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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生产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生产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生产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厂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三条、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一名。每班组兼职安全员不得少于一名。
第四条、公司制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组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应急救援工作,减少应急情况下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制,追究责任人"的逐级负责制。各分区的管理人员对在自己分工范围内发生的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行为承担领导责任。
第二章、人员安全管理
第六条、公司制定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悬挂上墙,明示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制度,服从管理,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不得违章作业。
第七条、应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依法为工作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并向作业人员如实告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办法。
第八条、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第九条、及时向现场生产管理人员报告所发现的安全隐患,是每个作业人员的义务;作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单位管理人员不得报复。
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及时作出处理。
第十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不准看报,不准睡觉、干私活或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带小孩上班。
第三章、用电系统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电器维修工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掌握电器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维修技术。
第十二条、变压器、配电柜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接受供电部门校验、检修,变压器发生故障,应申请供电部门停电检修,变压器周围应设置安全护栏,禁止无关人员靠近。配电柜严禁超负荷运行;应定期进行维护、检修。
第十三条、进行电器安装和检修时,至少应有两人以上人员参加并停电作业,禁止单人作业,禁止带电作业。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四条、在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经举报,消除和预防了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在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生产工作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操作规程,经教育仍不改正者,依照矿山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行政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在自己分工职责范围内工作不力,放任下属或违章指挥,致使分管工作内安全隐患得不到消除或在重大事故发生时,组织抢救不力或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甚至逃匿的,报公司给予降级、撤级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有与国家相关法律不一致的,按国家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挤塑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一条、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规程,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穿戴好防护用品,方准操作本设备。
第二条、电源合闸时,应检查电器热控是否灵敏可靠,热电偶指示温度是否正确,出现问题请维修人员排除,严禁操作工人乱动。
第三条、开车时应检查主机减速箱,牵引无极变速箱,收线无极变速箱润滑是否正常,风机通风是否良好。
第四条、开车前要注意各段加热温度,是否达到工艺要求的实际温度,保温时间要足够,初次加温时间保温不得少于3小时。
第五条、不得在塑化不好,烧焦有老化的情况下进行挤出生产,以防事故发生,发现上述问题立即设法排除。
第六条、车速要由低至高,加到正常速度,严禁高速起车,观察仪表上指示的电流值与温度是否正常,以防电流过大,引起加热器过烧。
第七条、升降线盘时,要注意升降极限位置,不得过高或过低,有电器限位时不得超越限位使用。
第八条、往料斗中加料时,注意金属物不得进入并严禁用螺丝刀或金属棒捅料压入螺杆内。
第九条、检查干试机周围,应配备橡胶绝缘垫板,否则不准开车。
第十条、开车前应检查好各接地部位是否良好,接地电阻应定期测定,不得高于4欧;设备是否有杂音等异常现象,如有问题修好再用。
第十一条、禁止用手去触摸干试机之高压电器,电气线路或接地线部位。
第十二条、线芯上有水禁止开车。
第十三条没有停止之前,禁止用手触摸绝缘线芯导线接头及裸露部分;高压击穿后线芯要先行采取放电措施,然后修理。
第十四条、开车与停车要由技术熟练工人指挥,避免误操作造成危险。
第十五条、配备软化设备、塑胶机台的,操作人员不能任意移动、调整电器和机械设备;更不能用手扶摸导线、电导轮,铜导管部位。
第十六条、开车结束后,应把电源、水源、气源全部关闭,操作手柄复原位,并做好交接班日记的记录。
混料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一条在清理料斗时应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以免引起事故。
第二条、混料转变时必须注意电源线路破损造成触电事故。
第三条、混料时严禁湿手闭合混料机的电源开关,以免引起触电事故。
第四条、混料完成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磨粉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开动磨粉机前,应检查所有检修门关闭是否严密,调整好风机和主轴的转向,排气阀应处于全开的位置。起动主机后,应立即加料(应先加细小颗粒料,再加正常料度料)然后开大风量阀门,在保证进料口不向外喷粉的前提下应尽量关小排气阀。接着再调正成品细度。带有颚破和提升机系列开机前应检查破碎机的颚板间隙是否符合进料粒度尺寸,调整分析机转速应达近似成品粒度要求。最后按以下顺序开机。
1、开动斗式提升机
2、开动颚式破碎机
3、待料仓存有物料后,启动分析机
4、启动鼓风机(空负荷启动,待正常运转后再加载)
5、启动主机,在启动主机瞬间即启动电磁振动给料机。此时磨粉工作即为开始。
操作顺序简易表示如下:
"启动"提升机===破碎机===分析机===风机===主机===给料机。
停机时应按以下顺序关闭各机:
1、先关闭给料机停止给料
2、给一分钟后停止主机
3、吹净残留的物料后停止鼓风机
4、最后关闭分析机
停机顺序是:
给料机===主机===鼓风机===分析机
注:提升机输运料至料仓的过程中,先停止破碎机而后停止提升,此项应由储料量而变动。磨粉机在正常工作时不准随意加油,要确保生产安全,磨粉机在任何部分发生不正常噪音,或负荷突然增大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以免发生重大事故。再继续开机时必须将磨机内余料取出,否则开机时电流过大,影响启动。
生产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2
(1) 停工条件检查确认
在装置停工前,利用检查分析表对停工条件进行检查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制定停工条件确认表,对其内容进行检查确认,只有当所有的内容都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停工操作,避免由于条件不具备而盲目停工带来的风险。必须强调的是检查标准在此应为具体的、可以操作的,以后各状态确认表中的确认标准有相同要求。
企业必须编制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联锁装置,不应用于正常停车,加强与有关和部门的联系。
(2) 装置停车安全措施
停车方案一经确定,应严格按照停车方案确定的时间、停车步骤、工艺变化幅度,以及确认的停车操作顺序图表,有秩序地进行。
装置停车时,操作人员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开关很多阀门和仪表,密切注意各部位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参数变化,劳动强度大,精神紧张。为了避免出现差错,停车时必须按确定的方案进行,同时注意:
① 把握好降温降量速度。降温降量的速度不宜过快,尤其在高温条件下,温度骤变会造成设备和管道变形、破裂,引起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泄漏而发生着火爆炸或中毒。
② 系统降压、降温必须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并按先高压后低压的顺序进行。凡需保压、保温的设备(容器)等,停车后要按时记录压力、温度的变化。
③ 开关阀门的操作要缓慢。开阀门后要停片刻,使物料少量通过,观察物料畅通情况,然后再逐渐开大,直到达到要求为止。开蒸汽阀门时要注意管线的预热、排凝和防火击。
④ 停炉操作应严格按照工艺规程规定的降温曲线进行,注意各部位火嘴熄火对炉膛降温的均匀性。火嘴未全部熄灭或炉膛温度很高时,不得进行排空和低点排凝,以免可燃气体飘进炉膛引起爆炸。
⑤ 高温真空设备的'停车,必须先破真空,待设备内介质温度降到自燃点以下方可与大气相通,以防空气进入引发燃爆。
⑥ 大型传动设备的停车,必须先停主机、后停辅机。
⑦ 装置停车时,设备、管道内的液体物料应尽可能倒空、抽净,送出装置。可燃、有毒气体应排至火炬烧掉。对残存物料的排放,应采取相应措施,不得就地排放或排入下水道中。
⑧ 设备(容器)卸压时,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学危险物品的排放和散发,防止造成事故。
⑨ 冬季停车后,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线、阀门、疏水器和保温伴管的情况,防止冻坏。
⑩ 装置停车时,所有的机、泵、设备、管线中的物料要处理干净,各种油品、液化石油气、有毒和腐蚀性介质严禁就地排放,以免污染环境或发生事故。因为易燃、可燃液体有较大的火灾、爆炸危险性,一般闪点低、气化快、蒸气压力大,又容易和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到明火使其燃烧或爆炸,而易燃液体在常温条件下,即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其危险性很大。
可燃、有毒物料应排至火炬烧掉,对残留物料排放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停车操作期间,装置周围应杜绝一切火源。
(3) 吹扫与置换
石油化工设备、管线的抽净、吹扫、排空作业的好坏,是关系到检修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和人身、设备安全的重要条件之一。当吹扫仍不能彻底清除物料时,则需进行蒸汽吹扫或用氮气等情性气体置换。
吹扫作业注意事项:
① 吹扫时要注意选择吹扫介质。炼油装置的瓦斯线、高温管线以及闪点低于130℃的油管线和装置内物料爆炸下限低的设备、管线,不得用压缩空气吹扫。空气容易与这类物料混合达到爆炸性混合物,吹扫过程中易产生静电火花或其他明火,发生着火爆炸事故。
② 吹扫时阀门开度应小(一般为2扣)。稍停片刻,使吹扫介质少量通过,注意观察畅通情况。采用蒸汽作为吹扫介质时,有时需用胶皮软管,胶皮软管要绑牢,同时要检查胶皮软管承受压力情况,禁止这类临时性吹扫作业使用的胶管用于中压蒸汽。
③ 设有流量计的管线,为防止吹扫蒸汽流速过大及管内带有铁渣、锈、垢,损坏计量仪表内部构件,一般经由副线吹扫。
④ 机泵出口管线上的压力表阀门要全部关闭,防止吹扫时发生水击把压力表震坏。压缩机系统倒空置换原则,以低压到中压再到高压的次序进行,先倒净一段,如未达到目的而压力不足时,可由二、三段补压倒空,然后依次倒空,最后将高压气体排入火炬。
⑤ 管壳式换热器、冷凝器在用蒸汽吹扫时,必须分段处理,并要放空泄压,防止液体气化,造成设备超压损坏。
⑥ 对于油类系统管线,应先吹扫重质油管线,然后吹扫轻质油管线。吹扫顺序为:
渣油→蜡油→柴油→汽油→瓦斯
⑦装置管线物料吹扫前,岗位之间应加强联系,防止憋压、冒顶等事故发生。吹扫时,要按系统逐次进行,再把所有管线(包括支路)都吹扫到,不能留有死角。吹扫完应先关闭吹扫管线阀门,后停汽,防止被吹扫介质倒流。
⑧ 精馏塔系统倒空吹扫,应先从塔顶回流罐、回流泵倒液、关阀,然后倒塔釜、再沸器、中间再沸器液体,保持塔压一段时间,待盘板积存的液体全都流静后,由塔釜再次倒空放压。塔、容器及冷换设备吹扫之后,还要通过蒸汽在最低点排空,直到蒸汽中不带油为止,最后停汽,打开低点放空阀排空,要保证设备打开后无油、无瓦斯,确保检修动火安全。
⑨ 对低温装置,考虑到复工开车系统内对露点指标控制很严格,所以不采用蒸汽吹扫,而要有氮气分片集中吹扫,最好用干燥后的氮气进行吹扫置换。
⑩吹扫介质压力不能过低,以防止被吹扫介质倒流至氮气管网,影响全局。吹扫采用本装置自产蒸汽,应首先检查蒸汽中是否带油。装置内油、汽、水等有互窜的可能,一且发现互窜,蒸汽就不能用来灭火或吹扫。
一般说来,较大的设备和容器在物料退出后,都应进行蒸煮水洗,如炼化厂塔、容器、油品储罐等。乙烯装置、分离区脱丙烷塔、脱丁烷塔,由于物料中含有较高的双烯烃、炔烃,塔釜、再沸器提馏段物料极易聚合,并且有重烃类难挥发油,最好也采用蒸煮方法。蒸煮前必须采取防烫措施。处理时间视设备容积的大小、附着易燃、有毒介质残渣或油垢多少、清除难易、通风换气快慢而定,通常为8 h~24h。
(4)抽加盲板
石油化工装置之间、装置与储罐之间、厂际之间,有许多管线相互连通输送物料、因此生产装置停车检修,在装置退料进行蒸煮水洗置换后,需要加盲板以切断物料可能窜进检修装置。
生产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3
一、加工指示书规定
第一条目的
依产品别,将所有的工作流程、技术、时间、人力、机器以及所需的规格和操作时所需注意事项一一列出,提供给各相关单位主管,作为订定操作标准的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
供厂长办公室、质管部门及现场管理员以上干部,作为工作时依据,并明了产品的流程、特性,以易于控制产品的品质、成本及产量。
第三条作业细则
技术部门拿到客户所给的样品或本厂自己开发设计,应先绘制蓝图然后设计、试造,经过客户的确认,然后写成工程程序图,当试产时提供给生产管理部门安排时程表、人力、产能的预估及是否需要协力厂商等等;提供给质量管理部门作QC工程图,作为检查标准依据。
第四条结论
工程程序图,提供给生产管理、质量管理部门及现场作为大量生产安排时程表和质量管理的检验标准,将来这一份资料还需反馈给技术部门,将所遗落欠缺的资料补足给技术部门,这样才会成为一份真正内容丰富而且正确的资料,以作为下一次的制造经验,如果有牵涉到工程变更时,详细情形请看蓝图与工程变更修改管制纲要,按照程序,加以改变。
二、操作标准作业规定
目的
第一条依据加工指示书所做成的标准。
第二条为了使操作者更加了解,如何操作机器才最安全,也最节省时间,把工作流程的现状,予以调查记录,并利用分析技术,运用改造原则,以可行的途径,求得一种最合理的工作方法。
运用范围
第三条本厂管理员以下的作业员,作为操作机器、仪器、模具及各类工具的依据。
作业细则
第四条作业分析通常包括操作分析、工作简化、方法工程三种,其研究目的在于减少不必要的工作步骤,或使必要的操作用最迅速、最安全、最舒适的方法完成。动作分析可分为五大原则,27条项目,介绍如下:
(一)关于人体运动的原则
1.使用双手从事生产性工作。
2.双手同时开始及完成各种对称工作。
3.使手和手臂的移动作连续曲线的动作。
4.工作应有节奏,使工作自动而圆滑。
5.操作范围内,尽量使移动距离最短,并用最低类别的动作。
6.应尽量利用物体重量。
(二)关于工作场所的原则
1.手和手臂的运动途径应在正常工作区域内。
2.必须用眼睛注意的工作,应保证有正常视野。
3.工具和材料应置于固定位置。
4.工作场所的高度应设计能供站立或坐着使用。
5.工作区域应以少移动为原则。
6.好的工作环境可以导致好的工作表现。
(三)关于工具和设备的原则
1.工具和设备应预置于随手即可拿到或抓取之处。
2.以足踏板和固定工具代替手的动作,使手能执行更有用的工作。
3.使用将完成产品移去的.自动弹出设施。
4.在方便操作的情况下,将机器控制排列妥善。
5.利用特别的工具和复合的工具(多种用途的工具)。
6.考虑如何使用机器以便利操作。
(四)关于材料搬运的原则
1.为方便取拿,应有良好的设计。
2.安排重力输送的漏斗、分离器、堆放和输送带,将材料送使用地点。
3.预置和分类标明下一操作所需的材料和零件。
4.用落地输送法将产品挪开。
5.将所有较重物品举起时应使用搬运机械。新晨
(五)关于节省时间的原则
1.改善人工和机械动作的迟疑或暂时停止的问题。
2.通常动作形式需要较少步骤或元素者,所用的时间最短。
3.当机器工作时,工作应是进行中;而工作进行时,机器应是工作中。
4.应同时加工两个或两个以上零件。
(六)填写方式
1.操作步骤需按照工作流程,详细记录。
2.操作方法应于操作步骤手册中给予详细记录。操作方法尽量以浅显文字叙述,使员工易于了解。
3.操作方法若叙述不完整,需用图示辅助说明,能绘图者尽量用图示,使操作员易于了解。
4.其余应注意事项,需填写于表格中。
5.表格如附表所示(略)
(七)资料使用方式
1.需存档
2.现场需公布
生产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培养和强化工厂工作人员安全意识,保证安全生产
二、一般安全
1、操作前先想一想,如有疑难,先发问请教。
2、工作场所内禁止追逐嬉戏。
3、场地、进出口、走道保持整洁畅通,勿堆积物品、废物。
4、非经允许,不可私自开动机器设备。
5、勿靠近悬吊物下方走动或工作。
6、先了解消防器材的`位置及其使用方法,并作定期检查或调整。
7、发生意外应立即报告,勿擅自处理。
8、塑料筐、叉车、废料、垃圾等应分别置于规定划线区域
9、急救箱应定期检查并补充。
三、人员安全
1、在工厂走行人专用道,注意设备和叉车。
2、工作时应佩戴安全防护具,如安全帽、安全眼镜、安全手套、安全鞋等。
3、工作时穿着合身的工作服,扣好衣带、钮扣等并保持整洁。
4、别人操作机器,勿与之交谈。
5、操作转动机具时,勿戴手套。
6、如有伤害时,均应迅速处理与治疗。
四、设备安全
1、开动机器时,应先了解该机器性能及如何停止,只有有操作权限的人才有安全锁钥匙。
2、所有护罩使用前后均应放置定位。
3、保持机器清洁与良好状况,如有故障,立即关掉电源,并向上级报告。
4、机器运转中,切勿清理、调整或修理。
5、未获得授权,切勿启动或操作任何机器。
6、机器设备用毕后,须将各操作杆放回原来位置。
7、关闭动力电钮后,必须等到机器确实停止后,锁上安全锁,才能离开。
8、转动中的机器或工具,切勿以手或身体试图停止。
五、易燃物品安全
1、易燃气体及液体应放置于安全处所。
2、存放易燃物品的地面周围,勿有油渍。
3、切勿在易燃物品周围点火、吸烟等。
4、使用气体、液体燃料时,应先检查其输送系统及各部门是否有泄漏现象,以免发生火警。
5、易燃物品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关闭分支及总开关,并检查有无泄漏情形。
六、电器设备工作
1、电线及电器上绝不可搁置物品。
2、通电前必须通知所有参与工作之人员。
3、设备安装时,必注意装设接地线。
4、设备插电前,必先查明保护装置之正确与否。
七、相关设备操作安全守则
1、彩袋机
(1)只有授权操作人员才能打开安全锁
(2)设备等待加热过程中,不得触摸;
(3)设备运转中,合下安全盖;
(4)设备发生故障,按下急停开关,或者立即关机;
(5)如果不是卡纸等原因造成的故障,应该立即通知机修人员检查修理;
(6)设备使用完毕后,关机,锁上安全锁
2、选果机
3、叉车
生产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5
一、验收项目
(一)施工机械设备、机具
1.安装位置是否符合施工平面布置图要求。
2.安装地基是否坚固,机械是否稳固,工作棚搭设是否符合要求。
3.传动部分是否灵活可靠,离合器是否灵活,制动器是否可靠,限位保险装置是否有效,机械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4.电气设备是否安全可靠,电阻摇测记录应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接地接零保护正确。
5.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安全、防火距离符合要求。
6.机械工作机构无损坏;运转正常,紧固件牢固。
7.各类架体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开机手是否持证上岗
(二)架体
1.架体及扣件材质是否符合标准。
2.搭设时立杆基础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架体与建筑物的拉接是否符合要求。
4.立杆间距与剪力撑是否符合要求。
5.杆件搭接是否符合要求。
6.架体防护是否符合要求。
7.架体构造是否符合施工组织方案要求
二、作业人员的要求
(一)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二)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三)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四)严禁拆除设备的自动控制机件、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三、机械设备、机具的维修与保养
(一)机械设备、机具的保养、维修是杜绝机械事故的关键,必须依据规范标准和有关规程办理。
(二)各种作业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并落实责任制,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
(三)严禁机具带病运作,杜绝不安全因素。
(四)不懂机械性能者不准从事维修、保养的工作。
(五)电器设备,特别是塔吊、卷扬机、拌和机等下班前应拉下闸刀,关闭好电箱,上班前(持证上岗)必须检查试车正常后方可运转作业。
(六)施工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七)架体、设备、机具安装后必须按规定及各项指标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四、相关文件及记录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安全防护用具进场查验登记表本
3.机械设备进场查验登记表 )
4.施工机具及配件进场查验登记表
5.起重吊装安装验收表
6.脚手架基础验收表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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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全过程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对《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了修订。
第二条
各公司须按照本制度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执行到位。
第三条
股份公司对子公司的责任追究对象为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责任部门中层管理人员,子公司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按照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第二章 责任追究方式
第四条
责任追究方式分为:“行政处分”、“责任制年度考评”两种,两种责任追究方式同时执行。
第五条
“行政处分”方式规定如下:
(一)发生一起1人工亡的责任事故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事故责任专业分管领导给予降免职处分,事故责任部门负主要责任的中层管理人员给予免职处分,受处分人员1年内不得提拔。
(二)发生一起2人工亡的责任事故的或者年度内连续发生两起1人工亡的责任事故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事故责任专业分管领导给予免职处分,事故责任部门负主要责任的中层管理人员给予免职处分,受处分人员1年半内不得提拔。
(三)发生一起3人及以上工亡的责任事故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事故责任专业分管领导给予免职处分,调离本公司,事故责任部门负主要责任的中层管理人员给予免职处分,受处分人员2年内不得提拔。
(四)年度内累计发生3人及以上5人以下重伤的责任事故的,行政处分参照本制度第五条第一款执行。
(五)年度内累计发生5人及以上重伤的责任事故的,行政处分参照本制度第五条第二款执行。
(六)厂区内发生一起相关方1人死亡的责任事故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事故责任专业分管领导给予行政处分,事故责任部门负主要责任的中层管理人员给予降免职处分。
(七)厂区内发生一起相关方2人及以上死亡的`责任事故的或者年度内连续发生两起相关方死亡的责任事故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事故责任专业分管领导给予降免职处分,事故责任部门负主要责任的中层管理人员给予免职处分。
(八)在本单位的子公司领导,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免职处分。构成犯罪的,由执法部门依照刑法有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九)组织或者参与破坏事故现场、出具伪证或者隐匿、转移、篡改、毁灭有关证据,阻挠事故调查处理的,子公司主要责任人员给予免职处分。构成犯罪的,由执法部门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十)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包括厂区内相关方死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的,子公司主要责任领导给予免职处分。构成犯罪的,由执法部门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检查,拒不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决定、指令、要求等,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子公司主要责任领导给予免职处分。构成犯罪的,由执法部门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发现疑似职业病未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股份公司安委办及总经办报告的,确诊为职业病后,并未及时向(除以上部门外)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的(包括1周内未上报或政府部门下达未上报处罚通知单),给予主要责任领导警告处分;由于职业禁忌症人员未及时调整岗位或进厂时(每年)未及时安排职业健康体检,发生新增职业病例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专业分管领导给予降职处分。
(十三)有其他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后果严重程度,给予子公司主要责任领导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免职等相应处分。
(十四)托管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行政处分参照本制度第五条执行。
(十五)兼职多个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专业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行政处分参照本制度第五条执行。
第六条
“责任制年度考评”方式规定如下:
(一)根据股份公司与各子公司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目标责任书》的规定,每年对照《考核细则》组织对各子公司开展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年度考评。经考评,凡是列入股份公司“一票否决”单位的,取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参加当年各项先进评比表彰资格,1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并根据责任大小给予行政处分,直至降职、免职。
(二)发生工亡责任事故的“一票否决”单位,符合本制度第五条第一款的主要负责人和事故责任专业分管领导年终奖减半发放,符合本制度第五条第二款、第三款的主要负责人和事故责任专业分管领导取消年终奖。
(三)区域内所属子公司发生工亡责任事故的,区域主要负责人的年终奖,按每人次核减5%年终奖。
第七条
对于本制度规定以外的责任追究事项,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规定,同时参照本制度同级别的责任追究条款规定,提出对子公司相关责任领导的处理建议,经股份公司安委会研究,报公司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由于子公司发生安全、职业健康等相关事故(事件),子公司出现社保赔付差额部分的,30%由子公司班子成员及二级部门相关责任人承担,承担比例为班子成员占70%,二级部门相关责任人占30%,子公司拿出具体赔偿意见报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在年终目标责任制中清算,个人被政府部门处罚的,由个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
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已经承担法律责任或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处罚,重于股份公司对其处理规定的,不再重复处理;轻于股份公司处理规定的,仍按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
股份公司对子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由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按照本制度执行和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即日起执行。
生产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行政第一把手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工业总公司下属各单位。
第二章 岗位制度
第五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解决安全措施费用;
(5)、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7)、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第六条 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2)组织落实总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总公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在组织新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时,做到“三同时”(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5)审查总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6)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负责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 部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总公司规章制度在本部门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对本部门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支持上级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3)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4)支持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5)深人生产一线,掌握了解安全生产状态,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6)参加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8)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建、改扩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八条 机关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履行安全职责;
(2)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肃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认真学习并执行安全用火、防静电、防腐蚀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
(5)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文明办公;
(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九条 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总公司规章制度在本单位贯彻执行,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并实施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临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项目部的安全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组织分公司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及时报告本单位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6)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分公司和项目部安全人员的作用。
第十条 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总公司和分公司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总公司、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临时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项目部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状态;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第十一条 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项目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项目部负责人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参与制订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
(5)负责分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6)及时深入检查,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第十二条 班组长(代班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分公司和项目部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2)学习并贯彻执行总公司、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临时人员)迸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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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主任职责
1、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领导本车间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指示、决定和各项安全措施,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对新工人(涉及复工、换岗、培训人员、临时工等)进入车间,应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方能分派岗位工作,并告知班长进行现场实际操作的安全教育。
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意识教育,使职工自觉遵守各种安全制度,掌握发生事故的'规律。
5、在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负责布置安全工作,切实做到管生产管安全。
6、经常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设法改善。
7、听取职工劳动安全建议,及时提出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经厂(公司)领导批准后,负责实行,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8、机械设备及危险部位的地方,凡应当装置防护设备的均应有防护装置,并须完备良好,对防护或防护不善负重要责任。
9、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必须维持现场,立即报告,负责查明因素,提出防范措施,并付诸实行。
10、督促检查职工对的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生产组长职责:
对班组劳动安全负责,其具体责任是:
1、在布置生产工作时,切实布置安全工作,对危险性较大工作要亲临现场指导或监护。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督促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经常注意和制止工人冒险或违章作业。
3、经常组织工人进行作业环境、机械防护、安全用电、登高作业等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采用临时措施。
4、经常教育和督促工人合理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并对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加以管理,使其保持完善良好。
5、做好新工人以及非同工种调动的工人、工伤病愈复岗工人、临时工等进入现场安全教育,并指定专人指导其工作。
6、发现工伤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厂(公司)领导报告,并参与事故的调查解决。
生产工人职责
1、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不违章作业。
2、每日做好对生产岗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保证设备安全装置及其附件在内处在良好状态,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本人不能解决的应向组长或厂长(经理)报告。
3、对的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设备安全装置,对不使用防护用品及不妥善保管设备装置所引起的事故负责。
4、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感,互相联系,互相督促,发现别人冒险或违章作业应予制止或纠正。
5、直接发生或看到事故发生,应及时报告,并对发生事故情况如实反映。
生产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9
(一)必须严格执行产品的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规程。
(二)改变或修正工艺技术指标,生产、技术部门必须编制工艺技术指标变更通知单(包括安全注意事项),并以书面形式下达。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
(三)安全附件和联锁装置不得随便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准随意切断。
(四)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到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五)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六)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应先处理后报告(包括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
(七)在工艺过程或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接班。
(八)正常生产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检查并确认水、电、气符合生产要求,各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齐备、合格后,严格按配方的工艺要求投料。
(九)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开车现场。
(十)生产过程中要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之间的联络,严格按配方的工艺要求进行。
(十一)运行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终止运行,严禁强行运行。
(十二)正常停车按岗位操作规程执行,并严格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
(十二)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先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避免人员伤亡,并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
(十三)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骤紧急停车。
(十四)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物料)源,同时迅速通知相关岗位采取措施,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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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工作帽,穿劳保鞋,不允许穿拖鞋、高跟鞋。
2、电气控制中的紧急开关,除发现重大的设备隐患及危害人身安全时不得随意使用。故障排除后,谁停机、谁启动。故障停止按钮、手动开关、安全开关及安全警示牌,谁操作、谁恢复。
3、设备检查、设备检修或设备清洁保养时,操作者应首先关闭电源空开并把安全警示牌挂在控制盘上,将安全开关拨至“检查”位置并拔下安全开关钥匙随身携带,待检修及保养结束时,应将安全开关钥匙放回原处,并拨至“正常”位置,恢复电源空开,将安全警示牌放入柜内。
4、设备运转中,不得搞运转部分卫生。不得打开安全防护门。
5、各岗位在生产结束或日保养完成后,关闭水、气、原料管道开关,车间下班后要有专人负责安全检查,断电、关窗、锁门,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6、设备运转时严禁拆开防护罩,发生物料堵塞必须停机,待完全停机后,方可排除故障。
7、机器运行时,如发现运转不正常或有异常声音,应立即停车并及时通知机电修人员,不得擅动。故障排除后方能开机操作。
8、严禁在生产现场及更衣室等非吸烟场所吸烟,生产中在岗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脱岗吸烟。
9、开机前检查信号和设备部件是否正常,机器各部件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润滑是否良好,机器周围地面有无杂物,各参数是否符合工艺要求。
10、在使用各种手动及电动工具时,先检查是否正常,严禁带病作业及违章操作,同时穿戴好防护用品。
11、维修设备结束后,通知本地操作人员,必须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并跟踪带料后的运行情况。并对维修现场进行清理,现场严禁存留焊条头、螺栓、油污、棉丝等杂物。各种防护罩必须立即装上,没有的要立即装配齐全。
12、车间内突然停电时,所有人员应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工作,关闭正在使用的水、压缩空气截门,疏散至安全场所。
13、进厂新员工必须经三级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单独上岗作业;
14、本岗位设备运转时,严禁将手、脚、衣物伸入机器中或传动滚筒处,严禁从皮带架上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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