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处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06 08:26:0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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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处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售楼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售楼处管理制度

售楼处管理制度1

  一、考勤/值班制度

  1.日常工作时间为:

  白班:8:30—12:00 14:00—18:00

  晚班:12:00—17:00 18:00—20:30

  2.值班:特殊情况因工作需要时,公司将安排值班,按加班计算。

  3.员工如因病假、补休、调休、公差等原因未能上班,应向所在行政部门书面报告,并经核实后,方可执行,否则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并及时补上漏打考勤单交行政部门。

  4.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0元;迟到、早退15—60分钟,计扣半天工资;迟到、早退超过一小时,计扣一天工资。

  5.员工请事假一天,不核发当日工资,月累计事假不得超过三天。员工一个月累计旷工2次者予以开除处理。

  二、劳动纪律

  1.听从上级指挥、服从上级安排,员工除正式上诉外,不得越级报告,不得顶撞、侮辱、诽谤上司及同事,不得拉帮结派。

  2.遵纪守法,不得携带凶器,不得参与赌博、打架、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

  3.保守公司机密(机密包括信息、业务情况、制度等),爱护公物,不得有损害项目、开发商以及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言行。

  4.工作时间内在销售现场不得吸烟、吃零食。不得在销售及办公场合奔跑、喧哗、擅入其他部门,擅自翻拿他人物件。

  5.工作时间内不得谈与公事无关的事情,不得在售楼部阅报,读与业务无关的书籍,写私人信件、听收音机、有睡态、醉态、擅离职守。

  6.廉洁奉公,不得私下交易,私收顾客小费、好处费。

  7.工作时间内销售人员不得与客户私下吃饭。

  以上情况,如有违者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警告、记过、除名、等处分。

  三、例会制度

  1.专案经理应实行例会制,并于每周一上交上周工作总结(上周目标、完成情况、业务员工作情况、不足及改进办法和项目营销建议)及本周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具体实施计划),同时结合主管销售总监的建议、指导,开展工作。

  2.日例会:每天早上9:00—9:30为例会时间;

  周例会:每周日召开全体销售人员工作会议,由专案经理主持召开;

  月例会:每月30日为例会时间。(如果30日为休息日则提前)。

  3.周会及重要日会必须由行政文员作会议纪要。

  四、请假制度

  1.员工请假一律履行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受假。不得以口头、电话、手机或由他人代为请假。否则安旷工处理

  2.员工请病假一天以内的须由专案经理批准并报行政部门核准且不扣工资。一天以上(含二天)的请假,事先须经专案经理同意后报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日工资三倍予以处罚直至开除处理。

  3.员工因病不能提前请假,应先请示专案经理征得同意方可休假,并出具市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上班第一天内到办公室补办请假手续,逾期作旷工处理。

  4.无故旷工者,公司将予以除名处理。

  五、离辞制度

  员工自动离职,置业顾问应提前10天,销售主管应提前30天,专案经理应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自动离职或由公司辞退,必须办好所有交接手续,包括售楼部的文件、文件夹、项目资料、客户登记本、工作服、工作牌等;所交资料、文件等必须完好无损,否则按实际情况在工资或提成中予以扣除。

  六、售楼部管理细则

  为达到并保持工作高效率和优质服务,除销售人员守则外,特针对售楼部的具体情况,另行特定销售人员行为准则如下:

  (一)行政管理

  1.严格执行行政部门制定的案场考勤制度,不得弄虚作假。每天早晨8:30必须到达案场,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白班按8:30—12:00、 14:00—18:00准时考勤,晚班按12:00—17:00 18:00—20:30准时考勤。9:00召开晨会。加班应上报行政人员,否则按未加班处理。违者罚款5元。

  2.案场人员吃早饭必须在8:30前结束,如果发现8:30后吃早饭者,罚5元。

  3.早上8:30点考勤前,所有人员应着制服,仪容仪表未达规定者(如头发凌乱,男性不戴领带、不剃胡须,女性不施淡妆等),罚5元。

  4.严格遵守请假制度。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同时通知行政女专和业务专案,申请手续齐全,否则一律以旷工论处,并违者罚款50元。对于一般情况将不予批准。

  5.病假:必须立即通知专案经理或行政女专,事后出具病假卡、病假单,否则按事假后旷工处理。

  6.工作期间外出:必须得到专案经理的同意,所有人员外出都要作书面登记,若不作登记者,罚5元,若私自外出者,罚20元,并以旷工论处。

  7.不佩带胸卡者,罚20元。

  8.柜台内吃饭及零食者,罚20元。

  9.销售人员在上班期间私自使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罚20元。

  10.业务员不得在柜台及销售区内抽烟,与客户应酬除外,但不能主动发香烟于客户,违者抽一根烟,罚20元。

  11.上班睡觉、精神萎靡者,罚20元,聊天、看报、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做与业务无关的事情,罚20元。

  12.接待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销售桌和桌椅归位,违者罚5元。

  13.柜台内只允许放销售夹、计算器、电话,其余物品一律不准摆放,违者罚5元。销售夹不得随意摆放,违者罚50元。

  14.案场的'一次性杯子仅供客户使用,业务员使用一只罚5元。

  15.故意破坏公物者,罚20元,并实行双倍赔偿。不小心损坏者恢复原状。

  16.业务员上班期间不得长时间打私人电话(一般为5分钟),违者每次罚20元,若影响正常业务工作者,罚50元。

  17.空白预售合同,由女专保管,实行借阅制,借阅需做登记,如私自拿看合同违者罚20元。

  18.如在柜台或销售桌上发现空白合同,合同使用者(业务员)罚20元;如发现已签约的合同,则罚50元。

  19.由业务员陪同客户去工地看房必需带安全帽,少一项罚20元。

  20.办公用品实行一次性发放,并签字领取,丢失后将不再补发自行解决,如计算器等应照价赔偿。

  21.使用公共办公用品,须经女专同意,方可使用,使用好后立即归还,不归还者,罚5元;若不归还并丢失,则实行双倍赔偿,罚10元。

  22.中午不允许在售楼部用餐,违者罚10元。

  23.业务员应服从管理部安排的各种合理任务,若不尊重管理人员,罚50元。

  24.案场不得高声喧哗或与同事打闹,保持适度的背景音乐(不影响交谈),违者罚10元。

  25.人员下班前应保持案场整洁,将所有门窗、灯光、电器设备关闭,违者罚50元。

  26.所有案场人员休息日手机关机者罚款50元/次。

  27.所有案场销售人员离职必公司的时间期限执行,不得无故离职。若不遵守此规定,除公司规章制度外,且罚款300元。

  (二)业务管理

  1.每天17:00点之前业务员必须自觉向组长上交来人、来电登记表,业务日记、客户详细情况表必须在每天晚上小组业务会前完成(除特殊情况外),由组长签字,并上交于女专存档,专案做不定期检查,如有一项不登记或遗漏,罚20元。若组长未及时在每天的业务员日记及b级卡上签字,每次罚20元。

  2.业务员日记书写不规范,由组长指出罚5元,并立即改正。

  3.每个来电必须做来电登记,若发现未做登记,罚20元。

  4.业务日记、客户b级卡及业务员每天做的来人登记表内容必须一致,否则罚20元。

  5.业务员在领取大订单时,必须有已购登记表,直接大订,要同时有来人登记表及已购登记表,若无登记,则该业绩不算,并罚20元。

  6.接待客户严格按照轮排顺序,业务员坐销售桌,如屡次指出仍不改正,罚款20元,并在此次轮排中被跳过。

  7.电话铃声响3声以上无人接听,柜台上的业务员罚5元/人。

  8.使用公司规范用语,客户来访或来电,在场业务员必须喊“客户到,欢迎参观”,“本公司某某客户电”等,否则罚5元/次。

  9.在现场接待中,每次应询问客户“以前与哪位业务员联系过没有?”否则罚50元/次。

  10.对客户态度冷淡或态度恶劣,违者罚款50元/次。

  11.对首次来访客户,每个业务员必须进行整体的销讲(环境、产品篇),否则罚20元/次。

  12.如业务员私自给客户折扣,违者罚整套业绩奖金,并酌情给予处分。

  13.业务员未通过柜台(叫柜台)私给客户房源,违者当月考评分扣10分或罚半套业绩奖金,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另酌情给予相应的处分。

  14.业务员未按时完成专案经理合理任务时,罚50元。

  15.业务员不经女专同意,随意翻看女专的资料,进入财务室,罚20元。

  16.柜台销控应由专案执掌,特殊原因应指定组长执掌,如业务员随意翻看,违者罚20元,并当月考评扣10分。

  17.认真执行销售流程,做到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签约准确、无差错,违者罚10分。

  18.客户交大订金或房款(包括首期款)时,必须由业务员带客户到财务室交款,否则罚20元。

  19.业务员必须严于律己,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有问题多请教、多讨论,如遇特别事宜不得擅自作主,必须汇报上级主管,以便合理解决。违者罚50元。

  20.每周案场考评不及格,凡影响考评的人员,罚50元/人。

  21.业务员业绩有争议,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找组长、专案、总监协调。绝对禁止发生争吵,违者根据情节罚考评分10—50分,并酌情给予处分。

  22.恶意争抢客户,警告处分一次,严重者记过处分。

  23.案场所有员工不服从主管,口头警告一次,严重者警告处分一次。

  24.当月违反规章制度,罚款累计达5次者,自动转为口头警告一次。

  25.不得私拿客户回扣,违者全额退还客户,罚款1000元并予以除名。

  26.业务员在销售中不得违背公司文件规定,随意承诺客户,泄露甲方及公司商业机密,违者罚款500元/次,视情节严重,给予记过处分或予以除名。

  (三)附则:管理人员的责任

  1.如处罚评判有争议,只需行政女专或业务专案一方确定即可生效。

  2.若组长违反以上规定,则双倍处罚。

  3.若专案违反以上规定,则三倍处罚。

  4.处以罚款者请主动交至女专处,违者当月考评罚30分。

  5.所有罚款自动充作案场经费,由全体人员共同监督。

售楼处管理制度2

  一、形象

  1、爱清洁,勤洗澡,保持身体无异味。

  2、员工手指甲长度不超过手指头,女员工只可涂透明指甲油,保持手部清洁。

  3、销售人员必须穿黑色职业皮鞋(去工地除外),保持鞋面清洁,夏天不得穿凉鞋。

  4、工作时间一律穿统一制服,衬衫下摆束在裤内(裙内),衣袖、裤管不得卷起,经常换洗,保持整洁。

  5、主动同客户、上级、同事打招呼,微笑常挂脸上,多用“你好、欢迎参观、对不起等”礼貌用语。

  6、案场人员需按照公司规定:有制服的同事一律穿着制服同时佩戴会长及胸卡。外出办事回来马上更换制服或公司规定着装同时佩戴徽章及胸卡。

  二、考勤

  1、处正常上班时间:8:30—18:30,午休时间:12:00—2:00上下班应不早退、不迟到,按时打卡。

  2、强销期和广告期间上下班时间灵活调整,严禁无故缺席,否则视情节进行处分,个人不得私自调班换岗。

  3、售楼处原则每周安排一天休息,安排在每周一至五,员工错开休息,员工应服从,有特殊原因要请示专案经理。

  4、销售人员在强销期间如不能正常休息,原则上可以在空闲时期补回应休息的天数。

  5、请假须经专案经理批准并报主委同意,事假须提前一天通知,如有违反以旷工处理,病假可当天申请,并于当天上班前通知专案经理,待上班时补交医院所开病假单,没有病假单以旷工处理。

  6、案场人员若有急事须要外出,须经专案经理批准后并报主委同意才可外出,并填写外出登记表。不经批准外出,以失职处理,外出超过4小时以旷工处理。

  7、如果休息时间与工作时间相冲突,专案经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员调整,原则以工作为重服从调整。

  三、工作纪律

  1、严禁随意处置公司的各项资料档案。

  2、严禁查询公司其他员工的工资奖金情况。

  3、售楼处内应保持整洁,桌面物品堆放整齐,资料管理规范有序,私人物品应置于柜中,控台和接待台上不允许放私人物品。

  4、员工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乱丢废纸和烟头,不随地吐痰,不往窗外门外乱扔东西、乱泼废水。

  5、禁止未经允许私自将客户资料提供给中介或其他公司。

  6、私人电话不得超过3分钟。

  7、案场会议期间业务员手机请调整至无声状态,不得擅自离席接听电话。

  8、不得在接待区域抽烟、吃零食、看报纸以及与业务无关的书、大声喧哗、嬉戏打打瞌睡、玩手机、听MP3及电脑游戏等。

  9、女员工不得在接待区域内照镜子以及化妆。

  10、销售人员在售楼处一律不能使用一次性杯子。

  11、销售人员有责任维护案场资料堆放整齐、清洁完好。节约用纸,不随意浪费资源。

  12、值班人员负责每天电话接听,控台整洁,天暗时及时打开售楼处内照明设备及灯箱。帮助同事的客户端茶递水,桌椅归位。中午吃饭时间留守控台,等待替换。在不接待客户的情况下负责接听电话,如果值日生正在接待客户,或者两部以上电话同时响起,由其他业务员负责接听。

  13、销售人员应及时准确的完成专案经理交办的任务。

  14、除女专、副专、专案外其他业务员不得使用公司电脑(制作打印合同除外),案场人员不得在公司电脑中下载游戏软件、聊天软件,如有违反处于1000元罚款,专案、副专、女专负连带责任。

  15、如有发现工作态度不端正,消极对待客户者以罚款论处。

  四、业务流程制度

  1、接听客户来电,要说“你好+案名”,并填写来电登记表,时间尽量控制在三分钟以内。

  2、接待客户须主动热情、语言文明、统一说辞,不信口开河;用专业易懂的语言向客户介绍楼盘的情况和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3、接待客户,按设定的顺序轮流接待,严禁出现抢客户的行为。

  4、引导客户,按公司规定的介绍顺序带客户参观,并进行规范的讲解。

  5、待客户完毕请客户填写来人登记表,业务员做好接待客户记录。

  6、带客看房前,先到控台问销控,客户订房前再次确认销控。

  7、下定前,应让客户再次确认其所购房屋的室号,业务员确认面积、价格。

  8、下定时,应严格按照案场要求详细填写定购资料表(定购单)。

  9、完成定购手续后要告知客户签约和办理贷款时必带的证件、购房资料、购房手续和首付款,以及贷款资料等。

  10、签约时,房号、面积、单价和总价必须与定单上的内容核对准确,在未得到领导允许下,业务员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补充条款。

  11、签约后,业务员必须收集齐客户的证件的复印件连同全套合同交给开发商保管人员。

  12、不允许将空白合同或合同样本私自借给客户带回家,对签字生效的预售合同在未经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前,也不得私借给客户带回家。

  13、办理贷款前,应收集齐所有需贷款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

  14、若客户在签约当日签约时间过长,而延误了财务解款时间未能交付首期款的,必要求客户在第二天付清首期款,视签约完成。

  15、严禁业务员代收或转交客户的定金或房款。

  16、同事间应互相帮助,严禁扯皮现象和搞小团体,客户在场,不得聚在一起闲聊。

  17、合同应事先准备,不能等客户来签约时措手不及,签约后应把付款日期另作记录备催款之用。

  18、必须在定单中规定的日期内签约,逾期签约必须报领导同意。

  19、若客户委托办理贷款的,业务员必须严格审核客户是否符合银行规定的条件。

  20、签约时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潦草,应严格按规范书写客户姓名及金额等。

  21、尽量不要让客户自办贷款,如有强烈要求自办贷款客户,应征得公司领导同意。

  22、对销讲和答客问中已有的内容必须按其标准告知客户。

  23、对销讲和答客问中未涉及的'问题,应及时向专案经理反应,统一答案后再告知客户,不得随意承诺或欺骗客户。

  24、说词应基本按售搂处统一制定的说词进行。

  五、业务表单制度

  1、来人登记表:由销售人员接待完每组客户,由客户填写客户资料部分,销售人员填写接待客户小结,并将客户详情记录在自已的笔记本上,以便及时跟踪客户。

  2、来电登记表:由业务员接听电话时填写,应按售搂处规定的语言及说辞接听电话,并按规范填写来电表。

  3、房屋退房单:要求退房客户填写退房单,填写退房原因并由客户签名,报主管领导审批。

  4、房屋换房单:对换房客户要求客户填写换房单,说明换房原因并由客户签名,报主管领导审批。

  5、日报表:由行政助理统计每日的来人、来电、认购、签约、退房等情况。

  6、周报表:由行政助理统计每周的来人、来电情况。

  7、值日生每天下午5:00准时把当天来人来电表收齐交由女专输入电脑。不得迟交,若有问题及时与女专沟通。

  六、业绩认定制度

  1、销售人员应按售楼处制定的接待顺序接待客户,如果轮到的业务员正忙,则由其代理业务员接待。

  2、业绩原则上以业务员填写的来人登记表日期为准,即谁登记时间在前,业绩属于谁,特殊情况除外。

  3、如果老客户到现场,而之前接待该客户的业务员不在案场,则由该业务员的代理人负责接待。如代理人不在场则按stand-by顺顺正常接待,业绩算第一位业务员。

  4、客户亲自带过来的新客户,由接待老客户的业务员负责接待,该业务员必须向按顺序轮到的业务员说明是以前接待的老客户。如该业务员不在场,则由该业务员的代理人负责接待,业绩算第一位业务员。如代理人不在场,则按stand-by顺序正常接待。业绩算stand-by轮位的业务员。

  5、老客户介绍过来的新客户,老客户本人未到现场,新客户也未点名找谁,则由轮到顺序的业务员接待,算该接待业务员的业绩。如果新客户点名则由被点名的业务员接待。

  6、公司员工介绍过来的新客户,直接点名找某个业务员的,由该业务员接待,若该业务员休息,则由轮到顺序的业务员接待,算该接待业务员的业绩。

  7、业务员接待过的老客户通过公司关系介绍到其他业务员处订房的,业绩仍算第一个登记的业务员。

  8、有两人以上声称接待过某成交客户,且均未完成来人表,该业绩由专案经理根据实际情况裁定。

  9、如有一家人中分批至现场看房,分别由不同业务员接待,且分别完成来人表,业绩平分。

  10、于前期接待的关系客户,按第一次填写来人登记表的时间确认业绩。

  11、有关业绩计算的未尽事项,在销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销售部经理根据客观情况处理。

  七、特别说明

  1、本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作调整和补充。

  2、如违反以上条例,由专案、副专视现场具体情况进行罚款20至1000元。员工签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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