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20 08:50:5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环保管理制度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环保管理制度15篇

环保管理制度1

  为搞好公司新建、改扩建项目保护管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源、破坏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

  1、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2、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3、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4、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5、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6、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7、有建设项目时,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8、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9、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0、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11、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12、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13、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14、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保护设施

环保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北京润滑油厂配套完善项目施工的安全环保管理,根据相关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北京润滑油厂配套完善项目各参建施工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中国北京润滑油厂配套完善项目部成立hse管理部,下设资料、现场、营区、交通等业务部门,由项目hse经理负责管理。

  第四条各施工单位成立相应hse组织机构,成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三年以上现场管理经验和相应专业知识,将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项目部hse管理部门备案保存。

  第五条项目部设专人负责对整个项目的hse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拒不进行整改的单位,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各施工单位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各项目现场的监督检查,配合项目hse部开展现场hse监督工作。

  第六条项目hse部每月召开一次专业会议,分析当前安全环保工作形势,明确下步工作重点,并对近期安全环保工作做出考评。

  第七条各施工单位hse监管人员选配必须严格、认真,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并具有相应专业技术知识,各施工单位hse监管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动,必须提前将人员变动情况及时上报项目hse部,并做好工作交接。

  第三章安全责任

  第八条各分项目经理是分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分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第九条各施工单位对参加分项目施工的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负全责,凡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负全责,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第十条各施工单位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详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到位。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hse监管人员对所承担的分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安全检查及整改记录。

  第十二条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保证hse专项费用的落实,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服从项目部的管理要求,因施工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发生事故的,从严从重处罚。

  第十四条各施工单位的起重工、脚手架工、金属焊接(切割)、登高架设、电气安装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参加安全培训,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各单位(部门)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hse部审批后实施,由专职hse监管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

  第十六条工程施工前,由技术人员负责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保存记录。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负责在各自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基坑边沿、有害危险气体及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工的,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第十九条参加施工的单位必须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适当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及设施应当符合安全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

  第二十条各单位必须在办公、生活及施工现场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消防通道,配备足够好用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在施工中使用的特种设备应按规定报主管部门进行定期检验;租赁使用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必须经相关单位(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按实际由各家列支,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十三条参加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当地常见病、流行病防治、安全纪律、施工安全规程、规范、应急救护常识等方面,安全教育应有记录、签字,妥善保存。

  第二十四条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应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内容主要包括:

  (一)新入厂的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相应的培训、考核记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二)调换工种、转岗、重新上岗人员和采用新工艺、新设备进行施工生产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安全培训。

  (三)临时工、民工、劳务工和其它临时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要在入场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持证人员必须按规定期限进行复审。

  (五)各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环保工作的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项目部及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相关安全标准、规范组织施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施工作业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防护、废弃物回收、休息室、卫生间等设施的设置必须满足标准规范的要求;

  (二)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发放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三)危险作业场所(点)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安全防护区域和警示标志;

  (四)施工噪声、扬尘、垃圾废料回收处理等必须符合有关环境保护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六条各施工单位对所承揽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安全防护用(品)具应当设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相应记录。

  第二十七条各施工单位对所承揽施工作业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要设专人管理,按规定分类存放,设置明显标志,并建立健全相关记录。

  第二十八条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制度,落实责任,设置必要的设施,做好所承揽施工作业现场的管理工作。有必要时应进行封闭式管理,封闭要连续、完好、有效。

  第二十九条各单位的施工现场入口处应设置门卫室和灯箱式安全门,并设置标识。

  第三十条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编制的冬季施工方案必须有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项目部备案后上报监理、建设单位;

  (二)制定冬防安全工作方案做好冬季防火、防爆、防冻、防触电、防中毒、防高空坠落的预防工作;

  (三)各施工单位宿舍、办公室、休息室内必须有采暖设施必须设专人负责管理,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6度;

  (四)各施工单位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冬季劳动保护用品;

  (五)开挖工程不得采用掏洞式施工方法;

  第三十一条项目hse部每周召开一次例会,协调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其它会议制度见附录1。

  第三十二条项目hse部按照“hse两书一表”内容每旬对参加项目施工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各单位进行通报。

  第六章交通安全

  第三十三条项目服务车辆必须有专人负责驾驶及维修、保养。严禁驾驶人员随意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

  第三十四条车辆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交通法规及本项目的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有违章驾驶一经查出取消驾驶资格。

  第三十五条执行特殊运输任务(超长、超高、超宽)的车辆,应设有明显警示标志,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前后押运车辆应有明显标志。

  第三十六条租赁使用的.车辆证照必须齐全有效,投保险种应至少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等主要险种。

  第三十七条项目驾驶人员还必须按规定做到“三检”登记制度(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

  第三十八条车辆执行任务结束后,必须在单位指定的地点集中停放,并向主管人员报道。因工作需要不能及时回营区的车辆,必须向主管领导说明原因并得到批准。

  第七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第三十九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对可能安装、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管理。

  第四十条项目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执行。

  第八章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第四十一条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家《职业卫生法》及有关标准,消除或减少各种影响职业健康的不利因素,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劳动条件。

  第四十二条定期对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率要达到100%,定期对有毒有害作业场点进行监测,监测率达到100%。各施工单位根据体检和监测结果制定并上报有毒有害作业场点整治措施。

  第四十三条各施工单位要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和有毒有害作业场点档案,编制防治措施,并认真落实。

  第九章安全基础资料管理

  第四十四条项目部及各施工单位要根据施工生产实际设专人负责安全资料管理,建立健全具有可追溯性的安全基础资料。

  第四十五条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内业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种规章制度齐全;

  (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齐全;

  (三)安全会议及安全教育记录;

  (四)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齐全;

  (五)监督检查记录真实、有效,隐患整改及时,有负责人签字。

  (六)各专项安全防护技术措施齐全、有效。

  (七)建立特殊工种台帐,并及时更新。

  (八)各种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齐全。

  (九)建立消防器材登记台帐,并及时更新。

  (十)危险化学品储存、发放记录。

  第十章安全风险抵押制

  第四十六条项目部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在开工前征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征收标准由项目hse部制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由项目hse部具体征收,项目费用部负责记账保管。

  第四十七条在施工过程中各施工单位如发生一起重伤一人次以上事故,安全风险抵押金没收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一章环保工作管理

  第四十八条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施工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把防治污染、改善环境作为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四十九条各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并报项目hse部审批后认真实施。

  第五十条各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因素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第五十一条各施工单位要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通过科学管理和有效途径推行清洁生产。

  第五十二条各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范围内的污染源(点)的监督检查,治理环境污染,各种动力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第五十三条各施工现场的污水排放要严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试压产生的废水,应尽可能循环使用或按建设单位要求排放。

  第五十四条项目hse部对各施工单位的排污情况严格管理,杜绝超标排放现象发生。

  第五十五条储罐喷(刷)漆时,应保证通风良好,操作人员安全用品佩带齐全。

  第五十六条对玻璃丝布、岩棉、水泥等易扬撒材料,在施工、运输中要采取防范措施,减少有害粉尘飞散,操作人员采用个人防护。

  第五十七条各施工单位要设立分类垃圾箱,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分类收集,定期运送到指定地点。

  第五十八条施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由施工现场生产班组人员每天下班前进行收集,放到暂时存放点,进行分类标识,集中拉运处理。

  第十二章hse管理部相关业务流程图

环保管理制度3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落实“安全生产、综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和避免安全环保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防治污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部门。

  公司应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环保责任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公司安全环保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责任制,公司主管领导负责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办公室(简称“安环办”)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公司各级领导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公司各级安全环保管理组织依照本制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环办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对存在和发现的重大安全环保问题应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1、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

  2、负责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3、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制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公司生产环保事故。

  4、提出保证安环办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建议,报企管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5、督促检查公司安内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实施公司制定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并如实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公司安全环保事故。

  7、负责建立、修订和保存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行特种作业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8、配合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指出的安全环保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

  9、保护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协助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10、每月定期、节假日及恶劣气象条件期间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重大安全环保隐患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

  11、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设计方案和最终验收的申报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督责任。

  12、负责对新进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实施工作。

  13、安环办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安环办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公司安全环保形势,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针对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予以落实。

  1、安环办应利用公司各种会议对主管负责人和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安环办应利用公司信息网络、板报、横幅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

  2、公司各级领导应充分重视公司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带领员工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按照安环办的要求落实对员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4、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纪录在《安全环保检查记录台账》上,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环办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四、安环办、各级主管人员、公司的保安队伍,为公司应急救援组织成员。应急救援组织的教育培训、管理协调和救援调度由安环办负责。

环保管理制度4

  一、安全篇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树立“安全为工作服务”的思想。

  1、合理安排工作,不得抢进度,违章冒险或单人作业。协调好上、下相邻的工作,并按约定时间和路线返回约定的营地。

  2、地质勘探野外工作车辆,应具有良好越野性能,并在野外作业出队前进行车辆性能检测。野外工作车辆驾驶员,应具有10万公里以上安全行车经历。

  3、每日出发前,应了解气候、进行路线、路况、作业区地形地貌。

  4、采样人员必须严格听从地质技术人员指挥。任何时候,绝不允许没有地质技术人员带路单独行动。项目负责人每天在收队后晚饭前必须清点人数,确保若有人没按时回营地时,能及时组织救援。

  5、夜晚时间,严禁任何人离开营地。确需上厕所等原因需出野外时,确保有两人同行,并带手电筒。离开营地的距离不能超过10米。

  6、若万一出现人员走撒情况时,走撒人员严禁私自盲目乱找路。任何人一旦发现走撒,立刻在原地停止活动,等待搜寻人员救援。

  7、在野外作业时,两人间距离应不超出视线,在大于30°的陡坡或者垂直的悬崖峭壁上作业,应清楚上部浮石。

  8、禁止采、食不识别的野菜、野果,禁止未经检验饮用新发现水源水和未经消毒处理水。

  9、要严格生活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不得食用霉变食物。戈壁滩上的水严禁饮用。

  10、若天气寒冷,人又疲劳,应边休息边活动身体,雷雨时不要到高地、树木下和水边,不要将金属用具扛在肩上。

  11、天气寒冷、雷雨临近或五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12、发生沙尘暴时,作业人员因聚集在背风处坐下,蒙头,带护目镜或者把头低到膝部。

  13、野外营地应选择地面干燥、地势平坦、水源无污染背风场地。营地应设简易厕所,排水沟,悬挂明显标志。严禁在营地附近随地大小便。

  14、电器设备及其启动开关应安装在干燥、清洁、通风良好出。电力线路应采用电缆。电缆应架空架设,电缆经过通道、设备处应增加防护套。电器设备熔断丝规格与设备功率相匹配,禁止使用铁、铝等其它金属丝代替熔断丝。避开变压器、高压输电线等危险区。

  15、防火

  ①野外驻地应由负责人检查室内电线是否安全可靠。

  ②杜绝私拉、乱拉电线、电灯泡。

  ③打雷时应切断连接电视、收录机等电器,以免雷电击坏电器或引起火灾。

  ④野外做饭时应注意不要在风力较大且周围干草、树叶较多的地方,以免火星点燃易燃物引起火灾、并要做到人走火灭。

  16、防丢失,地形图、记录本(表)等资料及各种生产工具(相机、罗盘、gps定位仪、放大镜等)是单位的宝贵财产,也是生产的必需品,应注意妥善保管好,防止丢失,个人携带的财物也应自我保管好,以免经济受损或影响生产。

  17、野外易爆物品应与人住地方搁置10m以外。

  18、发生火灾时,应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或者开辟不少于5m的防火线。

  19、采岩石样时,不得面对面的操作。锤子的起落处禁止站人,采样时不准吸烟、不得闲谈。

  20、打样时要站在上风处,精力集中,握紧锤把,用力均匀。

  21、休息时可以小口喝少量水,大量饮水不能止渴,只会是体内盐分迅速下降,而水分没有得到充分吸收就流失了。

  22、尊重当地少数民族风俗,严禁猎杀国家保护动物。

  二、环保篇

  不要破坏自然界平衡的状态,大自然中的植物彼此保持着很微妙的`平衡,一块狭小的空地,表面看起来没有生物存在,实际上生物正在那活跃着。接触大自然时,不要破坏这种平衡,不乱折花木,不乱捕鸟兽,享受大自然就应遵守规则。

  1、严禁乱扔垃圾,每个帐篷必须准备大的垃圾袋,生活垃圾丢于垃圾袋中。

  2、要严防煤气中毒,帐篷中开设的小窗户,严禁封堵。

  3、做好的餐饭,尽量吃完,不要残留下来,如果不够,可用干粮或其他速食品补充。

  4、离开野外时,其他垃圾,能燃烧的物品用火焚烧掉(注意不要引起火灾)或埋掉,不易分解的玻璃空罐,塑胶等用备用袋装走,将临时厕所掩埋好。

环保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爱心环保协会(以下称爱心环保协会)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公文管理等。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三条归档范围:发展规划、学期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项目策划、通告、通知、海报、传单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第四条财务方面、档案管理由人事部负责,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完整。

  第五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一)会长、副会长及部长借阅档案应通过秘书处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二)协会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会长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三)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转借、遗失。

  第三章印章管理

  第六条协会印章一般由副会长负责保管。未经会长批准,印章不能交给他人管理使用。

  第七条协会印章的使用一律由会长签字许可后副会长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1)协会印章的使用应谨慎、规范并按规定程序经申请报批后由印章管理人统一加盖,任何人不能擅自使用印章;

  2)印章管理人在使用印章前必须认真检查审批程序,对于不合法或不合审批手续的.用印,有权提出异议或拒用。如遇特殊情况,印章管理人应经请示批准后方可加盖印章;

  3)对于擅自使用印章或以欺骗手段使用印章,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协会所有需要盖章的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九条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会长签字批条方可开出。

  第十条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第四章公文管理

  第十一条各部门所有打印、复印公文或文件必须至少一式两份,交秘书处留底存档。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协会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秘书处研究并提请理事会批复。

  第十三条本规定解释权归爱心环保协会常委会。

  第十四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环保管理制度6

  1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要求及内容。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掌握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事故隐患的技能,确保企业生产活动有序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管理。

  2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环保教育的领导工作。

  2.2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实施及宣传工作,并对各部门安全、环保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2.3设备安全课负责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4管理部负责新进厂员工的安全、环保教育组织工作。

  3术语和定义

  3.1三级安全、环保教育

  指对新进厂公司员工及工伤伤愈后重新上岗员工进行的公司级、部门级和班组级的安全、环保教育。

  3.2“四新”

  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4管理内容

  4.1中层干部教育

  4.1.1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b)安全、环保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和技术,有关行业的专业管理知识;

  c)本职安全生产负责制,主要是在“三同时”、“五同时”中实现安全、环保的技术措施,以及“四新”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

  d)安全、环保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事故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e)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

  f)典型事故和经济救援案例分析等。

  4.2班组长教育

  4.2.1班组长教育由各单位负责自行组织进行,采取授课或答卷的形式。

  设备安全课、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

  4.2.2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和规范;

  b)安全、环保的技术常识;

  c)岗位危险源、危害因素、环境因素控制要点等;

  d)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以及正确使用的方法;

  e)本岗位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措施和安全撤离线路;

  f)相关事故案例等。

  4.2.3班组长教育每年进行一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2.4目标值为100%。

  4.3新进厂员工安全、环保三级教育

  4.3.1对新进厂的员工(含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都要进行公司级、部门级和班组级的安全、环保教育。员工入厂后到生产科领取《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安技员、各部门、班组分别负责进行相应内容的安全、环保教育,经考核合格,填写《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并签字认可后,并将《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返至安技员存档,方可办理上岗手续,办理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手续。未经安全、环保三级教育或教育后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4.3.2安全、环保三级教育的'内容:

  a)公司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基本知识;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公司安全、环保工作的一般状况;一般机械电气安全知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发生事故后应如何自救、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有关事故案例等。

  b)部门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本单位的生产概况;安全、环保工作状况;本单位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生产规则;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必须遵守的操作规程、紧急情况下的处置和疏散;有关事故案例等。

  c)班组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班组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应知应会;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危害因素的种类、工作地点的环境及尘源、毒源、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以及正确使用的方法;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措施和安全撤离路线;事故案例等。

  4.3.3新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3.4目标值为100%。

  4.4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

  4.4.1员工因工作需要变换工种(包括调整工作岗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下达《员工变换工种通知单》(JHAJ008),我公司负责组织变换工种教育,并报安技员备案。一般工种变为特殊工种,则由生产科组织,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可上岗,享受相应的劳保待遇。转为从事有害工种作业人员,具体按Q/PG G19G.014-20xx《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4.4.2变换工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新岗位的操作规程;

  b)新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知识;

  c)新岗位设备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d)以往该岗位发生的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4.4.3采用“四新”作业时,由技术科以及相关部门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环保教育,以答卷或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际操作。

  4.4.4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a)“四新”的基础知识;

  b)“四新”的性能、特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

  c)采用“四新”后的操作方法;

  d)作业人员避免事故的发生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选用正确的劳动防护用品;

  e)采用“四新”后发生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f)安全、环保的有关要求。

  4.4.5目标值为100%。

  4.5复工教育

  4.5.1员工因病假、事假、产假等离开岗位一年以上,管理部组织对其进行分厂(部门)级和班组级教育;工伤伤愈重新上岗,需进行三级教育,教育内容同“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复工安全教育卡》(JHAJ009)。

  4.5.2目标值为100%。

  4.6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

  4.6.1安技员负责配合集团设备安全课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复训、考核发证。

  4.6.2目标值为100%。

  4.7全员教育

  4.7.1集团公司采用电化教育或统一答卷等方式进行,教育周期为每年一次。

  4.7.2由管理部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答卷,并统计建档,将教育效果评价结果报安技员。

  4.7.3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新政策、新知识、新技术;

  b)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

  c)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环境因素的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d)典型事故案例等。

  4.7.4目标值为80%。

  4.8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

  4.8.1除参加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专业培训外,由设备安全课负责组织公司内部培训。

  4.8.2培训的主要内容: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b)安全、环保管理以及技术、安全文化等方面的知识,有关行业管理的经验;

  c)伤亡事故、职业病、污染事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d)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e)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

  f)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

  g)本企业职业危害作业点的分布、危害程度,并根据其理化特性应采取的防护技术、措施和方法;

  h)典型事故案例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4.8.3新上岗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

  4.8.4目标值为100%。

  4.9教育管理

  4.9.1新员工三级教育由管理部会同安技员进行,填写《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凭此卡领取个人劳保用品,该卡片由安技员存档。

  4.9.2安技员、管理部、公司工会应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环保教育,如定期出版安全简报、黑板报、播放录像等,不断提高员工的认识。

  4.9.3安技员、综合科应配合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做到特种工作人员持证100%,未经考核培训人员,不准从事特种工作。

  4.9.4在采用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时,技术科以及相关部门负责及时对有关员工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岗位教育。

  4.9.5安技员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环保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9.6安技员负责建立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档案,新员工三级教育档案要长期保存,其他教育档案至少保存三年以上。

  5相关文件

  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

  6记录(表格)

  JHAJ006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通知单

  JHAJ007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正反面)

  JHAJ008员工变换工种通知单

  JHAJ009复工安全教育卡

环保管理制度7

  1、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落实“安全清洁生产、综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和避免安全环保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防治污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1.3公司应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清洁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环保责任制度,确保安全清洁生产。

  1.4公司安全环保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安全清洁生产全面负责的责任制,公司主管领导负责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1.5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办公室(简称“安环办”)负责安全清洁生产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1.6公司各级领导应加强对安全清洁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公司各级安全环保管理组织依照本制度履行安全清洁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环办在安全清洁生产监督管理中对存在和发现的重大安全环保问题应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1.7安环办依照本制度对公司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实施全面综合监督管理,各分、子公司的专兼职安全环保员对责任区域内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领导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实施部门和岗位监督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采取措施。

  1.8安环办按照保障安全清洁生产的要求,监督相关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和发放,及时购买保障安全清洁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确保贯彻执行。

  1.9公司实行安全环保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追究安全环保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1.10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工艺技术研究和先进管理手段的推广应用工作,提高安全清洁生产技术管理水平。

  2、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

  2.1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应具备本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清洁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清洁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2公司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并由公司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2.2.1建立健全公司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

  2.2.2组织制定公司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2.2.3保证公司安全清洁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2.4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

  2.2.5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3公司主管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其分管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实施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2.3.1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3.2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2.3.3提出保证分管部门安全清洁生产投入的有效建议;

  2.3.4督促检查分管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

  2.3.5组织制定并实施分管部门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3.6如实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分管部门的安全环保事故。

  2.4安环办关于安全清洁生产方面的职责

  2.4.1负责安全清洁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清洁生产的自觉性,落实公司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

  2.4.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制订公司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对各分、子公司安全清洁生产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公司生产环保事故;

  2.4.3提出保证安环办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安全清洁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建议,报企管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2.4.4督促检查各分、子公司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实施公司制定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4.5及时并如实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公司安全环保事故;

  2.4.6负责建立、修订和保存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行特种作业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2.4.7配合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指出的安全环保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

  2.4.8保护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协助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4.9实施对各分、子公司与公司对外出租房屋、出租场地和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负责与各分、子公司签订《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与各租户和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书》的工作;

  2.4.10每月定期、节假日及恶劣气象条件期间对各分、子公司安全清洁生产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重大安全环保隐患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

  2.4.11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清洁生产方面的设计方案和最终验收的申报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安全清洁生产负有监督责任;

  2.4.12负责公司及相关分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和年审;

  2.4.13负责对新进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实施工作;

  2.4.14建立安全清洁生产检查及处理情况档案。

  2.5各分、子公司安全清洁生产方面的管理职责

  2.5.1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清洁生产法规和相关政策及公司制度和规程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部门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清洁生产的自觉性,落实与公司签订的《年度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的工作和部门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

  2.5.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本部门落实情况,对本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本部门安全环保事故,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安环办和公司主管领导处理。

  2.5.3实施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与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的“六同时”。建设项目中安全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5.4提出保证部门实施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建议,报安环办汇总,企业管理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2.5.5督促检查本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配合安环办实施公司制定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5.6及时并如实向安环办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本部门安全环保事故。

  2.5.7申报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参加由安环办组织的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5.8配合安环办和安全环保部门到本单位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提出的安全环保隐患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安环办。

  2.5.9保护本部门生产经营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协助安环办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5.10配合安环办对本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由安环办负责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2.5.11配合安环办实施对新进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环保培训工作。

  2.5.12确保本部门作业管理、过程控制、工艺流程、物料流转、工位器具、搬运设备与装置等物流的运行处于受控状态,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有序,实现文明生产。杜绝在生产经营全过程可能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刺激性气体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及引起内外部投诉,严禁未经处理偷排、丢弃废水、废物。

  2.6直接主管在安全清洁生产方面的管理职责

  2.6.1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清洁生产的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程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清洁生产的自觉性。

  2.6.2贯彻执行国家以及公司安全清洁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各岗位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直接上级或安环办。

  2.6.3提出保证各岗位实施安全清洁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建议,报直接上级和安环办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6.4配合安环办实施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6.5及时并如实向直接上级和安环办报告本部门安全环保事故。

  2.6.6禁止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2.6.7配合安环办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到各岗位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指出的安全环保隐患和改进建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直接上级。

  2.6.8保护岗位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协助安环办、安全环保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6.9配合安环办实施对新进员工上岗前的安全环保培训工作,并将各项教育培训情况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纪录》卡上。

  2.6.10确保生产作业现场整洁、有序,实现文明生产。防止污染物泄漏,严禁未达标处理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等环境有害物。

  2.7公司按法律规定应当具备的安全清洁生产条件投资经营,由安环办提出年度投入预算草案,报企业管理部审核,并纳入公司预算,予以保证。

  2.8公司各级领导及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所从事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环保知识与管理能力。

  2.9公司对接触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的教育培训;对接触和使用有毒物品的人员应安排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环保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保护财产和环境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仓库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仓库

  负责制定物资、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2综合部

  负责监督检查。

  4管理要求或规范

  4.1仓库管理

  a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非仓库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入。

  b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火种;物资出入库必须严格执行出入规定,做到账、物一致,并按规定存放,轻拿轻放,防止碰撞与跌落。

  c贵重物品,易潮、易碎、易氧化物品,按规定要求管理。

  d仓库钥匙专人保管,下班离开仓库前必须关断电源并关好门窗。

  e仓库内设置防盗报警和消防设施、器材。

  f贯彻“预防为主”方针,仓库管理人员应该随时检查库房内空调、电器、货物有无异常现象,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处理。

  4.2化学危险品管理

  a化学危险品必须设置专用仓库,专人管理,专人记账,并做到账物相符。

  b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人员必须进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安全管理知识、职业安全和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c化学危险品的必须清晰,无标识和标识不清晰的化学品严禁使用。

  d严禁向私人提供化学危险品,防止国家财产、职工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遭受危害。

  e化学危险品仓库应每隔6个月进行盘库,清点数量,核对账目。

  f化学危险品仓库设置应符合防盗、防火安全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同时根据化学品的特性,设置通风、防潮、防爆、防雷、防污染等安全设施。每6个月对安全设施的.可靠性检验一次。

  g化学危险品领用必须由所在部门使用人开具领料单,部门领导签字批准,仓库保管员按单发料,并严格登记手续。保管员必须随时核对库存量。

  4.3化学危险品的储存

  a化学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严禁将物理性质相抵触、灭火方式不同的化学品同库混放。

  b生产场地存放化学危险品最大量应不大于当班使用量;废弃的化学品必须定点存放,统一处理。

  c废弃的化学品由综合部委托有资质的环保单位统一回收。

  4.4化学危险品的使用

  a化学危险品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按章操作,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防止人身伤害、火灾、爆炸、泄漏等事件发生。

  b严禁未经操作培训人员同意,擅自动用化学危险品。

  c化学危险品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处置并报告。

环保管理制度9

  一、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为保护环境,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杜绝各类环保事故的发生,经公司研究,制定如下环境保护目标,望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执行:

  1、杜绝各类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杜绝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设施设备,采购劳动保护用品、设施设备时要索取相关证明和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或安装、调试、运行。

  3、新建、改扩建项目时,环境保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新建、改扩建项目时,应首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条件不符合禁止建设和施工。

  5、新建、改扩建项目试生产运行正常后3个月内进行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并向有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不合格禁止继续生产。

  6、严禁向生活水体排放各种含有害物质的污水。

  7、污水排放的各项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二、环保岗位环保责任制

  1 、目的为明确公司各级人员的环境保护(简称环保)的职责,加强对环保的领导和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及环境不受污染,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政策法规以及行业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2 、适用范围

  2.1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环保管理。

  2.2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为主、谁负责。管生产,必须抓环保”的原则,公司、部门、车间的主要领导是公司、部门、车间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部门、车间的环保工作负主要责任,即“一把手负责制”。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对公司、部门、车间下属人员贯彻执行本规定负责,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负其责。

  2.3总经理为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总经理授权公司安环部管理环保工作。安环部是公司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

  三、各级部门环保责任

  3.1安环部环保职责

  3.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

  3.1.2根据国家环保部门排放标准,确定控制检测点,布置检测项目,汇集检测数据,遇有超标情况及时调整。

  3.1.4落实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环保指令。监督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发现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协商讨论,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随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3.1.5负责组织起草各项环保制度,并负责组织评审。

  3.1.6负责对公司的环保设备、电器等申请技术改造。

  3.1.7参加公司新建、扩建、技改项目的方案研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严把“三同时”关。归口管理建设项目环保工作。

  3.1.8负责公司环保工作的宣传。

  3.1.9负责公司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运行。

  3.1.10负责对环保治理设备的检查,保证其正常运行。对三废处理设施的运行参数负有控制责任。

  3.1.11在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XX、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环保、减噪等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定期维护保养。

  3.1.12组织环保设备专项检查,按时完成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计划。

  3.1.13协助环保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1.14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地运行。

  3.1.15组织制定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实施。

  3.1.16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车间、岗位环保工作,确定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采取应急措施,以尽可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1.17负责编制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演练。

  3.1.18负责对员工定期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定期监督考核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单位,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环保的宣传教育工作。

  3.1.19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并参加污染源的监测工作,掌握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及排放规律,建立污染源档案,定期进行核对修正。

  3.1.20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企业产生污染的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依据环境保护制度提出奖励或处罚意见。积极推广采用环保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解决公司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难题,并做好有关资料搜集工作。

  3.1.21负责定期、不定期自行监测企业废水排污口、烟粉尘和厂界噪声,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并按时准确填报环保统计表。

  3.2生生技部环保职责3.2.1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制度和标准。根据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制定所属各生产车间的实施细则,并负责落实。

  3.2.2生产部是公司生产环节环保的责任部门,也是公司落实环保工作的重要部门,对车间发生的环保事故负责。

  3.2.3在保证生产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根据污染情况及时做出处理,同时通知安环部共同处理。

  3.2.4负责处理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事件,应立即采取防止污染的应急措施,对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应在发生事故后立即汇报。

  3.2.5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搞好生产调度工作,杜绝或减少非检修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等污染事件的发生。

  3.3办公室环保职责3.3.1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规,执行公司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

  3.3.2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环保工作的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环保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会审并打印、下发。

  3.3.3负责接待上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3.4在采购办公用品时应优先考虑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

  3.3.5负责制定办公场所节约用水、用电、小车管理制度,配合环保应急预案并督促检查实施。

  3.3.6负责公司办公区、生活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3.3.7负责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的处理。

  3.3.8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把抓好环保工作作为对员工考核的内容之一列入员工上岗、定级、评奖、晋升的考核条件中。在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中,加入环保方面的要求。

  3.3.9负责环保技术人员外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环境意识和水平。

  3.3.10负责协助环保部门做好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3.3.11在公司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环保优先的思想。

  3.3.12在对各部门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环保工作;编制经济责任制时,把环保内容纳入责任制内容,坚持环保否决权。

  3.4财务部环保职责(含仓管部)

  3.4.1审查劳动防护用品、环保设施、教育等经费预算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

  3.4.2支持配合《环保监督与考核管理细则》的执行,优先保证投入,审查各项环保奖励基金的支出。监督和保证环保费用的正常开支。

  3.4.3在编制检查基本建设和工程计划的同时,编制检查环保配套措施计划,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并报送有关部门。

  3.4.4建立环保费用专户,设立环保投资科目,按规定提取环保费用。

  3.4.5对仓库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建立登记管理台帐,实物要与账目对应,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丢失或因包装桶损坏而泄漏。

  3.5化验室环保职责3.5.1配合技术部对主要的污染物排放进行数据及化学成分分析。

  3.5.2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3.5.3负责制定化验室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3.5.4负责制定化验室环境监测化学试剂、有毒、检测仪器设备、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3.5.5负责检验过程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储存使用,及排放前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3.6采购部环保职责

  3.6.1负责各部门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设备、材料的订货、供应工作,并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负责。

  3.6.2负责环境监测仪器、药品的及时采购和供应。

  3.6.3负责公司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和处置工作。

  3.6.4按检修计划及时供应环保治理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3.6.5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性能符合环保要求,确保生产产品是国家有关环境管理法律规定的环保产品。

  3.6.6督促检查供货方产品运输、装卸必须采取环境保护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3.7生产车间环保职责3.7.1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将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

  3.7.2贯彻落实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地运行。

  3.7.3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的排放,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

  3.7.4加强设备操作与管理,完成公司职能部门下达的节能、降耗、减噪等。控制检修计划。

  3.7.5贯彻工艺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绝或减少非检修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等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

  3.7.6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3.7.7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搞好现场管理和责任区环境卫生工作。

  3.7.8协助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四、各级管理人员环保责任

  4.1总经理环保职责

  4.1.1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负责组织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4.1.2总经理是公司环保事务最高执行者,有权调配全公司员工和环保物资。加强对环境保护活动的领导,决定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奖惩。

  4.1.3批准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的实施、环保技术规程、环保措施、检修和长远规划。

  4.1.4按照环保法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设立环保机构,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定期听取环保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4.1.5总经理负责或安排其他人员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调查工作。

  4.1.6负责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废处理设计和施工以及环保“三同时”验收等工作。

  4.1.7在发生紧急事故时,总经理是公司的总指挥,负责组成指挥部研究、制订应急计划,组织应急小分队实施应对。

  4.2安环副总经理环保职责4.2.1协同总经理做好日常各项环保工作。

  4.2.2副总经理是环保事务的第二执行者,发生污染事故时,在总经理不在现场的情况下,代替总经理指挥工作,执行环保应急预案,减少污染。

  4.2.3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会议,分析解决生产中存在的环保问题。

  4.3.2监督检查部门对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污染环境的行为。

  4.2.5组织制订、修订环保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编制环保技术措施检修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2.6统筹安排协调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关系,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和业务知识,检查环保工作的落实情况,总结推广环保工作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及个人,提出环保工作努力方向与目标。

  4.2.7组织领导环境保护设施的试运转、验收等工作。

  4.2.8负责划分生产环保工作的管理范围。

  4.3生技副总经理环保职责4.3.1生产副总是生产系统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3.2负责在主管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

  4.3.3负责职权范围内的环保检查工作,落实环保整改项目的实施。

  4.3.4负责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达标排放工作;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管理指标。

  4.3.5负责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在生产系统贯彻实施,落实环保管理考核。

  4.3.6承担生产环保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的管理责任。生产现场管理、区域卫生管理。

  4.3.7负责对公司环保工作做出合理性设计、建议,以改进公司内部各项环保工作的完善。

  4 4.4环保副总环保职责

  4.4.1环保副总是三废处置达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4.2认真宣传、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特别是生产车间的执行情况。

  4.4.3负责配合技术部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及各种环保设备维修、改造计划。

  4.4.4负责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和调查工作。

  4.4.5配合生产副总处理各种应急事务。

  4.4.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公司的环保设施的运营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上报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落实清洁生产工作计划。

  4.4.7负责制订考核办法,对环保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4.4.8对环保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4.4.9负责组织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4.10负责组织、协调环保的监测工作。

  5 4.5财务部经理环保职责(含仓管部经理)

  4.5.1严格财务制度,确保环保措施费用的支出和合理使用,不准挪做他用。

  4.5.2建立环保措施费用台帐。

  4.5.3参加公司重大环保会议及其他重大环保管理活动。

  4.5.4负责对综合利用产品、回收利用的物资进行单独计算成本和利润。

  4.5.5负责对环保方面合同管理及费用监审。

  4.5.6负责安排环保经费,确保环保治理经费的落实,及时缴纳排污费。

  4.5.7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6 4.6办公室主任环保职责

  4.6.1认真宣传贯彻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4.6.2负责办公区环保工作,协助公司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环保管理指示。

  4.6.3积极协助公司领导协调解决环保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保证工作中的各种需要及事故处理中的相关保障措施。

  4.6.4负责公司领导主持的有关环保会议协调工作,协助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登记、印制有关环保文件。

  4.6.5负责生产区域环境绿化与环境卫生的规划与垃圾外运。

  4.6.6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4.7采购部经理环保职责

  4.7.1认真宣传贯彻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本部门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4.7.2参加公司环保会议及环境检查,并对环保管理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4.7.3及时组织进购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设备、材料,并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负责。

  4.7.4及时组织进购环境监测仪器、药品。

  4.7.5及时收集分类和处置公司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

  4.7.6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8 4.8化验室负责人环保职责

  4.8.1认真贯彻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4.8.2全面负责化验室的环保管理工作。

  4.8.3 领导和组织本室化验员配合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三废成分分析技能,努力改善化验室工作条件。

  4.8.4负责化验室仪器、物品的使用保管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环保事故的发生。

  4.8.5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4.9车间主任环保职责

  4.9.1车间主任是本车间环保工作的第一负责人,班组长是本车间环保工作直接责任人。

  4.9.2对于公司环保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有向下属员工传达、宣传的责任。

  4.9.3在车间主任不在现场的情况下,相关环保工作由现场最高职位人员负责调配、落实。

  4.9.4有对所在车间的巡检工日常环保工作的监督责任。

  4.9.5加强环保设备管理,规范操作规程,防止污染环境。

  4.9.6对车间员工进行环保教育和培训。

  4.10班组长环保职责

  4.10.1班组长是本班组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10.2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重点巡检环保设备运行情况,负责本班日常的环保管理工作。做到日常文明生产、清洁生产。

  4.10.3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对所属设备加强管理,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4.10.4设备、设施发生意外事故,要积极组织力量抢救,并立即报告生产领导,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4.10.5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参与当班发生的环保事故调查。

  4.10.6检查工艺指标、设备运行中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10.7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和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遵守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杜绝违章,并积极支持车间的环保工作。

  4.11车间巡检工环保职责

  4.11.1车间巡检工是本巡检区域内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11.2巡检工应对车间所产生的垃圾按照生产部指定地点统一堆放、集中处理。

  4.11.3严格执行岗位工艺操作规程,认真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及时报告处理生产异常情况和各种环境隐患,以免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4.11.4认真维护保养区域内的环保设备,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4.11.5积极参与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4.11.6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要及时、实事求是地向领导汇报,要及时处理和保护好现场,并做好详细记录。

  4.11.7对生产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的人和事,有义务向上级领导反映。

  4.11.8严格遵守环保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熟练本岗位操作技能,不断的提高处理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

  4.12职能部门人员环保职责

  4.12.1职能部门人员应对所在办公地点所产生的办公废物应由打扫人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并由办公室负责人监督。

  4.12.2对于因业务关系所在公司范围内的外来人员,职能部门人员有责任对其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劝说,情况严重的追究其责任。

  4.12.3对于环保部门对公司的环保宣传,职能部门人员应以身作则,起带头作用,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司环保工作的进程。

  4.12.4职能部门人员应对公司环保工作多提宝贵可行性意见,共同关注公司环保工作。

  4.13专职安环员环保职责

  4.13.1工作责任

  1 1. .1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制定本公司的环保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 12 .2组织环保新技术的学习和交流,推广环保新技术的应用,促进环保工作的开展;

  1 13 .3负责结合公司内有关单位制定企业环保工作制度、计划和企业长远规划,并组织贯彻实施;

  1 14 .4负责环境保护奖惩制度,定期向有关部门提出考核意见;

  1 15 .5严格落实“三同时”的规定,确保环保工作的开展;

  1 16 .6定期对车间冲洗废水取样,严禁超标排放;

  1 17 .7积极主动地调查处理各种污染事故,并认真向公司汇报。

  4.13.2工作权限

  2.1 1对不执行环保工作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超标者,有权责令停止排放,进行整改;

  2 2.2对企业技术改造或新上项目,有权审查是否执行了“三同时”规定;

  3 2.3对随意倾倒废液、废渣的部门及个人有权制止,并提出批评或处罚;

  4 2.4有权对单位或个人提出环保工作的意见。

  4.13.3工作关系

  3.1 1与环保相关的岗位密切联系,搞好工作衔接,完成有关工作任务;

  2 3.2定时向公司办公会汇报环保工作。

  五 、监督与检查

  5.1本制度由安环部、生技部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2安环部有权对不落实的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

  5.3各级管理部门负责根据本责任制度进行目标责任分解,并纳入公司经济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中进行考核。

  3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保管理制度10

  1、目的

  为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同时防止环保设施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各车间负责环保设施检修、维护、保养等的管理。

  行政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环保设施运行。

  3、要求

  台帐建立

  1)各车间建立运行台帐

  2)各车间建立检(维)修台帐

  检(维)修计划

  1)各车间在每年11月制定下年度设备、设施检(维)修、费用、备品备件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检(维)修期间监督

  1)各车间在检(维)修期间前要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安全设备、设施检查、现场安全监管人员落实。

  2)办公室要督促检查检(维)修现场安全措施落实状况。

  环保设备、设施的使用

  1)各车间在环保设施投入使用前,组织相关人员制定设备设施操作规程。

  2)设备、设施操作人员操作前,由设备所在部门对其进行设备操作规程的培训。

  环保设备、设施的.日常点检

  1)各车间做好环保设备设施的日常点检,并保存点检记录。

  2)环保设备点检内容:

  (1)环保设备、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行;

  (2)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正常;

  (3)环保设备、设施润滑、清洁情况;

  (4)其他需要点检的项目。

  环保设备、设施的定期保养

  1)环保设备、设施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做好日常的清洁、润滑等工作。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监督。

  2)环保设备、设施保养过程中发现异常,必须马上查明原因;报各车间维修。

  环保设备、设施的维修

  1)环保设备、设施维修人员按年度检修计划或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对环保设备、设施进行检修,并保存检修记录。检修完成应由设备使用人签字确认。

  2)正在修理的环保设备、设施在环保设备、设施显著位置放置安全警告标志标牌。并在设备开关处设置“禁止合闸”等标识牌。有必要时拉出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域。

  检测环保设备、设施的定期检验、校正

  1)各车间负责按规定的周期实施检测环保设备、设施的检验、校正。

  2)各车间保管好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将检验合格的标签张贴在检测设备的醒目位置,并注明有效期限。

  3)年度检验情况必须记录在《检测设备台帐》中。

  各车间按照备件的磨损和需求情况,购买必要的备件,每月对设备的备品、备件进行盘点。

环保管理制度11

  1、设立环保管理基金,每人每月100元,当月未出现环保事故,按时发放,出现事故的按情节严重处罚处理。

  2、加强设备管理,严禁“跑、冒、滴、漏”的发生,对出现“跑、冒、滴、漏”造成环境污染、熏坏花草树木的'每发生一次扣除车间全部环保奖金。

  3、所有冲洗废水一律要收集进入污水池,冲洗地面要用喷枪以减少废水的排放量,违反规定每次罚款100元。

  4、生活垃圾由统一暂存于垃圾存放区集中处理,废油、废液不能随便乱倒,一律倒入废液罐集中处理,私自乱倒的每次罚款100元。

  6、保护环境,从我做起,搞好环境卫生,对各人的卫生区要坚持每天清扫,始终保持清洁,每星期五进行一次大检查,发现一次不合格扣除效益工资30元,日常检查发现四次不合格扣除效益工资30元。

  7、对生产过程和实验、化验用完的试剂、包装瓶、桶、废弃物要造册登记上报,做好化学危险品“三废”的收集和回收工作,不得随意乱丢乱放。垃圾桶分类放置,禁止将易燃、易爆、有毒的废弃物倒入垃圾桶和混入垃圾收集站,对私自乱倒的每次罚款100元。

  8、对出现的各种环保隐患和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本部门不能落实的,要提出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落实整改和技改。

  9、实行奖罚制度,每年底对环保方面表现优秀者进行表彰奖励。

环保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学校校园设施节能运行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落实我校节能减排工作,规范和指导有序开展节能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能源,是指学校使用的水、电、煤常规能源。凡使用学校能源的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都必须遵守此规定。

  第三条学校开展节能工作坚持依法节能、合理用能和师生共同参与的原则。学校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制定科学合理、适应学校发展的节能计划,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节能型校园。

  第二章节能管理组织

  第四条学校成立的节能工作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管理全校的节能工作。学校节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总务处负责人、年级组长和后勤水电工组成。全校教职员工必须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学校对在节能管理、节能技术推广方面有显著成绩的老师和学生予以奖励。

  第五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学校节能领导小组在组长组织下,领导学校的节能工作,实施学校能源管理的基本任务,统筹、综合、协调、管理学校的各项节能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组织制定节能管理细则、节能目标和各种有关管理标准、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制定并实施规划,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计划及年度节能计划。

  5、组织审定学校年度各类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指标。

  6、审定学校的重大节能成果和重大奖惩事宜。

  7、检查学校的各项节能工作。

  8、组织召开节能工作例会,进行节能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第六条学校节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后勤处,以下简称“节能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节能工作,负责节能技术改造,对全校水、电、煤及相关的能源使用进行宏观调控,对全校日常节能工作进行指导,研究解决节能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第七条节能办公室为学校节能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是学校节约能源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部门,在学校节能领导小组、主管能源领导下,负责做好学校节能任务的综合和协调管理,督促、检查学校的各项节能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学校节能领导小组的决定,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3、具体开展学校的能源利用普查、能量平衡测试和能量审计。

  4、具体组织编制学校节能规划、节能技改计划和年度节能计划并汇总入全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

  5、参与审查学校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工程设计,确保工程设计内容具有明确和正确的节能评估,合理选用节能工艺、设备和材料,并协助工程管理部门,抓好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和效果鉴定工作。

  6、组织广大师生开展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

  7、负责对学校各科室用能进行计量监督、统计监督和能源节约的巡回检查。

  8、按月、季、年汇总各单位能源消耗报表并做好能耗分析,编写节能简报,节能工作总结和各种能源报表,建立节能管理技术档案。

  9、根据学校节能奖惩制度,审核校内各单位节能奖惩的依据,提出节能奖惩方案,报节能领导小组后实施。

  10、协助学校宣教部门,组织节能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师生的节能意识。

  第三章节能目标责任制度

  第八条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确定的节能目标计划,为本责任制定落实和完成的目标。

  第九条各有关科室的负责人为本部门节能管理工作的最终责任人。

  第十条学校逐步推行水电计量管理机制,进行节能目标责任制的管理。

  第十一条各科室要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机构,配备节能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责任,将节能目标纳入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予以实施,严格执行和完成学校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

  第四章节能指标分解

  第十二条学校参照上级和本地区的用能、用水定额标准和实际能耗统计结果,制定合理的校园用能、用水定额及节能指标。

  第十三条各科室负责将学校下达的节能目标做进一步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到位,明确责任,逐级考核,保证完成。

  第五章节能措施基本要求

  第十四条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倡导以下节能措施。各科室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更多样、更广泛的节能措施;

  1、学校用电实行“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的原则。对违反用电原则的应予以制止和纠正。

  2、学校用水按照年度水指标进行使用,并贯彻执行“节流与开源”的节水原则。

  3、整个校园的用水用电,逐步纳入计量管理。新建和改造的建筑物,必须安装水电计量装置,加强目标管理。

  4、公共区域卫生间使用节水延时阀水龙头。

  5、教室照明使用节能灯。

  6、夜间灯使用节能灯或声、光控灯。

  7、校区绿化、冲厕节约用水。

  8、实施室内温度节能设定,夏季室内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

  第六章节能监督与考核

  第十五条节能办公室负责对各科室的节能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各科室负责本部门内部的`节能监督、考核工作。

  第十六条根据学校目前的管理体制,节能办公室对学校进行节能监督考核。

  第十七条因水电超指标的办公室,及时予以警示。

  第十八条学校每年召开一次节能表彰大会,对有效节能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节能指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第十九条学校能源用以满足教育教学、办公为主,非学校办学、生活用能学校不予解决。

  第二十条学校领导要重视节能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各种形式强调搞好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调提倡搞好节能工作是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一项重要内容;强调做好节能工作目的是更好地保证学校教学、生活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一条认真搞好节能宣传教育,做好每年9份月新生入学后的节能教育;评选“绿色班级”及环保小卫士并予以表彰。

  第二十二条在学生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设立学生义务节能宣传员岗位,办好节能宣传网站。

  第二十三条学校逐步对非节约能源的设备、设施、器具进行改造、更新。同时对改造后使用情况及经济效益进行评估。节能技术改造计划须按项作出可行性报告(包括措施的针对性、先进性、质量、节能效益等),上报校节能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七章能耗的统计和公示

  第二十四条能耗统计和抄表计量每月一次同时进行(寒暑假两个月一次)。但实验室和有关单位要对大功率用电设备做好用电台帐记录和统计。

  第二十五条每个季度负责对全校水电计量数据进行一次汇总统计,于每季度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报节能办公室进行公示。

  第二十六条在完成水电计量、统计工作的同时,还要负责水电计量报表、数据资料和统计台帐等档案的保管工作。

  第八章专项节能管理

  第二十七条公共教学办公区的节能工作,纳入学校专项节能管理。进行专项节能目标、专项能耗经费等重点监控和管理。其节能目标和能耗经费按上年水电实际消耗量为基数进行核定。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总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生效。

环保管理制度13

  实验室为切实履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本校实验室排污管理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相关教学人员和学生的环保教育和培训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实验室排污管理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计划,将实验室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学校年度预算。

  1.实验室应定期登记和汇总本实验室各类试剂采购的种类和数量,存档、备查并报学校和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验室教学活动中产生和排放的废气、废液、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应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申报登记、收集、运输和处置。严禁把废气、废液、废渣和废弃化学品等污染物直接向外界排放。

  2.实验室中易燃易暴及腐蚀性的物品的暂存、交换、运送和处置,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接触危险物品的.实验室器皿、包装物等,必须完全消除危害后,才能改为他用或废弃。禁止将废弃药品以及已受污染的器皿等转移给不具备污染治理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使用;禁止丢弃有毒有害固体废物、废液等。

  3.实验室应采用无毒、无害的试剂,采用试剂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实验方法和设备。

  4.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5.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环保管理制度14

  1污水排放的处理

  1.1直排污水应符合《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下水道最终出口排出的污水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指已建成运转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执行B标准"的要求。生化需氧量(BOD5)小于500毫克/升;化学耗氧量(COD)小于500毫克/升;悬浮物500毫克/升;PH值6-9,主动配合接受环保局的定期检查。

  1.2经常检查餐厅的排放情况,不定期检查餐厅的洗碗、洗菜池的箅子是否齐全有效。

  1.3加强对餐厅隔油池的管理,查看隔油池是否按时清掏,油污过多或排放不合格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清掏。

  2固体废弃物、特殊垃圾的处理

  2.1废油、油抹布、废渣、废油漆桶及其他对环境有影响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防止着火及污染环境。

  2.2散落在地面上的废油要立即擦干净,防止地滑造成人员摔伤。

  2.3废油、油抹布、废渣、废油漆桶及其他对环境有影响的固体废弃物要在各专业登记后统一交垃圾站处理。

  2.4更换下的日光灯管不能随意乱扔,集中存放。

  2.5废灯管、废节能灯由更换者放到强电/电梯专业指定的存放地点,并填写《固体废弃物、特殊垃圾处理表》。

  2.6强电专业负责人定期将废灯管、废节能灯送交垃圾站,并由垃圾分拣人员签字接收。

  3噪音的'控制

  3.1在技术能力达到的情况下,尽量将设备调整到最佳状态,降低噪音。

  3.2转动的设备定期加油润滑防止噪音的产生。

  3.3不断改造设备,更换噪音小或无噪音的设备。

  3.4尽量避免人为产生的噪音,有问题及时由专业人员检修,并达到出厂标准。

  3.5在工作场所噪音较大的情况下,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减小噪音对人员伤害。

  3.6定期对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音进行监测,对不合格的情况进行整改。

  3.7属重要环境因素的设备,产生的噪音相关专业要进行整改并定期检测噪音。

  4环境温度控制

  4.1工程热力运行人员要保证冷热水的供水温度在规定范围内。

  4.2工程管理部机电专业负责对大厦管理区域的温度检测,每天对主要区域的温度、湿度进行检测。其温度控制标准按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执行

  4.3维护管理好冷暖设备设施确保各区域的温度达到设计标准。

  5氟利昂泄漏控制

  5.1机电专业负责巡视检查中心管辖的空调设备,做好检查记录。

  参数单位标准值季节温度℃22-28夏季空调16-24冬季采暖

  5.2每季度用检查空调氟利昂泄漏情况,发现有泄漏时及时进行检修,并对泄漏点进行重点复查,防止氟利昂泄漏对环境造成破坏。

  6办公用品的管理

  6.1工程管理部文员定期按实际使用情况领取办公用纸。

  6.2办公用纸除对外正式发文及存档文件外,其他用纸应双面使用。

  6.3工程管理部废旧办公用纸及其他纸张杂物统一交人事部处理。

  6.4工程管理部废旧电池及打印机用的旧墨盒一律以旧换新统一交人事部处理。

  7油烟排放监督控制:

  7.1定期对监督管理区域内的厨房油烟排放进检测,并符合GB18483-20xx标准中,油烟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标准

  8消毒药剂的控制:

  8.1不得在客户区域内进行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如有特殊情况,须安排在夜间或非工作时间进行,并做好通风工作。

  8.2对空调系统使用的消毒药品由机电专业保管使用,使用中要严格按照要求配制,并对使用过程进行记录。

环保管理制度15

  为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督管理,规范员工环境保护行为,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保护人民身体健康,落实环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市、区环保部门的有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1、本厂安全环保科要认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教育,深刻理解搞好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的重大意义,增强环保意识,保护环境。

  2、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种类:

  2.1警告;

  2.2罚款;

  2.3开除;

  2.4发生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要取消事故单位的先进称号和当月职工的单位,一次性罚款20xx-10000元,发生一般污染事故的单位一次性罚款500-20xx元。发生较小或小污染事故的单位,一次性罚款100-500元,罚款额从事故单位年度奖金扣除。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污染事故的人,由国家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3.1全面落实环保责任制目标,单位环保指标得到有效控制,经考核取得优异成绩的;

  3.2在安全生产竞赛等专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现的;

  3.3严格执行环保规章制度,在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上坚持原则,对环保作出特殊贡献者;

  3.4精心操作,保持生产稳定,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成绩显著者;

  3.5对于及时发现、避免重大事故或在事故事故初期处理果断、及时,奋勇抢救人员和企业财产,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贡献突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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