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按照“家长自愿、成本补偿、非营利性”原则,适当收取费用。

  1、周一至周五:以辅导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等为主要内容的“辅导类”课后服务,其收费标准不超过120元/生/月;以体育、艺术、科普活动、拓展训练等社团及兴趣小组为主要内容的“兴趣类”课后服务,其收费标准不超过140元/生/月。

  2、双休日、寒暑假:课后兴趣活动服务按每生每天不超过25元的标准收取。

  3、实行按月和按实际开展课后服务时间收取费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搭车收费。对残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家庭子女予以减半收取。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学习辅导。

  第六条完善费用核算、管理制度

  1、各校(园)课后服务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收费用缴入财政专项账户,专项用于课后服务成本开支,包括教师补贴和管理费用。学校按财务支出管理规定,按月到市核算中心进行课后服务成本开支报账。

  2、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补贴原则上辅导类不超过100元/课时、兴趣类不超过120元/课时,以实际服务时间(课时量)核算。每节课只能安排一位老师服务。

  3、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给予适当补贴。行政管理人员每月补贴总额不得超过直接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发放平均额的50%,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管理费用不超过该学期全部费用的15%。

  4、每学期末或服务结束时,各校(园)要按校务公开要求公示课后服务费用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并向家长和社会公开课后服务开展情况、成本、收支等,课后服务费用节余部分全部清退给学生。学生中途停止接受课后服务的,根据接受课后服务的时长占比收取费用,剩余部分应予以退还。

  第七条强化课后服务安全管理

  各校(园)要将安全放在首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行政领导值班、考勤、考核、课后服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领导值班、考勤、考核、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要加强与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的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第八条严肃课后服务工作纪律

  各校(园)要充分认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现实意义,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将好事办好。教体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课后服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严厉查处学校课后服务开展过程中强制没有需求的学生参与、诱导或变相要求学生参与、利用课后服务组织补课或上新课、违规收费等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各校(园)根据本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园)实际制定本校(园)管理办法报教体局审核通过后执行。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18

  一、学员管理制度

  1、学员参加课后服务,须自觉遵守学校课后服务的一切规章管理制度。

  2、学员应以《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已,不做有损于“课后服务”的事情。

  二、课后服务教师“八不准”

  1、尊重学生自愿原则,不准胁迫或变相胁迫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2、不准上新课。

  3、不准私下乱收费。

  4、不准收取学生任何有价值的物品。

  5、不准以任何形式体罚悔辱学生。

  6、不准为民办培训机构推荐学生。

  7、不准以课后服务为资源,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8、不准向学生推销教辅读物或其他商品。

  三、考勤制度

  1、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2、工作时间内不得随便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否则按旷工处理;公假、事假、丧假、婚假、探亲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但均需先办理请假手续。

  3、教职工不影响工作和学员学习为原则,病假要有医生证明、病历和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学校领导统一协调与安排教师代课。

  4、值班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班,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否则不能擅自调动。

  5、值班室人员,有电话要作记录,如有紧急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

  四、教育活动管理制度

  1、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教育活动内容具有科学性且注重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着重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兴趣及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心理品质。

  2、教师热爱事业,热爱学生,全面关爱学生。

  3、教师根据服务情况,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认真制订学生活动计划。

  保管统计工作。

  2、制定课后服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3、课后服务档案工作按照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建立专门的档案工作机构,形成分管领导负责专人管理的机制。

  六、教室管理制度

  1、做好防范工作,定期检查电保护、灭火等安全设备,使计算机使用的安全。

  2、机房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控自启用机房设备,保持机房、仪器整洁有序。

  3、按配备标准和数学要求及时购置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编号后分类存放。

  4、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要凭单据及时定期清点,做到账物符合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5、根据教育活动安排,及时做好课前准备及调试工作,使用完毕,做好使用记录和楷案资料整理工作。

  6、做好计算机和相关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计算机和相关计算机设备正常运转。

  7、使用结末后关闭电源、关好门窗。

  七、书法艺术室管理制度

  1、绘画书法室是学生绘画专用室,未经管理人员批准请不要随便进入。

  2、进入绘画书法室后,请自觉进入各自的位置,并保持对的安静,不得追逐打闹和乱碰桌子,时刻保持室内整洁。

  3、绘画书法室内的一切写生实物及作品,未经管理人员许可,请不要随意触摸,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下课离开教室前,请准备好自己的物品,听从任课教师或管理人员的安排,门窗关好,桌摆放整齐,有序离开教师。

  5、绘画书法室的`财物属于绘画书法室专用,如需借用,请先经学校批准,办好外借手续,并如期完好归还。

  6、管理人员要定期安排学生打扫好本室卫生,桌椅摆放整齐。

  7、管理人员要锁好门窗,配合学校,做好本室的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失职造成损失,按程度追究事故负责人的责任。

  八、舞蹈室管理制度

  1、学生进入教室不得高声喧哗、打闹、学生不得随意开关、触摸电器设备,学生应注意保持教室整洁,不准乱涂乱画、乱扔垃。

  2、室内的设施、器材由使用本教室的教师和辅导员负责保管,不许外借及随意移动。如有自然损坏,应及时报告,人为损坏照价偿。

  3、舞蹈室供排练舞蹈、训练形体之用,其它活动不得进入。校外人员借用,须经“课后服务学校”领导批准。

  4、每次使用完毕应收拾好有关器材,将舞蹈用具摆放整齐。

  九、运动场管理制度

  1、爱护场内各种设备、设施,进入场内请穿运动鞋,严禁穿硬底鞋、高跟鞋和带铁钉、铁掌的鞋进入场地。

  2、场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腐使性物品入内。

  3、请保持场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吃口香糖及携带含糖类有色饮料或食品入内。请勿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杂物。

  4、禁止挖、抓胶粒、石英砂,禁止拔、割草叶。如人为破坏人工草皮和胶场地等体育设施,一律以平方米为单位照价偿,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除学校所需器械外,其它器械未经同意,一概不准带入场内。禁止铅球、标枪、铁饼等高坠落式运动在塑胶和草坪上进行。

  6、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于劝图不所者,符进行必要的处罚。

  十、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1、图书阅览室要为课后服务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阅览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叠记和注销登记三种账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或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图书只供查阅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不得出借。

  十一、综合实践活动室管理制度

  1、教师参与学生选题、活动计划的制定,不包办代替,要以学生为主。

  2、在学生活动圈,教师必须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创设必要的条件,必须针对每次活动特点,提出活动安全的要求,确保学生安全。

  3、学生在综合实践过程中要教师在现场有效指导,确保学生能按计划顺利实施,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向教导处说明情况。

  4、在活动后,教师必须及时指导学生收集有关材料和数据,整理好作业档案袋。

  5、教师要了解学生实践活动的全过程,用发展的角度对学生的评价。

  6、导师团成员应掌握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有关信息,帮助解决活动过程中的困难。

  7、指导教师发现其它情况应及时向学校汇报。

  8、室内操作要保持安静,不要大声喧哗、打闹和随意走动。

  9、实践完毕之后,应将物品摆放整齐。

  10、室内物品未经允许不得带出室外,损坏的东西要赔偿。

  11、注意室内清洁卫生,每天由值日生暗示清扫室内卫生。

  12、离开综合实践活动室时,要关闭电源,关窗锁门。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19

  为切实做好“课后服务”工作,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基发【20xx】24号)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负责放学的老师与值班老师交接

  1、负责放学的老师每天按时组织相关学生安静有序地排队送达指定教室。

  2、如有学生请假,负责放学的.老师要告知值班老师,并送交书面请假条。

  3、值班老师做好点名工作,并按座位表安排学生在规定位置就坐。

  4、值班老师组织、督促全体学生安全、有序地学习、活动。

  二、值班老师与家长交接

  1、值班老师根据各年级放学时间(一二年级:17:15;三四年级:17:30;五六年级:17:45)准时整队,组织学生安静有序地排队,送达指定放学点。

  2、值班老师将每一个学生安全地送交家长。

  3、如有家长未能准时来接,必须联系到相关家长,确保学生安全

  4、值班结束,值班老师需填写好值班日志。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当日 的行政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20

  为贯彻落实凤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凤城市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和课后辅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我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与学校家长委员会商议确定,自20xx年3月11日起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为保证学生在校时间有效学习,特制订学生管理制度如下:

  1.学生参加课后看护需在家长自愿的原则上参加。参加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的家长需同学校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班主任考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因事退出课后辅导的学生也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清原因,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退出。

  2.参加课后辅导的学生要严格遵守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由家长提前请假,班主任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如实记录。如在辅导期间需提前离校的,须向班主任请假说明原因,经班主任开具请假条后,由监护人接离学校。

  3.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要遵守学校规定,听从老师安排,保持教室安静,遵守纪律,认真完成任务。

  4.辅导期间如有问题,应举手示意,不得随意走动或外出。

  5.学生应认真学习、独立作业,作业完成后,学生应该养成自我检查的习惯。

  6.爱护公务,讲究卫生,不讲话、不吃零食、维护好自己座位的卫生清洁。

  7.参加社团活动的学生,自行准备好相关材料用品。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2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xx〕4号)、《长沙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长教通〔20xx〕96号)、《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沙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长发改价费〔20xx〕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中小学课后服务是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规定教学任务之外开展的便民服务,是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后顾之忧的重要举措,是教育为民服务、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各中小学要从“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学校为主体原则。校内课后服务的实施主体是中小学校。对于家长要求在校外另行实施的,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二)自愿选择原则。中小学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三)规范服务原则。围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及形式。

  (四)公益普惠原则。建立完善成本分担机制,采用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免费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五)稳妥推进原则。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把好事办好。对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三、课后服务对象和时间

  服务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等亟须服务群体。

  服务时间:小学、初中阶段每天课后服务原则上不超过三个课时(包括午间和下午放学后),小学每天下午课后服务原则上不少于两个课时,初中按实际课时计算;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

  特殊情况需报区教育局核准。

  四、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

  学校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强化实践、提升能力,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义务教育阶段要重点落实我区“体艺2+1项目”的实施要求,开放体育、艺术场馆,提供各类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开展体育、艺术项目培训和辅导,组织体艺特长认定,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各中小学校也可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可根据学生实际因材施教,开展答疑解惑活动学科拓展训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并切实加强创新拔尖型人才培育。但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不得上新课、补课和考试训练,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以团队活动、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类作业辅导为主,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以上以体艺活动、课外阅读、作业辅导、兴趣小组、科技创新、团队活动、综合实践为主。

  初中阶段:以体艺活动、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科技创新、团队活动为主,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进行拓展提升、对学困生进行补缺补差。

  五、课后服务组织方式

  (一)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课后服务。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向其发放合理报酬。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

  (二)联合公益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积极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力量,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提供场地、设施等条件,公益组织提供经费、师资等支持。

  (三)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确因学校师资力量不足、但学生有需求的课后服务项目,可以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与社会机构签订合同,并按双方协议组织实施。

  (四)组织优秀教师开展课后服务。组织名校长、名师、骨干教师、教研员,通过长沙在线学习中心,定期开展专题讲座、主题报告、在线答疑、个性辅导等,免费服务学生课后个性学习需要。

  六、课后服务收费管理要求

  各中小学严格按照《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沙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长发改价费〔20xx〕213号)的有关规定收取和使用课后服务费。各学校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000元/期/生,每生每期只能收取一次费用(对不愿参加下午放学后课后服务的学生,学校不能收取费用),收费统一缴入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从20xx年秋季开学起试行两学期,到期后依据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情况制定正式收费标准,同时明确价格指数涨幅与收费标准之间的联动机制。收取的费用必须建立台账,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含课后服务人工费用、教学用品、水电费等,严禁挪作他用。对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实行免费;各学校收费需开具非税票据,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学校在办理支付时,实施国库集中支付。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财务督查。

  七、课后服务实施流程

  各中小学要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立项、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实施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分项目混班编排,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一)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对本校功能室、仪器设备、活动场地、师资等及区域内实践场地、企业或设备等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工作台账。根据摸底调查结果设计课后服务学生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二)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并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将开展课后服务的时间、内容、安全保障等事宜告知家长。

  (三)学生申请,班级审核。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审核、签订协议、学校统一实施的原则,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根据学生自身实际指导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或内容,确保课后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学校依据学生申请,在充分考虑可利用的校内外资源的基础上,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五)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密切联系综合实践活动、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社团等工作,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形成相应的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

  八、加强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对教师开展课后服务、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过程进行监管,要对每种课后服务的人数、内容、时间、形式等进行档案资料留存,做到过程清楚,有案可查。要加强对课后服务问题研究,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二)做好经费保障。各学校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具体收费事项按市发改委、市教育局文件执行,每生每期只能收取一次费用,收取的费用必须建立专账,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严禁挪作他用。严禁以校内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三)切实保障安全。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场地、设施设备、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四)争取社会支持。充分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优势,鼓励家长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管理并提供相关支持。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鼓励无条件向学校捐赠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要加强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严格监督管理。各学校要严格上下学制度,严禁缩短教育教学活动时间,杜绝名不副实的课后服务。严禁将放学后的课后服务时间作为正常教学时间集体上课。对成建制上课的、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教学或补课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禁学校和学校引进的第三方机构重复收费,坚决禁止、严肃查处学校、家委会、社会团体等公益组织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等行为。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机构资质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各学校要定期向区教育局报告方案及执行情况。于每学期开学第三周前向区教育局上交课后服务整体实施方案(含收费标准);每年6月20日和11月20日将相关纸质材料交基础教育科,电子稿发至邮箱:

  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22

  一、学校登记在册的需要课后服务的学生须在放学后三分钟内签到考勤。

  二、有事暂时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须向服务教师请假说明情况,并写出书面请假条。

  三、服务教师必须保管好学生请假条,掌握好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数量及活动情况。

  四、每次课后服务结束后,服务教师须清点人数,逐一交送学生家长。

  五、每天负责学生课后服务的教师,放学时到教务处签到,服务结束后到教务处签退。

  六、负责学生课后服务的.教师有事不能参加,须提前向教务处请假说明理由,教务处负责协调其他教师替代。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23

  根据公司20xx年工作思路,为保证技术服务部提升转型及20xx年度营业收入目标完成,特制定技术服务部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加强技术部门内部业务管理基础工作,充分调动部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技术服务部设计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部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考核原则

  绩效考核向可研、中型矿井倾斜,向勇于创新倾斜。引领技术人员走向更高层次更深入精细化设计、更经得起实践考验、更快速高效方向发展。

  新绩效考核完善办法应体现到流程管理具体工作中去,应对预测到的业务要预先设定绩效标准或办法,有目的有指导的.学习完成和无指导的自主钻研完成有所区别,应考虑到部室日常内务管理工作等,项目止于哪一步绩效一般就只能结算到那一阶段。

  完成工作任务量、完成效率、个人业务能力提高、对技术服务部提升转型的贡献、劳动纪律与绩效挂钩。

  三、考核指标

  完成初步设计3~5个,完成可研1~2个,完成大竹坝煤矿大部分施工图设计及其预算。

  产值目标:

  基本目标:独立完成产值600万元,合作完成产值200万元。

  奋斗目标:独立完成产值700万元,合作完成产值300万元。

  四、考核方式

  技术服务项目工作采取计件与考核方式,内务管理采取增加岗位绩效方式。

  1、技术服务项目工作:

  按照《设计人员技术服务项目绩效标准》提取绩效;

  2、计划统计工作:

  指定人员负责建立完善项目合同、各种进度统计工作,在设计主管的指导下完成月计划编制工作。

  综合统计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及时,经公司分管副总、总经理、董事长审核认可,修改报送后每月绩效500元。

  3、政策信息管理

  取得省联系会议纪要每份300元,取得煤炭行业管理、安监等部门与煤炭技术服务工作相关的文件每份150元,取得批复的地州及其以上整合方案每套2000元。各种文件均应扫描成电子文档。

  4、技术创新

  申请并完成技术创新项目,完成项目后申请资助资金由项目实际负责人自行支配。形成专著、取得专利的公司另行给与奖励。

  5、部室管理人员。

  部室管理人员完成前述相应工作除可同时取得相应绩效外,根据部室完成工作任务收入指标情况另外增加绩效:

  完成基本目标50%以下时,不在提取管理绩效。

  完成基本目标50%以上时,主管按照相应分管工作提取2%,正职提取×3%。

  完成基本目标100%以上部分,主管按照相应分管工作提取4%,正职提取×5%。

  五、设计人员技术服务项目绩效标准

  正常时间内完成工作,按下表设计分值提取分值进行绩效分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由技术服务部集体讨论予以扣减;如果资料不全或业主原因不能正常开展工作,列出欠缺资料及原因,交管理人员备案,备案时间不计考核。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24

  为进一步回应家长对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护等需求,缓解部分家长接送和照看学生的困难,确保学生放学后看护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措施。

  1、放学后看护服务的对象为家庭看护确有困难的学生。由家长提出申请,经过班主任审核,学校批准确定学生看护名单。

  2、看护值班人员由品德良好、责任心强的学校教职员工担任。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不得迟到早退。值班管理人员前后交接班做到无缝衔接,直到后一时间段值班人员到岗方可下岗。看护工作与年终安全考核相挂钩。

  3、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放学后看护。学校、个人不得向参加的学生及其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而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

  4、参加放学后看护的学生家长,放学后凭入校证进校接送学生,在看护本上签名方可带学生离开。

  5、看护时间最迟到下午6:00,家长要及时到校接送学生。

  6、处于传染病隔离期间的班级学生,隔离期内暂时不能参加放学后的看护,家长克服困难准时来接送孩子。

  7、看护期间,对于违反学校纪律屡教不改,影响他人的学生,学校和家长都要进行教育,知错能改的,该学生才能继续参加放学后看护。

  8、参加放学后延时看护的学生,如果当天有事,请家长提前和班主任联系。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25

  为贯彻落实上党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我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与家长委员会商议确定,自20xx年9月6日起,开展新的课后服务,为保证学生在校有效学习和服务质量,特制订管理制度如下:

  1、学生参加课后服务需在家长知情且自愿的原则上参加。家长要与学校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班主任考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因事退出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原因,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退出。

  2、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时间,不迟到,不早退,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提前请假,经班主任或值班领导批准后方可离校,学生必须有监护人接离。

  3、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和教师要遵守学校规定服从安排,遵守纪律,认真完成任务。

  4、辅导期间如有问题,英举手示意,不得随意走动或外出。

  5、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大声喧哗,不吃零食,不把手机带入校园。

  6、参加社团活动的学生自行准备好相关材料及用品。

  以上各项规定,如有违反且屡教不改,取消课外辅导资格。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26

  为确保全市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期间的程序规范,提高实效性,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课后服务实行教育局主管、学校主办。

  各实施学校可探索利用学校、社区、社会机构等资源,与社区、社会机构合作共同为学生服务,但不得将课后服务全盘委托给校外机构或个人,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二条课后服务服务的对象为学校自愿接受校内托管服务的学生。

  第三条课后服务严格执行家长自愿、公益惠民、量力而行、安全第一的原则,由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公示后,组织实施校内课后服务。

  第四条课后服务采取“5+2”模式进行,即学校每周工作日5天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个小时。于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开展,服务时间为下午课后至离校时间段,如确有特殊需要,经家长申请,可适当延长课后服务时间。

  第五条服务内容:课后服务服务内容以组织学生进行体育锻炼、开展自主阅读、开展文艺活动、劳动实践和科普活动、社团活动、辅导学生完成家庭作业等,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但要注意适量和适度。学校要依托学校少年宫、留守儿童之家等校内场所,根据学校特色、教师特长、学生兴趣组织开展体育、艺术、科技、社会实践等社团活动,创新并丰富课后服务内容,不得将课后服务内容全部安排为教室自习或完成家庭作业,严禁将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教学考试等集体教学行为。

  第六条管理形式:学校是开展课后服务主体,原则上以学校教师为主,服务人员按每班配1名教辅人员(教师),各校可根据课后服务学生人数按班级排班,也可以统筹排班。鼓励学校积极探索引进校外资源开展课后服务,打造学校课后服务特色,提升服务质量。课后服务课时安排应科学合理,原则上每天按照3个课时安排核算,中途安排合理休息时间,第七条服务程序:每学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后,确定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组织实施。

  第八条课后服务经费收支按照《兴义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第九条为保证课后服务顺利实施,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及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应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制定学校课后服务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全责任,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1.校长是课后服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课后服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体教职工参与,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学校每月要对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要进行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安全事故要按要求报送,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护校队制度;加强课后服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负责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公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学校要定期对校舍及学校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一时难以消除的要立即封闭,并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6.定期组织家长开展安全教育,明确学生接送制度及时间,家校合作保障课后服务顺利安全实施。

  7.学校为学生投保校方责任险,同时根据自愿原则引导家长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投保意外伤害险。

  第十条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从学校安排,执行学校计划和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关心学生,全心全意开展好学生课后服务。学校要建立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台账,记录教师参与情况及出勤情况,科学认定教师工作量。要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师要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有特殊情况,严格执行学校请销假制度,不影响学校总体工作安排,不影响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要加强个人自身修养,注重职业道德,讲究仪表礼仪,举止优雅大方,处处为人师表。尊重他人,团结同事,诚恳待人,礼貌相处,不议论、不传播别人隐私,不诽谤中伤同事,不互相拆台,团结协作,奋发向上。要使用文明语言,将普通话,使用职业语言,说话注意身份,注意场合,时刻表现教师风范。要注重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严禁将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教学考试等集体教学行为。

  第十一条学校要建立参与课后服务学生台账,记录学生每天学习及参与活动情况,准确掌握学生信息,分析服务效果,确

  保学生安全。参与课后服务学生要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照课程安排设置接受课后服

  务。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要建立课后服务质量考核机制,对各班、社团实施课后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应包括课后服务助推教学质量提升情况、提升学生综合水平情况及家长对班级课后服务实施满意度测评等内容,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三条强化家校合作,畅通家长沟通渠道,建立家长监督机制,可采取通过家长委员会监督等方式,定期组织家长会,向家长反馈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情况,不定期邀请家长代表进行实地查看,接受家长监督。

  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自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如上级

  有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27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xx市教育局、总工会、税务局、人社局民政局联合发文,[xx综(20xx)30号]《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学校学生家庭以及教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原则

  1、全面覆盖

  要从实际出发,“一校一案”制订完善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后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并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2、保证时间

  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

  对家长接孩子还有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3、提高质量

  一方面,应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和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另一方面,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最大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但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4、强化保障

  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规定要求,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明确相关标准,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任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同时,充分利用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资源。

  二、实施要求

  (一)组建学校课后服务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年级管理员:xxx

  年级管理员负责班级点名制度落实,年级工作量统计工作。遇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请示值日巡视领导。

  常规巡视:由教导处安排

  安保人员:xxx

  (二)成立家委会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管理、监督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

  家委会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做好经费收缴与监管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服务方案。坚持家校协商原则,广泛征求家长意见,成立由学校、家委会组成课后服务管理机构,组织家长代表轮流参与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家校协商共治。

  (二)自愿报名登记。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在自愿的前提下,需要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以“回执单”为准),经班主任审核后(建议需要家长陪护和自律性很差的学生不参加),以班级为单位上报学校,经学校同意并在学校公示后,确定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学校要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并报教育局初教股、计财股备案后,学生方可参加课后服务。学生退出课后服务应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后退出。

  (三)聘用服务人员。学校可根据课后服务需要,聘请本校教师、退休教师、有专业特长的家长、社会人士、志愿者等,作为课后服务的指导老师和管理人员,包括社团活动教师、安保人员等。课后服务外聘人员应经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家长代表、被聘用服务人员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自职责,共同组织好课后服务。

  (四)课后服务活动内容及形式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及文件要求组织学生自主阅读、完成作业、个别辅导,根据实际开展体育、美育、科技等多形式活动,地点为本班教室。

  1、完成作业。按照班级当天作业内容,落实参加学生的作业完成督促检查工作。

  2、个别指导。个别学有困难的学生,负责教师要根据学生需求给予一定的指导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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