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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财产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中学财产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学财产管理制度 1
为了加强物资器材的管理,学校的总务主任、财产保管员是学校财产的专职管理员,对学校房屋、其他建筑、绿化、设备、办公事务用品等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全校各类财产总帐、分类明细账及消耗品帐,管理其它专用教室部门的财产帐。使其合理使用以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物品出校门须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凭学校统一出门证(由总务部门出具),双体日(包括节假日)物品一律不准出校门。
二、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如需外借必须在不影响教学使用需要的前提下,得到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出借。借物品必须填写借用单,校外其他单位借用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出借物品分管人要及时收回,并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有关制度执行赔款。
三、领用物品应按“必需、节约”的原则,财产管理人员按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发放。
四、耐用品和特殊用品,由财产管理员记入个人领用卡。领用人签名后即可发放。耐用品和特殊用品不能私自调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向财产管理员提出,办好领用和清退手续。
五、凡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离学校的同志,应及时办理好物品清退手续。
六、固定资产如损坏,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予以修复,不能修复的,经主任批准,填写报废单,送上级部门审批。
七、各种贵重物品应严格执行借、还手续,未经总务处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带出单位。
八、耐用品和特殊品的清退,应根据个人物品领用卡记载的'规格、品名、数量进行,由财产管理员写明清退日期并签名。
九、养成爱护公物的自觉性,物品和设备保管不当造成损坏及经济损失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并适当的经济赔偿。
中学财产管理制度 2
(1)学校所有教学、生活设备、用品以及交通工具、图书、仪表、房产均受本制度的制约。
(2)凡教学、办公用品以及其它必须购置的物品一律按计划执行,做到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有执行计划,经校长审批后,安排采购。
(3)年级(教研组)、办公室向学校领用教学、办公用品均按使用范围,由处室组负责人签署意见或报告,经总务处主任批准后,办理领用手续。
(4)仓库、图书室、实验室、体育器材保管室存放图书、器材要做到科学化、规范化、条理化,入库存放图书、实验仪器器材、物品等必须做到建帐、建卡,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帐卡相符。总务主任要经常组织人员对仓库进行盘点清理。
(5)在校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由分管副校长主管,总务处具体负责、总管学校财产。
(6)各类设备、校产根据分块、分线管理原则落实,由各有关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各处室内财产负责人为各处室主任;各教师办公室财产负责人为各办公室主任;各班级财产分块主管为部门主任及年级组长,具体负责人为班主任;各专用室(含报告厅、会议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音、体、美、航模室等)的财产负责人为各专用室负责人;食堂(含餐厅)财产负责人为总务主任;学生寝室的财产负责人为各相关班级的班主任,田径场(含篮球场)财产负责人为教务处主任;各储藏室财产负责人为各物品储藏单位的'负责人。
(7)总务处协助财务建立学校固定财产帐并立卡存档,分类建立固定资产帐和分类明细帐,所有固定资产和大宗物品(图书、仪器、课桌椅等)都必须登记造册;各处室(包括教室、寝室、办公室、实验仪器室、食堂以及各专用室等)现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经总务处核对无误后,总务处代表学校与各处室财产负责人签定有关协议,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
(8)学校经常性地对师生进行“爱我学校从爱护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导养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良好习惯。
中学财产管理制度 3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如下:
一、财产保管要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学校后勤要建立固定资产帐,低值易耗口帐,并分门别类安排专人保管定期核对。
二、学校衽财产保管责任制。各科室财物要建立登记卡,学期初科室负责人与后勤签定保管责任书。学期末床榻,如有损坏丢失,分清责任,照章赔偿。
三、财产专管员负责建立贫乏财产帐。新购买的财物要及时验收入帐。教职工领用、使用要登记、签名。每学期末,专管员要做好财产清算、催还、维护、保管等工作,并把有关结果送后勤。
四、财产责任人和专管员要对学校财产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属不能自修的',应及时填写维修单,由后勤安排人员修理。
五、外借学校财物,需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到后勤办理借用手续,借用后要按时归还。
六、学校分配到各科室的财物,不允许擅自调配或挪作他用。如需变动,需摄后勤调整。
七、购置学校财物,先由业务部门按实际需要数量书面向后勤提出购买申请。由后勤审核后送领导审批。领导批准后由后勤组织购买。购买回来的物品必须由专管人验收入帐后才能投入使用。(凡购买物,无验收人签名不能报帐)。
八、学校财物的报废,报损由财产专管员或财产责任人提出申请,后勤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废,报损单送领导审批后方可调帐。
九、各科室的钥匙后勤根据业务需要指定人员持有,持匙人员要到后勤登记并负责财产保管责任。期末,科室责任人应自觉将钥匙交后勤统一保管。
十、学校衽全员管理财物制度,师生共同爱护公物,对财物保管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中学财产管理制度 4
一、班级财产由班主任负责管理,并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
二、班主任应制定具体管理措施,建立监督机制,课桌凳由学生自己负责保管使用,其他财产要有专人负责。
三、各班财产,学期初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调配完好,班主任清点后,正式执行制度。
四、每个学生都应自觉爱护班级财产,文明使用。
五、财产在使用过程正常损坏,由班主任到总务处报告登记,经验审后,由学校负责维修更换;若属管理不善,人为损坏,维修费用由学生或班级承担;故意损坏,加倍赔偿,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六、每学期结束,学校总务处与班主任共同检查班级财产的使用情况,并做好记载,损坏财产没有落实到人的,从班费或班主任津贴中扣出。
七、财产管理每学年评分一次,纳入班级考核,作为评选“文明班级”和“优秀班主任”的'重要依据,对管理严格、财产完好的班级,学校公开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八、学年初班级财产登记因按时上交总务处,否则视班级财产完好处理。
中学财产管理制度 5
为进一步规范财产购置、保管、使用管理,节省开支,增强全体师生的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创建文明学校,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划分
1、教室:凡属教室内的所有财产,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学生用的课桌凳由使用人负责。在新学年开学时,教室内所有财产实行交接制,经双方验收无误后,由新接班主任对所有财产负责。
2、办公室:属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由个人负责,公共用品,由本办公室人员共同负责,如遇办公室调整也实行交接制。
3、功能教室:由学校指定的管理人员负责,如遇工作调整,在校区总务的监督下进行交接。
4、专用工具和器材:如录像机、照相机、厨房设备等,由学校指定的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如遇工作调整,在校区总务的监督下进行交接。
二、检查制度
各校区购入的任何物品,总务人员须在有证明人监督下,对照货物清单,登记入库。如发现物品短缺或破损,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向校区校长汇报,重大情况应向校长汇报。固定资产的购入,还须做好向会计核算中心的入账工作,并在发票上注明使用处室和保管人;校区总务也要做好相关的登记工作,以便随时查对。
任何人到总务处领取物品,须在领物登记本上填写物品名称,数量、领取日期,并与总务人员确认无误后签字。
校区总务每学期末对库存物品入库、出库账目进行核对,做到账目清楚,帐实相符。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解决,然后将有关数据报送校区校长。
对学校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每学期初进行交接、核对,期末清点、入库。保管人或使用人对学校财产如有损坏、遗失按赔偿办法进行。
三、赔偿办法
1、凡教职工或临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因违规操作而造成财产损坏、报废丢失的,按财产折旧后余额的20%-50%赔偿。可修复的按维修价格的20%-50%赔偿。
2、凡教职工或临时工作人员非因公违规操作而造成财产报废、丢失的,按财产折旧后余额的50%-100%赔偿。可修复的按实际维修价格赔偿。
3、学生在正常学习、劳动中,因不慎违规操作而造成财产损坏报废的,根据实际情况按财产折旧后余额的5%-50%酌情予以赔偿。实验仪器设备损坏按实验仪器赔偿制度执行。
4、学生因擅自违规操作造成财产损坏或报废和丢失的,按财产折旧后余额的50%-100%赔偿。如情节恶劣,影响较大,应加倍赔偿。
5、经批准给外单位借用的设备如造成损坏的,按折旧后余额100%赔偿。
6、对丢失、损坏的公物,当判断不清责任者,由管理责任人负责,属办公室或班级共管财产由集体赔偿,属个人负责的由个人赔偿。
7、各类赔偿由校区总务处负责处理,情况特殊的.由校区校长负责处理。各校区的赔偿金一律按财务有关规定上介学校账户。
8、凡教职工或临时工作人员、学生在教学、劳动、学习中使用设备属正常磨损、自然损耗或由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不在赔偿之列。
9、赔偿程序
教师损害的财产由当事人直接上报各校区总务处,由各总务予以受理;学生损害的财产由该学生所在的班级的班主任上报各校区总务处,由校区总务处予以处理。
四、财产的报废
1、固定资产确属使用年久,损坏无法修复,要办理报废手续,由校区总务填报废单,经总务主任同意、校区校长审核,校长审批后,再上报区教育局计财科办理报废手续。
2、学校非固定资产类的实物报废,由保管人提出申请,经校区校长批准,由校区总务登记备案。
中学财产管理制度 6
1、班级财产管理工作由班主任负责。
2、教室财产破损、失少,班主任应立即到总务处填表报修,并办好赔偿手续。总务处必须两天内给予修复。(特殊情况除外)
3、总务处每周进行不定期检查。其结果作为班级考核、班主任考核的依据之一。
4、检查评分标准:
(1)财产损坏、失少不报被查实的,每件扣1——2分。
(2)无故浪费电源的(电灯、电扇及其他用电器)扣1——3分。
(3)放假或放学后,人离教室但门、窗不关的,扣1分。
4、教室内有他班代号凳的,每张扣1分。
5、公共场所发现本班代号凳乱放的,每张扣1分。
6、凡损坏需赔偿的财产,每登记1件扣0.2分。(不需要赔偿的'财产报修登记不扣分)
7、故意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处罚外,还要视情节加倍扣分。
中学财产管理制度 7
1、学校一草一木,私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据为己有。
2、每学年初,学校对各项财产进行登记、核查。
3、各班课桌、凳、门窗实行与班级承包,谁损坏谁维修。
4、杜绝学校财产私自外借。
5、经常利用晨会、班会、学生会,教育学生爱护学校一草一木,校园树木、花草分班级管理。
6、学校财产人人关心、爱护、互相监督。
中学财产管理制度 8
为进一步培养学生热爱集体、爱护公物的高度责任感,养成文明守纪的良好行为习惯,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切实加强班级财产管理,节省学校维修经费,师生共建文明校园,创建良好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班级财产的核查:
1、班级财产包括:教室、宿舍内的.课桌凳、门窗、床、黑板、灯具、窗帘、玻璃、卫生洁具等;教室、宿舍外过道的公共设施。
2、班级财产每学期核对两次,安排在学期初、学期末。学期初,总务处与班主任核对班级财产,填写登记表一式两份,班主任签字认可,一份班主任保存,一份总务处留底。学期末核帐,清点不足的作遗失处理。
3、毕业班财产如有缺少、损坏,在办理完相关的赔偿手续后,才能办理学生毕业手续。
二、班级财产的管理:
1、班主任是班级财产管理的负责人。
2、班主任必须经常教育学生爱护公物,并由学生组成的财产管理小组负责督促,出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报修;财产损坏认真追查,及时上报总务处。
3、班级财产责任到人,课桌凳、床铺合理摆放,各种公共设施不得刻划、涂写、私自拆卸。
4、各班财产不能互相调换,不能随意移动到室外(校、年级集会例外)。班级之间互借财产,须双方班主任同意认可,到总务处登记备案。班级之间要调整的物品,须总务处同意,对要调整物品进行清点核实,确无缺损、丢失的,方可办理交接手续。
5、各班要建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安全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教室、宿舍内严禁用火,禁止使用热水器、充电器等电器,节约用电,做到人离灯熄,关锁好门窗。
6、各类物品合理摆放,爱惜使用,妥善保管,一学期配发一次,遗失或损坏由班级自行补足。
7、教室门、窗、墙壁、护栏保持清洁、完好。
8、学生有权谢绝他班学生随意进入教室、宿舍,私自邀约他班学生进入教室、宿舍,甚至留宿他人,由此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由该班学生承担。
三、班级财产的维修与赔偿
1、班级财产遗失照价赔偿。
2、管理不善人为造成财产损坏,维修经费由班级或个人支付,维修记录作为班级综合评估的参考依据。
2、故意损坏财产,按相关的财产管理制度的赔偿规定从严处理。
3、自然损坏或易耗品如需维修或更换,由班主任写明损坏原因,经财产管理员验审,到总务处报修或领取。
四、班级财产管理的考核
1、班级财产班主任验收签字后生效。
2、班级财产管理期限为一学年,由总务处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学期结束,后勤副校长、总务主任进行一次统一检查。检查结果作为班级综合评估、班主任绩效考核、评选优秀班主任的参考依据。
3、班级财产管理不善,故意破坏造成损坏、流失较为严重的,总务处查实报政教处计入班级综合评估及班主任绩效考核。
五、附则:
1、本制度与我县规定的《学校财产管理制度》配套实施,真正意义上做到物有所值,人尽其责。
2、本制度从20xx年9月起执行。
中学财产管理制度 9
为进一步规范财产管理,提高财产使用效率,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促进养成教育,特制定《滨江中学教室财产管理制度》。
一、教室财产管理范围及项目:
1、建筑设施:门窗、玻璃、黑板、屋顶、地面、内外墙面。
2、所配备的教学辅助设施及木器设施:投影仪、电视机、广播、讲桌、课桌、椅(凳)、三角板等。
3、教室内供电照明设施:包括电风扇控制器及开关、灯架、灯管、镇流器、启动器、开关、插座及线线路等。
4、窗帘轨道、窗帘、标志牌等设备。
二、教室财产管理责任要求:
1、教室财产的.管理是班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班主任应负全部的管理责任,对财产的管理考核将纳入班级管理的考核中。
2、总务处负责教室财产管理方面的监督、指导、考核、奖惩等工作,总务处还负责配备、调整、维修、更换等项工作。
3、教室财产均执行卡片制,每学年总务处按教室财产配备规定,统一修好配齐,并经班主任认可、签字.一式两份留存,做为考核依据。
各班需维修的财产及时送交总务处维修,具体规定如下:
(1)交费维修:
①课桌椅凳:发现损坏,填写报修单,并到总务处核实赔偿金额,按规定到财务室交款后,持报修单或财务室收款收据到总务处更换或维修。
②玻璃:由学校负责安装,程序同桌凳维修。
③电料:开关、插座、灯架开学初学校配齐,损坏交费后由学校电工负责维修,程序同桌凳维修。
(2)不交费维修:属正常损坏的经总务处核对后直接找相关人员维修。
三、每学年结束时一次性将教室所有财产按班主任签收单进行验收。如有损坏,根据情况进行赔偿。教室财产管理各项具体要求及检查标准。
(1)课桌椅凳:数量与实有学生数相符,无刻画、无断档、无报废。
(2)灯具、电料:安装整齐,不移位,能正常使用,无损坏。
(4)玻璃:数量齐全无破损。
(5)黑板:完好无破损。
(6)门窗及配件:完好不缺部件,不变形,能正常使用。
(7)墙壁、地面、顶硼:墙面、墙角、顶棚、地面完好无损。
(8)水暖器材、配件齐全,支架不松动,不漏水,管道不变形。
四、教室易损财产的配置为避免无限性,提高学生爱护公共财产的自觉性,对其中的一些用品限制最高使用数。对各班清扫用具实行包干办法,确定用物定额,超额不补。
中学财产管理制度 10
一、各班学生应保护公物,保管好教室内外的一切公共财物。
二、每学期开学前由总务处财产管理员清点交给班级各项设备和用具,班主任签字验收,由班主任责成班级同学认真管理。
三、假设物品自然损坏(如桌椅松动)由班主任证明,及时报告总务处,待总务处查明后及时修复。
四、人为损坏或管理不善引起的`损坏,又无法查处的,由班级负责赔偿。假设发现成心损坏公物者,应及时教育处理并由个人负责赔偿。
五、一切设备未经过总务处同意不得随意搬动,严禁在墙壁、桌椅上刻写、踩踏、刻画。否那么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六、学期结束,由班主任负责将各项设备、用具清点上交总务处,如有损坏、缺少,由班级负责。保管好的班级,学校给予表扬奖励,假期保管工作应由学校保管负责。
中学财产管理制度 11
为更好地维护学校的财产,节省学校对公共财物不必要的维修经费,保持教室的整洁美观,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使学生养成文明守纪的.良好习惯,促使师生共建文明校园,特规定如下:
一、班级财产管理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全体教师应有责任、自觉地协助各班主任共同管好班级财产。
二、教室的财产实行包干管理。课桌凳椅以及其他设施期初由班级登记交到总务处统一存档,分班造册登记,交班级按学期包干管理使用。教室内的各种设备应由班主任指定一名学生管理,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如有损坏,请班主任及时追究。
三、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应该经常教育学生爱护公物,故意损坏财物者均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四、对所损坏的设备,均需由该班班主任或班上公物管理员写出报修单交到到总务处,由总务处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
五、每个学生使用的课桌、椅子,课桌、椅子不准涂写、刻字。对于乱涂、乱刻、损(毁)坏公物的同学,班主任通知其家长,并责令修复如初,或照价赔偿。
六、学校班级财产由班主任签字承包,原则上一包一学年。中途若学生变动,必须到总务处做好财产交接手续。 不与总务处做好交接手续的将按学期初数处理。
七、各班财产不能互相调换,不能随意移动到室外(校、年级集会例外)。
八、各班必须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离灯熄。不得损坏线路设备。
九、学校每个月检查一次,公布于门厅处 。期末汇总上交学校。
赔偿标准如下:
1、课桌椅每套150元(课桌100元、凳子50元)、桌面50元、椅子面10元,乱涂、乱刻一次5元,桌椅横档断裂每张5-20元,。
2、墙壁损坏、乱涂、乱刻或有污迹等每平方米20元(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算),黑板500元。
3、电器开关、插座每件20元。日光灯每盏10元。灯管每只10元。
4、玻璃每块20元,带窗框损坏每块200元。5、每扇门280元,把手每只30元,锁每把10元。
6、喇叭每只60元。
7、讲桌 200元。
8、班牌25元。
9、楼道及教室宣传牌每块40-100元。
10、卫生工具由班主任定价。
11、其它按实际原料费加施工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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