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项目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29 08:40:05 泽彪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组织项目管理制度(精选14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组织项目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组织项目管理制度(精选14篇)

  组织项目管理制度 1

  1、安全生产责任制:从项目经理直至生产班组长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均按此责任制执行,在项目部经济承包中确定安全生产指标,配备专(兼)职安全员1-2名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管理人员进行责任制考核,制定有关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安全组织保障体系。

  3、该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无死亡事故。

  无重伤事故,全年轻伤率不超过3‰。

  无火灾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

  特殊工种全部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优良率50%以上。

  安全全面达标,争创市文明施工工地。

  安全目标(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年、月都要控制达标计划,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4、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每周六为定期安全检查,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

  6、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每个职工都要懂得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各班组在上班前必须结合作业面情况进行安全喊话。

  8、现场安全按总平面图设置。

  组织项目管理制度 2

  第一条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效进行“技术创新”工作,实施公司“科技兴企”的重要决策,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的研发项目。

  第三条职责

  公司的技术研发部负责公司产品的研发工作,新产品的研究,技术管理,以及公司的技术发展的总体把握。管理公司产品整体技术的发展轨迹,以及产品的研发进度,同时对研发的成本进行控制。

  一、管理权限:受总经理委托,行使对公司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研究、新技术推广应用、技术指导与监督等全过程听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二、管理职能:负责对公司产品实行技术指导、规范工艺流程、制定技术标准、抓好技术管理、实施技术监督和协调的专职管理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

  第四条立项程序

  一、原则

  产品研发是企业在激烈的技术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是实现“生产一代、试制一代、研究一代和构思一代”的产品升级换代宗旨的重要阶段,它对企业产品发展方向,产品优势、开拓新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能否顺利实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了加强对公司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工作的管理,加快公司技术积累、打好技术基础、加快产品研发速度、完善指导产品研发工作,既要讲求经济效益,又要讲求社会效益和资源环保效益。

  二、程序

  1、研发部根据公司长期发展规化,调查国内外市场和重要用户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为满足市场需求研发的不同于公司现已生产的产品和在公司已批量生产的某种产品基础上,在每一季度初发布提出研究方向和重点任务。

  2、各相关部门根据《产品研究重点》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再通过市场评估、设备评估、生产力评估、产品检验能力评估、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市场动态及发展产品具备的技术优势,向研发部提出《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申请表》和项目开发可行性分析报告。

  3、研发部根据公司当年生产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和筛选,根据其重要性和创新性分为A、B、C三类:

  A类:在公司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项目,其实施技术难度大,开发创新(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内容较多的项目,总体技术水平达到部分国际领先水平以上。

  B类: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创新,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C类:为公司改进创新项目,创新技术在公司内部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在技术上有一定创新和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公司领先水平。

  4、项目产品经专家评议和筛选后,研发部编制公司年度科技研究开发计划书并呈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开发。

  5、根据调查分析市场和主要竞争对手产品的质量、价格、市场、使用情况和用户改进要求,销售部门和产品研发部门在每个季度末的20号之前(四季度除外)和在每年的12月10日之前,产品生产单位的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提交下个季度和下个年度的《产品研发项目建议表》。

  6、公司员工对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产品制造成本的建议,提出建议上报公司企质办,经评审通过后,转到产品研发部门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开发。

  7、为充分发挥聘请专家的作用,公司将聘请专家参与计划编制、立项评议、项目管理等有关咨询工作。

  所聘专家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从事相关领域或专业工作满5年;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廉明、实事求是;

  (3)熟悉相关领域和专业的'最新发展动态。

  8、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科研实施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9、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明确指定项目组长,中途不得随意变更。研发部还应组成一个结构精干的项目小组负责项目的开发。

  第五条项目管理

  一、计划管理:

  1、年度计划的编报和审批。编报年度计划的依据是经批准的项目计划书或实施方案。总项目的年度计划,由研发部于上年度的12月份编制,报告董事会审查后下达。需跨年度的项目,与申报新立项目一起报送。

  2、年度计划的实施和检查。研发部和各相关部门,按批准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并经常进行监督、管理,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每半年由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提交上来的年度《产品研发项目建议表》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上报总经理批准。

  3、年度计划的调整,应报原批准部门审批。

  二、经费管理:

  1、按项目按进度拨款:公司要按项目进度计划及时将研发款项拨付到位,确保研制工作的资金流保持通畅。

  2、对每个产品项目实行产品研发经费承包制,经费项目包括:调研费、差旅费、对外技术合作费、外委试验费、产品鉴定费、专利申请费、加班费和公司规定的完成项目奖励等。产品试验经费由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查,报总经理批准。

  3、产品研发经费按单项预算拨给,单列帐户,实行专款专用,由研发部门掌握,财务部门监督,不准挪作它用。

  4、为鼓励和激发产品研发人员的研发热情,项目完成后,公司规定的项目奖励必须全额发放到项目小组,每个成员的得奖比例由产品研发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确定,发放方式按集团公司规定执行。

  5、产品研发成果按销售量提成的奖励和其它奖励按产品研发部门同公司签定的承包协议执行。

  三、物资管理:

  对于每一项目所需要的物资,要列入企业物资供应计划,并保证科技研发项目所需物资的充足。用于项目研发的物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

  四、成立小组:

  每一个立项的项目都要成立项目小组,并设定一名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第六条专利申请

  1、在注重知识产权的时代,专利申请的成功便意味着对未来市场的拓展和合法垄断,可以延缓同行的进入时机,并能以仿制嫌疑诉讼同行一些企业。公司必须重视专利申请工作,专利申请工作由专利工作组负责。

  2、为避免和应对同行有可能以仿制嫌疑诉讼我公司,项目小组的所有相关保密资料必须存档保存(文本、光盘、软盘等)。此项工作由产品研发部门负责人负责。

  3、产品研发部门,对每项技术研发必须要提出申报专利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

  4、由总经理办公室、专利工作组负责专利申请的报批工作。

  第七条项目的实施

  1、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都必须要有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核批准的《产品研发项目任务书》。由检测部门进行检测,产品检测并经过会签(有关部门)、审核(技术部门负责人)、批准[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后才能进行样试。

  2、产品应采用国家标准,在充分满足使用需要的基础上,做到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

  3、每一项新产品和改进产品都必须经过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后方可成批生产,样试和小批试制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具有完整的试制和检测报告。样试,批试均由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主持召集有关单位进行鉴定。个别产品变化很小的新品,经检测部门审核、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签字,可以不进行批试,在样品试制后直接办理成批投产的手续。

  4、新产品移交生产线由公司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主持各有关部门参加的鉴定会,多方听取意见,对新产品从技术、经济上作出评价,确认项目产品没有问题后,提出是否可以正式移交生产及移交时间的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5、批准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有产品技术标准、工艺规程、产品流程图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

  第八条项目检查

  1、科研项目立项后,立项小组确认项目承担人和参加人,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2、项目跟踪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是否按项目计划中预订的计划进行;

  (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是否按规定领导和参加研究工作,是否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参加人;

  (3)已有的工作成果和阶段性研究成果是否按制度执行;

  (4)经费使用是否符合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其他规定;

  (5)有无不符合项目管理办法的行为和情况。

  3、项目主要负责人应保存项目资料特别是原始资料,记载从项目申请、立项、研究到结项全过程的重要情况,收藏有关文字、配方和经费开支等材料。项目负责人每年年终应填写有关的项目检查表,提交项目研究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的书面报告,定期向总经理办公室汇报。

  4、在项目执行情况的同时,项目小组要经常检查落实科技计划实施情况,加强项目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在切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尽可能为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条件。对于项目负责人提交的项目检查表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第九条项目变更与解除

  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项目小组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项目申请:

  1、项目小组所需资金长期不落实的;

  2、经认证,项目所选技术路线、方案已无实用价值,或依托的研发项目发生较大变化致项目无法进行的;参加研究开发的合作单位或项目小组人员发生较大变化,致项目无法进展的。

  第十条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和结题

  1、项目研究应在完成后对其成果进行鉴定和验收。根据项目申请书内项目完成时间的协议,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把项目最终成果上报总经理办公室。项目的最终成果应是项目申请书所要达到的成果形式。

  2、科技开发项目按计划、合同完成后,由项目小组向研发部提出申请鉴定或评审验收申请。符合鉴定或审评条件的,由研发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鉴定或审评。

  3、合同完成后,承担单位及时联系有关结题验收事宜,填写结题申请,与研究技术文件一并上报,并由研发部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同意项目结题。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制度由公司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组织项目管理制度 3

  1、工区各类《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均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据以组织、指导工程施工。

  2、工区工程管理部负责工区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3、已批准的各类《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需要修订时,由原编制单位负责修订,并经原批准单位批准后实施。

  4、工区工程管理部及有关部门应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如有重大变化应采取措施,及时修订。

  5、主要编制内容

  一、编制依据。

  二、编制范围。

  三、工程概况主要工程数量。

  四、施工总体方案:

  1.施工组织机构工区队伍分布。

  2.大临工程的分布总体设计。

  3.过渡方案和过渡设计。

  4.施工用电。

  5.施工用水。

  6.施工测试。

  7.内业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移交)。

  8.施工程序(征地拆迁-场地清理-图纸审核-测量放线-现场核对-开工报告-工程实施-施工自检-报验签证-试验检测-质量评定-工程验收-土地复耕-工程保修)。

  五、管段内一般工程的施工方法(分专业)、关键技术、工艺要点、工艺要求。

  六、管段内重点工程的施工方法(按单位工程)、关键技术、工艺要点、工艺要求。

  七、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和新技术其工法整理安排。

  八、总工期进度计划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九、主要材料、工程设备的使用计划和供应方案措施。

  十、创优规划和质量保证措施。

  十一、安全保证措施。

  十二、工期保证措施。

  十三、环保、水保、文物保护措施。

  十四、需附的图表:

  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2.过渡工程设计图。

  3.施工进度图(必须有网络图、横道图、形象进度图三种表现形式)。

  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计划表。

  5.分年、季度的进度计划。

  6、编制依据

  6.1.国家、铁道部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条例、规定。

  6.2.国家和铁道部现行设计规范、施工指南、验收标准。

  6.3.招投标文件、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会议纪要。

  6.4.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设计文件、图纸。

  6.5.建设单位下达的指导性施组、工程施工安排要点、工期、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

  6.6.国家、行业、地方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

  6.7.铁路客运专线现场调查的相关资料。

  6.8.现行的施工定额和工期定额,现行铁路施工、材料、机具设备定额等。

  6.9.工区的组成、机械设备、各类技术人员配备工区队伍施工能力的基本情况。

  6.10.其他相关依据。

  7、贯彻技术与经济统一、科技优先的原则,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和施工机械化、工厂化、装配化水平。

  8、根据施工任务特点,充分发挥集团优势和各施工方的技术专业优势,合理部署施工力量。

  9、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原则。根据项目所处地区自然和气候特点,合理安排受季节影响较大的工程施工,做到均衡、连续施工;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减少施工运输投入。

  10、贯彻“正、临结合”原则,凡有条件利用的正式工程,均应优先安排施工和利用,应充分利用永久征地,减少临时租地;要注意站前、站后工程以各相关专业的.衔接。

  11、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水土资源文物保护、节能的要求。

  12、编制内容要重点突出、简繁得当、表述清楚、语言简练,保证措施部分不写空话、套话。

  13、根据一级管理两级控制的管理模式,工区分别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工区根据项目经理部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段内的单位工程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经理部审核后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

  14、控制工程、重点工程施工方案由工区组织编制,经项目经理部审核后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

  15、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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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组织管理体系

  在项目经理部建立环境保护体系,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制度,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1.项目经理部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总负责人为项目经理。

  2.环境管理要素、环境管理方案的`确定由主任工程师负责。

  3.施工现场环保管理具体实施领导者为项目现场经理。

  4.施工现场环保管理体系运行的主管部门为项目综合办公室。

  5.施工现场环保措施的执行单位为项目经理部各有关部门和各专业施工单位,各专业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区域内的环保措施的落实和具体管理工作。施工区域内的环保方案的落实和执行由相应的责任人落实监督与管理工作。

  6.本工程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环保手册和现场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项目经理部设两个人,每天负责场内外的清理、保洁,洒水降尘等工作。

  2、工作制度

  每周召开一次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由各专业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专业施工单位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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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加强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评价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建、改建、扩建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第三条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是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中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专篇”的编制依据。新建、改建、扩建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必须在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编制之前进行安全卫生预评价。

  凡未进行安全卫生预评价的开工在建的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须补做安全卫生预评价;几未进行安全卫生预评价的已经竣工投产的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须对其安全卫生现状进行综合评价。

  第四条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应由建设项目主体设计单位以外的熟悉本行业和本建设项目技术特点的、具有安全预评价资格的单位承担。

  第五条为了从设计源头上加强和规范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的安全卫生三同时工作,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专篇的技术审查工作和安全卫生竣工验收评价工作。

  第六条水电水利行业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专篇、竣工验收评价专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有关规定,仍执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第七条在新建、改建、扩建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设计管理中将安全卫生作为强制性实施的专题审查项目。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应向国家(省人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备案实行分级管理。

  下列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应报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1、国务院审批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

  2、属于国家核设施、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工程);

  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工程);

  4、国家有明确要求的建设项目(工程)。

  上述以外的其它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应报送建设项目(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务本规定由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组织项目管理制度 6

  一、总则

  为规范项目成本管理工作,提高成本管理水平,降低项目施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有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各项目是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中心,各项目经理为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本项目内按分级归口管理原则实行成本管理责任制,做到人人关心成本,事事讲究成本。严格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得扩大和超过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财务人员有权监督和劝阻违规成本、擅自提高费用标准、扩大开支范围的行为,且有权拒绝支付,并有权向本项目经理、上级财务主管直至公司领导报告。

  各项目成本管理的工作程序依次为:进行本项目的成本预测,编制项目成本计划,进行项目成本控制、核算和分析,根据核算和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成本控制措施,进一步降低施工成本。

  二、施工项目成本管理体系

  (一)人员组成:各项目经理为本项目成本管理小组组长,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财务部长为副组长,各部门主管为组员。

  (二)职责分工:

  财务部:负责成本计划、核算、控制的组织工作,按计划口径正确、及时归集成本费用,并按计划控制成本支出,编制与成本计划结构相一致的成本报表;负责资金收付款管理工作,根据月度成本计划编制月度资金计划,经审批后具体监控实施;负责成本分析工作,提供成本分析报告。

  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工费、劳保费、间接费用等成本计划编制和成本控制工作,参照计划编制人工费使用计划,对人工费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制定间接费用开支规定,执行间接费用计划,控制间接费用开支。

  工程质检部: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耗用计划、设备、劳务使用计划,经审批后实施,严格执行工程技术规程,控制材料用量,降低工程施工成本,严格审核劳务施工队伍已完工程量结算单,控制劳务施工队伍成本。参与施工组织设计的优化和具体实施计划编排,严格执行工程质量规范,落实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措施,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施工成本。

  机料部:负责编制材料采购计划、机械调配、租赁、修理计划,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搜集整理物资、设备价格资料,负责权限内的材料、设备租赁采购工作,负责或协助已签订的大宗采购合同具体实施;实行限额领料,控制材料消耗,做好周转材料、机械设备的进退场管理,建立物资、设备各类台帐,上报统计报表。

  安协部:负责地方事物的协调工作,安全技术措施费的使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监督、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合同部:负责编制成本的年、月度计划,根据计划监控成本,协助做好成本分析;准确理解合同条款,管理各类合同、协议、变更通知单。主办项目变更索赔工作,按合同条款或变更单及时收集变更资料;负责合同结算和中间已完工作量的对上、对下计量工作;按月正确统计已完成工程量可计量收入,按分部合同统计已完成工程劳务费用。

  试验室:协助制定成本计划,严格控制试验检测费用,优化各种组成设计及配合比,最大限度降低工程成本。

  三、成本预测

  通过施工成本预测,可以在满足项目主体和本企业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成本低,效益好的最佳成本方案,并能够在施工项目成本形成过程中,针对薄弱环节,加强成本控制,克服盲目性,提高预见性。因此,施工成本预测是施工项目成本决策与计划的依据。

  项目部成本控制成员要对施工项目计划工期内影响成本变化的各个因素进行分析,比照近期已完成施工项目或将完成施工项目成本(单位成本),预测这些因素对工程成本中有关项目(成本项目)的影响程度,预测出工程的单位成本或总成本。

  四、成本计划

  (一)成本计划的`编制

  项目部应当于开工令下达之前编制完成项目整体的成本计划。对于跨年度施工的项目,还应当于每年一月份完成编制本年度的成本计划。

  成本计划编制的基本程序为:搜集和整理资料→编制工程项目总成本计划→与目标成本进行对比分析→确定项目总成本→对总成本计划进行适时修订→编制阶段性(年、季、月、特定期)成本计划→编制责任(按部门)成本计划;

  项目总成本计划编制程序为:编制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资源消耗数量计划→编制各种资源的总成本→编制工程项目总成本计划。

  (二)成本计划编制的依据

  成本计划编制应当取得真实、详实的技术、经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

  1、主合同文件及其附件;

  2、公司与本项目签定的《经营承包合同》和标后预算文件;

  3、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

  4、业主下发的实施性施工技术指导意见;

  5、生产计划;

  6、拟使用的所有机械设备实际生产能力及其利用情况;

  7、调入和招聘的所有人员工作技能情况;

  8、购入的各种材料性能情况;

  9、所在地人工、材料和机械实际价格和自有人工、机械配备情况;

  10、业主、公司、本项目的相关技术规范、制度和办法;

  11、以往同类项目的实际成本情况以及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资料;

  此外,项目还应深入分析当前情况和未来的发展趋势,了解影响成本升降的各种有利和不利因素,研究如何克服不利因素和降低成本的具体措施,为编制成本计划提供丰富具体和可靠的成本资料。

  (三)成本计划的内容

  按工程实体的费用组成如表:略

  组织项目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护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生产单位。

  二、术语和定义

  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三同时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管理职责

  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2、企管科是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控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三同时”各项管理工作。

  3、安全监察站是职业卫生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进行监督和检查。

  4、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

  5、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四、一般规定

  1、对可能产生一般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设施“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的卫生审核,设计阶段应当进行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竣工验收时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防护设施的卫生验收。

  2、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3、矿属施工生产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

  4、矿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

  5、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6、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7、施工生产单位必须采取综合的防治措施,在控制施工噪音、扬尘及建筑垃圾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

  组织项目管理制度 8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服务中心项目管理,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建设的意见》(x办发[20xx]127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大x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x委发[20xx]22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服务项目,是指依法进行的各项行政审批、审批上报、核发(证)照、备案等行政行为。

  第四条、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及协调与管理。

  第五条、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则确定:

  (一)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要求;

  (二)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应包括项目办理过程中法定的必不可少的材料和依据,窗口单位不得随意增设办理服务项目的前置条件;

  (三)办事程序的设定应包括项目办理的全部过程;

  (四)承诺时限应在法定的期限内根据高效原则和项目办理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缩减;

  (五)收费项目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和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第六条、服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一)窗口单位依法设立、取消或部门间调整、变更服务项目,应及时向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申报确认;

  (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可根据服务项目运作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意见。

  第七条、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变更,相关窗口单位应及时制定相应的内部运作程序和制度,并根据情况授予服务窗口及人员相应的办理权限。

  第八条、服务项目实行“服务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六公开。

  第九条、服务项目的办理:

  (一)服务项目的受理、初审、缴费、转报、核发证(照)等环节,应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二)已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许可证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原单位一律不再受理;

  (三)依法调整项目收费及变动相关手续,应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备案;服务项目公布为免费的,一律不得收费。

  第十条、凡违反本制度,经查实后,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组织项目管理制度 9

  为了保证公司项目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流程化,提高决策效率,优化程序,加强风险管控,保障公司资产的保值与增值,特制定本规范。

  一、组织设置及职能

  1、决策委员会

  决策委员会承担了公司新项目是否开展的最终决策权,委员会共设7人,由总经理任委员会主席,其他六位成员分别为运营部总监,市场部总监,财务部总监,人力行政部总监,市场策划部总监,小记者负责人。委员会表决采取多数决形式,由参与会议的2/3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执行相关项目,但总经理享有一票否决权。

  2、项目组

  负责项目的立项报告、资金预算、项目流程、风险分析等系列材料的制作、管理及审批。项目组设项目经理,项目成员根据需要,提请决策委员会审批同意后,由人事统一调度。

  二、新设项目程序

  1、项目发起

  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可发起新项目,提交至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提交至总经理处,总经理经初步审核通过后,召集决策委员会进行表决。

  2、项目立项

  由决策委员会确立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立项工作,由项目经理负责《立项报告书》的起草,立项报告书应包括项目内容,可行性分析,项目预算,项目营利性分析等,报告书提交至决策委员会进行评估,项目经理负责向委员会进行立项汇报。

  3、项目启动

  3—1项目章程:

  公司每个项目都需要建立相应的项目章程,需要包括项目描述,项目组职责,包括组长职责与组员职责,以及相应的处罚奖励权。通过项目章程指导和约束管理整个项目的运作。由项目经理牵头制定项目管理章程,发送给决策委员会成员。

  3—2项目启动会议:

  每个项目在启动时,均需要举行项目启动会议,由项目组长组织召开,总经理列席参加或派人参加。

  会议议程包括:项目介绍、发起人对项目的描述、项目需求和背景、项目目标或者目的、项目范围、角色和职责、下一步的工作安排、问题及下发相关资料。

  3—3WBS(工作分解结构)工作表:

  通过WBS工作表,明确项目中具体的工作内容,以及相关工作项目之间的结构关系。并以此作为项目整体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项目经理牵头完成WBS工作表后,发送给决策委员会及项目组全体成员。

  3—4项目预算管理:

  项目预算的主要依据应按照WBS工作表进行制定,初步预算还应包括其他的费用投入,包括项目的整体投入部分。项目预算作为后期项目实施过程中费用支出的重要参照标准。由项目经理负责制定项目预算,发送给决策委员会和项目组全体成员。

  3—5项目启动总结报告:

  项目启动工作完成后,由项目经理负责完成项目启动总结报告,对项目的范围、预算和项目工作分解进行分析总结,提出下一步的工作安排。项目启动总结报告由项目经理负责完成,发送给决策委员会及项目组全体成员。

  4、项目计划

  4—1项目计划书:

  公司所有项目,必须以甘特图的形式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书,项目计划中重点体现项目任务的时间进度,资源情况及项目里程碑。将整个项目按进度进行分解,并对计划执行情况形成控制。项目计划书由项目经理负责制定,发送给决策委员会和项目组全体成员。

  4—2项目组培训计划:

  制定项目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执行项目实施过程的培训工作。由项目经理负责牵头制定项目培训计划,并将培训计划发送给决策委员会和项目组全体成员。

  4—3项目风险管理:

  在整个项目过程中,通过风险分析和管理制定出项目实施策略,加强项目风险管理,更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在项目计划阶段需要对各种风险做充分分析。由项目经理负责牵头进行风险管理分析,并将风险管理表发送给决策委员会和项目组全体成员。

  5、项目执行和控制:

  5—1项目过程报告:

  项目执行过程中必须定期提报过程报告,要求所有项目必须每周六下班前提报本周的项目过程报告,项目过程报告的接收方为决策委员会。

  5—2任务时间报告:

  项目计划中对分解任务都规定了完成时间,负责任务的资源(责任人)必须在到期后24小时内,对负责任务进行报告,发送给决策委员会。

  5—3项目变更管理:

  对于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变更,必须通过书面形式提报,由项目经理批准后,整体调整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变更管理申请,由发起人提报项目经理、决策委员会。

  5—4项目里程碑管理:

  项目里程碑直接触发项目例会,由项目经理负责在里程碑点组织项目例会,对项目进展进行讨论分析,查找没有按时完成的原因,总结前期工作,计划下一步项目内容。

  6、项目完成

  项目结束报告:

  项目完成后,由项目经理牵头完成项目结束报告,对项目工作进行总结。发送给总经理、总经理秘书、保证执行部经理和项目组全体成员。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的验收评审工作。

  三、附则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

  组织项目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响应广东省东莞市科技局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的要求,充分发挥我司研发技术的优势和潜力,改革和完善我司研发管理制度,促进我司研发工作的开展与进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有客户需求或有市场前景的符合本公司科研性质的任务的科研项目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研发项目必须根据公司经营的总体目标:“把我司建设成为具有行业技术特色,在珠三角地区有一定影响、处于全国同类企业先进行列的电声器材企业”,紧密联系珠三角地区的实际,加强对行业技术中一些瓶颈技术和工艺改善类问题的立项研究。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四条 公司的研发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机制:公司领导分工负责,研发部门统一管理全公司各类技术的研发项目,各生产,生技和研发工程师等负责本部门的研发项目,课题负责人负责本课题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课题的申报及立项管理

  第五条 公司内各部门和个人申报各类研发技术的研发项目要经公司研发部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才能上报。公司内个人和不具有独立的单位承担的外来委托的课题,须由公司与外来单位签署研发合同。

  第六条 公司研发项目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种,每年评审一次。公司研发项目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专利证获得、营收等。研究报告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至2年;专利一般为2至3年,最长不能超过3年。除重要的技术研究外,鼓励以研究报告、专利证获得为项目的最终成果形式。

  第七条 申报公司资助的研发项目,申请者必须是我司在职职工,课题组成员也必须大部分是我司的在职职工。

  申请我司资助的`研发项目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本公司的在职职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拥护公司团队领导。

  (二)申请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公司工程师技术职务(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三)申请一般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不作技术职务的限制;

  第八条 申报公司的研发项目,每人每次限报一项。有以下情况者,不受理其申报公司项目:

  (一)承担各公司或部门资助的研发项目尚未完成者;

  (二)体弱多病不能坚持正常开展工作者;

  (三)准备离职或请假半年(含半年)以上者;

  (四)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历年承担公司研发项目和上级领导安排的研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

  第九条 申报公司的研发项目者必须填写《东莞正阳电子有限公司研发项目申请书》。由申请者所在部门应对其内容的真实性、项目方案的可行性及基本工作条件能否保证等提出审查意见,盖章审核后,报送研发部门。

  第十条 公司研发部门负责对受理的研发项目组织公司技术团队进行评审,技术团队应对项目的先进性、可行性、必要性、经济或社会效益提出评价论证意见,并对项目是否立项提出建议。研发部门根据技术团队对项目的评价意见,视当年研发经费分配额度情况,对资助项目数和每个项目资助强度进行综合调整平衡,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 公司研发项目中的重点项目在公司年度发展规划的中确定,每年设立1个重点科研项目,宁缺勿滥。一般项目由技术团队根据当年申报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平衡后确定,其中一般项目应占20%以上。

  第十二条 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公司研发项目评审组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一)评审阶段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评审组以外透露课题论证的相关背景材料;

  (二)评审组人员申请本年度科研项目者,不得参加本年度科研项目评审工作;工作人员(含文职人员)申请本年度科研项目者,不得参加会议评审阶段的工作。

  第十三条 经研发部门报送立项的科研项目,其项目经费均须进入公司财务处账户,由财务处统一管理。公司研发项目资助经费由财务处专项管理。项目经费不分拨给项目研究成员个人。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研发项目的申请者在接到获准资助通知后10天内与研发部签订承担课题协议书,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第十五条 我公司研发项目管理实行年度检查制度,检查项目的进度、质量和经费使用情况。凡获得各级立项的研发项目,每年应按规定填写《年度进展报告书》上报公司研发部门;形成最终研究结果时,要填写《结果报告书》,提交研发成果进行项目终结,并向公司档案管理部门提交完整的项目档案。

  第十六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研发部门报相关资助机构审批:

  (一)变更项目负责人;

  (二)改变项目名称;

  (三)改变最终成果形式;

  (四)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

  (五)变更项目管理单位;

  (六)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

  (七)项目执行过程中或成果提出等方面有涉外问题;

  (八)中止项目协议;

  (九)撤销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

  第十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报研发部门审批:

  (一)变更或增补课题组成员;

  (二)延期不超过一年;

  (三)其他非重要事项的变更。

  第十八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公司技术团队鉴定后,由公司作出撤销课题处理:

  (一)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二)剽窃他人成果;

  (三)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四)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第十九条 项目研究完成后,如有必要应接受审查部门对其经费使用情况的审查。

  第二十条 用项目经费购置的研发设备属于公司资产,其使用权和经营权一般归东莞正阳电子有限公司所有,其中固定资产必须纳入东莞正阳电子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账户进行核算与管理。资产处置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第二十一条 因意外因素必须中止的正在执行的研发项目,中止项目的责任人必须写书面报告,报研发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经同意后方可中止,并按有关部门要求作善后事宜。

  第二十二条 公司资助的研发项目从获准资助通知下达时间算起,两年内未完成研究的一般项目,三年内未完成的重点项目,经审查理由正当,可申报延期一次,但延期不能超过一年;没有正当理由而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一律撤消并要给予适当的处罚。无故不完成各公司领导安排的研发项目的负责人按相关资助机构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三条 项目负责人请假半年以上或离职,必须按课题管理有关规定,到研发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公司主管部门方准予办理请假或离职手续。

  第二十四条 公司研发项目经费的使用按照《东莞正阳电子有限公司研发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成果鉴定和成果转化

  第二十五条 为科学地评估各项目研究成果的质量,项目最终成果须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项。重点项目和其他项目中政治性、政策性强的最终成果一般须经鉴定结项后,方可提出。

  第二十六条 公司项目最终成果的鉴定由公司研发部门和技术团队组织进行鉴定。通过后项目由研发部门上报国家专利局申报来进行最终的鉴定。

  第二十七条 强化成果转化意识,拓展成果转化渠道,充分发挥研发项目成果的经济效益。

  (一)公司各级管理部门和课题组应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研发项目成果的宣传、推广和转化,充分发挥其在公司经营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二)鼓励研发项目成果向批量化生产转化,为公司产品提升价值,为公司、顾客服务;为行业技术进步服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研发部门负责解释,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组织项目管理制度 11

  1.总则

  研发项目管理是企业在激烈的技术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是实现“生产一代、试制一代、研究一代和构思一代”的重要阶段,它对企业的发展方向、产品优势、开拓新市场、提高核心竞争力等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了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和产品改良的管理,加快技术积累和产品升级,特制定本制度。

  2.实施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开展研发项目管理的要求。本制度中所指的研发项目管理包括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

  3.术语和定义

  3.1新产品开发

  为满足市场需求开发的不同于公司现已生产的新型产品和在公司已批量生产的某种产品基础上改动量超过40%而形成的.一种新的型号产品。

  3.2产品改进

  为了适应市场需要、满足用户要求、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制造成本等原因,在公司已批量生产的某种产品基础上,通过改动其一个或一个以上零部件(改动量不超过40%)而形成的一种新的型号产品。

  3.3产品改进

  本制度中所指的研发项目管理包括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

  4.相关部门职责

  4.1总工程师:

  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研发项目管理计划,向研发部门下达研发项目任务书。负责协调处理研发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负责组织研发项目的评审、批准,对设计方案、生产准备、试制试验等进行鉴定、认证和专利的申报。

  4.2技术研发中心:

  4.2.1研发部:

  负责提出研发项目管理制度;负责新产品开发的设计、试验、试制、评审。

  4.2.2工艺工程部:

  负责新产品开发的工艺性审查、工艺文件编制、现场技术服务和工艺验证。

  4.2.3检验检测中心:

  负责对研发产品试制的质量检测和和跟踪记录,并反馈质量信息。

  4.3市场销售部:

  负责收集和提供市场需求产品的信息,并提出新产品开发建议。

  4.4行政管理部:

  负责对研发项目管理人员的配置进行备案。

  4.5生产部:

  负责对研发产品的试制提供协助。

  4.6采购部:

  负责对研发产品的试制所涉及的原辅材料进行采购。

  5.研发项目管理管理

  5.1新产品开发提出

  根据调查分析市场和主要竞争对手产品的质量、价格、市场、使用情况和用户改进要求,然后进行分析研究,对适合公司投资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形成报告,上报总经理裁定。

  5.2.研发项目的立项与实施研发:

  5.1.1.公司各部对新项目建议或对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产品制造成本、满足市场需要、提高经济效益等建议,上报公司批准后,确定立项并下达任务给技术研发部门,研发部门按本制度规定程序进行开发。

  5.1.2.技术研发中心确定项目须填写《研发项目立项书》,报批准后实施。

  5.1.3.技术研发中心应按公司相关财务制度《研发资金管理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交项目投入预算申请报告,申请研发经费,以确保项目研发工作的进展和时效。

  5.1.4.技术研发中心按照《研发项目立项书》要求,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新产品开发进度表》和设计说明书。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对进度表和说明书的内容进行检查,研发中心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

  5.2.开发过程的管理与控制

  5.2.1.技术研发中心根据《研发项目立项书》组织实施项目的研发,并编制《设计说明书》,编写格式根据研发项目的类别不同自行决定,项目负责人组织完成。

  5.2.2.根据研发进度,应提前编制产品试制(鉴定)大纲,试制(鉴定)大纲是样品及小批试制用必备技术文件,要求大纲具备:

  1)能考核和考验样品(或小批产品)技术性能的可靠性、安全性,规定各种测试性能的标准方法及产品试验的要求和方法。

  2)能考核样品在规定的极限情况下使用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3)能提供分析产品核心功能指标的基本数据。

  5.2.3.技术文件资料的验收及存档:

  1)文件目录(项目研发批准文件、技术文件、材料明细、标准汇总,技术条件、产品功能及使用说明书、包装说明等)。

  2)标准化文件(对新设计产品在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方面作出总的评价)。

  3)技术研发中心负责将全部文件收齐归档,资料管理人员存档时必须验证齐全。

  5.3.项目试制过程的管理

  5.3.1.试制工作分小试和中试两个阶段。

  5.3.2.试制是研发部门根据项目设计说明书、工艺文件及试验结果和必要的设备改造或配套要求,按要求进行试验,以考验研发成果(产品)的性能和工艺性、稳定性和可靠性以及质量指标等。

  5.3.3.试制完成后,研发部门须及时完成《项目结题报告》,并附上各种反映技术内容的原始记录或型式试验报告等,以及必需的工艺文件交管理部门存档。

  5.3.4.研发项目管理完成后,确定投入大批量生产,报总经理批准。

  组织项目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集体财产免受危害,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根据有关消防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每个部门都应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公司《消防管理制度》,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自救扑灭,并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组织力量扑救。

  第三条凡消防重点部门,要做到:防隐患清,防火责任落实,义务消防员落实,消防和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器材落实,灭火应急措施落实;

  第二章 防火责任制

  第一条在公司防火责任人领导下,拟订消防工作计划。

  第二条防火责任制部门为公司保安部,熟悉本公司的服务性质、特点,掌握有关消防常识,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第三条监督部门、管理处落实做好防火工作,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第四条经常性进行防火检查,对防火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条按生产性质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定期开展学习和训练。

  第六条对本部门的火灾、火警等事故,积极组织员工自救,协助防火责任人查明火灾原因。

  第三章 岗位消防责任制

  第一条担任电工、电梯维护的工作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取得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第二条严格执行《电工安全安装规程》、《电工操作规程》、不准乱接乱拉临时电线,随意增设电器设备,未经有关部门审核的供电设备和不符合规定的供电设备,电工有权拒绝安装。

  第三条经常检查维护责任区内的各供电设备,设施不准带病运行,发现电线绝缘层老化、超负荷、接触电阻过大等隐患,应及时整改。

  第四条在处理电器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同时挂上警告牌,如必须带电操作时,要在有人监护下进行。

  第五条更换熔丝(保险丝)应根据额定容量计算安装,不得任意加大。

  第六条经常保持工作场所清洁,不得在配电房内进餐、堆放可燃物。配电盘下面、电动机周围要保持清洁。

  第六条懂得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电气火灾的扑救知识。

  第四章 消防管理知识

  第一条火源管理制度

  1、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物资仓库、配电房、机房等重要地点,一律禁止烟火,设置严禁烟火的标志。

  2、场地上的可燃物,每日要清除,集中处理,做到文明生产,夏令高温季节,严禁在中午动装、领发易爆品;

  2、部门领用的危险品,必须由专人保管,严禁转借,并有消耗记录。

  第二条电源管理制度

  1、公司室内外电器线路、设备安装,严禁非电工人员和无电器安装技术考试合格证的电工拆装,电工必须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

  2、严禁配电线路超负荷运行和电器设备带病运转,电器设备周围要保持清洁、干燥,不准堆放杂物,使用人员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电工及领导,采取措施加以排除;

  3、库房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仓库防火安全要求,电线装置在硬质套管内,线路灯具装置在道路上方,开关应设在库外,下班切断电源。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的场所,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4、各部门要安装临时线路,要改线、增容、减容,需经物管部批准,临时路线要定人安装,限期拆除;

  5、集体宿舍宿舍一律不准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严禁用灯泡取暖。

  第三条消防器材维修养护和保养制度

  1、消防器材要实行专人保管,责任到人;

  2、除抢险救灾外,严禁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3、灭火器应经常检查保养,按期换药、充气,要放在便于取用的规定地点,要防止阳光曝晒和雨淋酸碱腐蚀,泡沫灭火器冬季注意保暖;

  4、消防泵要经常检修,保证随时拉得出,用得上;

  5、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醒目的地点,不得遮盖或在上面挂搭其它物品;消防栓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并保持道路畅通。

  第五章 奖罚条例

  第一条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事迹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100-500元。

  1、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预防措施落实,组织制度健全,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整好用,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的;

  2、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成绩显着的;

  3、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章行为,事迹突出的;

  4、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5、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改进防火工作获得良好效果的;

  6、对发现火警及时扑灭,避免事故发生的;

  7、在消防工作其它方面做出显着成绩的。

  第二条违反消防法规和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罚款100-500元或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违返消防管理规定或安全操作规程不听劝阻的;

  2、在明令禁止吸烟、用火的区域场所内吸烟、用火的;

  3、违反用电管理规程,经提出仍不改正的;

  4、对消防监督部门提出整改的意见,有条件而拒绝整改的;

  5、损坏消防设施、器材、工具的;

  6、擅自将消防器材、工具挪作他用的;

  7、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者失职的;

  8、不按规定装运、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的;

  9、违反其它消防管理规定的。

  第六章 防火责任网络图

  (略)

  第七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解释修改权属公司综合部,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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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项目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避免造成人员伤亡、职业危害和重大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在存在危险因素场所工作的全体员工。

  一、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的确定。

  根据国家标准《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1992)确定本项目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

  二、安全规定

  1、 属于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场所,在物业管理处必须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设备必须由具有相应安全技术资格的专人进行操作。

  2、 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设备必须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3、 长期处在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工作的职工,必须按照职业安全卫生要求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对不适合在该场所从事作业的人员,由行政人事部调离原岗位,安排适宜工作。员工健康体检由行政人事部牵头组织。

  4、 临时出现的危险性场所,必须设置监护人,监护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应急处置能力,且必须坚守岗位,待工作结束后方可离岗。

  5、 为防止造成人员伤害设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

  三、设备、设施安全保障

  1、 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 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根据这条规定,安全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应包括安装使用方面的保障和维护、保养、检测、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组织项目管理制度 14

  第一章施工及维护作业

  第一条机房内作业注意事项

  1、严禁烟火。确须动火,必须征得机房管理人员同意,划定区域并妥善采取隔离及消防措施后方可进行。

  2、禁止将工具、材料搭靠或放置在设备上。

  3、严禁踩踏、移动、碰撞其他已有的缆线及设备。确须对障碍线路进行测试时,应经专业人员反复确认无误后,方可将软线插头从设备上拔出。

  4、对机房方向测试时,应确认该纤芯已与设备断开,否则可能造成设备或仪表烧毁,但应经专业人员反复确认无误后,方可将软线插头从设备上拔出。

  5、严防任何金属屑、金属丝、金属片或其他金属物落入设备缝隙,造成设备短路。

  6、禁止使用设备机架上电源。

  7、保持机房清洁卫生,及时将工作垃圾清理干净并放入指定位置。

  8、离开机房前,必须清理作业现场,切断施工电源,检查火源及其他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后才能离开工作现场,必要时告知随工人员或机房值班人员。

  第二条管道内施工注意事项

  1、先将井盖打开通风,确认已经没有有毒气体后方可下井施工。

  2、严禁踏踩、碰撞、弯折井内装置及光、电缆,下井时应用梯子辅助。

  3、人井周围应作警示标志,并有专人巡查。

  4、确须动刀、动锯截断梅花管、子管或光、电缆,或用专业工具打开接头盒时,必须由专业人员反复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严禁误伤其它在用线路。

  5、井内严禁烟火。确须动火,必须妥善隔离并保护好井内光、电缆及其它装置,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

  6、施工完毕后,应仔细清理井内工具、垃圾、火种及火源,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盖好井盖离开现场。

  第三条机械顶管及微控定向钻作业注意事项

  1、必须派专人负责,监督质量及安全。

  2、施工前应办理必要的施工许可手续。

  3、施工前必须仔细勘察拟穿越的设施情况,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证设施不受影响。

  4、施工前必须仔细勘察作业区域的地下管线情况,严格拟定入点、出点、深度,确保地下管线安全。

  5、施工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证交通安全。

  6、施工完毕应仔细清理并恢复作业现场,不留工余料,不留工作及生活垃圾,不留任何安全隐患。

  第四条要经常检查和督促施工机具的维修和保养,保证施工机具安全完好。必须做到正确使用、正常保养、专业维修工机具和仪器、仪表,不得野蛮使用和强拆强装,特别注意工机具、仪器、仪表在使用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在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临时配电箱必须安装接地保险,电气设备必须接地良好。

  第五条公路、铁路、桥梁、涵洞、河流及堤坝等特殊地段施工,应办理必要的施工许可手续,采取妥善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六条杆路施工时要注意关键工序环节的安全,及时拆除临时拉线;登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戴安全帽、穿绝缘防滑鞋,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及下雨天气禁止登高作业;布放钢绞线及光缆时随时观察钢绞线和光缆的质量及受力情况,避免吊线、光缆受到外力损伤,严防在紧线过程中出现嘣断伤人的意外发生。

  第七条布放过公路钢绞线及光缆时,应设置警示标志并有专人指挥来往车辆。钢绞线及光缆布放后要采取妥善措施,避免过往车辆碾压、挂蹭,危及线路安全及交通安全。

  第八条直埋线路开沟、架空线路挖坑前,应仔细识别并确定其它地下管线的走向及交越的准确位置,通知维护单位人员到场并采取妥善保护措施之后方可施工。在地下管线情况没有摸清之前严禁动土,严防误伤其它地下管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第九条线路与其他架空通信线路交越时,我方线路尽量从其上方通过。施工时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并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防止挂蹭引起的他方线路损伤。

  第十条线路施工经过村镇、电力线(不明线路按电力线对待),施工时应清理现场劝离闲杂人员并采取有效的保障措施,必要时应协调地方停电后施工。特别是在高压线附近施工时,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并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严防作业人员或钢绞线、光缆触碰高压线造成事故。

  第十一条布放光缆时应适当配置工、机具及人员,严防光缆外皮损伤、打背扣、断纤、腾空(直埋)等质量事故的发生,并应有专人检查,一旦发现及时处理,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第十二条施工过程中,现场需要临时存放光缆、钢绞线、电杆、标石、标志牌等材料时,应尽量远离公路,严禁占用公路路面、路肩,避免因占道引发交通意外事故。

  第十三条施工过程中留下的沟、坑等应及时回填,个别地段因工程需要不能及时回填的必须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防交通事故或牲畜跌入其中造成损失。

  第十四条雨季在公路、铁路、桥梁、涵洞、河流、堤坝、房屋等设施附近动土后必须立即修复,严禁因雨水冲刷危及设施安全。

  第十五条在运送光缆、电杆、钢绞线过程中,严禁车厢同时乘做施工人员,并要将光缆、电杆、钢绞线做好固定,保证稳固,行车前要有专人进行检查,防止在运送过程中发生意外。

  第二章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要求所有施工车辆:卡车限速60公里、面包车及客货车限速80公里、轿车限速100公里。同乘人员不允许睡觉,随时观察路况和司机状态,遇见司机违章驾驶要及时提醒和制止。

  第十七条所有施工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手续完整、保险齐全。

  第十八条驾驶员每日检查机动车是否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检查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是否保持齐全有效。

  第十九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出车时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不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不准行车;不准在驾驶车辆时打手机、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第二十条全体施工人员必须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交通安全关乎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自觉地遵守交通规则,时刻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一条路边施工时,应用警示牌、警示带隔离施工区域,必要时设置路障,并设专人指挥过往车辆。所有施工人员应注意身边的交通状况,随时注意观察来往车辆情况。

  第二十二条在运送光缆、电杆、钢绞线、角钢、或其它较大、较重材料或设备时,要将材料或设备做好固定,保证稳固,行车前要有专人进行检查,防止在运送过程中发生意外。

  第二十三条光缆、钢绞线、电杆、标石、水泥标志牌及其他材料或设备禁止放置在路肩或路边,避免因占道引发交通事故。

  第二十四条路肩、路边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并恢复施工现场,不留工余料,不留工作及生活垃圾,不留任何安全隐患。

  第三章防火、防盗、防煤气和食物中毒

  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应采取防火措施,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在室内、草原、森林及易燃地带施工严格按其管理办法组织施工。

  第二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应放单独仓库专人保管,严禁与施工人员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施工人员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第二十七条施工人员要保护好个人财物,外出施工时,留守人员(如炊事员)有看护好宿舍及宿舍驻地存放的施工材料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驻地外施工现场临时屯放的施工材料,需过夜时应设专人看护。

  第二十九条驻地和宿舍,应当保持环境整洁,材料、物品、工机器具摆设有序,不得乱丢乱弃废弃物品。

  第三十条每日应有专人负责检查驻地存放的施工材料及工机器具的安全。

  第三十一条使用煤炭炉灶取暖的宿舍,必须安装排烟筒,并保证室内空气通畅。各队队长及安全监督员每日晚间要检查宿舍取暖设施运转情况,确保使用的取暖煤炉烟道通畅,防止煤气中毒情况的发生。

  第三十二条炊事员应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厨房整洁,保证燃气灶具、气罐、管线安全无泄漏。特别要注意食品安全,不吃腐败及不明食物,不饮用生水,避免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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