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管理制度1
1、爆破安全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爆破安全员作业中,一直紧盯民爆物品的安全性,防止被盗、被抢事故发生;
3、爆破安全员全程监督爆破员的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程,及时纠正不良行为;
4、爆破安全员在接到起爆预警时,对爆破区域的.人员和财产安全进行检查,确认无闲杂人员和财产安全之后并在爆区周边设置好警戒线之后,通知爆破员可以起爆;
5、爆破安全员要监督爆破员将用剩的民爆器材及时退库;
6、爆破安全员对每次爆破情况进行祥细记录;
安全管理制度2
一、单位对用火、用电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二、营业厅内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审批手续,安排在非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三、动火作业必须落实现场监护人、监护器材,清除动火周围和下面的可燃物,无法清除要使用铁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进行分隔,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及时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分别于动火作业结束后0.5小时、1小时、3小时内安排专人进行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入正常值班。
五、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规范施工,接电时要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并报经保卫部门同意,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六、所有电器设备的选型和安装,线路的敷设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选用必须由用电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检查核准,由专门电工安装,严禁乱拉乱扯电气线路,严禁私自使用电器设备如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大功率灯具等。
五、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准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作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进行维修。
七、严禁在用电设备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八、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安全管理制度3
一、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按照施工方案,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周围作业环境,向班组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并随时检查其实施情况。
三、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内的各项防护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员工的.操作是否正确,纠正任何违章作业,野蛮施工。
四、负责组织各班组学习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危险预知活动,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五、负责本施工区内作业队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方必须遵守项目部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各级管理人员指导,要求他们保护好一切安全设施,使用好个人防护用品,严禁野蛮施工、冒险作业。
六、发生已、未遂工伤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
安全管理制度4
一、所有的机械车辆必须经项目部领导或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出车。
二、机械车辆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机件、转向器及制动装置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各系统的油、水是否加足,确认无故障后方可出车。
三、操作和驾驶机械车辆时,必须精力集中,谨慎驾驶,不开疲劳车,不开赌气车,不违章开车。
四、机械设备作业时,要认真观察周围环境,倒车或调头时要兼顾前后左右,机械施工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五、施工车辆严禁超速行驶,严禁抢装抢卸,严禁超车,严禁驶出施工区域,夜间开车必须使用近光灯。
六、机械车辆行驶中,若发现异常情况须立即停车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运行。
安全管理制度5
一、安全管理制度
矿井考核制度
第一、凡属本矿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脱岗、误工,违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二、各部门、各采掘组必须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名制度,(他人不得代签),发现问题当班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第三、考勤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把考勤关,如若考勤人员玩忽职守,罚款十元。
第四、干部职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要按程序进行,管理人员向矿长请假职工向各组长请假并报告矿长并留有记录。
第五、矿长外出时由安全生产副矿长代理其考核职责。
二、入井检身制度
第一、矿井配备专责井口检身员,严格执行检身制度,检身员要认真负责,不徇私情,原则给予检身员1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
第二、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检身员严禁其人井,情节严重的报告矿安全管理领导组进行处理。
1、携带有烟草及其它引火物品。
2、酒后
3、情节不稳定
4、未配带安全帽、矿灯、自救器的。
5、私自携带有炸药等易爆物品的。
第三、每一工人对检身员的例行检查必须服从以配合,如有打骂检身员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及开除。
三、交接班制度
第一、为搞好本矿安全生产工作,经矿安全生产管理领导组研究决定制定本矿交接班制度,各有关人员认真执行。
第二、各生产班组,调度室,矿安全生产管理领导组要坚持将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向下一班交接清楚,并留有当班值班和交接班记录。
第三、值班记录要详细、全面的体现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当班出现的隐患、险情及时处理情况、结果;未能处理的原因,建议当班顶板、支护、瓦斯、煤尘情况;当班职工人数、产量;当班所使用或缺短材料,设备明细。
第四、因交接班不详细,全面或未留有值班人员记录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要给予当班人员的罚款直至开除的处分,情节严重的报上级有关部门,追究起责任。
1、当班隐患能立即处理而未处理影响下班生产安全,导致下班减产、停产。
2、导致下班发生伤亡事故。
3、导致全矿停产。
四、敲邦问顶制度
第一、下列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敲邦问顶制度:班组长,安全员、打眼工、顶板观察工、巷道维修工、砌碹工。
第二、敲邦问顶方法。
1、震动法:人员一手托顶、邦,一手执铁锤轻轻敲打,如为实音,则说明顶邦未发生离层,如为空音则说明顶、邦以发生离层,需加以处理;
2、木楔法:在顶、邦以产生裂缝处,紧固一木楔、经常观察木楔的松紧情况,如木楔已发生松动,说明此处顶、邦有问题,需予以处理。
第三、未经班组长、安全员敲邦问顶过的巷道、工作面,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工人有权拒绝进入顶、邦危险的工作场所作业。
第四、敲邦问顶发现的顶、邦隐患,必须在当班处理完毕。当班人不能处理的`,必须设置栅栏、警标,严禁人员车辆进入,并报安全生产副矿长,研究处理办法。
第五、未执行敲邦问顶制度或执行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当班班组长,安全罚款、开除或负刑事责任的处分。
五、防爆柴油车司机管理制度
第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持证上岗。
第二、入井前,要做到如下准备工作:
1、检查机车水箱是否有水、柴油、润滑油是否充足,不足加足。
2、全面检查机车性能、防爆性能、电路系统、液压系统等,如有故障,要预先处理。
3、戴安全帽、矿灯、穿工作服、工作鞋。
第三、每次入井,要配合检身工,坚持入井检身制。
第四、防爆三轮车必须二人一车(司机、装车工),专人专车,严禁私自换车驾驶,对机车实行编号管理。
第五、机车驶入井下,要严格遵守井下各种规章制度,严禁违章驾驶,严禁空车载人入井。
第六、如司机违章驾驶,违反井下运输规则制度或不服从管理,视情节轻重,给予200-500元的罚款,由此造成的事故的,司机负主要责任。
六、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第一条、奖罚对象
1、凡模范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敢于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安全生产,预防事故,抢救工作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2、凡在安全生产方面作出显著成绩,无死亡事故,完成生产任务的班组,科室。在年终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条、奖罚对象
1、违反本矿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或肇事者的责任。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分别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甚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2、隐瞒事故,弄虚作假,对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从严处理。
第三条、奖罚实施规则
1、安全生产员要全面负责井下所有人员的安全,必须提前半小时进坑,绝对不准在坑外聊天,如因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按情节轻重处罚100-1000元,并降全月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必要时追究刑事责任开除出矿。
2、对井下全体人员每班必须坚持半小时的班前学习,不管任何人,误一次处罚款1—5元。
3、矿领导对工人不定期检查学习情况,经检查不合格的降低本月工资10—50%,上级主管部门检查不合格的降低本月工资的100%。
4、入井必须严格检身制度,不管任何人在井口查获一次携带引燃物品者罚款50—100元,如在大巷吸烟尚未造成事故的查获一次罚款100—500元,在工作面查获一次罚款100—800元。
5、对井下采取分片管辖,主巷道由正、副坑长负安全责任,分巷道由安全员负责,如有隐患没有及时处理经矿长和生产矿长查获处罚款50—200元。
6、放炮员坚持统一放炮,在放炮时要打好招呼放好哨,严防他人入内,放炮后半小时待炮烟消散后经安全组长处理,无隐患时方准工人进行生产,否则处当事人罚款50—200元。
7、车工在运输中坚决执行轻车让重车,严禁放飞车的措施,更不允许在装车和运输途中大声喧哗,否则罚款5—50元。
8、凡从事井下作业者必须入井前办好招工合同,否则罚生产矿长10—20元。
9、车工必须听从安全组长的指挥,进入工作面,如不听指挥一次罚款10—20元,二次开除出矿。
10、车工在运输中如发生碰车翻车事故,一切责任由造事者负担,矿内不负任何责任。
11、井下所需支护一切由本组组长负责拉运,否则在定产中考虑。
12、井下因放飞车碰到支护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造事人承担,矿内不负任何责任。
13、井下如因偷盗而引起了安全设施失爆和造成其它事故者,按情节轻重处理,轻者罚款500—1000元,重者罚款1000—3000元,并要追究刑事责任。
14、在上班期间安全组长,掏工私自离开工作面者罚款10—15元,并扣除当天的出勤,如发生事故和责任由私自离岗者承担。
15、掏工一律不允许代替车工,如发现一次过磅员不予记帐,如过磅员私通人情处罚款20—50元。
16、掏工不论任何时间不允许在其它工作面乱事,否则井下丢失的一切东西由当事人负责。
17、炸药坚决分处存放,决不允许放在一起,否则罚放炮员20—100元。
18、掏工在上班中处理好顶邦,如发现隐患没有处理好给安全员,生产矿长查获一次处罚款50—100元,如造成事故由安全组长负责。
19、每天领用的火工品剩余部分退回库内,不能存放其它地点,否则处罚款10—50元,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20、有关火工品如有丢失要及时报告生产科和矿领导,如有隐患现象处罚款100—200元,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21、车工只限在指定工作面拉运煤炭,决不允许乱拉。如发现一次处罚款50元,如因偷拉他人煤炭者造成事故人员负全部责任,矿内该不负责。
22、对以上条款所处罚款项奖给揭发者50%,并给予重奖。
23、对揭发者如有报复者处罚款三倍。
24、本矿历来是以质量求生存,全体井下工人决不允许煤中掺石头,否则处掏工车工总工资的20%。
25、各组长作业坚决按照本矿的作业规程施工,如有变动者必须经生产科决定,如有不听指挥者,扣原生产的20%造成事故本组负责。
第四条:罚款办法
1、任何人发现违反本矿安全规定与制度,报安全员、矿领导、并在每日内作出处理结果,通知财务科,罚金从当日内作出处理结果,通知财务科,罚金从当日内作出处理结果,通知财务科,罚金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各科室长,班组长,安全员,如发现违犯本矿规章制度的人或事必须在当日上报,否则罚款由本人负担。隐瞒不报者,加倍处罚。
3、罚款由财务科另立帐目管理,此款用于奖励安全生产有功人员和安全竞赛的先进班组和个人,生产副矿长负责每月罚款责任者。时间、地点、原因和罚款数额出榜公布一次。
第五条:奖励
1、矿长在每月的安全办公会议上,对安全生产有功的班组长提出奖励意见,给予奖励,奖金从罚款中支付。
2、所有罚金必须用于安全奖,不准挪作他用。
3、奖励幅度:10—200元。
4、全年安全无事故按安全抵押制度全面考虑。
安全管理制度6
1.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1.1总则:为了切实有效的保证公司信息安全,提高信息系统为公司生产经营的服务能力,特制定交互式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设定管理部门及专业管理人员对公司整体信息安全进行管理,以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
1.1.1建立文件化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应包括:
a)安全岗位管理制度;
b)系统操作权限管理;
c)安全培训制度;
d)用户管理制度;
e)新服务、新功能安全评估;
f)用户投诉举报处理;
g)信息发布审核、合法资质查验和公共信息巡查;
h)个人电子信息安全保护;
i)安全事件的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j)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行政审批文件。
1.1.2安全管理制度应经过管理层批准,并向所有员工宣贯
2.机构要求
2.1法律责任
2.1.1互联网交互式服务提供者应是一个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或个人。
2.1.2互联网交互式服务提供者从事的信息服务有行政许可的应取得相应许可。 3.人员安全管理
3.1安全岗位管理制度
建立安全岗位管理制度,明确主办人、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岗位管理制度应包括保密管理。
3.2关键岗位人员
3.2.1关键岗位人员任用之前的背景核查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道德规范和对应的业务要求来执行,包括:1.个人身份核查:2.个人履历的核查:
3.学历、学位、专业资质证明:
4.从事关键岗位所必须的能力
3.2.2应与关键岗位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3.3安全培训
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全员的信息安全意识,包括:
1.上岗前的培训;
2.安全制度及其修订后的培训;
3.法律、法规的发展保持同步的继续培训。
应严格规范人员离岗过程:
a)及时终止离岗员工的所有访问权限;
b)关键岗位人员须承诺调离后的保密义务后方可离开;
c)配合公安机关工作的人员变动应通报公安机关。 3.4人员离岗
应严格规范人员离岗过程:
a)及时终止离岗员工的所有访问权限;
b)关键岗位人员须承诺调离后的保密义务后方可离开;
c)配合公安机关工作的人员变动应通报公安机关。
4.访问控制管理
4.1访问管理制度
建立包括物理的和逻辑的系统访问权限管理制度。
4.2权限分配
按以下原则根据人员职责分配不同的访问权限:
a)角色分离,如访问请求、访问授权、访问管理;
b )满足工作需要的最小权限;
c)未经明确允许,则一律禁止。
4.3特殊权限限制和控制特殊访问权限的分配和使用:
a)标识出每个系统或程序的特殊权限;
b)按照“按需使用”、“一事一议”的'原则分配特殊权限;
c)记录特殊权限的授权与使用过程;
d)特殊访问权限的分配需要管理层的批准。
注:特殊权限是系统超级用户、数据库管理等系统管理权限。
4.4权限的检查
定期对访问权限进行检查,对特殊访问权限的授权情况应在更频繁的时间间隔内进行检查,如发现不恰当的权限设置,应及时予以调整。
5网络与主机系统的安全
5.1 网络与主机系统的安全
应维护使用的网络与主机系统的安全,包括:
a)实施计算机病毒等恶意代码的预防、检测和系统被破坏后的恢复措施;
b)实施7×24h网络入侵行为的预防、检测与响应措施;
c)适用时,对重要文件的完整性进行检测,并具备文件完整性受到破坏后的恢复措施;
d)对系统的脆弱性进行评估,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处理相关的风险。注:系统脆弱性评估包括采用安全扫描、渗透测试等多种方式。
5.2备份5.2.1
应建立备份策略,有足够的备份设施,确保必要的信息和软件在灾难或介质故障时可以恢复。
5.2.2 网络基础服务(登录、消息发布等)应具备容灾能力。
5.3安全审计
5.3.1应记录用户活动、异常情况、故障和安全事件的日志。
5.3.2审计日志内容应包括:
a)用户注册相关信息,包括:
1)用户唯一标识;
2)用户名称及修改记录;
3)身份信息,如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
4 )注册时间、IP地址及端口号;
5)电子邮箱地址和于机号码;
6 )用户备注信息;7 )用户其他信息。
b )群组、频道相关信息,包括:
1)创建时间、创建人、创建人IP地址及端口号;
2 )删除时间、删除人、删除人IP地址及端口号;
3 )群组组织结构;
4 )群组成员列表。
c)用户登录信息,包括:
1)用户唯一标识;2 )登录时间;3 )退出时间;4 ) IP地址及端口号。
d )用户信息发布日志,包括:1)用户唯一标识;2 )信息标识;3)信息发布时间;4 ) IP地址及端口号;5 )信息标题或摘要,包括图片摘要 。
e)用户行为,包括:1 )进出群组或频道;2 )修改、删除所发信息;3 )上传、下载文件。
5.3.3应确保审计日志内容的可溯源性,即可追溯到真实的用户ID、网络地址和协议。电子邮件、短信息、网络电话、即时消息、网络聊天等网络消息服务提供者应能防范伪造、隐匿发送者真实标记的消息的措施;涉及地址转换技术的服务,如移动上网、网络代理、内容分发等应审计转换前后的地址与端口信息;涉及短网址服务的,应审计原始URL与短UR L之间的映射关系。
5.3.4应保护审计日志,保证无法单独中断审计进程,防止删除、修改或覆盖审计日志。
5.3.5应能够根据公安机关要求留存具备指定信息访问日志的留存功能。
审计日志保存周期
a )应永久保留用户注册信息、好友列表及历史变更记录,永久记录聊天室(频道、群组)注册信息、成员列表以及历史变更记录;
b)系统维护日志信息保存12个月以上;
c)应留存用户日志信息12个月以上;
d )对用户发布的信息内容保存6个月以上;
e)已下线的系统的日志保存周期也应符合以上规定。
6应用安全
6.1用户管理
6.1.1向用户宣传法律法规,应在用户注册时,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及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6.1.2建立用户管理制度,包括:
a )用户实名登记真实身份信息,并对用户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有效核验,有校核验方法可追溯到用户登记的真实身份,如:1)身份证与姓名实名验证服务:2)有效的银行卡:3)合法、有效的数字证书:4)已确认真实身份的网络服务的注册用户:5)经电信运营商接入实名认证的用户。(如某网站采用已经实名认证的第三方账号登陆,可认为该网站的用户已进行有效核验。)
b )应对用户注册的账号、头像和备注等信息进行审核,禁止使用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的内容:
c )建立用户黑名单制度,对网站自行发现以及公安机关通报的多次、大量发送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的用户纳应入黑名单管理。
6.1.3当用户利用互联网从事的服务需要行政许可时,应查验其合法资质,查验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进行:a )核对行政许可文件:b )通过行政许可主管部门的公开信息: c )通过行政许可主管部门的验证电话、验证平台。
6.2违法有害信息防范和处置
6.2.1公司采取管理与技术措施,及时发现和停止违法有害信息发布。
6.2.2公司采用人工或自动化方式,对发布的信息逐条审核。
采取技术措施过滤违法有害信息,包括且不限于:a )基于关键词的文字信息屏蔽过滤;b)基于样本数据特征值的文件屏蔽过滤;c)基于URL的屏蔽过滤。
6.2.3应采取技术措施对违法有害信息的来源实施控制,防止继续传播。
注:违法有害信息来源控制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封禁特定帐号、禁止新建帐号、禁止分享、禁止留言及回复、控制特定发布来源、控制特定地区或指定IP帐号登陆、禁止客户端推送、切断与第三方应用的互联互通等。
6.2.4公司建立7*24h信息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置违法有害信息。
6.2.5建立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异常情况报告、安全提示和案件调差配合制度,包括:
a)对发现的违法有害信息,立即停止发布传输,保留相关证据(包括用户注册信息、用户登录信息、用户发布信息等记录),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告
b)对于煽动非法聚集、策划恐怖活动、扬言实施个人极端暴力行为等重要情况或重大紧急事件立即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告,同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6.2.6与公安机关建立7*24h违法有害信息快速处置工作机制,有明确URL的单条违法有害信息和特定文本、图片、视频、链接等信息的源头及分享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应能再5min之内删除,相关的屏蔽过滤措施应在10min内生效。 6.3破坏性程序防范
6.3.1实施破坏性程序的发现和停止发布措施、并保留发现的破坏性程序的相关证据。
6.3.2对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包括应用软件商店),检查用户发布的软件是否是计算机病毒等恶意代码。
7个人电子信息保护
7.1.1制定明确、清楚的个人电子信息处置规则,并且在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在用户注册时,在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中明示收集与使用个人电子信息的目的、范围与方式。
7.1.2湖南凯美医疗网站仅收集为实现正当商业目的和提供网络服务所必需的个人信息;收集个人电子信息时,取得用户的明确授权同意;公司在姜个人电子信息交给第三方处理时,处理方符合本制度标准的要求,并取得用户明确授权同意;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1.3公司在修改个人电子信息处理时,应告知用户,并取得其同意。
7.2技术措施
公司建立覆盖个人电子信息处理的各个环节的安全保护制度和技术措施,防止个人电子信息泄露、损毁、丢失,包括:
a )采用加密方式保存用户密码等重要信息
b )审计内部员工对涉及个人电子信息的所有操作,并对审计进行分析,预防内部员工故意泄露
c )审计个人电子信息上载、存储或传输,作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查询依据
d )建立程序来控制对涉及个人电子信息的系统和服务的访问权的分配。这些程序涵盖用户访问生存周期内的各个阶段,从新用户初始注册到不再需要访问信息系统和服务的用户的最终撤销
e )系统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覆盖个人电子信息处理的各个环节,防止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窃取信息,降低个人电子信息泄露的风险
7.3个人信息泄露事件的处理
a)当发现个人电子信息泄露时间后,应:
b )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信息继续泄露
c )24小时内告知用户,根据用户初始注册信息重新激活账户,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立即告属地公安机关
8安全事件管理
8.1安全时间管理制度
8.1.1建立安全事件的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确保快速有效和有序地响应安全事件.
8.1.2安全事件包括违法有害信息、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异常情况及突发公共事件。
8.2应急预案
制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向属地公安机关宝贝,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8.3突发公共事件处理
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互联网交互式服务提供者应建立相应处置机制,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投入相应的人力与技术措施开展处置工作:
a)I级:应投入安全管理等部门80%甚至全部人力开展处置工作;
b)II级:应投入安全管理等部门50% -80%的人力开展处置工作;
c)III级:应投入安全管理等部门30%-50%的人力开展处置工作;
d)IV级:应投入安全管理等部门30%的人力开展处置工作。
8.4技术接口
公司网站所设技术接口为公安机关提供的符合国家及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技术接口,能确保实时,有效地提供相关证据。
安全管理制度7
为加强计算机的安全监察工作,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保障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本网站所辖计算机进行操作、运行、管理、维护、使用计算机系统以及购置,维修计算机及其软件的部门,必须遵守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系统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三、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
四、任何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
1、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2、向计算机应用部门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3、购置和使用含有计算机病毒的媒体。
五、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安全管理工作,由我部信息安全协调科负责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2、培训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人员外;
3、采取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
4、对网站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和使用人员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和培训;
5、及时检测、清除计算机系统中的计算机病毒,并做好检测、清除的记录;
6、购置和使用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
7、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的计算机病毒,并协助公安机关追查计算机病毒的来源。
8、对因计算机病毒引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瘫痪,程序和数据严重破坏等重大事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人,并保护现场。
9 、计算机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计算机操作人员的审查,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10、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部门应建立计算机运行记录制度,未经审定的`任何程序,指令或数据,不得输入计算机系统运行。
11、计算机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引起的计算机及其软件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发现染有计算机病毒的,应采取措施加以消除,在未消除病毒之前不准投入使用。
12、通过网络进行电子邮件或文件传输,应及时对传输媒体进行病毒检测,接收到邮件时也要及时进行病毒检测,以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传播。
13、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⑴收集、研究有害数据;
⑵出版、刊登、讲解、出租有害数据原理,源程序的书籍,资料或文章;
⑶复制有害数据的检测,清除工具
六、凡未按以上预防计算机病毒步骤执行而造成机器感染病毒并传播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三次及以上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100-200元/次的处罚。
七、积极接受公安机关对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五项密码安全保密制度
一、提高安全认识,禁止非工作人员操纵系统主机,不使用系统主机时,应注意锁屏。
二、每周检查主机登录日志,及时发现不合法的登录情况。
三、对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和系统操作员所用口令每十五天更换一次,口令要无规则,重要口令要多于八位。
四、加强口令管理,对文件用隐性密码方式保存,确认所有帐号都有口令,当系统中的帐号不再被使用时,应立即从相应的数据库中清除。
五、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管理员、系统管理员调离岗位后一小时内由接任人员监督检查更换新的密码。
第六项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一、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服务器,具有合法权限的用户才能进行相应权限范围内的操作,任何其他非法操作都属于入侵行为。
二、所有用户,不准扫描端口,不准猜测和扫描其他用户的密码,不准猜测和扫描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服务器和交换设备的口令。
三、系统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服务器的系统日志,如发现有入侵情况,应用时采取措施,保留原始数据,以便进行调查取证,并向委领导汇报,做好入侵情况登记。
四、服务器如果发现漏洞要及时修补漏洞或进行系统升级。
五、要定期对网站进行网络(内部信息平台)数据包的监控,及时发现和网络(内部信息平台)运行情况,全面监视对公开服务器的访问,及时发现和拒绝不安全的操作和黑客攻击行为,阻止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内外的入侵。
六、网络(内部信息平台)信息安全员履行对所有上网信息进行审查的职责,根据需要采取措施,监视、记录、检测、制止、查处、防范针对其所管辖网络(内部信息平台)或入网计算机的人或事。
七、所有用户有责任对所发现或发生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予以制止或向我部信息安全协调科反映、举报,协助有关部门或管理人员对上述人或事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应该向调查人员如实提供所需证据。
八、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管理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用新技术调整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结构,系统功能,变更系统参数和使用方法,及时排除系统隐患。
深圳前海润林供应链实业有限公司
第七项违法使用网络
二、以下行为属于违法使用网络(内部信息平台):
1、破坏网络(内部信息平台)通讯设施,包括室内网络布线,室内信息插座,配线间网络设备等。
2、随意改变网络接入位置。
3、盗用他人的IP地址,更改网卡地址、盗用他人帐号(包括上网帐号、电子邮件帐号、信息发布帐号等);
4、通过电子邮件、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存储介质等途径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
5、对网络进行恶意侦听和信息截获,在网络上发送干扰正常通信的数据。
6、对网络各攻击,包括利用已知的系统漏洞、网络漏洞、安全工具、端口扫描等进行攻击,以后、以及利用IP欺骗手段实施的拒绝服务攻击;
7、访问和传播色情、反动、邪教、谣言等不良信息的。
第八项网络资源管理
一、网络资源和服务器由信息系统管理员统一进行规划、管理和监督。
二、服务器及个人用机的管理:
1、各部门及以上服务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在信息系统管理员处备案,未经授权,非管理员不得对其进行操作。
2、各部门及以上的服务器管理员有责任对其负责的服务器进行例行检查,包括:服务器的CPU、内存、硬盘等资源利用情况;服务器上运行的服务使用情况;服务器上运行的杀毒软件的及时更新;
3、服务器管理员要做好服务器的备份工作,至少每季度有一份完整备份,重要数据及时备份。信息系统管理员有责任监督、协调其备份工作。
4、个人和各部门未经服务器管理员批准不得私自设立服务器。
5、服务器管理员每月定期对服务器做一次全面检查,并填写服务器检查日志。
6、服务器管理员每季度需修改服务器密码一次。当服务器管理员有变更时,管理员密码需及时更改。
7、各部门所有人员应自行维护电脑的正常使用,并按照要求进行设置及及时进行补丁更新,不得擅自退出域、去除域管理员权限、修改主机名、修改IP等。
三、IP地址的管理:
1、IP地址由服务器管理员统一规划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更改任何设备的IP地址。
2、我项目部申请的公网IP任何人不得私用。
3、工作需要公网IP,需申请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4、公司公网IP使用无工作需要时,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服务器管理员收回。
安全管理制度8
一、必须以正常渠道进货,供应商必须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二、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检验或检疫合格或化验单的复印件,方可签署购销合同。
三、每月定期检查供应商提供的证件是否有效,如发现即将过期,学校应及时向供应商索取已年检或新的有效证件。
四、如发现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一个月)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则暂停与其合作关系,直至证件齐全方可考虑继续购入其货物。
五、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六、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严禁与其他非食品混装、混运。
七、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八、搞好仓库内外环境卫生,与采购部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
九、其它原因出现腐败变质、酸败、霉变的.食品、一律不交到下工序加工。
十、营养餐食品储藏室不得储存营养餐食品外的其它物品。
安全管理制度9
为了使工地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工程生产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 值班时间,每天天黑至第二天天亮。
2、 值班员必须在每天上班前,熟悉场内所有材料堆放的位置。
3、 上班期间必须做到:耳灵、眼亮、脚勤,注意方法,巧妙巡逻。
4、 发现情况必须迅速向保卫科或上级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5、 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打磕睡、不看书、不随意在自己房间内逗留。
6、 如夜间值班人员玩忽职守或里应外合,盗窃工地财产的一经查实,严格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7、 夜间值班人员在每天下班时,必须关掉照明灯,与门卫工作人员碰面,交代好有关事项,做好值班记录。
8、 视有关情况工程部将安排有关人员进轮流值班,任何人不得无故拒绝,如胡有特殊情况,应提早向负责人提出。
9、 夜间值班人员应按作息时间来,及时关掉多余的电灯照明,检查职工宿舍的作息情况,督促其熄灯睡觉。
安全管理制度10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证,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对楚州实小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校园安全管理
1、每学期开学和结束由负责后勤的校长、总务主任等对校舍、校产、校具等作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要及时排除,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报请学校研究,并要有检查情况记载。
2、总务处要确保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及会议室玻璃、桌凳齐全、安全,对各班公物实行月检,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一切正常。
3、校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陌生人进校园要登记,平时不得让拾、收废品人进入校园,夜间要加强巡逻、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总务处要经常对家属区进行检查,提醒所有住家户注意防火、防盗、防滋扰,确保安全。
5、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不买腐烂霉变的食品,要定期对餐具、用具消毒,要有专人关锁门窗。
6、教工集体宿舍要确定安全、卫生负责人,定期评选文明安全户。
二、教师安全管理
1、全体教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2、值日教师每天要提前到岗,负责检查,疏通放学路队和中午学生的'午休及活动。
3、教室配电箱闸刀、插座、开关等电器均由老师负责开关。如有损坏、老化,班主任要及时上报维修。
4、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从集中整队到活动过程结束负全部安全责任,加强课中保护措施,周末比赛体育组要周密组织。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5、会计要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加强票据、现金等管理,不得发生帐目差错和其它事故。
6、校医负责学生的卫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据季节给学生作卫生讲座,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离岗。
7、集体活动、集会均要服从指挥,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遵守纪律。外出活动要请示分管校长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学生安全管理
1、学生上学、放学不准骑自行车,不准在路上逗留,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闹,进校后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2、学生课间应在学校指定的场地上,开展有益的活动,不准在走廊上,楼梯间跳皮筋,扔沙包斗鸡,或开展其它有危险的活动,更不准到其它楼层去玩。任何学生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不准攀爬、跨越、停坐教学楼、操场等栏杆,到单双杠和组合架活动时,必须有老师在场。
4、在走廊、楼梯行走,要严格遵守靠右行的规则,不拉横排走,坚决做到:不争不抢,不推不挤,不跑不跳,逐级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体整队,班与班之间保持距离,不准喧哗。
5、所有学生不得爬门窗、桌凳。打扫卫生要爬门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场,各班每天要指定专人关锁门窗。
安全管理制度11
为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须安置塔式起重机作业。根据各部结构、重量、数量、角度编制塔式起重机作业专项方案和技术保证措施满足《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执行企业、项目工地两级管理体系。
中小型施工机械在进场前进行维修保养做到外观精美,机质良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并严格执行验收制度,无有关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机具安全使用合格证不使用。现场的机械设备操作满足《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jgj33.20xx)的要求。执行企业、项目工地两级管理。
1施工现场设专职机械管理人员,对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租赁设备)实行安装、使用全过程管理。
2机械设备操作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3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全部由专业队伍进行,起重吊装设专职信号指挥人员。起重吊装作业前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起重回转半径与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4塔式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测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6群塔作业方案中,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机臂架端部与相邻塔式起重机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配备固定的信号指挥和相对固定挂钩人员。
7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时,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中的要求,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六级以上大风强制停止吊装作业。
8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电动吊篮等机械设备必须有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安装单位必须具备资质,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顶升、锚固必须由统一单位完成,安装完毕后填写验收表,数据必须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10施工现场的木工棚、钢筋棚、混凝土搅拌棚、卷扬机棚、空气压缩机全部采用桁架式防砸、防雨操作棚。
11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12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13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
14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15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16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17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或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18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19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时,必须使用卡环。
安全管理制度12
1.非该室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
2.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
3.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勤巡视、勤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隐患,严禁脱岗、空岗。
4.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进行清扫,防止因污物造成短路。清扫时,严禁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擦洗。
5.室内动用电、气焊或其它明火作业时,必须向保卫部申报并填写动火证后,方可操作。
6.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
7.室内严禁存放食物,避免因小动物进入造成电器设备短路,引起火灾。
8.灭火器材要定点存放,经常维护保养,保持良好状态。
9.发现异常气味,如烘烤塑料、焦糊等气味,立即报保卫部,并认真查找气味来源。
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各项安全管理均应纳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管理体系中。
二、总承包单位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之前,应对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安全资质和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登记注册等政府管理手续进行确认,分包单位应具备与其分包工程相符的.施工资质等级和安全资质。
三、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单独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或在分包合同中设立独立的条款,以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分解与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兼)职安全员的配置,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安全教育与持证上岗管理,现场防护及事故处理等各方面权利、责任与义务。
四、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在施工作业中擅自违章操作,而造成安全隐患又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的,总承包单位应视情节对分包单位进行经济处罚或终止分包合同。若由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分包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总承包单位应立即终止分包合同,将其清退现场,并应要求给予总承包单位一定的经济赔偿。
五、对于业主直接发包且与总承包单位无任何合约和经济关系的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有义务在发现其施工作业存在安全隐患时,立即通报给业主,使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由总包单位负责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安全管理制度14
1、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电梯驾驶人员
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3.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3.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3.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安全管理制度15
为规范我路段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安全作业管理,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养护人员管理
1、针对拟投入工程特点,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没有进行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
2、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工作装(套装),现场施工人员不允许穿拖鞋、不允许在工地出现赤膀穿戴放光背心现象,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背心,同时佩戴胸卡。
3、养护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同时视工程大小配备1-3名现场专职安全保通员,在路政部门的指导下,做好道路安全保通工作。
4、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乘坐施工单位车辆进出施工现场,不得在作业区外活动或将任何施工机具和物料置于作业控制区以外;不准擅自变更控制标志和区域或扩大作业范围;
5、现场施工作业人员严禁随意出入施工作业区域,不得随意横穿高速公路;施工作业人员需在路上用餐的,餐盒等用具必须及时收集运走,不得抛弃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避免对道路造成污染。
6、禁止作业人员骑自行车上下高速公路,不得在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区内睡觉、打闹或从事其他与施工无关的工作。
7、在高路堤路肩、陡边坡等路段养护施工作业时,施工作业单位应采取防滑坠落措施,注意防备危岩、浮石滚落。
8、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并且配备必要通讯器材并经常性巡视工地留下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章施工车辆管理
1、进入高速公路施工的车辆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非农用车、正常行驶速度不低于60km/h,且拉运材料相对固定;
(2)禁止无牌、证车辆上路,并经年检合格、车况良好、灯光齐全;
(3)驾驶员责任心强,技术过硬,思想素质高。
2、除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外,还必须办理《养护施工车辆许可证》并领取标志牌,悬挂在车辆明显部位,以便有关管理部门随时检查。
3、施工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必须匀速行驶,不准占道、倒车或逆行,不准强行超车、紧急停车,随意调头或横向装卸材料。必须听从指挥,遵守规定,按章操作以确保安全施工,避免发生事故。
4、施工车辆车后必须设置警示标志,悬挂“施工车辆、随时停车”字样。施工车辆不得随意调头、逆向行驶或乱停乱放,进出工作区要有专人指挥,要设有专门出入口。
5、绿化施工单位的水车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必须在车辆尾部安装闪烁电子标牌,否则不允许上路施工。
6、养护机械在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养护机械工作装置运动轨迹范围与架空导线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7、养护机械应按时进行保养,严禁车辆带病上路施工。
8、所有养护车辆都应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避让过往车辆,并不得影响过往车辆正常通行。
9、禁止施工车辆下列行为:
(1)进出施工区域不主动避让正常行驶的车辆;
(2)在施工区域外随意停放;
(3)将物料、泥土带出施工作业区域污染路面;
(4)穿越中央分隔带;
第三章养护安全设施
1、用于养护施工的标志标线属于临时性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与标线应组合使用。
2、在养护施工作业中,可用作渠化交通的安全设施有锥形交通路标、安全带、路栏、施工隔离墩和防撞桶(墙)等,现场施工时可根据施工性质、施工时间等因素进行选用。
(1)锥形交通路标是一种柔性渠化装置,宜由橡胶等柔性材料制成,底部应有一定的摩阻性能。形状为圆锥形,其颜色、尺寸和形状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规定,在上游过渡区起点至下游过渡区之间设置锥形交通路标。布设间距工作区及下游过渡区内为9m,上游过渡区及缓冲区内适当加密,缓冲区内间距不大于6m。用于夜间作业时应有反光功能,并配施工警告灯号。
(2)安全带宜由布质等柔性材料制成,宽度为10cm~20 cm,带上有红白相间色,用于夜间作业应有反光功能。宜与其它设施一起组合使用。
(3)路栏应由刚性材料制成,用于夜间作业时应有反光功能,其颜色、尺寸和形状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规定。
(4)施工隔离墩宜为由线性低密度聚乙烯等高强合成材料制成的空心半刚性装置,其上有黄、黑色和反光器,使用时内部应放置水袋或灌水,并由连杆相连接。 ‘
(5)防撞桶(墙)应为半刚性装置,由线性低密度聚乙烯等高强合成材料制成的空心装置,其上有黄黑相间色,顶部可安装黄色施工警告灯号,使用时内部应放置水袋或灌水,防撞墙还应两个为一组组合在一起使用。
(6)机器人保通员
具有声光报警及警旗摇动指示报警的功能,完成在施工现场代替人力保通员,达到节省人力,安全生产的目的。为了保证安全保通人员的安全,养护作业区内必须设置机器人保通员。
3、移动式标志车
带有动力装置或可移动装置(拖车)的安全防护设施,颜色应为醒目黄色,装有黄色施工警告灯号,其后部有醒目的标志牌,图案和显示形式可按实际需要改变。使用时其尾部应面向交通流方向,设置于上游过渡区内或缓冲区内。
4、施工警告灯号
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规定。施工警告灯号宜与其它安全设施一起组合使用。
5、作业区交通标志
是为养护施工作业而临时设置的交通标志,重要有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和施工区标志。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在养护施工时,根据养护施工的内容、要求、周期和路段等设置于专门的位置,并尽可能利用可变信息板,配以图案或文字说明。在弯道、纵坡处进行养护施工作业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增设交通标志。
交通标志主要有:禁止超车、解除超车、限制速度、限制质量、限制轴重、窄路、双向交通、施工、车辆慢行、车道封闭、改道、线形诱导标或灯泡矩阵、车道合流等13种标志。
6、夜间照明设施
当夜间进行养护施工作业时,应设置照明设施。照明必须满足作业要求,并覆盖整个工作区域。
7、养护安全设施的设置与撤除
当进行养护施工作业时,应顺着交通流方向设置安全设施。当作业完成后,应逆着交通流方向撤除为养护施工作业而设置的有关安全设施,恢复正常交通。
第四章养护作业区设置要求
1、养护作业区设置
施工现场采用封闭半幅的1个或2个车道,另1个或2个车道通行的方案,施工期间始终保持1条至2条车道畅通。施工现场设置交通管制区,交通管制区由警告区、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及终止区组成。交通管制区域最长不超过4Km。
(1)警告区:提供行车状况改变提示,长度为1600m。设置警告标志、第一级限速标志、第二级限速标志、禁止超车标志、前方作业标志、前方车道变化标志等。每隔一定距离设置有关标志,最后一个标志离过渡区的距离不小于100m。
(2)过渡区:引导车辆逐渐驶离正常路线进入改道段。设置禁止入内标志、警告标志、指向标志、限速标志、渠化隔离标志。长度控制在100-300m。
(3)缓冲区:长度为80-100m,设置渠化隔离标志。
(4)作业区:在作业区前设置导向标志、施工标志、渠化隔离标志,夜间设置频闪灯,作业区布置应为工程车辆提供安全的`出口、入口。长度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5)终止区:终止区长度不小于50m,在终止区末端设解除设限标志。
2、各种交通标志设置位置要求
(1)封闭超车道施工交通安全设施设置
1)、距施工区域1.5公里处中间隔离带内设置“前方施工,减速慢行”提示牌。
2)、距施工区域1.6公里处中间隔离带内设置第一组标志“前方1600m施工”警告标志、在距施工地点1.2公里处设置“限速80公里”禁令标志;
3)、距施工区域800米处中间隔离带内设置第二组标志:“前方800米施工”警告标志,在距施工区前方400米处设置道路封闭渠化标志;
4)、距施工区域起点300米处中央隔离带至行车道采用红色警示隔离墩进行渐变导流,将车辆引导至行车道行驶。
5)、自施工区域300米由中间隔离带向内渐变封闭超车道内设置第三组标志:“前方施工300M”警告标志、“限速60公里”和“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6)、距施工区域100米处已封闭的超车道设置第四组标志:“道路变窄”警告标志、“限速40公里”和“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7)、渐变导流隔离区域内超车道设置第五组标志:“道路施工”、“左道封闭”、“向右导向”警告标志。同时沿车道分隔线向行车道外约1.2m摆放红色隔离墩,封闭施工区域。
8)、在施工区域终点的隔离带内设置第五组标志“解除限速40公里”标志。
(2)封闭中间行车道施工交通安全设施设置
1)、距施工区域1.5公里处中央隔离带设置“前方施工,减速慢行”提示牌。
2)、距施工区域1公里处的中央隔离带内设置第一组标志:“前方施工1000m”警告标志、“限速80公里”禁令标志。
3)、距施工区域500米处中央隔离带内设置第二组标志:“前方施工”警告标志,“限速60公里”和“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4)、距施工区域300米处硬路肩设置第三组标志:“前方施工300M”警告标志,“限速40公里”和“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5)、距施工区域100米处硬路肩内设置第四组标志:“道路变窄”警告标志、“限速40公里”和“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6)、施工区域起点自硬路肩至行车道采用红色警示隔离墩进行渐变导流,将车辆引导至超车道行驶。
7)、在渐变导流红色警示隔离墩隔离区域内硬路肩设置第四组标志:“道路施工”、“右道封闭”、“向左导向”警告标志。同时沿超车道、行车道分道线摆放红色隔离墩、封闭施工区域;
(3)封闭外侧行车道施工交通安全设施设置
1)、距施工区域1.5公里处外侧行车道外设置“前方施工,减速慢行”提示牌;
2)、距施工区域1公里处的外侧行车道外设置第一组标志:“前方施工1KM”警告标志、“限速80公里”禁令标志;
3)、距施工区域300米处的外侧行车道内设置第二组标志:“前方施工300M”警告标志、“限速60公里”和“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4)、距施工区域100米处外侧行车道内设置第三组标志:“道路变窄”警告标志、“限速30公里”和“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5)、距施工区域起点300米处自外侧行车道至中间行车道距外行车道1.5m采用红色警示隔离墩进行渐变导流,将车辆引导至中间行车道及超车道行驶;
6)、在渐变导流红色警示隔离墩隔离区域内分别设置第四组标志:“道路施工”、“右道封闭”、“向左导向”警告标志。同时沿中间行车道与外侧行车道分道线1.5m处摆放红色隔离墩,封闭施工区域,对外侧行车道进行施工;
7)、在施工区域终点的隔离带内设置第五组标志“解除禁止超车”、“解除限速30公里”标志。
(4)夜间施工机械停放交通安全设施设置
路面施工结束后,夜间设备停靠在硬路肩。
1)、距施工机械停放区域1.5公里处外侧行车道外设置“前方施工,减速慢行”提示牌。
2)、距施工机械停放区域1公里外侧行车道外设置第一组标志:“前方施工1000m”警告标志、“限速80公里”禁令标志;
3)、距施工机械停放区域500米处外侧行车道外设置第二组标志:“前方施工”警告标志,“限速60公里”和“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4)、距施工机械停放区域300米处的硬路肩设置第三组标志:“前方施工300M”警告标志、“限速60公里”和“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5) 、施工机械停放区域100米处硬路肩设置第四组标志:“道路变窄”警告标志、“限速40公里”和“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6)、施工机械停放区域起点采用红色警示隔离墩进行渐变导流;
在渐变导流红色警示隔离墩隔离区域内设置第五组标志: “道路施工”、“左道封闭”、“向右导向”警告标志。同时沿硬路肩、行车道分道线摆放红色隔离墩、封闭机械停放区域;
7)、在施工机械停放区域终点的硬路肩设置“解除限速40公里”标志。
8)距施工机械夜间停放区域起、终点间隔50m设置夜间太阳能红蓝两种自发光警示灯及2只现场照明灯,照明灯光采用高杆360防眩灯保证照明灯光不眩目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停放区域起点设置LED导向屏标车,警灯进行引导和警示。
第五章检查与奖惩
1、养护施工单位为安全保通第一责任单位,要求选派专门的安全保通员,具体负责现场交通控制、疏导车辆、处置突发情况及监督、检查安全保通工作。安全保通员必须每日上路检查施工现场的人员、车辆以及作业区设置是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并做好现场记录。对施工单位安全员自查出的问题,由安全员整理上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组织整改。
3、养护施工单位必须积极与路政管理部门配合,对施工路段出现的车辆故障及交通事故及时疏导和处理,避免出现大的压车和堵车现象。
4、必须坚持安全检查和督察,长抓不懈,警钟长鸣。各相关单位必须将养护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分期进行考核,严格奖惩。对管理不善、监督不到位、执行不力导致的重大事故,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违反规定、且拒不整改的问题,将报告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其停工整改。
第六章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按照事故处理“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责任上午追究。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制度09-26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01-05
安全管理制度05-16
安全管理制度06-15
课堂安全管理制度04-25
门卫安全管理制度04-30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05-07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04-24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05-08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05-07