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16 09:36:51 蔼媚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精选22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精选22篇)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及所有员工都有良好的工作表现,保证公司和员工双方的.最大化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体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第三条员工请假必须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并签字同意。

  第四条员工行为触犯下列规定,一经查出行为属实,将给予处罚:

  1、严禁工作时间窜岗、离岗、聊天、外出干私事等。

  2、严禁工作时间喝酒。

  3、严禁工作时间下棋、打牌、聚众嬉闹、打架斗殴等。

  4、严禁工作时间吃东西、睡觉、干私事、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书刊。

  5、工作交往中,对领导、普通员工及外单位访客要礼貌待人讲究礼仪,严禁污言秽语。

  第五条处罚规定

  1、工作期间消极怠工、下棋、打牌、干私活、聚众嬉闹、打架斗殴及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每发现一次扣罚伍拾元(人民币),触犯第二次加倍处罚,情况严重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2、理。

  3、工作时间无故窜岗、离岗按旷工处理。

  4、工作时间睡觉、吃东西、触犯第二次及以上者加倍处罚。

  第六条检查考核

  劳动纪律的检查及管理工作分别由工厂和公司本部共同负责完成,具体细节听从各部门领导安排。望全体员工共同配合自觉遵守。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2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建立礼貌、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3、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4、行政部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所有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本公司的有关室(窗口)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5、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报总经理审批。

  二、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1、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职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本公司人员进行。

  2、统一使用的建筑物、会议室、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本公司人员进行清扫与保洁。各室(窗口)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室(窗口)自行负责持续清洁。

  3、禁止在中心所随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4、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5、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持续清洁畅通。

  6、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务必个性持续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7、办公、生活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持续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在办公区晾晒衣物。

  三、室内卫生的管理

  1、各室(窗口)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2、室内应持续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

  3、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4、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车间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区域内。

  5、室内禁止停放交通工具。

  四、食堂的卫生管理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2、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职责。

  3、炊事员务必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务必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4、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5、操作间及其环境务必干净、整洁,每餐清扫,持续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6、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持续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7、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8、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9、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10、各种蔬菜加工时,务必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11、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12、待食用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13、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务必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务必先洗手和消毒。

  14、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15、直接入口的食品务必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6、食堂要配备消毒柜,使用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务必每一天消毒。消毒程序务必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

  17、炊事工用具务必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务必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18、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状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五、奖罚

  1、行政部结合本公司具体状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室(窗口)和职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2、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3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午餐时间未到提前就餐者视同早退。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1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元。

  5、各部门、车间必须在早7:50前组织召开班前会,8:00后所有人员需进入工作状态,违者每次罚30元。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7、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5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直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辞退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1、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3、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50元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出门证(出门证需注明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同时门卫室要做好登记)。无出门证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或报公司管理部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车间主管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

  (4)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访一律在门卫室接待。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

  (5)不服从企业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生产混乱的。

  (7)未经许可,非对应职能人员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的。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仓库、财务部门等。

  (8)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5分钟至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9)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

  (10)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11)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2)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

  (13)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

  (14)设备、工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不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盲目操作的。

  (1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失的。

  (16)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失大小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7)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

  14、存在以下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100元处理:

  (1)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三日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2)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代打卡的,给予双方处理。

  (3)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

  (4)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5)上班时间出厂,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厂的。

  (6)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7)对主管人员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冲突者。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15、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严重违纪,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重大过失予以辞退并处罚款200元:

  (1)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旷工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

  (2)工作期间打架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

  (3)严禁酒后进厂返工,对于有明显饮酒迹象的,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入内。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6)盗窃、贪污或用职权营私舞弊,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应记重大过失。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或以上的。

  (7)经认定煽动员工怠工的指使者。

  (8)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企业提出后不改正者。

  (9)泄漏企业的技术、商业机密,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

  1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虑进行奖励,其中嘉奖,每次奖励30-50元。立功,每次奖励100元以上。突出表现的,由企业另行研究给予奖励。

  (1)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立功者。

  (2)助人为乐,拾金(物)不昧者,行为足以嘉奖或立功者。

  (3)及时发现并揭发徇私、舞弊,避免企业的损失。嘉奖或立功。

  (4)根据企业的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嘉奖或立功。

  (5)企业出现临时突击任务,如因交货而临时增加生产任务、抢修、抢险等任务,能担负责任,以身作则,出色完成任务者,嘉奖或立功。

  (6)连续长期对使用的设备进行良好的保养,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运作状况,得到设备管理人员或车间主任的确认。嘉奖或立功。

  (7)非本属职能者,能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过程问题,及时反映,消除产品隐患,避免企业出现损失者,嘉奖或立功。

  (8)工作岗位中能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得以认定,嘉奖或立功。

  (9)无论从事生产或管理工作,发现或改进工艺、方法、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或者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费用。坚守企业利益,积极为客户、商户服务,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评。给予嘉奖或立功。

  16、员工因违纪受到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17、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8、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4

  1、班组所有成员都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全面优质完成本质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一切任务。

  3、不迟到、不早退、出满勤、干满点;不脱岗、不串岗,不干私事。

  4、在岗位上不准会客访友,严禁看小说、报纸、杂志等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5、在班上禁止用手机、微机打游戏。

  6、禁止打架斗殴、吵嘴、无理取闹,谩骂他人,不做有损团结之事。

  7、在上班、下班、刷卡和打饭时要排队有序。

  8、上班期间一律穿工作服,佩戴公司徽标和安全牌,工作服要干净整洁,不准穿高跟鞋,不准留长发。

  9、仪表必须端庄,日常工作中善用礼貌用语,拨打电话时先问候,并自报岗位,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挂断电话,自己再放话筒,不许在电话中聊天。电话来时,听到铃响,在铃响三声之内取下话筒。

  10、不准在岗位上或宿舍楼唱歌、吹口哨、大声喧哗或嬉笑打闹。

  11、严格考勤制度,上下班在规定时间内自己刷卡,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刷卡,可有本单位中层干部或内勤代刷。

  12、必须按照排定休班顺序休班,原则上不准调休,如有特殊情况,得到班长批准后方可调休。

  13、严格请销假制度,休班必须写请假条,得到本单位领导或班长批准后方可休班。班长权限为一天,车间权限为三天,三天以上报人力资源部批准。休假类别分为:公休、婚假、丧假、工伤假、病假、产假、探亲假和事假等。

  14、严格遵守《西门管理制度》,出西门必须填写西门出门证,并得到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行。

  15、严格遵守《离厂许可证管理制度》,离厂时必须填写离厂许可证,并得到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离厂。

  16、严格遵守《饮酒管理规定》,在班前、班中严禁饮酒。

  17、严格遵守《禁烟管理规定》,进入厂区不准带烟带火,在公司生产区、生活办公区、和楼道禁止吸烟。

  18、严格遵守《公司交通管理规定》,上下班要两人成行,三人以上列队靠右侧行走。

  19、纪律检查形式:自查、互查、专查。

  20、每个班组设一名兼职的纪律检查员,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经常检查劳动纪律,确保安全稳定生产。并做好《班组纪律检查台帐》。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5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干部职工的日常行为,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现就加强劳动纪律、严格考勤制度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管理

  各科室负责人必须根据医院的规章制度,认真抓好本科室的考勤工作,做到公开考勤,严格管理。必须根据医院各项规定,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做好考勤记录和管理,不得弄虚作假,谎报、瞒报、漏报、迟报,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承担相应处罚。

  各科室考勤负责人必须在每月3日前将上月考勤表及下月科室人员排班表,送至办公室。并在每月五日前将上月的考勤表及有关缺勤、迟到、早退等情况报送医院办公室汇总存查,并作为工资、津贴、绩效等发放的依据。若逾期不报,将影响到所在科室工资、津贴及绩效的发放。

  二、劳动纪律

  凡本院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人员必须正点上下班,着装整齐,挂牌上岗,不得迟到(正常工作时间无故未到岗者视为迟到)、不早退(正常工作时间无故离岗者视为早退)、不旷工(工作人员迟到、早退超过6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不脱岗、串岗,对待病人应认真负责、态度和蔼、耐心周到、

  热情服务、尊重病人,做到爱岗敬业、优质服务。工作期间,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严禁利用网络干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和玩网络游戏;严禁占用科室电话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严禁上班时间干私活;严禁班前或上班时间饮酒;严禁出现“生、冷、硬、顶、推”等现象;严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医院各种会议;严禁不按规定程序请(休)假。对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各科室负责人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经医院研究决定后,严格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若因违反劳动纪律而影响工作或引发纠纷、差错、事故的,除医院处罚和承担所有责任外,并酌情给予停职检查、调离岗位、降聘、待聘或解聘等处理。

  三、督查

  医院实行院、科两级劳动纪律责任制,科室主任要负责本科室的劳动纪律管理,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对于违反劳动纪律者,医院将从思想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本着重在教育的`原则并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劳动纪律情节较轻者,由医院给予经济处罚,情节较严重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为有效落实该项工作,医院成立由院领导担任组长的劳动纪律督查小组,实行行政值班考勤制度,负责全院劳动纪律的检查工作,每日由行政值班人员进行全院考勤,检查分为上下班准时性、上班期间在岗在位情况及非正常上班时间值班人员情况核查等形式,其中在岗在位抽查还查看工作人员衣帽端正、胸牌佩戴及是否从事非岗位工作等情况。并做好督查情况记录,其结果做为考核、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

  四、处罚

  1、全院职工要自觉遵守医院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凡无故迟到、早退、离岗者每次扣罚50元,6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2、凡因事、因病不能上下班者,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报院办备案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或未请假不上班者,视旷工处理。每月旷工半天,扣罚300块;旷工一天扣600块;每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3天以上的,停发当月全部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一年内出现3次无故旷工者,给予待聘处理。

  3、未经科室负责人批准,私自离岗或脱岗一次扣50元,私自调班、顶班者,一次给予双方各罚20元。

  4、工作期间必须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不得离岗、脱岗、不准大声喧哗,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凡有违反者每次罚款20元。

  5、工作期间因事外出者,必须向科主任请假,并应告知去向及联系方式,擅自离开者每次罚款50元。

  6、凡在医院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视情节轻重处以100--500元罚款,造成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7、因故缺席医院各种会议者,需向院办提出书面请假,并由院领导签字同意。无故不参加医院各种会议和各类学习者一次罚款100元。

  8、凡院务、党员违反规定予以加倍处罚。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职工劳动纪律行为,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持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确保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纪律是职工在共同劳动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是职工按照规定的时间、方法、程序和质量完成自己应承担的生产(工作)任务的基本保证。

  第三条遵守劳动纪律是对职工素质的最基本要求,是每位职工的基本职责和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劳动纪律管理

  第一条应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制度。

  第二条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内应坚守岗位,严禁打盹、睡岗、串岗、脱岗。上白班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吃早餐。

  第三条上班时间内不得饮酒,上班前应充分休息、上班前二小时内不应饮酒,保证工作时间内精力充沛。

  第四条应服从工作安排。

  第五条在工作时间内不准做与工作无关或有碍他人工作的事情。

  第六条上班时间岗位人员应在规定位置挂上岗证。

  第七条上班时间不准到厂门口、厂单身楼、厂集体宿舍吸烟。

  第八条上班时间不准到厂外小卖部、饭馆买东西及食物。

  第九条应遵守各种假期请假制度和履行有关程序。

  第十条病假应办齐有效的病假证明。

  第十一条不得在厂区内吸烟,不能带烟、火进厂,进厂前应主动将烟、火交门卫保存。

  第十二条上班时间不得吵架、喧哗,言行举止要文明礼貌。

  第十三条上班时间不得用电脑阅读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炒股票、看股票、玩游戏、不得打扑克(麻将、骨牌)下棋、玩电子游戏、玩手机游戏、用手机听歌和使用MP3、MP4、不得听收音机。

  第十四条上班时间不得在岗位上阅读与专业无关的书刊、报刊,以及私彩信息、小报等。

  第十五条上白班人员中午不在下班号未响前到食堂就餐。

  第十六条职工不得为他人提供违纪的场所(方便)。

  第十七条职工进出厂门岗时,应主动示证,并服从门卫的检查。

  第十八条职工不得将《出入证》转借他人使用。

  第十九条职工在厂区内应佩带有效证件,并服从检查。

  第二十条职工在装置区应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第二十一条职工应配合公司的劳动纪律检查,不得通风报信和包庇违纪职工。

  第三章违纪行为界定

  第一条迟到、早退、串岗的界定

  1.迟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到达岗位的,按迟到处理。

  2.未经请假同意,提前10分钟离开本岗位的,按早退处理(职工可在发车前5分钟内去候车)。

  3.上班时间内,非工作原因离开本岗位的,按串岗处理。迟到、早退、串岗60分钟内是违纪行为,超过60分钟是严重违纪行为。

  第二条脱岗的界定

  上班时间内,未经请假同意而离开本岗位、按脱岗处理。脱岗60分钟内是违纪行为,超过60分钟是严重违纪行为。

  第三条打盹、睡岗的界定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劳动纪律检查人员检查时能及时和自动醒来的(检查人员未到身旁),按打盹处理,否则,按睡岗处理,打盹是违纪行为,睡岗是严重违纪行为。

  1.1上班时间伏在操作台上、桌子上、椅子上的。

  1.2上班时间用报纸、书籍、毛巾等遮盖脸部的。

  1.3上班时间双目紧闭的。

  2.夜间在非本人工作岗位且关着灯的房内的员工,按睡岗处理。

  3.上班时间躺在长凳上、桌子上、椅子上、地板上、床上、设备平台上、交接班室等地方的,按睡岗处理。

  4.上班时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当班人员集体睡岗处理。

  4.1把办公室、控制室、外操间、值班室的门关死,使劳动纪律检查人员不能进去检查的。

  4.2用各种物品把岗位的所有窗户遮盖的。

  4.3夜间放下操作室的窗帘的。

  4.4夜间把操作室内所有的照明灯关掉的。

  4.5在岗位周围有意装上“机关”,使劳动纪律检查人员检查时造成响声的。

  4.6在岗位周围(含装置区域)设置人员站岗放哨的。

  第四条旷工的界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界定,按严重违纪处理:

  1.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的。

  2.打电话或他人帮助请假,未获得领导同意而休假的。

  3.弄虚作假取得的假期以及病假证明无效的。

  4.职工无正当理由而超出假期批准时间的。

  第五条干私活的界定

  上班时间做与本职或本单位工作无关的事情,按干私活处理。

  上班时间干私活是严重违纪行为。

  第六条包庇、通风报信的界定

  1.职工明知他人违纪并认识违纪职工而对劳动纪律检查人员说谎的,或为违纪职工提供虚假证明、做伪证的,按包庇处理。

  2.当劳动纪律检查人员检查时,向被检查岗位的职工发出信号的,按通风报信处理。

  包庇、通风报信是严重违纪行为。

  第七条提供违纪场所(方便)的界定

  将自己的休息室、值班室及所管辖的地方(工具)有意提供给他人作为违纪场所(工具)的,按提供违纪场所(方便)处理。

  提供违纪场所(方便)是严重违纪行为。

  第八条有效病假证明的界定

  1.在湛江市区看病的职工,其病假证明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1有湛江市社保局指定的医院(门诊)出具的病假证明。

  1.2病假证明应盖有“诊断专用章”等有效印章。

  1.3每天病假证明的天数不超过5天;住院的以出院证明为准。

  1.4对连续病假时间超过7天而又不住院治疗的职工,属较轻病症的,应每周向单位报到一次;属较重病症的,应提供联系电话及住址,所在单位应每周派人探望一次。

  2.因公出差或因私事请假离开湛江市区到外地的职工,遇到急病时以当地镇级以上医院的符合病情的病假证明为凭,有效天数按上述天数执行。

  3.需要在湛江市区以外的'医院就医的职工,应有湛江市社保局签发的转院证明及当地镇级以上医院的符合病情的病假证明。

  第九条无效病假证明的界定

  不符合第三章第八条规定的病假证明,以及单位无法按要求见到请病假的职工的,都按事假处理。

  第十条其他违纪行为的界定

  1.在厂区内吸烟,是严重违纪行为。

  2.在上班时间内饮酒以及上班前二小时饮酒均是严重违纪行为。

  3.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液化气装车人员、油品装车、装船人员擅离岗位,是严重违纪行为。

  4.无操作证单独顶岗,是严重违纪行为。

  5.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是严重违纪行为。

  6.上班时间用电脑玩游戏、用电脑阅读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炒股票、看股票、打扑克(麻将、骨牌)、下棋、玩电子游戏、手机游戏、用手机听歌、使用MP3、MP4、吵架、无理取闹及辱骂、殴打他人,是严重违纪行为。

  7.上班时间,职工到厂外(包括厂门口、单身宿舍楼、吸烟,是严重违纪行为。

  8.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是严重违纪行为。

  9.考勤弄虚作假是严重违纪行为。

  10.上班时间在岗位上阅读与专业无关的书刊、报刊,以及私彩信息、小报、听收音机、录音机等是违纪行为。

  11.上白班人员中午在下班号未响前到食堂就餐,是违纪行为。

  12.将出入证转借他人使用,是违纪行为。

  13.上班时间在装置区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是违纪行为。

  14.请假、补休,不按规定办理手续、以及超权限审批是违纪行为。

  15.上班时间内,岗位人员不按规定挂上岗证,是违纪行为。

  16.进厂时不主动将烟、火交门卫保存,带烟、火进厂,是违纪行为。

  17.上白班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吃早餐是违纪行为。

  18.上班时间到厂外小卖部、饭馆买东西及食物是违纪行为。

  19.职工进出厂门岗时,不主动示证,不服从门卫的检查是违纪行为。

  20.每日不及时上报日考勤,每月不及时上报月考勤,是违纪行为。

  第四章请假制度

  第一条职工需要休假(含补休)或临时请假的,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或离开工作岗位。请假3天的(含3天)可由本单位领导审批。连续3天以上需主管领导批准。10天以上需公司主管人事领导批准。

  第二条因急事无法亲自办理请假(补休)手续时,应以电话或由他人及时向本单位领导请假,所在单位应及时在考勤表上作好记录,职工事后必须及时补办请假(补休)手续。

  第三条职工的请假(补休),只以请假单(补休单)为凭,没有请假单(补休单)的,作为违纪行为处理。

  第四条职工修补休假、轮修假,经有关领导批准后,考勤员应做好台账记录,在每日的日考勤中注明,并与当月随月考勤报人事部。

  第五条当班职工因急症或家中有急事需离开厂区,应先向班长请假,批准后按病、事假处理。

  第六条职工休完单位批准的假期、提前结束休假、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言延长假期,以及临时请假离开(迟来)厂区,在回到岗位时应及时(第一时间)到考勤员(班长)处或假期审批单位注销其实际休假的时间。

  第七条当考勤记录与请假单的记录不相符,而又没有销假记录时:

  1.若考勤所记录的休假时间少于批准的休假时间,按考勤弄虚作假处理。

  2.若实际的时间多于批准的休假时间,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非上班或已请假的职工,在厂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违纪处理,并按本办法的相应条款扣款:

  1.将《出入证》转借他人使用。

  2.饮酒或在厂区内吸烟的。

  3.无理取闹或辱骂、殴打他人的。

  4.用电脑阅读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炒股票、看股票、玩游戏、打扑克(麻将、骨牌)下棋、玩电子游戏、玩手机游戏、用手机听歌和使用MP3、MP4、听收音机。

  5.通风报信、提供违纪场所(方便)的。

  第五章违纪处罚办法

  第一条凡是本办法认定为严重违纪行为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有明确条文规定的,按禁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凡是本办法认定为严重违纪行为,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超过1万元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职工有本办法认定为严重违纪行为,12个月内累计达3次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职工有本办法认定为违纪行为,12个月内累计达6次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职工违反本办法的经济处罚,按公司绩效考核细则执行。

  第六章组织与管理

  第一条劳动纪律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落实管理责任。

  第二条各单位要加强职工劳动纪律教育,做到齐抓共管,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开展经常性的劳动纪律教育,每季度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劳动纪律规定不少于1次。

  第三条人事部是公司劳动纪律的主管部门,具体抓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的落实与考核,并设有劳动纪律检查人员,负责劳动纪律日常检查工作。

  第四条人事部每月对各单位进行1次劳动纪律检查和考核;劳动纪律检查人员每天(正常工作日)都要对各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车间每周对各班组的检查不少于1次;班组长(部门领导)要了解每位成员的去向。

  第五条人事部要建立劳动纪律管理台帐,坚持在调度会不定期通报劳动纪律检查情况;车间要建立劳动纪律检查情况公布栏,每月都要公布劳动纪律检查情况。

  第六条属公司查到的各类违纪,一律按本办法执行。属部门(车间)要求公司劳动纪律检查人员协助查到的违纪,交由本单位按本办法处理;属部门(车间)查到的各类违纪,可参照本办法进行处理;同时要及时在本单位公告栏中公布违纪处理结果、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之前制定的《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人事部。

  第三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补充、完善。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7

  1.总则

  1.1为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工作,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劳动关系,并有效规范和完善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2公司和员工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本制度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1.3劳动合同的订立应遵循如下原则:

  1.3.1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

  1.3.2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1.3.3权利和义务对等一致的原则;

  1.3.4诚实守信的原则;

  1.4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1.5所有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员工应当遵守公司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自觉履行劳动义务。

  2.管理部门

  2.1集团人力资源部是劳动合同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2.2集团总裁办法务部是劳动合同及相关附件协议模板的审核部门,任何有关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模板内容条款的变更必须经过法务部确认。

  2.3集团各事业部、各职能中心、各分支机构、各部门、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备反馈信息并予以配合,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符合《离职管理制度》、《人事异动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人力资源制度的,并应当按照该等制度的规定执行。

  2.4集团各分支机构、各部门、各职能中心对于劳动合同的文本,及签署解除工作可以提出建议,共同完善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3.劳动合同的内容

  3.1劳动合同由《劳动合同书》及其附件组成。

  3.2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附件包括:员工在公司服务期内所签订的各类专项协议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3.3专项协议的种类:

  3.3.1薪酬协议;

  3.3.2保密协议;

  3.3.3培训协议及服务期协议;

  3.3.4竞业禁止协议:限于需要进行竞业禁止的岗位与工种。

  3.3.5双方认为应签订的其他协议。

  4.合同期限

  4.1试用期:

  4.1.1所有首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分职级与工种,试用期均为6个月;

  4.1.12对于试用期内评估已达录用条件及基本考核要求,满足其工作技能、态度、绩效等要求,根据用人部门最高负责人及行政人事总监共同签批,员工可以在试用期第3个月结束时提前办理转正手续;

  4.1.3特别人才具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经部门最高负责人提议,行政人事总监及总裁审批同意的`,可以提前至试用期第2个月结束时予以办理转正手续。

  4.2合同期:

  4.2.1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均为3年;特殊情况下需要签订短期限劳动合同的,由用人部门与人力资源中心共同确定;

  4.2.2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视员工一直以来的工作绩效及其本人意愿,可续签3至5年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5.合同签订

  5.1新员工入职时应提供前任单位离职证明(原件)或退工单(原件),方可订立劳动合同。

  5.2新员工应在报到的第一天提供完成的入职资料,审验合格后,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安排与员工当面签订劳动合同,并在一周内返还员工一份,同时员工签署回执单。

  5.3入职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力资源部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最高部门负责人及员工本人,视情节严重与否决定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5.4公司出资培训的人员,已经按有关规定与公司签订了《培训服务协议书》,再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时,合同期不得短于服务合同或协议尚未履行的期限。

  5.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对出资培训的员工应按规定计算培训服务期;若培训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应延长劳动合同期限至培训服务期满。但主动权限归属公司。

  6.合同变更

  6.1合同变更是指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修改、补充、废止的行为。

  6.2当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因经营、工作任务发生变化及机构调整等原因,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需将变更要求书面送达另一方,另一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相关内容,并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7个工作日内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

  6.3变更合同条款时,双方签署《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一式两份,公司与员工各执一份。

  7.合同续订

  7.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7.2在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向其部门负责人以及所属机构最高负责人发送劳动合同续订审批表,若部门同意续订或终止的,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向所属部门hrc(即人力资源顾问)发送续签或终止的通知。

  7.接到通知后,准备劳动合同的续订或终止的相关事宜。

  7.4同意续订的,应提前30日与员工面谈,并做好书面签字手续,并于期满前20日办理续订手续。

  7.5已签订了服务期协议或其它专项协议后劳动合同到期的,公司与员工约定的服务期迟于部门拟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日的,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日以原签订的服务协议的终止日为准。

  7.5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部门及相关部门应于终止之日办理完该员工所有的离职手续。

  8.合同解除

  8.1劳动合同在执行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8.2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8.2.1对于重要岗位或特殊岗位的员工,合同内约定其辞职通知期为1至6个月,员工应遵守此项约定,并绝对服从和配合公司进行商业机密的脱密工作。

  8.2.2提出辞职的员工,应至少提前30天向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部递交《解除劳动合同单》及个人辞职报告。部门签署意见后,交hrc及人力资源总监审批,人力资源部安排与辞职员工进行面谈,并做出回复。

  8.2.3部门经理以下的辞职员工由hrc负责与员工进行面谈,并填写《面谈记录表》;部门经理以上职级的辞职者,由人力资源部总监及其部门最高负责人面谈,并填写《面谈记录表》。

  8..3员工有下列情形的,用人部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8.3.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8.3.2员工没有正当理由且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8.3.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本公司规章制度的;

  8.3.4对公司的声誉、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8.3.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8.3.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的;

  8.3.7按照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应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8.4重要管理岗位及涉及技术、财务、人事等敏感岗位的员工离职,公司会视交接情况,对其进行离任专项审计工作。

  8.5劳动合同解除符合公司《离职管理制度》的,按该制度执行。

  9.违约赔偿

  9.1劳动合签订以后,公司和员工双方应严格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依法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9.2员工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由此给公司损成损失的,视损失程度按双方约定的数额赔偿。

  9.3员工因窃取或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劳动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9.4员工不辞而别,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9.5员工对公司的声誉、形象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向公司支付赔偿金。

  9.6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在服务期内的,应按服务期协议,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相关的约定,依法支付违约金。

  9.7其它赔偿、补偿按《劳动合同书》中的特殊约定或专项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10.劳动争议的处理

  10.1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各部门须及时妥善处理,无法调和时应向集团人力资源部门报告,不得推诿,禁止歪曲事实。向人力资源中心反馈的信息,应尽量以书面文件的形式提交,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10.2人力资源部及法务部应及时、积极处理群体性、突发性劳动争议,对失职渎职的,严格追究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10.3公司应逐步建立人事争议应急处理机制,在员工入职、离职、辞退、解除及续签劳动合同等劳动争议高发期,需及时反馈争议事由,引入协商机制。相关人员应对于劳动争议的发生有一定的预判,对于可能发生争议的劳动关系,应及时向各相关人员反映事实情况。

  11.劳动合同文本管理

  11.1人力资源部对劳动合同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的程序、台账,应建立的劳动合同管理台帐有:

  11.1.1劳动合同签订回执、试用期、合同期、变更、解除、终止台帐;

  11.1.2员工违纪统计台账;

  11.1.3员工特殊履行期统计台账,特殊履行其包括:年假期、医疗期、法定特殊事假期;

  11.1.4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特别是本公司内同事展示所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否则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12.附则

  12.1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今后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12.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8

  为了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管理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作作风转变,增强企业卓越执行力、塑造优良的干部队伍形象,保证企业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以及劳动纪律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劳动纪律检查管理制度。

  一、成立劳动纪律督查小组

  组长:董事长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纪委书记

  副组长:公司各业务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纪委、监察、人力资源部、行政办、企管部、党工部、保卫部

  纪委和人力资源部为牵头单位。

  二、劳动记录督查小组职责

  1、制定检查考核制度;

  2、组织对公司各单位进行劳动纪律检查;

  3、组织分析劳动纪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处理意见,并向公司领导汇报检查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上下班迟到早退情况

  1、是否建立签到签退制度以及记工台帐;

  2、是否按时上下班,有无迟到早退现象;

  3、有无旷工,请假是否有领导批准的请假条;

  (二)班中离岗情况

  1、是否建立班中离岗登记制度以及记录台帐;

  2、有无擅自离岗人员;

  3、离岗人员是否经单位领导批准并登记;

  (三)上班遵守劳动纪律以及工作情况

  1、有无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炒股、看电视等行为;

  2、有无闲聊、睡觉、高声喧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现象;

  3、有无长时间占用公话私聊或干私活;

  (四)请销假情况

  1、是否建立请销假制度以及记录台帐;

  2、请假人员是否经单位领导批准并登记;

  3、是否按照规定进行销假;

  (五)工作环境情况

  1、工作环境是否干净、整洁;

  2、办公室有无存放干私活或影响管理工作和形象的物品、事项;

  3、办公桌面上是否压放与工作无关的印刷品;例如生活照片、私活图案等。

  四、检查方式

  (一)每周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劳动纪律检查和巡查;

  (二)对班中因公离岗人员和请假人员进行跟踪抽检,要求离岗人员用固定电话拨打本单位办公室电话,确认是否因公离岗或请假;

  (三)检查人员要现场填写《长平公司劳动纪律检查情况表》(附件一),并要求相关责任人签章,确认检查结果;

  (四)检查结束1日内,检查人员要汇总分析检查问题、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并向纪委书记汇报,经批示后,内网公布检查结果并进行问责和责任追究。

  五、责任追究

  (一)根据《长平公司上下班考勤制度》和省纪委《关于进一步整肃工作纪律狠刹不良风气的通知》提出的“五个不准”进行责任追究,由相关业务部室落实;

  (二)被检查单位或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相关责任人50—200元、单位当月考核分2—10分,计入劳资质量标准化考核分数中;

  1、违反劳动纪律的;

  2、不自觉接受督查小组检查的;

  (三)上班期间凡是违反“五个不准”规定的,按照关《于进一步整肃工作纪律狠刹不良风气的通知》进行处罚;

  (四)督查小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款50—200元;

  1、无故不按时参加检查工作的;

  2、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认真履职的;

  3、不认真汇总分析检查问题并提出处理整改建议的;

  4、不按时向监督小组汇报的。

  六、附则

  1、本制度由劳动纪律督查小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9

  为了加强保安队伍建设,严格保安队伍管理,搞好规范执勤和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值班守护区域安全,结合我公司保安队伍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在工作岗位上,机智勇敢及时发现并现行抓获违法犯罪人员,一次奖励100元。

  二、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为服务单位的职工生命安全、公司财产免受损失,做出重大贡献的,一次奖励100元。

  三、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一次罚款50元;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天论处;超过一小时以按旷工1天论处,半年内三次迟到、早退作开除处理。

  四、旷工半天按天论处;旷工一天按3天论处;旷工三次或连续旷工两天作自动离职处理并按所在服务单位年总服务费的5%给予处罚。

  五、工作中不负责任,擅离职守,溜岗、脱岗,实施与工作职责无关的`行为,违反其中一项的罚款50元,给公司造成名誉损失,情节严重的作开除处理。

  六、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保持仪表端庄,工作推诿,打瞌睡,违反其中一项罚款30元。

  七、在岗位上吵架、打架、上岗前饮酒,第一次违反其中一项罚款100元,第二次违反其中一项作开除处理。

  八、有事需提前请假,半天之内班长批,一天以上由公司批。未经批准离岗按旷工处理。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写出书面申请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九、因工作失职,在责任区内,发案一起,每一责任人罚100元,重特大案事件给服务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应予以赔偿,并给予警告直至开除。

  十、因工作不负责任、作风松散、工作失职等原因,被用人单位退回保安公司的,一次处罚100元,两次被退回的予以辞退,作自动离职处理。

  十一、凡不服从公司工作调动,拒不上岗的作自动离职处理。

  十二、因保安自身原因,给公司造成声誉、经济损失的按《保安员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给予辞退、开除,辞退、开除及自动离职的除应领工资外不给予其他经济补偿。

  十三、新入职人员上班不满7天(含7天)自动辞职或被我公司开除、辞退的不予结算工资,上班8至15日自动辞职或被我公司开除、辞退的扣除3天工资,上班16至30日自动辞职或被我公司开除、辞退的扣除5天工资。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0

  1.目的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第1号令《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喷煤车间全体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及发放。

  3.定义

  劳动防护用品: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职业危害配备的防护用品,包括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规定,需持有国家生产许可证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七类:

  1、头部防护类;

  2、呼吸器官防护类;

  3、眼面防护类;

  4、听觉器官防护类;

  5、防护服装类;

  6、手足防护类;

  7、防坠落类。

  4.职责

  4.1车间要积极配合集团安环部制定厂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发放标准。

  4.2车间负责对各班组上报的.劳动防护用品计划进行审核、登记并按时上报集团安环部。

  4.3车间负责制定本车间的劳保管理制度,设立专(兼)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帐,负责本车间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登记、领取、发放、核实、等工作,按期将劳动防护用品发给职工。

  5、工作程序

  5.1.1车间劳动防护用品报料按标准制定计划,并登记劳动防护用品领取人员,经本车间主管主任批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审核、登记、签字,并把人员报车间备案,经车间审核、签字确认后,书面的以每月12日之前,车间报料计划电子版格式于每月10日前发至安全科,安全科审核、签字后于15日之前发至集团安环部。若规定之日不能将报料计划上报车间,由车间、劳保管理人员负全责。

  5.2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5.2.1车间接到厂部劳保发放的通知后,要按报料计划到劳保库房领取劳动防护用品。

  5.2.2新入厂员工由车间劳保负责人与人力资源部协调开取证明后,到库房领取。新员工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阻燃服、鞋、安全帽)在分配后发放,由分配后车间车间收取押金,新员工三个月以内退厂的劳动防护用品押金不再退还,三个月以后凭押金条领取押金;如有其它车间调入或本车间内部调换的人员,必须出具原车间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证明。

  5.2.3所有进入生产作业区域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车间将对职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1

  一、购买制度

  1、购买各种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一律在正规的劳保商店购买。不准从小商贩手购置。

  2、凡购买的各种防护设施,应符合质量要求。

  必须有:

  ①产品生产许可证。

  ②出厂合格证,不得购买劣质品。

  二、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防护设施购买、发放台帐、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

  2.安全带、安全绳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里,定期晾晒,以免受潮霉腐。

  3、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日晒雨淋,搬运时不准使用带钩刺的工具。

  4、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检测,凡有破损、裂缝、腐朽的安全帽,断丝、腐朽的安全网,破损、断丝的安全带等各种防护用品,已达不到规定承载要求,均作报废处理。

  三、使用制度

  1、安全网

  (1)、使用时,应该避免发生下列现象:把网在粗糙的表面或锐边拖拉;在网内或网下方堆积物品;人跳进网内或把物品投入网内;电焊焊渣或其它火星落入网里;网周围有严重的`酸碱烟雾等。

  (2)、对使用中的网必须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当受到较大冲击后最好更换网或及时进行检查,凡有严重的变形和磨损、断裂霉变,连接部位松脱,均必须停止使用,应进行修理或更换。

  (3)、经常清理网上的落物,保持网工作面的清洁。

  (4)、当受到化学品的污染,应进行冲洗,洗后自然干燥。

  (5)、旧网在使用前,应由专人负责进行全面的检查,并签发允许使用的证明。

  2、安全帽

  (1)安全帽应无裂纹,垫衬完整,帽衬完好扎紧,帽带不得腐蚀。

  (2)帽衬与帽壳之间必须保持有足够的缓冲间隙,即垂直间距需在:25-53之间,水平间距需在5-20之间。

  (3)、戴安全帽要系好帽带,防止脱落。

  3、安全带、安全绳

  (1)安全带、安全绳应由专人保管,使用前必须先做一次外观检查,使用中也应注意检查,如发现有部件破损、断丝、变质等情况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2)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M以上安全绳应加缓冲器。

  (3)不准将绳打劫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4)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随意拆掉,更换绳时要注意加套绳。

  (5)安全带使用两年后,按批量购入情况抽检一次。围杆带做静负荷试验,以2206N(225)拉力拉3分钟,无破断可继续使用。悬挂安全带冲击试验时,以30重量做自由附落试验,若不破断,该批安全带可继续使用。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2

  一、认真执作息时间,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凡迟到早退或工作时间不请假外出的,每次罚款20元,工作时间打扑克、打毛衣、下橡棋、打麻将、打篮球、羽毛球的,每次罚款50元。

  二、实行周六、周日和法定节日公休制度,凡在规定公休天数外不能上班的,一律视为事假。每多休息一天(本人因工致伤除外),减发工资20元。(本月内请假天数与加班天数可以相抵)。病、事假超半年的,只发基本工资的`80%。

  三、除公休假日外,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有婚、丧、嫁娶者,可加假5天,本人或直系亲属病重到外地住院及本人家中建房者,可视情况给予照顾。

  四、因工作需要,法定假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不能休息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双薪。经领导批准,公休日加班的,每加班一天增发工资20元。

  五、严格请销假制度。除法定公休假日外,有特殊情况请假者,需经领导批准,并将本人负责的工作安排好后,方可离开岗位。请假批准程序是:科长请假要写出请假条,经主管机关工作的主任批准;其它人员请假,写出请假条交给本科科长,由科长报主管机关工作的主任批准,假满后按规定销假,上班时间需外出办事的,科长、付科长向主管机关工作的主任请假,科员向科长请假,否则按早退处理。无故旷工者,每天罚款50元。

  六、建立考勤登记制度。实行办公定、人事科、财计科和资产科轮流管理考核,每科负责一个月。坚持每人每天在上午八点半前亲自签到,严禁他人代签,上班不签到按旷工处理。因外出不能签到的,回来后补签或有主管科长写明原因。双休日或法定节日,除门岗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再签到,不再计入考勤天数。领导批准加班的,由批准人代签。科长要委托一名付科长负责,把每天的到岗情况,在上午八时半前结清,对迟到、旷工者进行认真登记。月底把签到薄和考勤汇总情况一并报主管主任审批。每天到点结不起来或考勤失真的,每次扣发科长、主管科长工资10元。

  七、实行义务工制度,每人每年12天,财务科要建立义务工台账,年内加班超过12天后,方可领取加班费。

  八、加强领导、抓好落实,成立由县社主任为组长、付主任为付组长、各科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抓好管理制度的落实。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3

  一、个人防护

  1、厂根据国家以及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发给工人工作服。

  2、根据工作需要供给工作帽、安全帽、口罩、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品。

  3、在有粉尘场所工作的工人,厂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供给有关劳动防护用品。

  4、工作中发生有毒的粉尘或烟气,导致伤害口腔、鼻腔、眼睛、皮肤的,应供给防护药膏或保健。

  5、在噪音、强光、辐射和飞溅火花、碎片、刨削场所工作的工人,按规定供给防护用品或防护措施。

  6、经常站在有水或其它液体地面上工作的工人,按规定供给水靴或防水鞋等。

  7、经常在露天工作的工人按规定供给防晒、防雨和防寒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厂区

  1、人行道和车行道应平坦、畅通,夜间有足够的照明、道路和铁道交叉处必须有醒目的警告标志,信号装置和落杆。

  2、厂区应保持清洁,做好绿化工作。

  3、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损坏、危险的设施应及时修理。

  三、工作场所

  1、工作场所应保持整齐清洁、温度、湿度合乎劳动保护要求,光线应充足。

  2、产生的有害气体、粉尘或烟雾不应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3、地面、墙壁和天花板都应保持完好。

  4、在高温条件下工作的人员,由厂供给盐汽水或其它清凉饮料。

  5、工作场所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洗手设备。

  6、产生粉尘及各种有害物质的工作场所应设吸尘器或防尘设施。

  7、对产生噪音以及震动的工作场所,安装隔音板和减震设施。

  四、生产辅助设施

  1、公司提供免费食宿,确保员工吃好、吃饱。

  2、设置更衣室、休息室、妇女卫生间等生产辅助设施,并保持完好和清洁。

  3、为更好的方便员工,更衣室内设有洗衣机,以便员工清洁衣物。

  4、对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放可上岗。

  5、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职工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对未成年工和女职工,特别是女职工经期、孕期要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其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工强度的劳动。

  7、企业积极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8、依法对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职工的职业病情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五、检查与考核

  办公室经常检查车间生产安全卫生的防护工作,发现违反规定的给予记录档案,对于考核不及格的班组追究班组负责人的责任。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4

  1、目的

  为维护公司形象,更好的为业主方提供服务,保证各项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技防运保全体人员。

  3、管理职责

  作业长是作业区劳动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直接管理下属员工的劳动纪律。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审核、汇总、上报;负责对劳动纪律考核结果的执行。

  4、管理要求

  4.1工作时间

  4.1.1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标准作息时间为8:00至16:30点。

  4.1.2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安排值班人员除外。 4.2考勤管理

  4.2.1每天报到时间为:上午上班时间为8:00前(以到休息室为准),下午下班时间为16:30(以出休息室为准)。员工外出作业,原则上应先报到后再外出;无法先报到的应事先向直接上级进行情况说明。

  4.2.2因个人原因需请假的员工要提前填写请假条,经直接上级及作业区签字后报综合队队部,记为请假。无法提前递交请假条的必须在到达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无故缺勤。

  4.2.3无故超过规定上班时间5分未到岗者,记为迟到一次;无故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5分钟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各考核30元;无故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小时内未到岗者,记为缺勤半天,考核50元。

  4.3 劳动纪律基本要求

  4.3.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溜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

  4.3.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特别是安全帽,违者每次罚50元;

  4.3.3禁止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200元;

  4.4.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本岗位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20元。

  4.4.5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作辞退处理。情节较严重、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4.6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奖金,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4.7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4.4.8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处分,并记入个人档案。

  4.4.9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5

  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在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

  二、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负责,不脱岗、串岗、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按公司规定着装,并在接到通知后统一佩戴胸牌。

  四、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技术操作规程,服从指挥,加强劳动保护,不违章作业。

  五、员工必须爱护公共财产,认真维护机器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六、员工在生产现场禁止吸烟,外单位人员来本公司工作应由相应接待部门人员告知相关规定。

  七、严格交接班制度,生产进展状况交接清楚,工作场所清洁有序。在连续工作中若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当班人员应继续工作,并报告相关领导妥善安排。

  八、正确使用公司物品和设备,无故损坏者照价赔偿。下班前必须关闭本科室门窗及照明、空调、电脑等用电设备。

  九、员工严禁工作期间饮酒,严禁酒后进入工作场所。

  十、员工应相互团结,严禁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打架斗殴。

  违纪处理罚条款:

  一、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迟到30分钟之内,警告一次,于规定下班时间之前30分钟内签退的为早退,警告一次。一个月迟到和早退累计3次者,罚款100元。并考核当月月度奖。

  二、旷工一天,无月度奖;旷工两天起按比例考核基本工资,无月度奖,无季度奖。一个月累计旷工7天者,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

  三、因个人原因损坏或遗失胸牌,应到办公室重新申领胸牌,每个缴纳工本费20元,员工胸牌一般情况下不需佩戴,在接到通知后一律佩戴胸牌,部门负责人应督促所属员工佩戴胸牌,并由办公室负责监督,不佩戴胸牌一次罚款50元。

  四、工作时间睡岗或干私活、下棋、打扑克、打麻将等,每人每次罚款500元。脱岗、串岗人员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五、工作时间一律不准利用电脑、手机设备上网游戏、视频等非工作行为,违者一次罚款100元。

  六、员工工作时间必须穿公司统一工作服,员工工作时间禁止穿拖鞋、露趾凉鞋、背心上班,违者一次罚款50元。

  七、员工工作时间发生打架斗殴,责任者按旷工处理,无理挑衅并打伤他人,打人者承担被打伤者休息时间的工资和医疗费等,经公司研究认定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触犯刑律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八、员工违反技术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使用规程及安全环保规程,不论是否造成事故和影响均罚款100元,导致事故造成损失的根据实际情况从严处理。

  九、工作时间一律不准饮酒,接待情况除外;运营、设备、司机、保卫喝酒者一律不能上班,接待饮酒人员不得进入工作现场。初次违反者罚款500元,以后逐次加倍。因喝酒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承担赔偿责任外,公司将研究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十、员工严禁在标有“禁止吸烟”的工作场所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0元。

  十、所有机动车辆入厂、出厂需到门卫办理相关手续者,车辆一律停放在停车位,违者罚款50元。机动车入厂一律按规定停放车辆,违者罚款50元。员工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一律放到公司车棚内,不按规定停放,违者罚款30元。

  十一、办公场所严禁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办公及公司形象,违者给予相关人员50元罚款。

  十二、以上各项处罚均带入当月、季度及年终奖金考核。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6

  为履行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卫生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卫生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根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有计划地到法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检查。员工接受职业卫生检查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卫生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检查。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卫生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

  三、至少应每年组织一次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检查和异常人员的.复查治疗。由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和人事部门负责核实人员名单,制定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对即将离岗的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人事部门报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并共同组织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卫生检查,未进行离岗体检的,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五、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证或有从事与职业相关的卫生损害的员工应调离原作业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卫生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应如实告知员工本人,并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治疗。

  六、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七、在设备生产、检修过程中如出现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做好个体防护并及时组织进行卫生检查和医学观察。

  八、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

  (二)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三)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资料;

  (五)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护管理档案

  1、用人单位申报检测、组织员工体检、委托医疗机构服务等活动的委托书;

  2、职业卫生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诊断报告;

  4、对职业病危害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卫生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5、用人单位在职业卫生监护中提供其他资料和职业卫生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

  6、设备,设施的改进,隐患整改情况等。

  九、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卫生检查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员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十、职业卫生检查、复查、医学观察、职业病诊疗费用由本用人单位负担。

  十一、建立参加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人员体检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7

  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规范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5条 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各项福利待遇,改善职工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

  第二章 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 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6条 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7条 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8条 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企业招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9条 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0条 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 劳动合同管理风险提示:

  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第11条 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12条 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第13条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4条 企业对新招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3个月不满xx年的,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满xx年不满xx年的,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满xx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15条 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与职工一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职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xx年的;

  (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职工没有《劳动合同法》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8

  为了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管理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作作风转变,增强企业卓越执行力、塑造优良的干部队伍形象,保证企业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以及劳动纪律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劳动纪律检查管理制度。

  一、成立劳动纪律督查小组

  组长:董事长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纪委书记

  副组长:公司各业务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纪委、监察、人力资源部、行政办、企管部、党工部、保卫部

  纪委和人力资源部为牵头单位。

  二、劳动记录督查小组职责

  1、制定检查考核制度;

  2、组织对公司各单位进行劳动纪律检查;

  3、组织分析劳动纪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处理意见,并向公司领导汇报检查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上下班迟到早退情况

  1、是否建立签到签退制度以及记工台帐;

  2、是否按时上下班,有无迟到早退现象;

  3、有无旷工,请假是否有领导批准的请假条;

  (二)班中离岗情况

  1、是否建立班中离岗登记制度以及记录台帐;

  2、有无擅自离岗人员;

  3、离岗人员是否经单位领导批准并登记;

  (三)上班遵守劳动纪律以及工作情况

  1、有无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炒股、看电视等行为;

  2、有无闲聊、睡觉、高声喧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现象;

  3、有无长时间占用公话私聊或干私活;

  (四)请销假情况

  1、是否建立请销假制度以及记录台帐;

  2、请假人员是否经单位领导批准并登记;

  3、是否按照规定进行销假;

  (五)工作环境情况

  1、工作环境是否干净、整洁;

  2、办公室有无存放干私活或影响管理工作和形象的物品、事项;

  3、办公桌面上是否压放与工作无关的印刷品;例如生活照片、私活图案等。

  四、检查方式

  (一)每周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劳动纪律检查和巡查;

  (二)对班中因公离岗人员和请假人员进行跟踪抽检,要求离岗人员用固定电话拨打本单位办公室电话,确认是否因公离岗或请假;

  (三)检查人员要现场填写《长平公司劳动纪律检查情况表》(附件一),并要求相关责任人签章,确认检查结果;

  (四)检查结束1日内,检查人员要汇总分析检查问题、提出处理整改意见

  并向纪委书记汇报,经批示后,内网公布检查结果并进行问责和责任追究。

  五、责任追究

  (一)根据《长平公司上下班考勤制度》和省纪委《关于进一步整肃工作纪律狠刹不良风气的通知》提出的“五个不准”进行责任追究,由相关业务部室落实;

  (二)被检查单位或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相关责任人50—200元、单位当月考核分2—10分,计入劳资质量标准化考核分数中;

  1、违反劳动纪律的';

  2、不自觉接受督查小组检查的;

  (三)上班期间凡是违反“五个不准”规定的,按照关《于进一步整肃工作纪律狠刹不良风气的通知》进行处罚;

  (四)督查小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款50—200元;

  1、无故不按时参加检查工作的;

  2、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认真履职的;

  3、不认真汇总分析检查问题并提出处理整改建议的;

  4、不按时向监督小组汇报的。

  六、附则

  1、本制度由劳动纪律督查小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9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肃劳动纪律,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保证教学计划、教学目标的贯彻实施,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早晨上班每位教师必须签到,坚决杜绝代签现象,如发现有代签现象,二人都视为迟到。考勤负责管理人员为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校领导班子每周都要不定期进行监督巡查出缺勤情况。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扣5元,以此类推。(特殊情况除外)

  2、教师有病、有事要在早7点之前请好假,如遇特殊情况第二天还要请假,仍然要告知教导处,以方便教导处安排工作。教师请假2天以内、包括短假和教导处冯主任请,中层以上和尹校长请。教师请病假3天以上需持区级医院诊断书,无特殊情况不得请事假。病假、事假上班后要向批假人打招呼销假。事假每天扣15元及当天课时费,病假每天扣12元及当日课时费。病事假半天及以上扣除当月满勤奖。其他婚假、丧假、产假等都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准离校,如有离校按旷职处理。临时有事必须请假(短假每次5元),必须按时归校并销假。扣费按累计时间计算。

  4、严格执行课表安排,不经教导处同意,不准随意串课,更不准停课,做到专课专用(不许并课)。对无故旷课缺席一节扣10元。

  5、工作时间不在办公室吃饭、吃零食、大声喧哗、不许干私活、不许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等,不做其它影响同事备课、批改作业、学习的事情。做好办公室卫生,自觉维护办公室整洁。无事情况下教师不得随意乱串办公室。驾车上班的教师不准随意将车开进校园,如出现刮碰学生事件,责任自负,不许在上班时间冲洗车辆。

  6、按时参加学校安排的备课、学习、会议或其它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或笔记。

  7、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对教师工作的'各项基本要求。工作中不准马虎随意,不准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值周的领导、教师要遵守到校时间(早7:00),佩戴标志,认真完成值周任务。开会不迟到、不早退、不讲话、不干私事。学校如有开展活动个人必须服从集体要求。

  8、每逢周一,全体教职员工准时参加升旗仪式。升旗时,脱帽立正,行注目礼,做到严肃认真。其他活动不得占用升旗仪式时间,间操时间班主任老师必须及时到各自的班级中去,督促班级学生做好操。同时科任教师按指定位置站好,师生都做到快、静、齐。

  9、不准私自代收代办任何业务(如订复习材料、课外书籍、联系补课、保险业务等),不索要、不收受学生家长馈赠的礼品。主动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习惯。

  10、课前准备好教学用品,上课铃声响后,马上进入教室,稳定课堂教学秩序。上课时间不允许接打手机,或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不许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20

  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企业的效率和效益,制定了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以确保员工遵守公司规定,保持工作秩序和纪律。下面是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工作时间

  1.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员工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得到批准。

  3.员工不得私自加班,如有需要,应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

  二、工作纪律

  1.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工作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

  2.员工应保护公司的财产和机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3.员工应尊重同事和客户,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侮辱行为。

  三、工作态度

  1.员工应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工作,认真对待每一个工作任务。

  2.员工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得有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3.员工应与同事和谐相处,互相尊重和理解。

  四、违规行为处理

  1.若员工违反公司的规定,会被主管领导进行口头警告。

  2.若员工多次违反公司规定,会被主管领导进行书面警告。

  3.若员工的违规行为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以上是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员工们能够认真遵守公司的规定,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纪律,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21

  1、目的与范围

  为规范公司员工工作、劳动行为,加强员工团队意识教育,提升公司整体形象,高效、有序地组织经营、管理和生产活动,根据公司管理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职责

  2.1总经理助理:归口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工作,负责劳动纪律规范的制定、日常劳动纪律的检查与考核。

  2.2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按照规定开展日常工作。

  2.3各部门与生产车间: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考勤、劳动纪律具体工作。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考勤诗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资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天。

  3.2作息时间

  3.2.1职能管理部门或办公室工作人员实际每周六天工作制: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3:0017:30;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星期日和节假日串休。

  3.2.2车间生产人员的日常工作时间由生产厂长按照各生产工作整体安排以及季节气候的具体情况确定,并将确定的工作日和作息时间上报行政人事部。

  3.1.2销售部因工作性质的不同,除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外,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的岗位制度、劳动纪律与本制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工作考勤

  3.3.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和书面申报审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勤管理。公司职能部门每日打卡3次,分别为:早上班、午上班、晚下班,车间和生产岗位打卡由车间主任组织,按生产班次时间进行打卡,分别为上班时、下班时。

  3.3.2公司所有员工每日应自觉、亲自打卡,因工作原因无法在上班时间内报道的,应提前通过电话请示本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考核并书面申报,否则一律视为未报到。

  3.3.3公司执行每月考勤制度,各考勤人员必须在每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各部门(含车间,下同)应当将本部门考勤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行政人事部,每迟报一次,扣罚部门负责人和考勤人员各50元。

  3.3.4结合公司个别岗位员工上、下班时间较为特殊,不能与职能部门员工一起考勤的`,该员工不做每日例行打卡,考勤以每日工作交接记录为依据,具体情况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3.5员工须按时打卡并如实出勤,对于虚报考勤或弄虚作假,情节轻微的予以双倍扣出勤,情节严重的予以箭并罚款。

  3.3.6员工确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实际原因不能打卡的,可申报部门领导后到考勤员处签字报道,但未签到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3.7由公司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以及各类值班统一考勤,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正常考勤制度予以处罚。

  3.3.8如员工未能在规定时间上报考勤资料或考勤资料不全的、错误的,暂不发放工资或记录不全的部分暂不发放。

  3.3.9考勤员因工作不当,造成虚假、漏报的,对考勤员予以100元/次处罚。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22

  1、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所从事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2、职工应自觉理解安全保护卫生教育,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

  3、职工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安排危害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职工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将一次处以20元罚款,行为严重者,一次处以100元罚款,一年内超过3次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

  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

  未经调度或主管批准,车辆夜间停放场外或私自开车外出;

  工作时间内无理取闹、寻衅滋事、骂人侮辱人格;

  工作时间内干与公司无关的事情;

  未经分管职责人批准,擅自请人代班、上班;

  脱岗串岗,未经主管允许离岗到其他岗位而影响正常工作者。

  5、职工病、事、假事宜参照《员工福利制度》执行。

  6、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职工加班工资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统计,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统一发放。

  7、每一天工作必须在当天完成,不得故意拖延,当天未完成的工作,拖延下班时间不视为加班。如电话聊天、上网游戏,一律不算加班。一经发现,将对其进行20元的经济处罚。

  8、病假一个月内累计达15天(含15天)以上者扣除全月误餐费及当月年终奖,事假一个月内累计达10天(含10天)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合同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9、职工请假程序:请假半天由主管和项目副经理书面批准;请假一天由项目经理书面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书面假条报公司批准。公司规定不允许请假的工作和活动以及集团公司安排的工作和活动,本人向项目经理请示,项目经理报公司批准按事假规定处理。

  10、职工无正当理由、无请假手续,迟到、早退5—30分钟者,处以20元罚款,党员、管理人员罚款50元。迟到、早退累计到达7次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一月之内迟到、早退达7次者视为严重违纪或一年之内迟到、早退累计达15次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1、职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及班组工作安排者,当日按缺岗处理,处以50元罚款。一年累计达三次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12、被通知待岗培训的职工需签署书面的《待岗培训通知书》,该通知书将作为职工日常考评记录之一,到达2次内部培训的非在编职工职工,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编职工到达3次内部待岗培训的职工,予以开除。

  13、职工无故不上班者为旷工。旷工半天处以20元罚款;旷工一天处以50元罚款;连续旷工3天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旷工累计达5天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取消一个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全年累计旷工达10天者,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全年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者公司予以除名(指在编职工)。

  14、职工因突击任务需要加班而擅自不到岗者,一次处以20元以上罚款;第二次作公司待岗;三次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15、职工工作时间内严禁喝酒、赌博。违者作旷工处理;一月内发现三次以上(含三次)处理后,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16、驾驶人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对于任何违规操作,一月内发现三次取消驾驶资格或上岗操作资格,作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司机械每日完工后,操作员必须停置于规定地点,严禁私作他用,违者处以50元罚款;严禁进行经营活动,违者除经营所得应上交公司外,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职责。

  17、职工利用职权理解贿赂,致使团体经济利益遭受损失者,一经发现,除全额赔偿损失外,另按损失金额的10%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情节严重追究其法律职责。

  18、职工盗拿公物或盗卖公司废旧物资,给公司经济造成损失者,一经发现,按原价值赔偿并按盗拿物资价值的10%予以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物被盗,对值班人员按盗窃物资价值10%予以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司物资失窃,职责人按失窃物资价值的10%予以赔偿。

  19、职能部门工作推诿、办事不力,影响他人工作者,对部门职责人及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经教育三次以上不改者调离岗位,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20、财务管理中心职工应将重要财务数据设置加密程序并不允许上网。发现未经允许上网者,公司将对当事人及其主管处以20元罚款。

  21、公司对私自外接工程情节轻微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情节严重者或发生两次以上者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处理。

  22、待岗培训公司内学习1—3个月,学习期间按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取消年终奖50%。待岗培训期间上下班进行出勤签字(早上8:00—11:30,午时2:00—5:00),节假日正常休息,如出现迟到、早退、旷工累计达三次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重新上岗者需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并经岗位部门试用经过后方可上岗,上岗工资由部门重新制定。如重新上岗一年内仍不能适应新岗位或再次违反劳动纪律,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3、年度考评不及格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三个月,培训重新上岗后再次考评不及格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4、年终奖、过节慰问费由各部门根据员工表现情景及考核情景确定发放标准。提前解除劳动关系者不享受年终奖。

  25、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10%进行赔偿。

  26、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达3万元以上(含3万元)者,视情节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7、泄露商业机密、项目意向和招投标信息,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职责。

  28、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允许自行驾车办公事,如私自驾车出现任何事故,职责自负。

  29、如出现私人业主借车的情景:

  活动范围只限于在武汉市内,必须给其配备专职司机。

  活动范围超出武汉市并要在外过夜,必须上报公司书面批准。

  凡以上两种情形用车,造成任何人身损害和财物损失,均由借车人独自承担赔偿职责。

  30、对个人和部门重复违反本制度的相同错误者,公司将加倍或者递增式进行加重处罚。

  31、当职工违反相关制度承担职责时,如果处罚和赔偿金额一个月不能处理完时,能够分月扣除工资和奖金(以不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为限)直至支付完毕。

  32、待岗培训规定:

  在编职工: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工资照发;三个月以上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实行内退。(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人事代理及合同工: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工资照发,取消各种福利待遇。超过三个月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劳务派遣人员: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公司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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