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28 08:52:2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电焊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焊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电焊管理制度

电焊管理制度1

  1、井下使用火电焊只准在进风岩石巷道中,回风岩巷原则不准烧焊。严禁在煤巷、有瓦斯岩巷、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峒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使用火电焊。

  2、井口房、皮带走廊(距井口30m以内)、地面距井口门10m范围内实施火电焊、井下升火灌勾头均按井下使用火电焊管理。

  3、井下使用火、电焊必须有安全措施。不准一个措施长期使用,更不准一个措施多地点使用。

  4、火电焊地点必须有井(区)以上干部现场指挥、专职瓦检员检查有害气体情况。

  5、烧焊地点必须有水管,并有足够长水绳,烧焊前后必须对烧焊地点洒水,并备有足够灭火砂和灭火器。

  6、烧焊地点与易燃物之间用不燃材料隔开,烧焊地点下方有接火星设施。

  7、烧焊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准超过0.5%,烧焊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无瓦斯积存时方准作业。

  8、烧焊完工后彻底熄灭所有火源,对烧焊物体降温,并在现场观察1小时以上,确认无残留火源后方准离开。

  9、烧焊作业前、完工后必须向井调度室汇报。

电焊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持有电、气焊操作特殊工种证的人员方可使用电、气焊设备。

  第二条各队组需要井下电、气焊(割)作业时,严格按“一焊一审批、一焊一措施、电、气焊设备一审批一入井“的原则执行。

  第二章电、气焊设备的领用

  第三条电、气焊设备由各队组自行保管,由各队组派专人进行保存和管理。

  第四条电、气焊设备领用由各队组车间管理人员根据电风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记录登记发放。

  第三章电、气焊设备的保管

  第五条电、气焊设备使用队组的责任人是电、气焊设备的监督管理者,由各队组指定人员负责,其主要职责有:

  (一)对电、气焊设备妥善保管,禁止损坏,丢失电、气焊设备。

  (二)定期对电、气焊设备进行检查,确保电、气焊设备完好。

  (三)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正确使用电、气焊设备。

  (四)不得让不熟悉操作方法的人员使用电、气焊设备。

  第六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队组要建立本单位各类电、气焊设备清册、台帐。

  第四章电、气焊设备运输

  第七条井口安全员为风电焊设备、设施入井的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电、气焊(割)设备、设施入井审批手续”经机电办、安全办、生产指挥中心审批同意并在入井前经井口安全员检查设备、设施完好合格后,副井信号工及拥罐工凭审批条方可入井,禁止信号工、拥罐工无审批条将“风、电焊设备设施”入井,一经发现对信号工、拥罐工进行罚款100元处罚。

  第八条电、气焊(割)设备、设施在入井前要保证氧气瓶、乙炔瓶防护装置(安全帽、防振圈)齐全,装卸过程中必须清装清卸,严禁从高处滑下或地下滚动,装入矿车时必须保证分车装运,两侧要有防护,防止与矿车箱体碰撞,以上措施均需由安全员进行检查,有一项不合格均禁止入井。

  第九条电、气焊设备通过人力或桥吊装入矿车中,通过副井罐笼入井,井下使用电机车进行运输,运输到无轨道地点时,由专人抬扛到使用地点。

  第十条运输过程中不得对电、气焊设备进行野蛮装运,造成电、气焊设备损坏。

  第五章电、气焊设备的`使用

  第十一条井下电、气焊作业必须遵守《井下电、气焊管理规定》要求,严格执行《井下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使用电焊机安全技术措施

  (一)电焊机电源线的拆、装应由电钳工进行。

  (二)使用电焊机前,必须检查外壳接地情况,接地线应有良好的导电性能,接地线应用螺丝上紧,禁止使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

  (三)使用电焊机前,应检查并确认一、二次线接线正确,输入电压符合电、气焊设备的铭牌规定。接线柱应有垫圈,接线螺帽、螺栓及其它部件齐全,无松动或损坏。

  (四)电焊机二次接地线应直接接在焊件上。严禁将电缆外皮、管道或其他金属构件等作为电、气焊设备二次接地线。

  (五)起动电焊机时,焊钳和焊件不可接触,以防短路。调节电流或变更极性接法时,应在空载情况下进行。接通电源后,严禁接触一次线路的带电部分。

  (六)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第十三条使用氧气焊安全技术措施

  (一)乙炔发生器及其连接部分不得漏气,橡胶软管不应有鼓包、裂缝或漏气,如有漏气现象,应将其损坏部分切掉,用双面接头管,并用夹子或金属绑线扎紧。

  (二)氧气瓶、乙炔瓶不许碰撞,并严禁放在靠近热源的地方。氧气瓶和乙炔瓶距离不得少于7米,氧气和乙炔距焊接点进风侧10米以外。

  (三)焊枪连接处必须严密,嘴子如有堵塞,应用专用工具进行处理。

  (四)由于焊咀和割咀过热堵塞而发生鸣爆时,应快速先将乙炔气门关闭,再关闭氧气,然后放在冷却水中冷却。

  (五)焊枪和割枪点火时,应先开氧气门,再开乙炔气门,立即点火,然后调整火焰,熄火时与此相反,先关乙炔门,后关氧气门,以免回火。

  (六)点燃焊咀和割咀时,不准触碰热金属,也不得将其放在热的工件上。

  第十四条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可能带电的设备,必须先检查电源已断开。

  第十五条在狭小或潮湿地点进行焊接工作时,应垫干燥木板或采取其他防止触电的措施,并设监护人。

  第十六条电焊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好劳动防护用品,在金属工件上焊接时,必须穿好绝缘鞋或带绝缘手套。

  第十七条在高处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挂好安全带。作业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第十八条电、气焊设备作业完毕后,必须及时将风电焊设备、设施升井,井下严禁存放风电焊设备及工具,一经发现对责任队组罚款500元。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于20xx年2月10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为机电供应中心。

电焊管理制度3

  (1)新机使用前,应将换向器上的污物擦干净,换向器与电刷接触应良好。

  (2)启动时,应检查并确认转子的旋转方向符合焊机标志的`箭头方向。

  (3)启动后,应检查电刷和换向器,当有大量火花时,应停机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4)当数台焊机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应逐台起动。

  (5)运行中,需调节焊接电流和极性开关时,不得在负荷时进行。调节不得过快、过猛。

电焊管理制度4

  为了保证调拨站对电机车的正常调度,规范直流电焊机、架线逆变器的使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井下各采煤、掘进单位有需要焊接工作时,必须按有关规定申请,申请允许后才允许进行施焊工作;施焊时使用本单位工作用的交流电源,严禁使用直流电焊机或土电阻。违反时每次考核500元并勒令立即停止使用。

  2、机电科在巷道有使用直流电焊机、架线逆变器的'工作,必须提前一天向调度室请示,并在当天工作时向本水平调拨站请示;运输段在巷道有使用直流电焊机、架线逆变器的工作,工作当天向本水平调拨站请示。未经请示,私自使用每次考核200元。

  3、其余单位(立昌、通修段)施焊工作时,200m范围内有交流电流时,必须使用交流电焊机。违反时每次考核200元。

  4、紧急抢修需要使用直流电焊机、架线逆变器时,向调度室请示,由调度室通知本水平调拨站。

  5、所有在有架线区域工作的单位,必须在工作范围60m外设置红灯。否则,每次考核200元。

电焊管理制度5

  1没有焊工合格证的人不得进行焊割工作,在训练过程中应有合格焊工在场指导。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接地线应牢固的接在被焊物件上或附近,防止产生火花。

  3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

  4严禁将焊接导线搭在氧气瓶、乙炔瓶、乙炔发生器等设备和管线上。

  5乙炔和氧气软管在工作中应防止沾染油脂及金属溶渣。

  6焊工作业应严格执行电焊、气焊“十不焊”制度。

  6.1不是电焊、气焊工不能焊割。

  6.2重点要割位及重要场所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未落实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6.3不了解焊割地点及周围情况(如该处能否动用明火,有否易燃易爆物品等)不能焊割。

  6.4不了解焊割物内部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的危险性不能焊割。

  6.5盛装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的容器(如气瓶、油箱、槽车、贮罐等)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能焊割。

  6.6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软木、玻璃钢、谷物草壳、沥青等)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等的部位,或火星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焊割。

  6.7有压力或密闭的导管、容器等不能焊割。

  6.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做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焊割。

  6.9在禁火区内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不能焊割。

  6.10附近有与明火作业有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刷漆等)不能焊割。

  7储存气瓶的仓库应具有耐火性。门窗应向外开,装配的玻璃应用毛玻璃或涂以白漆;地面应平坦不滑,撞击时不会产生火花。

  8储存气瓶仓库周围10m以内,不得堆置易燃品。不得进行锻造、焊接等明火作业,也不得吸烟。

  9仓库内应设架子,使气瓶垂直立放。空的气瓶可以平放堆叠,但每一层都应垫有木制成、金属制的型板。堆叠高度不得超过1.5m。

  10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瓶应垂直固定放置。安置在露天的气瓶应用帐篷或轻便的板棚遮护,以免受阳光爆晒。

  11乙炔瓶禁止放在高温设备附近,应距明火10m以上;使用中应将氧气瓶保持5m以上距离。

  12乙炔瓶上应有阻火器,防止回火并经常检查,以防阻火器失灵。

  13乙炔管道应装薄膜安全阀,安全阀应装在安全可靠的地点,以免伤人及引起火灾。

电焊管理制度6

  一、焊工应经过专业部门的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上岗操作。

  二、焊接作业要选择安全的地点,焊接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的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蔽等安全可靠的措施加以保护。

  三、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的距离。

  四、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五、电焊机底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支架上,必须设专用的地线,不得借路。

  六、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焊接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钢瓶接触

  七、焊接工作点火前,要遵手操作规程,焊接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看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隐蔽场所焊接完毕半小时内,应反复检查,以防火灾发生。

  八、焊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电焊管理制度7

  电焊作业防火安全管理规定之相关制度和职责:

  1、目的明确电焊作业安全管理标准,确保电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2、适应范围适应于公司风焊、电焊作业的管理

  3、内容

  3.1风、电焊工必须熟悉所有风、电焊设备的构造、原理

  1、目的

  明确电焊作业安全管理标准,确保电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2、适应范围

  适应于公司风焊、电焊作业的管理

  3、内容

  3.1风、电焊工必须熟悉所有风、电焊设备的构造、原理,严格遵守焊工防火安全规程,无证不准独立作业。

  3.2凡离开正常固定焊接作业位置进行焊接作业的,必须严格按临时动火管理规定执行。

  3.3烧焊前必须彻底清除周围易燃杂物,对附近固定的易燃结构设施,应用不燃板遮盖封闭,安放灭火器,确保防火安全。

  3.4烧焊作业完成后,要认真检查四周是否遗留火种、焊接工件是否冷却,确无火险隐患才许离开;特别是高空烧焊作业时,更要彻底清除场地的易燃杂物,并派专人监督防止火星飞溅引燃其它物件。

  3.5不准在有压力的容器、管道或带电设备上动火,不准在刚涂过油、漆的结构或设备上动火,凡在汽车(油箱有油)任何部位焊接,必须拆除油箱或放清油箱的汽油,并在油箱灌满水后才准许焊接。

  3.3凡有易燃易爆的气体、液体、粉尘、花毛的场所,未经批准不准动火或烧焊。

  3.7凡没有经过清洗、排气处理、清除危险的贮存过易燃、可燃液体及其它易燃物的'容器不准烧焊。

  3.8烧焊作业着火点与乙炔、氧气瓶应保持不少于10米的安全距离;乙炔瓶与氧气瓶应保持5米的安全距离,并应安装回火器,各种气瓶应有护拦固定。

  3.9电焊机的二次接线要良好,严禁在机台架及各种管道上搭接,有毛病及损坏的焊接工具、设备不准使用,必须立即报检。

  3.10电焊机需拉接电源时,应由电工负责,其它人员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电源,禁止将裸导线直接插入插座。

  3.11焊接作业现场,应合理配备灭火器材。

电焊管理制度8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电焊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焊机管理,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依据《电阻焊机的安全要求》、《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分厂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从事焊接的相关人员,应遵守本制度,同时应严格执行电焊机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要求。

  第二章电焊机管理责任制

  第三条电焊机由分厂统一管理,派专人进行保存及管理。日常由各分厂电工组负责管理维修,其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分厂电焊机台帐;

  (二)定期对分厂所辖班组电焊机进行检查、试验,所有检查均要做好记录;

  (三)定期检查各班组岗位电焊机保管、使用情况。

  第四条电焊机使用岗位是电焊机的直接责任者,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电焊机妥善保管,禁止损坏、丢失电焊机;

  (二)定期对电焊机进行检查,确保电焊机完好;

  (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电焊机;

  (四)严禁非本岗位人员使用电焊机。

  第三章电焊机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分厂要建立电焊机台帐,做到内容完整清晰,帐、物一致,编号统一。

  第六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操作人员发现电焊机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修,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电焊机不得投入使用。

  第七条电焊机的存放要做到定置管理,表面清洁,温、湿度符合说明书要求。

  第四章电焊机的检测、维护

  第八条电焊机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测,由分厂统一组织专人负责。正常情况下分别于每年1月份、7月份进行检查测试。

  第九条检测工作由本单位电工进行,本单位没有电工的须请电气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并将检测结果记录在台帐上。

  第十条电焊机的一、二次绕组之间,绕组与铁芯之间绝缘电阻应大于5mω(使用500v兆欧表),绕组、引线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5mω。

  第十一条电焊机裸露的导电部位和转动部分防护罩应完好,外壳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线。

  第十二条安装在厂房外或其它室外的电焊机,要做好防潮、防雨措施,使用前要进行检查,对灰尘较多的要及时清扫,发现受潮的电焊机应进行干燥处理。对受潮严重的电焊机要及时进行修复工作,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章电焊机的使用

  第十三条经专业培训合格,持有焊工特种作业操作合格证的人员方能进行焊接工作。

  第十四条电焊作业必须遵守动火工作票管理规定,在禁止动火区域动火,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电焊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第十六条电焊机电源线的拆、装应由电工负责进行。

  第十七条电焊机使用环境温度在5至40℃之间。在环境温度不高于20℃时,湿度不得大于90%;环境温度不高于40℃时,湿度不得大于50%。

  第十八条使用电焊机前,必须检查外壳接地情况,接地线应有良好的导电性能,其截面积不得小于12平方毫米,接地线应用螺丝上紧,禁止使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

  第十九条严禁把氧气和乙炔等易燃、易爆的气体管道,以及各类设备、管道等非直接接地的装置作为接地极。

  第二十条电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3米。如需要较长的电源线时,应设离地面2.5米以上高度的固定电源线。电焊机二次线电缆长度应不大于30米。二次线应布设整齐、固定牢固,接头不超过3个,接头使用快速接头插座,并用绝缘材料包好,导线的金属部分不得裸露。导线通过道路时,必须将其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通过铁道时,必须从轨道下面穿过。

  第二十一条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一、二次线接线正确,输入电压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接线柱应有垫圈,接线螺帽、螺栓及其它部件齐全,无松动或损坏。

  第二十二条多台电焊机的接地装置应分别由接地处引接,不得串联接地。

  第二十三条电源线要使用专用插座从检修电源箱接引,不得从盘门处引入。现场的焊线不允许散落在地上,所有焊线应悬挂固定,做到走向有序,排列整齐。

  第二十四条严禁将电焊导线靠近热源、接触钢丝绳、转动机械或将其搭在氧气瓶、乙炔瓶上。

  第二十五条电焊机二次接地线应直接接在焊件上。严禁将电缆外皮、管道或其他金属构件等作为电焊机二次接地线。

  第二十六条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可能带电的设备,必须先检查电源已断开。

  第二十七条在密闭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工作时,应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制度,且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第二十八条在狭小或潮湿地点进行焊接工作时,应垫干燥木板或采取其他防止触电的措施,并设监护人。

  第二十九条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时,必须先清洗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第三十条焊接预热件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第三十一条使用中的电焊机要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平稳放置。需露天作业的,应根据季节和环境情况做好防雨、防雪等措施。

  第三十二条在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露天进行焊接工作。

  第三十三条在焊接地点周围5米范围内,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确实无法清除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

  第三十四条起动电焊机时,焊钳和焊件不可接触,以防短路。调节电流或变更极性接法时,应在空载情况下进行。接通电源后,严禁接触一次线路的带电部分。

  第三十五条电焊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好劳动防护用品,在金属工件上焊接时,必须穿好绝缘鞋或带绝缘手套。

  第三十六条在高处电焊作业时,必须挂好安全带。作业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第三十七条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第三十八条直流焊机的电刷和整流片应接触良好,当电刷磨损或损坏时,应及时进行更换。焊接时如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止焊接,查找原因,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第三十九条使用电焊机时,工作电流不得超过相应负载持续率规定下的许可电流,电焊机运行时的温升不得超过额定值。

  第四十条倒换电焊机接头、转移作业地点、发生故障或电焊工离开作业场所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四十一条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电焊机。当焊接过程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源。

  第四十二条在不进行焊接工作时,应及时切断电源。

  第四十三条电焊机使用采取定点定位的方法,使用完毕必须放置到规定地点。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由分厂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电焊管理制度10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办理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够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电焊管理制度11

  工地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殊工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熔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电焊管理制度12

  一、电弧焊的一般规定

  1、焊接设备上的电机、电器、空压机等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柱处应有保护罩。

  2、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

  3、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4、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5、焊接铜、铝、锌、锡、铅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滤清器。

  6、在容器内施焊时,必须采取措施:容器上必须有进、出风口并设置通风设备;焊接时必须有人在现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7、焊接预热焊件时,应设挡板隔离焊件发出的辐射热;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理设在地下。

  8、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

  并有专人监护。

  9、接地线及手把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上,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10、雨天不得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11、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时,须检查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ω,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12、焊钳应与手把线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清除焊渣时,面部应避开被清的焊缝。

  13、在载荷运行中,焊接人员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如超过a级60c、b级80c时,必须停止运转并降温。

  14、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15、作业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消除焊料余热后,方可离开。

  二、交流电焊机

  1、应注意初、次级线,不可接错,输入电压必须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

  2、次级抽头连接铜板必须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合闸前详细检查接线螺帽、螺栓及其他部件应无松动或损坏。

  3、移动电焊机时,应切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如焊接中突然停电,应切断电源。

  三、旋转式直流电焊机

  1、新机使用前,应将换向器上的污物擦干净,使换向器与电刷接触良好。

  2、启动时,检查转子的旋转方向应符合焊机标志的箭头方向。

  3、启动后,应检查电刷和换向器,如有大量火花时,应停机查明原因,经排除后,方可使用。

  4、数台焊机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应逐台启动,并使三相载荷平?。

  四、硅整流直流电焊机

  1、电焊机应在原厂使用说明书要求的条件下工作。

  2、使用时,须先开启风扇电机,电压表指示值应正常,仔细察听应无异响;停机后,应清洁硅整流器及其他部件。

  3、严禁用摇表测试电焊机主变压器的次级圈和控制变压器的次级线圈。

  五、埋弧自动、半自动焊机

  1、检查送丝滚动轮的沟槽及齿纹应完好;滚轮、导电嘴(块)磨损或接触不良时应更换。

  2、检查减速箱油槽中的`润滑油,不足时应添加。

  3、软管式送丝机构的软管槽孔应保持清洁,定期吹洗。

  六、对焊机

  1、对焊机应安置室内,并有可靠的接地(接零);如多台对焊机并列安装时,间距不得少于3m,并应分别接在不同相位的电网上,分别有各自的开关;导线的截面应符合规定。

  2、作业前,检查对焊机的压力机构应灵活,夹具应牢固,气、液压系统无泄漏,确认正常后,方可施焊。

  3、焊接前,应根据所焊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4、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应定期光磨,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应定期紧固;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40c,排水量应根据温度调节。

  5、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人员,在焊接时要注意防止火花烫伤;闪光区应设挡板,焊接时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6、冬季施工时,室内温度应不低于8c;作业后,放尽机内冷却水。

  七、点焊机

  1、作业前,必须清除上、下两极的油污;通电后,机体外壳应无漏电。

  2、启动前,首先接通控制线路的转向开关和调整好极数,接通水源、气源,再接通电源。

  3、电极触头应保持光洁,如有漏电时,应立即更换。

  4、作业时,气路、水冷系统应畅通。气体必须保持干燥;排队水温度不得超40c,排水量可根据气温调节。

  5、严禁在引燃电路中加大熔断器;当负载过小使引燃管内电弧不能发生时,不得闭合控制箱的引燃电路。

  6、控制箱如长期停用,每月应通电加热30min,如更换闸流管亦应预热泪盈眶30min,正常工作的控制箱的预热不得小于5min。

电焊管理制度13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电焊管理制度14

  一、安装及要求

  1、电焊机的一次、二次接线符合标准。

  2、焊机外壳接地良好。

  二、操作步骤

  2.1安全注意事项

  2.1.1电焊作业人员须经过培训、考核,具有焊工操作证方可进行电焊操作。

  2.1.2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2.1.3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放置在干燥和通风的地方,露天使用时其下方应防潮且高于周围地面;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2.1.4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初、次线接线正确,输入电压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电焊机外壳是否可靠接地,接通电源后,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

  2.1.5电焊机的一次、二次接线端应有防护罩,且一次线端须用绝缘带包裹严密,二次线端应使用线卡子压接牢固。合闸前详细检查接线螺栓、螺帽及其它部件应无松动或损坏。

  2.1.6电焊机的一次电源线长度不准超过2米,安装与电焊机功率相匹配的有过流保护的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当需要较长的电源线时,应沿墙或立柱用瓷瓶隔离布设,其高度必须距地面2.5米以上,不允许将电源线直接拖在地面上。焊机与焊钳须用软电缆线连接,长度不准超过30米。焊机电缆线应为一整根线,中间不应有连接接头,当工作需要接长导线时,应使接头连接可靠,连接处应保持绝缘良好。

  2.1.7在潮湿地带工作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靴。

  2.1.8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带电设备、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

  2.1.9进入有限空间进行电焊作业时,要先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容器上必须有进、出风口,并设置通风设备;容器内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伏,焊接时必须有人在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胶料的容器内焊接。

  2.1.10焊接预热件时,应设挡板隔离预热件发出的辐射热。

  11高空焊接时,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2.1.12在井口周围、循环灌、油罐等区域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开具相应级别的动火许可证并进行审批。

  2.1.13射孔作业、电测作业以及井涌期间不得进行电焊作业。

  2.1.14接地线和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或铁轨上,绝缘应良好,机壳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2.1.15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时须用摇表检查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兆欧,接地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2.1.16焊钳应与手把线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清除焊渣时,脸部应避开被清的焊缝。

  2.1.17在电焊过程中,焊接人员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升温,如超过A级60°、B级80°时,必须停止运行并降温。

  2.1.18施焊现场1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2.1.19移动电焊机时应先停机断电,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电焊机,如焊接中突然停电,应切断电源。

  2.1.20作业结束后,清理现场、灭绝火种、清除焊件余热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方可离开。

  三、维护保养

  3.1电焊机必须放在干燥地方,存放时要用油布等遮盖,以防潮气侵入。

  3.2在运转时不要将其他杂物覆盖在电焊机上,以免阻碍散热致使电焊机过热烧坏。

  3.3随时注意电焊机的发热情况,注意电流不得超过其额定值。

  3.4经常清理各部尘垢,检查各紧固螺丝,防止松动。

  3.5定期检查控制线路有无脱焊、断头,螺丝松动等情况。

  四、风险控制

电焊管理制度15

  1、电焊工须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作业。

  2、施焊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3、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要有触电保护器,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完成。

  4、电焊机要设置单独的开关,开关应在防雨的开关箱内。

  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要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6、严禁在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气孔打开。

  8、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氧气。

  9、雷雨时,应停止露天施焊作业。

  10、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火器材。

  11、焊点下方未设接焊时不准施焊作业。

  1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3、作业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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