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小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
一、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工作氛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集团公司所有员工(董事长、集团总经理和指定人员除外) 。
三、考勤规定
1、作息时间:冬季为8:10--12:00,13:30--17:30夏季为8:10--12:00,14:00--18:00公司执行单休制度,每周日为固定休息日。
加班及值班情况按照各部门工作安排商定,法定节假日休息以公司具体通知为准。
上班期间,集团公司各部门员工考勤以指纹考勤机记录为主,部门记录为辅。
2、指纹考勤机使用及注意事项。将已经存档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纹镜面上,指纹机提示“谢谢”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纹;刷指纹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
四、指纹考勤时间及规定
1、指纹考勤机采取刷指纹或密码打卡方式进行签到、签退,每日四次。不得代替他人签到、签退,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员工外出办理业务时,应到集团公司办公室填写《集团公司员工外出签退签到表》,作为出勤记录,月底统一交到考勤员存档。
3、工作时间内,正常出勤,忘记打卡者,情况属实,需要本人补签《考勤打卡补签审批表》,由各部门上级领导签字,月底统一上交考勤员存档。
补签没有通过者,视为迟到。
每位员工月超过三次忘记打卡,每超过一次按迟到或早退处理,部门经理酌定。
4、各部门领导及集团办要加强对考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考勤员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进行统计,于每月十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报各部门领导进行核实,并报工资核算员。
五、考勤类别及处罚
1、迟到: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以上视为迟到;迟到60分钟及以上,未跟上级领导请示,非工作原因,视为缺勤半天。
2、早退:无故提前离开工作岗位时间超过30分钟视为早退;早退60分钟及以上,非工作原因,视为缺勤半天;
3、旷工:没有刷指纹记录、未写请假条,无故不到岗视为旷工; 4、月迟到3次以下(含3次),警告;超过3次,每超过一次,扣10元。
月早退1次,警告;早退2次及以上,每超过一次扣30元。
旷工半天,扣当日工资;旷工1天,扣3天工资;旷工3天及以上者,属重大违纪,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并自行解除劳动关系。
小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办公室人员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执行,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不请假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出现旷工现象及擅自离岗,超过30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无法及时通知等特殊原因除外);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自行安排,节日值班由集团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的,由副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特殊私事需要中途离岗,必须向所属单位负责人请假;待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单位;
六、公司员工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下班的应请假,未经批准而不按时上下班的作旷工处理;
七、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杜绝酒后驾车。
小公司考勤管理制度3
为助力集团高质量转型发展,维护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提高员工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集团于20xx年12月21日下发了《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考勤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自下文之日起,集团公司实行统一全员电子考勤制度。
新的考勤制度有四个突出特点。
一是统一性,考勤设备管理、员工信息采集及电子注册、考勤数据汇总、违反考勤制度的`处理等均由集团统一管理。
二是全员性,全部员工必须参加考勤排班,无特权人员、无考勤盲区。
三是考勤方法的科学性与先进性,在集团人力资源工资系统、人力资源员工数据库系统一的基础上,电子考勤将实现员工身份证信息与电子人像拍照及虹膜拍照相比对统一。
四是考勤制度的严肃性严格性。新的考勤制度不仅要求对员工生产班次做出合理安排,严格当班考核,同时要求在一年考勤期内要做到日工作时间、月工作时间、季工作时间、年工作时间符合法定要求及出勤要求。
对于职工连续无故不参与考勤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者,按照旷工处理,解除劳动合同,不予经济补偿。集团考勤系统将按月生成员工违规行为及单位处理情况汇总表,在集团范围内公示。
对此,我公司高度重视,同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积极参与,确保考勤制度在公司顺利实施。
小公司考勤管理制度4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三、在1:00以前打卡的,相应计入上午上下班时间纪录;在1:00以后打卡的,相应计入下午上下班时间纪录。
四、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五、经公司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并需要换休的,应按规定打卡,并以打卡记录进行换休。没有打卡记录的,不予换休。
六、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工作人员需在管理部登记补卡证明并有主管签字。
七、工作人员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按照早退处理;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按照迟到处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旷工处理。八、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重新录入,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部办理补卡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入或办理补卡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九、工作人员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办公室根据本人的请假条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事先未向办公室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部门员工因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本人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补卡登记向办公室办理补卡登记。未及时办理补卡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1、因公出差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公司打卡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十一、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忘记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项规定的方法和程序,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后办理更正。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即认同为迟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工作人员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四、对个人考勤记录有异议的,可以到管理部查询。
十五、本制度与《公司请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结果作为兑现工资奖金和工作人员考核、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十六、为了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严肃工作纪律,自觉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有损于团队的言论和行为。工作人员出现无理取闹,与考勤管理人员争执的,或管理人员营私舞弊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十七、员工互相之间不得代打卡,如若发现代打卡现象,按照公司规定代打卡者和被代者都进行处罚。
十八、考勤卡丢失或者人为损坏的话,及时向管理部申请新卡,并支付制卡费用。
小公司考勤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 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 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具体规定
第七条 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为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时,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
第八条 迟到、早退
1、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 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裁批准;部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请假由总裁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十条 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经公司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两日(含两日)以内的,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员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当月病假累计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或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7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4个日历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第十三条 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
第十四条 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15天。
第十五条 丧假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考勤员考勤。
第十六条 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580元的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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